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发展路径优化探讨

2024-06-26

农村金融发展路径优化探讨(共8篇)

1.农村金融发展路径优化探讨 篇一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路径选择

作者:侯加林

来源:中国村镇银行网(2010-7-13 9:32:50)

http:///fx_show.asp?id=fenxi0_10071393250_92744近年来,国家在部分省市试点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新生事物的村镇银行等得到了长足发展,这为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缺失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目前却尚存在不少制约发展的不利因素。如何进一步消除此类因素,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对于进一步完善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促进加快“三农”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发展态势良好的新型农金机构。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9年全国已有17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获准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48家,贷款公司8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家;存款余额269亿元,贷款余额180亿元,累计发放农户贷款65.5亿元,累计发放中小企业贷款91亿元。以湖南为例:目前设有湘乡市村镇银行、桃江建信村镇银行、祁阳县村镇银行、韶山光大村镇银行和资兴浦发村镇银行5家,自开业以来各村镇银行加强风险控制、加快业务创新、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各项业务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一)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一方面,资产规模扩张快。截至4月底,5家村镇银行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2901万~56610万元,较开业当月分别增长1.74~5.06倍;占所在县(市)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比重由开业当月的0.1%~3.25%提高到3.37%~6.87%。另一方面,存贷款业务发展快。截至4月底,5家村镇银行存款余额分别为7898万~51879万元,较开业当月增长2.55~13.5倍;占所在县(市)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比重由开业当月的0.35%~2.62%,提高到3.0%~6.44%。贷款余额分别为6717万~34099万元,较开业当月增长4.48~148倍;占所在县(市)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比重由开业当月的0.06%~2.6%;提高到3.9%~9.58%。此外,各镇银行财务状况良好,分别实现净利润53万~338.8万元。

(二)满足了农村金融有效需求。一方面,反映在涉农贷款比重稳步提高,5家村镇银行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5950万~24372万元,在贷款总量中的占比分别为17.4%~99.0%。另一方面,反映在涉农机构贷款占比高。5家镇银行农业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分别为5700万~14627万元,在涉农贷款中的占比分别达到51.6%~100%。此外,还反映在农村中小企业信贷投入较其他机构高。5家村镇银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5680万~20475万元,分别占贷款总额的48.9%~84.6%,比各自所在县市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平均水平高 0.4%~54.2%。

(三)呈现出较强抵御风险能力。在各主发起人的指导下,村镇银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形成了覆盖信贷、财务、前台业务、人事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各个方面的制度体系。尤其在信贷风险防范方面,各村镇银行针对每个贷款品种制定了详细的实施细则,并严格落实信贷问责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到期贷款收回考核力度。开业以来,大多村镇银行不良贷款率均为0%,贷款回收率和农业贷款回收率达100%。各家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指标基本都好于监管要求,表明都具备一定的防御风险能力。

(四)金融服务“三农”质效提高。各村镇银行制定特殊信贷政策,为涉农贷款提供了优惠和便利。如创新涉农服务产品,创新涉农服务方式,创新担保质押手段,推行农业单链式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农业机械贷款等农户贷款;实行“送贷上门、送贷下乡”等,有效地提高了服务效率。

二、不容忽视的发展中问题。

虽然村镇银行在改善农村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政策扶持不到位、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偏低、农村经营环境仍然较差的状况,给村镇银行业务发展带来一定的制约和影响。

(一)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竞争压力大。如国家规定我国中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地区农村信用社,按其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农村信用社取得的金融保险业应税收入,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目前,一些村镇银行并未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村镇银行没有获得农信社享受的委托贷款、贴息贷款、财政性存款等优惠政策,地方对其承诺提供的一次性开办费和风险补助金、免收注册登记费等也无法落实。目前部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未加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不能进行同城和异地资金清算,无法进入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难以满足客户快速、便捷的服务要求。

(二)缺乏社会认同吸储难度较大。由于城乡居民对村镇银行陌生,加上村镇银行刚进入农村市场,开设网点较少,缺乏品牌效应,吸收居民存款难度较大。截至今年4月末,湖南5家村镇银行储蓄存款余额从2383万元至9296万元不等,在存款总量中的占比从10%至30.2%不等。

(三)投入成本高支农意愿受影响。面对数额小、频率高的分散的农户和农村微小企业贷款业务,村镇银行因为所需高流动性资产(如现金)较多,经营成本相对高对支农产生“惜”贷“畏”贷情绪。为提高盈利水平,一些村镇银行开始选择发展非农业务,有的行开业时签约的4笔贷款无一笔涉农贷款;有的开业后的前10笔贷款中只有2笔是涉农贷款。

三、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 调查表明:村镇银行要保持良好的态势并可持续发展,必须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应兼顾效益、风险和社会责任三者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立足“三农”提高金融服务品质和效果,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职能定位上,明确“三农”服务宗旨,做强不做大。村镇银行的建立是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的创新之举,是解决农民贷款难和全面建设新农村的有效途径。因此,村镇银行必须明确自己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扎根农村,履行支农重任。在服务“三农”时,村镇银行应根据农村金融需求的多样性,充分发挥自身所具有的人缘地缘、信息、灵活便捷等优势,做强而不做大。因为村镇银行分支机构过于庞大,就可能丧失根植本乡本土,对乡情民情知根知底的优势,其管理的行政化、组织体系的官僚化就会凸现,这样就大大强化了信息不对称程度,使其难以实施灵活有效的经营策略,以致脱离“三农”服务定位。

(二)发展方法上,充分利用控股银行资源,依托不依靠。目前,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一般都是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和良好形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区域性商业银行,有的还是国有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应充分利用此有利条件,促进自身发展,但不能过分依靠控股银行,否则村镇银行将变成控股银行的附属机构,这可能导致村镇银行管理过程中行为扭曲,从而丧失灵活性。制度方面,应依托控股银行已形成的良好管理理念、机制和办法,结合自身条件和实际,制定适合自身发展和特点的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业务方面,积极与控股银行合作,联合开展银团贷款等服务,满足贷款金额较大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缓解村镇银行的资金不足问题。网络方面,借助控股银行已有金融服务网络、畅通的支付结算渠道和其他硬件设施,减少运营成本。人才方面,利用控股银行较高的金融政策水平、更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采取选派、联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村镇银行员工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政策扶持上,侧重政策引导和环境疏导,扶持不操持。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我国农村金融发展需要一系列配套扶持政策。这种扶持的基本面应是商业化的,侧重政策引导和环境疏导,而非政府财政补贴和直接操持。

政策方面应加快完善农业保险,建立必要的农业风险补偿机制,降低村镇银行的贷款风险;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解决农户和农村集体组织抵押难问题。地方政府应加快担保体系建设,给予村镇银行与农信社同样的税收优惠。人民银行应加快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积极指导村镇银行加入人民银行大小支付结算体系,适当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资金供求状况和债务人承受能力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实行略低于农村信用社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增加村镇银行资金的流动性。

(四)业务服务上,以服务“三农”为中心,定质不定形。村镇银行的业务服务要紧紧围绕服务“三农”这一中心展开,时刻反映服务“三农”的业务特 质,同时由于“三农”金融需求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因此,村镇银行应“量体裁衣”,采取多种方式提升三农服务水平。深入农村群众,利用有利的人缘和地缘,充分了解客户各方面情况,与客户形成良好互动。信贷决策、利率定价、风险控制机制上大胆创新,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利用决策链条短的竞争优势,发挥好贷款的“短、频、快”特点。立足当地,针对不同的农户和农村小企业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做合适的金融产品,实行差别服务,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的农村金融产品。加强员工金融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培育有一定文化背景,熟悉当地情况、具有农业技术专长的人员成为村镇银行的信贷员,减少信贷风险。

