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乙级资质

2024-07-31

职业卫生乙级资质(精选7篇)

1.职业卫生乙级资质 篇一

附件1: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乙级资质

年检综合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市场行为,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中引入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建设部第74号令《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资质年检的内容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条件现状;

(二)受检期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和合同执行情况;

(三)咨询单位和造价工程师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四)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情况;

(五)企业内部制度建设、技术档案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情况;

(六)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

(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社会信誉;

(八)检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业务情况,与委托方是否签定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履行情况及咨询合同副本是否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九)对有投诉和举报的咨询单位及事件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条 资质年检申报材料的要求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自查报告;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申报表(一式二份);

(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咨询企业交纳营业税的发票或经审计的上一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营业收入的财务报告;

(五)注册资金证明;

(六)出资人、股东出资额、股权登记表(如有变化需附股东会议决议及公证书);

(七)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使用权证明;

(八)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

(九)专职人员从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十)专职人员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委托代理合同、聘用单位聘用合同、交纳“两金”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十一)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兼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主营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年检期内承揽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合同汇总表及委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评价意见;

(十四)在本单位执业的造价工程师个人工作业绩汇总表;

上述资料在上报市、州造价站时,均应提供原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由市、地、州造价站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专用章,经审核人签字后退还原件。

第四条 资质年检审查要求

(一)专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名称是否规范;

(二)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机构和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其主营业务资质不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一律要脱钩改制,转为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按专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规范管理;

(三)核实专职人员的人事关系证明和人事代理合同的真实性,做到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人员和机构相对应,在社会中介机构的专职人员其人事档案关系必须在有人事管理权的人才交流中心。其他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机构,其专职人员人事关系需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四)专职人员中退休聘用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作为本单位资质标准考核的人数,不能超过专职人员总数的20%。出资人、股东除外,但出资额不能低于其他出资人的平均出资额;

(五)兼职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均不作为本单位资质标准的考核基数;

(六)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机构,其营业收入应扣除主营业务收入;

(七)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机构,其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确定以独立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为有效咨询合同;

(八)办公场所和技术装备的情况,需对照申报材料进行核实。

第五条 资质年检资料报送要求

(一)年检资料需装订成册,封面要注明单位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单位类型、所属地区,上报资料统一采用A4纸规格。

(二)装订顺序:首页为目录,其他资料的装订顺序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顺序装订。

(三)报送资料一式两份,市、州造价站一份,省造价管理总站一份。

(四)年检期间应交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正、副本。年检合格后退还。

第六条 资质年检综合考核标准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基本情况

55分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法人具有造价工程师证书,分值5分;

2、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八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注册资金50万元,不达标准的,扣45分;

3、办公场所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使用权手续齐全,办公面积至少100m2。分值5分。不达标准的扣5分;

(二)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

20分(以下按12人计算)

1、年人均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上,分值20分;

2、年人均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分值15分;

3、年人均营业收入5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分值10分;

4、年人均营业收入3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分值5分;

5、年人均营业收入1万元以下,分值0分。

(三)职业道德、社会资信、服务质量 10分

能遵纪守法,无转让、出租《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及违规记录的,分值10分。

(四)企业内部制度建设

15分

1、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分值5分,每缺少一个制度扣减5分;每缺少一份造价咨询合同扣1分;每缺少一份工程造价咨询业绩评价意见扣1分;

2、从业人员的管理,分值10分。在中介机构任职的专职人员人事档案关系不在人才交流中心,无人事代理合同的每人扣2分;未按规定交纳“两金”的每人扣2分;在其它兼营工程造价咨询的单位任职的专职人员不是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的,每人扣5分,以12人计算得分;造价工程师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每人扣5分。

第七条 考核原则

(一)资质年检综合考核工作,由各市、州造价站负责;

(二)四川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考核结果进行复审;

(三)年检材料不符合要求,扣5分;

(四)主营工程造价咨询的单位其名称不规范的扣5分;

(五)每项分值得分为负分时,在总分中到扣;

(六)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人有权对资质年检结论提出申述意见,有异议者可要求复评;

