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关系转移

2024-11-05

党关系转移(精选12篇)

1.党关系转移 篇一

1.认真准确地填写《2012年应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见附件1)。2012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以及高职生党员都要进行登记,不得遗漏,登记时按照毕业去向先省外后省内再校内的顺序填写。

登记表的审核人为各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或书记,经办人为各分党委(党总支)秘书。审核人要对本单位毕业生党员接转工作负责,保证开出的每一张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持有人党员身份准确无误。经办人在统计本单位毕业生党员时要做到无遗漏,保证每一张组织关系介绍信都能准确无误地分发到党员手中。

2.认真准确地填写《****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见附件2)。各分党委(党总支)所开具的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必须统一编号,加盖分党委(党总支)印章,并妥善保存好介绍信存根。为防止错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通知毕业生党员通过签约单位落实能接收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并认真核实。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参见附件3。

3.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将《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2005 V2.0》系统中的毕业生党员信息转出,同时上报更新后的党员信息数据库。

4.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指派2-4名毕业生党员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并在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将填写好的《****年应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和《****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报党委组织部。组织部将在6月初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具体安排详见附件4)。

五、有关规定和要求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和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均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考取本院系研究生或留在本院系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只在《****年应届毕业生党员登记表》中登记备案,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由分党委(党总支)内部调整即可。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和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学校不再保留党员组织关系,必须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人事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3.参加西部志愿行动计划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应转入志愿服务所在地党组织。

4.各分党委(党总支)在组织部集中办理组织关系后,要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发放到毕业生党员本人手中,并严格履行签字交接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携带,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防止丢失和过期作废。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党员,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5.各分党委(党总支)对每名毕业生党员只能开具一次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毕业生党员拿到介绍信后,若出现工作单位改派或介绍信抬头不符情况时,毕业生党员需重新核实签约单位所属党组织,并在有效期内将原介绍信交回我校组织部,由组织部予以更换;各分党委(党总支)不能重复为毕业生党员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也无权办理更换手续。

2.党关系转移 篇二

一、油墨黏度

油墨能否在印刷机上很好的传递与转移, 这与油墨的流变性在很大程度上有关。只有油墨具有合适的流变性, 油墨才能顺利地传递、转移、分配、抵达印版上, 直至最后转移到承印物表面。黏度是流体的重要特性之一。黏度是流体抗拒流动的一种性质, 是流体分子间相互吸收而产生的阻碍分子间相对运动能力的量度, 即流体流动的内部阻力。油墨转移过程中油墨与承印物的迅速分离要求油墨的黏度不能太大, 一般来说在印刷过程中, 印刷机的速度越高, 使用的油墨黏度应该越低。不同的承印物对油墨黏度也有不同的要求, 当纸张表面强度不同时, 相同印刷速度下所能承受的油墨黏度值不同, 表面强度低的纸张, 就只能用黏度比较低的油墨印刷;表面强度高的纸张, 就可以使用黏度比较高的油墨。

纸张、油墨的主要成分均为对称性分子, 当它们的分子相互靠近时, 固有偶极之间因同性相斥、异性相吸使分子在空间按异极毗邻的状态取向, 结果首先产生取向力, 随后产生诱导力和色散力。分子间的二次结合力使油墨附着在纸张上, 分子间二次结合力愈越大, 附着效果越好。另一方面, 纸张由纤维交织而成, 表面凹凸不平且有孔隙, 油墨又具有良好的流动性能, 所以当油墨转移到纸张上以后, 有明显的机械抛锚效应, 促成油墨在纸张上的附着。油墨在纸张上的附着, 既靠分子间的二次作用力, 也靠油墨在纸张上的机械抛锚效应。对于平滑度较高的纸张, 油墨的附着主要依赖于分子间二次结合力;较为粗糙的纸张, 油墨的附着则更多借助于机械抛锚效应。纸张中所含的填料、涂料, 大部分是无机化合物。这些无机化合物大大提高了纸张的比表面能。因而纸张为高能表面, 当低表面张力的油墨覆盖在纸张表面时, 使纸张的表面自由能降低, 形成稳定的体系, 故油墨能牢固地附着在纸张表面。

二、油墨转移的过程

油墨转移的行程是印刷的基本行程, 也是印刷过程的最后行程。在压印的瞬间, 橡皮布上的油墨分裂成两部分, 一部分油墨残留在橡皮布上, 另一部分油墨附着在承印物表面, 经固化、干燥而固结, 这样便完成了油墨的全部过程。纸张、油墨的主要成分均为对称性分子, 当它们的分子相互靠近时, 固有偶极之间因同性相斥、异性相吸使分子在空间按异极毗邻的状态取向, 结果首先产生取向力, 随后产生诱导力和色散力。分子间的二次结合力使油墨附着在纸张上, 分子间二次结合力愈越大, 附着效果越好。另一方面, 纸张由纤维交织而成, 表面凹凸不平且有孔隙, 油墨又具有良好的流动性能, 所以当油墨转移到纸张上以后, 有明显的机械抛锚效应, 促成油墨在纸张上的附着。

