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优秀教师评选表彰通知

2024-10-27

教师节优秀教师评选表彰通知(12篇)

1.教师节优秀教师评选表彰通知 篇一

1.各校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将评选范围、条件及有关文件向教职工广泛宣传,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2.评选和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评选推荐对象重点向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3.各校要广泛宣传,严格执行文件规定,认真履行评选推荐程序,坚持评选标准严格评审,对确定推荐对象的上报材料要指定专人逐一审核,认真把关,保证质量,做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不推荐,师德不过硬的不推荐(对从事有偿家教、参与赌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非正常途径表达诉求等违反师德十条戒律的行为一票否决),在上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不推荐。

4.保证学校评选推荐工作透明度。学校的评选、推荐和上报工作各环节都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上报材料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上报人选时,应说明公示及群众反映情况。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如认为不影响评选的,应附调查核实材料。

5.市优秀教育园丁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经县教育局研究后将推荐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审批。校长根据申报情况,由教育局统一研究后确定。审批中如发现上报材料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要求的,将立即取消评选表彰资格,且学校的上报名额不予递补,并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为保证评选推荐和评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校于7月10日前完成学校的评选推荐工作,并将各类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含书面和电子版)报局相关科室。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1.市、县、局“优秀教育园丁”相关材料报教育局人事科303室,同时还须报送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市表彰材料要求一式2份,县表彰材料要求一式1份。请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考核评选,确定各类人选后上报。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申报表正反面打印),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联系人:张宝;联系电话:87800731;电子信箱:dhjyjrsk @126.com 。

2.“优秀班主任”相关材料报基教科(分报中教、小教、幼教)。班级数在50个以内的,报“优秀班主任” 1人;班级数在50个以上且上年度目标考核一等奖的可增报1人。联系电话:87800786、87800785、87800782。

3.各校校长单独申报,不占用学校名额,由教育局统筹后确定。

4.局机关申报人员将根据述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研究确定。

2.教师节优秀教师评选表彰通知 篇二

一、征稿对象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教研员、教育工作者。

二、征文范围

此次征文活动主题为“教育政策推动下的教育创新”, 探讨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如何在最大程度上推动中国的教育创新, 并从中挖掘教育创新对于中国未来教育发展的实际意义。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解读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

2.教育政策中的内容如何引导教育创新;

3.教育政策指导下的教师发展;

4.教育创新对教育政策制定的现实意义;

5.教育创新对于未来中国教育发展的意义;

6.现代教育技术与教育创新;

7.职业教育与教育创新;

8.其他与教育政策推进教育创新有关的内容及相关课题研究成果。

三、征稿要求

1.文章要有明确的观点和具体的内容, 能突出重点, 围绕一个中心展开论述, 要能反映学术和实践创新。论文题目要精练、简短、明确, 论点要集中、鲜明, 论据要充实、有据, 文字表达要规范、简洁、流畅。文章字数须在3500字以内 (含图表) , 应包含题目、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正文、参考文献。

2.欢迎各省、市 (县、区) 教育科研机构在当地组织征文, 统一参评。具体事宜请与大赛组委会联系。

3.作者所投稿件必须是从未在任何报纸、期刊等媒体发表的原创稿件。如有剽窃或抄袭行为, 一切后果由作者本人负责。作者需保证稿件及各种说明、引言等无任何法律纠纷。参评论文一律不退, 请自留底稿。

四、论文提交

1.投稿截止时间2010年6月30日, 逾期恕不受理。请参赛者将稿件电子版发至大赛专用投稿邮箱tougao@jiaoshi.org.cn, 邮件主题请注明征文字样, 也可以通过中国教师网 (www.jiaoshi.org.cn) 在线投稿。2010年7月31日之前公布评审结果。

2.每篇论文需缴纳80元评审费, 请在汇款单附言上写清楚论文名称。

3.评审费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教育楼603室, 《中国教师》杂志社李照宾收;邮编:100875。

五、评选办法

1.为做好大赛的组织工作, 大赛成立大赛组委会, 负责本届大赛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大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 对参评论文进行认真评选, 严格评审程序, 保证评审质量。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组织奖。

六、奖励办法

1.凡被评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论文的获奖论文, 均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获奖证书;对于组织推荐论文评审工作突出的单位, 颁发组织奖。

