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日程安排

2024-09-22

2024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日程安排(共11篇)

1.2024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日程安排 篇一

毕业生必读:2013届毕业生离校安排

1、毕业典礼时间7月5日上午9点在大连大学礼堂。请同学们踊跃参加,请参加的同学先报个名,我需要统计人数。

2、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户口迁移证(部分)、相片在7月5日12:00—15:30发放。地点:院学生会。领证原则;①原则上必须本人领取,本人无法领取的要写委托书,委托书必须有本人和委托人签字。②领证的同学要带舍办退寝证明,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寝室为单位开的。没有舍办退寝证明的不发毕业证。第二批毕业的各种证件发放时间为8月末9月初,不要电话咨询我,我会在网上第一时间告诉大家。

3、7月6日9:00宿舍清楼,毕业生必须全部离校。7月5日12:30和7月6日8:30学校在南北区各有1辆班车发往市内。离开宿舍的同时一定要把宿舍打扫干净。做到文明离校。

4、欠学校图书馆书籍和欠交学费、宿费的同学,6月24日前必须还清,否则学校扣押各种证件。

5、请同学们尽早清退一卡通,从6月20日起,舍办同意毕业生进入宿舍可以不使用一卡通。

6、学校集中办理户籍迁出手续的时间为6月24日,户口在学校但6月24日之前没上交材料的同学,等毕业证下发后,持毕业证原件、报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先到学院保卫处综合科(行政楼205)提取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再到湾里派出所办理,可以代办,需持上面原件和委托书办理。

7、退洗衣卡押金时间为6月20日—7月1日,每天下午13:00—15:30(周六、日除外),必须以班级为单位办理。地点:舍办(招办107),负责人:王金霞老师。

8、毕业生档案整理、转递以及转递信息的时间为7月8-7月31日,毕业生在7月31日后,可对其档案转递情况进行查询。具体查询办法:登陆大连大学就业网,点击档案查询,选择毕业时间→选择专业→输入姓名即可查看档案接收地。毕业生应在当年内尽早落实档案接收情况,发现丢失情况尽快查找,以免时间过久无法查询。不要电话咨询我,自己上网查询。

9、为方便毕业生离校后办理有关就业手续,暑假期间招生就业指导处每周三安排人员值班,为毕业生办理各种就业手续(时间:9:00-15:30,地点:招生就业指导中心206室,电话:87403307)。

10、6月25日之前,未上交就业协议或工作证明的同学,……(此次省略一万字)。

最后,希望09级的你们每一个人在一生中身体健康,永远幸福。这段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很美,很美。祝大家:一路顺风!

康利

2013年6月20日

2.2024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日程安排 篇二

一是大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要求各地各高校要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 动员各方力量, 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分区域、分行业、分专业的网上和网下招聘活动。要及时通知未就业毕业生积极参加教育部、各地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举办的各类招聘活动, 努力帮助他们尽快落实就业岗位。

二是积极推进未就业毕业生自主创业。要求各地各高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 进一步落实鼓励大学生创业的财政、金融、工商、基地等政策措施, 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 帮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加强创业典型宣传力度, 扩大优秀创业毕业生事迹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营造“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切实做好教育部举办的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宣传与组织工作。

三是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征兵工作。要求各地各高校加强组织领导, 设立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牵头职能部门, 保障大学生征兵工作人员、经费、场地投入, 形成武装、就业、学生等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各高校要与兵役机关密切配合抓紧落实各项工作, 努力提高大学生应征入伍人数和质量。

四是持续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各高校要把促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作为下一阶段工作重要内容, 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 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方式持续向毕业生推送用人信息和相关政策。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重点帮扶工作, 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岗位信息和指导服务。

3.2024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日程安排 篇三

2011届毕业生(法政学院2008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离校工作安排

(2011.6)

(1)6月6—8日,病历本收缴工作,学生于6月8日晚上将病历本交给班委负责同学。找不到病历本的同学,也要将本人姓名报给负责此事的班委,班委统计找不到病历本的同学,统一开证明。

(2)6月7日下午或8日,填表,《毕业生思想鉴定表》等表格,相关人员与人才市场签约。

(3)6月17日前,集中办理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并由各班党支书统一收取毕业生党、团费,统一收缴至2011年6月。

