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方案(精选10篇)
1.××年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方案 篇一
双牌县2010年治理公路水上“三乱”
工 作 方 案
2010年,全县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继续贯彻“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治理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常抓不懈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治理公路水上“三乱”责任制,实行严格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要保持对公路水上“三乱”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以高压态势遏制公路水上“三乱”,确保全县公路水上交通安全通畅。
一、主要工作任务
1、突出重点,齐抓共管。各部门要以国省道为重点,加强对县区交界处,城乡结合部等“三乱”易发多发区的监管,严禁有关部门上路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路段,要实施重点监控。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抓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各有关责任部门在继续抓好治理公路“三乱”的同时,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特点,建立和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体系,不断巩固和深化治理工作成果。
2、加强日常监管,促进工作落实。要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围绕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和重点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别是对双牌水库水上运输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确保水上运输畅通和安全。
3、建立“绿色通道”,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绿色通道”政策,确保“绿色通道”运输车辆畅通。要严格按照国纠办、交通部、公安部确保“绿色通道”的要求,对“绿色通道”运输车辆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凡造成“绿色通道”车辆滞留时间较长或造成损失的,一律视同公路“三乱”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从严查处。
4、加强对公路治限治超站点的监管,规范治超行为。公路部门要完善治限治超各项制度,严禁只罚不卸、收钱不开票、乱收费、乱罚款和重复罚款的行为。县公路局要开展经常性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在治限治超中出现新的公路“三乱”。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执法部门及有关领导要站在树立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公路和水上“三乱”问题的危害性和反复性、复杂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研究分析产生公路水上“三乱”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健全公路和水上“三乱”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三乱”问题的办法和举措,真正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治理责任。各有关部门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严格实行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责任制。要进一步健全治理工作机构和机制,做到机构不撤,班子不散,人员不减。
(三)加强督查,认真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各项治理工作落实。县治理办将继续落实月度检 查制度,每个月至少要进行2-3次明察暗访,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一次综合性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治理工作落实到位,有效防止“三乱”发生。
(四)严肃查办案件,遏制“三乱”反弹。各部门要继续加大“三乱”案件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治理公路水上“三乱”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发生公路水上“三乱”案件的,要严格按照湘办电(1998)3号文件“五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对那些因疏于管理、三乱案件频发或出现严重的公路水上“三乱”案件的部门,不仅要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责任部门有关领导的失职责任。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的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2009年双牌县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唐冬华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周新华、县公安局局长夏宏斌任副组长,县纪委常委魏伟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优化办。
双牌县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办公室
2010年2月16日
2.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纠正解决损害企业和人民利益的公路“三乱”问题,确保公路畅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狠抓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上路执法行为,巩固治理成果。为实现县委提出的“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发展水平、建设小康木兰”的总体目标,创造优良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和清理道路站(卡)
1、继续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的行为。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继续清理向机动车收取各项费用、罚款、集资和各种摊派,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取消,重复收取的要予以合并。符合规定的项目经省政府审定后,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各类收费的透明度。
2、继续清理整顿公安、林业等部门的检查站(卡)。不符合规定的要撤销,不规范的要加以规范,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对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个别部门季节性、突发性设站行为进行规范,完成任务或季节过后立即撤除。
3、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做好严查工作。要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覆盖面,严肃查处省道、县道以及乡道、村(屯)自修自养道路和公路渡口的私自设卡和违规上路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同路下综合治理结合起来。
4、继续巩固依法规范的站、所和重要道口(临江道口、吉兴道口、五站道口)。林业、交通、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审批手续,简化工作环节,增设文明窗口,强化服务质量。
(二)继续规范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1、清理纠正未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部门上路设卡、截车、检查、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按国家规定除公安、交通、和林业三个部门外,未经省政府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准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收费、检查站(卡)和上路执法。
2、有权上路的单位和部门要尽量减少上路的频率,必须要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避免在同一路段、同一时间多家上路问题的发生。
