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暂缓就业(精选5篇)
1.申请暂缓就业 篇一
暂缓就业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我XXXX学院的XXX级会计电算化XXX班的XXX。本人正在用人单位实习试用期间,接收单位仍在考虑试用尚未签署《就业协议书》或其他形式合同,所以本人郑重向学校提出申请暂缓就业。
为使学校能及时了解,上报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情况,以便给暂缓就业毕业生以更多的帮助,本人郑重向学校承诺:
1. 符合办理暂缓就业的条件,明确暂缓就业的政策,本人自愿申请办理暂缓就
业。
2. 认真阅读暂缓就业申请表及承诺书,并妥善保管。
3. 有新的去向后,10日内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4. 拿到报到证后,承诺自动取消。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2.申请暂缓就业 篇二
关键词:高校党建;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管理和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09)10—0125—02
近年来,随着中国高校的大规模扩招,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队伍也随之扩大,由于这一群体分布广泛,流动性强,如何加强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管理和教育,成为了新时期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新问题。
一、高校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特点
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是社会结构调整、高校就业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发展的产物,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之所以成了高校党员队伍的特殊群体,主要是因为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先进性。暂缓就业党员作为高校学生党员的一部分,他们文化程度较高,技术服务能力较强,整体素质较高,尤其是在经过高校党组织2—3年的培养后,他们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和党组织的关心教育下,政治上积极热情,思维方式比较正确,专业学习相对领先,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2分散性。由于高校学生的生源地分散,加上毕业生因暂时未落实就业单位而去向多变,如有的在家待业,有的备考研究生,有的准备出国,有的找到临时工作单位,他们根据生源地或者单位情况分布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城市,使得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遍布全国各地,表现出比较突出的分散性特点。
3流动性。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受利益、环境和工作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在不同单位之间频繁跳槽,没有相对固定的就业单位,就业灵活,使得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也具有明显的流动性特点。
4渐增性。高校持续扩招,学生党员发展力度不断加大,高校的党员数量每年都有所增加,另外毕业生就业情况复杂多变,这些客观原因使得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数量越来越多,未将党组织关系按时转移而滞留在学校的比例逐年增加,从而又体现出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数量逐渐增大的特点。
二、高校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管理和教育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于暂缓就业毕业生这一新出现的党内群体,高校和组织部门估计不足,重视不够,研究措施没有及时跟进,造成相应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手段滞后。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大学生党员队伍中的暂缓就业党员的教育与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上存在一些误区:有的人把暂缓就业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与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割裂开来;有的认为暂缓就业党员只占党员总数中的一小部分,管不管问题不大,等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数量多了,管理的难度大了,又害怕管;有的认为党组织面临的工作千头万绪,没有精力去管也懒得管;有的高校党务工作者认为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已经毕业离校,虽然组织管理还保留在学校,但已经不是在校学生了,因而不愿管。
2管理机制不健全。高校一般没有设置专门的机构,没有安排专项经费,没有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管理机制,导致有不少尚在预备期的毕业生党员在暂缓就业期满后未能如期办理转正手续和党员关系转移,成为“口袋”党员和“隐性”党员。目前大学生就业方式多元化,采取灵活就业方式的毕业生越来越多,许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雇用了大量的大学毕业生,而这些用人单位没有办理相应的人事代理手续,党组织也不健全,导致这部分毕业生党员在暂缓就业期满后仍然找不到“家”。按照国家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暂缓就业期满后毕业生的档案将发回生源地的人事部门。
3党性意识较薄弱。部分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受到党的培养、考察、教育的时间较短,党龄也较短,对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不够,党内生活和党性锻炼少,对党的感情不够深厚,组织意识和党性意识较为薄弱。有的不主动与党组织联系,工作单位变动后,不主动告知学校党组织,导致党组织无法与其联系;有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走人社会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缴纳党费,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有的重经济收入,轻思想建设,宗旨意识淡薄;有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两年暂缓期满后不回学校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有的暂缓就业毕业生预备党员对党的知识学习得不够,不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不按期递交思想汇报,预备期满不主动提出转正申请,不按时回学校办理转正手续;有的对如何转正不清楚,不知道要本人提出转正申请,认为可以自动转正,造成未能按时转正而被延长考察期。
4组织生活难开展。由于分散性、流动性的特点,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或在不同的地方工作,或在寻找就业单位,或准备考研究生,受时间和空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党的组织生活很难开展。部分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总有许多理由不按要求回校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即使党支部召集党员开展活动,也会三三两两或姗姗来迟,参加的时间也不充裕。
三、加强高校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管理和教育的对策
