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共1篇)
1.重磅:《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 篇一
积极探索 勇于实践
进一步深化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工作
——刘勇同志在全省国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8月13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全省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成绩,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开好这次会议,对于推进税收征管方式创新,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推动全省国税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根据省局党组研究的意见,讲四个问题:
一、勇于实践,全省国税征管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深入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大力推行信息管税,全面开展“核心业务强化年”活动,不断深化了税收征管改革,取得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新成效。
(一)突出分类分级,税源管理方式不断优化。以职责调整为抓手,推行分类分级管理。一是开展了分类管理。试点单位普遍将纳税人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小型税源,重点税源实行集中管理、一般税源实行分行业管理、小型税源实行属地分片与协税护税管理,提高了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探索了分级监控。省局对全省重点税源进行分析监控,对定点联系企业开展了风险防控和个性化服务,先后多次组织对全省总分支机构开展了税收清算,对上市公司资本重组等特殊业务事项进行了跟踪管理。各市州局普遍对所辖重点税源开展了分析监控,对重点企业或行业开展了纳税评估,近年来还对省局发布的100多户风险企业组织开展了专项评估。三是强化了分权制约。改变税收管理员“属地划片、各事统管”的管理方式,分解税收管理员职责,按管理事项实行团队管理、集体履责、分权制约,提高了管理能力,防范了管理风险与廉政风险。
(二)突出风险管理,风险应对措施不断加强。坚持把风险管理作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主线,贯穿于税源管理全过程。一是搭建了风险管理平台。省局从今年3月起,历时4个月,集中业务技术骨干,精心设计,深入研究,圆满完成了税源风险预警防控管理系统建设。该系统设置了23个综合指标和79个单项指标。依托该系统,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各相关部门可有效开展税收风险分析监控、任务发布、应对处理、结果反馈与绩效考评。目前该系统在7个市州局试点,各试点单位正组织团队对省局发布的第一期风险应对信息,开展
风险应对工作。二是建立了风险管理机制。明确了各层级、各部门之间的风险管理职责,逐步建立“省市两级分析监控、市县两级应对反馈”的工作机制和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绩效考评的风险管理流程。三是组建了风险管理团队。根据税收风险管理需要,结合当前国税系统机构设置情况,全省各市州、县区局普遍组建了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团队与纳税评估团队,配备了三千多名分析监控与纳税评估人员,保障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四是开展了风险差别应对。根据分析监控产生的不同风险等级,分别采取提示提醒与纳税评估;经评估涉嫌偷逃骗税的,由稽查部门进行重点查处。
(三)突出纳税评估,税收征管质效不断提升。将纳税评估作为风险应对的重要手段,按照运用系统分析、案头初步审核、实地调查核实的程序积极开展纳税评估。一是逐步建立了纳税评估组织。部分市州、县区局明确一个内设机构或组建专班,专司纳税评估。全省共设置或组建了149个纳税评估机构或评估专班,专司纳税评估。将基层业务骨干充实到纳税评估岗位,保障了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初步建立了纳税评估模型。根据总局安排部署,结合我省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的特点,今年以来,认真开展了部分骨干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建设工作。目前,全省已初步建立了包括卷烟制造、汽车制造、房地产开发、百货零售等24个行业的纳税评估模型。三是进一步建立了纳税评估机制。改进无差别化评估方式,推行分类评估,突出评估重点,提高了评估准确率;加强评估工作统筹,确保了评估任务统一下达、工作统一开展;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了纳税评估工作质效。此外,开发运用税收监控分析等系统,对总局发布的有关征管状况深入开展监控分析,近两年先后6次组织开展了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有效改进了税源管理。
(四)突出纳税服务,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不断提高。一是优化办税服务。按照“8152”的总体思路,推进以办税服务厅为枢纽的业务工作运行机制,办税流程更加优化,服务质效明显提升。进一步完善办税指南、领导值班、首问责任、考核评价等办税服务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纳税服务制度体系。二是推进减负工作。清理简并办税流程,简化文书流转节点,加快文书流转审批。落实起征点政策优惠、免收税务登记证件和小微企业发票工本费等政策。目前,全省起征点以下个体户有45.1万户,今年以来为其免征增值税4.8亿元。同时,今年全省为近70万户小微企业免收普通发票工本费576万元;为8.7万户纳税人免收税务登记证件工本费87万元。三是拓展报缴渠道。扩大纳税人电子申报范围,全面推广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目前,全省90%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4%的其它纳税企业实行了电子申报,70%的个体“双定户”委托银行划缴税款;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覆盖到所有县市区,上半年全省53%的国税收入通过该系统缴款入库。
(五)突出重点税源,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不断深入。近年来,在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业务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进展。一是建立了管理机制。按照统筹管理、分级负责、实体运作的原则,省局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专门机构,有10个市州局设立专门的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7个市州局明确将大企业税收