3、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不得在职责任务范围之外从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活动,规范本行业、本部门的内部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公路“三乱”问题。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各执法部门及有关领导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放在全面践行“xxxx”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增强治理公路“三乱”的责任感、紧迫感,克服厌倦和松懈情绪,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深化治理上下功夫,把工作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林业、财政、物价等部门为责任部门。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各负其责,层层签订责任状,狠抓落实。各部门要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三)严格管理,规范执法
各部门要对执法人员开展全员培训,正确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对政治素质低,不称职的执法人员要及时调整,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严肃执纪,坚决查处公路“三乱”案件
县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要对各执法单位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全面考核,采取达标挂牌、反弹摘牌的方式,坚决遏制公路“三乱”的发生。对问题较多的路段要组织重点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进行彻底整治。要建立健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各执法单位在加大对超限超载综合治理的同时要加强源头治理,防止在治理时出现公路“三乱”问题。
(五)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各部门要在从严刹风整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铲除公路“三乱”滋生漫延的土壤。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执法人员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干部职工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理念,筑牢思想防线。要针对产生公路“三乱”易发多发的部门和环节,制定科学严密、具有可操作性的制约机制和防管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防范公路“三乱”的惩防体系。
四、组织领导
3.××年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方案 篇三
领导组文件
平交发(2014)号 签发:邓日中
关于印发《2014年全县深入开展公路“三乱”专项治理设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全县深入开展公路“三乱”专项治理设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平遥县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代章)2014年8月13日
平遥县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 2014年8月13日
2014年全县深入开展公路“三乱”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014年,我县继续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列为纠风工作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之一,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按照《平遥县2014年纠风工作安排意见》(平纠领发[2014]1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宗旨,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继续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各司其职、部门联动、重点检查”工作职责的总体要求,严格规范上路部门执法执收行为和保持“绿色通道”的畅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继续加强涉路涉车部门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提高认识
公路“三乱”加重企业负担,加重农民负担,扰乱经济秩序,影响党和政府的声誉,广大群众深恶痛绝。各级部门要从维持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公路“三乱”的危害性、2 治理成果的脆弱性以及治理工作的艰巨性。特别是在当前一段时期,各级主管部门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重要思想,加强领导,改进作风,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任务
坚决查处、杜绝下列行为:
1、治理超载超限不认真履行源头封阻联合执法,只罚款不卸载或以罚代卸,不依托卸载点随意上路治理超载的行为。
2、涉路涉车执法部门或者人员超越职权范围、管辖区域随意上路检查、收费、罚款或超标准收费、罚款的行为,如运管部门不得随意上路执法并且运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3、各类检查、收费站和公路、交警执法人员无证上岗、人证不符、证件不全和私带现金上岗以及罚缴不分离、票款不符、票据填写不规范、罚款不开票、多罚少开、重复罚款、拿执法当交易讨价还价,以及扣住驾驶证、行车本不检查就开罚单的行为。
4、各类检查、收费站和公路执法人员收黑钱、放黑车、敲诈勒索、执法粗暴、谩骂、殴打司乘人员等违纪违规行为。
5、各类检查、收费站和公路、交警执法人员与不法分子 3 相互勾结,护送违规车辆逃避检查,进行暗箱操作、谋取私利的行为。
6、涉路涉车部门下达罚款指标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行为。
7、涉路涉车执法部门违规使用执法标识车辆及执法人员套用执法车辆号牌并私自喷涂执法标志,违规使用警报、警灯等行为。
8、涉路涉车部门上路执法罚没的各类罚款、收费资金管理使用混乱,没有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行为。
9、涉路涉车部门没有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实行一案三查的行为。
10、涉路涉车部门没有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规定随意查扣、处罚车辆等乱执法的行为。
11、源头治理不到位,相关政策不落实,货物运输源头隐患频发,致使源头企业装载不合法,交通违法行为增加的行为。
12、公路“三乱”属地监管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13、违反“绿色通道政策”的行为。
14、其它公路“三乱”行为。
(三)具体实施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公安局、物价局、林业局、工商局、财政局、经济和商务粮食局、农委、交警队、晋中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平遥县分局和平遥煤销公司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工作,通过现场执法、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发现的典型公路“三乱”问题及此次行动中要求坚决查处、杜绝的行为要进行认真筛查。在办案中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得当。
1、学习动员阶段(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20日)要求全县各相关单位对本部门全体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治理公路“三乱”相关规定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行动,重点是学习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994]41号)、国务院纠风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国纠办发[2006]9号)、山西省政府《关于治理公路“三乱”的通告》(晋政发[2002]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等内容,要求有会议和有培训要认真做好记录和笔记。在执法过程中需要制作案卷的部门还要组织案卷评查、培 5 训等有关工作,避免公路“三乱”萌芽状态的发生。
2、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7月21日-2014年8月10日)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此次公路“三乱”专项治理行动中的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系统的执法人员及固定检查、检测站点进行突击检查,开展行政执法大整顿。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制定措施,规范执法行为。
