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4-08-19

2011─2012学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共10篇)

1.2011─2012学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一

育才小学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开展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本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学校领导小组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指的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学校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通道楼梯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5、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7、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8、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

《预案》启动的条件是:

1、学校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

2、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4、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

后果的。

5、其他应启动本预案的。

三、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李金祥

副组长:江宏

成员:彭素文 张德忠 吴和平杨桃珍 夏建明 柳凤萍

职责:

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初步判断决策和现场指挥。

1、李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应急条件下有关抢救、协调、指挥、联络、调度工作。突发事故发生后,李校长负责向教育组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并指挥全体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进行指挥抢救和疏散。

2、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源周围带队教师、要将情况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拨打110、119、120电话请求支援。

3、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赶往事故地,组织求援工作,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破坏扩大并火速通知班主任到位。

5、和在场的其他老师要保护现场,组织学生疏散,维护秩序,劝离围观人员,保障救护通道畅通。

6、江宏和各班主任火速赶到现场进行现场的稳定工作和人员疏散工作,做好学生安抚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安全撤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保持全校教学秩序正常。

四、预警预防机制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分别报告给教育组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

2.重大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二

1、报警程序:

(1)一小时内报学区负责人、乡派出所。

(2)一小时内报教体局,乡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110。

2、处置措施:

(1)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学校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学区、教体局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巷道卫生院进行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110报警。

3、注意事项

(1)校长、教师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4、疏散人员

⑴教室、办公室人员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篇三

为了增强企业各部门对类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快速防险救灾体制,迅速和妥善处理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原则:

1、紧急处理原则:

2、分级、分部门负责、相互配合原则。

3、局部服从全局原则

4、依靠群众原则。

二、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职责

成立企业重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部,其主要任务是对各级部门及项目工程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事故应急处置任务。

(一)总公司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指挥长:企业法人

副指挥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

成员:安质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分公司经理、保卫科科长、机械处主任。

(二)应急处理的指挥部的职责及任务

1、工作职责:

(1)决定所发生的事故是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

(2)制订和修订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令,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和应急救援行动,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及时了解、掌握、报告事故抢险进展情况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必要时请示有关方面支持。

(4)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总结事故应急处理教训。

(5)作好状况善后处理工作。

2、工作任务:

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四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落实xx市教育局印发的《教育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以及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积极消除重大校园事故的危害,确保我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我们xx小学后勤保障小组认真学习了国务院颁布的《突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市政府颁布的《xx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xx市政府颁布的《xx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做了自查自纠。

一、确定组织机构,明确分工

我校建立了食品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学校食堂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并严格地责任到人,以确保食物的安全和对广大师生负责,使师生们尤其是免疫力差些地幼儿园学员,使家长放心。

二、采取的措施、办法

我们不仅一次对食堂的各种食品进行检查、监督。我们还经常性地对学生带入校园的各种食品,像方便面、各种膨化食品进行检查,同时采取强制手段,让学生在校园里严禁利用课间吃零食,减少不合格食品对学生的危害。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5.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五

为加强学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特别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xxx

副 组 长:xxx

疏散人员:xxx 各班班主任

安全救护:xxx、各班班主任

通 信:xxx

二、预防措施:

1.校长为学校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2、总务处每天必须进行三人以上查岗,并询问情况,值日领导例行检查,安全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检查。

3.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教学教育顺序的正常展开。4.加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登记,建立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发生事故时: 1.迅速报告领导,校领导即指挥各组采取行动,关闭电源,组织疏散人员,抢救伤害者,同时向上级直属管理机构、当地政府、派出所报告,控制事态的扩散。

2.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安全救护组就地对伤者救治后急送医院治疗。

四、现场保护和处理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局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事故原因。

6.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篇六

根据重庆市巴南区建委文件精神,为提高对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程度,加强对事故的领导,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范围

重大建筑安全事故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以及工程建设活动中的重大地质灾害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了重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由经理杨天文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徐廉明任副组长,冉红丽、李恒茂、林先友为组员,并负责日常工作,值班电话:66224956。

