产权处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共10篇)
1.产权处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一
2010年广东省专利与知识产权工作概况
2010年,广东省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首要任务,深入贯彻国家和省的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为提升广东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广东转型升级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专利产出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
2010年,我省专利申请量152907件,同比增长21.67%。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40866件,同比增长26.73%。专利授权量119346件,同比增长42.72%。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13691件,同比增长20.57%,继续位居全国第一。我省PCT国际专利申请量6676件,同比增长51.11%,占全国PCT国家专利申请总量的51.68%,连续第九年位居全国第一。2010年,我省累计专利申请总量、授权总量及有效专利总量、有效发明专利量和有效实用新型专利量均位居全国第一。在第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选中,我省获得7项中国专利金奖和34项优秀奖,再次位居全国第一,并创历史新高。
二、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工作深入推进
2010年,我局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积极推动国家和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贯彻实施。截至目前,全省18个地级以上市
政府出台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或实施方案,全省已形成了以战略统领发展、以战略促进发展、以战略保障发展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格局。
三、知识产权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
继续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态势分析,启动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及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建设工作。继续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2010年,新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0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家,省知识产权试点事业单位20家,示范事业单位10家。继续推进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推动推动知识产权展示交易,支持广州、深圳、佛山、东莞4个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建设。有效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全省已有12家企业与金融机构签署了专利质押融资意向,银行专利质押贷款授信670多万元。
四、专利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2010年,全省各级知识产权局共立案受理各类专利纠纷案件145件,结案107件;立案查处假冒专利案件27件,结案29件;出动执法人员935人次,检查商业场所272次,检查商品9066件。大力推进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后在第107届和108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等大型展会上开展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查处和法律咨询工作。新认定19家行业协会、会展知识产权保护试点、优势、示范单位。探索建立涉外应对和维权援助机制,成立4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通了“12330”维权援助与— 2 —
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热线,开展相关维权援助服务工作。
五、专利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组织开展“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举行“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启动仪式。加强专利代理行业监督管理。依法做好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核、分支机构的审批工作。指导广东专利代理协会开展各类培训及对外交流活动14期(次),培训1236人次组织开展“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广州考点报名考试工作。继续推进“产业发展专利信息综合应用服务平台”、“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和“家具行业外观设计专利图像检索服务平台”3个重点平台建设。全力推广电子申请系统的使用,在全国率先运用电子审批系统受理子系统,受理工作与国家局同步进行。
六、专利宣传培训进一步加强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首批“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和第五批“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申报和认定工作。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正式落户华南理工大学。大力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派出38名优秀人才赴美国和英国培训班的组织工作,组织培训知识产权管理人员27期2874名,支持相关单位培训4000 人次,全省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各类培训班近百期,培训五万余人次。
七、知识产权区域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拓展
大力实施“走出去、请进来”战略,不断拓展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国际发展空间。积极开展粤港知识产权合作。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完成与新疆哈密地区的合作任务,启动与新疆喀什地区对口支援合作活动。积极开展粤台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
2.产权处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二
1 监测总体情况
本次监测工作对黑龙江省双城市等36个县的畜禽产品样品进行了监测。监测环节为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 (区) 、屠宰场等5个环节。监测样品为猪尿、牛尿等8个品种。
1.1 监测范围
根据文件的要求, 本次监测范围为畜牧业发展较好、产值较高的双城市、木兰县、宾县、依兰县、巴彦县、呼兰区、绥化北林区、望奎县、海林市、明水县、绥棱县、兰西县、庆安县、龙江县、甘南县、拜泉县、依安县、讷河市、佳木斯市辖区、富锦市、桦川县、汤原县、桦南县、绥芬河市、海林市、宁安市、穆棱市、东宁县、林口县、鸡东县、黑河爱辉区、北安市、嫩江县、密山市、集贤县、宝清县等36个县, 占全省县及县级市总数的52.9%, 监测地区完成率为100%。
36个被监测的县共涉及了8个地级市, 其中哈尔滨市6个、齐齐哈尔市5个、牡丹江市6个、佳木斯市5个、绥化市7个、鸡西市2个、黑河市3个、双鸭山市2个。
1.2 监测环节
本次监测的样品来自于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 (区) 、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5个环节。由于各地畜禽交易市场数量少、规模小、交易间隔时间周期长等原因, 在本次抽样过程中, 未能在畜禽交易市场上抽到样品。监测环节完成率为83.3%。
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 (区) 、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抽样比例约为7∶13∶1∶9∶5。
1.3 监测品种
本次监测共抽取牛尿、猪尿、猪肝、猪肉、牛肉、羊肉、禽肉和禽蛋等8个品种800批样品, 监测样品总数完成率为100%。
单品种完成情况:牛尿、猪肉完成率为100%;猪肝、禽肉、禽蛋超额完成了规定的数量;猪尿、牛肉、羊肉未能完成规定的数量, 但是不足部分已用猪肝、禽肉、禽蛋等样品进行了替代, 确保了监测任务总数按要求完成。
1.4 检测项目
依据文件的要求, 针对不同的样品开展了不同项目的检测, 具体如下。
(1) 猪尿、牛尿、猪肝:检测β兴奋剂 (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药物残留。
(2) 猪肉:检测磺胺类 (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硝唑、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啉) 药物残留。
(3) 禽肉:检测氟喹诺酮类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和达氟沙星) 药物残留。
(4) 牛肉、羊肉:检测盐酸克伦特罗药物残留。
(5) 禽蛋:检测三聚氰胺残留。
2 监测质量控制
承担本次监测任务的两个质检中心高度重视此次监测工作, 为了确保监测工作的质量, 在监测开始前对所有参与本次工作的人员进行了抽样方法、抽样要求、检验标准、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做到了抽样方法、检验标准、监测时间、工作要求、工作纪律的“五统一”, 确保了监测结果的真实性、代表性、科学性、准确性。
2.1 样品的真实性
本次抽样工作全部由质检机构工作人员完成, 并得到了各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积极配合, 从交通工具、贮藏设备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所有抽样人员均现场采样, 无事后送样现象发生, 确保了样品的真实性。
2.2 样品的代表性
本次各县抽样按照区域分布兼顾规模进行布点, 36个县所选择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 (区) 、屠宰场均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均属于当地较大型市场, 可以代表当地畜禽产品消费与管理水平。样品的检测情况可以代表当地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
2.3 抽样方法
本次监测的抽样均按照农业部行业标准进行, 猪肉、猪肝和猪尿抽样执行《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 (NY/T763—2004) 、其他畜禽产品抽样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畜禽产品抽样》 (NY/T 5344.6—2006) , 所有抽样人员均经过培训, 持证上岗, 确保了样品的科学性。
2.4 样品的检测及结果反馈
参与检测的二家质检机构严格按照省畜牧兽医局文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行为规范》及各自的质量体系文件执行, 检测过程中认真做好质量控制工作, 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对检出的疑似项目均更换人员进行了复检确认。
对于不合格样品的检测结果, 及时通知被监测单位及被监测单位所在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本次监测的所有不合格样品均进行了异议处理及结果确认。
3 畜禽产品销售和质量总体情况
3.1 畜牧业概况
黑龙江省畜牧业有着悠久的历史, 在农业经济中所占比例逐年提高, 已成为独立的产业, 畜牧业生产方式已由千家万户散养型转变为科学化、产业化生产, 畜产品的供给也由自给自足转变为外销出口, 目前, 畜牧业已经成为黑龙江省农民增收、农村奔小康的支柱产业。
2010年前9个月, 全省生猪存栏1316.9万头, 生猪出栏1228.1万头, 猪肉产量91.6万吨;牛存栏493.6万头, 牛出栏197.5万头, 牛肉产量32.1万吨, 牛奶产量351.1万吨;羊存栏831.6万只, 羊出栏456.9万只, 羊肉产量7.8万吨;家禽存栏1.36亿只, 禽肉产量18.8万吨。
3.2 监管手段及措施
各地为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做法如下。
(1) 强化投入品管理。加强对兽药、饲料等畜牧业生产投入品的管理, 强化生产、经营环节监管, 加大养殖环节用药、用料检查和指导, 开展以“瘦肉精”、“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为重点的全面排查。