(4)6月17日前,因上级管理部门原因,教师资格证书要在学生离校后邮寄发放。学生上报详细、准确的通信地址、邮编(邮寄资费另议)。由政教班班委做好邮编、地址、邮资费的汇总工作。

(5)6月17日前,学生上报个人的准确QQ号、Eiml、电话号码给各班班委,班委汇总报招生就业处。特别注意,未就业毕业生学院安排指定联系教师名单。

(6)6月18日前,校医院负责于完成毕业生医药费的报销及医疗证的收缴工作。

(7)6月20日前,毕业生务必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至图书馆。

(8)6月22日前,保卫处负责毕业生离校期间校内治安,并完成列入就业方案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发放工作,户口回生源地的同学拿毕业证复印件到12号楼户籍科换取户口迁移证(注意:统一办理)。

(9)6月7日前,财务处负责完成毕业生派遣相关工作,并随时(节假日除外)负责欠缴学费毕业生学费的收缴工作。

(10)6月24日下午1:30开始,在B109召开法政学院毕业生典礼。

(11)后勤服务集团负责于6月20日前与车站联系确定行李托运事宜。6月25日,办理行李托运。学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6月25日用学校联系的托运部门进行托运,也可自己联系解决个人托运事宜。注意,个人搬运行李出校门时,须有辅导员开据的证明,个人贵重物品需在证明信中特殊说明。

(12)6月26日,毕业生原则上要全部离校。对于欠缴学费、教材费、未办理贷款还款手续的毕业生,各有关部门要及时通知相关学院,各学院认真登记,暂不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13)校园卡管理中心负责毕业生离校前校园卡现金退还及相关手续办理。

(14)暑假期间(7月9日至8月27日),每周二、周四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研究生教育学院、保卫处四部门安排人员全天值班。7月15日、7月29日、8月15日招生就业处全天为毕业生办理领发报到证手续。8月10日各学院上报新增一次就业相关材料。各学院要将上述值班安排告知毕业生。

注意事项:

1、请班委分工负责:专人负责各具体事务,按时间和要求集中统一做好各项安排;

2、党团关系、详细准确同学录、户口办理、毕业典礼等事项一定要集中做好安排;

4.2024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日程安排 篇四

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毕业生离校工作做如下安排。希望各有关部门精诚协作,周密部署,圆满完成这项工作。

一、各部门工作职责

1、招生就业处负责报送《毕业生就业计划》、组织发放毕业生报到证,并将《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名册》、《毕业生报到证通知书》、《择业代理协议》存根联、《户口迁移地址名册》送交档案馆和保卫处。

2、学工处负责发放、审核《毕业生登记表》,部署毕业生离校教育等工作。

3、教务处负责毕业证(结业证)、学位证的审核及组织发放工作,并将结业生名单送招生就业办。

4、财务处负责毕业生奖学金发放和所欠学杂费的收缴工作。

5、保卫处负责户口迁移证的发放及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6、组织部、团委分别负责毕业生党团关系的转出工作。

7、宣传部负责毕业生离校的相关宣传工作。

8、后勤集团负责毕业生行李托运,办理毕业生交还家俱等手续。

9、医院负责毕业生体检工作。

10、各学院负责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情况卡》等有关表格;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组织毕业典礼;开展形式多样的毕业生离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将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安排计划报学工处。

11、档案馆负责毕业生档案的整理及邮寄。

12、其他部门办理与本单位有关的手续。

二、要求与说明

1、毕业生就业信息公布后,学院要组织毕业生认真校对报到单位、地点及户口迁移地点。

2、毕业生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之后,若发现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有误,应及时向招生就业处反映,学生本人不得私自涂改。6月9日以后(具体时间等省就业办的通知为准),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与上报就业计划迁移地址有变动的,由学生本人持相关函件直接到保卫处办理。

3、对于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遗留问题,暑假招生期间不予接待。

4、结业生在征得签约单位同意接收的情况下可发放报到证。

5、毕业生在离校期间,若发现有违反《学生手册》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从严处理,缓寄其档案,并通知用人单位。附件: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

注:

1、毕业生党员转组织关系时间由组织部另行通知

5.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 篇五

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1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亲爱的毕业班同学:

为确保今年毕业生文明、有序离校,谨提醒大家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请你注意以下事项:

一、毕业典礼和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安排

1.毕业典礼

时间:6月26日(星期日)15:00—16:00

地点:学院体育馆

2.办理离校手续

办理时间 :6月26日(星期日)08:30—14:30、16:00-18:00

办理地点:指定地点

办理离校手续应带证件:学生证、借书证、身份证、《离校手续通知单》、宿舍钥匙、所有执业证、职业技能证、培训证复印件1份、应归还的公物。

3.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的补考安排

注意事项:补考时间:7月4日;如需补考的学生请提前与辅导员联系,了解补考时间、补考地点。

二、注意事项

1.毕业生回校首先到系报到,在毕业班辅导员处填写《毕业生信息表》,领取《2011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通知单》;

2.清还书刊、借书证事项可从6月17日开始办理,办理地点是学院图书馆,其他办理事项地点详见《2011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通知单》,各部门办理手续以签字、盖章为有效;

3.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由所在系、部党支部集中到党委办公室办理;

4.需办理户口关系转移的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

5.注销饭卡、退回电卡的同学到充卡处1号、3号窗口办理;

6.结清学费、教材费、水电费等款项,交缴现金的同学请备好零钱;

7.如需办理暂缓就业、更改报到证接收单位、报到证有误的学生请到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办理(学院体育馆二楼);

8.因客观原因本人要委托他人办理者,委托人必须出具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也要出具身份证复印件;

9.所有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尚未还清借款的2011届毕业生,必须在6月25日14:30—17:00到计算机楼301室签订《还款确认书》等相关手续;

10.完成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上的各个程序,参加毕业典礼后,凭离校通知单到各系毕业班辅导员处领取毕业证书;

11.欠费学生在6月26日缴清学费并办理完相关离校手续,教务处将与省教育厅沟通,争取在一星期内办理好毕业证书;

6.11届毕业生离校协议 篇六

一、学生就业单位必须是在国家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正规单位。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就业工作。

二、学生提前离校后,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考试时间回校进行考试,预期不回者或考试不及格者将按照不能正常毕业进行处理。

三、学生在外实习时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学生在外实习时要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损毁学校与工作单位名誉。如出现问题将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处分。

五、学生提前离校后,必须完成毕业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的写作,考取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在实习期间必须听从学校的返校安排(回校进行数据采集和其他临时安排),必须与辅导员保持联络畅通。

六、学生提前离校实习必须有用人单位开具的顶岗实训证明、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的联系人、单位的联系电话和家长的签字,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七、为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在提前离校实习时必须在4月15日之前与用人单位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签订就业协议。

八、学生实习期满后,学生可以根据实训单位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九、省内院校毕业生如何注册成功?

毕业生在“信息网”首页“用户登录”部分,点击“毕业生注册”链接进入选择毕业生类型页面;选择毕业生类型为“省内院校毕业生”,点击“下一步”依次进入注册须知和用户使用协议界面,点击“接受”按钮,显示省内毕业生注册界面。

毕业生输入身份信息(毕业年份、毕业院校名称、身份证号、姓名)和帐户信息(登录用户名、登录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进行毕业生生源身份验证和帐户有效性验证,若通过则帐户设置成功。其中,毕业生的身份证号与姓名必须与学校上报到省人事厅的该毕业生生源信息的内容与格式完全一致才能注册成功。如有不同以上报的生源信息为准,且不影响就业工作。

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网上如何完成签约过程?

毕业生与省内用人单位签约过程:

1)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毕业生应约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网上达成签约意向;

2)就业协议书经过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网上就业协议正式生效;

3)经过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后,用人单位可以打印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分别在打印的协议书上盖章签字后,书面协议正式生效;

4)毕业生送盖章签字的协议书到学校,学校审核存档就业协议书,签约完成。如果毕业生不将协议书送到学校,则该毕业生将无法派遣(不发给报到证)。

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签约过程:

如果省外用人单位是系统注册用户则网上签约过程同与省内用人单位。

如果省外用人单位是系统非注册用户则按如下情况办理:

1)毕业生向学校提出省外就业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发放全国统一协议书;

2)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签署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在信息网上录入外省协议书内容;

3)学校审核毕业生录入的外省协议书(同时审核已签署的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审核通过后转入就业方案库。

家 长(是否同意)签 字:

院长审批:学 生 签 字:

7.2011届毕业生离校20问 篇七

为了帮助广大毕业生顺利办理离校手续,学生处协同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措施,现将各项措施浓缩为20问,请广大毕业生认真学习。

一、问:毕业生什么时候返校?离校前,我们应该办理哪些手续?几号离校? 答:

1、7月1日,毕业生返校。

2、7月2日—3日,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清单》,同时进行毕业班积欠考考试、办理违纪学生解除处分。

3、7月6日,各系发放2011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生离校。

二、问:离校手续可以个人去办理么?

