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报告

2024-09-17

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报告(共10篇)

1.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报告 篇一

关于非法营运车辆接送我校部分学生的报告

事由:关于我校部分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茶恩中心小学临近107国道,现有学生852人,来自于茶恩、荷

月、扶桥、熊市、青坪、茶花、金宝、护湘、衡山等地。由于地理环

境位置比较特殊,滋生了部分非法营运车辆接送我校学生。

通过调查发现我校有112名学生车坐非法营运车辆。经过排查发

现有牌照为湘a67609、湘a52036、5r158、5f287、5s201、69113、68872等七台车非法营运。并发现许多安全隐患:如严重超载,两台金杯湘

a67609、湘a52036的车每台坐有30多个学生,其它几台微型车每台

坐有20多个学生,部分车没买保险、没进行年检、个别司机没有驾

照,还有一台改装车里面放置五条没有固定长凳等等。司机的一次紧

急刹车,一个小小的疏忽就有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学校针对以上现象发放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与家长签订

《学生道路乘车安全责任状》,开设《学生乘车安全教育课》,在校内

以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召开了以学生乘车安全

为主题的家长会,向交警队举报非法营运车辆等措施。取得了一些效

果,但还是有部分学生因父母外出打工,上学路途远等原因继续乘坐

非法营运车辆。对此情况学校请求政府予以支持和帮助,由政府、学

校、社会形成合力解决非法营运车辆的问题

茶恩中心小学

2013-9-17

2.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报告 篇二

发布日期: 2011-05-10

生效日期: 2011-05-10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出行交通安全,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监管责任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是消除交通事故隐患、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出行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安全检查,督促运输单位(车主)、学校落实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职责,并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资质进行审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对学生交通安全(包括乘车安全)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管理,制止、举报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清理非法运营车辆和驾驶人,督促运输单位(车主)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对没有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和没有校车标志牌的,不得从事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工作。

二、重新审查登记,严格管理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要立即组织公安、教育、安监、交通等部门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正在使用的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车辆载客人数、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重新清查,并认真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对新增的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登记。同时,要采取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督促学校立即对自有接送学生车辆集中进行一次认真审验,审验结果记入接送学生车辆档案。审验中发现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车辆安全。要在学校周围合理设置接送学生车辆停车区域,统一设置乘车站点,防止出现车辆乱停乱放、学校门口交通秩序混乱等问题。

三、加强路巡路查,严惩违法行为

各级公安、教育、安监、交通部门要严格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标准,积极做好接送学 1

生车辆外观标识和标牌管理工作,新购车辆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正在使用的符合条件的车辆根据车况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自然淘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合理安排警力,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通行路段和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管控力度,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对于超员、车证不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接送学生车辆,一律扣留,并依法对驾驶人从严处罚。对近3年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严禁其驾驶接送学生车辆。同时,认真做好节假日学生回家、返校、出游的安全检查和教育,坚决消除事故隐患。

四、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源头控制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危害,教育引导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坚决禁乘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要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会、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经营单位和驾驶人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

五、强化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

市政府成立市保障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领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加大管理力度,抓好工作落实,具体工作意见于5月底前报市保障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公安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督促整改,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济南市保障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邹世平(副市长)

副组长:张 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东生(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卢新泉(市政府办公厅巡视员)

鲁德和(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 毅(市财政局副局长)

吕宜涛(市安监局副局长)

任泽焕(市教育局副局长)

许彦林(市物价局巡视员)

郦 弘(市金融办副主任)

陈广平(市法制办巡视员)

王利民(市地税局副局长)

牟京河(市国税局副巡视员)

李建国(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

刘 志(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办主任)

3.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报告 篇三

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好!交通安全是学生健康安全成长和幸福家庭的重要保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文件主要内容告知您,请您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并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保护自身和学生的生命安全。

第六条 接送学生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登记,安全技术状况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标准,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其中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还应当符合《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4407-2009)标准;

(二)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应当是在设计和制造上专门用于运送不少于10人、符合《校车标识》(GB24315-2009)标准的车辆,并喷涂统一的车身外观标识;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应当是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学生);

(三)专用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年限在报废期限以内,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

(四)车长小于6米的接送学生车辆应为两厢车身,并且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应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前;

(五)按规定申领标牌,标牌的有效期与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相同,需要延续有效期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六)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驾乘人员保险和承运人责任保险;

(七)安装行驶安全监控系统,并保持正常使用。严禁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组)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第七条 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的安全驾驶经历;