(2) 抓好疫病防控, 防止外疫传入。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强制免疫, 严格控制外疫传入, 确保“境内不发生, 境外不入侵”。
(3)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 严把市场准入关。坚持防检结合, 推进产地检疫, 严把入场验证关、屠宰检疫关、检疫出证关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关, 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4) 构建畜牧兽医管理系统, 提高行业人员素质。努力构建畜牧兽医管理系统, 整合基层畜牧兽医执法体系, 强化行业人员素质, 加大宣传, 及时应对处理畜产品安全事件。
4 监测结果分析
本次监测共对黑龙江省36个县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800批猪尿、牛尿、猪肝、猪肉、牛肉、羊肉、禽肉和禽蛋样品进行了检测, 监测结果分析如下。
4.1 不同品种样品监测情况
本次监测共抽取了猪尿、牛尿、猪肝、猪肉、牛肉、羊肉、禽肉和禽蛋样品800批, 有6批样品检出了监控的药物, 检测率为0.8%, 同比上升0.2%。依据文件规定判定, 合格794批, 合格率99.2%, 同比下降0.2%。不合格6批, 涉及了牛尿、猪肉、牛肉3个品种, 不合格项为盐酸克伦特和磺胺类药物。
(1) 猪尿。全省抽取了猪尿样品197个, 进行了β兴奋剂 (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药物残留检测, 均未检出β兴奋剂类药物, 检出率为0, 同比下降5.59%。依据文件规定判定, 合格197批, 合格率为100%, 同比上升3.5%。
(2) 牛尿。共抽取80批牛尿样品, 进行了β兴奋剂 (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药物残留检测, 检出3批, 检出药物均为盐酸克伦特罗, 检出率为3.8%。依据文件 (盐酸克伦特罗≤2.0μg/L) 规定判定, 不合格3批, 合格77批, 合格率为96.2%。不合格样品均来自于双鸭山市宝清县, 不合格样品最高超标179倍, 最低超标12倍。
(3) 猪肝。全省抽取了猪尿样品107个, 进行了β兴奋剂 (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药物残留检测, 均未检出β兴奋剂类药物, 合格率为100%, 同比持平。
(4) 猪肉。共抽取200批猪肉样品, 进行了磺胺类 (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硝唑、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啉) 药物残留检测, 检出2批, 检出率为1.0%, 同比上升1.0%。依据农业部235号公告《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 (猪肉中磺胺总量≤0.1 mg/kg) 判定, 不合格2批, 合格198批, 合格率为99.0%, 同比下降1.0%。不合格样品分别来自于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和双鸭山市宝清县, 不合格样品均超标10倍以上。
(5) 牛肉。共抽取98批牛肉样品, 进行了盐酸克伦特罗残留检测, 检出1批, 检出率为1.0%, 同比上升1.0%。依据文件 (牛肉中盐酸克伦特罗≤2.0μg/kg) 规定判定, 不合格1批, 合格97批, 合格率为99.0%, 同比下降1.0%。不合格样品来自于双鸭山市集贤县, 不合格样品均超标9倍以上。
(6) 羊肉。全省抽取了羊肉样品24个, 进行了盐酸克伦特罗残留检测, 均未检出盐酸克伦特罗, 合格率为100%, 同比持平。
(7) 禽肉。全省抽取了禽肉样品51个, 进行了氟喹诺酮类 (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和达氟沙星) 药物残留检测, 均未检出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 合格率为100%, 同比持平。
(8) 禽蛋。全省抽取了禽蛋样品43个, 进行了三聚氰胺残留检测, 均未检出三聚氰胺, 合格率为100%, 同比持平。
4.2 不同环节样品监测情况
本次监测对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屠宰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等5个环节进行抽样检测, 其中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均检出不合格样品。
(1) 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本次监测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共抽取了牛尿、猪尿、禽蛋等3类154批样品, 合格152批, 合格率98.7%。不合格2批, 不合格样品为牛尿。
(2) 屠宰场。本次监测在屠宰场共抽取了牛尿、猪尿、猪肝、猪肉、禽肉、牛肉、羊肉等7类300批样品, 合格297批, 合格率99.0%, 同比提高0.5%。不合格3批, 不合格样品为牛尿、牛肉、猪肉。
(3) 农贸市场。本次监测在农贸市场共抽取了猪肝、猪肉、禽肉、牛肉、羊肉、禽蛋等6类213批样品, 合格212批, 合格率99.5%, 同比下降0.5%。不合格1批, 不合格样品为猪肉。
(4) 批发市场。本次监测在农贸市场共抽取了猪肝、猪肉、禽肉、牛肉、羊肉、禽蛋等6类23批样品, 合格23批, 合格率100%, 同比持平。
(5) 超市。本次监测在超市共抽取了猪肝、猪肉、禽肉、牛肉、羊肉、禽蛋等6类110批样品, 合格110批, 合格率100%, 同比持平。
4.3 不同地区样品监测情况
本次监测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绥化市、鸡西、黑河、双鸭山市等8个地市级的36个县的畜禽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 33个县的畜产品样品全部合格, 宝清县、集贤县、绥芬河市3个县的畜产品出现了不合格样品。宝清县抽检样品35批, 不合格4批, 不合格率为11.4%;集贤县抽检样品35批, 不合格1批, 不合格率为2.9%;绥芬河市抽检样品10批, 不合格1批, 不合格率为10%。
5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5.1 存在问题
(1) 个别地区肉牛养殖环节存在使用违禁物质的现象。本次监测检出了4批非法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的样品, 全部为牛的代谢产物及牛肉, 最低超标9倍, 最高超标179倍, 而且来源于2个县, 反映出我省个别地区在肉牛饲养过程中存在使用违禁物质的现象, 畜产品质量存在β兴奋剂类安全隐患。
分析原因, 使用违禁物质一般有二种情况:一是被动使用, 一些不法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在其产品使用了违禁物质并刻意进行了隐瞒, 养殖户在用药、用料过程中毫不知情地被动使用。二是主动使用, 一些养殖户为了追求经济利益, 主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物质。
(2) 养殖环节用药不规范, 兽药休药期执行不力。本次监测的药物分为二类:一类是不允许使用的违禁物质, 如β兴奋剂、三聚氰胺;另一类是允许使用, 但是存在停药期的, 如氟喹诺酮类、磺胺类药物。本次监测中检出2批猪肉样品磺胺类超标, 且超标均在10倍以上, 反映出养殖环节兽药的休药期未完全按照《农业部公告第278号》的规定执行。
分析原因, 磺胺类药物超标一般有二种情况:一是养殖户的休药期规定执行不力, 未完全按照《农业部公告第278号》的规定执行。二是饲料生产企业未按照《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农业部公告168号) 执行, 将仅允许养殖户凭兽医处方购买、使用的用于防治动物疾病, 并规定疗程的饲料药物添加剂添加到商品饲料中, 致使家畜长期使用, 导致药残超标。
(3) 养殖和屠宰环节成为影响畜产品安全的主要环节。
养殖和屠宰环节是本次监测不合格率最高的2个环节, 不合格率分别为1.3%和1.0%, 这2个环节不合格样品的数量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83.3%。养殖环节首次列入监测范围就成为不合格率最高的环节。屠宰环节的不合格率虽有下降, 但已经连续2年出现不合格样品。
6 建议和措施
6.1 对不合格样品开展跟踪溯源及清查工作
建议出现不合格样品的宝清县、绥芬河市、集贤县的畜牧管理部门, 对不合格样品进行跟踪溯源与专项清查, 同时进行后续跟踪采样检测, 后续跟踪抽样比例为1∶5, 即每发现1个不合格样品, 对被抽样单位连续跟踪抽样2次, 每次5个样品, 真实掌握被检单位出现不合格样品的原因。
6.2 开展宰前现场快速检测
建议在屠宰场设立快速检测点, 开展宰前现场快速检测, 将检疫和药物残留检测同时进行, 把好畜产品进入市场的最后关口, 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6.3 培训基层畜产品监测人员, 提高其技术水平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已逐步得到各级畜牧部门重视, 但是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抽样方法、抽样要求等监测技术还存在欠缺和不足, 建议分批分期对基层的畜产品监测人员开展培训, 提高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 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提高监测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6.4 分期分批开展畜产品监测工作
建议2011年的省内畜产品监测工作分季度或分上、下半年进行, 避免突击监测, 以便掌握不同时期黑龙江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3.产权处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三
总体目标:通过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计划”, 使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得到提升,蔬菜、水果、食用菌等鲜活农产品全年监测平均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总体任务:实施农业标准化,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建立监管体系,完善监管制度,优化监管机制,落实监管措施,促进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特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建设。
重点工作:
1.以农业标准化为主线,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撑体系
1.1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体系 一是加快“农业地方标准制(修)定”工作步伐,计划新制(修)定50项农业标准。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配套、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吉林省农业质量标准体系,为农业实施标准化生产提供技术支撑,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执法依据。二是加快标准示范推广,结合我省“五百工程”,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基地、企业),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1.2建立与国际建设标准相接轨的检验检测体系结合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特点,以“建设体系、完善设施、强化手段、提高素质”为目标,尽快完善检测功能、提高检测质量、提升检测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按照国家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规划要求,逐步建立以部级中心为龙头、省级中心为骨干、市州级中心为配套、县级站为基础、市场(基地)检测点为补充的层次分明、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好国家投资的1个省级质检中心和36个县级质检站。
1.3建立与国际认证标准相符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 一是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的原则,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简称“三品一标”)的培育、认证、登记保护和开发;二是做好认证产品的监督和管理,实现“三品一标”在规模上的扩张,质量上的提升;三是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努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名牌农产品;四是积极推行农业投入品GMP、种植业GAP和农产品加工业HACCP认证。逐步形成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为主体,以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认证为补充,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配套的认证格局。
