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品牌联营合同

2024-10-03

某品牌联营合同(精选10篇)

1.某品牌联营合同 篇一

合同编号:

归档日期:年月日

本《联营合同》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联营商(以下简称“乙方”)签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相互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联营形式及经营项目

1、甲方同意提供位于面积为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的场地(具体位置、面积详见双方确认的图纸)给乙方经营,乙方经营的项目及商品为: 经营品类商品名称备注经营品类说明

2、乙方如需变更经营许可项目和内容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3、合同期内,乙方如未得到甲方许可,无论整体或局部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场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做为担保抵押、营业转让以及兼并等情况在内),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物件转借他人(包括共同使用的物件)以及与此相当的行为。不得与第三者合作经营店铺,不得做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差错以及任何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既不干涉、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行为不得影响甲方整体经营和形象。

二、内部装修

1、乙方在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场地内负责内部装修,遵循来装去丢原则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装修设计及施工方案必须于年月日前提交甲方,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3、乙方店铺装修工程必须配合整体工程,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在甲方的监督下,按计划并安全有效的进行,因装修工程所引发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营业区内的装修、照明、水电容量、煤气容量等进行变更时,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认可后,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施工,其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全部装修工程且不得影响甲方的整体营业。

6、乙方进行重新装修必须经过甲方的同意,遵循来装去丢的原则进行。

7、乙方营业区内的日常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联营酬金及资金往来方式

1、乙方使用甲方的场地及相关设施,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每月按照销售的%向甲方支付联营酬金。乙方在合同期内保底销售额为万元/年,如果低于本保底额则按照本基数上交甲方联营酬金。保底额按照月度计划划分(见下表),超过保底额部分甲方按照%收取,保底部分甲方按照月度考核,半清算。

(附:月度保底考核计划表,单位:万元)

月份123 45 6789101112合计

保底销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如果乙方连续月未完成保底销售或销售额在同区域品类中处于末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联营位置调整直至清退。

3、合同期内,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一次性的向甲方支付展示费元,推广费元,庆典费元。

4、乙方经营时间不足一个月时,按平均每天应交纳的费用乘以实际经营天数向甲方交纳费用(不包括自行终止的合同)。

5、结算方式:

①、乙方所有营业收入必须由甲方派驻收银人员统一收取。

②、原则上甲方当月结算乙方上月以销货款,每月销售的起至日期为每月的 26日至次月的25 日,当月的28日至次月的5日为甲乙双方的对帐日(按照公历计算)。③、乙方对帐后必须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有效增值税发票的一周内为甲方付款日,如遇节假日,则付款日期顺延。

④、如果甲方有替乙方垫付的款项或乙方应该缴纳的罚款及应该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管理费等,甲方有权在应付款项中进行扣除。

6、乙方营业额不足以支付应付费用的时候,必须在次月的6日前向甲方补足。

7、若乙方未按约定付清本合同的第三条第一项及第五项所列款项时,每逾期一天甲方加收乙方拖欠款项总额的1%的违约金。

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对增值税发票的有关规定,不得借用、冒用第三方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签定时,必须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确认保证金到帐后,向乙方开具保证金收据。

2、甲方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后或乙方撤离店铺三个月后,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3、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终止合同,甲乙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时,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费用的分担

1、乙方负责店铺经营的一切营运费用。

2、合同期内,乙方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场地面积分担管理费人民币元/月,管理费的项目主要有:

①、公共部分保洁费。

②、公共部分设备使用、管理、维修费。

3、甲方提供公用部分的照明。乙方的场地用电,必须单独装表计量,所耗费用及电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如需要单独用水,按实际使用量根据当地的供水部门的价格计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5、国家职能部门对乙方进行抽检等正常收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该接受甲方核定的信用卡并承担相应手续费。

7、乙方的营业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上述收费项目费用除国家规定科目以外,其他费用每年视物价指数等情况进行调整。

9、其他收费方面如有责任不明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营业额现金管理

1、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协定的收银机和收银系统,并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乙方每日的营业额收入由甲方统一收取。

