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工借调管理办法

2024-08-30

杂工借调管理办法(精选4篇)

1.杂工借调管理办法 篇一

渝发万科城项目部关于杂工、挖机及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为加强本项目部对所用杂工、吊车、挖机及运输车辆的管理,规避前期管理中存在的弊端,特作如下的管理要求,从8月1日起执行。1、7月31日前要求各班组及施工员清理、完善7月31日前所有签证计时工(含挖机、运输车及吊车等),以后不得再补,否则视为作弊。

2、从8月1日起所用签证计时工应由各片区生产经理(部门负责人)统一管理,并负责监督及跟踪。

3、各施工员需用杂工或其它机具应事先向各片区生产经理(部门负责人)申请,由片区生产经理(部门负责人)根据任务量来分配杂工或其它吊车、挖机及运输车辆等。未经申请擅自使用不得办理签证。

4、所发生的签证计时工应由各施工员用工后当天开据,并在施工日志作详细记录,不得补签否则视为作弊。当天开据后应及时交到片区生产经理(部门负责人)审签。如遇特殊情况当天未能开据应提前向片区生产经理(部门负责人)作说明。各施工员在生产总经理审签后应5天之内走完流程。

5、各施工员应对所用杂工及机具设备负责,如果用工发生过程中未有施工员值班而产生杂工或机具设备窝工现象,将对该施工员给予50元/次以上处罚,同时对该杂工或机具作相应扣时处罚。

6、如发现有施工员或班组作弊开据签证计时工,除取消签证计时工外,另对施工员给予开除、班组处2000元/次以上的罚款。

7、所有签证计时工发生后3天内报送生产总经理处审签,除特殊情况需作详细说明外,超时将不再办理,所造成后果由各经办人承担。

渝发建设万科城项目部

2013年7月29日

2.人员借调管理制度 篇二

公司从2013年8月1日起,各生产车间一线员工基本实现了“计件工资制度”,为更一步完善计件工资的管理工作,特对生产中心内部人员借调活动作出如下规定:

1.各生产车间依据PMC制定的生产计划安排人员生产,如有人员需求,用工部门需向生产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人员借调登记表》交给PMC,借调人员名单由PMC与各生产车间协商确定。

2.PMC将《人员借调登记表》交给生产经理,生产经理依据实际生产情况审批《人员借调登记表》,签字后复印2份至PMC和行政部,便于PMC对生产车间的相关工作进行跟进以及行政部门对用工部门员工纪律、考勤方面的统计工作。

3.借出部门主管将借调人员交于用工部门后,用工部门负责人员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4.用工部门在借调人员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将《人员借调登记表》中的借调时间一栏填写完整。为避免借调人员工作的重复统计,用工部门将第一联交给财务人员用于结算工资,并第二联交给借出部门主管留存,借出部门不必再上报借调人员的工作。

5.借调人员的工资:借调人员一律采用计时工资,工资标准为()

6.用工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将借调人员的工时、产量单独统计一份,特别是计时产量要和本部门计件员工的产量区分开来,并在生产日报表上体现出来,以便PMC的数据统计工作。

7.在借调期间借调人员计时的产量严禁加进计件人员的产量里去,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一旦查出,公司将取消肇事员工当月所有计件工资金额,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8.借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诚恳踏实、工作认真负责、具备拟借调岗位的技能。

9.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

总经理签字

3.杂工借调管理办法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外出学习、培训、跟班、借调等人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省、市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出学习、培训、跟班、借调等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外出学习或到其它机关帮助其完成指定工作任务。外出学习、培训人员,外出时间视学习、培训时间而定;借调人员一般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跟班学习人员一般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

第三条 外出学习、培训、跟班、借调等人员回单位后,严格按照此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的处理由本单位教育部门依据本办法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外出学习、培训、跟班、借调等人员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好,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本单位按照“统筹安排、部门推荐、急需优先、业务对口”的原则。

