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形象推广服务合同

2024-08-20

企业形象推广服务合同(精选6篇)

1.企业形象推广服务合同 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XXXXX”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广告推广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XXX项目形象推广,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监控等工作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12个月,自20xx 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视甲方销售情况,可协商延长,服务费用另外计算。

三、工作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3)

1、项目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媒介策略和具体媒介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3、报纸广告、海报、折页、展会展板、杂志广告、户外广告等创意、撰文、设计事宜;

4、销售现场包装:围墙、室内展板、室内装饰、气氛营造。

5、销售策略建议:参与并配合销售,在思路、目标、节点等方面提合理化建议。

四、工作费用

工作费用总计¥150000 元(人民币 整)

注:

1、以上费用不包括具体推广实施的制作、发布、活动执行等费用;

2、如遇甲方要求,乙方工作性质及工作量超出本合同的规定,双方需另行签定工作合同,并按签定的补充合同独立核算,不受本合同限制。

五、工作费用支付方式

1、签定合同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的首期服务费用人民币 整(¥ 元);

2、第二次服务费用人民币 整(¥ 元)在合同期后支付。

3、余款于服务期终止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合人民币 整(¥ 元)。

4、推广期间,乙方不再收取媒介代理费、策划费、设计费;

5、整体广告策划服务费用不包括具体推广实施的制作、发布、活动执行等费用。其中制作费包括:模特费、制版费、户型绘制费、打样费、印刷费、运输费及其它户外媒体制作费等所有有关成品制作的费用;

6、每笔费用由乙方预先开具发票,甲方实际支付的款项以甲方汇入乙方指定如下帐号内的款项为准。

六、工作方式

1、甲方的工作方法:

①、甲方指定相应部门作为与乙方联系工作的专门部门,并确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各项工作的具体对接;

②、甲乙双方以专门的《工作任务单》执行各项具体工作,在工作任务单中详细写明工作内容、具体要求及完成时间等;

③、甲方指定负责人在认可的方案(稿件或成品)及工作任务单上签字,并以此工作任务单作为结算的依据。

2、乙方的工作方法:

①、乙方为甲方工作的核心和重要部分将由总监完成;

②、保证稳定专项服务小组,配置项目经理一名,资深设计师一名

③、乙方将按双方最后确定的具体时间计划进行工作;乙方将安排总监以上级别人员每月出席相关的工作讨论会议。

七、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企业、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项目文字及图片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有效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2、甲方在合同期限内,将本合同所列的工作内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不再以任何形式委托其他任何公司或个人代理;有关各种费用,必须由甲方批准后,方可施行。

3、甲方委派专人跟进乙方的研究、策划、设计、推广等工作,代表甲方行使权利,负责乙方各项工作的安排与验收;

4、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给出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方案具有审定权、修改权,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修改,所采纳的方案均以签字方式认可生效;

6、若因甲方资料提供、修改原定方案等甲方原因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菲林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菲林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为使乙方按本合同准时履行所有责任,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工作进度付款,如有拖欠应按所欠费用总额每日万分之五计付违约金;

8、在双方的.合作中,如果乙方的服务和工作质量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或延误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收取的工作费用,并向乙方索赔经济损失及提前终止此合同;

9、甲方根据项目的销售情况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前乙方已完成工作(经甲方确认)的费用,甲方应结清并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力:

1、乙方应秉持专业水准和竭诚服务的精神进行以上工作,按甲方的要求保证质量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任务,乙方提供的所有创意、设计和制作的方案,须经甲方专职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甲乙方应遵守广告法和版权法,若方案由于乙方原因引发的版权等问题造成法律和经济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监督广告内容的合法性并向甲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如因甲方不予配合所造成的损失及纠纷,由甲方承担;

3、乙方方案未经甲方认可或甲方提出修改要求,乙方应重新策划、创意设计或及时修改;

4、乙方方案一经甲方认可采用及付款,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拥有署名权,不得用于其他客户的商业行为;

