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的医患关系(共8篇)
1.浅谈中国的医患关系 篇一
浅谈当前的医患关系 现阶段,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进行了深入的变革,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医患关系紧张就是其中的焦点问题之一。
1、当前医患关系不和谐的主要表现及其危害
和谐的医患关系是指医生与患者之间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真诚沟通,密切配合的情境与状态。和谐的医患关系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的外在表现,是提高诊疗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前提条件。然而目前的医患关系还存在许多不和谐的方面,主要表现在:
1.1医患之间冲突频繁发生。近年来,因医疗费用不断上涨、诊疗失当、疗效不理想、服务不到位等引发的医患冲突比例不断上升,据中国医师协会在114家医院所做的调查结果,近3年来,被调查的医院平均发生医疗纠纷66起。客观而言,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完全杜绝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客观的,但是医疗纠纷如此频繁地发生,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医患关系发生了显著性的变化。
1.2医患之间的信任缺失。某些医生在诊疗过程中给患者开不必要的检查,开大处方以从中获利,造成患者不再轻易相信医生所开列的检查项目和治疗方案,戒备心理加强;而一些患者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动辄高额索赔或对医生施以暴力,也使医生惧怕医疗纠纷缠身,纷纷有意识地规避医疗风险,进行防御式医疗。由此,本该一致抗击疾病的医患之间由信任、协作,逐渐演变为戒备、防范,严重的甚至走向对立。
1.3医患冲突引发其他问题。医患矛盾渐成社会焦点,一些医患冲突因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而不断升级,从而异化派生出治安问题乃至刑事案件。一些患者聚众破坏医院公共设施,对医护人员大打出手,个别医生被殴打致死。据报载,华西医院某科主任带着保镖上班,深圳的护士带着钢盔工作。广东省卫生厅公布,2006年1至6月,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发生的“暴力索赔”事件共200件,其中95%比例的患方试图通过聚众围堵医院、砸烂医疗设备、限制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甚至殴打工作人员来达到赔偿目的。这种状况严重干扰了医院正常秩序,威胁着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同时也影响了其他病人就医。而一些貌似维护患者权益、声称保持中立的“医闹”公司趁机介入,不仅造成局面更加混乱,而且使社会正常的运行秩序受到影响。
医患关系不和谐,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一是加剧了社会信任危机。医患之间的诚信是生命相托,是份量最重的契约。然而一段时间以来,医生与患者之间互不信任,不仅引发矛盾,而且危及社会诚信的底线。二是制约了医学的发展和进步。暴力索赔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严重挫伤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使医务人员不得不将保护自己放在第一位。不宽容的医疗环境人为地设置了许多禁区,阻碍了对医疗极限的突破,妨碍了医学的进步。三是人民群众的利益难以得到公平地维护。医疗纠纷“大闹多赔”、“少闹少赔”、“不闹不赔”等不良现象的存在,模糊了已有的医疗事故赔付标准,扭曲了社会的正义与公平。
2、医患关系不和谐的主要原因
医患关系不和谐,表面上表现为医、患之间不和谐,但实质上有着经济、体制、医疗保障和社会变革等多方面原因。主要有:
2.1政府对医院投入严重不足,医院公益性降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但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增长,造成发展不平衡。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指标体系综合评价》报告表明,我国2005年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三项合计仅占GDP的10%左右,而美国为16%,法国为30%,巴西、波兰、伊朗、俄罗斯等国为20%。
低投入使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难以很好地发挥主导作用。据有关资料显示,在医院经费中,政府投入所占比例不到10%,其余均由医院自筹。这种政策导向客观上迫使医院追求效益,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医院的生存和正常运转,才能留住并不断引进人才。医院自筹资金从医疗服务和药费两方面来,其中药费大约占经费来源的一半左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医院药品可以定价为出厂价格的115%,由此造成医药费高,看病贵。医院对经济效益的追求,不仅使医药费上涨幅度过快,也使自身公益性质逐渐降低。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06年中国社会心态报告》调查数据表明,“医疗支出大,难以承受”成为城乡居民生活中第二大压力源,城乡居民对医院收费标准普遍不满,因医疗费用而放弃就医的现象时有发生。
2.2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向不明确。建国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大体满足了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农村人口医疗保障覆盖率达到了90%以上。传统的医疗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障体制解体后,新的体制却没有明确的目标和与国情相符的范式,医疗体制改革应该“坚持什么”、“改革什么”、“引进什么”、“发展什么”,有关部门没有做深入的思考,医疗卫生事业就融进了市场经济的大潮。因此,医改始终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不确定性。
2.3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医疗体制改革之后,相应的医疗保障体制没有跟上,即使是后来实施的保障制度,但其覆盖面有限,也没有能够发挥社会统筹的作用。据《2006年中国居民生活质量调查报告》数据表明,基本医疗保险在城市、小城镇、农村地区的覆盖率分别为48.8%,24.3%和6.5%,社会统筹性大病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分别为39.8%,7.2%和3.3%。医疗保障没有覆盖全体社会成员,医疗公平就无法真正落实和体现。在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世界各国医疗卫生体系绩效排名中,我国医疗筹资公平性指标名列199个会员国中的倒数第4位。
由于医疗保障不健全,加重了个人看病的负担,使“看病贵、看病难”成为当前城市居民认为最突出的社会问题,其严重程度和被关注程度超过了“就业失业问题”和“贫富差距问题”。据2006年的一项调查,我国城乡家庭人均年消费收入中,医疗支出已经占到了11.8%,远高于教育、交通、衣着等其他生活支出。医疗保障覆盖率比较低,还加剧了贫困地区的贫困状况,使贫者愈贫。《西部城乡居民的贫困状况》报告显示,25%的农村贫困家庭一年的医疗支出超过其全年收入,仅医疗费一项支出,就使其到了入不敷出的困境。
2.4社会转型时期引发的社会矛盾在医院的泛化。社会转型是社会结构的历史性转变。发达国家的社会变革是“渐进”的过程,而发展中国家的社会变革是一个矛盾聚集的过程。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计划体制和市场体制在转轨、过渡、并存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有冲突和摩擦。这些冲突和摩擦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有所体现。对于我国这样一个长期以农为本,工业基础比较薄弱的国家而言,旧体制的转轨和新体制的确立需要有一定的调试期,很多不完善的有待于完善,缺失的有待于健全。而目前我们正处于这样一个探索、调整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经历阵痛。此外,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人错误地把市场经济的原则“平移”到社会生活领域,导致了思想观念、道德取向、行为取向出现了混乱与失衡。由社会深层次变革而带来的人们生活、心理上的种种不适应和混乱,又极易在医院这个特殊环境下,以各种因素为导火索以医患冲突的方式,比较集中、比较激烈地表现出来。
2.5对医疗技术的有限性认知不足。近年来,医学技术的进步和医疗设备的更新换代,在提高了诊疗水平的同时,使医生的诊断更多地依赖于仪器,造成了医患关系的“物化”与“疏远”。现代医学分科越来越细的趋向,也使医患之间关系由过去的一对一演变为多对一。医院服务的对象淡化了病人,突出了疾病,忽视了病人的整体和心理需求。这些都是科技发展所带来的负效应。另一方面,公众对医学技术的局限性认识不足。目前疾病有3700种,而人类能认清的只有700种,不足20%,国际公认的诊断准确率只有70%,抢救成功率为75%。此外,由于病人个体之间存在差异,同一种疾病可能出现截然相反的治疗效果。这些都是我们必须尊重的客观事实。但目前患者对疾病的认知水平较低,主观期望值比较高。部分患者医疗消费意识比较强,认为付出了费用就一定能有好的治疗效果。
医学虽然比过去发达了,但还不能攻克所有疾病。而医生的理性也是有限的。病人突发各种紧急状况,对医生的知识、经验、水平、能力等都是非同寻常的考验,有些医疗差错未必是责任心造成的,而是技术、经验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我们必须承认医生有限理性的存在,即使是在医疗技术高度发达的美国,每年死于医疗错误的人数,远远超过死于交通事故、乳腺癌、艾滋病的人数。
总之,医患关系的不和谐,原因比较复杂,其中既有长期以来国家发展过程中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因素,又有医院、医护人员的因素,还有患者自身的因素。既然构成医患关系不和谐的因素是复杂多样的,那么,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也必须从多个方面来架构。
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对策
医患沟通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三方共建、理解和信任。只要善待患者,加强沟通,设身处地地为患者着想,为患者提供温馨、细心、爱心和耐心的服务,就会赢得患者对我们的尊重和认同,和谐的医患关系就一定会建立起来。
3.1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责任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努力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根本措施。应该看到,当前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基本矛盾是群众越来越高的卫生健康需求与该水平医疗服务的供应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集中的表现就是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尽管目前绝大多数的医疗机构都是公立医院,但是相当多医院的正常运行主要靠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收取的费用,医院设备购置、规模扩大靠收费的积累,医疗服务收入由医院自行支配。这种机制的直接后果是医院过分注重经济收入,而忽视群众利益。这也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就必须研究如何完善医院的运行机制,维护医院的公益性质,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坚持走适合中国国情的卫生事业发展道路,坚持卫生事业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发挥政府保障群众基本医疗的主导作用、改革医疗服务体制、转换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加强政府对医疗服务行业监管、大力发展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事业等。让人欣喜的是最近公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正是围绕着以上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3.2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保障。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医护人员是关键,医护人员首先要具备良好的医疗技术和职业道德,这是取得病人信任的前提。其次,要理解和尊重患者。因为求医的过程比较艰难,这期间,患者会承受很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非常需要医护人员的理解和关怀。再有,要学会和患者沟通。医患之间发生误解与矛盾,很大程度上是一些医护人员缺乏沟通技巧导致的。第四,注意医务人员的形象和礼仪。医院的环境,医务人员的仪表形象,能给患者产生第一印象,优美的环境给患者增加舒适感。医务人员对患者合适的称呼是建立良好沟通的开端。患者对热情、开放、真诚、幽默、可信、忠诚、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充满尊敬和信任。而往往讨厌虚伪、不尊重人、自私、嫉妒、固执、骄傲、冷酷的医务人员。