2.农村金融发展路径优化探讨 篇二

一、我国的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我国农村金融在新时期经济发展中呈现多种特点。一方面是在融资的需求上看, 融资额在逐年增长;另一方面从提供服务的范围看也在进一步拓宽;再者是完善的金融体系正在逐渐形成。我国农村金融不是单一的指向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 而是包括其在内的各种提供金融服务主体相配套的融资体系。近年来伴随着经济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农村经济的转变, 各种金融机构重新开始重视农村市场, 逐渐发展为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民间合作金融等共同竞争的局面。

二、我国农村金融发展障碍

(一) 农村金融资源供求矛盾

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的两极分化十分严重, 相对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低、金融网点区域结构失衡以及农村金融资金的供不应求。主要体现在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低、金融网点区域结构失衡、农村金融的资金供不应求等诸多方面。

(二) 农村金融资源结构不合理

1. 金融机构单一, 缺乏竞争性。

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分为农发行、农行、农村地方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就当前支农力度而言, 农发行作用持续减弱;农行也撤销合并了许多农村地域的机构网点, 支农力度逐年减弱;邮政储蓄现阶段有大量资金外流。

2. 产品结构单一与农村现状不适应。

从农村贷款种类上看, 小额信用贷款和联合担保贷款等为主要品种, 除此之外只有抵押担保贷款, 而这些贷款品种无法满足农民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消费性需求。

(三) 农村金融缺乏有效监管

我国农村金融立法长期滞后。无论是农村正规金钩还是非正规金融机构主体在法律上都没有清晰的定位, 这使得各类金融机构之间法律地位不明确, 造成了农村金融缺乏有效合理的监管。

三、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路径

(一) 构建系统思维,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农村金融发展实际上是一个关系到农村经济环境、社会环境乃至是国民素质等诸多方面的系统性工程, 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金融、民间金融之间相互协调合作, 形成优势互补, 才能更好的发挥各自支农的作用。

(二) 加大支农惠农政策扶持力度

在农村地区, 公共财政应建立非营利公共支出应该由财政负担的制度。这样可以解决农村金融依靠财政扶持的问题, 有利于创造一个积极的环境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政府应为各种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金融服务创造有利条件, 并给予适当财务政策支持, 通过政府的引导, 调动农村金融机构对“三农”服务的热情。

(三) 制度革新拓宽农村金融新渠道

1. 改革农村土地制度, 建立农村金融抵押机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平等保护土地产权的制度, 促进构建农民土地产权的市场化交易机制。努力实现每个农户的农村承包地, 宅基地、林地、住房等资源所有权的明确划分, 在农村实行规范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在现有土地所有权归属基础上, 赋予农民共有土地处置权和抵押、转让权。解决农村金融缺乏抵押物问题就要实现农村产权的市场化。

2.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鼓励民间金融发展。

降低民间资本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 对于激发民间资本活力, 促进民间金融合规经营, 缓解农村金融供求矛盾具有重大的意义。农村金融市场缺少小微金融机构为农村小型个体服务, 这与“普惠金融”理念是相违背的。应积极倡导民间资本参与到农村合作金融、村镇银行的建立中。

3. 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 构建普惠金融体系。

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我国迅速崛起, 创新模式也是层出不穷, 这有利于在我国构建普惠金融体系。互联网金融打破了传统金融市场中的空间限制, 用互联网手段最大程度上缩小了城乡间隔, 更加贴近农村金融的实际需求。

(四) 改善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1.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改善和优化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可以通过大众传媒, 开展诚信教育, 在农村倡导诚信守法等活动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此外政府的协调作用也格外重要, 金融机构与政府、金融机构与企业、金融机构与农村等之间合作的顺利开展, 都需要政府为金融机构与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环境。

2. 加强信用立法。

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根本在于加强农村金融信用法律体系建设。绝大多数农民, 包括农村企业人员、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实施和维护主体。要规范这些人的行为, 最行之有效的是加强信用立法, 从根本上改善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3. 建设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涉及到政府与市场, 以及政府与民众之间等多方面因素。首先可以通过强化创设信用担保机构与再担保机构的形式。其次随着担保机构的发展, 风险筛选和风险控制体系也应该时刻更新, 费率的高低由贷款人信用状况确定。同时要不断完善担保系统内部控制机制, 加强担保法律体系建设, 成立专项监管机构, 来监督和管理农村各类担保机构经营活动。

参考文献

[1]谢志忠.农村金融理论与实践[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9) :3-4.

[2]熊德平.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研究[M].北京, 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1) :66-80.

[3]中国人民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研究小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4 (摘要版) (M) .北京, 中国金融出版社, 2015 (1) 1-16.

3.我国农村金融生态优化路径研究 篇三

关键词:农村金融生态;制约因素;优化路径;农村金融体系

Abstract:Based on the summary of the origins and the disputes concerning the financial ecology, this article studi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China’s rural financial ecology covering that the systematical path dependence is the bottleneck, that the agricultural enterprises and the weakness of the rural financial participation parties are the fundamental constraints, and also that the unsatisfactory rural financial environment hampers the functioning of the mechanism. Accordingly, this article raises the optimum path selection of the rural financial ecology: to build up the demand guided plural competitive financial system with the comprehensive property. This article also holds that the customer and enterprise base should be established; and good environment should be provided to guarantee the functioning of the rural financial mechanism through the enhancement of the peasants’ competitiveness and the moder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Key Words:rural financial ecology,constraining factors,optimum path,rural financial system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09)11-0073-05

一、问题的提出:金融生态的由来、争议及农村金融生态概念的界定

2004年12月,周小川在“经济学50人论坛”的报告中率先将生态概念引入金融领域,由此引起诸多学者共鸣。但大多谈及城市金融生态,比城市金融生态恶劣得多的农村金融生态却鲜有人关注,本文尝试对此作一探讨。

关于对金融生态的认识,在周小川界定的基础上,易宪容将金融生态扩展为整个金融市场赖以生存的环境,把金融生态系统与金融生态环境等同起来。徐诺金、李扬、谢太峰等人都认为金融生态是各类金融活动主体之间、金融活动主体与其外部生存环境之间通过相互作用、影响而形成的相互依赖的动态平衡系统。王松奇等人认为,金融生态就是指影响金融市场运行的外部环境和基础条件,与周小川运用该概念的本义吻合。由此可知,金融生态是指各种金融组织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组织内部相互之间,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包括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运行等主要方面。金融生态具有关联依存性、制度适应性、自为演进性、自发竞争性等特征。

而农村金融生态是农村金融生态主体与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之间的彼此依存、交互影响与制约的动态系统。农村金融生态主体主要包括: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者——所有涉农金融机构,目前主要有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试点的各类金融组织;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消费者,主要是指农村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包括农户、农村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县乡基层政府等。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农村金融主体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经济、社会、法治、信用、市场、制度、政策等诸要素综合构成的基础条件。构建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系统有利于农村金融服务的供求平衡,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化解农村金融风险,促进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的现状分析及问题探源

(一)体制性路径依赖:农村金融生态优化的瓶颈

其一,二元金融政策的延续束缚了金融变革。长期以来我国实行金融抑制政策和工业、城市优先发展战略,国家控制金融体系,以农村剩余支持工业和城市优先发展,由此形成城乡二元金融格局。改革开放以来路径依赖的惯性依然导致这一结构的延续,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垄断信贷市场70%以上的信贷资源,而对农村经济贷款连年下降、金融资源大幅度向城市及大企业集中的局面,从而形成贫富、城乡的双重二元金融格局。

