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学重点

2024-09-03

旅游管理学重点(精选7篇)

1.旅游管理学重点 篇一

第一章 绪论

闲暇是指人们扣除谋生活动时间、睡眠时间、个人和家庭事物活动时间之外剩余的时间。换言之,闲暇是指个人不受其他条件限制,完全根据自己的意愿去利用或消磨的时间。

游憩一般是指人们在闲暇时间所进行的各种活动。游憩可以恢复人的体力和精力,它包含的范围极其广泛,从在家看电视到外出度假都属于游憩。

旅游是在闲暇时间所从事的游憩活动的一部分,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社会经济文化现象,是人类物质文化生活的一个部分。旅游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要离开居住或工作的地方,短暂地到达某个目的地进行活动。同时,旅游目的地要提供各种旅游接待设施以满足其需要。

第二章 旅游地理学发展史

旅游地理学的发展趋势

国外:1.各国学者对自己研究领域的称谓虽略有区别,但总的趋势是将研究视野放到闲暇时间从事的所有活动,而重点则是旅游活动;2.研究旅游和休闲的地理学者中大部分还有其他研究领域,如农业,城市和区域规划,交通等;3.地理学者对旅游的研究从传统的以资源研究,土地利用研究为重,转移到以服务设施的空间经济分析,旅游者的空间行为与旅游目的地的推销,大区域旅游开发与规划,旅游对于区域自然,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影响过程与机制为研究主题;4.理论和实用研究并重;5.参与多学科性的融合研究,注重新的技术手段的运用。

国内:1.要注重学科基本概念的研究和应用;2.在研究内容上,要从目前对资源,旅游开发的区域社会经济条件研究为主,扩展到从相互联系的角度对资源,市场,环境的系统研究;3.在研究方法上,要坚持理论研究与实用研究相结合的宗旨;4.在研究方式上,应该提倡跨学科性的合作研究,旅游地理学者应主动吸收相邻学科(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的知识和研究方法。

第三章 旅游者行为

游客:指因为休闲、娱乐、观光、探亲访友、购物、从事经济、文化、体育、宗教等活动离开常住地到其他地(国),连续停留时间不超过12个月,并主要目的不是通过所从事活动获得报酬的人。按出游地分为国际游客(海外游客)和国内游客,按出游时间分为旅游者(过夜游客)和一日游游客(不过夜游客)。影响旅游者决策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1.感知环境:收集各种信息摄入脑中,形成对环境的整体印象 2.最大效益原则:最小的旅游时间比,最大的信息收集量:选择最有名的旅游地旅游

选择自然环境和文化环境与居住地差异较大的„„ 3.旅游偏好:年龄、职业、教育 三方面去研究 大尺度旅游空间行为特征

力图到级别较高的旅游点旅游:倾向于选择有高级别旅游点的地方作为旅游目的地;到达目的地后,往往只游玩目的地附近级别较高的旅游点。

尽可能游玩更多的高级别旅游点。力图采用环状路线旅游。第四章 旅游需求预测

旅游需求:在一定时期内,一定价格上,旅游者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旅游产品的数量,即旅游者对某一旅游目的地所需求的数量。

特尔菲法工作步骤:

a)确定预测的问题,选择征询的专家组; b)制定和分发第一轮问卷;

c)第一轮问卷回收后,整理结果;

d)将第一轮问卷的统计总结附在第二轮问卷上寄给第一轮征询的专家组,各个专家自己第一轮回答的问卷也复印附上作为参考; e)回收第二轮问卷并整理结果;

f)将第二轮问卷的结果和意见综合进行第三轮,问卷的说明与第二轮相似。主要的不同之处是加上了部分专家不同意预测结果的意见;

g)第三轮问卷的结果出来之后,要决定是否需要做第四轮问卷调查以获得进一步一致的预测;(最后一轮预测之后出来的结果包括中位数,内四分位数范围,还要确定有哪些事件没有一致性。)

第五章 旅游资源和旅游地评价

旅游地:一定地理空间上的旅游资源同旅游专用设施、旅游基础设施以相关的其他条件有机地结合起来,就成为旅游者停留和活动的目的地,即旅游地。旅游地的分类

一般认为,旅游地可以划分为七个大类:

自然风景旅游地

文化旅游地

历史古迹旅游地

娱乐旅游地(游乐园为主体)

运动型旅游地

产业旅游地(如以园艺业为主体)

综合性旅游地

旅游地和旅游资源的综合性评价:含义+特点

1)概念:是着眼于旅游地之旅游资源的整体价值评估,或旅游地开发价值评估。2)特点:

a)评估的范围包括现有的(已经开发的)旅游资源(旅游地)和潜在的(未开发的)旅游头资源(旅游地);

b)评估的目的是着眼于对不用的旅游资源(旅游地)做开发价值比较,或规划与管理意义上的重要度排序;

c)对于某一类型(以所适宜的旅游活动类型分类)的旅游资源(旅游地),评估工作遵循一个统一的评估体系,有着确定的评估标准;

d)评估系统中的各被评估因子大都带有合适的权重值; e)评估的结果多是数量化的指数值 第六章 旅游地生命周期与空间竞争

旅游地生命周期理论

最早是德国的克里斯泰勒于1964年在其论文《对欧洲旅游地的一些思考》中提出的,他将旅游地生命周期分别为三个阶段:发现期、成长期、衰落期。20世纪80年代,加拿大地理学家巴泰勒根据产品的生命周期概念对旅游地生命周期理论进行了系统综述,运用“S”型曲图示,分为六个阶段:探查阶段,参与阶段,发展阶段,巩固阶段,停滞阶段,衰落或复苏阶段。

探查阶段(初始阶段,零散游客,无特别设施),参与阶段(人数增多,旅游规律化,本地居民提供设施),发展阶段(广告宣传,市场成熟,投资骤增,现代化设施),巩固阶段(游客增长率下降,但超过常住居民),停滞阶段(游客量最大,旅游环境容量饱和),衰落(市场衰落,无法与新旅游地竞争)或复苏阶段(旅游地吸引力变化:人造景观、未开发的自然资源优势)。

第七章 城市旅游与主题公园

城市旅游

城市旅游是指以城市为目的地的旅游活动,及其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影响。

RBD:游憩商业区,建立在城镇与城市里,由各类纪念品商店,旅游吸引物,餐馆,小吃摊档等高度集中组成,吸引了大量旅游者的一个特定的零售商业区。城市RBD功能与意义

一方面,城市RBD应服务于旅游者,首先应能满足于旅游者的基本需要,如饮食、住宿、交通,以及获取相关的信息;此外还应为旅游者提供购物、观赏、娱乐、体验等多种功能。另一方面,城市RBD应给予本地及周边地区的居民足够的重视。工作时间的缩短,收入的增加,使短途旅行或一日游日趋普遍,他们需要一个区域集中各种各样的游憩设施。