2、乙方将每次的销售商品的营业收入交由收银员输入收银机,不得有营业款短报及漏报的现象。如果有上述行为存在,经过核实,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该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如果有不向顾客开具收银单或场外交易的行为,经过甲方核实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未开具收银单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违约金,如该行为给顾客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如顾客需要开具发票时,乙方员工应该办理开具发票事宜,否则,如果甲方因此受到相关职能不明的查处所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七、营业区管理

1、乙方必须在签约的营业区按甲方指定的日期开始营业,若甲方确认乙方不能如期开业时,每延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甲方因为经营的需要,需要对乙方的经营场地进行调整,乙方应该积极配合并服从。

3、甲方统一营业时间,未经过甲方许可,禁止乙方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停业,或者在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外营业。

4、由于乙方人员(含来访者和承保人)违反甲方的商铺管理规定或过失造成商铺和指定营业区域的物件损坏的,乙方必须于甲方迅速取得利息并否则承担因修理而发生的费用。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协助甲方做好经营及管理工作。

八、商品管理

1、乙方经营的商品和经营行为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则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假冒、伪劣、过期、计量不足、标示不准的商品,乙方对所经销的商品实行质量三包,如有质量问题,应该按照中国的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维修、更换或退货,并按照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惯例或方法处理。

2、乙方经营的商品的价格和服务价格,不能违背《价格法》的规定。因为价格原因引起的消费投诉(含售价高于本联营店铺以外的专卖店或专柜专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超出差价部分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违约金,并无条件办理退换货品或退还差价,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经营的产品不得有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著作权、代理权、专利权、图案权等行为,不得陈列和销售法律与政府规定的违禁商品,如违反,乙方除负有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外,甲方有权清退商品并终止合同,同时乙方还必须向甲方赔偿不少于人民币五万元的名誉损失费,直至扣除乙方的所有货款和货物。

4、乙方对所陈列的商品依照中国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乙方经销进口商品时,必须向甲方提供进口手续资料的副本,如果乙方的进口商品手续资料残缺、进货渠道不明,则该商品不得入店销售,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对此做出赔偿。

5、乙方销售的商品以合同约定的范围为限,乙方如果需要变更或增加营业项目和商品时,必须先报甲方书面同意,所售商品必须经过甲方审核。

6、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的货品、物价、质量管理制度,并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

商品。由于乙方的商品质量原因给顾客和甲方的利益、名誉、企业形象造成损害的,乙方必须立即接受退货并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有权予以处罚。

7、乙方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乙方的促销行为被认定为侵犯他人利益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终止该促销行为,若乙方不立即停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乙方人员的管理

1、乙方员工必须遵循甲方统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其薪酬和福利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招募员工底薪不得低于联营商铺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薪资标准,提成和奖励方式由乙方自行制定。

2、乙方员工的工作时间不得与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等政策法规相抵触。

3、乙方的员工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的办理应该遵循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自己员工的行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员工如果有违法违纪行为,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乙方员工应该接受甲方的服务规范,无条件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执。

十、促销管理与费用

1、甲方允许乙方在其经营范围内自主开展促销活动。

2、乙方举办的活动,需要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宣传的(包括各级媒体),必须事先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以不影响甲方整体经营和形象为原则。如果因为促销活动和甲方的经营活动相冲突时,应该服从甲方的统一调整。

3、乙方举行任何促销活动而产生的销售,与本合同第三条中的保底及扣点不发生冲突,即甲方按正常的销售收取联营酬金,如需要对促销产生的销售执行不同的扣点,以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准,前提是不影响基本保底金额。

4、乙方在同一城市的甲方商场以外的组织的各种促销,必须和甲方商场内的乙方门店的促销保持一致和同步,否则因为促销原因引起的消费投诉经过甲方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统一促销并赔偿甲方的相应的损失。

十一、有效期限

1、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希望续签本合同时,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合同。

