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部门职责

2024-08-10

药剂科部门职责(共8篇)

1.药剂科部门职责 篇一

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制定药剂科各项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拟定药材预算、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领导中西药材保管、加工炮制、制剂与调配工作,确保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4.督促和检查Du、麻、限剧、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及中药材的鉴定工作,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药品安全有效,严防差错事故。

5.经常深入各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危重病员的抢救,主动配合,做好药品供应。

6.组织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7.组织中药的加工炮制和改革剂型,尤其是中医治疗急症用药的剂型改革,开展中药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做好中药炮制经验的挖掘继承工作,配合临床积极推广行之有效的单方、验方。

8.组织及指导中医院校中药专业学生的生产实习和医疗单位药剂人员的进修等技术工作。

9.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督促检查各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2.医院药剂科管理初探 篇二

药剂科的性质体制

药剂科是与医疗、护理并重的重要技术职能部门,担负着医院药品的调剂、供应、生产、科研临床等重要任务。药剂科应直接隶属于院长(或主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本院药剂工作,是医院药事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而不应像目前某些医院那样隶属于医务科。药剂科应设副主任若干名,具体负责药房调剂、制剂生产、药品仓库管理和临床药学研究等部门的工作。药事管理委员会应真正行使监督本院药事的职能,而不应形同虚设。

药房调剂的管理

医院药品调剂是医院药剂科工作的中心环节,应把药房调剂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具体来说,应从做好准确无误的配方发药上升到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要监测医生处方用药情况,监测医生合理用药,收集和了解药物不良反应,这些方面都应有所提高。药房应建立相应的措施,使之成为体现本院精神文明的窗口,实现本院社会效益的窗口。

住院药房应实行药学技术人员中心摆药,这是执行《药品管理法》中“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的工作”的规定,在县医院是以西药为主实行中心摆药。

仓库药品管理

仓库药品管理,应以保证药品质量为前提,把好采购、验收关,做好保管工作。

把好药品采购关:优质的药品才能发挥最佳的治疗效应,促进病人早日康复。要严把药品采购关,坚持国家主渠道购药,在制定本院用药目录时,多考虑目前的中标药品、医保目录药品,所购药品必须从有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照齐备的生产企业或医药公司购进,确保药品质优、价格合理。要及时掌握新的医药信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能力的更新,新药、特效药不断推陈出新,对这些药品的采购要做好用药调查,与临床科室取得联系,再经院内药事管理委员会与药剂科主任的批准,方可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要考虑药品的实际需求量,为减少库存,药品可采用少购勤购的方式,这样可以减少资金滞留,搞好常规药品、抢救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药物的采购,确保各种药品供应及时到位,保证本院临床、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

把好药品验收入库关:所有药品在入库前都必须经严格的验收,这里是指数量、质量等方面的验收。对于品名、数量、产地、规格等传统项目的验收,不能忽视,要随机抽查药品的规格、包装、价格是否与帐目相符合,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对于药品质量方面的验收更为重要,每次验收购进药品均应有详细记录,由验收人签名负责,保证质量,质量合格后由库管员入库。对于中药的验收,必须由经验丰富的药学技术人员进行,不能由采购员自己进行验收。对没有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的药品及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坚决不入库。

药品的保管:已经入库的药品,要加强库房管理,为药品提供良好的库房储存条件。保证库房的温度、湿度、通风性能达标,要配置防潮、防火及冷冻设施,保障各种药品有与之相适应的储存环境。药品按其性质多数需常温保管,少数药品需低温保管,个别药品需避光保管,贵重药品需特殊保管,麻醉药品需单独保管等。中药要注意防霉、防蛀,一定要做到勤检查、勤晾晒,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药剂科应设专门的药品质量控制监督员,对药房、仓库的药品质量进行经常性的定期检查,检查时记录检查情况向科主任、主管院长汇报,起到经常性的监督作用。

医院制剂的管理

医院的制剂必须取得省发的“制剂许可证”才可进行合法的生产,所生产的品种必须全部报批注册。制剂的生产必须严格执行GMP管理要求,实行成本独立核算。并应开展切实可行的药品检验,并应与上级药检部门密切联系,确保药品质量。

开展临床药学工作

各医院都要大力开展临床药学工作。首先应积极主动向医院领导宣传开展临床药学的重要意义,由简单的做起,先开展临床用药咨询,合理用药,收集药品的不良反应,处方统计分析等方面,要坚持药师深入临床,做好医生用药的参谋等。从小到大,再逐步开展其他项目。在科研方面要结合临床,开展对常见病、多发病结合名医治病经验开展制剂改革,开展合理用药监测,处方分析统计等内容。

