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禁物品管理制度

2024-08-09

违禁物品管理制度(精选8篇)

1.违禁物品管理制度 篇一

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工作。规范性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2《江苏省消防条例》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

2.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2.5《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管理内容及方法

3.1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储存

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生产、工程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3.2 易燃易爆物品包括:爆炸品、氧化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自燃物、遇水燃烧物、易燃液体、毒害品和腐蚀品等易燃易爆物品。3.3 易燃易爆物品物品的运输、贮存

3.3.1 搬运易燃易爆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3.3.2 易燃易爆物品与其它货物以及性质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其他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和同车混合装运,怕热、怕潮的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隔热或防潮措施。

3.3.3 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专门的场所,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火灾危险性和管理贮存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处理方法。

3.3.4 易燃易爆库房应有隔热降温及通风措施,并设置防爆型通风排气装置。3.3.5 易燃易爆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3.3.6 易燃易爆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3.3.7 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

3.3.8 储存易爆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如采用一般灯具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该安装在库房外面。

3.3.9 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及通风口。3.3.10 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

3.3.11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3.3.1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露雨、低洼容易积水、低温和高温处存放;对可以露天存放的化学危险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应具备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3.4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该建立下列安全措施: 3.4.1危险品仓库应加强管理,严格出入库制度。

3.4.2仓库区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应经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3.4.3 危险品仓库内若要动火检修,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3.4.4 不准在库房内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进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3.4.5 容器包装要密闭,如果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改装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3.4.6 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3.4.7 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和运输工具,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以防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对遗留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处理。

3.4.8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健全制度,配足和配齐灭火设施。3.5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管理:

3.5.1 危险品库区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的标志牌,危险品库房的大门应有红色显眼的标志,以醒示此处危险,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及易燃易爆的物品,通道、出口无堵塞,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3.5.2 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区,须进入库区的人员必须交出火种,严禁穿带铁掌的鞋子,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必须配带灭火罩。非仓库人员禁止进入危险品库房内,如确需进入库房内的人员,要经过危险品库保管员和仓库负责人的同意后,并交待具体安全注意事项方可进入。库房内禁止设办公室和休息室。禁止用可燃材料搭建棚、阁等,对可燃的包装材料应及时清除,应保持库内整洁。

3.5.3 易燃易爆的油类,化学药品等必须分种类,并根据其特性集中分类标色,标牌存储,严禁无标志混放。凡是性质相抵触和灭火方式不同的物品,禁区止存放同一库内,以防混杂威胁安全生产。其存储量以适应生产需求为宜,严禁大批量购进,长期存放而危及安全。化学药品、剧毒品,车间要有专职人员保管、领料。对油类及易挥发的物品库内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或设施,及时排除可燃气体,特别是汽油库的浓度不能超过《安规》所规定的极限值,高温季节应有良好的降温措施,炎热的夏季明确规定汽油等发放时间。3.5.4 库区内所有电气设备,照明等均应是防爆型设施,库区周围应有充裕的照明,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各种电气设备应由水电班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修理工作由电工进行,发现有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或绝缘不良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修理。

3.5.5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堆垛,要与烟火、明火作业场所高压架空电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库区50米以内禁止明火作业,不得使用热电源设备,如确需动火作业时,应由部门领导申请,经保卫部门、安监部门核查无误后,方可实施。

3.5.6 保管人员在发放危险品时,严禁使用塑料制品存放汽油,对进库的油类物品装卸时应有轻搬轻放,严禁撞击产生火花的措施。

3.5.7 非化学危险库,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和能自燃的化学药品。3.5.8保管人员在发放汽油时,对所需操作的加油机等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其设备有无异常现象,严禁“带病”工作,严禁违章操作。

3.5.9 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禁止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场所。3.5.10油库内所有存放的各种油类应有明显的商标、名称牌号,以防错发,若库中无需要的货,需用其它标号的油时,须征得领用单位领导的同意,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保管员负责。

3.5.11氧气、乙炔气必须分库摆放,严禁混放,定期对气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使用未经检验的气瓶。

3.5.12仓库的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对所管辖的库内进行检查,切断应切除的电源,库房内应备的灭火器材,是否完全无缺等。3.5.13 库的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与本制度相违背的行为。

3.6 氧乙炔库管理:

3.6.1 气瓶的运输和装卸

3.6.1.1 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3.6.1.2 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6.1.3 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3.6.1.4 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

3.6.1.5 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3.6.1.7 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 3.6.1.8 严禁烟火。3.6.2 气瓶的储存和保管

3.6.2.1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3.6.2.3 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6.2.4 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3.6.2.5 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氧气、乙炔应分库存放;

3.6.2.6 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

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3.6.3.气瓶的使用规定

3.6.3.1 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3.6.3.2 使用人在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6.3.3 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 3.6.3.4 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3.6.3.5 夏季应该防止曝晒; 3.6.3.6 严禁敲击、碰撞;

3.6.3.7 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3.6.3.8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3.6.4 防火措施

3.6.4.1 储存乙炔、氧气瓶的仓库,应具有耐火性能,门窗应向外开,配备的玻璃应是毛玻璃或涂上白漆,地面平坦不滑,撞击时不会产生电火花。3.6.4.2 储存氧气瓶、乙炔的仓库周围10米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不准锻造、焊接等明火作业,不准吸烟。

3.6.4.3 氧气瓶仓库内应设架子,使气瓶垂直存放,空气瓶可以平法堆叠,但必须每层垫有木制或金属制的型板,堆垫高度不得超过1.5米。3.6.4.4 使用中的氧气瓶与乙炔瓶应垂直放置,安设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棚或轻便板棚遮护,以免受阳光爆晒。

3.6.4.5 乙炔、氧气瓶禁止放在高温设备附近,应距离明火10米以上,使用时氧气瓶与乙炔瓶应保持8米以上距离,运输、储存和使用时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混放在一起。

3.6.4.6 乙炔瓶上应有阻火器,防止回火,并经常检查,以防阻火器失灵。3.6.4.7 乙炔、氧气瓶使用中应垂直放置,禁止卧放。

3.6.4.8 乙炔发生器及其连接部位,应经常检查,不准漏气,禁止用明火检查。

3.7 油库防火管理:

3.7.1 油库防火管理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决执行国家公安机关有关重点消防部门的防火规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防火工作责任制。

3.7.2 油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保管和使用方法,定期检查维护各种消防器材,使其保持有效的备用状态,出现火情,做到拉得出,用得上,灭得掉。

3.7.3 油库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要有高度责任心,严格执行防火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操作。

