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2024-10-04

重点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共10篇)

1.重点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篇一

关键岗位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关键岗位员工培训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关键岗位操作规范,提高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能力,确保员工的专业知识与工作技能达到岗位要求,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岗位工作,保障公司产品质量,以利公司长远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范围:公司各生产车间、职能部门

责任:人力资源部

内容:

1.关键岗位:公司所有直接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操作与质量控制岗位员工,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培训方式:分内部培训与委托培训。内部培训由公司内部各生产车间、相关职能部门选内部讲师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现场操作培训,还可采用自学等其他的形式。委外培训指将公司从事现代先进专业技术或特种作业人员送到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或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3.培训内容:安全知识、GMP知识、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四大部分。

4.培训考核

4.1培训的考核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业知识以书面考核为主,操作技能采取现场操作考核;专业知识占培训考核的70%,操作技能占培训考核的30%,专业知识考核与操作技能考核成绩之和不得低于75分为考核成绩合格;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并满足其他方面规定的要求(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经历等),则由人力资源部颁发《员工上岗证》证书。

4.2委外培训则以能否将所学内容再培训他人为衡量标准,这样不仅使被派员工有学习的压力,同时又锻炼提高了员工的演讲能力。

5.《员工上岗证》证书的颁发与管理:

5.1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岗位,必须取得国家有关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公司其他关键岗位员工,需取得公司颁发的《员工上岗证》证书。方可在该岗位工作。对于第一次培训没能取得《员工上岗证》证书者,通过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及时向本人发出黄牌警告,留岗

察看,等待第二次培训。留岗察看期间只发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如第二次轮训仍不合格,应坚决予以淘汰。

5.2 对于求知欲强,参加多岗位培训踊跃,对提升自身素质有强烈意愿的员工,可持多证,作为轮岗后备人员,在晋级、加薪以及选送参加更高层次的培训给予优先考虑;对于参加培训持消极态度,培训考核屡次不合格的员工,应予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3《员工上岗证》每三年需进行一次年检。由相关部门、生产车间的培训负责人负责将到期需年检的《员工上岗证》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三年内该员工的在岗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成绩决定该员工的《员工上岗证》是否通过年检。

5.4经培训考核取得《员工上岗证》证书的员工每年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或抽查时实际水平未达到上岗资质要求者,公司人力资源部有权注销其证书。

5.5未取得《员工上岗证》证书的人员不得在该岗位上岗操作。因无证操作造成生产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事故的,除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5.6《员工上岗证》证书不得交易、涂改、伪造;遗失者须向人力资源部申明作废,方可补办。

6. 组织领导

6.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管理考务工作,建立试题库,组织制定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

6.2岗位培训质量是持证上岗工作的关键。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质量,严格把关,防止走过场,保证持证上岗管理培训收到实效。

附表一:各部门关键岗位

附表二:培训教材

2.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篇二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管理工作,规范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行为,提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技术水平和自我防范意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法规及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标段从事各种施工活动的单位及实施对各队安全生产的管理,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特种作业人员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第四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针对特种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队、工班认真履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职责。

第二章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第五条 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第六条 本工程特种作业的范围:(1)爆破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拉伸、弯曲成型作业。(3)电工作业。

(4)大型模板安装、拆模作业。(5)特种机械、电器设备作业。(6)机械吊安装、拆卸作业。

第七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5)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第八条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和安全技术培训。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第十条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复审,超过期限不复审的,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争得有效期为6年,每2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需延期或者复审的,应当于期满前1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办理延期或者复审手续。复审内容包括责任事故记录、违法违章记录、参加培训记录等。复审不合格的,经重新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延期手续。个人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在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满时,经原发证部门或者异地相关部门同意,不再复审,特种作业资格证的有效期延长2年。

第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单位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3.21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篇三

1.为了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杜绝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入特种作业岗位,导致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事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3.项目部办公室不得安排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安质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进行监督检查。

4.特殊工种的范围:

4.1 起重机械作业;

4.2 场地内机动车辆驾驶;

4.1.3压力容器操作;

4.1.4高、低压电工;

4.1.5电焊、气割。

5.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5.1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5.2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

5.3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6. 特殊工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6.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2 项目部办公室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6.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项目部办公室辞退或调换作业岗位:

6.3.1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6.3.2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6.3.3 经县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4.为什么要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篇四

要想获得上岗证书,就必须参加公司各部门组织的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才能获得公司颁发的上岗证书。持证方能上岗。

为什么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一是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上岗资格必须通过统一规范的培训和考试才能取得,这就可以促使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知识、钻研业务的积极性,激发参与竞争的意识,通过不懈的努力来提高自身素质。

