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用协议

2024-09-02

土地租用协议(精选13篇)

1.土地租用协议 篇一

租用土地协议

甲方:老高川镇拉麻峰村全体村民

乙方:刘美玉

经甲乙双方协定,将拉麻峰村雁渠洼及周边土地租给乙

方开发利用具体事宜如下:

一,租用土地四至界线:东界:朱太沟与拉麻峰沙渠

西界:马连沟渠 南界:莽梁山坟渠 北界:阴则地界二,征地设定亩数以测量后为准,共计亩

三,租地价格每亩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

总计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四,付款方式:定金伍佰万元整,签合同之日起付给甲方总

价的60%(包括定金)。半年内再付给甲方总价款的20%,当乙方挖至总征地亩数的一半时,再付给甲方剩余款的最后20%。

五,甲乙双方在签字手印后合同生效。属于甲方内部的任何

纠纷问题与乙方一律无关,如有纠纷出现影响到乙方工

作的进程,造成乙方所有的经济损失一律由甲方负责承

担。

六,租地总期限从签字之日起有效期为六年。

七,甲方负责给乙方无偿提供排土场地和道路通行,如涉及

到甲方内部租地范围内的任何个人私有财产及土地、树

木等一切个人纠纷均由甲方内部解决,租用期限内所有

开发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如乙方需要从征地以外另外新开一条道路,所涉及到个人私有长期承包耕地,乙方负责补偿10000元/亩,直径在15公分以上的村苗乙方负责补偿100元/苗,属于集体土地内树苗不予补偿,荒地一律不做补偿。

八,在乙方征用土地范围内所涉及到所有地下一层三米纯煤

(边角煤)的开发所有权归乙方。

九,乙方所征用的土地与周边自然村土地分界的纠纷和因甲

方责任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在六年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开发、转让、转变经营、承包、招商、出租等,甲方无权干涉。

十一,乙方在征用该土地范围内涉及到所有的煤窑归乙方所

有。一切集体及个人所修通的新旧道路、包括马连沟岔至燕渠洼窑口间现有的道路无偿归乙方所用,不给甲方集体及个人任何补偿,合同生效日前修路费用由村内负责。

十二,在乙方施工的过程中,甲方任何个人及集体不得进入

乙方的施工现场,如果擅自进入出现任何问题及安全

事故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一概不负责任。

十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所需水,电等一切施工需要,甲方

无偿提供配合工作。

十四,乙方施工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佣甲方(本村人)年月日

2.土地租用协议 篇二

随着宽带城域网在各地的建设, 新的网络对传统专线业务将带来很大影响。首先, 专线业务的提供方式将由单一的电路租用方式, 转变为视各运营商基础网络情况, 提供电路租用、ATM与以太专线、二层PVC互连、以太透传、IP VPN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其次, 专线业务带宽提供能力将由N×64K为主逐渐转向2M、N×2M、34M、10M/100M、155M或更高速率的端口与带宽租用, 并且要求带宽扩展灵活方便。因此专线业务逐渐向宽带分组网络迁移已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如何在宽带城域网的物理平面上有效承载灵活可靠的专线业务, 将成为城域网建设的重要课题。

专线业务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专线接入和专线互连。专线接入是指提供2M~155M或更高速率的端口或带宽租赁, 主要业务需求为高速上网, 要求带宽扩展灵活方便 (64K~2M~10M/100M~155M) 、价格低廉、一般的QOS能力 (接入带宽有保障) 。目前实现宽带专线接入可以通过ADSL、以太网以及一些传统的窄带接口如DDN/FR通过SDH汇聚来完成。几种方式各有优缺点, ADSL对线路、设备要求高, 以太网安全性不够, 传统方式实现较为复杂, 因此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几种方式将会共存。专线互连主要是用于企业或行业集团用户各分支机构互连, 组建内部信息传送网络。专线互连要求很强的安全性要求 (包括设备与信息安全保障) 、很强的QOS能力 (端到端的带宽保障) 、带宽扩展灵活方便、管理维护成本低。专线互连型业务目前业界一般有两种方式实现:一种是采用传统的DDN、FR专线来实现互连, 另外一种就是目前业界流行的VPN (虚拟用户专网) 。VPN可以分为三种:VLL、VPDN和VPRN。VLL (虚拟租用专线) :一般由用户设备发起和终结隧道, 网络设备提供类似于DDN的底层网络专线, 数据报文的传送可能通过公共ATM/FR网、Internet, 可以采用IP Sec等协议进行加、解密, 对隧道本身的建立、拆除并不参与。VPDN (虚拟用户拨号网络) :服务提供商具有远程拨号能力, 一般用户通过电话拨号到本地POP来访问网络、通道协议一般采用L2F、L2TP、PPTP等, 目前有IPSEC、GRE、MPLS VPN, 其中MPLS VPN包括采用BGP4扩展实现和采用VR (虚拟路由器) 技术实现两种。也是目前应用比较广泛、成熟的VPN方式。