三、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一).指导公司各项目部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受理发生重大建筑安全事故的报告、投诉,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调动车辆、机械设备对重大建筑安全事故进行迅速处置。

(四).收集、整理、汇总、分析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并指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再度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措施。

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为保证应急救援和快速处置工作顺利实施,建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一).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组织进行抢险、伤员救治、防止事故扩大等工作。同时立即向公司办公室报告(电话:66224956),办公室接报后根据事故性质按规定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二).公司接到报告后,有关领导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工作,必要时应立即组织调动人员、机械设备投入抢险。

(三).对于重大安全事故不能独立处置的,应要求区应急处置中心协调抢救处置。

(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人员分工。

(五).通讯联络小组:由陈忠、何云国负责应急处置期间的通讯联系工作。

(六).交通运输小组:由何卫负责应急处置期间交通运输车辆、机械设备的征用、组织、调动工作。

(七).指导小组:由杜明华、熊永华、陈有贵、负责指导有关人员保护现场,消除险情,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指导后援与救治,善后处理,事故追查等。

(八).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公司各部室、项目部要积极参与和所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和快速处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7.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篇七

----------理想城•清华苑10#楼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赣榆县青口镇理想城•清华苑10#楼,基础形式为机械钻孔灌注桩,由连云港市宏俊置业有限公司筹建,江苏金鹏建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建湖县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连云港市东都设计研究院设计。该工程为砖混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七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二、预案选定: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可能发生的四级以上的,或其他性质严重、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本工程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种类为:

1、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2、重大触电事故;

3、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4、重大自然灾害事故。

三、应急准备

项目经理部分别成立应急组织,确定领导机构、成员和基本力量,并明确其职责。

四、重大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8.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八

为了确保我区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以及《顺德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结合我区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和我局职能,制定本预案.一,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本预案为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二)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三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20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三)本预案在实施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协同,救人第一,快速反应,属地保障,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二,工作机制

在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局对各建筑业企业建立和完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建筑业企业应根据我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原则,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区建设局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区建设局成立顺德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建设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建设局分管副局长,事故发生地的镇长(街道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局建管科,区质监站,事发地安委会,质监分站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

(1)拟定顺德区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

(2)及时了解掌握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发生三级重大安全事故时,在事故前线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救护和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及监督协调工作;与区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并接收指令,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的情况或者请求予以必要的救援救护力量增援;

(4)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区政府,市建设局;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二)建筑业施工企业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1,施工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适用范围为四级及以上安全事故),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2,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本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工程承包单位编制.实行工程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编制.实行联合承包的,由承包各方共同编制.3,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建筑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2)建筑施工项目经理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等;

(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护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

(4)事故报告联系电话,包括项目安全监督员及建设局联系电话;

(5)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6)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筑工程所在镇(街道)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四,应急准备

(一)抢险救灾队伍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各施工企业为事故发生工地的抢险救灾单位,各施工企业应按要求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由企业经理或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为负责人,由企业质安部门参加,成立抢险救灾队伍.区建设局商请本区新顺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恒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水电建设有限工程公司,乐从镇泽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为应急抢险救灾后备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成立机动抢险队伍,负责事故发生的施工企业,工程建设(使用)单位不能独立完成的抢险救灾工作.机动抢险队伍救援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多部门配合的,应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与区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与安监,公安,卫生,消防,民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三)工程项目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告知施工班组,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期间,其内容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布.五,应急处置办法

1,发生重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有关目击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区建设局(电

9.2011─2012学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九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9号)

《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国质检【2005】206号)《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鲁质检特发【2005】177号)《日照市特种设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日政发【2005】42号)

1.3 适用范围

1.3.1 本预案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单位。

1.3.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对工作,适用于本预案:

(1)发生一次死亡(遇险)2人及以上;(2)发生或可能发生受伤10人以上;

(3)发生或可能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4)造成重大社会影响。1.4 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逐级管理,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组织体系

2.1.1 为保证整个应急救援过程的有序进行,总公司成立特种设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产业务部总调室。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公司领导,生产业务部主任,总公司所属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发生事故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成员职责