二是为了健全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人力人才资源管理。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资格考试认证,是一种人才评价的新体系、新机制。给考试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颁发上岗资格证书,这个证书是持有人专业水平能力的证明,在全国有效,可作为求职、就业的凭证和从事特定专业的法定注册凭证。这也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它可以破除对人的身份管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发现更多更好的专业人才,拓宽选人、用人的途径,实现组织的人力人才资源管理,实现全社会对人力人才资源的有效开发。

三是为了统一从业人员资格准入的资格条件,对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持证上岗资格考试,将遵循“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证书”的原则来组织实施。这样,对各个专业的各类岗位就有了统一的资格准入条件,就可以保证上岗(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就可以真我社会各类专业人才的分布和数量,以便于各有关业务、行业主管部门对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

5.重点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篇五

1、本制度适用于学习速公路段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本项目施工的起重和垂直运输机械的司机、司索工、起重吊装(安装)工、信号指挥工、起重工、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确保持证上岗。

3、从事相关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按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5、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随身携带证件,自觉接受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6、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部有关负责人报告。

6.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 篇六

适用于本公司。持证上岗范围

3.1重要岗位:项目经理、安全负责、预决算人员

3.2五大员岗位: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

3.3特殊工种岗位:焊工、电工、桩机操作工

4持证上岗要求

4.1凡上述岗位人员必须取得本岗位相对应岗位的证书,且证书必须存放在公司。

4.2上岗前已取得相对应证书的,但将证书挂靠在外单位者,必须在到岗1月内将证书转到公司,否则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4.3上岗前未取得相对应证书的,办公室根据主管部门培训、考试时间进行报名,需持证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参加培训、考试并取得证书。若两次考试均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5培训、考试费用及证书费用

5.1五大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报名费由公司统一报销,若参加培训、考试未取得相应证书者,培训、考试费用从其工资中扣除。

5.2建造师、造价师证书公司每年支付相应的证书使用费用,故培训、考试费用由个人承担,后期继续教育费用由公司承担。

5.3五大员、特殊工种岗位工资中含证书费用,故公司不再支付证书使用费。

5.4员工离岗需带走证书者,需支付公司支付的报名费及参加培训、考试期间的工资。持建造师、造价师证书者需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及参加培训、考试期间的工资。

6其它说明

6.1上述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办公室优先选择有证书的员工从事上述岗位。

6.2一人兼任多岗的,要按规定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转岗人员到新岗位前,应按规定参加培训,符合上岗条件方可转岗。

6.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7.青磁窑煤矿持证上岗管理情况 篇七

我矿员工持证上岗情况:

我矿现有员工均按要求持证上岗,尤其是“三项岗位”人员,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及时安排证件到期的人员参加复训换证,现有井下特种作业人员满足要求,并全部持证上岗。另外区队长、班组长也按照有关要求按时参加培训,建立证件管理台账,及时规范各区队员工的持证情况。

普通入井员工持有《培训合格证》和《上岗证》,同时每年对《培训合格证》进行年检,除了在证件上填写复训记录外,每位员工的入井卡片上也粘贴年度复审标签,在参加了年度复训学习以后,及时为参加考试的员工粘贴复审标签,同时在入井检查中对持证情况和复审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所有员工按时参加复训学习。

制定了《培训考核处罚办法》和《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有效规范井下员工的持证上岗情况,全矿严格执行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管理规定,员工要随身携带证件,决不允许井下员工无证入井,井上员工无证上岗。

1、由安监部和培训中心在员工入井期间和井下现场作业过程中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无证上岗或持过期、无效证件,安全管理人员和井下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每人罚款500元,班组长证件每人罚款300元,其他证件每人罚款200元,同时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连带处罚。

2、部门人员调动工作和变换岗位(尤其是井下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中心审批的,每发现一人次,对部门负责人每人罚款1000元,培训联络员罚款300元,累计处罚。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持证上岗,为了不断规范此项工作,确保井下员工持有效证件上岗,我矿采取了以下措施:

1、建立井下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台账,对所有培训证件进行统一管理(包括安全管理人员、井下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及普通入井员工),同时对所有证件实行“原存复发”,既确保井下员工了解本人的持证情况,也方便及时为丢失证件的员工补办相应证件,同时在接待上级检查时也可以及时提供证件备查。

2、不断加大检查力度,由安监部、生产部、标准办、培训中心及其他职能部门定期在井口入井期间对员工的入井证件进行检查,督促井下员工按规定持证上岗。同时在井下也对现场作业人员经常性地检查相关上岗证件,确保井下员工随身携带证件。

3、要求各区队建立井下员工持证情况,尤其是“三项岗位”人员的持证情况。使各区队准确掌握井下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有效情况,按规定安排各岗位人员在岗位相符、证件有效的前提下从事相应工作,并定期安排员工参加复训换证的培训。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因井下员工有时会从事多项岗位,导致部分人员工作岗位不确定,另外井下具体工作情况复杂,有些情况具体分工不明,不能确定员工的具体岗位。尤其是区队员工岗位变化没有具体的相关要求,存在很多岗位不确定的情况。(解决办法:各区队应认真确定好本部门员工的工作岗位,并建立台账,定期核实本部门员工的持证情况。同时区队也应当建立井下员工的证件信息管理台账,必要的情况留存复印件备查。)