第八条 年检综合考核结论及问题的处理

(一)年检综合考核结论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1、得分80分以上,为年检合格;

2、得分80分以下,60分以上,为基本合格;

3、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年检过程中发现有以下情况的,也视为不合格:

1、无工作业绩的;

2、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其主营资质未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

(三)对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半年,收回资质证书,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开展业务;问题严重、整改无效的,由四川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提请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注销资质证书并将资质证书交回原资质审批部门。

(四)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其主营资质达不到相应乙级资质的,一律要脱钩改制为专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整改期限半年,逾期整改不达标的,给予降级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映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乙级暂定的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附件2: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根据建设部令第74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及建办标〔2000〕50号《关于贯彻<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通知>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00〕032号《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脱钩改制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川建委价发〔2000〕0231号<关于转发建设部令第74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介协〔2002〕028号《关于下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现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与标准归纳如下:

第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乙级暂定。

第二条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标准:

一、通用标准

(一)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8人。专职造价从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在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建设银行省级分行以及勘察设计院专职人员的人事档案暂不要求)。专职人员中退休聘用人员作为本单位资质标准规定的人数,不能超过专职人员总数的20%,出资人、股东除外,但出资额不能低于其他出资人的平均出资额;

(三)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

(五)近三年已完成5个大型或者8个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咨询工作;

(六)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按照造价咨询单位所属类型,除满足通用标准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专营造价咨询单位

1、合伙制单位

①企业名称应为:属地名+商号+反映工程造价业务性质的字词+事务所

②合伙人均应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有限责任制

①企业名称应为:属地名+商号+反映工程造价业务性质的字词+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②法定代表人应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股东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执业资格(“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是指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或房地产估价师),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数不得低于股东总人数的70%,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70%。

(二)兼营造价咨询单位

1、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

①合伙人或股东中至少有一名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内部必须设有造价咨询业务部。

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工程咨询类机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咨询公司等),内部必须设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部门。

3、建设银行省级分行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应与省级银行名称一致,并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列入其营业范围,应设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均应为专职人员。

第三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标准:

一、通用标准

(一)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八年以上,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专职造价从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必须在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省建行、勘察设计院专职人员的人事档案暂不要求)。专职人员中退休聘用人员作为本单位资质标准规定的人数,不能超过专职人员总数的20%,出资人、股东除外,但出资额不能低于其他出资人的平均出资额;

(三)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

(五)近三年已完成5个以上中小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咨询工作;

(六)有较好的社会信誉。

二、按照造价咨询单位所属类型,除满足通用标准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同甲级,此处略。

注:以上文中所涉及造价工程师均为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

第四条 乙级暂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标准:

一、通用标准

(一)专职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四川省造价师注册证书;

(二)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四川省造价师注册证书的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

(三)注册资金不少于15万元;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二、按照造价咨询单位所属类型,除满足通用标准外,还需满足专营造价咨询单位的要求

同甲级,此处略。

2.职业卫生乙级资质 篇二

一、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标准研究的意义

(一) 有利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

21世纪, 世界的重心在经济, 经济的实体在企业, 企业的成败在管理, 管理的成效取决于职业经理人。在当前情况下, 大力培养具有各种专长背景的职业经理人是迫不及待的任务, 也是21世纪企业的希望工程。建立科学、规范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标准就是为了更好地选拔出高能力、高素质的职业经营管理人才, 为中小企业的复苏和振兴提供更优秀的职业经理人。

(二) 有利于促进辽宁省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辽宁沿海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 沈阳经济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成功获批, 辽宁省中小企业高层人才队伍的建设将成为关键要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培养选拔出更有实力的职业经理人来带领辽宁省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是我们建立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标准的核心目的。

(三) 有利于促进建立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

完善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标准, 建立以业绩为依据, 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职业经理人评价指标体系, 改革人才评价方式, 积极探索主体明确、各具特色的评价方法, 有利于促进建立科学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

二、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标准的现状分析

(一) 国外研究现状

目前,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从本国的实际出发, 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职业经理人的职业标准。