其二,政府主导、强制变迁的农村金融体制脱离农村经济的实际需求。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始终以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为主线,且以农村金融机构的自我完善为目标。其中农业银行四起三落之后弃农商业化,农村信用社在合作的旗帜下转轨规模化与商业化,农业发展银行在政策性功能受限下寻求可持续发展的出路,改革后的邮政储蓄银行处于从事批发与农村小额零售业务的十字路口。真正支撑农村借贷需求,尤其是满足生活需求的民间金融长期得不到市场准入,处于灰色状态,加剧了资金市场的短缺状态。因而,政府主导、强制性的农村金融体制变迁的实际绩效偏离制度设计的初衷,难以形成有效供给。

其三,金融产权缺位导致所有者监督缺失。产权的明确界定和有效保护是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的前提。完整产权必然是权利与责任对等,收益与成本相符,实质是以产权主体——股东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地位形成对经营者的制衡。但当前农村金融部分产权是以公有制为绝对主体的制度安排,实质是产权虚置;部分金融机构虽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但实际是模糊产权,历史与现实的交织导致产权难以清晰分割。如农村信用社,是一定历史时期国家合作化的产物,具备集体产权性质,虽然几经股权调整,目前仍呈现“官营企业”特色。因而虽名为股份制,实则内部人控制而又不承担责任,股东作用弱化。产权不完整导致重权轻责,并由国家作为最后担保人,承担无限风险和损失成本。

其四,农村金融领域的管制措施致使金融生态机制运行紊乱。一是利率管制,农村资金价格不能反映供求以及风险溢价水平,导致市场配置低效,加剧农村资金供给紧张局面。二是信贷配给,政府部门直接参与农村资金分配,导致权力寻租和利于农村强势群体的资金分配,弱势群体的信贷权力得不到维护,大量资金无效配置。三是准入限制,人为抬高民间资金的进入门槛,既加剧了金融供给不足,又导致非正规金融的地下运行,增加监管成本,必然的结果是竞争不足和社会效用损失,削弱了竞争机制对金融机构功能的强化和创新推动作用,也弱化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与经营效益等核心竞争力。四是退出机制的缺失与政府救助措施变相激励了金融机构投资风险;而金融政策与金融实践脱节进一步造成金融政策传导的失灵和金融运营失效。

(二)农业产业与农村金融参与主体弱质:农村金融生态改善的根本制约

其一,农业的弱质性成为制约农村金融运行的产业障碍。农业是强位弱势产业,所谓强位,是指农业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资料来源,是社会分工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一切非生产部门独立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弱势是指由农业特殊规律决定的弱质行业特征,受自然与市场双重风险约束,收入不稳定。农民的组织化可有效增强市场经济地位和谈判力,降低市场风险,然而我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1990年以来的“公司+农户”等产业化组织形式一定程度地降低交易成本,但受制于利益分配和风险保障机制,其带动能力有限。从现实看,农户以自给性生产为主、出售剩余产品为辅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农业生产缺乏竞争力。另外,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业保险缺失,自然风险呈增大趋势。这都形成金融机构运行的产业障碍。

其二,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弱质性导致需求的有效性不足。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弱质性。农民长期小规模分散经营,社会保障少而负担重,缺乏向非农领域转移的相关技能,收入低而抵御风险的能力差,农产品市场交易成本高和交易风险大。因此,农民信贷需求具有额度小而分散、时效性强、有效抵押物不足、借贷资金的生产性与生活性用途不分、信息不对称等特征,又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农业收入的不确定性、农业投资的长期性和低收益性等特点,导致了农村金融的交易成本、资金的使用成本等都相对较高。部分农村企业信用缺失,容易造成金融交易的信息不对称性、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缺乏风险分担机制的条件下,农村金融生态呈现运行高成本和高风险双重属性,所有这一切制约着农村金融的有效需求,抑制了金融供给者的放款意愿,导致部分金融机构惜贷。

其三,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弱质性致使有效供给不足。农村金融机构规模小,装备差且人员素质低,信贷资产质量差,客户多且散,运营成本高而收益低等。这诸多特征必然导致:一方面,金融机构供给不足,尤其在国有商业银行退出、民间资本准入限制、农村信用社准垄断的情况下,农村金融机构覆盖率低。截至2007年末,全国有286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机构,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7%。另据对广东乳源县的调研,只有农行和建行在县城保留营业网点,但基本不涉足农业贷款;而农信社也只在7个镇设立网点,另有2个镇无任何金融机构。另一方面,未能根据农村经济需求开发金融产品,将城市金融模式向农村地区的简单移植,坐等顾客式的传统存贷业务,必然难以与需求对接;缺少符合农村基本需要的“小法人”,国有商行因无法破解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高风险和高成本,难以适应小农经济。这进一步制约了农村金融供给的有效性,也挤压了有效需求,从而形成不良循环。

(三) 农村金融环境欠佳:农村金融生态机制运行的障碍因素

第一,社会信用缺失增高了农村金融交易成本。信用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金融机构经营的成本收益比,从而左右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意愿。但信用是商品经济长期发展的结果,信用的发展也是一个长期过程。在一些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企业、个人的信用意识和观念淡薄,失信行为时有发生。个别农村企业利用不实会计与资产信息骗贷,悬空金融债权,转移金融资产等行为进一步恶化了信用环境。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企业和个人逃废债务而蒙受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亿元,由于三角债务和为避免信用风险而进行的现金交易而增加交易成本约2000亿元。农村信贷额度小、笔数多且分散,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而目前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社会信用信息系统与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不完善,信用风险防范与承担机制不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等,增加了农村金融交易费用和制度实施成本。当成本过高或超过收益时,交易将无法进行。

第二,法治环境不完善扭曲了经济行为预期。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会稳定微观经济主体的收益预期,为信贷资产提供保障。我国农村法制环境建设刚刚起步,很多方面仍处于空白状态,法律对债务人的约束效力不足以有效保护债权人。一是除我国金融法规欠缺的通病外,专门金融法规缺失,维护农村金融债权和信用秩序的法律条文亦有待完善;二是司法环境欠佳,农村金融案件执行期长、费用高、抵押担保物品处置难,增加了债权人的维护产权成本。而农民缺乏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维权意识低,也助长了人情大于法、行政干预等现象。

第三,不利于农村的政策环境限制了农村金融创新。一是长期以来的二元金融政策的延续扭曲了农村金融资源配置,导致信贷资金的低效与无效配置。二是我国对现有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保护与相应措施弱化了市场竞争机制,造成农村金融资源的政策性效率损失。国家信用支撑的农村金融机构退出机制的缺失,以及农村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限制,遏制了基于利益诉求的投资与诱致性制度创新动力,减少了农村金融市场交易量,使得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结构错位,也由此产生内部人控制、寻租行为,增加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三是利率管制扩大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效益外部性,价格难以反映经营成本和风险溢价,收益难以覆盖成本。四是行政干预干扰了金融机构的运行机制,导致不良资产积聚。

三、农村金融生态优化的路径选择

农村金融生态建设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包括金融理念、管理体制机制、制度法律等诸多因素,涉及社会、经济、政治各方面,其建设需要从体制机制、管理与运营、法制环境、信用文化等方面切入,更需要包括立法机构、地方政府、银行、企业、个人等多方参与。

(一)基于完整产权的多元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是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的根本