5、为使甲方顺利进行销售有关工作,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则按合同额每日万分之五计付违约金;

6、甲方未认可采用及付款的任何方案,其版权归乙方所有;

7、由于甲方提供资料及付款不及时、有误及审定方案延迟等原因,而造成乙方未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出现失误,乙方有权将交稿日期按甲方延迟的相应时间推后,或视具体情况暂停工作,直至提前终止合同;

8、如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和各分项协议规定的时间内付款而导致撤版或罚款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因乙方不能按照计划发布,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八、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组成专题小组操作执行本产品推广的所有相关工作;

2、甲方以工作清单形式将阶段工作交至乙方处,乙方应按工作清单完成工作;

3、经甲乙双方商定认可的任何方案,双方均不得单方擅自更改,否则实施中引起的问题由改动方负责;

4、甲乙双方应严守彼此商业秘密,对对方提供的有关经营、业务、产品文件、信息、图纸及软件等资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保密措施以免于被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确保商业秘密不致外泄。

九、知识产权

本协议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应付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归甲方。但在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有权未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但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与事项,如由此产生对甲方的损失,乙方全权负责。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或各分项协议,并对乙方进行索赔;

2、除甲乙双方约定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条款外,一方终止本合同时,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十一、其它

1、本协议为委托协议,有关广告创意、设计、制作、发布等具体工作项目,若有其它增加将以本协议附件形式,或补充协议形式,或具体实施的单项协议的方式,予以确认;

2、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若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人:

法人代表委托人:

传真号:

传真号:

签定日期:20xx年 月 日

2.企业形象推广服务合同 篇二

关键词:技术服务型企业,汽车服务,品牌推广,竞争力

改革开放之后, 我国国民经济获得了稳定而持续的发展, 国民经济收入水平得到大幅增加。虽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我国的汽车工业也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伴随着汽车销售升温, 随之出现了不少相配套的汽车服务行业, 进入了“汽车后市场”时代。很多汽车厂商都推出了服务承诺与服务品牌, 我国正在迎来一个新的汽车服务时代, 汽车服务品牌的建设与推广势在必行。

一、汽车服务行业概述

世界经济依次经历过农业经济、工业经济, 目前已经进入了服务经济的时代。在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的过程中, 旧产业需求逐渐减少、市场萎缩、利润降低, 而新产业需求不断增多、利润增加、增长空间扩大、市场高速成长。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 服务型产业迅速崛起, 逐渐在全球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汽车服务行业增长尤其明显, 一项统计数据表明, 当前全球汽车行业利润有接近60%在服务中产生。因此, 汽车服务业对于汽车行业价值增值来说有着绝对的意义。随着知识经济与网络技术的发展, 世界汽车服务巨头对这巨大的潜在市场都投入了足够的重视。汽车服务业, 是近几年迅速崛起的技术服务类产业, 该行业覆盖范围比较广泛。作为服务的对象, 汽车从生产出来开始就不断接受各种不同的服务, 例如:汽车出厂的物流配送、销售商的售后服务、汽车使用过程中的保养维修、各种汽车装饰美容等都是非常常见的服务项目, 近年来我国汽车行业中比较流行的汽车俱乐部、汽车改装、汽车租赁等新兴项目也都是属于汽车服务的范畴。由此可以看出, 汽车服务覆盖广泛, 包括汽车整个生命阶段的物流、展示、销售、使用直到报废回收等所有环节的服务性工作, 因此, 汽车服务产业市场广大, 具有极佳的发展前景。

二、汽车服务行业品牌建设特征

相对制造性企业的产品, 汽车行业主要提供的产品是技术服务, 具有生产和消费的无形性、同时性、差异性、即时性等特征。而提供的技术服务, 还具有分布性、知识性、柔变性等特点。技术服务具备丰富的内涵与新兴的外延, 目的在于通过技术来满足个体或团体的某种需求并且提高服务满意度。技术性服务比较重视服务质量的测量与监视, 特别是顾客满意度。只有顾客的需要得到满足, 才能实现服务的价值, 才有可能对顾客产生激励, 形成顾客忠诚, 从而留住顾客。