2.参选获奖名单将在《中国教师》杂志、中国教师网、中国教育政策法规信息网上发布。

3.一等奖获奖论文将在《中国教师》杂志上刊发, 其余作品将在《中国教师》学术专刊上发表。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教育楼603室邮编:100875

官方网址:中国教育政策法规信息网教育网用户:www.cnepl.edu.cn公网用户:www.cnepl.cn

中国教师网www.jiaoshi.org.cn

3.教师节优秀教师评选表彰通知 篇三

一、参评对象

全省中小学教师、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育科研工作者。

二、参评要求

1. 内容与形式:基础教育基本理论探讨、学校管理、教书育人的教育实践和教改经验、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研究、教育评价、班主任工作、校园文化、教育教学案例、课题研究成果等均可。论文必须由作者自己撰写,非原创作品一律取消论文评审资格。

2. 篇幅、个人简介:文章正文3000字之内,用A4纸打印(一份),正文之后标清个人简介:作者姓名、职务职称、学校全称及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3. 呈报形式与程序:参评论文需报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以学校为单位填写“首届吉林省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报至本县(市、区)教育科学研究所,由县(市、区)教育科学研究所汇总制表后统一报省教育科学院(汇总表提交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三、评选办法

1. 论文评选由吉林省教育科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工作,不收取评审费用。

2. 本次评选分别设优秀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本次评选还设立优秀组织奖,凡评选活动中呈报论文量多质高的教科所、学校,均可获优秀组织奖。

3. 评选中涌现出来的有创新价值的优秀论文,将择优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部省级教育学术期刊《现代教育科学》的《中学教师》、《小学教师》、《普教研究》三个理论期刊上公开发表。

4. 本活动将编辑、出版吉林省中小学教师优秀教科研成果丛书选集,被选编论文作者可获赠优秀成果丛书一本。

5. 中国基础教育网、吉林省素质教育研究网、《现代教育科学》期刊网、中小学校本科研网为本次活动提供媒介支持,第一时间公布获奖作者名单,同时为广大参评教师提供论题筛选、论文参考、文献检索、获奖公布等信息媒介支持。

四、论文报送截止时间

报送截止日期:2010年11月5日

奖项公布日期:2010年12月15日

五、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 系方 式:请以学校为单位与本县(市)区教育科学研究所联系

评委会秘书处:吉林省教育科学院 101室

联 系人:刘宇 吴清旸

电话: 0431-85336718 0431-85386524 13756864485

4.教师节优秀教师评选表彰通知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选拔优秀青年人才,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增强学校整体发展后劲,学校决定开展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进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职青年教师。

二、评选名额

符合以上条件的青年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专业基础: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

3、业务能力:具有发展潜力,胜任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在年级组、学备课组建设中发挥一定作用。

4、工作量饱满: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学生教育工作,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

四、评选程序

采用个人申报和学校(单位)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5.教师节优秀教师评选表彰通知 篇五

为表彰先进,鼓舞和激励我校青年学生勤奋进取,加强团组织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建立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团内争先创优的浓厚气氛,推动我校共青团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总结表彰一批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班团支部、在校团干部和团员学生。

二、评选要求:

(一)、优秀团支部申报要求:

1、团支部班子健全,团支部委员是由民主选举并按照选举程序产生。

2、团支部工作每年要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

3、团支部在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学马列、学党章、学雷锋以及社会实践等系列教育活动中,是在有领导、有计划、有具体安排的情况下进行的,且能持之以恒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4、按时按规定收缴团费。

5、按《团章》规定和正常的组织程序,对违纪团员给以纪律处分。

6、学风良好,考试无作弊现象,全支部团员平均成绩在同年级中属于前列。

7、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好,参加人数多,获奖人数多。

8、认真组织开展最佳团日活动。

(二)、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要求:

1、积极参加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学马列、学党章、学雷锋小组活动,表现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有活动情况小结,论文或调查报告;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并有突出贡献。

2、学风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3、认真参加支部大会,团小组会和团校学习。认真完成“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评议合格,坚持持证活动,按规定进行团籍年终注册。

4、按时按规定交纳团费。

5、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园、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举止文明。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要求:(本学年担任团组织干部)

除应具备优秀团员和各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掌握团的基本知识。积极工作,热心为团员服务,具有实绩,在团员中有较高威信。

2、团支部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正常,认真拟定团支部活动计划,活动有考勤、有总结。认真组织好各种类型的思想教育学习及活动。

