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

2024-07-24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共12篇)

1.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 篇一

博平镇联合校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力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确保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有关收费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收费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到位,一级对一级负责,坚决遏制乱收费现象。

2、认真贯彻执行国办发[1996] 8号、教育部监察厅[l998]1号文件以及“一费制”的有关规定。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擅自立项目或提高标准、扩大范围乱收费。

4、不以招生、办班、补课、住宿、间餐等名目收取赞助费或高收费、乱收费。

5、不以任何理由强制学生购买各种报刊、复习资料、学习用品及其他物品。

6、不以“勤工俭学”名义,向学生摊派钱物。

7、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和单位向学校摊派行政性、事业性费用以及乱罚款和搭车收费。

8、要突出重点,抓好治理学校收费工作的薄弱环节以及收费不规范问题。

9、实行校务公开,尤其要公开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及其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10、坚持标本兼治,加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严肃处理,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11、各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1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博平镇联合校校长(签字):中心校长(签字):

年月日

2.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 篇二

一是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入审计工作当年计划, 明确治理工作要求, 细化治理工作任务, 制定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在审计机关内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构, 定期召开会议, 研究部署各阶段重点工作。在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召开的中小学一把手会议上, 对规范学校收费和上级要求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使各学校对开展审计工作有了共同的理解。三是审计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在辖区学校开展“依法规范收费, 争做人民满意学校”的文明创建活动, 使各学校把学校发展与为民施教紧密结合起来, 不断加强学校内部管理。

二、合理安排, 统筹兼顾,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一是审计机关在安排审计计划时, 既要注重审计项目之间的纵向联系, 又要注重审计项目之间的横向联系, 做到统筹兼顾, 减少重复审计, 消除审计盲点, 确保辖区内重点学校三年轮审一次。这样, 可以充分利用已形成的审计成果和审计档案, 然后再根据审计目标的不同, 在审计过程中重点检查教育收费问题, 大大减轻了审计的工作量, 加快了审计进度, 从而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根据目前中小学校各种收费项目, 从审计的角度分析, 确定收费项目的性质, 把握好合理收费与乱收费、正当捐资助学与变相乱收费之间的政策界限, 在摸清收费底数的基础上, 依据相关的法规, 对现行的收费项目进行判定, 从而发现违规收费问题,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三、依法审计, 纠正违规, 履行监督职能职责

(一) 搞好调查与检查工作。

为了做好教育收费审计工作, 审计组在审计前要进行周密的审前调查工作。一是对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调查, 搜集有关资料, 了解相关情况, 如教育资金收入、支出、资产方面的财务资料、组织机构以及管理活动、教育资金预算和配套设施建设计划等。二是对被审计学校进行审前调查, 如财务收支情况、支出结构情况、生源配比情况、学校发展与建设情况、控制度等方面的现状。三是深入到学生和家长中间对学校的各种收费进行调查, 如询问家长每学期交费内容, 交费数额, 平时是否还有其他名目的交费, 从而掌握各学校的基本情况, 为编制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奠定基础。四是重点检查学校“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学校收费是否坚持“一证、一卡、三统一” (收费许可证;中小学生收费卡;统一由财会人员收费、统一由学校财务机构专户管理、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制度, 是否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依靠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统一财务管理, 使学校和机关收支全部在支付中心进行, 建立起学校-核算中心-教育局“三位一体”的财务监督体系, 有效提高了资金的科学合理调度和使用效益, 杜绝了不合理支出和各种违规违纪支出, 从源头和制度上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五是重点检查学校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及学校收费公示制度。调查了解校务公开及学校收费公示制度是否已得到各校领导普遍重视, 是否自觉地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各校是否建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设立了校务公开 (公示) 栏、举报箱、监督联系电话, 公开 (公示) 内容是否规范明了。学校是否还结合实际, 采用公告、通知、墙报张榜、建立校长接待日、召开教代会、师生大会、家长代表会等形式进行校务公布, 对群众反馈的意见专人收集, 认真进行研究、采纳。