中国汽车服务品牌的发展与世界几乎同步进行。进入2000年之后, 中国汽车服务品牌呈现出“诚信、创新、独特”的发展高潮。然而任何品牌的建设都是一个逐渐的过程, 并不可以一蹴而就, 特别是服务质量的提高、服务口碑的树立等, 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根据某调查机构调研结果显示, 随着汽车厂商对服务的重视增加, 我国汽车服务的满意度近年来获得了整体提升, 但是提升幅度较小, 特别是售后服务等依然是服务的薄弱环节, 而且经销商们对客户们的需求并不能做到第一时间解决。

汽车行业的问题错综复杂, 运作成功需要付出很大代价, 首先应该解决好三大关键问题:品牌建设与推广、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服务保障、服务网络体系的监督控制, 只有做到以上几点, 才可以建立一个稳固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可持续发展的组织网络, 从而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而对于汽车服务品牌实际建设来说, 要求则更为繁多, 包括了品牌形象、服务理念的构建, 设备配套、价格体系的建立, 宣传推广、经营管理的优化, 以及实际运作中的备件配送、后期的技术培训工作等, 只有做到以上几点, 才可以有效推广、不断壮大品牌。由此可以看出, 汽车行业的品牌建设任重道远。

三、品牌建设与推广的若干措施

品牌魅力体现在细节之处, 品牌不仅可以带来商业价值, 还包含了诚信、创新、文化、经营等多个方面的内容。目前, 国内大多数汽车技术服务行业的品牌建设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 就如何完善品牌建设与推广, 笔者给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与意见。

(一) 建立品牌建设与推广的理念

品牌的建立与推广需要具有前瞻性的眼光, 只有事前获得先机、目光远大, 才可以在竞争中获得优势。近年来, 在厂家、经销商不断提高汽车服务技术、不断推出服务品牌的行为背后, 也体现出商家们经营观念的转变, 而服务品牌推广的前提则是要突出服务意识, 以先进、规范的技术服务贯彻于售前、售中、售后的全过程。因此, 对于中国汽车技术服务行业来说, 与世界接轨, 首先应该从思想上接轨, 要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技术服务要体现出诚信、严谨、先进, 只有这样, 才可以扩大品牌影响力, 从而在竞争中获得优势。

(二) 完善企业文化建设

汽车服务提供商的特色经营, 一般都是在汽车企业的品牌文化之下进行, 汽车产品的文化内涵, 对产品品牌建设与推广起到优秀的推动作用。因此, 对于汽车技术服务行业来说, 优秀的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不懈动力, 结合行业特征, 笔者认为对于此技术服务行业, 企业文化主要重视体现两方面内容:提升员工归属感与提高客户满意度。首先, 员工是企业与客户连接的桥梁, 企业应该以独特的文化来激励员工, 提高员工的归属感与责任心, 让员工在轻松、愉快的氛围内工作, 只有员工全身心投入工作, 才能提高服务质量;其次, 客户满意度是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企业只有了解客户需求、及时解决客户问题, 从而增加客户的离开成本, 在保存老客户的基础上发展新客户, 提升客户转换率, 才可以建立服务口碑, 从而完善品牌推广。

(三) 建立标准化的服务品牌策略

建立基于标准规范化的服务品牌是进行服务品牌营销的基本方法。通过设计人性化服务产品, 提供体验式消费经验, 从而提升服务价值;在此基础上深入发展服务营销理念, 树立全员服务意识, 基于客户满意度的零缺陷服务意识, 发展集预防、监测、补偿为一体的系统服务, 开展深度营销, 满足用户多方面的需求, 贯彻营销服务的双赢理念。通过建立规范体系与服务标准, 保障技术服务品牌市场体系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四) 提高服务技术水平

