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落户青岛细则

2024-11-16

2016年落户青岛细则(通用11篇)

1.2016年落户青岛细则 篇一

李世宏说,国家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教育培养,始终把我国历史文化传承和国情教育摆在青少年教育的突出位置。港澳青少年肩负着建设港澳、振兴中华的历史使命。国家旅游局高度重视港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发展研学旅游可以增长青少年的胆识和见识,使其进一步了解中华历史,增进对祖国的认同与感情。

李世宏强调,做好研学旅游需要不断创新,需要设计一批适合青少年的旅游产品。他指出,发展研学旅游需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做好研学旅游规划设计;二是要做好研学旅游标准制定;三是要做好研学旅游示范推动;四是要做好研学旅游宣传推广;五是要做好研学旅游理论研究。

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荣誉会长、全国人大代表杨耀忠致辞,他回顾了香港近二十年来游学的发展情况。他表示,游学旅游是新世纪的朝阳产业,未来游学发展应该规范化,使学生受教、企业得利、社会受益。

会上,还发布了《港澳青少年内地游学接待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和十大游学精品线路,举行了内地游学联盟章程发布暨新增成员单位加入内地游学联盟仪式、游学推介会、内地游学摄影展等活动。

内地游学联盟实行轮值主席,常设秘书处,山东是2016-2017年轮值主席。作为本年度轮值主席,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孙树娥作了《2016-2017年度内地游学联盟工作方案》报告,就工作任务、工作目的等多方面做了报告。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将全力配合国家局实施“港澳青少年游学2.0工程”,完成2016年度组织港澳青少年赴内地游学工作任务。开展内地游学联盟成员单位联合推广活动,联合开发游学旅游产品,共同打造“游学之旅”旅游品牌,出台支持港澳游学旅游支持保障政策,培育游学旅游专业队伍,为做好游学旅游工作打好基础。

会前,李世宏会见了出席2016年内地游学联盟大会的港澳教育界及游学机构代表。会后,与会嘉宾一起对山东的游学旅游精品线路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举办了考察座谈会。

2.2016年落户青岛细则 篇二

1.购房落户——在市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及崂山高科园)购置满100平新房,无贷款,并且在青岛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方可落户青岛,审批时间差不多是1-3个月。

2.有学历人士落户——第一种是刚毕业的本科应届生在青岛找到工作单位的,并且工作单位具有自己的集体户的,方可落户青岛。另一种是毕业很多年的大学生(本科、专科)的可以通过人才引进落户,人才引进按照政策满足条件的人少之又少,即使满足条件,自己全套程序跑下来,估计也得花一年的时间。况且自己还要请假办理,既耗时又好力,也有可能花了一年时间因为某种小的条件被卡也不能落户青岛,这样也会前功尽弃,费钱费力不说,也耽误了自己最佳的落户时间。

3.高级技工(技师)引进落户——这种落户是针对青岛市2007年颁发的新政,符合青岛市引进的58个紧缺工种的高级技术工人人员可以落户(注明:必须是青岛市颁发的技工证),这种落户方式要求具有高级技工证(技师证),年龄小于38周岁以下,并且在青岛市区单位签满两年以上合同,缴纳社保满一年,在市区内具有房产,才可以落户青岛,具体办理流程:人社部前台审批-通过审批—等待复审—通知技能复核-技能复核考试-考试通过-去**局办理准迁证-回去迁户口-最终落户成功。这一过程不用多说就可想而知了,如果自己办理的话不知要跑多少趟才能顺利办下来,办理周期至少一年半。

4.投靠落户——投靠分为: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投靠,夫妻投靠,只要夫妻一方是青岛市家庭户口,另一方就可以到所属***申请夫妻投靠落户;子女投靠,父母有一方是青岛户口,并且子女是未婚的(离过婚的不算)即可以投靠到父母名下;父母投靠是指子女属于青岛市户口,并且父母户口所在地县级以内无其他子女户口的,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方可投靠到青岛子女名下。青岛迁户口的条件,青岛市户口迁移程序