坚持社会效益准则,打造诚信医院。各级医疗机构要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禁各种“开单费”;努力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建立医疗费用阳光制度,认真做好收费咨询工作,让患者和家属随时查询花费情况,让患者放心;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患者就诊过程中挂号时间长、交费时间长、取药时间长、看病时间短的“三长一短”现象;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制度,杜绝药商在医院带钱促销药品的现象;实行医患协议制度,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和接受“吃请”;聘请社会监督员,监督医院的医德医风。
3.3患者的理解和包容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关键。医患关系和谐与否,涉及医患双方,单靠医护人员的努力是不够的,这就需要患者能够全面正确地理解医生这一职业。一些患者以为进了医院就等于进了保险箱,认为既然医院是治病的,那么治不好病,当然就是医院和医生的错。其实,医生不是万能的,不是什么病都能治的,对一些疑难杂症,在某种情况下,医生也是有心无力。因此,有些时候,医生需要患者更多的理解和包容。不少患者看待医院、医生,常常是只看重结果不看过程,尤其是缺乏承担风险的意识,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值过高,甚至超出了当前的医疗技术水平,不少医疗纠纷就是因此而起的。其实,人体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机体,在手术过程中以及手术之后,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这与医生的医术和责任心无关。患者对此缺乏认识,就会和医生产生矛盾。只有社会对医护职业的艰辛、繁重和高风险性给予充分理解,只有医患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和相互依存,才能真正实现和谐的医患关系。
3.4 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正确引导舆论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平台。新闻媒体是我们与社会沟通的桥梁。医疗卫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新闻宣传的焦点。要高度重视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向媒体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让媒体及时了解真实的情况,发挥正
确的舆论引导作用。对于媒体揭露医疗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坚持不护短、不遮丑,坚持正确对待、举一反三,积极主动地采取改进措施。要学习新闻传播知识和技能,学会与媒体沟通,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要真诚地希望新闻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客观如实报道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不刻意炒作个别医疗纠纷事件,大家共同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健康有序的医疗秩序。
总之,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要坚持常抓不懈,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推动者,努力构建互相尊重、互相理解、温馨和谐的医患关系,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2.浅谈中国的医患关系 篇二
医院作为社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体现了公益性、生产性、经营性等特点。医学科学的发展, 医学模式的转变以及人民对医疗保健需求的深化, 使医院的功能已经逐渐从单纯的诊疗护理向疾病的预防和康复发展, 从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向社会—心理—生物医学模式转变[1], 但社会经济的大发展却给这种公益性的事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医患关系, 显而言之是指医方与患者之间由于发生医疗行为而产生的一种社会关系。但其中所涉及的内容却是纷繁复杂, 这就造成了在法律适用方面的不确定性, 而正是由于这种关系的多元化和不确定性也使得目前学界存在着很多种理论。
1 有人认为医患关系就是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 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顾名思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了调整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关系,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 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按照该法的规定, 患方将作为消费者, 其享有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等九项带有生产经营性特点的权利。但本人认为医患关系并不是一个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不具有民法的主体平等、自愿及等价有偿三大特征中任何一个特征。虽然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但患方以及消费者协会由于对医疗知之甚少, 很难做到有效监管。同时, 医生也常常感到有秀才遇见兵, 有理说不清的情况, 从而容易使矛盾激化。
医疗行为的目的不是为了促进消费, 若将医疗行为视为消费, 必然造成医患关系的紧张恶化, 今后医生在为患者选择诊疗方式及风险评估上则会考虑到自己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从而降低医疗服务品质, 被迫采取保守性医疗行为。这不但超脱了作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所坚持的救死扶伤的原则, 而且不利于医学事业的发展, 最后受伤的还是患者[2]。
2 许多法律界人士将医患关系定义为达成了医疗服务合同的协议双方关系, 适用《合同法》
医疗服务合同, 是指医患双方约定的由一方当事人提供医疗服务, 另一方接受医疗服务并支付医疗费用的合同。医疗服务合同与其他服务类合同相比较, 因其涉及的合同内容具有创伤、高危和专业的性质, 以及医疗结果的不确定性, 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2.1 提供医疗服务行为的主体具有资格限制性。
因医疗服务关乎患者的生命与健康, 所以从事医疗行为的主体须具备专业的医疗知识。这种限制性主要表现在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师资格考试及医师执业注册的管理, 不具合法医师资格者, 不得擅自行医, 否则可能会构成非法行医。
2.2 医疗服务合同可因强制缔约的方式成立。
因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具有“救死扶伤”的天职, 对于患者提出的诊疗要约, 医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表现在法律上, 医方负有“强制缔约义务”。此外, 在决定和变更合同内容上也对医方作出了相应的限制。
2.3 约定医疗服务合同的医患双方在在制定内容时是不对等的。
医方作为合同双方当事人之一, 其是在通过多年医学临床知识学习后, 考取医师资格证, 并合法注册的执业医生。而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患者一般是无任何医学知识或非临床医学领域的普通人, 这就意味着合同当事人在缔约时约定医疗服务内容的地位难以平等。患者不能约定诊疗的具体内容, 只能由医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给患者实施适当的诊疗行为。一旦出现过度诊疗或不适当治疗就很容易引发医患矛盾。
2.4 患方享有决定权。
由于医疗服务具有专业性、高风险的特点, 且医方实施的诊疗行为是以患者的身体为对象进行的, 并通常带有创伤性, 而双方又无法预测诊疗行为的结果。随着患者及家属相关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 越来越多的患者要求参与到拯救自己生命和健康的医疗活动中, 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已成为医学伦理和医学道德的重要原则, 成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患者对自己疾病的原因, 诊疗方案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与后果, 享有知情同意权。
2.5 医疗服务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4]。
医方主要的义务是提供医疗服务, 患方主要义务是支付医疗费用, 故为双务合同;且双方当事人的义务互为对价, 故为有偿合同。医方和患方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即可成立, 无须医方提供完毕医疗服务为合同成立要件, 有时即使医方与患方之间表示不一致, 医疗服务合同也可因强制缔约而成立, 故为诺成合同。对于医疗服务合同的形式, 法律并无特别要求。当事人得以口头、书面或其他方面订立医疗服务合同, 此为不要式合同。
不可否认患者在住院期间会签订一些诸如授权委托书, 病情告知书、手术志愿书等合同形式的文件, 而且结合以上的诸多特点以及目前法院在审理医疗案件时的立场分析, 医患关系可以定义于医疗服务合同关系, 但一味的将这种关系与《合同法》所规定的协议双方相提并论, 不免会让人感觉到医院就医, 医方所提供的诊疗行为与患方支付医药费的行为其实就是一种交易,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其所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那么就会出现患者到医院就医, 一旦出现死亡或伤残等后果, 患者及其家属就有一种人财两空的感觉, 就会在其主观思想里将责任全推到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身上, 以致出现医患矛盾, 甚至激化后出现患者及其家属使用暴力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的情况。另外, 如果遇到患方无法支付医药费或不能按时交纳医药费的情形, 医方就有可能会采取停药, 停治疗, 甚至在危重情况下拒绝抢救的情况。
3 2010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
《侵权责任法》明确了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将医患关系定义于侵权者与被侵权者的关系。
侵权责任法将医疗损害责任列入其中进行规范, 这就意味着医疗损害赔偿已经列入民法调整的范围, 不再属于特殊赔偿的情形。其责任方式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基本原则上是一致的, 因此医患关系等同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侵权人与被侵权人的关系。但是许多具有医学背景的专家仍然认为医疗损害属于特殊侵权, 存在众多特殊性, 医生主观上的过错不同, 医疗机构具有救死扶伤的义务等, 并不能将医患关系划归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侵权人与被侵权人的关系, 这样不利于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 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加强法制建设, 统一法典、扩大立法领域、加强司法审判与法制教育;加快卫生事业发展, 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保障机制;建立医患之间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关系。和谐的医患关系有利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加快中国经济建设的进程;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1]陈洁, 主编.医院管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5.
