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中存在的困难

2024-10-27

学校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共8篇)

1.学校管理中存在的困难 篇一

学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面临的困难

突出矛盾:

一是教育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与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地位不平等之间的矛盾。近年来,随着我国整体教育资源的持续扩大以及各级教育入学率的不断提高,教育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然而,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公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而民办学校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这就造成了双方事实上的地位不平等,并由此为根源,引发和导致了民办与公办学校之间教师编制、待遇等一系列方面的不平等,特别是民办学校教师在社会保障方面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地位,造成教师队伍不稳定,优秀教师流失。另外,在税收方面民办学校未能真正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完全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也制约了学校参与平等竞争与发展。

二是政府财力增强与民办学校发展空间缩小之间的矛盾。近年来,政府财政对教育投入猛增,公办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教职工待遇迅速提高,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客观上也对民办学校办学产生了巨大冲击。一方面,由于公办教育资源特别是其中优质教育资源得到快速扩充,且公办学校收费低廉,家长对子女就学的选择,已转向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生源被分流,发展空间缩小,举办者办学信心受到一定挫伤。另一方面,教师较高的工资、福利待遇本来是民办学校吸引优秀教师的最大优势,但随着公办学校教职工福利待遇的提高,目前这一优势已不复存在,直接造成民办学校的教师队伍不够稳定,民办学校竞争力进一步受到削弱。

三是民办教育的办学投入与回报失衡之间的矛盾。近年来,为应对与公办学校以及民办学校之间的校际竞争,民办学校投入的教学设施设备以及教师工资福利等各项开支越来越大,办学运作成本逐年增加,但因受生源竞争的制约,收费标准提高的空间却越来越小,导致部分民办学校入不敷出,收支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一些民办学校的建校资金中有相当部分是举债的,还背负着付息与还贷的沉重负担,更是容易陷入经济困境。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们投入巨额办学资金,冒着越来越大的生存与发展风险,然而,民办学校举办者的产权和合理回报问题却至今未能得到妥善解决。这种投入与回报之间的失衡严重影响了举办者投资办学的积极性,对于民办教育的长远发展来说则无异于釜底抽薪。

四是市民对教育需求多样化与民办学校办学同质化之间的矛盾。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学习需求日益增长,对教育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趋向多元化。然而目前我国的民办教育还不能很好适应这种局面,并利用这种社会趋势来发展自己。不少民办学校在发展过程中盲目与公办学校“攀比”和“看齐”,反而逐渐失去自身作为民办学校的鲜明特色,越来越趋向“同质化”。

主要困难:

1、生源质量下降且数量不足,收入减少。由于受到国家义务教育段免费政策和公办高中扩班招生以及周边区县政府举办复读学校等情况的影响,在校学生数量锐减,义务段办学难以维持。高中学生生源不稳,质量下降;全国高校扩招,造成了高三复读生生源不足。生源数量不足直接造成了学校收入减少,办学资金困难。

2、办学资金困难。因基建、教学内配等基础设施投入较大;教师工资也因国办学校教师工资的增加而不断提高,保险基数逐年提高,用人成本不断增加;又鉴于民办学校的公益性事业性质,银行贷款困难很大,社会融资利息升高,学校微薄的利润不足以支付融资利息,致使学校资金难以为继,负债经营。

3、办学投入压力大,财务支出困难。随着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实施,对办学条件、教育设施要求不断提高,办学投入越来越大,受学校收入的制约,财务支出非常困难。学校设施条件越来越不能适应教育快速发展的需求。

2.学校管理中存在的困难 篇二

关键词:山区学校,初中阶段,数学教学,困难,措施

对于山区学校而言, 由于学生数学基础比较薄弱, 并且在长期的数学学习中没有形成良好的数学习惯和数学思维, 导致了山区初中阶段数学教学存在一定的困难。为了保证山区初中阶段数学教学能够取得积极效果, 教师应立足教学实际, 认真分析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制订具体的应对策略, 保证山区学校初中阶段数学教学取得实效。

一山区学校初中阶段数学教学存在的困难

1. 学生学习主动性差、依赖性强

在山区学校初中阶段, 由于数学内容具有一定的难度, 因此许多学生在学习主动性方面比较差, 对教师具有较强的依赖性, 不利于课堂教学的开展, 影响了整体教学效果。

2. 学生基础差, 怕学数学

山区初中阶段的学生由于在小学时期数学基础较薄弱, 因此容易产生怕学数学的心理, 一旦在课堂上遇到棘手的数学问题, 学生的惧怕心理会越来越强, 进而对课堂教学效果产生影响。

3. 学生厌学, 消极情绪严重

山区初中阶段的学生在学习方面不但有较强的依赖性, 有部分学生还产生了厌学情绪, 不但不利于数学教学的开展, 同时也影响了课堂教学的开展, 不利于教学实效性的提高。