3、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未提出合同续签申请,或者根据规定双方就续签未达成协议时,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4、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有持续经营的义务,如果事先未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而擅自中止营业的,乙方必须按照以往的最高日营业额做为计算付费标准,自停业日止本合同期满之日止按天数计算费用给甲方。

十二、甲方对下述情况不负由有责任

1、因政府原因或非甲方责任引起的火灾、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的损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2、乙方在营业区内发生的任何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果违反本合同以上各项规定,对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违约一方应该负责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包括合同条款中已经有约定的违约金,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乙方代理人、指定人或受雇人如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均视为乙方自己的行为。

十四、其他

1、甲乙双方如有下列情况发生,应该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①、公司组织及主要人事变更。

②、公司地址、电话变更。

③、派驻店铺负责人、区域代表人变更。

④、应该通报的其他重要事项。

2、乙方必须取得商品经营的所必须的一切手续,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手续延误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内容在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至乙方开始营业日这一期间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在本合同变更前,双方仍应该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执行。

5、本合同所称的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经过双方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履行其他必须手续后生效。

7、如出现合同纠纷时,双方应本着诚意协商解决。若经甲乙双方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则双方约定向甲方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8、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9、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

公章:公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2.合伙型联营合同 篇二

合伙型联营合同

甲方____,所有制性质____,地址____,经营范围________。乙方____,所有制性质____,地址____,经营范围________。

一、联营组织名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联营项目________。

二、联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

三、联营机构及职责____________

四、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

1.投资方式及数额

厂房 设备 技术 场地

使用权

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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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出资日期

甲方分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____________;乙方分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____________。

五、劳动管理________________

六、财务管理________________

1.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

2.亏损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八、联营期限

九、退出联营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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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联营期满后的财产处理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1.构成违约的行为____________

2.违约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

3.赔偿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

4.免责条件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时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联营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送(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____等单位各1份。

附件(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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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约代理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约代理人)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联营合同书 篇三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促进生产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经营_________企业(公司),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联营企业名称,性质及地址:_________。

二、经营范围:_________。

三、产品销售:_________。

四、领导经营机构及职权范围:_________。

五、投资金额和方式、时间:

(1)投资总额:_________元;

(2)双方出资额: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_________元,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元,占_________%;

(3)出资方式: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机械设备_________元;厂房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元;机械设备_________元;厂房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4)出资缴付日期:联营企业投资总额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____期缴付,每期付出资数额及日期如下:_________。

六、主要原料来源:_________。

七、厂房与设备:_________。

八、技术与质量管理:_________。

九、劳动管理:

(1)人员的招聘和培训:_________;

(2)劳动报酬:_________。

十、企业的筹建:_________。

十一、财务管理、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_________。

十二、合同期限:_________。

十三、联营期满财产处理:_________。

十四、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按期按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天,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_____%,向对方偿付违约金。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造成联营企业无法经营或连年亏损,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联营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联营,违约方应赔偿联营企业的经济损失。

(3)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十五、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_________。

十六、其它:_________。

本合同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建安工程-联营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共同发展,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上组成联营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特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应均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具备相应资质的经济实体,双方互不承担对方的债权、债务。

二、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接工程,经营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及经营考察、标书编制等前期工作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在前期工作中需要甲方的有关证件、资料,甲方应给予提供,在项目考察及投标工作中,甲方给予积极配合支持。

四、工程任务承接到位并签订合同后,由甲方组织项目经理部或委派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部甲方选派人员工资由乙方支付。乙方对项目成本、质量、进度等负完全责任。

五、联营工程项目管理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甲方依照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民建队管理,对甲方工作等六方面进行考核评定。

六、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全部进入甲方指定帐号,甲方按合同约定比例提留外,其余款项由乙方提供资金使用计划,经甲方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开支,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挪用工程款,严格按合同约定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投入项目生产建设。

七、一般情况乙方不需甲方承担筹措资金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时,甲方按工程总价7~8%提取管理费(含税),若在资金筹措中须甲方支持,提取管理费额度另定。