2.以全程监控为重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本着“突出重点,全程监管”的原则,重点抓好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三品”和蔬菜、水果的质量监管,对主要种植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重点监测和抽查,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惩处力度。
2.1抓好源头治理,把好农产品生产头道关口 一是把好产地环境关,认真开展“三品”生产基地环境质量评价和“三品”基地污染监控等产地安全管理工作;二是把好投入品质量关,以农药整治为突破口,全面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和经营秩序,从源头把住农资产品质量关和市场准入关。
2.2抓好产品监管,把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关 对生产基地进行标准化全程监管,探索产地准出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一是引导基地、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及农户建立生产经营记录和档案;二是指导和培训生产者开展农药选型及科学合理规范使用;三是监督指导基地蔬菜开展质量安全准出性检验;四是鼓励生产者使用包装及标识,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奠定基础。
2.3强化政府监督,把好生产与流通两大领域监测关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确保“基地监控”与“市场监督”的“双重”监管。一是将监测工作制度化。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二是将监测工作科学化。要按照国际风险评估的理念来确定监测目标,确保监测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三是将监测工作系统化。以蔬菜、水果鲜活农产品为重点,开展例行监测工作。以人参、食用菌等特产品为切入点,开展专项抽查工作。以水稻、花生等优势粮经作物为初步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
3.以完善监管制度为切入点,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3.1建立监管制度 在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基础上,逐步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产地准出和例行监测、产品追溯”等质量安全十项监管制度,全面构建具有我省地方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3.2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各级农产品执法监管队伍的公正、廉洁、高效。
3.3建立监管模式 通过法及配套制度的全面实施,建立自上而下,由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到终端产品全链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
3.4优化监管机制 正确处理好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关系,尽快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工作环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长效化。
4.以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为支撑点,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4.1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開展危害因素摸底调查,摸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隐患和产生环节。针对质量普查、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群众举报和媒体披露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4.2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切实加强风险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避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4.3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或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联动、信息通畅、反应快捷、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4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甄别、分析、评价和发布等工作程序 加强舆情监控,全面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动态。
5.以项目实施为着力点,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建设
5.1完成《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世行贷款项目》的启动与实施工作。
5.2继续深入开展《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规划项目》吉林省投资项目实施建设与项目管理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六大体系构建提供基础保障。
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落实责任 确保抓好省市县三级相应组织机构的建立,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特别要加强乡镇级监管队伍建设。
2.配套政策,保障运行 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有关生产、经济主体开展农业标准化活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推进。
3.加强培训,强化队伍 加强对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技术、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尽快在短时间内培养出具备专业技术,能够适应新时期新形势需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监测、推广、管理与执法队伍。
4.创新机制,标本兼治 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相结合,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逐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
4.产权处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四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提升中原经济区核心竞争力
本报记者 赵振杰
2010年,十一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我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推进之年。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一年多来,全省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努力提高政府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突出重点,真抓实干,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优势和知名品牌,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发展知识产权经济,以知识产权促进富民强省,自主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专利、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拥有量迈上新台阶,版权、盗版音像制品侵权查处成效显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继续居全国前列,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公安、文化、海关等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活动取得实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日益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为提升中原经济区核心竞争力,实现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
应该看到的是:尽管我们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知识产权依然是我省的短板,目前我省人均专利拥有量只占全国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去年的专利申请量只是江苏省的十分之一。所以我们必须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积极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提升劳动者素质,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建设创新型河南、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2011年,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关键之年。抓好知识产权工作的整体发展和布局,对于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事业跨越式发展至关重要。
3月底,省委书记卢展工到省科技系统调研时指出,科技创新是动力,科技创新是活力,科技创新是民生,科技创新是未来,希望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齐心协力推动我省科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卢书记强调,要推出更多具有河南特色的产品和品牌,培育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企业。卢展工书记的讲话在全省上下掀起提倡科技创新的高潮,同时也为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今年,中原经济区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也意味着我省将实现更好更快更大的发展。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河南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要走出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道路。这更需要我们充分发挥河南省的人力资源、智力资源和文化资源优势,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而知识产权制度正是保护智力劳动成果、激励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社会强有力的保障。
十二五已经开局,到2015年,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和“河南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的总体战略布局,坚持“四个重在”,按照“三具两基一抓手“的要求,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力争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是提升中原经济区核心竞争力。我们将紧紧围绕“三个体系、一个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产业集聚区建设与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作密切结合,加强对产业集聚区的知识产权优势培育,提升各类创新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努力掌握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培育更多的知名品牌,通过培育和认定一批产业集聚能力强、知识产权集群效应显著、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产业集聚区,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产业,着力建设知识产权大省、强省,不断提升中原经济区的核心竞争力。