(二) 明确目标。

通过调查了解教育部门预算内外收入的项目、规模以及预算外收入的合法性, 分析教育收费对教育发展的支撑力, 揭露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容易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通过支出结构的分析, 反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等支出比例, 揭露学校扩大发展的问题与矛盾。在此基础上, 进一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有自立项目收费、是否有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是否有违反“三限”政策超收择校生收费等问题, 通过审前情况调查与审计重点目标的确定, 为整个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三) 从严执法。

教育收费审计的目的在于揭露和反映问题, 促使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依法收费, 规范收费, 加强财务管理, 使经费合理使用, 让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因此, 对于通过审计发现存在问题的学校, 要依法处理,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行政、经济或刑事处罚, 维护审计工作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四) 提出可行性意见与建议。

教育收费审计的目的是促进教育的全面发展, 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 从有助于问题与矛盾的解决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 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揭示, 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在总结的基础上, 结合法规、政策和要求, 形成审计小组的意见和建议, 对这些意见和建议做反馈调查, 检验其是否符合实际, 是否可行, 使审计工作立足于帮助和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把治标与治本有机结合起来, 促进教育收费管理的规范化和治理工作的制度化, 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

摘要:教育乱收费是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审计机关作为经济审计监督、治理乱收费的主要部门应合理安排、统筹兼顾、依法审计、严格执法、纠正违规, 履行监督职能职责, 担当起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任。

3.治理择校乱收费要靠扩大教育投入 篇三

我国是个发展中国家,尽管国家不断增加教育的投入,但是,我国人口众多,有限的教育经费向城市学校和重点学校集中,造成了城乡学校之间、重点学校与困难学校之间的巨大差距,结果产生了择校问题,择校乱收费也因此产生。择校热成为一个社会现象,并愈演愈烈,从城市蔓延到农村,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蔓延到义务教育的初中、小学。虽然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禁止乱收费,但收效甚微。教育乱收费及择校费已成为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

首先,择校乱收费将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重点学校能招来更多的好学生和捐资助学的学生,有了好的生源和捐资助学费,学校就能发展得更好。反观弱校由于条件差招不到好生源,甚至连生存都困难,学校规模越来越萎缩。特别是一些农村贫困地区,办学经费少之又少,仅靠收学生一点杂费勉强维持。重点学校办学条件好、经济基础雄厚,教师工资高、待遇好,造成优秀教师都往重点学校流动;农村教师稍有点门路也往城市调动。其次,有违《义务教育法》精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义务教育实行就近入学、机会均等的原则,这就意味着不许择校,不允许各种名目的乱收费。择校乱收费严重违背这些原则,使学生受教育面临不平等,也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再次,损坏了教育的形象。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孩子就能到好学校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经济条件差,尤其是贫困家庭的子女只能到条件差的学校学习。能不能到好学校受教育,不是靠本事、靠学习成绩,而是看家里有没有钱。最后,更强化了“应试教育”大环境。家长们片面地认为孩子只有上了好学校,将来就能找到好工作,有好未来。对自己孩子上普通学校不放心,担心将来考不上大学,不惜省吃俭用,花大钱为子女择校,这也是择校乱收费现象蔓延的原因之一。

破解择校乱收费,当务之急要加大投入,迅速提升弱势学校的实力。教育部提出经过3到5年彻底解决择校乱收费的时间表,源于我国目前的教育现状。长期困扰教育的办学经费不足造成教育资源分配不平等,条件差的学校与名校的差距是全方位的。弱势学校要追上好学校需要很长时间。教育经费今后要重点向弱势学校倾斜,为其创造更优的办学环境,吸引更多的人才。没有了弱校,也就没有了择校乱收费现象。

要按城乡统筹的思路发展教育,迅速抹平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教育是影响整个国家发展水平的关键所在。相比扶持差校,解决教育事业城乡差别难度更大,消除择校乱收费绝不只局限于城市,相比城市,农村的教育环境更差,农村学校的师资力量、各方面条件都远低于城市,农村孩子受教育更难。据了解,“十二五”期末我国人口总量将接近14亿左右,目前我国平均每年出生约1990万人,农村人口数量占到70%左右。如何缩小城乡间教育差距,保障农村学生平等受教育权益更显重要。国家要加大向农村教育的投资,地方政府也应将这一造福子孙后代的政策真正落实,舍得拿出钱来办教育,让成千上万的农家子女也和城里人一样受到良好的教育,出更多更好的人才。