八、为加强对项目的调控管理,甲方对乙方提留工程总价的2%作为项目目标保证金,其中工程质量1%,安全0.5%,文明施工0.5%,工程完工达到合同目标,甲方退还该项保证金,若达不到约定目标,按考核评定结果扣除。

九、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项目管理的统一指挥,乙方应教育项目所有人员遵纪守法,文明施工,如发生违法行为所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社会信誉和企业名誉,如有严重损害甲方信誉事件发生,乙方应按工程总造价1~3%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甲方印章由甲方指派人员管理,只允许对建设单位及甲方财务各业务部门使用,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十二、乙方对外部发生各种业务关系,只允许使用自己营业执照上的印章(或法人委托印章),不允许使用带有甲方名称的印章。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5.商场联营合同(推荐) 篇五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设置联营专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专柜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面积约 ㎡(其中实际面积 ㎡,公摊面积 ㎡)的经营场地用作与乙方合作经营 商品专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内,甲方若有变更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合约,则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需在合约终止后五日内完成撤柜事宜。

3、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续约,而且乙方应于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若未于上述所定期限内申请续签或按规定申请续签,但未得到甲方同意,甲方有权终止合约。乙方应在5日内退出专柜经营场地,并及时将场地内自有货物、设施、柜台撤出,但不应破坏场地原有设施及影响甲方的正常经营,超出5日仍不撤出,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货物、柜台和设施。

三、经营范围和商品管理。

1、乙方的经营范围:以 为限,品牌为:

2、乙方经营商品一律经甲方审核,并采用甲方认可之标价签后方可陈列销售,3、乙方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其在本市场的零售价格,否则乙方应按差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顾客要求修理、退换或提出赔偿时,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产品质量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乙方必须依从甲方处理意见,甲乙双方共同搞好经营商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维护乙方经营商品、品牌的信誉和甲乙双方的信誉。如乙方经营伪劣、假冒商品,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应按商品零售价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四、结算方式

1、合作经营项目由乙方单方经营,乙方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利润。□租金类:租金 元/年,支付方式:

□扣点类:甲方依据联营专柜面积分配经营指标,甲方每月扣 %作为甲方收益,提成剩余部分为乙方收益。

2、甲方采取集中收银方式,每月底由甲方向乙方出示销售总额(由电脑打印),甲方履约扣除相关费用及租金后,乙方于次月凭财务往来结算单结算,乙方不得私自收银,或将业务转出商场外进行,否则一经查实,乙方须提交甲方交易金额的20倍作为违约金(最低1000元),此款从乙方结算货款中扣除,合同期内违反该条规定两次(含两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广告与促销

1、乙方特价商品须经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特价商品按 %扣点。按季度签约。

2、甲方为扩大销售节假日(春节、国庆、元旦、五

一、中秋节)举行的大型促销活动,乙方应给予支持。

六、专柜装修及道具

1、联营专柜由甲方统一设计、统一装修。

2、乙方自行装修专柜,须事先提供装修方案及效果图,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其费用自理。

七、违约责任

乙方若因故需在合同期间提前解除合约,须于60日之前提出书面撤柜申请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柜。

1、在经营中,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它纠纷、诉讼等概由乙方负责。在合同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场地只有使用权。使用过程中,乙方对商场设施造成的损坏,甲方有权责成乙方将物件修复至完成正常使用状态和要求照价赔偿。

2、合同期间乙方的商品保管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应的保险、责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专柜的贵重物品(黄金、首饰、进口表及贵重药品等)在非营业时间内,需存放于保险箱中。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保密。

3、乙方必须有偿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物价卡、销售小票、进销存卡、销售清单等。

4、甲方对联营专柜实行动态管理。

5、乙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接受其约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一份。

十六、其它约定:。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6.合伙型联营合同 篇六

__________简称乙方,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一、联营组织名称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联营项目____________。

二、联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联营机构及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资

1.投资方式及数额

厂房设备技术场地使用权总额甲乙合计 2.出资日期

甲方分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分____次付清,其中每次应支付的数额及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财务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盈利分配及亏损负担