答:原则上离校手续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办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离校手续的,可以由个人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三、问:哪些情况缓发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缓发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1、违纪处分未解除的;

2、有欠费的;

3、实习实训成绩不合格的;

4、学校课程补考后仍有不合格的;

5、离校手续未办清的。

四、问:我因种种原因缓发了毕业证书,怎样才能最快领到毕业证书? 答:

1、属于违纪处分的,待学生本人申请解除处分后,方可领取;

2、属于欠费的(包括因学习发生的费用、学校代办的个人小灵通、手机通讯费等),待费用结清后,方可领取;

3、属于实习实训成绩不合格的,需要向系提交继续实习申请(半年时间),待实习实训鉴定合格后,方可领取;

4、属于学校课程补考后仍有不合格的,学校在2011年12月下旬,再次提供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合格后,方可领取,若仍不合格,做结业处理;

5、属于离校手续未办清的,必须办清手续后,即可领取。上述几种情况证书均在所在系领取。

五、问:我是师范类毕业生,因种种原因不能领取毕业证,是否可以领取教师资格证?

答:不可以。按省教育厅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前提之一是取得毕业证。

六、问:什么是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答:

1、“报到证”,又称“派遣证”,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

2、报到证上写明了毕业生要去报到的单位名称(此单位也就是毕业生被派遣的去向),毕业生按照单位名称去报到后,接收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转毕业生的人事关系,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

七、问:报到证上毕业生派遣依据的依据是什么?

答:

1、没有签订有派遣效力的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的派遣依据是生源地。此类毕业生被派遣的去向为生源地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师范生被派遣的去向通常是生源地的教育局,非师范生被派遣的去向通常是生源地的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省外、省内个别地方例外)。

2、签订有派遣效力的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按就业协议书派遣。

八、问:拿到报到证后,要改变派遣去向怎么办?改派的时间期限是多长?

答:

1、当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但又需修改派遣去向(简称“改派”)。办理手续为:按户口所在地派遣,请提供户口原件和复印件;按就业所在地派遣的,请提供“有派遣效力”的就业协议书。同时带上毕业证、身份证、原始《报到证》(蓝色),到合肥市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区一楼)办理。可提前电话咨询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

2、按规定,改派期限为毕业生自派遣离校之日起的两年内。

九、问:报到证丢失怎么办?

答:带上毕业证、身份证,到合肥市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区一楼)办理。可提前电话咨询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

十、问:领取报到证、户籍迁移证后如何办理?不及时报到、办理落户手续,会有什么后果?

答:

1、毕业生领取报到证后,持报到证在30日内到报到证上指定单位报到;领取户籍迁移证后30日内到迁移证上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2、不及时报到、办理落户手续,人事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将失去监管,造成事实上的“黑户”,对今后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十一、问:户口迁移证过期怎么办?

答: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未及时到迁移地落户,迁移证时效已过期,持身份证或毕业证和原户口迁移证前往安民派出所出所改签日期。

十二、问:毕业生户口迁移证丢失如何补办?

答:

1、毕业生在迁移途中将户口迁移证若不慎丢失,须补办户口迁移证者。首先到迁往地派出所开户口未落户证明,证明何年何月何因将户口迁往学校,至今未在当地落户的证明,持落户派出所开具的未落户证明、身份证和毕业证,到学生处申请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学生处核实后开具证明,学生带此证明自行前往安民派出所办理。

2、户口迁移证丢失时间过长派出所将可以不予办理。

十三、问:毕业后,我的户口迁往哪里?

答:提供有派遣效力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根据毕业生的选择,户口可迁往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也可迁往生源地;其他情况户口一律迁回生源地。

十四、问:毕业后,我的个人档案由学校寄到哪了,什么时候寄出的?