管理职能落实到相关业务部门,建立了上下级国税机关之间、内部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明确、运转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二是探索了专业化管理模式。初步建立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定点联系企业分支机构的管理。在试点探索定点联系企业分类集中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定点联系企业分类集中管理模式。三是推行了税收风险管理。开展部分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启动税法遵从度测评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开展税收风险管理,促进自觉遵从。探索签订税收遵从协议,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四是实施了个性化服务。建立定点联系企业涉税诉求工作机制,积极为定点联系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今年,以“十百千万”活动为载体,全省确定1431户重点企业作为服务对象,做好对重点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工作。
(六)突出税务稽查,稽查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为重点,大力推进稽查工作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了稽查职能作用。一是以查促收效应充分彰显。去年,全省国税稽查部门共查补收入18.5亿元,今年前7个月查补收入达15.1亿元,为促进国税收入秩序的持续向好和税收政策的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稽查执法刚性明显增强。加大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力度,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税收秩序不断规范,对营造公平的税收环境、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发挥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三是稽查管理方式不创新。深入推进税务稽查管理方式改革,优化稽查资源配置,试点探索稽查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不断提高了稽查执法效能。积极探索专业化稽查方法,提升了稽查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
回顾近年来的税收征管改革历程,取得的成绩令人振奋,特别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基本确立,纳税服务理念实现重大转变,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税务稽查的威慑力不断增强,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有力促进了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纳税人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是全省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客观分析近年来征管改革工作实际,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职责划分、征管程序、制度规范等还不够科学、合理,纳税服务、纳税评估、分类分级管理等工作尚需改进;二是信息管税水平不高,现有信息没有得到增值利用,第三方信息来源渠道还不够通畅;三是人力资源配置不尽合理,重点税源管理力量不足,征管力量占比相对偏低;四是干部的思想认识、素质与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专业化管理的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通过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切实把握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思路
我省国税征管改革经历了一个积极探索与逐步发展的过程。1997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分税制改革需要,推行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模式。2004年,针对“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总局在征管模式中,又增加了“强化管理”。为此,我们积极开展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实了“34字”征管模式。2009年,贯彻总局信息管税思路,在全省国税系统逐步探索建立信息化、专业化、立体化的税源管理体系。2011年以来,按照总局积极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要求,先后在12个具有代表性的县区局开展了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积累了宝贵经验。
当前,总局在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的基础上,提出要积极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标志着新一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已经全面启动。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审时度势,乘势而上,切实增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要求国税部门加快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税收征管制度。建设服务、责任、法治和廉洁政府目标的提出,需要我们调整税收征管理念、模式,实现由管理导向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随着我国民主法治进程的加快,纳税人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提高,要求我们进一步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观念,合理界定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权利与义务,规范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建立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的必由之路。从国际上看,自上世纪70年代末西方发达国家开展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来,税收征管呈现出新的发展特征,在征管策略上引入风险管理理论,在征管手段上广泛运用信息技术加强涉税信息采集利用,在机构设置上强调集中化、扁平化,税收征管质效不断提升。从我省看,税收征管能力还跟不上纳税人的发展变化,税收风险隐患还不同程度存在,离建立现代化征管体系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以改革的方式破解发展中的难题。
第三,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适应税源状况变化的现实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我省的纳税人数量迅猛增长,目前,全省国税登记户达到了75.3万户,近年来每年净增4万余户。企业集团大幅增加,经济主体跨国、跨区域、跨行业相互渗透,税源国际化趋势愈加明显,全省国税登记纳税人中,总机构有1622户、分支机构有10873户(其中总机构在外省的分支机构有3642户)。同时,企业核算和税务处理日趋团队化、专业化;税收筹划、避税手段层出不穷。传统的税收管理员属地划片管户方式,已很难适应市场主体的跨区域化的新趋势,迫切需要调整和变革。