5.其它形式的落户——投资纳税落户,复员、退伍军人、部队转业士官落户,收养子女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等,这些落户都是比较稀少的。

3.2016年综治工作考评细则 篇三

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一、共性考核内容(80分)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责任落实情况(16分)1.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成效明显,且未发生问题的计2分;工作有差距酌情计分。

2.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成效明显,且未发生问题的计2分;工作有差距酌情计分。

3.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预防和处臵群体性事件成效明显,且未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计2分;工作有差距酌情计分。

4.防范进京非正常上访成效明显,且未发生进京非访的计2分;工作有差距酌情计分。

5.预防恶性刑事案件成效明显,且未发生恶性刑事案件的计2分;工作有差距酌情计分。

6.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成效明显,且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计2分;工作有差距酌情计分。

7.保密工作成效明显,且未发生失泄密事件的计2分;工作有差距酌情计分。

8.推广法律顾问制度成效明显的计2分;工作有差距酌情计分。

„发生第4至第6项情况之一的,200人以下单位每起(人次)扣2分,201~5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1.8分,501~10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1.5分,1001~50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1.2分,5001~100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1分,10001~1000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0.5分,100001人以上的单位每起(人次)扣0.25分‟。

„第1项由省国家安全厅计分;第2项由省委610办计分;第3项由省委维稳办计分;第4项由省综治办商省信访局计分;第5项由省公安厅计分;第6项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计分;第7项由省保密局计分;第8项由省司法厅计分。第1至第8项均由各设区市综治办协查,省综治办根据协查情况计分‟。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部责任落实情况(37分)1.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和谐平安状况满意率达98%以上的计2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100人及以下单位,按实际人数测评;超过100人的单位,测评100人)。

2.未发生单位内部人员(含聘用人员)犯罪问题的计6分。发生犯罪的,200人以下单位每起(人次)扣6分,201~5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5分,501~10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4分,1001~50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3分,5001~100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2分,10001~1000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1分,100001人以上的单位每起(人

次)扣0.5分。

3.未发生单位内部人员(含聘用人员)被治安处罚问题的计3分。有被治安处罚的,200人以下单位每起(人次)扣3分,201~5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2.5分,501~10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2分,1001~50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1.5分,5001~100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1分,10001~1000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0.5分,100001人以上的单位每起(人次)扣0.25分。

4.落实人防措施,单位办公区、生活区有保卫人员值班、保卫制度健全且落实到位的计2分。单位办公区、生活区无保卫人员值班的扣2分;保卫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到位的各扣1分。

5.落实物防措施,单位办公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到位,生活区楼栋有防盗门且运行正常的计2分。单位办公区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的扣1分;生活区楼栋无防盗门的扣1分,有防盗门但运行不正常扣0.5分。

6.落实技防措施,单位办公区大门入口、各楼层、重点要害部位及生活区有视频监控探头且运行正常的计3分。有一处未安装视频监控探头或运行不正常的扣1分。

7.落实协防措施,健全单位与地方联防机制、落实区域发案情况通报、治安联网协防等工作措施的计1分。工作有差距扣0.5~1分。

8.未发生可防性刑事案件计6分。发生了可防性案件的,200人以下单位每起(人次)扣6分,201~5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5分,501~10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4分,1001~50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3分,5001~100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2分,10001~100000人的单位每起(人次)扣1分,100001人以上的单位每起(人次)扣0.5分。

9.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网络健全计1分。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无排调组织,发现一处扣0.5分。

10.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有力计3分。未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扣3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有差距,酌情扣1~2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未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化解措施的,每起扣0.5分;引发集体上访、民转刑案件或造成其他重大影响的,每起扣1.5分。

11.按时、有效解决省里抄告、督办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计3分。对抄告督办件,未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解决措施,每起扣1.5分;成效不明显的,每起扣1分;未按时向省综治办报送化解情况的,每起扣0.5分。

12.加强单位内部治安防控建设和信息网络安全,认真组织开展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底数清、措施实,整治到位计3分。未开展治安安全隐患排查的扣3分;排查不及时或有差距的,扣1分。对排查出来的治安安全隐患,未落实