二、租用线业务的主要技术实现方式

租用线业务主要有ATM、MPLS VPN, MSTP三种典型的技术。

(一) ATM技术。

1、技术的主要特点。ATM (异步传输模式) 是基于传统分组交换发展起来, 面向连接的技术, 它具有以下技术特点:低时延、高带宽;可靠的QOS保证及安全性;完善的流量控制及拥塞控制;灵活的带宽分配;支持多种业务;技术实现比较复杂。2、开设的业务和应用。ATM是一种多业务承载平台, 它可以提供多种业务接入。目前, 通过ATM网可以提供基于TDM的电路交换业务 (电路仿真) 、FR业务、IP业务 (IPoA) 、分组话音、VPN及视频点播等。3、技术发展的前景。ATM技术目前仍然是支持多媒体业务的最优技术。这种技术综合了电路交换和分组交换的优点。既能满足数据业务的需求, 同时也能满足话音、图像等传统以电路交换方式进行交换的实时业务。ATM采用多种优先级机制, 来保证每一种业务的QOS。具有周密的业务控制机制, 能保证网络安全。

(二) MPLS VPN。

MPLS VPN是近年来迅速发展的一种VPN, 也是目前被大部分厂商和运营商所看好的一种VPN技术。1、MPLS VPN技术的主要特点:网络配置简单, 具有较高的转发效率;MPLS VPN网络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可以动态地发现相邻节点;可以直接利用现有路由协议而无需任何改动;可以提供一定的用户与网络的安全性;利用MPLS的流量工程和QoS能力, 可以实现具有流量工程和QoS能力的VPN。现阶段MPLS主要存在以下不足:技术还不是很完善;标准统一性较差;网络改造成本过大;安全机制还不十分完善。2、开设的业务和应用。 (1) 基于IP技术的VPN业务。利用MPLS可以非常容易地实现基于IP技术的VPN业务, 能在一个MPLS的网络上同时提供多个VPN网络, 可支持多种应用, 如局域网的远程接入、企业网的互连及因特网访问及相关的应用。 (2) QOS得到绝对保障的业务。基于IP技术的视频传输业务 (包括VOD、视频会议) 、Voice Over IP服务, 通过MPLS技术, 使视频、语音服务符合端到端的传输质量要求, 为视频、语音提供低时延、低抖动的传输通路, 从而保证了视频、语音服务的质量。3、技术发展和应用的前景。基于MPLS的虚拟专用网 (VPN) 代表了当今网络发展的最新趋势, 它综合了传统数据网络的性能优点 (安全和QoS) 和共享数据网络结构的优点 (简单和低成本) , 能够提供远程访问, 外部网和内部网的连接, 价格比专线或者帧中继网络要低得多。而且, VPN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满足了对网络带宽、接入和服务不断增加的需求, 因此, VPN必将成为未来企业传输业务的主要工具。基于MPLS的虚拟专用网 (VPN) 优点有如下几点: (1) VPN容易扩展; (2) VPN的可管理性强; (3) VPN支持新兴应用。

(三) MSTP技术。

1、开设的业务和应用。MSTP技术出现后, 主要广泛应用于数据传输, 解决ATM交换机、路由器之间的组网问题。同时, 由于具备了数据的处理能力, 在功能强大的网管的控制下, 将使直接提供业务成为可能。2、SDH网络的演进方案。目前窄带数据业务 (专线) 的收入还是电信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 虽然没有宽带业务发展迅速, 但是网络也需要继续优化, 这方面的工作, 可以统一纳入新一代网络规划中考虑, 在传输网平面中, 实现对原有SDH网络的改造和业务优化, 这样, 将老网改造的投资和新网建设的投资合一, 可以进一步降低网络建设的投资的风险。其中网络和容量的演进实现主要有以下方式:骨干层广泛存在原有的SDH设备, 由于骨干层带宽需求相对较大, 利用原有的网络完成宽带业务的有效承载对于带宽的消耗很大。所以, 在此基础上, 可以叠加一个层面, 即传输网络形成A、B平面。A平面依然存在, 承载的业务依然是窄带的话音业务;B平面作为新建的一个平面, 承载数据业务和专线业务。在将来网络向DWDM演进的过程中, 逐步采用WDM的方式, 将两网合一。除骨干层外, 接入层大量存在SDH设备, 具备MSTP功能的设备可以采用升级的方式扩充功能, 而对于无法实现升级的SDH设备, 可以采用混合演进的方式。原有的网络依然解决窄带话音业务的接入, 对于需要宽带接入和专线业务的新建节点, 采用Metro设备;同时, 对于存在专线和宽带业务的原有节点, 利用Metro设备完成接入, 以2M、155M方式与原有SDH网络对接, 利用原有网络的资源完成业务的透明传送。