二是培育中原经济区后发优势。我们将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充分依靠智力资源、人力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开发运用,培育并不断强化我省的后发优势,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支撑中原经济区建设和中原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三是打造中原经济区的“靓丽名片”。我们将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执法手段,严厉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形成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调处力度,提高调处能力与效率,切实保护权利人与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积极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为中原经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是围绕民生营造创业创新创富氛围。要通过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不断激发企业活力,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创新、创业、创富的氛围,为改善民生,支撑中原经济区建设贡献力量。
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力度,同时在全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其顺利实施,使知识产权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有作为,有大为!
2010年,全省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总体战略布局,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主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的优势和作用,为提升中原经济区核心竞争力,实现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撑。
一年来,全省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努力提高政府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突出重点,真抓实干,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优势和知名品牌,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发展知识产权经济,以知识产权促进富民强省,自主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专利、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拥有量迈上新台阶,版权、盗版音像制品侵权查处成效显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继续居全国前列,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公安、文化、海关等部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活动取得实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日益加强,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呈现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
2010年,知识产权工作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卢展工多次强调,中原崛起离不开产业支撑,河南的经济发展需要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全国领先、在世界叫得响的大型企业做支撑。郭庚茂省长在全省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要严肃查处一批侵权、假冒、盗版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促进全社会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和机制。省委、省政府《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试行)》明确提出,创新是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有效支撑,要求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示范引导广大企业走创新驱动型发展道路。《河南省知识产权发展“十二五”规划》被列入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的专项规划。省人大、省政协围绕地方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等内容,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很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中原经济区核心竞争力献计献策。14个省辖市先后出台地方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或纲要实施意见,全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
河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河南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制定下发《2010年河南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计划》,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月、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成果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等活动,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推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工作,营造了尊重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了以消除产业集聚区工业企业“零专利”为重点的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此项行动开展以来,18个产业集聚区700多家企业中,“零专利”企业比重由64.8%下降到11.5%。省工商局围绕“兴企强省”、“兴农富民”两大工程,开展“商标强企、商标富农”工作,加大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的力度,构建和谐诚信的商标市场经济秩序,商标申请和注册量节节攀升。省版权局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版权监管执法水平,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推动版权产业健康发展。省公安厅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力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经济秩序。省农业厅落实激励政策,鼓励申请新品种保护,积极开展种子流通环节的品种权执法检查。省林业厅狠抓植物新品种保护、林木育种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服务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等项工作。省发改委加强规划引导,把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作为项目组织管理的重要内容,提高项目建设水平。省高院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审判组织建设,推进三审合一试点工作。省检察院依法从快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不依法移交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渎职行为。省国资委指导省管企业研究和制定专利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努力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做到核心技术自主化,在主营业务领域拥有一批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省工信厅出台多项政策,激励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省财政厅整合集中财政资金,不断加强知识产权资金扶持力度。省文化厅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加强动漫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动漫产业快速发展。省司法厅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提高律师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能力水平。省卫生厅建立奖励制度,激励医学科技人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发明人、设计人及课题完成人给予奖励。省质监局会同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共同实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工程,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化水平。各成员单位全方位、多举措、真抓实干推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呈现出全面、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专利工作
省知识产权局以实施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促进工程、知识产权保护工程、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培植工程等五大工程作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的重点,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得到较大提升。启动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工作,新增2所高校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推进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开展产业集聚区工业企业消除“零专利”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启动产业集聚区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和企业知识产权特派员工作,推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开展专利转化和产业化工作,洛阳市被确定为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首批实施单位,并成为全国第二个“国家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开展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认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产业集聚区6个,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区域5个,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1个,优势区域7个,全省累计已有 41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30个知识产权优势区域。同时,许昌市、平顶山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30家企事业单位被确定为“全国第四批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2家企业被批准为国家第二批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目前,全省拥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2个,示范创建城市2个,试点城市3个。全省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持续增长,年专利申请量25149件,累计专利申请量达150366件;专利授权量16539件,累计专利授权量81729件,技术含量较高的发明、实用新型申请以及职务性申请所占比例趋于合理。