3、组织力量、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8月10日-2014年9月15日)
在此期间,县交通运输局及各配合单位务必于8月10日前从各单位抽调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督察员组成明察暗访小组。对照此次行动中坚决打击、杜绝的行为对全市的涉路涉车部门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在此阶段期间保证上路督查不少于2—3次。将此次治理行动中工作进度慢、问题反映多、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下级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将查处的违规执法人员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并追究有关人员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4、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9月15日-2014年9月31日)
(1)进一步加强领导机制
各单位针对此次专项行动查找出来的问题和差距,根据上 6 级有关规定,建立本系统的公路“三乱”垂直体系,真正做到治理公路“三乱”长效化、制度化,为今后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夯实基础。
(2)进一步加强案卷评查、培训学习机制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部门的执法规范,加强制度建设,增强操作性,制定本单位的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确保执法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有制度约束。
(四)加强对涉路涉车执法人员的管理
全县各相关部门要带好队伍,严格管理,借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牢固树立为公路安全畅通服务意识,严把执法执收人员准入关,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涉路涉车执法人员进行治理公路“三乱”知识的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切实做到培训上岗、合格上岗要求。同时各级治理公路“三乱”的责任部门,要将治理工作与各县区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紧密结合,将治理工作的任务目标、政策、措施以及治理成果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社会效果。
三、实施要求
(一)强化宣传教育
在此次行动具体实施中的学习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开展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作用,广泛宣传深化治理公路“三 7 乱”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使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有关政策,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强大的治乱声势。要针对涉路涉车执法执收部门干部职工中存在的思想顾虑和模糊认识,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引导,加深对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自觉约束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执纪水平。
(二)强化督导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联合各配合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在此次专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的同时要强化对公路“三乱”行为的严厉打击,始终保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高压态势。对群众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查处,限期整改;对公路三乱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部门领导的责任。要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工作,推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及时汇总,强化反馈
4.治理公路三乱剖析材料方案二 篇四
治理公路“三乱”专项整治活动
自我剖析材料
自《全市交警系统开展治理公路“三乱”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实施以来,根据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我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和自治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治理公路“三乱”联席会议部署内容,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问题。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加强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公路“三乱”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中指出的18项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进行了自查。
一、参加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情况
自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以来,我严格按照大队的安排,积极参加学习,认真查找问题。
二、自查存在的问题
1、在平时路检路查工作中,不能按照支队要求规范摆放反光锥桶,偶尔会给司机造成错误引导,未能按规定拦截车辆进行检查;
2、在执法工作中,总是将违章车辆全部查处,偶尔会不顾及路面交通状况,有效的教育和警示司机违法行为的影响和可能会造成的后果。未能疏导违章车辆有序停放。偶尔
会造成交通堵塞;
3、执勤执法过程中态度生、冷、硬、横。对一些违章司机不能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以上,是我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但没有违禁的情况出现。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我认为,存在上述问题,主要还是平时缺少业务学习,不能够自觉的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总是满足于表面现象,安于律己。
四、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针对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学习,提高执法素质。要通过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质量的水平。不断加强对新时期的交管工作的探索和研究,提高对新时期的交通管理工作水平。
2、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执勤执法工作人,耐心的向交通违法行为人讲解其造成的影响及后果,做到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实质。
3、规范执法,维护警察形象。规范着装,使用文明用语,改变自己的执法态度。拉近警察与群众的距离,让执法不再强硬。
总之,通过这次专项治理活动,我将认真面对自己的问
5.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总结 篇五
今年来,永春县林业局根据中纪委、国务院纠风办、省纪委、省市政府纠风办、省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在市、县纠风办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围绕全国治理工作的重点,结合林业局的实际情况,严防“三乱”反弹,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强化乡镇林业检查站和森林派出所的规范管理,保持和巩固我局治理公路“三乱”所取得的成果。
现就我局开展治理公路“三乱”活动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汇报如下:
一、加强对治理公路“三乱”活动的宣传教育
我局在公路“三乱”治理工作启动之初,及时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对开展公路“三乱”治理专项工作的认识,并展开了相关问题的讨论。同时,在局内的宣传栏张贴有关治理公路“三乱”活动的材料,要求干部职工认清当前形势、认真履职,用理论联系实际,本着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理念,深化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认识,坚持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在行动上抓好落实。
