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企业合作合同

2024-08-13

学校企业合作合同(共8篇)

1.学校企业合作合同 篇一

******学院产学研创新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协议书

甲方: **************

乙方:****************

为适应传媒事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培养和造就各类传媒人才,促进高等学校教学与生产、实践的结合,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双方同意携手共建产学研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基地,达成以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合作的目的合作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作的原则,愿意在乙方所在单位共同建立满足甲方产学研创新人才培养(主要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需要的、具有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的实习场所。在完成实践教学工作的同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共同进行科研课题研究、共同进行节目生产,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地功能。有关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一)双方单位情况简介

1.甲方情况简介:*********

2.乙方情况简介:********

(二)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

1.实习专业:

2.实习人数范围:每批不超过__人。

3.实习时间安排:根据甲乙双方需要具体协商确定。

4.实习管理:学生实习期间,由甲乙双方有关领导、教师和专业人员共同组成实习领导小组,对实习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组织,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制定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及管理制度,负责学生实习管理工作;

2.充分发挥高校教育、人才优势,为乙方提供业务咨询和培训服务,优先与乙方合作开展科研课题研究,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专业技术问题;

3.优先满足乙方对毕业生(实习生)的需求;

4.甲方教师、学生在教学实习基地工作、实习期间,应遵守乙方的纪律约束,接受乙方的管理。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教学安排,乙方同意根据自己情况为甲方的实践教学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安排实习生在对口岗位实习,满足甲方实习需要;

2.乙方应确定一名负责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实习期间乙方应选派一定实践经验和理论水平、责任心较强的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和甲方人员共同完成教学实习任务;

3.优先考虑甲方毕业生(实习生)的就业要求。

三、协议合作期限

双方同意,由************学院与************公司建立实习基地,合作期限*****年***月至*****年*****月,如需要延长,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最终以文字形式确定。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2.学校企业合作合同 篇二

一、职业教育制度变迁下校企合作主体关系的嬗变

我国高职教育发展以众多的政策、制度变革为基本特征, 校企合作的主体关系也紧紧围绕着制度改革的步伐发展演变。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 在我国出台多项宏观发展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中, 校企主体关系问题只是零星散落在部分条文中, 提法笼统, 逻辑不清, 主体指向多为学校, 而且政府主体行为浓厚。尤其是改革开放初期, 高职教育是在指令、计划下进行的, 中央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实现资源整合, 而地方政府、企业和学校没有独立的资源基础, 不是具有独立利益的主体。在这一宏观背景下, 受到行政强制规约的各类型企业在参与职业教育过程中, 或独自兴办学校, 或与职业学校联合办学, 为学校无偿提供专业教师、教育设备、实习场地, 支付培养费用。职业教育发展出现了以学为主、以工为辅的合作模式, 职业教育渐渐远离了企业和市场[1]。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不是独立利益主体间的主动合作, 而是由一个所有者组织的非独立利益主体间的指令性合作。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企业逐步成为适应市场竞争的法人主体。作为市场主体, 企业有了利益的驱动和约束, 因而对职业教育也有了不同的需求[2]。企业可以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 按自身需要来参与高职教育校企合作, 并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支配和调节职教资源[2]。然而, 由于缺乏《职业教育法》实施细则, 因此, 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主体关系仍然没有发生本质的转变。企业的主体地位没有凸显, 政府的主体行为指向不明, 学校的主导作用很难发挥。在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主体地位矛盾交错、陷入困境的情况下, 有人提出“双主体”论, 试图破解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主体关系的瓶颈问题, 具有重要意义。

二、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企业和学校是校企合作的两个主体, 二者结合即“双主体”。校企主体关系就像太极图说中阴阳关系一样, 每一方都在对方里面, 也在自身里面[3], 这是“双主体”关系的本质所在。“双主体”论对帮助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走出困境, 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双主体”论使校企合作中校企主体关系理论研究推向深入。校企合作中, 学校和企业的关系一直是困扰高职教育发展的重要理论问题。“双主体”论更多地是从学校和企业这两种分属于不同的活动领域中的两个主体, 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提出的, 也是对政府主体或学校主体的有益补充。一方面, 它承认学校主体和企业主体并不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关系, 而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关系;另一方面, 它更强调学校主体和企业主体在发展过程中的协调与统一, 在两者相互作用中, 学校发展促进了企业发展, 企业发展也带动了学校发展, 双方互利互补。

“双主体”论基本适应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发展要求。由于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政府行为缺失, 学校封闭办学, 尤其是主体关系指向不明, 致使校企合作止步不前。“双主体”在强调发挥学校和企业主体作用的前提下, 并不排斥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撬动作用, 也不排斥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相反, 在其作用下能促进政府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促进政府缺失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纠正, 使封闭办学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双主体”对突破目前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瓶颈具有现实意义。