油墨在纸张上的附着, 既靠分子间的二次作用力, 也靠油墨在纸张上的机械抛锚效应。对于平滑度较高的纸张, 油墨的附着主要依赖于分子间二次结合力;较为粗糙的纸张, 油墨的附着则更多借助于机械抛锚效应。纸张中所含的填料、涂料, 大部分是无机化合物。这些无机化合物大大提高了纸张的比表面能。因而纸张为高能表面, 当低表面张力的油墨覆盖在纸张表面时, 使纸张的表面自由能降低, 形成稳定的体系, 故油墨能牢固地附着在纸张表面。

三、油墨转移率与印刷压力的关系

转移到承印材料表面的墨量与涂敷在印版上的墨量之比f (%) 叫油墨转移率;在印刷速度和印刷条件一定, 纸张平滑度、油墨塑性粘度等印刷适性一定的情形下, 油墨转移率f与印刷压力 (Pa) Pd的关系, 见图1

可知, f-Pd曲线的AB段上升缓慢, 由于印刷压力过低, 包衬压缩量过小, 油墨与纸面不能充分接触, 致使印迹空虚不完整;BC段f与Pd几乎成线性关系, 随着f的增大, 印品的墨色也逐渐改善;到了C点, 就可以得到墨色满意的印品了, Pc就是印刷工艺必需的压力;过了C点, 曲线几乎平直, 即印刷压力再有升高油墨转移率也基本保持不变了;然而, 如果压力过大到了曲线的D点, 就会出现网点严重扩大现象, 而且, 压力过高还会带来前面分析过的“滑动、摩擦”等一系列问题;因此, 合适的印刷压力应在Pc与P。之间, 譬如Pt。

摘要:随着科技的进步人们对印刷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油墨转移作为影响印刷品质量的一个关键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了保证油墨转移的稳定, 本文对胶印印刷压力与油墨转移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胶印,油墨转移,印刷压力

参考文献

[1]冯长勇:《胶印油墨转移的应用研究》, 西安理工大学, 2007年。

[2]贾春江:《凹版印刷机压力及滚筒驱动功率计算》, 西安理工大学, 2006年。

[3]马文琪:《柔性版印刷中的灰平衡控制研究》, 西安理工大学, 2007年。

3.医保关系转移接续7月1日启动 篇三

3月2日至3日,全国医疗保险工作座谈会在湖南长沙召开。会议提出,2010年的医疗、生育保障工作,要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从七个方面对今年的医疗、生育保险工作作出部署:一是巩固并进一步扩大医疗、生育保险覆盖面。2010年底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4.1亿人以上,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亿人。二是有重点有条件地提高并均衡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政策要进一步向重病患者、困难人群倾斜;要逐步均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待遇,做到“限高、稳中、提低”,逐步缩小医疗报销比例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要积极推进门诊统筹。三是落实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的政策措施。各地要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细化操作办法,完善业务流程,确保7月1日按时启动、平衡实施。四是加强医疗保险标准化建设。各省要按时完成乙类药品目录的调整工作,确保下半年开始执行新的药品目录;加强监测和分析,提高标准化管理的科学性。五是加强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六是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工作。七是积极配合做好深化医药卫生行政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4.社保关系转移接续 流程 篇四

红字是北京要办的手续,篮字是衡阳办的手续。整个流程社保中心大约3个月完成,社保:

北京做减员,湖南衡阳做增员后,然后办理转出/转入业务。一四险(养老、工伤、失业、生育):

先由北京办理转外阜减员,携带《减员表》和《个人异地转出申请(手签字)》,到北京社保办理,北京社保打印《养老缴费凭证》交给本人(周俊义),由本人交到衡阳社保。,再有衡阳社保出具《转移联系函》给北京社保。北京社保打印《养老转移接续信息表》挂号信方式给衡阳,衡阳完成养老保险接续。(只转养老)

二医疗:

先由北京办理转外阜减员,湖南衡阳做增员,由湖南衡阳向北京社保发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接到联系函后,北京社保发出《参保凭证》《医疗保险人员类型变更信息变更表》挂号信邮寄到衡阳社保。完成医疗保险接续。(医疗只转年限)

三公积金:

1.公积金转移:北京封存,衡阳公积金中心开户,湖南公积金开转移证明(公积金号及卡号)衡阳国能开转移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转入卡号、国能开离职证明材料。到北京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业务(这个请详细向衡阳公积金中心咨询下)。

12.北京公积金提取,衡阳公积金开户。

提取需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转入卡号、国能开离职证明材料。办理提取。衡阳做新开户。

说明:

公积金缴纳额度按公司规定(85%)和地方规定(8%-12%)办理。公积金不涉及缴费年限和接续问题,提取就是全额提取,缴纳就是按规定缴纳。转移过去和提取后衡阳开户,钱是一样的。只是转以后要按照当地规定提取。