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化解措施的,每起扣0.5分;导致重大治安问题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每起扣1.5分。信息网络安全工作有差距的,酌情扣0.2~1分。

13.按照省综治委(办)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活动计2分。未开展宣传活动的扣2分;工作有差距的酌情扣1~2分。

„第1、4、5、6、7、9、10、12、13项由考评组实地检查计分;第2项由省法院计分,第3、8项由省公安厅计分,第11项由省综治办计分;第2、3、8项均由各设区市综治办协查,省综治办根据协查情况计分‟。

(三)基础与综合项目落实情况(27分)

1.及时调整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担任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综治办,综治办配备专(兼)职主任、副主任,其级别等同机关其他处室正、副职;条管单位配备4名以上、非条管单位配备2名以上专(兼)职综治干部的计3分。以上一项有差距扣1分。

2.明确单位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综治责任;综治责任人认真履行综治责任并作述职报告;建立下属单位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政绩档案的计3分。以上一项有差距扣1分。

3.对机关处室、下属单位逐级实行综治目标管理,签订责任书;年初有部署、半年有检查、年终有考核;依据考核

评比情况实行奖励和处罚的计3分。以上一项有差距扣1分。

4.将综治工作纳入单位中心工作统一部署,专题研究,采取具体措施切实解决综治工作问题,在人、财、物方面保障到位的计2分。有差距的酌情扣1-2分。

5.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综治干部开展3天全员培训的计2分。未全员培训或培训时间不足3天的各扣1分。

6.下属单位及机关处室综治责任人提拔任用,以及干部职工评先评优评模事先征求本单位综治领导小组意见的计2分。发现1个未征求意见的扣1分。

7.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计2分,有差距的酌情扣1~2分。

8.积极配合制作专题片、支持“三项建设”、报送典型材料和搞好对口接待等工作,为全国综治工作“南昌会议”顺利召开提供有力保障的计10分。工作不积极、完成任务不力的酌情扣1~10分。

„第1至第6项由考评组实地检查计分;第7项由各设区市综治办计分;第8项由省综治办计分‟。

二、差异化考核内容(20分)

4.2016年落户青岛细则 篇四

2016年青岛注册公司流程之税务申报

当注册公司的流程走到税务申报的阶段基本上也就到了尾声。公司注册流程中税务申报相关的问题。

公司注册流程中的税务申报也叫作税务报到。自去年三证合一之后,不需要在办理税务登记证,但仍然需要到国税局和地税局进行税务申报。在取得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30天内要到地税务局办理信息补录,企业准备好资料到专管所报到后,税务局将核定企业缴纳税金的种类、税率、申报税金的时间,及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企业日后将根据税务部门核定的税金进行申报与缴纳税金。换句话说,报到就是办完执照后要到税务所所里建档,这样才能报税,国税地税都是开完户才去报到的。接下来商帮360小编就带大家回顾一下公司注册流程中税务报到的具体流程。

注册公司之税务报到流程:

1、带上相关文件先到开户行签订扣税协议

2、再到国税报到,填写公司基本信息。

3、报到后,拿着扣税协议找税务专管员办理网上扣税,办理后核定所缴纳的税种(一般是营业税和附加税)会给公司一个用户名,密码。(和税务局签订网上扣税,如有国税,国税、地税都要去办理,如无国税,则只办理地税。)

4、再到地税报到,填写《财务制度及软件备案报告》:

(1)报表种类: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折旧方法:直线折旧法;

(3)摊销方法:五五摊销法。

5.2016年落户青岛细则 篇五

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央保密委员会副主任陈世炬出席开幕式并宣布开幕。中央保密办主任、国家保密局局长田静,山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群,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董事长熊群力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国务院副秘书长、中央保密委员会委员孟扬,山东省委常委、秘书长、保密委员会主任于晓明出席开幕式。

大会由中国保密协会主办,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市保密协会承办,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等17家单位协办,国内外相关企业以及国内相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共510余家单位参展,共安排12场主题讲演、8个交流论坛、5场专家科普讲堂,对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保密科技发展战略及产业发展政策、保密科技自主创新等重大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同时,大会设立公众体验区,以“保密在你身边”为主题,通过互动体验、讲解演示、图书影视等形式,普及信息保密知识和防护技能。