在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的时期, 能够提高汽车服务差异化水平的关键因素就是产品设计与技术研发, 在整个行业价值链中, 能够提高产品差异化程度的部门往往是利润最高的部分。从价值链系统的角度看, 那些通过差异化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满意服务的价值链往往能在竞争中占据优势, 而且还是系统中价值最高的环节。因此, 对于企业来说, 进行经营渠道整合, 提高效率, 降低成本, 通过品牌控制渠道掌握市场的主动权, 通对消费者提供更多增值服务实现价值迁移, 产生新的需求, 从而扩大品牌影响力, 完成品牌推广。

四、结语

服务, 是指在服务者和被服务者之间, 相互信任、可以产生互利价值的契约关系, 服务有前台与后台的活动, 能够带来利润, 创造价值。对于服务提供商来说, 只有以用心服务为宗旨, 为顾客提供价值为目的, 贴近用户, 从而更好地与用户沟通, 增近企业与客户之间的距离, 提高客户满意度, 不断完善宣传工作, 扩大正面影响, 才能进一步提高服务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夯实服务品牌口碑。

参考文献

[1] (荷兰) 博恩 (Bon, J.V.) 主编, 刘向晖译.IT管理框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9.

[2]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主编.中国IT服务管理指导规范研究[M].北京: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2008.

[3]刘泽昆.日本汽车厂商改变在欧洲的经营策略[J].汽车工业研究, 2003, (2) .

3.策划推广服务合同简单 篇三

乙方:

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常运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内容:

一、甲方委托乙方担任该方的策划管理顾问,给甲方提供服务,委托方式为 方式(书面、现场、电话、互联网)。

二、乙方责任是在甲方的紧密配合下,就甲方 事项,为甲方提供 服务,目的是为了解决甲方的 问题。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准确详实的基础材料,如甲方在某方面有不便时,请在本合同未尽事宜中注明,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或信息出现的不真实性对服务造成失利,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现状的合理服务,若乙方服务不切实际,无法操作,甲方则应该提出充分的理由或依据,经调查核实无误,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由于甲方未及时执行乙方服务方案规定内容或未积极配合乙方策划服务工作,造成时间延误、策划中止、错失良机等一系列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本合同中止。因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合同中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六、本次策划或服务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本项服务为 期(长、中、短),本合同约定总策划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支付方式为现金结算,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首付合同总额的计元人民币,余款在服务或策划完工时付清。

八、服务期间,若双方产生异议,先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共识,双方均可申请兰州市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九、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保密,本合同所指策划案版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只拥有使用权。

十、未尽事宜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从签订之日起经双方盖章签字后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4.品牌形象推广及vi延展合同 篇四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品牌形象推广及VI延展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深圳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乙

为了更好的塑造符合深圳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品牌形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品牌形象相关设计,甲乙双方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方(执行方):深圳市有限公司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

1.设计内容:品牌形象宣传四折页、品牌形象宣传册、品牌VI延展系列、品牌网站建设所需的图片设计及文案撰写等。(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

二、费 用

整体设计内容的设计总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 万元整)。

三、付 款 方 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首期款费用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同时乙方即开展设计工作。

2.品牌形象宣传四折页设计经甲方确认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费用人民币¥0000.00元(大写:万元整);

四、作业时间

品牌宣传四折页设计工作,共7天。(其他设计项目工作根据甲方具体要求时间而定。)

五、双

方的责

1、甲方权利义务:

①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品牌文化内涵。②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③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④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⑤甲方有义务积极的对乙方提供的设计稿进行审核,审稿时间不得超过7天(否则按甲方认同乙方设计处理);

2、乙方权利义务:

①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③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④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⑤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符合甲方要求的设计作品; 六.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其使用权即刻转让给甲方,但乙方仍保留用于参展、评选、发表作品的权利。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2、因品牌形象推广及VI策划是乙方智力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3、乙方如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八、合同生效

1、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

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生效日为双方最后签字日期。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

双方各执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附件01:VIS视觉形象识别系统 品牌标志 Brand Logo(VI基础系统)