三、租用线业务的技术发展走向

(一) ATM和IP技术的合作竞争。

世上没有一种万能的技术, 目前IP的优势在于提供统一的数据应用平台, 而ATM的优势在于提供统一的网络平台。IP与ATM是一种合作竞争关系, IP与ATM都是分组 (包) 交换技术, 有各自的优势, 在传统电信网与因特网融合与演变的过程中都将发挥各自的重要作用

(二) MPLS对技术方向的影响。

ATM和IP技术的融合产生了MPLS, MPLS吸收了ATM的VPI/VCI的交换思想, 无缝地集成了IP路由技术的灵活性和二层交换技术的简捷性, 在面向无连接的IP网络中增加了面向连接的特性, 使得IP具有了承载多业务和QoS的能力, 从而加强了IP网络的运营和管理能力, 在业界产生了强烈的反应。MPLS的出现, 将对未来技术的发展方向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旦MPLS具有了运营能力, 加上市场上即成事实的广泛IP应用的基础, 将使MPLS成为未来网络的核心技术, 但是在现阶段, MPLS的发展和商用还处在初级的阶段, 对于这一技术应给予充分的重视, 关注其发展的进程, 在数据基础网络的建设中应考虑向以MPLS为核心技术的网络结构演变的可能性。并选择合适的时机, 进行MPLS的试验性方案实施。

(三) MSTP提供了可选方案。

基于SDH的多业务传送节点 (MSTP) 增强了对数据业务传输的支持能力, 实现对ATM业务、IP业务的有效传输, 通过VP-RING实现数据业务的带宽共享, 大大提高了传输的带宽利用率;同时保留了SDH设备灵活的组网和业务调度能力, 在单个传输设备上实现了话音、数据等多种业务的传输, 可很好地适应城域网当前和未来建设发展的需要。

(四) 对技术发展方向的总体认识。

TCP/IP将成为电信网的主导的上层通信语言;MPLS将成为未来电信网的核心技术。电信网逐步实现分组化、无连接化和全球寻址, 最终形成一个无缝的IP网络结构;用户处将以以太网/快速以太网和IP接入为主;为了近期内保证网络端到端的服务质量 (QoS) , 核心网部分仍然有必要引入了SDH+ATM, 保证其可用性与电话网相当;随着市场和技术的发展以演进的方式逐步向未来的网络过渡。

四、三种技术的分析与比较

基于ATM、MPLS、MSTP三种技术组织的网络都能够满足专线用户的需求, 都有适用价值。ATM通过电路仿真的方式可以提供与DDN电路价值相同的专线解决方式, 通过PVC可以开设FR业务。MPLS通过VPN的方式提供专线业务, 通过QOS策略对不同要求的服务予以保证, 其中包括类似于TDM型的专线要求。MSTP保留了SDH线路的优点, 采用带宽管理的策略保证对数据型业务的适应性, 也可以提供数据基础业务。无论采用哪种技术, 都是可以实现业务的提供。三种技术各有优劣, 比较而言, ATM技术比较成熟, MSTP实现简单、成本低, MPLS是主流方向。

3.土地租用协议 篇三

案 情

渠某与展甲是邻居,均系某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0岁的展甲无儿无女、体弱多病,且配偶在两年前因一场大病而去世,尚有年迈的、但一直卧病在床的75岁老母亲李某和不务正业、常常在外混吃混喝的弟弟展乙。渠某看展甲可怜,平时对展甲也是照顾有加。展甲为了晚年有人照顾,就希望与渠某订立遗赠扶养协议。2008年初,双方便找人起草了一份协议,该协议约定:展甲由渠某扶养,待展甲百年之后由渠某取得展甲6.06亩的家庭承包地经营权。该协议于1月19日在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随后,渠某也是尽心尽力照顾了展甲的日常生活。

