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9篇)
1.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闹店镇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进一步完善我镇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依据《宝丰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决定在我镇加快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有效提升我镇农村卫生服务水平,合理配置、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卫生整体水平,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实施和完善村卫生室统一规范化管理,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宝丰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指导精神,我镇力争今年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完成60%以上,争取到2013年完成100%。通过实施以“六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使宝丰县农村区域卫生规划更趋科学,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全面实行一体化管理;使村卫生室的设施条件逐步得到改善,乡村医生的业务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基本满足当地农民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实现“疫情有人报,防病有人管,小病有人治,大病及时转” 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长王红旗为组长的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宋亚广兼任,具体负责监督、指导村卫生室建设的日常事务。
四、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成立组织、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8月)。
召开全镇标准化村卫生室工作动员会。根据《宝丰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乡村医生宣传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坚持自愿申请、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择优的原则,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初步确定第一批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名单,开展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确保在2011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一批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全面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0月)。一体化村卫生室建设完成后,由我镇一体化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按照标准进行实名制验收。
五、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
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抓住乡村一体化中的财务、药品和工资统一管理这三个核心和关键内容,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一)行政统一管理
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镇乡村一体化工作。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统一考核;协助县卫生局进行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
(二)统一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制定,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做到“八有一上墙”即:①看病有登记;②用药有处方;③收费有凭据;④收支有账证;⑤工作有制度;⑥岗位有职责;⑦疫情有报告;⑧业务有考核;⑨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
(三)统一财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同时设立账簿。村卫生室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实行相对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乡镇卫生院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各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四)统一药品管理
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镇一体化管理办公室配送到各村卫生室,实行村级医疗机构药品按统一价格销售。镇卫生院镇一体化管理配送中心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做好药品的进出库管理,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报县卫生局药监等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五)统一工资发放
乡村医生收入由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含村医补助)和诊疗活动的利润两部分组成,收入交乡镇卫生院统一核算。
六、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聘乡乡村医生
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按所辖常住人口的1.5‰—2‰配备,服务人口多的村卫生室可适当增加乡村医生配置。乡村医生的选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乡镇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2、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
3、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
4、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
5、群众的满意度。
(三)年度考核分值达90分以上者,兑现全额的公共卫生服务费。年度考核分值80分以上90分以下与年终考核分值80分以下者(不含80分),按分值比例兑现公共卫生服务费。
九、监督管理
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应立即报告县卫生局及时处理。村卫生室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闹店镇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2011年8月6日
2.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二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与方法
将济宁市所辖县区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别抽取1个样本县(区),再从3个样本县各抽取1个样本乡镇,分别为高新区柳行街道、嘉祥县仲山乡、曲阜市尼山镇,辖区110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300名乡村医生作为调查对象。
1.2 主要内容
包括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实施现状、两级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对实施现状的评价与建议,以及一体化管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的影响。问卷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现场调查并进行核查收回。本次调查对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发放并收回问卷110 份,有效问卷107份,有效率97.3%;对乡村医生发放并收回问卷300份,有效问卷290份,有效回收率为96.7%。
1.3 统计方法
运用EpiData软件录入数据,采用SPSS 19.0软件对进行分析和处理。
2 结果
2.1 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基本情况
乡镇卫生院平均年龄为35.5±9.21,乡村医生的平均年龄为44.0±11.12,其他特征见表1。
2.2 基层卫生工作人员对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认知
对于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关系,72.90%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55.17%的乡村医生认为有促进作用,对于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中理想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关系,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中有51.40%认为是隶属关系,48.60%认为是平等关系,均支持实行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中有30%认为是隶属关系,52.41%认为是平等关系,13.79%不支持实行一体化管理。见表2。
2.3 基层卫生工作人员对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优点与缺点的评价
两组调查对象对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有利于“巩固发展三级预防保健网”、“提高卫生机构技术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认同率较高,见表3。
46.7%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认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存在“卫生院借一体化牟利变相销售药品”,30.0%的乡村医生认为存在“卫生院收取村医管理费用和“套取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的弊端,见表4。
2.4基层卫生工作人员对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实施现状的评价
两组对象对于一体化管理中的“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实施现状评价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见表5。
3 讨论
2009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提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并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列入国家新时期卫生改革发展的框架内容[3]。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医改赋予一体化管理更多内涵,一体化管理既是落实新医改任务的条件,又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的基础。没有一体化,均等化项目将无法真正落到实处。而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既是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实现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力量和生力军[4]。
注:本结果由秩和检验方法计算获得。
基层卫生工作人员对乡村卫生一体化的认识以及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影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的质量及均等化政策的推进实施。调查发现,对于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关系,两类人群的认知存在差异,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有72.90%认为有促进作用,7.84%认为两者几乎没有关系;乡村医生中有55.17%认为有促进作用,12.19%认为两者几乎没有关系。对于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中理想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关系,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中有51.40%认为是隶属关系,48.60%是平等关系,乡村医生中有30%认为是隶属关系,52.41%是平等关系;两类人群的观点存在明显差异。调查发现乡镇卫生院在一体化管理中,基础条件与村卫生室相比优势并不明显,同时乡村医生在一体化管理中没有得到足够的信心和福利保障,对于一体化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消极态度明显,反而更趋向于自主经营模式。