1.01 品牌标志诠释

1.02 品牌标志(继用原有已定标志)1.03 标识标准组合比例 1.04 限制区域/最小尺寸 1.05 标准色 1.06 辅助色

1.07 品牌标准颜色应用 1.08 全色品牌标志 1.09 单色品牌标志 1.10 企业专用中文字体 1.11 企业专用英文字体 VI应用系统 办公类Office 2.01.01 名片

2.01.02 便签/信封/信纸 2.01.03 网站配套 2.01.04

2.01.05 2.01.06 品牌ppt模板 2.01.07

案袋资

员、资

袋 夹 卡

工2.01.08 2.01.09 伞

2.01.10 笔记簿 2.01.11 2.01.12 生日卡(员工)2.01.13 职员铭牌 2.01.14 2.01.15 钥匙牌 2.01.16

工作证

传真页

T纸

桖 杯

2.01.17 手提袋

2.01.18 汽车贴膜 2.01.19 汽车外观标志 2.01.20

业2.01.21

标2.01.22 公共区域标识牌 2.01.23 户外导视牌

2.01.24 企业接待台背景板 2.01.25 邀请卡 2.01.26 徽章

2.01.27 优秀员工奖牌 2.01.28 企业签字笔 2.01.29 烟灰缸 2.01.30 形象门头 2.01.31 员工服装 2.01.32 玻璃标识

2.01.33 楼层消防指示牌 2.01.34 各类警示牌 2.01.35 洗手间标识牌 2.01.36 宣传栏 2.01.37 区间标识牌 2.01.38 设备标识牌 2.01.39 留言栏 2.01.40 信息栏

2.01.41 每月服务之星牌

附件02:品牌形象宣传四折页

附件03:品牌形象宣传册=

附件04:品牌网站建设所需的图片设计及文案撰写

5.企业服务合同 篇五

二、《示范文本》主要供合同三方签订长期(一年及以上)输配电服务合同时使用。

三、《示范文本》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三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参考值进行适当调整,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完善,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_。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四、《示范文本》仅处理与购售电及输配电有关的商务问题,所有关于电网、发电厂、大用户运行的安全和技术问题纳入并网调度协议和供用电合同。

五、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三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

目录

第1章 定义和解释

第2章 三方陈述

第3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4章 过网电量和负荷

第5章 供电方式

第6章 输配电价和辅助服务

第7章 电能计量

第8章 电量结算、电费结算和支付

第9章 合同变更和转让

第10章 合同违约和解除

第11章 不可抗力

第12章 争议的解决

第13章 适用法律

第14章 合同生效和期限

第15章 其他

附件一:年度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分月计划(甲方侧)

附件二:过网直接交易电量计量关口表位置

(合同编号:_________)

本输配电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三方签署:

(1)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_________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_______,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电力生产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在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电网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____,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本合同所指输配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在____________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级为____千伏(kV),总用电容量为_____兆瓦(MW)或变压器容量为_____兆伏安(MVA)的用电企业。

(2)乙方在____________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座总发电容量为__兆瓦(MW)的电厂,装机为__台,分别为___兆瓦(MW)__台(__年投产)、__兆瓦(MW)__台(__年投产)、___兆瓦(MW)

___台(___年投产),并且已转入商业运营。

(3)丙方在______________拥有并经营管理___________地区的电网。

甲、乙两方拟通过丙方完成购售电直接交易,三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的直接交易实施方案,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 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1.1.1 直接交易电量:指甲、乙两方协商确定,经相应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由甲乙两方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约定的直接交易的电量。

1.1.2 计量点:指经合同三方确认的本合同中计量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的电能计量装置关口表安装位置。

1.1.3 输配电服务费(过网费):指丙方输送甲乙两方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甲方向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1.1.4 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或发电、输配电、用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者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并且该情况在结束后得到电力监管机构确认。

1.1.5 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

1.1.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雨、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亦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 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 三方陈述

2.1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在此向其它两方陈述如下:

2.1.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1.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许可和营业执照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1.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其他法律行为。

2.2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并且本合同生效后即对三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3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三方同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