答:

1、学校将在7月20日前将毕业生的个人档案统一寄送到报到证上指定的单位。

2、毕业生必须在8月中旬日后到报到证上指定单位的人事科查询,以免在寄送过程中丢失。时间过长,难以查询。

十五、问:我考取了专升本,我是否有报到证?档案在哪里?户口迁移到什么地方?

答:

1、考取专升本的学生,没有报到证;如需报到证,须放弃学籍。

2、考取专升本的同学,档案由就业中心统一寄送到录取院校,请咨询录取院校学生档案管理部门。

3、根据毕业生要求,今年专升本毕业生户口统一迁移至生源地。

十六、问:劳动合同与毕业生就业协议有什么不同?我已和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还要签定劳动合同?

答:

1、(1)主体不同:前者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这些劳动者既可是高校毕业生也可是其他人;而后者专指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2)内容不同:前者是在明确工作关系后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后者是双方相互选择的关系的确定。(3)处理纠纷的部门不同:前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处理,也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报送;后者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取得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报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为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般来说,毕业生到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公有制单位)报到后应及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十七、问:如何去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答:须带本人宿舍钥匙,接受家具验收;凭家具押金收据办理退还押金,如收据遗失,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查询,查到底根,方可退还。

十八、问:学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在哪?组织关系接转怎么办理?

答:学生党员、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在学生个人档案袋中,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由校组织人事处办理;预备党员可凭组织关系做在单位的介绍信,去报到证指定单位提取党员档案,送交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继续完成转正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在报到后,可凭介绍信,到报到证指定单位提取入党材料,继续完成党员发展程序。

十九、问:我应征入伍了,据说有学费代偿,请问是如何发放的?

答:按规定,今年的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学费代偿申请资料将在2011年底报送省教育厅,费用将在2012年由省财政划拨到我校,我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转账或邮寄工作。

二十、问:接收单位要我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怎么办?答:先由所在系辅导员开出证明,再持证明到学校保卫处签章办理。

注:如有还有疑问,请于7月15日前向辅导员咨询

人文系:82***72605于老师

理工系:82***96030曾老师

外语系:82***90588欧阳老师*** 张老师

艺术系:82***31161马老师

特殊疑难问题,请咨询相关部门:

档案咨询(学生处):82***31996晋老师

户籍咨询(学生处):82***32122杨老师

派遣咨询(学生处):82***32316毕老师

宿管咨询(学生处):***董老师

助学贷款、学费代偿咨询(学生处):82***32212张老师 处分解除咨询(学生处):82***16001井老师

补缴学费(总务财务处):82***51077张老师

党组织关系咨询(组织人事处):82***32105 王老师

学籍档案咨询(教务处):82***32772刘老师

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保卫处):82***32209郭老师

8.2024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日程安排 篇八

关于2014届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的通知

各院系、各毕业生:

为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统计及离校工作,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就毕业生就业状态登记、户口和档案转留守手续等事项的办理时间和流程做以下相关规定(详见附件),请各院、系配合我中心做好相关工作,以保证毕业生顺利办理离校手续。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2014届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注意事项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5月16日

附件:

2014届毕业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就业状态登记

已到我中心办理过就业协议鉴证盖章的同学,不用进行该项操作。

(一)签订就业协议登记

已签定《就业协议书》但尚未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登记、鉴证和盖章的,请在6月2日15:00之前登陆信息化校园“就业管理系统”进行就业协议情况登记,并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鉴证盖章手续。

注:6月2日之前前来办理就业协议鉴证盖章的学生,我中心将集中为这批学生办理与就业相关的派遣手续,并在毕业离校时将相关凭证下发给学生;6月3日以后办理鉴证盖章手续的学生,则要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单独受理打印报到证的相关安排(七月中旬)自行前往打印《报到证》和办理上海市人才类居住证的相关证明。

(二)合同(接收函)就业登记

已收到用人单位发出《毕业生录用意向接收函》的学生,请在6月2日之前登陆信息化校园“就业管理系统”-“合同(接收函)就业登记”登记,并将《接收函》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需收取《接收函》后在“就业管理系统”点击“审核通过”。