在一体化优缺点调查中,两组人群对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巩固发展三级预防保健网”、“提高卫生机构技术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的认同较高,对于“促进药品的流通”、“乡村医生在卫生室之间的调配”以及“缓解乡镇卫生院人员短缺”的认同感均较低,说明一体化管理在这些方面的优势还没有显现出来,不能满足基层医疗机构的需要,43.73%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认为一体化管理有助于“卫生院借‘一体化’牟利变相销售药品”,30%的乡村医生认为一体化管理有助于乡镇卫生院“收取村医管理费用”以及存在“乡镇卫生院套取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的缺点,而一体化管理是一项关乎卫生事业未来发展的系统工程,涉及内容较繁多,制约因素较广泛,与广大乡村医生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一体化管理需要得到乡村医生的支持配合否者不会有长久可持续的生命力。最终将影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实施。
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与乡村医生对于 “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的实施现状的评价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乡村医生对于“统一药械购销”实施好评率为37.4%,好评较低,调查时村医反映药品统一管理后用药品种受到限制,一些常用药不能得到保证,而药品监管是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乡镇卫生院作为一体化管理中的关键衔接点,我们一定要加以指导和监管。同时组织专家对农村用药进行研究不断增加常用药的种类,满足村医行医需求[5]。
促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是一项长远的制度安排,这不仅仅需要基层工作人员的努力实施践行,更需要各级卫生管理人员的辅助监管,首先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宣传,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了解一体化管理建设的意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涵和势在必行[6],其次要加强领导,组织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实施工作,再次要积极探索村医养老保险工作,可研究利用财政补助和公共卫生补助,对村医养老保险作出有益保障,解决其后顾之忧,同时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为一体化的实施提供健康有序的环境。
参考文献
[1]刘伊凡,马才辉,项远兮,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乡村两级职责分工现状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3,32(9):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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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三
人类社会的发展必然沿着城乡一体化的趋势,这也是社会进程不能改变也不能逾越的历史阶段。美丽乡村的建设不能仅仅局限于乡村的自我改善,更应符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如何探索出一种将美丽乡村建设与城乡一体化有机结合的新模式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美丽乡村;建设方案
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的基础设施随之得到完善,公共服务也不断得以提升,但较城市而言,人们居住环境整体仍相对落后,脏、乱、差现象在个别地方依然存在。建设美丽乡村从而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水平也就成为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其中“美丽”既包含了环境优美、布局合理、生态良好、设施完善,又涵盖了农民富裕、社会和谐、产业发展、特色鲜明。同时,美丽乡村的建设不能仅仅局限于乡村的自我改善,更应符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
一、美丽乡村建设的必要性
(一)解决农村建设用地矛盾,促进居民就业
随着城镇建设的不断推进,可用土地的稀缺与建设用地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土地资源变得更加紧张。农村土地利用率较低,这与贯彻落实集约节约用地,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步伐极不相符。在此背景下,有必要采取措施对村庄的土地资源进行整合再开发,这样可以合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有效节约土地,从而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同时贯彻落实“四集一转”政策,促进居民当地就业,引导周边农民向城镇转移,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二)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由于大部分的村庄房屋建设时间久远,土地利用比较混杂,这造成了土地利用率相对较低。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对居住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高度整合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美丽乡村项目的建设正是要达到这一目的,不仅可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品位,而且能够提升农村的整体形象。
(三)加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
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未来农村将有一部分人进入城市,并逐步成为市民,但同时也要看到,即使今后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了,仍有数亿人生活在农村,需要通过加强新农村建设,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城乡信息、资金、资源交流,加快城乡生活、环境、文化等方面的融合,国家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作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通过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因此,美丽乡村建设成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的现实选择。
二、国外美丽乡村的发展状况及经验借鉴
(一)欧美发达国家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美丽乡村的发展现已具有相当大的规模,并逐步开始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其美丽乡村多以观光、度假为主题,主要包括农业旅游、牧场旅游和森林旅游等形式,特色都比较鲜明。其发展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政府在美丽乡村发展中发挥实质性作用的模式称为政府推动模式。在这一模式中政府参与规划、管理、经营和推销,同时会借助规划和立法等调控手段促进乡村的发展,葡萄牙、法国主要采用这种模式。
2.市场推动模式主要就是由市场来调控乡村的发展的一种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除了积极引导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以外,基本不干预乡村的产业发展,主要是以市场为主导。实行该模式的国家多是像美国这样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并且市场机制较为完善的国家,这也造就了行业协会等非政府机构在乡村建设中担当着重要的职责,行业自律与保护行业利益最终实现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3.在政府的有效指导监管下,市场进行自我调节和发展,即政府与市场互动模式。该模式兼有政府监管机制和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两者结合的优势。政府会引导和支持对基础设施建设和规划等方面的投入,从而提升乡村市场经济的发展速度。
(二)日本
日本的美丽乡村建设以乡村旅游为主要模式,乡村旅游中丰富多彩的乡村风情吸引了众多游客。这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成为振兴地区经济的重要手段。日本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将文化融入其中,不仅将发展落后的村落文化注入了活力,而且也使得日本传统文化得以传承。主要模式包括乡村自然文化景观模式、乡村传统文化体验和农业观光体验模式三类。
(三)发展经验借鉴
在我国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国外乡村建设的成功经验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概况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
美丽乡村发展的成功经验都离不开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科学的规划设计是前提和依据,具有决定性作用。其中关于建设目标的确定、项目的资源配置以及项目建设的预审等都需要有规划的引导,从而保障建设有序进行。
2.政府的有效推动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而又艰巨,这就需要政府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的引导作用。政府在参与规划、经营与管理的同时,也要充分做好组织、指导和扶持工作,这样可以创造有利的基础条件,从而助推美丽乡村更好的建设发展。政府的有效引导可以提高农民建设的积极性;在建设资金不足时,政府组织招商引资可以使问题得到缓解;同时政府在教育、培训和科技服务等方面也起到重要作用。
3.有效的市场推动
国外发达国家的市场机制都相对比较完善,市场所具有的自动调节能力较强。市场能够很好地引导农村产品向特色化与多元化方向发展,民众的参与度能够提高产品附加值。
三、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合理的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方案的制定
美丽乡村的建设具有系统性和工程庞大的特点,因此如果没有科学的规划与统一的指导很难实现。在建设规划方案制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本地农村的实际情况从而保障各种资源得到合理地分配及有效地利用,同时还要结合县域总体规划以及城镇发展规划来完善已有生态专项规划,从而保障并加快供水、垃圾收集处理和污水处理等专项规划向农村延伸得以实现,从而进一步扩大生态专项规划所覆盖的范围。
在城乡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要考虑到城市建设项目,以期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等能够与农村有效对接,从而达到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共享的目的,这样乡村居民出行交通得到改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二)完善的建设机制的构建
项目的实施需要强有力的建设机制予以保障,因而美丽乡村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地位的同时,发挥农民建设主体的积极性,调动各部门协作与社会参与的热情,构建各部门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具体办法如下:
1.明晰化考评机制的建立
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干部考核中一项重要指标,这样可以提高政府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自觉性。在政府项目建设中完善重大决策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政绩考核体系中将美丽乡村建设责任制纳入其中,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做好宣传工作,确保并完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更好地实现乡村建设信息公开化制度,及时向社会公众通告项目实施和监测情况。
2.有效资金筹集机制的建立
筹集资金机制应不断完善,在坚持政府扶持为主和群众自筹集资金为辅的同时,还可以积极引导企业的投资从而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市场机制的引入促使企业项目与乡村对接,企业负责承建和管护,政府可以给予政策倾斜和财政补贴。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统筹城乡发展,给予偏僻乡村政策、项目安排以及资金上的扶持,加大对欠发达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3.完善管理机制的建立
