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指标

2024-10-07

城市规划指标(通用8篇)

1.城市规划指标 篇一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好,您咨询海绵城市评价指标细项的有关材料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为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落实重点建设任务,按照科学性、典型性及体现地方特色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海口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依据《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中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参考相关规划成果,确定了海口市海绵城市建设的五项分项目标及22项指标,五项分项目标具体表述为:水生态全面恢复、水环境显著改善、水资源适度利用、水安全充分保障、制度建设完备,具体指标如下表。

表3-1海口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目标

目 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30年 备注

水生态 1 2 3 4 5 6 水环境 7 8 9 水资源 10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海绵城市达标面积比例

内河水系生态岸线比例

绿地率 地下水位

城市热岛效应 水环境质量

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年径流污染总量控制率)

合流管网年溢流次数 污水再生利用率 ≥70%

≥70% ≥20%

≥80% ≥40% ≥50% 41% 45% 地下水水位下降趋势得到明显遏制,平均降幅低于历史同期

热岛强度得到缓解。优于IV类达到Ⅲ标准 类标准 ≥50% ≥60% ≤12次 ≥20%

≥3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

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要求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

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要求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标;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标。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要

求: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市河湖水系岸线、加装盖板的天然河渠等进行生态修复,达到蓝线控制要求,恢复其生态功能。

参考《海口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要求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

标》。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

标》。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要

求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20%,《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要求再生水利用率≥

目 标 水资源 序号 指标 雨水资源利用率 12 供水管网漏损率

2020年 ≥0.5%

2030年 备注

≥1.5% 《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重视雨

水收集利用,有逐步推广雨水利用工程与项目的政策、计划并实施。

≤8%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国家

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供水管网漏损率不高于1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17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

100%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10% 水安全 13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4 15 龙头水质达标≥99% 100% 率

排水设计标准 管线设计重现期3-5年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版,参考《海口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版。参考《海口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16 内涝防治标准 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50

年 规划建设管控制度 蓝线、绿线划定与保护 技术规范与标准建设 投融资机制建设 绩效考核与奖励机制 产业化

出台 出台 出台 出台 出台 出台 制度建设 17 18 19 20 21 22

2、由于海绵城市规划尚未得到政府批准,目前不宜向您提供规划文本。

感谢您对海口规划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此复。

海口市规划局 2017年9月20日

2.城市规划指标 篇二

一是碳生产率。就是每排放一吨碳产生多少生产力。发展低碳经济, 一定要提高碳生产率, 而这只能通过提高技术, 提高能源效率来实现。对企业而言, 低碳经济不仅是必须的, 还蕴含着巨大的商机, 今后企业之间的竞争, 本质上是碳生产率的竞争, 也就是单位二氧化碳能产生的经济效益。

二是拥有低碳的能源结构。可再生能源, 比如风能、大阳能、核能, 是没有碳的, 天然气相对于煤炭来说是低碳的, 如果我们这个城市在能源结构中间能够降低碳的含量, 这也是低碳的。

三是生活消费方面。大家多坐公交, 多骑自行车、步行, 不开奢华的大排量汽车, 夏天空调温度不要调得太低, 建筑做好隔热层等等, 这些好的习惯都可以节省能源, 减少排放。

四是低碳政策。涉及相应的财政、税收、法制等等方面, 通过这样一套政策, 来引导消费、生产、能源使用, 这个非常重要。地方政府, 可以在相关政策的制订上下功夫。

3.“智慧城市”指标体系构建 篇三

一、常州“智慧城市”指标体系构建的意义

(一)指标体系是智慧城市图景设计的“导航仪”

智慧城市的理念、布局、建设是“有规划的社会变迁”过程,刻写的是政府、企业、组织和公民“全面互联、充分整合、激励创新、协同运作”的新模式。智慧城市指标体系是智慧城市的“量化版”,它对城市的布局、重点、层次、结构、空间、流程、特色等都有导向性的意义。目前,全球应用层面的智慧城市评估体系主要有:欧盟中等规模城市智慧排名指标、IBM智慧城市评价标准、上海浦东新区智慧城市指标体系2.0、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南京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智慧台湾绩效指标等,这些指标对本城市以及其他智慧城市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先驱”角色和“导航”价值。

(二)指标体系是智慧城市发展样态的“度量衡”

智慧城市是由城市各个组成要件构成的有机统一体,反映的是一个城市体态结构与功能的运行质量和水平。基于不同的视角和层级,智慧城市呈现为不同的城市空间和城市意象,因而,测量的指标和维度不尽一致,如IBM认为“互联网+物联网=智慧的地球”,侧重于现代科学技术和通讯技术的感知和运用;欧洲中等规模智慧城市从“智慧人群、智慧经济、智慧治理、智慧流动、智慧环境、智慧生活”6个层面、31项二级指标来测量;国际智慧社区论坛(Intelligent Community Forun)把“宽带连接、知识型劳动力、创新、数字融合、社区营销与宣传”作为评价智慧城市的标尺;智慧南京走的是“智慧服务、智慧产业、智慧政府、智慧人文”的发展战略,因此,不管“智慧”邂逅“城市”耦合成怎样的面貌和样态,都需要指标体系来度量、细化和修正。

(三)指标体系是智慧城市纵横比较的“方位器”

目前,智慧城市的推进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市场主导型,即市场和企业对智慧资源的研发、推广和运用享有支配权,而政府只是协调者、协作者,这种模式主要存在于美国和西欧;二是政府主导型,即政府是智慧城市构建的主要推动力量,从规划、配置到实施都由政府主治,如上海、北京、深圳、常州等;三是市场+政府型,即把市场、企业的科技力量与政府的规制力量有机衔接起来,共同推进城市的智慧化治理,如新加坡、日本、马来西亚等。智慧城市的发展模式各具千秋,这些根植于民族、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的特色和优势,更能反映城市治理变革和进步的个性,而与之相契合的指标体系就是智慧城市“胎动成型”的方位器,其理念与图景、机制与体制、路径与战略、规模与层次、重点与布局都洋溢着自身的特色、定格自身的方位。

