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改革委2016年工作总结

2024-08-01

区发展改革委2016年工作总结(精选6篇)

1.区发展改革委2016年工作总结 篇一

某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是“十四五”攻坚之年,做好各项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必须努力育先机、开新局,迈好第一步、展现新气象。今年全市发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ZJ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当好“重要窗口”模范生的使命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八大行动40项重点任务,为全面建设高水平国际港口名城、高品质东方文明之都,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贡献发改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XX周年。

一、聚焦关键核心,实施产业科技提升行动

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构筑“246”“3433”等现代产业体系的“四梁八柱”,夯实产业发展根基。

1.强化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加快集聚科技创新要素,高水平建设X江科创大走廊,全力打造X江实验室,谋划布局大科学装置和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积极创建国家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申报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

工程研究中心,布局市级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筹备好2023年双创活动周。

2.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完善规划、政策顶层设计,发布未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某建设等重点领域规划,及氢能产业、新能源汽车等重点行业规划;出台“四新经济”发展若干意见,落实五大重点领域新兴产业政策,实施专项行动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工业互联网示范城市。

3.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加快打造汽车及零部件、绿色石化、稀土磁性材料等产业集群,建设吉利智能汽车、ZS炼化、中化膜等项目,推动高端模具等争创第三批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强化产业项目招引,推进穿鼻岛产业项目前期,推动与中铝、华润、宝能等企业对接,依托“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促进优质项目招引落地。开展先进制造品牌建设,办好2023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

4.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聚焦“3433”重点领域,出台专项行动方案,全力攻坚港航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专业服务业短板。实施总部型企业集聚行动,力争全年培育引进XX家左右。推动与英富曼集团战略合作事项落地,筹办某海洋经济博览会,办好第九届全球云计算大会(中国站)。加快推进网络货运和灵活用工平台试点。促进服务业数字化赋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创新应用。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支持“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全年新增服务业规上企业500家以上。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力争投资增长8%以上。

5.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重点推进高端化工新材料与汽车、纺织服装等行业融合发展,推动工业互联网引领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提升,完善汽车制造业和服务全链条体系,加快生命健康制造和服务有机融合,深化现代物流和制造高效融合。促进农业“接二连三”,扎实推进慈溪正大、宁海花果渔乡、ZS十七房农耕文化等国家和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

二、聚焦新发展格局,实施内外循环畅通行动

立足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更大力度扩投资、提消费、促开放、畅物流,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动能。

6.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狠抓产业投资,把握市场机遇,加快实施一批“短平快”的增资扩产和技改项目,为企业抢订单、拓市场提供支持;加快推进21个百亿级产业项目,推动“某帮”大会等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制造业投资增长10%左右。实施新基建三年行动方案,全力推进5G网络、数据中心等118个项目。强化要素保障,抢抓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土地审批权下放、新开工项目用能等政策机遇,加强项目谋划申报和对上衔接,争取更多支持;加大PPP力度,争取REITs试点,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基础设施补短板领域。强化项目服务,完善“稳投资三级工作专班”,做好“四个一批”重大项目协调服务。确保全年投资增速快于经济增长,力争8%。

7.推动消费提档升级。出台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积极培育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智慧康养、数字文旅等新兴消费。实施家政“领跑者”专项行动,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围绕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体旅游、家庭教育等领域,培育一批新型消费领先企业。

8.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建设ZJ自贸试验区某片区,探索制度型开放新路,聚焦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研究提出一批重大创新政策举措,加快构建国际一流的开放型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综试区,全方位推动中意(某)园区建设,加强与中意商会、中交集团等对接,争取更多意大利企业与项目落户我市。抢抓RCEP签订契机,做好相关工作,创建中日合作示范区。

9.打造一流“硬核”强港。深化某—舟山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优化港区功能布局,建设梅山—穿山国

际中转集拼基地,加快海铁联运基础设施建设,按金X铁路双高箱设计变更推进建设,开展梅山支线、DD支线复线前期工作。支持某舟山港对外战略合作,加快建设义X舟开放大通道,推进某舟山港和义乌陆港联动;扩大内陆和长江沿线港口腹地。培育发展航运指数、航运金融、海事法律服务、船级社等高端港航服务业,突破发展大宗商品物流、保税物流、跨境电商物流、冷链物流。

10.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实施智能物流发展行动,支持物流业智能化改造,建设一批数字化、智能化物流园区。优化物流空间布局,打造“一个国家枢纽+四大综合枢纽+N个物流中心”体系。出台物流园区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加强物流项目用地控制和保障。

三、聚焦能级提升,实施城乡区域融合行动

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内在要求,要聚焦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统筹推进区域联动、城乡融合发展。

11.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编制实施我市“十四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战略项目规划,制定沪杭X湾区经济创新区建设方案,争创长三角创新共同体国家级平台,加快建设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深化落实沪X7个专项合作协议。

12.推动某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编制总体方案和海洋经济“十四五”规划,出台高质量推动海洋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培育壮大海洋高端装备业、海洋数字经济、滨海旅游业等海洋产业集群,打造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海洋中心城市。

13.持续深化大湾区建设。加快前湾新区、X江科创大走廊、南湾新区等平台建设。继续建设杭州湾智能汽车、DD集成电路、高新区工业互联网“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谋划推进新一批“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申报工作。深化生态海岸带空间布局研究,加快编制我市生态海岸带建设实施方案,强化与绍兴、台州、舟山生态海岸带共建方面的衔接与合作。

14.加快大通道建设。全面推进金X铁路、X舟铁路建设,开工建设通苏嘉X铁路、杭X高速复线二期、六横公路大桥一期及轨道交通第三轮建设规划项目节点。争取沪X跨海通道预可研编制,加快余慈二期、宁慈、宁象市域(郊)铁路可研工作,推进机场四期扩建立项及可研编制。推进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发展,理顺建设运营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某西枢纽选址方案研究和总体规划编制。