4. 学生的学习目的不明确

山区初中阶段学生由于在升学和就业面前有不同的选择, 因此在数学教学中只有树立明确的学习目的, 使学生明白学习的目的和作用, 才能达到提高数学教学质量的目的。

5. 学生没有良好的学习态度

山区初中阶段学生在学习过程中, 许多学生存在态度不端正的问题, 不但制约了初中数学教学的开展, 同时也影响了初中数学的教学效果, 对初中数学教学实效性产生重要影响。

6. 学生缺乏数学学习兴趣

初中阶段数学教学内容相比小学要深入得多, 基于学习的实际难度, 一部分学生对数学学习丧失了兴趣, 导致了初中阶段数学课堂教学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造成了初中阶段数学课堂教学难度较大。

二山区学校初中阶段数学教学的应对措施

为了保证山区学校初中阶段的数学教学取得积极效果, 使山区学校初中毕业生的数学水平得到持续提高, 教师应结合山区学校初中阶段数学教学存在的问题, 重点采取以下对策:

1. 努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培养学生的独立精神

对于山区初中阶段学生学习积极性不强的问题, 教师应结合数学教学内容, 制订具体的教学计划, 改变初中数学枯燥的教学特性, 使学生对数学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 锻炼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2. 重点开展基础知识教学, 解决学生的惧怕心理

在初中阶段教学中, 要想提高数学课堂教学效果, 就要夯实学生的数学学习基础, 重点开展基础知识教学, 有效解决学生的惧怕心理, 提高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满足教学需要。

3. 有效解决学生的厌学现象

山区初中阶段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厌学现象是由于数学学习难度大而引起的, 为了解决学生的厌学问题, 教师应从学生数学学习实际出发, 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 进而达到提升学习效果的目的。

4. 设立明确的数学学习目标

基于山区初中阶段数学教学需要, 只有合理设定明确的数学学习目标, 并结合学生的学习基础和特点, 制定切合实际的数学学习目标, 才能保证山区初中数学教学取得积极效果。

5. 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

学习态度是关系到初中数学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 为了保证山区初中学生能够具有良好的学习态度, 除了要充分尊重学生的特点外, 还要采取因材施教的措施, 保证课堂教学的有效开展。

6. 努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对于学生学习兴趣不足的问题, 山区初中阶段教学中, 应根据数学教学实际, 在数学教学内容选择上, 注重与实际生活的联系, 确保课堂教学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

三结束语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 在山区学校初中阶段数学教学中, 教师应充分认识到存在的问题, 应结合山区学校教学实际, 制订具体的应对策略, 从教学实践入手, 确保山区学校初中阶段数学教学取得积极效果, 满足教学需要, 达到提升学生数学能力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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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郭恩来.初中数学二次函数教学的探析[J].中国校外教育, 201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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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清.初中数学“实践与综合应用”领域课程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 2009

3.学校管理中存在的困难 篇三

摘 要 随着高等学校扩招及学费制度改革,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也在急剧增加,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研究分析有利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文讨论了高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 家庭经济困难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11-0033-02

近几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日益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和所占比例不断加大,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同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困难生资助工作,形成了“奖、助、贷、借、勤、补、减、缓”为主要内容的资助体系,并逐年提高对困难生的资助力度,最大限度的解决困难生上学难的问题。其中,困难生认定这一环节,是高校资助过程中所面临的首要问题。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直接影响到资助困难生的公平和公正,影响高校生高尚的人生观、社会观和价值观的培养,甚至影响到学校的安定与团结。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本理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高校在困难生资助工作中往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将困难生认定工作细化、具体化和可操作,从而在困难生认定工作中,形成了认定困难生不同的主体、方法与标准。

1.认定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带相关贫困证明,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2.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各高校制订严格的认定工作程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院(系)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公示,最后由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建立贫困生档案。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

3.认定标准。各高校可参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本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认定标准设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诚信,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失实

近年来,国家和高校不断提高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设置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社会资助的各种助学基金,资助范围基本可以覆盖所有的困难生,这种大范围的资助导致众多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学生虚假申请困难资助,也有一些困难学生不讲诚信,故意瞒报家庭收入,拖欠学费,弄虚作假。这些现象导致学生的真实困难情况难以判断,对资助工作的真实性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不规范,地区标准不一

2013年我国农村人口纯收入在增长10%的情况下,为每人7674.7元,而山东作为一个经济大省,人均收入也不过9176.2元,这里面还没有考虑到因为地区差异所产生的收入不均现象。也就是说在当下的物价水平下,一个典型的农村家庭供养一个甚至多个大学生,是相对比较困难的。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缺乏严密性和准确性,是否为困难生大多取决于加盖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由于缺乏专门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且相关职能部门缺乏责任心,造成地方基层政府开具家庭困难证明或家庭经济调查表审查不严的现象,真实性和准确性较差,甚至出现虚开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情况。另外,由于学生来自不同地区, 各地收入水平、物价存在较大的差距, 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与认定难以形成统一标准, 这也严重困扰着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