二、常州“智慧城市”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这是智慧城市指标体系构建的最基本原则,要保证指标体系配置的科学性:首先,明确指标体系设计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既要论证理论预设的合理性、可行性,又要根据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发展和创新,对智慧城市的丰富内涵、框架构成、基本特征、目标愿景、层次结构、发展动态、规律趋向等有科学认知和全面测量;其次,指标的名称、内涵、口径、范围、适用要有精准的界定和目标导向,指标选择与层次划分要合乎自然逻辑和标准尺度,不能有内容重复、标准不一、越界划分、顺序混乱等错误。

(二)系统性原则

智慧城市是许多要素构成的有机系统,因此,指标体系应遵循系统性构建原则,把相关领域纳入系统整体,正确调适和处理好局部与整体、基层与政府、行动与目标之间的关系,信息量得到充分反映,体现指标群的独立和完善,从各个角度、不同层次彰显被评价对象的特征和实态,而且还要体现对象的发展变化趋势。在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指标选取、分值赋权上,要抓住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要素,注重各个部分、要素的关联,符合事物发展规律,以保证评价的全面性和可信度。

(三)导向性原则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将全面反映智慧基础设施、智慧规划、智慧人群、智慧政务、智慧治理、智慧民生、智慧产业、智慧家居、智慧意象、智慧生态等方面的内容,从发展的视角集中展示了智慧城市的最新理念、未来愿景、建设目标、内在逻辑、架框体系、感知能力等核心要素,必须具备强大的导向功能和激励力量,能起到指导和牵引中国智慧城市建设、预测智慧城市趋向、推动智慧城市提升的作用。

(四)可操作性原则

构建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不仅是一项理论研究课题,而且是一个重要的实践工具,要充分利用其进行实践分析,对现有的智慧城市建设情况进行评价,这才是课题研究的目的所在。因此,指标体系的拟设计要充分考虑在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其一,数据获取的简易性和精确性;其二,数据的可综合性和可分解性;其三,经济成本的低廉性和可承受性;其四,测量手段和工具的明细化和量态化。

(五)可比性与发展性原则

可比性是构建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及实际操作中的重要环节,它决定着评价结果的公信力。所以,选用指标时必须注重指标口径的一致性,保证指标体系在历时性和共时性上的比较优势和鉴别品质,同时在指标选取上注重把不可比要素转化成可比要素,并尽量与国际通用的指标相统一,以提高智慧城市评价的国际性。同时,适应区域和区段的特殊性,智慧城市的建设也有其特色和个性,指标体系的设置和赋权也应相应变动、修正和发展。

三、常州“智慧城市”指标体系构建的依据

(一)理论依据

1.Smart模型理论。此模型由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智慧城市评价咨询中心设计,通过以下五要素为内涵展开:Service(服务);Management(管理);Application(应用);Resource(资源);Technology(技术),依托公共信息平台,实现政务、企业、组织和个人之间的深度感知和高效协同。

nlc202309051531

2.城市演化理论。其代表人物主要为伊利尔·沙里宁和黑川纪章,此理论从城市生命体和城市生态学出发,认为城市的各要素、部分,如设施、物流、资金、信息、人群、服务等是共生关系[1],具有紧密的“功能性关联”,它们之间有机演化、互动协同、战略联接,共同推动城市从物理城市向空间城市的递升。

3.城市系统工程理论。该理论主要从系统工程论的视角,把城市大系统分解为若干高度联系的次系统,城市规划、景观、水电气资源、建筑、交通、排污、绿化等,以“时空观为理念,城市与发展为主题,城市系统、城市逻辑与城市制度为维度,发展阶段、发展规律、发展战略与发展调控为问题”[2]。

4.数字城市。数字城市是表征城市信息化的新形态,其代表人物有沃尔曼、卡斯泰尔、布互索等,他们从信息空间(I-space)的角度,构建和论证数字城市交互的海量性和虚拟性,认为人类的未来栖身之地不在“钢筋混凝土构造的现实城市中,而是在数字化组建的‘软城市’(Soft Urban)里”[3]。

5.网络拓扑理论。即城市空间中“人与人、人与事物、事物与事物之间的段落、距离”[4],构成网络拓扑的空间结构,其主要特性为定向性和路径连通性。

6.城市意象理论。该理论由凯文·林奇创立,他认为,城市意象由路径、边界、节点、地区和标志五个元素构成[5],意象是观察者的主观感知,具有很强的审美性。

(二)现实依据

常州市政府通过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如《常州“智慧城市”发展规划(2012-2016)》、《常州市“智慧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有力指导了智慧城市的发展。

第一,国民经济各领域信息化成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助推器。建成了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常州名优农产品营销信息系统等一大批为农服务信息系统。互联网宽带实现了全市所有行政村的通达。信息技术广泛渗透到工业经济各个领域,全市建成了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验)区2 个、示范(试点)企业77 家,产业服务示范园3家。

第二,电子政务促进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三合一”网络平台,实现了行政权力运行、法制监督、行政监察三大功能的全覆盖。“金审”、“金财”、“金税”等“金”字工程的建设推进了政务系统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数据库等项目初步建成运行。

第三,社会公共领域信息化水平获得较大提升。社会保障市民卡已初步推广,逐步开始发挥服务公众的载体功能。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运行。建成城乡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城市公共安全应急响应系统投入运行,实现110、119、120、122 的应急联动。

第四,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十一五”期末,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是“十五”期末的3.6倍,太阳能光伏、新型电子元器件等优势产品群的市场竞争力得到较大提高。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01.38 亿元,是“十五”期末的10.5倍。

第五,以集约化为特色的信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基本实现了宽带化、数字化和广覆盖。信息通信应用水平显著提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数字电视、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基本实现按需接入,生活信息化主要指标在全省领先。