[2]连署.陈情修改消保法[J].台湾医界, 1998, 41 (3) .
[3]屈芥民, 著.专家民事责任论[M].湖南人民出版社, 1998.
3.浅谈重建医患关系的主要对策 篇三
【关键词】医患关系;和谐;对策
【中图分类号】R197.324【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2)10-0083-02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对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使人们的身心健康也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同时,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自我的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逐步的提高,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当今的医患关系提升到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不断趋于紧张化。医患关系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就诊患者之间的特定关系。医患之间的矛盾直接影响医患双方对彼此的尊重与信任,医患关系的和谐是所有医疗活动的基础[1]。因此针对我国医患关系现状,提出以下方针,以利于医患关系解决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 对医学科学知识的加强与普及
医学是专业性很强一门学科,需要不断的学习和探索。在医学领域,人类前进的脚步从未停止。如今医学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目前由于疾病的变种和层出不穷仍有一部分疾病处于探讨和在发展过程中,而且国内外的疾病确诊率和抢救成功率在70%左右,所以对于医学领域还需要医疗工作者不断的学习和探索,更好的提高和保证确诊率和抢救的成功率。在加强医疗工作者对医学不断进取的同时,还需要对普通群众进行医学科学知识的普及,应该做到对常见疾病的发生发展及预防有足够的了解认识,还需对医学科学技术的风险性有一定的了解。避免患者对医院的正常医疗行为产生误解,引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从而影响正常的医疗诊治,慎者错过最佳诊治时机失去宝贵的生命。因此,医学科学知识的普及至关重要,不仅能够有效的减少医疗纠纷,还能够使人们了解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2]。
2 加强医患沟通
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体系,加强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医患沟通是医患之间传达思想感情和交流各类医疗信息的过程,通过医患间有效沟通,尽可能减少患者心里的恐慌和减轻患者的精神负担,同时,医患间有效的沟通还可以加强患者与医生之间的信任和理解,更有利于疾病的医治和痊愈。传统的医学模式只是见病不见人,只注重疾病本身,而忽视患病的人,只关注引起疾病的生物学原因,而忽视社会心理因素与疾病的关系[3]。而当今社会的医学模式必须以病人为中心,既要重视疾病本身对患者健康造成的损伤以外,还要重视对患者精神健康造成的危害。因此,对于医生而言,交往的主要社会群体之一就是患者及患者家属,所以医患关系是医生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人际关系。
目前,随着医学科学的快速发展,医疗仪器的不断涌现,促使医生诊病对医疗仪器的依赖,往往忽视了传统医学的视、触、叩、听这个过程,直接使用医疗仪器对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不仅忽视诊断的细节,同时,也錯过了和患者进行良好沟通的机会。医患之间良好的沟通不但对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也可有效改善医患关系、化解医患矛盾,减少医疗纠纷。
3 促进医疗费用合理化
医疗费用的增长是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医护人员和患者都认为治疗费用过高是影响医患关系的重要原因[4],70%左右的医患间的矛盾源于医院收费过高。由于医疗费用过高,导致一些患者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严重者造成因病致贫,这种现象的出现必然严重影响医患之间关系。这种现象是医院管理松懈而造成的,应该加强医院在医疗制度方面的管理,要积极进行医疗改革,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采用适宜技术,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使药品费用和诊疗费用,以患者为中心,从患者角度考虑问题,使医疗收费合理化透明化,严禁杜绝重复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等行为。
4 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处理体制
目前在我国医疗纠纷的处理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医患之间协商解决;二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三是司法机构鉴定[5]。而缺少一个完整的医事法律来制约,每一种处理方法都存在着一定的弊端,比如“医患之间的协商解决”,问题本身存在着不对等性,由于患者对医学知识的缺乏,无法判断医疗事故本身的存在的问题,同时也会降低医生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识,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从一定程度上分析司法机构鉴定,更具有公正性。这对于司法机构鉴定的执行者而言,不仅需要对所有的医学学科的掌握并且需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对于非医疗机构的鉴定者是不可能实现的,如果没有相关领域的医学专家协助,很难保证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因此,每一种处理的方法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所以,呼吁一种新的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并能够规范医患医疗行为的一种调整性法律,来解决医疗纠纷中出现的矛盾。
和谐的医患关系具有着重大的意义,只有和谐的医患关系,医生的劳动和人格才能到受到尊重,患者才能对医生更加信任;和谐的医患关系,医生和患者之间才能够更好的配合,才更有利于患者诊治方案的准确和及时;和谐的医患关系,必然会使医生的工作和谐心情舒畅,从而也会减少工作中的失误,避免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因此,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是患者就医的重要保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参考文献
[1] 伍天章. 医学伦理学[M].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4.
[2] 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4.浅谈医患关系 篇四
医院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我们每个人都无可避免的的会生病,因此,对于医院都有着或多或少的了解。每个人对于医院的感受也各不相同。有的人认为,冰冷、压抑是医院的代名词,有的人认为时常充斥着消毒水的味道是医院的一大特征,还有的人认为医院似乎是一个温暖的地方,时时充满着爱,刻刻充满着温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无论是新事物还是旧事物都需要我们用一颗诚挚的心来仔细察看,细细感受,慢慢认识。每一个机构都由一个个部门组成,医院作为一个事业单位同样也是。住院部,门诊都是大家所熟知的。无论是住院部还是门诊,都从各个不同的疾病类型再次划分。不同的区域给人的感受也截然不同。当你站在妇产科门口是,你的周围是一个个焦急同时又满含喜悦的颜色。在这里你能感受到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时那种奇妙而又美好的感觉。想象着一个新生命的到来,让你顿时就充满了希望充满了快乐。每一个新生命都是上帝赐予我们的最好的礼物,每个新生命的诞生都给医院带来了一份希望,让这个地方充满了爱。当你走进急诊室,你会感受到一种沉闷,压抑的充斥着整个房间,这里是每个生命发生突发状况的转折点。不禁让人想起了莎士比亚的一句至理名言:To be or not to be, this is a question.在这里,你会看到一个个顽强的生命在与病魔做着殊死搏斗。活着或是死亡有时就在那一念之间。也许那么一瞬之后,一个生命得到了延续,也许那么一瞬之后,一个生命走向了死亡。这是一个考验生命顽强度的地方,一个重病的病人在向我们展示着一个生命的伟大,一个生命的坚强。那些重症病人满身插着管,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你唯一能听到的,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他微弱的呼吸声,一吸一呼演绎着生命的强大,有什么困难能比努力活着延续生命更难呢?活着就是一种希望,活着就是力量,努力活着就是一种精神。
5.浅谈依法治国背后的医患关系 篇五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十五大、十六大和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要求和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构建和谐社会又离不开和谐的医患关系。
一、医患关系的现状:
随着社会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观念和人际关系都发生了变化,医院内的医患关系也发生了变化。传统关系正在被平等互助关系所取代,医患关系紧张,彼此缺乏信任,医疗纠纷增加,是当前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由此,对医院维稳工作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患者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人群:医师和病人,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现代医学的高度发展更加扩充了这一概念,“医”已由单纯医学团体扩展为参与医疗活动的医院全体职工;“患”也由单纯求医者扩展为与之相关的每一种社会关系。传统的医患关系中,医者以为患者谋利益为己任,医务工作者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他们为患者解除痛苦,捍卫生命,被施救的患者往往怀着感恩的心态对待治疗自己的医生。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社会发展和国家社会保障发展相对滞后,再加上新药品、新医疗技术和新设备的引进使医疗费用大幅度上涨。虽然卫生主管部门已做了多方面努力,但仍然有很多患者看不起病、吃不起药,矛盾直接转化成医患冲突,医院成为冲突发生的前沿。近些年来,我国的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患矛盾十分突出。医疗环境中存在一种现象,一方面,患者怨声载道,抱怨自己付了医药费却得不到相应的服务,甚至自身利益受到伤害;而另一方面,医生叫苦,自己在承担繁忙的临床工作的同时又要承担来自各方的压力。病人对医务人员不信任,医务人员对病人的信任度不高,现在医院存在着被医疗纠纷困扰的问题。
二、医患关系不和谐的原因:
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有很多,从根本上来说:我们目前正处于新旧观念更替的变革时期,各项政策措施没有配套,社会臵身于国家的不断变革中,必然要衍生出各种矛盾和冲突。
(一)从患者方面来看:
1、患者对个人健康越来越重视,且对医生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然而并不知道治疗疾病的复杂性及医学科学的局限性;
2、医生与患者之间沟通不够,或者说医患双方存在着不正常的沟通方式,常常成为激化矛盾的主要原因;
3、有些病会产生不良心理影响,如癌症、慢性病、长期不愈或对社会、政策等方面,患者产生不满、绝望心理,将会迁怒于医务人员。
(二)从医院方面看:
1、由于所从事的职业具有特殊性、科学性强、风险性高的特点,而收入相对低导致少数医务人员心理失衡,趁治病机会搞行业不正之风:“吃”“拿”“卡”“要”,药品制造商和经销商也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损害了医务人员在患者心目中的形象以及患者的切身利益。
2、部分医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不够高,对患者冷、硬、推、顶,使患者产生不满心理,冲突、纠纷的发生不可避免;
3、医生的医疗水平存在高低,一旦在医疗过程中发生了差错,延误了病人的诊治时间,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病人生命,致使医患关系急剧恶化。
(三)其他方面:
社会舆论对医院的片面指责,媒体的炒作和错误的引导,增加了患者对医生的偏见,媒体成为了影响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主要原因,成为医患双方发生矛盾和冲突的催化剂;政府的政策、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和对医药卫生的财政投入也跟不上变革的需要等等都成为导致医患关系长期紧张的原因。
三、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必要性:
最近几年来,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正在严重冲击着医疗服务行业,而且已成为导致社会不和谐的一大因素。特别在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形势下,和谐的医患关系越来越受到重视。人是和谐社会组成的基本元素,健康是人的基本权利,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以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为重要前提。和谐的医患关系在发展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是发展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问老百姓现在最怕什么?答案多半是怕得病。生病看医生,要花很多钱,小病少则几百多则几千,大病可能要几万甚至更多。“健康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福利之一,离开了医疗可及性及公平性,公民的生活满意度就会下降,容易成为对社会的不满者”,必将影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在疾病面前,医患双方是同盟军、统一战线,医患双方要相互鼓励,共同战胜疾病。“医”和“患”有着“战胜病魔、早日康复”的共同目标。对抗疾病是医患双方的共同责任,只有医患双方共同配合,积极治疗,才能求得比较好的治疗效果。
四、依法治国环境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意见: 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在当前依法治国的新局面下,就如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思考谈几点认识:
(一)增进医患信任。医患之间本应是和谐的关系,医护人员对患者悉心诊治,患者放心地把自己的生命健康寄托于医生。作为利用专业知识为病人服务的医护人员,只有面对病人对他的信任,才能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才有信心去挑战高难度的治疗手段;作为怀着期待和希望的患者,只有交付出自己的信任,才能更好地配合医生的诊治,以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同时,构建相互信任的医患关系,需要双方的换位思考,增进相互理解,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化,医生在诊治上更需要了解患者心理需要和心理问题,重视心理指导和心理治疗;另一方面,医生工作劳累,竞争激烈,还要承受一定职业风险,加之患者和社会对医务人员要求愈来愈高,医生也希望患者和家属从心理上理解和支持他们的工作,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
(二)加强医患沟通。医患沟通是建立和谐关系的前提。医患沟通,是对医学理解的一种信息传递过程,是为患者的健康需要而进行的,它使医患双方能充分、有效地表达对医疗活动的理解、意愿和要求。良好的医患沟通有助于医务人员调整自己和患者的医学观念,也有助于医患相互正确理解对方,协调关系,保证医疗活动的顺利进行。由于社会分工的不同,决定了医疗活动中医患角色的不对称,特别在医学的理解和相关知识的拥有上优劣势明显。同样,社会文化背景不同的患者,对医疗活动的理解和医疗服务的需求,也存在着差异,这些优劣势和差异要求影响了医患沟通。为此,作为医务人员应当及时了解并满足患者被理解、受重视、受尊重的需求,同时也应掌握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期望、每个医疗环节中的疑虑、对医疗服务的感觉以及医疗服务需求的关键点,及时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和疾病治疗效果的满意度。
(三)尊重医学科学。医疗行为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医学上还有许多未知领域,患者自身也存在相当大的个体差异。医患双方都要遵循医学科学的客观规律。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学科学的方法、手段来诊断和治疗疾病,决不能违背科学的客观规律;患者应充分信任医务人员,决不能隐瞒与病情有关的情况,或故意刁难医生。实际上相当一部分患者的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等,并非是医务人员的过失所致,而是由于不可预料的和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所致,完全属于意外情况。医疗意外的不可预见性,有时可能导致实际治疗效果与患者期望值之间出现偏差,造成一定程度的医学损害,医学损害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不可逆性,一旦患者或家属对此种情况不能理解,不能以科学的、理智的态度看待疾病的发展和治疗进程,无疑会迁怒于医生,引发医患矛盾。同时,医生也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自主权,让病人获取更多的医学信息,给病人更多的自主的机会,这是未来医患关系建立的立足点。
(四)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对于医院这样的特殊性质的窗口服务行业来说,医患关系体现在医疗服务的各个细节上,每个细节管理的好坏都将直接影响到医患关系,医院需要从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加以强化。在软件建设上,医院要从严格执行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的不断提高、加强对医务人员服务水平和技巧的培训和提高服务标准等方面。全面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同时,医学领域充满着许多未知数和变数,医务人员不能仅仅满足于已有的医学知识,医学科学的发展日新月异,这就要求不断地学习,把握经验,认真探索未知领域,寻求解决危害人类健康的有效方法,提高确诊率和各种急诊抢救的成功率。
(五)加强医德医风的建设。医院要生存、要发展,必须以自己优质的医疗服务吸引更多的患者前来就诊。作为医务人员,要使病人真正放心,最主要的是医务人员要有一颗爱心。医生是以解除病人疾苦为职业的,必须对病人的痛苦感同身受,必须怀着对生命的敬畏,善待所接诊的每一位病人。要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医患互信,尊重患者,体贴患者,关爱患者,对病人进行人性化关怀;并注意向患者及家属做好宣传教育,取得他们的支持、配合和谅解;认真对待患者及其家属的投诉,及时妥善的处理好已经出现的医疗纠纷。