3.班级评议过程不完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经过班级民主评议环节,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采取民主投票方式评定困难等级。这种民主投票的方法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评议小组成员的素质直接影响评选结果,部分评议小组成员根据自己个人倾向或因掺杂个人感情投票而忽视实际情况;二是每年大一新生刚入学不久即开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同学之间缺乏了解,评议过程困难重重,评议小组的作用难以得到发挥,很容易评判失误;三是每次评选前拉选票情况较严重,同寝、同乡、朋友等人际关系直接影响评议结果,缺乏评议过程监督规范,使得认定结果存在偏差。

4.资助与教育相脱节,导致部分学生的等、靠、要心态

财政部、教育部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上调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将平均资助标准由年生均2000元上调至3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越来越多,资助范围比较广,每年大约有20%的学生可以得到国家助学金的资助。然而我们目前的资助方式大多是经济给予型的,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一方,并没有把经济资助作为教育的一种有效手段利用起来,没有把物质帮助和精神帮助结合起来。资助工作只有以育人为目的,发挥其育人功能,才能实现经济资助的最大效益,体现出真正的价值,把好事办得更好。

三、加强和改进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几点建议

随着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的加大,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日益凸显,为使国家对困难学生关怀的福祉惠及广大学生,高校应从以下几方面抓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加强诚信教育

在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之前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诚信宣传,从心理层面到现实层面,系统地、广泛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教育活动,让广大学生了解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认定程序、认定方法和认定标准,让广大学生积极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过程,明确虚假申请困难资助的后果,加强诚信管理,处罚缺乏诚信的学生。endprint

2.加强励志教育

努力打造先进典型,用励志榜样带动困难生奋发努力,立志成才。高校通过 “自强不息”之星评选、表彰和宣传,在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中,树立榜样的先锋引领作用。它可以在多元化的价值取向下为某一个群体树立一种价值观,让困难学生更加坚定地面对大学生活,增强自信心,树立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可以走向成功的坚定信念。

3.畅通沟通渠道,积极关爱困难生,在交流沟通中实现教育引导

部分贫困学生受到地区教育和生长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除物质贫乏外, 还存在思想和心理的问题,学院要经常以座谈会、个别谈话的形式与困难生沟通交流,了解学生的经济、学习、心理等方面的问题,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达到对于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学校定期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座谈会,学院领导、老师和困难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摆脱传统的说教方式,以互动交流、实情探讨等方式,最大限度的帮助困难生解决生活、学习、心理问题,让教育效果发生在相互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

4.加大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后的监督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一个前期调查、科学认定和后期监督管理的整体安排。在实际工作中,高校往往注重了前期调查和认定,忽视了后期的监督工作。因此,一方面学校和学院要每学年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不定期的了解学生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学生群体的监督力量,健全和畅通学生意见反馈渠道,同时要建立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抽查机制。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走访寝室,可以从家庭基本情况、学生本人在校的伙食情况、通讯工具使用情况以及零食的消费、平时的衣着等方面,了解学生真实的生活和消费情况,监督资助资金的使用状况,对于不能合理、正确使用资助金的学生, 要及时有效地予以纠正指导, 使各项资助政策真正发挥它的功能作用,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真正得到帮扶,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5.大力倡导自食其力、主动参与生活的态度,提高勤工助学的比例和收入

相比较奖、助学金的发放,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渠道是我们不能忽视的——学生勤工俭学。高校勤工助学岗位范围窄、岗位少、供不应求现象普遍存在,高校可以提高勤工俭学的人数和收入,学生能干的活尽量不用临时工,让越来越多的同学参与到勤工俭学中来,从舆论和实际生活中树立劳动光荣、自食其力的生活理念。高校要充分地挖掘校内与学生专业相符的岗位,大学生完全可以通过勤工助学把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应用到具体实践中,巩固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实现“专业学习-勤工助学-专业学习”的良性循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困难生建立信心,积累社会经验,摆脱以往被动接受帮助的惰性思维。

6.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追踪系统,为困难学生就业提供第一手资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社会资本相对比较低下,在面临就业时,他们的资金、人脉、社会关系都处于劣势,所以这部分同学是我们在抓就业工作的时候需要密切关注的重点。高校可以建立一个困难学生毕业后的追踪系统,就每个专业的困难毕业生的去向、发展状况、生(下转第52页)(上接第34页)活水平进行记录,结合各高校的规划方案的实施,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发展方向和方式提供有力的指导和帮助。