2、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些情况不容易进行处罚,比如:当面对较多人员不按规定参加培训时,处罚针对面太广,不处罚不能对员工进行提醒,只能多次督促,增加了一部分工作量。(解决办法:采取以点带面的办法,先处罚一小部分人员对别人起到警示作用,采用处罚和督促相结合的办法,合理处置好培训持证等相关问题)

3、部分员工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对学习不理解,存在抵触情绪。(解决办法:对文盲人员另外建档管理,采取强制培训的措施,让员工明白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4、为了不影响正常的生产任务,井下员工工作时间较长,员工参加培训和实际工作存在一部分冲突,工学矛盾不容易解决。(解决办法:由区队轮流安排一小部分人员参加脱产培训,使培训和工作分开,做到培训和生产互不影响)

5、井下员工参加培训的时间通常为出井后的空余时间,这段时间多集中在正常办公的上班前和下班后,不方便组织培训和办理相关手续。(解决办法:应合理调整工作时间,使员工出入井时间集中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内,以方便参加培训和办理相关手续)

持证上岗处罚有关规定

1、对新入矿所有人员和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作业人员,人力资源部和科(区队)要把人员名单及时上报矿培训中心,以便尽快安排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新工人和转岗人员在分配到部门上岗后,由接收部门在三天内将新员工的个人信息资料上报培训中心,以便建档管理。

2、如相关部门和科(区队)自行安排无证人员上岗,在上级执法检查中查出问题,要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3号)第三十条,对责任部门的主管领导采取经济处罚;对无证上岗员工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问责或追究部门主管领导的责任。

3、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现场管理准入标准“三不准、五到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培训工作,做到谁的员工谁管理、谁负责,如部门允许无证和持假冒过期无效证件的人员上岗,按以下办法进行处罚。

(1)检查中如果发现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发现一人罚部门主要领导1000元,按人数累计进行处罚。如个人无证上岗查出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罚款500元并自付培训费到相应单位脱产培训。

(2)其他工种人员无证上岗凡查出1人罚相关区队、科室正职、书记各1000元,累计处罚,罚个人200元。未按规定携带入井证件的每次罚款100元。

8.煤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篇八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

1、煤矿主要负责人:煤矿正副矿长、正副总工程师等;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部长(含副职)、科长(含副职)、安全监察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区队长(含副职)等;

3、特种作业人员: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业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等,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把勾工;

(14)采掘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4、普通工种:

(1)采煤工:含回料工、下料工、送饭工、支架工、支护工、巷道维修工、零活、回柱、打眼工;

(2)掘进工:含打眼工、迎头工、推车工、送饭工、下料工、锚喷工、支护工、巷道维修工、钉道工;

(3)通风安全工:含风筒工、管子工、风袋工、密闭工、通风工;

(4)大巷轨道工:含轨道维修工、钉道工;

(5)电机车跟车工:含电机车跟车信号工、人行车信号工、挂钩工;

(6)电瓶车司机:含电瓶车跟车信号工、挂钩工、充电工;

(7)小电绞操作工:含挂钩工、信号工翻滚笼司机、放楼工、连续牵引装置(梭车、助行器等)操作工;

(8)输送机司机:含刮板运输机司机、采区运输机司机;

(9)水枪工、枪后工、架空乘人装置(猴车)操作工、验收员、机电安装工、井下钻探工、煤质采样工、乳化液泵站工、矿灯工、上仓司机(选矸系统司机)、拣矸工、安全生产系统监控工;

(10)班组长:采煤班组长、掘进班组长、机电班组长、运输班组长;

(11)煤矿其他从业人员需参加全员安全培训。

5、其他从事安全工作的相关人员: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二、安全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

1、对调整工种岗位、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应当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煤矿安全资格证书有效期为4年,每2年由发证单位主管部门复审一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2年由发证单位主管部门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含10年)以上的,可4年进行一次复审。证书复审前应参加复训和考核。

3、证书复审包括违法违章记录,负主要责任事故记录,参加复训记录等。复审时间至复审到期前2个月内进行,不按规定办理复审的,按无效证件处理。复审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证书有效期到期前2个月内必须重新培训,领取新证书。

4、证书持有人一岗一证,因岗位变动,应取得相应岗位的证书。根据工作需要,一本证书可登记一个主工种,1—2个兼职工种,但必须经过相应工种的安全培训。

三、处罚规定:

1、未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一律不准上岗,凡无证上岗的,属严重“三违”行为,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对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500元,并责令立即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外联人员无证上岗的,一律予以辞退,并罚款1000元。