在乡村管理制度中,将环境保护与管理机制作为村规民约纳入进来从而提高村民自我管理和服务意识,建管并重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机制的不足之处。乡村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制定过程中应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范围,同时还应制定环境考核指标以及验收办法。并在相关部门引导下,做好支农项目的审核监督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对项目资金管理进行审计,从而提高项目绩效。
4.组织领导工作的加强
组建县级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县区范围内乡村建设的领导、组织以及实施工作,县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健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同时,为加强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应对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使得村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优化,从而为乡村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5.乡村生态文明的建设
乡村生态文明建设要生态经济发达、文化丰富以及环境优美为发展目标,通过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形成高附加值、环境污染小的产业结构,建立并完善农业现代化产业体系,走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路线。重视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并进一步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环境和大气环境,提升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加强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修复能力,构建生态安全保障体系。
四、结语
美丽乡村建设不应是面子工程,而应该是一项惠民工程,通过脚踏实地、循序渐进地做来给农民带来福利。但是在做的过程中,也要考虑到相关因素的制约。要统筹好城市建设和乡村建设、统筹好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更好地将农业与服务业有效结合。同时需要因地制宜,并采取多种措施来使广大农村真正成为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生态良好的新乡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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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建胜.城乡一体化视野下的农村社区建设[J].浙江学刊,2011(05):008
4.卫生院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聚焦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和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运行机制,逐步构建职责清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运转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在认真总结我市20xx年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基础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解决突出问题,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在20xx年全面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通过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的人员、财务、药械、业务、准入退出、绩效考核等统一由乡镇卫生院管理,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逐步落实基层首诊制度。有效解决好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主要任务和分工
乡村一体化管理要在市政府的统一规划和组织下实施,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人员、财务、药械、业务、准入退出、绩效考核等予以规范管理。
(一)科学规划设置
1.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常住人口在500人以上)设置1所村卫生室,常住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可不再设立村卫生室,人口500人以下且步行不超过15分钟的相邻行政村,原则上可联合设置1所村卫生室。对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要规范名称、统一标识标牌。村卫生室的命名原则是: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如一个行政村设立多个村卫生室,可在村卫生室名称前增加识别名。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2.合理设置乡村医生岗位。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数量、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制定乡村医生岗位设置方案,原则上每千服务人口设置1个乡村医生岗位,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
(二)实行统一管理
1.统一人员管理。乡村医生按照公开竞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本人申请或村委会推荐,镇政府同意,乡镇卫生院考核,报市卫生健康局批准,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招用,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合同)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制定。
聘用的乡村医生,自行缴纳社会保险,按照《市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给予补助。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采取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方式,提高乡村医生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乡镇卫生院出现岗位空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在岗乡村医生。根据实际情况,乡镇卫生院可对本乡镇范围内乡村医生进行调配。乡村医生原则上在所在行政村的村卫生室执业,对没有乡村医生的行政村,由乡镇卫生院采取调配辖区内乡村医生代管或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到村卫生室坐诊等方式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确保各行政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全覆盖。对拒不履行合同内容的,乡镇卫生院可以依据合同辞退乡村医生。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称评定政策,制定基层高级职称评价标准,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职称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定对论文、科研、学历不作要求。
2.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等补助资金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做到单独设账、单独核算。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不得截留挪用;要加强村卫生室国有资产管理,核清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购买的设备、办公用品等,乡镇卫生院要为每个村卫生室建立固定资产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村卫生室的账目及收费情况。卫生健康局要制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长效运行保障政策,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培训和业务监管。
乡村医生收入由基本医疗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以及承担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组成。
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等经费,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相关政策的通知》(冀卫办基层〔20xx〕6号)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等补助资金使用要与县域医联体政策相衔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按规定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拓展农村居民健康服务项目,增加乡村医生收入。
3.统一药械管理。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根据临床需要,村卫生室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配送和管理,严禁从非法渠道购进。完善村卫生室药品的出入库管理,做到账物相符。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4.统一业务管理。乡镇卫生院明确村卫生室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合理安排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严格落实村卫生室各项技术规范。乡村医生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医疗安全制度,按要求完善各种医疗登记。
5.统一准入退出管理。对现任乡村医生统一进行考核聘任,聘用的乡村医生须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新申请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并考试合格。对未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鼓励其开办个体卫生室或诊所。
结合乡村医生队伍现状,在保证服务需要和队伍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大学生村医项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高职(专科)院校培养等途径,不断优化乡村医生学历和年龄结构,逐步将乡村医生数量调整到合理结构和规模。
建立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和考核不合格退出机制,原则上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不再注册和签订劳动合同。对达到退出年龄,身体健康、群众信赖的乡村医生,经村委会、镇政府同意,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返聘,对于到龄退出的乡村医生允许开办个体卫生室。乡村医生在聘用期内,发生重大医疗卫生事故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因违纪违法等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结果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及时反馈给村委会和镇政府。
6.统一绩效考核。市卫生健康局要制定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办法。乡镇卫生院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为重点,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对乡村医生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签约续聘、待遇发放的重要依据,合理拉开乡村医生收入差距,使其绩效收入部分占总收入部分比例不低于60%,切实调动乡村医生做好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促进乡村医生全面履行职责。
(三)实施标准化建设
1.开展标准化建设活动。全面推进全市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双提升工程”、“优质服务基层行”等活动,按照《关于做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冀卫办基层〔20xx〕3号)《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国医堂)建设基本标准》《省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标准(试行)》,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活动,利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同时,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确保符合设置条件的行政村原则上都有1所公有产权村卫生室。