4.纳税评估中存在的困难策略 篇四

一、目前纳税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评估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工作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全方位、大容量、多角度地搜索和掌握,要求评估人员依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及自身综合知识和素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从多层面对税源状况、纳税行为进行细致的案头分析,逐步审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但是,目前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不善于从掌握涉税信息中找出蛛丝马迹,挖掘深层次的问题,使很多评估工作流于形式,停留在看看表、翻翻账、对对数的浅层次上,评估工作的中期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二)纳税评估指标存有一定局限性。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是确定行业内平均值,实际上是企业真实纳税标准的一种假设,一般这种评估指标的测算结果都直接与行业正常值进行比较,也就是说该企业被测算的指标只要处于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内,就被认为已真实申报,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类似多少等因素都对“行业峰值”产生较大影响。另外,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和评价很难合理制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企业还经常受到所处的环境、面临的风险、资金的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工作的效果和开展方向。

(三)纳税评估与征收、稽查各环节的关系不够理顺。纳税评估作为一种新的税收管理手段,与征收、稽查环节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评估工作是建立在深化征管改革的基础之上,若没有一定征管基础,纳税评估将是无源之水,而评估工作反过来又对加强税收监控起到促进作用;其次,评估工作是介于征收与稽查间的“滤网”,能够解决一般性税收违规问题,缓解稽查压力,增强选案准确性,有利于稽查“重点打击”作用的充分发挥。目前,评估工作还处在探索阶段,在与征收、稽查等环节的联系过程中,因工作衔接、资料传递等程序没有一种明确的机制加以限制,常常出现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评估与征收的不理顺、评估与稽查的不理顺。

(四)信息渠道有待于进一步拓宽。纳税评估工作开展的基础和前提,是国税机关内部各岗位在日常征管工作中整理形成的各种资料、数据,以及外部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因此,资料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着评估工作的效率和成果,但是国税部门日常形成的数据资料真实性较低,成为制约评估指标准确性提高的限制因素。另外,在设计时,部分相对指标也存在着与评估项目相关性不足的问题。

(五)评估工作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现阶段的评估工作的对象和方法只限于对增值税的评估。针对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从对增值税异常申报入手,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增值税异常申报的恶性蔓延,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但是国税部门管辖的税种不仅限于增值税,还包括消费税、所得税,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发展,这两个税种在国税部门组织收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因此,亟需在对增值税纳税评估的经验基础之上,尽快探讨对消费税、所得税的纳税评估指标分析体系和评估方法体系。

二、提高纳税评估质量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在实际工作中,首先应选择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从事评估工作;其次,坚持学习经常化、制度化,使评估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多学习、勤实践,精通业务知识,掌握各项税收政策,熟悉企业财务制度,精通财务核算方法;第三,要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对评估工作涉及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计算机相关知识进行系统学习,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素质,培养出一批能够胜任评估工作的“专家”。

(二)合理改进完善评估指标体系,避免机械地运用现行分析指标。对指标体系中用途不大的可以不用,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的实用指标也可以使用。评估过程中,除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数据比对等定量分析外,还要使评估人员对行业、企业情况做详细了解,将定性分析的纳税评估与定量分析的纳税评估有机结合。

5.农村高中办学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篇五

1、城乡差别进一步扩大。当前,学生家长舍得在孩子身上花钱,城市的家长对孩子的投入更多。学生的视野极其开阔,信息来源十分广泛,学生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渠道多,这是农村学生无法比拟的。城市学校的办学条件优越,办学资金充足,师资力量雄厚,这也是农村高中望尘莫及的。

2、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师资力量、办学条件、教学设备等教学资源农村高中与城市高中存在较大的差别。农村学校成为城市学校优质生源和优质师资的培养基地,经过多年培养出的优秀教师向城市学校流动现象愈加严重。

3、学校管理理念相对陈旧,办学目标比较单一,发展内涵有待丰富。学校办学思想相对落后,办学目标过于单一,学校管理沿袭十几年前的管理模式。以不出问题为底线,以拼消耗、拼时间为主要手段,以完成升学目标为终极追求,管理方式比较原始。常常忽视学生身心健康的维护、公平教育权利的享有、综合素质的提高等。

4、不少高中教师的创新意识、开拓意识、专业发展意识不够强烈,教师钻研业务的意识很不浓厚,仍然有相当多的教师仅仅以沿用了多少年的陈旧教法教学,以老生常谈的方式管理教育学生,一支粉笔一本书,多年教案讲多年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先进的教育技术、优秀的教学资源不会“拿来”使用,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在高中是个“短腿”。在学生人生观形成的指导方面,目前多数学校、多数教师缺少有效办法,几乎任其“自生自灭”。

5、学校过于偏重年级组作用而削弱了教研组功能的发挥,越来越明显地影响了教师专业化发展。目前我县高中学校普遍采用年级组负责制,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教师的管理和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落实,但无形中却淡化了教研组功能的发挥。教研组活动只局限于教研课的客套评课或布置学校下达的一些共性工作,学科教研组行政化趋势越来越明显,教研组很少开展针对具体教学问题进行的专项研讨活动,很少开展以“课例”研讨为载体的行动研究,很少就某一教学专题组织共同的学习和讨论。