1.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亏损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联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退出联营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联营期满后的财产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1.构成违约的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违约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赔偿金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免责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联营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送________等单位各1份。

附件:(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约代理人)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约代理人)_______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7.联营合同 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所有制

(其余单位依次如上所列)

以上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不改变各单位所有制性质,财政物质资源渠道及隶属关系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决定联合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总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1.联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联营项目及各方分工:

在本合同书有效期间内,联营成员就下列项目的协作和分工,达成一致意见。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联营常设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隶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联营

核算方式:联营成员各自经营,独立核算。

5.总公司的组织机构

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各联营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组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可以兼任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是总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组织实现联营成员之间在生产、销售、供货、技术服务、信息等方面签订的合同,协调联营成员之间的协作关系。

总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总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_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年。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处理总公司日常事务,副经理协助之。经理、副经理下设办公室、服务部、供销部、生产部……等等。

6.联营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联营成员各是独立经济实体,各自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总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总公司对联营成员的债务亦不负连带责任。

8.工程项目联营合同 篇八

甲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前提下,共同组成联营体,对外承接 天津滨海市新区起步区道路照明系统(招标备案号30%,安装验收完毕后支付50%,三年质保期满,无重大问题后再支付20%;甲方要求的付款条件为订金30%,出货前付至100%,根据以上情况,甲方帮乙方投标,中标后甲方向乙方按协议价供货,投标价格由乙方确定,中标价与协议价之间的价差,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归乙方所有。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承接本项目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费用,特签订以下联营合作协议:

一、乙方承接天津滨海市新区起步区道路照明系统工程项目的一切事宜,其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二、工程项目承接过程中,若需甲方提供企业资料及类似工程资料,甲方及时给予配合及提供,甲方派遣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方负责。

三、工程项目的承接过程中,若业主需要考察甲方单位及其它工程项目,甲方应积极配合。考察期间发生的招待餐费由方负责,业务攻关费由方负责,业主如果要求报销差旅费,由负责。

四、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等手续的相关费用及资金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只负责办理,不为此注入资金。投标结束后,如果投标保证金退回至甲方帐户,甲方应于三日内划转乙方。

五、本工程项目须以甲方名义中标,工程款应无条件汇入甲方指定帐户,甲方在扣除代扣税费后,应于三日内将余款划入到乙方指定帐户。

六、甲方要求订货时支付30%订金,付至该批货款的 100 %时发货。具体事项见中标后甲乙方双签订的销售合同。

七、如果在三年质保期内,甲方所供应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导致乙方无法收到质保金,甲方应免费修复至业主满意为止,如果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无法

收到质保金,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

八、工程项目由乙方自主经营,如需甲方派员指导,所派人员的工资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乙方承担。

九、中标后,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如果乙方不向甲方支付订货订金及货款,导致甲方无法向业主履约,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如果有)由乙方承担。如果因为乙方不向甲方履约,导致甲方无法向业主履约,给甲方造成信誉及经济损失时,甲方向乙方索赔相关损失费用。

十、中标后,乙方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果有)、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原件各壹份给甲方;项目结束后,提交一份用户意见书给甲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盖 章:盖 章 :

9.电玩城联营合作合同 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讨论,达成如下意向:

一、双方合作经营期限:年。

二、双方合作项目名称:

三、合作场地面积m²以上。

四、双方责任(义务)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经营场地,承担场地租金、管理费等。

2、负责提供合作场地营业执照及经营所需的一切政府牌证。

3、负责合作场地装修装饰、装修。

4、负责沟通、理顺与政府部门的关系。

5、负责自有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更换,并承担费用。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合作项目所需的机动游艺(戏)设备。

2、负责自有机动游艺(戏)机dd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3、负责合作场地日常经营运作和管理,并承担经营活动中所需的消耗物资费用。

