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4-10-07

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精选6篇)

1.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篇一

《关于促进智慧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委(局):

智慧旅游是运用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和装备,充分准确及时感知和使用各类旅游信息,从而实现旅游服务、旅游管理、旅游营销、旅游体验的智能化,促进旅游业态向综合性和融合型转型提升,是游客市场需求与现代信息技术驱动旅游业创新发展的新动力和新趋势,是全面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高旅游满意度的重要抓手,对于把旅游业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化服务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引导和推动我国智慧旅游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以满足旅游者现代信息需求为基础,以提高旅游便利化水平和产业运行效率为目标,以实现旅游服务、管理、营销、体验智能化为主要途径,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技术标准,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市场化发展机制,鼓励引导模式业态创新,有序推进智慧旅游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我国旅游信息化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体相结合。政府着力加强规划指导和政策引导,推进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企业在政府规划、政策和行业标准引导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适应游客需求的产品和服务。防止政府大包大揽和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坚持统筹协调与上下联动相结合。着眼于中国旅游业发展的整体和长远需要,着力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有效规避信息孤岛化、碎片化。在确保信息资源可共享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需求,先行先试,创新智慧旅游服务管理手段。

坚持问题导向与循序渐进相结合。要突出为民、便民、惠民的基本导向,防止重建设、轻实效,使游客充分享受智慧旅游发展的成果。要充分认识智慧旅游建设的系统性和复杂性,通过成熟的技术手段,从最迫切最紧要问题入手,做深做透,循序渐进。

(三)发展目标。

到2016年,建设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和智慧旅游城市,建成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网络和平台(12301.cn)。到2020年,我国智慧旅游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智慧管理能力持续增强,大数据挖掘和智慧营销能力明显提高,移动电子商务、旅游大数据系统分析、人工智能技术等在旅游业应用更加广泛,培育若干实力雄厚的以智慧旅游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形成系统化的智慧旅游价值链网络。

二、主要任务

(四)夯实智慧旅游发展信息化基础。加快旅游集散地、机场、车站、景区、宾馆饭店、乡村旅游扶贫村等重点涉旅场所的无线上网环境建设,提升旅游城市公共信息服务能力。

(五)建立完善旅游信息基础数据平台。规范数据采集及交换方式,逐步实现统一规则采集旅游信息,统一标准存储旅游信息,统一技术规范交换旅游信息,实现旅游信息数据向各级旅游部门、旅游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开放,保证旅游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开放性。

(六)建立游客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和12301旅游咨询服务热线的作用,建设统一受理、分级处理的旅游投诉平台。建立健全信息查询、旅游投诉和旅游救援等方面信息化服务体系。大力开发运用基于移动通信终端的旅游应用软件,提供无缝化、即时化、精确化、互动化的旅游信息服务。积极培育集合旅游相关服务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积极鼓励多元化投资渠道参与投融资,参与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七)建立智慧旅游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国家、省、市旅游应急指挥平台,提升旅游应急服务水平。完善在线行政审批系统、产业统计分析系统、旅游安全监管系统、旅游投诉管理系统,建立使用规范、协调顺畅、公开透明、运行高效的旅游行政管理机制。

(八)构建智慧旅游营销体系。依据旅游大数据挖掘,建立智慧旅游营销系统,拓展新的旅游营销方式,开展针对性强的旅游营销。逐步建立广播、电视、短信、多媒体等传统渠道和移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相结合的全媒体信息传播机制。结合乡村旅游特点,大力发展智慧乡村游,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乡村旅游公共营销平台。

(九)推动智慧旅游产业发展。建立智慧旅游示范项目数据库,鼓励旅游企业利用终端数据进行创业,支持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以及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应用项目进入旅游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智慧旅游产业园区。

(十)加强示范标准建设。支持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智慧景区和智慧企业建设,鼓励标准统一、网络互连、数据共享的发展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及企业先行编制相关标准并择优加以推广应用。逐步将智慧旅游景区、饭店等企业建设水平纳入各类评级评星的评定标准。

(十一)加快创新融合发展。各地旅游部门要加强与通信运营商、电子商务机构、专业服务商、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引导相关部门和企业通过技术输出、资金投入、服务外包、资源共享等方式参与智慧旅游建设。探索建立政产学研金相结合的智慧旅游产业化推进模式。

(十二)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鼓励博物馆、科技馆、旅游景区运用智慧旅游手段,建立门票预约制度、景区拥挤程度预测机制和旅游舒适度的评价机制,建立游客实时评价的旅游景区动态评价机制。

(十三)推进数据开放共享。加快改变旅游信息数据逐级上报的传统模式,推动旅游部门和企业间的数据实时共享。各级旅游部门要开放有关旅游行业发展数据,建立开放平台,定期发布相关数据,并接受游客、企业和有关方面对于旅游服务质量的信息反馈。鼓励互联网企业、OTA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采取数据互换的方式进行数据共享。鼓励旅游企业、航空公司、相关企业的数据实现实时共享,鼓励景区将视频监控数据与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共享。

三、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旅游部门要加强领导,积极稳步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国家旅游局智慧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智慧旅游建设的总体指导和监督实施,指导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制订。各地应结合实际建立智慧旅游建设推进小组,统筹协调本地区智慧旅游基础建设、标准制定、技术应用和推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智慧旅游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孵化中心、公共服务运营中心、人才服务中心。

(十五)加强规划指导。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加快制定本地区智慧旅游发展规划、计划和工作方案,统筹部署,循序渐进。智慧旅游发展规划要与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相结合,利用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提供的通信、交通、安全保障、信息交换等基础环境,提高相关工作的协同性。

(十六)强化队伍建设。建立智慧旅游人才培养体系,鼓励民营资本投入智慧旅游职业教育领域,为我国智慧旅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积极开展智慧旅游专业培训,鼓励开展多样化的智慧旅游交流活动。

(十七)加大资金投入。各地旅游部门要加大对智慧旅游的投入力度,保障公益性智慧旅游服务项目建设,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多方面投入智慧旅游发展。

(十八)加强综合评估。各地旅游部门应建立智慧旅游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智慧旅游建设工作纳入旅游部门考评目标。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智慧旅游项目和成果进行投入、产出、综合效益、推广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在综合评估基础上不断加以提升改进。

国家旅游局

2015年1月10日

2.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篇二

1 种养结合家庭生态农场的概念及其必要性和重要性

种养结合家庭生态农场模式是在种植业家庭农场的基础上, 发展适度规模畜禽养殖, 农场经营户既种植农作物又饲养畜禽, 将畜禽粪尿经无害化处理就近还田, 形成种植业与养殖业一体化生产模式[2]。

该模式实现了农业规模化生产和粪尿资源化利用, 改善了农牧业生产环境, 提高了畜禽成活率和养殖水平, 降低了农田化肥使用量和农业生产成本, 提高了农牧产品产量和质量, 并通过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直接良性循环, 改变了传统农业生产方式, 拓展了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空间。加快培育发展农牧结合型家庭生态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思路举措。