(三)升学信息登记

已被录取(预录取)硕士研究生、专升本(被外校录取)的学生,请尽快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凭《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办理政审、档案迁移登记。

(四)其他就业去向登记

1、《灵活就业登记表》:自主创业、自由职业毕业生。

2、《申请不就业登记表》:拟录取研究生或准备毕业后继续考研不就业的毕业生、已考取专升本的毕业生、准备出国留学的毕业生、由于其他原因暂时不准备就业的毕业生。

3、《待就业登记表》:准备就业,但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填写待就

业前需在系统上填写一份问卷调查,详情查看系统提示。

注:毕业生需登陆学校首页信息化校园“就业管理系统”完成以上去向登记,其中

(二)、(四)项需经辅导员在6月3日前登陆“就业管理系统”完成审核(审核后生成就业率)。各院、系请在6月4日16:00前将学生本人签字、院系盖章的纸质登记材料(按学号排序)统一交至学生活动中心116室。未完成毕业生去向登记或缺少登记纸质材料的学生我中心将不予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二、档案户口转存信息登记

(一)上海生源毕业生档案去向(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学生不涉及户口问题)

1、已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根据协议要求将档案转移至相关单位,协议未填写档案转寄信息,档案将会转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的职业介绍所。

2、已考取研究生和专升本外校的毕业生:

根据被录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办理相关手续。(正在录取过程中的毕业生请申请档案保留学校)

3、未签定就业协议毕业生:

待学生毕业后将学生档案转移至户口所在区、县职业介绍所。

(二)外地生源毕业生档案去向

1、已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

签订上海单位就业协议书的学生,户口和档案将转移至生源地,在当地报到落户手续办妥、开具户籍证明后,方可向上海人事局申领《上海市人才居住证》(具体办法及标准可在政务公开网查询);在外省市就业的学生如已签定就业协议,将户口与档案转移至当地用人单位,如还未签定就业协议,可将户口与档案先迁回原籍,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2、已被录取研究生或专升本至外校的毕业生:

根据被录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办理相关手续,研究生如正在录取过程中的毕业生请申请档案保留学校。

3、专升本拟录取、继续考研、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要求将户口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两年,并签定相关保管协议。

(三)档案户口存转手续登记流程

毕业生需在6月3日之前登陆学校信息化校园“就业管理系统”-“档案存转申请”根据情况填写并打印《保管户口档案协议书》(一式三份)或《户口档案迁移申请表》(一份)本人签字后交辅导员处,辅导员在“就业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在6月3日之前以院系为单位交至学生活动中心116,待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盖章后将《保管户口档案协议书》其中两联返还各院系,其中一联交由学生本人保管,另一联由各院系存档保管。

三、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劳动手册》的程序

毕业后,凭《毕业证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照去户口所在的街道社保中心办理。

注:具体操作演示和电子版通知可在“就业管理系统”下载专区下载。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9.2024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日程安排 篇九

为配合学校做好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使毕业生怀着对母校的深深眷恋而依依惜别。外国语学院结合自身特点,120名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出现闹事、损坏公物等违纪行为,也未发现毕业生往宿舍外随意扔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现将我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由学院领导对毕业生班级进行一对一引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

二、协调一致,统筹安排

学生是学校服务的主体,工作组工作人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真正做到了毕业生离校工作与就业教育相结合、与文明行为养成相结合、与安全教育相结合、与在校生教育相结合、与爱校爱专业教育相结合。

2008年5月以来,我院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制定毕业生安全文明教育活动方案,本着以毕业生为本的原则,分配任务、落实责任,严格包保责任制,为毕业生离校提供“绿色通道”。在学院领导的指导下,我院举办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离校教育工作。

三、精心组织、开展毕业生安全文明教育工作

(一)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近日来我院先后召开了毕业生提前还贷动员大会、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大会,重申了毕业生提前还贷、文明离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活动,倡导安全离校,文明离校。充分发挥了毕业班党支部、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了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了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切实加强毕业生安全教育、纪律管理工作

认真组织毕业生学习《毕业生文明离校有关规定》,增强毕业生的纪律观念。为切实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将安全法纪教育和文明离校的责任逐级落实到班级和每一个学生,学院党政领导和辅导员实行值班制,走访学生宿舍,排查安全隐患,了解毕业生就业、生活情况,摸清其思想动态,为毕业生排忧解难。