5.党关系转移 篇五

关键词: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完善

一、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制度的重要性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核心内容, 它能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仍然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是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制。

社会保险关系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是连续性, 表现在一旦建立了一定的劳动关系之后, 除了特殊情况 (如服刑、退保等) 外, 基于劳动关系基础之上的社会保险关系就不能中断, 不能因为工作单位或地点的变动而中断。比如, 按照目前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只有至少参保15年以上者才能有在老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资格, 在此时间段内若参保人跨统筹区域流动的话, 社会保险关系也必须转移至流入地。但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工作困难重重。

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下, 地区之间的经济往来和经济渗透不断增加, 劳动者的地域流动成为普遍现象,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量也在不断攀升。以江苏省的农村劳动力为例, 2006年底, 全省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总量达到1608.82万人, 占全省农村劳动力总量的60.5%;2007年底, 全省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1660.85万人, 占全省农村劳动力总量的62.4%。与2000年末相比, 农村劳动力转移数量增加了452.98万人, 年均增加64.73万人。伴随着人口的大量流动, 社会保险工作在跨地区转移接续方面面临着诸多障碍, 大部分人在转换工作单位、流动到其它地区时普遍会遇到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困难的问题。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并没有随着就业形式的变化而同步发展, 这对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及社会的稳定是很不利的。

2009年3月, 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报告中提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出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这充分体现了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制度的现实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制度, 顺利转移接续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关系, 解除人口流动的后顾之忧, 才能促进市场经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我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制度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发展, 人们逐渐开始重视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事业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据我省劳动和保障厅统计, 至2008年底, 我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641.36万人, 比上年末增加147.31万人, 连续四年实现净增参保人数增加超百万。

同时, 统计显示, 2006年江苏省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流动近14万人次, 这14万参保人员转移流动时, 退保成为他们的普遍选择。据南京市社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统计, 近年来该中心每天都有外地打工人员前来退保, 最多时每天有200多名外地务工人员办理养老保险退保手续, 平均每月退保上千人。这些人退保的原因之一就是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过于困难, 程序过于繁琐, 导致他们对参保失去信心, 进而直接影响参保人数的增加和覆盖面的扩大, 严重阻碍了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

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是劳动力能够自由流动, 人力资源能够不断得到优化配置。而我国的社会保险具有统筹区域性的特点, 各个地区之间的社会保险缺乏接轨, 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相当困难, 导致劳动力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 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劳动力流动的规模, 妨碍了人力资源的重新配置和优化组合, 从而限制了我国经济的发展。

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的原因分析

(一) 社会保险立法滞后

目前, 由于种种原因, 我国还没有正式出台一部综合性的国家社会保险法, 有关社会保险的各种制度被分散地规定在不同的法律文件中, 无法形成配套的法律体系, 直接导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许多问题无法可依, 突出表现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上。又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 造成对文件内容的理解不同, 在执行过程中的做法不一致, 使得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更难处理。

(二) 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较低

我国的社会保险理论上是以省和直辖市为统筹单位, 但实际上有很多省份仍然停留在县市级统筹的水平上。由于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等多方面的原因, 各统筹单位制定的标准并不相同, 政策规定也不统一, 实际操作起来十分困难。

(三) 社会保险转移缺少强大的技术支持

从目前情况来看, 全国大部分地区已经实现了现代化的社会保险业务操作系统, 但少数落后地区还在依靠原始的手工方式处理业务, 各地使用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软、硬件配置差距也比较大, 异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联网程度低, 信息不能及时互通, 资金划转也比较困难。

(四) 个人账户空账运行规模大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 是在完全没有基金积累和在计划经济条件下, 由企业自主支付养老金难以为继的背景下起步的。由于没有基金积累, 出现了社会保险基金的代际转移, 即用现在在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支付目前已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1995年开始实施“统帐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运行模式, 尽管建立了个人账户, 但由于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是合并管理运营的, 现收现支, 在收不抵支的情况下, 统筹基金严重挤占个人账户基金, 个人账户变成有名无实的空账。个人账户对职工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个人账户基金一旦被统筹基金挤占, 必将影响到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影响保险金的按时发放, 以及退休职工的生活稳定和社会安定。

(五) 部分地区设置社会保险转移壁垒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是统账结合的, 缴费资金分为个人账户部分和统筹基金部分, 各地设置的资金比例不同, 导致人们享受社会保险的待遇不同。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时候只能转走个人账户的储蓄额, 而统筹基金则必须留下来, 这对参保人流入地区来说是相对不利的。如果参保人在流入地区生病或者退休的话, 就会因为没有流入前的统筹基金而给流入地区的社会保险基金带来沉重的压力。

