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乡土中国有感(共8篇)
1.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一
2011级公管班
胡伟
读《乡土中国》有感
拜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乡土中国》一书,感触颇深:我也是地地道道的、土生土长的农村人(“乡下人”),好多乡土风俗、气息我都了解,以前从来没有感到过任何的特别,没想那么多的为什么,认为一切都是情理之中的嘛,可是经过费老这么一分析怎么就变了个味儿呢?
在对于本书的阅读过程当中,我一度是相当困惑的,以至于在第一遍的阅读过程中,我一口气囫囵吞枣般地看完以后,搞的是云里雾里的,对其中的内容竟是一点儿感觉和想法也没有。为了完成张老师布置的作业,无法,我去找了些别人写的有关乡土中国的分析和书评,看完了以后,再去阅读原书,这才有了一点自己的感悟。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阅读过程中印象最深的要数第一章《乡土本色》的开篇句“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确,“乡土性”一词,说得很鞭辟入里啊。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是传统的农业社会,而农业的发展是离不开土地的,所以人口就以土地为中心而聚集。然而土地是不可能移动的,由此,就决定了乡土社会里,人口的流动必然是不频繁的。进一步说,依靠农业生存的人们是粘着在土地上的,因此乡土社会就具有稳定性。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不像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那样的,而是实行的机械化管理,精耕细作、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这样就决定了传统的乡土社会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是的,每家每户都能够自给自足,商品的交换与买卖就显得多余了。另外,由于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都是熟悉的,而熟人间往往就是讲“人情”的,则人们无法从商品交换中获得较高利润,所以,商业在传统的乡土社会里就难以得到充分发展。
是的,乡土社会的稳定性与独立性的显著表现形式之一就是“熟人熟事儿”,无论哪个家里有个什么婚丧嫁娶呀之类的,左邻右舍都是知道的,都是要去做送人情的。与此同时,生活在这个圈子里的人,他们对于自己生活的环境是熟悉的,而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和对乡土社会的冲击,原先生活在乡土社会里的人有些会离开自己所熟知的乡土社会而进入到城市里去。因为他们对于城市环境的不熟悉,也许会做出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于是,进城的人们很多就会被讥笑为“土气”,是“乡巴佬”,并且城里面的人还拿“愚”来说明乡下人不识字。但费老却从乡土社会的层面来强有力地批驳了推行“文字下乡”的人们所持的这种观点,进而还推导得到:在乡土社会里,很多时候文字的使用是有局限性的。
二、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
很多人都认为,费先生在书中一个新的概念——“差序格局”的提出,是一大创举,是对中国传统人伦关系的一种精妙的概括。是的,我觉得他写的很贴切、很形象。在《差序格局》一章中,将中西方社会进行了对比。他将西洋社会的类型称为“团体格局”,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就像一捆捆扎起来的木柴;将中国乡土社会的类型称为“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像一个水波纹一样,按亲疏远近向外扩开一圈圈的社会圈子。这种差序格局中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那样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作者把社会关系的这种一轮轮波纹之间的差序称为人伦。中国人讲究人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讲的是一种差等关系,这种种差等关系各自有它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在这种差序格局里,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便是以“人伦”为基础的。当个人以自己为中心,“推己及人”,形成一圈圈的社会圈子时,这个圈子是可大可小、具有伸展性的。人们往往根据其实际需要而相应扩大或缩小其圈子的范围。也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概念是模糊的,小的时候父母子女是一个家,大的时候可以囊括伯叔等,甚至大至整个家族。但是无论这圈子如何伸展收缩都只局限于父系一方的范围内,这是中国传统父系社会的特点。
将焦点从人际关系转向社会群体上,我们会发现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族是一个很显耀的社群,在乡土社会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家族从结构上包括家庭,最小的家庭也可以等于家族。它不但承担生育的功能,而且也担负着政治、经济、宗教等其它社会功能。
三.乡土社会的秩序维持。
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很多方面和现代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这里的礼,并非所谓的“文明”,“慈善”,“善良”等等,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对的。而在乡土社会里,这些礼是怎么来的呢?我们可以认为是经过一代一代的传承而遗留下来的,人们已经惯于遵守的并被认为是对的一些传统。礼的推行并不依靠暴力和权力而是依靠教化。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因此,在一个变迁的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而作者一开始就已经说了,乡土社会相对来说是静止的,变迁很慢,这也就为礼治提供了存在的温床,并且生生不息。
乡土社会自有自身的一套礼治秩序。长期的教化把外在的规则转化为了人们内在的习惯,人们遇到问题,习惯于从传统道德中寻求解决的途径,而非是法律。而在传统乡土社会里,人们是本能地抗拒打官司,以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的。这在我们看来,似乎是不可理喻的,甚至会认为乡土社会里的人简直是野蛮,抗拒现代文明。但是,作者在这里给我们阐释了这样一种“无讼”的观念存在的合理性。在乡土社会里,必有一些人和事不容于传统道德,但是随着新的司法制度的推行下乡,这些本来不容于乡土伦理的人和事却从此找到了一种新的保障,他们可以不服于乡间的调节而诉诸于法律。这个时候,法律制度就成了包庇这些败类的保护伞了,这与乡土社会是格格不入的。最后,费老的结论是:要推行司法下乡,务必要使民众做好思想和心理上的接受与准备。
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我感觉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是的,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费老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他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他口中的“土”不是贬义词,而是说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然而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因为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里,“土”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常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对于乡下的人们,“土”是他们的命根。不仅是他们的命根而且还是城里人生存的根本保障。城里人其实在藐视乡村人的同时也藐视了自己的生存价值。
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我并不是说中国乡村人口是固定的。而是说,农民的思土情节和浓重。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这是实实在在反映了我们中国人的情况。主要说明,中国人在不知不觉的生活之中已经形成了一种思土重迁的思想。不仅是乡村的人,就连城市里的人也有这样的思想。只要是搬迁对他们来说很舍不得,因为这里毕竟有很多都值得自己怀念的事情,如过走了,那么多的记忆该怎么办?
乡土中国,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稳定而不易变迁。从这也可以看出我们民族有一个特点:喜欢聚居生活。这个习俗其实也表明了一个民族的特色。也表明了一个民族的智慧。俗话说:“一个臭皮匠弄不出什么新化样,两个臭皮匠弄出了点花样,三个臭裨将,塞过一个诸葛亮。”群居也说明我们很早就认识到了人多力量大,人多好做事!费老不愧是一代宗师,把咱们中华民族的特性分析得是透透彻彻的。
有人说,《乡土中国》是一本社会学的入门和精华读物。的确,一个个看似简单的社会生活现象被费老解释得那么生动鲜活、那么精辟。不读《乡土中国》,就不能说你懂社会学;不读《乡土中国》,就不能说你了解中国的乡土社会。是啊,薄薄的一本小书却蕴含了无穷的大道理,日后一定要多多拜读学习!