5年后,展甲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在外的展甲弟弟展乙得知其去世的消息后立马赶回家,与原告渠某因安葬及财产遗留问题发生了纠纷。展乙根据传统观点觉得“肥水不流外人田”,并坚持认为原告渠某不是展甲的继承人,无权获得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由自己继承;而渠某认为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且经公证处公证,自己应当取得该协议约定的承包经营权。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渠某便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由自己继承展甲的6.06亩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庭审理时,原告渠某诉称遗赠扶养协议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备主体合格、内容合法以及形式合法等条件,涉及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也是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且经公证处公证,所以为有效协议。在展甲死亡后当然取得协议约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展甲的弟弟展乙无正当理由不顾其反对,擅自耕种本应由其经营的6.06亩土地,严重侵犯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被告展乙则辩称,遗赠扶养协议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遗赠本身就违反法律规定,原告渠某不可能继承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展甲的承包地应由自己继承。

受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所以该遗赠扶养协议违背相关法律规定,确实无效,原告渠某不能取得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而原告渠某以被告展乙侵犯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由,要求被告展乙停止侵害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遂依法判决驳回原告渠某的诉讼请求。

戴勇坚

湖南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

上海建纬(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

《国土资源导刊》法律顾问

律师分析

展甲与渠某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受《合同法》调整吗?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而根据《合同法》第2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所以本案中原告渠某与展甲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并不受《合同法》调整。

那么该协议是不是就不受法律调整或保护了呢?当然不是,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案中,原告渠某与展甲订立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应受《继承法》调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受遗赠?

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如下:首先,根据《农业部关于发布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第34条规定:“家庭承包的,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但承包地为林地的除外。”因此,若家庭成员死亡,还有其他成员的,则“继续”承包经营地,而不是作为死亡人的遗产发生继承,这样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所以本案中,对于展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发生继承,因为它并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对于渠某要求继承该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主张,法律是不予支持的。

其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50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由此得知,只有林地承包经营权以及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才可以继续承包;而且对于承包人死亡的,只有承包人的继承人才可以继续承包。所以回到本案中,原告渠某并不是展甲的继承人,是继承人以外的扶养人,连继承人资格都不具备,更无所谓“继续承包”这一说法了。

4.土地租用协议书 篇四

土地管理人:(以下简称甲方)

土地租用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地经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希共同信守,不得违反:

一、租用期限: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租用期间,土地使用权属归乙方。

二、租用范围及付款方式、租用范围:

三、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或转让,阻挡乙方的正常工作,否则违约方将承担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四、乙方在发展同时,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五、在租用期满,如继续租用,可优先乙方租用,但租用价按市场经济调整上涨,如中途或期满退出,恢复土地归回甲方经营。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5.租用土地协议书范本 篇五

甲方:

乙方:王兆伟

为确保农村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甲、乙双方依法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法土地流转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在不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权属的耕地_______亩承包给乙方,乙方可以变更耕地用途的情况下从事果树种植为主,并依法生产经营。

二、租用期限35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年每亩租金为元正(¥元),实行先租后用的原则,每年的租金需在当年的12月30日前付清来年的租金方可使用,逾期不付清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经营权,甲方可进场经营。

2、土地租用后,国家给予各地农民的各项补贴由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经营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

3、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能以任何理由开设(农家乐、避署山庄、旅游渡假村等)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违约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按损失额的80%计算,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

2、土地租用期内,如遇国家建议征用,公益事业建议占用租用土地的,不视违约,青苗补偿费用归乙方享受,附着物补偿按谁出资谁受益原则。

五、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继续租用该土地经营使用权。

六、合同在执行期内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即时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村领导意见(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在场人:

6.临时弃土场土地租用协议 篇六

甲方: 乙方:

因海南中线高速公路施工需要,乙方临时征用甲方土地作为施工弃土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该宗用地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租用甲方南渡江边用地两块(见租地平面示意图,简称该宗地),一块为采砂区,采砂区作为乙方工程用砂采取点。一块为低洼地,低洼地堆放清表杂土、淤泥、置换土等。

二、租用时限从签订合同当天算起至工程结束。

三、租用费用:由乙方分二次付给甲方租金为人民币25000.00元(含土地补偿费、青苗费、附作物费、复耕费等一切费用)。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乙方第一支付甲方土地租金 15000.00元,待采砂区正式开始采砂,且无人干扰后付清余款。