因此, 出于对本地区财政收支的考虑及为了维护本地劳动者的利益, 很多地方都设置了社会保险转移壁垒来保护本地区财政。其中最突出的做法就是征收养老保险超龄费, 即异地的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时, 工人年龄超过35岁、干部年龄超过45岁的, 按转入时的超龄时间, 每一年工龄补缴一笔养老保险超龄费。而我省规定,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的, 仍在原参保地继续参保。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 符合当地政府有关人才引进的政策规定, 经县以上组织、人事或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调动, 与调入或引进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2) 户籍在转入地并实际居住的, 与转入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自谋职业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四、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制度的建议

(一) 建立健全国家社会保险法制体系

相关法律及政策的缺失或不完善制约了我国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 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证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有章可循。特别要针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制定相关的法规或规章, 明确规定各个险种的转移政策, 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 通过法律的约束督促各地在实际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政策时能够依法办事, 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在实际业务操作中, 要制定统一、规范、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 明确流出、流入两地的各自职责和操作权限, 并尽量减少操作环节, 方便办理, 使得社会保险关系能及时、顺利地转移。

(二) 尽快实现社会保险全国统筹

要解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难这一问题, 就必须提高社会保险的统筹层次, 在努力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 尽快实现社会保险的全国统筹, 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制度运行的统一和统筹基金的合理使用, 增强基金的调剂能力, 可以更好地解决因较低统筹层次之间标准和基金承受能力低而造成的转移接续困难, 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大有裨益。中国人民大学的郑功成教授在2009年1月15日的社会保险法草案专家研讨会上提到, 在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中, 可以直接提出全国统筹, 明确2012年实现全国统筹。

统筹层次的核心问题是资金的管理控制权, 需要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和权限, 最高统筹部门可以以预算为统筹的基础, 明确各级政府的资金管理权限, 划定各级政府的工作责任。另外, 国家在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 要注意缩小东西部之间, 富裕与贫困地区之间的经济差距, 均衡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 这样才能促进社会保险全国统筹的顺利实现。各级政府应当认真落实中央的指示, 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并预测将来社会保险支出缺口的出现, 及时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来进行弥补。

(三) 完善个人账户制度

我国的个人账户基金建立的时间非常短, 基金积累量很少, 这会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接收地带来巨大的压力, 也有失公平, 有很多地方为了避免承受巨大的财政压力, 纷纷设置了社会保险转移壁垒, 这对经济发展是相当不利的。因此, 应当针对我国的国情, 积极采取措施完善个人账户制度。要实现有效转移, 必须加大转移的基金量, 仅转移个人账户基金是不够的, 可以考虑转移统筹基金的一部分, 转移比例可以由国家根据各地的实际经济发展情况来决定, 这样可以大大减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地的财政压力。

另外, 要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以我省为例,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苏政发[2006]40号) 规定:“根据我省实际, 2006年底前, 积累较多的原行业统筹单位和有条件的市县先行启动做实个人账户, 分步实施。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为3%-5%, 以后每年提高1至2个百分点, 直至8%。鼓励其他地区创造条件, 择时实施。”要努力保证账户实账化, 实行“统”、“账”分离, 分别管理, 分别核算, 互不侵占, 独立运行。做好个人账户基金的记入、计息、支出、转移等环节的管理, 严格按照实际到账的储蓄额计发个人账户。做实个人账户, 逐步减少个人账户空账, 对及时准确转移跨统筹区域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 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实现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

(四) 加快社会保险系统信息化建设

要解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难的问题, 必须要加快社会保险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开发出先进的社会保险业务通用软件, 尽可能地统一各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软件配置, 实现现代化管理, 把社会保险 (下转第109页 (上接第144页) 对象的基本情况以及各类资金的缴纳、支付、核算、查询等服务内容纳入系统管理, 形成一个覆盖面广、功能齐全、规范透明的社会保险信息网, 努力实现省级联网并向全国联网发展, 各地区负责建立当地的资源数据库并上传, 形成完备的中心数据库, 为参保人在全国各地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和参保记录提供便利。

参考文献

[1]段美之.我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研究综述 (总第451期, 第3期) [J].经济论坛, 2009.

6.党关系转移 篇六

摘 要 在改革开放和经济迅速发展和我国大规模劳动力的流动以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的背景下,中央颁布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来解决流动人口的养老保险关系问题。本文通过对在新政策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换接续的现状和困境的分析,提出了完善转移接续对策的建议。

关键词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困境 对策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地不断完善,出现了大规模的劳动力转移,养老保险参保者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县级统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以城镇企业职工为重点,难以完全适应这种劳动力大规模流动的状态。特别是农民工在城镇间的转移以及农村与城镇间的转移过程中,养老保险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维护。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在坚持保障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原则前提下,力求探索出解决跨地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问题有效途径。可见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新政策的推广以及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具体问题,以至实现全国统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当前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现状和困境