2.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二
费孝通 (1910—2005) 是《乡土中国》一书的作者, 祖籍江苏吴江 (今苏州市吴江区) , 是我国著名的人类学家、社会学家、民族学家。他的一生历经满清、民国、新中国三个历史时期, 面对乡村社会结构的激烈变化, 他以深厚的学术涵养、敏锐的洞察力, 对中国的传统“乡土”做出了深层次的解读, 其作品《乡土中国》显然成为了研究中国乡村社会架构最经典的著作之一。现代学者在研究这方面内容时, 已经把《乡土中国》作为一块思想基石, 沿着他指明的方向前进。
千百年来, 中华民族跟泥土有着亲密而特殊的关系, 与其说我们是大江大河孕育出来的民族, 倒不如说是从黄土地中摸爬滚打出来的民族。肥沃的黄土养育了华夏民族, 整个民族的架构就是以土地为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东西, 所以, 我们自然同泥土有着亲切的感情。以往, 身在他乡的游子会在水土不服或思念家乡的时候, 喝上一碗冲泡有母亲在灶台底刮出的灰土的汤水, 来疗治在异乡由于水土不服所产生的不适, 感受家乡的情怀。
关于“土”字, 中华各种典籍中对其都有相当详尽、明确的解释。《说文解字》中说:“土, 地之吐生物者也。二象地之下, 地之中, 物出行也。凡土之属皆从土”;《易·篆传》中说:“百谷草木丽乎土”;《周礼·大司徒》解释为:“辨十有二土之名物”。现代的《新华字典》中解释说:“象形。甲骨文字形, 上象土块, 下象地面。金文中空廓变成填实, 小篆又变为线条。本义:泥土, 土壤, 沉积于地面上的泥沙混合物。潮湿时称泥土, 地质学上称土壤。”在这些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华民族对于“土”的倚重。
中国传统“五行 (金、木、水、火、土) 观”认为, 大自然由五种要素所构成, “土”为其中之一, 足见“土”的地位。虽然近代西方科学中提出生命是从海洋中“走出来”的, 但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 孕育生命的显然是“土”。乡村社会中的“土”大致有两层含义, 一是自然界中的土, 二是外人所认为的传统社会中各种观念的集合体, 统称为“土”。
二、“抠”和“土”
农业生产中的纯种植业养活了绝大多数中国人, 在传统意识里, 这种维系着生存基础的种植业自然被视为农村生活中最“正经”的产业。中国国土辽阔, 但真正平坦、肥沃的土地却不是很多。因此, 种植业生产出来的粮食及其它作物除去生产者自给与供给统治者之外便所剩无几了, 一般也没有其它途径可获得, 因此历代小农们的经济生活都比较困顿。
走在传统味道浓厚的乡间小路上, 城里人可以体验到乡下的清新空气和怡人景色, 还可以感受到乡村人的淳朴、亲切。但也可能瞧不起乡下人, 认为他们不但“土气”, 而且十分“抠门。”“土气”指的是他们在穿着打扮方面不入潮流, 不讲究。其实, 只要想想他们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和工作背景就会理解他们穿着的随意了。“抠门”指的是他们在消费过程中与城里人观念的格格不入, 常常为了几角钱而争执不休, 在城里人的眼中便是“锱铢必较。”大家可以想这样一个问题, 如果在城市中, 当车胎陷进了破损的道路中时, 除了担负本职工作的警察外, 会有几个陌生人过来帮忙抬车;而在乡下, 这种情况一旦被路人发现, 他们就会找来一群人, 并且都很愿意提供无偿的帮助。一般情况下, 乡下人对乞讨者的怜悯心要高于城里人, 这样还能说他们“抠门”吗?至于那种“锱铢必较”的做法, 也不应予以嘲笑。他们一年中的劳动所得除去糊口之外还能剩下多少?在古代中国社会, 农民是被压榨的对象, 生活非常贫困, 是苦过来的。没几个铜板对城里人而言可能意味着少看一出戏而已, 但对乡下人来说很可能没有的是一天的伙食花费。他们挣到一个铜板可能会是“汗滴摔地上成八半”的劳动所得。这种凝结着汗水的钱他们可能不锱铢必较吗?对于鲁迅笔下那个站立姿势呈圆规状的杨二嫂的“酸”和“抠”多少带有几分同情吧!虽然今天的农村同古代的农村不可同日而语, 但这种已成为传统的习惯定式是很难改变的, 早已深深根植在了生活条件艰苦的乡下人骨子里了。
传统是文化的本来面目, 很难找出一个没有传统的社会。沐浴着祖宗所留下来的恩泽, 我们对于衣食住行这种基本问题并不用花费太多心思, 有着可以遵循的现成的思维模式。“但是在乡土社会中, 传统的重要性比现代社会更甚, 那是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1]从这里就不难得出乡村人的“土气”、“抠门”承袭了传统模式的思维定式有着它存在的必然性。在经济条件窘困的情况下, 这种习惯定式有着它存在的合理性。因此, 乡村人的“土气”、“抠门”属于传统沿袭范围, 不能简单地将其归入到乡村人的精神和品质中去。
三、固定与封闭
“村”作为中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 固定、封闭可以说是其基本常态。农村中, 由于人们固守在土地上, 流动性弱, 这种不流动性被千百年来的人们固化为“安土重迁”的价值观念。“农民之子恒为农, 商人之子恒为商”, 传统观念的影响固定表现在了子承父业的现象上。以往的乡村, 仿佛在时间和空间上也是凝固了的, 不流动是其存在的基本形式。
相对独立的基层农村中人们之间有一套比较“完善”的相互称谓, 且固定性较强。因为乡土社会是一种熟人的社会[2], 大家见面即使不熟悉, 但对对方的父母、儿女及亲戚也会略知一二, 所以在称谓上不会出现辈份的混乱。而其称谓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宗族, 这种先天条件无法改变, 称谓固定;二是通过婚姻, 把婆家、娘家两边的人联系在了一起, 称谓自然固定了下来;三是约定俗成的, 并固化为道德观念。这种固定还体现在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影响上, 让有些古板的乡下人不愿接受最能记录文化的文字。文字是帮助人们记录事件和表达想法的, 在古代, 中国文字的演习是“肉食者”的特权, 对以耕田为主要谋生手段的“布衣”来讲, 文字是一种奢侈品。因为在这奢侈品之外的很多物质需求尚且得不到满足, 文字也就成为无关紧要的东西了。传统乡村中的人大多不认识字, 很大程度上不是由于他们自身“钝”而“不化”, 而是由于经济条件和其他外部原因使得文字在这一块未开垦的土地上难以扎根立足;从使用角度来看, 他们认为直接的接触远比书面化的文字语言更能表达思想感情。
传统的农村社会有较大的封闭性, 往往上层政治建筑对农村传统的风俗习惯的冲击力不大。城乡之间存在着差异, 乡村人们的思维观念、生活习惯构成了一种看不见的“天然免疫系统”, 甚至能把“改朝换代”的冲击力大部分阻挡在乡村之外。我的祖母1922年 (民国十年) 出生于山东日照市乡下一个地主家庭中, 但她年幼的时候还被裹过足, 只是后来又被放开了, 因此, 脚要小些。这个身边的例子足以说明传统的思维观念、生活习惯在辛亥革命十多年之后依然在乡村中占据一定的精神土壤。
“生于斯, 长于斯, 死于斯”。从传统社会葬礼方式的独特性中, 可以知道乡土社会的落叶归根情结, 同时又折射出了先民与泥土的特殊关系。这区别于把死者的身体用刀分成若干小块, 喂给饥饿的雄鹰, 其目的是为了使死者在天堂得到永存的藏族人天葬方式, 也区别于古代希腊的勇士们战死后被施以火葬的方式。
在费孝通看来, 传统的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十分密切, 即使农村在生活物质方面支撑着整个城市的发展, 但除去这些之外, 它们的交流却不多。究其原因是, 小农经济占据统治地位的传统中国经济类型使得二者之间的“隔膜”被刺激得越来越大。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地方性的, 而所谓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 在区域间接触少, 生活隔离, 人们各自保持着独立的社会圈子。