第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契合信息技术发展的迫切要求。物联网、云计算等发展掀起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企业经营和管理手段更加先进,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状况加剧,税源管理面临高度的复杂性和诸多不确定性,传统的人海战术、以票控税等税源管理方式的弊端日益突出。信息化的迅猛发展对税收征管工作既提出了新的挑战,也提供了新的机遇,我们要迎接挑战,把握机遇,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的改革步伐。
总之,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发展所需、形势所迫,全省广大国税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要求上来,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不断开创税收征管改革的新局面。根据形势发展和总局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全省国税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工作主题,按照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的工作目标,全面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贯彻落实上述指导思想,我们要按照“做精税源管理、做专风险监控、做优纳税服务、做强税务稽查、做实机关职能”的思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重点把握:
——完善“九大机制”。结合湖北实际,要认真落实总局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要求,着力完善税收征管工作“九大机制”。即要以专业团队为载体,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以提高效能为目标,完善税源分类管理机制;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完善纳税评估机制;以数据应用为依托,完善信息管税机制;以增强合力为要求,完善良性互动机制;以促进纳税遵从为目标,完善纳税服务机制;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分级稽查机制;以规范岗责为基础,完善考核监督机制;以优化配置为手段,完善人才保障机制。
——坚持“四个一体化”。就是要按照专业化分工、一体化运作的要求,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高效能,形成统筹协调、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内外协作的大征管格局。坚持税源监控一体化。科学分解与合理配置省、市州和县区三级国税局的税源监控管理职责。各级国税机关相关部门之间分工协作、管查互动,实现对税源的共同监控。坚持风险应对一体化。进一步明确省、市州和县区局在风险应对中的职责划分,以省局为主导,以平台为支撑,各负其责,实现对税收风险的全程处理、一体化应对。坚持绩效考评一体化。按照统一的流程和标准,依托统一的平台,对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各相关部门开展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应对处理等工作统一进行跟踪督导与绩效考评。坚持信息管理一体化。统一信息采集标准,完善信息管理制度,畅通信息获取渠道,在信息集中到省的基础上,积极建设全省统一的数据仓库,更加注重信息的分析和应用,更好地发挥信息资源和信息手段对税收征管的强大支撑作用。
——力争实现“四个突破”。要将风险管理体系、税源分类管理、优化职能配置、信息获取机制作为重要突破口,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力争实现税收征管改革的新突破。要在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上实现突破。按照“统一分析、分类应对”的总体要求,依托风险管理平台,组建分析监控与应对团队,完善风险管理流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省局主导、分级应对、过程监控、层级对接、信息互通、上下联动的风险管理体系。要在推进税源分类管理上实现突破。在对纳税人以规模为主、兼顾行业与特定业务等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可在县区范围内打破属地管理的格局,对不同类纳税人由不同的税源管理部门分别进行税源管理。要在优化职能配置上实现突破。上收纳税评估管理层级,基层税源管理部门的税收管理员不再承担纳税评估职能,主要开展日常税源管理工作;纳税评估工作由县区局单
独的机构或专业团队实施;对跨区域重点税源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也可由上级机关组建团队实施。根据职能调整的需要,合理确定上下级机关以及各部门之间国税干部的数量比例,将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对重点税源企业和重要税源管理事项的管理岗位上,确保税源管理工作有效实施。要在完善信息获取机制上实现突破。要以解决征纳信息不对称为重点,巩固和扩大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成果,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国税协调、部门参与的省、市州和县区局三级立体化的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从地税、工商、质检、社保、商务、电力、海关等部门获得涉税信息,建立较为稳定长效的三方信息获取机制,逐步构建起信息共享的有效载体和长效机制。
三、明确任务,积极稳妥地深化全省国税征管改革
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推广一个平台,加强两大建设,突出三个深化,推进三大创新,大力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一)推广应用风险管理平台。利用信息手段开展税收风险管理,是提高税源管理质效的有效方式,也是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途径。省局组织开发的税源风险预警防控管理系统,以完整的流程、完善的手段、完好的应用为标准,搭建起了省局主导、上下互动、闭环作业、多部门参与的税源风险管理平台,成为了全省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有效抓手。为加快该平台在全省的推广应用,要抓好试点。省局已先期选择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阳、黄冈、仙桃等7个单位开展平台运行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要精心组织,全面测试,积极校验风险指标的准确性、指标阀值的可行性、系统操作的实用性,为优化完善平台提供重要参考。要改进完善。根据各试点单位反馈建议,科学选取风险指标,赋予恰当的风险阀值,优化完善平台功能,为全省推广奠定基础。要组织培训。编写平台操作手册,开展各层级的业务操作培训,提升操作人员应用水平,确保平台稳健运行。要全面应用。从9月开始,在全省国税系统推广应用税源风险预警防控管理系统,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效。
