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归档管理材料

2024-11-04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归档管理材料(通用11篇)

1.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归档管理材料 篇一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料归档目

乡级项目资料归档目录

第一卷

项目管理

1、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含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政府文件)

2、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调整文件(政府文件)

3、村级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调整文件(政府或村委文件)

4、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1--2015年发展规划

5、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1年计划

6、乡镇行政区划分布图、人口及基础资料统计资料

7、乡镇卫生资源基本情况一览表

8、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分工负责一览表(责任科室、负责人)

9、乡镇对村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细则

10、考核、奖惩记录(通知、标准、原始记录、总结评价)

11、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活动记录

12、乡村医生例会及其他资料

13、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资料(签到、教材、试卷、小结、相片)

14、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记录

15、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分配表、明细帐

16、各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发放表

17、乡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半年小结、全年总结

第二卷

健康教育(资料按五卷一册要求整理归档,可参考部分内容)

1、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组成文件(单位下文并加盖公章)

2、健康教育相关制度

3、乡村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统计表

4、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会议记录(含签到及有关材料)

5、乡镇健康教育2011年工作计划

6、乡镇健康教育2011年半年工作小结、全年总结

7、乡镇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乡政府文件)

8、乡镇控烟工作计划、总结

9、乡镇突发分共卫事件健康教育应急预案

10、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情况统计表(乡镇卫生院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不少于1个,每机构每2个月至少更换1次内容)

11、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宣传栏记录单(底稿)

12、乡镇卫生院播放音像资料记录表(每机构每年不少于6种)

13、乡镇卫生院宣传资料印刷记录表(每机构每年不少于12种)、发放记录表(候诊室、咨询台、健康教育室等)

14、乡镇各村墙体标语设置统计表

15、乡镇健康宣传资料发放到村领取登记及统计表

16、乡镇宣传资料发放到户考核记录

17、健康宣传入户资料(底稿)

18、乡镇居民健康教育知晓率、行为形成率试卷及统计表

19、乡镇中、小学(三年级以上)健康教育课程表、教材、教案、教学计划。(如防治艾滋病知识)20、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培训计划、总结

21、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培训资料(记录、教材、试卷)

22、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利用2.4世界抗癌日3.24世界结核病防治日4.7世界卫生日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5.12国际护士节5.20中**乳喂养日5.31世界无烟日6.26禁毒日9.21世界老年性痴呆病宣传日10.8全国高血压日10.10世界精神病卫生日11.14联合国糖尿病日12.1防艾日、各乡镇传统节日、坡会等开展健康宣传活动,每年至少9次)

23、健康知识讲座(乡镇卫生院每月1次,村卫生室每2个月1次)

24、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活动资料(防骨质疏松、康复训练等)

25、健康教育活动相册:

26、上级相关文件

第三卷

慢性病管理(按病种分档案盒管理)

(一)高血压、糠尿病

1、乡村慢性病防治组织(卫生院文件)

2、慢性病防治相关制度(防治工作制度、管理实施方案、35岁心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慢性病登记、报告制度等)

3、慢性病筛查流程图、随访流程图

4、慢性病防治工作计划 5、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记录《门诊日记》及统计表

6、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管理情况统计表(详细花名册)

7、随访评估表(每年4次面对面随访记录表)

8、会诊、转诊单

9、健康体检工作计划、小结

10、健康体检表(每年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

11、高危人群干预、健康指导活动记录

12、慢性病防治工作月报表

13、血压、血糖控制率统计及原因分析

14、慢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宣传资料及其他资料(专题活动相片)

15、慢性病防治工作全年总结

16、上级相关文件

(二)精神病防治

1、精神病防治组织、工作计划(政府文件)

2、精神卫生宣传教育计划、防治知识培训计划(卫生院文件)

3、精神病防治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4、精神卫生宣传底稿、记录、小结、相片

5、精神病防治知识培训签到、教材、试卷、满意度调查、小结

6、精神病人登记表(含监护人详细信息)

7、精神病人档案卡(含病人基本资料、疾病名称、治疗方案及指导意见等)

8、精神病人家庭随访管理方案

9、精神病人随访记录表(每年4次,服药情况记录、病情评估)

10、精神病人分类干预活动记录表

11、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统计表(与上比较)

12、乡政府防治精神病工作全年总结

13、上级相关文件 第四卷

重大传染病防治

(一)1、结核病防治

乡村结核病防治领导组织(卫生院文件)2、3、4、5、6、7、8、9、结核病免费诊治公告及防治相关制度、职责 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文件通知 乡镇结核病管理情况统计表

结核病任务分解表、病人发现进度月报表 结核病防治流程图 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登记表

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及转诊登记本、转诊单存根 乡镇肺结核病人管理登记本

10、医疗机构抗结核药品发放登记本

11、责任医师结核病工作日记(含有结核病可疑症状推荐、网络报告肺结核病人追踪、管理病人的治疗督导情况记录等)

12、肺结核病人管理通知单

13、结核病防治培训材料(通知、签到、材料、试卷、照片)

14、“3.24”结核病防治日宣传计划、小结、相片

15、结核病半年、全年总结

16、上级相关文件

(二)艾滋病防治

1、乡政府防治艾滋病组织、工作计划及相关制度

2、艾滋病宣传资料发放登记表

3、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调查表

4、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覆盖率调查评价表

5、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统计表及调查评价

6、居民艾滋病宣传材料入户率调查表及评价

7、辖区内中学在校生艾滋病、性病知识宣传教育(讲课教材、记录、小结)

8、各村艾滋病防治宣传墙体标语统计及相片

9、“12.1“艾滋病防治日宣传计划、记录、小结相片

10、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资料底稿及相片

11、接受上一级防治艾滋病培训记录、学分及证书复印件

12、乡镇对村艾滋病培训材料(计划、签到、备课、试卷、记录、小结)

13、艾滋病感染者、病人流动和随访记录及高危人员管理记录本

14、高危人群、外来媳妇调查登记记录本

15、艾滋病防治工作半年、全年总结

16、上级相关文件

(三)其他传染病防治材料

1、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卫生院文件)

2、传染病防治相关制度(管理、登记、报告、转诊、疫情处理、消毒隔离)及传染病报告工作流程

3、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有自查记录

4、传染病登记本

5、传染病报告记录、传染病报告卡表

6、传染病漏报调查记录

7、疫情个案调查表

8、传染病疫点、疫区处理记录

9、狂犬疫苗接种记录及暴露者伤口处理记录

10、急性已肝病人随访记录

11、法定报告传染病统计表

12、《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知识培训(计划、签到、记录、试卷、小结)