四、血缘与宗族
费孝通认为, 血缘社会是用生物学上的新陈代谢作用来喻指的, 以生育为轴心, 维持社会结构的稳定。血缘关系是与生俱来的固定关系, 家庭自身和家庭之间所具有的血缘亲情关系自然而然成为生活活动当中最主要的人际关系。“这种彼此依存的人际关系强化了人们头脑当中的宗法观念, 由血缘观念延伸开来的关系网则成为农民生产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依靠对象。”[3]农民行使其权利和义务就是以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为依据的, 并且从血缘关系出发连接亲戚关系。血缘关系主导的社会在工作上表现为因袭职位以及举贤不避亲、用人不避近。一方面有利于工作上的合作和团结, 另一方面也带来了诸多的弊病, 这些弊病集结在一起会形成阻碍商业发展的巨大力量。在组织上, 一些本来严肃的问题会因为血缘关系的介入而“人情化”。
地缘关系指的是一起生活的人们彼此间经过接触、熟悉, 逐渐发展为信任的关系。这种关系的产生是在同一地域中生息劳作、合作与团结, 最终达成某种默契的信任。“老乡”就属于这一地缘作用的派生物, 举个例子, 在县城上学的同学, 来自同一个镇或是同一个村的人是老乡;在省内上学, 那来自同一个市的同学就是你的老乡;在省外上学, 那来自同一个省的人就是你的老乡。生活在共同地域的人们会心照不宣地彼此信任, 与“月是故乡明”的意境有着异曲同工之处。月亮既然是家乡的更亮, 那么生活习惯近似、有相同乡音的家乡人自然是更好的了, 在异域中彼此产生信任就很正常了。地缘之间的复杂关系也是人际关系网中的重要“联络点”, 容易形成团体。相反的, 从农村搬到城市已经数十年的人家, 也不能完全融入当地的社会生活之中, 当地人对他们的认识总是停留在略带“异域”风情的外来客上。在情感上当地居民对这些“外来客”在“属性”问题上的偏颇可见一斑。
业缘关系是由职业所决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业缘的结合激发着人们创业的需求和创业的激情, 因为业缘关系, 人们便组成了组织团体。综上所述, 血缘是十分稳定的, 不容易随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地缘较为易动, 可以说它是血缘关系的外延构架, 它属于血缘关系的补充, 自然与血缘关系无法分割。业缘是血缘、地缘关系之外的另一种关系结构, 可以更多地变乡村文化为都市文化, 促进了传统人向现代人的转化。尽管这种结构关系在农村很早就产生了, 但始终没有发展起来, 就如资本主义萌芽在中国产生得很早 (很多学者认为可以追述到南宋) , 维持了几个世纪之久, 却一直没有大跨步的发展一样。这样看来, 还是传统的血缘、地缘占据了绝对的统治地位, 无法撼动。
运用血缘、地缘、业缘这三种关系来维护人际脉络的著名人物之一就有蒋介石, 他也真正做到了举贤不避亲、用人不避近。军阀混战后国民党内部存在的较大问题是派系林立, 如果没有他的这种措施, 恐怕要培养出完全听命于他的嫡系政治力量和军队显然是不太容易的。
血缘让聚居在一起的每个家庭组织, 在已经分裂成个体以前, 把同一祖先的子孙们, 用祠堂、家谱、族规这三种人伦道德紧密地联系到一起, 世代居住在一起。“宗族讲求血缘关系和封建伦理道德, 但透过血缘共同体的表层, 仍可看到它的内部结构。”[4]家谱是宗族社会中识别身份辈分的标识。传统农村社会中许多家族的家谱是固定的, 且会排出能表达家族特征的或是祖先愿望的话语, 这些字按照特定的顺序排列下去。就拿我来讲, 出生时姓跟随父姓不必再提, 姓名的第二个字是家谱里规定好了的, 因此父母的命名权就只有最后一个字而已。说的再远一些, 我的孩子, 他 (她) 的名字中的前两个字祖先们已经帮我给他 (她) 起好了, 我和丈夫要决定的是最后一个字。并且男女各成体系。如果家族中的人在一起, 即使先前不太熟悉, 甚至是旁支好几代, 只要看名字中间的字, 就能定位其辈分, 不会出现因年龄而导致辈分错乱的现象。
这种家谱制度在精神上把整个家族成员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是以纯粹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姓名制度。有着血缘关系的族群在农村社会中依靠家谱制度自然会壮大此家族在当地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维系着族群在封闭社会中的“唯吾利益性”, 用实力和道德维系着其在乡村中的地位。
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基础上, 所有的家族成员被“绑在”了一个相互认定身份的固定团体里面, 组成一个团结紧密而不可分割的整体。在这个整体里面个体的排位次序按照血缘以及地位、身份等条件来进行, 原则性明显, 俨然是组织严密的“行政机构”。宗族对族员们有普遍的约束力, 可以干涉其甚至包括生活习惯、婚姻在内的私密生活。
传统乡村社会, 单靠上层的行政力量去干涉乡间村民们的生活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即使所用手段是强硬的, 对整个乡村也产生不了多大影响, 这为宗族势力的滋长留下了足够的空间。传统家族与村落的种种礼俗成为约束人们内心的不成文规矩, 规范和调解着人们的行为。“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是人们普遍认同的常识, 但终究二者谁在乡村更有效力呢?相信会是后者。因为国法属于上层政治, 城市里面的东西, 在乡村很没有市场, 自然跟乡村的瓜葛就少了。总之, 宗族文化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 可以说几千年来, 传统的宗族文化始终在乡村占主导地位。
传统的乡村文化在建国后受到了两次较大的打击。“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 使农民走上了集体化道路, 改变了私有制社会基础, 宗族势力受到了强大的冲击, 它在农村的主导地位从根本上被动摇和替代了。”[5]只有破除城乡之间的种种限制, 使城乡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不断交流和融合, 才能使乡村社会逐渐摆脱血缘模式的羁绊。在吸收传统优秀文化的同时, 又会自然进化不再适宜人们遵守的习惯模式和思维定势。基层农村社会结构的变迁将对整个社会关系的变革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为此, 重视农村社会的建构有着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
这就是我们古老而柔情的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的真实写照。她“土”, 但“土”得让人心动, 也正是她的“土”才有了我们华夏民族生生不息的自强力量和进取精神。我们热爱她, 因为那里是我们的家园, 即便是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 或许几代以上的祖先就生活在乡村中, 过着自给自足的农耕生活;我们感激她, 千百年来, 乡村用它肥沃的土壤养育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如今, 平凡与伟大的乡村社会更需要我们以及我们的儿女们去呵护她, 去了解她, 去建设她!