4.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 篇四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基一[2012]1号)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

[2012]1号)两个文件及我省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抓紧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责任书。

一、落实经费保障责任。进一步深化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提高学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规范使用教育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以任何方式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教育经费和国家教育资助资金,确保教育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加强收费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教育经费各项管理制度,学校要规范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和教辅资料发行行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设立收费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确保学校不出现任何政策外收费行为。

三、加强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学校要对原教育收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有变动的作适当调整,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收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加大对各项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校务公开,关于教育收费行为的座谈、问卷调查和走访工作,确保师生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强化督查问题整改,着力构建教育收费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加大乱收费行为查处力度。对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教育经费和国家教育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擅自立项、私自收费和超标准乱收费,以及通过收费牟利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教育主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学校未履行治理工作责任,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校长是收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六、加强收费政策宣传力度。学校要利用多种媒体联合互动开展收费政策宣传,广泛宣传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依法收费的观念,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关心、理解和支持教育的社会氛围,形成良好的治理工作环境。

当阳市新民小学班

负责人:班主任:(签字)(签字)

5.教育收费治理责任书 篇五

责任书

为深入推进教育收费治理工作,全面落实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学校与教师签定2012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

一、全面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自觉把教育收费治理工作与教育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校长(单位负责人)是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层层责任制,对分管范围内的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负责。

二、加大制度执行力。围绕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招生乱收费等重点工作,加大制度的执行力,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办好教育为名的各种乱收费,确保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规定在本校(单位)全面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督查工作对落实政策,解决教育收费热点难点问题的推进作用。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监督检查;按照国家规定,加大对学校各年级及教师收费行为的督查。

四、加大查处力度。学校将严肃查处各类教育收费违纪违法问题,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

五、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向广大师生广泛宣传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依法收费的观念,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关心、理解和支持教育的社会氛围,形成良好的治理工作环境。

六、教师要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任何时候教师都不乱办班、不乱补课、不乱拉学生搞收费性补课、不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按照省、市有关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附:学校重点整治教育乱收费项目

(1)擅自制定或批准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2)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不按规定收取,不及时向学生结算,多收不退的行为。

(3)强行或变相强行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

(4)违规招生、办班、补课收费行为。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收费行为。

小学(签章)

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责任教师(签字):

6.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状 2 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根据省市关于集

中治理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精神以及资兴市教育局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本责任书。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2、不准在区教育局颁发的订书目录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辅导

材料、知识读本和各类报刊。

3、学校各部门不准向转入我校的学生收取择校费、以其它名义变相购买实物赞助,教职工严禁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等。

4、学校教师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

费用,不得与民办学校合作或以民办学校名义变相补课收费。

5、班主任是本班学生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好上级收费政策,严

格按公示收费通知收取。

6、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制发的“收费专用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规定,定期公布学校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7、认真执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将开学后的收费内容,向广大教职工

和学生家长公示,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经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收费通知,接受社会监督。

8、凡出现乱收费现象,经家长向学校、报刊、上级相关部门等进行投

诉后,经查实,该教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检查,退还所收费用,并取消当月的绩效考核,当年不参与评先、评优。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教育形象和依法治教的大事,每位教职工必须

高度重视,严格自律,如有违犯,将依法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学校校长(签字):学校教师(签字):

州门司完小

2014-2-15

7.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 篇七

牛田镇中心学校

2018年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责任状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促进教育收费的规范化,巩固和扩大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工作成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镇目前实际,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有关教育收费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和免补政策,以上级收费文件为依据,切实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坚决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切实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责任要求

1、中小学教育收费一律按上级收费文件严格执行,各校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定项目、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向学生收取费用。严禁与学生转学挂勾收取捐资赞助费、帮困基金等费用;严禁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行为;学校食堂不得承包经营,伙食费按“保本不赢利”的要求收取。

2、继续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切实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

3、继续执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各中、小学校长是本学校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第一责任人,后勤校长(总务主任)是本学校收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抓好中小学收费工作责任分解和责任落实。

4、继续实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目标管理。实行两级考核。考核结果要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5、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和“收支两条线”