(六)健全相关法规,创建良好社会氛围。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强化法制建设是调节、协调医患关系的重要手段。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和医务,规范医患双方的行为,使医患双方都能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设立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措施,要强调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强化各种职责的法律责任,使各种法规和制度成为医院工作人员的行为依据。使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知法、懂法、守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七)增加经费投入,调整卫生资源配臵。国家应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偿机制,支持医疗机构持续健康的发展;随着医改的正式实施,着力解决病房病床少,医疗设备落后、福利待遇低等问题,提高医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另外卫生行政部门也要加强宏观的调控。
(八)从多方面培养公民意识。公民意识的培育可以分为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主观方面是从公民自身来说,要有意识地树立主体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平正义意识、责任和守法意识等,树立健全的公民意识;客观方面是从国家社会的外部环境保障而言的,一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护市场主体的利益;二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规范公共权利的运作;三要依法治国,确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6.浅谈中国的医患关系 篇六
一个月前,中国医师协会公布了“第四次医师执业状况调研报告”。由于医患纠纷突出,48.51%的医疗工作人员对目前的执业环境不满意,而满意的比例仅为19.02%。其中,正高级人员承受的来自“医疗纠纷”的压力最大。这种压力导致医师希望自己的子女从医的比例仅占6.83%,而不希望的则高达78.01%。报告称,不希望“子承父业”的比例在逐年增加。报告也显示,82.64%的受调研医师认为目前医患关系仍然紧张主要是由于“体制”造成的,包括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医疗保障制度、法律法规等因素,医务人员对医患关系紧张的认识程度已从简单的医患双方的关系上升为对医疗制度的思考。业内专家一个共识是,由于人们对健康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以及《侵权责任法》2010年7月的正式实施,近年医患关系呈现出新的特点。但由于医疗体制改革的滞后,导致医患关系呈日趋紧张的发展态势。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副教授张新庆称,最近十年,在看病的过程中,患方的总体水平,保健意识甚至参与医疗决策的意识和意愿都大幅提高,这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方向。根据王宝洺的博客显示,王最初在与徐文的沟通中,就曾强烈地表达过这种意识。但这种就诊当中的过多询问和其他医生的意见,让徐文有些不耐烦。此后,徐文对王宝洺的态度变得冷淡,住院期间,徐文对他形同陌路,直到手术时。但张新庆也强调,在患者自我保护意识、自我保健能力增强和医学的不确定上,医生要充分告知可能的利益和风险。而患者也要有很强的风险意识,期望值过高只能增加医患纠纷的风险。王宝洺的心态变化即是从最初的信任到最后对手术失败的崩溃东南大学卫生法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张赞宁称,现在的医患纠纷一半以上不是医疗出书论文发表球球2043944129过失产生的,因为医生不能包医百病。但《侵权责任法》中“医疗有过错就要赔偿”违背了医学科学规则,“在立法上就有问题,这样做无疑激化了医患矛盾”。在他看来,《侵权责任法》扩大了医疗赔偿的范围,只要有医疗过错的,就可以起诉医院,要求赔偿,实际上就是进一步夸大了医患矛盾的概念,“患者一看到这个就更能闹了,闹的理由就更充分了。”张赞宁说。
北京律师协会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革新律师则认为,医疗纠纷的二元处理方式是导致医患矛盾升级的重要因素。“现在处理医疗纠纷是二元化的处理方式,按照医疗处理条例,病人如果死了,相比按照民法处理,会相差十倍。”刘革新说。这种赔偿方式让近年“医闹”盛行。作为医患纠纷的变种,医闹的身影出现在各大医院。一位县级市的二甲医院医生告诉记者,这两年他们医院时不时就有医闹,与极端的砍杀行为相比,他们不诉诸暴力,只营造声势,迫使医院最终以高额的赔偿方式解决。成本与收益在现今的体制之下,就医患双方来说,成本和收益是最大的衡量尺度。
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崔小波说,在西方国家,医生是高薪行业,拿红包等于谋财害命,这就迫使道德损害降到最低。但在中国,尽管也禁止拿红包,却又没有给医生加工资,最终“逼良为娼”。记者发现,个别的“红包现象”让患者对医生的职业道德产生怀疑和抵触。第四次医师执业状况调研报告显示,95.66%的被调查医师认为自己的付出与收入不相符。据崔小波称,因为风险高,压力大,薪水少,中国近年有100万医生转行。另外较低的政府投入最终导致相对较高的个人投入。专家认为,患者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当其总收益不足以弥补成本时,医患间存在的摩擦超过一定限度,就会造成医患关系的紧张。王宝洺在同仁医院的手术住院总共花费17万元,失声之后,培训学校关闭,其只能依靠社保生存,这种经济上的巨大反差,也是导致其心态不断变化的重要因素 中国医师专利申请论文发表企鹅号2798419225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律师郑雪倩说,医疗风险目前在中国没有补偿机制,但医疗风险是肯定存在的,最终承担风险的却只能是病患个人。“怎么办?只有找医院闹,所以病患确实有他的困难。”郑雪倩说,目前医患纠纷处理方式有三种:诉讼解决、行政调解、医患双方协商。对患者而言,诉讼耗时长、成本高、难度大。律师刘革新说,如果法律的途径再顺畅些,让患者信服,患者也就不会闹了。但本报记者的采访发现,久拖未结的诉讼,成了压倒王宝洺的最后一根稻草。而行政调解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鉴定为非医疗事故患者就拿不到赔偿,因此80%患者选择“私了”,但“私了”容易导致医闹的产生,这对医院将是一个重大的负担。因此,需要一个相对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统一标准,对医患纠纷进行调处。今年5月31日,“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截至目前,全国各地共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1001个。郑雪倩认为,这种第三方机构不能是民间的第三方机构,因为中国的百姓更信任政府,因此这种第三方机构必须是在政府的主导下成立的。但张赞宁并不赞成这种方式。他认为第三方的调解机构的人员构成难以形成专业的判断。他主张设立专门的“医事仲裁委员会”来处理。“医事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人员必须是既懂医又懂法的,这样对医患矛盾的处理会更公平一些。崔小波则认为,应该建立一种“社会医学”,让社会工作者进驻医院。在他看来,源自西方的医疗社工队方式,一方面可以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另一方面也可以成为患者和医生双方充分进行对话的通道,有利于纠纷的调解。崔小波认为,医患纠纷不断激化的原因在于政府一直回避这个问题。医生是掌握医药知识,以治病为业的人。
医生是病人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人。但凡受过正规医学教育的医生,在求学期间都学过心理学、伦理学。而现代医学模式已从单纯治病的生物医学模式发展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显然,心理对于疾病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掌握好心理学是治好病的重要环节。病人某个部位出了毛病,心理即受到影响,病人来看病,期望医生能关心、体贴他,能耐心的和他沟通,很快、很准确地了解到毛病所在,以其高超的医术,解决肉体的痛苦,抚平因病导致的忧心忡忡,或撩起原来的心理问题,这个期望是病人的权力,也是医生应尽的义务。
中华医学会会长钟南山院士颇为愤慨的说:“看一次病敝一肚子气,设想一个患者能从医生那里获得理解和同情,极积的治疗,满意的或哪怕过得去的疗效,那么排队长些尚可忍耐,价钱贵些倒也值得。无奈现实常非如此。”又说:“看病难,看病贵,由来以久,之所以成为时下社会及公众议论的热点,其导火线之一来自`看病气'。”按钟院士的说法,患者对看病难,看病贵尚能忍耐,而对医生的一些医疗行为,则不能容忍。可是我们不妨平心静气地想一想,为什么看病难,看病贵,是因为我国的医疗体系架构不合理,医疗保障不完善,医疗卫生监督管理体制不严密、有效。而医生导致患者不满的医疗行为与此有关。当然首先受害者是带着疾病的患者。试想,一大早排长队,好不容易挂了号,耐着性子候诊,好不容易轮到了,被患者包围的医生,只能三言二语把患者打发了,随后又是排队交费,候药(或检查)„„。
记得我刚毕业到分配的医院报到后,科主任即刻把我领到门诊部的诊室,刚坐下,患者就围上来了,就这样一天下来,我竟然看了九十位病人,平均大慨也就3分钟左右诊治一位病人,我不知道为这些病人解决了什么问题,我感到病人是不会满意的。三十年后我算是资深的医生了,安排定期门诊,当我在诊室坐下,便陷入患者的包围中,我认真接诊每位病人,几小时过后,我渐感精神难以集中,最后眼前有些模糊、大汗淋漓,这时我只听见病人们惊呼“快来人啦,医生不行了。”我出现低血糖。