参考文献
[1]费孝通.江村经济[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6
[2]柳华.从乡土中国论“熟人社会下的道德价值冲突”[J].学习月刊, 2010 (15)
[3]桂华.作为“他者”的“乡土中国”——兼论如何对待费孝通先生的学术“遗产”.[J]人文杂志, 2010 (05)
[4]王美舒.乡土中国的不变与变——关于《乡土中国》的一些思考[J].法制与社会, 2010 (17)
[5]王铭铭, 杨清媚.费孝通与《乡土中国》[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10 (04)
3.读《乡土中国》后感 篇三
在网上看到一段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的评论感觉甚是恰当,特引用之作为开头:“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
这本书写于1937年,在这个信息爆炸,日新月异的时代,相信会有很多人说,近八十年前的理论,还符合现今中国农村的情况吗?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巨大的经济发展不可能不对散发着浓浓乡土气息的农村产生影响吧,我相信大家的疑问不止于此。然我却认为费老先生的理论着实没有落后,至少于我个人来说,读后,受教匪浅,感触良多。下面我简单地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然后我会就其中一个我个人特别有感触的点,写一点浅薄的感受。
费老先生这本书很精简,一共分为十四篇外加一个后记。费老先生在开篇的“乡土本色”中像我们描述了在漫长的历史中,农民养成的以土地为根,视之为命的状况,以及在此基础上衍生的一些习俗,例如远行的人,带一包家乡的土来防止自己在异地水土不服。私以为,这是全书最为基础和重要的一章。它为下面几章做了开场解释,因为有它,后面的章节才可以自自然然的剖析乡土社会下遇到的种种问题,例如:为什么文字下乡那么难;为什么法律普及那么难……而且顺利地引出了有变化节奏太慢和流动性甚小特点的乡土社会所产生的特有情况,例如: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全书结构清晰,围绕第一章进行了完整和精致的剖析。这本书无疑是我们以最快速度最低成本地认识中国农村的不二之选。
读完这本书,给我带来很大感触的是这样一句话。作者说:中国的家庭担负了太多的职责。以至于太过于沉重。”沉重到什么程度呢。
作者在文中提到:“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并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只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在西方,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团体来担负,不在家庭的分内。夫妇成为主轴,两性之间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两性感情的发展,使他们的家庭成了获取生活上安慰的中心。”作者在《美国人性格》一书中曾用“生活堡垒”一词去形容它。然而在乡土社会中是什么样子呢?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向的,不是横向的,因而夫妇成了配轴。配轴虽则和主轴一样并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却都被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我所谓普通的感情是和纪律相对照的。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间得相敬;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在大户人家,书香门第,男女有着里里外外的隔离,就是在乡村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他笔下的乡下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实在没有什么话可说的。一早起各人忙着各人的事,没有工夫说闲话,出了门,晚上回家自然也是交流不多,因为他们各自有各自要忙的,他们唯独忘却了感情是需要交流的。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待和保留,不肯象西洋人一般的在表面上流露,也是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养成的性格。私以为中国的家庭,中国的夫妇并不算完全或者纯粹意义上的夫妻,他们的关系更像是分工合作的一对伙伴。这种分工合作,让彼此都过得更好,感情反而成了一个幌子,反而孩子成了他们之间最深刻的关系和一起走下去的一个最充分的理由。当然在这之前的相亲我们不得不提。相亲呢,顾名思义就是相和亲,相就是男女双方见面,亲就是结亲。但在此之前两个人如何能见面呢?或者说为什么是这两个人见面了呢?好吧,说来也很简单,但细细想来又甚是悲哀。以女方为例,女方到了适婚年龄,根据自己的条件开始在适婚的男子中找合适的结婚伴侣。怎么找呢?她们以男性的经济和外在条件为依据进行初次筛选,然后在优胜者中逐一见面,逐一比较各个条件,最后就像把数据输入计算机一样,然后输入一个指令,得到一个想要的结果。在这个各路亲戚活动里,大家都是明码标价,待价而沽,就是要讲究一个门当户对。或许这也可以多多少少解释一下为什么中国夫妻更像好的合作伙伴而不像亲密的爱人一样吧。与其说是耳鬓厮磨,不如说是相敬如宾。在社会压力如此巨大的时代,家不能是你的生活堡垒,不能在你遇到不公正对待的时候给予安慰,那么家是什么呢?难道仅仅是一份责任吗?一份由婚姻和血缘所带来的责任吗?如果说是这样,那么家就是负担,无论对于强势的一方还是对于弱势的一方,都是负担,如果你非要美化它,改为甜蜜的负担,那么我也没有办法,毕竟美丽的自我安慰多少能起到一点安慰的作用。
这样结构的家庭组合对于孩子有什么影响呢?最近一直听说一句话:“最好的家教莫过于,和谐有爱的家庭关系”,我并没有写错字,不是“友爱”而是“有爱”。而一般来说,这正是普遍中国家庭所缺乏的,我们的家庭关系普遍很严肃,大家长制。一般而言在一个家庭里面,父亲具有不可质疑的权威,母亲和子女只有服从,反抗没有意义,交流也没有渠道。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父母仅仅是很好的满足了他们的物质需求。试问有多少家长可以做到周六日的时候陪孩子玩,一起做作业,而不仅仅是督促他们去上各种特长班。在他们青春期里,家长又为他们解答过多少迷茫呢?孩子的未来是由他们自己的爱好所决定的还是家长自我梦想的延续又或者仅仅是以找一份好的工作为目的呢?我想这些大家都有自己的体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家庭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也逐渐开始关注这个问题,然巨大的惯性,让这一切很难改变。大家都在埋怨为什么中国出不了人才或者说时势下的英雄,最后大家都说是教育制度的失败。然我更想说,这是中国家庭的巨大失败。