藥学人才管理

做好现有人才的合理使用,在人才使用上,培养和用好部门负责人是关键,他们除具有较好的德才条件外,还应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及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同时,还应根据其他员工的专业特长、性格特点、学识水平合理进行人才配置,尽量做到本人热心、工作顺心、全科同心,这样才能有利于利用现有人才资源。

3.药剂科工作职责 篇三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有关管理规定,加强药品管理,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对伪劣、霉变、过期失效及国家规定禁用的药品,一律不得配发使用。

2.配方人员要严肃认真,仔细核对,严格把关,根据有处方权医师(士)签字的正式处方配方发药,对违反规定或有错误处方,调配人员有权拒绝配发。遇有疑问时应与有关医生联系,或经医生更改后方可调配,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

3.调配前应认真审查处方内容、药品剂量、使用方法、配伍禁忌、是否计价交费,无误后方能调配,调配人和核对人均应签全名或盖章。

4.调配时应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做到“三查五对”,即收方、调配、发药时三次查对处方内容有无问题,发药时要对姓名、性别、年龄,对药名、规格、剂量,对用法、数量,对医生签字,对标签(药袋)及处方内容是否一致,以保证配方准确无误。

5.发药时应将药品名称及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并要交

待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出门差错率<2/万,并做好新药、缺药等信息公布工作。

6.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发,一般处方按先后顺序配方,老年病人可优先配方。

7.建立药品进销帐,领进药品仔细核对。每季应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认真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做好计算机管理。

8.按规定贴置药品标签,醒目清晰,各类药物固定位置排列整齐,先进先用,近期先用,防止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做好麻醉药品的档案化管理和贵重药品、精神药品、毒剧药品的管理。

9. 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讲究医德,优质服务,衣着整齐,室内整洁,做好科内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4.药剂科主任职责(有修改) 篇四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领导、管理药剂科的工作。是本科医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对院长负责。

2、围绕医院的工作目标,制定科室工作年度计划、月计划、各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科室工作年度总结。

3、依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药学部门的各类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4、有效组织晨会,并充分利用晨会解决科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确定药师轮换、值班、休假,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6、根据临床药品使用情况,科学拟定药品采购计划,保障临床药品供应。

7、按规定做好新药开发和引进工作,经药事委员会讨论批准后组织实施。

8、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督促和检查特殊药品、贵重药品及重点效期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做好记录。

9、每月至少一次深入临床,参加危重和特殊病人的查房和病历讨论,参与临床用药的讨论,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督促检查各科室的合理用药,定期进行处方点评、医嘱点评。

11、协助院长做好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抓好人才培养和药师毕业后的继续教育。

13、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本科人员的三基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并建立档案。并提出升、调、奖、惩意见。

14、严格药品的质量检查、药品保管,保证药品质量。经常检查监督药品价格执行情况。

15、每月至少系统的进行一次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包括检查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管理的各种登记本和记录本。对科室的缺陷、差错、纠纷及时上报、处理,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16、不断进行医德医风的教育,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流程,病人满意率达85%以上。

5.药剂科各级人员职责[模版] 篇五

医院药剂科工作任务

一、医院药剂科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药政法规,监督、检查本院各科室合理使用药品,防止滥用和浪费。

二、负责本院药品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根据本院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编报药品的预算和计划,完成其采购、保管、供应任务。确保本院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及时、准确地调配处方,按临床需要制备市场无销售的制剂。

四、负责药品、制剂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检验,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五、密切结合临床开展中西药的新制剂、新剂型等的科学研究工作。

六、积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监测和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提供药学信息和用药咨询、协助临床制定和实施药物个体化治疗方案、开展药物经济学及合理用药研究、做好新药临床验证和疗效评价工作。

七、在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制定、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及时提出本院的淘汰药品意见,解决本院用药中的重要问题;承担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本院药学人员的在职教育与培训,接受药学人员的进修,承担医药院校学生实(见)习的带教工作。

药剂科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在院党委、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业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本科业务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和质量监控方案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

三、组织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他国家药政法规。依法管药。

四、组织拟定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药品请领、采购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组织药品储备、保管和供应。深入临床,了解用药需求,保证临床用药。组派人员参加重大抢救工作。

六、负责组织药品调剂、药品质量检验工作,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

七、负责督促检查本科人员履行职责,认真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麻醉药、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安全教育,预防事故和差错。

八、掌握国内外药学进展,组织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和科研工作,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九、组织学习、运用中医药学理论,研究并开发中药制剂。

十、负责本科业务训练、人才培养和技术考核工作。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并担

任教学。

十一、负责本科医德医风建设。掌握全科人员的思想、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提出考核、晋升、奖惩和培养使用意见。

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指导并参与药剂业务、教学和科研工作。

二、指导药品调剂、制剂与检验,审定制剂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方法,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