1.1 能够缓解用地、污染问题, 确保畜产品生产稳步增长

近年来, 随着山东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 加上禁养区、限养区政策的实施, 畜牧业受用地和养殖污染的制约日趋突出, 确保生猪等主要畜产品稳步增长压力也越来越大。通过实施农牧结合, 种养平衡, 促进生态家庭畜牧业建设, 能够有效解决畜禽养殖用地和畜禽养殖污染两大问题, 实现畜牧业在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加快过程中的可持续发展。

1.2 能够提高农作物和畜禽产品产量、质量水平, 确保农牧业收入稳定增加

随着饲料价格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不断上涨、畜禽疫病的增多以及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频发, 农村居民增收难度越来越大。实行种养结合、以农养牧、以牧促农能够实现物质和能量的充分循环利用, 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 实现产量、质量、效益的最大化。一是畜禽粪便经自然发酵、沼气发酵、有机肥生产等技术处理后施用到自有农田园地, 在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零排放的同时, 畜禽养殖自身环境发生了根本好转, 畜禽发病率、死亡率明显下降, 饲料转化率明显提高;抗生素等兽药使用量下降、残留减少, 畜产品单位产量和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高。二是堆肥、有机肥和沼渣、沼液的还田利用, 能够增加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结构, 减少农药和化肥使用量, 农作物成本降低, 农产品产量和质量提高。据统计, 我国仅50%的粮食产量来自于土壤基肥, 有70%的土地属于中低产田。鼓励种养结合家庭生态农场模式的发展, 有利于彻底改变这种现状。三是由于青饲料供应的增加, 畜禽生产性能和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饲料成本明显下降。通过种养结合, 能够提高种植业和养殖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另外, 家庭农场如果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产品质量安全也会更有保障。

1.3 能够促进节能、减排工作,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我国的能源需求超高速增长, 能源消费过度依赖煤炭和石油等不可再生能源, 对资源的可持续供应造成压力。因此, 采取农牧结合家庭生态农场模式, 通过建设户用小型沼气, 以畜禽粪污和农业秸秆及下脚料为原料进行沼气生产, 能够缓解日趋严峻的能源压力, 优化能源结构, 节约煤炭消耗, 减少甲烷、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 减少化学需氧量 (COD) 、氨氮等污染物对水体和土壤的污染。据专家介绍, 1头奶牛 (约等于2头肉牛或5头猪或10只羊或200只家禽) 的粪便每天能产生1 m3沼气, 1 m3沼气能发1.6~2.0 k W·h电。农村草堆、粪堆、垃圾堆“三大堆”问题, 脏、乱、差现象也会得到明显改善,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到加强, 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1.4 能够减轻农业、农村发展压力,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在耕地面积日趋减少的今天, 过度使用的化肥、农药、农膜、转基因种子, 正在悄然改变十几亿国民赖以生存的土地, 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面临巨大压力[3]。要解决这个问题, 只有从源头做起, 搞好农牧结合, 促进家庭生态农场建设, 让畜禽养殖实现清洁生产, 让贫瘠板结的土地变得日益丰盈, 让农业生产回归到生态有机循环的良性状态, 让居民能够吃上安全的食物, 实现动物、植物、人和自然的和谐统一, 以及各自价值的充分利用和发挥, 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

1.5 能够保护土地、水和生态环境, 符合未来发展的趋势

在“第七届生态文明国际论坛”上, 来自联合国的报告称, 小型、多样化生产的农场比大型工业化单一生产的农场更能够有利于生态空间, 更能够保护土地资源和水资源, 单位土地面积产量更高, 更有利于维护生态环境、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4]。

2 山东省目前家庭养殖的存在形式、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家庭农场是一个新生事物, 中国对家庭农场缺乏清晰的定义, 影响到如何界定、如何扶持、如何引入登记制度等一系列问题;家庭农场可以抵押的资产又很少, 融资难也是一个现实问题。由于缺少资金, 对基础设施和生产资料长期性投入能力不足, 加上土地流转不规范引发的隐忧, 使家庭农场主扩大生产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对从事畜禽养殖的家庭农场, 因其配套作物种植的情况不同其特点和问题也有所不同。

2.1 单纯从事畜禽养殖的家庭农场

2.1.1 特点

没有种植用地, 单纯以养殖为收入来源;一般都采用干清粪工艺, 畜禽固体粪便出售给周围农户或有机肥生产企业;尿液和污水直接排入临近沟渠或天然池塘, 大部分靠自然渗漏或挥发处理, 少量随农田灌溉施入农田。

2.1.2 存在的问题

养殖户没有资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对当地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2.2 既从事畜禽养殖又从事作物种植的家庭农场

2.2.1 特点

养殖户自有或通过土地流转租用一部分土地进行种养结合, 同时以种植和养殖作为收入来源;种植区和养殖区相邻的, 一般通过粪污三级沉淀自然发酵处理就近还田, 或采用户用沼气池, 产生的沼气用于生活或生产, 沼渣、沼液就近还田;种植区和养殖区距离间隔较远的, 一般畜禽养殖采用干清粪工艺, 固体粪便经堆积发酵还田, 尿液和污水直接排入临近沟渠或天然池塘, 大部分靠自然渗漏或挥发处理, 少量随农田灌溉施入农田。

2.2.2 存在的问题

虽然种植、养殖同时存在, 实现了农牧结合, 但种养难以达到持续平衡, 一方面是由于缺乏系统理论和实用技术方面的指导, 土地消纳能力难以判断, 也缺乏可以借鉴的成功模式;另一方面, 土地流转市场不成熟、租期不稳定, 种植面积时大时小。另外, 种植和养殖距离较远的, 由于缺乏污水运输工具或配套管网, 又无配套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设施, 随意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2.3 与周围种植户形成契约关系的畜禽养殖家庭农场

2.3.1 特点

畜禽养殖户和周围1个或多个种植户签订粪污处理或 (和) 青贮饲料供应方面的合同, 畜禽粪污通过种养结合部分或全部被种植户土地消纳。

2.3.2 存在的问题

这种契约关系往往一年一签, 不够牢固, 自然难以实现种养平衡。

3 措施建议

推广农牧结合家庭生态农场应明确定义, 加强配套技术研究, 树立农牧结合示范模式, 加大扶持力度, 制定优惠政策, 为农牧结合家庭生态农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3.1 明确认定标准、加大政府资金扶持力度

认定标准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农业生产环境, 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 因地制宜, 不可一刀切, 但必备条件是“种养平衡、增产不增污”。对符合条件的农牧结合家庭生态农场, 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 给予政策扶持。建议设立促进农牧结合家庭生态农场发展专项基金, 加快家庭农场畜禽养殖与作物种植配套布局;加大对家庭农场养殖污染治理设施设备的补助。通过项目倾斜、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手段引导农牧结合家庭生态农场的发展。

3.2 落实确权登记工作, 规范土地流转机制

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是规范土地流转的先决条件。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土地流转规范合同书, 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做好土地流转的法律与政策宣传, 稳定流转规模, 使农牧结合家庭生态农场主能够放心投入生产与经营。同时, 防止假借家庭农场之名大规模租赁农地, 注册登记后套取项目资金。