1.英国。英国国际职业经理人协会成立于1996年, 是目前唯一的职业经理人国际性的专业组织, 侧重于研究职业经理人的标准和能力。

2.美国。美国总经理协会认为, 职业经理人大致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堪称楷模、规划能力强、头脑灵活、能营造良好人际氛围、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勇气、具有创造能力、具有经营企业的思想、具有培养下级的能力、具有调动积极性的能力、对人理解能力强、解决问题的能力强、能率先弃私等。

3.日本。日本企业界认为, 现代经营者应具备三种能力:规划未来、决策和驾驭危机。

各国对职业经理人标准和评价方法说法不一。但他们的研究成果, 可供我们在研究时参考。

(二) 国内研究现状

目前, 国内部分省市对职业经理人的认证资质标准展开了研究, 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对人才评价的标准和方法的研究, 特别是对职业经理人的职业标准和评价方法的研究, 距国际标准和我国的要求相差甚远。以下主要介绍和分析职业经理人研究中心、中国企业家协会的研究与应用现状。

1.职业经理人研究中心的研究认为职业经理人是指在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及经营权分离的企业中, 以契约形式接受企业委托、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 对法人财产拥有经营和管理权, 承担法人财产保值增值责任和社会公益责任, 由企业在职业经理人市场 (包括社会职业经理人市场和企业内部职业经理人市场) 中聘任, 而其自身以受薪、股票期权等为获得报酬的主要方式的职业化企业经营管理者。应用中主要借鉴了国外企业高级管理者的各种能力, 结合中国国情, 由最初确定高级职业经理标准应具有13种能力特征, 调整为目前的8项能力特征:战略管理能力、经营决策能力、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创新能力、驾驭市场能力、内部协作与沟通能力、公共关系的协调能力和应变与危机处理能力。

2.中国企业家协会的研究认为 (以高级职业经理人为例) 高级职业经理人的职业能力应具有如下9个方面的能力特征:自我认知、领导艺术、创新管理、决策管理、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国际化经营、组织管理、控制管理和资源管理。在对职业经理人进行职业能力考评时十分注重业绩评价。运用的考评方法与职业经理人研究中心的评价方式相近。

(三) 辽宁省研究现状

辽宁企业管理培训中心、辽宁省职业经理人协会将《辽宁省职业经理人职业标准与评价方法研究》作为2001年至2006年重大课题, 并且组织了省内知名专家学者展开了攻关性研究, 取得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

三、辽宁省中小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标准的制定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制定技术规范》, 在进行充分的比较分析后, 我们制定了辽宁省中小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标准, 标准设初、中、高三个等级。

辽宁省中小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由职业道德、职业绩效、职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四个要素组成。明确了辽宁省中小企业职业经理人职业资质的基本要求, 为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标准提供了基本技术依据, 提出了从事和准备从事职业经理工作的人才在职业生涯中的资质要求, 提供了具有中小企业特色的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职业经理人指南。同时, 本标准提供了对辽宁中小企业职业经理人进行职业资质综合评价、确认职业经理人的执业资质条件、职业经理人培训和能力训练等各项工作要求。下面对本标准进行概要介绍。

(一) 定义与等级

本标准对各等级的职业经理人从定义及等级、资质体系、申报条件和培训要求进行了界定, 然后对中级职业经理人的通用资质标准和高级职业经理人的通用资质标准进行了制定。

1.初级职业经理人。是指具备企业经营管理基础知识, 准备从事职业经理工作的人员。

2.中级职业经理人。是指以其良好的职业道德、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 受聘于企业, 从事其经营单位或职能部门经营管理工作, 并以此作为职业的人才。

3.高级职业经理人。是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丰富的经营管理知识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受聘于独立经济组织, 在出资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使对法人财产的经营权, 并以契约的形式承担法人财产保值和增值责任, 以经营管理工作为职业的人才。

(二) 资质体系

在本标准中规定了职业道德、职业知识、职业能力和职业绩效四要素的组合及其权重比例关系, 并对其做出了明确规定。辽宁省中小企业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体系和相关要素权重 (如表1、表2所示) 。