1加强离校前教育,增强党员意识。毕业前的集中教育,往往是暂缓就业党员们在校期间最后一次有组织的教育活动,一般都很珍惜。各级党组织应专门对暂缓就业党员集中进行党纪党性教育,增强他们的党员意识。举行一次毕业生党员宣誓仪式,要求他们学习党章,重温党的性质、宗旨、基本路线和奋斗目标,增强党员意识和使命感,牢记入党誓词,铭记党员义务;教育他们以党章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着重讲清楚党组织关系接转的重要意义、基本程序和方法,指导他们毕业后如何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如何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汇报思想情况,如何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2科学设置党组织,增强组织观念。党组织设置要树立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的管理理念,根据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流动规模、就业形式、流动范围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组成形式多样的党支部或党小组。例如,对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人数较多的院系,可以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暂缓就业毕业生党支部,指定副书记或辅导员负责;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人数较少的院系,可以将其组织关系挂靠在原辅导员所在党支部;在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比较多且集中的地区,可以以聚集地所在城市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由素质较高、组织能力较强、责任性较强的暂缓就业学生党员担任负责人;对党员较少而地域分散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可以成立网上党支部,以虚拟的空间支部构建教育管理平台。
3健全规范制度,增强管理保障。建立并健全规范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管理制度,是增强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管理工作的有力保障。高校各级党组织可考虑根据实际情况,
建立“一证四制度”。“一证”是指《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证》(下称《联系证》)。《联系证》中登记了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入党申请时间、入党时间、转正时间、所在暂缓就业党支部、党支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学校及院系各级党组织的联系方法等,印刷了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管理制度。作为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党组织的凭证,每次参加校内外党内活动,支部负责人应及时在《联系证》上作好记录。“四制度”是指:(1)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制度。对把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要实行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制度,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党组织审批同意后保留,以此强化其组织关系意识。(2)基本信息登记制度。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基层党组织要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包括姓名、性别、专业、年级、入党时间、转正时间,联系方式(手机号码、Email、QQ号码、家庭固定电话)、家庭住址、去向等信息,并及时根据他们的情况变动变更信息登记,保证每一个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管理之中。(3)定期思想汇报制度。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要做到每半年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汇报方式可以书面汇报,也可以电话交谈、电子邮件汇报。党支部做好汇报情况的相关记录。(4)缴纳党费制度。根据收入实际情况,按季度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可以邮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交。
4创建网络平台,增强教育效果。结合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分散性和流动性的特点,可利用现代化网络覆盖面广和交互性强的优势,通过电子邮箱群组、飞信群、QQ群等网络工具与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保持联系;建设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网站,建立暂缓就业党员之家,发布学校党建工作信息,方便暂缓就业党员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了解其所在党组织的工作动态;建立网上党支部、网上论坛等形式,为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组织生活提供网络平台,不受时空限制实现跨地域交流;开展基于网络的视频讲座、知识竞赛、专题讨论等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各种形式多样的理论教育。
3.申请暂缓就业 篇三
二、取消暂缓就业程序
1、时间:每周周二、周五;寒暑假期间每周周二上午。
2、办理程序:
(1)由学生本人填写《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具体咨询省高指如何取消暂缓就业咨询Q1959661739;
(2)学生本人凭单位接收函、《暂缓就业协议书》、《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到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3)接收函由接收单位出具,或有生源地人事局开具,也可以由高校所在地人才市场开具(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之一3楼大厅)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领取《就业报到证》,具体咨询省高指咨询Q1959661739。
(4)户口迁到学校的学生,凭《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办理完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学生党(团)员,凭《就业报到证》到学校党办(团委)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6)取消暂缓就业学生的档案,将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在取消暂缓后五个工作日内,交机要局转递到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咨询电话:020-37628466)。
三、暂缓就业期满的处理办法
暂缓就业期满仍未落实单位的学生,按照《暂缓就业协议书》规定,必须在暂缓期满后的十天内,由本人回学校按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期满不办理相关手续的,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将把《报到证》统一发到学校,由学生本人在一个月内到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的,《报到证》将由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寄出,如有逾期无法报到或遗失的,后果自负。
申请和取消暂缓就业,原则上应由学生本人办理,如确需由别人代办的,代办人需凭申请人的亲笔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有关部门办理。
取消暂缓就业后档案和户口何去何从
取消暂缓就业后档案和户口打回生源地或可转入工作单位(此单位应有人事接收权),没有人事接收权的学生可咨询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咨询省高指咨询Q1959661739
温馨提示:提前办理取消暂缓就业以免到期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1、学生在5月30日前碰到以下几种情况建议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1)参加公务员考试,已经通知被录用,但尚未收到用人单位的录用通知书;
(2)参加专插本考试,已经知道被录取,但尚未收到报考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3)正式落实接收单位,已经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但仍未落实户口指标(人事局还未盖章)。
2、响应国家号召支援西部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的同学请到学生工作处咨询。
4.申请暂缓就业 篇四
取消暂缓要带上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到省级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如果暂缓就业协议书遗失,先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个遗失证明,然后再办理取消。