3.3 加强产业规划咨询工作, 加快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山东省作为畜牧大省, 肉蛋奶总产量多年位居全国第一, 要使畜牧大省变为畜牧强省, 再创山东畜牧业新优势, 必须加强畜牧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咨询, 对新上项目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价, 解决产业发展的盲目性、随意性、和不可持续的问题。加强农牧结合、种养平衡配套技术研究, 加强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广粪污处理原位降解技术、自然发酵技术、沼气工程技术、有机肥生产技术, 熟化、示范、推广农牧结合家庭生态农场“2-2-75” (即一家2口人、种2 hm2土地、养75头生猪) 、“3-2-15000” (即一家3口人、种2 hm2土地, 养15 000只蛋鸡) 等模式。

3.4 加强部门联动, 促进家庭生态农场发展

农牧结合型家庭生态农场的建立涉及土地、农业、畜牧、环保、能源等多个部门, 任何一个部门不积极、不主动都会影响整个工作的开展速度和运行质量, 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相关政策, 调整或废除不利于农牧结合家庭生态农场发展的条款, 加快政策衔接, 出台家庭农场养殖用地作为农用地、沼气发电补贴等政策, 多部门联动推进家庭农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史家胜, 周家栋.关于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的思考[J].云南农村经济, 2013 (4) :10-12.

[2]顾晓峰.小型种养结合生态家庭农场模式的探索与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 2010.

[3]陈树祯.论生态农业与有机农业的重要意义[EB/OL]. (2011-07-17) [2014-02-12].http:zgxcfx.com/Article/46112.html.

3.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篇三

《指导意见》要点

工业设计定义:

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工业设计的核心是产品设计,广泛应用于轻工、纺织、机械、电子信息等行业。

工业设计产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是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附加值的重要手段;是创建自主品牌,提升工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消费需求的客观要求。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政府积极扶持引导,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三个基本原则:

①坚持设计创新和技术创新相结合,提高工业设计自主创新能力。②坚持专业化发展和在工业企业内发展相结合,提升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⑤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为工业设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五年目标:

①培育出3-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设计企业。②形成5-10个辐射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③工业设计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计和知名设计品牌数量大量增加。④专业人才素质和能力显著提高,培养出一批具有综合知识结构、创新能力强的优秀设计人才。

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六个方面及20条意见:

1提高工业设计的自主创新能力

①加强工业设计基础工作。②建立工业设计创新体系。③支持工业设计创新成果产业化。

2提升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

①促进工业企业与工业设计企业合作。②引导工业设计企业专业化发展。③推动工业设计集聚发展。

3加快培养高素质人才

①完善工业设计教育体系。②建立健全工业设计人才培训机制。③积极引进优秀工业设计人才。

4推动对外交流与合作

①提高工业设计对外开放水平。②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

5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①提高全社会的工业设计意识。②建立工业设计评价与奖励制度。③加强和改改善行业管理。④加强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⑤健全信息统计工作。

6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①加大财政资金投入。②实施税收扶持。③拓宽融资渠道。④加大信贷支持。

编者:2010年7月22日,国务院11个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布了《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0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在中国工业设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2010年9月17至18日,工信部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了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促进工业设计发展工作座谈会”。

工信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作了重要讲话,从转变发展方式的角度,通过对经济形势的分析,深刻阐述了发展工业设计的重要意义;强调要把工业设计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要求工业设计要做好三个服务;对于如何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推动工业设计加快发展,提出了六项具体要求。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许科敏对《指导意见》作了解读,介绍了《指导意见》制定的过程、总体的思路和主要的内容,并提出了五项重点工作的初步安排。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会长朱焘就工业设计的重要地位和国内外工业设计发展情况作了介绍,并就协会工作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提出要求。

本刊择要刊出。以飨读者。朱宏任: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迎接I业设计I作新局面

工业设计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融合,促进我国工业设计加快发展,我部联合11个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这次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指导意见》。

一、把推动工业设计加快发展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

做好经济工作特别是工业设计工作,必须要有全局、大局观念,要深刻领会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把本职工作放在全局中思考的能力。要因势而谋,借势成事,抓住机遇,加快推进工业设计发展。早在2007年,温家宝总理就做出“要高度重视工业设计”的重要批示,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明确提出“大力发展金融、物流、信息、研发、工业设计、商务、节能环保服务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促进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有机融合。这都要求我们,要把加快发展工业设计切实作为转变工业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

(一)工业设计要切实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

转方式是应对危机和抢抓下一轮发展机遇的必然路径。工业设计作为体现转变发展方式要求的一项重要手段,要切实在五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在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方面:二是在开发品种、培育品牌方面;三是在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方面;四是在与现代制造业融合和发展方面;五是在促进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方面。

(二)工业设计要为提升我国工业竞争力服务

工业设计是衡量一国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工业设计的核心是产品设计,运用工业设计的手段和方法,对工业产品在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方面进行整合优化,在不增加原材料使用、不增加能源消耗的条件下,可以有效地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产品竞争力,塑造企业品牌形象。

(三)工业设计要为推进我国向工业强国迈进服务

工业设计优势是在竞争中取得主动的重要手段。当前,世界许多国家都把工业设计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一部分,设立政府管理机构,制定发展政策,给予金融、财税支持等,引导和扶持工业设计发展。英国、荷兰、丹麦等欧盟国家设立了“国家设计委员会”,定期制定“国家设计振兴政策”;日本、韩国、新加坡等政府成立了专门机构,拨付专项经费支持工业设计发展;印度也于2007年颁布了《国家设计政策》,意欲将“印度设计”打造成享有国际声誉的国际品牌。与此同时,危机以后西方发达国家提出了“再工业化”、“扩大出口”、“低碳经济”、“智慧地球”等发展战略和思路,重新重视实体经济,图谋在新能源、节能环保、信息网络等领域抢占国际产业和科技发展制高点,对我国相关产业带来威胁和挑战。

我们有制造大国的优势,但在工业设计方面与设计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工业设计的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都迫切需要提升。我们要通过大力促进工业设计加快发展,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推进我国从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迈进。

二、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推动工业设计加快发展

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部门把大力发展工业设计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的重点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予以扶持,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总体上说,我国工业设计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各地发展水平还不平衡,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与我国工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发达国家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长期规划、全面布局

中共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将于10月召开,会议将要讨论“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其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将是着墨的重点。而会议形成的建议将为国家“十二五”规划编制确定框架。为促进经济结构转型,预计“十二五”服务业发展的目标将会大幅上调,据专家测算,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超过50%。

2004年到2008年,服务业占GDP比重从40.4%上升为41.8%,年均仅提高0.35个百分点。按不变价计算,2004-2008年,服务业实际年均增长13.2%,其在GDP比重中增长缓匿,是由于工业发展更快,所占比重更大。

“十二五”是我国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工业设计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争取在完成制定“十二五”总体规划过程中,形成指导未来五年工业设计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把握方向、顺势而为

《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促进我国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即:坚持设计创新和技术创新相结合,专业化发展和在工业企业内发展相结合,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政府积极扶持引导,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国工业设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工业设计已初步形成产业,一些知名企业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了海尔、联想、华为、毅昌等一批重视工业设计并取得卓越成效的企业。下一步要着力培育出一批在市场上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工业设计企业,争取形成3-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设计企业,形成5-10个辐射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工业设计的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工业设计本身具有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的特点,在《指导意见》的制定和发布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过程中,如实施税收等政策扶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健全信息统计工作,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等,仍然需要各个方面的支持和合作,共同推动相关工作。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明确《指导意见》的具体承担处室,落实责任;要及时研究解决和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相关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在工作中要加强与地方各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协调和配合,主动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共同为推动工业设计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工业和信息化部各职能司局要共同配合做好这项工作。