(三) 中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标准体系

中级职业经理人和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体系都分为通用体系和专业体系。根据辽宁省现阶段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及对职业经理人的综合需求, 强调通用职业经理人的培养。专业职业经理人具体分为四大类, 在申报条件、能力要求和考评标准上各有不同, 下面分别对中、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情况作概要介绍。

1.中级职业经理人资质通用体系。 (1) 职业道德。是指遵纪守法:遵守法律、法规、规章, 遵守社会行为规范, 遵守组织章程及管理规章制度, 自律守节, 严谨求实;诚实守信:实事求是, 兑现承诺, 讲信誉, 重信用, 维护消费者利益;竞业禁止:保守所服务组织和曾经服务过的组织的商业秘密并尊重其知识产权, 依据与组织订立的契约回避同业竞争;以人为本:树立人力资本的基本观念, 尊重组织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价值, 帮助组织成员进行职业生涯规划, 实现其发展目标, 担负组织的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 保证所服务组织的健康、协调、全面和可持续发展;公私分明:从责、权、利方面区分组织与个人的关系, 不以权谋私, 不将职业行为与个人的其他社会行为混同, 将个人的职业发展与组织的利益协调一致;服务社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勇于承担责任, 服务于组织和社会, 用法人资产为社会创造最大价值和效益。 (2) 职业绩效。是指职业经理人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期间, 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及业绩。绩效作为衡量一个职业经理人历史成就的重要指标, 一般分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部分进行绩效评价, 拟参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局《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 (3) 职业知识。包括掌握工商管理基本知识;了解商法 (含知识产权法) 、经济法、行政法等法律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行业运营的规则;掌握区域经济合作的规则;熟悉电子商务方面的知识。 (4) 通用能力。通用能力要求: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建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应变与适应能力。同时要求具备各类中级专业职业经理人的基本专业知识和基本专业能力。 (5) 适用职位。达到本资格体系的要求, 适用职位包括而不限于:组织中二级经营单位经理和职能部门经理等中级管理职位。

2.中级职业经理人资质专业体系。中小企业中级职业经理人分为四大类:职业营销经理、职业人力资源经理、职业财务经理和职业生产运营经理。并分别对其职业道德、职业绩效、职业知识、职业能力以及适用职位制定详细的要求和说明。

3.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通用体系。职业道德、职业绩效同中级要求。 (1) 职业知识。职业知识要求:掌握工商管理基本知识;了解商法 (含知识产权法) 、经济法、行政法等法律方面的基本知识;掌握行业运营的规则;掌握区域经济合作的规则;熟悉电子商务方面的知识;了解信用管理和风险识别方面的知识;熟悉中国的政治制度与经济改革方面的知识;熟悉资本运作和资产运营方面的知识。 (2) 通用能力。通用能力要求:领导能力;学习能力;创业能力;创新能力;战略管理能力;文化建设能力;国际化经营能力。同时要求具备各类高级专业职业经理人的基本专业知识和基本专业能力。 (3) 适用职位。达到本资格体系的要求, 适用职位包括而不限于: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和组织中的其他高级 (正职) 管理职位。

4.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专业体系。中小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也分为四大类, 分别如下:高级职业营销经理;高级职业人力资源经理;高级职业财务经理;高级职业生产运营经理。并分别对每类职业经理人的职业道德、职业绩效、职业知识、职业能力以及适用职位制定详细的要求和说明。

(四) 申报条件

1.中级职业经理人的申报条件。申请报名参加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培训与评价者,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 工作满5年, 其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4年。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取得学士学位, 工作满3年, 其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2年。 (3)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工作满2年, 其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1年。 (4) 获得初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满3年。 (5) 其他优秀人才或绩效突出的人才。

2.高级职业经理人的申报条件。申请报名参加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培训与评价者,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 工作满9年, 其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7年。 (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取得学士学位, 工作满6年, 其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5年。 (3)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工作满4年, 其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满3年; (4) 从事过相应经营管理工作, 获得市场、出资人、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认可。 (5) 取得中级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资格3年以上者。 (6) 其他职业的有管理创新的优秀人才或绩效突出的人才。