2.强化医疗设备配置。参照《关于印发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主要设备基本设备标准的通知》(冀卫规财〔〕135号)和《省“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冀卫基层函〔〕12号)中设备配置B档要求,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强试点单位的基本设备配置。
3.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大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大力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数字化医疗装备投入,通过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HIS系统、药品进销存信息化、线上家庭医生签约、慢病管理等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乡镇、村延伸,实现住院、门诊与医保联网结算,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数据互通共享、家庭医生签约信息化管理。
(四)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1.开展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依托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糖尿病和高血压培训等项目,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遴选培训学员,加强基地建设,强化绩效管理,确保通过项目的实施,建设一批培训基地,打造一支师资队伍,培养一批基层卫生人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服务能力。
乡镇卫生院定期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免费脱产进修,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每3―5年进修一次。乡镇卫生院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定期例会等形式,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乡村医生每年至少接受不少于2次免费业务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村医到乡镇卫生院跟班进修,每年不少于20天;对医学理论与实践基础较好的,经乡镇卫生院推荐可以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跟班进修不少于15天,时间可累计计算。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有中央资金支持或市县自行组织的全科医生培训。
2.落实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以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为依托,推动建立医师定期服务基层工作机制,提高乡镇卫生院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为农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
3.推动医联体建设。依据《市基层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双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县乡医师“一对一”精准帮扶制度;建立完善县乡医师挂职制度;牵头县级医院要结合医联体乡镇卫生院的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扶持建设特色科室,要给予人才、设备、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适应农村居民就近就医需求。
4.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争取中央财政投入,予以资金支持基层中医药发展。以项目督导为抓手,进一步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力度,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中医药服务。
5.加强镇村医师调配使用。全市范围内要合理使用大学生村医。因村医到龄、考核不合格或主动退出等因素致使村卫生室出现“岗位”空缺,优先调剂大学生村医到“村医空白点”村卫生室执业;仍不能够满足需求,实施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到村卫生室进行巡诊,彻底解决“看病难”问题,实现“小病不出村”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建立村卫生室运行保障机制。由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村卫生室长效运行保障政策,乡镇卫生院负责村卫生室运行维护,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要将村卫生室运行维护所需经费纳入乡镇卫生院日常经费予以保障。要将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二)强化医保政策。市医疗保障局要会同卫市生健康局加强乡镇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和乡村医生的健康管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对达到社区医院标准或“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要在医保总额、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镇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卫健、人社、医保、财政局长和各镇镇长组成,办公室设置在市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目标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9月底圆满完成任务目标。
(二)强化部门联动。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在政策衔接、工作导向上保持协调一致。要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协商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三)加强督导评价。今年省市医改办继续将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纳入医改年度考核;市级多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督导,进行全市排名通报。市卫生健康局要建立督导、通报、评价和考核机制,加强日常工作督导,发现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点对点提出整改和推进措施,确保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5.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五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五营乡卫生院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理顺乡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意义
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 民看病和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
五营乡卫生院成立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防疫、妇幼、合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五营乡卫生院,具体负责全乡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第一阶段
1、按照“五统一、两独立”(行政、业务、财务、药品、工资统一管理和法律责任、财务核算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2、村卫生室统一布局,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按标准化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完成医疗器械配置。
3、建立乡村医生对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第二阶段
1、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五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2、卫生院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第三阶段
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建设
严格按照我县村卫生室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在较大的偏远自然村设置卫生室。
五、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取缔非法行医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国家鼓励多种形式办医的政策,凡符合法规规定准入条件者,均应支持和鼓励,引导他们到农村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
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
卫生院要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抓住乡村一体化中的财务、药品和工资统一管理这三个核心和关键内容,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一)行政统一管理
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乡镇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统一考核;协助县卫生局进行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
(二)统一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卫生院统一制定,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做到“八有一上墙”即:①看病有登记;②用药有处方;③收费有凭据;④收支有账证;⑤工作有制度;⑥岗位有职责;⑦疫情有报告;⑧业务有考核;⑨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
(三)统一药品管理
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由乡一体化管理配送中心配送到各村卫生室,实行村级医疗机构药品按统一价格销售。乡卫生院一体化管理配送中心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做好药品的进出库管理,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 加价的,一经发现,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并报县卫生局药监等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四)统一工资发放
乡村医生收入主要由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含村医补助)组成,其中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由村医上报合作医疗门诊结算方式上报合管办,待上级审核转入资金后由卫生院造册直接进入村医账户。
对于当月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当月的村医补助一律按50%惩扣,当年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下不再聘用。以上统筹经费由乡镇卫生院核算后,卫生院及时考核乡村医生的并发放工资及劳务补助
(六)责任独立:
法律责任独立:村卫生室的人员在开展诊疗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村卫生室及相关人员承担。
七、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聘乡乡村医生
按照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按所辖常住人口的1‰—1.5‰配备,服务人口多的村卫生室可适当增加乡村医生配置。乡村医生的选聘由卫生院从辖区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村卫生室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
八、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2、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
3、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
4、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
5、群众的满意度。考核评分办法按县卫生局制定的《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三)考核分值达90分以上者,兑现全额的公共卫生服务费。考核分值80分以上90分以下者按分值比例兑现公共卫生服务费。年终考核分值80分以下者(不含80分),兑现80%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等。
九、大力开展对村医业务适用技术培训