长期以来,工业设计行业协会在宣传和普及工业设计知识、加强行业自律、搭建行业合作与交流平台等各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许多工业设计界的领导、专家、学者都多次参与了《指导意见》的调研、讨论和论证等工作,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和帮助。下一步,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过程中,各级主管部门仍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了解行业、了解企业、掌握行业专家和人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四)突出特点、培育优势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注重工!设计与地区优势资源、优势产业的互动,真正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为提升产业竞争力服务。同时,要根据《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办法,逐步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形成不同组织形式、各种规模协调发展的设计产业发展体系和各具特色的发展优势。各地在扶持和鼓励工业设计发展过程中,要注意整合资源,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培训,做好人才培育和引进。

(五)营造氛围、凝练共识

提高全社会的工业设计意识。要加强政策引导和舆论宣传,通过在全国开展工业设计宣传、展览、交流等活动,普及工业设计理念。提高工业设计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引进新的设计理念、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国内工业设计水平。鼓励地区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业设计交流与合作。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广泛重视和应用工业设计,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鼓励创办高水准的工业设计报刊、杂志和网站。

(六)重在实效、总结提高

各地在工作中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在实践中积极摸索经验,推动工作进展。同时,要及时沟通情况,交流和反馈信息。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效,我们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学习、推广和借鉴。对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和大家一起研究解决,共同把我国工业设计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许科敏:五项实际措施引导和规范行业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要高度重视工业设计”的重要批示精神,促进我国工业设计加快发展,国务院11个部门于2010年7月联合颁布了《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自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08年组建以来,我们历经两年时间,通过多次认证和调研,加上之前的研究,合起来用了七八年的时间,《指导意见》终于正式出台。在整个起草过程中,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和部委各级领导的重视,以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并充分地征求了各方意见。《指导意见》以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相关政策为指导,坚持从我国工业设计发展的实际出发,充分借鉴了国外发展工业设计的成功经验,并兼顾了政策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指导意见》首先明确了工业设计的定义,进而提出了工业设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具体到近期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五点重点工作:

一、组织开展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鼓励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鼓励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对产品竞争力的提升作用,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的认同,也涌现了海尔、联想等重视工业设计而且通过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实现产品升级、市场拓展,进而实现品牌价值提升的企业。开展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目的就是要引导更多的企业重视工业设计的创新。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至少要有三方面的特点:首先,必须是由企业建立的,包括企业内部和在外部出资控股的机构;其次,设计中心必须在企业改善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实际效益;第三,要具备一定的规模。目前已经委托有关单位开展了相关课题研究,之后会进一步组织调研,着手起草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明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条件、要求;研究制定申报、审

核、认定公布的程序和形式等,最终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论证后印发各地。

二、培育和认定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规范园区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各地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结合产业资源的优势,建立工业设计产业园区。目前各地已经建立了一些工业设计园区,各具特色,但在园区发展水平上也存在一些差距,认定的目的就是要引导和规范园区发展,激励园区提高服务水平。国家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至少要有以下几点条件:首先,园区必须是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和依托地域优势来建立的,与特色产业相结合;其次,园区确实发挥了辐射和带动作用,也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提升了整个区域的工业发展水平;三是,园区要有一定的规模,特别是要有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地方政府也要有一定的扶植政策。

三、研究并建立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开展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

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评定,已经在广东进行了试点,下一步工信部准备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总结广东经验,制定工业设计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管理办法,明确相关内容和要求,同时制定资格考试、评价、认证等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首先要选择部分省市开展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再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四、建立工业设计企业的资质评价制度,并开展评定,引导和规范行业发展。

针对工业设计专业公司制定评价体系,以星级评定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评定,有利于拉开企业档次,促进行业发展。但这一工作首先要在建立完善的统计数据情况下开展,充分了解掌握工业设计企业的现状,研究制定工业设计企业资质评价的管理办法,明确工业设计企业的分类、资质、等级标准、条件要求等相关情况。

五、建立工业设计统计调查制度,明确工业设计产业统计分类,为行业管理提供基础数据。

当前对工业设计产业的现状掌握得还不清楚,机构数量、从业人员、产业规模等数据都不健全,各地虽然结合发展实际有一些数据,但之前没有统计分类,没有统一标准,数据也缺乏可比性,所以建立统计调查制度就十分迫切。需要行业协会和地方主管部门、国家统计局通力合作,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研究制定工业设计部门统计调查指标体系,明确调查项目,统计报表系统、资料来源、报送方式、统计方法、结果发布形式等,还需要广泛征求地方意见和组织论证。

需要注意的是,这五项工作只是工信部打算在近期重点推动的具体措施,而不是落实指导意见的全部工作,而以上提及的这些工作也需要各部委通力合作来推动。

朱焘:《指导意见》带来的历史机遇和任务

《指导意见》是我国发展工业设计的指南和纲领,是全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丰硕成果。今年上半年,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我国转变发展方式刻不容缓。还指出要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指导意见》的颁布,正是抓住了这样一个历史机遇,是从国家层面上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要求、落实温家宝总理等国务院领导批示的重大举措。

我们当前正面临着大力发展工业设计的历史性机遇,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科学发展观正在全国继续深入地贯彻落实。工业设计的理念和方法,与科学发展观的方法是完全符合的,科学发展观中强调的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统筹协调等内容都是与工业设计相一致的。可以说,科学发展观为工业设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而工业设计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隆工具。

二、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已经拥有了较强的物质基础和技术基础。国家竞争优势的形成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生产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创新驱动;财富驱动。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人均GDP在达到2000美元之后,设计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主导因素之一。现在我国人均GDP已超过3500美元,工业设计理应倍受重视,进入创新驱动阶段。

三、全球科技进步加速,科技成果日新月异,为工业设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互联网、物联网和云计算、智慧地球等科技为工业设计发展提供了高效高质的工具。

四、我国目前尽管经济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同时面临环境污染严重、资源短缺浪费、外贸摩擦不断等问题,迫使我们必须发展知识经济、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重视设计创新。所以发展工业设计既是形势所迫,又是顺势之举。

工业设计的理念、方法,在改革开放之初首先在教育界兴起。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工业设计发展的速度也在逐步的提升,特别是近两年,开始形成快速发展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中央政府和领导人进一步关注和重视工业设计,采取多种政策措施推进工业设计发展。

二、全国许多省市党委、政府开始重视工业设计发展。

三、企业重视工业设计的程度明显提高。许多知名企业的工业设计在渗透到全球品牌战略的管理层后,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

四、专业设计公司有了较快发展。目前全国具有一定规模的设计公司有1200多家,许多设计公司最初只能提供外观造型设计,现在可以提供从内在功能到外观造型以至营销策略等全方位的综合解决方案。