通过多RBD的形式与演化过程研究,可得到许多城市旅游的特征及影响情况,RBD为研究城市旅游提供了一个切入点,它的研究对城市旅游的发展是一个新的有意义的课题;RBD这一新的城市空间要素,极有可能成为新的城市经济增长点,具有现实的经济意义;RBD提供了不同于城市其它功能的活动,同时吸引着旅游者与非旅游者,游憩、旅游商业的功能已成为新的城市功能。通过对RBD的各方面研究,获得对现有旅游规划、城市规划的理论依据的有益补充和完善。主题公园:

具有特定的主题,由人创造而成的舞台化的休闲娱乐活动空间,是一种休闲娱乐产业。特点: 1.强烈的个性,普遍的适宜性 2.被动游憩形式 3.投入高,占地规模大 4.高门票,高消费

主题公园布局的影响因素 客源市场和交通条件 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城市旅游感知形象 空间集聚和竞争

决策者行为:投资者决策行为、政府决策行为 城市旅游感知形象

城市旅游形象是指城市旅游者在游览城市的过程中通过对城市环境形体(硬件)的观赏和市民素质、民俗民风、服务态度等(软件)的体验所产生的城市总体印象。城市旅游形象是一个综合概念,它反映的是整个城市作为旅游产品的特色和综合质量等级。

第八章 旅游环境容量

旅游饱和与超载对于环境和设施的消极影响:

践踏后果。(林地受影响大于草地)

对水体的影响。(水体污染)

噪声。(惊走动物、生态破坏,气氛不好、游客心理不满足)

对设施的影响。(设施压力大,遭受破坏)

第九章 旅游交通

旅游交通的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外部交通,第二层次是由旅游中心城市到风景区的交通,第三层次是内部交通,指风景区内的交通。特点:

高质量是现代旅游交通的特点,也是构成旅游竞争能力的决定性因素。质量要求,一是安全运行;二是正点运行;三是各个层次之间的旅游交通连接性好;四是设备舒适;五是经济。

第十章 旅游区划

旅游区划的原则

综合性和整体性原则。

相似性原则。

主导因素原则。

完整性原则。

旅游中心地和交通便捷性原则。

区域社会经济原则。

第十一章 旅游开发的区域影响

旅游对区域经济的消极影响

旅游过度超前发展

过分依赖旅游业

通货膨胀和土地价格 第十二章 旅游规划

旅游宾馆(酒店)选址

宾馆选址包括第一选址和第二选址两层含义。

第一选址即宾馆建在哪个城市或地区的选址,属宏观选址。第二选址即在第一选址确定后的具体位置的选择,属微观选址。

旅游宾馆的宏观选址主要考虑的是旅游者的空间行为规律。用旅游者的空间行为规律来考虑宾馆宏观选址,有下列几种模式:

a.在同一旅游区中,不宜在旅游资源级别较低的景区,或不是旅游中心城市(或大居民点)选址。

b.在一日游范围内,旅游中心城市(或大居民点)与风景区(旅游点)之间的小居民点不宜选址。

c.在节点状旅游区,只宜在旅游中心城市选址。d.在一日游范围内,旅游中心城市与风景区之间若出现新的可留住游客的中间机会,可以在此选址。

旅游宾馆宏观选址确定后,具体位置的确定即微观选址主要考虑的是与宾馆投资经营相关的因素:

交通因素(利于推销、经营;便利游客,增加可达性)

旅游资源因素(存在和发展的客观条件)

土地费用因素(土地购买费用有增无减)

扩建因素(要有扩展余地。只要有发展可能,经济生命就能延长)

集聚因素(减少费用支出;利用已有市场区位,扩大服务范围)

城市规划因素(为城市增辉)

2.旅游管理学重点 篇二

一、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历程及特点

(一) 两岸人民旅游交流历程

1979年元旦, 祖国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 希望双方尽快实现“三通”;以后, 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还从法律上确认了两岸人民交流的正当性和合法性;面对祖国大陆的诚意, 台湾领导人一开始采取“三不政策”, 但迫于海内外中国人强烈批评的压力, 1987年11月台湾当局开放岛内民众赴大陆探亲;1988年7月, 祖国大陆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1990年10月, 台湾经济部公布了《对大陆间接投资或技术合作管理办法》, 随后台胞赴大陆旅游快速发展。

1988年台湾当局首次开放大陆居民赴台为其直系血统及配偶探病、奔丧, 大陆居民赴台探亲游从此开始;2001年12月, 台湾当局通过《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 将大陆居民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在大陆生活工作的大陆居民, 第二类是出访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大陆居民, 第三类是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工作、学习、定居的大陆居民, 并先开放所谓“第三类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 其后于2002年5月1日开放所谓“第二类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2004至2005年“两门”、“两马”航线使福建居民得以率先游金、马;2006年4月, 祖国大陆为落实2005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和国民党主席连战先生会谈达成的重要共识发布《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2008年6月两岸签署《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 12月15日, 两岸“大三通”全面启动。

(二) 两岸人民旅游交流特点

1、两岸旅游交流呈现极度不平衡状态

从表1可看出, 海峡两岸之间旅游交流以台湾民众赴大陆旅游为主, 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为辅, 2003年大陆已成为亚洲最大的客源输出国, 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人数占总的出境旅游人数比例一直很低, 而台湾同胞赴大陆旅游人数除2003年“非典”之外逐年上升, 在台湾出境旅游总人数的比重总体上也呈上升趋势。

另外, 从表2可以看出, 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类型中, 以探亲及其它游为主, 观光、商务游为辅, 这种旅游类型的不平衡, 也使得台湾的旅馆、餐饮及其它相关服务业很难从快速增长的大陆出境游中充分获益。

2、台湾岛内政治因素是造成两岸旅游交流不平衡的主要原因

从1979年元旦以来, 祖国大陆方面对海峡两岸旅游交流一直持积极态度, 而这期间正值台湾政治转型, 李登辉、陈水扁在台湾连续掌权20年, 他们打着“认同台湾”、“民主”、“改革”的旗号, 大肆宣扬“台独”分裂主张, 对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采取阻碍、限制手段;面对台湾人民、台湾旅游行业要求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强烈呼吁, 台湾当局虽然不得不做适当妥协, 但两岸旅游交流因为台湾岛内政治因素而呈单向、不平衡格局。

(单位:万人次, %)

资料来源:1994-2005年数据来自参考文献[4], 2006年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参考文献[3];

(单位:人次)

资料来源:大陆台商经贸网http://210.34.17.189/strait_trade/2005trade/149-2005-03/149-20.xls

二、两岸旅游交流合作的重要意义

旅游是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要素的聚合体, 两岸旅游交流合作对双方的意义是多方面的, 对祖国大陆而言, 应突出其政治价值与功能, 对台湾而言, 应突出其经济作用。

祖国大陆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共产党最高领导集体为实现两岸和平统一作了坚持不懈的努力, 但由于台湾当局担心两岸和谈后会导致台湾“政治矮化”和“地方化”, 再加上国际上某些反华势力的插手, 台湾目前的“不独不统”格局短时间内还将维持。在两岸互信基础还不牢固的情况下, 两岸应求同存异, 并力求民族认同与情感建立。旅游活动客观上表现为一种民间活动, 容易为两岸所接纳。两岸旅游交往互动能够使两岸人民实现零距离接触, 为两岸关系顺利发展做好良好铺垫;随着两岸旅游交流合作加深, 两岸民间的“交流海峡”会逐渐消失, 和平统一谈判将具有实质意义。