(二)最近3年内未发生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三)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第九条 接送学生车辆车身外观标识、标牌式样,按照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接送学生车辆标牌应当放置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车身位置。

严禁涂改、伪造、转让接送学生车辆标牌或者将其挪作他用。

第二十八条 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将学生上下学乘坐交通工具情况如实向学校说明,教育子女拒绝乘坐超员车辆、非法运营车辆和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

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允许、默许子女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学生家长或者监护人应当承担全部的安全责任。

承诺书

我已经学习《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我承诺不乘坐任何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级:

班主任签字:

新泰市汶南镇第二中心小学

4.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报告 篇四

车辆报告 接到教育局文件后,艾西曼镇小学立即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制定了排查计划和措施。首先艾西曼镇中心小学校长开赛尔.莫名针对这次排查工作做了安排。一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特别要在近期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整治;二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全镇学校安全工作督查指导;三要加强宣传,加强家校联系,营造全社会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四要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底;五要真抓实干,问责问效。2012年5月16日根据文件精神艾西曼镇各个小学和幼儿园安排专门老师查检了接送学生车辆,对违规超载情况、三轮车和无牌照车接送学生现场进行了整治。经查,艾西曼镇各个小学及幼儿园没有出现三轮车,拖拉机或者无证无牌车辆接送学生情况。低年级学生和幼儿园学生是有父母接送,高年级学生极少部分是自己骑自行车上学,其他学生是走路上学。

艾西曼镇小学

5.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报告 篇五

关于接送学生车辆整治周活动总结

自秋季开学以来,我校曾多次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查或抽查。通过检查、抽查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没有超员、倒客(两趟学生合并一趟运行)等安全隐患。

为确保学生上下学的途中安全,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六沟小学根据六沟学区中心校的指示,制定了接送学生车辆整治周实施方案:

1、学校成立了接送学生车辆整治周活动领导小组。组

长: 黄荣凤

副组长: 陈洪义

白永田

成员:

胡艳华

2、本周对所有校车查车一次,对查出的问题的车辆及时填写检查处理通知单。并把查处情况及时通报了司机。

3、召开了乘车学生座谈会,凡违犯车辆管理规定的司机乘车学生有权举报,处罚司机的款奖励给举报的学生。召开司机座谈会一次。

4、强化接送车制度,值周领导、教师必须负起责任,每日必须早到校晚离校。

6.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报告 篇六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规范乘车行为,加强乘车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出行安全,根据古教发[2011]696号文件精神,我镇于近期对全校学生乘车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定宁镇位于古浪县城东北部,距县城11公里,全镇辖10个村委会,94个村民小组,5273户,24283人。有初级中学2所,完全小学16所,村级教学点8所,教师239人,中学在校生1141人,小学在校生3253人。

二、采取措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工作。做好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工作,对于保障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镇将学安全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制,以“不发生无证(照)车辆接送学生引发交通事故;不发生接送学生车辆因超载、超速引发交通事故;不发生因学生违章引发交通事故”为工作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降低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真正把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对忽视中小学安全工作,玩忽职守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单位和学校,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中小学生乘车存在的安全隐患

1、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生接送车问题。近年来,在农村承担学生接送任务的车辆大多是无证车、超载车和农用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我镇重点查处无证驾驶、超载、车况差等违法违规现象,对无证营运情况坚决打击。通过有条件的村开通学生接送专车、家长亲自接送等办法,解决好学生的乘车问题。

2、着力解决乘车安全管理问题。当前农村客运车辆使用中最突出的问题是超载严重、使用或租用不合格车辆(无客车营运证的车辆)等。我镇对镇内所有使用从事农村学生乘车营运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不定期地对车辆使用情况

3、承运车辆应在路上对学生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对体弱生病学生给予照顾。对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学校反映。

4、值周教师要做好车辆安排护送,通过值周老师确认,核查好学生乘车人数,准确无误后驾驶员方可开车。

(四)加强宣传,营造安全乘车氛围

树立“人人是交通安全教育者”的责任意识,发挥全员参与的育人功能。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强对中小学生乘车安全正面典型的宣传和反面事例的曝光,倡导对中小学生接送车辆优先、乘车高峰期优先,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报告、处理程序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学校在发生事故10分钟内向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镇政府在接到学校报告后,组织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并在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三、存在问题

7.开通学生接送车报告 篇七

XX人民政府:

XX教育局:

我镇XX小学施教区XX方向有学生约XX人,最远距学校5公里,且沿路车辆多,人员杂,学生上下学安全隐患多。每逢开学,家长会集体到学校强烈要求开通接送车。因此前高铁未完工、道路破坏严重、无法开通学生接送车。现高铁已基本完工,镇政府已于7月中旬将其道路修建完工,可以开通学生接送车。故报告要求开通学校至XX方向学生接送车,保证学生上下学安全,减少安全隐患,请批复。

XX小学

8.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报告 篇八

近期,江苏省无锡市、湖南省衡阳市等地相继发生厂车、校车的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些事故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要高度重视企业接送职工上下班车辆(以下简称“厂车”)的安全问题,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督促企业抓好厂车安全,要深刻认识到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就是对企业最大的服务和支持。各厂车拥有企业要从安全的角度、从关爱职工的角度,主动抓好厂车整改,不能图一时的方便,忽视安全,因小失大。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厂车数量不断增多,为企业接送员工上下班提供了便利,有效的减少了企业职工的经济负担。但随之而来的车辆老化、车况较差、安全技术系数无保障、超速超载、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技能匮乏等问题日益突出,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部分企业使用非营运车辆或自购车辆,接送企业职工上下班。据查,这类车辆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企业自有;二是个体经营挂靠企业;三特别是有些车辆借接送职工上下班之名,非法从事社会运营。

为了有效消除安全隐患,规范营运秩序,确保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服务和支持企业的发展,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接送职工上下班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平安、保安全、促和谐”的总体目标,按照“整治为先,预防为主,共建平安和谐企业”的要求,鼓励企业自购厂车或联系有资质的客运企业提供运载接送服务,原则上不支持个体发展厂车,逐步引导个体厂车业者组建有资质的运输公司,规范管理,提供更优质安全的服务,逐步减少直至消除个体厂车存在。对现有的厂车,短期内不予全部取缔,保持只出不进的原则。明确和强化厂车安全管理责任,提高车辆安全性能,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厂车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企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我市厂车各类交通违法及违规行为进一步减少,杜绝无牌无证、厂车参与营运、安全性能不良及报废车辆作为厂车上路行驶。进一步规范厂车的管理,厂车驾驶员、企业职工和企业负责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涉及厂车的交通死亡事故。

三、整治对象

全市范围内各企业自有的接送员工上下班车辆及为企业提供接送职工上下班运载服务的车辆。

四、整治措施

(一)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召开各种座谈会、专题会,与各企业协会、企业家保持良好沟通互动,通过各种形式,提高车主、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形成厂车整治的有利氛围。严厉打击厂车从事社会运营,发现厂车参与营运的,一律取缔。

(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8月31日前,摸清全市的厂车,包括车型、车况、车主及所服务的企业等,在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建册登记,形成管理台账。

(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参照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办法,对全市接送企业员工的厂车进行安全管理。具体包括:

1、严格准入。现有厂车必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综合性能检测一年一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车以上的,允许参与厂车服务,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发给统一标志;未能达到二级车以上等级者,一律取缔。厂车标志由市道路运输管理所统一制定发放,统一编号,并在车前方右上角明显位置张贴。严格控制新增厂车,原则上从2011年8月1日起,禁止个体新增厂车。若企业确实需要自购自运的,需将车辆的检测、管理制度、驾驶员基本状况等上报市道路运输管理所,纳入管理。

2日常维护。所有厂车必须进行日常检和二级维护,加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出车前、途中、收车后仔细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定时检测,杜绝带病上路,把隐患消除在上路之前。

3、上岗培训。所有厂车的驾驶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和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4、安全责任状。各企业要加强对厂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建立厂车的安全管理制度。所有厂车驾驶员和车主,必须在8月31日前与所服务的企业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参与企业的安全教育学习,协议一年一签。

5、厂车不得超速、超载,中途不得上下乘客。

6、厂车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的保险。

9.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 篇九

按照市教育局、公安局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校车与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秦教

[2012]95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学校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青字[2012]35号)文件要求,4月份,按照教育局的安排部署,我校再次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详细摸排,并把我校上报的4辆接送学生车辆的详细信息分别上报市教育局和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对摸排车辆进行了逐一审核,现已确定符合接送学生要求的车辆4辆。有效防止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了学生的人身安全。