6、农村学校生源逐年减少,班级设置相对缩水,加上教师结构性缺编,严重影响了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很多教师跨年级、跨学段授课,工作超负荷现象严重,不能够潜下心来研究开展教学研究。

6.学校管理中存在的困难 篇六

推进依法行政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的根本途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代表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市场退出行为的监管有效地发挥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实现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证了经济发展方向,维护了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同时也应该看待工商行政执法中面临的种种困难。这些困难直接影响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发挥,需加以重视和解决。

一、基层行政执法面临的困难

1、执法力量薄弱。一是基层大多处于农村,监管的点多、面广、线长,监管执法的任务繁重;二是普遍存在着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人员老化、短缺,断代的现象比较严重;三是由收费型还没有真正转变到监管执法型上来,较强的执法意识没有形成。观念的转变不是一蹴而就的,至少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根据目前的情况看,从2005年后,陆续新考进的大专本科生公务员已成为行政执法的中坚力量,正是他们没有受到收费意识的影响,学习接受执法的知识,掌握执法的技巧较快,改变了过去老带新的倒置;四是在基层工作的执法人员,缺乏高质量的培训提高,外出参观考察学习,扩大视野,发现新案源的机会少,缺乏相互交流的机会;五是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执法技巧、相关知识和理论水平、法律、法理存在着不足;六是重罚轻纠。只注意对当事人的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却重视不够。对法律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不领会,在处罚决定书中处罚条款往往只有罚款一项,不适用警告、责令改正、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七是重实体,轻程序。认为程序问题是工作的方法与步骤问题,只要把实体整扎实、程序无所谓;还有的认为,即使程序有问题,也不影响案件的定性与处罚。但许多行政处罚的案件被诉到人民法院后,不是因为实体有问题,往往是因为程序不合法而被撤销,致使执法能力提高缓慢。

2、执法干扰过大。良好的执法环境,能有力地推进各项执法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行政效率;恶劣的执法环境,则会使工作举步维艰,难以开展。

一是外部的干扰。首先有的地方领导把服务与监管对立起来。现在地方各级政府都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提出建设服务型工商。但对其服务型的理解却不够全面,把服务与监管对立起来,认为服务就是放宽政策,降低门槛,减少条件;就是要少检查、不检查,违法违规少罚款、不罚款。使工商履行职能职责出现了偏差,强调了放宽准入,忽视了条件和程序的把关,强调了为企业服务,忽视了对企业的监管,强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忽视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营造。致使工作有时出现了缺位、错位的现象。其次是各级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

务,一心一意谋发展,采取各种措施,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这些都是完全正确的。但在个别的操作过程中,不少地方把支持发展与公平公正执法对立起来,认为我们对企业的例行检查,对违法企业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影响了投资人的积极性,影响了投资环境。致使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对行政执法的态度爱昧,支持的力度不够,甚至出现个别地方官员打着改善投资环境的幌子,毫无原则地“打招呼”干扰了行政执法。一查到大型一点的企业,政府就出面“打招呼”,致使违法不能纠,可一出本地就被查处,甚至被罚款的额度还不小,我有个话丑理端的比喻:就如同自家的孩子没教育好,出门就挨外人的打一样。因此就出现“首犯不罚”,甚至规定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更有甚者,一位人大代表也能无视法律的授权,提出“取消个体营业执照登记”,对发展个体经济有利的“无政府主义”提案。再者就是地方各界对工商的职能了解不够全面,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只停留在“打假”的这一层面上。还有就是少数地方黑势力对执法人员及其家属的威胁干扰。以上这些外部的因素,使行政执法受到一定的干扰,有时也挫伤了执法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内部的干扰。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第一是“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的干扰。诚然,这里边还包含着所站角度不同;社会各方面的压力不一样;有时还出于部门自身利益的考虑等;第二是上级机关的;第三是同级、同仁、同事的。在经济社会的环境下,在人们的法制意识还不强,法制社会还不完善的今天,要

想杜绝“说情”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基层执法人员给说情做了个分类:最错位的说情,是无视法律法规的尊严,无视工商职能的存在,无原则的说情;最厌恶的说情,是不讲实话,反找办案人员在执法中程序、证据等方面的遗漏,想以此推翻此案的做法;最没有水平的说情,是假冒伪劣都敢说情;最理解的说情,是按法律法规,体现其职能请求从轻处罚的说情。不过我还要说一句,无论是那类说情,我们执法人员都应该感到心慰,你所办的案子是正确的,否则怎么有说情呢?