(一)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现状和困境

在新政实施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只可转移个人账户而不能转走统筹基金,养老保险跨区域缴费年限不可累计,且各地操作口径不一,造成了转移接续十分困难。现行《暂行办法》通过转移个人帐户和部分统筹基金的方式来平衡转入地与转出地所承担的责任。但随着今后参保的退休职工平均寿命的延长和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平均时间的延长,转入地的资金额仍可能不足以应付未来养老金支付的压力。而为了解决“趋富效应”等问题,《暂行办法》对已满50周岁的男性和已满40周岁的女性转移做出限制,对其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人员退休地的确定也做出限制,实际上设下缴费要满10年的门槛,并非真正的“无障碍”转移。

另外,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历史上制度设计的失误,导致地区间养老保险缴费与待遇水平存在巨大差异,不同群体之间的养老保障待遇差距也有所扩大。如何逐步缩小全社会各群体之间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差距,是关系到顺利实现全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顺畅的重要问题。

(二)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现状和困境

我国农民工数量庞大、层次不一且身份模糊,群体的自身构成非常复杂,对社会保障需求的态度也不尽一致。相对于城镇职工而言,农民工的失业和生活无保障现象十分严重。而且许多企业与其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即使签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对等。再者,不同类型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和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滞后,以及各制度间不衔接的现实问题也阻碍了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二、困境的主要原因分析

造成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困境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碎片化”的养老保险制度阻碍了养老保险关系顺利转移接续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呈现出典型的“碎片化”特征:从资金的筹集角度来看,既有现收现付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全积累制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又有部分积累制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从资金的支付角度来看,既有普惠支付的社会统筹账户模式,又有收入关联支付的个人账户模式等等。而即使在同一制度中也存在许多“小碎片”:城镇基本养老制度费率不统一,各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农民工群体被分割在不同的制度里,“大碎片”套“小碎片”的情况非常严重。实际操作中如此复杂的养老保险制度大大增加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难度。

(二)现行财政体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阻碍了养老保险关系顺利转移接续

当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关系在不同统筹区之间发生转移时,各地区的利益关系就随之发生变化,各地政府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责任也随之发生变化。对转出地而言,一旦劳动者转移走养老保险关系或者选择退保,他们的大部分统筹基金就留在了当地,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转出地的未来养老负担。而对转入地而言,转入一个劳动者就意味着当地政府财政必须为之承担今后的养老责任,进行“财政兜底”。因此,在现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和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条件下,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是不愿轻易接纳一个未曾对当地统筹基金做过太多贡献却要在未来承担养老责任的劳动者的。

(三)统筹层次低及缺乏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

一方面,我国养老保险基本上实行的是县级统筹,对养老保险进行属地化管理,各省各统筹区养老保险政策不统一。另一方面目前全国劳动保障信息系统(金保工程)和“一卡通”还在建设过程中,各地的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发展程度、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未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保工作操作平台。这样就增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难度,同时也降低了养老保险转移记账的准确程度。

三、新形势下完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对策建议

由于我国现行“碎片化”的养老保险制度要转变为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新制度,不仅要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调整,积极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而且要做好新旧制度之间的平衡衔接。在新形势下必须坚持在保障性、公平性原则和可持续性原则前提下,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一)加快法制环境的健全

从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立法现状来看,社会保障方面保守性、临时性的办法多于法律、法规。因此,应加快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以国家基本法的形式确定社会保险全国统筹的实施路径,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另外,由于现在农村的养老保险主要依靠家庭养老的方式,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还处于试点阶段,如何将已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逐步提高统筹层次

一般而言,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越高,转移接续难问题越容易得到缓解。如何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目前有两种思路:一是当前正在实行的路径,从地市级统筹做好再到省级统筹,从而进一步到全国统筹;二是一步到位解决全国统筹。笔者认为,由于我国长期的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水平差异较大,要在短期内实现全国统筹还面临众多困难。因此,应采取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的方法,从实现省级统筹逐步过渡到全国统筹。

(三)减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对于转入地社会统筹基金的压力

要制定各种养老保险体制间衔接和转换的标准和办法,对于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转移接续可采取分段计算养老金待遇的办法进行结算。可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定统一的收支应制度,缓解转移给各统筹区造成的统筹基金支付压力,以弥补各地区统筹基金缺口。

(四)加快推进"金保工程"的实施和建立“一卡通”

加快推进"金保工程"的实施,建设一个完备的省、市级中心数据库,实现全国养老保险计算机联网,使信息在全国传递、共享。社会保障“一卡通”是解决社会保险关系携带不方便的技术手段,“一卡通”记录着个人在不同地区、不同工作时间的全部缴费信息,且通过计算机网络将各地的社会保障业务信息互联、资源共享,从而劳动者实现跨统筹区之间的无障碍流通,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劳动力的转移而转移。

参考文献:

[1]崔沙沙.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探讨.法制与社会.2008.1.

[2]董雯.流动人口养老保险的异地转移.企业技术开发.2009.10.

[3]景邑君,张伯生.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研究.劳动保障世界.2009.9.

[4]王利军.关于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的理论综述.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6.

[5]郑秉文.中国社会保险“碎片化”制度危害与“碎片化冲动”探源.社会保障研究.2009.1.