台湾经济是典型的海岛型与出口依赖型经济。目前, 农业在台湾GDP中的比重逐年下降, 制造业由于要素成本的上升, 不少已迁移到岛外, 服务业对GDP的贡献呈上升趋势, 而发展观光旅游业、开发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对解决目前台湾失业率居高不下问题可能是最便捷的途径。据台湾学者的有关调查分析, 大陆单是沿海各省市民众希望赴台观光人数高达五千万人;台湾每年若开放30万人次大陆同胞赴台旅游, 将可创造211.1亿台币的观光收益。

三、未来两岸旅游交流合作的重点

2008年两岸关系、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展望未来, 个人认为以下三点值得重视:

(一) 尽快实现两岸旅游由单向向双向转变, 加速扩大大陆游客赴台观光

目前, 台湾居民赴大陆旅游不存在障碍, 大陆仍有少数地区未开放居民赴台旅游,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还需团进团出, 暂时也不能从台湾地区去其他国家旅游;另外, 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价格较高, “大三通”全面启动前, 预计环岛8日游的价格近万元, 而不少内地居民认为能接受的赴台费用在4000~6000元左右, “大三通”截弯取直后, 成本可下降两到三成, 台湾可望迎来越来越多的大陆观光客。

(二) 加强两岸青少年旅游交流, 尤其是台湾青少年赴祖国大陆游

早在1983年, 陈云同志曾对台湾未来领导人能否坚持一个中国立场表示过担忧。2000年, 主张“台独”的民进党上台执政, 2008年台湾虽再次实现政党轮换, 但“台独”的影响不容低估。加强两岸青少年旅游交流, 有利于传承两岸同胞血浓于水的那份亲情, 而鼓励台湾青少年赴祖国大陆游则能强化台湾青少年对中国国土、历史、社会及文化的认知与认同。

(三) 加强闽台区域旅游合作, 构建“海峡旅游区”

闽台之间不仅地理区位邻近, 而且拥有同宗共祖的血缘关系与同音共俗的传统文化。1987年以来, 台胞游客已成为福建入境的最重要客源之一, 2001年“两门”、“两马”航线的开通, 2004至2005年福建居民赴金门、马祖旅游的启动, 使小型“海峡旅游圈”渐趋成型;目前, 在“大三通”已成为现实的背景下, 闽台之间应进一步完善旅游合作机制, 努力将“海峡旅游区”建成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二十多年来,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合作在两岸关系大背景下曲折、顽强地不断向前迈进, 两岸民众的旅游交往对增进两岸人民彼此了解, 消除部分台湾同胞由于长期隔阂而对大陆产生的误解及疑虑, 促进台湾观光业的蓬勃发展都有重要意义。目前, 两岸旅游界应携起手来进一步将旅游交流与合作向纵深推进, 为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摘要:1987年以来, 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受台湾岛内政治因素影响呈现不平衡的发展状态, 两岸旅游交流合作对增进两岸人民之间的感情、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及台湾观光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面对新形势, 两岸应进一步扩大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规模, 促进两岸青少年旅游交流, 强化闽台区域旅游合作。

关键词:海峡两岸,旅游交流,旅游合作

参考文献

[1]李启龙.中国共产党与1978年以来的台湾海峡两岸关系[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 2003.

[2]曾志兰.海峡两岸旅游交流:进程、瓶颈与展望[J].亚太经济, 2007, (2) :76-80.

[3]邓利娟, 黄智略.“海峡旅游区”的构建及其对台湾旅游业的影响[J].台湾研究集刊, 2007, 96 (2) :50-58.

3.旅游管理学重点 篇三

摘要20多年来,国外旅游和平研究在争论中不断走向深入。新世纪以来,旅游和平研究已经将重点转向了对分裂国家旅游促进和平路径的探讨。旅游和平研究及其重点转向对我国旅游研究特别是如何充分发挥旅游在促进大陆与台湾的和平与统一进程,促进两岸友好关系的发展,进一步改善香港、澳门、西藏和新疆等地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与参考价值。

关键词旅游和平;分裂国家;研究重点;价值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09)09—0092—05

旅游之于和平,是促进,抑或阻碍,还是没有直接联系?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论题,20多年来一直是国际上旅游研究的焦点问题之一。该主题的大量研究成果出现在国际上最具影响力的三大旅游专业学术期刊《旅游研究年刊》(Annals of TourismResearch)、《旅游管理》(Tourism Management)和《旅游研究杂志》(Journal of Travel Research)上。通过对这些文献的分析,不难发现旅游和平是旅游研究的一个在争议中不断深入、不断创新的重要主题。20多年来,该主题研究在研究方法、视角与内容上均发生了明显的转向。本文着重探讨国外旅游和平研究重点的转向及其对我国旅游和平研究与旅游发展的重要借鉴意义。

一、两种观点之争:传统旅游和平研究的主要议题

对旅游与和平的正式探讨始于20世纪70年代,旅游促进和平最初是在1973年在赫尔辛基召开的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cSCE)上提出的。“旅游促进”被这次会议视为旨在发展东西欧积极关系的重要战略。之后在日内瓦(1975)与维也纳(1986)召开的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重新强调了这一战略。

国际旅游联谊会也认同了旅游具有和平潜在动力的观点。1980年在马尼拉召开的世界旅游会议宣称,“旅游将成为世界和平的重要动力”。“旅游和平国际学会”(IIPT)在1987年正式成立,并于次年举办以“旅游:和平的重要动力”为主题的首届国际会议。之后,不少以旅游促进和平为主题的全球会议相继召开:1994年在蒙特利尔,1999年在格拉斯哥,2005年在泰国帕塔亚。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极力主张旅游能促进世界和平,并将和平旅游原则写入了关于旅游重要性声明中:“旅游是增进国际理解的强大动力,它有助于促进世界所有国家的和平”。

与此同时,大量的学术探讨也在激烈进行,但观点各异,主要分为两大类:①支持观点。不少学者宣称旅游能成为缓解紧张的积极动力,旅游能影响国家政治、国际关系与世界和平(DAmore,1988a,1988b;Hobson&Ko,1994;Matthews,1978;Matthews&Ritcher,1991;Richter,1996;Vat,Brayley&Korsay,1989;Var it al.,1989);②反对观点。这些学者认为,实证并不总能支持这种断言(Mflman et al.,1990;Pizam et al.,1991),那种简单地认为旅游能促进和平的想法未免过于天真(Hall,1994)。

(一)支持观点

旅游促进和平的观点是在1988年之前提出的。在1988年第一届旅游和平全球会议召开之前,该会议的创始人德摩尔就已经发表了《旅游:和平的重要动力》与《旅游:世界的和平产业》两篇文章(DAmore,1988a,1988b)。作者指出,旅游应该被视为世界和平的动力,并具有连接不同民族文化差异、保持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与通过发展经济消除贫困的潜力。