三是执法的成本偏高。一是商品质量案件,检测费用的成本较高。如:成品油、食品、机电产品等,而基层执法部门恰恰又查办不少商品质量的案件,有的检测的费用远远超过了案值,挤占了不少的工作经费,影响其他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打击传销的工作。我们都很清楚,这项执法是只有社会效益,而无经济效益的执法。有时甚至要部门贴钱给要求返乡的传销人员路费。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我们不难看出:打击传销是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实施。即是说不光工商,还应有公安等部门,遣反传销人员应是民政部门的职责。三是在开展一些专项整治中,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也比较大,基层不堪重负。四是基层监管执法的点多面广线长,增大了差旅费、办公用品等方面的费用,往往要付出很大的执法成本。

二、改善基层监管执法困难的建议

1、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夯实依法行政基础。行政执法是一

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首先必须提高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加强培训学习是提高素质的必须途径。培训的方式方法很多,江油就分期分批地组织开展了与法院系统的工作研讨;直属分局和安县局就组织了外出学习考察,开阔眼界,发现新案源,很多县局在区域范围都不时进行相互走访;三台局就实行的是季度案件交流活动;有的单位还请进来传金送宝;疑难案件请法院汇审,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交叉案件评查等培训学习活动,都是提高执法能力的途径。二是执法队伍要配强。要把那些敬业精神强、思想好、素质高、业务精、善于学的同志用在刀刃上。三是要不断培养教育执法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这是一个精神状态问题,没有对工商事业的追求和热爱,没有好的精神状态,就不可能有较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使之成为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专一行的行家里手。四是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没有责任就没有效能。每个执法人员都有一定的权力和责任,只有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才会有好的效果。

2、努力改善执法环境,形成内和外顺的执法氛围。一是加大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公安、技监、检察、卫生、审计、新闻等部门加强沟通与配合协调,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良好的政务环境;三是教育干部职工增强法律的意识,依法讲情。要做到讲亲情不能错位,讲友

情不能变位。四是改变一些执法的方式。如:队所联动,所所联合,请上级机关督察督办等方式规避一些说情的现象。五是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行政审判庭的联系与沟通,不要临时抱“佛脚”。

3、加大对基层的投入。一是配强、配齐基层的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在今后新招公务员的条件上,要适当注重法律、计算机、财会、文秘和商品检验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二是加大对基层现代办公用品、设备的投入,重点是解决较好的交通工具、计算机、手提电脑、摄、照、录设备的配置与更新。三是基层要整合执法资源。按老百姓赶集的时间习惯,可将执法组、巡查组和个体私营登记一并前往,到时各司其责,可减少交通工具的运用。四是要给行政执法较好的激励政策,制定政策要考虑到基层,要尽量往基层倾斜。好的政策才能给人以激励、鼓劲。

4、加强立法,要赋予工商部门实施相应强制措施的权利。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保护当事人法律权益的法律体系,(《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鉴于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活动要求工商机关具有综合性、超脱性、独立性等特征,国家应当通过立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封,扣押物品,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及要求相关部门配合等,以充分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使职能之需要,以减轻工商行政执法对地方部门和其他单位的依赖程度,使自己的超脱性得到最大发挥。

7.学校管理中存在的困难 篇七

对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公平承诺,构建和谐社会,体现教育机会公平的具体实践,对于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也是党和政府落实惠民政策的一项重大举措。2007年5月,国家建立了奖、助、贷、补、免、勤为一体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 高校家庭经济学生的认定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1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整个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与基础,是合理配置资助资源,有效落实资助政策和措施的关键环节。认定工作是否公平,会影响到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社会助学金等各项资助工作的质量和社会效应。

1.2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收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呈现出一种上升的态势。

1.3国家、学校和社会的资助力度也不断加大,如何确保两者及时有效地匹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义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解读》相关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但由于这一概念相对模糊,没有量化标准,各个地方各个高校在执行过程中标准不一。

2.2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依据和存在的问题

2.2.1根据生源地民政部门(乡镇民政所、民政工作站、民政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证明来判断。

这一做法的优点是:成本低,效率高,目前大多数高校都根据这种方法来判定学生是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做法的缺点是:由于开具证明的单位是证明方而不是出资方或受理方,因此缺少监督约束机制,而且开具证明的单位并不见得了解学生家庭真实情况,所以开具证明时常具有随意性,不负责任填开证明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干扰和影响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评定工作。

2.2.2根据辅导员对学生在校期间消费行为的观察和了解来确定

这一做法的优点是:信息来源相对准确、直接、客观。这一做法的缺点是: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自卑,害怕因家庭经济困难受到歧视,进而掩饰自己真实的家庭经济状况,所以存在“表里不一”的现象;辅导员在主观判断时会有明显的个人主观推断作用难以保证评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各个高校由于辅导员队伍建设上数量不足,每个辅导员所带学生数较多缺乏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