五、工业设计园区正在发挥集聚效应。

六、设计教育发展很快,人才培养有了一定基础。目前高等院校设立工业设计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已有一千多家,设本科专业的有260余所,每年毕业生近30万。

七、社会上开展各类设计活动,对外交流显著增加。目前全国各种形式的交流会、研讨会、展览会、设计周、设计节、设计沙龙等活动大幅度增加。

总体上看,我国工业设计取得长足的发展,速度加快了,但规模还不大、水平还不高。与发达国家比、与工业发展要求比、与建设创新型国家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仍处于初级阶段。目前主要问题有: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对工业设计的认知度还不够高;在激励机制和扶植政策的具体落实上,还有待进一步突破;知识产权的保护、交易、使用不得力是最突出的问题之一;设计教育人才培养方式亟待改革完善,设计教育在教育思想、要求、方法、师资队伍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对于工业设计协会来说,在促进《指导意见》贯彻落实方面应当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工业设计协会要把学习贯彻《指导意见》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我们一定要认清自己肩负的历史责任和历史使命,继续当好政府部门的助手和产业发展的推手。在工信部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全力、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既不越位,更不能不到位,初步计划有以下五点:

一、在明年上半年之前,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指导意见,通过报告会、讲座、研讨、培训等多种方式,发挥媒体作用,重点理清《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

二、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制定具体政策办法。促进并协助地方政府尽快制订、完善落实“指导意见”的政策措施。

三、梳理指导意见内容,主动把协会应当办、要办的事情办好。

四、全力支持工信部等十一个部门的工作,完成交办的任务。

五、汇集信息,及时沟通。注意发现、研究、汇报和解决新问题。

4.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篇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科学技术部等

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2017〕17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储能是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统、“互联网+”智慧能源(以下简称能源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技术。储能能够为电网运行提供调峰、调频、备用、黑启动、需求响应支撑等多种服务,是提升传统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储能能够显著提高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支撑分布式电力及微网,是推动主体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更替的关键技术;储能能够促进能源生产消费开放共享和灵活交易、实现多能协同,是构建能源互联网,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和促进能源新业态发展的核心基础。

近年来,我国储能呈现多元发展的良好态势:抽水蓄能发展迅速;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超导储能和超级电容,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钠硫电池、液流电池等储能技术研发应用加速;储热、储冷、储氢技术也取得了一定进展。我国储能技术总体上已经初步具备了产业化的基础。加快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对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推进我国能源行业供给侧改革、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同时还将带动从材料制备到系统集成全产业链发展,成为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为贯彻总书记关于“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战略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任务,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第十四次会议和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重大决策部署要求,适应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着眼能源产业全局和长远发展需求,紧密围绕改革创新,以机制突破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应用示范为手段,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促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撑和推动能源革命,为实现我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转变和经济提质增效提供技术支撑和产业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出台金融等配套措施,统筹解决行业创新与发展重大共性问题。加强引导和信息服务,推动储能设施合理开放,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创新引领、示范先行。营造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鼓励各种形式的技术、机制及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试点作用,推进储能新技术与新模式先行先试,形成万众创新良好氛围。

市场主导、改革助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储能领域。结合电力体制改革进程,逐步建立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和灵活性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加强统筹规划,优化储能项目布局。重视上下游协调发展,优化从材料、部件、系统、运营到回收再利用的完整产业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展储能,健全标准、检测和认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有序竞争。推行绿色设计理念,研究建立储能产品的梯级利用与回收体系,加强监管,杜绝污染。

(三)发展目标

未来10年内分两个阶段推进相关工作,第一阶段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

“十三五”期间,建成一批不同技术类型、不同应用场景的试点示范项目;研发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与核心装备,主要储能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初步建立储能技术标准体系,形成一批重点技术规范和标准;探索一批可推广的商业模式;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储能产业发展进入商业化初期,储能对于能源体系转型的关键作用初步显现。

“十四五”期间,储能项目广泛应用,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成为能源领域经济新增长点;全面掌握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储能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部分储能技术装备引领国际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和标准体系并拥有国际话语权;基于电力与能源市场的多种储能商业模式蓬勃发展;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储能在推动能源变革和能源互联网发展中的作用全面展现。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

集中攻关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意义的储能技术和材料。加强基础、共性技术攻关,围绕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的总体目标,开展储能原理和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和回收技术研究,发展储能材料与器件测试分析和模拟仿真。重点包括变速抽水蓄能技术、大规模新型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化学储电的各种新材料制备技术、高温超导磁储能技术、相变储热材料与高温储热技术、储能系统集成技术、能量管理技术等。

试验示范一批具有产业化潜力的储能技术和装备。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和需求,开发分别适用于长时间大容量、短时间大容量、分布式以及高功率等模式应用的储能技术装备。大力发展储能系统集成与智能控制技术,实现储能与现代电力系统协调优化运行。重点包括10MW/100MWh级超临界压缩空气储能系统、10MW/1000MJ级飞轮储能阵列机组、100MW级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大容量新型熔盐储热装置、应用于智能电网及分布式发电的超级电容电能质量调节系统等。

应用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储能技术和产品。加强引导和扶持,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加速技术转化。鼓励储能产品生产企业采用先进制造技术和理念提质增效,鼓励创新投融资模式降低成本,鼓励通过参与国外应用市场拉动国内装备制造水平提升。重点包括100MW级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电站、高性能铅炭电容电池储能系统等。

完善储能产品标准和检测认证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涵盖储能规划设计、设备及试验、施工及验收、并网及检测、运行与维护等各应用环节的标准体系,并随着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不断完善。完善储能产品性能、安全性等检测认证标准,建立国家级储能检测认证机构,加强和完善储能产品全寿命周期质量监管。建立和完善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二)推进储能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应用示范

鼓励可再生能源场站合理配置储能系统。研究确定不同特性储能系统接入方式、并网适应性、运行控制、涉网保护、信息交换及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对于满足要求的储能系统,电网应准予接入并将其纳入电网调度管理。

推动储能系统与可再生能源协调运行。鼓励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场站作为联合体参与电网运行优化,接受电网运行调度,实现平滑出力波动、提升消纳能力、为电网提供辅助服务等功能。电网企业应将联合体作为特殊的“电厂”对待,在政府指导下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联合体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应有的义务。

研究建立可再生能源场站侧储能补偿机制。研究和定量评估可再生能源场站侧配置储能设施的价值,探索合理补偿方式。

支持应用多种储能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支持在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突出的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储电、储热、制氢等多种形式能源存储与输出利用;推进风电储热、风电制氢等试点示范工程的建设。

(三)推进储能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稳定性应用示范

支持储能系统直接接入电网。研究储能接入电网的容量范围、电压等级、并网适应性、运行控制、涉网保护、信息交互及安全防护等技术要求。鼓励电网等企业根据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结合需求集中或分布式接入储能系统,并开展运行优化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支持各类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运营接入电网的储能系统。鼓励利用淘汰或退役发电厂既有线路和设施建设储能系统。

建立健全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参照火电厂提供辅助服务等相关政策和机制,允许储能系统与机组联合或作为独立主体参与辅助服务交易。根据电力市场发展逐步优化,在遵循自愿的交易原则基础上,形成“按效果付费、谁受益谁付费”的市场机制。