“双主体”论有助于改变校企合作中企业积极性不高的现状。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积极性不高的主要原因是其利益得不到保障。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个体, 营利性是其本质特征, 是否能盈利是其是否参与校企合作的根本因素[4]。一方面, 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得不到国家任何优惠政策, 反而增加了麻烦和负担;另一方面, 由于我国高职教育的校企合作还处于推动企业参与的初始阶段, 不可能给企业带来明显利润, 有相当部分企业把参与职业教育看作损失是直接的, 而得到的利益却是间接的, 这就很难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5]。“双主体”在撬动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保护企业经济利益前提下, 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 对破解校企合作中企业积极性不高的现状, 具有实践价值。

当然在肯定“双主体”有现实意义的同时, 也不能忽视“双主体”存在的弊端。首先, “双主体”并不能完全满足校企合作中各主体之间利益的平衡与统一。在校企合作中政府、企业和学校是一个利益集群体, 他们都有自己的主体利益。政府的主体利益是发展, 是战略利益和长远利益;企业的主体利益是经济效益和人才储备, 是经济利益和人才利益的双赢;学校的主体利益是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益, 是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结合。由于“双主体”忽视了利益驱动和利益分配机制, 因此, 它并不能使三者的主体利益实现平衡和统一。

其次, “双主体”并不能有效解决主体地位指向不明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作为投入主体、利益主体和风险承担主体, 应该发挥主体作用。“双主体”既不能使弱化的企业主体地位得到明显强化, 也不能使强势的学校主体地位得到平衡, 同时政府的主体行为缺失也未得到根本改变, 校企合作主体地位指向不明仍然是制约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发展的核心问题。

再次, “双主体”并不能有效破解校企合作瓶颈问题。由于缺乏校企合作利益分配机制、奖励激励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 因此企业不热衷于参与校企合作, 致使学校实际上成了合作主体。学校既是合作发起者, 又是组织者、策划者和主要实施者, 当出现问题和困难时, 又是主要解决者、协调者[6]。这种学校主体合作模式, 容易偏离合作教育的本质目标, 不易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不利于内部机制和外部条件的健全和完善, 也必将影响校企合作主体关系的稳定性、牢固性和持久性。因此, “双主体”并不能有效破解校企合作的瓶颈问题。

三、校企共同体之企业主体学校主导路径的必然选择

“双主体”虽然对破解目前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主要瓶颈问题有指导意义, 但并不是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主体发展路径的最佳选择。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提出并实施的“校企共同体”模式, 选择企业主体学校主导的校企合作新路径, 较好地解决了目前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主体关系不明的瓶颈问题, 为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开创了一条新的发展之路。

(一) 校企共同体使校企双方实现了互补与统一

校企共同体实现了企业主体、学校主导的辩证统一。马克思认为, 主体是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担当者, 校企共同体是以企业与学校为载体, 作为主体的企业应该成为这个载体的主要承担着。学校主导由“主”和“导”两方面构成, 即学校主导地位的确认 (“主”) 和主导作用的发挥 (“导”) , 学校主导地位的确认是主导作用发挥的前提, 而主导作用的发挥是学校主导地位确认的关键。校企共同体不仅确立了学校的主导地位, 而且强调学校主导作用的充分发挥。一方面, 企业在校企共同体中处于主体地位, 确定培养目标以企业需要为主体, 调整课程体系以实践能力为主体, 培养专业技能以在实训基地为主体, 职业岗位的能力、标准及其岗位数量的确定, 取决于企业的市场战略需求;另一方面, 学校在校企共同体中处于主导地位, 培养目标的确定、课程体系的调整、专业技能的培养以及职业岗位能力、标准、数量的最终实现必须取决于学校积极主导作用的发挥, 学校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都是为企业培养合格有用的高技能人才。因此, 学校的主导必须服从于企业的需求与发展, 企业主体是在学校主导下的主体, 学校主导是服务于企业的主导。校企共同体之企业主体与学校主导二者互补统一, 不可分割。

(二) 校企共同体是市场经济规律和职业教育特质所使然

基于校企共同体之企业主体学校主导合作模式, 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也是职业教育的特质所决定。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 企业在校企合作中主体地位一直难以确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 市场机制得到充分发挥,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 以企业为主体的校企共同体的合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已经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企业成为校企共同体的主体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 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是企业的经营目标, 只有在市场竞争中才能实现企业这一目标;另一方面, 由于企业比学校具有了解市场、贴近市场需求的优势, 能迅速整合校企共同体的有效资源, 准确把握市场需求的发展方向, 从而提高校企共同体的合作效益和效率。学校发挥校企共同体的主导作用, 是由职业教育特质所决定的。职业教育从其诞生之日起, 就与行业企业有着天然、密切的联系, 职业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为行业企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型和技能型人才, 而人才的培养必须遵循职业教育规律, 必须贴近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作为“主导”校企共同体发展的学校能够利用教育资源、人力资源等优势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为企业发展培养合格人才。