7.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篇七

一、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是一项制度,必须严肃对待,严格手续。学生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在毕业离校时,须持有由校党委组织部或湖北省高校工委开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才能按规定到工作单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二、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要统一使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每张只限一人,必须加盖公章;凡以私人名义开出的介绍信,一律无效。介绍信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如遇报到单位有变动的,须持招毕办和院(系)党组织的证明,才能重新办理转接手续。

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应由党员本人携带,妥善保存。到新单位报到后,应立即按规定办理组织关系的接转。党员个人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妥善保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得丢失。一旦发生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情况,党员要立即向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校党委组织部或负责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报告。对丢失组织关系的党员,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经党组织查明原因,确属本人不慎丢失的,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报组织部予以补办。

8.党关系转移 篇八

确定养老保险异地转接原则。《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规定,该省户籍,在外地参保,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后又跨省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转移到户籍所在地,就业地应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其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归集到户籍所在地。非该省户籍、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外省的参保人员,根据规定待遇领取地确认为该省的,如曾经在该省两个及两个以上城市参保缴费,按照“从长从后”的原则确定待遇领取地。

河南省

启动职工养老保险跨省转接有年龄限制。《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无论是跨省转入、转出就业,或是在本省范围内转移就业,只要参保者符合相应年龄条件(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江西省

切实做好返乡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该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或就业,要求转移接续外省养老保险关系的,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按新办法审核接收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转移接续申请,并主动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协商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如外省因信息系统尚未修改等原因暂时不能通过信息系统转移的,可通过纸质方式,先通过传真传送相关材料办理转移,但同时仍需通过信函邮寄正式函、表等材料。对2009年底前已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在省内参保)但未转移基金的返乡农民工等跨省就业参保人员,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也可按上述办法办理转移接续。

天津市

作出规范跨统筹范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续接手续规定。在单位职工跨统筹范围转入方面,规定用人单位应为本单位外省市转入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跨统筹范围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在跨统筹范围职工批量转入手续方面,对用人单位从同一单位一次性跨统筹范围转入2人以上(含2人)的,应向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外省市正规就业情况材料;对跨统筹整建制迁入该市的,用人单位应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相关材料。天津市灵活就业人员跨统筹范围转入的,办理跨统筹范围转入养老保险关系,必须具有天津市户籍,同时满足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

青海省

9.党关系转移 篇九

一、坚持走党的群众路线, 增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

建党90年来, 我们党从小到大、由弱变强, 始终保持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 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 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领导干部更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切实做到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时候都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 从思想上尊重群众, 在工作上服务群众, 倾听群众呼声, 反映群众愿望, 关心群众疾苦, 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一是要在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群众路线教育, 增强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树立正确的权利观、价值观和利益观, 增强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 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表率。二是要强化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的制度保障。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的相关规定, 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 要深入群众了解民情, 急群众之所急, 想群众之所想, 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三是要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机制, 建立畅通无阻、规范有序的民意反映机制、利益表达机制等, 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化解社会矛盾, 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 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必须把求真务实贯彻到治党治国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真正做到真抓实干、开拓创新。首先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 营造求真务实良好氛围, 使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用到干事业上, 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 努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不断取得实效。其次要从日常工作中做起, 大力整治文风会风, 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 力戒空话套话。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 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 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大力清理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切实解决节庆剪彩过多过滥问题, 改进各级领导干部活动报道。第三要坚决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 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 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三、坚持艰苦奋斗的宝贵传统, 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作风

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是中国革命的传家宝。毛泽东同志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就告诫全党两个“务必”:“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 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从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内和政府机关出现的腐败现象中, 不难看出, 绝大部分腐败现象与不良生活作风有关, 其中关键就是忘记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在金钱和美色面前, 丧失了自己的意志, 滋生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 沉湎于灯红酒绿, 迷恋于声色犬马, 热衷于麻将赌博, 失去道德操守, 堕入蜕变的泥沼, 只顾贪图享受, 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 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恶化了党群干群关系。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树立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良好风尚, 自觉养成艰苦朴素的良好习惯, 厉行节约, 做一个有健康生活情趣的人, 把自己的才华和精力主要用在工作上, 以良好的领导作风, 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艰苦奋斗, 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四、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

要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必须坚持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 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只会失掉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所得到的却是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 所以, 我们如果有缺点, 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 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 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 我们就照你的办。”在现实生活中, 有些领导干部由于听不进别人的意见, 以致犯错误甚至犯罪。所以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敢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党员干部应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 主动地听取别人的批评, 做到“有则改之, 无则加勉”, “言者无罪, 闻者足戒”。因为, 只有敢于承认错误, 分析产生错误的原因, 讨论改正错误的方法, 才谈得上对人民负责。