探索建立储能容量电费和储能参与容量市场的规则机制。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参考抽水蓄能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储能容量电费和储能参与容量市场的规则,对满足条件的各类大规模储能系统给予容量补偿。

(四)推进储能提升用能智能化水平应用示范

鼓励在用户侧建设分布式储能系统。研究制定用户侧接入储能的准入政策和技术标准,引导和规范用户侧分布式电储能系统建设运行。支持具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和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配置储能,提高分布式能源本地消纳比例、参与需求响应,降低用能成本,鼓励相关商业模式探索。

完善用户侧储能系统支持政策。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允许储能通过市场化方式参与电能交易。支持用户侧建设的一定规模的电储能设施与发电企业联合或作为独立主体参与调频、调峰等辅助服务。

支持微电网和离网地区配置储能。鼓励通过配置多种储能提高微电网供电的可靠性和电能质量;积极探索含储能的微电网参与电能交易、电网运行优化的新技术和新模式。鼓励开发经济适用的储能系统解决或优化无电人口供电方式。

(五)推进储能多元化应用支撑能源互联网应用示范

提升储能系统的信息化和管控水平。在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促进储能基础设施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支持能量信息化技术的研发应用。逐步实现对储能的能源互联网管控,提高储能资源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储能系统在能源互联网中的多元化作用。

鼓励基于多种储能实现能源互联网多能互补、多源互动。鼓励大型综合能源基地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实现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支持开放共享的分布式储能大数据平台和能量服务平台的建设。鼓励家庭、园区、区域等不同层次的终端用户互补利用各类能源和储能资源,实现多能协同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

拓展电动汽车等分散电池资源的储能化应用。积极开展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业务,探索电动汽车动力电池、通讯基站电池、不间断电源(UPS)等分散电池资源的能源互联网管控和储能化应用。完善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开展对淘汰动力电池进行储能梯次利用研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完善扶持政策,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形成政、产、学、研、用结合的发展局面。依托行业力量建设国家级储能技术创新平台;充分发挥专业协(学)会、研究会作用,引导行业创新方向。建立储能专业咨询委员会,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推动成立国家级产业联盟,加强产业研究、建立信息渠道。鼓励各省级政府依照已出台的智能电网、微电网、多能互补、“互联网+”智慧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配电网建设、电力现货市场等相关政策对储能进行支持,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台配套政策、给予资金支持和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储能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储能纳入智能电网、能源装备制造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技术与政策机制综合性区域试点示范,鼓励清洁能源示范省因地制宜发展储能。各地能源及相关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的落实方案,因地制宜,科学组织,杜绝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务实有序推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根据职责积极参与相关机制研究,加强安全和市场监管,督促相关政策和重大示范工程的落实。

(二)完善政策法规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储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电力体制改革与储能发展市场机制的协同对接,结合电力市场建设研究形成储能应用价格机制。积极开展储能创新应用政策试点,破除设备接入、主体身份、数据交互、交易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壁垒,研究制定适应储能新模式发展特点的金融、保险等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储能技术、产品和模式等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加强储能安全与环保政策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储能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储能系统开发采用标准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结构设计,协商开放储能控制系统接口和通讯协议等利于回收利用的相关信息。

(三)开展试点示范

围绕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发展分布式电力和微网、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加快建设能源互联网等重大需求,布局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重大储能试点示范工程。跟踪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情况,建立健全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鼓励和支持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部门和企业,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储能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在技术创新、运营模式、发展业态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深入探索,先行先试,总结积累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四)建立补偿机制

结合电力体制改革,研究推动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获得合理补偿的政策和建立与电力市场化运营服务相配套的储能服务补偿机制。推动储能参与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建立相配套的储能容量电费机制。建立健全补偿监管机制,严惩违规行为。

(五)引导社会投资

落实简政放权精神,研究建立程序简化、促进投资的储能投资管理机制,对于独立的储能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已有规定的,一律实行备案制,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企业按照地方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备案。充分发挥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作用,支持开展储能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研究通过中央和地方基建投资实施先进储能示范工程,引导社会资本加快先进储能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通过金融创新降低储能发展准入门槛和风险,支持采用多种融资方式,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储能产业。

(六)推动市场改革

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建立储能等灵活性资源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储能直接参与市场交易,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盈利,激发市场活力。建立健全准入制度,鼓励第三方资本、小微型企业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平等、协同发展。

(七)夯实发展基础

依托行业建立储能信息公共平台,加强信息对接、共享共用和交易服务。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培育一批专业人才,形成支持储能产业的智力保障体系。加强宣传,扩大示范带动效应,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储能技术研究和产业创新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5.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篇五

答记者问

一、《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

答:改革开放以来,在产业化政策的推动下,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中国电影的总体形势有了较大改观,许多方 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特别是近两年,电影业克服了诸多经济不利因素,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保持了强劲的上升势头,对于落实中央关于增信心、扩内需、保 增长、惠民生的战略决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由于我国电影产业起步晚、底子薄、产业经验和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在产量迅速增长的同时,深受群众普遍称 赞的和市场欢迎的优秀作品总体上还不多;电影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未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存在体制性的障碍;电影基础设施还很薄弱,影院 数、银幕数还很少,特别是城镇影院建设投入不足、发展滞后,不少地方还存在放映空白;电影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高,设施设备国产化水平较低,建立适应电影发 展的技术新体系还任重道远;电影的国际竞争力还十分有限;电影管理的法律法规、体制机制、技术手段等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优秀人才匮乏,队伍建设亟待加 强,等等,迫切需要有更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来促进电影产业的繁荣发展,使其具有更加强大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人民群众在享受富裕物质生活的同时,享受到更 加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进入新时期,我国电影产业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社会条件都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电影产业化进入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发 展时期,特别是从“十一五”到“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电影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电影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在这样一个机遇与挑战同 在的非常时期,《指导意见》的出台,必将对今后一个时期电影事业产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意义?

答: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文化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经济较量中文化因素日益突出,文化建设 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党的十七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把文化建设纳入四位一体总体布局,鲜明提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 发展大繁荣和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重大战略部署,把文化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前不久,国务院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是新中国成立60 年来国家第一次从战略高度对振兴文化产业作出整体规划和重大部署。电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影产业是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支柱力量,繁 荣发展电影产业,是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是继《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后,国家对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 提出的重要指导方针和具体政策措施保障,既明确了工作任务又突出了工作重点,为促进电影产业的繁荣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和良好的条件。

电影产业具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的特点,在优化结构、扩大内需、发展新型服务 业的总体布局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产业优势。繁荣发展电影产业,对于改变我国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比重偏低现状,推动文化产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升国家文 化软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电影又是深受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

形式,坚持大众艺术为大众,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是电影工作的根本要求。繁荣发展电影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

三、《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的亮点有哪些?