青岛国信集团董事长王建辉、总经理徐国君、副总经理邓友成高度重视本次展会,多次亲自到青岛国际会展中心了解保密展的工作进展情况,对沟通难度较大的重点工作给予了指导,要求会展中心攻坚克难,完善沟通机制,规范化安全管理,保证保密展期间的内外交通情况畅通,确保大会能够顺利召开。会展中心在青岛国信集团指导下,召开动员大会,提高全员对保密展思想重视度,同时不断完善沟通体质,利用节假日对展馆设备设施进行检修,保证2016年保密技术交流大会暨产品博览会圆满召开。为了更好服务于展会,会展中心于展会开始前两个月便与组委会密切对接,根据组委会要求和展会特点制定了详细的《保密技术交流大会暨产品博览会工作计划任务书》、《消防安全预案》和《人流疏散预案》,提前备展,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根据工作情况,每周召开一次内部协调会,及时通报备展进度。

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周密、服务周到,2016年保密技术交流大会暨产品博览会在青举办取得圆满成功,大会组委会、参展商和观众均对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赞誉。

6.2016年落户青岛细则 篇六

一、竞赛日期:2016年4月28~29日比赛地点:青岛大学中心校区体育场

二、主办单位:青岛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青岛大学体育学院、青岛大学工会

四、参赛单位:

哲学与历史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师范学院、文学院、外语学院、公共外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医学部(教工)、基础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纺织服装学院、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商学院、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校部第一党总支、校部第二党总支、校部第三党总支、图书馆、离退休工作处、校办企业集团、后勤管理处、东校区管理办公室。

五、竞赛分组:

1、男子学生组、女子学生组

2、教工:男子甲组:197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45岁以上)男子乙组: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45岁以下)女子甲组:197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45岁以上)女子乙组: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45岁以下)

六、比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铁饼(2kg)、标枪(800g)。

2、学生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g)。

3、学生集体项目:拔河、1分钟跳绳、迎面接力(男

10、女10)。

4、教工男子甲组:立定跳远、垒球掷准、滚球击靶、1分钟跳绳。

5、教工男子乙组:100米、1500米、跳远、铅球(5kg)、垒球掷准、滚球击靶、1分钟跳绳。

6、教工女子甲组:立定跳远、垒球掷准、滚球击靶、1分钟跳绳。

7、教工女子乙组:100米、800米、跳远、铅球(4kg)、垒球掷准、滚球击靶、1分钟跳绳。

七、参赛资格与报名办法:

1、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和在编的教职工,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

2、运动会采用网上报名,同时报送书面报名表加盖公章送交体育学院存档,运动会期间备查。

3、各代表队限报学生40人,教工30人,男女比例不限。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接力不计),各单位每组每项限报2人。

4、各参赛单位学生队和教工队,分别报团长1人(院领导),领队1人,教练2人。

5、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自动取消。

八、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表从校园网→网上办公→部门通知→校运会规程附件下载。

2、请参照《校运会报名表填报说明》认真填报。报名表用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yaozhk@qdu.edu.cn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8日(星期五)15时,此后不得更改报名。同时将报名表打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体育学院群体教研室。

3、学生迎面接力,每队各20人(男10女10),报名方式与其他接力比赛相同,详见《2016年校运会报名表填报说明》。

4、学生拔河比赛每队参赛人数为12人(8男4女),需报送书面报名表。

5、学生1分钟跳绳每队参赛人数为12人(6男6女),需报送书面报名表。

九、录取名次与记分办法:

1、单项:

(1)男、女各组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以9、7、6、5、4、3、2、1计分。(2)报名不足8人的项目减1录取。(3)接力比赛名次按双倍计分。

(4)拔河、跳绳、迎面接力项目,凡上场的单位均予计分。分数依所得名次按参赛队数由高到低依次递减,如参赛20个队,则第一名计20分,第二名19分......第20名计1分。