二、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切实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进
一步强化治本措施的落实,加大治理力度,不折不扣地完成治理公路“三乱”的目标任务。在工作过程中,坚持治理公路“三乱”领导目标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严防公路“三乱”发生,这有利于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林业部门行政执法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二)理顺思路,重点整治,抓紧抓实,完善制度
6.交通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总结 篇六
工作总结
2011年我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纠风办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从密切党群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在纠风治乱工作中积极探索新路子,变以往的集中治理为常规管理,形成常效机制。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纳入部门和行业目标管理,从而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公路“三乱”反弹的力度,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协调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今年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公路“三乱”问题,保持和巩固了我县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成果,确保公路畅通无阻,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其主要工作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全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任务的完成为了全面实现我县所有公路无“三乱”的总体目标,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我局成立治理公路“三乱”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工作上形成了在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交通部门
1牵头,政府纠风办组织协调,公安部门积极参与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我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明确提出了全县辖区的所有公路均属治理的范围。为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各项责任,首先要求各级政府对所辖地区的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负全责;牵头部门要把协调组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具体业务部门负责抓好本行业管理及各项政策、制度的落实,使各项任务的落实有了组织保障,形成了部门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常年抓、具体工作人员时时抓的工作机制,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常抓不懈。协调组时刻注意摆正自己的位置,积极主动与各成员部门和单位联系工作,积极争取其它部门的支持。各参与部门主动出主意,群策群力,提供一切方便条件,有事共同研究协商解决,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形成了强大合力和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由于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协调组自身作用,常年坚持上路明查暗访,督促检查,因此全县辖区没有发生一起公路“三乱”案件,较好地完成了全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任务。
二、加强源头管理,筑牢思想防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建设一支思想强、作风硬、素质高的执法队伍
为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防止超越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保证执收执罚人员行为符合《行政处罚法》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从源头上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真正做到: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因此,2011年交通、运管、路政等部门针对上路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分别进行了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了“执法为民、树立执法队伍新形象”活动,不但使广大司乘人员更多的了解了法律法规,同时极大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和文化素质,做到了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并在去年开展的“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活动”基础上,今年又开展了持续三个月的“优质服务月”活动,并继续践行了向社会公开的“十项承诺”,受到了广大群众及过往司乘人员的一致好评。
三、强化管理措施,健全各项制度,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
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的重要保证。根据上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们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我们注重把好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不留死角,堵塞漏洞,并认真实行了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治本的重要位置上来抓,努力从源头上遏制“三乱”行为,我们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建章建制工作:一是落实包保责任区制度。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中,我们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公路三乱牵头单位责任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谁的责任区由谁负责抓,谁的责任区出现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由于层层抓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由专项治理向正常化管理转变;二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治理公路三乱牵头单位联系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坚持监督检查制度。坚持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是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今年以来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组织了6次明察暗访,对全县公路进行了检查。均没发现公路“三乱”问题;四是不断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是遏制公路“三乱”的有效措施,各乡镇交管站是监督检查公路三乱的主体。五是加强了监督查处公路“三乱”的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并对上路执法部门履行监控、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责任考核,对认真落实责任,监管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持公路无“三乱”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责任不落实,疏于监管,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进行警示、通报批评和惩戒;六是实行公开承诺制度。运管在稽查中公开承诺:对非营运车辆、外省市车辆、扶贫救灾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不查;