2、凡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但未持证上岗的人员,给予50~500元的罚款。

3、凡因无证上岗或未持证上岗人员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出而对我矿的处罚,一律由责任单位、责任人承担,并对其单位党政主管各罚款100元/人次。

四、财资部负责培训计划的编制,安排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发证、复训及证书的按期复审;矿安监部负责检查考核。

9.设备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复习资料 篇九

1、设备管理的研究对象───设备,通常指的是人们在生产或生活上所需的机械装置和设施等物质资料的总称。

2、设备管理的任务是采用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利用修理、改造和更新等手段,恢复设备的精度性能,提高设备的素质,改善原有的设备构成,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保证产品产量、质量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降低能耗和成本,促进企业生产持续发展,逐步做到对企业生产设备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管理,以达到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设备管理的主要内容是设备的资产管理、设备的前期管理、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设备的润滑管理、设备的运行管理、设备诊断技术、设备的修理,设备的改造更新、设备维修费用管理、设备管理的信息系统等。

4、设备管理的目的是取得最佳的设备投资效果。

5、我公司设备管理的组织机构是公司由一名副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的设备管理和技术方面工作,由设备科配置各种职责的管理人员,各车间由一名分管设备主任负责抓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各车间机械员负责组织车间设备管理维修工作,各班组应设有兼职设备员

6、车间机械员在设备管理中的职责是对车间主管设备动力的主任负责,具体组织贯彻企业有关设备使用、维护、检修和管理方面以及动能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计划和决定;把企业对本车间规定的设备完好率、可利用率、维修费用、动能消耗等指标分解到各生产工段和维修组,保证全车间指标的实现;建立本车间的设备台帐;负责新设备安装及设备修理完工后的验收;办理设备封存、启封、企业内部设备调拨、报废及更新等手续;负责领导车间维修工作,检查督促其完成规定的维修任务;对生产工段长及班组设备员进行有关设备使用维护及动能消耗业务的指导;负责组织设备操作员上岗前的操作、使用和维护培训,考核并发放操作证;负责组织本车间的设备维护竞赛活动,定期检查评比;负责组织完成定期维护、定期检查小修、项修计划和及时排除故障;积累维护检查记录和故障修理记录,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按上级管理部门规定,开展设备状况普查,切实掌握设备技术状况;按规定申报本车间设备大、项、小修计划和备件计划;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组织抢修,及时上报事故报告;参加本车间设备更新改造方案的审查;对不合理使用设备和动能者有权制止,发现严重带病运转的设备有权提出使用的意见,并报主管领导决定;发现修理质量不良,有权要求承修单位返修后方能验收;车间领导的决定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决议有矛盾时,有权提出不同意见,直至越级反映。

7、满足固定资产应具备的条件是:企业单台生产设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非生产设备使用年限在两年以上,同时设备的购置价值(包括商品的出公司价值、运杂费、安装费等)在2000元以上者列为企业的固定资产。自制设备经为期半年的生产验证,能稳定达到产品工艺要求,技术资料齐全,符合固定资产标准者,可列入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管理。8、016-1059所代表的意义:0-大类别代号表示金属切削机床、1-表示分类别代号表示车床类、6-表示组别代号表示普通车床、落地车床 1059表示建帐顺序号。

9、设备的新度系数=年末企业全部生产设备资产净值(万元)/年末企业全部生产设备资产原值(万元);它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

10、设备原值又称原始价值或原价是企业在建造购置某项固定资产时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费、建造费)。

11、设备净值又称折余价值是固定资产原值减去其累计折旧的差额。

12、设备的重置价值又称重置完全价值是按照当前生产条件和价格水平重新购置固定资产时所需的全部支出,它主要用于企业获得馈赠或盘盈固定资产无法确定原值时或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时作为计价标准。

13、设备档案应包括的内容:制造公司出厂检验单及装箱单、说明书、设备安装验收单、固定资产拔交单、设备附件及工具清单、事故报告单及重大事故分析处理结论、历次精度检验记录、设备大项修完工验收单、设备改造技术资料、设备二级保养(小修)记录单。

14、设备事故的含义:设备故障造成停产时间或修理费用达到下列规定数额者为设备事故。

15、符合一般事故的条件:修理费用一般在500~1万元;重点及关键设备在1000~3万元;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公司供电中断10~30分钟。

16、符合重大事故的条件:修理费用一般设备达1万元以上;重点及关键设备达3万元以上者;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公司供电中断30分钟以上者。

17、符合特大事故的条件:修理费用达50万元以上或由于设备事故造成全公司停产二天以上、车间停产一周以上者。

18、设备事故的三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9、设备事故的损失计算:事故损失费用=修理费用+停产损失费用 20、设备事故按性质可分三类:责任事故、质量事故、自然事故