6.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六
xx市卫生局
2012年5月14日
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2000年,xx市xx乡卫生院在全市,乃至全省率先实行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开创了我市乡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
一、基本情况
xx市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xx个,其中乡镇医疗机构11个,村卫生所(室)xx个,卫生人员371人,其中乡镇卫生院 176人,乡村医生195人,有 24名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xx乡卫生院地处虎林市北部,离市区10公里,辖8村4个自然屯,7个卫生所,4个卫生室,现有职工12人,拥有村医27人。目前,xx乡卫生院与新民村卫生所按照黑龙江省关于“三网四化”的管理要求,真正实行了“七统一、两独立”管理体制,即村卫生所的设臵、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和绩效考核等统一由乡卫生院管理,村卫生所的法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独立。运行12年来,卫生所的5名村医一直实行工资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强力推进
2000年,为扎实有效地展开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卫生局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重点研究一体化推进工作,由于新乐乡农民人均收入水平较其它乡镇低,村医收入在全市村 1
医中占中游水平,卫生局根据实地考察,确定在xx乡新民村搞一体化试点,制定了xx乡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工作伊始,针对村医思想不通的问题,我们一方面组织村医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和政策;另一方面取得村委会的支持,逐个做村医的思想工作,对其中不配合的村医,由领导走访、亲自谈话,使其认识到一体化管理的优越性。对村医思想守旧,认识不到位,我们就联合乡村两级干部深入到其家中,宣传国家对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新政策,做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其打消思想顾虑。xx村卫生所由于村医年龄老化技术能力薄弱,xx乡卫生院派出技术能力雄厚人才下驻卫生所,增加该卫生所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水平,使村医业务力量得以集中,提高了村卫生所的综合服务质量,让群众享受到了较高标准的医疗服务,极大地提高了村卫生所在患者心中的可信度。
(二)统一管理,规范运作
在实施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前,xx村卫生所因缺乏统一管理,村医各自为政,购药渠道混杂,药品质量得不到保证,炕头所较多,医疗技术操作不规范,给患者健康带来了隐患,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低下。为了净化农村医疗市场和保障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我们对xx村卫生所进行了收编整合,将xx名村医化零为整,当时实行的是“五统一”和“五有”的管理模式,即统一行政领导和业务领导,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药品采购,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卫生所布局和医疗文件。对病人就诊做到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药品有标价,收费有票据,转诊有手续。据统计,2000年以前xx村卫生所全年的业务收入仅在6万左右,导致了村医工作热情低下,不安心工作,患者大量流失的局面。在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没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及零差率之前的几年中,xx村卫生所每年的业务收入由原来的6万元左右猛增到18万元左右,真正意义的达到双赢,成为我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带头兵。
(三)外塑形象、内强素质
为适应一体化管理需要,卫生局加强了对医院和卫生所的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的投入。2006年,在上级匹配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我们多方筹措资金9万余元,对卫生院的房屋进行了重建、装修,实施了新民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xx乡卫生院和xx村卫生所的整体就医环境得到改善,院内外环境焕然一新。在医疗设备更新改造上,投入了4.5万元增设了X光机和心电仪、B超、常规化验设备、吸氧器、吸氧机及相关应急抢救配套设备9台(件)。与此同时,定期选拔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医护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几年来,共选派了12名医护人员到市医院、市中医院进行学习深造,回院后都能独立开展工作。2000年,卫生院每年门诊量仅为4530人次,平均收入21万元,2010年,门诊量达到了1万人次,年收入达到了63万元,效益翻了3倍,卫生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双赢”。
(四)双向转诊、提高质量
为了有效提高院所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发挥乡村二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作用,面对农村遇到的疑难病症,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的xx村卫生所填好转诊单,将其及时转到卫生院诊治,卫生院组织全院骨干力量进行会诊,在患者病情好转时将其转回村卫生所继续治疗。通过实施双向转诊制度,使患
者病情既得到及时诊治,又实现乡村二级医疗机构互惠互利,同时也宣传了自我,促进了院所两级医疗机构技术水平的提高,实现了患者“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从而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
三、存在的问题
1、村医工资得不到保障。随着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自2011年5月份起,xx村卫生所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全部零差率销售,打破了“以药养医”的局面。按照《试点方案》要求,村医工资为每人每月1000元,xx村村卫生所5名村医,每年6万元的工资,紧紧来源于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和诊疗活动的利润,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面临困境。
2、配套设施不到位。根据有关规定,村级卫生医疗机构的用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标准化村卫生所设臵在60-100平方米,同时诊断室、观察室、治疗室和药房必须四室分开。但目前我市90%以上的村卫生所(室)使用的房屋均为租用,其用地面积和房屋间数远远低于规定标准,房屋设施比较简陋,无法达到四室分开的要求。
3、新农合门诊统筹无法现场兑现。2010年,我市已开始实行新农合家庭门诊统筹报销制度,参合农民在定点村室看门诊,可以现场获得补偿金。但从当前情况看,50%的村卫生所由于缺少微机,没有软件系统,当地农民还不能现场获得门诊补偿,不能及时、便捷地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不能充分发挥新农合的纽带作用。
四、意见和建议
1、加大投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程。建议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尽快出台《xx市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方案》,出台具有纲领性、指导性、操作性的配套政策,并结合实际,明确实施步骤,做好配套衔接。希望政府能加大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和投入,把这项惠及老百姓健康的民心工程办实办好。
2、搞好规划,为村卫生室建设提供用地支持。村卫生所是一个非营利性,让老百姓直接受益的医疗机构,建议结合新农村建设,把解决村级卫生室建设用地摆上十分重要位臵,实行无偿划拔,从根本上解决村卫生所阵地不实的问题。本着既方便群众,又便于管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好村卫生所的设臵。
7.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七
关键词: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随着新医改逐步深化,卫生资源下移和医疗保健关口前移,理顺和创新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管理和运行机制,已成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近年来,广西容县紧紧抓住新医改有利时机,主动探索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
1 容县基本情况
广西容县地处桂东南,辖15个乡镇、218个行政村,属丘陵半山区地貌,总面积2 257.3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81.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1万人。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 186元。目前,全县共有国有医疗卫生机构23家,其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7家,乡镇卫生院16家,共有卫技人员2 134人;有社会医疗机构668家,其中村卫生室218家,医疗点239家,个体诊所117家;取得乡村医师执业或执业助理医师的乡村医师1 150人,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村医生699人。
2 主要做法
广西容县的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在县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单位,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规范综合管理的新型管理体制。主要实行“三制四有五统一”的模式进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三制”即实行乡村医生聘用制、绩效工资制和养老保险制。“四有”即规范村卫生服务行为,基本医疗工作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诊疗收费严格按收费标准开具统一的发票,转诊有记录。“五统一”即统一药品和器械管理,统一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一人员调配,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财务管理。通过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强化管理,规范建设,完善网络,创新机制等措施,不断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水平。
3 主要成效
3.1 转变村卫生室服务模式,农民基本医疗得到落实
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了村卫生室服务模式的转变。由于归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改变了村卫生室的服务内容,调动了村医的积极性,改变了庸、懒、散的面貌,使村卫生室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使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得到了落实。2011年,容县新农合农民参合人数658 468人,参合率达到96.89%,参合农民受益面达到100%,新农合基金使用率达到83.35%,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3.77%,31 750人次获门诊家庭帐户补偿,261 332人次获得门诊统筹补偿,农民真正享受到了医改实惠。
3.2 巩固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农村卫生改革的发展
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乡村两级基础设施和业务能力建设得到了加强,服务内容和项目进一步规范健全。容县乡镇卫生院设施设备得到较大改善,基本达到了“一无三配套”标准要求。全县全面完成218所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任务,并纳入乡镇卫生院国有资产管理,卫技人员配置逐步加强,达到了卫生部甲级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巩固和完善了全县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三级网络。
3.3 规范村卫生室管理,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理顺了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了村卫生室的职责任务。特别是落实村卫生室绩效考评管理,增强了村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村医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进了村卫生室工作任务的落实。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的绩效考评结果显示,容县218个行政村卫生室均按标准要求全面完成了职能目标任务。