13、疫情值班制度、值班表、值班记录

14、计划免疫针对性传染病、应急接种记录

15、传染病防治半年、全年总结

16、上级相关文件 第五卷

妇女保健

(一)妇保资料

1、基本概况

(1)上级文件包括县妇保院下发的月工作安排等(2)妇幼人员、组织、网络、工作制度、职责(3)服务对象统计及服务概况(4)已婚育龄妇女统计表

2、宣教记录(宣教计划、小结、宣教底稿及图片)

3、会议记录本(包括县、乡两级会议及参加县培训记录本)

4、对村培训资料(培训计划、小结、试卷、培训讲稿、签到本)

5、计划总结工作资料(工作计划、半年及年终工作总结)

6、专题活动计划及小结

7、围产保健卡(孕期5次产后2次随访服务记录表及体检单)

8、孕产妇系统管理统计表

9、妇女病普查普治登记表、统计表

10、高危孕产妇登记表、统计表

11、孕产妇死亡、育龄妇女死亡登记表、统计表

12、孕产妇体检方案(计划,每年一次较完整的体检含一般体检、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等、小结、相片)

13、更年期、老年期妇女保健台账(健康教育计划及讲稿)

14、婚前医学检查统计表

15、更年期、老年期妇女保健情况统计表

16、孕妇健康管理率、早孕建册率、产后访视率统计及分析

(二)产科资料

1、产科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2、有关法规及有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及省实施办法文件(2)《爱婴医院评估标准》(3)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

3、有关机构和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材料(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医疗机构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许可证)

(3)助产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助产技术证等复印件

4、继续教育及新技术

5、产科各种医疗文件

(1)门诊工作日记(全年原件)(2)分娩登记本(全年原件)(3)新筛登记本(4)处方质量检查统计表(按月统计)(5)病历质量检查统计表(按月统计)

(6)会诊、转诊、三级查房、急、危症抢救、疑难或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等原件(7)产科护理文件

(8)各种保洁、隔离、消毒措施及相关记录表(9)产科质控记录单

(10)《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登记表

6、计划生育相关登记(1)分娩登记(与产科共册)(2)计育生育门诊手术记录(3)住院终止妊娠登记、病历(4)孕妇超声检查登记(原件)

(5)终止妊娠药品使用个案登记、领取记录 第六卷

儿童保健

(一)免疫规划

1、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2、免疫规划相关制度

3、预防性接种工作计划、总结 4、0--7周岁儿童计划免疫建卡情况统计表

(请参照县疾控中心要求整理资料)

(二)儿童体检

1、基本概况

(1)上级文件包括县妇保院下发的月工作安排等(2)妇幼保健人员、组织、网络(3)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职责 2、7岁以下儿童统计表(花名册)

3、出生婴儿登记表

4、基层指导记录

(1)7岁以下儿童体检统计表(2)儿童体检通知发放记录

(3)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1周内)、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4)1岁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5)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6)3--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7)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记录(底稿及图片)(8)体弱儿童专案管理登记表及记录表(9)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表及报告卡(10)儿童系管情况统计表(11)托幼机构人员名单

(12)年终儿童体检发育评价情况统计分析报告、贫血情况统计分析报告(13)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诞生牙)、龋齿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第七卷

老年人健康管理

1、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总结、制度与职责 2、60岁以上老年人花名册 3、65岁老年人健康管理花名册 4、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情况统计表

5、健康管理服务记录(健康评估、完整体检、辅助检查、健康指导)

6、预约下次健康管理服务通知单

7、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设备登记表

8、老年人家庭访视记录、个体化宣教记录

9、老年健康宣教资料

10、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

11、老年人体检疾病分类统计及病因分析报告 第八卷

卫生监督协管

(一)计划总结、制度、职责、培训

1、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总结

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职责、培训记录

3、卫生监督管理情况统计表

(二)食品卫生

1、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监测一览表

2、食品卫生宣教档案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档案

4、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记录表

5、食品安全事件协作调查记录表

(二)职业卫生

1、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2、企业职业卫生档案

3、可疑职业病报告记录表

4、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记录

5、职业(放射)卫生单位巡查活动记录

(三)饮用水卫生

1、辖区居民饮用水供给基本情况档案

2、饮用水供给单位卫生档案

3、饮用水供给单位从业人员培训记录

4、饮用水安全事件报告记录

5、开展饮用水安全巡查活动记录

(四)学校卫生服务

1、辖区学校统计表

2、学校宣传栏设置、内容、相片

3、开展学生健康教育活动记录

4、辖区学校巡查活动记录

(五)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

1、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调查线索表

2、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事件报告登记表

2.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归档管理材料 篇二

关键词:煤矿,档案管理,基本建设项目

煤矿基本建设项目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工作是沿用1994年原煤矿工业部印发《煤矿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 该规则对煤矿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范围和分类予以明确。2006年国家档案局、国家发改委印发了《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明确规定:“项目档案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 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这一系列的规则出台, 使项目档案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进一步明确了档案工作在项目建设中的职责和地位, 也使项目档案工作有章可循, 有法可依。

1 煤矿基本建设项目文件的收集

1.1 项目文件的收集

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 项目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 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这段话表述意思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工程合同时应将项目文件收集整理移交作为合同条款一项内容予以确定。

1.1.1 煤矿基建项目各阶段文件收集与各方职责

凡是反映煤矿基本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的职能活动, 具有考查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 都应收集齐全, 归入建设项目档案。

一般煤矿基本建设项目主要涉及四方面单位, 一是建设单位, 二是设计单位, 三是施工单位, 四是监理单位。按照这四方面职责进行项目文件收集。

(1) 项目准备阶段形成的前期文件, 应由建设单位各承办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勘察设计文件的收集、积累, 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 项目施工阶段形成的文件, 凡项目实行总承包的, 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 并提交总包单位汇总;凡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 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除有其他约定, 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图;项目监理文件由监理单位收集、积累, 并负责审核施工单位项目档案收集情况。

(3) 项目调试及试运行阶段形成的文件, 由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资料的收集、积累由项目器材供应部及财务部负责收集。

设备仪器 (H) 主要是开箱资料, 有合格证书, 质量证书、使用说明, 设备图纸, 装箱目录等, 按照采掘、运输、提升、通风、压风、排水、安全监测等系统由设备科进行收集。