现在年轻医生每天门诊量达到60至100人次或更多,资深医生每天门诊量达60至70人次,他们必须延迟下班,我的同事就因为不堪负荷而昏倒在诊室。人的体力及生理承受能力是有限度的,当前医生的超乎了人体承受能力的工作量,将影响水平的发挥以及服务质量,撇开这些不说,这样的工作量,医生也没有时间为患者做应有的解说,而这些是体制造成的,作为医生个人是无法解决的。以往,医生被认为是高尚的职业,他是病人性命相托的人,当他以自己的努力改变了病人的生活,他会得到外界被敬重、被感激的回馈,这种精神上的回馈,使医生置身于高尚的境界,可是当今,精神回馈变为物质回馈,医生收取红包现象,毁坏了医生的形象,导致畸形的医患关系,当下,患者看病(特别一些比较棘手的病或者手术治疗时)除了应交纳的费用外,如果不在物质上有所表示,患者一方总是有些不放心,这几乎成为“潜规则”。几年前,某地一位患者家属,为了求个放心,给患者的主诊医生送红包,这位清廉的医生拒绝了,几经反复医生仍然拒绝,结果患者家属认定医生是不肯用心为患者治病,情急之下竟然将医生杀害了,虽然这是一个极端的事例,但可见“红包现象”的极其严重的危害。
多年前常青博士写了一本颇为畅销的书——《医事》中说:“我们不能回避一个现实是,每个医生生活在不同的道德层面,只有发自内心的自律,才能最终成就一个病人期望的好医生。也别忘了,我们生活的现实并非理想真空。”在物质生活比较富足的今天,“人生要享受一个超出基本生存需要的境界”的观念,开始流行,医生的工资(低于教师、公务员)大慨也只是满足了宽裕的生存的需要,想追求超出基本生存需要还是比较吃紧的,按社会价值体系,怎样去体现医生的价值,医生是想过的,如果自律力松懈,就要寻求工资以外的收入,收“红包”便成为最为便当的途径,与此同时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也乘虚而入,劳务费、观察费„„等等,接踵而来,进一步腐蚀着医生,也助长了看病贵的势头。医生因此背上了“白狼”的骂名。
目前,医学在科学领域是最落后的,很多问题没有解决,可是患者却期望解决一切问题,心情是理解的,但事实是不可能的,这就是说当医生用心地、正确地用尽现代可以利用的医疗手段,也没有把某种疾病治好的时候,这不是医生的问题,而是当前的医学水平问题,但是如果不能得到患者的理解,则常常由医生承担,应该说又是医生的另一种压力。无疑,目前的医疗现状,患者是受害者,医生也在承受压力,有些医生因此退出了医疗行业另谋他就,像《医事》的作者,是协和医科大学的八年制学生,赴美读博士后,却现就职某制药公司;有些医学院校的研究生充当药品推销员;不少医生当上了与医药全不相关的老板。
7.浅谈医院健康教育与医患关系 篇七
近年来, 医患关系不能很好地协调, 尤其是农村基层就医的患者, 文化水平较低, 思想观念滞后。而长期以来, 不少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仅仅关注疾病本身而忽视了对患者本人的教育。目前,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和大众需求的改变, 健康教育在医疗活动中的地位, 越来越得到重视, 医生通过向患者传播医学科普知识——健康教育, 有助于广大群众在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等方面得到提高, 也有助于患者们根据自己的病情需要选择医院好医生, 理解医疗过程所面临的风险, 积极配合治疗, 争取更好的疗效。与此同时, 还能够更好地让医生了解患者普遍关心的问题, 为患者答疑解惑, 给予患者更多的关怀。
1 临床资料
我院属基层医院, 面临农村, 大多数人员知识缺乏, 对疾病发生发展有一定局限性, 健康教育更为重要。2010年4月~2010年5月, 我院健康咨询处接受健康教育及咨询人次达3125人次, 减少医疗纠纷, 收到较好效果。
2 方法
建立健康咨询处, 采取咨询或授课方式进行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形式多种多样, 如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对住院病人整体护理, 开设“健康大课堂”, 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 进行义务咨询活动等。
2.1 健康教育是一种建立在医患之间, 以医学科普知识为内容的特殊沟通方式。
当前在我国, 随着经济的发展, 人们对医疗保健服务水平有着越来越高的期待, 但很多人意识不到, 医学科学目前仍处于经验科学阶段, 而不是一门真正的精密科学, 这一领域还充满了未知数, 人类仍有大批疾病尚未攻克。因此, 由于患者缺乏基本的医疗卫生常识, 对于有些在现有医学科技水平情况下, 即使医务人员尽最大努力也只能达到一定程度而不能满足患者及家属过高期望值的疾病, 就容易导致医患矛盾的产生。例如, 咽异感症患者由于咽部有各种不适的感觉, 往往给患者带来精神负担, 感情脆弱、多疑, 生怕自己生癌。对这一类型的病人如仅依靠药物治疗, 效果不佳, 如采用交谈沟通方法, 认真倾听病人诉述, 耐心细致进行解释与引导, 说明该疾病属一种常见病及在临床发病的特征, 结合适当的检查以排除隐患的可能。这就需要用良好的沟通化解一些误解与矛盾, 而教育正是一种建立在医患之间, 以医学科普知识为内容的特殊沟通方式。
2.2 医学模式的转变, 使健康教育工作在医患关系中格外重要。
目前, 我们大多数医务人员从学校接受的教育还是生物性的模式为主, 医生知识结构不完善, 特别是人文知识欠缺, 医生对自己在沟通能力, 沟通方式、方法, 与患者加深相互理解的水平存在一定的差距, 造成医患沟通中认识的偏差, 再加上医疗保障体系非常薄弱, 医药费大, 导致患者心理压力重, 对治疗效果要求更高, 也使得医生的压力太大, 由此很容易出现医患矛盾。例如, 鼻窦炎患者因痛程较长, 症状顽固, 反复发作, 使患者对治疗失去信心, 对医生的治疗产生疑问。此时, 就需要医务人员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具备丰富的知识和超强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 耐心引导病人, 认真倾听患者的心声, 安慰他们, 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 帮助他们提高对本病的认识, 了解有关治疗知识, 积极配合治疗。这样, 通过有效的健康教育融洽医患关系, 充分显示了健康教育工作在医患关系中的重要性。
2.3 良好的健康教育, 密切了医患关系。
由于医患双方信息的不对称, 在对疾病治疗知识的认知水平和决策能力上均以医方为强势或主动方, 但患者对治疗效果的过高要求, 使医疗风险始终伴随在整个治疗过程中, 医院及医务人员更应承担警惕医疗风险的义务与规避医疗风险的责任。因此, 在治疗过程中, 使患者获得更多的知情权, 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作为医务方尽可能让患者了解所患疾病的相关知识, 与患者多进行有利于健康的宣传教育, 在治疗疾患的同时, 注重对患者心理健康的疏导和治疗, 以求得患者的理解、配合, 拉进医患之间的距离, 使他们懂得了所患疾病的发生、发展、治疗、护理、预防及康复等知识, 使医患关系完全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
3 结果
对门诊及住院病人采取不同方式的健康教育, 收益较好, 减少纠纷。
4 结论
医护进行有效的健康教育, 既教育了病人, 也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更有助于强化“以人为本”的行医理念, 给患者更多的关怀不, 健康教育是加强医患沟通, 融洽医患关系的重要方法和途径。
摘要:目的 探讨健康教育与医患关系的作用。方法 通过健康咨询及授课, 给予健康教育。结果 医患关系得到协调。结论 健康教育是缓解医患关系的重要手段, 健康教育值得临床推广。
关键词:健康教育,医患关系
参考文献
[1]冯忠堂, 董峻, 张瑞宏.医学人际关系.医学理论学[M].昆明:云南科技出版社, 2003.
[2]傅华, 段广才.临床预防服务.预防医学[M].第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6.
8.浅谈中国的医患关系 篇八
医患关系的现状
医院的经济收入模式对医患关系的影响。公立医院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属于非营利性机构。但如今医院想要维持正常运转,仅靠少部分财政拨款,对于医疗活动成本来说已是微不足道,更何况医院为了发展,就必须购置先进诊疗设备仪器,公立医院在医疗活动中获取利润就势在必行,这是国有经济市场化的必然趋势。但这样就会与医院的名分大相径庭,患者不清楚医院的经济收入模式,在患者眼中医院就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国有机构,不应该以盈利为目的,如果医院获取了利益那就是没有医德,这种心理预期与诊疗现状的不符,极易引发医患之间的矛盾。
医院奖励医务人员及人才评价机制对医患关系的影响。当前医务工作者晋升职称条件及人才奖励机制发生了一定变化,那些只把精力放在钻研医术、注重实际临床操作的医务工作者大部分都达不到理想的职称及待遇,为了提高职称以及得到医院的奖励,医务工作者需要将一部分精力转移到写文章、做科研或兼职医学院校教学上,但这样必然会减少研究临床工作的时间,有个别高职称高待遇的人才临床能力与理论水平相差甚远,而那些临床及学术水平都追求精益求精的人才所耗费的精力是巨大的,在工作中也难免出现身心疲惫的状态。而一些患者不满的是医生没有认真听患者叙述病情及看病时间短等。医生的利益与患者的利益逐渐发生了偏差,矛盾点从本质上便出现了。
新闻媒体的报道对医患关系的影响。由于有现代化的新闻媒介,公众可以随时随地了解到最新的医疗事件及政策法规,新闻媒体报道对于医患关系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如果新闻报道医务人员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弘扬先进典型等事件,对于提升医院及医务工作者形象、改善紧张的医患关系能起到积极作用;如果新闻媒体报道医疗活动中发生药品回扣、收红包、医疗事故等情况,也容易误导社会舆论,对医患关系起到消极作用。
医患矛盾存在的问题
患者眼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医生的脸怎么总是冷冰冰的?” 患者不是对医生的医术不信任,可是冷冰冰的一张脸,再加上“冷言冷语”,这种态度让患者首先产生的是抵触。
“大夫咋就不能等我把话说完呢?” 一位患者查出肾囊肿已经3年了,由于囊肿并没达到穿刺的标准,医生建议其每半年进行一次B超检查。“刚查出这个病时,孩子带我去了好多家医院。大夫都问我有什么感觉,基本上是听我说两句病情,就说没事儿。我也不懂,所以成天犯嘀咕。后来,终于有一家医院的大夫耐心听完我的话,之后拿着片子细瞧,说半年一查就行。这样的大夫多让人放心啊!”