大多数支持旅游促进和平的文献强调,通过与其他文化接触,旅游能给不同文化群体之间的人民带来更多的理解和感情(Khamouna&Zeir,1995;McIntosh et al.,1995;Poyya Moli,2003)。

人们对德摩尔通过发展经济及减轻贫困,旅游有可能促进和平的观点的认可呈增长趋势(UNWTO,2005)。近期,一项专门战略“旅游改善贫困”引起了广泛关注:“旅游有利于贫困人口”(ProPoor Tourism Partnership,2005)。

一些研究者还认为,旅游不仅有增进和平的可能,而且确实可以成为愈合分裂国家裂痕的推动力(Henderson,2002;Pofia,2001;Yu&Chung,2001)o伯利亚(Poria,2001)指出,旅游特别是遗产旅游能成为中东和平的动力。而金等(Kim&Prideaux,2003,2006;Kim,Prideaux&Pfideaux,2007)以韩国与朝鲜金刚山旅游为例,并以“旅游发展作为促进和平的工具”为假设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研究。还有学者认为旅游能超越政府边界,通过对不同文化、遗产与信仰的理解使不同国家的人民关系更为密切,因此旅游是促进世界不同国家人民和平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并以新功能主义理论论述了旅游发展能促进朝鲜半岛的和平(Cho,2007)。

(二)反对观点

一些学者认为,旅游作为重要的和平力量还为时过早,很少有证据能表明它在一般程度上能充当和平使者(Henderson,2003)。因为“旅游本身既不能自行消除偏见,也不会促进社会关系的改善。旅游只是为社会接触提供机会”(Anastasopoulos,1992)。他们认为,支持的观点存在明显不足:一是缺乏其他领域如政治科学支持旅游有助于和平的实证基础(Richter,1983);二是旅游对和平的促进作用需要进一步实证分析(Litvin,1998)。旅游政治学的重要开创者霍尔(Hall,1994)指出:“那种认为旅游是和平动力的想法是对旅游与国际关系之间复杂关系的一种过于乐观的解释。”

其中对旅游和平理论的批评普遍认为旅游是对自然的过度开发。还有人认为旅游能起到新殖民化作用(Hall,1994)。而丹尼(Dann,1988),则更为激进地将旅游形容为主仆关系的推动者。

在旅游和平文献中,存在明确否定旅游能成为和平动力的观点(Pizam,1996;Litvin,1998)。里特文(Litvin)指出旅游并不能制造和平,只不过是得益于和平而已。他说:“很明显,旅游是和平的受益者。但旅游却从未在失去和平的环境中取得成功,因此,它不能成为和平的推动者”(Litvin,1998)。他为此而针锋相对地质问:“有人总是将旅游业称为世界和平产业,请问旅游与和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抑或旅游只是受益者,而非带来和平的原因?”

霍尔(Hall,1984)考察了20世纪80年代阿尔巴尼亚旅游的发展,发现该国仍然沿用斯大林的经济与政治统治模式,旅游被严格控制,游客没有机会同东道主国家的百姓接触。这种情况同样出现在朝鲜

半岛,自1998年朝鲜金刚山旅游项目开放以来,不少外国游客,尤其是韩国游客同朝鲜民众的接触被朝鲜政府严格限制,朝鲜政治也没有因旅游发展而受外界影响。

二、寻求分裂国家旅游促进和平的路径:旅游和平研究的新热点

近年来的相关文献研究发现,旅游与和平研究已成为旅游研究的热点问题(见表1)。对该主题研究进行梳理与分析,有助于进一步理解旅游与和平这一主题研究对世界和平尤其是分裂国家的特殊意义。

金和克罗姆伯顿(Kim&Crompton,1990)根据韩国与朝鲜的情况,提出了发挥旅游在促进双方和平的双轨外交模式,认为旅游能够通过双轨外交帮助韩国与朝鲜实现统一:第一轨道是官方层次,政府与政府之间关系;第二轨道则是通过旅游实现的个人与个人关系的非官方渠道。

1993年,张广瑞(Zhang,1993)对中国大陆与台湾之间的旅游做了考察,分析了两岸旅游的障碍以及未来合作的前景,认为通过发展旅游有助于推动两岸和平进程。霍布森和高(Hobson&K0,1994)通过对中国大陆与香港旅游的研究,认为在中国对香港主权的恢复上,旅游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该主题的系统研究始于巴特勒和毛宝迪(Butler&Mao;,1995)对在分裂国家背景下旅游对和平的作用的研究。巴特勒和毛宝迪(Buffer&Mao,1996)指出,政治分裂国家之间的旅行有助于缓解紧张,并能促进更多的政治理解。他们将旅游接触的正常化分为4个阶段,该过程始于最初的很少接触,再向最后的正常化关系阶段演进。这4个阶段分别为:(1)零旅游阶段;(2)探望朋友和亲戚旅游阶段;(3)中期阶段;(4)成熟阶段。旅游接近被视为该过程的关键组成部分,它们是:(1)没有关系;(2)非官方关系;(3)双方限制;(4)单方限制;(5)没有限制;(6)政府间的正常化关系。巴特勒和毛宝迪(Butler&Mao,1996)开创的这一演化过程认为,随着有纷争的国家之间旅游的增加,条件有可能会朝着更加和平的方向发展,而最终在适当的时候,会走向统一。

于(Yu,1997)研究了中国大陆与台湾之间的旅游,并证明了上、下层政治接触对促进和平的可能性。他采用了与巴特勒和毛宝迪(Butler&Mao,1996)不同的方法。他从两岸之间政治活动层次的视角对其旅游流量的发展进行了考察,并对影响两岸旅游的政治活动进行了界定:下层政治活动与上层政治活动。上层政治活动是指由政府首脑层次处理的敏感的政治、经济与军事问题;而下层政治活动则是涉及地方普通百姓层次的活动。他发现,从下层政治活动视角,旅游能成为减缓紧张局势从而大大影响政治关系的一种有效动力。

朝鲜半岛与中国的情况恰恰相反,上层政治活动在不断增加,下层政治层次的普通百姓之间却几乎没有任何接触。金刚山旅游项目开发以来,朝鲜半岛旅游与和平立即成为国际旅游研究者的热门话题,相关学者尤其是韩国学者以其为主要研究对象,并以“旅游有助于促进和平”、“旅游是促进和平的工具”为假设,做了大量扎实的研究(详情见表1),近年来,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不仅使朝鲜半岛旅游研究成为世界旅游研究的亮点,而且将旅游与和平研究推向了新的高潮。

三、旅游和平研究重点转向的重要价值

(一)为旅游和平的发展提出了不少颇具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的途径

金和克罗姆伯顿(Kim&Crompton,1990)的双轨外交模式,首次为长期处于敌对状态的分裂国家通过旅游发展和平关系,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出路。巴特勒和毛宝迪的分裂国家旅游正常化演进四阶段模式,对通过跨边界旅游改善分裂国家的紧张关系,促进和平友好关系的发展提供了可操作性的路径。