(三) 校企共同体是推动高职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突破口

校企共同体之企业主体学校主导合作模式是推动高职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突破口。发达国家以企业为主体的体制机制实践模式值得借鉴。德国“双元制”是“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 职业教育被称为是“企业手中的教育”;日本“官产学”是其基本国策, 职业教育被称为是“企业眼中的教育”;澳大利亚的“行业主体”式在职业教育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的以企业或行业为主体的合作体制机制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先导性。

从我国高职教育制度变迁的进程看, 我国每一次职业教育的改革, 体制机制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关键问题。1985年之前, 我国职业教育曾经出现过“企业主体”模式, 当时政府行政命令性或者说计划经济的色彩十分明显, 1985年之后,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学校主体”模式使企业和学校出现了“两张皮”现象。现在提出的“双主体”模式, 试图破解目前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的困惑, 其效果如何也只能由实践来检验。

校企共同体之企业主体学校主导模式, 作为“双主体”的补充或创新, 为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提供了实践探索与经验。

首先, 创新合作办学体制。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与大型主流企业紧密合作, 建立友嘉机电学院、达利女装学院、青年汽车学院、金都管理学院、新通国际学院和临江学院等6个校企共同体 (二级学院) , 为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次, 创新合作运行机制。校企共同体 (二级学院) 实行由校企双方共同组成的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由企业方出任理事会理事长 (凸显企业主体地位) , 校方出任理事会副理事长 (强调学校主导地位) 。校企双方各自选派高层组成理事, 校方任命二级学院院长 (或副院长) , 企业方派任二级学院副院长 (或院长, 如达利女装学院) , 明晰校企主体与主导关系, 责任与权利关系, 从运行机制上解决了长期以来主体关系指向不明、企业积极性不高、合作比较松散、难以为续的瓶颈问题。

再次, 创新合作动力机制。实施由政府介入并搭建校企共同体合作平台, 并在以企业为主体和以企业赢利为原则下开展合作, 构建地方政府的保障机制、校企共生机制、二级管理的激励机制、良性互动的协调机制和互惠双赢的驱动机制, 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 试图走出一条中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的创新之路。

随着中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的逐步完善, 高职教育必将成为“企业心中的教育”, 也必将成为推动我国高职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突破口。

(四) 校企共同体是推动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目的和功能看, 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应该走“服务企业、推动企业、引领企业”的发展之路, 目前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为企业服务的目的和功能已基本达到[7]。但由于我国高职教育起步较晚, 基础薄弱, 政府行为缺失, 企业主体地位难以确立, 学校主导地位很难发挥等原因, 使其还达不到推动企业尤其是引领企业这一更高的目标。校企共同体背景下企业主体学校主导模式是一种紧密型、深层次、创新思维发展的合作模式, 也是一种体制机制创新的发展模式, 它将成为推动和引领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耿洁.我国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模式的历史发展和实践[J].职教通讯, 2007 (03) :40.

[2]张利庠, 庞连义.职业教育制度变迁中的校企合作[J].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2009 (12) :20.

[3]曾陇生, 倪丽华.教育双主体论[J].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学报, 1995 (03) :79.

[4]朱建.大力推进企业界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机制[J].中国电力教育, 2008 (04) :15-17.

[5]毛敏芹, 曾凌燕.校企“双主体”培养模式下对企业积极性的调动[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9 (05) :53.

[6]聂星.企业主导: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研究[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 2007:10.

3.学校企业合作合同 篇三

【关键词】 中职学校;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 G64.26【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095-3089(2016)25-00-01

我们知道,职业教育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提高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的基本途径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首先是要提高校企双方的认识,并建立好相应的机制,其次是根据企业和就业需要,灵活合作形式,再是加强双向沟通,充实合作内涵。调查中,我们发现,校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模糊,操作不规范,双方缺少书面协议,很多是通过中介进行沟通,校企双方只要有一方不满意,合作就会中止。由于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机制,学生实习很难落实。目前进行的校企合作,多数是学校定向为企业输送毕业生,企业承担毕业生实习,然后,企业根据需要选择毕业生就业。大多数职业学校对校企合作表现出较高的热情,但部分企业对校企合作缺乏应有的认识,特别是效益较好的企业。这样建立起来的校企合作,往往只停留在形式上,在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生管理上缺少沟通互动,彼此平时往来较少,相互影响有限,当然,更谈不上校企一体化办学。

造成校企合作不够深入的原因,客观上,欠发达农村地区职校与发达地区的企业合作,由于受地理、交通等诸多因素限制,带来互相参与的诸多困难。主观上,校企双方对合作中的利益,考虑眼前的短期利益多,缺少长远眼光。不可否认,学校往往把校企合作当做解决就业“出口”的手段,目的是增加生源“进口”。企业往往把校企合作作为解决用工困难的手段,当用工市场供大于求时,就失去了参与合作的动力。