2.2.3根据班级民主评议评选产生

这一做法的优点是:形式上公平、公正、公开。这一做法的缺点是:由于没有统一的、可量化的标准,在评议时仅进行倾向性评价,实际评定过程中往往不能进行充分论证。因此,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确实存在部分应该获得资助的学生没有获得资助,而不应该获得资助的学生却获得了资助。结果一方面导致资助面扩大,有限的资助资金更加紧张;另一方面并不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挤占了有限的资金,损害了真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权利,降低了资助的社会效益。

2.3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关联方存在的问题

教育部、财政部于2007年6月26日颁布了的《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实行多年来,逐渐显现出许多问题和不足,迫切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问题主要集中在:

2.3.1 学生和家庭方面

学生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客体,是潜在受益的对象。面对利益,学生及家庭其他成员态度不一,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学生和家庭缺失诚信,表现在家庭经济富裕的学生想方设法通过出具假证明来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格,进而获得学校各类资助,挤占公共资源;二是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或家庭由于心理自卑怕遭到歧视而隐瞒家庭经济困难的真实现状,不想参与学校的认定。

2.3.2 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缺失,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缺乏严肃性。根据相关制度,目前街道或乡镇民政部门只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或农村家庭的经济收入情况进行核查认定,但对学生因上学而进行的家庭的经济收入情况核查认定尚无制度安排,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缺失,造成了街道或乡镇民政部门证明盖章的随意性和不严肃性。

2.4 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其他因素

2.4.1 家庭收入的真实性无法核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认定档次可分为:一般困难和特殊困难。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义,一些无经济来源或无固定经济来源家庭在认定时较为容易判断,如孤儿、烈士或优抚家庭子女、低保户等可认定为特困。但对于大部分有一定经济来源的家庭,由于其家庭经济的动态性、隐蔽性、地区不平衡性,很难准确核实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信息,这让高校在评议认定工作中具有被动性,呈现出资助资金相对过剩的反常现象。

2.4.2 传统的参考认定标准遭到质疑

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中,辅导员除了让申请学生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之外,还往往根据学生是否使用手机、电脑等等来判断学生的真实经济状况,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标准已成为生活或学习必备用品,不适合用它去评判家

2.4.3 高校按照各二级学院(系)学生数所占全校学生数比例进行名额分配

部分高校为了缓解和避免由于认定人数和评定人数之间所造成的矛盾,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往往是向各二级学院下达认定名额,虽然操作方便,但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同一学校不同专业学费各异、不同班级和不同宿舍间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不同,比如艺术类专业收费水平较高,农林地质矿和师范专业收费水平则相对较低;有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为集中,有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少,按这种一定比例控制名额的方式来进行认定,必然出现家庭经济不困难学生给予认定,而家庭经济的真正困难学生却没有认定的问题以及存在“轮流坐庄”现象。表面上的公平导致了认定工作实质上的不公平。

3 对策及建议

3.1 构建可操作性的认定指标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指标体系必须具有可操作性,指标体系是否健全决定了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否准确有效。可操作性必须从学生的大量信息中进行去伪存真的淬取。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既要方便易行,又要抓住关键问题,既不能抽象笼统、缺少规范性,又不能过于繁琐而无法实现。

3.2 建立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由于我国征信系统尚不健全,还不能通过税收记录来了解学生真实的家庭经济情况;另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标准应该综合多方面因素,很难构建一个绝对量化的指标体系。因此,鉴于高校目前仍然只能以学生本人提供的家庭经济情况信息作为认定工作主要依据的现实,应当建立生源地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生源地街道或乡镇民政部门,应该明确认定归口管理部门,落实责任单位,强化认定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的部门,政府应加大追究责任的力度、明确造假者所承担的具体责任,从源头上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有效开展。而要做到以上要求,必须由教育部和民政部联合制定相关规章。

3.3 对辅导员加强资助政策的解读

辅导员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认定、评议中发挥着关键的作用。一方面辅导员需要将党和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传达给学生,同时也要负责指导评议小组审核相关同学的申请。

3.4 坚持公示制度,加强舆论监督

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认定评议结束后,将认定学生名单在各二级学院(系)进行公示。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客观性描述,不进行任何言语上的修饰。

3.5 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的动态管理

学校可以通过采取面谈、走访等形式对院系认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核。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及学生个人在校的各方面表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随时复核更新。

3.6 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者加强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但为了维护自尊而隐瞒自身经济状况进行过度消费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的同时,也要加强诚信教育,使这些同学的心态得到端正,行为得以纠正。

3.7 建立健全诚信档案制度

学校要组织力量不定期的对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学生,尤其是认定过程中存在争议的学生进行电话或者实地走访,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对于通过弄虚作假来获得资助的学生,要加强对他们的诚信教育,情况严重的,取消该学生的评优、入党资格并记录个人档案。