“排队这么久,不能多看会儿吗?” 在三甲医院看病,“排队久看病时间短”是一个普遍现象。一位患者抱怨说,“来看病排了2个小时的队,大夫看病却用了不到10分钟 。就这么几分钟,也不知道大夫看没看仔细?排了那么久,就不能多看会儿吗?”另外,一些慢性病患者表示,他们每天都要服药,还要定期复查,对于他们来说要频繁去医院,就更希望医生能对自己仔细些,看病时间长一些。
医生“倒苦水”分析医生每天承担着繁重的诊疗工作
“不离座看不完病”,对于“医生态度冷漠”的现象,很多医生表示的确存在,他们认为,有的医生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很高,能在很短的时间通过一些问话和检查了解患者的情况,而不想说过多的“废话”,因此态度会显得“不好”。对于不让患者将病情说完的情况,有的则是医生的医德问题,以自我为中心,不愿意听患者多说。
另外,医生认为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则是医疗环境不好。在国外,每位医生都负责很少的患者,而我国的大型医院一向人满为患,有的医生一天不离开座位也看不完前来挂号的患者,难免出现态度冷漠,给患者看病时间短的现象。“在要求医生的同时,呼吁优化医疗环境”是众多医生的心声。如果通过医改后医疗资源合理分配,公立医院能够真正公益,医生的压力也会因此减小。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追求医患关系零距离
全面理解和客观看待医患关系
健康是人的基本权利和全面发展的基础,追求健康是人本能的需求。人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建设成果的享有者,没有全民的健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就没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既是实现和保障人的健康权利基本的、主要的依靠力量,也是秉持以人为本思想,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离不开医与患两个基本主体。
著名医史学家说,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医学以呵护生命、维护健康为己任,充满对生命的敬畏和对人的关爱,因此,医患关系是现代文明社会中最具人文关怀色彩的社会人际关系之一。
我国现实医患关系总体上是健康和谐的,其中既饱含有对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以及基于此形成的中国传统医学悬壶济世、医者仁心等优良传统生生不息地传承,也蕴含着对以人为本,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现代医学精神孜孜不倦的追求。
新中国成立以来,医疗卫生队伍中涌现出一代代、一批批心系百姓、胸怀大爱、大医精诚的楷模:从首届中国科学院惟一的女学部委员(院士)林巧稚,到人民的好医生华益慰;从曾担任国家领导人的两院院士吴阶平,到刚刚当选感动中国年度人物、年近百岁退休后20年坚持每天出诊的仁医胡佩兰;从矢志不渝地以“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护理好每一位病人的南丁格尔奖获奖者,到用质朴和真诚为农民群众解除病痛,化身时代先锋的最美乡村医生群体;从抗击SARS到汶川地震救援,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以无私奉献、无疆大爱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和信任。新医改实施以来,随着改革的深化,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医疗卫生行业在国家和地方社会行业满意度调查中的排序位次不断前移,在许多地域已经成为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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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也取得巨大成就: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4.83岁,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23.2/10万、9.5‰和12‰,传染病、职业病发生率稳定控制在较低水平,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以及医疗质量和效率的持续改进,整体上处于世界较高水平和发展中国家的领先地位。这些成就的取得,离不开医疗卫生人员与人民群众基于相互理解、信任和支持的共同努力,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总体上是认可的、肯定的,出现医患纠纷、发生矛盾冲突的还只是少数。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近年来,因医患关系紧张、矛盾冲突升级引发的“医闹”事件接连不断,暴力伤害医务人员,非法侵害医务人员和其他群众合法权益的恶性案件屡屡发生,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秩序,许多事件还造成严重、恶劣的后果和社会影响。据统计,2010年全国发生“医闹”事件约1.7万件,而2013年前8个月,全国暴力伤医事件就达2240件之多。虽然,这并不代表现实医患关系的整体和主流,但因为一些当事人行为偏激、手段极端,一些做法突破了文明社会的底线,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冲击,并具有轰动性。同时,有些人为达到个人利益诉求在采取过激行为时,经常以弱者示人,通过悲情维权争取社会的同情和声援,借助社会舆论和“民意”向医方施压,具有一定的欺骗性。这些情况不仅使得本就形势严峻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助长了少数人的“仇医”心理,也使得人们改善医患关系的努力遭受重大挑战,增加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难度。
准确把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主要现实问题
当前,在对医患关系主要现实问题及其成因的认识方面,具有广泛社会共识基础的观点大体可以概括7个“缺失”:一是医患互信缺失。医疗服务提供者与享有者在共同抵御疾病、维护健康的实践中各自设防,相互提防,难以形成合力。二是医疗服务公益性缺失。医方片面逐利,“因钱施治”引发过度医疗,增加了社会和患者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导致或加剧了医患关系的对立。三是医疗信息缺失。医患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交流的意愿和渠道,医学服务信息的传递不够全面、准确、及时,患方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导致对医方不满情绪的堆积与释放。四是质量内涵缺失。医方自身在管理、技术、服务、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存在缺陷或不足,导致治疗延误、病痛加重等不良后果的发生,或者引发医疗纠纷,引起患方强烈不满。五是就医理性缺失。患方缺乏对医学科学、技术的正确了解,过分相信、依赖现代医学技术解决自身疾病诊疗问题,对医疗服务结果的期望值过高,一旦未达到预期目的便难以接受,进而迁怒于医方。六是违法必究缺失。一些地方对非法侵害医务人员的不法分子打击不力,既没有对侵害者的行为给予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也没能让负有责任者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理与追究,有的加害者的行为不但不被指责,还博得了社会上一些人的同情,严重伤害了医护人员的自尊和感情,加剧了医护人员对患者的防范心理和抵触情绪。七是客观舆论导向缺失。一些媒体对涉及医疗服务事件的报道不够全面、公正、客观,负面报道偏多,对一些就医者的心理暗示、引导作用不容忽视,客观上增加了患方对医方,乃至整个医疗服务行业的不信任和不满意。
毋庸置疑,上述“缺失”在现实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其对医患关系的影响也是事实。但是,从更加客观、理性的角度来看,当前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最重要的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患方对本人在维护自身健康、抵御疾病中的责任定位不准确。在人与疾病斗争中,患者自身机体状况和恢复机体受损、失衡状态的机能是内因,疾病的发生是患者自身机能平衡被打破所导致的,医学诊疗措施只能作为外部借助力量,帮助患者调动自身机能以战胜疾病,恢复自身机体内平衡。当前,许多患者将战胜疾病、恢复健康的全部希望都寄托于医方,将疾病防治责任及其治疗效果完全归责于医方,这是违反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人类要在与疾病和健康危害的斗争中取得胜利,只有医患双方都保持理性、平和的心态,各自承担起自身的责任,同舟共济,齐心协力才可能实现。
二是对隐藏在医患关系紧张表象背后的改革“欠账”认识不足。虽然,每个医患关系紧张案例的具体原因和表现形式不同,但是,透过其外在表现形式,往往会发现医改不到位,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相对滞后是引发医疗纠纷的根源,由此导致的一些制度缺陷和社会矛盾则易转嫁为医患矛盾,医方则要经常且不得不代人受过,如医疗服务资源配置不合理、分级诊疗体系仍未有效建立、公立医院改革尚未成功破题,以及医疗纠纷与事故争议的调解处理机制有待完善等等。能否有效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对于构建新时期和谐医患关系至关重要。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关键在于机制创新
构建新时期和谐医患关系,需要坚持改革的思路,通过改革的路径,运用改革的办法进行机制创新。
第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引导医患双方正确认识和履行各自在与疾病斗争中的责任。一是完善政府顶层机制设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一个制度创新、机制再造的过程,由于医患双方都同时具有利己性和利他性,就需要设计一个方便不同的参与者按照利己性原则制订个人目标,其机制实施的客观效果都能满足预设目标的要求,这个机制既能够引导医方不断优化服务供给,也能够鼓励患方切实担负起维护自身健康的责任。二是促进医方充分发挥优化医疗服务供给的主观能动作用。充分运用自身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提供诊疗服务,尽可能减少对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高端技术和非基本药物的依赖;提供诊疗服务以满足基本需要为目标导向,首选普遍适用、简单实用、效果确切、价格便宜的诊疗手段与方法。三是促进患方自觉地承担起维护自身健康的责任。自觉学习有益健康的知识,努力养成稳定的心理素质、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和良好的生活习惯;一旦出现依靠自身调解机能无法恢复的身体不适或健康问题,及时就诊,理性择医;以科学态度、豁达心态看待疾病,学会辨别、自觉抵御不良生活习惯和行为,主动维护健康,防治疾病。