五、坚持廉洁自律的党性修养, 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

廉洁自律精神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是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也是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公生明, 廉生威”, 领导干部只有在行使权利的时候做到清正廉洁, 才能经受住权利、金钱、美色、人情等各种考验, 才能做到执政为民。领导干部只有廉洁自律, 才能在各种诱惑面前不动心, 在腐朽思想文化面前不丧志, 在纷繁复杂社会现象面前不迷茫, 始终保持共产党人一尘不染、一身正气的好形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方针政策, 标本兼治, 齐抓共管, 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力度。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和政绩观, 牢记党的宗旨,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在作风建设上带好头, 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真正为人民群众服务。

摘要: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 是党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任务, 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 推进党的伟大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全面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时期, 更需要坚持和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理论联系实际、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优良传统, 为全面加强新形式下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支撑。

关键词:党建,优良传统,党群关系,作风建设

参考文献

[1]于学强.干部工作中预防腐败问题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0.

[2]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EB/OL].http://www.gov.cn/ldhd/2011-07/01/content_1897720_2.htm.

[3]李小三.中国共产党人精神研究[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8.

10.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程序 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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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程序

发布单位:东莞社保局更新时间:2010-1-4点击次数:164696大中小关闭窗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76号)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指引如下(适用的对象为在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一、跨市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1、参保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障分局打印《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一份;

2、参保人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或者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携《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3、当跨省转移的参保人没有重新就业参保以及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并到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原参保地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保险帐户。

4、由参保人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接收函后,直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在本市范围内变换工作单位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新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后直接接续原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1.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流程 篇十一

一、集团公司内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需提供以下资料来集团公司社保中心养老科办理: ①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调令原件一份。

②《义煤集团公司职工内部流动养老关系转移单》一式三份。③养老保险卡片,养老保险手册(2000年之后参加工作的不用提供手册)。

④职工历年度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

注:按规定需补缴养老金的,按28%的比例补缴后,需携带养老金财务补缴单原件。

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局外

1、转至系统内:提供调令原件,解除劳动合同书,中断表,内部转移单,养老保险卡片,养老保险手册,历年度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中断库;报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中断养老关系后,由接收单位恢复养老关系。

2、转至系统外:提供调令原件,解除劳动合同书,中断表,内部转移单,养老保险卡片,养老保险手册,历年度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中断库―――报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中断养老关系―――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记上帐后提供调令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报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并邮寄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转入地

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参保缴费凭证后出具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至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收到转入地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后报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打印参保信息表并邮寄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参保信息表后办理转入。

注:按规定需补缴养老金的,按28%的比例补缴后,需携带养老金财务补缴单。

三、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局内

1、系统内转入:提供调令原件,中断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劳动合同书,建立(恢复)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报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恢复养老保险关系。

12.党关系转移 篇十二

关键词: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农民工因为其廉价劳动力而成为我国各沿海发达城市的主力,他们为我国的工业化、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他们的养老保险状况与其所做的贡献却很不相称。2007年底,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为1 846万人,仅占其总数的8.7%。2009年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民工的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仅为7.6%,我国农民工目前的社会养老保障形势严峻[1]。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法律法规不统一以及保障层次千差万别等原因和农民工流动性大、收入水平低等特点,我国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一直都存在困难,导致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现瓶颈,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困境,呼吁着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改革[2]。

1新政策实施前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200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外出农民工总量增加到14 533万人,比上年增加492万人,增长3.5%,但农民工的参保率依旧很低。我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见表1,其中养老保险的部分:全国的参保率为7.6%,东部地区为8.8%,中部地区为5.2%,而西部地区仅为4.2%。

从统计数据上来看,中西部的农民工参保率要远远低于东部。由于过去我国的养老保险模式长期实行地方政府统筹,地方的经济水平决定了地方的养老保障水平,中西部地区相比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因而在养老保障水平上会落后东部地区。

除了从全国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整体上看出农民工的养老保险状况堪忧之外,以北部的北京、东部的上海以及南方的广东三大农民工输入地的数据来分析,情况也不容乐观。第38页表2是经过汇总处理的北京、上海和广东三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变动数据。

首先看广东省的数据,广东省2006年至2009年四年内,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增长率平均在6.5%左右,而广东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总人数的增长率为11.27%左右,因而农民工参保水平与平均水平相比较还有很大差距。

其次,上海的农民工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为综合社会保险,2006年至2009年,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增长率平均为1%左右,上海总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平均增长率在3.07%左右,相比而言差距还是很大,而且2008年末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人数为383.3万,2009年为378.41万,其中有一部分农民工选择了退保。

北京将农民工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范畴,从数据上来看,2008年相比2007年来说,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有了量的飞跃,从49万人上升到127.5万人。从数据来看,北京的农民工参保情况要较其他两地好,主要原因是北京将农民工纳入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北京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重要试点区域,政府对其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缴费标准上较城镇养老保险要低,而且今后返回农村的农民工可以方便地转移[3]。

综上所述,我国的高效性、覆盖广、可转移的社会保障目标在现在来看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特别是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很大的缺陷。

2由转移接续难导致的农民工“退保潮”