构建需求导向的多元竞争性农村金融体系是破解当前农村金融困局的关键。首先,深化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改革,提高其服务农村的深度和广度。无论对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还是各商业银行,既尊重其独立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又应明确其服务农村的责任和义务,可要求其按农村存储量的一定比例投资农村。但只有多元化主体的金融参与才能满足多样化的需求,特别是内生农村金融组织的参与是关键,在农村民间资金准入和利率市场化前提下,实现农村民间资金资本化基础上的多模式组合。尤其要适应农村经济需求小型化特点以及农村组织化与合作化需要,大力发展农村民有微小型合作金融组织与商业金融组织,开启大型金融机构对农信贷的微型窗口等。特别强调,这一体系必须是完整产权市场主体的独立参与,也惟有如此,才能实现权能和责任的对等,金融机构运营成本也才真正内部化,实现预算硬约束,使政府从最后担保人的角色中解脱出来。基于此构建内控制度,形成决策、监督和经营间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并通过差异化的外部监管,防止欺诈和不正当交易,规范和矫正金融机构行为,以维护金融交易规则的公平和农村信贷秩序,保护公众利益。其次,基于农村多样化需求开发多元化金融产品。根据需要启动并适度创新保险、信托、租赁、外汇、信用担保、资本运营、有价证券发行与代理买卖等服务,也要大力培育农村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筹集农业发展资金。

(二)农村投资利润率的提高是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基础

其一,增强农民的市场竞争力,打造农村金融生态的客户基础。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尤其是通过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非农就业机会增加非农收入;大力发展农村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和劳动技能,进而增强其参与市场竞争和发展机会的能力;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逐步改革下,通过有限资产的资本化,提高农民的资产性收入和资源获取能力。通过组织化、农业产业化等克服农民分散经营所带来的市场交易劣势,并通过建立有效的农业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提升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其二,发展现代农业,构建农村金融生态产业基础。发展现代农业要以科技为支撑,用先进工业成果改造传统农业,培育区域特色主导产业、农村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优质高效的生态农业、科技农业和特色农业,实施以农畜产品加工为主的产业化战略,拉长产业链条,使农业由资源依附型转向智能依附型的高附加值、高效益现代产业。为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提供平台,实现对接,从而达到二者共存共荣的双赢目标。

(三) 良好农村金融环境是农村金融生态良性循环的重要保障

1. 完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环境。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核心是债权得到有效保护,这就需要良好法律环境。一是完善市场准入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明确规定债权人的权利(如破产起诉权、信贷抵押品的优先受偿权等)。当务之急是修订现行相关法律的不合时宜条款,尽快出台《投资者利益保护法》、《金融机构破产法》等,并配套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为农村金融的良性运行提供法律保障。尤其要通过《金融机构破产法》的实施,改变农村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预期,同时使贷款人能够运用破产起诉的法律手段制约借款人以保护债权。二是司法规范,消除行政干预,改变“权大于法”的现象,以司法公正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2. 优化农村金融生态信用环境。针对农村整体文化素质低与信用环境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适合农村特点的诚信工程建设。一是将对农民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与建立激励相容的信用奖惩制度相结合,增强小农社区诚实守信意识,激励诚实守信者,加大违约失信者的违约成本,造就诚信的农民、守信的农村企业、理性的农村经济组织、规范行政的地方政府、良好的农村法制和诚信文化环境。二是加强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信息采集、沟通协调和查询制度,健全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加快整合信用资源,避免信息分割下的重复建设。通过金融电子化和信息化建设,强化会计准则管理,严格信息披露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的信息发现功能与自发信用增强机制。大力发展专业化金融中介机构,完善农业保险和农村担保制度,推动以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加强信用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农村社会资本资源甄别功能,推行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构建农村金融的信用资源库,并通过信用证的发放,有效降低信贷交易成本。

3. 创建宽严相济的政策环境。一方面,政府应通过公共品倾斜性投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优化农村投融资环境;通过教育、培训等手段,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的能力和发展机会;通过税收优惠、利差补贴、低息无息贷款等建立对“三农”贷款的财政补偿机制;以信用担保机制解决“三农”信贷中的抵押担保不足,发挥信贷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政策性的农业保险与金融支农风险基金相结合,建立抵御农业风险的屏障,提高农村区域的投资收益率。另一方面,创造有利于新型金融脱颖而出的宽松竞争政策环境,激励民有小型金融组织参与农村信贷市场竞争,可在农村区域进行利率市场化试点,通过金融机构自主定价,使其成本反映资金供求状况和风险程度,刺激农村金融机构在自身可持续发展基础上的服务供给。再者,配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出台相应的债权保护政策,切实保护包括存款人、银行、投资者等债权人利益,尤其是保护农民、农村企业等弱小主体权益。

四、结论

从农村金融生态系统角度深入分析和透视我国农村金融现状及问题,可以发现诸多制约根源:其一,体制性路径依赖是农村金融生态优化的瓶颈。二元金融政策的惯性延续束缚了金融变革,政府主导、强制变迁的农村金融体制脱离农村实际需求,金融产权缺失导致利益维护的根本性屏障丧失,农村金融管制影响金融生态的机制运行。其二,农业产业与农村金融参与主体的弱质是基础性制约。正是产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农村金融需求和供给主体的弱质性,进而导致了农村金融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的不足。其三,农村金融环境欠佳成为机制运行的障碍。社会信用缺失提高了农村金融交易成本,法治环境缺陷扭曲了经济行为预期,而政策环境导向不明确限制了农村金融创新。据此,提出了农村金融生态优化的路径选择:首先,构建基于完整产权的、需求导向多元竞争性农村金融体系,关键是内生农村金融组织发展,实现农村民间资金资本化基础上的多模式组合。当然需要指出,农村金融的竞争应是适度的。其次,通过农民市场竞争力的增强与现代农业发展打造农村金融生态的客户与产业基础,进而提高农村投资利润率。再次,营造良好农村金融法律、信用、政策环境,为农村金融生态机制运行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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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村金融发展路径优化探讨 篇四

摘 要:建设农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是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覆盖面、便利性的重要措施之一,其建设的关键在于如何解决欠发达地区的商业可持续问题。本文从可持续路径出发,分析了政府化建设模式和市场化建设模式的特点,提出基于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模式是欠发达地区推进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的可持续路径,并以陕西铜川宜君农村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为例,总结梳理了近年来站点建设的实践做法,并据此提出完善相应协调机制、着力保持供需平衡、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不断强化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等相关政策建议等。

关键词:普惠金融;金融综合服务站;可持续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8)-0042-04

有效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便利度是增强金融服务可得性的关键。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总量较小、交通不便、人口相对较少且居住分散等先天劣势,导致金融成本过高、金融市场不活跃、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等。为此,通过建立农村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能够有效延伸金融服务的半径,带动当地群众主动参与金融活动,共享现代金融改革成果,推动县域金融市场发展,充分释放金融扶贫的“红利”,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但同样受欠发达地区金融欠发达的影响,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的“存活”问题尤为突出,建成后能否具有可持续性值得思考。

一、可持续性路径下两种模式的分析

欠发达地区发展普惠金融面临商业可持续性的问题,并由此引发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两种争议。基于此,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也面临政府化模式和市场化模式两种模式的选择。

(一)政府化建设模式

由政府主导推进建设,主要依靠出台政策、财政补贴等统筹各类行政资源,采取行政手段管理,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政府机构的乡村延伸。其典型特点为:从目标意义来说,更侧重体现公平性,兼顾广大群众、特别是偏远地区贫困弱势群体的可获得性,因此在偏远地方布点可能性较大;从建设管理来说,属政府行为,由政府全资建设,依靠政府行政手段管理,站点工作人员多为乡村干部兼职;从服务功能来说,结合县域经济发展规划,更侧重加载物流、电商等直接推动经济增长的功能,较少考虑金融功能,特别是金融交易的安全性。