第3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包括:

3.1.1 根据已与丙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享受丙方提供的有关用电服务。

3.1.2 根据本合同享受丙方的输配电服务,与丙方协商制定用电计划和设备维修计划。

3.1.3 获得乙方、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

3.2 甲方的义务包括:

3.2.1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有关用电设施,合理控制用电系统电能质量。

3.2.2 事先向丙方和有关电力调度机构提供直接交易容量、电量、负荷曲线及其他生产运行信息。

3.2.3 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三方约定调整运行方式。

3.2.4 向丙方支付输配电服务费、国家规定由丙方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3.2.5向乙方和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

3.2.6 向本合同其他方提供电能结算服务。

3.3 乙方的权利包括:

3.3.1 根据已与丙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享受丙方提供的并网调度服务。

3.3.2 根据本合同享受丙方提供的输配电服务。

3.3.3 与丙方协商制订生产计划和设备维修计划。

3.3.4 获得甲方、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

3.4 乙方的义务包括:

3.4.1 向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电能。

3.4.2 遵守已与丙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有关发电设施。

3.4.3 事先向丙方和有关电力调度机构提供直接交易容量、电量、负荷曲线及其他生产运行信息。

3.4.4 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三方约定调整运行方式。

3.4.5 向甲方和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

3.4.6 向本合同其他方提供电能结算服务。

3.5 丙方的权利包括:

3.5.1 与甲方、乙方协商制订生产计划和设备维修计划。

3.5.2 向甲方收取输配电服务费、国家规定由丙方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3.5.3 获得甲方、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查阅关口计量数据。

3.5.4 由于电网存在输电阻塞导致不同的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不能同时完成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安排输电通道。

3.6 丙方的义务包括:

3.6.1 遵守已与甲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和已与乙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

3.6.2 按本合同合理安排电力调度,按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甲方和乙方提供输配电服务。

3.6.3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调度、运行有关电力设备。

3.6.4 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满足甲方合理的用电需求。

3.6.5 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和乙方披露有关电力调度信息。

3.6.6 向甲方和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信息。

3.6.7 向本合同其他方提供电能结算服务。

第4章 过网电量和负荷

4.1 本合同各方同意,根据《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中的有关约定,丙方输送过网直接交易电量为____兆瓦时(MWh,计量侧为甲方侧)。年度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分月计划见附件一。

若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签订后的每年8月,三方可根据当年电力供需实际情况,在协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当年年合同电量及剩余月份的合同电量,形成书面协议。每年10月底以前,应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年购售电量,并与11月底前签订下一年度的输配电服务合同。

4.2 甲方最大负荷为____兆瓦(MW),最小负荷为____兆瓦(MW),年度平均负荷(即乙方直接交易容量)为____兆瓦(MW)。

4.3 相应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合同三方协商结果,制定日直接交易上网电量发电计划曲线和日直接交易用电计划曲线,并分别下达给乙方和甲方执行。

4.4 在任何时段,乙方实际运行曲线与丙方下达的发电计划曲线(包括临时调整曲线)所定功率允许偏差范围按照《______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5 如甲乙两方预计次月直接交易电量将发生变化,则最迟于次月1日之前3日与相应电力调度机构协商,在不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情况下,进行月度交易计划滚动调整。甲方实际月度用电量与月度计划电量偏差在+3%以内,视同按照约定完成直接交易计划电量。

4.6 违约电量

因甲方、乙方或丙方原因,造成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低于约定的合同电量97%时,低于合同电量97%的部分视为违约电量。

第5章 供电方式

5.1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同意:

5.1.1 [___]_通过丙方_____千伏(kV)___________线路供电。

5.1.2 [___]通过甲方或乙方/和乙方的自有__千伏(kV)__线路供电。

第6章 输配电价和辅助服务

6.1 国家有关部门批复的输配电价为______,输配电损耗率为______。批文标题及文号: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进行调整,则按新规定执行。)