4、负责场地工作人员工资(甲方派出人员的工资由甲方自理)和相关福利待遇等。

5、负责提供合作场地日常经营所需的电脑、自动售币机、代币、数票机、数币机、打印机、彩票、VIP贵宾卡、会员卡、礼品等并承担费用。

6、负责合作场地机台更新换代和推陈出新。

7、负责购买合作场地内游艺(戏)机设备责任险。

8、负责提供国内先进的电脑管理系统。

9、负责游艺设备联网系统配置(配件)安装及管理。

10、负责自有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更换,并承担费用。

五、合作分成:营业金额由乙方财务人员收取(甲方派人监督),当天结算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时拆账各自收回分成款。

六、其它意向:双方正式签定合同时另行约定其它的责任及条款。甲方:乙 方:

代表:代表:

10.商场联营合同 篇十

方:

身份证号码:

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与乙方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经营场地

1、甲方同意将超市门面(长20米、宽3米处)给乙方设置专柜(或专厅),建筑□使用□面积约

平方米,设置专柜(专厅)供乙方经营本合同约定之商品,但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对专柜(专厅)的位置及面积可视营业需要予以单方调整或变更。

2、专柜联营经营期限自

2016

日起至

2017

1日止。乙方在合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专柜(专厅)柜位(整体或局部)转让、转供他人使用、与第三者合作经营或进行其它有损甲方及消费者权益之行为,并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若乙方违反此条款,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已付保证金等费用不予返还,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承担因此而给甲方及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数额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甲乙方确认按合同年联营酬金贰倍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5000

元。并于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乙方同意若出现乙方违反本合同或因乙方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处分该保证金以履行乙方应承担的义务,如保证金不足履行乙方义务或保证金不足本合同约定金额时,乙方保证在甲方告知不足的五天内补足付予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柜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合同年联营酬金50%的违约金。

4、乙方无违约且合同期满后双方按约办理租赁物移交情况下,本合同终止后二个月内,甲方没有受到与乙方经营的商品质量或服务有关的问题,侵权问题、诉讼、仲裁或违反行政法规的投诉,调查或行政处罚的。则本合同终止后的第三个月的十日内将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5、联营期内,乙方若有擅自撤店或因违法行为被依法查处查封的。则视自动放弃经营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交费用包括保证金等不予退还。如保证金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留置并处分乙方货物,处理所得优先支付给甲方,不足部分乙方现金支付。

第二条

经营范围

1、乙方销售的商品范围如下(若不够填写,可另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商品名称

商品品牌

商品产地

其他

号卡

中国移动

手机

苹果、华为、三星、OPPO

官方

2、乙方若有本合同约定以外新品牌进入甲方专柜(或专厅)销售前,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用中

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与厂址、规格、等级、采购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说明、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外包装上显示注册商标、专利号等标识的,乙方确保已合法取得在商品上使用标识的权利,并能提供相关合法证明。

第三条

资格保证

1、乙方所售商品的质量、计量、物价、标识等应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食品安全法》、《计量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类标准的要求,必须做到保质保量,货真价实。若乙方违反此条款,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年联营酬金伍倍,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另支付赔偿金。

2、乙方承诺对所提供的商品具有完整所有权,且所提供的商品具有合法来源,能够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合法来源的证明资料。同时乙方须保证提供上柜的商品及其使用之商标等不得有侵权因素。若乙方商品有任何侵权行为或来源不合法或来源不清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侵权责任,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年联营酬金的伍倍。

3、乙方须保证提供上柜的商品不得有三无、假冒、伪劣、计量不足、或违禁商品,备齐经营商品应具备的一切证照和手续。若因商品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投诉或有关法律诉讼,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若导致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该损失数额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甲乙方确认该损失为相等于合同年联营酬金的贰倍。

4、乙方不得经营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品牌,不得擅自变更商品品种及规格等,如需变更商品经营范围,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销售。若乙方违反此条款,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年联营酬金壹倍,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应就合同中确定的商品,保证自费(包括保险)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将商品运至甲方指定的场所以备销售。

6、乙方须保证专柜货量充足,如果经甲方确认乙方专柜不能保证商品基本陈列量或当季商品货量明显不足,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柜位或组织商品进入乙方专柜,乙方不得拒绝。