第六,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成。市电子政务安全体系逐步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协调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建立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信息安全产业有所发展,涌现出一批从事企业、机关、公共机构信息安全保障的专业企业。

四、常州“智慧城市”指标体系构建

本文从智慧城市的系统性出发,构建智慧城市“智慧资源”、“智慧动能”与“智慧精神”三维一体的指标体系,在一级指标之下创设二级指标,并赋予5%的权重,彰显智慧城市建设的一般性与特色性,蕴含智慧城市构建的物质性与人文性,催生智慧城市发展的丰富性与国际性,进而实现常州智慧城市的可持续化。

三个一级指标分别是:智慧资源、智慧动能和智慧精神,相对应的二级指标分别是:智慧法律政策制度体系、智慧化基础设施与资金保障、信息化网络化物联化覆盖率、智慧产业集聚与发展、智慧组织和智慧人群、智慧社区和智慧家居、智慧生态与可持续城市化;电子政务与高效政府、智慧治理与协同服务能力、智慧安全与智慧城管、智慧优质民生保障、智慧发展与推动能力、智慧生活便捷性、智慧救济与法治回应力;智慧城市安全感认同感和幸福感、智慧创新创意能力、智慧智力资源潜能、智慧人文底蕴与软项目发展、智慧城市意象与个性化、智慧城市品牌文化体育卫生等的国际化。

参考文献:

[1][日]黑川纪章.共生城市[J].建筑学报,2004(1):7-12.

[2]寇晓东,薛惠锋.城市系统工程的理论框架探讨[J].中国会议,2004(6):380-382

[3]徐静,陈秀万.基于信息空间理论的智慧城市模型构建[J].科技导报,2013(8):5.

[4][瑞士]弗朗茨.奥斯瓦德等.网络城市[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37.

[5]凯文.林奇.城市意象[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6.

(责任编辑:李利)

4.景观生态规划调查指标哪些 篇四

景观规划调查指标可从生态、经济和社会三个方面来进行讨论。

一、生态指标 1.气候条件

1.1大气条件

大气组分、大气污染程度、辐射强度、日照天数 1.2温度

年平均温度、最高温最低温、年际变化 1.3降水量

年均降水、季节分配、年变率 1.4气象灾害

风沙、暴雨、冰雹、干旱、霜冻等

2.土壤条件

2.1土壤肥力

土壤酸碱度、有机质含量、有效氮磷钾 2.2土壤结构

孔隙度、透水性、持水性 2.3土壤污染

有害微生物种类、土壤有机污染物(面积、强度、趋势)、重金属污染(面积、强度、趋势)、固体废弃物处理率 2.4土壤侵蚀

侵蚀面积、侵蚀强度、变化趋势 2.5土壤退化

土壤沙漠化、盐碱化(面积、强度、过程)

3.地质地形

3.1地貌特征

地貌类型、坡度坡向

4.水文条件

4.1水资源量

水域面积、水资源总量、年季变化、供需平衡 4.2水质

浑浊度、重金属含量、溶解氧、水化学特征

5.生物资源

5.1动物

物种多样性(丰富度指数、多样性指数)、动物个数、出生率、死亡率、存活率、自然增长率、灭绝率、分布密度、人为传播的病虫害 5.2植被

物种多样性(丰富度指数、多样性指数)、植被覆盖率、生物量、优势种类、生长率、人工/天然植被组成、密度、盖度、频度、高度、外来种 5.3生物组成

生物种类、受威胁程度、生物年龄结构、空间结构、生物数量分布

6.景观

6.1景观异质性

景观类型多样性、经管的独特性、景观的破碎度、景观的敏感度、自然景观分离度、人造景观与自然及民族习俗的协调度 6.2景观稳定性

自然灾害发生率、人为灾害发生率、人均栖息面积、景观功效性、宜人性、景观美学价值、社会认同度、空间统一性

二、经济指标 1.基础设施

1.1交通设施

停车场、码头、道路、科技投入、便捷度、安全度 1.2生活游乐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住宿、文化、娱乐、通讯、空间环境协调度、固体废物处理率、餐饮便捷度、科技投入 1.3安全卫生

安全标志、治安管理、危险动物危害频率、植物危害率、生活娱乐污水处理率

2.经济资源

2.1劳动力资源

劳动力来源、劳动力季节变化 2.2资金来源

资金信贷方式、资金回收 2.3智力资源

文盲率、教育普及率

3.经济环境

3.1生产成本

投入水平、生产风险、生产成本季节性变化 3.2信贷环境

信贷可获取程度、使用方式 3.3人口环境

人口密度、人口流动、人口变化

4.综合效益

4.1经济收入

总收入、人均收入 4.2消耗

总消耗、消耗分配比例

三、社会指标 1.人文环境

地方文化习俗、民族文化多样性、民族习俗、宗教文化、历史人文景观

2.心理环境

居民心理、民族心理、宗教心理

3.人类环境影响

3.1公众参与

人员性别比、年龄比、参与程度、参与的多样性 3.2环境意识

环境知识、环境态度、对环境的观察与评价、环境的预期行为 3.3流域保护

污染排放控制、水资源利用、管理行动 3.4土地利用及分布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土地资源动态变化、土地开发利用程度、土地集约经营程度、土地质量与土地利用生态效益、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土地利用社会效益 3.5法制完善程度

4.宏观社会政治环境

4.1政策法规

国家政策、区域政策、专项政策、部门调理法规 4.2总体规划

国家区域中长期规划、近期规划、部门规划 4.3政策保障

政策的有效性、持续性

5.社会接受能力

5.1个人接受能力

直接影响者、间接影响者 5.2团体接受能力

文化、宗教、部门、区域团体 5.3美学价值

5.城市绿化建设指标规定[范文] 篇五

【发布时间: 】2006年9月4日点击量:8910【字体:大 中 小】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1993年11月4日建设部发布)

第一条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的授权,为加强城市绿化规划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包括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和城市绿地率。

第三条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是指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

计算公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城市公共绿地总面积÷城市非农业人口。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而定:

(一)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不足75m2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5 m2;到2010年应不少于6 m2。

(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75~105 m2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6 m2;到2010年应不少于7 m2。

(三)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超过105 m2的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到2000年应不少于7 m2;到2010年应不少于8 m2。

第四条 城市绿化覆盖率,是指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计算公式:

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内全部绿化种植垂直投影面积÷城市面积)×100%。

城市绿化覆盖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30%,到2010年应不少于35%。

第五条 城市绿地率,是指城市各类绿地(含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等六类)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计算公式:城市绿地率(%)=(城市六类绿地面积之和÷城市总面积)×100%。

城市绿地率到2000年应不少于25%,到2010年应不少于30%。

为保证城市绿地率指标的实现,各类绿地单项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新建居住区经地占居住区总用地比率不低于30%。

(二)城市道路均应根据实际情况搞好绿化。其中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

地比率不低于20%,次于道绿带面积占比率不低于15%。

(三)城市内河、海、湖等水体及铁路旁的防护林带宽度应不少于30m。

(四)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50m的防护林带;学校、医院、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因特殊民政部不能按上述标准,并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将所缺面积的建设资金交给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绿化建设作为补偿,补偿标准应根据所处地段绿地的综合价值由所在城市具体规定。

(五)生产绿地面积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比率不低于2%。

(六)公共绿地中绿化用地所占比率,应参照CJJ48-92《公园设计规范》执行。

属于旧城改造区的,可对本条(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指标降低5个百分点。

第六条 各城市应根据自身的性质、规模、自然条件、基础情况等分别按上述规定具体确定指标,制定规划,确定发展速度,在规划的期限内达到规定指标。

城市绿化指标的确定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报建设部备案。

第七条 各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上述

标准审核及审批各类开发区、建设项目绿地规划,审定规划指标和建设计划,依法监督城市绿化各项规划指标的实施。

城市绿化现状的统计指标和数据以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发布或上报统计行政主管部门的数据为。

第八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第九条 本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实施。

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说明

一、城市绿化规划指标的统计口径

1.公共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公园,小游园、街道广场绿地,以及植物园、动物园、特种公园等。公共绿地面积系指城市各类公共绿地总面积之和。

2.城市建部区内绿化覆盖面积应包括各类绿地(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六类绿地)的实际绿化种植覆盖面积(含被绿化种植包围的水面)、街道绿化覆盖面积、屋顶绿化覆盖面积以及零散树木的覆盖面积。这些面积数据可以通过遥感、普查、抽样调查估算等办法来获得。

3.根据《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城市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六类,在计算城市绿地率时,应用全部六类地面积同城市总面积之比。

4.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室同内绿化不计入以上三项指标,可以作为工作成绩单独考核统计。

5.城市绿化指标的考核范围,对于绿化规划应为城市规划建成区;对于现状应为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均应以相应区域为依据。

二、制订城市绿化规划指标的依据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主要受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制约,根据测算,将城市人均建设用地为不足75平方米、75~105平方米和超地过105平方米三种情况。据此分别制定了三种指标。

考虑到城市绿化规划的三项指标都受到城市的性质、规模和自然条件的影响,应有所不同,在此只规定了指标的低限。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沿海开放城市、风景旅游城市、历史文化名城、新开发城市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等,都应有较高的指标。

本规定所定的三项指标既不是按照生态、卫生要求,也不是按照理想的社会发展需要来制定的,而是根据我国目前发展速度,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低水平标准。因此我国城市绿化指标距到满足生态需要的标准相差甚远。

三、城市绿化规划指标的质量要求

6.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创建指标 篇六

1.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2.建成区绿地率不达标; 3.城市污水处理率不达标;

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

5.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不达标; 6.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达标; 7.林荫路推广率不达标。

二、部分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计算方法: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总分=大于或等于8的公众人数(人)/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被抽查公众的总人数(人)×100%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包括屋顶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及零星树木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K㎡)/建成区面积(K㎡)×100% 3.建成区绿地率

城市各类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其他绿地,建成区绿地率为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率。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内各类城市绿地面积之和(K㎡)/建成区面积(K㎡)×100% 4.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建成区内各类公园绿地总面积之和。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中居民人均占有公园绿地的面积。

计算方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建成区内公园绿地总面积(㎡)/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统计和计算时注意事项

(1)道路绿地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单侧绿地面积按栽植行道树总长乘1.5米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绿带宽度小于1.5米的按1.5米计算,大于1.5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道路绿化覆盖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与绿地面积相加,减去行道树垂直投影中与绿地重叠部分的面积。

(2)孤植树面积计算:孤植树是指孤立种植的树木,既不是行道树,也未栽在绿地内,其绿地面积按每株2.25平方米计算,绿化覆盖面积按树冠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垂直绿化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垂直绿化面积不计入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计入绿地面积。

(4)水面面积计算

①公园内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园内用地比例要求(绿化用地比例 ≥65)的水面,水面全部计入公园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②城市内部河流,沿岸(单岸)绿化带宽度<30米,水面不计入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③城市内部河流,沿岸(单岸)种植植物形成宽度≥30米的滨水公园绿地,水面面积≤滨水绿地面积的50%,水面全部计入公园绿地面积,不计入绿化覆盖面积;水面面积>滨水绿地面积的50%,水面按滨水绿地面积的50%计入公园绿地面积,不计入绿化覆盖面积。

④城市内湖泊,沿岸种植植物形成1000平方米以上的滨水公园绿地,水面面积≤滨水绿地面积的50%,水面全部计入公园绿地面积,不计入绿化覆盖面积;水面面积>滨水绿地面积的50%,水面按滨水绿地面积的50%计入公园绿地面积,不计入绿化覆盖面积。5.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建成区乔、灌木垂直投影面积(h㎡)/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h㎡)×100% 6.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

计算方法:城市各城区绿地率(%)=建成区内各城区各类城市绿地面积(k㎡)/城市各城区的建成区面积(k㎡)×100% 7.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