(五) 培训要求

1.学习和能力培训的时间。初级职业经理人不低于168学时, 其中自学或网上学习时间约为120学习, 能力训练时间约为48学时;中级职业经理人不低于136学时, 其中自学或网上学习时间约为80学习, 能力训练时间约为56学时;高级职业经理人不低于116学时, 其中自学或网上学习时间约为60学习, 能力训练时间约为56学时;参加学习和能力培训后, 应当获得省级职业经理人协会颁发的结业证书, 没有获得证书的, 不认为参加了学习或能力培训。

2.培训单位。进行培训的单位应符合进行高等职业技术培训的相关要求, 并经省职业教育管理部门及省以上职业经理人协会认可。

3.培训师资的要求。职业经理人的培训师资队伍应由高一级的职业经理人和具有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从事高等教育的教师组成, 培训教师为职业经理人的, 获得高一级资质的时间不低于三年。培训师资应先在省及以上的职业经理人协会注册, 然后才能从事培训工作;规模以上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3年以上, 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也可以在注册后, 担任培训教师。高级职业经理人的培训师资应全部由具有正高级职称或获得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5年以上的, 规模以上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举办任何级别、类别的培训, 师资队伍至少由5名 (含5名) 以上的不同专业师资组成, 其中培训机构的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

4.培训教材。培训采用的教材, 应符合本标准资质要素体系的要求, 经省及以上职业经理人协会认可, 方可在培训中使用。

5.培训场所的定点。具备资格的培训机构和相关中介组织经申请, 获得经省级职业经理人协会认可, 可从事职业经理人培训工作。一般每个市 (地) 级行政区域, 可确定1-2个职业经理人培训定点机构。

6.培训层次。申请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的人员, 只能申请较低一级的资质认证, 不能越级申请职业经理人资质。没有职业经理人资质的人员只能申请初级职业经理人的资质认证。已获得职业经理人资质的人员申请高一级资质, 获得现有资质的时间不得少于3年。举办职业经理人培训班必须明确该班结业的学员准备申请的资质级别、类别, 结业后应及时申请相关资质, 2年内没有申请相关资质的, 结业证书失效。

3.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申请书 篇三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

附件材料

(一)(一)资质申请报告

(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资料

(四)主要技术负责人资料

(五)专业技术人员资料

申请单位:xxxxxx公司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

目 录

一、资质申请报告........................................................................................................1

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2

三、法定代表人刘军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3

四、主要技术负责人李煊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8

五、专业技术人员资料..............................................................................................12 5.1 xx身份证明、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解聘证明........................12 5.2 xx身份证明、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解聘证明........................24 5.3 xx身份证明、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解聘证明........................36 5.4 xx身份证明、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解聘证明........................48 5.5 xx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解聘证明............................................60 5.6 xx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解聘证明............................................72 5.7 xx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解聘证明............................................84 5.8 xx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解聘证明............................................96 5.9 xx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解聘证明..........................................107

资质申请报告

Xx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xx公司成立时间为xx年xx月xx日,公司注册地址为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具有多年从事,公司注册资金xxxx万元人民币,有员工xx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xx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xx人。公司现有资质:xxxx。现申请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

特此申请。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单位名称:xxxx 企业类型:xx 地址:xxxxxxxxxxxxxx 营业期限:xxxxx

成立时间:xxxxx 姓名: xx

性别: xx

年龄:系 xxxxx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xx

职务: xx xx公司 日期:xx年x月xx日

xxxxxxxxxx公司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

附件材料

(二)(一)技术工作管理程序

(二)质量控制程序

(三)财务管理制度

(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五)工作场所

(六)技术装备

申请单位:xxxxxxx公司 申请时间:xx年xx月xx日

目 录

一、技术工作管理程序................................................................................................1

二、质量控制程序........................................................................................................7

三、财务管理制度......................................................................................................15

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4

五、工作场所..............................................................................................................54

4.职业卫生乙级资质 篇四

注册条件

甲级(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乙级(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丙级(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我公司可以提供全职及挂靠。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二级注册建筑师1名