21、符合设备报废的条件是:设备主要结构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经济上不宜修复、改装或经国家政策规定必须淘汰的设备方可报废。

22、设备完好标准的三项要求:设备性能良好、设备运转正常、原材料、燃料动能润滑油料等消耗正常。

23、对操作工人“三好”要求:管好、用好、修好。

24、对操作工人“四会”要求: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25、“五项纪律”内容:实行定人定机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按规定加油,保证合理润滑;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26、设备维护的“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27、设备科在设备采购中的职责:设备科负责或参与设备更新、改造、自制专用设备以及技改项目的零星购置设备的前期管理工作。包括调研、规划、购置、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特别是经济可行性分析等工作,把好选型和安装验收质量关,为搞好设备的后期管理工作打基础。

28、基建、改造工程中设备科的职责:基建、改造工程公用设施(风、水、汽、电等)的设计要在设备科参与审查后,方能由技改实施。

29、进口设备采购工作中各部门的分工:在进口设备采购工作中,设备科会同工艺研究所、总师办和使用车间进行调研和考察。在与外商谈判中,设备科要提出可靠性和维修性方面的技术要求,维修备品配件,维修人员培训所需的技术资料,以保证维修工作的需要;如果进口设备的采购采用人民币付款方式,则合同由设备科负责签署,相关部门共同会签技术协议;在设备到厂后,设备科负责设备的就位、安装、调试和组织验收工作。工艺科负责设备加工工艺审查和能力测算。使用车间负责操作便利和适用性审定。总师办负责整个方案审核。如果进口设备需要签署进出口合同,则由安徽合力机械进出口公司负责进口设备的商务谈判及合同签署工作。

30、设备购置制度:工艺研究所根据发展规划和工艺进度提出新增设备要求,由需求单位填写设备申购单,详述购置理由、产品加工对象、设备性能规范、投产后能够达到的利用程度等,经由生产处、工艺研究所、财务科、总师办和公司领导会签后由设备科负责采购。

31、在设备采购合同签署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

①如果卖方与我公司分在不同城市,则合同签署地写为安徽.合肥,如果买卖双方在同一城市则写为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②在付款方式方面,一般定金不允许超过20%,在货到我厂之前付款不允许超过50%,对于大型设备必须留有质保金至保修期满后才能支付,质保金比例不小于合同总额的10%。

③在保修期方面,对于普通设备一般要求一年,对于数控设备一般要求机械一年、电器两年。

④在采购国产设备要求选择国优品牌,同时也要考虑售后服务的及时性。⑤在合同签署过程中,要求会同工艺研究所、生产车间和设备科相关人员一同进行合同的谈判工作,一方面可以加强合同签署的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32、设备计划性修理包括设备计划、每月的机电设备大(项)修计划、二保计划、精检计划、予检计划和节日加班计划等。

33、设备计划的组成:设备计划由机电设备大(项)修计划、机电设备精调计划、全年用油计划、全年用电计划、全年备件计划和全年设备采购计划六个计划组成。整个计划的制定是在设备科科长的领导下,由设备科计划员、润滑员、电管员、备件采购员、设备采购员会同各车间和相关科室一同制定的,最后上报公司负责设备管理和技术方面的副总经理审批后下发执行。

34、机电设备大(项)修计划的编制是根据设备的修理周期并参照上次修理类别的使用情况,由设备科会同车间机械员、维修工、操作工深入现场,对设备的运转和磨损情况,进行技术鉴定,对照设备普查情况,确定其修理类别。

35、全年计划制定的时间:每年四季度初,设备使用车间填报下一设备大修理申请表,各专业设备分管单位(科室),提出大修理计划报设备科。设备科负责组织审查和平衡,并汇编全年、季度大修理计划,且在每年十二月份以前完成下的大修理计划编制、大修工作量的安排,大修设备的总复杂系数应在全公司设备总复杂系数的5%,报请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36、编制计划需注意的事项:生产急需的,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工序的设备应重点安排。应考虑到修理工作量的平衡,使每年检修工作能均衡进行。还应考虑到修前技术准备工作的工作量和时间进度(如图纸、关键备件,大型复杂的铸锻件供应,修理工夹具等)。同类型设备尽可能安排连续修理。

37、设备计划修理完工验收:设备大、项修完工后,经检查科质检员检验合格后,填写《设备修理完工验收单》,并经车间分管设备主任或机械员验收,盖章后方可完工。设备修理后的图纸、《修理任务书》、《设备修理完工验收单》等应及时整理归档,送交档案室。验收合格的设备,在三个月的保修期内,由于修理质量造成的设备故障,有承修单位返修,费用由大修理支出。

38、每月机电设备大(项)修计划的编制时间和需注意的事项: ①每月机电设备大(项)修计划一般要求在上月的20日之前制定出草稿,由设备科科长牵头,设备科各部门会同审核后在上月的28日之前下发到各车间及相关部门。