3、团支部组织委员要积极组织好团课学习.按时按规定收缴团费,认真做好《团员证》验证和年终注册工作,按《团章》规定办理团员的奖惩工作。

4、团支部宣传委员组织好学马列、学党章、学雷锋小组的活动。并有活动计划,办好黑板报,墙报,积极组织团员向校刊投稿。

三、相关申报流程:

1、采取团内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校团委审批的办法进行。先由团支部召开支部会议提出是否申报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然后确定候选人,经支部会审议和班主任推荐后,上报校团委审批。

2、各团组织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慎重推荐严格把关,以期达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的目的。

四、报送时间:

1、请各团支部在接到本通知之后要抓紧做好推荐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申报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推荐的表送交至高二(8)班郭启宏处。

附件:1.万宁市民族中学优秀团支部申报表

2.万宁市民族中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万宁市民族中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6.教师节优秀教师评选表彰通知 篇六

关于寒假期间继续做好优秀学生、家长表彰和“千名教师访万家”工作的通知

各级部:

2016年是我县教育事业大发展的一年,高考成绩让群众满意,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通过等,这是县委县政府的英明领导,是社会各界帮助支持的结果,也是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发图强,争先进位的精神的体现。按照局党委要求,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必须继续坚持,以形成良好的传统。根据工作安排,今年寒假期间各中小学校要继续做好优秀学生、优秀家长评选表彰和“千名教师访万家”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继续做好寒假期间优秀学生和家长的表彰工作 良好的教风、学风、校风,良好的家校关系,是创建和谐校园,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根据工作安排,2016年春节期间继续做好优秀学生干部、各类“校园之星”、学习标兵及进步之星、优秀家长的表彰宣传工作,表彰的范围、数量、内容、形式、要求仍依据《东平县教育局关于继续做好优秀教师表彰宣传和优秀学生、优秀家长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东教发„2013‟71号)进行。要对教师做好走访慰问,表彰要认真组织,公平公正公开;要逐级评选,表彰尽量不重复,重在形成氛围,充分发挥表彰的激励作用和社会效应。

二、继续做好寒假期间“千名教师访万家”工作

为进一步密切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联系,促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形成家校教育合力,切实改进我校教师的工作作风,提升良好职业形象,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水平,经研究,2016年寒假期间继续开展“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各级部要依据《东平县教育局 “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实施方案》(东教发„2013‟ 号)要求,完善组织,明确责任,制定方案,搞好宣传,抓好落实,干部带头参与,留存好过程资料。要将家访工作情况列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作为教师师德考评、绩效考核、优秀班主任表彰以及其他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要完善家访登记、考核、随访等制度,不断总结和完善家访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将教师家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学校政教处近期下发的关于开展对留守儿童尤其是省市级贫困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做好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假期间做好规范办学行为等文件通知,也要认真执行,务求实效,抓好落实。

7.教师节优秀教师评选表彰通知 篇七

为树立榜样、激励先进,学校决定在“六一”期间开展评选和表彰“优秀少先队员”和“十佳少年”的活动。

一、“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孩子)的评选 1.评选条件:

(1)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主动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班级和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2)为人诚实,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善于交际,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

(3)学习认真、踏实,学习方法灵活,并善于与他人合作学习,具有创新精神,各科成绩优秀。

(4)有一定特长,并能积极发挥,在各项活动中能为学校或班集体争得荣誉。

(5)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少年志愿者服务活动。

2.评选人数:一年级每班评选“优秀孩子”十五人,二至六年级每班评选“优秀少先队员”十五人。

3.评选办法:各班要按照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入围名单、学生民主投票评选、统计投票情况的程序,尽量让全体学生参与评选活动,要把有关事项(如通知、名单等)在班级网站上公布,充实班级网站的建设内容。

4.评选时间:5月22日至5月25日,请各班在5月25日(星期四)下班前统一以word文档报名单之FTP文件夹下的“优秀少先队员”文件夹下。

5.表彰办法:请大队部在学校网站上发布全校“优秀少先队员”光荣榜,并在5月30日前完成制奖工作,在6月1日的庆祝“六一”活动上颁奖表彰。

二、“十佳少年”的评选。

1.评选范围:二至六年级所有学生。2.评选名额:二至六年级每班评选一人。3.评选条件:(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文明礼仪要求》等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和学校各项活动;有良好的文明行为和勇于创新的精神;有健康的身体及心理素质,热爱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坚强的意志;学习认真、刻苦,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深受班级师生好评。