第五条 外出学习、培训、跟班、借调等人员由本单位教育部门统一管理,所在科室(办)负责日常管理,外出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任务。原单位应按规定做好外出学习、培训、跟班、借调等人员的工资调整、职称晋升等工作。外出学习、培训、跟班、借调等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单位形象。

第六条 外出学习、培训、跟班、借调等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节假日和产、休假等待遇,应积极参加外出单位集体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外出学习、培训、跟班、借调等人员,在外学习或工作期间,应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应积极加强理论学习,不 断强化自身服务机关、服务大局能力;应积极撰写新闻宣传稿件,不断提升自身文字写作素养。

第八条 外出学习、培训、跟班、借调等人员返回单位后,要提交本人工作总结和学习心得。本单位对干部学习、培训、跟班、借调等实行登记管理,单位干部教育主管部门和干部所在科室(办)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完善干部学习、培训、跟班、借调档案,如实记载干部情况和考核结果,并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三章 结果反馈

第九条 外出学习、培训、跟班、借调等人员返回单位后,原则上返回原科室(办)继续工作,外出学习、培训、跟班、借调等人员的组织人事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具体衔接和实施,外出学习、培训、跟班、借调等人员所在科室(办)对外出人员工作去向和待遇等问题,未经集体研究,不得擅自表态。

第十条 外出学习、培训、跟班、借调等人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增强干事创业决心。要通过知识竞赛、专题研讨、行动学习、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形式,将所学知识与技能对系统内其他干部进行培训,切实增强培训活力和实际效果,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相统一。

第十一条 鼓励外出学习、培训、跟班、借调等人员,综合运用团队学习,运用局网站、QQ、微信等网络手段,多渠道开展业务培训和知识分享、技能交流。

第四章 考核管理

第十二条 本单位人事部门在干部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当将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跟班、借调等学习及工作表现纳入绩效考核,并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对外出学习、培训、跟班、借调等人员在本单位实施的学习成果培训工作进行评估,— 2 — 评估的内容包括培训设计、培训实施、培训管理、培训效果等。

第十四条 本单位在任职、晋升、公开选调时,凡外出学习、培训、跟班、借调等表现优秀,且返回本单位工作后积极开展知识与技能培训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用。

4.杂工部部门职责 篇四

总则:

公司杂工部是负责全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和日常保洁工作的部门,是向其他部门提供临时性用工的总调度部门。细则要求:

1、负责根据具体工作需要,适当招用杂工,以补充后勤人员的不足,完成公司规定的工作任务。

2、负责公司的厂容厂貌和卫生保洁工作,做好“清洁生产”的推动工作,负责公司的绿化、厂房公厕、厂区干道、单船清洁、以及工业(生活)垃圾的分检、清理和管理工作。

3、负责全公司保洁用品的发放、调配以及保管工作,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健全台账,定期核对账物;

4、负责全公司临时工调度工作,其他部门有需要及时供应合适人选。

5、负责做好部门人员的培训工作。各专业工种安排针对工种的专业性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思想素质教育,保证员工思想作风积极向上,精神面貌良好,提升企业形象。

6、负责做好部门人员的考核。负责定期对部门人员工作完成进度与质量进行绩效考核,逐步淘汰不合格人员,实现部门的高效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生产任务。

●岗位职责

杂工部所有勤杂工及临时用工人员在上班期间都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按照劳动时间按时上下班,遵守劳动请假制度。在工作岗位上要做到大公无私,诚实为人,踏实做事。

一、水电工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照明、生活、动力用电和生活、生产用水、更新维修工作。做到安全运行,保证教学、生活的需要。

2、对接报的水电检修任务,应根据轻重缓急,逐一安排检修。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做到随叫随到,一般做到一小时内修复。

3、每天巡查各教室的日光灯、楼道路灯的使用情况,以及巡查教学楼、办公楼内厕所的水龙头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

4、严格执行水电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穿戴防护用品,检查好有关检测仪器工具,不违章作业,高空作业检修必须有2人以上,并有保护措施后才可实施检修。