(二)市场化建设模式

由市场主导推进建设,主要依靠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必要时可采取一定积极措施引导市场,但不干预市场,尊重市场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其典型特点为:从目标意义来说,更侧重体现盈利性,在金融扶贫的政策背景下,虽可容忍“薄利”,但仍以追求经济效益为方向,偏远地点布点可能性较小;从建设管理来说,属市场行为,多由金融机构出资建设,可视为金融机构的网点,依靠市场化手段管理,站点工作人员多为公开招聘人员,人员专业素质相对较高;从服务功能来说,由于建设方多为金融机构,因此更侧重加载金融功能,特别是盈利性较高的金融业务,注重考虑金融交易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三)基于成本收益的两种模式的比较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两种模式在欠发达地区实践均有利有弊。《??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普惠金融的定义为“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从这一定义出发,普惠金融的基本原则是机会平等、商业可持续、成本可负担。本文从政府、金融机构、当地群众、第三方平台(电商、物流等)进行比较,具体比较见表1。

基于上述比较,政府化建设更能体现普惠金融本身的政策性和公平性等社会功能,站点较易建成且广覆盖,但缺乏市场竞争检验,且受政策因素影响较大,站点建成后的存续性、活跃度等不稳定。市场化建设会因为金融机构的逐利性而牺牲部分贫困弱势群体利益,在经济人口先天条件不佳、政府基础性投资和补偿机制缺失、金融机构内部追责机制严格等影响下较难实现覆盖面、便利性的提升,但站点建成后的可持续性相对较强。因此,笔者认为,就欠发达地区而言,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不能走单一的政府化模式或者市场化模式,必须运用政府“有形的手”弥补市场失灵,在政府行为的引导下实施市场行为,促进站点可持续发展。

二、政府引导下市场化模式的探索实践

陕西铜川宜君是人民银行确定的欠发达地区首个、全国唯一一个县级“农村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在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上进行了积极实践,有效提升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覆盖面、便利性。

(一)“政府平台、市场运作”的管理模式

政府负责站点建设,包括提供经营场所、完成标准化设计、面向社会统一招聘站点工作人员等。金融机构、物流和电商可根据市场需求自主选择是否进驻站点开展业务,若开展则必须按照统一的制度布放金融机具、宣传资料等,承担部分经营费用。这一管理模式通过运用一定行政资源、有效降低机构成本先建设,再推向市场检验,让服务站在市场竞争中接受检验、提高运作能力。

(二)“中心村(乡)的村(乡)中心”的选址原则

“中心村(乡)”指选址必须首先在人口相对密集、经济总量相对较大、交通相对便利的乡村,“村(乡)中心”指选址必须在上述乡村中人流量较大的核心地段,有效确保站点建成后辐射更大范围、服务更广人群,同时依靠高业务量实现盈利。根据这一原则,宜君县首批在下辖9个乡镇政府所在地率先建成首批,随后按照人口密集度和经济活跃度递减原则逐步延伸至村级。对于人口低密度、经济总量较小的偏远村,从成本效益出发不单独建站,依托原有“惠农支付服务点”升级改造,加载金融服务“全功能”。

(三)“基础金融不出村、综合金融不出乡镇”的服务功能

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的主要功能包括:农村金融服务站、信息采集服务站、农村电商服务站、农村商超服务站、农村物流服务站(简称“五站统建”)。通过加载电商、商超、物流职能将金融发展与服务实体经济紧密连接,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同时,通过拓展服务站“经营范围”增加站点工作人员“收入来源”。具体站点功能见表2。

(四)“普惠金融教育培训基地”的有效补充

受经济、交通、人文等多方面影响,农村地区群众金融知识普遍缺乏,亟待通过教育引导其积极参与金融活动,运用现代金融工具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更好地扩大金融需求、活跃金融市场、维护金融稳定,进而增强站点的可持续性。为此,依托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同时成立“普惠金融教育培训基地”,搭建延伸至村级的教育培训实体网络体系,面向当地村民提供日常金融咨询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

(五)“五大措施”的配套保障

资金补贴,包括政府财政每月给付站点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经办金融业务由金融机构按比例给付手续费、站点水电等物业费用由进驻金融机构承担;业务集中,整合区域内金融服务站点,金融机具全部集中在站点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站点人员可在站点内经营商超、电商、物流业务,自负盈亏;岗位培训,由政府、人民银行共同组织,对站点人员开展金融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技能提升岗位适应能力;数字金融,大力推进新型移动支付工具,有效补充服务站辐射不到的“盲区”,与服务站共同形成“一静一动”金融服务实体网络体系。

三、推动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的建议

健全完善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模式,需关注两方面问题:一是站点本身,包括站点功能、站点风险等;二是配套措施,包括数字普惠金融、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等。

(一)完善相应协调机制

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模式,涉及政府、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等,需要建立多方?f作的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力量共建共享。政府依托行政资源优势,在政策出台、财政补贴、资金投入、第三方平台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人民银行依托金融管理优势,在业务开办、货币政策工具运用等方面给予倾斜;金融机构依托信贷资金优势,提升业务办理手续费、精简业务办理流程等方面积极推进。

(二)着力保持供需平衡

可持续问题就是站点本身的供需平衡问题,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需要解决长期供需关系问题,在市场化效应下,只有达到长期供求平衡才能实现可持续化运作。为此,需要从当地群众和市场需求出发,加载站点服务功能、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盘活站点功能,如金融服务站功能,建立“金融产品超市”,将适合当地群众的银行、保险产品都在站点现场办理。

(三)切实防范各类风险

安全风险。由于站点多距离城区较远,防范措施和防范力量较为薄弱,随着站点功能的不断完善,业务机具、现金数量等增加,安全风险加大,需完善监控设施和联防机制。诈骗风险。服务站是整个金融服务场所中最薄弱的环节,站点工作人员金融专业能力相对较低,容易被金融诈骗钻空,需加强站点人员业务能力。道德风险。站点工作人员因不属于金融机构人员缺乏相应制约,在代办金融业务、采集个人信息过程中,面对利益利诱,有可能侵害金融机构、信息主体等的利益。

(四)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

市场化路径具有逐利性,受成本收益影响,金融机构往往不愿意在偏远地区设点。为此,在站点建设的同时,需要大力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有效弥补站点覆盖不到的地区,通过优化移动支付环境、推广新型支付方式(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开通银行流动服务车等措施,充分利用数字普惠金融技术,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便利性。

(五)不断强化金融知识普及教育

站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是金融市场的活跃度,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是活跃金融市场的重要举措,反之,站点也是面向当地群众开展金融知识普及的重要载体。为此,需要依托站点持续推进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引导当地群众主动学习金融、了解金融、懂得金融、运用金融,营造良性金融生态环境。

参考文献

[1]胡滨.数字普惠金融的价值[J].中国金融,2016,(22):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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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运涛,曹楠.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研究[J].金融发展评论,2015,(8):141-146。

5.农村金融发展路径优化探讨 篇五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金融生态环境现状,指出金融生态环境中阻碍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因素,提出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建立完整的农村金融市场、出台农村金融法、实施措施为农村信用社贷款回收提供保障、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对策,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保障农村信用社改革。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金融生态环境农村信用环境

Abstract.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financi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status of the reform of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pointing out the factors in the financi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hat are obstacles of the reform of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and putting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just like the promulgation of rural financial law,intensifying the support of government,the establishment of a complete rural financial market.providing protections for the recovery of loans in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optimization of rural credit environment,the establishment of a dominant deposit insurance system,to optimize the financi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protect the reform of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Key Words:rural credit cooperative.;financi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rural credit environment.“三农”问题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解决“三农”问题的唯一出路就是发展农村经济,金融是经济的核心,而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核心,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混乱,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鉴于此2003年国务院出台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提出要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自此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浪潮,也由此引发了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众多分歧,不管改革何去何从毋庸质疑都需要有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作为其改革的保障前提。

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金融生态环境现状

(一)适用法律的空白引发尴尬

长期以来,我国在农村金融领域的法律处于空白,这不但导致整个农村金融的混乱、低效,而且使得农村金融的中坚力量――农村信用社在经营、改革上陷入尴尬的境地。虽然在最近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中,银监会于2007年年初颁布了《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