3.4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落实
通过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现了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规范管理,高效运转,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容县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按照卫生部要求规范开展,有序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按现有人口计算达到57.32%。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也重新巩固了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1],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任务的落实。
4 主要工作体会
4.1 领导重视,科学规划,是实施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前提
容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成立了县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先后制订并出台了《容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容县村卫生室建设规划》等政策文件,对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三级网络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设置,明确提出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任务,为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政策保障。
4.2 提升乡镇卫生服务管理整体水平,是实施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保障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三级网络的枢纽。由于容县各乡镇卫生院发展不平衡,几年来,通过加大投入,对乡镇卫生院设施和设备进行“填平补齐”,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设施和能力得到了整体提高。对资不抵债、运行极端困难的乡镇卫生院采取由县直医疗机构托管的办法进行管理。从设施建设、业务建设、人才培养等各方面进行资源整合,实现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和管理能力的整体提升。目前还安排了县内2家县直医院托管了2家乡镇卫生院,取得了显著效果。
4.3 落实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是实施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基础
村卫生室是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三级网络的网底,是广大农民群众能否真正享受到国家医改政策实惠的最直接的前沿阵地。容县抓住新医改的有利政策,较好地完成了218个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任务。
4.3.1 加强领导,明晰产权,落实责任。
一是成立了容县2010—2011年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发改、财政、卫生、住建、国土、审计、监察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二是制订下发《容县2010—2011年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村卫生室建设的主体为乡镇卫生院,独立建设的村卫生室纳入乡镇卫生院国有资产管理,建设在村公共服务中心的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具有长期无偿使用权。三是明确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签订了责任状,将村卫生室建设列入县政府工作报告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定期考核。
4.3.2 合理规划,整合资源,分类建设。
在对全县村级卫生服务的需求与供应全面摸底调查基础上,研究制订《容县村卫生室建设规划》,明确了全县村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以中心村(3 000人以上)为主,普通村为辅,以公路沿线、人口聚居区中心点、边远山区的村卫生室建设为重点,因地制宜,合理选址,抓好资源整合和分类建设,实现服务人口的全覆盖。一是在有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的村,把村卫生室业务用房纳入一起规划和设计。按照中心村不少于100m2,普通村不少于80m2的标准建设,建成后卫生院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村卫生室使用权归卫生院所有。二是对落实土地独立新建的村卫生室,由卫生院按规范设计和建造,建成后土地和房屋产权纳入卫生院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对已列入卫生院固定资产管理的村卫生室改造和扩建,面积、功能、布局等均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四是积极加强与村委会沟通协调,落实土地,利用旧村委会或旧学校先进行改造和扩建,使用权暂归卫生院,待条件成熟再进行产权划拨。
4.3.3 加强协调,部门配合,齐抓共管。
始终突出县、乡两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的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村卫生室用地、资金配套和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县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按照中心村卫生室配套2万元,普通村卫生室配套1万元的额度,迅速配套到位218个村卫生室建设资金298万元。乡镇政府积极协调做好项目选址和土地的落实。住建、国土、财政部门负责抓好项目规划、土地、资金、建设手续办理等工作。发改、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项目建设的指导和监管,定期对村卫生室建设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力地保障了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4.4 完善卫生服务信息网络,是实施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关键
通过政策引导,资源整合,重点帮扶等办法,初步建立起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平台。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率先为试点村卫生室配备电脑,开通宽带上网。二是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开发了容县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在村级可实现对居民健康档案等服务内容进行录入和更新管理。三是抓好村级新农合定点机构门诊统筹直报系统建设,开发应用了容县全科医生系统并与新农合系统对接,村医生可以直接应用系统开具电子处方,并实行新农合门诊实时报帐。乡镇卫生院可以对村卫生室用药、报帐、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等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四是使用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村医师可通过直接登录系统掌握本村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并及时通知辖区内儿童进行疫苗接种。
4.5 创新管理机制,是实施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根本
目前,在行政管理上,县卫生局对村卫生室管理较为松散。容县紧紧围绕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目标要求,创新建立“三制、四有、五统一”的管理模式,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4.5.1 建立村级卫生人员选配机制。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的管理是保证乡村医生能更好地发挥作用,所以,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素质至关重要[2]。制订了《容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聘用办法(试行)》,通过优先聘用具有乡村医师执业资格和威望较高的村医、由乡镇卫生院派驻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到点执业、向社会招聘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执业等形式,聘用高素质乡村医生。制订了全县统一的村卫生室人员管理办法,对村医的年龄等个人条件、执业资格、工作职责等方面进行全县统一,规范全县村卫生室人员的准入和管理。目前,全县218个行政村共核定和配备了取得乡村医师和执业类医师资格的村级人员964人,确保了每村至少有1名以上有资格的村医执业,达到了1‰的配备标准。
4.5.2 建立绩效考核体系。
为体现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制订了《容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容县乡村医生补助发放办法(试行)》和《容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对村医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完成任务情况对村医给予补助,同时完善奖惩办法。在实施绩效工资制中,乡村医生劳动报酬主要来源:一是政府补助经费,二是医疗服务收入,三是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补助,四是其他服务收入。经测算,村医收入一般可维持在每月1 500元左右。实施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动员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每人每年需交100元,最高可交1 000元),购买其他商业保险则作为补充。目前,全县村医队伍稳定,村医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4.5.3 统一村级服务规范要求。
通过完善和规范村卫生室的工作制度和业务技术操作规程,实现“四有”的要求。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村级药品零差率销售为契机,统一村卫生室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基本职责和任务。统一药品器械管理,在村卫生室设置独立的公共卫生服务室,配备身高体重称、儿童量床、血压计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设备;配备中药柜等基本中医药设备,加大中医药在村级基层的应用。统一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办法,统一村卫生室人员调配办法,统一村卫生室的管理制度等等,基本形成了容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模式。
4.6 强化乡村医生培训和监管,是实施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保证
4.6.1 强化培训,提高村级服务能力。
采取集中强化培训、日常培训和分级培训相结合的办法,解决村医培训问题。县级重点解决师资培训,村级由乡镇负责培训,重点培训网络信息知识、操作技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执业行为规范和适宜技术等。县级主要负责指导和督查。据不完全统计,容县先后举办乡村医生集中培训班82期,培训村医6 643人次,对提高乡村医生服务基本技能和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
4.6.2 强化监管,进一步理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
一是继续实行综合目标考评制度。县卫生局与各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与各村卫生室层层签订综合目标考评责任状,明确卫生服务目标、任务、措施、考核等要求,确保全县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管理规范有序。二是健全和完善乡镇卫生院对村级的管理制度。突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监管、指导职能,强化乡镇卫生院在村级机构和人员准入管理上的作用。明确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实施对村卫生机构执业行为、服务规范、人员调配、业务工作考核等方面的规范监督和管理。三是利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采取政府采购服务的办法,促进各项农村卫生工作的落实。
参考文献
[1]曲江斌.现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制度的效果、不足与思考[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6,2(212):115-117.