二级注册结构师1名

注册设备(给排水)1名

注册设备(暖通)1名

注册电气(供配电)1名

概预算1名

园林工程师6名

注:专业设置中,园林专业含风景园林专业、规划、景观设计专业、环艺专业;其中,甲级资质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风景园林专业人员不少于4人;乙级资质要求风景园林专业不少于2人。

我公司名称是::河南宽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宗旨:用宽厚赢取尊重、用诚信赢得客户。

5.职业卫生乙级资质 篇五

一、审批事项名称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认证(乙级、丙级资质认证)。

二、审批依据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省人大常委会2003年6月20日发布)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专业从事防雷电装置设计、安装、检测的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专业从事防雷电装置设计、安装、检测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2004年12月16日发布)第十二条“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实行资质认定制度。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并实行分级管理。甲级资质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认定;乙级和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2005年1月28日发布)

三、申请审批事项需具备的条件

1、独立承担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的企业法人,并且遵纪守法,社会信誉好;

2、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3、丙级、乙级资质单位的高级技术人员分别不得少于1名、2名,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分别不得少于3名、4名,并均应具有一定数量的辅助技术人员;

4、丙级、乙级资质单位的企业注册资金分别不得少于50万元、80万元;

5、申报乙级资质的单位近三年来完成二十个以上第三类建(构)筑物综合防雷工程,防雷工程总营业额不少于四百万元,至少有两个防雷工程项目的营业额不少于五十万元;

6、申报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已经取得丙级资质,且近三年年检连续合格,所承担的防雷工程,必须经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7、必须建立一套全面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并能有效地实施;

8、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设计、施工设备;

9、具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规范、标准化资料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

10、防雷产品生产、经销、研制单位不得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

四、申请审批事项需提供的材料

1、正式申请报告、单位基本情况;

2、《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人组织代码;

4、专业技术人员简表,其中外聘人员应注明是专职或者兼职及原工作单位等情况,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须提供技术职称和资格证书及省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

5、申报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近三年来实际完成的主要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项目表;

6、申报乙级资质的单位必须出具三个以上防雷工程的用户使用证明;

7、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手册,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装备、管理制度、工程设计或者施工实施的细则等;

8、防雷工程质量管理手册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管理基本内容、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工程质量管理评定办法等;

9、申报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两个已完成的防雷工程全套技术资料,包括勘察报告、设计方案、合同、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记录、预算、决算、验收报告、用户意见等;

10、申报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由气象主管机构发放的已完成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

五、审批程序

向市级气象主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市气象构负责组织对申请丙级、乙级资质的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 对材料不完整的应及时通知申请单位予以补充,对不具备基本条件的予以退回。如符合条件的,初审合格报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评审。

六、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收费依据

6.职业卫生乙级资质 篇六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1.名称: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变更 2.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0号)第二十六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分立、合并的,应当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或者重新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北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取得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变更。

四、行政审批条件

(一)变更机构名称的

已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二)变更法定负责人的 已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三)变更机构注册地址的 已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四)机构分立、合并的,已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北海市行政区域内取得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单位。需要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的,或者机构分立、合并的。

六、申请材料 1.《变更申请书》

2.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

3.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十一、办理地点

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政务服务中心

十二、咨询、投诉电话

(一)咨询电话:

(二)投诉电话:

十三、提交表格 《

十四、审批流程

受理-副科长审核(1)-科长审核(2)-分管副局长审批(2)-制作决定文件(2,不计入承诺时限)-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1,不计入承诺时限)

7.职业卫生乙级资质 篇七

2011年8月2日,由省卫生厅、省卫监、省劳卫所专家成立的评审小组对我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续展进行了现场评审,通过查阅资料和盲样考核,评审小组对我中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指出了需要整改的项目,针对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我中心于2011年8月4日召开了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讨论会,制定出整改方案并予以贯彻落实。

一、需要整改的项目

(一)质量管理科需要整改的项目

1.质量手册中无审核人、质量监督员、检验人员职

责及授权资质,授权签字人、授权范围未明确;