在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大形势下,校企合作这一模式亟需实现新的突破,校企双方只有通过全方位、卓有成效的合作,才能使职业教育真正体现“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中等职业学校要真正树立起“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理念,并切实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学校要成立实习与就业管理机构,负责建立与企业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学生实习和就业管理;从制度上保证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学校要建立校企合作奖励机制,对进行校企合作贡献突出的教师进行奖励,并与评职评优挂勾。学校还应成立课题组,研究校企合作的模式、问题和对策。同时,通过广泛宣传,促使全校形成了“校企合作,人人有责”的氛围。

中职学校进行校企合作,要紧紧围绕“提高就业率、提升就业质量”这一主题做文章,因“地”制宜,弹性安排,在合作模式上,形式要多样化。要求学校实训设备基本完善和充足,学校有能力进行必须的实训。其优点是既能扩大在校生规模,又能有效管理学生。同时,学生顶岗实习在企业生产旺季,学生实习就业安排容易,也不存在实习时间短,学生不适应岗位工作的情况,因为企业是流水线生产,对每一岗位的技能要求不是很高,通过两三个月的时间培训学习就能胜任岗位工作,不会影响就业。

总的来说,不管采用什么样的合作模式,都要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总量不减少,要让学生在学校学到能让其持续发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尽量满足企业需求。一方面,中职学校要走出去,教师要到企业考察调研、蹲点实践。一是在每年的春季,拟定新生招生计划前,学校应安排相关人员到有意向合作企业实地考查,弄清企业规模、性质、业务、状况、岗位、技能、待遇等情况,通过沟通交流,了解企业用人需求、合作愿景,形成校企合作可研报告,为签定联合办学协议奠定基础。二是在学生实习和就业初期,学校领导到各合作企业进行学生实习和就业现状调查,了解企业对学校、学生的意见,解决学生在实习和就业初期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专业实习和就业情况调查报告。三是学生实习和就业初期,实习专业所在班的班主任和专业教师到企业“蹲点”,一方面管理学生,另一方面到车间学习现代生产技术,提高技能教学水平。

另一方面,中职学校也要请企业进来,就是邀请企业人员到学校调研、讲课。让企业了解学校办学情况,表达学校合作诚意,增强企业合作信心。在此基础,共同商定合作协议,共同制定实训方案,举行协议签字仪式。协议的内容应该详实而具体,它至少应包括:组班要求、教学内容、学时安排、实习方式、实习待遇、就业安排、工资福利、违约责任等,要照顾学生利益,双方权利与义务明晰,具有操作性。每个新学年之前,中职学校都应按照企业用人计划与标准,与企业一起商定招生专业和数量。如利川职校与深圳闳晖集团合作,深圳闳晖集团还参与考核录取新生,招生与招工相结合,学校与企业联合举办“闳晖电子班”。

创新教育内容,实现专业对接产业、课程对接岗位。一是中职学校在制定课程体系时,融入企业内容。中职学校要主动征求企业意见,教学内容除安排学生必须学习的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外,还安排一定课时的企业岗位技能知识和企业管理文化知识,同时,注重加强就业指导,培养学生沟通能力、职业精神。为使学生认真学习各门知识,企业可与学校商定,对有不及格科目学生,学校不推荐就业,企业也不接收。二是校企双方互派教师,相互渗透。文化课、专业理论课和基本技能训练课由学校负责,企业岗位专业理论课和顶岗实习主要由企业负责。从调查的情况看,参与实习管理和就业指导的老师普遍反映,顶岗实习学生存在角色转换慢。有的责任心不强,纪律观念较差;有的学生与人交往沟通能力较弱;这些现象的出现,给校企合作蒙上阴影,处理不好,会影响校企合作的深入展开。因此,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顶岗实习和就业初期的引导和管理。

中职学校应与企业共同拟定实习方案,既分工又合作。学校主要承担管理责任,企业主要承担技术培训责任。班主任“全天候”跟踪管理,企业技术人员手把手地教,他们共同对学生进行实习鉴定,学生鉴定不合格,企业不安排就业。实习完毕,学校建立实习档案,进行实习总结评比,表彰优秀实习生。学生就业初期,与其它员工同等要求,且远离家长和老师,有一个不适应期。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疏导,以提高就业稳定性,进而密切校企关系。同时,敦促企业严格履行协议,按劳动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

4.企业合作合同 篇四

乙方: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由甲,乙两方企业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企业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企业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企业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企业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企业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企业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企业股东分红。企业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企业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企业股东同意,另一方企业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企业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企业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企业股东向公司借款,该企业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企业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企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企业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企业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企业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企业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企业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企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企业股东的一致同意。

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企业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5.企业品牌宣传策划合作合同 篇五

宣传策划合作合同

委托方:江苏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电话:

为确保甲方企业品牌及开发项目取得良好的社会形象和销售业绩,甲方有意向委托乙方负责该企业及项目的品牌宣传策划工作。为维护各自的利益,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一、合同期限:暂定年(自签约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届满后可根据双方需要续约。