(1)总经理任总指挥,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负责总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组织和指挥。如果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不在单位时,由总公司其他领导任临时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组织和指挥,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2)分管安全副总指挥为现场总指挥。负责调集各应急救援队伍,指挥现场施救;

(3)负责向当地质监、安监部门和上级政府汇报,并协调、处理与其有关工作。

(4)生产业务部主任:代表指挥部做好事故(灾害)情况通报,对外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事故(灾害)救援时生产业务的开、停调度和组织通讯联络工作。

(5)警卫消防大队长: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导、交通和治安秩序维持工作。

(6)设备技术部主任:负责执行抢险救援方案,参与抢险救援工作设备重大、疑问问题解决方案的研究工作。

(7)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联系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 受伤人员的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负责抢险救灾的交通保障和生活必需品供应,负责水、电保障工作;负责联系有关人员,保障通讯畅通。

(8)其他部门、单位负责人: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做好相应准备工作,调集本单位救援力量,随时听候指挥部临时调派。

(9)发生事故(灾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初期施救现场指挥,负责组织现场人员和物资进行初期施救。

(三)、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及职责

公司所属部门、单位都负有对特种设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应急抢险救援的责任,都应根据指挥部的命令组织、调集本单位的施救力量参加救援。指挥部下设6个组

(1)通信联络组:生产业务部、办公室以及事故单位组成。负责人:生产业务部主任。负责对内和对外通讯联络,接到报警后、负责通知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负责人。

(2)警戒保卫组:由警卫消防大队组成。负责人:警卫消防大队大队长。负责现场警戒,指挥人员疏散,负责保卫和维持治安与交通秩序。

(3)抢险救灾组:由设备技术部及事故发生的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负责人:设备技术部主任。负责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4)医疗救护组:由总公司办公室牵头组织。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负责伤亡人员现场救护及护送、转院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总公司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人:总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抢险救灾所需物资、装备的调集和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处理组:由办公室牵头,生产业务部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和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3.通讯联络方式及要求

3.1 通讯联络方式:电话(固定电话、手机)、高频(13频道)。3.2 通讯联络要求:

3.2.1一旦发生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总公司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将高频调至13频道。

3.2.2事故(灾害)施救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干扰施救信息的传达。应急相应程序 4.1 事故报告

4.1.1 发现事故(灾害)立即上报。任何单位、人员发现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向生产业务部总调室报告,事故现场人员要在事故发生后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在10分钟内分别向本单位领导、总调室、办公室报告。

4.1.2 报警电话:生产业务部总调室、办公室 4.1.3 报警内容:讲清发生事故(灾害)地点、人员伤亡情况、机械设备损坏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

4.1.4 生产业务部总调室、综合办公室分别向总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同时,总调室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分别通知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做好救援准备。

4.1.5 特种设备发生重大事故后,生产业务部应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区质监部门(电话为12365)和有关部门,最迟不超过2小时;特殊情况下,直接报告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部门。

4.2 应急救援

4.2.1 初期施救:事故(灾害)发生后,事故(灾害)单位现场负责人组织现场人员和物资进行初期施救和人员救护、转移、疏散,保护好事故现场;本单位领导到达现场后继续组织做好现场施救和现场保护工作。

4.2.2 现场救援

(一)、应急指挥部组织施救

(二)、现场总指挥通知指挥部全体成员和本预案中各组负责人,并立即召开紧急会议。会议由总指挥或其指定人员主持,会议主要内容是:听取有关部门、单位汇报情况;根据事故(灾害)情况确定成立“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本预 案,部署救灾工作,落实指挥部各工作组任务;安排对事故(灾害)现场进行察看、分析,确定具体施救方案。总指挥通过现场总指挥向各应急救援队伍传达救援指令。

(三)、现场总指挥调集各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施救。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奔赴事故(灾害)现场,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参加抢险救援。