(4) 职工档案 (L) 有职工名册, 劳动合同, 健康体检档案等。

(5) 特殊载体类 (M) 有照片、光盘、录像带、实物。

1.2 项目文件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凡是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登记归档, 再行译校、复制和分发使用。项目档案收集工作应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如:设计审批完成后及时向档案部门移交设计基础资料。每一阶段工程完成后移交竣工资料, 购置设备到货开箱时移交随机资料。

2 煤矿基本建设项目文件的整理

2.1 项目文件的整理

2.1.1 项目文件整理的职责

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 由文件形成单位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 进行整理;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整理。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 (生产) 文件及验收文件, 按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勘察、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 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施工文件、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按单位工程整理;监理文件按建设项目的专业、阶段进行整理;设备资料、招投标资料应由建设单位整理;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2.1.2 项目文件的组卷

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 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 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 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组卷;项目施工文件、竣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按照矿建工程、工业建筑、民用公用建筑、设备布置安装各个单位工程顺序组卷, 项目竣工图放在各工程竣工资料的后面;设备文件按采掘、运输、提升、通风、压风、排水、安全监测等系统设备的台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实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 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2.1.3 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2.1.4 案卷编目主要包括卷内文件页号的编写、卷内目录的编制、案卷封面和脊背的编制、卷内备考表。

2.1.5 案卷装订。

2.1.6 卷皮、卷内表格规格及制成材料。

2.1.7 声像材料整理。

3 项目文件的归档

3.1 项目文件归档要求

3.1.1 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

目完成后, 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 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3.1.2 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 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

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1.3 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应记述和反映建设项目的

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映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时的实际情况, 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3.2 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

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 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3.3 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

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 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

通过以上几个步骤最后进行项目档案的归档整理。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 其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应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后, 编制打印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参考文献

[1]侯贵青.如何做好煤炭企业档案工作[J].魅力中国, 2010 (3) .[1]侯贵青.如何做好煤炭企业档案工作[J].魅力中国, 2010 (3) .

3.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归档管理材料 篇三

【关键词】基本公共卫生财务管理成本核算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简介

(一)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的重要性

公共卫生服务是一种成本较低、效果普惠的医疗服务,其一般社会效益回报周期相对较长,效益不是能立即显现并且效果评价及其复杂。

公共卫生服务主要以政府为主导,是关系到一个地区或一国居民健康的公共事业。公共卫生以公共财政为主要资金筹资来源,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向全体人民公平地提供有效安全、价廉方便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最近几年,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化,为切实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现状,使患者从大医院分流、有效逐步地实现分级诊疗,国家财政及地方财政均加大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投入力度。作为医疗机构的管理者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能进一步健全财政经费保障机制。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公共卫生项目分为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其中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工作:1、健康教育2、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预防接种4、儿童健康管理5、孕产妇健康管理6、老年人健康管理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9、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0、中医药健康管理11、卫生监督协管 12、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三)公共卫生资金来源

公共卫生资金筹资来源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中央转移支付:其主要承担防治对全体居民健康危害较大的疾病及公共卫生问题经费,以及用于一些特定的卫生问题、特定的人群和特定地区的公共卫生经费。

2、省级: 其特点是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承担不同比例的公共衛生经费。

3、地方政府:主要负担部分公共卫生人员的工资福利和运行经费。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以单项形式拨付,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多项形式拨付。

2015年全国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35元提高至40元。北京市朝阳区人均补助标准为收支两条线单位8元/人,购买服务类单位50元/人(中央财政补助4 元、北京市财政补助8 元 、朝阳区财政补助38元)

二、目前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现状

(一)政策性问题

基础公共卫生工作内容不细化,需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如流程能规范并统一,项目资金核算可创建模型,成本核算更加准确、便易。

目前测算价格基础沿用98年的医疗收费标准,成本补偿不科学影响财政补偿政策制定,可见基本公共项目中人员支出、公用支出、耗材支出的准确核算对财政政策不断完善有反推作用。

(二)项目预算管理、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工作规范和财务管理规范没有很好的统一,财务人员不懂业务,医疗工作人员不懂财务,导致项目核算不准确。更有医疗机构未按项目单独核算。

基层卫生机构轻视项目预算,无计划的使用经费,导致项目资金盈余,说明没有按时按量的完成工作要求。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财务管理中列支无公共卫生服务无关的或者超量的费用,如为全体人员购买电话卡、公交卡;老年人健康管理列支早餐食品,体检2000人,实际购置食品5000份。

列支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经费,即使是保健科的相关基建支出也不得在公共卫生经费中列支。大额的维修支出如超过设备原值的30%也视同固定资产增值入账。

涉及服务类支出未选取财政政府采购单位,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项目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统一实行政府采购如印刷费、车辆维修、会议培训等。

(三)、项目成本核算不准确

在项目支出中列支与工作无关的卫生耗材。由于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科室为公卫科,一队人马共管多个项目,导致材料领用支出无法细分到各个项目,如儿童健康管理列支口腔科耗材;预防接种有血糖血脂耗材支出;孕产妇管理列支外送TCT支出等。

公用支出没有经合理的分摊方式分摊到每个项目中,导致项目成本核算不准确,如将机构所有的水电费全部列支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预算管理

财务管理应当以向业务提供决策支持为目标。事前积极参与,事中到位监督,事后精准核算。业务和财务逐步融合,最终实现项目一体化管理。为此事前应成立以全科、保健科(妇保、儿保、精防、监督协管)、中医、办公室、财务等科室成立公共卫生管理委员会。

财务部门协助相关业务科室做好各个项目的前期预算。首先应以上年各项目的财政补款额为依据,结合本年度工作量的提高,指定各个项目的总体预算额度。其次财务人员在了解业务的基础上,将各个项目的预算总额,分解到医疗业务开展所必须的资金支持上。以下以健康教育项目为例。

健康教育项目,工作流程中规定:

提供健康教育资料:要编辑、印刷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资金支出必然要包括印刷费,用于购买印制健康处方、手册等。要在在候诊区、观察室或宣传活动现场等场所播放音像资料,必然要支出宣传费,用于购置音像资料。组织拍摄宣传片,对应支出劳务费。

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作宣传栏,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位于公共场所明显位置并定期更换宣传栏内容。对应支出宣传栏费用:购置、安装、印刷费、制作费。