当然有人要说了,那总是要生活的吧,父母总是要工作的吧,当然会很忙了。这个问题我想,不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因为大家都有共识,那就是:需要工作。可是我们可以做到的是,协调好工作和家庭的关系,协调好爱人和孩子与你所面对的外面的世界的关系。又有多少人能够安然享受生活,而非做生活的奴隶呢。
作者简介:王盛蕾(1991—),女,汉族,河北石家庄人,研究生在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法专业。
4.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四
——还原真正的中国乡土
吴启萌 政务院行政管理 10367024
费孝通先生所著的这本《乡土中国》在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历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自然其在对研究中国本土文化的演进和发展方面的贡献功不可没,但更难能可贵的是他提供了一种观察中国最本真社会生活和社会组织的新的视角和逻辑。当然它并不是一个对中国社会的具体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理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费孝通先生对于中国乡土文化的深入了解和归纳概括,是基于他对农村社会长期的实地观察和调研,绝非纸上谈兵。他从自身的认知角度向读者展示了一个既熟悉却又陌生的中国乡土文化,在拜读之后,大有一种“身在庐山”之感,大多数的中国人时时刻刻都生活在先生所描绘的那个乡土社会中,却从未超脱其中,真正认识自己所处的环境,发现其中潜在的规制,仅仅是为生活而生活。当然,这是由小农经济的狭隘本质所决定的,而这也正是乡村社会研究的价值所在。在这里我想从三个方面谈一谈本人从这本书中领略到的一些感悟与心得。
首先我想谈的就是关于“土”的思考。在书中“乡土本色”一节中,作者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但是,什么才叫“乡土性”?费老举例说城里人觉得乡下人土气,但他认为这种看法若是将其中的藐视意味放在一边,用得却是极为精准的。总而言之,乡下人的生活离不开土,房子建在土上,庄稼种在土里,人们干的是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活。而中国人骨子里也总是呈现出一种对于农田的依赖,即使是到了大草原、西伯利亚、山地里,也要尽一切可能去尝试锄地播种,仿佛种地是他们过活的唯一选择或是第一选择。而这一切的形成,我认为原因在于我们的文明源于大河文明,生活在河流旁边的大平原,你的第一选择恐怕不太可能是放牧。当然人们也不可能有海洋文明所拥有的便利交通区位优势,发展工商业。由此可见,自然环境对于民族性格的养成以及风土习俗的培养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旦庄稼种进了地里,侍候庄稼的老农半个身子也就插进了土里,而这也就形成了费老所言的“不流动性”。而这种不流动性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终日与土地为伴,并学会善用这种有限的资源。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土”也逐渐成为我们文化的一部分,并由传统融入我们的血脉。“安土重迁”一词则精准的表现了中国人的恋土情结。费老有言:“我们可以相信,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病态。”传统的中国人除非到了万不得已或政策强制,是不会轻易的离开自己所生活的那片土地的,即使迁移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也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故土。所以,一个“土”字用得极为恰当,它准确的描述了乡下人的生活状态和心理状态,十分契合农业社会的本质,其本身并没有藐视的意思。但现在人都认为“土”作为乡下人的代名词,显示了乡下人的落后与无知,从词性上看毅然变味,何故?缘由在于原来的乡土习惯已无法适应现代城市的发展,城市所推崇的是变,是推陈出新,而乡土社会极力维护的是不变,稳定比一切都重要,因而冲突在此形成。但我想说的是,这种冲突不应成为歧视滋生的源头,作为一个理性的人,我们要了解我们所生活的环境,并客观的看待各种现象,学会分析,而不是带着有色眼镜般的视角去轻看我们的传统和这种社会冲突,否则真正无知愚昧的人是谁尚未可知。
而费老这本书中最为人所熟知的概念莫过于“差序格局”了。在费老看来,所谓的差序格局就像“把一块石头丢到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或者通俗的理解,就是日常生活中所提到的亲疏远近的关系,对于这一点,中国人想来都有清楚地划分,于是有了亲、戚,远亲、近亲之说。但是这种关系树看似清晰分明,其实又来得极为含糊。在此格局之下,一个人与亲戚朋友关系的亲密程度自己分的很清楚,他心里清楚地明白哪些人他可以敞开心扉地交往,向其倾诉心声,哪些人他不会,貌似也不应该轻易地借钱给他,这种关系就像水中的波纹一圈圈推出去,越推越远,也越推越薄。但是人们往往又对这个格局所包含的范围模棱两可,似乎波纹所及的区域都包含在内,这也就使得一个人所拥有的亲戚圈子十分庞大,虽然很多所谓的亲戚与自己已多年未见,或形同陌路,但总是磨不开“亲戚”那层薄薄的关系。费老认为,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西方人讲团体,先有一个团体的概念,当然团体不能抹杀个体,只能是契约平等,而我们却是自我主义,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存在。当然,这一观点不是说中国人有一种类西方的个人主义,这里的自我主义,是指一切价值是从“己“出发的,但绝不是认为“己”就是价值的所在,而更多的是说有自我的参与才是实现价值的前提,就像“推己及人”,其中的价值不在于自己的贡献,而是贡献本身,但有自我的参与却是实
现的基础。而这种自我主义可以说就是差序格局的主体,它以自我为中心,根据身边的人与自己关系的亲疏远近而织成一张网。但是,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这种差序格局能够维持多久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至少现在已经有迹象表明这种基于乡土的差序格局已渐渐被势不可挡的城市化浪潮所冲淡,而这种自我主义和个人主义之间的博弈不会消停,结果尚是一个未知数。