全省知识产权局系统继续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形成了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执法工作模式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省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开展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重大科技专项的专利分析预警工作,与福建省签订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协调十个省辖市建立了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启动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统一行动,全省已拥有国家级维权援助中心6家,省级维权援助中心8家。全省全年开展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48次,出动执法人员722人次,检查商场282家,检查商品15860多件,查处假冒商品300余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118件。
三、商标专用权监管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围绕商标发展战略和商标监管职能,出台一系列文件,健全完善服务我省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实施“商标富农”、“商标强企”工程,采取多种形式指导企业用商标权质押,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已办理商标质押登记备案5件,贷款2.5亿元。全省全年商标申请注册量超过2万件,累计注册商标近8万件;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驰名商标14件,驰名商标累计达到59件;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件,累计达17件;新认定河南省著名商标251个,累计达1307个。
全省工商系统全年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600余起,涉案金额2300多万元,罚款1400多万元。其中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780起,涉案金额1600万元,罚款1130万元;商标一般违法案件820起,涉案金额700万元,罚款270万元。移交司法机关案件7起。省工商局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把打击商标侵权作为商标监管工作中的重点。强化日常管理,加强商品流通领域的商标监管;强化维权协作机制,完善商标保护网络和工商执法联动机制;加大监管力度,构建和谐诚信的市场秩序。做好世博会标志保护和商标中介服务机构的整顿,先后开展保护“莲花”、“白象”、“大骨”商标专用权打假整顿活动,有力地维护了我省知名商标的权益。开展对省外驰名商标“蒙牛”、“得力”专项打假活动,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肯定。
四、版权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
省版权局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印刷复制源头企业集中整治等专项治理行动。全年共立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376起,查缴侵权盗版出版物47.6万件,涉案设备160余套件,取缔非法经营单位、摊点737个,打掉黑窝点11个,关闭非法网站29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6起,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查处了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侵权盗版大案要案。积极做好政府、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154家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任务,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版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增设了郑州、开封、洛阳三个版权登记工作站,实行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网络化服务,全年完成作品版权登记242 件,审核登记国(境)外版权引进贸易合同164件,确保了审核登记备案制度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省文化厅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闪电”系列行动,出动执法人员约13万人次,车辆9500辆次,检查了网吧10567家次、歌舞娱乐场所2528家次、音像制品经营单位3508家次,电子游戏厅(室)1204家次,书报刊经营单位6552家次。共发现违法违规情况2801处,收缴盗版图书12865册,收缴盗版光盘12145张(盘),给予警告1247家次,责令整改546家次,立案调查2268件,有效打击了文化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动漫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动漫产业快速发展,向全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推荐申报国家重点动漫产品,争取到国家知识产权登记环节费用补贴资金20万元。加强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和传承人体系建设,推进各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国家级名录项目82项,省级名录项目295项,市级名录项目1050 项,县级名录项目3569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增加至452人,市县级传承人1826人。
五、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全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申请数量稳步提高,申请总量达到634件,被农业部授权保护的农业植物新品种达到277件。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共受理 47个林木新品种审(认)定申请,其中申请审定林木新品种 44个,乡土树种3个;共审(认)定经济林树种31个(含乡土树种1个),审(认)定用材观赏树种16个(含乡土树种2个)。省农业厅加强对种子生产企业的管理,积极开展种子流通环节的品种权执法检查,共检查了18个省辖市、46个县(市、区)、8个市级批发市场、126个办证种子企业,196个不办证种子经营者,涉及玉米、棉花等主要农作物8个,756个品种次。省林业厅协同森林公安和林政人员依法对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严厉打击,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林木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和假冒种苗事件明显减少,维护了林木新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省农科院对新育成的74个新品种申请了品种权保护,其中38个品种获得授权,其中,玉米新品种“郑单958”和小麦新品种“郑麦9023”连续四年成为全国推广面积最大的授权作物品种,累计推广面积分别为3.2亿亩和1.6亿亩,为河南农作物品种的更新换代和国家的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开展打假保名优行动,对假冒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假冒名牌产品依法给予打击,依法查处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质量标志案件253起,认定河南省名牌产品313个。陈化店矿泉水、正阳三黄鸡、广武大葱和潢川金桂4种产品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总数达到38个。汝瓷、灵宝苹果等13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标准正式批准发布,全省制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标准总数达到18个。
六、知识产权司法、刑事保护
省司法厅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强对全省律师的培训,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共办理知识产权公证568件,通过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有效地打击了侵权行为,维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全省可以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律师事务所227家,全年代理知识产权案件310件。省高院加强审判组织建设,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工作,受理二审知识产权案件83件。全省法院系统全年新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97件,审结1179件,其中,著作权案件618件,商标权案件289件,专利权纠纷137件,技术合同纠纷18件,植物新品种纠纷93件,其他案件42件。
全省公安机关共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92起, 涉案金额1.1亿元;破案1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6名, 其中刑拘283人,逮捕141人;打掉犯罪团伙114个,摧毁制假售假窝点154个。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办理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80件157人,其中假冒注册商标犯罪42件89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11件16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犯罪16件32人;假冒专利犯罪1件1人;侵犯注册权犯罪8件15人,侵犯商业秘密犯罪2件4人,有力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七、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5.产权处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五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商标战略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提升宣传效能,推动商标宣传工作由一般性商标知识宣传向实效性实施商标战略宣传的转变,积极营造有利于我省各类企业和商标权人争创知名、著名和驰名商标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推动商标注册保护工作,深入推进云南商标战略工作实施,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201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创造、保护、发展。活动的目的是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促进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有利条件。
三、活动时间
2010年4月20日至26日。
四、宣传要点
(一)宣传知识产权文化核心理念。宣传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二)宣传省委、省政府商标战略工作。宣传省委、省政府实施商标战略的重大意义、总体规划、工作措施、目标任务,以及当地党委政府推进商标战略的办法措施;宣传我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的成功经验,努力营造政府培育驰名商标、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市场推崇驰名商标、社会热爱驰名商标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全省工商系统推进商标战略的措施和成效。宣传全省工商系统大力培育和创建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积极保护商标专用权,不断深化“一所一标”、实行“一所多标”、争取“一人一标”活动,“品牌兴企”、“品牌兴农”活动等工作的措施和所取得成效。