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责任落实。

三、责任追究

1、凡因学校乱收费引起较大群体或恶性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中心学校将追究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对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2、凡越权自立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收费的,一经发现,限期整改,责令单位全额清退违规收费,视情节对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进行行政问责、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屡禁不止的,从重处分。进行有偿补课、家教家养、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的,严格按益纠办发[2013]10号和桃教发„2016‟75号文件处理;违反规定组织征订、推荐购买教辅资料的,除按益纠办发[2013]10号文件处理外,其书款一律由责任人个人支付。

3、凡在收费工作中不按规定收费或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追究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视情节分别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凡因学校违规收费被立案查处的单位和个人,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降等。

此责任状一式两份,中心学校和责任单位各执一份。

牛田镇中心学校 校 长:

责任单位: 责任人:

8.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 篇八

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一直以来,我院都把规范收费管理、治理乱收费工作当着一项重要的工作,深入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收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这个中心,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广泛动员,积极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年初,及时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审计、监察、财务处长为成员的教育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处理日常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谁出现问题就追究其谁的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加大对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督和领导力度,逐步形成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勤俭办校的良好氛围,推动教育收费工作,一步开创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整章建制,规范行为,形成长效机制

1、根据财政育部、国家物价局《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院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收费,没有发生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现象。

2.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活动,坚持“一证(收费许可证)、两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情况)、四统一(收费时间、项目、标准、票据)”收费办法。

4、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对获得奖助学金、因物价上涨伙食补贴、困难补助的学生在校园网上公开,对资金的发放落实情况进行跟综检查。本学期应发放国家奖助学金448.5万,已安全准时到位。

5、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学院任何部门代购教辅材料、收取教材代购服务费和回扣。

6、组织春秋两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以“纠风约谈”和“三卡一证”为抓手,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反馈。

7、加强教育经费专项审计,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现象的查处力度,对存在教育乱收费问题的,一旦发现按照《商洛学院财务违纪行为处罚暂行办法》严肃查处。

8、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今年上半年配合上级要求开展“关于治理小金库自查工作”。未发现有私设小金库的现象。

三、强化监督,专项查处,务求工作实效

按照治理小组要求对2011春季收费情况进行深入自检自查,总结如下:无超标准、超范围的收费项目;有收费公示板,公示板内容全面、合理;教材订购未超范围;按标准收费,收费许可证已经过年检,收费项目规范;没有代收费、自立收费项目;收费管理专户专储。

总之,治理教育收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市、区的有关收费规定,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深入开展为规范教育收费文明而努力!

9.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 篇九

我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管理有关文件情况专项检查的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牢固树立“反复抓、抓反复”的观念,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从严查处,狠抓落实”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上级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积极探索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新方法和有效途径,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

一、治理乱收费的工作基本情况和成效

(一)加强学习,构筑防线,做到了认识到位。

我们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政治高度来认识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要性、必要性,把收费工作当作大事来抓,从根本上构筑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思想防线,增强抓好教育收费工作的自觉性。校长王林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高度重视,开学初,组织全体老师共同学习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文件,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在日常工作中,主要领导带头学习收费政策,带头征求群众意见,带头搞好专项检查,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带头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全体老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教育观,从源头上杜绝自定标准乱收费。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做到了责任到位。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关键是领导重视。为此,我们明确了工作责任,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协作、内外结合、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重点,完善措施,做到了落实到位。

按照《关于开展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反复组织学习,完善配套措施,切实做到了落实到位。在工作过程中 强化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关于保险、校服等服务性收费,我们的指导思想是“积极宣传,遵循自愿”,不能强制,从检查情况看,老师们认识是到位的、宣传是到位的、落实是到位的,在学校的专项检查中,没有发现有乱收费现象。

(四)从严要求,抓深抓细,做到了检查到位。

为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收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我们开展了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上级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的检查,形成了经常性、随机性和制度化的检查格局,从检查情况看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五)规范管理,做到了措施到位。

完善的制度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政策得以落实的保证。我们在狠抓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落实的同时,还着力于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了严肃认真,不走过场,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发现问题,严格追究,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六)加强监管,严肃纪律,做到了查处到位。

按照查处违规不护短、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指导思想,我们加大了对违规违纪收费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于群众反映较多、较为突出的问题,都及时组织力量,直接深入