第三点我想强调的是费老对于乡土规制的研究,他在这方面的贡献也是不容抹杀的。首先乡土中国是一个礼治社会,不同于法理社会,亦不等同于人治或法治,乡土社会从熟悉中得到信任,无所谓最可靠之言,仅仅因为是规矩,因而没有法律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是采取个人平等主义的”,因而“无讼”也成为乡土社会的一大特点。同时传统上他更崇尚无为政治,这很大程度上也是受乡土经济的限制。以上这些乡土社会的特征,似乎描述的是一个缺乏制度约束的蛮荒世界,但事实切好相反,乡土社会一直以来都有一套独特的规制体系来维持它的稳定。首先要考虑的是维持秩序的力量是什么,由于人与人之间的熟悉,法律没有产生的必要,更多的代之以非规范化的社会力量,如礼治秩序。而在这种礼治秩序下产生了支配乡土社会运行的力量,如同意权利和和长老统治。而维持皇权的横暴权力由于乡土社会经济条件的约束,于是在山高皇帝远的距离下,把乡土社会中人民切身的公事让给了同意权利去做。但在我看来,同意权利看似有着向民主发展的潜力,但并没有广泛的人民参与,也没有行
之有效的活动规范,并且话语权往往只掌握在少数德高望重的长老手中,而不是广大村民手中,更大程度上只能算是一种教化权力,在变化很少,文化稳定的社会里,遵循传统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一个良方,而这也赋予了千百年流传下来的礼俗教化统御社会大小事务的权力。另一方面,血缘和地缘关系也是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纽带。想要成为一个村子里的人,有两个条件,一是要在村子里有土地,二是要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亲属关系。这就使得村子与外界之间的联系变得很困难,外界难以融入村子,而村子也不会轻易容忍外来者的打扰。而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起来的,因此乡土社会也就没有了商业发展的土壤。总之,乡土社会中的“不变”的特性在运行中成为一个循环体,一方面“不变”要求采取诸如长老统治、血缘巩固等社会礼秩,而这些社会礼秩又导致乡土社会深陷“不变”的境地而不能自拔。我们难以判别这对于一心求稳的乡土社会到底是好是坏。
5.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五
土地可以说是农民的命根子。大凡历史上发生改革在位者必先从土地入手,出台抑制兼并、不得私自出售土地等政策打击豪强士绅等特权阶层,保证农民阶层的权益。因而,农民将土地看得更重了,即便离乡外出死后也要不远万里将灵柩运回家乡、落叶归根。在这片土地中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农民也会受到土地的束缚,正如人的思维观念及认知模式一旦形成便很难更张。在社会流动速率较慢时,这种危害是不易显现的,但是当社会流动速率加快时,这咋弄个危害就如火山喷发,积蓄多年的力量在刹那间喷薄而出,对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障碍,经验等同于顽固和落伍,顽固和落伍并非只是口头上的讥笑,而是生存机会上的威胁。持续而固定的刺激在一定时期内作用于人的大脑会使大脑逐渐适应这种刺激,就如高三经过了大量的习题训练以后大部分学生已经能够适应那种生活。但大脑一旦对外部事物带来的刺激变得不再敏感时,那么由大脑发出的信号必然比那些没有适应并一直让自己处于兴奋状态的人慢,也就无法推动系统配置升级,因而落后于社会。在这里,习惯、因循守旧是进步的最大障碍。英国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以后于经济、军事、文化等诸多方面遥遥领先于世界上其他国家,利用第一希工业革命的先发优势迅速抢占了世界市场半数以上的绝对话语权,从而一举奠定自己的霸主地位。然第二次工业革命中,英国却仍然躺在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摇篮中做着酣甜的美梦,对于第二次工业革命带来的机遇知后觉,不愿放弃第一次工业革命遗留下来的工厂、设备倒是后力不足,被德国与美国两个国家相继超越。从表面上看,没有开展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英国仍然是老牌资本主义大国,实际上此时的英国早已是外强中干、徒有其表罢了。所以在社会流动速率较慢的乡土社会中,要想农民主动地、积极地接受外来事物难度可想而知。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这句话不仅表达了思乡之情,更重要的是指出了在于指明了自己的身份:异乡人。我们熟知乡土社会中农民以向土地讨生活,土地是无法流动的,赖以为生的人们只能选择定向而居。生产是季节性的,所以生产的特征决定了必须在村落中储备大量人口以备农忙。但是消费却是全年性的,匮乏经济中定然没有更过的剩余以养活过多的人口能耕种的土地面积是固定不变的,人口若不分流只能向内推动土地的精耕细作从而提高产量,受边际效益规律的支配,在一定时期内有限的土地只能养活固定的人口,因而在推力大于拉力时多余的人口必须分流出去自谋生路。在适宜耕种的地方依地缘而聚居在一起,与以血缘为纽带构成的村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后者在不变的状态下构成了“熟人社会”,每个人从处是开始便在全村人注视的目光下茁壮成长,村民之间的关系较之于以地缘为纽带联系在一起的村落显得更为亲密、更为团结,彼此之间的戒备之心也大大减弱。但是当有异乡人到此扎根生活的时候,原来属于村落中的人立马结为一体,小心提防着异乡人。即便在此生活多年,异乡人仍然无法像种子落入泥土中在此扎根生长,他们的地位永远是寄居在村落边缘的人。与此同时,他们不被视为自己人,不被人信托。可是正如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在这种环境中,他们却找到了适合乡土社会中的特定职业。
血缘社会的亲密关系导致个人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彼此依赖的地方是多方面的,彼此之间都有拖欠未完的人情,因而人情越多也就越害怕清算。清算就以为着人情到此刻为止,那么也就无需来往了。长期以往,不受限于制约的人情关系必定会加重彼此之间的`负担,于是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进行清算也就显得尤为重要。抛开了诸多的社会关系,在结算时就需要当面点验清楚、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外乡人”的身份正适合经营此种职业,他们没有繁杂的人际关系,没有碍于面子的人情往来,因而在生意场上往往能够如鱼得水、一展宏图。从血缘结合到地缘结合的转变不仅仅是社会性质的改变,更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尽管上文论述了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但不与城市社会对比恐怕很难确切理解乡土社会的独特之处。城市社会既是由陌生人组建而成的社会。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的需求分为五种: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感和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这五个层次。生理需求在如今高度发达的物质社会和资源丰富的经济社会中想得到满足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然而由陌生人组建的社会因为彼此之间的不了解多少让人为安全担忧,因而在众人同意的基础上大家签订契约,以法律治理社会,每个人出让自己的权力同时组建国家、政府以保障自己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所以城市社会是依据法律、规章制度等不近人情、硬性的东西联结成一体的。与城市社会相比,乡土社会重视人情、重视以往的文化,()更加尊重长辈和富有生活经验的人。