如通过甲方或乙方/和乙方的自有线路供电,则按另行签订的`协议执行。

6.2 按照国家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为______。

6.3 合同三方同意,在有关辅助服务单独核算政策规定出台之前,由丙方根据系统可靠性和电能质量标准的要求,组织提供辅助服务,甲方、乙方根据《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约定提供辅助服务。

第7章 电能计量

7.1 过网直接交易电量以甲方与丙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和乙方与丙方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中所注明的计量点关口表计量的电量为依据(详见附件二)。

7.2 计量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的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计量装置校验要求和计量装置异常处理办法按甲方与丙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和乙方与丙方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8章 电量结算、电费结算和支付

8.1 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原则为“月度结算,年度清算”。

8.2 月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

甲、乙两方月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按照《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中确定的原则进行结算。

甲方超出月度直接交易计划电量3%以上部分按目录电价的110%与丙方结算。

8.3 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清算

根据《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中的电量清算结果,确定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

8.3.1 甲方与丙方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的清算

当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小于累计月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时,甲方需要与丙方进行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清算。

年度清算电量=累计月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

清算电价=目录电价×110%-(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直接交易电价

8.3.2 乙方与丙方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的清算

当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小于乙方实际已结过网直接交易电量时,乙方需要与丙方进行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清算。

年度清算电量=乙方实际已结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

清算电价=上网电价×90%-直接交易电价

8.4 输配电服务费的结算与支付

8.4.1 输配电服务费的计算

输配电费=过网直接交易电量×输配电价

(输配电损耗费=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直接交易电价×输配电损耗率)

8.4.2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国家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

8.4.3 丙方应在电量计量月的次月头___个工作日内按8.2条明确的原则,计算并填制《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和《输配电服务费计算单》并传真给甲方,《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传真给乙方,原件以特快专递寄出或直接送达方式分别送达甲方和乙方_。

8.4.4 甲方在收到丙方传真的《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和《输配电服务费计算单》、乙方在收到丙方传真的《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后应尽快进行确认。如有异议,在收到传真后_个工作日内通知丙方。经合同三方协商修正后,丙方将修正后的《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和《输配电服务费计算单》传真给甲方,《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传真给乙方,如甲、乙方在收到传真后_个工作日内不通知丙方有异议,则视同已经确认没有异议_,原件以特快专递寄出或直接送达方式分别送达甲方和乙方。

8.4.5 输配电服务费的支付

丙方根据确认的《输配电服务费计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交甲方。甲方收到已经确认的《过网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输配电服务费计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在__个工作日内,向丙方付清当期全部输配电服务费。

8.5 电费结算

8.5.1 直接交易电费=过网实际直接交易电量×直接交易电价

8.5.2 电费结算方式可选择由甲乙双方直接结算,相关约定在甲乙双方签署的《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中明确。

8.5.3 电费结算方式也可选择委托丙方结算,且丙方同意该项委托,按《国家电监会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电费结算暂行办法》、《供用电协议》、《购售电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8.5.4 异议的电量和电费不应影响无异议部分的结算和支付。

8.6 付款方式

合同任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给本合同其他方的款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人民银行颁布《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支付。开户银行及账号为:

甲方: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帐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第9章 合同变更和转让

9.1 合同变更和修改

9.1.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三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方为有效。

9.1.2 合同期内,甲方用电需求计划超出约定的合同电量,如乙方能满足甲方需求,可经相应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乙方不能满足甲方需求,可由丙方负责组织提供。

合同期内,甲方用电需求计划低于约定的合同电量,如果乙方同意削减合同电量,可在进行安全校核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9.1.3 因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导致三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时,三方应相应变更本合同。

9.2 合同转让

未经电力监管机构同意,甲、乙、丙三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或部分转让合同电量。

第10章 合同违约和解除

10.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合同其他任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违约的处理原则

10.2.1 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等责任。在继续履约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仍对非违约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0.2.2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外两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2.3 一方违约后,另外两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果因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则其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 违约赔偿