计算方法: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城市各城区公园绿地面积(㎡)/城市各城区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100% 8.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是对面积在5000平方米,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计算覆盖居住用地的百分比(%);

计算方法: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h㎡)/居住用地总面积(h㎡)×100% 9.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 计算方法: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综合公园总数(个)/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万人)×100% 10.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

计算方法: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道路两旁(单排或者不连续的按两旁栽植折算)种植有行道树的城市道路长度(km)/城市道路总长度(km)×100% 11.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新建、改建居住区应为2002年(含2002年)以后建成或改造的居住区(小区)计算方法: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绿地达标的城市新建、改建居 住区面积(h㎡)/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总面积(h㎡)×100% 12.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

公共设施用地是指城市中为社会服务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及设计等机构或设施的建设用地。

计算方法: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绿地达标的城市公共设施用地面积(h㎡)/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总面积(h㎡)×100% 13.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

防护绿地规划面积应包括《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划的现状建成区内的防护绿地面积,已建成防护绿地面积应以现状建成区内的防护绿地面积为准。

计算方法: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已建成的城市防护绿地面积(h㎡)/城市防护绿地规划总面积(h㎡)×100% 14.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

计算方法: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生产绿地面积(h㎡)/建成区面积(h㎡)×100% 15.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

绿地达标的城市道路应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3.1.2中对道路绿地率的要求,设区市道路红线宽度小于12米的城市道路(支路)可不计入统计范围。

计算方法: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绿地达标的城市道路长度(km)/城市道路总长度(km)×100% 16.林荫停车场推广率

计算方法:林荫停车场推广率(%)=林荫停车场面积(㎡)/停车场总面积(㎡)×100% 17.河道绿化普及率

计算方法:河道绿化普及率(%)=单侧绿地宽度大于或等于12m的河道滨河绿带长度(km)/河道岸线总长度(km)×100% 18.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

受损弃置地指因生产活动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自然地形和植被受到破坏,并且废弃或不能使用的宕口、露天开采用地、窑坑、塌陷地等。

计算方法: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回复率(%)=经过生态与景观恢复的受损弃置地面积(h㎡)/受损弃置地总面积(h㎡)×100% 19.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

E综=E综1×0.3+E综2×0.3+E综3×0.2+E综4×0.2 E综—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

E综1—城市绿地格局的环境价值评价分值;

E综2—对城市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长度评价分值; E综3—对于城市风貌形成的作用评价分值;

E综4—在城市功能定位中的地位和作用评价分值; 20.城市公园绿地功能性评价值

E功=E功1×0.2+E功2×0.2+E功3×0.15+E功4×0.15+E功5×0.15+E功6×0.15 E功—城市公园绿地功能性评价分值; E功1—使用性评价分值; E功2—服务型评价分值; E功3—使用性评价分值 E功4—可达性评价分值 E功5—开放性评价分值; E功6—安全性评价分值; 21.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性评价值

E景=E景1×0.25+E景2×0.25+E景3×0.25+E景4×0.25 E景—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性评价值; E景1—景观特色评价分值; E景2—施工工艺评价分值; E景3—养护管理评价分值: E景4—植物材料应用评价分值; 22.城市公园绿地文化性评价值 E文=E文1×0.5+E文2×0.5 E文—城市公园绿地文化性评价值; E文1—文化的保护评价分值; E文2—文化的继承评价分值; 23.城市道路绿化评价值

E道=E道1×0.4+E道2×0.4+E道3×0.2 E道—城市道路绿化评价值; E道1—植物出料应用评价分值 E道2—养护管理评价分值; E道3—景观特色评价分值; 24.公园规范化率

计算方法:公园规范化率(%)=规范管理的公园数量(个)/公园总数量(个)×100% 25.古树名木保护率 计算方法:古树名木保护率(%)=建档并存活的古树名木数量(株)/古树名木总数量(株)×100% 26.节约型绿地建设率

计算方法:节约型绿地建设率(%)=应用节约型园林技术的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面积之和(h㎡)/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总面积(h㎡)×100% 27.生物防治推广率

计算方法:生物防治推广率(%)=采用了生物防治技术的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面积之和(h㎡)/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总面积(h㎡)×100% 28.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

计算方法: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已建成应急避险场所的公园绿地数量(个)/规划要求设置应急避险场所的公园绿地数量(个)×100% 29.水体岸线自然化率

计算方法:水体岸线自然化率(%)=符合自然岸线要求的水体岸线长度(km)/水体岸线总长度(km)×100% 30.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

计算方法: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地表水体中达到和优于Ⅳ类标准的监测断面数量/地表水体监测断面总数×100% 31.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LAeq=ΣLAeqi/n LAeq—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LAeqi—第i网络监测点测得的等效声级 32.城市热岛效应强度

城市热岛效应强度(℃)=建成区气温的平局值(℃)-建成区周边区域气温的平均值(℃)33.本地木本植物指数

计算方法:本地木本植物指数=本地木本植物物种数(种)/木本植物物种总数(种)34.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供热计量收费比例指建成区内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建筑面积占集中供热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计算方法: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集中供热住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100% 35.节能建筑比例

节能建筑比例指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占建成区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方法:节能建筑比例(%)=建成区内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面积(平方米)/建成区内建筑总面积(平方米)×100% 36.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指可再生能源在城市能源结构中所占比例。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计算方法: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吨标准煤)/城市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100% 37.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万元)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指创造单位国内生产总值所排放的工业固体废物量。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指企业将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排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以外的量。不包括矿山开采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煤矸石和呈酸性或碱性的废石除外)。

计算方法: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万元)=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千克)/国内生产总值(万元)

38.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指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占城市工业废水排放量的百分比。计算方法: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万吨)/城市工业废水排放量(万吨)×100% 39.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与城市污水排放量的比率。

计算方法: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量(万吨)/城市污水排放量(万吨)×100% 40.城市容貌评价值