6.读《乡土中国》有感1500字 篇六
刘婧
土
从“土头土脑的乡下人”入手,作者展开了对中国社会乡土性的阐述。在作者看来,“土”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土气”,是一种城里人对乡下人的藐视;一种是泥土、土地,是乡下人的“命根”,于我而言,一个从农村来的人而言,土对我们,是有着特殊含义的。村落的形成必须有土地的存在,土地,带给我的是种踏实的归属感,突然想起艾青的《我爱这土地》: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从作者论述的乡土社会中,我体会到了一种浓厚的淳朴气息,和谐的乡土社会在渐渐向现代社会过渡,内心真的希望,在世界的某一角落,可以一直有“土气”的存在。
愚
乡下人因没见过先进的器物被称为“愚”,但有些城里人,甚至教授在基本技巧上却不如乡下人,在我看来,各有各的长处,谁也没有资格对另一人做出评价。费孝通先生在文中论述了文字与“愚”的关系,文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句话是“乡土社会的一个特点就是这种社会是在熟人里长大的。”正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熟悉,大家才会使用“特殊语言”,推行文字下乡,的确需要考虑文字和语言的基础。
记忆
学习,若要打破今昔之隔,必须要通过记忆。“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读了这篇文章,愈发的感觉,任何一件事的实施,都是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的,比如推行文字下乡,不仅要考虑社会文字和语言的基础,还要考虑社会特点(基层)。
私
作者以苏州人家城里的水道、走廊为例,展开了对“私”的表达,“私”与“公”相对,“私”的背后,隐藏的是一种以“自我”、“自家”为中心的络结构,现在的社会,充满了利欲的诱惑,有些人也变得越来越极端,社交的圈子也变得越来越乱,作者提到了孔子的“推己及人”,我认为,人都应该以一种包容的心态,由己及人,使自己拥有一种宽阔的格局,一种心怀大事的气魄。
道德
7.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七
关键词:中国古代历法,代数方法,考古资料
《中国古代历法》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推出的《中国天文学史大系》中的一本, 由天文史学家, 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研究员张培瑜先生等天文史学、自然科学史方面的专家主编。我国古代颁历的主要目的是授时, 用来指导农业生产和安排各项社会活动, 重在推步和实用。所以该书在介绍中国古代各种历法的基础上, 侧重于历术的复原, 并以多种形式介绍具体推步的方法。在这个过程中, 参考借鉴时贤的大量成果论著, 并尽量查找文献中推步验历的实例来复算校核。全书为上、下两册共十章, 第一章为历表及表格计算法, 介绍了五星动态表、二十八宿赤道和黄道宿度表等十几种历表, 以及历家们利用历表求两个特定基准点之间某一时刻 (或度值) 相应的天文量的常用方法——内插法。第二章在第一章的基础上介绍了历表的公式化, 它将表格公式化, 而不再采用内插法, 取而代之设定一特定的算式以直接计算各有关天文量。该章中对各种算式进行了一一的介绍和演算。从第三章开始基本是按时间先后顺序详细的介绍从殷商、西周以来到元明时期的各种历法。
一直觉得中国古代的天文学很神奇, 在没有天文望远镜的时代, 中国的古代的先贤们就可以对天体的运行进行详细的观测和记载。在考古学的很多发掘中, 都证实了我国的天文学有很悠久的历史, 例如安阳殷墟的甲骨文中就有很丰富的天文现象的记载;近年来在陶寺遗址发现了被认为是天文观象台的建筑遗迹[1]。而且掌握天文学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在学习考古的过程, 发现墓葬中装饰有天象图的[2], 一般都是帝王墓或是皇亲国戚等级的人。自有皇权统治以来, 天文学就是被皇家垄断的, 对于朝廷和帝王来说, 为了替自己的政权提供合法的依据与象征, 建立皇家天学机构决不是一件科学方面的事务, 而是政治上的头等大事之一。朝廷都有专门的机构和官员来观测天象, 制定和颁布历法;另一方面, 为了不让旁人也获取通天手段, 历代王朝几乎都有对“私习天文”所颁布的厉禁。
虽然是一直就有兴趣, 但是从来从来没有深入了解过, 所以在读书之前, 一直对历法的概念相当的浅薄, 只有日常生活中农历、阳历的概念。一开始读我才发现原来我国古代的历法是如此细致、复杂, 史籍所载中国古历前后近一百部, 其中获得官方正式颁行的五十余部。各部历法在具体内容和治历方法上有承袭, 也有变革, 绵绵两千余年, 作述不息。令人叹为观止。而现在所谓的阳历是从辛亥革命后开始实行的格里历, 它属于太阳历, 是以地球绕太阳公转的运动周期为基础而制定的历法。
以前觉得古代的历法, 就是一种对天象的观测和记录而已, 订一下一年几天, 每个月应该几天等问题。现在才知道它需要大量的计算工作。就其研究内容而言, 可以称其为中国古代数理天文学。代数方法的使用是一个显著特征,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中国古代近百部历法中, 所有的推算方法都用文字叙述的形式表达出来。历法中每一个基本量就是一个具体的数据, 每一种推算方法就是把各种基本量代入用文字叙述的代数表达式, 进行混合运算后, 得到一个导出量, 这个量或是最后结果, 或还要进入下一步运算。这种代数方法的一个缺点是, 历法中所涉及的每个基本量只有特殊性──只能取该历法给定的数据, 而没有普适性。二是宇宙学模型。盖天和浑天说中对宇宙结构的尺度从来没有明确、真实的描述, 可以说中国古代从来不存在一个明确的几何宇宙模型, 所谓浑天和盖天说都是代数式的。中国古代天学的这种基本特征, 即使在有外来几何概念的影响下也丝毫不变。
所以, 我看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就像是在看一本数学书一样, 再次印证了数学这门基础学科的重要性, 有人觉得学习文史的人, 了解一点儿中国古代历法与文史有关的东西就可以了, 把一些数据带入计算那些公式貌似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 但是我认为这有助于对古代的历法有更细致研究的了解, 切身感受一点点儿古代科学家们研究天文与制定历法的过程。读书和计算的过程中也使我再次惊叹于中国古代数学以及科学的发达, 更加深了我对古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的兴趣。中国有很灿烂的科技史, 有很多震惊世界的发明和建筑,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现在的科学技术却大多都是学习别人的, 似乎总是落后于人的。我们应该思考如何从古代的科技成果中和古代科学家身上汲取精华来帮助我们现在的科技发展。