(3)具有一定的特长,获得过街道以上奖励,或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4)热爱少先队组织,深刻理解、努力实践队章的要求,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作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4.评选办法:各班要按照根据评选条件确定入围名单、学生民主投票评选、统计投票情况的程序,尽量让全体学生参与评选活动,要把有关事项(如通知、名单等)在班级网站上公布,充实班级网站的建设内容。

5.评选时间:5月22日至5月25日,请各班在5月25日(星期四)下班前统一以word文档报名单之FTP文件夹下的“十佳少年”文件夹下。

6.表彰办法:请大队部在学校网站上发布全校“十佳少年”光荣榜,并在5月30日前完成制奖工作,在6月1日的庆祝“六一”活动上颁奖表彰。

7.请 老师在5月26日上午为十佳少年拍摄生活照,具体事宜请 老师安排,请班主任通知本班的十佳少年穿好校服戴好红领巾。拍照后请 老师在5月26日下班前将照片以“姓名+班别”为文件名传至FTP文件夹下。

8.请各班上交一份本班“十佳少年”事迹介绍的电子文档,100字左右,要精心写作,讲究质量,表现该生的显著特点,弘扬该生的优秀事迹。在5月26日下午下班前上传至FTP文件夹下。

小学

8.教师节优秀教师评选表彰通知 篇八

揭东教字〔2011〕97号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组、高完(职)中和县直学校(单位):

为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激励全县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揭东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推进教育的改革和创新,实现揭东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公、民办普通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幼儿园、广播电视大学、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宫和镇教育组工作的在职教师和

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均可列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

除上述条件外,不同类别的人员,还应具备下列相应的条件: 先进教育工作者:应是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科学治校、民主治校,在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与服务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誉,且任职三年(含)以上者。

优秀教师:应是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活动,安教、乐教、善教,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努力进行教育创新,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热心学校体育、艺术、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执教水平,近几年个人或辅导学生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才艺展演、竞赛活动成绩突出,教龄满三年(含)以上者。

优秀班主任:应是热爱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五年(含)以上者。业绩特别显著者任职年限

可适当放宽。

以上各类人员,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给予优先:

1、在教学第一线且在市级(含)以上刊物(会议)发表过论文或作过经验交流的。

2、长期在边远农村、山区或薄弱学校任教的。

3、在参加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活动或在校园文化建设和校本教研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三、评选推荐名额

评选名额原则上按各单位教职工总数的5%左右下达(含高中、职中、民办学校,详见附表)。其中,先进教育工作者约占20%,优秀教师约占45%,优秀班主任约占35%,全县拟评选525名,届时由县教育局给予表彰。对其中业绩较为突出者,尤其是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请附上详细书面事迹材料(各单位拟推荐人选和上报详细书面事迹材料名额见附表一)。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镇(街道)评选工作由教育组牵头组织实施。各单位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逐级申报,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前,应在被推荐人员所在单位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评选,认真把关。

(二)要严格按局下达的指标分类评选推荐(教育组人员只能列入教育工作者范围评选),指标不得突破。

(三)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倾斜,向条件艰苦的农村、山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切实保证专任教师数量。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学校评选指标占比要合理;各类人员中女教师要有一定比例。

(四)每镇至少要评选出1至2名35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和1至2名在各类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等展演、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在有关表格备注栏中注明)。

五、时间安排及填报材料

各单位评选工作务必于7月10日前完成,并同时将各项表册和有关材料报局人事股。各单位上报的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每人要填报《揭东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审批表》及县计划生育证明书各一份。列入上报详细典型书面事迹材料对象的人员还要报送典型事迹材料一式二份(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时代感,要以第三人称整理,篇幅约1500字,以A4纸一页双面打印),并附上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和奖状、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同时,各单位要填报《揭东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册》、《典型事迹材料上报对象情况简表》一式各二份。

附:

一、《表彰名额分配表》

二、《揭东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册》

三、《揭东县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审批表》

四、《典型事迹材料上报对象情况简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教育

评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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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邱鹏常委、县政府办综合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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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县教育局办公室

9.教师节优秀教师评选表彰通知 篇九

重庆三峡学院

关于印发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评选及奖励办法的

通知

校内各院、系、部、处、室、馆、中心、后勤集团:

《重庆三峡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评选及奖励办法》经2009年5月19日第163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教师 评选奖励办法 印发 通知

送:校领导。

三峡学院办公室 2009年5月31日印发

重庆三峡学院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评选及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和管理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激发广大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树立育人榜样,进一步规范相关奖励。特对三峡学院人【2006】124号等文件作如下修订。

一、评选对象与范围

1、凡在我校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在职在岗教职工。

2、近两年已获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称号者,原则上获同一称号在时间上应至少有一年的间隔期。

二、评选周期和考评期

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期为评选年的上两个自然。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方面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3、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师德方面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热爱学生,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坚持实施素质教育。

3、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作风正派,乐于奉献。

4、衣着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5、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三)业务方面

参评者除具备上述政治思想和师德两方面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业务方面的条件。

1、“优秀教师”、“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须具备下列条件:

(1)除生病、进修等特殊原因外,必须每学期为学生上课。两年总课时量达到400学时及以上(兼职教师为130学时及以上)。

(2)在近两年的教学质量参评中,综合评定都在B级及以上(“优秀教师”A级不低于2次)。

(3)近两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主持校级及以上项目1项。

2、“优秀教育工作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科学的人才质量意识,积极推行素质教育,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具备教学中心地位意识,紧紧围绕“教学”这个中心,自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中,且成绩显著。

(3)有创新意识,积极从事教育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方法创新研究,把创新成果付诸实践,并产生较好的效果。

四、名额

1、学校每年评选出专任教师的3~5%作为校级“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其中在专业技术岗上的教师所占比例不少于80%)。

2、学校每年评选出专任教师的1~2%作为校级 “优秀教师”,校级“优秀教师”从当年评选出的“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中产生。

3、学校每年评选出教职工总数的2~3%作为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

五、评选组织机构

(一)院系(部门)评选小组 各教学院(系)成立以院长(系主任)为组长,总支书记为副组长,系(教研室)主任、分工会主席、教师代表(2名)为成员的院系评选小组;各职能部门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职能部门领导、职工代表(1人)为成员的部门评选小组。

(二)学校评选委员会

学校成立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为主任,以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为副主任,人事处、教务处、高等教育评估中心、监审处、校工会负责人及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为成员的评选委员会。

六、评选办法

(一)报名

参评者自愿报名,下载并认真填写《重庆三峡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申报表》,然后递交至所在部门,由部门评选小组进行参评资格审定。

(二)部门评选

1、师德师风考评

由院系评选小组通过参评教师任课班级的学生全体投票的方式进行,按得票数排出名次(同时必须经所在班2/3以上的同学认可)。

2、教学业绩考评

由院(系)评选小组对参评教师的教学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通过现场教学观摩和召开教师任课班级学生座谈会等形式考核参评教师的工作能力和业绩。

3、管理水平与业绩考评

由各部门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经由参评者所在支部民主测评和部门领导的考评进行综合评定。

4、确定部门确认名单和推荐名单

由院系(部门)评选小组综合考评结果,按照学校分配的确定指标确定“优秀教师”、“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确认名单,同时按学校分配的推荐指标确定向学校评选委员会的推荐名单。

5、公示名单

通过院系(部门)教职工大会和张贴的方式公示“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确认及推荐名单,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公示期为5天。

6、上报名单

对公示无异议者或经核实无问题者,由院系(部门)评选小组负责整理被提名教师的事迹材料,将名单和详细材料报人事处,并附本部门评选程序的详细报告。

7、由校评选委员会对各院系(部门)推荐的参评者进行评议,确认当选者,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张榜公示。

七、奖励与表彰

1、对当选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分别授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1000元,1000元,500元的奖励。

2、学校将宣传当选者的先进事迹,并组织优秀教师举行示范教学,促进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3、学校对当选者实行倾斜政策,以此作为晋升职称、选拔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年终考核、聘任、职务晋升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4、学校报万州区以及重庆市“优秀教师”、“教学名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相关称号的候选人,从最新评选出的校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中择优推荐。

八、管理工作

1、各部门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安排好评选工作,真正做到评出水平,评出先进。

2、对近两年受过学校处分者实行一票否决。

3、若发现已获得上述称号的教师有违反《重庆三峡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三峡学院教„2006‟228号)等校纪校规者,学校将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取消相应称号等处理。