(三)积极开展毕业生尊师爱校教育

1、召开座谈会、考研经验交流会

我院一方面召开了毕业生代表座谈会,收集毕业生对学院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作为今后学院教育教学工作改革的重要参考意见;另一方面,针对不同年级学生,围绕学习方法、考研复习等主题,举办了多场历史专业、社会工作专业考研、学习经验交流会,通过考研代表经验传授、现场交流,非毕业班学生纷纷表示受益良多。

2、有序开展毕业生纪念工作

毕业纪念活动是做好毕业生教育的有效形式之一,秉承着“全心全意欢送毕业生”的宗旨,我院召开了题为“追忆年华,放飞梦想”的毕业生欢送晚会,并向全体毕业生赠送毕业照。

这些措施有力加强了毕业生的感恩教育,促使毕业生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顺利完成了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维护了校园的和谐稳定。

2008

10.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倡议书 篇十

毕业生文明离校倡议书

四年寒窗,一朝成别。初夏时节,黛山滴翠,沈阳工学院绿草如茵。有多少次,我们漫步于绿荫之下;有多少次,我们徜徉于繁花之间!忆往昔,同学风雨同舟;再回首,四年已成记忆,现如今,我们即将毕业。值此,我们真诚地向届所有毕业生发出倡议:

一、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即将离别,请您给学弟学妹们展示一个积极向上、勇于进取的自我,以优异的毕业成绩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告别母校。

二、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穿梭在校园里,我们仍是其中的一员,熟悉的课堂,熟悉的`面孔,我们肩上是留下的承继,我们有义务把这份责任进行到底,不打架,不酗酒,不违章用火用电,用我们的行动为学弟学妹们树立榜样。

三、爱护公物,讲究卫生

离校前要确保宿舍卫生,保证内部家具的完好无损。在校园驻留几载,宿舍已成我们心中的家,喜也有过,忧也生过,宿舍包容了我们每一次情感的宣泄,当我们最后逗留在宿舍门口时,请将一份清洁珍藏!

四、用实际行动回报母校

四年来,我们参与了母校的建设,见证了母校的发展。回想过去的点点滴滴,离校之际,请您为母校的发展写一条建言、给同学一个祝福、给您的老师发一条感谢短信、进行一次义务劳动,()用实际行动报答母校。

五、永远铭记,我们是南信大人!

在这方土地上,我们曾满怀拼搏的豪情与无限的感念。当我们背上行囊离她远行时,请别忘记,这里是我们永远的港湾!

四年的大学生活如萍聚般短暂,未来的日子里,会有风雨兼程,也会有雨雪初霁,但是,只要我们能够秉承“笃实 励学 图强”的优良校训,以身作则,坚持不懈,就一定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11.2009届毕业生离校须知 篇十一

亲爱的毕业生同学们,几年寒窗苦,殷殷母校情!带着母校、老师、同学和家人的期待,你们即将踏上新的征程。为帮助你们了解政策,减少麻烦,顺利离校和就业,请您注意以下问题:

一、我们什么时间离校?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6月29-30日离校,29日组织毕业典礼,30日离校完毕。离校前毕业生本人凭《离校手续单》逐条办理手续后,须持办理完毕的《离校手续单》和毕业证,到辅导员处领取就业报到证。

若涉及欠费、学籍变动等问题,请向相关部门咨询解决。

二、离校时毕业生须领取哪些证件?应注意哪些问题?

除毕业证、学位证外,毕业生的户籍迁移证明(升学时未迁户口的不须在校办理)、《就业报到证》须毕业生本人拿走(离校时持毕业证、办理完毕的离校手续单到辅导员处领取)。在领到相关证件后,一定要进行检查和妥善处置,避免出现如下问题:一是打印信息错误,二是因同名等领错证件,三是丢失证件。发现问题后不必着急,要及时向辅导员反映,通过正常渠道解决。

三、离校时如何乘坐学校免费送站班车?应注意哪些问题?

6月29日、30日,毕业生可持就业报到证免费乘坐学校专门安排的送站(火车站、汽车站)班车。发车点设在一餐厅东广场,班车有明显的送站标志。送站时间和班次为:

第一班:早6:30发车;末班:下午17:00发车;其他班次根据具体情况灵活确定。提醒:一是请同学们尽量提前乘坐送站班车,以免误事。二是请同学们有序乘坐班车,并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四、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期间,再签约怎么办?