5、检修用零配件必须按需要向仓库办理手续领用出库,并认真记录好主要检修材料的消耗和维修情况。

6、注意节约使用材料和零配件,做好修旧利废和回收再利用残料工作。

7、电工要注意设备保养、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漏电、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

8、做好每月一次的抄表记录工作。

9、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绿化工、花工岗位职责

1、按学校绿化总体方案逐步实施校园绿化。

2、对全校绿化每天巡查一遍,及时浇水、除虫、施肥、修枝、除草等,做到“三分种,七分管”。保持绿化区的整洁、美观。

3、认真管理好盆花,搞好草花的培育,做到校园内季季有花。

4、按季节迁种、补种各种树木,做到株株成活。

5、努力学习科学管理绿化的理论知识,提高自己的栽培技术。

6、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参与总务后勤其它工作。

7、服从学校的统—安排。

三、勤杂工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热情服务。

2、对所管部门的设备、设施,每天巡查一次,做到心中有数。

3、对上级安排的维修工作要分清轻重缓急:应急维修,马上处理,一小时内答复;一般维修,合理安排,24小时内答复;计划维修、保养,照计划进行。

4、维修操作安全规范并作好维修记录,维修中发现人为故意损坏的公物要及时上报主管人员,每次维修后要维修单上报至总务处主管人员处。

5、每年雨季前组织检查、疏通下水道、沉淀井、排水沟,预防洪涝灾害发生。

6、维修门窗以及房屋设施自然损坏部分的维修

7、爱护设备、工具,维修备用材料、维修工具摆放有序。

8、完成上级交付的临时任务。

●处罚条例

1、上班、值班、开会时间迟到一次扣10元,无故早退、擅离职守发现一次扣10元。无故旷工一天将解除劳动合同。事假、病假需提前一天请假。若在上班期间突发疾病需请假,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

2、违反管理制度或岗位职责,视情况轻重,处罚10-100元/次。

3、工作期间无故与学生或学校教职工发生冲突,严重影响总务处员工形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酒后上班导致个人事故发生,学校概不负责。同时处罚50元/次。情节严重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5、同事之间应团结协作,分工合作,相处融洽。若发生同事之间吵架、斗殴事件,给予当事人每人次50元的处罚,若情节严重,影响学校的服务形象,将扣除当事人当月工资并立即解聘。

6、私自将学校财物(无论价值多少,包括废旧品、废弃品)据为己有或从中获利,一经发现将加倍赔偿(不管是否获利)并扣除当月工资并立即解聘。

7、私自将学生或学校教职工丢失在校园内的物品据为己有或私分者,将赔偿其经济损失并扣除当月工资并立即解聘,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态度不端正、不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顶撞管理人员者,给予当事人扣除当月工资并立即解聘的处罚。

9、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以学校大局为重,在其工作岗位上踏实工作。若出现工作人员在管理人员背后散布一些不利于工作开展的言论,或者在员工之间拉帮结派,或者鼓动或教唆别人或自己出头出现违纪现象,或者对学校的管理条款阴奉阳违,首次出现这种现象将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的罚款,若再次出现这种现象将扣除当事人当月工资并立即解聘。

●工资考核方案及福利待遇

一、福利待遇

1、每年春、秋两季各发放工作服一件。

2、每季度发放洗衣粉一袋、肥皂一块、毛巾一根。(总价值在10元以内)

3、节日慰问费:五一劳动节每人50元,教师节每人60元,高考同乐奖每人60元,春节每人100元。

4、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奖由学校决定。

5、社会保险: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其中意外伤害险由学校购买。

二、工资考核方案

1、事务室水电工,每个工作人员每月拿固定工资700元。

2、事务室木工,每个工作人员每月拿固定工资700元。

3、事务室专业花工,每个工作人员每月拿固定工资700元。(共1人)

4、事务室绿化工每月拿固定工资550元。

5、事务室勤杂工:男工按25元/天,女工按23元/天计算(含劳动保险)。签订劳动合同,按天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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