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一系列政策、规定,但是政策、规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变动性、非历史延续性,和以往的政策、规定一样不能长效、明确的规范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活动和保证其改革方向的连续性。

(二)缺乏政府支持

我国一直集中力量发展城市和工业,却忽视了农村、农业的发展要求,很自然各方面政策扶植倾向于城市和工业,与此同时财政支援资金也流向城市和工业。2006年,我国财政支农资金为3172.97亿元,支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7.85%,比1978年要低5.58个百分点。政策短缺、资金匾乏导致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村经济落后,又无相应政策、资金扶持,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的吸引力不足。交易的高成本导致包括农村信用社在内的众多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市场望而却步。上述事实导致农村信用社在我国起步虽然并不晚,但是经历四次改革也未能发展壮大,直到最近第五次改革前依然面临重重问题,农村信用社处在农村金融市场的边缘,经营境况尴尬。

(三)农村金融市场缺乏金融主体参与

长期以来我国并未形成完整的农村金融市场,市场缺乏金融主体的参与。农业银行业务方向转移,农业发展银行支农业务仅局限于支持粮棉流通,邮政储蓄银行刚刚成立,市场定位还不清晰,非银行类农村金融主体难觅踪影,农村信用社在缺乏相关金融机构联动的农村

金融市场上孤军奋战。市场的缺陷必然会影响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四)农村信用社贷款缺乏保障机制

农业具有生产周期长、对自然气候依赖性强等特点,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农业是一个高风险产业。2006年我国农作物受灾面积为41091千公顷,成灾面积为24632千公顷,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比重为59.9%,比2005年同比增长8.5%,农业的脆弱性由此可见一斑。农村信用社贷款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无疑承担了很大的风险。一方面,我国以农民的农业生产对象为保障对象的农业保险普及度低,虽然农业保险早在1982年就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承办,但是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使得商业性质的农业保险业务极度萎缩:另一方面,以农村信用社贷款为保障对象的贷款保险基金尚未建立。显然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建立在高风险之上,并且缺乏保障机制。

(五)农村信用环境的缺失

呈然农村信用社是一种互助机构,不以赢利为目的,但是农村信用社毕竟不是慈善机构,其贷款行为具有一定的商业性,农村信用社资金的运用自然也要遵循风险规避原则。但是信用环境缺失弱化了农村信用社的信用中介职能,降低了资金配置效率,也阻碍了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创新。我国信用环境缺失主要体现在法律监管松散,制裁力度弱,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在没有良好信用环境作为前提保障的条件下,农村信用社和农民相互寻找信贷机会,无形中增加了交易成本,这使得农村信用社在业务上不易操作.良好信用环境的缺失成为制约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瓶颈”。

(六)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

存款保险制度在国际上已有70多年的历史,可以分为显性和隐性两种形式。我国长期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这种制度的选择实际上是政府为金融机构的倒闭清算买单,这不但增加了政府的不必要负担,而且容易诱发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农村信用社的成功改革需要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确立,间接规范其业务行为。

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保障农村信用社改革

(一)出台农村金融法

出台农村金融法是确保农村信用社第五次改革成功的保障,是填补我国在农村金融领域的法律空白。农村金融法不但应针对农村金融的特点对整个农村金融市场进行规范,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提供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而且还应针对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宗旨明确其市场定位和业务权限范围,此外还应针对农村信用社自身特点设计有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框架。首先,法律对农村信用社的规范要基于农村金融资源匮乏的现状,引导农村信用社业务真正回归农村、农民和农业,防止其对农村资金“抽血”的现象继续。其次,法律对农村信用社的规范要基于其自身的弱势性,对其在法律上给予特殊保护,例如:存款准备金率可以适当低于同期的商业银行,防止其陷入流动性困境。

(二)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我国农村经济现状和农村信用社发展水平,决定了农村信用社的特殊性,从支持“三农”建设的大局出发,政府应为农村信用社提供一个良好稳定的政策环境。除了纯政策上的支持外,鉴于农村信用社的弱势性及其服务“三农”的特殊宗旨,政府有责任对农村信用社给予材政政策支持,进行财政补贴。但是财政补贴的方式应从以往的直接补贴转为间接补贴,有利于经济体系的健康发展,而税收激励政策应该是最佳的长效激励政策和保护政策,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对改革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为:从2004年1月1日起至2006年底,对参与试点的中西部地区农村信用社一律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试点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一律按其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2004年1月1日起,对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按3%税率征收。此外还可以对其服务的农民客户存款免征利息税等。以税收优惠政策强化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能力,鼓励农民积极入股农村信用社,积极使用农村信用社的金融资源。

(三)建立完整的农村金融市场

以农村信用社改革为契机,围绕其业务开展需求,推动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发展,如根据客观需要促进多种形式的集体金融机构、民间金融机构以及外资金融机构的发展,建立完整、活跃的农村金融市场。完整的市场体系可以扩大农村金融资产的规模,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业务创新,增加服务品种,从而产生正外部性给予农村信用社支持。同时,通过多种金融机构的进入,激发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活力,进一步提高他们为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实施措施为农村信用社贷款回收提供保障

在全国推广普及新型农业保险间接为农村信用社贷款回收提供保障。传统农业保险具有风险大、私人边际收益低等特点。2006年我国商业性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仅为8亿元,赔款额却达到了6亿元。因此,传统农业保险应定义为准公共产品。但是农业保险仅靠财政补贴也是难以满足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需求的。我国应结合现阶段国情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农户社区共保为基础,商业保险为补充的政策性、互助性、商业性相结合的新型农业保险。此外,应大力推广法国安盟保险公司的“一揽子保险产品”,先用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吸引农民投保,再用良好的服务吸引农民投保财产险和人身险。“大农业保险”可以提高商业保险公司在农业保险业务领域的利润率,增加商业性保险在农业保险中的作用。新型农业保险不仅是对农民的保障,更维护了贷款于农民的农村信用社的利益,能有效控制信用社的信贷风险。

建立农村信用社贷款保险基金,直接为农村信用社贷款回收提供保障。农村信用社贷款保险基金是专门针对在农村信用社办理短期小额贷款的农民遭受意外伤害致残、身故无偿还能力或无意愿偿还的风险而量身定做的,保证了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的安全。农村信用社贷款保险基金应以省级为单位成立,由政府财政和各省所辖农村信用社根据自身营业能力和风险度认缴。与单个农村信用社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相比,农村信用社贷款保险基金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农村信用社的负担,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增加贷款业务的安全性。

(五)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对于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刻不容缓。首先,基层政府部门应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信用宣传和舆论导向,培养农民的信用观,建立信用兴农的理念,积极推动信用村、信用户的创立:其次,加强有关信用问题的法律建设,使得出现问题有法可依,加大对违反信用行为的法律惩处,提高失信成本;最后,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立。我国正在积极筹建社会信用体系,这将使我国摆脱长期以来个人信用信息难以获取的困境,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也急需有配套的信用体系。建立农村信用

体系可由村委会和村中有威望的人组成几个小组根据专业机构设定的各项指标,对其所在村的农民进行信用评定,再汇总各小组评议结果建立信用体系。此外,还要参考工商、税务、金融机构等的记录把农业企业的信用情况也纳入信用体系当中。建立完善的信用备查体系将

极大的降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成本和贷款风险。

(六)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

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不但可以减轻政府稳定农村金融运行的成本,而且还可以使农村信用社摆脱长久以来的习惯性依赖。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必须强制所有信用社参保以避免出现逆向选择。保险费率的确定也要合理,不但要考虑保障程度,还要考虑农村信用社的承受能力,以确保农村信用社的正常经营。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增加农民对农村信用社的信心,有助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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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伦.如何优化农村金融生态.中国城市经济,2006年02期