路政稽查站承诺:对载有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车辆、载有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的车辆不予卸载。通过这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也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逐步纳入了法治化的轨道。
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形成良好舆论氛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稳步扎实开展,使纠风治乱工作取得令人满意成果
为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成果,全面实现我县所有公路无“三乱”的总体目标,我们加大了宣传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以高压态势遏制公路“三乱”反弹。我们利用各类信息,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进行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在全社会引起强烈的反响。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向县纠风办和治理公路“三乱”协调组进行反馈,让全社会都了解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情况,把我们的工作置于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今年我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我们认为公路“三乱”问题极易反弹,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有些问题决不容忽视。一是个别执法人员和收费人员的行为尚不规范,人民群众对此还不十分满意;二是个别部门、单位认为公路“三乱”已经治理了多年,公路也已经基本畅通,因而产生了松懈、消极、厌倦的情绪。因此,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有一个明确和清醒的认识,决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把治理的力度放松下来,要继续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抓实抓好,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沿河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再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7.治理“三乱”工作方案(精选) 篇七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据有关文件的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治理我校乱收费工作为重点,从宣传教育、完善落实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入手,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的同时,坚决有效的遏制乱收费问题,为净化教育环境,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全校治理乱收费工作在学校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组长:王立忠
副组长:孙吉国刘靖华
成员:马 力 李文明 曲凤金 姜茂森 唐晓波 张英娜 张秀敏
举报电话:57905261
三、各部门具体责任分工:
1、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指导检查,建立完善各项收费制度、1
收费政策研究,由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共同负责。
2、制订方案、情况综合、工作协调、信访举报、重要案件查处、组织检查和师德建设等由领导小组牵头负责。
3、学校收费工作的部署、指导,由总务处牵头负责。
4、制止科任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印乱发复习资料等现象,由教务处牵头负责。
5、制止班主任在班级乱收各种杂费等行为,由政教处负责。
6、治理中、乱收费评估检查及验收由领导小组牵头负责。
四、措施和方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治理学校乱收费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签定责任状,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从组织上保证工作落实。
2、坚持预防为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制观念,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收费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把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增强收费工作透明度,强化群众和社会监督。
3、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开学收费要认真落实收费审批、收费公开、收费登记等规章制度及学校制定建立的监督制约机制和办法。严把收费关口,抓好乱收费高发期的治理工作。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坚决防止“帐外帐”、私设“小金库”、坐支坐收问题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
4、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总务处、教务处、政教处等各部门的作用,按照学校的要求,采取自检自查、集中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暗查等多种形式对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学校自查面达到100%。
5、总结经验,弘扬正气,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对师德高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及时推广他们的经验。对存在问题不纠正、顶风违纪、违背师德的现象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宾县第四中学校
8.××年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方案 篇八
司机被罚款,与是否违章无关,一些交通管理部门出于自身利益大搞“执法经济”。这种行为加大司机经济负担,推高物流成本,而买单的是整个社会。这些部门的行为不仅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败坏社会风气,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近日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女车主,因不堪当地公路管理部门巨额乱收费,当场服农药自杀,现仍在医院抢救。事发时,有关执法人员对车主说,“你死跟我们没关系”。12月1日上午,河南永城市公路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当地政府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相关报道见A15版)
因不堪巨额公路乱收费,货车车主当场自杀,这是由公路三乱引发的一起极端事件。在这起车主以命相拼的个案背后,是我国公路三乱顽症长期存在,而且愈演愈烈的不堪现实。所谓公路三乱,就是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从1994年国家纠风办发文制止三乱以来,在近20年的时间里,政令年年发,三乱照旧有,而且各相关执法部门花样翻新,敛财更甚。有媒体通过向全国14个省份上千名司机发放问卷,得到一个调查结果:在2011年,罚款占到了货车运费的10%。由此推算,当年我国公路罚款约2700亿元。
一些运政、路政等涉及公路三乱的执法部门,不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见到货车就开罚单。一些执法部门在乱收费方面倒是很有“创新”意识,对超载车辆甚至公开出售通行月票。有些部门贪得无厌,对车主动辄收取数万元的巨额罚款,而且绝不提供票据。执法者何以成为“靠路吃路”的路虫?本应为民服务的公路,何以成为一些地方路政交通人员敛财的工具?建立治理公路三乱执法长效机制,呼吁了近20年,有效机制何时真正建立?
就在不久前,媒体曝光了部分地方交警乱罚款问题,社会影响恶劣。随后在公安部的安排下,多地交警部门以案例为反面教材,对民警开展警示教育,并采取措施加强执法规范管理,严禁协勤上路执法处罚,严禁随意拦车检查。但是,压下葫芦起来瓢,河南永城的这一极端案例告诉我们,一些地方运政、路政的危害更甚。目前当地政府已着手调查自杀事件,接下来如果进展顺利,相关主管部门表现积极,那么,或许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波针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整改行动。但不论是交警部门还是路政、运政部门,在一阵风的整改以及媒体监督过后呢,会不会一切照旧?