答:《指导意见》是在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进行深入调研,汇总意见,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后正式出台的。文件明确 了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措施,其突出亮点就是对进一步深化电影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电影产业的繁荣发展具有很强的 指导意义。

一是明确了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走中国特色电影产业发展道路,以 丰富产品和加快产业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数字化技术为支撑,以现代化基础设施为依托,以科学管理为保障,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 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动我国电影产业跨越式发展,实现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的历史性转变的总体要求。

二是强调了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要始终坚持的四个基本原则,即:坚持正确方向、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坚持市场运作、政府推动;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三是确立了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七个总体目标,具体为1.形成若干个主业突出、品牌名优、实力雄厚、竞争力 强的大型骨干电影企业;2.电影数字化技术装备水平和电影制作加工质量大幅提高,电影数字化转换、修护、存储、传输、放映,动画软件开发等取得重大进 展;3.电影数字化发行放映网络日益完善,基本实现全国地级市、县级市和有条件县城的数字影院覆盖;4.电影质量大幅提高、产量稳步增长,形成多类型、多 品种、多样化的创作生产格局;5.电影经济总量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0%以上,同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衍生产业链条明显加长,综合效益显著增长;6.农村和 学校数字电影院线建设加强,农村电影放映条件根本改善,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每个学期为中小学生放映两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7.培育出有国际竞争 力和影响力的电影国际传播企业,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国产影片不断涌现。

四是针对繁荣发展中国电影产业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十项重点措施,包括大力繁荣创作生产、积极培育新型企 业、继续扩大院线经营规模、大力支持城镇数字影院建设、鼓励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全面加强公共服务、努力增强国际影响力、不断完善监管 体系和大力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四、《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专门提到了2015年前全国城市影院建设的目标任务,并提出了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结合的措施,请问这是出于什么考虑?答:电影院是服务大众的公共文化设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电影产品进入市场的基础环 节、电影产业投入产出良性循环的重要依托。加快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和改造,是深化电影改革、推进电影科学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保障群众文化权益、满足

群众文化 需求的必然要求,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有效途径,无论是对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提升国家软实力,还是对促进消费、拉动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近年来,总局大力推动城市影院建设和农村电影放映,在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电影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 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是城镇影院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基础条件、设施设备和技术十分落后,普遍难以正常开展放映活动,广大城镇群众看电影难的问题 依然突出。城镇影院建设的滞后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国电影市场和电影业的繁荣发展,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基于此,《指导意见》提出了影院建设 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全国地级市、县级市和有条件县城的数字影院覆盖,2009年至2012年基本完成地市级城市数字影院建设改造任务,完成部分县级城市 数字影院建设改造任务;2013年至2015年基本完成县级城市和有条件县城的数字影院建设改造任务。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指导意见》提出了以下具体措施。首先,明确要求各地要将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和改造任务 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推进。其次,明确要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 作相结合,采取信贷、税收优惠、补贴奖励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加强城镇数字影院建设。第三,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商业影院和社区影院。国家将给予必要资金支 持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及县城的影院建设。第四,各地对建设项目在选址、立项、征地、投入、办证等要给予大力支持。第五,城镇数字影院建设使用国有土地符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给予土地供应支持,其中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协议方式供地。投资者要专地专用,不得改变用项。这 些措施,将从根本上扭转电影院少、布局不均、技术含量差的局面,从而满足广大观众看电影的需求。

五、如何理解“鼓励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

答:近年来,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政策的指导下,通过电影人的共同努力,我国电影产业春华秋实,取得了 阶段性的成果。但是,电影产业如果要想再上新台阶,真正成为有影响力、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金融资本的介入成为不可或缺的环节。目前,我国电影产业的发展态 势,已经具备了和金融资本对接的条件。因此,《指导意见》提出的“鼓励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其重点就是要抓住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改善 电影产业的投资环境,促进金融资本与电影资源的对接。这里面有三层含义,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影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拓展适合 电影产业发展的融资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务;对符合信贷条件的电影企业,金融机构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金融机构拓展适合电影产业发 展的融资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务的措施。在这方面各地已经有了成功的探索和尝试,如招商银行投向电影《集结号》的摄制贷款5000万元,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 展银行分别投向电影《夜宴》和《功夫之王》的摄制贷款等。二是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电影风险投资机制,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等投资基金支持电影风险投 资,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或兼并等方式投资电影,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依法发起组建各类电影投资公司,努力培育电影领域战略投资者。三是支持具备 条件的电影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利用银行贷款

等多种融资手段,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规模,壮大实力。如一些电影企业已经成功 地利用电影的版权抵押,获得了银行的贷款支持。同时,加大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电影企业重组上市。

六、电影的科技创新在《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得到了高度重视,我们如何抓住数字电影的机遇,推动中国电影向前发展?

数字化是电影自诞生以来最深刻的一次高新技术革命,不仅推动了电影制片、发行和放映业运营模式的根本性变 化,而且将带动电影相关产业的突破性发展。为加快中国电影数字化的进程,广电总局结合中国国情,先后出台了《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等一系列文件,确定了以 发展数字电影为契机,实现中国电影跨越式发展的战略规划,并着眼于国际电影数字化发展的前沿和中国电影发展的实际需要,坚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立足于引 进吸收、创新发展的基本思路,采取了一系列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目前,通过电影人的共同努力,中国电影在数字电影科技研发、技术标准、前期制作、后期加工、技术管理、市场推进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为我国数字电影技术的美好未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指导意见》立足我国电影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要开展电影产业领域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新技术研发和 利用,努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电影技术新体系。这是电影进入数字技术新时代以后,我国电影在技术领域不断向前推进的指导思想。总局已经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我国电影科技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加快电影拍摄、制作、洗印、发行、放映、节目存储与交换、档案影片修复及电影后产品开发等方 面的数字化和网络化进程;进一步确立数字电影在电影产业中的战略地位;建立完善的适应产业化发展的数字电影技术服务新体系;建立标准统一、形式多样、满足 社会不同层次需求的数字放映格局;健全电影技术质量认证监督体系;实施中国电影技术与工艺从模拟向数字化的全面过渡;完成电影数字化在推动产业化发展中的 战略性调整和布局;形成以节目为龙头,以技术为支撑,通过各种增值服务,构成可持续发展的完整的电影产业链,实现中国电影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的 全面提升。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推动力度,巩固和完善数字电影流动放映体系,努力开创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新局面。

七、在强调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如何理解文件中提到的“全面加强公共服务”?

中国电影60年的发展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必须始终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大众,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 神文化需求作为电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电影繁荣发展是为了人民,繁荣发展要依靠人民,繁荣发展的电影成果让人民共享。电影具有意识形态和产业双重属 性,因此承担着发展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双重任务。所以,为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必须全面加强电影公共服务、提高电影公共服务能力。《指导意 见》明确提出了电影公共服务的两个具体目标任务:一是确保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的;二是确保中小学生一个学期放映两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我国农村电影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的支持下,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按 照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对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国家已向中、西部地区资助6亿元的电影放映设备,共计1.7万多套;下发场次补贴近10亿元。目前全国已组建农村电影数字院线218条,有数字放映队28730支,加上目前正在下发的套设备,今年将基本完成16毫米胶片放映向数字放映的 过渡。同时也要看到,农村文化建设还比较滞后,基础设施相当薄弱,适合农村群众观看的影片还太少。必须把农村放在重中之重,大力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加 快构建包括电影公共服务在内的农村文化公共服务体系。总局将继续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群众受惠”的思路,大力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确保 “十一五”末基本完成农村放映数字化转换,对于已经实现一个村一个月放映一场数字化电影的地区,有条件的我们将积极推进从露天放映到数字放映厅的过渡。同 时要积极利用电影数字放映技术,开展多种主题放映活动,推动优秀国产影片“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不仅使中小学生,而且要让农民工、贫困弱势群体,享 有平等的文化权益,享受到电影发展的成果。