到有关学校,进行明查暗访,对调查属实的,立即召集有关人员现场解决;应该由中心校解决的问题,立马督促他们限期落实查处,并跟踪问责,有效地遏制了乱收费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在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加强了领导,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治理教育乱收费毕竟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长期性的工作,因此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与问题:主要是个别教学点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还不够到位,自觉性还不够强,教育乱收费现象虽然没有发生,但对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力争使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教育收费政策,更多地理解教育收费工作。同时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教育乱收费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打算和思路

10.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 篇十

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财[2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纠风办、监察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纠风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务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治理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现就2010年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

2010年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抓紧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公平公正,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管理及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格执行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政策,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得以借读费等名义乱收费。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中等职业学校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以及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严肃查处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经费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各地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免收学杂费和借读费,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学校接受的不与入学挂钩的捐赠收入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各地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基一〔2010〕1号)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要求,切实履行省级政府统筹职责,强化以县(区)为主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要加快薄弱学校建设,建立和完善县(区)域内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改革公办高中招生考试制度,积极推进和完善将优质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部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机制和评价体系,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校、重点班。要多措并举,努力从源头上解决义务教育择校和由此引发的乱收费问题。

(三)严格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决禁止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不得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服务性收费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代收费按规定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严禁从中牟利,侵害学生利益。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将收费立项、标准制定权限层层下

放,不得将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不得再收取任何服务性收费、代收费。

(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结合当前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和学校使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环节的管理与监督工作,明确各个工作环节的监管主体及工作责任,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监管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和发行秩序,明确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发行市场的准入门槛、管理重点、企业责任和处罚措施。严格控制教辅材料价格,切实解决“高定价低折扣”问题;重点整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进入本地区的教辅材料的监管。

(五)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成果,深入推进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清理规范改制学校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改制学校收费行为。经清理规范为公办学校的,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招生收费政策;经清理规范为民办学校的,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审批、登记,执行民办学校招生收费政策;对不符合民办条件清理后划为民办学校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各地要开展对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情况的复核检查,严禁假清理、走过场。深入推进高中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禁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的行为。

(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形式,加强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对考生资格、录取信息、学费标准等及时进行公示。严格规范高校体育、艺术专业招生和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收费行为,严禁超标准或自立项目乱收费。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经批准的中外合作项目,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高校所在地省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越权审批或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中外合作项目,切实纠正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要加强高校示范性软件学院项目和收费的监管,坚决纠正违规审批和乱收费行为。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要严格按照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并对各项收费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严禁高校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严禁高校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七)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加大教育收费政策执行力度。要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将学校收费资金交由非财务部门管理、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行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各类票据管理制度,规范学校各类票据使用行为。全面实行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继续推进学校经费收入使用情况定期审计和审计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教育收费问题。继续清理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坚决取消地方各级政府及部门越权出台的教育收费政策文件。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级各类学校(不包括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审批权限批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保持基本稳定且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公办学校收取住宿费。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本校

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降低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和收费标准,直至全部取消。各地要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清理规范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提出解决问题的路线图、时间表,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地方各级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治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地方各级教育、纠风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组织协调,各协作单位要密切配合支持,形成治理工作合力,确保今年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加强调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地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以科学的态度、系统的观点谋划治理工作。要重视并加强对治理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进一步提出破解难题,化解矛盾的工作思路和措施办法。

(三)加强宣传工作,优化治理环境。各地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努力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全面系统地宣传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客观反映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通过广泛宣传,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问题的关注,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各地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创新检查方法,注重检查实效。坚持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有机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治理工作各个环节,切实在发现和纠正问题上下功夫。要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认真查处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对于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

教育部

国务院纠风办

监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审计署

新闻出版总署

11.中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篇十一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报告

本,我校认真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努力净化学校收费环境,树立教育行业新风,坚决抵制乱收费,在谋求学校教育教学新发展的同时,确保过好“教育收费关”。学校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奇台县教科局的统一部署,以坚定的信心、坚决的态度、得力的措施,把全体教职工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思想上,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公示、贫困生资助、校务公开、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教育收费,做到防范在前,使治理工作旗帜更鲜明,态度更坚决,成效更明显。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乱收费的治理工作,学校坚持从大局着眼,小处着手,进行自检自查,效果明显。