E容=E容1×0.3+E容2×0.3+E容3×0.2+E容4×0.2 E容—城市容貌评价值; E容1—公共场所评价分值;

E容2—广告设施与标识评价分值; E容3—公共设施评价分值; E容4—城市照明评价分值; 41.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

计算方法: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城市管网水检验合格的项目数量(项)/城市管网水检验的项目数量(项)×100% 42.城市污水处理率

计算方法:城市污水处理率(%)=经过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污水量(万吨)/城市污水排放总量(万吨)×100% 4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计算方法: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采用无害化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数量(万 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的总量(万吨)×100% 44.城市道路完好率

计算方法:城市道路完好率(%)=城市道路完好面积(㎡)/城市道路总面积(㎡)×100% 45.林荫路推广率

林荫路推广率指城市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占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的百分比。林荫路指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

计算方法:林荫路推广率(%)=达到林荫路标准的人行道、自行车道长度(km)/人行道、自行车道总长度(km)×100% 46.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

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指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出行的总人次占城市出行总人次的百分比。计算方法: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步行交通出行人次+自行车交通出行人次+公共交通出行人次)(万人)/城市出行总人次(万人)×100% 47.住房保障率

住房保障率指累计实施住房保障户数占累计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的比重。住房保障包括货币保障和住房实物保障。住房实物保障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计算方法:住房保障率(%)=已保障户数(户)/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户)×100% 48.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

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指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的套数占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的比重。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

计算方法: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当年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套)/当年计划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套数(套)×100% 49.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三项保险全部参加的职工人数占应参保职工人数的比率。

7.魅力海洋城市指标体系初探 篇七

1.1 魅力海洋城市的研究意义

进入21世纪以来, 海岸带地区处于一个高速发展时期, 海洋生产总值从2001年的0.73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3.20亿元, 而2009年海洋生产总值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53%, 占沿海地区生产总值的15.5%。相对于海岸带地区的经济高速发展, 我国近岸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却相对严峻, 2009年, 国家海洋局对18个海洋生态监控区的监测显示, 大多数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和不健康状态, 分别占52%和24%。而且2009年我国海洋经济的增长速度放缓, 仅为8.6%, 低于同期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的0.1%。虽然主要是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 但同时也引发对海岸带地区发展模式的思考。

海洋城市作为海岸带地区发展的集中体现, 现今不少海洋城市的发展或多或少存在着:人口拥挤、交通堵塞、海域污染加剧、海洋文化建设薄弱和滨海景观资源破坏严重等问题。如何促进海洋城市可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城市海洋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积极作用, 进行魅力海洋城市的评选活动无疑会为此提供助力, 促进人与自然、社会和谐, 城市特色彰显海洋魅力的海洋城市发展模式的建立。

魅力城市研究作为一个新的工作, 国内对其直接论及的文章较少, 仅见朱铁楱对在城市发展中彰显城市魅力与许化冰对我国魅力城市建设作了较为详尽的阐述[1,2]。而关于魅力海洋城市的研究多从某一方面或介绍具体城市的魅力, 多以学术文章的形式。如, 张胜冰等对青岛滨海城市文化的论述[3], 吕刚对厦门城市魅力与会展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描述[4]。而笔者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 着重探讨魅力海洋城市的研究意义和内涵, 并基于此建立魅力海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将抽象意义上的城市魅力化作可量化、计算、比较的系统, 从而为海洋城市的发展战略与可选模式提供决策依据。

1.2 魅力海洋城市的内涵

城市是人类在自然环境基础上建设发展的一类以人为核心的人工生态系统, 不仅包含自然环境系统的要素, 更重要的是增加了围绕人类而产生的社会经济系统各要素。生态城市作为城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高度发达的重要标志, 也作为城市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国内外许多学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生态城市做出解释[5,6,7]。魅力海洋城市的创建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 笔者将参考生态城市的内涵, 再结合滨海城市的特点, 对魅力海洋城市的内涵做出解释。本研究对魅力海洋城市的内涵做

以下4个方面表述。

(1) 经济魅力。

海洋经济是人类利用和开发海洋资源、获取海洋产品的经济活动[8], 是由海洋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共同构成的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经济发展领域。海洋城市的经济魅力就是综合效益较高, 具有高效的转换系统、良好的消费模式及完善的流转系统, 各种海洋经济活动中人们在尽可能少的资源投入和废物产生的条件下获得较大的经济成果。

(2) 生态魅力。

沿海城市的生态魅力凸显, 要紧扣海洋主题, 将海洋生态魅力提升到一个重要的位置。海洋生态魅力将是海洋城市最亮丽的一个名片。加强海洋城市的魅力建设, 要加大海洋的资源管理与环境保护, 建设一副人与自然友好对话, 生态与城市和谐共生的美好生态图景。

(3) 文化魅力。

海洋城市的本质是海洋文化。海洋文化, 特指在沿海地区与海洋有关, 源于海洋而生成的文化, 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 受海洋影响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就是海洋文化。其本质就是人类与海洋的互动关系及其产物, 其优势得益于海洋[9]。有魅力的海洋城市, 是一个有着独特个性和风格的沿海城市, 有着丰富而深厚的海洋文化底蕴的沿海城市。

(4) 景观魅力。

以海为核心要素的滨海城市景观的魅力在于它的海陆结合所造就的独特美丽, 它主要包括3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形象美和形态美, 即通常所谓视觉景观的美感, 给人以欢快愉悦、赏心悦目和流连忘返的感受。第二个层次是指生命系统的精华和神妙, 包括高等动物、植物和人类自身, 即生命之美。第三层次可归纳为对自然真谛的简洁明快的表达, 也就是生态美, 它包括美丽外表的、具有良好功能的生态系统和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美学规律设计的人工—自然景观[10]。

可见魅力海洋城市具有以下特点:充满活力的经济、科学的城市规划、优雅的城市环境、独特的民俗风情、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等, 是一种具有海洋特色的, 在生态环境平衡制约下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海洋城市发展模式。