一、严把接送学生车辆准入关。

接送学生车辆的选用,必须在县公安交警部门审核确认符合接送学生车辆标准的4辆车中选用,并经交警部门注册备案后,持有“接送学生车辆专用标识”的客运车辆方可准许接送学生;对审核不合格的,要予以取缔,也要通知学生家长,不要再租赁未取得“接送学生车辆专用标识”的车辆接送学生。学校要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严格监督,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车辆或未履行备案手续的车辆接送学生,要进行劝阻,引导车主主动到交警部门履行接送学生车辆备案手续;劝阻不改者,要以文字形式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接送学生车辆的摸排力度,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要高度关注接送学生车辆的变化情况,针对本次整顿治理后,可能出现新租用的车辆,也要及时建立台账,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申报、审核,履行手续,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二、健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档案

要做好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乘车学生的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的摸排、审验、登记、整理工作,健全车辆管理档案,并对变更车辆和驾驶员的信息及时更新。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做到一车一档。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开设好安全教育课,要做到课时、教材、教师、考核四落实;利用宣传橱窗、发放《学生安全出行倡议书》、《致家长的一封信》、张贴《交通安全管理明白纸》和进村广播;定期召开师生会、家长会、车主(司机)会等形式,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健全预案防控体系,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安全乘车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严格日常管理,确保监管到位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与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人员签订责任书,与符合规定车辆的车主(司机)签订《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家长向学校签订《学生乘车安全承诺书》,健全安全工作网络,强化各自职责,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完善应急工作台账,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查、监管工作。

1、有教育主任专门负责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每台接送学生车辆要明确一名管理教师,负责承包该车辆的日常管理。放学时,认真核定乘车人数,确保不超载;观察司机的精神状态,是否饮酒或疲劳驾驶等,保证路途平安,履行相关手续后,再放行;上学时,负责在校门口接学生下车上学。每台车要选一名乘车小组长,负责乘车途中的管理工作。

2、定期将上放学作息时间通知公安交警部门,每次开

学放假时,提前一天告知公安交警部门,协助本校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3、每次开学放假时,安排专人提前通知家长放假、开学时间及注意事项。上放学或开学放假时如遇雨雪等恶劣天气,要明确专人及时和家长、司机提前联系,告知临时调整安排情况。

4、每次放学(放假)时,带班领导、承包教师要按时到岗,承包教师按定员、定车、定座的原则做好乘车学生的安排;乘车小组长协助承包教师核对本车次乘车学生人数、座位等情况,乘车途中做好对乘车学生秩序的管理,对司机不要超速、不随意增员和恶劣天气注意慢行等情况的提醒。对乘车情况做好记录,及时反馈到承包教师。

5、每次上学(开学)时,乘车学生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等候;家长要监督司机规范运营,如遇超员载客或酒后驾车等违规违章行为要予以纠正,并报告承包教师或学校;乘车小组长要履行好相应职责。带班领导、承包教师要提前到岗,迎候学生,检查车辆,询问情况。

6、定时召开总结分析会,对监管中发现问题和反馈的情况认真核实,立即整改。

10.关于加强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的报告 篇十

各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全力维护学生出行安全,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0月中旬集中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督查活动,现将做好这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接送学生车辆的基本情况,包括数量、构成、运营模式、接送学生人数等。

2.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管理工作机制建立情况。3.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情况:

①是否按要求做好使用许可和驾驶人资格审核工作;

②专用接送车辆是否按要求喷涂统一的车身外观标识,是否按规定放置接送学生车辆标牌;

③是否严格按照核定人数、规定线路、固定时间和位置接送学生,有无超速、超员行为;

④是否按要求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公安机关监控平台;

⑤是否按规定安排随车照管人员,照管人员工作职责是否明确;

⑥接送车辆的档案是否建立,是否层层签订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责任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⑦是否有未经使用许可的各种非客运车辆或拼(组)装车、报废车等接送学生的现象。

4.学校及有关部门是否正常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及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明确各自的责任。

二、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9月25日至9月底),各校按照督查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形成自查情况汇报,于10月10日前将存在的问题及自查汇报报至区教育局办公室。2.督查阶段(10月中旬),市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对各校接送学生车辆的运营情况进行督查。各校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3.整改阶段(10月下旬),对督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并督促各校进行整改。

三、督查要求

1.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督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接送学生车辆专项督查和整治摆上十分重要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查要求,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应的措施,并跟踪督查,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不留半点隐患。2.《省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125号)已经下发(附后),请各校组织相关人员结合督查工作组织学习贯彻。

海陵区教育局办公室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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