4、由人事处、教务处负责相关组织工作。

九、时间安排

1、每年5月下旬完成院(系、部)各单位评选与公示,听取师生意见。2、6月5日前上报学校“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

3、6月15日前校级评选、公示 “最受学生爱戴的老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4、9月10日“教师节”,学校进行表彰与奖励。

十、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三峡学院人„2006‟124号等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10.教师节优秀教师评选表彰通知 篇十

【发布文号】卫农卫发【2006】83号 【发布日期】2006-03-07 【生效日期】2006-03-0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卫农卫发【2006】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进一步宣传乡村医生扎根农村、爱岗敬业、运用中西医适宜技术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的先进事迹,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乡村医生为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做出更大贡献,在2005年评选表彰200名全国优秀乡村医生的基础上,卫生部决定开展2006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表彰活动。

现将《2006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表彰实施方案》、《2006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标准》、《“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和《“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登记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的时间上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附件:

1、2006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表彰实施方案2、2006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标准 3、2006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4、2006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六年三月七日

附件1

2006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表彰实施方案

一、表彰目的

通过表彰全国优秀乡村医生,树立一批乡村医生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励全国广大乡村医生爱岗敬业、立足农村、服务农民,促进农村基层卫生事业的持续发展,更好地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表彰方式

由卫生部授予“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荣誉称号,授予奖牌和证书,并奖励每名优秀乡村医生5000元人民币。

三、表彰名额

2006年表彰200名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名额见附件3。已经获得2005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荣誉称号的将不再参加2006年的评选表彰。

四、评选程序

(一)地方卫生行政部门逐级推荐。在县、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逐级审核报送的基础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1:1的比例向卫生部推荐候选人员。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上报候选人员前,应充分听取候选人员所在村干部和群众的意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上报候选人员前,应在候选人员所在县域范围内利用报纸、广播或电视等多种方式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同时公布听取群众意见的电话号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于群众实名举报的问题,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人员逐一核实。

(二)卫生部审核认定。卫生部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认定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审核认定前,将在健康报和卫生部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有关要求

在省级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地要加强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把工作做好、做细。卫生厅局主要领导要过问评选表彰工作。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优秀乡村医生的先进事迹。

2006年5月31日前,省级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将候选人登记表(附件4)上报中国农村卫生协会(一式三份),并抄报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一份)。

联系人:中国农村卫生协会 杜皓林 王玉华

联系电话:010-67155331 传真:010-67155285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南小街 领行国际1号楼2单元1701号

邮编:100061

联系人: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 张并立

联系电话:010-68792586 传真:010-6879234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编:100044

附件2

2006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评选标准

一、具有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连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十年以上,现仍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乡村医生。

二、热爱本职工作,扎根农村基层,热情为群众服务,具有奉献精神。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尊重患者,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三、遵纪守法,认真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专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坚决抵制假、冒、伪、劣药品,严格执行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确保群众医疗、用药安全,未发生过医疗事故。

四、具有开拓精神,积极参与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建设。所在村卫生室(所)制度完善,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在本地区能发挥示范作用。

五、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注重知识更新与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具备为当地群众服务的专业特长。

六、在从事计划免疫、妇幼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业绩,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成为广大乡村医生学习的榜样。

附件3

2006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省 份 乡村医生数 名额 省 份 乡村医生数 名额

北 京 3566 2 湖 北 32431 8 天 津 3805 2 湖 南 32666 8 河 北 60136 15 广 东 27586 7 山 西 29199 7 广 西 33395 8 内蒙古 16692 4 海 南 1966 2 辽 宁 24773 6 重 庆 19086 5 吉 林 11677 3 四 川 64019 15 黑龙江 21699 5 贵 州 20791 5 上 海 2754 2 云 南 30838 7 江 苏 46956 11 西 藏 876 2 浙 江 16033 4 陕 西 29526 7 安 徽 40815 10 甘 肃 16199 4 福 建 23684 6 青 海 4660 2 江 西 27445 7 宁 夏 3207 2 山 东 93395 16 新 疆 4322 2

河 南 81475 16 总 计 825672 200

注:

1、表中乡村医生数摘自2005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

2、候选人推荐名额原则上按0.24‰比例分配给各省,但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最少2个名额,最多为16个名额。