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年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支出经费应有:横幅展板的制作费、场地租金、小礼品、交通费、劳务费等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支出经费应有:场地租金、小礼品、劳务费、教具。个体化健康教育:在门诊提供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服务上门访视或巡诊服务时,提供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涉及支出应有通讯费、交通费、口罩、帽子、手套、鞋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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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务管理

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0]311号》的规定,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单位应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对于按规定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卫生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辖区居民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根据量入为出原则,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照有关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使用规定的用途和列支范围执行。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本补偿参考依据及测算标准,可以将资金用于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须的耗材支出、公用支出、相关公卫人员的人员支出。

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和截留项目资金。不得将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用于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置和本单位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

财务管理人员在遵守以上原则规定外,加强公共卫生项目的资金内控管理,可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

1、严格项目支出审批程序,并且签批手续齐全。各项支出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且符合项目相关开支的标准及范围。2、按照规定程序,加强预算管理,对项目资金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加强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的考核。3、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财政资金和项目,必须履行政府采购程序。4、加强耗材业务的管理流程,规范购买、验收、入库等管理环节。5、涉及会议、培训、公务招待等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严禁超标准列支。6、涉及劳务费,签字齐全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7、涉及礼品发放,出入库手续齐全,并有领取人员签字及领取物品明细。

五、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归集分摊准确性、

(一)耗材支出

耗材成本作为直接成本,在财务管理中应监督业务部门及物资管理部门,涉及公共卫生项目的材料支出应单獨出库。

如二型糖尿病检测用试纸、棉签及采血针由指定人员定期单独从库房领取,避免与医疗支出划分不清。

(二)公用支出

公用支出包含电费、水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耗材、印刷费、宣传费等费用,涉及直接成本应直接正确归集到各个项目中,涉及无法归集的成本如水电费等应采用阶梯分摊法,逐步分摊到各个项目中。首先应根据工作量或服务当量,按比例把水电费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之间分配,其次把上一步分配计算出的公共卫生水电费支出按工作量或服务当量按比例分配到各个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

(三)人员支出

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的人员支出。收支两条线的基层卫生机构可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外聘人员支出,财政不承担人员支出的基层卫生机构可将公共卫生经费用于公共卫生人员的人员支出。通过分层级的财务核算使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在财务报表上有一个科学、完整、准确的更贴近于实际工作的痕迹呈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中指出要建立健全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加速与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常见病、慢病的预防与治疗势必成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首要任务,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资金的拨付也是逐年加大。合理有效的使用财政资金也成为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的必修课。只有重视预算、加强财务管理、精细项目成本核算,才能保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进而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的落实与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参考文献

[1]樊立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理论与实践[M].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

作者简介

刘彦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

4.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归档管理材料 篇四

------致全县居民的公开信

亲爱的城乡居民朋友:

你们好!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已经在我县全面开展了。这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5项重点内容之一,也是国家为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均等化的重大惠民措施,这些项目主要通过界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向你们提供。全县居民可就近选择自己满意的基层卫生机构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县卫生局希望全县居民积极配合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入户健康档案建立等工作,同样也希望全县居民监督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现对这十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相关的免费内容作如下介绍: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儿童、妇女、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为重点,在自愿与引导的基础上,积极为辖区内全体常住居民免费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并对健康信息及时更新,逐步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

2、提供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及技能、优生优育、传染病预防及辖区内重点健康问题的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免费健康教育宣传咨询服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每月出版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健康知识,并每月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不定期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及义诊活动等。

3、传染病的报告与处理。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艾滋病等传染

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上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4、老年人保健。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每年可以免费获得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其中,辅助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5、预防接种。为辖区内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6、儿童保健。为0-6岁儿童免费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出生后的新生儿可以在家中享受到医务人员上门的家庭访视服务;在1岁、2-3岁和4-6岁期间每年可以分别享受到每年4次、2次和1次健康管理服务。每个0-6岁儿童全程可获得13次服务,针对儿童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为其提供生长发育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等服务内容。

7、孕产妇保健 为孕产妇免费建立保健手册,在怀孕期间可以免费享受到5次保健服务,产后至少2次访视和健康检查服务,其中,孕妇在接受第1次产前保健时,可以得到比较全面的健康检查服务,包括一般健康检查、妇科检查、健康指导,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肝五项等实验室检查。

8、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试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登记管理,每3个月至少提供一次面对面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健康指导。每年对管理的慢性病人群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腰围臀围测量、心肺等检查、免费做一次空腹血糖监测,经济条件许可时可进行心电图、尿常规等检查。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对辖区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

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健康指导。每年对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腰围臀围测量、心肺等检查、免费做一次空腹血糖检测,经济条件许可时可进行心电图、尿常规等检查。

10、卫生监督协管。主要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等服务

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5.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归档管理材料 篇五

交通运输部文件

交办发(2009]225号

2009年06月0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有关单位:

现将《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2.设计变更情况一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

二〇〇九年五主题词:水运 建设项目 立卷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 送:国家档案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09年5月13日印发

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水运建设项目档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口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建设管理规定》、《交通档案管理办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管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水运建设项目文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直接产生的,对建成程管理、维护及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

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管理

第四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水运建设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

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做好自身形成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加强对各参建单位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将项目文件归档工作纳入合同及监理工作内容,与工程建设同步管理,保证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及时、完整、准确和系统。

第六条

各参建单位应配备适应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明确本单位有关岗位和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的职责和要求;按规定做好项目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

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

第七条

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收集范围及归档单位按《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1)执行。

第八条

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文件材料平时收集归档制度,按水运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不同阶段和各合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序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过程,分门别类,及时收集。

第九条

收集归档的项目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其中项目立项审批等文件,如原件保存在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法人(建可收集复印件归档保存;如供货商提供的原材料及产品质量保证文件为复印件,应在复印件上加盖销售单位正式公章并注放处后归档保存。

第十条

收集归档的文件材料应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过程。其中勘测资料、施工记录应是现场原始填写内容规范,相关签署手续完备。

第十一条

项目文件材料应书写工整,字迹、线条清晰,修改规范;纸张优良,格式统一;禁止使用圆珠笔和铅笔等笔书写、签批;如是热敏传真件,需复印保存,复印件应清晰。

第十二条

数码照片在刻录光盘保存的同时,还应冲印出纸质照片连同说明一并归档;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光盘保存。

第十三条

竣工图编制要求

(一)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编制完成的竣工图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竣工图章并签署,经监理审核签字认目法人(建设单位)规定由设计单位编制或施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的,应明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核和签字认可责总平面布置图及综合管线竣工图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或委托有关单位编制。