3.7.4 油库区严禁明火作业。如确需动火作业的,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做好各项安全应急措施,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3.7.5 油库工作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入库区,不准穿带铁掌的鞋子工作。3.7.6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如确需进入者,需经厂保卫、安监部门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并由上述部门人员陪同,在交待清楚防火规定之后方可进入。3.7.7 油库区应在显目位置设有“严禁烟火”的警告牌。库区要按防火要求

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

3.7.8 严禁各种机动车辆进入库区。3.7.9 油库区应有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

3.7.10油库区内的电器设备应采用防爆型设备。设备维修需停电后方可进行。油库现场工作应使用不爆火花的工具。库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3.7.11 库区物品堆放整齐,地面无杂草、油污,经常保持库区卫生整洁。3.8 卸煤码头煤船加油安全措施

3.8.1运煤船舶需在电厂卸煤码头加油,必须由相应的海运公司提前到燃料供应部办理加油申请。附件1:加油申请单

3.8.2燃料供应部值班调度根据码头卸煤情况与燃料部联系后,确定大致可以加油时间,并在《加油申请单》上填写清楚。

3.8.3海运公司办理人员持《加油申请单》到电厂武保部办理登记手续,以便武保部及时通知消防队做好安全措施。

3.8.4海运公司必须持电厂武保部审批后的《加油申请单》返回到燃料供应部调度室后,方可联系加油事宜。

3.8.5 油车到达时,应在厂区大门外路边待命,燃料供应部值班调度掌握可以加油的具体时间,提前5分钟通知大门值班人员给油车放行。放行之前,武保部门卫必须检查油车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车体必须有明显的危险品警示标志,并按照《门卫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办理放行手续。

3.8.6油车进入厂区必须遵守电厂关于机动车的通行规定,按指定的路线到达码头加油点。

3.8.7油车到达加油点后,必须在现场安全措施、消防措施完全具备,并得到

码头生产人员和码头调度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加油,油车及煤船在加油过程中应接受码头生产人员和码头调度的监督管理。

3.8.8加油过程中,现场人员禁止吸烟,且加强检查,必须确保现场周围无火源、输油接口无泄漏,如在加油途中发生雷雨或现场周围发生火警,应立即停止加油并将油车驶至安全地带。

3.8.9 油车在加油结束后,必须保持现场环境无明显的油迹,并通知燃料部值班人员现场验收。

3.8.10 燃料供应部值班调度在加油现场验收合格后,通知油车按规定路线安全驶离厂区,通知保卫部值班人员做好登记,给油车放行。

3.8.11不能认真执行本规定的行为,公司内部由安全生产部提出考核意见。涉及外来加油单位的考核由燃料供应部提出并实施。3.9 班组领用油、储存、现场使用及废油处理规定

3.9.1 严格控制工业汽油的领用,原则上随领随用,少领少用。

3.9.2 生产现场用汽油清洗设备时,可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并设有专人监督、检查。

3.9.3 检修规定的生产班组储存汽油不得超过3KG,燃料规定的生产班组储存汽油不得超过8KG,柴油储存不得超过170KG,且用铁桶按规定定点存放。3.9.4 检修现场清洗工作用的废油,禁止倒入现场及沟道内,以部门为单位集中回收到指定的废油桶内,再由部门移交到器材部仓库归口处理。3.9.5 擦试用的废棉纱、破布应放在固定的废棉纱桶内,并由物业管理部门定期清除。4 检查与考核

4.1 各责任部门和有关人员应认真执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落实防火、防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安全检查与整改达到闭环管理。

4.2 公司职能部门负责定期对各部门管辖的责任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火险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火情的责任单位,当月按原目标条款系数考核。

2.违禁物品管理制度 篇二

物资请领由专人负责, 防止请领物品时没有头绪而造成物品积压或不足。

每周固定日期和时间进行请领。这样就可以节省等候时间, 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手术室物资的出入库账目明晰, 请领前由科主任签字, 请领后要认真核对, 防止差错。

2 库存管理制度

定期对库存一次性物品进行整理, 并对库房货架进行分类编号。确保物品摆放整齐、安全, 定期对库房进行清扫消毒, 符合医院感管理要求。

定期与医院感染指控科对一次性物品进行抽查检验, 保证一次性物品灭菌合格率达标。

定期征询手术医生对一次性物品的使用情况, 及时将产品质量反馈到物品采购部门, 以便更好地为手术医生和患者服务。

3 物流配送制度

在手术间壁柜中设2天消耗基数, 急诊手术间在此基础上数量成倍增加, 保证急诊手术的供应。

定期补充手术间用物, 发现物品不足及时补充。定期检查一次性用物的有效期, 发现过期或包装破损用物要及时撤出。保证一次性物品的安全使用。

一次性物品要专柜、专锁、专人负责、专本登记, 术中需要时提前告知, 因故不用要及时收回, 避免遗失。

4 讨论

(1) 手术间物品定基数, 库房中物品账目清楚, 耗材消耗的动态情况清晰, 为科室成本核算提供真实的数据。

(2) 设立专人负责制, 杜绝了库房乱, 物品摆放不整齐, 请领无规则所导致的部分物资积压, 物资的周转率较低, 部分物资过期等现象的发生。

(3) 通过征求手术医生的意见, 并及时反馈到采购部门为采购部门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参考文献

[1]龚曼君.《管理会计学》[M].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

[2][英]查德威克著, 夏俊译.《管理会计》[M].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3]黄晓清.《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研究——会计委派制的理论与实践》[M].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

3.无菌物品的管理体会 篇三

消毒供应中心承担着无菌物品的消毒、灭菌、供应工作,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医院医疗护理安全,医院感染发生率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只有加强供应中心质量管理,为临床合格的无菌物品,才能控制院内感染的发生。

1贮存条件

1.1无菌物品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洁净的在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5~10cm, 距天花板10cm.

1.2无菌物品存放区空气净化压为微正压。

1.3室内温度<24℃,相对湿度低于70﹪.

1.4室内保持清洁,环境整洁。

2人员要求

2.1专人负责,减少人员流动。

2.2工作人员按区域着装规范,进入区域前执行卫生洗手或手消毒。

2.3每日用含氯消毒液将发放窗口、货架及运送车、地面等擦拭。

2.4每月进行一次空气检测,细菌﹤200cfu/㎡,物體表面细菌数﹤5cfu/c㎡,手的细菌﹤5cfu/c㎡.