二、乙方需提供的服务内容

1、企业品牌的宣传策划及企业LOGO形象设计。

2、项目前期的定位策划:

从项目前期筹备期介入,进行整盘的产品和市场定位建议及相应整体规划、环境设计、户型配比等建议。进行案名、推广名建议。

3、整体行销、传播策划的 咨询:

整体楼盘推广的策划框架,包括前期市场分析,营销战略,行销组合,传播策略的建议。

4、阶段性传播策划:

每月进行市场调研,并据此进行每月具体广告宣传活动的策划、创意。

5、具体的SP活动策划建议:

针对开盘及各销售阶段及时点进行SP活动的策划,并协助方案的实施。

6、提供楼盘VI设计建议

基础部分:LOGO、标准字、标准色、扩展图形。

应用部分:接待看房车车体设计;手提袋、信封、名片、胸牌等办公事物用品;售楼处内部LOGO墙。

7、提供项目的各类广告代理、宣传品的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

各类广告:报纸广告、电视、电台广告、车体广告、户外广告。

印刷品:楼书、销平销海、DM、手提带、邀请函、名片。

8、提供现场改进建议和方案

工地围墙、现场售楼处设计建议方案,灯箱、看板等室内宣传的设计、制作

三、服务时间及费用支付方式

1.企划服务费总金额:人民币元整(2.支付方式:分段支付

3.服务时间及费用支付方式:

四、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合作过程中,甲方应配备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沟通,及签审相关提交物件、资料。

2.甲方需对乙方提交的并准备对外发布的所有文案、平面设计及活动策划等进行审核与确认,并确定是否发布或实施。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方案和设计,若需乙方执行必须经甲方指定人签审后方可执行。

4.甲方有权随时知晓乙方的工作进程;同时为保证乙方的工作品质和交付期,甲方应尽可能提早安排作业要求和计划。

5.在合作期间,若乙方的服务品质不佳,进而影响项目形象和销售,或经甲方考核确定乙方提供的服务不能够切实可行的提升甲方企业品牌价值并推动项目营销策划工作进展,甲方有权选择提前终止合同,服务费用则按双方实际合作期限结算。

6.甲方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的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约根据项目推广需要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关服务内容。

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在镇江地区为其他公司或项目提供品牌、营销、策划、设计等相关服务。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公布甲方的经营政策、推广策略及企业和项目动态。

3.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管理、经营、商业秘密不能外泄。乙方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维护甲方及该项目的形象。

4.乙方有权随时从甲方获得与工作有关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5.乙方为顺利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业务,按工作的实际需要与甲方的相关人员接洽或保持联系。

6.在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业务前提下,乙方收取合同约定的报酬。

7.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市场调研、营销策划、推广计划,合同期内所有的品牌策划、项目策划、推广策划、推广设计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除以书面形式外还应提供一份完整的电子文件交甲方备份存档。

8.乙方应尽力利用其关系网络为甲方推广企业品牌及开发项目。

9.合作期间,乙方应对客户实事求是地介绍该楼盘的实际状况及甲、乙双方共同制定的对客户的承诺。严禁进行虚假宣传或承诺,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或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目的任何企划行为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11.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用、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顾问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应保证每周至少一次前往甲方进行工作沟通例会,根据工作需要,重要情况下乙方应增加沟通频率。

12.乙方须独立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包、分包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1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工作进度开展工作,如因一方原因未能按时、按约定的要求完成计划内工作,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照合同服务费得万分之五扣除乙方滞纳金,常规工作逾期超过五天,重要工作逾期超过二天,甲方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未能有调整方案和改善措施,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五、其他约定

1、原则上,甲方除本合同约定应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开展的所有活动、交通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要提出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因非正常原因终止合同,都将承担相应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自签定之日起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如发生争议,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镇江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六、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满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效力相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协议书 篇六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

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

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

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

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章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技术协助”__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

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技术信息互换”__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 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

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章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章提成费

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

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

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章技术培训

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

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章优先条款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章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九章合营期限

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年。

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项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章仲裁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若于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

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

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事项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

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章其他

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

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

7.营建合作文化铸就学校品牌 篇七

一、教师合作文化品牌战略积聚学校实力

在学校的发展进程中, 学校深深地意识到, 教师合作文化对于教师知识、技能的提高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推广具有重要的价值, 它对吸收全体教师的隐性知识方面具有特效功能。学校采用校本研修、团队建设与积极寻求和吸收学校外部新思想和新知识的方法, 增强教师的合作意识, 扬起师资强校的风帆, 让教师进入了合作发展的轨道, 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 实现教师合作文化品牌战略, 提升了学校的办学水平。

1.他山之石——实现与大学院校合作之势

大学和中小学组成学习共同体, 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已经成为教育领域的一种需求, 是一种平等互动的合作和共同发展。两年来, 我校借助“双优”工程, 与东北师范大学建立了伙伴互助关系, 两年的合作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