(二)竣工图应完整、准确、清晰地反映项目竣工时的实际情况。

(三)一般性的图纸变更,且能在原图上作修改补充的,可在原施工图上做修改、说明后,作为竣工图;总平面布置形式、工艺及其他重大变更,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的,均需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竣工图,且图签能全面反况的,可不另加盖竣工图章。

重绘图纸在原施工图号前缀“竣”字。

第四章

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整理

第十四条

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前,应由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单位在文件材料收集的基础上,按照文件材料的内进行分类整理组卷。

第十五

条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组卷,应遵循水运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各阶段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原则分类科学,保持文件材料的内在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查找利用的目的。子

(一)立项审批阶段文件材料根据审批事项的内在联系分别整理组卷。

(二)勘察设计阶段文件材料按照设计的不同阶段和专业分别整理组卷。

(三)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文件材料按照招投标工作程序及合同内容,分别整理组卷。

(四)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材料按审批事项及相关手续办理过程分别整理组卷。

(五)工程管理文件材料按问题并结合时间,分别进行整理组卷。

(六)计量支付报表、计划进度报表按合同段结合时间整理组卷。

(七)各合同段施工管理文件材料以合同段为单位,按工作程序并结合问题,分别集中整理组卷;原材料质量保证文件的,则按单位工程整理组卷,如属专用的,则按分部工程分别整理组卷;各项施工原始文件除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及汇总文件可按合同段集中整理组卷外,其余文件材料均应按照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结合施工工序,归入相应部分,组卷;设备文件材料按专业及用途分别整理组卷;竣工图按照专业或单位工程结合图号分别整理组卷,并编制设计变更一附件2)。

(八)监理工作活动中产生的文件材料,根据其工作内容,以合同段为单位,按照监理工作依据性文件、合同管理文件量控制文件、计划进度控制文件、费用控制文件、安全管理文件、旁站监理记录、监理日志等,分别整理组卷;平行检验检的文件材料按单位工程分别进行整理组卷。

(九)工程试运行及竣工验收文件材料按照观测检测记录及报告、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内容分别整理组卷。

第十六条

卷内文件系统化排列

(一)立项审批文件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报批过程中有关审查文件材料依次排列。

(二)设计审批文件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相关审查文件材料依次排列。

(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材料按照审批及协议事项办理程序依次进行排列。

(四)项目实施阶段文件材料排列

工程管理文件材料按照问题结合时间依次排列;会议纪要按时间进行排列,如属专题会议,按照专题分别进行排列;合同文件按专业依次排列。

各合同段施工管理文件材料,按工作程序结合问题的重要程度依次排列;原材料质量保证文件按产品种类或使用部位排列;按各单位、分部、分项分别整理组卷的文件材料,依照施工工序,按开工批准、工程质量检验报验、各项施工原始验检测及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事故处理等往来文件材料,依次进行排列。

监理工作活动中产生的依据性文件、合同管理文件、工程质量控制文件、计划进度控制文件、费用控制文件、安全管旁站监理记录、监理日志等,按照监理工作内容结合问题的重要程度依次进行排列;平行检验及独立抽检记录按照单位、项工程依次排列。

计量支付文件及计划进度报表以合同段为单位,按时间依次进行排列。

设备文件材料按依据性、设备开箱验收、设备安装及调试、设备运行维修、随机图纸等顺序依次排列。

施工图(完工图)及竣工图按专业或单位工程结合图号顺序依次排列。

(五)试运行及竣工验收阶段文件按照各专项工作程序依次排列。

第十七条

经系统化排列的卷内文件材料,双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其正面右下角、背面左下角,单面书写的文件材其正面右下角,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写页号;已装订成册的文件材料,如自成一卷的,不需重新编写页号,如与其他文件一卷的,将该册文件材料排列在其他文件材料之后,并将其作为一份文件编写册号,不需重新编写页号。

第十八条

卷内文件目录由下列项目组成:

顺序号按照文件排列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

文件编号或图号应填写文件材料的原始编号或图号。

责任者应填写文件材料的形成部门或主要责任者。

文件题名应填写卷内文件材料标题的全称,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材料内容的,应自拟标题;案卷内每份独立件材料均应逐件填写文件标题。

日期指文件材料形成日期。

页次应填写每份文件材料首页上标注的页号,最后一份标注起止页号;如属已装订成册的材料,在卷内文件目录页写册数,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累计总页数。

卷内文件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材料的首页之前。

第十九条

项目档案除蓝图及成册文件材料外,均需装订。不装订的图纸及成册文件材料,每份需加盖档号章。档号包括该份文件材料所在案卷的档号和本案卷中所在页次。

第二十条

案卷由案卷封面、卷脊、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材料及备考表组成。

第二十一条

案卷装具分为卷盒与软卷皮两种。如采用卷盒包装的,需采用内封面形式,卷盒正面及卷脊可只填写该档号;如一卷盒内装有一卷以上案卷,卷盒正面及卷脊则应填写盒内案卷的起止卷号。

第二十二条

软卷皮封面或内封面由以下内容构成:案卷题名、立卷单位、起止时间、保管期限、密级及档号。

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概括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阶段或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名称及文件材

立卷单位指文件材料的组卷部门。

文件起止时间填写卷内文件材料形成的起止日期。

保管期限根据建设项目及文件材料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填写。

密级依据国家及部有关保密规定确定并填写。

档号由档案分类号及案卷顺序号组成。

第二十三条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材料之后。备考表包括立卷说明、立卷人及检查人签名、立卷时间等。

立卷说明应包括本案卷在编制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本卷中文件材料的相关原件及其他载体文件材料所在案卷号。

立卷人指本案卷的组卷者。

检查人指负责案卷审核人员。

第二十四条

案卷的立卷单位应按照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过程对案卷进行系统化排列,并用铅笔在案卷封面和卷脊编流水号,同时编制档案归档目录一式二份(含电子版)。

第二十五条

案卷卷皮、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及档案归档目录样式及内容,按照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档案构成的求》(GB/T 11822—2000)和交通部《交通档案管理和交通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统一表格样式》(交办发[1992]121号)中所规技档案卷皮和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及科技档案归档目录的样式内容执行。卷盒的尺寸采用310mm×220mm,卷盒的厚度根整理及方便查阅利用的要求,可以采用20mm、30mm、40mm、50mm、60mm。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及档案归档目录的尺寸为×210mm。

照片档案和电子文件的整理应符合《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和《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2002)要求。