(5)凡打破省、市高校及本校纪录者。分别加27、18、9分。在一项比赛中一人多次打破纪录者只加最高一级破纪录分。

2、团体:

(1)学生男、女组分别计算团体总分和男女混合团体总分。

(2)集体项目(拔河、跳绳、迎面接力)成绩计入男女混合团体总分。(3)教工以男女组总分之和计混合团体总分。

(4)团体总分名次以各单位总分降序排列。如积分相等则以破省、市高校及本校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按获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十、奖励办法:

1、教工、学生各单项前八名给予奖励。

2、学生男、女团体总分及混合团体总分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八名均分别予以大会公布及奖励。

3、教工团体总分前八名予以大会公布及奖励。

4、根据运动员破纪录层次颁发破纪录奖;一人在一项比赛中打破多层次记录者,按破最高纪录颁奖。

十一、参赛须知:

1、学生运动员须持学生证经检录后参加比赛。凡冒名顶替者,取消顶替者资格,并取消该代表队团体总分和“精神文明单位”评选资格;无故弃权者,取消该单位“精神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2、学生参加接力项目比赛,上衣服装颜色必须统一。服装颜色不统一则取消比赛资格。迎面接力要求每位运动员胸前佩戴学院标示(20*30cm)。

十二、田径比赛规则: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田径规则。

十三、裁判员:

体育学院教师及部分学生。

十四、其他事宜,于领队、教练员、裁判会议另行通知。

附录:

一、学生迎面接力比赛规则

1、每队上场队员为20人,每队分两组(10男10女),各在两端起跑线后一路纵队站立,取站姿起跑,与对面的队员交接棒。接棒队员必须在端线后接棒,有越线接棒者取消全队成绩。

2、出现掉棒时,必须由传棒队员拾起接力棒后再交给接棒队员(端线外除外)。

3、运动员不得穿钉鞋、足球鞋、胸前佩戴学院标示。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二、学生一分钟跳绳比赛规则

1、每队上场队员为12人(6男6女)。

2、比赛要求:比赛时间为1分钟,中间如有停顿,可连续进行。每次比赛以裁判员哨声开始、哨声结束,如有违者,取消本次成绩。

3、运动员必须穿胶底运动鞋,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三、学生拔河比赛规则

一)、比赛方法与计分:

1、每场比赛三局两胜,胜者得2分,负者得1分,弃权计0分,按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比赛上场队员为8名男生、4名女生,另4男2女为替换队员。二)、比赛规则:

1、每局比赛时间以裁判员哨声开始,哨声结束为准。

2、第一局赛前由双方队长掷硬币挑选方位,第二局交换方位,决胜局重新挑选方位进行比赛。

3、每局比赛后休息3分钟,若一队在一天内有多场比赛,两场比赛间休息至少15分钟。

4、服装统一,一律穿平底运动鞋或胶鞋,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5、每场比赛局间不允许换人,每局比赛必须决出胜负。

6、拔河区域为4×25米,河宽为4米,中点至决胜线为2米。

7、比赛开始前双方参加队员必须站在决胜线后方,将中点(中线)标志锤拉过本方决胜线者为胜。比赛讲究体育风尚,注意安全,各方无论胜负都不允许突然松手,以免摔伤对方;不准故意使绳左右摇晃;替换队员只限报名的队员。

各单位运动员号码分配:

学生教工

哲学与历史学院 001——040

2001——2030 经济学院

041——080

2031——2060 法学院081——120

2061——2090 马克思主义学院121——160

2091——2120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61——200

2121——2150 师范学院201——240

2151——2180 文学院

241——280

2181——2210 外语学院 281——320

2211——2240 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2241——2270 国际教育学院 321——360

2271——2300 新闻与传播学院

361——400

2301——2330 数学与统计学院

401——440

2331——2360 物理科学学院

441——480

2361——2390 化学化工学院481——5202391——2420 生命科学学院

521——560

2421——2450 机电工程学院

561——600

2451——248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01——640

2481——2510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641——680

2511——2540 电子信息学院

681——720

2541——2570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721——760

2571——2600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761——800

2601——2630 纺织服装学院

801——840

2631——2660 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

841——880

2661——2690 应用技术学院881——920

2691——2720 医学部(教工)