于(Yu,1997)在该问题上采用了另一种方法,他提出了上、下层政治活动的概念。主张在现有条件下,通过发展旅游扩大民间接触的下层政治活动促进中国两岸和平关系的发展。这一思想不仅与巴特勒和毛宝迪提出的“四阶段论”过程相似,而且为高层关系紧张而民间接触比较频繁的分裂国家,通过下层政治活动,促进和平与改善关系提供了有效出路。因而该思想也与金和克罗姆伯顿的旅游双轨外交模式有异曲同工之妙。该模式尤其适合中国大陆与台湾旅游发展及其功能的发挥,不仅为中国海峡两岸旅游发展模式提供了出路,而且为两岸大力发展旅游提供了理论支持。

金等(Kim,Prideaux&Pfideaux;,2007)将双轨外交模式修正为旅游会对存在敌意的至少一个国家的公民产生影响,就韩国与朝鲜而言,即金刚山旅游对从该地旅游回来的韩国游客改变了对朝鲜的不信任认知,因而旅游能促进和平。

(二)对我国旅游和平研究与旅游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旅游与和平研究及其所取得的成果为我国旅游研究及旅游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启示与参考。

在旅游研究方面,旅游与和平研究是在争论中不断走向深入的,学者们在研究过程中不断吸收其他学科如政治学、社会学、国际关系学、管理学等的理论与方法,使之向多视角、跨学科的研究领域发展。这些理论与方法的运用,为研究理论单一,实证研究严重缺乏的我国旅游研究提供了诸多启示与借鉴意义。

中国旅游研究仍迫切需要解决“走出去”这一问题。通过对旅游研究热点的把握,并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提升自己的研究水平,积极将研究成果推出去,得到外界更多的认可,是解决中国旅游研究“走出去”的基本途径。而充分抓住旅游与和平这一旅游研究的热点问题,深入研究如何通过旅游进一步推动中国大陆与台湾和平与统一进程,改善香港、澳门、西藏与新疆等地同中央政府的关系这一广受外界关注的问题。

韩国的旅游研究为我们提供了榜样。近年来,朝鲜半岛旅游与和平研究已经成为国际上旅游研究的一道热点与亮点,围绕金刚山旅游发展对韩国与朝鲜两国和平的促进以及朝鲜半岛统一进程的推进展开了大量高质量的研究,产生了一批高质量的国际性学术研究成果。

在旅游发展方面,旅游和平研究及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对我们的借鉴意义与启示更是显而易见的。我国是旅游大国,但是,如何充分发挥旅游在推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如何通过该主题的研究,以充分发挥旅游在推动我国和平与统一进程的积极作用?如何利用旅游促进香港、澳门、新疆与西藏同中央政府关系的进一步改善?既是我国旅游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旅游研究者的重要历史使命。

4.旅游管理学重点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旅游产业结构,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以项目储备和实施增强旅游产业发展后劲和竞争力,实现项目库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引导各类资金加大对旅游产业的投入,切实发挥旅游业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旅游重点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是加强旅游产业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和争取金融支持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 项目库建设和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设置、科学可行、动态管理”的原则,逐级审核、择优申报,根据项目投资规模,由省、市、县(市、区)分级建设管理。

第四条 入库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山东省旅游业发展相关规划等重大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符合当地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市场的实际,对当地旅游产业有较强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第二章 项目入库原则 第五条 效益统一原则。注重项目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 产业整合原则。优先发展有利于全省旅游产品提升,有利于优化旅游产业结构,有利于完善旅游基础设施的项目。要立足当地特色资源和主导产业,推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发挥整体效应。

第七条 结构优化原则。项目安排应注意优化配置、合理布局、均衡发展,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促进项目所在地乃至全省经济结构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

第八条 重点突出原则。围绕全省蓝黄两大战略的实施和全省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突出文化旅游项目、生态休闲度假项目,突出项目基础性功能,突出项目公共服务功能。

第九条 规模适度原则。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地发展实际,分级别、分区域、分阶段、分类型确定各级项目库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保证旅游经济发展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

第三章 项目库分类及入库要求

第十条

根据项目成熟度,项目库分五项子库,即前期储备项目库(招商项目库)、前期工作项目库、新开工项目库、续建项目库和建成项目库。

(一)前期储备项目库 列入前期储备项目库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总体规划要求,完成项目总体规划;

2、有明确的项目主体或责任单位;

3、项目名称、规模和建设计划基本确定;

4、有初步的市场调研、产业分析和科学论证。

(二)前期工作项目库

列入前期工作项目库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发改部门立项(或备案),有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注册资金和前期建设资金已经基本落实;

3、具有可实施的规划或明确的投资计划;

4、已完成项目核准(审批、备案)。

(三)新开工项目库

列入新开工项目库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1、开工建设手续齐全(项目土地使用权证、规划“一书两证”和项目施工许可证等);

2、项目已落实资金(承诺)证明材料;

3、有明确的项目施工和投入计划。

(四)续建项目库

已开工建设但没有竣工,须本年继续建设的项目纳入续建项目库。

(五)建成项目库

已全面完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纳入建成项目库。

第十一条 入库项目按项目类别,实行分类入库,基本类型包括观光旅游类(自然观光、人文观光等)、休闲度假旅游类(海滨度假、乡村度假、森林度假、湖滨度假、温泉度假、葡萄酒度假、其它度假等)、文化旅游类(修学旅游、民俗旅游、艺术欣赏、宗教旅游、怀旧旅游等)、康体旅游类(滑雪旅游、高尔夫旅游、娱乐旅游等)、特色旅游类(古镇、古村落等)及其它类。

第十二条 入省项目库原则上为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项目;入市项目库原则上为5000万元以上;其它项目放在县市区旅游部门。

第十三条 项目库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㈠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㈡项目的总体规划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 ㈢项目建设的性质及类别;

㈣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先进性和可行性; ㈤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㈥项目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建设期及起止年限; ㈦项目投资情况,包括总投资及构成,资金来源,分年度投资计划,续建项目累计投资完成情况,2012年投资计划; ㈧2012年主要建设内容; ㈨市场及经济效益分析预测; ㈩项目立项、环评、用地批准文件。

第十四条 项目申报书包括文字、表格、照片、证明材料等。

第十五条

入库项目要充分论证。论证的内容包括:项目的策划规划方案、市场分析、项目定位、预期收益、投资规模等各项内容是否符合全省或当地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是否有利于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和提升旅游产品品质,以及项目是否可行等。

第四章 项目库的管理

第十六条

项目库管理采取分级设置、分级维护、逐级推荐上报的原则进行。省旅游局负责建设维护全省项目总库,并组织省级重点项目库的论证审核确定工作。各级项目管理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本级项目库的建设,负责入库申请的初审、存档和备案工作,确保本级项目库建设与管理的连续性。

第十七条 项目入库实行集中申报与常年申报相结合,以集中申报为主,常年申报为辅。项目申报期外如有确需申报入库的项目,也可按程序和要求单独申报作为补充。入省项目库申报时间每年两次,第一次为当年5月底,第二次为11月底。项目库的维护更新坚持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要求每月更新一次(或维护一次),重大项目不设时限要求。

第十八条

项目库建立的总体基本程序:入库申请、入库论证、入库联审、入库上报、入库反馈。入库后的项目,应及时通知上报单位和业主单位;项目变更和进展情况,业主单位应及时告知本级旅游部门,并由该旅游部门报送上级旅游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各级应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项目所在库别。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及时调出项目库:

(一)项目撤销或被有关部门勒令终(中)止的;

(二)项目实施中途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实施的;

(三)项目实施中途被发现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项目入库三年内仍不具备立项条件或项目实施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的;

(五)项目已实施部分质量低劣,与原申报标准相距甚远的;

(六)被发现申报材料严重不实的;

(七)项目内容出现重大调整且未重新申报的;

(八)项目单位申请出库的;

(九)省旅游局确认的其他情况。对移出项目库的项目,以后再次作为后备项目的,则需根据新的情况重新修编项目建议书后再入库。

第二十条

项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省旅游局负责开发项目库软件系统,各级应对项目基础资料、入库出库信息、资金使用及效益评价等情况实施电子信息化管理,并视情建立电子项目库管理系统。

第六章 附

5.旅游法规重点 篇五

第六条,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2 有必要的经营设施,3 有不少于30万的经营成本

第十三条,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村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质量保证金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

第十四条,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 第十八条,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

第三十三条,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 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约定个义务,2 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3 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二.实施细则

第五条,鼓励旅行社实行服务质量等级制度,鼓励旅行社向专业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 第十四条,旅行社在银行存入质量保证金的,应当设立独立账户,存期由旅行社确定,但不得少于1年,账户存期届满,旅行社应当及时办理续存手续

第十六条旅行社符合《条例》第十七条降低质量保证金数额规定条件的,原许可的旅行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旅行社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向其出具降低质量保证金数额的文件 第四十四条,旅行社应当妥善保存《条例》规定的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的各类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以备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查

前款所称的合同和文件,资料的保存期,应当不少于两年

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经营者或者个人,泄露旅游者因签订旅游合同提供的个人信息。超过保存期限的旅游者个人信息资料,应当妥善销毁

三.课本

第一章

法的基本特征:1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特殊社会规范。2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3 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调整社会关系。4 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犯罪主体具备条件:1 犯罪主体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曾实施犯罪行为的人,不能成为犯罪主体。2 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即未满14岁的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不满16岁的人只对几种严重的犯罪负刑事责任;已满18周岁的人,应付全部刑事责任。3 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具有辨认和控制其行为的能力。如精神病人即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我国的主刑有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对外国人加一个限制自由)附加刑有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外国人加一个驱逐出境)

行政处分: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有违纪行为未构成犯罪的,或者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务员或其他人员给予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给予违反行政法规行为的公民或法人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关系包含的三要素:一是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二是构成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共同指向对象即权利客体

旅游法律关系:是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在旅游活动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旅游法律关系三特征:1 旅游法律关系是受旅游法律规范调整的具体社会关系。2 旅游法律关系是以旅游权利和旅游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3 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发展和变更,是依据旅游法的规定而进行的第二章

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设立旅行社的条件:1 要有固定的营业场所。2 要具有必要的营业设施。3 要有符合规定的经营管理人员。4 要拥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本。5 要上缴一定数额的质量保证金

第三章

导游人员:是指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的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条件: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必须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3 必须身体健康。4 必须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 患有传染性疾病的。3 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4 被吊销导游证的第四章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 法律地位平等原则。2 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 诚实信用原则。5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原则。6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原则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的订立:又称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过程

合同的主要条款: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 标的。3 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订立的过程: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法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希望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达。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当事人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必须具备的条件:1 内容具体明确。2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要约邀请:当事人发出的意思表示,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为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具有的特点:1 要约邀请是一种意思表示。2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这是与要约的本质区别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接受要约人发出的要约,与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的表示

有效承诺必须具备的条件:1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2 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达。3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做出

合同无效: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 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 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遇到政府价格调整时的履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的合法行为 违约责任的法律特征:

1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所产生的责任。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有效合同为前提,如果合同未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会产生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具有强制性和任意性的双重属性。违约责任的强制性,是指在发生违约责任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强制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任意性,是指违约责任的确定,除法律强制规定外,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自愿地约定。

3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违约责任作为民事责任的一种,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而追究违约责任的目的,主要是补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合同债权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即使是债务人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人不能履行时,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归属原则:归责原则是确定当事人违约责任的根据和准则,是贯穿整个违约责任制度的立法指导方针,决定着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我国《合同法》在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方面,实行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导,以过错责任原则为补充的归责原则体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 继续履行。2 采取补救措施。3 赔偿损失。4 赔偿违约金。5 支付定金

违约责任的免除:1 不可抗力。2 免责条款。

旅游合同的法律特征:1旅游合同主体的特定性。2旅游合同的标的时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3旅游合同的主要内容由旅游法规明确规定。4旅游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5 旅游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第五章

消费者:狭义上是指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而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广义上的消费者,从消费内容上看,它既包括生活消费又包括工业生产消费;从消费主体上说,它既包括个体,公众又包括社团,法人。一般来说,作为权利主体的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指狭义上的消费者。

消费者的权利:1 安全保障权。2 知情权。3 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 求偿权。6 结社权。7 知识获取权。8 受尊重权。9 监督权

消费者组织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1 消费者协会的职能。2 权利限制。3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第六章

旅游投诉:是指旅游者,海外旅行商,国内旅游经营者为维护自身和他人的旅游合法权益,对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和有关服务单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请求处理的行为

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的同级旅游投诉管辖机关之间横向划分在各辖区内处理旅游投诉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即确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其行政权力的地域范围

地域管辖的标准:1 被投诉者所在地。2 损害行为发生地。3损害结果发生地

第七章

旅游安全管理的原则:根据《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的原则,也就是对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在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级管理的体制。

旅游安全事故:是指在旅游活动的过程中,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旅游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1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人民币以下者。2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10万(含1万)元人民币者。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100万(含10万)元人民币者。4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者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者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着。旅游保险:是指与旅游活动有密切关系的保险。在旅游保险中,保险人一般与其他保险一样是保险公司,而被保险人则是旅游者或与旅游者有密切关系的人,投保人可以是旅游企业或组织旅游活动的群众团体,机关,学校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旅游者或其他与旅游者有密切关系的人

旅游保险特征:1 从主体上讲,旅游者,旅游组织者及其他与旅游活动有密切关系的人,是旅游保险合同主体的重要主城部分。2 从内容上讲,旅游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旅游活动及其相关事宜紧密相连。3 从期限上讲,旅游保险往往具有短期性。

索赔:是参加保险的被保险人(投保人或受益人),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按保险单有关条款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要求赔偿损失。索赔是(投保人或受益人)实现保险权益的具体体现。

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

旅行社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 国内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8万元,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16万元。2 国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200万元,国际旅行社每次事故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人民币400万元

第八章

常规旅游交通方式包括: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索道

民用航空运输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第九章

旅游住宿业在国际上经历了四个时期:1 客栈时期。2 大饭店时期。3 商业饭店时期。4 饭店连锁(联号)集团时期

旅游饭店可以拒绝接待旅游者的情况:1 客房已满。2 旅游者有不文明行为,手持凶器,衣冠不整等不适合接待的情形。3 旅游者患有精神病无人监护或患有传染病。4 旅游者利用住宿从事违法行为。5 旅游者拒绝支付合理费用。6 发生不可抗力。7 旅游者不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等。