第五章

水运建设项目档案的移交与整理

第二十六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合同段交工验收时,应对施工单位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进行检查与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合同段交工验收。各参建单位应在合同段通过交工验内,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移交项目档案原件和档案归档目录(含电子版目录)。如需复制档案,套数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际需要确定。

第二十七条

属代建制项目,由代建单位负责接收各参建单位移交的项目档案。待全部工程完工后,将形成的项目档系统化整理后,连同档案归档目录(含电子版目录)一并向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移交。

第二十八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对接收的全部项目档案,连同自身形成的项目档案,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统化整理和排列。其中,招投标、合同及计量支付、计划进度报表类档案可单独整理编目。

第二十九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对经过系统化整理排列的全部档案编制档号,并编写档案归档目录一式二份(含电项目档案整理情况说明。说明内容包括项目立项审批及初步设计审批情况、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档案整理执行的标档案整理情况及案卷数量、项目档案运用计算机管理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档号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接收单位根据保管和利用需要进行编制,档号应简单明了。

第三十条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水运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向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手续。件保留在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文档附件:

6.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归档管理材料 篇六

资金自查交流材料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服务质量和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晋财社(2010)242号.晋财社(2011)10号.29号.晋卫(2012)11号及市卫生局同卫疾控(2012)12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明确分工,细化责任,以分管局长带队,抽调相关人员对全区10个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1年区财政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万元,其中中央万元,省级万元,市级万元,区级万元.根据各乡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下拨资金万元.二.各乡镇卫生院能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居民健康档案等11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三.按照市卫生局(2010)号文件, 各乡镇卫生院结合实际工作,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做到合理分配使用.四.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中,各单位统一建立专项资金明细帐,要求单位负责人在审批时注明专项资金支出,以便于区分一般经费与专项经费.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了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7.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归档管理材料 篇七

求真务实 锐意进取 全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医院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国家实施新医改的重要内容落实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院的头等大事我院按照《市实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工作安排》的总体部署我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办公室。形成了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稳步推进的局面。

一、居民健康档案工作 为迅速落实建档工作我院多次向办事处、居委会进行协调与沟通得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分管领导亲自组织召开协调会亲自安排部署使居委会对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十分重视每个辖区都安排专人负责协助建档工作。成立专门建档工作小组和居民健康体检小组相互配合采取入户调查、统一体检服务的方式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建档工作。截止6月末我院建立健康档案6139份建档率47.9其中孕产妇建档25人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740人高血压病人建档689人Ⅱ型糖尿病病人建档122人重性精神病人建档18人。

二、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结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我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并对所有登记管理的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去年体检709人今年体检555人。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开展老年人健康干预。对发现已确诊的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进行管理对存在危险因素且未纳入其他疾病管理的老年居民进行定期随访。

三、慢性病管理工作 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我院对我地区居民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随访管理、康复指导工作掌握我地区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发病、死亡和现患情况。

四、健康教育工作 严格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及上级部门的各项健康教育项目工作。采取了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宣教、设置宣传栏的各种方式针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我地区主要卫生问题和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过宣传—吸引—再宣传以逐步改变地区居民的陈旧观念促使其自愿参与到地区卫生服务中来。

2、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4、配套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热情。

8.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归档管理材料 篇八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一、单选题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哪一年启动的?(C)A 2007年 B 2008年 C 2009年 D 2010年

2、在考核老年人和慢性病病人健康档案合格率时,如果(A)项未填则一票否决为不合格档案。A 血压和空腹血糖 B 体温和脉搏

C 血压和体质指数 D 足背动脉搏动和空腹血糖

3、下列哪个机构不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体?(D)A 乡镇卫生院 B 村卫生室 C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D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下列哪个不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人群?(D)A 0-6岁儿童 B 孕产妇 C 老年人 D 残疾人

5、按照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规定,哪一项是老年人、慢性病病人、重性精神病病人健康体检的必检项?(B)

A 血常规 B 空腹血糖 C 足背动脉搏动 D 血脂

6、不属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的是(D)A 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 B 定期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 C 定期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 D 免费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治疗服务 7、2013年国家增加了哪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D)A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 B 卫生监督协管 C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D 中医药健康管理

8、根据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周期是(D)A “3+1” B “4+1” C “2+1” D 自然

9、根据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考核周期原则上为(A)A 一年 B 半年 C 两年 D 三年

10、县(市、区)对辖区内所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项目实施单位的考核工作须于次年(B)前完成。

A 次年1月底 B 次年2月底 C 次年3月底 D 当年12月底

11、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日常考核应该占到考核结果的(B)A 30% B 20% C 35% D 45%

12、根据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各县(市、区)的省级考核成绩计分方法是?(D)

A市(州)考核成绩乘以该县(市、区)的省级校正系数; B市(州)考核成绩乘以该县(市、区)的市级校正系数; C市(州)考核成绩乘以该市(州)的市级校正系数;

D市(州)考核成绩乘以该市(州)的省级校正系数;

13、按照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04款公共卫生中的2100408项的科目是哪一项?(C)

A、公共卫生 B、重大公共卫生 C基本公共卫生 D、其他 14、2015年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西部开发非扶贫县(市、区)财政补助标准是多少元?(A)

A、43元 B、35元 C、40元 D、45元 15、2015年6月30日前,财政部门预拨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际到位率不低于其全年预算的多少?(B)A、40% B、50% C、60% D、70%

16、按照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04款的科目是哪一项?(A)

A、公共卫生 B、重大公共卫生 C基本公共卫生 D、其他 17、2015年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西部开发扶贫县(市、区)财政补助标准是多少元?(C)A、35元 B、40元 C、42元 D、43元

1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可开支的类别是哪项?(B)A、人员培训支出 B、人员经费支出 C、基本建设支出 D、设备配备。

19、下列不属于个人基本信息表填写内容的是(D)A 家族史 B 既往史 C 药物过敏史 D 用药情况

二、多选题 1、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2009年相比增加的内容有(DE)A 老年人健康管理 B 重性精神病人健康管理 C 孕产妇健康管理 D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E、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点人群包括(ABCDEF)A 0-6岁儿童 B 孕产妇 C 老年人

D 高血压患者 E 糖尿病患者 F 重性精神病患者

3、在我国目前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哪些是针对全人群开展的服务项目(ABDE)A 居民健康档案 B 健康教育 C 预防接种

D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理 E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F 中医药健康管理

4、居民健康档案的服务对象有(ABC)