2721——2750 基础医学院

921——960

口腔医学院

961——1000

公共卫生学院

1001——1040

药学院

1041——1080

护理学院

1081——1120

商学院

1121——1160

2751——2780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1161——1200

2781——2810 音乐学院

1201——1240

2811——2840 美术学院

1241——1280

2841——2870 继续教育学院

2871——2900 校部第一党总支2901——2930 校部第二党总支2931——2960 校部第三党总支2961——2990 图书馆 2991——3020 离退休工作处3021——3050 校办产业3051——3080 后勤管理处

3081——3110 东部校区管理办公室

3111——3140 高职教育事务管理办公室

3141——3170

注:号码规格(长30cm,宽20cm),为布制,学生号码白布红字,由大会统一发放;教工号码白布黑字,各单位自备。

7.青岛人才引进落户 篇七

随着青岛经济地位的日益提高,在人们的观念里,来青落户的门槛也越来也高,需要购买100平以上无贷款新房,至少有专科以上学历等门槛让越来越多的人对这座城市产生了畏惧之心。“青岛虽好,我却没办法留下来”,已经成了很多要留却不能人群的心声。

“实际上,随着近年来青岛市不断完善户籍政策,优化人才引进环境,特别是从前几年起,建立起单位申请人才引进的通道,基本上对所有人才落户实行了全覆盖,实现应落尽落。”市人社局市场管理与人员调配处刘处长在一次访谈中说道,我市目前人才引进落户的条件已经放宽到技能型人才。

“那么符合人才引进落户青岛的条件都有哪些呢?”刘处长补充道,凡是在市区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均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地或工作地申请落户: 一是高层次人才。包括: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国家特支计划、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新世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泰山学者及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 二是学历学位条件。5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

三是专业技术职务条件。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或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四是职业资格条件。男50周岁、女 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或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

“除了积极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我们也急需紧缺高技能型人才,帮助企业尽快实现科学化、技能化管理和生产,完成转型工作”刘处长接着说道,只要满足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一定资格的职称或技能,就可以通过人才引进方式落户青岛。申请人才引进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是人才引进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拟引进人员基本情况、单位考察意见等;

二是填写完备的《流动调配登记表》一式三份;

三是拟引进人员人事(职工)档案(由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提供); 四是符合落户条件所对应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是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配偶随调随迁的,须出具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城区有接收单位的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接收单位的须提供失业证或有效的无业证明。子女随迁的,未成年子女须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年未婚子女须出具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婚声明。配偶子女不随调随迁的,由拟引进人员出具书面申请。

人才引进落户须由单位统一发起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那么引进单位去哪里办理?

人才引进单位属事业单位或央企驻青的,直接向市人社局申请办理; 人才引进单位属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向单位所在区的人社局申请,区人社局初审合格后,报市人社局核准。打破夫妻同调,实行应落尽落

据了解,以前我市办理人才引进需要夫妻同调,而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如果一方不愿来青岛或者条件不符合,那么夫妻俩人都无法办理人才引进,影响了引进人才的力度。为此,从2016年起我市对符合户籍准入条件的人才,打破了夫妻同调、应届往届等方面的限制,实行只要符合引进政策,尽量给予办理。毕业生错过落户时间可办人才引进

青岛大学毕业的小张已经工作6年了,可是一直没有办理落户,等小张今年准备结婚时,需用户口或户籍证明领结婚证,才发现学校开的户籍证明早已过期,小张急得到处咨询落户手续,却被告知3年派遣期已过,无法办理落户手续。正一筹莫展之时,小张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中海智库,户籍无忧的工作人员告知小张可以通过办理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结果小张从申请人才引进到办理落户,花了不到1个月时间,如期顺利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目前,不少在青岛就业的毕业生因户籍证明过期、过三年派遣期限等原因无法落户,而之前人才引进只办理从外地调入青岛的人才落户手续,所以造成这部分毕业生的落户问题成了老大难。”中海智库的工作人员介绍到,从今年开始,青岛市出台的人才引进新政,将这部分落户难的毕业生纳入人才引进范围,先后为他们办理了落户手续。今年以来,光我们公司就为100多名毕业生通过人才引进的方法解决了落户难题。中介代办需持有效证件