2 指标体系的建立

魅力海洋城市的内涵只是一个宽泛的概念, 如何具体的评价一个海洋城市是不是具有魅力以及为海洋城市的发展提供参考, 就要建立魅力海洋城市指标体系。

2.1 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基于魅力海洋城市的内涵, 构建的指标体系既要体现经济、生态、文化和景观对海洋城市魅力的支持能力和它们之间的协调程度, 又要使各评价指标成为表征海洋城市魅力的众多指标中最灵敏、最易于度量和内涵最丰富的主导性指标。为此, 应遵循如下原则。

(1) 海洋主体与城市主体。

海洋城市首先要凸显城市的海洋特性, 将海洋性指标纳入指标体系, 体现了海洋城市的独特魅力。同时本标准体系建立的对象为城市, 突出城市主体, 为城市的发展建立导向性指标。

(2) 以人为本。

这个原则是作为指标体系中指标选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3) 系统科学性。

魅力海洋城市的评价要全面反映城市的外在形象和内在精神文明特质, 并注重各指标之间与评价目标与指标间的有机联系。

(4) 全面性和简明性。

魅力海洋城市所具有的经济、生态、文化和景观魅力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 指标体系的建立既要在满足系统性原则的前提下, 全面反映魅力海洋城市的魅力特点;又要精简指标, 保证指标的应用性。

(5) 动态性和稳定性。

为了充分考虑海洋城市发展的动态变化, 故所选指标要适应海洋城市不同发展时期的可调性;而城市的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要求指标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性, 具有指导意义。

(6) 层次性与侧重性。

魅力海洋城市的建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要求指标体系的建立要合理清晰、分若干层构成;同时对某些要素性指标有所侧重, 对海洋城市的发展有导向性优化作用。

(7) 可比性。

为便于沿海不同省、市之间的纵向与横向比较, 应选取最常用。同时也是最易获取的、综合性强和信息量大的规范性评价指标。

(8) 灵敏性。

指标体系的建立应能从指标的变化或差别中显示海洋城市发展变化, 具有灵敏性。

(9) 可操作性。

考虑到实际操作中数据的可获性与指标量化的难易程度, 应力求指标数据的获取应相对容易, 便于计算, 可定量测度, 处理方法科学, 计算模型易于掌握。

2.2 指标体系

依据上述原则, 基于魅力海洋城市的理论内涵, 综合考虑自然物质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的系统要素, 结合国内外相关城市指标研究的成果[11], 从海洋经济、海洋生态、海洋文化和滨海城市景观等4个方面建立魅力海洋城市指标体系 (表1) 。

3 指标的评判标准

魅力海洋城市指标体系构建后, 该指标体系中各项因子, 根据其量化标准值进行评价。

而在“魅力海洋城市”指标体系中, 依据评判方法, 指标又分为3类:① 客观性指标;② 主观性指标;③ 感官性指标。

3.1 客观性指标

客观性指标标准值的选取将遵循以下原则:① 凡已有国家标准的或国际标准的指标, 采用规定的标准值;② 参考国外具有良好特色的滨海城市的现状值作为标准值;③ 参考国内滨海城市的现状值作趋势外推, 确定标准值;④ 依据现有的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理论, 力求定量化做出标准值;⑤ 以促进城市海洋工作为目标选取指标标准值。如人均可支配输入, 参考《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国家生态市建设标准》和国内沿海城市一定年限现状值。

3.2 主观性指标

主观性指标, 采用专家评判法。专家依据经济、生态、文化和景观, 咨询个相关专家, 还可吸纳旅游方面专家。专家对各个海洋城市进行实地考察, 听取各城市的汇报材料后对各评判指标进行打分。如海洋环保目标责任制指标, 将依据其涉及的地方政府海洋生态环境制度建设, 海洋环保是否参与政府决策和海洋质量公报制度等, 将指标标准值设计为:完善 (8) 、较完善 (6) 、一般 (4) 和较差 (2) 。

3.3 感官性指标

感官性指标, 由公众参与评价。如公众对海洋文化的认同感, 将依据其所包括公众对海洋文化硬件设施的参与度、公众对海洋传统文化保护的满意率和公众对海洋现代文化的参与度等内容设计公众参与问卷, 在海洋城市进行公众调查。其标准值将参考未来对国内案例城市的研究和指导城市海洋工作的方针来确定。

4 魅力海洋城市的评判方法

由于魅力海洋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研究是一个多目标、多层次的决策问题, 本研究拟采用层次分析法 (AHP) 对其各评价因子进行评价。层次分析法将决策者对复杂系统的决策思维过程模型化、数量化, 通过将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层次和若干因素 (或指标) , 由专家和决策者对所列指标通过两两比较重要程度而逐层进行判断评分, 再根据判断矩阵的特征向量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为决策分析提供依据。

5 结 论

魅力海洋城市指标体系的建立属于复杂软系统范畴, 国内外对海洋城市发展评价研究较少。笔者对此进行了初步研究, 建立了魅力海洋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分为海洋经济、海洋生态、海洋文化和滨海城市景观4类, 33个指标, 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加深。今后将选择试点城市的推演评价, 对指标体系进行优化, 使其更加科学合理。笔者提出的指标体系期望为国家魅力海洋城市评选服务, 同时也可为滨海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提供借鉴。

摘要:魅力海洋城市建设是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海洋城市发展模式的重要途径。文章探讨魅力海洋城市的研究意义与内涵, 确定魅力海洋城市指标体系的确立原则, 并将指标体系分为海洋经济、海洋生态、海洋文化和滨海城市景观4类, 33个指标。该指标体系将为国内海洋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魅力,海洋城市,指标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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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许化冰.我国魅力城市建设路径研究[D].重庆:重庆大学, 2007.

[3]张胜冰, 黄玫.滨海文化彰显城市魅力[J].走向世界, 2008 (7) :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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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肖笃宁, 高峻, 石铁矛.景观生态学在城市规划和管理中的应用[J].地球科学进展, 2001, 16 (6) :813-819.