(1) 学术合作研究。

根据我校的发展现状, 东北师大专家从理论上对教师加以指导, 学校在行动上积极实践。专家的亲临, 对学校今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导意义, 实现了与时俱进。

(2) 课题合作研究。

专家亲自参与教师小课题的研究, 逐一给予意见。专家的介入, 打破了传统上我校普通教师不能搞研究的心理障碍, 带来了一些先进的研究、试验方法, 带来了一些与实际密切相关的研究课题, 革新了教师的教科研观念, 提高了教师的教科研能力。

(3) 网络合作教研。

学校利用QQ和聊天软件让教师进行网络教研, QQ群里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教师, 打破了“空间”和“环境”的限制, 加上网络的隐蔽性使教师没有了怕说错话让人见笑的拘泥, 多了份畅所欲言和专注研讨的平和, 少了正襟危坐的做作和冒犯他人的顾虑, 多了份“不惧权威, 更爱真理”的潇洒和率真。

(4) 同课异构合作交流。

为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优化教学策略, 创建高效课堂, 我校与东北师大开展了“同课异构”教学活动。对于同一个课题, 我校教师与东北师大专家根据各自的理解确定本节课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课上完后, 教师研讨, 东北师大的专家对这一节课进行点评。这些教学研讨活动为教师们提供了一个面对面交流互动的平台, 在这个平台中, 老师们共同探讨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探讨教学的艺术, 交流彼此的经验, 共享成功的喜悦。多维的角度, 全方位的合作、探讨, 为整体提升我校教师的教学教研水平, 为提高教学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2.创特色教研——再合作的学习过程

新教研文化在学校萌芽、成长。学校对教师专业成长发展高度重视, 以提升教师教研能力的教研活动已有较完备的过程, 形成了几种典型的特色教研活动:前瞻式学课。在前瞻式学课过程中, 学校每个教师都要研究教材, 研究之后的材料和思路集体共享;集智性备课是一个“合”的过程, 这时候是团队的智慧和经验交融到个人的教案中的过程;推磨式上课。对青年教师来说最重要的环节当然是推磨式上课, 吸收了各种营养的教案投入到课堂教学中使用之后再交流反思, 进行各种补充。当课在组内磨得比较成熟以后, 我们会突破年段的界限将各组的课展示给全校教师。学校分学科、年段成立中心教研组, 领导班子都参与进来与教师共磨一堂课。其他教师分工从教材处理、教法学法、学生听课习惯、小组合作学习等不同的方面找出存在的问题。课后一起反省原有设计与实际效果的差距, 在深入反思、讨论中, 寻找改进策略, 重新设计教学方案再一次上课, 接着再讨论。使老师们所要上的“课”更能符合教学的新理念、新要求、新原则为止。

3.微格研究——合作技能的另辟蹊径

学校从微观的角度把握教学, 将复杂的教学过程切分为一个个相对独立又相对明晰的微格技能。如“课堂导入”“问题学生诊断”“对话激励”等, 每个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实际, 选择主题进行深入细致深刻的研究, 然后同一主题的教师在一起进行研讨, 不同主题的教师再相互交流研讨, 并按照“收集问题——提炼问题——微格分析——反思跟进”的研究步骤, 引导教师逐个掌握若干重要的微格技能和方法, 提高了教学效果。

二、学生合作文化品牌战略突出学校责任

学校从校本课程与兴趣小组活动入手, 培养学生与人合作、团结互助、友好谦让的精神素养与良好的合作技能。

1.课程合作文化研究

为了满足学生的实际发展需要, 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 学校以尊重师生的独特性与差异性为基点成立了专门的教材编写小组, 全体教师积极参与编写了《综合实践》校本教材, 为学生提供了实践条件, 创设了创新情境。此教材充分结合我市、省丰富的自然资源, 让学生亲近自然, 观察自然, 进行自然方面的调查研究, 用“走向自然来观察, 亲自动手来实践, 回到课堂同交流”的方式, 带学生走出课堂, 激发学生兴趣, 学生的肯于动脑、勇于探索、互相合作的品质也会得到培养和提高。在研究的过程中, 学生的自主能力得到极大的张扬, 它不仅使学生在班或小组里学到更多的东西, 而且对学生在将来与人合作共事、和睦相处, 以及在事业上的成功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艺术合作文化团队

俗话说:“熟能生巧”。合作学习仅在课堂中培养、训练是不够的, 还应该把它延伸到课外中去, 让学生时时不忘合作的精神, 互相间能长久合作学习, 在合作学习中形成合作的方法、技巧, 这样才能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可持续发展合作的氛围, 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学校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活动, 启动了机器人、美术、合唱队、舞蹈、乐器、曲艺、花样跳绳等社团, 给学生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让学生在合作中充分发挥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长, 从而达到培养创新合作人才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的。合作为学生创设了更广泛的学习时空, 营造了民主、和谐的学习范围, 培养了学生正确的学习品格和创新人格, 使之成为学生前进的动力和进步的基石。自2007年5月开始我校的机器人社团陆续参加了一些全国性的机器人竞赛, 屡获殊荣, 为辽宁省、鞍山市争了光。2010年6月我校学生刘昊天代表我们国家去新加坡参加robcup世界杯机器人大赛, 荣获第六名。7月我校学生代表辽宁省参加了中央电教馆的机器人全国比赛。