公路三乱“毒瘤”,屡禁不止、屡斩不断的根本症结,是体制问题,也是利益问题。首先,三乱产生的根源是目前“多龙治水”的公路管理体制。目前涉及公路三乱的部门多达十几个,包括交警、运政、路政、城管、环境、林业、工商等。由于与交通运输相关的管理部门众多,于是产生部门之间法规打架、部门职能重叠。以治理货车超限为例,交通运输部门的处罚和
交管的处罚,针对同一个行为的定性不同,处罚的角度不同,处罚金额更不同,这让司机无所适从。
公路三乱愈演愈烈的另一个重要根源是利益驱动。一些地方运政、路政等交通管理机构人员严重超编,在财政拨款有限的情况下,以罚款养人。这些部门为了完成创收任务,无视超载等违法行为,眼睛紧盯的只是罚款。这种“以罚代养”的养鱼式执法,导致超载等公路违法行为大行其道。
9.××年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工作方案 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行风建设和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三乱”问题的不良现象,整顿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16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xxxx〕5号、省教育厅《关于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通知》、《区中小学教师“三乱”问题责任追究制度》等法律法规,区教育局将组织开展全区在职教师“三乱”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
全区范围内各类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等及其在职教师(含聘用制)。
二、专项治理内容
1.在职教师利用学生课余及节假日时间,在家或租用校外场地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辅导;
2.在职中小学教师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3.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4.教师收受学生、家长及利益相关人员的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礼金等财物及其他不正当利益;
5.教师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推销、推荐各种学习资料、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
6.在职教师自行收费或以学校、学段、班级、家长委员会、社会办学机构及假借他人名义的收费行为。
三、行动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从xxxx年12月3日开始至xxxx年3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xxxx年12月7日-12月11日)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动员部署。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认真学习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xx18〕16号、《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xx15〕5号、省教育厅《关于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通知》吉教办〔xx18〕55号、《区中小学教师“三乱”问题责任追究制度》,做好宣传工作;
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广播、展板、电子屏幕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三乱’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xxxx年12月14日-12月31日)
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组织所属在职中小学教师自查、学校走访调查,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职中小学教师“三乱”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引导,要求立即自行停止“三乱”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三乱”行为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各学校要设立公开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在校门进行张贴,及时受理群众对在职中小学教师“三乱”专项治理行动的投诉、举报。对实名并且有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及时检查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并且要做好举报人身份信息保密工作。(若匿名举报,但线索不清、证据不足、存在诬告等情况的不予处理)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xxxx年1月1日-xxxx年3月31日)
各学校要对所属在职中小学教师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要组织有关人员、行风监督员等组成的检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深入了解在职教师“三乱”问题情况。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典型案件。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中小学校,要严格追究学校的责任。对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区教育局、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成立联合专项检查组,通过入学校、走访小区住户、对校领导、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等方式了解在职教师“三乱”问题的情况。并根据群众投诉情况,对违规违纪行为认真查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
为推动专项治理行动的顺利开展,教育局成立治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三乱”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教育局的研究部署,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治理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专项治理行动有序进行。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并报局信访法治办备案。
五、责任追究
教师具有“三乱”问题一经查实,将根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对教育“三乱”问题的处理意见》、《区中小学教师“三乱”问题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对于屡教不改、员领导干部带头违规违纪的按文件要求从严从重处理。
六、要求
全区范围内各类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把专项治理行动落在实处。区教育局特提出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到位。
各学校要成立在职教师“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2.严肃工作纪律,注重工作实效。
各学校在注重教育和制度建设的同时,要将监督检查作为整治工作的有效手段,要敢于碰硬,狠抓严查。要强化责任追究,实行行政问责。要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确保整治工作见成效。
3.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
10.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汇报 篇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全面实现干线无“三乱”的总体目标,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我局根据市局《关于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的意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各项责任,充实完善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常年抓,具体工作人员时时抓的机制,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常抓不懈。由于领导重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和强化监督,我局较好的实现了路政、征稽执法部门无“三乱”的目标,我县被省厅公路局授予“全省路政管理先进县”称号,局征稽办被评为“全市执行物价计量政策法规优秀单位”。
二、加强源头管理,筑牢思想防线,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为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防止路政、征收执法人员超越和滥用职权,保证执法行为符合治理公路“三乱”的有关规定,我局从源头上加强对公路执法队伍的管理,真正做到“内抓管理,外树形象”。针对我局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我们分别组织路政、养路费征收人员具体学习了《公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路政管理条例》、《山东省公路规费征收条例》以及交通部[2004]750号文《关于明确2005公路养路费征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组织开展了“执法为民,树立执法队伍新形象”岗位大练兵活动,并将这一活动贯穿于全年始终。通过培训和大练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和文化素质。我们在继续开展“创建文明示范窗口”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又开展了持续三个月的“执法窗口优质服务月”活动,并继续践行了向社会公开的路政、征稽服务承诺,受到了广大车主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我们在执法部门实行公路“三乱”一票否决制度,规定对发生问题的科室和个人不得参加年终的任何荣誉称号评比,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这一规定较好地促进了我局廉政勤政工作和行风建设,杜绝了公路“三乱”的发生。上半年以来,我们通过采取抓源头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不但保证了干线公路无“三乱”,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我局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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