四、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有权在采砂区进行采砂作业,低洼地堆放弃土,同时根据施工需要堆放物资、机械等。

五、甲方在乙方使用该宗土地期间,负责本村村民及南渡江河道管理处的工作,保证乙方生产、施工顺利进行,保证不因该宗用地发生阻路阻工、罚款等扯皮现象。

六、乙方在工程完后,将该土地交还给甲方。乙方不再承担甲方的任何处理费用。甲方处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任何困难都与乙方、当地政府、海南中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等相关单位及部门无任何关系。

第1页

共2页

七、违约责任。当出现违约时,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并可采取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但违约方的有关合同责任及义务不能免除。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并及时纠正违约行为外,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八、协议生效及终止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的义务、权利后终止。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乙方执二份,甲方执一份,无正副本之分。

附件(租地平面示意图)

甲方代表(签字并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2页

7.土地租用协议 篇七

对此, 在平衡资本预算需求、内部资源、风险大小、提高普及率的可能性以及长期会议需求等多重因素下, 自建硬件视频会议已逐渐日薄西山, 而以全时为领头羊的云会议正如日中天, 成为企业远程会议系统的最佳选择。

全时服务引领市场:群雄逐鹿中一马当先

根据Frost&Sullivan报告显示, 在2011年, 全球会议市场规模大约在15.7亿美金, 其中依托云计算的网络视频会议占90%份额, 而在中国远程会议市场, 2011年的市场规模为28.5亿元, 预计未来五年的增长率大概保持在10%左右。

正是看到这种市场隐含的巨大价值, 全时率先推出云会议, 打响了基于云计算的会议产品争霸战役的第一枪。随后, 其他会议服务提供商也纷纷打出“云会议”的旗号, 前赴后继掘金基于云计算技术的网络视频会议市场。由此, 在增加多样选择的同时, 也使得企业用户难以辨别和选取。

WR研究公司专家指出, 企业在选择时, 需从性价比、可用度、大容量和高性能、服务支持和可管理、安全和适应性、个性化需求、供应商服务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考量, 以评判谁能带给自身最优质的服务。

“评估网络会议服务商的服务等级的一个关键, 是看该服务商能否提供24x7的技术支持, 帮助客户管理会议, 解决会议中的潜在问题。好的运营商应该有丰富的培训资源, 这些培训能大量减少网络会议中出现的问题。”该专家如是说。

全时是中国大陆地区唯一专注于提供顶级电话和网络会议服务, 并同时获得工信部运营执照的运营商。全时云会议服务融合了电话会议、网络会议、视频会议、网络培训等多种远程多方通信手段, 7x24小时在线技术支持10秒钟人工会议秘书快速应答的服务体系为企业远程会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的后盾。为保障全时云平台的正常运行, 全时还部署覆盖面积广、服务器布设密度大的基建群组, 以此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全球经济危机影响下, 低成本的云会议服务成企业远程商务沟通新宠

效益决定命运:自建方式已日薄西山

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下, 以及企业全球化和IT化发展的浪潮驱动下, 企业需考虑运用信息技术提高沟通效率, 节省运营成本。

传统自建系统的视频会议投入费用巨大, 而且, 传统自建系统的视频会议使用效率不高, 视频会议无法迅速及移动开会, 同时, 缺乏专业的会议服务人员, 也无法保证持续运用和功能升级, 另外, 因为网络带宽原因, 自建系统的视频会议难以达到高质量会议要求。

8.农村土地租用合同 篇八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土地共计亩。

三、租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

四、租金按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元,共计人民币元。

五、付款方式:一次性现金付清。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本合同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在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

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六、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租地合同书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 区,总面积约2000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08年2月1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10年至2013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

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相关法律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全文

【农村集体土地租】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

尊敬的合议庭:

云南XX律师事务所接受上诉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的二审诉讼代理,依法出庭履行代理职责,现结合本案的事实与相关的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关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所签订的《场地有偿使用合同》是否违反了法律强制规范的问题。→全文

【土地租赁协议范本】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本文介绍了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并提供专业律师进行免费法律 →全文租地合同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汇总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全文山东省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

【土地租用合同书范本】山东省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

村()农包字第 号

发包方:

租赁方:

9.土地租用合同 篇九

乙方:

为了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能人带动,科学发展”的工作部署和镇党委、政府招商引资,积极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精神,进一步深化全镇新农村建设,xxx拟在西关村南大河林场建设养殖小区。经甲乙双方公开、公正、友好、平等的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点:位于 的闲置空地。