三、组织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组织并担任教学,帮助下级药师提高专业理论和技术操作水平。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工作。

五、掌握本专业进展,配合临床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和科研工作,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副主任药师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主任药师指导下,履行主任药师职责的相应部分。

主管药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和正(副)主任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并指导调剂、制剂、药检和临床药学等工作,检查制剂质量和效果.解决本科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

三、负责药品的筹划、供应、管理和登记、统计工作。

四、检查临床科室药品使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主任报告。解答临床提出的有关问题,协助临床搞好合理用药。

五、负责并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药学理论,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和科研工作,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七、担任教学,指导下级药学人员的业务工作,提高其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并负责技术考核。负责进修、实习人员的带教工作。

八、参加本科值班。

药师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参加药品调剂、制剂,负责药品的请领、采购、保管、供应、报销、登记及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杜绝事故、差错。

三、负责药品制剂的检验和药检仪器的调试、保养。

四、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做到账物相符。

五、深入科室,征求意见,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临床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向上级报告。协助临床搞好合理用药。

六、负责药品的供应、储备、管理及更新工作。

七、运用中医药学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研究、开发中药制剂.掌握中药的鉴别、性能、栽培和加工炮制技术,负责中药的加工、炮制和调配。

八、运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参加药学科研和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九、参加教学,指导进修、实习人员的工作。

十、参加本科值班。

药剂士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和上级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请领、采购、分发、保管、报销、登记、统计工作。

三、深入临床科室,征求意见,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四、参加药品调剂和制剂工作,负责中药的加工、炮制和处方调配。

五、负责所在工作室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计量器具的性能,并按要求送检。

六、参加本科值班。

药剂科人员岗位职责

一、药品调剂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适合门急诊、住院药房)

(一)药品调剂室负责人岗位职责

1、本岗位工作应由取得主管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熟悉国家有关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调配业务,并能解决药品管理、调配等的技术问题。

2、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室业务和行政管理。组织参加各种会议;传达上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药政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向科主任汇报本室人员的思想及工作等情况。

3、负责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工作,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用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规定.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药品安全有效;负责处方统计和处方保管工作。

4、负责本室的药品请领、供应、保管、账目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负责与临床科室的业务联系,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开展合理用药研究,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现象;经常了解临床科室药品使用保管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提出改进意见;经常听取临床科室对药品供应的意见,密切医、药、护之间的联系,做到优质服务。

6、组织本室人员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讨论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7、负责月工作量的统计及报表工作。

8、负责本室的考勤、安全和卫生工作。

(二)药品调剂室配方人员岗位职责

1、本岗位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药剂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在本室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接受上一级技术人员的指导。

2、严格执行门诊、急诊、住院药房的各项规章制度。

3、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必须离开时,应经负责人批准并安排人员代班。

4、无特殊原因不得自行换班和无故缺勤,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处方管理制度。

6、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确认无误后方可调剂,以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7、加强与各临床科室的联系。对新增药品和紧缺药品,应主动、及时地通知临床科室并介绍新药和代用品,为临床提供用药咨询;做好医师合理用药的参谋,注意及时地纠正临床用药中的不合理现象;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做到优质服务。

8、工作时着清洁工作衣,挂牌服务,下班前应做好药品补充和清洁卫生工作。

9、工作时间不会客、聊天和做私事。

10、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要当面点清,填写好交班簿,否则接班同志可以拒绝接班。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

(三)药品调剂室药品分装人员岗位职责

1、本岗位工作应由具有初中文化程度以上人员担任。在本室负责人领导下工作。

2、分装药品前,应核对原包装药品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批号及有效期;严格执行记录核对制度。必须先将待分装药品逐项登记在“药品分装登记本”上,其分装人及核对人需同时签字后方可分装。记录内容为:分装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家、包装规格、请领数量、分装规格、分装总量、分装损耗、分装人、核对人、负责人、备注等。

3、分装药品时,同一品种不同规格、形状、颜色、批号、效期的药品不得混装。不同药品分装应做到清场,不得混放混分。顺序为:计划一请领一分装一核对一清场一完成记录。

4、工作时穿清洁工作衣帽,戴口罩;分装药品前,先洗手,分装时严禁用手接触药品。凡经分装的药品都要及时封口。

5、易吸潮、风化的药品,分装后应加塑料袋密封,防止吸潮、风化变质。对用量少而易变质的药品。应少分装,勤分装,以保证药品质量。

6、药品分装储备柜,应按药理作用分类,定位放置,柜内应保持清洁整齐。

7、对所分装的药品质量有疑问时应报告室负责人,经核对无疑后,方可进行分装。

8、负责工作室内的卫生、勤务工作。

(四)药品调剂室工人岗位职责

1、在门诊、急诊、住院药房负责人和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负责本室药品的搬运、整理和清洁卫生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完成药品保障工作。