②机电设备大(项)修计划的制定过程,必须协调设备修理与生产需要之间的关系,避免在设备利用高峰修理设备,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为首要目标,加强在设备空闲时间的予检予测工作,做好备件和技术准备,尽量缩短设备修理时间和设备修理成本。

③对于整机复杂系数小于5个的设备不安排大(项)修;报废留用设备一般不安排大修;项修的整机工作量不超过60%;大修兼改造的项目整机工作量最大不可以超过130%。

④大(项)修的停歇天数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A、普通设备的停歇天数=F*3.5*整机工作量;

B、精、大、稀设备的停歇天数= F*4.5*整机工作量; C、独立电器设备的停歇天数= F*2.5*整机工作量。

39、机床通过修理后应尽可能提高结构、性能、精度和效率,改善其原有缺陷,对主要或重要的导轨副应采取耐磨性措施。如:表面淬硬处理、镶钢导轨、塑料导轨、静压导轨等。

40、在滑动导轨如床面、滑块不允许有砂眼、气孔和疏松,不影响使用质量铸件缺陷,允许进行修补。

41、检验接触点可选红丹涂料,涂色厚度不大于0.005mm

42、主轴锥孔研磨后,锥孔的接触面应靠近大端,普通机床锥孔接触面不得低于75%。

43、装配质量:小于5T的普通机床,有刻度的手轮,反向空程量不得超过1/20转经常使用的手轮操作力不能超过10Kgf。

44、一组三角皮带,每条皮带的松紧应大致相同,不得有“鼓荡”现象。

45、金切设备修理后,其试验内容和次序分别有:机床空运转、机床负荷试验、精度检验和产品加工检验。

46、CK3225数控车床润滑装置检查内容:定时定量润滑装置的可靠性,检查润滑油路无渗漏,到各润滑点的油量分配等功能。

47、数控机床性能的检验主要包括,主轴系统性能、进给系统性能、自动换刀系统、电气装置、安全装置、润滑装置、气压装置及附属装置等。

48、主轴系统性能检查,应选择手动方式高、中、低三个主轴转速,连续进行5次正转和反转的启动和停止动作,检验主轴动作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49、普通车床溜板移动在垂直平面内的直线度全行程上运动曲线只许凸。50、普通车床溜板移动对主轴中心线的平行度:检验棒伸出一端,只许向上偏和向前偏。

51、工作台面的平面度只允许凹。

52、CK3263B数控车床精车端面的平面度,端面只许凹。

53、机床的几何精度是否可以调整一项检测一项不可以。

54、表架的刚性,百分表的重量,检验棒自身的振摆和弯曲是否造成测量误差能。

55、在检查HN63卧加时,两轴垂直度,Y-Z轴、Z-X轴时,工作台摆放角尺允许向主轴端偏。

56、卧加综合试件加工检查时,对试件材料,刀具技术要求,主轴转速,进给量,环境温度以及切削液有着一定的要求。

57、台湾大立MCV1350立式加工中心机床精度验收主要包括: ① 工作台面的平面度;

② 各坐标方向移动时相互垂直度;

③ X、Y坐标方向移动时工作台面的平行度; ④ X坐标方向移动时工作台面T形槽侧面的平行度; ⑤主轴的轴向窜动; ⑤ 主轴孔的径向跳动;

⑥ 主轴箱沿Z轴坐标方向移动时主轴轴心线的平行度; ⑦ 主轴回转轴心线对工作台面的垂直度; ⑨主轴箱在Z轴方向移动的直线度。

58、检查日本马扎克数控车床主轴中心线对拖板Z向移动的平行度和主轴试棒不许向X负方向倾斜。

① 在主轴孔中插入一根检验棒,使固定在拖板上的指示器的测头触及检验棒移动拖动拖板检验,以指示器读数的最大值为实测值,测量长度为300mm,测量值分别为

A、垂直平面内0.01/300(mm); B、水平面内0.01/300(mm);

②在设计过程中,设计者考虑到试切工件时X方向进给会给加工工件一个力,同时工件又给X方向一个反作用力,两力在一定的条件有不同的抵消,使加工圆柱时,圆柱度才能达到设计要求。

59、公司各部门应强化对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降低采购成本,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60、对供应商进行合理的选择和确认,保证供应商能长期、稳定的提供质优价廉的配件。

61、对于供货商供货质量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予以调整。

62、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新增供应商,并对新供应商进行供货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63、对供应商定期或不定期质量、价格跟踪;每年组织一次对供货商供货质量、供应价格和服务保证的评审。

64、对不重视质量的供应商,经限期改进,又无明显进步的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65、物资采购应严格按照采购申请、本部门领导批准、归口部门领导审查批准的程序进行采购。