8.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八
关键词:一体化;建设;管理
一、管理理念及策略
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紧密结合实际,以提升电网运行绩效为目标,不断优化整合电网调度和设备运行资源,推进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业务与地、县两级电网调度业务的高度融合,实现地县“调控一体化”管理;推进电网调度运行与系统运行、设备运行、调度计划、安全内控等业务的融合。实施“标准化、一体化建设,精益化、集约化管理”,优化调整组织结构、创新管理方式、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构建集中统一、权责明晰、工作协同、规范高效的电网“大运行”体系,提高电网运行调控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
二、主要管理做法
(一)调度业务模式转型
统一划分区域电网的调度范围和业务,将各电压等级变电设备运行集中监控业务分别纳入相应电网调度统一管理,地调负责地区电网调控运行,系统运行、调度计划、继电保护、自动化等各专业管理职责;承担地域内110千伏电网和终端220千伏系统,直调所辖电厂调度运行;负责地域内公司资产110千伏、220千伏变电站运行集中监控,实现地调层面“调控合一”。将市区范围内35千伏变电站监控业务并入配调,实现10千伏配网“调控合一”;将县域范围内35千伏变电站及配网自动化相关设备的集中监控业务并入县调,实现县调层面“调控合一”。
通过自动化、通信专业实时技术支持,加强县域电网与主网联系,掌握县域电网薄弱环节,强化安全内控闭环管理。地调能准确的把握供电区主网接线及运行,县调能更切合县域实际进行配网的调度工作,降低了县调在进行110千伏电网调度操作过程中对上级电网掌握不清带来的安全风险,实现调度运行从“单一功能、单专业运行”向“全方位综合分析控制”的转变。
(二)“组织管理一体化”管理
为弥补县调在专业管理方面人员、技术力量的不足,地调全面强化在调度运行、系统运行方式、调度计划、调度二次专业、系统保护定值等方面的专业管理,各专业协同配合、深入对接,实现核心业务纵向拓展,专业流程优化配置,实现了“地县组织管理一体化”。
地调将县公司的年度运行方式、度夏、度冬方案纳入地调管理,从整体出发、综合考虑,对县公司方式进行审核把关,以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将供电区110千伏及以上电网停电检修计划集中到地调层面统一管理,严肃计划审核,加强停电计划的滚动编制,建立月度停电计划的后评估制度,实现检修计划执行考核的闭环管理,进一步提高调度计划管理水平;规范二次专业管理与运维的组织架构,明确分工界面,逐步进行地县二次系统和人力资源的进一步优化配置及共享,完善技术装备;将供电区110千伏及以上电网继电保护整定集中到地调层面,统一计算分析,统一安排布置,进一步提高地区电网保护整定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三)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建设
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建设涉及到调度、监控、运行、变检、通信、远动等多个专业,并延伸至县调。县调配备调度监控系统远程监控终端,满足地调对电网调度运行、设备集中监控等业务需求和“地县调控一体化”运行需要。
地县一体化调度系统把地调与县调自动化系统广域远程互联,实现了更大范围内的大二次系统整合与集成,数据、技术和设备资源共享。实现了地域变电站调度数据网络全覆盖,具备调度监控信息双通道(专线+网络)采集条件,满足地县两级调度监控主站系统对变电站的集中监控、可靠采集需要,实现了变电站监控系统的远程画面浏览。将调度对电网的监视职责进一步向设备监控延伸,缩短了操作时间,提高了操作效率。
三、结束语
鹤壁供电公司以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为主线,紧紧围绕“地县一体化”、“调配一体化”建设要求,严格落实地县调控一体化建设原则,经过两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实现了地、县两级电网调度“组织结构、管辖范围、业务流程、管理标准、技术平台”的五统一。将所属县公司调控一体化建设和地调大运行建设紧密结合,以提升县级调度安全管控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为保障,开展大运行体系建设,调度、监控、自动化专业整体技术水平及保障能力其显著提升,电网运行可靠性大大增强。
参考文献:
[1]盖泓.浅析如何提高电力企业用电检查管理工作[J].企业技术开发,2013,4.
[2]彭正东.变电运行事故的根原因分析[J].电源技术应用,2013,9.
[3]赵昕.浅析变电运行中设备状态的检修与故障排除[J].中国新通信,2013,8.
[4]袁晓燕.变电运行安全控制措施探讨[J].科技资讯,2013,6.
9.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九
为进一步推进提升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根据《高密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工作部署、任务目标、主要工作内容,结合“十三五”规划,制定《高密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五年规划方案(2016-2020年)》。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全域覆盖、精细化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原则,逐步建立管理标准化、运行市场化、队伍专业化、机制常态化、发展产业化、资金统筹一体化的“六化”管理运行模式,配套完善现代化环卫设施,发展壮大专业化保洁队伍,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努力建设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切实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二、工作目标
(一)按照“六化”运行模式要求,加快环卫工作模式体制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有序放开作业市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全面提高城乡环卫保洁水平。全市所有村居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达到“六化”标准要求,推进“村(居)四化”建设实现全覆盖。
(二)积极探索投融资模式,引进社会化资本助推环卫产业发展,有序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逐步实现环卫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目标。
(三)加快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维护,加大督导检查,健全各项制度,保证环卫设施完好、人员到位、使用合理、运转正常。
(四)实现“三个转变”:由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向标准化、市场化、专业化、常态化、产业化转变;由村域、镇域保洁向全域保洁转变;由单纯清理生活垃圾向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餐厨垃圾、生产垃圾等各类垃圾转变。
三、主要任务
五年内,本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主要建设任务包括: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农村公厕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任务,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主要任务是: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市场化运作为突破口,继续开展农村“三大堆”和积存垃圾治理,保持和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全面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总体水平。具体工作任务目标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配套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在管好用好市垃圾处理场和农村“四小”垃圾场的基础上,加快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实现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协调督导各镇街区配齐垃圾收集设施,配齐收运车辆,完善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垃圾收运和处理能力。督导各镇街区按潍坊市统一要求,尽快按标准和数量选址规划并开工
建设镇(社)区驻地和农村集市水冲式公厕,确保年内完成任务。
二是全面建立镇村环卫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体系。制定全市统一的环卫作业标准,适度确定合理价格,由各镇街区自行招标运作,委托专业保洁公司在辖区内进行保洁作业和垃圾清运作业,全面建立镇村环卫保洁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体系,形成公平、公开市场竞争局面。除大牟家镇暂时自管、逐步过渡外,所有专业保洁公司必须按规定进驻镇区、村居,确保按标准配齐农村专业保洁人员进行日常保洁作业。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全面提高专业保洁公司工作积极性,使全市城乡环卫保洁作业标准保持较高水平。