2.受控人间的受控号、分发号编订不正确,无回收

记录;

3.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

价报告原始记录未纳入质量管理科存档管理;

4.检验报告设计欠合理。

(二)职防科需要整改的项目

1.相关法律条款和工作规范不全面、混合不清;

2.设备配置不全,无肺功能自校仪、裂隙灯,无电

测听隔音室;

3.仪器设备未按规范编号建档,无有效期标识;

4.在岗工作人员个人信息不全;

5.体检表设计欠合理,体检项目不全,结论表达欠

合理,未明确初诊结果,相关功能科室异常结论

未附表存档;

6.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设计欠合理,噪声采样点

分类不正确,职业危害因素名称填写欠合理,检

测结果和评价结论欠合理

7.缺失部分体检合同;

8.缺失部分个案处理意见;

9.专用章名称不正确;

10.职业体检X光片规格不 符。

(三)检验科需要整改的项目

1.部分仪器设备未进行检定校准,缺乏准确性;

2.未购买有证标准物质,无标准物质使用记录;

3.检验科委托其他实验室进行检测的样品未按要

求进行分包并填写记录;

4.设备配置欠齐全,无确保检测环境的仪器;

5.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欠规范。

(四)需综合治理的问题

1.服务环境差,缺乏执法支持,与企业存在矛盾;

2.缺乏人力资源;

3.工作人员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服务意识。

二、整改方案

(一)组织全中心工作人员学习新版质量体系文件,严

格执行单位内审、管审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

作规范;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意识,保

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利益;

(三)改善服务环境,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合作,保护企

业权益;

(四)增添体检配置,购买肺功能自校仪和裂隙灯,建

立电测听隔音室,购买职业体检专用的14×14X

光胶片以及暗盒;

(五)改善实验室检测环境,购买除湿机等确保有利检

测环境的仪器;

(六)各科室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1.质量管理科

①明确质量手册中审核人、质量监督员检验人员的授

权资质及职责;

②重新编订受控文件的受控号、分发号以及受控文件的回收记录;

③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报告原始记录按质量体系要求交给质量管理科存

档管理,客服方报告由质量管理科签发;

④修改检验报告中的不符合项以及设计不合理处。

2.职防科

①明确相关法律条款和工作规范;

②规范设备建档,粘贴有效期标识;

③详细填写工作人员信息;

④合理设计体检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并准确填

写;

⑤科室相关档案资料要保管齐全,防止损失;⑥重新定制体检公章。

3.检验科

①购买有证标准物质并完善相关记录;

②委托其他实验室进行检测的样品严格按照质量手

册“检测或校准分包”要求执行;

③规范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④过期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本中心于2011年8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版

质量体系文件,会议相关记录见附件;

(二)已购买肺功能自校仪和裂隙灯,职业体检专用的14×14X光胶片以及暗盒(仪器相关信息见复印

件),己在办公一楼修建电测听隔音室;

(三)对实验室检测环境进行整理改造,购买了除湿机

等确保有利检测环境的仪器(仪器资料见复印

件);

(四)各科室的整改情况:

1.质量管理科

①已认真修改质量手册,明确了审核人、质量监督员

检验人员的授权资质及职责;

②对受控文件重新进行编订受控号、分发号,添加了

受控文件的回收记录;

③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报告原始记录已经交给质量管理科存档管理,并

添加客服方报告签发记录。

④已按要求修改检验报告中的不符合项。

2.职防科

①经过认真学习,已明确区分相关法律条款和工作规

范,并按要求严格执行;

②己更行设备档案,并在仪器上粘贴有效期标识;③已将工作人员个人相关信息补全;

④修改了体检表,将电测听、肺功能仪填加至体检项

目,已修改结论中不合理处,异常结论已进行建

档管理;

⑤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已重新设计,改善不合理

处;

⑥已将“健康检查专用章”改为“体检专用章”。

3.检验科

①停止使用无证标准物质,重新购买有证标准物质并

添加相关记录;

②未进行校准的仪器已委托检定校准部门进行校准

并有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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