参考文献
[1]江晓原等:《山西襄汾陶寺城址天文观测遗迹功能讨论》, 《考古》2006年11期。
8.读《中国电视纪录片史论》有感 篇八
这是一本语句通俗、比喻贴切、形象生动、概括干练、逻辑分明、思维前卫、言辞犀利、本真无暇的一本纪录片精神性史论著作。
《中国电视纪录片史论》将中国电视纪录片发展划分为四个时期,每个时期都有不同的特点。在论述中国电视纪录片发展的同时,对关系比较密切的中国电影纪录片也做了相关的阐述,还将每个时期的中外纪录片行情做了详细的比较。就中国电视纪录片发展,作者将1958~1977这一时期定义为:政治化纪录片时期;将1978~1992定义为:人文化纪录片时期;1993~1998为:平民化纪录片时期;1999~2004为:社会化纪录片时期。[1]前两个时期,也就是1958~1977和1978~1992这两个时期,离我们较为久远,给我的影像轮廓是模糊的传说,但从第三时期的1993~1998开始,书中对中国电视纪录片发展的描绘和表述,清晰而生动,使我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静。
之所以让我不能平静的,是作者记述了第三时期1993~1998这段时间的1993年4月和11月中央电视台研究室三次对电视专题节目(片)和纪录片的定义界定工作,并且在这一年成立了“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电视纪录片学术文员会”,这一年有个人独立制作的作品在山形国际纪录片电影节上获奖。历经20多年了,中国纪录片似乎应该回归到了本体、本性的创作,似乎应该是影视剧、新闻、纪录片在市场和交易上平分秋色了。但是中国今天的纪录片自我消化和独立运作并不乐观,尽管2012年以来从上到下打造了许多纪录片平台,倡导要支持独立制作,很多纪录片个体是蠢蠢欲动,可是这些动作仍然是在主流媒体的支配下操作的,主流媒体是唯一的购买者和纪录片的播出者。主流媒体一定要进行话语选择,告达自己的意志。
长期以来,中国纪录片一直和政治联系在一起,在今天看来,宁可让纪录片变成专题报道也不要让纪录片的制作和形式独立出去。所以,中国没有真正的纪录片市场,中国的纪录片市场到现在仍然没有买家,所以也就没有纪录片独立制片。主流媒体并不甘心纪录片的灭迹,为了迎合市场,设法把报道和主观制作拿来当作纪录片充数。
纪录片定义不容含糊。电影出现的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纪录,世界上最早的影片是记录真实生活景象的影像,并在主题、角色主体一定的情况下记述其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事件和过程,形成纪录意义的影像。纪录片可以说是现代各种类型电影和现代影像的母体。
维尔托夫是纪录片美学的奠基者,提出:电影应该像人的眼睛一样去客观地纪录生活实景[2],反对人为的扮演,要求摄影师们把摄影机的镜头看作电影的“眼睛”,认为“电影的眼睛”比人眼更完善更真实,为纪录片提供了重要的美学理论。“电影眼睛派”的制作者,事先不征得被拍者的同意,也不要求被拍者的表演,找一个可以隐蔽摄影机的地方进行拍摄,然后再经过剪辑,把混乱的影像片段变得条理分明。巴赞认为:电影艺术所具有的原始的第一特征——纪实的特征,它和任何艺术相比都更接近生活,更贴近现实。“电影是现实的渐近线。”[3]这为法国电影新浪潮的兴起奠定了基础。
美国纪录片制作人、导演雷德里克·怀斯曼倡导“直接电影”,坚持为公共电视台制作自己风格的纪录片,电视纪录片的样式和创作在雷德里克·怀斯曼那里得到了发挥,并在后来影响了中国电视纪录片的样式。[4]
如今的电视节目日益丰富,网络传输的加快,分流了电视节目的部分观众。可是,网络上的纪录片又有什么怎么发展的呢?这是一个转变观念的时期,这也是一个值得思考和定位的时期。从1993年电视专题节目(片)和纪录片的定义开始,我们的界定的思维就一直跟不上设备和阅览观看形式的变迁。这不能怪科技的发展太快,而是我们传统纪录片思维的定势在延伸,因为纪录片曾经构筑过政治攻势,因为纪录片曾经是宣传最有力的武器。在《中国电视纪录片史论》中:纪录片曾经是“失去人性的一种声画剥离的、失去理智的工具”。[5]
纪录片的历史性,决定了纪录片的创作必须严谨,必须去娱乐性。纪录片影像创作首先要求纪录片制作人从内心遵守伦理道德,尊重事物的真实,把纪录片的真实性当作纪录片的生命,把真实性当作制作者社会责任、历史责任。创作制作者在真诚、科学、严谨的态度对待拍摄内容、对待创作。
规范和明晰纪录片的定义,不能口是心非,首先要从影像表现形式和内容做起。要做到纪录片本质属性和外在的表里如一。科技影像时代使制作设备小型化、高性能化,使纪录片创作者可以轻易地完成摄像、录音、画面合成的全过程,独立创作成为可能。纪录片人的自律,是任何时候纪录片样式创作制作者的共同责任。
纪实性是纪录片创作最基本的手法,是纪录片创作不可逾越的思维。但是,通过调研发现,不是难以界定纪录片影片样式和风格,也不是科技的迅猛发展让我们“来不及”界定和梳理纪录片的创作,而是大家对纪录片的样式特征、本性本质心知肚明,是大众文化的浮躁,出于经济利益的娱乐追求,借纪录片的魅力和高雅、尊贵迎合市场的需要,扰乱了纪录片的创作观念和和制作手法,把非纪录片体裁的影像、报道冠以纪录片的名称,主观歪曲纪录片的创作理念。
一度热播的《舌尖上的中国》,记录的并不是一段时间来的事物,其宣传报道成分占主要内容,制作者的宣传视角、仰视对象、美化对象、非平视或平实的拍摄方式,是明明白白的电视专题宣传报道节目,却要冠以“纪录片”称呼。市场利益的驱使,而是为了娱乐,把拍摄内容进行杂耍。借纪录片的美学殊荣,偷换概念,混淆了纪录片的含义,扰乱了纪录片市场。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
纪录片是一个本真的东西,本真在善与美的人性追求中占的分量最重,拥有本真,拥有纪录片的精神,才是我们创作纪录片的法宝,它蕴藏着的“真实、责任、良心”是中国纪录片走向国际的保证。在《中国电视纪录片史论》中提到纪录片创作和市场发达的国家,其投资、消费与影视剧大致相当,这让我们不可理解。很多外国的纪录片机构正是看到了中国纪录片的潜在市场,将纪录片机构落户中国,同样的拍摄,其投资是中国买家的十几倍到几十倍,正是中国纪录片市场开发的这种潜力,使得这个市场不是播出而是产出。
何苏六教授指出,纪录片是一种平视的视角,包含平等、平和、平常。[6]《牛津词典》对“纪录”这个词的解释——documentary的词根是document,是人性记录,具有记录性和实证性。纪录片创作者在作品中表达自己的观念,是一种自我责任也是历史责任,要远离娱乐而求严谨。团体、协会、赛事甚至体制必须明确和维护纪录片的定义内涵,也要坚守其纪录的宗旨,不能将就而行,否则只能毁掉中国纪录片市场。
[1][4][5][6]何苏六.中国电视纪录片史论[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目录,30,127,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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