(二)加强风险管理团队建设。要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特点,分级组建风险管理团队,强化人力保障。省局成立税源管理监控中心,组建由征管科技处牵头,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以及稽查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税收风险监控分析团队,各处室指派专人,采取“集中+分散”的方式开展工作。市州局要成立跨部门的税源管理监控中心和风险应对团队,并选拔一批高素质的业务骨干,尤其要将获得“全省税收业务能手”称号以及取得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人员充实到两个团队中,两个团队人员可以打通使用,但总人数应不少于30人。县区局主要组建风险应对团队,人数应不少于15人。同时,各级国税机关要围绕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对人员素质和工作方式的需要,探索建立大企业税收专业管理团队。
(三)加强风险管理职责体系建设。要按照风险管理需要,将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职责在各层级之间进行科学划分。省局主要对全省税源风险数据进行监控、分析、发布、考核;依据实际情况变化,调整优化风险指标及系统设置;针对各种重大管理风险制定行业控管制度和应对措施办法;对全省跨区域的重点税源企业及特殊业务事项,省局风险管理团队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风险应对。同时,推行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逐步建立分行业、分企业税收风险特征库和风险评估模型,探索制定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操作规程。市州局主要根据省局发布的风险信息,结合实际对本级重点税源开展风险分析监控,并对省局指定的重大风险对象和本级的重点税源直接实施风险应对。县区局主要负责所辖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风险应对。要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差异化风险应对措施,对低风险纳税人以提示提醒服务为主,对中高风险纳税人实施纳税评估,对评估涉嫌偷逃骗税的移送稽查查处。
(四)深化税源分类管理。在不改变现行财税管理体制、保持现有税源管理机构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纳税人经营规模,兼顾行业、风险、特定业务等,将纳税人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和小型税源,由不同的税源管理机构或团队分别进行管理。对重点税源,由专门的税务分局、税务所、税源管理科进行集中管理,或在税务分局、税务所、税源管理科内设专门的小组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根据大企业税收管理特点,建立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体制机制,明确省局和属地国税机关对大企业的服务和管理职责,对不同类型大企业实施分级管理。对一般税源,按行业、风险、特定业务等进行分类管理,由专门的税务分局、税务所、税源管理科进行管理,或在税务分局、税务所、税源管理科内设专门的小组进行管理。对小型税源按区域分组进行管理,在巩固个体“双定户”委托银行划缴税款的情况下,可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协税护税管理。要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改变税收管理员划片固定管户方式,分类设置税源管理岗位,并实行团队管理。
(五)深化纳税评估。要推行团队评估。市州局和县区局都应明确一个内设机构或组建专班,选调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干部专司纳税评估。要建立评估模型。在目前全省初步建立部分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基础上,要进一步拓展,扩大成果。各市州、县区局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符合当地税源结构的骨干行业纳税评估模型,逐步构建起具有湖北特色的骨干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体系,服务纳税评估工作开展。要规范评估程序。认真做好初步审核、案头审核、实地审核等工作。确认风险点的,应调整申报,由纳税人依法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涉嫌偷逃骗税的,移交稽查部门处理。要加强监督制约。实行纳税评估各环节职责及人员的相互分离,既不得随意评估,也不得随意终止评估。探索实施纳税评估定期复核制度。要提高评估质效。加强评估人员培训,坚持各税统评,实行评估后的回归分析与评估案例交流点评。
(六)深化信息管税。要配合推进金税三期。按照总局部署积极推进金税三期工程,加快实现数据应用大集中,促进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和内部管理的规范化,为管理和决策提供支持。要拓宽信息来源渠道。省局将积极获取全省范围有关行业的涉税信息,分发各地对照开展税源比对监控。总结推广部分地区的经验,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国税协调、部门参与的
涉税信息获取机制。要加强数据质量管理。严格数据采集,加强质量监控,减少数据差错,提高数据质量。充分发挥数据质量管理系统的监控功能,对多发、易发的问题和环节,分析规律和原因,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避免同一问题反复出现。要深化信息分析应用。运用税收监控分析等系统,对上级发布的有关征管状况开展分析监控,有针对性地改进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搭建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做好定点联系企业基础信息管理工作,提高定点联系企业税收监控水平。此外,要抓好系统运维保障,确保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七)推进纳税服务创新。要围绕打造“办税环境最优、纳税人办税负担最轻、办税办事效率最高”的目标,大力实施“提速减负”工程,全面推进纳税服务创新。要打造最优办税环境。要扩大自助办税覆盖面,大力推行同城通办,倡导移动办税,创造条件推行流动办税车服务。要开通全省统一的“湖北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的办税服务。要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全面推行“免填单”服务。简化涉税资料,凡法律法规未规定的,各级国税机关不得自行增加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凡已有的信息资料,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对涉税审批、涉税资料、税务登记证及业务培训等事项一律实行零收费,免费提供涉税表证单书和各类税法宣传资料,对小微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要提高办税办事效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审批效率。今年,要将原有的53项备案审批事项全部明确为即办事项,将流转审批事项由59项简并为29项。在去年的基础上,实现审批时限总体提速70%的目标。同时,要创新服务方式,继续做好省直通车企业涉税服务工作,提供满足大企业需求的个性化服务。今年,省局要抓好对12户重点企业的支持和服务工作,各地要落实支持与服务当地10户重点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