7、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本人或企业及所供商品的所有合法证件(附后),对乙方提供证件的真实性甲方不作任何保证或审查,因证件问题引致甲方遭受索赔或行政处罚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或保证金中扣除。

8、如若出现消费者关于商品的投诉或有关机构对商品的调查,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甲方亦有权直接处理,但因此产生的费用和相关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9、如果是进口商品,乙方还必须提供该进口商品的有关证件和相关资料、中文说明书等,否则不得上柜销售,如有违反,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应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该损失数额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甲乙方确认该损失为相等于合同年联营酬金的伍倍。

10、如因乙方所供商品不符合上述约定而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等利益损失的,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支付贰万元违约金每次,并承担赔偿责任。所有因拒收或退货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所供商品的投诉纠纷处理:如出现任何第三方以起诉、律师函、索赔函、调查函等方式以乙方所供商品违反《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由投诉或者调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销售涉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品,并根据投诉或者调查所涉金额从结算金额中暂扣部分款项作为赔偿风险保证金。乙方应积极协商处理或调查事实,如经乙方协商解决或者经相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最终认定专柜商品或服务合法而无需赔偿的,甲方应及时将暂扣的赔偿风险保证金无息结算给乙方。

第四条

结算方式

1、乙方结算地点为:

大兴区经济开发区广茂大街5号院3号楼1层8-10室

。乙方结算货款前,必须付清所有应付款项。

2、乙方同意甲方从其专柜(专厅)商品当月含税销售总额中提取

%作为甲方联营酬金;

3、如因乙方发生法律纠纷,造成法院冻结、划拨乙方在甲方的到期货款,按法律规定执行。

4、对于扣除甲方应得联营酬金后的乙方所得,如有甲方替乙方支付之代垫款或依本合同或法律的请求之罚款或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去,但扣取后须列附明细表通知乙方。

5、双方应在结算期前核对帐目,如在结算期前乙方未提出对帐结算或者未就甲方帐目提出异议的,则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帐目进行结算。

第五条

交易管理

1、乙方营业时间须遵守甲方规定,乙方不得于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若甲方因整体或局部装修需乙方配合暂停营业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停业期间甲方无需承担乙方营业损失包括间接损失,但应免计超市管理费或销售保底,乙方可书面要求顺延本合同。合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撤场或停止营业,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对其作清场处理,保证金不予返还,造成甲方损失,应予赔偿,该损失数额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甲乙方确认该损失为相等于合同年联营酬金的贰倍。

2、乙方所有商品必须经甲方审核及采用统一标签标价后,方可陈列销售。

3、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销售商品以“代收代付,统一收银”的方式实行管理,乙方或乙方人员不得直接收取销售收入或隐匿销售收入,不得漏缴、少缴。若乙方违反此条款,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年联营酬金的伍倍,同时甲方有权无责解除合同,对乙方作清场处理。

4、乙方及乙方人员绝对禁止场外交易行为,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按照场外交易金额100倍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视情节是否解除合同,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及代理人、受雇人对甲方的顾客或其他专柜所造成之损害,乙方愿负完全赔偿责任。

5、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依据《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甲方向客户所作的承诺,对顾客的投诉实行“先行赔付制”,乙方同意积极配合并尊重甲方的处理意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行追偿,甲方有权从保证金或应付乙方货款中扣除。

第六条

超市管理

1、甲方对超市实行统一管理,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维护甲方良好声誉,不得损害。甲方出于超市整体经营管理的需要,有权制定或修改对全体专柜经营及其导购员具有约束力的商场经营管理规定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2、乙方保证在经营过程中与第三人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法律事务与甲方无关,且不能影响甲方正常的营运。

3、乙方在进场前或进场后,需对其经营场地进行必要装修的,应事先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及陈列道具的式样,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乙方的装修施工、营业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如乙方在甲方场地引起的火警、火灾等或给甲方、社会造成损失,乙方应当全部赔偿。