2、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运输工具,不得私自外借,做到使用、装卸不粗暴,不得损坏和遗失,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6.药剂科中麻醉药品的管理研究 篇六

【关键词】药剂科;麻醉药品;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019(2015)01-0548-01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因此,对于麻醉药品的使用和贮存必须严格管理。只有医院药剂科对麻醉药品加强管理,才能保证患者临床治疗的合理性与安全性。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医院2013年常规使用的麻醉药品共计4165张,统计分析所有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

1.2方法

根据麻醉药品的通用名称进行分类,并统计麻醉药品的规格、用药次数、用法用量、总用量等,并参考WHO推荐的限定日剂量与《新编药物学》,确定药品使用的频度DDDs(DDDs=总用药量÷药品DDD值),计算DUI(DUI=DDDs÷用药总天数),评价麻醉药品使用的合理性(注:DUI<1.0,表示医师的处方剂量1,表示医师的处方剂量>DDD,属不合理用药)[1]。

2.结果

2.1麻醉药品使用情况

我院麻醉药品处方共计4165张,麻醉药品品种共8种,其中注射剂5种,普通片剂2种,缓释片1种,如表1所示。

3.讨论

通过如上研究认为,我院麻醉药品的使用基本合理,但仍有不合理用药情况需提高重视,建议医院药剂科从如下几点加强管理:

⑴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首先,严格遵循“专人负责、专柜储存、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的原则,加强对麻醉药品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落实,确保管理效果。其次,患者麻醉药品的注射剂或贴剂,需要再次调配时,必须要求将原批号的空安瓶以及使用过的贴剂交回,并在专用登记薄上详细记录收空安瓶患者姓名、药品名称、回收日期、数量及批号。再次,针对回收的空安瓶与贴剂应每季度集中销毁一次,销毁时应该用药剂科管理人员报告,待同意再进行销毁[2]。

⑵加强对临床用药的审核。一,麻醉药品的临床应用需遵循WHO提出的三阶梯镇痛原则,同时结合患者的情况个性化给药;二,针对神经痛、镇咳、内脏绞痛、心绞痛等疾病,我院门诊基本不予开取麻醉药品,但有些疾病在必要时还需给予麻醉药来镇痛,因此,门诊用药时必须严格按照新规定要求,严格审查病例,详细记录患者资料,然后再开具麻醉药品处方;三,对于医院存放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必须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其监督下销毁,并做好记录。

⑶加强药医务人员素质教育。医院药剂科人员应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增强责任心,不得为了利益或人情而为患者开具麻醉药物,不符合要求的麻醉处方应坚决退回,加强医务人员素质,严把各个关口,确保合理用药。

总而言之,医院药剂科必须加强对麻醉药品的管理,才能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肖廷英,等.我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规范化管理实践[J].中国药业,2012,2(28):40-41.

7.药剂科部门职责 篇七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和职责

为认真贯彻《处方管理办法》,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等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经有关部门研究决定调整药剂科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如下:

一、小组成员 组 长:药剂科主任 成 员:XXX XXX

二、工作职责

(一)组长工作职责:

1、负责“处方点评工作小组”的具体日常工作,对于疑难或点评结论有争议的处方,可定期交由专家组进行处方点评。

2、负责贯彻和落实《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3、负责落实并执行本院处方和医嘱点评实施细则、相关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奖罚细则等。

4、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培训和执行,做好书面记录。

5、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负责我院处方和医嘱点评工作的开展,提高处方和医嘱质量。

6、负责检查我院处方和医嘱的规范情况及质量,及时予以规范、合理的指导。

7、每月由处方点评工作小组的处方点评人和负责人向药事会汇报一次当月全院用药情况及处方和医嘱点评情况。

8、每月向相关部门和科室提交当月(常用药品使用量前十位药品目录)、(处方点评阶段性统计汇总分析表)(处方和医嘱点评公示表)、(处方和医嘱点评奖惩表)等复印件。

9、负责组织讨论、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追踪落实,解决临床用药及处方开具等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全院处方和医嘱点评工作顺利开展。

(二)、成员工作职责:

1、协助组长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的落实和实施。

2、配合组长完成处方点评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3、负责对不合理处方和医嘱给予科学合理的指导和干预,以保证全院临床用药合理、安全、经济有效。

4、为保证我院医师用药的合理性,负责对不合理用药进行监测、干预、制约、纠正等,提升药物治疗水平,节约医疗卫生资源。

5、配合组长组织讨论、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追踪落实,解决临床用药及处方开具等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全院处方和医嘱点评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处方点评的窗口工作。