6.农村金融发展路径优化探讨 篇六

危险品道路安全运输路径优化方法探讨

摘要:危险品道路运输量逐年增加,对人类安全健康的危害的风险正在扩大和加深,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极为严重.笔者从人-机-环境角度分析了危险品道路运输系统的组成要素,基于对运输网、运输风险源、后果影响区域3个层次辨识,分析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影响因素,提出危险品道路运输路径优化选择的一般方法;并给出危险品道路运输线风险源的可接受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标准;探讨了危险品运输约束最优化选线模型.路径优化选择可减少运输沿线影响人员风险和事故概率,优化影响人员风险与运输效率冲突问题,为政府监管部门与危险品运输企业提供了安全管理的基本决策依据.作 者:任常兴    吴宗之    REN Chang-xing    WU Zong-zhi  作者单位:任常兴,REN Chang-xing(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天津,300071)

吴宗之,WU Zong-zhi(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29)

期 刊:中国安全科学学报  ISTICPKU  Journal:CHINA SAFETY SCIENCE JOURNAL 年,卷(期):, 16(6) 分类号:X951 关键词:危险品运输    风险分析    路径优化    安全管理    可接受风险   

7.农村金融发展路径优化探讨 篇七

关键词:农村金融,外部环境,福建

1 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的政策环境

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离不开政策环境, 农村金融政策环境的主要问题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尤其是财政政策的配合至关重要。因此, 只有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的政策环境, 才能推动农村金融体系逐步完善, 为我省农村金融的发展构筑良好的平台。

今年我省将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从财政政策扶持的角度, 促进农村地区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具体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1) 继续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逐步向农村商业银行过渡。晋江、石狮两家农村信用社联社加快组建农村合作银行, 柘荣县农村信用社联社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统一法人改革, 争取年底前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扩大农村地区机构网点覆盖面, 原则上不得减少原法人资格的农村信用社的服务网点。

(2) 稳步实施农村地区新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试点。争取尽早列入银监会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省份, 鼓励在农村地区设立股份制村镇银行, 鼓励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发起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 鼓励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设立专营贷款公司, 促进农村金融竞争。

(3) 引导商业银行参与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农行分支机构要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支持力度。其他商业银行要稳定在县及县级以下地区的现有机构网点, 适当增加贷款和汇兑服务。商业银行在大中城市增设支行或分理处, 原则上应在农村地区同时增设1家服务网点。

(4) 改进政策性银行支农功能。农发行省分行要全面推广农业小企业贷款、农业科技贷款等试点品种, 积极尝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等新品种。国开行省分行将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县域资金投放力度, 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出口银行将选择部分重点农产品出口企业, 支持农产品出口创汇, 并支持有条件的涉农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此外, 今年我省将组织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选择16个县 (市) 率先开展支农信贷综合试点。试点将按照“加大投入、积极创新、提高服务充分性、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农村金融服务有效性的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机制问题, 大力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产品创新、渠道创新, 力争在改进我省银行业支农金融服务机制上有较大突破, 在支农信贷投入方面实现较大增长。

2 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三农”贷款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担保上。建立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 既可以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进行信用担保, 为他们提供相对公平的融资环境, 解决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又能使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 减少为农户和中小企业失信的担忧。然而, 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特殊的融资群体, 传统的融资方式不能改变他们贷款难的困境。为此, 需要针对农村现实, 引入动产抵押, 创新信用担保方式, 为我省“三农”的发展拓展一条新的融资渠道。

(1) 增强企业守信意识, 规范企业结算运作, 构建良好的银企关系。

同时要大力发展票据业务, 引导企业采用规范的结算方式, 改变大量使用欠条的习惯, 扩大银行承兑汇票的覆盖面。积极推广商业承兑汇票, 尽快建立和实行商业承兑汇票签证制度、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商业承兑汇票保证金制度, 通过规范管理, 积极引导, 稳步扩大商业承兑汇票使用, 从而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提供合法有效的物权凭证, 为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成为动产抵押的主力品种创造必要条件。

(2) 激励金融机构创新, 加强金融监管, 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成立专门的动产抵押信贷部门, 把动产抵押业务同其他信贷业务区分开来, 配备专业人才, 加强动产管理的研究, 并定期开展培训, 提高动产管理水平。同时加强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提高外部监管水平, 强化监管力度内外配套, 标本兼治, 降低风险。

(3) 尽快建立动产担保公示登记系统。

可按政府主导、央行监管的模式建立统一的动产登记管理中介机构, 统一动产审查的原则标准、公示方式、登记程序和手续, 并由其发布担保公示信息, 贯彻“一物一权”原则, 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和查询系统, 向信贷人提供准确规范的查询和检索服务, 通过动产公示, 打上标记, 交付留置权, 防止多头重复抵押, 切实保障信贷人权利。

(4) 完善法制环境, 加强司法保障。

我国《物权法》的出台, 填补了动产抵押的法律空白。随着法律制度的日益健全, 地方政府和人民银行要加强对法院的协调, 为保护信贷人权利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司法保障, 人民法院应建立金融诉讼案件审理绿色通道, 提高审判效率, 加大执行力度, 政府、司法等有关部门多方联动, 为改善农村信贷融资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3 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

发展海峡西岸经济建设, 必须重视农村金融工作。在农村市场经济中, 信用是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的生命之源, 因此我省必须加强农村信用制度建设, 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罚机制, 把创建农村信用工程作为完善我省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工作抓好, 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

(1) 广泛开展农村信用评级活动, 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

结合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大力开展以创建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 (镇) 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工程”活动, 培养地方党政干部和广大农户信用观念, 逐步在信用社和农户之间架起诚信桥梁, 对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 (镇) 的农户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有限、手续简便、客户放宽、服务优先, 推动更多的农户遵守信用, 以确保信用社资产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2) 大力发展信用中介机构, 促进征信业壮大。

积极培育各类社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 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提供完善的信用信息服务, 使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中的信用中介主体到位。同时, 规范中介机构行为, 对蓄意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质量认证等的中介机构, 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直至取消其相关执业资格, 严防中介机构与借款人合谋欺诈的情况发生。

(3) 完善农村信用的征集、评估、发布与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金融机构与工商、税务、公安等职能部门协同合作, 建立农村企业和农户信用信息库, 有效整合信息资源, 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完善逃废银行债务和恶意欠息个人和企业定期通报制度, 使信用成为农村金融活动各参与主体的立身之本。

(4) 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 提高失信者的违约成本。

强化对各种逃债、赖债、废债、骗债、恶意欠息等失信行为的经济制裁力度, 对债务人的违约制定更加严厉的赔偿和惩罚规则, 同时, 完善刑法中对欺诈和非法侵占等恶意背信行为的有关规定, 依法惩治此类犯罪, 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4 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农业是世界公认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最差的“弱质产业”, 我国又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自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试办农业保险以来, 农业保险业务一度得到了快速平稳发展, 但由于农业保险回报率低, 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法律、法规依据, 加之保险公司实行商业化经营, 业务重点也转向城市, 农业保险业务日趋萎缩。因此, 我省应从金融政策上支持农业保险的实施, 以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为“三农”发展撑起一把保护伞。

2006年8月至9月, 我省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 决定围绕农村住房保险、森林火灾保险、水稻种植保险、渔工责任保险和渔船保险等五个险种开展农险的第一步试点工作, 期限为3年, 并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试点半年来, 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取得初步成效, 主要试点险种承保面已达100%。 这次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主要得益于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地市分管领导牵头相关职能部门, 研究确定市、县两级财政补贴分担比例, 并出台专门文件和方案, 对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确保落实到位。