每周一至周五到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暂缓就业的好处:
1、延长了找工作的时间,毕业生可以有更长的时间来选择;
2、准备专升本的同学,档案、户口可以暂时不迁回生源地;
3、为部分被用人单位要求先实习后签约的毕业生,提供了缓冲时间;暂缓就业的弊端:
1、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既不是在校学生,也不是社会人,身份比较尴尬,造成有些证件或证明无法办理;
2、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因错过应届毕业生就业最佳时期,将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不仅可能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还须与更多的毕业生竞争。
3、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
暂缓取消后档案的几种去处:
1、取消了回生源地。
如果你是在北京工作的话,打回生源地是计算不了工龄评不了职称,也就是没有办理工作手续的,转不了干部身份。身份一直保留为工人。
取消方法:直接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可以。
2、转往国有单位或由人事接收权的单位。
你是在这类单位上班是比较理想的,档案会随报到证直接去单位的。因为这些单位有独立人事权。
取消方法:向单位申请接收,然后再拿公司接收函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去办理
3、进了私营或民营企业,要计算工龄,档案要挂靠到人才市场才可以的。
有些私营单位可以帮你办理,但不是单位有独立人事权可以帮你处理,而是单位通过人才市场去帮你办理的。
取消办法:先向人才市场申请挂靠,然后再拿接收函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去办理。
4、档案千万不要自己保存,不然,跟白纸没什么两样。
5.什么是暂缓就业 篇五
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在暂缓就业期间找到工作随时可以办理报到证。在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暂缓就业不须交纳任何费用
1、申请的对象
广东省内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班毕业生,出国(境)、未取得毕业资格及外籍生源的毕业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
2、暂缓就业学生档案及户口管理
(1)毕业生离校前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
(2)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后,凭有效的单位同意接收函件、《暂缓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回生源地报到的,凭《暂缓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3)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毕业生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有关派遣手续,过期不办理者,档案一律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寄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就业指导中心不再保留任何毕业生的档案。
3、各种证明问题
(1)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限内,可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须由档案所在地出具体的有关证明(如《报考研究生证明》《报考公务员证明》等);
(2)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学生,如需要办理《失业证》、《未婚证》,必须先终止暂缓就业,然后回生源地办理。
4、党团组织关系: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预备党员及团员,组织关系按规定保留在毕业院校。
5、就业推荐服务
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登陆“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http://)登陆个人择业信息后,可享受就业推荐服务。有关细则请查阅“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中暂缓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推荐服务。
办理暂缓就业的具体程序:
1、毕业生本人向所在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的书面申请。
2、学校审查同意后,5月30日前报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批。
3、审批同意后,毕业生签订《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签订《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上的帐号和密码于8月31日前登录到“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登记个人信息。
以上是正规的文件文本,为了正确理解办理暂缓就业协议的概念,以下是我在实际工作中的理解:
其实暂缓就业的真正意义是暂缓派遣。说到派遣,以前所有正规学校毕业的大学生都具有国家干部身份,所以他们的档案是归人事局管理的,在毕业之际,所有的同学都必须有一个市级的人事局接收学生的档案,省就业指导中心会对所有应届毕业生派发报到证,所以就有了派遣这一说,学生领到的是一张报到证,另外有一张同样内容的报到证会放在学生的档案里面。
如果学生在毕业前没有找到档案的接收单位,派遣方案就会是将学生派遣回生源地的人事局。
如果学生在毕业前已经找到了档案的接收单位并且这个单位具有人事权,派遣方案就会是将学生派遣到接收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
为什么会要办理暂缓就业呢?
报到证是正规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才有的一种身份证明,一个学生只发一次,如果学生到人事局报到后,那么这个学生就成为社会人员了,不再是应届毕业生了。之所以出现暂缓就业,就是为了解决大学生在一定的时间内找不到工作时,将学生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里保管,暂时不对学生进行派遣,给予2年的时间,在2年里找到接收单位的,可以派遣---发报到证。2年之后还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将把他派遣回生源地。
什么样的人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呢?
理解了以上的解释以后,我们就明白了,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其实是暂缓派遣)的人有以下几类:
1、升学的(考专插本的、考研究生的)。
2、要考公务员的。
3、自主创业的。
4、希望在非生源地的国营机构工作的。
前三条好理解,我们举例说明第4条。比如说某同学是梅州生源,毕业前还没有找到工作,但依靠自己的能力或关系他可能有机会在珠海找到一个国营企业或者政府机关的工作岗位,如果他不办理暂缓就业,他的报到证的报到单位肯定是梅州市人事局,结果是先把他派遣回生源地。以后他再去珠海找到了这个工作,单位接收他时就必须走人事调动这条线了,他会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由单位申请,经珠海人事局发调令到梅州人事局调他的档案,梅州人事局同意之后他才会调到珠海。比较麻烦,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他就调不过去;如果他办了暂缓就业,等他找到这个工作的时候,他可以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省就业指导中心就会直接给他发一个到珠海人事局的报到证,这样他就以应届生的身份到珠海报到了。
是不是所有人都办暂缓就业就比较好呢?答案是否定的。事情总是有利有弊的,只有真正有需要的人去办才会利大于弊。我们必须知道的是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同学在计算工龄的时
候要减去暂缓就业的时间,这会对将来的退休以及社保、医保带来影响。在取消暂缓就业协议时,还必须自己亲自去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签了暂缓就业协议书与就业有什么关系?暂缓就业其实只是暂缓派遣而已,不会影响你的就业,同学们照样可以找工作,对就业没有影响。如果你找到理想的单位了确实想在这个单位干下去,你就可以办理取消暂缓就业。
关于派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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