特此通知

8.药剂部门制度与岗位职责 篇八

目 录 药剂部门工作制度--15

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三、药剂科工作制度

四、调剂室工作制度

五、制剂室工作制度

六、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工作制度

七、临床药师工作制度

八、药房值班工作制度

九、药库工作制度

十、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十一、药品验收和保管制度

十二、药品质量监控制度

十三、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制度

十四、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十五、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药剂部门岗位职责—10

一、药剂科主任职责

二、副主任职责

三、各室、组负责人职责:

四、主任(中、西)药师职责

五、副主任(中、西)药师职责

六、主管(中、西)药师职责

七、药剂师(中药师)职责

八、药剂士(中药药剂士)职责

九、临床药师职责:

十、岗位职责 1.调剂岗位责任 2.制剂岗位责任 3.药品采购岗位责任 4.药品验收保管岗位责任 5.药学信息咨询服务岗位责任 药剂部门工作制度—15

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二级以上的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他医疗机构(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除外)可成立药事管理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2.三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二级医院的药事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组,可以根据情况由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

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组)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

4.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由5~7 人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1 名,副主任委员1 名。机构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5.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2)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或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4)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新药引进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二、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1、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终结目的是合理用药。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2、医院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处方集”和“医院药品供应目录”。药学部门在“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的供应。

3、医院制定有相关的处方权限制的规定(1)抗菌药物处方权限(2)麻醉药处方权限

(3)“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外药品处方权限和审批办法

4、使用自费药品或乙类药品,以及扩展用药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在临床诊疗中,医生要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范围用药,必须在病历中做出分析记录。

5、医院制定有处方权确认的程序与规定。医院药房设有处方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6、医院制定有药物治疗医嘱书写规范与查对制度。医师、护士、药师应知晓这些规范与管理流程,并能得到切实地执行。

7、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医院应制定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药剂科与护理部负责监管。

(1)各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各病区常备药品表经病区护士长签字确认后,送药剂科备案。

(3)病区药品管理人员应定期(每月)查看病区所备有效期药品,在有效期3 个月前返病区药房调换新批号。

(4)药剂科应有临床科室在夜间、节假日应急药品供应的途径。

8、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1)护士、医生或临床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物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病人的主管医生,并通告医务处及药剂科。

(2)药剂科在收到ADR 报告表或报告电话后,药师应即时(至少报告的当日)前往调查,要与临床医师构通,降低病人用药风险,分析因果,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表”,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3)在病历上记录发生的不良药物反应及采取的措施。

(4)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的治疗及预后情况。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务处(科)。

(5)医务处及药剂科有责任将本院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及时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在本院重复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9、用药错误监测报告制度

医院建立一套程序来确定和报告用药错误。该程序包括定义、用标准格式进行登记、报告和分析。目的是通过了解院内外发生的用药错误类型来预防用药错误,改进用药环节和培训员工用于预防此类错误。重要的是要从制度上、管理上查找原因,在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着眼于要对员工进行有计划的教育培训,药师、医师、护师都要参与培训。

10、建立药品召回制度。

药品召回是指当发生、发现或高度怀疑药品质量与药事工作质量的问题、事件可能影响病人安全与诊疗质量时,按照既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收回药品。召回的药品由药库专人妥善保管,不得再流入药房。

11、实施用药动态分析制度。

药剂科按照规定,每月定期向医院药事委员会提交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结构情况,从数量和金额两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及报告药品使用中的异常流向,以供院领导决策。

12、严格监督考核。把合理用药与药事服务作为考核医师与药师的重要标准。

三、药剂科工作制度

1.药剂科是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工作,既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又有执行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的职能性。

2.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及《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3.具体负责药品采购、保管、分发、调剂、制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

4.应根据相关的规范要求制订出科学的、完善的、可行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认真落实和执行。

5.应经常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6.结合本院的功能、任务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部门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7.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面向临床的服务意识。积极倡导和鼓励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开展临床药学服务。

8.建立临床药师制度,三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药学部门,应建立专科或全科临床药师制度;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的药学部门,可开展专科的临床药师工作。

四、调剂室工作制度

1.从事调剂工作的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剂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认真做好效期药品的管理,严禁过期失效药品的发出。

6.含有“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 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或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进行检查,在可能情况下,做快速分析。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药品包装要标示清晰、结实、清洁、美观。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1.发药时必须向患者或临床医护人员,讲清药品的服用剂量、方法和注意事项,在门诊有药师提供临床药学服务。

12.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急诊工作量较大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置急诊药房,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3.做好处方分类统计登记工作,各类处方应分别存放,定期上报统一销毁 14.认真做好药学服务工作,及时与临床科室及医护人员沟通,通报药品供应情况和介绍新药。