3.8 转换资助模式

当前我国高校资助体系从总体上看是一种以无偿资助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临时生活补贴)、有偿资助(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校内贷款、勤工助学)为辅的助学体系。这种体系使学生的权利与义务脱节,对许多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产生巨大的诱惑和吸引力,进一步刺激他们不劳而获的消极思想,增加了高校认定工作的难度。因此高校在以后的资助工作中,要加大国家助学贷款的推进力度和奖学金的奖励力度,进一步拓展勤工助学岗位,在国家完善奖助学金制度的基础上应该逐步取消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措施,使高校的资助体系实现权利与义务对等,这样将避免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搭车”现象,有助于实现高校认定工作的客观和公平,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效率。

摘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高校各项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与基础。本文提出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与对策。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参考文献

[1]谢云锋.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丽水学院学报,20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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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朱湘虹.高校扶贫助学工作的困惑与对策[J].继续教育研究,2004,(4).

[5]李贵成.高校贫困生“精神贫困”现象剖析与对策思考[J].河南社会科学,2006,14(4).

[6]张保庆.努力做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J].求是,2005,(2).

8.学校管理中存在的困难 篇八

[关键词]消防监督管理 困难 解决方法

[中图分类号]TU984.1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5—0384—01

1、存在的困难

1.1消防警力资源严重不足

据统计,我国现阶段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不到万分之零点九,而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均在万分之十以上,多数发展中国家也都在万分之三至五以上左右,我们现有消防警力不足发达国家的十分之一,发展中国家的五分之一。尤其是基层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警力资源严重不足,除了日常对消防安全重点位的监督抽查工作以外,还要担负建设工程的审核验收、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等任务,长期处于超负荷的工作状态,难以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1.2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干部整体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

当前各地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干部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消防战斗单位的指挥员;二是地方院校的毕业生。第一部分在当前阶段相对占大多数,他们一般是战士出身,考学提干后先在中队任职,受消防部队是现役体制的制约,达到一定年限和级别后直接到防火工作,起点较低、业务不熟。第二部分人员随着近年来消防部队接收地方院校大学生干部数量的逐渐增多,所在比例逐年增大。地方院校毕业的大学生干部虽然素质文化较高,但消防专业知识认知较少,且从事基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经验欠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干部整体业务素质偏低,很难适应当前日益繁重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

1.3消防科技水平较低

消防监督检查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和检测仪器设备,许多基层消防大队、科在消防监督检查、火灾现场勘查中,尚停留在眼看、手摸、鼻闻、耳听的阶段,完全凭感觉和经验办事。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巨大消防安全需要势必要求科技水平的进步,来推动科技的发展。

1.4消防技术人才缺乏

消防工作是一门边缘学科,涉及物理、化学、生物、电力、建筑、治理等各个方面的知识,需要各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但是,目前全国培养消防专业人才的院校大多是本科学历教育,难以培养和造就消防工作需要的更高层面的专业技术型人才。

2、改善我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几点想法

2.1建立健全消防法律法规体系为实施依法开展防火工作保驾护航:

完善的消防安全法律体系,不仅是各级政府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的基础,也是社会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据,同时更是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监督的法律基础。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完备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同时要创新消防法立法机制,遵循公开立法和民主立法的原则,广泛征求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2建立适应国情的消防职业化队伍和消防教育模式:

消防是一门涉及自然、人文、社会等各方面的科学,而不仅仅是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建立垂直领导的专门消防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有效地排除地方保护和行政干预,充分发挥消防监督职能、强化消防监督力度,建立职业消防监督管理体制。职业消防监督管理体制可以最大程度地保留消防监督业务骨干,有利于消防执法的稳定性和公正性,实行行政(兼技术)领导负责制和执法责任制;完善消防教育培训制度。我国消防事业走的是一条社会化消防道路,因此,培养消防专业人才也势必依托社会力量构建培训平台,依靠消防院校专业基础,借鉴科研厂家的科技优势,服务消防实战工作,即地方院校打基础,消防院校学专业,科研厂家传、帮、带,基层工作练技能。从而,创造出一条培养消防专业人才的新思路。

2.3加强消防科技建设:

这是消防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消防工作发展的持续动力。一是进一步加强基础硬件建设。配备“九机”和“三仪”,即: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电视机、放像机、照相机、摄像机和可燃气体测量仪、检漏仪、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检测仪器等设施,同时还应配有必要的交通、通讯设备,进一步提高消防机构办公条件和工作效率;二是加强消防信息科技手段的研发和应用;三是大力发展高科技消防检查仪器和检测手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如消防安全检查设备、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设备等,尽快改变目前消防监督检查只凭目测、手量等方式进行消防检查的落后局面;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及时准确地发现火险隐患和火灾预防中的问题,使消防工作水平实现质的飞跃。在选择高科技技术手段及设备时,一定要注意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性强的设备和技术手段,不可一味追求科技含量和档次,否则就会产生一种新的浪费。

2.4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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