66、严禁采购三无产品既无固定生产场地、无质量价格体系、无商标的物资。67、采购人员应遵照“优质、价廉、就近采购”的原则进行采购。采购人员严格比质、比价、货比三家进行采购,以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

68、采购人员对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负责,对不合格的物资严禁入库,并进行退货。

69、采购人员根据采购计划认真拟定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要符合《合同法》要求,按国家统一的格式和公司关于合同的有关规定填写,作到条文清晰、内容详尽、责任明确。

70、严禁采购人员在采购物资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不正当行为。71、采购人员要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对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或造成伤害的行为,要负相应的责任。

72、工厂供电基本要求:

①安全:在电能的供应,分配和使用中,不应发生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②可靠:应满足电能用户时供电可靠性的要求。

③优质:应满足电能用户对电压质量和频率等方面的要求。

④经济:供电系统的投资要少,运行费用要低,并尽可能地节约电能和导线,以减少有色金属消耗量。

73、工厂供电的质量指标为电压、频率、可靠性 74、抑制供电系统高次谐波的重要措施有: ①采用多相整流的整流装置

②限制接入系统的整流装置的最大功率

③在整流装置高压侧加L-C谐振网路,使整流器产生的高次谐波电流大部分流入谐振回路等

75、我国工业上的标准电流频率为50Hz 76、一级负荷:突然停电将造成人身伤亡危险或重大设备的损坏且难以修复,给国民经济带来重大损失者;二级负荷:突然停电将产生大量废品、大量减产,损坏生产设备等,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者;三级负荷:停电损失不大者。

77、高压配电室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高压配电室的长度大于7m时,应设两个门,并宜设在室的两端,配电室的门要向外开

78、低压配电室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当低压配电室的长度大于8m时,应设两个门,也宜设在室的两端,配电室的门也要向外开。

79、高低压配电室都应考虑通风和自然采光,但应防止小动物窜入,以免造成事故。

80、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不可短路。81、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可开路。82、变压器的维护与检查: ①检查油位高低及油色; ②检查油温;

③检查变压器发出的声音; ④检查变压器套管;

⑤吸温器应畅通,硅胶吸温不应呈饱和状态; ⑥检查安全气道的防爆膜是否完整; ⑦检查风扇是否运转正常,无异声;

⑧检查气体继电器(又称瓦斯继电器)有无气体残留,是否漏油; ⑨检查接地情况是否良好。

83、高压断路器故障跳闸后的检查内容:

①接线端子有无烧坏,引线是否松脱,有无过热现象; ②油断路器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

③操动机构及拉杆绝缘件,支持绝缘件有无损坏 ④有无异常气味。

84、高压隔离开关运行中的维护与检查:

①隔离开关接触应良好,不发热,最高允许温度为70度,通过的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

②动、静触片不脏污、无烧痕、弹簧片、弹簧不折断、不疲劳、不锈蚀、不打火

③瓷瓶应完好无缺,且清洁,无裂纹及放电现象 ④消弧角无损伤,不变形,不锈蚀

⑤锁住机构及联锁装置应良好,操作结构的连动变换接点位置应正确 ⑥各机件应紧固,位置应正确,无歪斜及其他不正常现象 ⑦无振动音响,如有振动音响,应密切注意其声音变化。85、自动空气断路器的选择:

①额定电压应与回路的工作电压相符 ②额定电流应不小于回路的计算电流 ③分断能力应符合短路计算的要求

④自动空气断路器的型号应满足设计和运行的要求

86、速断保护:过电流保护中的反时限过电流继电器,附有速断机构,可以整定当故障电流达到动作电流的若干倍时,速断机构动作,从而可以达到近距离处发生故障迅速切断的目的。

87负荷调整:根据供电系统的电能供应情况及各类用户的不同用电规律,合理地有计划地安排和组织各车间设备的用电时间,以降低负荷高峰,填补负荷低谷,充分发挥变电设备的潜力,提高电力系统的供电能力。

88、改造现有工厂供电配电系统,降低线损:

对现有不合理的供配电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将迂回配电线路,改建为直配线路,将载面偏小的导线,更换为载面稍大的导线,或将绝缘破损,泄漏电流较大的导线予以更新,或将配电网络升压运行,或改造配电所地址,或分散安装变压器,使之更加靠近负荷中心等等都能有效地降低线损,收到节电的效果。

89、节电节能:节电工作与供、用电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所有节约原材料和精心保养生产设备等,都属于节电节能的范畴,要切实做好工厂的节电,节能工作,仅依靠几个节能管理人员或电气技术人员还是不够的。必须动员全厂工作人员时时处处去做,在全厂上下形成一种节电,节能的新风尚,才能真正开创节电,节能的新局面。

90、供电部门对用户功率因数要求: 为了促使用户提高功率因数,供电部门规定高压供电的工业用户必须保证功率因数在0.9以上,COSΦ>0.9的给予奖励,对用户COSΦ<0.9者给予惩罚。