15.调剂台、储药器具等设备设施等应保持清洁完好,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16.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不得进行与调剂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制剂室工作制度

1.制剂的制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制剂配置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配制操作和管理。

2.负责配制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是具有专科以上专业学历,并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他参加制剂辅助工作的人员应在上岗前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的。

3.本着自用的原则,根据临床需要,准确及时地配制和供应各种皮试液、眼用制剂、内服制剂和外用制剂等。普通制剂须用符合药典标准的纯化水配制,灭菌制剂应用新鲜的注射用水配制。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配制制剂,及时填写操作记录;所有制剂必须批批检验,均应有批号,以保证制剂质量。每批制剂均应按投料和产出的物料平衡进行检查,如有显著差异,须查明原因,确实无质量问题,可按正常程序处理。不同制剂(规格)的配制操作不得同时在同一配制间进行,确实无法避免时必须在不同的操作台配制,并有相应的防污染和防混淆措施。5.经常与各临床科室及其它有关科室联系,积极配合临床医疗。

6.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责任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7.进入控制区和操作间时,必须更换工作衣帽,进入洁净操作间时,必须更换专用配制衣帽和工作鞋,戴口罩和消毒手套。

8.保持工作室内的卫生清洁整齐,上班时必须衣帽整齐,离岗时做到物归原处,桌面、周围环境整洁,水、电、气、门窗关严。

9.制剂出库前应认真核对制剂的品名、规格、数量及检验报告单,严禁将不合格制剂出库,保证病人用药安全。

10.制剂所用原料和辅料必须是药用或是注射用,以确保制剂的质量。11.制剂用原料、辅料、包装材料、标签及成品的应分类分库(柜)专人保管,建立相应的账册(卡),做到及时登账,账物相符。每月清点一次,并做好记录。12.每批原辅料、包装材料都应有生产企业的检验合格报告,并应妥善保管。13.定期对工作室及环境进行卫生清整,按规定定期消毒,消毒剂应定期更换。对机器设备进行保养、维修。

14.对参加制剂工作的所有人员,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并统一保管。

15.制剂科(室)必须设立制剂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剂配制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以及重大制剂技术和质量问题的解决。

六、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工作制度

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是进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的场所,负责承担本医疗机构内部分或全部住院、门急诊患者静脉用药的调配工作。

2.凡在本室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3.参加调配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药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4.负责审核医嘱处方的药学人员,应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较扎实的药学基础知识和技能,并有一定的临床理论知识,能够看懂临床医嘱。

5.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由药品保管、审方、摆药、调配、核对和发送等岗位组成,每个岗位操作者必须严格按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6.参加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凡患有传染性疾病、皮肤病或可能有传染性的人员均不得参与此项工作。7.应保持整个工作区域,尤其是洁净控制区、操作间的卫生整洁,不得在工作间内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工作间内。8.进入工作区时,必须更换工作衣帽,进入洁净操作间时,必须更换操作间专用衣帽和工作鞋,載口罩和消毒手套。

9.必须严格按照医师医嘱准确、及时地调配药品;药师有权拒绝调配任何口头医嘱。

10.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保证药品调配质量。

11.必须建立完善的药品交接检查核对和登记制度,并切实落实,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避免差错事故。

12.应注意提高所有参与人员的工作水平,加强其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七、临床药师工作制度

1.临床药师应由具有临床药学硕士学位,或临床药学学士学位并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或药学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药学技术人员担任。

2.临床药师应以服务病人为中心,遵循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治疗指南和循证医学原则,积极参与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3.临床药师应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实施与监测,重视临床用药的理论总结和用药实践经验的累积。

4.定期(每周至少三次)参加临床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参与危重患者的救治和药物治疗方案的拟定与实施,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5.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负责收集、整理和核实ADR 报告并及时上报。

6.指导临床医护人员合理使用药品、管理好药品;为临床提供最新实用的药品信息和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7.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

8.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9.临床药师必须坚持面向临床,为患者和临床服务的宗旨,虚心向临床学习,经常与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和交流,使其真正成为医疗团队的一员。10.注意了解和收集国内外药学和临床用药最新发展动态,加强药学和临床医学的理论学习,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11.定期向药学部门领导汇报参与临床用药和临床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向药学部门的药学技术人员通报临床用药情况和趋势,以便于相关科(室)掌握临床用药动态,保证临床安全合理的药品供应。

12.临床药师下临床的各项工作,都应有详实的工作记录和相关的工作报告,并分类建档保管。

八、药房值班工作制度

1.药剂科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值班。2.参加各类值班的人员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在药品调剂岗位工作至少半年以上,经考核能够独立承担值班工作。

3.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之所急,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