8.城市规划指标 篇八

关键词:智慧城市 指标体系 北京

一、智慧城市

(一)智慧城市的相关研究背景

城市作为人类的交易中心和集聚中心,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城市的出现,是人类社会步入文明时代的标志,也是人类群居生活的高级形式。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人口和城市规模持续加速增长。然而,城市化过程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不断涌现的过程:低效的城市管理方式、拥堵的交通系统、难以发挥实效的城市应急系统、远不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等等。

当城市面临这些实质性的挑战时,城市必须应用新的措施和能力使城市管理变得更加智能。城市必须使用新的科技去改善自身的核心系统,从而最大限度地优化和利用有限的资源。随着全球物联网、新一代移动宽带网络、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轮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深入应用,在基础设施和传统城市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城市智慧化建设是一个重要趋势,也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008年,IBM提出“智慧地球”理念:“智慧地球”是由智能化的各个行业、各个社会层面、各个组织机构甚至个人组成的,并基于飞速发展的信息、网络和计算技术,可以创造出更有智慧的行业甚至更有智慧的地球。2010年,IBM正式提出“智慧城市”(Smart City)的崭新理念,指出“智慧地球”需从“智慧城市”着手,“智慧城市”是“智慧地球”的核心要素和突破点,是“智慧地球”落实到实际的具体区域做法。

(二)智慧城市的概念

“智慧城市”指的是以一种更智慧的方法通过利用以物联网、云计算等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改变政府、企业和人们相互交往的方式,对于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等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快速、智能的响应,提高城市运行效率,为居民创造更美好的城市生活。“智慧城市”的价值在于为城市经济注入智慧活力。在当今城市经济发展面临着日益严重的资源和环境压力的现实条件下,对于科学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技术的需求更加迫切。而“智慧城市”正是通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加强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形态。

二、“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与实践情况

(一)研究“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作用

目前国内外关于“智慧城市”建设的研究很多。如:新加坡2006年推出的智慧国2015计划,它通过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与人才培养,以及利用咨询通信产业进行经济部门转型等多方面的战略规划,意在达成新加坡成为一个由资讯通信所驱动的智慧国家与全球都市的未来愿景。同样在2006年,韩国政府启动U—City计划,其核心是通过建设遍布整个城市的互联网网络使得市民可以从城市的各个角落方便地使用或办理各项社会服务。我国在继承其电子政务、城市信息化、数字城市方面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基础上,也引入了“智慧城市”治理理念,北京已经基本实现了“数字北京”的设想,正逐步向“智慧城市”发展,上海、武汉、南京、宁波等城市纷纷开始智慧城市的建设的研究。

然而,在“智慧城市”的建设中由于缺乏一套“智慧城市”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导致盲目建设,“形象工程”大行其道,实际效果并不显著。“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是由一套科学系统的评价指标构成的,对“智慧城市”建设成果进行量化計算、科学评测的方法体系,是“智慧城市”建设的行动指南,也是检验智慧城市成果的具体体现,将起到引领、监测指导、量化评估等作用。开展“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课题研究势在必行,具有重要的科学研究价值和社会意义。

(二)“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发展现状

1、上海“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

2011年7月初,上海浦东“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正式对外发布,该指标体系包括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等5个维度,19个二级指标和64个三级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一座城市如果两项指标达标率均超过80%,就将迈入“初级智慧型城市”的门槛;而核心指标实现100%达标,一般指标的达标率也超过90%,这座城市就将成为“成熟智慧型城市”。

2、“智慧南京”评价指标体系

“智慧南京”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分“智慧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城市智慧产业领域、城市智慧服务领域、城市智慧人文领域四大部分。“智慧城市”基础领域评价指标体系,包括5个指标项;城市智慧产业领域包括7个指标项;城市智慧服务领域包括4个指标项;城市智慧人文领域包括7个指标项,总共23个评价指标。

三、智慧北京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基本思路

(一)智慧城市指标选取的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

由于智能城市设计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其评价体系应建立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以智慧城市的框架为出发点,指标体系的设计既要科学合理、简单易行,又要具备各时期城市发展的鲜明特点,客观地反映智慧城市的质量水平。

2、系统性原则

应把城市的基本信息化水平、智能应用水平、信息资源、生态环境、城市创新水平等视为一个整体的大系统,建立从信息技术与环境、资源、人相互协调的整体大系统中来考核智慧城市的建设状况。

3、可行性原则

在设计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时,应尽可能选择有代表性的主要指标,在考虑相对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的同时,可行性尤为重要。要保证指标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指标数据搜集的及时性。

(二)北京建设智慧城市的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国内外现有评价体系,以及评价体系的建立原则,考虑到遵循智慧北京建设的现状,逐步建立智慧北京评价指标体系。许多文献设计智慧城市时通常描述其工业、教育、参与能力、技术设施以及多样的 “软因素”等几方面内容,本文建立了智慧城市基础设施评价指标体系,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城市智慧政务评价指标体系,城市智慧节能环保评价指标体系四大指标体系。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评价指标体系

智慧城市基础设施评价指标体系由7个二级指标组成(见表3—1),根据北京市2011年的相关数据以及测算,给出了相应的参考值。

2、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评价指标体系

主要衡量市民对智慧城市发展理念的认知、对基本科学技术(包括信息化技术)的掌握,以及市民生活的幸福程度等。主要包括4个二级指标。

3、城市智慧政务评价指标体系

城市智慧政务评价指标体系是反映智慧城市的政务效率以及公共参与程度,由6个二级指标构成。如表3—2所示:

4、城市智慧节能环保评价指标体系

城市智慧节能环保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各种传感终端和感知网络,对环境(主要是大气、水源等)进行实施监测、预警,并做出相应的处理。主要包括4个二级指标如表3—4所示:

参考文献:

[1]刘文云、葛敬民.国内外信息化水平测度理论研究比较

[2]IBM白皮书《您的城市有多智慧?帮助城市衡量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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