2.5把好门关、窗关,及时关门、关传递窗户。

3工作质量要求

3.1发放无菌物品前进行手消毒。

3.2储存专用柜应固定位置,设置标记名称,无菌物品储存按先后顺序放置并发放。

3.3各种无菌物品需有灭菌标记,注明品名、有效期、核对者,发现无标记及过期物品,重新清洗灭菌。

3.4做好查对制度,对无菌物品名称、数量、灭菌日期及有效期及时查对。

3.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物品供应不足,及时通知科室准备无菌物品,保证临床需要。

3.6检查无菌物品有效性,不得将散包、湿包、落地包、不洁包、失效及标识不明确、灭菌不合格的包发出。

3.7植入物 及植入性手术器械应在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并对相应的信息进行记录、存档。 急诊手术可在生物PCD中加5类化学指示物,5类化学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发放标志,生物监测结果出来及时通知使用部门。

3.8凡借物者须填写借物登记,证明所借物品名称、数量、时间并签名,对借出物品不及时归时,及时与科室联系,以免影响使用。

3.9加强语言沟通,及时解决 临床需要。

4.物品管理制度 篇四

2、物品入仓时需要登记;日期、名称、数量、品种规格、单价、供应商电话。

3、物品入仓时,仓管员须开箱检验所购物品的数量、名称、规格。

并对查验的仓库物品进行签字确认。

4、仓库管理员应对入仓的物品进行分堆存放,编号、以便于核对数量。()并注意每次入仓后都要做好室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5、大型设备设施、以及砖、水泥、沙等物品不需要入仓,但仓管员必须赶往现场核实数量,质量,并做好入仓出仓等手续。

5.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篇五

危爆物品管理制度

爆炸物品计划申请购买制度

一、公司爆炸物品的计划由使用单位做出每月使用计划,由供应科向当地派出所提出书

面购买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的购买品种、数量、用途说明,库容量及库存相关品种。

二、对于所购品种供应科应根据实际要求进行采购,并对所购物品的用途及使用时间做出严格的审批,严禁出现积压现象。

三、由采购人员持单位IC卡及相关纸质证明,到派出所开具相关购买证明,再到县级公安机关进行审批,经主管局长签字后,持治安大队开具的电子购买证到民爆公司进行购买,并将治安大队审批数量复印件交回派出所备案。

四、供应科应及时的回缴单位IC卡,到派出所进行电子数据上报,并做好数据上报确认工作。

爆破物品仓库储存管理制度

一、库地仓库建筑结构及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设有安全设施,消防设备。库区要设立危险防火标志。

二、爆炸物品必须专库存放,存放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相抵触物品分库存放,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三、库内要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6米,距墙20厘米,堆垛之间通风要保持50厘米,湿度温度在20℃以下,开启物品在库外进行。

四、过期变质要及时清理出库,并报公安,民爆及时销毁。

五、库内要通风良好,防止变质。

六、仓库要有专职库管、警卫,保持24小时值班。

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及在库区吸烟、运用明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炸药物品带入

仓库,不准在警卫室、库管房搞其它活动。

八、库区警报、消防、通信设施每季度检查一次。

九、严禁将爆炸物品外借、外销,对特殊情况,需公安局、民爆批准,手续合法的,经公司领导批示由安环保卫人员派出操作和押运实施后,剩余及时交回,发现被盗丢失及 时对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库房管理制度

搞好爆破器材仓贮工作,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出入库制度,搬运装卸制度,警卫值班制度、爆破器材领用制度,雷管全电阻检测与雷管编号制度工、爆破器材丢失惩罚制度、爆破器材销毁制度及各类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等。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细则,现仅将有关方面的内容列出如下,供读者参考。

一、出入库制度

(1)爆破器材入库要严格检查验收,履行出入库手续和清点核对交接制度。在贮存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库房进行检查,将杂物清扫干净,并整理好贮存垛位。

爆破器材发运送入库时,保管人员必须认真存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件,并认真填写“爆破器材入库验收报告”

如确认质量合格,品种、规格无误,数量准确,应在验收报告中的“检查结果”栏里写明“可以入库”字发现有问题,应在“检查结果”栏目详细写清,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对于不合格的爆破器材,要拒绝入库贮存。检查工作完毕,应与押运人或提运人做好工作交接,并在“爆破器材入库验收报告”上签字。

(2)提运爆破器材时,提货人先登记(包括车辆牌照)并交验货提单、运输证、押运证。严禁凭电话、白条发货。进入库区的车辆的尾气管必须戴防火罩,并更换本单位司机;若无待用司机,应由公安机关部门认可的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司机运输。有关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理制度,服从仓库管理人员和警卫人员的工作安排,不得到无关地方随意走动。发货后,必须认真核对提货单,应与实物完全相符,然后开好出门证。;

(3)对同品种、同规格的爆破器材要遵循发零存整、发旧存新,即先进先出的原则。(4)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

二、搬运装卸制度

(1)装卸人员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千周和安全知识,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抛掷,拖拉爆破器材或在包装箱上中踩踏跨跃。

(2)搬运,装卸时要轻拿轻放,包装箱不许倒置或侧放。要他清品种,规格,核准数量。当有怀疑时,及时向负责人员反映,并暂停作业,待问题清楚后,继续装卸。在搬运,装卸 过程中,不得随意打开包装,遇有包装损坏,不准在库内或装卸过程中处理。

(3)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不准同时在同一地点装卸。一般情况下,爆破器材不宜在夜间装卸和搬运。

(4)对不满箱的爆破器材,在装运之前,应用柔软的材料将箱内的空隙填满,避免在运输时受震动和碰撞。

二、警卫值班制度

(1)警卫人员要忠于职守,非库房工作人员进入库区,必须行到保卫部门批准。严防无关人员进库区内采花,割草,砍柴,打猎等。

进入库区的来库区检查工作,参观,学习人员及其化各类人员不准携带烟,火柴。打火机,枪支及易燃易爆品。

(2)出入库的爆破器材实物,数量,规格和货物不符时,应予以扣留,并及时复查,如找不出原因,应立同主管部门汇报处理。

(3)警卫人员在岗时,就定时或不定时地巡回检查,就注意各库房门窗,消防,避雷等设施,并检查库区有无异常情况。

(4)作好值班记录,按规定时间准时交接班。

(5)仓库主任,警卫班长还应不定时的查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爆破器材库房安全防火制度