A 城区常住居民 B 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居民

C 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户籍居民 D 现住在外地的户籍人口

5、居民健康档案的服务内容包括(ABCD)A 个人基本信息 B 健康体检

C 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精神病人为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D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6、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要求,应通过哪些方式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ABCD)A 门诊服务 B 入户调查 C 疾病筛查 D 健康体检

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将考核结果与()相结合,调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ABCD)A目标责任制考核 B补助资金拨付 C绩效工资制度挂钩 D实行奖优罚劣等措施

8、以下属于非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常规检查项目的是(ABD)A 身高 B 体质指数 C 眼底 D 皮肤

9、根据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包括哪些内容?(ABCD)

A 资金管理 B 组织管理 C 项目执行 D 实施效果

10、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面向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服务内容是(ABCD)A 预防接种 B 孕产妇健康管理 C 0-6岁儿童健康管理 D 老年人健康管理 E 中医药健康管理

1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面向疾病患者的服务内容是(ABC)A 高血压患者 B 2型糖尿病患者 C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D 孕产妇 E 中医药健康管理

1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哪些机构负责具体实施(ABCD)A 乡镇卫生院 B 村卫生室 C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D 社区卫生服务站 E 县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13、根据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县(市、区)级考核成绩由哪几部分组成?(ABC)A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日常考核成绩

B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半年工作考核成绩 C 全年工作考核成绩 D 月或季度内部考核成绩

14、对于健康档案的考核,主要指标包括(ABCD)A 健康档案建档率 B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C 健康档案合格率 D 健康档案使用率

15、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CDE)

A 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户籍居民数×100% B 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档案总份数×100% C 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D 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E 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

三、填空题

1、通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和社会满意度的绩效考核评估,推动我省基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

2、考核采取现场考察、查阅资料、听取汇报、问卷调查(含电话调查)等方法进行。

3、市(州)对辖区内所有的县(市、区)的考核须于次年 3月底前完成。省级度考核工作于次年 4月底前完成。

4、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5、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6、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首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信息、保存档案;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将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及时汇总、更新至健康档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健康档案的监督与管理。

7、健康体检表中的填写要注意,“日饮酒量”应折合相当于白酒“××两”,如白酒1两折合葡萄酒4两、黄酒半斤、啤酒1瓶、果酒4两。

8、国家居民健康档案的编码为 17位 编码制。

9、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效果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利用率和满意度等。

10、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 1 年内有符合各项服务规范要求的相关服务记录的健康档案。11、2015年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一般县(市、区)财政人均补助标准为(40)元 12、2015年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西部开发非扶贫县(市、区)财政人均补助标准为(42)元 13、2015年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西部开发扶贫县(市、区)财政人均补助标准为(43)元 14、2015年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04款(公共卫生)中的210040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设置

1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按照(当年预拨、次年结算)的原则进行拨付

16、当年6月底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项目资金实际到位率不低于其全年预算的(50%),次年3月底前按照考核结果据实全额拨付,体现“奖优罚劣”。

1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执行补助资金(国库直达),杜绝“二次分配”。

1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

四、判断题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所有居民平均享受国家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

2、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可以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居民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以少量支付部分费用。(×)

4、公立医院承担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的,政府给予专项补助。(√)

5、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

6、居民健康档案健康体检表中表中带有*号的项目,在为一般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时作为免费项目来检查。(×)

7、健康体检表中,体育锻炼可以包括做农活。(×)

8、所有居民均可享受健康体检表中的辅助检查项目。(×)

9、居民健康档案中的最后5位编码为居民个人序号。(√)

1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对象不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不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12、根据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各地完成考核工作后,应在两周内将考核成绩和工作总结向上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进行分别报告。(√)

13、市(州)的省级校正系数计算方法是:省对县(市、区)的考核成绩除以该县(市、区)的市(州)

考核成绩。(√)

五、简答题

1、目前,我国实行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12类内容,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

2、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方式有哪些?

答:辖区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或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六、案例分析题

1、拟对某县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请描述应采取何种考核方法,考核对象有哪些,以及具体的考核内容。

答:主要通过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等方法对有关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居民进行考核和调查。

主要考核内容包括: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如组织保障、政策支持、项目管理、技术培训、督导考核等,可现场查看相关文件和各相关资料。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管理情况,如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和核算等情况,可现场查看经费分配文件,资金的拨付凭据,银行的入账通知,资金的使用记录等。

3、项目的执行情况。可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现场查看各项服务内容的具体开展情况,查看工作记录,现场电话或入户核实服务的真实性及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满意度。

七、选做题(笔试时作为选做,答得好可给分,答不好不扣分)

1、试述针对目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病人管理存在医防分离的情况,如何实现临床和预防的有效结合,以提高慢性病的控制率?

9.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归档管理材料 篇九

为了顺利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完成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我院于2013年9月23日上午组织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相关项目的有关工作人员及辖区内各公共卫生服务负责人,就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内容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全员培训

为了保证这次培训效果,李辉院长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由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王建勋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医院提前把培训日程及培训教材发放到负责相关项目的医务人员及辖区内各公共卫生服务负责人,确保所有乡村医生都按时接受培训。

二、精心准备 提高质量

为了保证这次培训质量,担任培训的人员认真准备,把培训内容制成课件,复印到学员人手一份进行授课。培训人员就各项服务规范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做了详细讲解。陈奎月重点对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表格的填写,逐项进行了讲解,对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进行了重点强调;于仙重点对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表格的填写逐项进行了讲解。

三、现场模拟注重实效

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乡村医生,现场进行模拟训练,相互为对方建一份表格。填表完成后,由授课人员逐人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

此次参加培训会议应到68人,实到68人。所有人都能认真听讲做好笔记,通过这次培训,使所有乡村医生掌握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内容,能够正确填写表格,为在我乡顺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更好地为广大居民的健康提供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焦虎乡卫生院

10.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归档管理材料 篇十

******卫生院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实现我镇居民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为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为规范和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全镇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财政厅、***省卫计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共包括11项内容,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由乡镇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具体实施。

2、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全乡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

3、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二、资金的拨付

1、根据本省级财政对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数额,结合我镇实际常住人口,确定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

2、每年年初编制当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和用款计划,并连同上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县卫生局。

3、第一次资金拨付为预拨资金,拨付是根据各乡镇常住人口等因素确定,但预拨资金总额不得高于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

4、按照《********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细则》具体要求,开展对各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资金拨付总额。