4.应建立值班日誌和交接班记录。值班员应将值班情况详实地记录在案,遇有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并做好详实记录。交接班时应将值班情况,出现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事项,认真详细地交接清楚并有记录,交接双方应签字。

5.应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工作区与休息区应分隔开。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得聊天,吃食物(就餐除外)、玩游戏等。

7.值班人员都不得擅离职守。在未经准许情况下,不得随意请其他人员替班,尤其严禁非药学技术人员替班或值班。

8.调剂处方时,应认真核对处方各项内容和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发现处方有误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9.发药时应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九、药库工作制度

1.医疗机构药库是药品供应的中心,主要负责药品的采购、保管和供应;和化学试剂、消毒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2.在药品(库)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收受药品回扣或其它变相回扣。

3.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库存和临床用药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批后,向规定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4.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的采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凭专用印鉴卡(证)和申购单,到指定的经营单位采购。5.特殊药品的保管、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在药品保管上实行“五专”即:专人、专柜(库)、专账、专册、专用处方。

6.应经常保持药品库内,干净整洁,定期通风,做到“五防”即:防潮、防虫、防火、防盗、防霉变;常温库、低温库、冷藏库每日记录温度、湿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药品应分类码放,垛位与地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0 厘米;与墙壁的距离应不小于10 厘米,并有明确的标识。

8.药品入库时,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验收核对。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有无药品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有效期;有无生产合格证和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产品批质量检验报告应统一、分类保管,以 备查。严禁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进入内。

9.药品库房应建立完整的药品明细账目(包括:手工账目和计算机账目),并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应定期盘点库存,并将盘库情况和结果详细记录。10.管账与管物、采购与库房保管等工作应该分别由专人担任。11.各种账册、入出库单据、领药单据等应分类妥善保管,保留三年以备 查,超过保存期的账册、单据,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统一销毁并应 有记录。

12.药品库应严格禁止非库房工作人员入内;严禁在库房内吸烟;严禁在库房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3.应单独设置化学危险品库房,用于存放化学试剂、易燃易爆品和医疗用消毒剂。库房内外应配备齐全的消防灭火和防爆器材,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14.药品库房应划有专门的药品待检区和不合格品区,分别存放质量可疑药品和不合格待退药品。

十、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1.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中使用的药品、医疗用消毒剂和所用的试剂应由药剂科负责统一计划、采购和供应,其它科室不得擅自购销药品等。2.药剂科应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购药。采购人员任职依据规定要求应定期轮换,原则上任期为2 年,最多不应超过3 年。3.药品采购计划及品种,应依据国家、地方和本院的《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并结合临床需要制定。

4.采购人员要严格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各种形式的回扣,所收各种礼品等应及时登记上缴,不得私自留用。5.药品采购必须从有资质的正规的药品经营企业购入,应将有业务关系的经营企业和业务人员的资质(如:企业三证等)备案,并应相对固定。

6.凡临床需要使用《基本用药品种目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处方集目录外的药品或新药时,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采购,采购员不得自行决定。7.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8.临床特需或急救的一次性购入药品,应由临床医师申请填写特需申请表(格式由各医疗机构自拟),经科主任签字,药剂科主任同意,医务处批准,必要时经主管院长批准;由采购员按照申请表中的申请量购买,如是短效期的,或购入量较多时,应酌情分批次购入,避免因患者病情变化,改变用药时所造成的积压和浪费。

十一、药品验收和保管制度

1.药品入库时,药库保管员应对照药品采购计划、进货单和有效凭证,认真核对货品包装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供货企业;内外包装有无破损、外观有无异常;有无产品合

格证、产品批检验报告。所有项目符合要求,方能放行入库。

2.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将进货单据等,整理签字,交账目管理员登记入账,打印出药品“入库凭证”。保管员将“入库凭证”和随货的“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一起归档保存以备查。

3.药品入库后,应及时归类入位。药品摆放时应将药品标签或标有药品名称的一面朝外。

4.药库保管员应经常检查药品质量情况和药品效期,调整近效期药品,遵循近期药品先出原则。

5.应定期盘点库存,核对药品账目,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查出原因。

十二、药品质量监控制度

1.药剂科应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药品质量监控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认真落实。

2.药剂科应设置药品制剂检验室,负责日常药品及制剂的质量检测工作。3.应定期抽验购入药品的质量。检查药品库和各调剂科(室)药品质量管理情况,有无过期、变质药品和制剂,并做好检查记录。

4.定期对临床科室的备用基数药品、急救药品的保管和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与有关科室沟通,并做好相关登记和记录。

5.对医疗机构自制制剂和委托加工制剂应进行批批检验,并有检验过程记录和检验结果报告。对不合格品或制剂的处理和采取的改进措施等,应有详细的登记和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查。