一、保管员必须了解器材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懂的安全防火知识

二、进入库区不准携带易燃物品。

三、严禁穿带钉鞋进入库房。

四、库内必须有足够的灭火器,库外备有消防水,沙池和消防桶。

五、库内外必须用低压安全电源用不起燃电缆和防爆照明灯。

六、库房门窗要牢固,向外开,不准设门栏门口通道要平整,不设台阶通风口要牢固并做好防鼠工作。

七、对库房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上报告,遇火灾及时采取措施,并打119。

八、对保管警卫人员防火意识麻痹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

仓库领取拉运制度

一、领料员必须持当日料单领取,料单字迹清楚、规范。

二、料单必须有领料员签字,区长或主管爆炸物品领导签字或盖章,并盖有火工专用章,方可领取。

三、领料时必须专职领料员二人以上,一名押运员。

四、雷管装入专用盒内,由领料员携带,不准装入汽车混运。

五、导火线随炸药车同行。

六、导爆管要装入专用布袋内,不准和炸药同车混运。

七、拉运爆破器材的汽车要安全、可靠,装载量不得超过其载重量。爆破器材要牢。

八、司机要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并有责任心,有丰富的驾驶经验。

九、拉炸药车除领运人员外,任何人不准乘坐。

十、拉火工专用汽车,严禁中途停留。不允许携带、拉运其它物品。

十一、拉运到井口后,炸药要及时下井,不准在地表长时间停留。

十二、在拉运途中,押运员一定要随车同行,不得到其它地方活动。

十三、领料员、押运员必须持证上岗。

爆破器材运输制度

一、在矿区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要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二、爆破器材到达矿区的,供应科派人前往炸药库协助保管员认真检查爆破物品的包装,数理和质量,保管员要查验运送爆破器材的各种证件。

三、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电机车,摩托车运输爆破器材。

四、用汽车运输爆破器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矿区运输爆破器材,在出车前应由车队队长检查车辆的状况,并在出车单上注明“合格,准许运输”,保管员接到 “出车单”后可给予领料装车,严禁在一辆车内混装炸药及雷管。

(2)、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质,具有安全驾驶的司机驾驶。

(3)、运输汽车行驶速度,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过30KM/T在扬尘起雾暴风雪等能见度低时速减半。

地表动用火工制度

一、非生产性使用火工器材 按以下规定执行:

1、领料单必须由主管矿领导、派出所长签 字、审批,方可到大库领取。

2、爆破现场,由安环科确认,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爆破。

3、爆破后。由安环科填写使用清单报派出所备案。

二、地表生产性质使用火工器材 按以下规定执行:

1、爆破器材的领用按井下管理制度执行。

2、爆破现场必须经安环科同意,并制定详细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执行。

中深孔采矿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装药器(BQF——100至)必须配齐调压阀上的压力表,以便有效控制输药的工作压力,使其控制在0﹒25—0﹒4MPa,防止压力过高使装药速度过快,静电影响加大。

二、工作面必须定期检测其湿度,如果达不到85﹪的湿度,采取喷水处理。

三、装药器在工作面上要求安置平稳,并在装药器支腿附近倒上适量水,并加少量的食盐(NazO),以便装药器有效接地。

四、工作面要增设杂散电流测试仪,测量其工作面杂散电流,保证不超过50毫安,应确保安全。

五、在装药过程中,严禁将电雷管带入工作面。装药完备后,应检查工作面及各相邻的作业面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再组织实施爆破。

六、根据采矿需要,认真编制爆破设计,并由主管负责人及安全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爆破设计要求,按照顺序进行装药,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一)炸药等火工器具必须有专人领取,并应分开放置。

(二)作业现场严禁烟火,火雷管必须有专用盒并由专人带入现。

(三)严格设立警戒线,在确认各部警戒工作到位后,方可点火。

(四)认真安置警戒范围内的电器、设备。

七、放炮后,应立即打开风机,抽出炮烟,防止炮烟中毒。放炮后,认真检查爆破现场,出现残炮时要及时由专人负责处理,未处理妥善的不准何人进入爆破现场。

原矿仓领取使用制度

一、原矿仓遇到大块时,首先由主管区领导现场查验,需动用爆破器材,必须二人领取,由 当班主任、区长签字批准。

二、领取时必须从井下160中段领取,不准到其它库领取。

三、严格办理退库手续,并将雷管专用盒、导爆管专用袋一并交回库内。

四、乘罐时不准一同乘罐,分两次运送,更不准上下罐同运。

五、爆破时要设警戒线,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爆破物品管理统计制度

一、每日领取的爆破物品,当日进行账目登记。

二、井下库管员,要做到每日入库、出库消耗登记,做到账目、火具相符。

三、井下库要当日报当班出入库数量,要数量准确无误。

四、采区要做好当日当班的统计工作,要做细、做深。

五、要认真坚持做好两账,两单的统计登记工作,必须要做到账目、火具相符。

六、统计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库对账目检查核对。

七、统计人员将当日统计结果,报主管爆炸物品的区领导,区领导必须消除当日库储存量做到心中有数。

八、领料单当日收回并保存,月底统一上交火工督查进行存档管理。

爆破警戒与信号、起爆器的使用安全管理

一、爆破工作开始前,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

二、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

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严禁私自乱串岗。

三、爆破前必须同时发了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应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人员、高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起爆器起爆必须由爆破员拿上起爆器在爆破点,等监督员将引爆塑料导爆管拉到安全起爆位置后,由爆破中在爆破点发出声光信号后,再由爆破员亲自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

一、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

二、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

三、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四、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写爆破记录。

爆破器材的质量安全检查及销毁制度

一、对器材应抽样检查,超量过期,必须严格检查。

二、检验时应在安全地方进入并设警戒线。

三、检验时由安环科监督爆破员实施。

四、检查不合格和要及时销毁,不准在夜间、雾天、雨天、三级以上风天销毁。

五、销毁时必须造册登记写出书面报告,被销毁物品名称、数量、销毁地点方法时间,要在保卫科派出所安环科县治安大队、民爆公司等几个单位在场时进行。

六、采用爆炸法和焚烧法现场必须无杂草和碎石,销毁人员要做到安全第一。

七、销毁场地进行销毁后检查发现未处理物品进行再次处理。

八、销毁数量一次不超过20公斤,有相关单位监督。

九、销毁后有供应科写出报告报公安局。

爆破器材清退制度

一、在发放时要当爆破员当面清退,并有双方和单位领导登记签字。

二、爆破员必须持有《爆破员作业证》领取器材,无证拒付。

三、禁止发放无号的雷管和导爆管。

四、发放时要轻拿轻放乱放,严禁磨擦撞击。

五、严禁在库内打闹,领取器材时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六、完成作业后将剩余物品交回仓库,并有安全员在票上签字,否则拒收。领用物品必须有公章,单位负责人爆破员签字,手续不全拒付。