二、租赁期限xx年,即xx年 xx 月 xx 日至xxxx年xx月 xx 日。

三、租金。建设期即:xxxx年 xx 月 xx 日至xx年xx月 xx 日,免收租金;xx年 xx 月 xx 日至xxxx年xx月 xx 日,乙方每年向xx交租金xxx元(xxxx元),之后根据经营情况甲乙双方协商再定。

四、地上附着物(树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乙方,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现金xxx元(xxxx元)。

五、甲方负责铺通、接通乙方养殖小区的路、电,水由乙方自行解决。

六、本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和销毁合同内容,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为给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霍城镇政府一份。

九、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10.土地租用合同书 篇十

甲方:长沙县湘龙街道办事处石子社区丁家组戴冬生 乙方:长沙县湘龙街道办事处石子社区虾塘组杨勇

为发展企业,经湘龙街道办事处石子社区杨勇与湘龙街道办事处石子社区丁家组戴冬生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乙方租用本组土地使用,甲、乙双方协商后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土地经营,各家户必须签字,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应。

二、租用土地位于北河堤内,中圳西部,面积约亩。

三、租用时间为壹拾陆年,从2010年十月十日起至2027年十月十日止。

四、租用价格每年每亩1600元。

五、双方协商一次性交租用还田押金元整(以后乙方还了田退押金,否则押金归农户所有)。

六、付款方式:乙方付甲方租用金在每年十月十日前交清,其它每以此类推。

七、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甲方协助乙方保证道路畅通,乙方负责路面维护,费用归乙方负责。

八、租用期间如遇国家征收,设备费、场地补偿费和货物转运费归乙方所有,余下费用归农户所有(乙方生产五年内征收另补偿农户青苗费,按本垸中上标标,五年后征收按本垸最高标准补偿农户)。

九、如出现乙方场地转让,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转让。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此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十一、经双方核实湘龙街道办事处石子社区丁家组土地;租用价格按己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第四条执行,为元(大写:)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11.砖厂租用协议 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海子湾砖厂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一年(2016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16日)。

第二条:每年租金30万元。第三条:租金交付方式:

第四条:2014年2月16日前,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第五条:甲方保证用电通顺,砖厂的使用权真实性和不因甲方的债务纠纷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如违约退还全部已交租金并赔偿一切损失。

第六条:乙方不能用砖厂的营业执照和公章从事与砖厂生产经营无关的事项,否则乙方承担全部后果。

第七条:在承包期内的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负责维修场内各项设备及轮窑修缮,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第八条: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各50%)给砖厂上环保设备。第九条:场地租金由乙方和村民协商,甲方只给付每亩壹仟圆,如有高出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必须和村民签订有效合同)

第十条: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增加用于生产的机器、环保设备、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向 乙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合同到期后,乙方保证所有用于砖厂生产的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如有丢失的,乙方需照价赔偿。(见财产清单)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在2016年11月30日前协商下一事宜,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继续承包经营。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12.场地租用协议 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烤房及土地(约有1亩)出租给乙方使用,具体协议有以下几条:

一、甲方自愿将自家的烤房一间和土地(约有1亩)出租给乙方作为其他合法经营使用。

二、租期五年,租金2500元/年,采用每年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

三、在不能损毁甲方基础设施的前提下,乙方可对附属设施作一些修改(通知甲方预知)。

四、合同期满如需续租,乙方有优先权。

五、合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异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商议,协商未妥,提交仲裁机关裁决。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13.土地租用合同 篇十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村委会。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其村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具体位置详情见附图。租期为30年,自2011 年8月1日至2041年7月31日止。租期内租金约定为年租金元(元整)。

二、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依法出租给乙方使用,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建筑物及相关设备和基础设施等。

三、乙方承租本宗土地主要用于农业、养植业、旅游业等相关产业的开发经营。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四、甲方应保证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的提供及其他甲方需要乙方协调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方与水、电等的提供方具体协商。

五、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六、乙方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未经乙方允许,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七、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但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八、付款方式;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每年结算一次。租期内,土地租赁费标准不变。

九、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即可进驻该块土地。所租赁的土地在改造之前,经双方商定,不收取租赁费直至改造完毕。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日1%的违约金。

十、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建筑物及相关设备和基础设施等,由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折价补偿。除此之外,甲方还应退还当年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一、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三、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租用土地现状的平面示意图(双方签字认可)

上一篇:推进加强创新社会管理 构建平安和谐幸福龙江下一篇:一年级拼读规则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