8.杭州积分落户细则 篇八

预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人员,需下载《杭州市积分落户申请表》,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统一向拟落户地派出所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经审核获取入户资格的人员,其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按有关投靠和随迁政策办理。

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

记者了解到,积分落户申请受理后,评分指标内容和分值发生变化的,在办理周期内,积分不作调整。

根据审核计分结果,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同分值的按在杭州市拥有住房、工作、居住年限的先后等情况确定排名,分别于每年的11月份在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杭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站等途径公示符合条件申请人员名单(同时公布当年落户指标分值)。

9.福建黑户落户细则 篇九

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在注销地办理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家庭住址变迁的,可申请在现家庭住址所在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2.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

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帮助其联系原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现居住地户口调查有关证明材料,方便其在原籍地办理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和户口迁移。

3.对无法提供准确原籍地址、原籍地查找不到原始户籍档案等丧失在原籍地恢复登记常住户口条件且已婚嫁多年的

经现居住地公安机关调查核实,采集血样进行“打拐”备案并排除刑事嫌疑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依据《结婚证》或者亲子鉴定证明登记亲属关系。

4.在8月前被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人员

凭监狱管理部门《释放证》或者《假释通知书》在原户口注销地办理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家庭住址变迁的,可申请在现家庭住址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证明材料遗失的,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决定)书、监狱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原户口注销档案资料为依据,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予以登记。

5.户口迁移证件遗失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10.无户口人员落户细则 篇十

非婚生育、超生等无户人员

凡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无户口人员(含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需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可到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登记。

不符合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条件的无户口人员(包括191月1日前出生,或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确实无法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人员),由本人或监护人凭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及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所在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涉外的无户人员

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无法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被收养或捡拾抚养的无户人员

公民依法收养未申报出生登记的无户人员,监护人或收养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收养登记证》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

已私自收留弃婴和孤儿的,收留人无收养意愿的,应主动将弃婴和孤儿送交当地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公安机关为其办理社会福利机构集体户口。

4月1日以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弃婴、孤儿,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户口簿,申请办理入户。

194月1日新《收养法》实施后,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户口登记人员,应凭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警务室民警的调查报告、公安机关在公安打拐系统中进行比对报告、抽取血样进行DNA检测结果,排除拐卖、失踪儿童的,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方可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被注销的无户人员

被法院依法宣告死亡(失踪)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法院撤销宣告死亡(失踪)的生效判决书申报恢复登记。

农村地区因婚嫁等原因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因判处刑罚被注销户口的,在刑满释放或者假释后,应当由本人持监狱管理部门开具的释放证或者假释通知书,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流浪乞讨无户人员

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经公安机关在三个月内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无法甄别身份的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落人员,经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申请,可在公安派出所为监护单位设置的集体户上为申请的流浪乞讨人员办理落户手续。

11.2016年落户青岛细则 篇十一

第一条 为指导和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准确、客观地考评创建活动的绩效,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先进单位的申报、复查、考核、审批、奖励及其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创建活动自2017年开始,每年度组织一次考核奖励。

第四条 考核对象为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度、措施及成效

(二)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学法守法、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措施及成效

(三)依法解决当地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突出的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成效。第五条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尊重民意、社会认可的原则,实行平时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群众测评与考评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打分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六条考核年度的起止时间为上一年12月30日至当年12月31日。考核实行百分制。

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的予以加分:

(一)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创新举措被县及以上有关部门总结推广的,每件分别加2分、1分、0.5,累计不超过3分;

(二)法治建设工作被国家、省级媒体新闻版正面宣传报道的,每项分别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相关工作受到县以上肯定的分别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

第八条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突出问题被查证属实的,每件分别扣1分,累计不超过3分。

第九条根据本办法制定的考评细则中有关条款扣分值,以本条款基本分为限。

第十条考核工作分为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两个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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