(八)推进税务稽查管理方式创新。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实施税收风险应对的重要手段。要按照“做实省局、做强市州局、稳定县市局”的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稽查体制改革与创新,探索完善分类分级稽查试点经验,科学划分各层级的检查职责,有效配置稽查资源,实现市州一级稽查体制全覆盖;按照重点税源、一般税源、小型税源的分类,推进与税源专业化管理相适应的分类分级稽查。今后,省局稽查局将直接组织对各地的重点税源和特殊税源户的税务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稽查效能。要坚持依法文明稽查,积极推行“阳光稽查”,不断提高依法稽查和文明执法水平,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要突出稽查工作重点,稽查部门要着重做好税收风险分析监控部门推送和纳税评估部门移交的涉嫌偷逃骗税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并注意发现涉税违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查找税收征管薄弱环节,提出管理建议,做到以查促管、管查互动。
(九)推进征管质量考评机制创新。健全的征管质量评价机制对于科学合理地考察征管水平、有针对性地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意义重大。要围绕“两提高、两降低”的目标,探索建立包含税法遵从度、纳税人满意度、税收流失率、征纳成本等在内的税收征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努力做到能量化、可操作,客观评价税收征管工作成效。要依托税源风险预警防控管理
系统,对税收风险管理过程进行全程监控,促进税收风险管理落实。要利用税收监控分析系统,对税收征管状况进行监控考核,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要利用数据质量管理系统,对采集的税收征管信息进行比对、查找、校正和跟踪考核,提高基础数据质量。
四、强化措施,确保全省国税征管改革取得实效
改革创新是国税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全省国税系统要站在推进国税事业科学发展、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凝聚共识,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努力实现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各项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国税机关要将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其他局领导分工负责、征管科技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我省国税系统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保证改革的计划性、周密性。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当好改革的引领者、推动者,勇于开拓创新,敢于担当担责,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及时解决改革进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改革不断深入。基层国税单位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落实上级关于改革的统一部署,从而形成全系统“一盘棋”,实现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凝聚成全面深化征管改革的强大合力。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深刻领会、及时传达本次会议的重要精神,让广大国税干部充分认识到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现实需要和大势所趋,增强响应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责任感与自觉性。要通过网站宣传、专题座谈、全员讨论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营造有利于改革顺利推进的良好环境。要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有关精神,争取他们的重视和支持。要借助新闻媒体面向社会特别是广大纳税人加强宣传,赢得方方面面的广泛认同和支持配合。要注重收集来自基层、社会和纳税人对改革的反映,吸收合理意见,优化改革方案,加强正面引导,保证改革的稳步推进。要认真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稳定和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进一步加强人才保障。税收征管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一批高素质人才作支撑。要适应专业化管理的需要,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有针对性地强化岗位技能培训。今年,省局实施了“五个一百”的培训计划,并将组织以信息管税为支撑的核心业务大比武活动和核心业务、信息技术“双百标兵”评选活动,以利于培养和发现人才。要建立人才激励制度,鼓励国税干部参加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税务师等执业资格考试,对取得相关资格的人员纳入人才库管理,并优先进行继续培训、优先安排到重要岗位工作。要加强征管科技及相关部门人员的自身建设,培养优良作风、进取精神和过硬本领,从而更好地发挥其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组织与推动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探索创新。税收征管改革事关国税事业长远发展大局,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意识,大胆探索,奋勇争先,形成浓厚的改革创新氛围。要创新方法,通过试点带动、项目推动,有针对性地主攻重点,力争在风险管理、分类管理、服务创新、分类稽查、信息管税等方面取得突破、彰显特色、形成亮点。今年,省局将继续抓好12个县区局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各试点县区局要重点在推进税源管理实体化、实施税源分类管理、建立风险管理流程、调整税收管理员职能以及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没有试点的其他各市州局也要选择1-2个单位进行试点,有条件的市州局在报经省局批准后可在全市州范围内开展试点,力争早见效果、早出成果。通过试点引路,整体推进,争取到“十二五”末期搭建起基本框架,并通过不断完善,到2020年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
同志们,改革的大幕已经开启,改革的使命无比光荣,改革的前景十分广阔。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自觉担当起改革的历史使命,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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