(四)宣传商标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商标法律、法规以及商标注册申请、使用、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相关知识,知名商标、云南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相关知识。
五、重点活动
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7个活动日内,全省各级工商局除参加各级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统一组织的活动外,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开展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召开一次云南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新闻发布会。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省局组织召开云南省近期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新闻发布会。届时将邀请有关政府部门、企业、行业协会、新闻单(来源:好范文 http:///)位参加。
(二)举办一期商标知识培训班或召开重点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座谈会。组织企业举办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注册申请、使用、管理、保护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以实施商标战略为主题,组织重点企业就实施商标战略的经验、措施、问题等进行座谈,帮助企业解决在申请商标注册和争创知名、著名和驰名商标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进行一次商标战略工作成果报道或集中展示。综合利用新闻媒体、红盾网站、印刷品、宣传栏、展板等多种形式,报道或集中展示各地推进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管工作的成果,以及工商部门推进商标战略的新举措。
(四)开展一次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的回访。通过回访,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标使用管理制度、商标重大事项预警等制度;引导企业在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加强商标运用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商标纠纷,尽可能做到案结企和,和谐发展;指导企业开展商标价值评估,通过使用许可、专用权质押等方式实现商标权的市场价值,以商标为资产纽带走集约化经营之路;指导企业实施商标“走出去”战略,帮助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
(五)组织开展一次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集中整治行动。以“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以种子、化肥、农药等涉农商标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涉农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力度,净化市场环境。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本届宣传周活动既是宣传知识产权文化,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也是全省工商系统努力完成2010年六项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商标战略工作的有力措施。各级工商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符合实际的宣传周活动方案实施办法,切实把各项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好。
(二)形式多样、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宣传活动要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要创新宣传活动的方式方法,集
中宣传力量,整合宣传资源,突出宣传重点,讲求宣传实效,认真组织开展好影响力大、效果明显的宣传活动,做到宣传周的各项活动有措施、有重点、有特色、有质量、有水平、有实效。
(三)统筹安排、发挥优势、协作配合。围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和共同目标,既要把宣传活动服务于全省工商系统2010年推进商标战略重点工作,发挥优势,突出工商工作特色,着力宣传商标战略,又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全面宣传知识产权知识。
6.产权处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六
为迎接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的良好环境,特制定我市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我市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时间安排在2010年4月20日至4月26日。
二、主办单位
我市参与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部门有:市委宣传部、市知识产权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新华书店、市邮政局。
三、活动主题
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待定)
四、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世界知识产权日”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1、时间2010年4月26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
2、地点:鼓楼广场
3、参与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
4、内容和形式:
(1)各参与单位分别在鼓楼广场挂出一条宣传横幅(内容见宣传口号);共同在鼓楼广场南侧(与国庆路相连)设置咨询服务-1-
台,为群众提供有关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各参与单位围绕宣传重点,分别印制和发放有关宣传材料。
(二)销毁非法音像制品活动
1、时间:2010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
2、地点:(xxx)。
3、参与开展活动的单位:所有主办单位、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负责人50名、学生300名。
4、分工:
(1)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负责会场布置、人员组织。
(2)市公安局负责维持活动秩序。
(三)走进企业服务宣传活动
1、时间:2010年4月20日-22日。
2、参与开展活动的单位:市知识产权局、市新闻出版局。
3、地点:有关企业(待定)。
4、内容: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知识,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
5、分工: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知识;市新闻出版局负责落实软件正版化的有关工作。
(四)收缴非法音像制品专项行动
1、时间:2010年4月20日-26日。
2、参与单位: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公安局、工商局
3、内容:对所有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收缴非法音像制品。
六、组织协调
我市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由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协调,协调、联络小组设在市文化局,联系人:(待定),联系电话:(待定)。
七、宣传周口号(横幅制作安排)
(1)庆祝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市知识产权局)
(2)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市工商局)
(3)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市文化局)
(4)努力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市公安局)
(5)尊重知识产权,建设文明泰兴。(新华书店)
(6)提高全民意识,保护知识产权。(邮政局)
7.产权处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七
(一) 本月事故情况:
12月份, 全区煤矿没有发生死亡事故, 实现了零死亡。
(二) 12月份, 全区煤矿零死亡, 同比持平。
与上月相比, 事故起数减少4起, 死亡人数减少4人。12月份, 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同比持平。
(三) 1-12月份, 全区煤矿发生死亡事故17起, 死亡49人。
同比减少4起, 死亡人数增加16人。1-12月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1起, 死亡32人。同比特别重大事故增加1起, 多死亡32人。没有发生较大和重大事故, 同比较大事故减少3起, 少死亡14人。
二、原煤生产及百万吨死亡率情况
1-12月份, 全区煤炭产量78200万吨 (调度数) , 同比增产18140万吨, 增长30.2%。百万吨死亡率0.063, 同比上升0.011。其中:国有重点煤矿原煤产量45360万吨, 增产7320万吨, 增长19.2%。百万吨死亡率为0.084, 同比上升0.036;国有地方煤矿原煤产量5480万吨, 增产1360万吨, 增长33%。百万吨死亡率为0.073, 同比下降0.019;乡镇煤矿原煤产量27360万吨, 增产9460万吨, 增长52.8%。百万吨死亡率为0.026, 同比下降0.024。
三、2010年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
(一) 2010年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百万吨死亡率保持较好水平, 而且全年有三个月实现了零死亡, 分别是1月、10月和12月。
2010年各月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同期对比见下图:
(二) 2010年,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1起, 死亡32人。
同比特别重大事故增加1起, 多死亡32人。这一起特别重大事故的死亡人数占全年死亡总人数的65.3%。这是今年比去年死亡人数增加的主要原因。
(三) 按经济类别划分的伤亡事故情况
2010年, 国有重点煤矿发生死亡事故7起, 死亡38人, 同比减少6起, 多死亡 18人。发生特别重大事故1起, 死亡32人, 同比特别重大事故增加1起, 多死亡32人, 没有发生较大和重大事故, 同比较大事故减少2起, 少死亡8人;2010年, 国有地方煤矿发生死亡事故4起, 死亡4人, 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平。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同比持平;2010年, 乡镇煤矿发生死亡事故6起, 死亡7人, 同比起数增加2起, 少死亡2人。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同比较大事故减少1起, 少死亡6人。
2010年全区煤矿按经济类别统计见下图:
(四) 按区域划分的伤亡事故情况
2010年, 乌海市发生死亡事故4起, 死亡35人;呼伦贝尔市发生死亡事故4起, 死亡4人;鄂尔多斯市发生死亡事故3起, 死亡4人;锡林郭勒盟发生死亡事故2起, 死亡2人;巴彦淖尔市发生死亡事故1起, 死亡1人;阿拉善盟发生死亡事故1起, 死亡1人;通辽市发生死亡事故1起, 死亡1人;赤峰市发生死亡事故1起, 死亡1人;其它盟市为零死亡。
2010年各盟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见下图:
(五) 按事故类型划分的伤亡事故情况
2010年, 发生事故类型为:透水事故1起32人, 运输事故8起8人, 顶板事故7起8人, 中毒窒息事故1起1人。
2010全区煤矿事故按类别同比分析见下图:
2010年全区煤矿事故类别统计见下图:
四、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2010年, 全区煤矿共死亡49人, 超过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7人, 超过了16.7个百分点。各分局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乌海分局: 2010年1-12月份辖区内煤矿发生死亡事故5起, 死亡36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 死亡人数增加31人。发生特别重大事故1起, 死亡32人, 同比特别重大事故增加1起, 多死亡32人。没有发生较大和重大事故, 同比较大事故减少1起, 死亡人数减少3人。超过全年控制指标23人, 超过了176.9个百分点。
鄂尔多斯分局:2010年1-12月份辖区内煤矿发生死亡事故4起, 死亡5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 死亡人数减少9人。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同比较大事故减少2起, 少死亡11人。完成全年控制指标的38.5%, 比控制指标少死亡8人。
赤峰分局:2010年1-12月辖区内煤矿发生死亡事故4起, 死亡4人, 同比事故起数减少3起, 死亡人数减少4人。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同比持平。完成全年控制指标的40%, 比控制指标少死亡6人。
呼伦贝尔分局:2010年1-12月辖区内煤矿发生死亡事故4起, 死亡4人, 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 死亡人数减少2人。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同比持平。完成全年控制指标的66.7%, 比控制指标少死亡2人。
2010年各分局控制指标与实际死亡人数对比见下图:
五、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情况
8.产权处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八
1.工作任务
1.1 成立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导各市(州)、县(市、区)开展具体工作。
1.2了解和掌握国家农业部和广州及相关城市相关部门制订的具体方案和要求。
1.3 组织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对本辖区蔬菜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掌握本辖区在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期间有供穗农产品合同、协议及具体行为的生产基地和企业全面情况。
1.4 指导相关市(州)、县(市、区)开展相关培训及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对有供穗农产品合同、协议及具体行为的生产基地、企业的全过程监管工作。
2.时间安排
2.1 2010年10月15日前,组织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对本地区蔬菜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掌握我省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期间供穗农产品情况。
2.2 2010年10月25日前,各市(州)农委将供穗农产品明细表统计汇总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2.3201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各市(州)农委对有供穗农产品合同的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全程监管,同时对全省各地蔬菜生产基地和企业继续进行排查,发现有供穗农产品合同、协议的生产基地、企业,随时上报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加入监管名单,立即对其进行全程监管。
3.组织领导
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省农委统一领导并负责协调,成立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市(州)农委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对本辖区内蔬菜生产基地、企业进行排查,组织有关县(市、区)农业局开展对有供穗农产品合同、协议的生产基地、企业进行具体监管工作。
4.工作要求
4.1切实加强对供穗农产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是今年继上海世博会后我国举办的又一次世界性盛会,确保亚运会和亚残会期间不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至关重要。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农业部和省农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把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4.2切实掌握供穗农产品供应信息。各地农业部门要对本地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进行定期清查,对已经准确掌握亚运会期间供穗农产品信息的,要及时指派专人进行监管,并请各市(州)农委及时将供穗农产品明细表填好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上报该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电话、邮箱。
4.3切实落实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凡有供穗农产品项目的市、州(县、市、区),要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分工负责机制,实行属地管理,强化执法监管,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及要求,明确措施,健全机制,监管任务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有供穗农产品生产合同、协议的县(市、区)农业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对相关生产基地的监管,必要时要指派专业人员进行驻点监管。
4.4切实保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农业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抓好供穗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过程监管,严格落实生产操作规程和农业投入品进货、使用记录制度;加强产品包装标识管理,确保其包装规范、质量合格;加大对供穗农产品检验监测力度,严格实施产地准出制度,供穗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达到农业部提出的“有记录、有检测、有标识”的三有要求,确保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
2010年广州亚运会和亚残会
吉林省供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
组 长:于文波 省农委副主任
成 员:邬晓东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张永林 省农委农业处处长
张大明 省农委园艺特产处处长
潘希波 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站长
孙振天 省园艺特产管理站站长
张辉 省参茸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任:邬晓东(兼)
成员:赵然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调研员
李小松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调研员
董广夏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科员
徐建维 省农委农业处副调研员
柴秋泉 省农委园艺特产处科员
乔冬云 省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总站科长
赵伟光 省园艺特产管理站科长
冯家 省参茸办公室科长
9.2010年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篇九
2010年春运工作总结
我县2010年春运工作,在县委、政府以及市运政
处和交通局领导的指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所按照春运工作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保平安、促发展‛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全体运管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今年春运各项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作出了贡献。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思想重视,组织严密。
我所以全国、省市春运工作精神为指导,进一步
统一全所干部职工思想,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把春运安全工作作为春节期间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由所长为组长,副所长和企业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春运领导小组,并设立春运办公室,具体监督指导全县的春节运输工作。在工作中,突出抓领导带班制,领导负责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细化工作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块管理,严格把好,人、车、站、场四个关口。为春运工作开展起了一个好头。
二、目标明确、工作细致。
在工作中,围绕以努力实现不发生旅客滞留、积压和严重超员现象,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特大恶性事故,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为总体目标,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拟发宣传资料300余份,下发给广大车主业户,提醒大家在欢欢喜喜过大年的同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把好手中的方向盘,塑造良好的春运氛围,向春节期间仍辛勤工作在道路旅客运输一线的驾驶员送去最诚挚的祝愿,预祝他们生意兴隆、阖家幸福,此举受到广大业户的一致好评。
(二)、春运前,由县交通局牵头,组织以交通、安监、交警、运管等部门对运输企业、客运站以及二级维护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要求参加春运的车辆必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防冻、防滑以及消防安全设施完善。
(三)、把好站门口,督促车站及站场对过往旅客的行包做好‚三品‛检查工作,严禁各种危险品进出站。严格车辆车辆例保检查制度和进出站登记制度,杜绝超员车辆出站。
(四)、措施得力,有力的保障了春运期间旅客的返乡和出行。针对每年春运期间可能发生的一些情况,为确保雨、雪、雾等恶劣条件下的行车安全,我所要求集团分公司、客运站制定相应的《紧急疏散方案》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从各公司选取6名技术过硬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好的车辆担任春运值班,以做好特殊条件下乘客的疏导工作,防止旅客的滞留。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使乘客走得了、走得及时。春运期间,未出现旅客滞留现象。
四、纪律严明,基础工作抓得牢。‚春运办‛、各驻站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车辆运行动态和客流量,做好上传下达和各种统计工作。
三、春运生产情况
今年春运客流整体繁忙而平稳,全县共投入营运
客车535辆,其中正班客运车辆479辆,另外对开单位进站车45辆。完成公路客运量16万余人次,春运客运车辆加班及包车140班次。安全生产是春运工作首要任务,也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春运工作有序和谐。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1月30日,威信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
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启动仪式‛在威信客运站车场隆重举行,公司和个体客运经营者、驾驶员等近30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同时在车站和候车室等处悬挂横幅、张帖安全标语5幅,大力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四、今年春运主要特点
今年春运得到了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对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节前务工返乡流、学生流和探亲流出现高峰叠加。从旅客流向来看,本省为昆明、昭通等地;省外为台州、深圳、重庆、成都、贵阳等地。春节后客流启动早、客流量比较集中。节后从2月17日至3月8日,每日客流量稳定在3500人次左右,旅客流向主要集中在台州、昆明、深圳等地。另外气候状况好,为安全行车提供了有利因素。