三、特色品牌合作文化战略增强学校魅力

团队精神是新世纪高素质人才的必备条件, 是一个团体的各成员之间通过互相配合、和谐相处、共同努力, 进而达到共同发展的合作精神。山南小学作为全国乒乓球重点小学、辽宁省乒乓球传统项目示范校、鞍山市乒乓球特色校, 多年来, 把办学特色作为发展的基石, 制定了“以球兴校, 以球育人”的办学目标。鲜明的办学特色, 铸就了乒乓品牌, 对品牌合作文化的深化, 学生团队精神的培植, 更带动了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

1.通过抓好乒乓球韵律操, 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

凝聚着领导班子, 音乐、体育等众多教师心血与汗水的学校自编的乒乓球韵律操, 融入学校每天的课间操, 又把它编成气势恢宏、动作优美、造型别致、活泼健康的团体操表演, 参加了全国“奥星杯”乒乓球开幕式、辽宁省九运会、鞍山市体育节开幕式的演出和全国大课间的展示。乒乓球韵律操舞红了九运圣火, 舞上了全国的体育舞台, 展示了山南小学的活泼与朝气, 展示了山南小学特有的风采。运动场上演出的时间是短暂的, 但小学生千人队伍的排练却是非常艰难的。对教师是个考验, 对10岁左右的学生来说更是个考验。乒乓球韵律操是一项由许多个体组成的, 不能出现任何个体与团体不协调的现象, 否则就会破坏团体的韵律和队形的美感。这就要求每一个学生都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 与他人保持合适的距离, 按时并高质量地完成规定的动作。为使学生将来能够成为新世纪的高素质人才, 在团体操的排练中我校积极渗透团队精神, 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我校通过乒乓球韵律操的训练锻炼了学生的身体、磨炼他们的意志、提高了他们的合作能力, 从小培养了学生的团队精神, 教给他们合作的方法。

2.通过参赛, 培养学生在竞争中合作, 合作中竞争

为了培养学生在合作中竞争, 在竞争中合作的意识, 学校在抓好乒乓球特色工作上, 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方法, 既抓普及又抓提高。除开设乒乓球普修课以外, 为了发现和选拔培养乒乓球新苗, 学校还开办了乒乓球俱乐部, 每天对部分有志于乒乓球事业的学生进行专业化的训练。在训练中, 激发学生互相鼓励, 协作攻关, 相互交流, 合作竞争, 想象创造等, 从而为他们综合乒乓技能的提高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四年间, 我校为各级的专业训练队输送了优秀的人才, 输送到外省市有16人, 输送到省内体育院校12人, 市体校4人, 现在法国俱乐部打球1人。

为促进了学生的个性发展, 激发了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 使学生意识到“人人为我, 我为人人”的关系, 产生不仅为个人荣誉, 更重要的是体现为集体荣誉而战的感受。在训练的同时, 我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大赛, 自2003年始, 我校在全国的乒乓球大赛中屡获殊荣, 为学校争了光, 为铁东区争了光, 为鞍山市争了光, 先后培养了乒乓球世界冠军马龙等优秀的运动员。通过参加比赛, 帮助学生养成了尊重他人、发现他人优点品质, 培养了正确的集体观和良好的现代竞争意识, 增加了学生成功的机会, 增强了学生自信心。学生们在活动中展现丰彩, 磨炼意志, 体验成功与快乐, 我校的乒乓球事业也硕果累累。

2006年8月, 经我校申请, 中国乒协少委会“娃娃杯”执委会同意, 上报国家体育局乒管中心批准, 我校承办全国红双喜“娃娃杯”少儿乒乓赛。本次比赛邀请国家、省体委领导, 国家、省新闻媒体等单位参加。全国10个省市, 包括直辖市上海、北京、天津共30多个代表队参加, 共400余人。山南小学承办的这次比赛, 不仅促进了鞍山市乒乓球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同时也使鞍山的乒乓球品牌越做越大、越做越强, 为培养更多更优秀的人才做出了贡献。

8.学校企业合作合同 篇八

关键字:计算机 网络 需求 校企合作

1、目前社会对计算机网络人才的需求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普及,计算机应用已经渗透我们的工作与生活,在我们所接触的环境中网络应用几乎无处不在,网络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巨大效益不断增强。尤其近些年来,我国的互联网和电子商务行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直接为我国提供了数十万的就业岗位,根据权威部门的统计,市场对新型网络技术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造成网络基础技能人才的一度短缺。如果市场对网络技术人才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将严重阻碍我国推进信息化社会建设的步伐。根据国家信息部门的预测,在未来几年中,我国对新型网络技术人才的需求量将超过百万。