4、乙方使用甲方的各种设施,如有故障或不良反应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造成甲方物品损坏时,须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承担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对此甲方有权按卖场管理条例另做出相应的处理。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超市加装任何设施,或在甲方楼面、楼梯间、防火通道及其它未经许可的地方堆置物品,乙方保证不在超市内堆放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其它违禁品。若乙方违反此条款,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三千元每次,若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还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如遇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协助乙方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但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9、各专柜(专厅)电费,乙方按实际耗用量自行负担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大田县商业用电费用标准

1.2

元/kw执行,用电费用以现金支付。

10、如因乙方供应的商品在本专柜销售而衍生出其他的行政规费或税费时,乙方同意自行负担全部费用。

11、甲方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办公用品、易耗品,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设备,乙方支付使用费,使用费为设备折旧费,关于大型设备费用的分摊方式,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合同关系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立即返还甲方提供的设备。

14、联营期内,乙方只能委派导购员到专厅(柜)内工作,不能自行看守专厅,否则视为违约。

第七条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约,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5日,将活动柜台及商品全部撤离专柜。乙方固定装修、装修的货柜、背柜及所有设备无偿归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搬走在甲方营业场所的装修物及设备,但甲方要求乙方拆除的情况除外,拆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拆除的,甲方可以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对乙方的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对其作清场处理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按前款规定执行。甲方对乙方的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3、如乙方拖延不撤离甲方超市,超过合同规定期限的,视为乙方放弃所存放于甲方商场或仓库的商品及财产的所有权,任由甲方作无主物处理。甲方可自主收回专柜场地,并根据先占原则获得该等无主物的所有权,同时保证金不予返还。

4、乙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的,须于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撤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按合同期满撤场处理。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通知甲方而擅自撤场的,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年联营酬金的贰倍;造成甲方损失时。乙方还须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进场时,专柜装修或设备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的,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有权无偿留存其承担费用的装修和设备,乙方不得拆除或带走。

6、合同中其它条款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或对乙方作清场处理的。甲方对乙方的装修亦不必作任何补偿或赔偿;合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一律不予退还乙方。

7、在合同期内,如果乙方丧失经营的主体资格或经营该产品的资格条件或丧失其代理、经销等经营资格,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在此之前所交纳的各种费用。

8、乙方与甲方洽谈的业务事宜及合同属商业秘密,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伍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立即从甲方的经营场地清场撤离。

9、乙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债务关系或其违法经营所照成的法律后果不得影响甲方,如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甲方有权扣除相应保证金以获得补偿。如保证金不足以抵偿甲方所受损失,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7日内补足差额。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补交金额5%的滞纳金,直至全部补齐为止。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所经营商品的质量、内容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

(2)乙方进行违法经营或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本合同规定的情形;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与甲方核对货款;

(5)合同中其他条款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的。

甲方依据上诉情形解除本合同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次日,结算一切费用,保证金扣留作为违约金,如损失额高于违约金,其不足部分,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13、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的资产或商品被扣押或被法院执行导致无法继续经营;

(2)由于国家的政策原因而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14、如乙方期满不续签合同,或以实际行为表明其在合同到期后不再履行合同的,或被清场的,甲方将暂停支付乙方货款,以便双方在三个月内核对商品库存,各类费用,双方核对无误,确认后恢复支付货款。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中所涉及到的货币均为人民币。本合同所涉及到的销售额均为含税销售额。

2、根据市场规律,当出现比乙方合作条件更加优惠的第三方时,甲方有义务知会乙方,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知会后两周内,不能提供与该第三方同等合作条件的,则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合作伙伴,并终止本合同。

3、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给予任何形式的馈赠,一经发现,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者,作清场处理。

4、如双方合作期限未满一年,本合同中涉及的“年联营合同酬金”均按实际合作的月度营业额的平均值乘以12个月核定。

5、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续订合同,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否则视为乙方不续约,合同期满时,本合同即终止。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与甲方及甲方下属商场签订的有关商品、促销、促销人员的协议视为本合同之附件。

7、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保证享有充分的权利、能力和授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并已为此取得了所有必需的批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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