(四)、应急指挥部成员按各自职责向地方有关部门、总公司领导汇报,指挥部将信息反馈给现场总指挥,并组织有关力量协助进行现场施救。

(五)、现场总指挥根据指挥部成员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部署救援方案。

(六)、现场救援工作程序及要求

(1)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次评估。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防范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2)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和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3)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危险介质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型,确认危险源,迅速开展技术检测,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对有毒有害介质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测定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采取有针 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展,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难。

(4)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露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5)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6)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地划分危险波及范围,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

(7)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边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当地人民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组织人员撤离。

(8)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和消除环境污染。

4.2.3 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 全设施、设备应装备齐全,严格按照事故救援的作业规程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实施救援行动。

4.2.4 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上级政府部门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2)事故危害得以控制及消除;(3)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5)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5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生产业务部、设备技术部、安监部等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后期处置 6.1 事故评估

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必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露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和建筑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相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6.2 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工作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调查报告。生产业务部、安监部将适时向总公司各单位公布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6.3 救援工作总结

救援工作结束后,生产业务部、安监部会同设备技术部等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保障措施

7.1 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信息保障(1)总公司建立值班制度,成立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信联络确保24小时畅通。

(2)总公司设备技术部组织建立特种设备监督管理体系,及时反应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安全状况和事故预警。

(3)各相关单位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设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

7.2 技术储备与保障

(1)设备技术部根据公司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定期召开设备管理专题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 究、分析,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总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2)各单位针对多发事故,制订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规范。

7.3 宣传、培训和演练

(1)安监部协调当地人民政府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向总公司各单位公布事故报告、救援、抢险电话。

(2)综合办公室协助当地政府组织或者督促有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的应急培训、演练,增强救援综合能力。

7.4 资金保障

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的物质储备和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行动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总公司协调解决。

7.5 监督检查

生产业务部、安监部、设备技术部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部门、单位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及演练的情况进行检查。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生产业务部、安监部、设备技术 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将按照总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误报重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将按照总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预案管理与更新

10.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十

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我县经贸系统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安全生产法》、《云南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为做到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行动,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成立永善县经济贸易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局长杨晓林任组长,副局长陶万平、陈泽松、韩维坤、李奎任副组长;成员由杨友涛、杨盛海、何鸿、刘达伟、刘坤峰、陈中伟和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第一负责任人组成。领导小组组长对局属系统、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组长各自对其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局机关各股室在所属职责范围内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

二、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的第一负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部门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

作规章制度及事故隐患和危险源档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经贸工作的实际,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指挥部,指挥部按其分管业务职责,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做到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行动,全面负责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

(一)灭火指挥部

1、组织机构

指挥长:杨晓林电话:0870-4122702;***

副指挥长:陶万平、陈泽松

成 员:杨友涛、杨盛海、何鸿、刘达伟、刘坤峰、陈中伟、刘达勇

指挥部地点设在:煤管办

电话:41288562、指挥部职责

在火险紧急状态下,负责指挥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扑火、疏散群众、救护、护场等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合理调遣,密切协调配合消防队员的扑火施救工作,调动一切人力、物力扑救。扑火抢险工作结束后,配合调查火灾事故原因,如实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3、分组及职责

(1)、通讯联络组

组长:陈泽松电话:***

成员:杨友涛、刘坤峰

职责:负责事故发生的报警、接警工作,如果一旦发生灾

害事故,一是通过电话向有关部门报警;二是通过其它方式向周围群众和指挥部报警,以便使事故在短时间内通过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开展各项救援工作。

(2)、灭火行动组

组长:陶万平电话:***

成员:杨盛海、何鸿

职责:负责事发现场的抢救工作。

(3)、疏散引导组

组长:韩维坤 电话:***

成员:陈中伟、刘达勇

职责:负责事发现场的疏散引导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该组人员迅速引导群众安全有序疏散。

(4)、物质保障组

组长:刘坤峰 电话:***

成员:柯依、庞成华、付淑兴

职责:负责事故发生时,所需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技术人员的调集和资金的筹集等救援工作。

(5)、安全防护救组

组长:李奎电话:***

成员:刘达伟、樊宇、欧阳锡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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