罐笼下井制度

一、集中下罐,无关人员一律不准乘罐(作业人员从井下库领取许乘罐)。

二、炸药下井要专罐,不跟人。

三、导爆管在井口装入专用布袋,雷管装入专用盒内,要专人乘罐运送。

四、雷管,导爆管,炸药不能同时乘用罐笼,更不能分上、下层同运。

五、经罐笼运输炸药时,其升降速度不超过2m/,斜坡卷扬运输爆破器材其速度不得超过1m/s。

六、用罐笼运输炸药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三层。

七、上下罐信号工负有监督责任,不按规定上下罐,信号工有权拒运,违规运送追究信号工责任。

手持机发放制度

一、井下库手持机只限入库,领用及数据上报接收使用。

二、库管员要信真保管好手持机,并保持手持机清洁。

三、库管员只对当班所持IC卡的爆破员本人发放所需爆破物品,对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库管员对每日入库爆破物品经核对无误后,由监督员,领料员共同对所入库物品进行手持机入库操作,如发现实物与电子数据不符,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将手持机与传票一同送交派出所进行处理,严禁库管员擅自对数据不相符情况做出处理决定,避免发生差异入库。

五、库管员要认真做好手持机交接班工作,对手持机及电子数据做到交清接明。

起爆器使用管理制度

一、各班组使用完起爆器出井时必须将起爆器放入指定存放点(打卡房),不准带入澡堂或其它地方。

二、起爆器严禁转借转让。

三、班长为本班起爆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起爆器管理。

四、如不从事爆破作业应急时将起爆器交回采区。

五、因负责人不负责,出现丢失或损坏,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爆炸物品仓库保管员职责

一、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擅离职守,并懂的爆破器材的性能,特点和储存方法,不准在岗饮酒,睡觉和接待客人,严禁被盗和破坏。

二、对出入库的爆炸物品要认真登记检查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日清月结,对新进的爆炸物品不合格,不准入库过期变质的不准出库。

三、经常检查堆垛,是否牢稳,库内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期变质,防水用品是否齐全,爆炸物品是否缺少丢失,帐物是否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向当地派出所上报。

四、发放时必须有单位公章,领导及爆破员签字,不符全手续,票据有涂改现象拒付,发放时应按出厂日期顺序发放,不准把变质的东西发给使用单位。

五、库房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准转给他人,开启仓库领取爆破器材。

六、严禁无关人员入库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不准将爆炸物品外销,外借。

七、由于失职造成丢失被盗追究刑事责任,出现差错造成帐物不符,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二、监督爆破员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有权制止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三、协助本单位领导检查监督爆破方案的合理性和落实情况。

四、对爆物品从领取、使用、清退等各环节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管理,确保不流失任何爆炸物品。

五、掌握爆破员领取各种爆炸物品数量、品种以及使用地点,到爆破现场检查各种爆炸物品 使用量,当班爆破班组爆破结束后,督促爆破员将剩余爆炸物品及时退库,同时组织爆破员、爆破班(组)长共同填写爆破记录。

六、爆破时要按规定设置好爆破现场警戒人员,确保爆破现场的安全,爆破结束后,要核对炮数并协助爆破员规定做好盲炮或哑炮的排除处理工作。

七、发现违章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有权中止爆破。

八、对私拿、转借、盗窃爆炸物品人员要当场扣留,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九、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提出爆炸物品管理的意见或建议,并积极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

十、因安全监督员失职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炸药库远程监控系统工作制度

一、炸药库警卫人员要熟练掌握远程监控系统的使用程序。

二、定期检查监控系统的外部设备及运转情况。

三、在库房发放完每日所需爆炸物品后,应及时对库房预警系统进行布控。

四、交接班时应对监控系统进行细致的检查,并对每班运转情况做好登记。

从事爆破工作及相关人员条件,主要职责

一、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1、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3)经过系统的爆破理论学习和培训,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4)经过国家专业考核组安全培训与考核,并领取相应的合格证书。

2、主要职责

(1)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和组织施工,检查爆破工程质量;(2)研究制定爆破安全的技术措施并检查实施情况;(3)负责制定盲炮的技术处理措施并指导盲炮的排除;

(4)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对爆炸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爆破员

1、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工作责任强;

(2)身体健康,无残疾。凡患有精神病、癫痫病、癔病或有上述病史的人员均不可担任爆破员;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爆破安全技术培训和学习并考核合格。2.主要职责

(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熟知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及方法,自觉接受安全监督员和公安机关的检查和考核;

(2)妥善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转借、转送他人,及时退库当班使用剩余的爆破器材,防止丢失和被盗

(3)严格按照爆破方案和指令进行爆破作业。

(4)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和使用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对违反爆破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坚决抵制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5)爆破作业后,检查爆破效果,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排除盲炮和其他不安定因素。

三、安全员 1.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2)具有初中 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3)从事爆破员工作1年以上,具有爆破作业工作经验。(4)接受过公安机关组织的爆破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3、主要职责

(1)坚持原则,根据爆破物品管理规定、制度和操作规程行使安全监督职责;(2)对本单位爆破物品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并及时纠正违章;

(3)督促爆破员按规程装药、放炮,监督其按制度领用、清退爆破器材,确保使用安全;(4)督促仓库保管员按规范管好爆破物品,严格制度,保证帐物相符。(5)负责组织爆破安全警戒工作。(6)发现本单位爆炸物品短少,丢失,被盗以及发生爆破事故,案件时,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和所属公安机关,并协助调查与处理。

四、保管员 押运员 1.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思想品德好;(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身体健康;

(3)经过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爆破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2.保管员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值班时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严防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或使库房受到破坏;

(2)对无手续的、手续不全的和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炸物品入库或发放,做到帐卡物相符;(3)保持库区和库房内整洁,注意防火,及时消除库区不安全隐患中;(4)交接班时,验货对帐同,发现短少,被窃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押运员的职责

(1)押运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警惕性高,做到押运线路清、途经村庄、居民区,做到心中有数,防范有措施。

(2)要熟悉运输爆破器材性能、种类、数量、运输出发点及终点,监督运输车辆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日期束、路线、行车速度行驶;

(3)押运员出发前,要在爆破器材领料单上签字,到终点后要把出入库单交到终点仓库,做到当面点清,使用单位要做好验收。监督装载的民用爆破器材不超高、不超载,而且牢稳,并用盖覆网罩和苫布盖严,在运输途中,不准任何人搭乘汽车及拉运其它物品。(4)在押运途中,严禁离开拉运爆炸物品车辆,并监督拉运车辆在中途停留。看管好民用爆破器材,严防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5)押运员在运输途中与司机、领料员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货物运到目的地后,要监督收货单位在“爆炸物品运输证”上签注物品到达情况。

五、警卫人员

1、基本条件(1)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思想品德好;(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身体健康;(3)经过安全保卫部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

2、警卫员的职责

(1)警卫人员做到责任心强、警惕性高、热爱本岗工作,做到24小时不离岗确保仓库安全。(2)值班时做到三勤,两利用,勤巡逻、勤嘹望、勤检查、认真做好“四防”工作,即:人防,技防、物防,犬防。