为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构建农业保险体系, 2007年福建保监局继续加大培育农村保险市场的力度, 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引导保险公司设立农村营销网点, 延伸服务领域。截至目前, 全省 (不含厦门, 下同) 共设立县及县以下营销服务部1014家, 其中2007年新增37家, 农村保险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得到进一步拓展。二是支持县级营销服务部升级, 发挥其对乡镇的辐射作用, 改进农村保险服务。2007年以来, 全省新批开业县级支公司8家, 批筹3家。三是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积极稳妥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截至3月末, 全省有3家保险公司参与14县 (市、区) 新农合试点, 参与农村总数2106个, 参保农民接近360万人。

5 加强农村金融监管力度

8.农村金融发展路径优化探讨 篇八

摘要:随着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其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也更加明显。对于以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县城经济为主导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来说,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的不利影响逐步显现,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本身具有的体制缺陷对其业务发展也造成了严重影响。本文分析了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拓展造成的影响并深度分析原因,提出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经济危机下业务发展的路径。

关键词:经济危机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路径

0引言

起源于美国的金融风暴席卷全球,世界各国经济面临严峻挑战,对我国金融业也造成了严重影响。对于偏像一方、以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县城经济为主导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来说,目前受到的冲击虽然还不大,但不利影响是必然的。随着金融危机经逐步向实体经济渗透,其不利影响给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带来的滞后效应必将逐步显现。

1金融危机给内地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

①外出务工农民返乡较多、收入锐减。内地外出务工人员主要分布在上海、广州、江苏、浙江等沿海地区,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上述地区大量外向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破产倒闭或大规模裁员,导致外出务工人员失业,不得不选择返乡。经调查,外出务工农民的提前返乡使其家庭年收入锐减,直接影响到了其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本息的到期收回,一些重点乡镇表现尤为突出。②部分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遇困境,表现在出口受阻,外向型企业资金回笼缓慢;成本增加,企业利润空间缩小,尤其是涉及粮食加工等行业;劳动力成本上升。主要是上半年总体物价水平的走高,各类工人的工资性报酬同比增加,造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一批优质客户的信用等级明显下降。③特色农产品销路出现不畅,尤其是内地出口型特色产品,如茶叶、丝绸等,农村经营大户损失严重,小额农户贷款及农户联保贷款的质量受一定影响。④部分行业效益下滑。尤其是钢铁、冶金、汽车、化工等主要支柱行业已受到明显影响。此外房地产市场形势严峻,价量齐低。

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中面临的困难和根源分析

2.1面临的主要困难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流动性充裕,资金运用难度加大。今年以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存款增幅大,而贷款运用困难。以安徽为例,全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贷比69%,新增存贷比仅为54%。二是贷款业务增长缓慢。表现在内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贷款需求明显减少,贫困则更加困难:票据贴现等业务急剧萎缩,价格走低,不及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票源锐减。三是不良贷款略有反弹,风险控制压力增大。四是对公存款等低成本负债占比明显下降,经营成本增大。五是存贷款利差缩小,将最为直接地影响业务收入。

2.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经营中困境根源分析

2.2.1客观原因:一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明显,首当其冲地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农民工(因为大企业和国有企业是宏观调控政策的直接收益者),这些恰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主要客户群。由于市场形势不明朗,很多企业投资、生产都非常谨慎,项目投资和原材料采购都持观望态度,导致有效信贷需求下降,这也是票据业务持续萎缩,贴现价格持续走底的重要原因。二是银行业市场竞争加剧。除工行、农行等大银行外,交通银行、徽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成了新的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全面争夺市场份额。对公存款下降、贷款市场份额急剧减少都充分证明了农村合作金融的竞争力有限,地处城市的农村银行也不例外。三是产品低端、同质,缺乏吸引力。相对其他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业务仍然是贷款、存款和简单结算,而且产品种类繁多、功能同质化程度高,缺乏被社会公众认可接受的优势品牌,加之长期以来自我宣传不够,知名度不高,影响力有限,在竞争相对较强的市场中劣势十分明显。四是政策性一定程度仍然约束制约业务的发展。如单户贷款比例限制、贷占存比例的约束等,有关监管部门也存在过度干预的问题。

2.2.2主观原因:一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理念仍然落后,营销意识和手段都十分有限,利率定价机制僵化,对于急剧变化的经济形势和市场反应迟钝,没有及时调整经营思路,甚至无所适从,导致大量优质客户流失。二是体制机制约束,如小法人局限性问题突出;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不科学等。特别是现有的薪酬管理制度存在绩效与贡献度不协调的问题,已经难以调动员工拓展业务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劳动用工制度缺乏资源导向性,干部管理制度缺乏公平公正性等都禁锢了干部员工的思想和行动。三是作风问题突出,门难进、脸难看,官商习气浓,“吃里爬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形式主义,知法犯法,知规违规,不求上进,责任感虚无等种种现象在各行社都不同程度的存在。

3经济危机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业务发展路径研究

3.1要“调整结构,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所谓“调整结构”,就是要在负债上要逐步提高低成本存款的比重,坚持存款立社(行)的指导思想不动摇,尽快上规模,奠定快速发展的基础;在资产上坚持优质化,即客户优质化,贷款期限结构合理化,适度增加稳定优质的中长期贷款和项目贷款的占比:同时下大力气加快中间业务的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所谓“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就是要:充分利用好两级法人体制优势,调动整合全省资源,形成合力,而要克服县级小法人在政策、市场、项目等方面的信息缺乏和不对称的劣势,围绕宏观政策和各级政府以及市场和客户的需求,适当拓展一些规模较大的优质客户或重点项目;充分利用县级小法人机制灵活特别是决策链短、效率高的优势,机动灵活地与其他大银行的进行竞争:充分利用贴近“三农”、基层和市场的亲缘优势,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交流,及时地捕捉市场机会;充分利用当前和今后宏观调控政策重点面向“三农”、民生和基础设施的优势,争取新的利润增长空间。通过以上长处优势的整体发挥,尽可能地克服规模不经济、抗风险能力弱、技术落后、创新能力有限以及与政府、大客户信息不对称等短处和弱势。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在掌握当地经济环境和结构的前提下,明确定位,选准服务对象,做出自己的特色。例如经济较发达城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避开大型商业银行的优势市场,选择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走服务地区经济的中小型银行路线,应该是其在城市金融市场竞争的方向。对于农业地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本身在农村拥有绝对的市场占有率以及大量稳固的客户群体,要应充分利用国家对“三农”的关注与积极政策,消除历史包袱,通过人才战略、管理战略,招揽优秀人才,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完善内控制度来增强自身实力,使其在服务农村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3.2转变经营理念,转变作风。要强化效益意识,逐步把效益和质量目标调整为今后业务管理的最主要的指导性目标:要强化竞争意识,抢抓机遇,利用人才、科技、产品、服务、定价等开展同业竞争:

强化风险意识、质量意识、合规意识,强化风险管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一定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到银行业激烈的竞争,绝对不能有背靠国家而忽视自身发展、自我感觉良好的思想。要有换位思考的思想,从客户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从业务的角度,应该认识到各项业务的开展是谋生的一个重要工具和手段.从服务的角度,要求从业人员不仅仅要知道自己懂什么、擅长什么,更重要的是要知道自己不知道什么。

3.3加大产品创新力度。随着农村、农业、农民对金融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越来越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的步伐更要大一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现在的环境下要学会模仿,在模仿和整合中提高,在金融产品的开发中要形成产品开发、生产、推广、形成品牌的良性循环,延长产业链。做金融创新,更要讲究效率,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市场的反应能力,要充分了解市场、捕捉市场变化、掌握市场信息,并能及时做出反应。二是在于创新结果要有效率。做一个产品就要做出品牌,有市场应用的价值,做产品,市场不在乎你做了多少产品,而在意的是你做了什么产品,其应用价值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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