第二,正确引导患者认识医学科技发展和医疗服务的局限性,合理预期医疗服务结果。受到认识能力的限制和现实科技发展水平的制约,人们对一些现实存在的疾病还不认识,也没有好的诊治办法。即便是对一些认识清楚、诊疗技术成熟的疾病,由于患者个体差异较大,常规诊疗方案和措施的实施也仍然会受到个体化诊疗需要的影响,增加了诊疗结果的不确定性。对诊疗技术、效果抱有合理的预期,不仅有助于保持平稳情绪、平和心态,增强战胜疾病、恢复健康的信心,做出理性选择,提升配合诊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能够缓解和克服因患病就医产生的忧虑、烦躁、恐惧和攀比等不良心理,减少因此导致的医患矛盾和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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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推进医改深化,释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内在动力。一是切实落实政府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责任,着力做好以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公立医疗机构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推进区域医疗服务资源配置优化,为提升医疗服务供给的公平性、可及性和效率提供基础性保障。二是构筑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以促进发展为导向,强化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市场机制,政府应坚持“社会事业社会办”,本着不与民争利和花钱买服务的理念,引入平等竞争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以功能分级为导向,推动分级服务模式的建立,促进服务资源整合、功能融合与分工协作;以公平效率为导向,推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层次化供给,促进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不断。由看得上病、看得了病向看得好病循序递进;以打造服务链条为导向,提升服务整体效能,持续完善卫生对口支援政策,着力解决制约城乡基层服务供给优化的主要问题,积极探索以管理、技术和资本为纽带的服务资源纵向整合与横向联合,发展数字化医疗,促进优质服务资源下沉,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三是完善医疗服务供方激励机制与补偿机制。推进人事用工与绩效考核机制改革,改革编制管理,弱化编制管制,合理调整职称晋升政策规定,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覆盖,探索医务人员身份由“单位人”向“行业人”“社会人”的转化,切实调动医务人员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借助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完善医疗服务补偿方面的作用,统筹政府财政、财力和医保资金的投入和使用,确保作用协同,纠正类似当前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下沉”,而病人和医保资金进一步向大医院聚集等现实问题;引导合理就医,使大医院减轻压力,基层医疗机构增加活力。
第四,借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优化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外部环境。一是完善医患纠纷依法调解处理机制。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引入、完善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争议第三方调解机制;改革医疗技术鉴定模式,探索鉴定由卫生行业外的社会组织承担;畅通医疗纠纷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渠道。二是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建立医疗执业风险社会分担机制,为医患双方提供必要的保障,解除医务人员执业后顾之忧。三是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将医疗机构由内保单位转为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共场所管理;严厉查处医闹,依法打击暴力伤医行为,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优化医疗执业环境。四是改进社会宣传与舆论引导机制。加大医学科普知识、法律规范宣传,涉及医疗服务报道坚持正面引导,弘扬主旋律,不炒作、不渲染、不猜忌。
第五,加强教育监管,标本兼治,全面加强职业道德、行业作风与质量内涵建设。一是坚持正面引导,强化医务人员救死扶伤的职业精神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推进依法行医、规范行医、廉洁行医教育,弘扬行业正风,树立行业正气,建设先进行业文化。二是针对行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完善行风建设制度,设定禁止行为“高压线”。三是重拳出击,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商业贿赂、过度医疗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保持严防严惩的高压态势,确保行业风清气正。四是强化行业内部管理,改善医疗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尊重患者权益,增强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人文关怀,持续改革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实现医患关系“零距离”,医疗保障“零障碍”
追求医患关系“零距离”,是我们创建“绿色医院”的一个奋斗目标。它同力争医院环境“零污染” 、实现医疗保障“零障碍”一起,构成了“绿色医院”的基本框架和目标体系。
我们追求医患关系的“零距离”,一要懂得医患关系是医生和患者在医疗实践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一种人际关系,表现为双方心理上的关系和情感上的距离;如果一方有不利于另一方的行为,就会引起另一方的不满,双方的关系就会疏远或恶化。二要认清医患关系反映的是医患双方寻求需要满足的心理状态。它的变化与发展取决于双方社会需求满足的程度。如果双方在相互交往中都获得了各自的满足,医患之间就能相互信任、彼此理解,进而发生并保持接近的心理状态, 表现为友好的情感。所以,医患双方满足的程度越高,双方的心理状态就越好,情感距离就越近,直至亲如家人,亲密无间。
从难处着手,切实解决患者反映突出的问题。患者来院既有其“生理需求”,即减轻或解除疾病带来的痛苦,达到身体的康复;又有其“心理需求”,即缓解或消除内心的焦虑和不安,实现自己的心愿。与此相对应,医护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两种行为,即治疗疾病的技术性行为和安慰患者的情感性行为。要满足患者的这两个需求, 就要了解他们在想什么、会要什么、又怕什么,进而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的利益着想, 千方百计地满足他们的需求。
重视解决“医患沟通少”的问题。其一,增加重点查房和业余查房的次数,特别是科领导应坚持一天三查房,让患者把想说的话都说完;其二, 科室领导和医护人员要与本科患者建立定期的集体座谈制度,比如每月1次,加强面对面交流;其三,不定期地举办“知识讲座”,平时收集或征求患者的意见,通过讲座解疑释惑;其四,院里组织德高望重的老专家,有针对性回答患者经常反应的问题,并制成录像片,在闭路电视上反复播放。这就可以拓宽医患沟通渠道,增加医患沟通次数。
坚决解决“用药花费大” 的问题。能用最低廉的方法治好病人,那才是名医高手。现在的医院仍有不合理用药的问题,解决的办法是把好“三关”:一是“设计关”。要认真分析每个患者的病情,精心设计出极具个性化的“最佳治疗路径”,即在抓住其主要病情进行对症治疗时,首先选用疗效较好的药品;在疗效较好的药品中,首先选用价位较低的药品;在价格较低的药品中,首先选用一两种“主药”,尽量少用“辅药”。二是“调整关”。经过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适时作出调整,能减则减、该换则换。三是“奖罚关”。对合理用药、科学用药效果较好、药费比例较低的科室,要加大奖励力度;对往患者身上“堆药”,药费比例降不下来,或通过非正常渠道进药用药的单位,要切实加大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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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细处做起,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服务技巧。医患关系不仅复杂,而且多变,它随时间的推移和病情的变化而发展。追求医患关系的“零距离”,要求全院工作人员,特别是医护人员必须精细入微,进一步提高服务技巧。
要把来院的每一位患者都真正当作是自己的亲人,做得更亲近些。患者是医生的“衣食父母”,让每个患者满意,是医院服务工作的最高标准。每个工作人员要把进院的每个患者, 真正当作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去善待,使他们一进院就感到温暖、感受亲情。医生要深化这样的人文意识:医学技术再发展,也不能把患者只看作是疾病的载体,而只治病不救人;市场经济再繁荣,也不能把患者只看作是消费的主体,而只认钱不认人;患者言行再失常,也不能把患者看作是恶意的挑剔,而只指责不宽容。同样,我们应强化这样的服务理念:只要是患者需求的,医生们都要努力去满足;只要能满足的,就要尽量使患者满意;只要是患者满意的,就应该感到高兴。
要把自己的每一个服务动作都同密切医患关系紧紧联系起来,做得更谨慎些。一次得体的微笑,一句亲切的问候,一个细小的动作,往往能体现一个医生、护士的道德水平。如稍有疏忽,一句不经意的话语,一个不起眼的动作,都可能导致意想不到的后果,造成医患隔阂,甚至引发医疗纠纷。所以,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小心谨慎,三思而行。要把自己的每一个服务动作,都与密切医患关系紧紧联系起来。比如,护士应把更多的服务时间留给患者,坚持做到“ 送药到手,看服入口,服后再走”,自觉为患者优质服务,主动为医院争光添彩。
要把自己的每一个服务细节都考虑周到,做得更艺术些。患者作为弱势群体来院求医,寻求的是医护人员对自己心情的理解、人格的尊重、疾病的关心和无私的呵护。工作人员作为“强势群体”,对患者就应该是热情接待,充分尊重,高度同情,极端负责,无私奉献。我们追求医患关系“零距离”,既要讲究语言艺术,把握说话分寸,又要注重动作技巧,提高办事效率。总之,要重视周到的“细节服务”,努力做到四要:其一,答话要细到“面对面”。听到患者的询问,既不要埋头忙事,充耳不闻;又不要低头应答,爱搭不理;还不要东张西望,左顾右盼,或皱眉头,或打哈欠。要面对患者,使用文明用语,及时微笑应答。其二,导医要细到“脚跟脚”。碰到患者问路, 要敢说“请跟我来”,不用下巴指方向;要主动说“我带您去”,不简单说“你往里走”;要善于说“我马上去办”,不说“你着啥急呀”。其三,帮人要细到“手牵手”。看到患者住院带的东西多,要及时搭把手;遇到患者上病床、去厕所,要主动扶一手;看到患者坐轮椅、乘电梯,要热情帮一手。在患者面前,不要有怕传染、嫌肮脏的表示, 更不要视而不见、袖手旁观。其四,解难要细到“心比心”。患者治病求医常有一种“求人办事”自卑心理,我们要尽量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患者病情复杂,家属心里着急,我们就要充分理解,千方百计尽早给予准确诊断;患者病情指标出现反跳,很想请老专家会诊,但又怕得罪经管医生,心理很矛盾,我们就应该设法满足这种愿望,尽可能安排老专家、老主任会诊;患者病情危重,求生的欲望很强,我们就要尽最大努力抢救。即使救不过来,也要使患者感到我们的真诚关怀,无憾而去;使其家属看到我们尽了全力,无可挑剔。
向新处努力,尽快拿出诊治病情的高新技术。诊治技术必须不断出新,尽快拿出高新技术,是拉近医患距离的关键。全社会医护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工作, 真正从自己主动做起。每个科室都要与时俱进,研究新技术,创出新特色;每个同志都应争先恐后,学习新业务,掌握新方法。只要不断拿出新技术,尽快掌握“杀手锏”,医患关系“零距离”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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