一、贯彻精神,树立形象。

我校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州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认识到任何形式的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同时“治理学校的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公平公正,不断提高社会对教育满意度的一项重大举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此基础上,全校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坚决贯彻“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的方针,珍惜教育形象,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州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主动配合各级领导的检查,对此,我校结合实际建立了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章立制。通过认真查找我校收费行为,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存在的问题,未违规向学生收 取任何费用。

二、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我们在深入学习、树立形象,广泛宣传、突出重点,齐抓共管、防范未然的基础上,能及时设立收费的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学期初,我们对全校领导教师明确提出要求:

1、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的文件执行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准擅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收费。

2、不准在规定书目之外强迫学生统一订购教学复习辅导资料、知识读本和各类书刊。

3、不准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商品,包括教具、作业本、教辅资料、校服以及其他各类教学用品。

4、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收取择校费。

5、不准学校以及学校的教职工以任何名义乱办班、乱补课,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6、不准以其他任何形式强制性收费和杜绝“搭车收费”。

7、学校收费公开、透明。建立收费公示栏,公布举报电话0994--7215802。全校领导教师能够严格遵守学校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为了使治理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中注重宣传、突出重点:

1、充分利用学校墙(板)报、宣传栏等形式扩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和社会了解国家关于义务教育收费的政策,澄清对教育收费的模糊认识。

2、严格按照市县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

3、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4、禁止任何部门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5、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资金使用管理。

6、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收费审计制度,探索建立收费听证制度。

7、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8、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要坚决从严治教,高度重视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坚决刹住学校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做出我们的贡献。

9、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贫困生救助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规范操作、不踩红线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所有的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数目在开校初,均以张贴的形式对社会公开,先公示、后收费,做到收费有许可、有票据、有公示、有备案。求得的家长、社会、学生的监督与认同,学校收费做到了透明化、标准化、严肃化。有效解决了学生家长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问题,推动了我校校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得到了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

为了规范收费行为,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校结合教学实际,没有强制性让学生购买任何教辅资料。同时也严格要求教师,不许以任何名义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不许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并且由教务处组织了几次学生课业负担的大排查,通过排查,确实没有私自为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的事件发生。没 有任何教师越过违规购买教辅资料的红线。

学校也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办事,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学校、教师一律不准向学生推销商品,不代办学生保险。一学期以来学校严于律己,严格要求教师,未发现向学生销售或推销商品的事件发生,未发现有教职员工私自从事保险或代办学生保险。

五、齐抓共管、成效显著

按教育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我们学校严格执行相关主管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文件精神,突出重点,齐抓共管,取得了很大的工作成果。

1.严格规范收费制度;

2.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健全; 3.学校严格执行收支费用公示制度;

4.学校无越权设立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收费标准行为;

5、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我校下属幼儿园严格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6、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

7、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和校服,不存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不存在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强制学生订购学生奶,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的行为。

8、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金的发放。

9、我校坚持“依法治教,以德立校”的办学思想,不断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学校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育资源的整合和校长负责制的落实,提高了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10.学校建立了乱收费举报机制,并设立举报电话0994--7215802,对家长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

11.学校无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资金情况; 12.学校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制度,惠及每位学生。

这些成果的取得与学校领导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度重视以及广大教师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在取得既有成绩的基础上,我们会加倍努力,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多年来,学校始终都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在我校还形成了层层检查和整改的责任制,加大了从源头治理和预防力度。从整体上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学校无乱收费情况。我们倍加珍惜已经树立的良好教育形象,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的措施,巩固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成果,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教育,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促进教育公平。

学校

12.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 篇十二

学校的收费问题事关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强收费工作的管理,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决执行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

2、加强收费项目、标准的管理,确需收费必需得到县级以上物价部门的批准。

3、健全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凡学校收取的费用,必须经职代会通过,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4、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

5、加强教育收费检查制度。

6、严禁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资料。

7、严禁教师为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或制定购买资料。

8、严禁向学生收取各类单元测验、考试试卷、刷资料等费用。

9、严禁在岗教师组织本校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10、严禁学校任何人代收保险费、体检费。

11、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规范收费行为及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第6、7、8、9、10、11条,若有违反的情况,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肃的处理。

新房乡中心学校(章)校长(签字):

责任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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