三是继续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在2015年农村“三大堆”清理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标准,加大指导协调力度,督导各镇街区继续开展以公路、铁路、河道、农村生产路为主要沿线的镇域周边环境和村居周边环境集中整治。结合路域治理和农村污染面源治理,重点解决垃圾围城、围村、围田、围路、围湾、围河的问题,特别是对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三边三底三界三线”(村边、路边、田边,河底、湾底、沟底,县界、镇界、村界,铁路沿线、公路和乡村道路沿线、河流沿线)等重点部位,以及夏收、秋收、春节等时间节点,及时与镇街区对接,研究对策,进行专项整治,彻底清理铁路、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积存垃圾、乱堆乱放杂品物料、村内断墙残壁和老旧房子等,真正实现“三大堆”清理全覆盖、村容村貌大变样,确保实现制度化、长效化管理。
四是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应收尽收、统一处理。建立“集中收集、统一清运、无害处理、再生利用”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新模式,进一步严格规范农村垃圾运输质量和标准,严厉查处和打击私拉乱倒行为。全部关停镇街原有的临时垃圾存放场地,所有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清运至市垃圾场和农村“四小”垃圾场;已配置到位并完成资产划拨的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全部投入使用,加强设备检修维护监管,确保中转站和车辆正常运转,提高收运能力和作业效率。同时,督导各镇街区对正在使用的垃圾箱桶进行全面普查,对破损毁坏的垃圾箱桶及时维修更换,对部分垃圾箱桶设置地点不尽合理等问题及时调整解决,对个别地段缺损的垃圾箱桶及时配套补充到位,方便群众投放垃圾,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应收尽收、密闭运输、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五是提升标准,加强督导,长效管理。将进一步充实一体化办公室,制定和完善专门工作方案和考评办法及标准要求,抽调专门人员和车辆,对各镇街区进行包靠督导,进一步加大现场督导力度,逐个村庄、逐条路段、逐处部位督查调度,清理一个、合格一个、验收一个,确保工作实效。定期、定时编印工作简报,提报给市领导审阅,以便及时汇报情况、交流经验、掌握动态、指导工作,全面促进面上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协调督导各镇街区设立环卫所,监督、考核保洁公司日常作业和村居保洁;村居设立由村干部或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担任的专职监督员,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监督考核村内日常保洁。设立“12319”城乡环卫一体化监督电话,及时接听、处理相关举报和投诉,并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对日常环卫作业情况,村居一天一检查,镇街一月
一考评,全市一季度一督查考核,考核结果全市通报。
四、年度计划
(一)第一阶段(2016年1月-12月)。
1、市城管局2016年制定完成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专项规划方案,镇(街区)建立完备的工作管理制度,村(居)制定落实家庭卫生责任制。
2、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村(居)和所有镇(街区)、社区驻地及所有进出村庄道路全部参照城区主街路二级道路标准要求进行保洁作业,所有农村村庄参照城区三级道路标准进行保洁作业。
3、所有村(居)和所有镇(街区)、社区驻地村(居)内的草堆、粪便、土堆高标准清理完毕,实现“三大堆”清理全覆盖;同时,对“三边三底三界三线”(村边、路边、田边,河底、湾底、沟底,县界、镇界、村界,铁路沿线、公路和乡村道路沿线、河流沿线)进行综合整治。整治完毕后,每个镇(街区)限定招标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卫生专业公司进行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市场化作业,年内全市农村所有村(居)全部按要求实行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专业化、市场化运作。加大村容秩序整治力度,对无人居住、破旧不堪的老房子、老院子、老墙头,进行统计、摸底排查。
4、城区所有城中村(居),必须按每15户1个的规定标准配齐配全塑料垃圾桶或按每60户1个的标准配齐配全3立方铁皮垃圾箱;农村村(居)按每15户(60人)设置1个垃圾桶、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全部配足环卫
基础设施、充实环卫保洁力量。
5、规范垃圾收集运输,对私拉乱倒严管重罚。按照日产日清的要求,引导和督促村民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容器和收集场所,做到收集运输全封闭,日产日清不落地。2016月底前拆除所有露天简易垃圾池,城区主街路实现垃圾袋装化收集,定点、定时投放。
6、加快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进度,督导相关企业立即注入启动资金,2016年2月份开工复建,确保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土建施工、设备吊装调试和试运行,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验收并投入使用运行。
7、镇(街区)驻地按城区标准建设公厕,每处村民公共活动场所、集市、农贸市场至少建设一座水冲式公厕。完成时限:各镇(街区)5月底前提报五年建设明细,镇区驻地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8、按照统一收集、规范化运输、无害化处理的标准要求,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实现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年内实现全市镇(街区)驻地医院、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集中收集、统一无害化处理。
(二)第二阶段(2017年1月-12月)。
1、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境卫生保洁标准,继续巩固农村积存垃圾和“三大堆”及村容秩序整治成果,确保实现制度化、长效化管理。按照村(居)规划,对无人居住、破旧不堪的老房子、老院子、老墙头,进行拆除或维修,整平绿化。
2、继续深化完善全市统一管理的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探索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全面提高专业保洁公司工作积极性和城乡环境卫生保洁作业标准。
3、继续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水平,确保“六化”要求落实到位。
4、镇(街区)、社区驻地按城区标准建设公厕。
5、积极与特许经营企业协调配合,采取BOT形式,政府协调规划选定处理厂址,由特许经营企业和委托经营企业共同出资,购置相应收运设施和车辆,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厂,实现餐厨废弃物统一回收利用全覆盖。
6、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在试运行基础上,全面投入正常运行,实现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三)第三阶段(2018年1月-12月)。
1、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境卫生保洁标准,继续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确保全市所有村(居)按“六化”标准要求达标运行。
2、继续推进“村(居)四化”建设,年内全市“村(居)四化”覆盖率达到100%。
3、所有农村集市、农贸市场至少建设一座水冲式公厕。
4、继续加大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监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不留死角。
5、确保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常运行,对原先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已填埋的生活垃圾全部挖出倒运焚烧,实现
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四)第四阶段(2019年1月-12月)。
1、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境卫生保洁标准,继续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确保全市所有村(居)按“六化”标准要求达标运行。
2、全市农村镇(街区)驻地、村民公共活动场所、集市、农贸市场水冲式公厕正常运营。
3、确保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常运行。(五)第五阶段(2020年1月-12月)。
1、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境卫生保洁标准,继续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确保全市所有村(居)按“六化”标准要求达标运行。镇(街区)、社区驻地、所有条件较好的农村村庄及所有进出村庄道路全部参照城区主街路二级道路标准要求进行保洁作业。
2、进一步提高服务标准,全市农村镇(街区)驻地、村民公共活动场所、集市、农贸市场水冲式公厕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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