(3)值班时不准饮酒睡觉、不离岗、不准接待外来人员,检查出入库人员,检查运输车辆验证。

(4)严禁闲散人员进入库区,未经批准,不准外来人员参观,对上级机关检查要做好登记。(5)严禁在库区守猎、吸烟,经常检查库区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6)对库址的坐落点,存放种类,警力配制等要保密,不准对外泄露。(7)认真做好交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8)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追究法律责任。

六、建立健全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爆破器材流散社会,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以下爆破器材管理使用制度。

(1)领用爆破器材的登记制度,如爆破员和保管员共同建立“爆破器材领用单”制度。爆破员要根据计划和实际需要使用的品种和数量,凭主管人批准的领用单到库房领取爆破器材;爆破作业后,要将实际消耗的品种和数量认真清点,并经监督员核实,剩余的爆破器材要当班退回库房,由库管员收存。领取、消耗、退库的爆破器材都要在“爆破器材领用单”上签字或盖章。

(2)为了有效地防止雷管流失,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实行雷管编码制度。即事先由专人把每支雷管都编上号,按照号码发给爆破员,并将号码登记清楚,以备查验。

(3)每个爆破员夺得都应该有专用的爆破箱。爆破箱应是即本质的或能导静电的玻璃钢的,须加锁。箱内分两格,分装炸药和爆破工具。雷管放在单独的小箱子里。爆破箱内不许装有其他易燃易爆等物品。民爆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一、本操作系统只做民用爆破系统的数据接收及开具相关证明用,不得用作它用;

二、为保证民用爆破系统的数据安全,本机只随操作员使用,不得随意让他人使用;

三、认真做好数据接收上报工作,做好民用爆破系统的数据备份工作;

四、爱护电脑设备及相关设施,严禁无关人员使用本系统;

六、保持室内卫生清洁、整齐。

民爆信息管理系统IC卡使用管理制度

一、本IC卡系实名注册登记,只限本人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借,用作其它用途;

二、职工应保护好IC卡,不能用硬物金属划刻金属芯片;

三、职工领用爆破物品时应携带此卡,严格按照使用要求领用有关爆破物品;

四、职工应保护好IC卡,损坏IC卡、丢失IC卡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说明情况,并上报派出所,一经查实将罚款500元,用作补办及注销IC卡手续。

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处罚规定

一、对运输、保管、存放、销毁、领取、押运等安全检查各个环节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给予处罚。

二、仓库出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垛放不整齐,不按规定存放,对库管员罚300元。

三、因未使用完退库的炸药雷管混存,入库罚爆破员500元。

四、在库区至库不足3m吸烟罚警卫100元,库管员50元,吸烟罚200元。

五、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不准在库区停放车辆,对运输检查车辆经批准,擅自停放车辆,罚警卫200元。

六、押运员在运输途中离岗罚500元。

七、在爆破现场丢失,发生事故的罚爆破员1000元,安全员300元。

八、仓库保管中有不符合手续的物品罚库管员300元。

九、库区内外技术区、生活区、卫生区,不符合规定罚警卫保管员各100元。

十、爆炸物品相互转借,罚领药员500元,使用单位1000元。

十一、在检查中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罚当事人200元,罚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

6.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篇六

1、所有无菌物品均应注明灭菌日期及失效期,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的先后顺序放置,以便随时使用。

2、所有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必须分开放置,严防混淆。无菌物品间均应专人负责,每日检查,凡发现过期、无菌包不符合要求应重新灭菌,并保持物品存放柜清洁、干燥。

3、已打开包布的无菌物品只限于4h内使用,应由首次使用人员在灭菌化学指示物上注明开包日期、时间并签名,所有打开的无菌包不得放回无菌间。

4、无菌物品放置应固定位置,设置标示,排列整齐,取放无菌物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拿取无菌物品应从上到下,从左至右。

5、无菌物品放置按要求距天花板50cm,距地面20cm,距墙≥5cm。

6、接触无菌物品前应洗手或手消毒,无菌包应每天检查灭菌日期及保存情况,棉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7天,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3个月,过期或包布受潮应重新灭菌。

7、无菌包在未污染及包布未破损情况下保存7天,纸塑包装为3个月,过期或包装受潮应重新灭菌。

平舆县人民医院手术室

7.违禁物品管理制度 篇七

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内承担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 其工作质量直接反映医院无菌物品的质量, 关系到医疗安全, 是医院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的重要部门。消毒供应中心按照其功能及其工作流程将区域分为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和无菌物品存放区。

无菌物品是指通过物理或化学方法灭菌后保持无菌状态的物品。无菌物品存放区是存放、保管、发放无菌物品的清洁区域。在消毒供应中心实施无菌物品核算时, 要求消毒供应中心财务管理相对独立, 并要有严谨的库存管理制度, 明确的岗位职责, 并且无菌物品存放区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 还要有较为完善的消毒供应无菌物品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

1 无菌物品的会计核算

1.1 设置无菌物品的核算账户

无菌物品在会计核算时, 应设置“库存物资——无菌物品”账户, 用以归集无菌物品的成本费用。期末“库存物资——无菌物品”的借方余额, 反映无菌物品存放区内无菌物品的实际成本。

1.2 无菌物品的计价方法

根据《医院会计制度》[2]规定, 库存物资在取得时, 应当以其成本入账。无菌物品在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时, 应当归集发生的费用, 并计入医疗业务成本, 不能直接计入医疗业务成本, 应计入管理费用。无菌物品在发出时,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确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实际成本, 对于外来医疗器械可采用个别计价法确认实际成本。

1.3 无菌物品的分类与核算原则

消毒供应中心涉及的无菌物品分为卫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是指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 经一次使用其价值转化为费用的医用物资, 卫生材料通过“库存物资——无菌物品 (卫生材料) ”科目核算;低值易耗品是单位价值低、容易损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 且多次使用而不改变其实物形态, 易于损坏, 需要经常补充和更新的物品, 通过“库存物资——无菌物品 (低值易耗品) ”科目核算。

1.4 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时的会计核算

经过灭菌处理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在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时, 应当以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实际价值, 加上消毒供应中心在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回收、分类、清洗、消毒和灭菌等工作流程所耗费的实际成本入账。借记“库存物资——无菌物品 (卫生材料) ”, 贷记“应付账款”。自制医用物品加工、灭菌完成并验收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时, 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 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发生的直接人工费用和分配的间接费用, 借记“库存物资——无菌物品 (在加工物资) ”, 贷记“在加工物资”。外来医疗器械加工、消毒和灭菌处理完成并验收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时, 按照所发生的实际成本, 包括直接人工费用和应承担的间接费用 (如水、电、蒸汽费等) , 借记“库存物资——无菌物品 (委托加工物资) ”, 贷记“委托加工物资”。