6.药剂科或药学部应定期进行药品质量监控分析讨论,对期间发生的药品或制剂质量问题,及重大质量技术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做好落实,并有详实的记录。

十三、住院病人自备药品制度

1、原则上不使用住院病人使用自备药品,仅在医院无备药可供,病情确需的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医务处批准的某些个别特殊情况下,方可按照医嘱使用。1.1 病情急需,医院内无备药可供,应由药学部门积极组织供药: 1.2 病情急需,医院内无备药可供,病人又有自备合格的药品。

2、如该药符合使用指征,应由病人履行“住院病人使用自备药品责任书”,尤其是药物的不良反应,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备药”。

3、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则应在责任书中记录清楚“自备药”的规格、剂量、剂型、数量、效期等。

4、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

5、不得保管与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药物。

6、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病人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十四、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理》、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建立由分管院领导负责,医、药、护和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制度规定和人员职责;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保证药品安全及合理用药。1.“印鉴卡”的管理

药学部应指派专人依据“印鉴卡”的申办规定,负责向区卫生局申办、换发“印鉴卡”,申报用药计划及变更手续。按期报送药品购用情况统计报表。批准核发的“印鉴卡”由专人保管,除购买药品之用外,不得带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库。2.专用保险柜和基数卡的管理

药库贮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保险柜,专人负责。药库与各调剂部门,各调剂部门与临床用药科室实行基数管理,基数卡注明所用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由双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及负责人签字,人员变更时,须办理变更手续。

3.药品采购与验收

药库特殊药品管理人员根据药品用量和库存情况提出购药计划,药品采购员应向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采购药品。药品到达后,由采购员和库管员共同检查验收药品至最小包装,并核验购药票据凭证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合格后,由药库特殊药品管理人员及时入库实物,每次购药后及出库时药库特殊药品管理人员须检查印鉴卡、购货发票、入库单、帐卡、药品、处方、领药单等均无误后方可进行其它工作。4.药品的储存和保管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全部贮存于专用库内,库房钥匙由指定人员保管。贮药保险柜双锁双人负责,除库管人员和调剂部门专门领药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库内。

5.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专用保险柜钥匙备案管理

存放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保险柜实行双锁双人负责制,历任管理人员情况须在药学部备案。6.药品的领发

各调剂部门指定专人凭处方、领药本领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基数卡”限定的数量。发药人和领药人需认真核对发药名称、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后签字领药手续。领药人员必须亲自运送药品至领药部门并将药品存入专用保险柜、完成入帐等相关手续,中途不得停留或办理其他事宜。7.调剂部门的药品使用管理

调剂部门应指定符合资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做到“日清日结”,药品调剂应指定发药窗口,调配人员应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审核、发药。调剂部门贮存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有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每天下班(或交班)前,管理人员应核对药品和 相关记录。

8.临床科室的药品管理

临床科室需要留存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时,应与调剂部门建立基数卡,由双方麻醉药品管理人员、负责人审核签字,临床需求变化时应及时变更基数卡。9.管帐人员交接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调整时须在监督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交接清点并记录,交接完成后报存药剂科。10.药品过期、损坏申报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情况,保证质量合格。过期药品须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识;药品验收时发现缺少、破损的药品当时解决;发现质量问题按照药品质量处理程序处理。11.药品销毁管理

破损和过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统计汇总后报经药学部主任审批后报区卫生局批准,并进行监督销毁、记录。12.药品丢失、被盗案件报告

药品使用中一旦发现骗取、冒领者,或发生药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立即报告药学部主任和医院保卫处,并向区卫生局、公安局、药监局报告。13.值班巡查

节假日值班人员应对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存储设施进行巡查,以保证药品储存、保管处于安全状态。

十五、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发布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为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药物的合理应用,防止发生流弊现象,按照法规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药品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1.定点采购。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买。

2.双人验收。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制定采购计划,购入药品双人验收,查验购药凭证,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详细记录相关信息。3.专柜加锁储存。储存药品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药品丢失。

4.专用帐目管理。出账入账要有购(领)药或处方使用凭据,做到购(领)入、发出、结存数量平衡。调剂部门使用药品要做到“日清日结”。5.遵循专用处方和用量要求。处方至少保存2 年。

6.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对过期、损坏的药品要及时申请销毁,保证在用药品的账物相符和药品质量完好。

7.认真审核处方,促进合理用药。严格按照规定的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使用药品,作好用药指导,对于单张处方超过用药天数的特殊情况,必须由处方医师注明诊断并双签字后,方可调配。对于用药不合

上一篇:新农合知识竞赛试题下一篇:2019全国道德模范颁奖仪式最新观后感_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事迹学习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