91、经济运行方式:使整个电力系统的电能省耗减少,经济效益提高的运行方式。

92、液压油的选用要考虑因素包括: ① 首先要参考机器设备的推荐用油;

② 要考虑到液压系统的工作环境和系统的工况条件; ③ 还必须确定其使用的粘度;

④液压油选用中经济性是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正确合理地选用液压油对提高液压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延长系统和元件的使用寿命,有助于设备安全运行。

93、润滑脂在使用会流失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① 化学原因润滑脂流失㈩ ② 物理原因软化流失;

③ 杂质原因破坏脂结构,造成润滑脂失效。

94、液压油在使用与管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防止颗粒污染、水污染。95、润滑脂的选用要根据机械的工作温度、运转速度、负荷大小和工作环境来确定,应选用具有抗水性能的润滑脂;对尘土较多的环境可选用稠度大的润滑脂等。

96、我国国家标准规定,液压油成品出厂时的水含量不得大于0.03%,但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液压油吸收水分是难免的。一般的液压系统允许<0.1%的水分存在,一些精密的液压系统允许<0.03—0.05%的水分存在。

97、国内常用的液压油有HL液压油、HM抗磨液压油、HV及HS低温液压油、HG抗磨液压油、等。规格有22、32、46、68、100、150号等。

98、市场上常见的有钙基润滑脂、铝基润滑脂、极压锂基润滑脂等。99、润滑的五定是定点、定量、定质、定期、定人。100、润滑的三过滤是入库过滤、发放过滤、加油过滤。101、设备润滑的意义是降低磨损,提高设备使用寿命。

102、润滑油的常规理化指标主要有粘度、杂质、水份、闪点、倾点、空气释放性等。

103、液压油适宜的粘度和良好的粘温性能、优良的润滑性、良好的稳定性、与非金属材料具有良好的适应性、良好的抗泡性和空气释放性、良好的过滤性。

104、导致润滑油变质的因素主要有氧化、水份增加、混入杂质、高温影响、催化作用。

105、我公司现用水溶切削液的浓度为5%左右。无油切削液的浓度为10%左右。

106、润滑管理的主要有润滑材料供应管理制度、润滑装置及器具管理制度、润滑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艺用油管理制度、润滑油库防火制度。

107、目测评定油质的方法是看油液是否均匀、透明。

108、设备清洗换油的三个阶段是准备检查阶段、清洗换油阶段、收尾调整阶段。

109、合理使用润滑油的要点是:换油前液压系统要清洗、液压油不能混用、液压系统密封要良好、根据液压油化验结果及时换油。

110、齿轮润滑的作用主要有减少齿轮的磨损、散热冷却、减少噪音和振动、排除赃物等。

111、主轴轴承油要具备有良好的抗氧、防锈、抗磨性等,导轨油的主要性能是要具备良好的抗磨性、和优异的“防爬”性。

112、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复工的工人,要进行岗位安全教育。113、安全色中的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及通行的规定。

114、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是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的有效措施。115、安全标志有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指示标志四类。116、从宏观讲根据统计事故发生的原因中,主要的原因是人的失误和不安全行为。

117、事故的最基本特性就是因果性、随机性、潜伏性和可预防性。118、安全质量中的“四全”是指: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天候。119、三不伤害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120、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群众性检查。

121、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指的是:

① 没有查清事故原因不放过;

② 事故责任人和广大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 ③ 没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④ 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理不放过。

122、江总书记1986年在上海市消防工作会议上针对安全消防工作提出的三条意见是: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23、安全生产必须坚持的原则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124、安全性评价的核心是:分级管理,分块负责。125、生产性评价周期是五年。126、“三违”指的是: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127、“五同时”指的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应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0.重点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篇十

关于全面实施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

(2006年1月26日)

深建字〔2006〕22号

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提高我市建设行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生产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我市将全面实施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市各建筑业企业的生产操作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上岗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安全高效地从事建设劳务工作。自2006年7月1日起,各建筑业企业生产操作人员总持证率应不小于60%,到2007年底达到全员持证上岗。为实现上述目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圳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建筑务工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各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考试和考核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建筑务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各企业可自行组织员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或参加由具备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培训。经过培训的生产操作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四、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两科成绩均合格者,颁发由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劳动主管部门联合签发的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各工种的报考条件、报考办法和报考时间,由市建设主管部门在深圳建设信息网上公布。

六、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根据本单位实际,安排好工作,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

七、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切实加强培训经费投入。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必要费用。

八、各培训鉴定机构应当加强管理,确保培训鉴定质量。市建设主管部门将对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机构进行全面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培训鉴定机构限期整改,直至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取消其培训或鉴定资格。

九、市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现场抽查、验证中发现生产人员实际水平与证书记载不相符的,可依照有关规定对持证人员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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