自09年6月26日起,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签约工作照常进行,各级人事部门继续鉴证。其中,由各市(县、区)人事局鉴证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回各市(县、区)人事局办理就业手续;由省人事厅鉴证的,7月15日以后办理;离校时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就业单位,需调整改派的,8月15日以后办理。

五、毕业生档案如何处理?离校后到哪里查询?

毕业生档案不能自带。毕业生档案一般在毕业生离校后两周内开始转递,毕业生报到后应协助用人单位做好档案接收工作。8月份用人单位仍未收到档案的,毕业生可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查询,也可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自行查询。仍未查收到的,须在毕业当年10月15日前通过学校介绍(节假日除外),到相关部门查询。以后,学校一般不再受理档案查询事宜。

六、用人单位对身体、业务有何要求?

离校前学校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体检表存入学生档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毕业生暂不派遣,让其回家休养。一年以内病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医院证明)可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应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

毕业生报到后,接收单位可组织复查,如发现有政治、业务和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有权在三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将其退回学校。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在三个月内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如属在校期间的旧病复发,报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退回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如属新生疾病,按在职人员病假期间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离校后,如何报到?对报到有什么要求?

已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和用人单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资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网上报到”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后,持签发到各市、县人事部门的“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到相关人事部门办理落户等手续。

毕业生派遣期为两年(自毕业之日起算),派遣期内信息网就业协议书有效,2年后自动失效。派遣期内落实单位的,人事关系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派遣手续;未落实单位的,其档案转至生源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自主择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手续,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八、报到证丢失怎么办?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报到的凭证。如在报到期限内丢失,要及时在丢失地登报声明作废。然

后,个人写出申请,由学院出具证明信,并经学校就业中心加盖公章后,到省人事厅就业处补办。

九、户籍关系如何处理?

户籍关系具体由学校保卫部门办理。

(1)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接收单位报到证明、《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2)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迁入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落户证明信》在其家庭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十、如何办理二次派遣手续?

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人事局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用人单位后,由用人单位同级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

(1)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手续办理流程: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用人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可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具体操作如下: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毕业生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用人单位信息录入到网上并下载打印出来),网上签证后,打印出来并加盖相关公章到生源地人事局开退函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退函到用人单位同级人事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2)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就业的手续办理流程:向学校申请省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并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派回生源地的,到生源地人事局开退函;已签过就业协议的,由原接收单位出具解约函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退函(解约函)到人事厅办理派遣手续。

十一、如何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调整改派是指毕业生的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1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申请回生源地就业或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

(1)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含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解除就业协议,可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走网上解约流程,打印出解约函;也可由原接收单位出具纸质解约函。

(2)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新接收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可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具体操作如下: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毕业生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网上并下载打印出来),网上签证后,打印出来并加盖相关公章。

(3)带“报到证”、解约函、新就业协议书到新接收单位的同级人事部门办理签证改派手续。新接收单位是省外的,由省内人事厅办理。省内生源解除就业协议后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带“报到证”、解约函到生源地人事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省外生源解除就业协议后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带“报到证”、解约函、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接收函到省人事厅办理改派手续。

十二、离校时还应注意哪些事项?

1.正常毕业的同学离校时,持“离校手续单”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在到公寓中心办理最后一项手续时,必须到本楼值班室交回宿舍钥匙,经本楼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持验收单到松2北大门盖章。待各项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持毕业证、离校手续单到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按学校要求的时间文明离校。

2.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将个人物品妥善保管好,以免丢失。

3.整理物品时,不要将废旧物品扔到窗外,请按公寓管理中心要求把室内垃圾清运到楼外垃圾车内;严禁在宿舍楼内焚烧物品,摔瓶子,以免发生火灾等事故。

4.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离校手续,以便给新生整理、安排房间。已办理退宿手续的宿舍不再存放个人物品,因违反此条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5.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离校的毕业生,应提前与本院部取得联系,由组织出面协调解决。

6.学校提倡同学们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服从管理,丢失、损坏公物要主动到值班室缴纳赔偿费。不服从管理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将处理意见装入其人事档案。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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