饭店收费的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通常是从旅客入店至第二天中午12点前,过一夜计一天,以此标准来收费

食物中毒:是指细菌性,化学性,真菌性和有毒动植物等引起的爆发性中毒,属于食源性疾病的范畴

第十章

风景名胜区: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世界遗产37个

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的活动:1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2 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3 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画,涂污。4 乱扔垃圾

在风景名胜区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的:1 设置,张贴商业广告。2 举办大型游乐活动。3 改变水资源,水环境自然状态的活动。4 其他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 为了更好地对自然保护区实施保护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又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核心区:是自然保护区内保存最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区。通常该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也不允许进入从事科学研究活动

缓冲区:是在核心区外围划定的一定面积的区域。这里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 实验区:是在缓冲区的外围区域,这里可以进行科学实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及濒危野生动植物活动等

现代的文物: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由人类创造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物质遗产的总称

6.旅游环境学考试重点 篇六

5第一章 旅游区与旅游环境

第一节旅游环境的独特性及其影响因素

一、大气环境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

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大学城、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三级

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

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

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2.大气中两个最常规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十一五:二氧化硫、氨氮

十二五:氮氧化物

3.几种典型的大气污染及主要污染物

煤烟型污染颗粒物

交通污染一氧化碳

酸沉降污染氮氧化物

4.大气污染对旅游的影响(自然、人文、人、旅游者)

(1)危害旅游区生态环境。酸雨和降尘是危害旅游区环境和资源的两项最主要的大气污染物,其中被成为“空中死神”的酸雨危害最大。

(2)损害人文景观。

(3)危害游人健康。

(4)对游览气氛和观赏效果的影响。

5.大气污染物的控制

(1)使用清洁能源。

(2)洁净煤技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风能发电、绿色交通、除尘脱硫技术等。

二、水环境 1.水环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国家标准)

水环境和质量标准

地表水质量分类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Ⅰ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黄河)

Ⅳ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景观湖)Ⅴ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小清河)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别 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实现水域功能与 达功能类别标准为同一含义。

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Ⅰ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Ⅱ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 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 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 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2.水环境四项常规污染物:COD、氨氮、SS、BOD5

水污染主要来源: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主要污染物:悬浮物、耗氧有机物、植物性营养物、重金属、难降解有机物、石油类酸碱、病原体。

3.水污染三级控制

一级控制:源头控制

二级控制:污水集中处理

三级控制:尾水最终处理

4.水资源减少与水环境污染对旅游的影响

(1)风景水资源数量减少的影响

(2)水污染对风景水资源的破坏

(3)水污染危害游客身体健康

5.计算长清校区每人每天用水量?(消耗量20%)考综合题

三、固体废物

1.废物处理基本原则:最小化、资源化、无害化

2.废物处理基本方法:焚烧法、化学法、分选法、固化法

3.危险废物处置技术:焚烧法、安全填埋法

4.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流程: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

5.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用作建筑材料、开发资源、农业生产

6.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污染水体、大气、土壤,侵占土地,破坏地貌、植被,造成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和资源能源的浪费。

7.固体废物对旅游环境的影响

(1)影响旅游区的美观

(2)影响旅游区环境卫生

(3)加重旅游环境污染

四、旅游机理污染

1.噪声污染(与工业三废一起并称为危害人类环境的“四大公害)

(1)特点:①感觉污染②没有污染物③影响不积累④影响近距离环境⑤不能集中控制

(2)旅游区主要噪声源:①交通噪声②生活噪声③工业噪声④建筑噪声

(3)噪声对旅游的危害:①对旅游资源的影响②对旅游气氛的影响③对游客身体健康的影响

(4)噪声的危害:①对人体生理的影响②对人体心理③对生产活动④对动物⑤对物质构造

(5)噪声的控制:

噪声源:传播途径、受害者

宏观上,合理规划,加强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和功能区规划,交通干线的合理布局,建设卫星城 技术措施:用液压代替冲压,吸声、隔声、消声、隔振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2.光污染

分类:(1)室外环境污染、室内环境污染、局部环境污染

(2)白亮污染、人工白昼污染、彩光污染

3.视觉污染

补充问题:

1.常规环境污染物——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或者是水、气、声、渣)

2三同时: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土壤环境质量分类

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划分为三类:

I类为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到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各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的级别规定如下:

Ⅰ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级标准;

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

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三级标准。

4.长清校区执行的水、气、声环境质量标准

空气质量执行2级标准,地表水即景观湖执行Ⅳ类标准,地下水即生活用水执行Ⅲ类标准,声环境执行1 类标准。

5.长清校区建设开发影响的评价、措施、小结?

从土地利用类型、生物、景观、水土流失四个方面分四个阶段,包括开发前现状、建设期、运营期、运营期满回答,(1)开发建设的影响:

 对土地利用类型的影响:农田用地被建筑用地取代

 对生物(动植物)的影响:由农田作物植被变为人工植被,生物多样性也遭

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以前会有一些野生动物,现在却很少见

 对当地景观的影响:由农田景观变成了建筑景观

 水土流失的影响:以前是农田用地,也有很多野生植被覆盖,开发成校区之

后,植被减少,水泥地增多,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

施工期:

运营期:

运营期满:

(2)应对措施

(3)小结

第二节旅游与旅游环境

一、旅游环境容量

又称旅游环境承载力,是指某一生态旅游区,在特定时期内,在保证该地资源与生产的连续性、生态的完整性、维恩化的延续性、发展质量的前提下,所能承受的旅游者人数或者说旅游活动的强度。

二、旅游资源开发对旅游环境影响

(一)正面效应

1.促进旅游资源的保护

2.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

(二)负面效应

1.旅游资源的退化与破坏

2.旅游区生态环境系统失调

3.旅游区环境污染严重

三、客流量过多对旅游环境的影响

1.环境污染

2.破坏生态平衡

3.影响旅游氛围

4.破坏旅游资源

四、生态旅游:在生态学理论指导下,以合理利用生态资源、优化生态环境为目的,富有知识性、参与性以及社会责任感的一种专项旅游活动。或者说生态旅游是一种基于自然环境的旅游,它应在严格有效的管理措施下运行,注重公众的环境教育,并以自然环境、当地社区居民、经营者及游人等四方共同受益为目标,从而达到环境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旅游区与旅游环境

旅游区:是指经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有统一管理机构,范围明确,具有参观、游览、度假、康乐、求知等功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设施的独立单位,包括旅游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度假区、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博物馆、美术馆等。

第二章特殊保护类旅游区旅游环境及其保护

特殊保护类旅游区包括: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旅游区

掌握三种旅游区的定义、级别分类、管理部门、数量、山东省情况等等方面。

一、特殊保护类旅游区概述

(一)风景名胜区

1.管理部门:建设部

2.分类:国家级、省级

3.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国务院批准公布。《风景名胜区条例》于2006年9月19颁布,并自2006年12月1日执行