1.5 无菌物品发出时的会计核算

根据医院内各科室所提交的“无菌物品申领单”的统计情况, 核发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时, 采用先进先出法进行核算。对于外来医疗器械应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所发出器械的实际成本。开展医疗护理等业务活动时所领用无菌物品, 按照其实际成本, 借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在加工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照实际成本贷记“库存物资——无菌物品”, 计价方法一经确定, 不得随意变更。属于低值易耗品的无菌物品应当于领用时一次性摊销, 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无菌物品, 可采用五五摊销法。属于低值易耗品的无菌物品在报废时, 按照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变价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或“应缴款项”等科目。

1.6 盘点无菌物品的会计核算

无菌物品的品种繁多, 收发频繁。有时因日常收发、计量和计算上的误差, 以及自然损耗、丢失和毁损等原因, 往往会造成无菌物品账实不符。为了查清上述原因, 无菌物品存放区的各种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 每年至少盘点1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变质、毁损等无菌物品, 应当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并及时查明原因, 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于盘盈的无菌物品, 比照同类或类似物品的市场价格确定无菌物品价值, 借记“库存物资——无菌物品”科目,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一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处理时,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一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对于盘亏、变质和毁损的无菌物品, 按照“库存物资——无菌物品”中该物品的账面余额, 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贷记“库存物资——无菌物品”科目。报经批准处理时, 按照相关“待处理财产损溢”金额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或过失人的赔偿金后的金额, 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按照已收回或应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金等, 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按照相关“待处理财产损溢”的账面余额,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一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2 无菌物品管理

无菌物品管理包含对无菌物品的储存、保管和发放等, 管理工作应从制订无菌物品储存和发放原则入手, 明确无菌物品存放区工作内容和管理职责, 建立无菌物品定期盘点的工作流程, 从而使无菌物品的管理更加科学和有序。

2.1 无菌物品储存原则

(1) 接触无菌物品前应洗手或手消毒。

(2) 质量验收和记录:无菌物品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应确认无菌质量检测是否合格, 并记录物品名称、数量等;每天应复核备用无菌物品的有效期, 杜绝出现过期物品。

(3) 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无菌物品。

(4) 建立基数, 根据临床工作量建立各类无菌物品、急救物品名目及其数量。各类无菌物品每日均要清点并及时补充, 以保证储备充足。

(5) 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摆放位置规格化, 以利存取方便, 并应同时设柜架号、层次号、位置号, 可依据物品分类目录、储备量而定。如根据备用物品的用途进行其位置的规划为:“外科手术器械”“骨科手术器械”“心血管手术器械”“妇产科手术器械”“急救物品和器械”等。

(6) 灭菌后的无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区, 不应堆放或混放。通常灭菌包应分类为手术器械包类、手术辅料包类、病区通用的无菌包类、专科无菌包类、低温灭菌包类、紧急突发事件和抢救用无菌包类、一次性无菌物品类或贵重物品类等, 手术器械包摞放一般不超过两层。

(7) 安全管理措施:认真执行灭菌物品卸载、存放的操作流程;储存中应保护无菌物品不受污染和损坏, 周转使用率低和急救物品要采取防尘措施;搬运无菌物品须借助于专用的篮筐及专用车。无菌物品放在不洁之处或掉落在地上均应视为污染包, 不得使用。

2.2 无菌物品发放原则

在无菌物品发放的过程中, 一是要把好无菌物品质量关, 保证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的安全;二是要及时、准确、完好地将无菌物品发送至临床, 满足诊疗、护理等业务工作的需求, 为病人抢救和突发医疗事件提供无菌器械、器具和物品的保障。

(1) 无菌物品发放时, 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先储存的物品先行发放使用。

(2) 建立严格的查对制度, 发放无菌物品时应确认其有效性;植入物及植入性手术器械应在生物监测合格后发放。

(3) 建立无菌物品下送服务制度, 及时为临床供应无菌物品;根据临床对无菌物品的需求, 建立常规物品 (一次性无菌物品) 、专科物品 (手术器械等) 、急救物品、突发事件所需物品等供应服务工作流程, 以为临床提供有效率的服务。

(4) 各类无菌物品发放均要具有可追溯性, 以得查找问题原因及追究责任。

(5) 建立无菌物品质量问题反馈制度, 以持续改进工作质量。

(6) 运送无菌物品的器具应定期进行清洁处理并保持干燥。

2.3 无菌物品存放区的工作内容

无菌物品存放区工作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是负责对灭菌后的无菌物品验收、登记和造册。二是无菌物品应摆放整齐, 物归其类, 贴有标签, 一目了然。三是每月均应统计1次各类无菌物品的收发和消耗情况。四是要认真核实无菌物品的标签和其基数, 以便做好低值易耗品的补充及添置工作。五是对各类无菌物品要勤检查、勤整理, 防止压损、霉烂和虫蛀现象的发生。定期清点仓库, 准确掌握物品的数量及其完好状况, 对过期、报废和不能使用的无菌物品应及时办理销账手续。

2.4 无菌物品存放区的管理职责

一是严格执行无菌物品验收制度, 无菌物品验收时, 无菌物品存放区的工作人员要核实其数量、规格、种类、标识是否与存放的无菌物品一致。二是无菌物品应分类摆放整齐, 杜绝不安全因素, 并要摆设标识清晰的无菌物品卡。三是无菌物品的数量、规格、种类应及时记账和准确登记。四是工作人员依据审核无误的无菌物品申领单, 遵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无菌物品。五是工作人员应坚持日清月结, 凭单下账, 不跨月记账, 按时上交报表, 做到账、物、卡相一致。六是为使无菌物品存放区内的无菌物品账实相符, 其工作人员必须做好日常盘点和月末盘点工作。七是消毒供应管理人员应随时了解无菌物品的储备情况, 工作人员应定期上报不合格无菌物品的相关信息, 并根据有关规定即时处理。八是无菌物品存放区工作人员应遵守消毒供应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并保持无菌物品存放区内清洁、整齐和空气流通。九是无菌物品存放区工作人员如因不履行自己的职责造成财产损失, 医院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情况严重的, 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十是工作人员调动或离职前, 应首先办理账目移交手续, 并要逐项核对点收, 如有短缺, 必须限期查清, 方可移交, 并且移交双方及上级主管人员均要签字予以确认。