五、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违法行为。
一方面我所组织两个稽查中队人员,全天24小时
轮流上班,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加强对运输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无牌、无证、窜线、倒卖旅客、超员超载、随意涨价等违章行为。对路检路查中发现的违章车辆按照规定严厉处罚并加以疏
导。春运期间共查处违法行为30余起,罚款6万多元。一方面加强春运期间,全体运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
实施监督检查,不准出现公路‚三乱‛行为,在执法中要着装整齐,持证上岗,文明执法,切实加强对春运车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回顾春运40天,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关心春运工作。我所全体干部职工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上下统一思想,政令畅通,齐心协力,配合密切。二是春运工作早组织、早准备,安排周密,措施得当,有效落实。三是领导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体工作人员尽心尽职,奋力拼搏,乐于奉献。保证了总体工作较为平稳、安全、有序。
10.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通报 篇十
同志们:
回顾2010年的工作,我们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安监局的指导帮助下,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按照市、区安监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为重点,从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执法监察效能、制度贯彻落实、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措施落实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等方面开展了一些列工作,促进了开发区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保持平稳态势。
一、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2010年全年共发生影响较大的各类事故3起,其中山东宏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泰安山水建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泰安市信立板材有限公司分别发生一起火灾事故。各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90多万元,死亡人数超出了年初下达的责任指标。与2009年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5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30多万余元,上升33%。
二、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工作。一是年初召开了2009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对山东煤田地质机械厂等16家企业、山东泰山华岳玻璃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18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了表彰奖励。二是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截至目前共召开
了3次安委会会议、5次由企业、管区、村(居)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大会,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部署。三是制定下发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年共制定下发了《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关于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通知》等40几种文件。
(二)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开发区管委会张广闻主任与管委会各位副主任,副主任与分管各局办,安全生产分管主任与所辖企业,办事处主任与安委会成员单位、管区、村(居)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200多份。二是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员的监督、检查、指导作用,消除事故隐患和潜在危险因素,做到‚三不‛生产,强化企业自身的现场安全质量管理。三是认真坚持好‚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处理各种违章、违法行为,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防止类似行为重复出现。四是逐步完善各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不适应现代管理要求的管理制度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重新进行修改、补充、完善。五是及时对所辖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做到心中有数。全年补充企业档案资料500余份,充实完善了一企一档。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隐患治理。按照省市区关于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部署要求,针对季节性、重要时期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开发区、办事处实际,制定季度、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复查企业、村(居)、学校 200余家/次,查处隐患近540 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 130 份,责令改正指令书近100份,建立了隐患整改台帐。在执法监察过程中,坚持‚严‛
字当头,重罚屡次违规现象,使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真正落到了实处。对存在问题突出,不能按时整改的泰安综艺包装有限公司、泰安康大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泰安阳光动力电机有限公司等企业,累计罚款四万余元,企业生产现场状况明显好转。
(四)强化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为载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适应新变化,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发展。一是‚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悬挂安全标语30余幅、组织企业职工300余人参加市区举办的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安监办全体人员、山东宏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煤田地质机械厂等企业职工150余人积极参加了‚大地保险杯安全在我心中‛千人知识竞赛活动;泰安市昌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企业举办了‚安全在我心中‛竞赛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职工的安全意识。二是督促企业参加市区举办的安全生产培训班和企业全员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共有近200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大部分企业开展了全员教育培训,企业员工基本达到了先培训后上岗作业。三是狠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五)强化源头准入,规范企业管理。一是中石油泰安分公司第7、67加油站、中石化泰安分公司47加油站通过了市安监局危化品经营证换证审查,泰安安然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输配站建设项目通过市安监局设立安全审查,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项目、泰安市禾洋石油物资有限公司第一加油站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通过
省、市安监局验收。二是成立了‚安全生产‘四个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园区、池子崖社区、泰安市振华机器厂等3家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三是山东煤田地质机械厂等51家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过区安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备案。
(六)完善应急体系,增强应急能力。2010年,开发区组织专家对所辖50家较大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安全评审。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做到领导落实、措施落实、队伍落实。2010年,开发区、办事处与泰安市兴华工贸有限公司联合举行了消防演练,泰安市岱岳区平安乙炔气厂、泰安综艺包装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了针对性事故演练,提升了开发区应急救援水平。
(七)积极配合督导,认真完成工作。一是5月14日迎接了市安委会对岱岳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大检查开展情况督查。二是山东煤田地质机械厂、山东海泽纳米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积极配合市区安监局对开发区企业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受到领导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0年,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成绩也有问题和不足,各类事故隐患依然令人惊心,安全生产基础亟待夯实,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事故隐患仍然存在,自查体系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不是主动消除隐患,而是被动应付,有的隐患每次查每次有,迟迟得不到根本解决。
二是部分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不健全,领导分工不合理,少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及
时在岗在位,不符合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要求。
三是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工作相对薄弱。在去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发现,部分企业没有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有些企业生产现场没有操作规程,没有安全通道黄线,没有必要的警示牌,没有安全警示标语等,有些企业安全例会不能按时召开等。
四是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培训不及时、不到位,没有达到全员培训的要求,甚至有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
上述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1年,开发区将继续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积极搞好‚基层基础工作深化年‛,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努力实现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为开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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