4.截至09年底,我国风景名胜区共有687个,国家级208个。

5.山东省共有5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泰山、崂山风景区、青州风景区、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区、博山风景区

(二)自然保护区

1.管理部门:环保部门

2.分类: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3.截至09年,全国划定自然保护区共2541个(其中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保护区是跨省的)。

2010年2月,全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有218个。

4.我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广东省鼎湖山自然保护区于1956年建立。

5.山东省共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荣成大天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胶东植物王国”,山东省第一个森林生态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即墨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硅化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鸟

类)、山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济宁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省级)有望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管理部门为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6.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缓冲区内只可进行科学研究,实验区可以进行科研、教育、参观、旅游等活动。

(三)世界遗产旅游区

1.分类:自然遗产(三江并流、九寨沟、大熊猫栖息地、黄龙等)、文化遗产(北京猿人遗址、秦始皇陵兵马俑、敦煌莫高窟、明清故宫等)、自然与文化遗产(泰山-双遗之尊、黄山、峨眉山-乐山等)、文化景观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

2.1987年,我国第一批遗产共6处,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到06年共有33处,至今又增加了8处世界遗产,分别为:

中国南方喀斯特07.6自然遗产云南、贵州、重庆

开平碉楼与村落07.6文化遗产广东

福建土楼08.7文化遗产福建

江西三清山08.7自然遗产江西

山西五台山09.6文化景观山西

河南登封天地之中古建筑群10.8文化遗产河南

中国丹霞10.8自然遗产

杭州西湖11.6文化遗产浙江

(四)地质公园

1.管理部门:国土资源部

2.分类:世界级、国家级、省级

3.山东的国家级地质公园:山旺(世界级、-生物化石)熊耳山-抱窦崮(地表喀斯特崮性地貌)黄河三角洲(地质河口地貌)泰山蒙山长岛

省级:马山、徂徕山、乔山、青云山、肥城午山、马陵山、诸城恐龙化石、济南水帘峡、莲青山、邹城沂山、张夏崮山、济南蟠龙山

二、旅游环境保护措施

1.理顺体制,依法保护

2.注重环境保护技术

3.按功能区进行保护

(1)风景名胜区分区:生态保育区、特殊景观区、文化遗产保护区、服务设施区、一般控制区

(2)自然保护区分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

(3)世界遗产旅游区分区:自然遗产类、文化遗产类、自然与文化遗产与文化景观遗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4.加强景观生态设计

第三章自然景观类旅游区旅游规划及其保护

自然景观类旅游区:山地、水域、森林、原野、洞穴

第四章人文景观类旅游区环境及其保护

人文景观类旅游区:古迹遗址类、社区景观类、休闲度假类、建筑景观类、游园类

第五章 旅游区设施环境保护

7.旅游管理学重点 篇七

(2011年4月)

全国市场男皮鞋品牌监测情况

与上月相比,男皮鞋市场销售前三甲仍为金利来、爱步和花花公子,其中金利来和爱步市场综合占有率分别较上月提高了0.93和1.30个百分点。皮尔·卡丹表现优秀,排名上升了三个名次位列第四,骆驼紧随其后排在第五。森达、沙弛各自下降两个名次分列第六和第七。梦特娇仍为第八,排在第九的木林森是本月新入围品牌。红蜻蜓则位居榜单最后一位。

重点品牌在全国六大片区的销售情况

金利来:在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地区排名第一,华北、西北地区排名第二。

爱步:在华北地区排名第一,华东地区排名第二,中南地区排名第三,西南地区排名第四,东北、西北地区不在十强之列。

花花公子:在东北、华东地区排名第四,华北、西南地区排名第五,中南地区排名第七,西北地区不在十强之列。

皮尔·卡丹:在东北地区排名第二,华北地区排名第四,华东、西北地区排名第七,中南、西南地区不在十强之列。

骆驼:在华北地区排名第三,中南地区排名第五,东北、华东地区排名第八,西南、西北地区不在十强之列。

女皮鞋销售监测

(2011年4月)

>全国市场女皮鞋品牌监测情况

4月份女皮鞋市场品牌销售情况波动较为明显,冠军、亚军仍为百丽和他她,但千百度今年以来首次超过天美意位居第三。思加图和星期六发展迅猛,排名分别由上月的第十和第九上升至第五和第六。哈森、达芙妮、接吻猫各下降两个名次分列第七、第八和第九。榜单末位的富贵鸟为本月新入围品牌。

重点品牌在全国六大片区的销售情况

百丽:在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地区均名列榜首。

他她:在西南、西北地区排名第二,东北地区排名第四,华北、华东地区排名第六,中南地区排名第十。

千百度:在华东地区排名第二,东北、西北地区排名第六,中南地区排名第七,华北、西南地区不在十强之列。

天美意:在中南地区排名第二,华东地区排名第三,西北地区排名第四,东北地区排名第七,华北、西南地区排名第八。

思加图:在华北、西北地区排名第三,西南地区排名第五,中南地区排名第六,华东地区排名第七,东北地区不在十强之列。

旅游运动鞋销售监测

(2011年4月)

全国市场旅游运动鞋品牌监测情况

本月全国旅游运动鞋市场相比上月有略为波动,其中,阿迪达斯超过NIKE位居销售榜单冠军位置,NIKE以0.94个百分点的差距屈居亚军。李宁、安踏、匡威、NIKE360、三六一度发挥稳定,仍旧依次排在榜单第三至第七。KAPPA和乔丹各自上升一个位次排在第八和第九。特步下滑两名为本月销售榜单最后一名

重点品牌在全国六大片区的销售情况

阿迪达斯:在华北、东北、华东地区排名第一,中南、西南地区排名第二,西北地区排名第五。

耐克:在中南、西北地区排名第一,华北、华东地区排名第二,东北地区排名第三,西南地区不在十强之列。

李宁:在东北地区排名第二,华北、中南、西北地区排名第三,华东、西南地区排名第四。

安踏:在西南地区排名第一,华东地区排名第三,东北地区排名第四,中南地区排名第五,华北地区排名第六,西北地区排名第九。

匡威:在中南、西北地区排名第四,华北、华东地区排名第五,东北地区排名第六,西南地区排名第八。

皮包销售监测

(2011年4月)

全国市场皮包品牌监测情况

金利来、梦特娇、沙弛仍为市场销售榜单的冠、亚、季军。新秀丽上升两位跻身前五排在第四名。帕佳图、花花公子各自下降一位排在第五、第六。卡帝乐鳄鱼仍为第七。排在第八的COBO、排在第九的利奥纳多为本月新入围品牌。菲安妮仍为榜单最后一名。

重点品牌在全国六大片区的销售情况

金利来:在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地区排名第一,西北地区排名第二。

梦特娇:在西北地区排名第一,华东、西南地区排名第二,中南地区排名第五,华北地区排名第九,东北地区不在十强之列。

沙驰:在华东、中南地区排名第三,华北地区排名第四,东北地区排名第五,西北地区排名第七,西南地区不在十强之列。

新秀丽:在华北地区排名第三,华东地区排名第四,中南地区排名第八,东北地区排名第九,西南、西北地区不在十强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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