我国的IT行业发展迅速,对相关专业人才的需求量也急速增加。比如和IT行业联系最密切的计算机专业,根据调查,目前IT行业的人才队伍严重匮乏,主要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布局,既缺乏高级的IT人才,包括高级技术人才和复合型管理人才,更缺乏能够承担网络基础性工作的技能型人才。因此,只要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基础技能,就一定有广阔的就业市场。

2、目前中职学校计算机网络专业的教学和课程设置

目前,很多中职学校的计算机网络专业课程设置不合理,所学内容陈旧,和社会严重脱节,或者所学内容不符合企业需求,造成学生学无所用,没有一技之长。因此,必须根据市场需求调整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结构,加强网络专业教学的多元化发展。

现在很多职业院校在教学内容和专业设置上非常落后,与社会严重脱节,无法满足企业岗位的需要。因此,在计算机网络专业教学过程中,学校应该以企业的需求为教学目标,以促进学生就业为教学目的,为学生提供符合社会和企业需求的教学资源。

3、中职学校计算机网络专业校企合作的背景

我校作为省政府直接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希望走在课程改革与校企合作机制的前列。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了解企业对人才需求的方向,同时和企业建立互惠的合作机制,学校为企业提供优秀的技术人才,而企业则负责为学校提供实践的平台,率先开创学校与企业无缝接的教学体系。

锐捷网络是一家具有广泛用户基础和近千家设备销售和服务渠道的网络设备厂商,拥有成熟的网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愿意寻求具有先进办学理念的院校进行深度合作,把先进的人才培养理念与学校共享,在为学校培养专业人才的同时,能够满足自身企业对精英人才的需求。

4、中职学校计算机网络专业校企合作范围

为了加速中职计算机网络专业建设,使其形成具有专业特色的精品专业,更要加强学校与企业的紧密联合,加强完善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对企业岗位紧缺人才的能力要求、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调查,深入掌握用人单位的需求,并制定一系列的改革方案和人才培养计划,同时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学的硬件设施,使工学合作、校企合作的教学机制能够逐渐形成稳定的生态系统。

在人才培养的具体内容上,应该分别从职业道德、技能应用、职业素养等方面入手。经常开展综合实训并建立核心技术课程,从而达到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的目的,增强学生就业的竞争力。

5、中职学校计算机网络专业校企合作内容

5.1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改革合作

中职学校计算机网络专业主要以培养网络基础技能型人才为主,对这类人才的实践性和操作性要求很强,不需要掌握较为高端的网络技术,主要从事的网络施工类的工作。根据调查,中职学校计算机网络专业的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计算机网络管理员”,或者网络工程建设的实施人员,而这类工作要求学生必须掌握“局域网组建”和“网络安全与维护”等技术。因此,为了使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能够很快适应岗位要求,学校要尽快建立具有针对性的职业技术课程。为了加强校企合作,笔者建议联合企业专家共同打造学校人才培养计划,以下为培养的具体方案:

1)共同规划建设,2门校级精品课程,1门专业核心课程。

建设以“局域网组建与管理”、“企业网络安全与维护”课程作为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将“构建中小型企业网实训”课程作为专业核心课程

2)共同完成 “工学结合”特色校本教材的编写。

完成精品课与核心课的教学资源建设:课程建设PPT课件开发;课程建设电子资料开发:电子教案、课程大纲、模拟试题等;课程建设视频开发。

3)师资队伍建设合作

合作目标:培养骨干教师与专业带头人。使教师可以独立胜任《局域网组建与管理》、《企业网络安全与维护》、《构建中小型企业网实训》课程的授课任务;胜任讲授锐捷系列职业认证课程及组织和培训学生参加职业技术认证考试并获得证书。

5.2培养双师素质教師

把教师培养成既有教学工作经验又有课程开发能力的双师教师。聘请企业专家定期到学校授课,增强学校的教师队伍力量。同时也可以让教师到企业参加岗位培训,增强教师课程开发的能力。

6、中职学校计算机网络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

为了促进学生就业,平稳过渡到工作岗位,可以进一步加强学校和锐捷网络的合作,成立专门的“锐捷网络学院”,其目的在于培养一批经过锐捷认证的优秀技能人才。锐捷网络具有稳定的人才交流平台,加入锐捷供需联盟后,不但能够降低应届毕业生求职的成本,增强就业机会,还能够为企业提供品质一流的技能人才。

7、结束语

加强计算机网络专业和企业合作是一项双赢的新型教育方式,不但增强了学生就业的竞争力,还为社会和企业提供了技能过硬、职业素养高的新型技能人才。因此,只要我们在教育过程中敢于创新、善于总结,一定能够促进中职学校计算机网络专业教学工作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民东,杨伟鲁.面对知识经济挑战的计算机教育问题[J].生产力研究,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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