2.5 无菌物品盘点工作流程

无菌物品盘点工作流程的第一步是准备阶段, 即成立由消毒供应中心领导、专业干部和有关职工组成的清查小组, 制定相应的无菌物品清查详细计划, 并安排工作进度、配备清查人员。有关无菌物品的账簿登记要齐全, 要结出账面余额以便于核对。无菌物品存放区的工作人员应将被清查的无菌物品摆放整齐, 以便于清点, 清查人员还需准备好盘点清册和计量工具。第二步是实施阶段, 即清查人员根据各项无菌物品的自然属性主要采取实地盘点法即通过点数、过磅、量尺等方法和技术推算法对无菌物品数量与质量予以清查并进行账实核对。第三步是终结阶段, 即盘点结束后, 对发现账实不符或霉烂变质的无菌物品, 应核实盘亏数量, 查明原因, 分清责任。根据盘点结果, 编制“无菌物品盘点报告表”, 将账实不符的各种无菌物品记入报告表, 注明盘亏、盘盈的原因, 提出处理意见, 并上报审批。

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感染监控的重点科室之一, 对医院各科室使用的无菌物品的质量负有责任。无菌物品的储存和发放是整个工作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 因此要为诊疗、护理工作提供安全、可靠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以保证医院感染质量安全。随着医院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消毒供应中心作为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重要部门, 要加强消毒供应中心的自身建设, 规范消毒供应工作制度及其流程, 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逐步完善消毒供应中心成本核算和其流程管理工作, 从而有效发挥消毒供应中心在保障医疗、护理、防控医院感染等方面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财政部, 卫生部.医院财务制度[S].2011-01-18.

[2]财政部, 卫生部.医院会计制度[S].2011-01-18.

8.消毒供应中心一次性无菌物品管理 篇八

【关键词】消毒供应;一次性无菌物品;管理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2-7508-02

1一次性无菌物品的采购

我院所用的一次性无菌物品必须由设备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医院所用的一次性无菌物品,必须是从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许可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和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无菌物品应具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品注册证》。购进的一次性无菌物品必须证件齐全,要有厂家提供的无菌试验、热源试验、药监局的检测报告。

2验收入库

一次性无菌物品验收,查验无菌物品外包装箱符合规范、注册证号与证件相符及消毒标志。打开包装箱,检查小包装的密封性、产品名称、灭菌期、有效期、消毒方法、注册证号、检测报告,无菌物品检测报告归类存放。所有一次性无菌物品存入库前必须灭菌,同时记录一次性无菌物品进货时间、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生产厂家、供货单位、灭菌日期、有效期。

3一次性无菌物品的存放管理

设立洁净、干燥的无菌物品存放间,室内安装空调、去湿与空气消毒设备,双层玻璃窗,空气细菌数〈500cfu/m3,室温控制在18-20℃,湿度控制在〈50%。储存柜、发物台每天用“84消毒液”擦拭2次,传递窗每天紫外线照射消毒2次,每次1h,地面每天用消毒液湿拖2次,定时用三氧消毒机对空气进行消毒。一次性无菌物品存放时按生产日期的先后顺序、种类、型号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不锈钢架上,不锈钢篮筐开放式贮存,距地面至少20cm,距天花板也至少20cm,距墙壁至少5cm,以减少来自地面或天花板墙壁的污染[3]。

4一次性无菌物品专人管理

一次性无菌物品库房派两名固定的管理员,且管理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能训练掌握一次性无菌物品出入库的业务知识,同时管理员也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次性无菌物品出入库有一定的特殊性,其验收过程的任何一项失误均可给临床工作带来不便甚至造成患者的安全威胁。

5随机质量检测

一次性无菌物品安全性验收由卫生防疫站、医院感染科负责,卫生监察部门每年随机抽样检测,医院感染科每月随机抽样检测物理、化学性热原、无菌试验、酸碱度。

6结论

一次性无菌医疗物品使用方便、安全,有利于节省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越来越受广大医务人员和病人的欢迎。但一次性医用物品如果没有严格的管理,它将成为医源性传染源,从而危害社会。我院在院领导的支持和护理部的领导下,通过严格的管理,两年多来,各临床科室使用的备用基数未减少,使用后的一次性无菌物品做到百分之百毁形消毒和回收。全院未发生因一次性无菌医疗物品造成的医院感染。

一次性无菌医疗物品管理不严,使用不慎将会造成严重后果。一次性无菌物品准入制度:购买时要检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生产许可证,每批货需要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购入时要随机抽查包装质量。一次性无菌物品存放制度:一次性产品要去除外包装方可放进供应室无菌间;应放入洁净的柜橱内,柜橱应有不易吸潮,表面光洁的材料做成,使之易于清洁和消毒。

一次性无菌物品使用过后处理制度:一次性注射器等锐器使用后不应与其他废物混放,用后必需稳妥安全的置入锐器盒中;其他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用黄色垃圾袋装,装3/4后密闭运送;使用后进行消毒、毁型,并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对于急用器械,手术室要与供应商进行有效地协商和沟通,凡是外来器械需要急用的,需要消毒供应中心人员对其进行加急处理,保证第一时间能够完成清洗和消毒工作,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进行手工清洗。同时要保证检查包装和灭菌等环节不会耽误时间,要进行拆分和小包装,尽量不要使用盒装。如果需要使用盒装进行包装,则可以在盒底垫一块棉布,有利于吸水。根据卫生部WS310.3的要求,灭菌植入型的器械可以在生物PCD中加用5类化学指示物,而且这5类化学指示物可以提前放入作为标志。在紧急情况下,不需要等到生物监测结果出来再放行,可以先將器械送入到手术室使用,同时进行生物监测,将监测的结果通过电话进行通知。但是,要将放行的原因和使用的科室以及使用的医生和供应商进行详细登记,保证后续过程能够追溯。对于使用以后的外来器械,由手术室经过专用的污梯进行传输到消毒供应商中心进行去污处理。去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根据消毒隔离制度进行初步清理。比如该器械被传染患者使用过,则需要使用氯消毒剂2000mg/L进行浸泡2h以上,然后再进行清洗。让供应商进行清点无误之后,方可放进密封箱内,让其及时取走,并进行登记和双方签字;消毒供应中心不对外来器械进保管。

综上所述,医疗一次性无菌物品的管理成为现代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中的重要部分。因此加强消毒供应中心医疗一次性无菌物品的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无菌物品存放区的消毒隔离管理是控制医院感染的重要环节。为了为临床科室提供合格的无菌物品,消毒供应中心应注重无菌物品的存储、监测、发放,确保无菌物品的质量,确保无菌物品不被感染,以保证全院一次性无菌物品使用安全及可靠性。

参考文献

[1]伍燕平,杨海轶,李杏华,等.应用失效模式与效应分析方法改进一次性无菌物品库存管理[J].中国护理管理,2011,01:24-25.

[2]郝新蓉,张胜文,易良英.消毒供应中心一次性无菌物品的规范化管理[J].现代预防医学,2011,08:1465+1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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