11.教师节优秀教师评选表彰通知 篇十一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第二届民办学校 优秀举办者 优秀校长 优秀教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激励民办学校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民办教育事业,根据《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 加快教育强市建设的决定》(温委发„2008‟24号),我市开展第二届民办学校优秀举办者、优秀校长、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经基层推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初评,市教育局民办学校“三优”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选出民办学校优秀举办者11名、优秀校长10名、优秀教师58名。现予以公布表彰。

希望受表彰人员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为我市民办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温州市第二届民办学校

优秀举办者 优秀校长 优秀教师名单

一、优秀举办者(11名)

张汉鸣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董事长

姜忠义 温州市忠义外国语学校董事长

徐炳兴 温州心桥幼儿教育发展集团董事长 季秀兰 温州市越秀学校董事长

温横成 瑞安市云江高级中学董事长 周 昕平阳县新鳌高级中学董事长

方 宇平阳县鳌江镇小童洲幼儿园董事长 郑祖返 苍南县求知中学董事长

郑小燕 苍南县灵溪七色花幼儿园董事长 范月闺 泰顺县新城学校董事长

陈余飞 洞头县鹿西中心幼儿园董事长

二、优秀校长(10名)

金 峰 鹿城区心桥幼儿园园长 杨爱绿 瓯海区新桥爱绿幼儿园园长 张积林 龙湾区永强职业中学校长 温横选 瑞安市云江高中校长 陈余曹 乐清市精益中学校长

董秀琴 乐清市乐城镇第二幼儿园园长 许益权平阳县新纪元学校校长 叶拉克 永嘉县罗浮幼儿园园长

李 靖 苍南县龙港小龙人幼儿园园长 夏兆平泰顺县新城学校校长

三、优秀教师(58名)

杨福明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张小冰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应春芬 鹿城区实艺新府幼儿园 方 好 鹿城区童之梦幼儿园

王 瑶 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 李娅佩 温州市瓯海区机关幼儿园

夏海洁 温州市瓯海区新桥第一幼儿园 黄莉芬 温州市瓯海区郭溪塘下幼儿园 王小青 温州市啸秋中学 常永明 温州市沙城高中 史进军 温州市沙城高中

杨文发余海娜沈加友娄香香周希杰易燎鑫张 丹吴明君臧培青滕慧慧詹小芽黄珠莲林晓培高秋潮张韶红胡 静朱蓓蕾彭书凯何 丹虞学化汤明钳陈喜巧郑行塔陈亦诺瑞安市龙翔高级中学 瑞安市计算机职业学校 瑞安市安阳高级中学 瑞安市安阳高级中学 瑞安市云江高级中学 瑞安市新纪元学校 乐清市兴乐中学 乐清市外国语学校 乐清市虹桥文星中学 乐清市全托艺术幼儿园 乐清市雁荡镇新芽幼儿园 乐清市清江镇中心幼儿园 乐清市柳市镇第三幼儿园 永嘉县东金幼儿园 永嘉县童星幼儿园 永嘉县瓯北二幼 永嘉县瓯北二幼 苍南县狮山中学 苍南县江南高中 苍南县兴港高中 苍南县潜龙学校 苍南县新星学校 苍南县育才中学 苍南县龙港职技校

陈礼操 苍南县勤奋职校 陈新权 苍南县勤奋职校

杨小洁 苍南县龙港康乐幼儿园 曾苏云 苍南县灵溪太阳人幼儿园 张爱香平阳县育秀高级中学 陈明亮平阳职教中心 吴忠新平阳苏步青学校 高忠良平阳苏步青学校 何洪新平阳金凤学校 陈剑波平阳三中

周 明平阳县万全综合高中

叶海燕平阳县萧江爱绿艺术幼儿园 郑小珍平阳县水头镇一小附属幼儿园 陈少洁平阳县顺溪镇益智幼儿园 吴灵敏平阳县鳌江镇实验幼儿园 李雪雷平阳县昆阳镇中心幼儿园 钱惠萍 泰顺县育才高级中学 林冬香 泰顺县育才幼儿园 翁晓斌 泰顺县育才初中 吴周志 泰顺县育才小学 雷日锋 文成县树人学校

周琼洁 洞头县城关中心幼儿园 吕秋香 洞头县城关中心幼儿园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民办学校 表彰 通知

抄送:

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财政局。

12.教师节优秀教师评选表彰通知 篇十二

《中国教育科学》编译部

中教会联字(2012)046号

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优秀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激励广大班主任教师及校长长期从事教育事业,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中国教育科学学会、中国教育科学出版社、《中国教育科学》编译部等决定联合举办第八届全国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评选活动。

一、评选时间

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

二、奖项设置

2012年拟表彰全国中小学(园)优秀骨干教师、教学名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园)十佳班主任、班主任之星、全国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园)十佳校长、校长之星、全国优秀校(园)长(负责人);组织奖若干名。

参评单位名额:全国各大、中、小型学校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教师总数的的1/100、班级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班级的学校可以推荐1名);全国各大、中、小型乡(镇)优秀校(园)长名额原则上不超过3、2、1人,或按学校总数的1/50推荐(边远的只有几个学校的乡可以推荐1名)。

三、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基础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及援藏和民办教育等学校的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班主任、校(园)长(负责人)。

参评基本标准:

(一)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1.近几年来,连续担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工作;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科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热爱学生;3.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工作水平;5.公开课(优质课)、教研论文(经验材料)、教学指导(辅导)成绩突出,且受到过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表彰奖励。

(二)优秀班主任:1.自2009年以来,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学生;3.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素质教育;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较高的工作水平;5.积极调动校内外各方面的教育力量,关注每个学生健康成长;6.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坚持家访,指导家长用正确的方法教育学生;7.注重班集体建设,个人和所带班级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且受到过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表彰奖励。

(三)优秀校长:1.自2009年以来,连续担任校(园)长(负责人)工作;2.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理论素养高,依法治教,模范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循教育规律,具有开拓创新精神;3.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公正廉洁,管理有方,作风民主,团结协作,注重学校干部教师队伍建设;4.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5.教改意识强,切实做到以学生为本,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高;6.在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得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好评,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有一定影响力,且受到过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奖励。

四、推荐程序、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对推荐对象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各县、乡、校在推荐时,必须将评选通知、候选人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在当地有关新闻媒体或单位内部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推荐的方可上报。

(三)县辖所属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厂矿子弟学校、职业学校),可以各学校为单位上报(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班主任由学校加盖公章,优秀校(园)长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四)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各单位务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的材料包括:

1.《第八届全国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申报表》、《第八届全国优秀班主任申报表》、《第八届全国优秀校(园)长申报表》(自己从http://之“7论文大赛教师评优”下载,均粘贴个人一寸半身免冠照片);

2.全国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推荐人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事迹材料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以内;

3.全国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的个人相关教育教学教研论文1-2篇。

申报表、典型事迹材料、教育教学教研论文均用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上报。首先报没有盖章、贴照的Word文档格式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zgjykx3@163.com。经初审合格后挂号邮寄已经盖章、贴照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为Word文档格式、A4纸打印。报名及纸质版材料、个人彩照1-3张、评审费邮寄地址:广西南宁明秀东路185号丰业国际城C-2116苑;邮编:530001;收件(款)人:唐佳琪;联系电话:0771-5769401(兼传真);信箱:zgjykx3@163.com;QQ:931441090;评委会官方网站:中国教育科学学会网站()。

五、表彰办法

评委会拟于2012年12月底在北京(或其它地方)召开表彰大会,或者直接向获奖的全国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班主任、校(园)长挂号颁发证书和奖牌,并在相关媒体公布获奖名单。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办单位特邀中国教育家协会、中国教育家大会、《中国教师报》、北师大等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和全国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评选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激励广大教师、班主任和校长献身教育事业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在当地党委和单位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推荐过程中,既要面向广大教师、班主任、校长,又要突出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主体作用和校长的管理服务作用,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班主任和校长倾斜,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班主任和校(园)长倾斜,尤其是要向在大力倡导、推行和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班主任和校长倾斜,向条件艰苦地区的学校倾斜,防止单纯用升学率去评价教师、班主任和校长工作的倾向。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条件,择优推荐。要进一步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奖励工作的公正性,有效地发挥表彰奖励工作在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

本次活动具体由南宁市汪广仁中外教科文研究院承办,参与评选的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每人交98元评审费。初审合格者的个人简介及典型事迹可以优先录入《中华优秀教师名典》丛书,优秀教育教学教研论文可以优先发表于《中国教育科学》月刊。

中国教育科学学会中国教育科学出版社《中国教育科学》编译部

二0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第八届全国优秀_____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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