三、资金的使用

1、对下拨的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统一归口到镇卫生院财务科,按项目设置专账核算。严禁体外循环,并明确专人负责,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2、专项资金账户的银行存款核算与单位的基本账户不得混用,其具体要求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负责对卫生室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日常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将专项资金补助到卫生室。

四、资金监督

1、财务科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

2、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估机制,将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制定考核实施方案,每半年进行考核评估一次,考评结果作为分配和核拨专项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3、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

11.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归档管理材料 篇十一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以及青海省卫生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实施方案》(青卫妇社〔2010〕13号)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省级增补项目。具体服务内容是2012年我省实施的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l、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

3、预防接种;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

6、老年人健康管理;

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患者健 康管理、风湿及类风湿患者健康管理);

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0、卫生监督协管;以及省级扩大服务项目:

11、地方病防控;

12、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13、新生儿疾病筛查;

14、中医治未病服务。

服务要求按照《青海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2012年版)》相关规定执行,并依据国家和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变化适时调整。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财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第二章 资金筹集与拨付

第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加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各级财政项目配套资金,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第六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共同筹资、分级负担”的原则安排补助资金。省级财政及各市(州)、县(区、市)级财政实行分级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比例按照当年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级财政按照当年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足额安排本级应承担的补助资金,确保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七条 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年初预拨、年 底考核结算”的办法下达。年初,按服务人口、人均经费标准的70%预拨至各县(区、市),第二年1季度,根据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将剩余资金下达至各市(州),由各市(州)根据市(州)考核情况拨付至各县(区、市)。

第八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县(区、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综合管理和服务绩效负责。须结合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及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资金拨付和绩效考核的具体办法。县(区、市)财政应会同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统筹使用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第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须在收到上级财政补助资金30个工作日内安排下达,并及时安排本级配套资金,结算资金应结合省、市(州)、县(区、市)三级绩效考核结果,于次年5月底前拨付到位。

第十条 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地区,由县(市、区)财政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尚未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地区,由县(市、区)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15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补助资金由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根据其服务人口数、承担任务数及工作质量给予拨付,不得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拨付。

第十一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及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技术指导和工作考核,所需经费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经费承担,不得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支出。

第十二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街道办事处、乡镇统筹管理,按项目内容分类实施。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牵头组织落实辖区工作任务,并根据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实际服务能力,合理分配工作任务、严格考评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无能力承担的服务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承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无力承担的,可购买上级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服务。

第十三条 实行分级考核管理。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考核管理及本单位自查;县(区、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定期(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并对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进行绩效复核;市(州)级卫生计生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定期(原则上每半年一次)每半年对所辖县(区、市)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年终考核结果拨付考核补助资金;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财政厅每年对各市(州)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进行绩效复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考核补助资金。

第三章 资金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县(区、市)财政部门应会同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项目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制度,规范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应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降低成本,杜绝浪费,切实提高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于按规定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收费。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开支范围包括:

1、印刷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统一印制表格、资料等费用,包括:居民健康档案资料、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资料等。

2、药品及卫生材料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 药品及一次性消耗的医用材料费。

3、车辆运行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使用车辆及 其他交通工具产生的燃油、过路、维修等费用。

4、人员经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及长期 聘用人员的绩效工资。

5、劳务费。应支付给个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劳务 费,包括: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人员劳务报酬、健康讲座课时酬金、宣传劳务费等。

6、差旅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发生的伙食补助。

7、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 用设施设备维修费。

8、其他公用经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临时所发 生的其他公用费用。

9、按照村医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实际工作量,以 不低于人均经费的40%支付给村医,并进行考核。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用途:

1、实行财政全额负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不得从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中开支在职在编人员基础工资、各种津补贴,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等。

2、不得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工作经费、以及由 财政承担的村医补助和基本药物补助。

3、不得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及人员培训。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当年使用,若有结余,经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同意后,由县(区、市)级卫生计生部门向本地区居民提供群体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得纳入单位结余分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 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四章 会计核算

第十六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依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账簿和会计科目,并实行专账核算。

1、由县(区、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管 理和拨付的地区,县(区、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拨款”下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拨款收入”二级明细科目核算收到的拨款收入;在“拨出经费/项目支出”下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二级明细科目核算补助资金的拨付;在“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下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三级明细科目核算由本部门开支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支出。

2、拨付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助资金,不得在 县(区、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费支出”科目中直接列支,严禁“以拨代支”。

3、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应在“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下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二级科目核算收到的拨款收入;在“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下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二级明细科目,按“人员经费”、“卫材支出”、“其他材料支出”、“维修费”、“其他公用经费”等设置三级明细科目核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4、为明晰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的支出情况,应按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项目明细账进行辅助核算。同时还应设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备查账,具体核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做到总账、明细账、备查账,账账相符。

第十七条 县(区、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收支核算的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1、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地区,县(区、市)卫生 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只核算本部门实际发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收支情况。

2、未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地区,收到县(区、市)财政部门下达的经费到账通知时,按实际收到金额,记入“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拨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拨款收入”科目;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转拨经费时,按实际拨出金额记入“拨出经费/项目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科目中;发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出时,按实际支出金额在“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科目中列支。

3、县(区、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各 类服务表格、统计台账资料,验收入库时,借记“存货”,贷记“资产基金/存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在“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明细科目中列支;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发出表 格、统计台账资料时,按实际发出金额减少“存货”。

第十八条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资金收支核算的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1、收到县(市、区)财政部门(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经费的到账通知时,分两种情形:

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科目。

未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借记“银行存款”,贷 记“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科目。

2、补助资金支出核算分以下三种情形: 能够直接计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各项费 用支出,如:人员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消耗的药品和卫生材料,以及印刷费、水电费等其他公用经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在“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某服务项目)”的明细科目中列支。

无法直接计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各项费用支出,发生时,应先记入“待摊支出”科目,待月末按一定的分摊方法(按收入比重、服务量、服务面积、服务人数等),分摊记入“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支出(某服务项目)”的明细科目中。

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调整,如需要调整,须报同级卫生计生、财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应将补助资金按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和核算,具体会计核算方式详见相关会计制度。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管理

第二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应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对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虚报、瞒报骗取上级补助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进行处理。对有关部门或其工作人员因失职或滥用职权造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流失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利用相关媒体或公共场所,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实施情况、绩效考核结果和项目补助资金安排、使用等情况定期进行公示,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市(州)财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于每年2月底将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和补助资金 的分配、使用情况书面上报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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