由于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农民工游走在城乡之间,成为城市“边缘人”。在养老保险方面,首先农民工的参保率很低,少数地方政府虽然自行制定了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险的政策,但其总体参保率仅为15%;其次,农民工养老保险退保率很高,据统计,全国农民工的退保率在40%左右,在农民工众多的广东省的部分地区退保率高达95%以上,并且退保率呈逐年攀升的趋势[4]。

近年来出现的农民工退保风潮,使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形成雪上加霜,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形成,直接影响了全国的统一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在当前农民工参保积极性不高、保险覆盖面不广及保险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各地区普遍出现的“退保”高涨现象应该引起各方的高度重视[5]。

目前学术研究大都把农民工退保的原因归结为农民工的高流动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之间存在矛盾、农民工收入低和社保缴费门槛高的矛盾、转移程序繁琐等。但深究起来,各地区的经济特点形成各种不同的养老保险模式,没有统一的规范,这才是导致农民工退保最主要的原因。

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关键在于处理好该制度的两个核心:缴费标准和转移接续原则。其中导致农民工退保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困难,而引起“转保难”的现实原因则是当前各地方养老保险制度的地方割据,其中涉及金额的转移标准、地方利益、政府的财政负担和不同社保制度的衔接问题,这一系列问题摆在农民工面前,使得他们在面对各种阻碍的情况下选择了退保。

3农民工参保遇到的困难

农民工参保遇到的主要问题就是养老保险金缴费门槛高和关系转移困难,在被访的参加过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中有的认为养老保险缴费过高,另外认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困难,在转移过程中各种手续复杂,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解决,在被调查对象中没有人成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农民工对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制度不了解,这也是导致转移难的一个重要方面,农民工群体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不知道该办理哪些具体手续,也不了解到底要到哪些部门去办理相应的手续。

4当前针对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制度

4.1防退保促接续新政策基本内容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共有13条,内容主要涉及养老保险关系跨地转移时养老金的计算方法、养老保险金最终领取地的确定方法和关系转移程序三大部分[6]。

新政策适用于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之前已经按照国家规定有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再继续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这也意味着国家将农民工纳入了城镇养老保险的范畴,并且明确规定,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他们可以合并计算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的人员,不得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并办理退保手续。这一规定从很大程度上制止了农民工退保现状。

4.2新政策在防退保和促转移方面的进步

1)异地转移只需转移12%的单位缴费,轻松方便办转移。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需要转移12%的单位缴费。这样以来,单位缴费的大部分随跨省流动就业转给转入地,减轻转入地的资金压力;单位缴费的少部分留给转出地,用于确保当期基本养老金支付。

办法规定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开具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只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所有手续都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公布了全国县级以上所有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供相关人员查询自己的参保缴费和转移接续信息。这大大减轻了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往返于不同地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复杂过程,既省力又省时。

2)明确领取待遇地,农民工无须再“退保”。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这样有助于消除过去由于地区之间职责不清,个别转出地和转入地相互推诿的现象。总之,让每一个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都能在一个地方领到基本养老金。同时新出台的办法中规定:“未达到养老保险金待遇领取的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因而退保的情况从制度上予以否定,农民工无需退保也不能再退保。

3)可以多地点参保,但计算方法全国统一。我国城镇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一定系数计算。平时缴费越多,个人账户储存额就越多,这部分养老金水平就越高。对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即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与本地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应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由此计算出本人指数化缴费工资,再与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出平均值,作为计发其基础养老金的基数;缴费满15年发给基数的15%,多缴费1年多发1%。办法仍然按照该计算方法发放工资,但更加明确了流动就业人员在各参保地的各年度缴费工资与最后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缴费工资指数。这样既确保了在全国范围内政策的统一,又使计发方法简便易行。

对回到农村后不再继续返城就业的农民工,办法保留了其在城镇参保缴费的记录和个人账户并全部真实有效。如果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和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计发基本养老金计算方法;如果没有满足规定条件,也可以把城镇参保的相关权益记录和资金转移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4.3新政策存在的不足

新政策解决了农民工退保的情况,强制性地规定不容许退保,但是却并没有解决当前养老保险制度地方利益难以协调的状态。如何解决长期以来的养老保险地方分割状况是真正改变转移接续难现状的根本,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才能做到真正的“能转移”。还有农民工希望能有相应的人员负责教会他们如何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也就是希望能够普及一下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知识。另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知识信息宣传不够广泛,每个企业都应该加大力度宣传。

参考文献

[1]慈勤英,杨慧.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现状与对策[J].流动人口,2003(1):13-15.

[2]韩宗保.破解农民工退保问题的思路[J].中国财政,2008(17):24-29.

[3]胡婷.探讨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机制[J].法制与社会,2009(3):29-34.

[4]黄岩.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低的原因及对策探析[J].大众商务,2009(5):46-48.

[5]刘晓雪.积极探讨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J].上海农村经济,2006(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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