10.3.1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丙方年度实际输送过网直接交易电量低于合同电量97%时,违约电量按___元/千瓦时进行赔偿。

10.3.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丙方年度实际输送过网直接交易电量低于合同电量97%时,违约电量按___元/千瓦时进行赔偿。

10.3.3 由于丙方原因,造成甲方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低于合同电量97%时,违约电量按___元/千瓦时进行赔偿;造成乙方年度实际过网直接交易电量低于合同电量97%时,违约电量按___元/千瓦时进行赔偿。

10.4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三方约定:

甲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

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

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

10.5 除另有约定外,一旦发生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的情况,非违约方可向违约方发出有关违约的书面通知,如果在通知发出后__日内,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6 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则另外两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后解除本合同:

(1)_除另有约定外,合同任一方未及时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到期应付款项,且未能在收到相关方书面通知后__日内得到纠正;

(2)_甲方持续__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用电;乙方持续__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发电;丙方持续__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供电;

(3)一方被申请破产、清算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4)一方与另一实体联合、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合理地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10.7甲、乙、丙三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和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和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果因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丙方应赔偿甲方和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11章 不可抗力

11.1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合同任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11.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外两方。该通知书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____日内向其余两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11.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给合同其他方带来的损失。三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扩大的损失。

11.4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三方首先应尽量调整当年发电和生产计划,尽可能使当年的结算电量接近当年的年合同电量。

11.5 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解除

如果任何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其义务持续超过___日,三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解除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___日内,三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解除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外两方解除本合同,并报各自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第12章 争议的解决

12.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_:

(1)三方同意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3章 适用法律

13.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4章 合同生效和期限

14.1 _本合同的生效条件是:

(1)国家有关部门已审定本合同相关的直接交易实施方案;

(2)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已向各自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完成相关备案流程。

14.2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起__年__月___日止。

第15章 其他

15.1 保密

甲、乙、丙三方均应保证其从另外两方取得的所有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包括财务、技术等内容)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外两方不得向任何第四方透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可做出披露的情况除外。

15.2 合同附件

附件一:年度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分月计划(甲方侧)

附件二:过网直接交易电量计量关口表位置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三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内容,取代所有三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标的所签订的协议和合同。

15.4 通知和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账单、资料或文件等应按照约定的联络信息发给对方,直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联络信息为止。

15.5 不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未通过书面形式声明放弃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则不应被视为其弃权。任何一方未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或对今后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15.6 乙方与丙方已经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和甲方与丙方已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继续有效,互为补充;当《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时,应按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合同签订方协商确定后执行,协商不成的按程序报政府、监管机构协调。

15.7 本合同中有关解除、仲裁和保密的条款在本合同解除后仍然有效。

15.8 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丙方执____份,送有关部门备案清单如下:

送电力监管机构,2 份;

送____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

年度过网直接交易电量分月计划(甲方侧)

(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至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兆瓦时(MWh);元/千瓦时

附件二:

过网直接交易电量计量关口表位置(甲方侧)

6.企业形象推广服务合同 篇六

江苏省灌南县政府在乡村河边、路边等宜林地承包到期重签合同时, 将“不在供电线路下植树”列入承包合同, 从源头上解决线下植树难题。这是政企联手解决线树矛盾的有效举措, 很值得推广、借鉴。

线树矛盾是多年来不能根治的“痼疾”, 虽然供电企业每年都联合政府、公安、林业等职能部门进行电力线路通道清障, 一些“难缠树”、“养老树”、“风水树”等却仍不能及时清除, 通道内的树木年年清、年年生, 严重危及线路安全运行, 是供电管理上的一块“心病”。灌南县政府将“不在供电线路下植树”写入宜林地承包合同里, 运用合同手段来禁止供电线路通道内植树, 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对那些不严格履行合同的承包者, 擅自在承包地的线路下植树, 需清理他们承包地的线下树木时, 就有合同可依, 运用法律的效力来清理通道内树障, 那就轻而易举了, 并且对承包者违约行为还可以给予严厉批评或经济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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