八、《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颁布后,如何使《指导意见》中的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6.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篇六

旅游饭店业是旅游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具有综合价值高、就业吸纳能力强、产业关联度大的特点。近年来,我国旅游饭店业规模迅速扩大,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市场影响力持续增强,为促进服务业繁荣发展和旅游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我国旅游饭店业还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硬件轻软件、结构不够合理、服务质量下降和企业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以下简称“国发41号文件”),促进我国旅游饭店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国发41号文件为工作指引,以标准化工作为抓手,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积极引导旅游饭店业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旅游饭店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发挥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实现旅游饭店业发展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协调。

坚持统筹兼顾。大力发展星级饭店的同时,因地制宜,突出优势,兼顾经济型饭店、乡村饭店、精品特色饭店等不同业态的规划和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引导旅游饭店业在符合标准化服务的前提下,提供更多的个性化服务,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切实提升旅游饭店业的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坚持低碳环保。加强节能管理,鼓励低碳消费,减少污染排放,积极创建绿色旅游饭店,实现旅游饭店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引导旅游饭店业从注重“硬件”向“硬件”与“软件”协调发展转变,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与数量增长并重转变。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旅游饭店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集团化、品牌化水平明显提升,服务质量和消费者满意度水平明显提高,节能减排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四)加强规划指导,优化产业结构

“十二五”期间,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旅游 市场发展趋势和旅游饭店业发展的现状,加强旅游饭店业发展规划,优化旅游饭店业结构,引导不同星级饭店的均衡发展。要突出区域特色,鼓励差异化经营,加强对中低星级饭店的支持和指导,避免盲目建设高星级、高档品牌饭店。加强对经济型饭店、乡村饭店、精品特色饭店等不同类型饭店的规划指导。要协调争取发改、建设、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主动为旅游饭店项目规划、立项、论证、审核、设计等做好服务工作。要建立完善旅游饭店发展景气指数发布制度和旅游饭店经营情况统计公告制度,加强行业信息服务,引导企业投资,促进饭店业科学发展。

(五)优化饭店设计,提高专业水平

饭店设计关系到饭店经营的成败。现阶段旅游饭店存在的许多问题与饭店设计的不专业密切相关。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不断拓展服务、管理工作领域,加强饭店设计指导,推动提高饭店设计专业化水平。新建、改造饭店都要特别重视规划设计环节,注重功能布局、节能环保和弘扬中国文化。

加强与建筑设计部门的合作,研究编制旅游饭店设计规范。研究开展旅游饭店设计单位资质认定、设计专业化示范单位推广等工作,全面提高旅游饭店设计的专业化水平。

(六)完善标准体系,促进特色发展

以实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为契机,建立完善实施办法,调整充 实星评队伍,大力开展宣贯培训,统一全行业对星级标准的理解和认识,整体提升星级饭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旅游饭店标准化工作要以星级标准为龙头,加快制订建筑设计、服务质量、节能减排、以及经济型饭店、精品饭店、主题饭店、乡村饭店等配套标准,逐步建立完善适应不同类型饭店发展的标准体系,提升规范化水平。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饭店企业要根据本地和本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完善相关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引导和促进当地旅游饭店业标准化、精品化、特色化发展。

(七)培育饭店品牌,推动集团发展

品牌化、集团化水平是旅游饭店业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全行业要积极开展饭店集团品牌、单体饭店品牌、饭店产品品牌等不同层面的品牌创建活动。各地在合理引进国际知名饭店品牌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培育和发展国内饭店品牌。制订实施饭店集团(管理公司)等级评价标准,通过标准的规范和引导,促进国内饭店集团(管理公司)品牌提升。积极鼓励和支持国内饭店集团通过兼并重组和上市融资等方式,实施旅游饭店企业品牌化、集团化发展战略。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国内饭店集团“走出去”发展,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完善“中国饭店金星奖”评选制度,把“中国饭店金星奖”打造成中国饭店行业普遍认可、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奖项。

(八)推进科技应用,提高智能化水平

科技进步,特别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已成为推动旅游饭店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全行业要高度关注新技术与旅游饭店产品融合的趋势,推进科技成果在旅游饭店的应用。要通过高效的互联网服务来为顾客打造个性化的住宿体验;要充分利用搜索引擎、手机服务、社交网络拓展饭店营销渠道;要利用物联网技术,提高饭店智能化水平;要通过数据挖掘和存储技术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忠诚度。

(九)推进节能减排,确保实现目标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饭店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加快转变旅游发展方式的高度,从切实履行行业职责实现国家节能减排目标的高度,增强对饭店节能减排重要性的认识,创新工作机制,制订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努力完成国发41号文件明确提出的五年内将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的旅游行业节能减排任务。要以国家旅游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旅游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旅办发【2010】80号)为指引,争取将星级饭店节能减排项目纳入地方政府的节能减排项目中,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指导企业逐步淘汰能源使用效率低的设备,积极应用新能源、新技术,加强内部基础管理和对消费者的宣传引导,调动全员参与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预定目标。

三、保障措施

(十)争取政府支持,落实优惠政策

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发展旅游饭店业的重视和支持,形成合力推进旅游饭店业发展的新格局。对于符合旅游业发展趋势和市场要求的新建旅游饭店和饭店改造项目要加大扶持力度,形成示范效应。推动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规范和减免旅游饭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禁止巧立名目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

(十一)加强人才培养,提升队伍素质

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高度重视饭店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旅游企业职业经理人标准,建立完善旅游饭店职业经理人认证制度,推进旅游饭店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饭店人才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和研修班,促进饭店设计、饭店工程、饭店营销策划、饭店电子商务、西餐烹饪等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根据旅游发展趋势和饭店企业岗位需求,研究制定饭店各类服务技能人才标准,加强岗位培训、技能交流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打造一支技能过硬、爱岗敬业的饭店服务技能人才队伍。

(十二)加强行业监管,提升服务质量

要严格依据标准开展星级饭店评定及复核工作,强化星 级饭店退出机制,加大暗访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标准的饭店坚决取消星级,切实保证星级饭店的质量。

要以规范旅游饭店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加强与工商、药监、消防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虚假星级饭店广告宣传,切实维护旅游饭店企业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为交易双方创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

要以顾客满意度为导向,运用现代网络技术手段,逐步建立覆盖全国旅游饭店的顾客满意评价系统。创新行业监管的新手段和新方式,探索建立行业管理部门、第三方专业评价公司、社会、网络等多方参与的质量监督机制。国家旅游局将建立星评监管员和第三方评价并行的星评监管机制。各省级旅游管理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星评监管工作机制和制度安排。

(十三)加强协会建设,促进行业自律

要按照国发41号文件和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的要求,加快旅游饭店管理职能转变,发挥协会“桥梁”作用,促进行业自律。要在星级评定、人才培训、展览交流、采购基地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为协会开展饭店相关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十四)增强市场意识,提升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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