15.深化大都市区建设。实施《某都市区建设行动方案》,做实区域发展合作平台。继续唱好“双城记”,落实杭X合作框架协议任务分工。深入实施某舟山港一

体化2.0、基础设施共建、人才一体化、政务通办等X舟一体化重点任务,深化完善X舟合作区方案。研究推进X绍、X台一体化合作先行区建设。

16.打造新型城镇化平台载体。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县城城镇化示范县建设,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强化小城市试点建设,加快打造特色小镇2.0版,持续推进卫星城、中心镇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实施“千年古城”复兴计划。

四、聚焦营商环境,实施重点改革攻坚行动

充分发挥改革牵引带动作用,全力打造口碑一流的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活力。

1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覆盖面更广、创新要求更高的优化营商环境4.0版政策。迭代升级政务服务2.0版,健全多渠道政企对接机制,推进惠企惠民政策在“X易办”平台“无申即享”,力求在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中争先进位。

18.推进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统筹协调推进干部人事和管理机构整合、空间布局规划优化、财税体制机制完善、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研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前湾新区、某开发区、国家高新区等申报省级高能级平台。

19.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制定出台《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争取国家试点。围绕五大要素,争取国家授权事项,以点带面推动改革突破。继续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和油气体制改革。

20.深化信用某建设。深入实施信用“531X”工程,推动我市社会信用条例列入人大立法预备审议项目,强化“天一分”应用推广,健全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机制。

21.深入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深化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最多20个工作日”改革试点,强化“标准地”出让全过程监管。

22.推进价格领域改革。出台非居民生活垃圾收费政策、居民生活垃圾收费实施方案。健全补偿成本、合理盈利、促进节约用水的水价形成机制,择机出台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实施方案。

23.促进政府数字化转型。规范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完善项目库储备建设机制,提升政务信息化水平。

五、聚焦绿色低碳,实施生态环境优化行动

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4.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研究提出我市碳达峰指标清单,编制形成全市“1+7+N”的政策方案体系,建

立与碳排放目标协调推进的能源“双控”新机制。优化能源结构,推进天然气利用,研究落实“风光倍增”计划,积极发展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储能、制氢加氢等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开展氢能示范应用。试点建设泛梅山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实现多种能源协同优化和系统效率提升。

25.深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做好示范区建设终期评估,谋划对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扩区工作。制定出台《某市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意见》,推动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继续做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26.统筹推进大花园建设。依托象山、宁海两个省级大花园示范县,探索推进GEP(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及应用工作,开展“两山银行”试点;对照大花园“耀眼明珠”建设标准,争取有条件的培育名单遴选为省大花园耀眼明珠。

27.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编制实施三年行动计划,配合开展督促检查联合专项行动,确保塑料污染治理阶段目标顺利实现。

六、聚焦共同富裕,实施民生福祉增进行动

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28.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顶层设计和全面统筹,建立完善共同富裕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出台我市行动方案和主要目标指标,编制实施重点任务、突破性抓手、重大改革、最佳实践等系列清单,积极推动一批试点示范,力促我市共同富裕工作走在前列。

29.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编制人口发展、健康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出台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养老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和互助性养老,完善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布局。

30.不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组织实施好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深化产教融合试点,出台实施意见和“五个一批”实施方案,做好试点工程申报评选工作。加快建设惠贞高级中学、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某市疾控中心迁建等重大民生项目,稳步推进某中心城区北部医学中心、中德合作大学等项目前期。

31.着力保持物价稳定。完善“米袋子”“菜篮子”等价格调控机制,加强猪肉等食品价格监测预警,健全以储备调节为重点的调控手段,疏通进口冷链食品通关瓶颈,落实困难群众价格补贴等民生兜底价格政策,居民消费价格增长3%左右。

32.持续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推进诗路文化带建设,出台专项实施方案,挖掘诗路文化珍珠,串珠成链,打造四明山、雪窦山等丝路精品旅游线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快推进天一阁博物馆扩建等标志性工程,持续扩大某文化影响力。

33.大力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强化市级部门协同和市县联动,加快未来社区建设“1+N”政策体系创新,尽早明确土地联动开发、资金返还等政策意见。印发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改造更新、区域化推进、未来乡村等建设模式研究,形成20个左右储备项目。稳步推进划船社区、白鹤社区征迁工作,加快推进姜山社区、通山社区项目建设。

七、聚焦发展安全,实施重大风险防范行动

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经济社会风险,牢牢掌握经济发展的自主权和主动性。

34.着力稳定经济运行。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研究制定主要经济指标考核方案,创新构建以全国全省排名进位计分为主导的经济工作考评体系,增强各级各部门前列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经济运行监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分析,加强经济运行调度,完善监测考核机制,力促经济平稳向好。

35.扎实推进国民经济动员建设。完善各地动员中心组织结构,健全各类国民经济动员预案。做深做细经济动员潜力调查,完善潜力数据库。深化储备基地建设,调整布局一批国防通用装备物资和技术动员储备单位。

36.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48号文件省实施意见,加强地方粮食储备监管,严守质量卫生关口。完成省下达增储任务,牢牢守住储备粮应急保供底线。强化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出台实施粮食产销政策,稳步提高本地粮食自给率。搭建好粮食产销合作平台,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培育和市场监测预警。推进粮食“五优联动”提质扩面,优化储备粮结构和提高成品粮储备自储率,提高我市粮食保供质量。推进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粮食物资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粮食物资系统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协同有关部门提高市级物资储备规模和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

37.强化能源供应安全。做好电力、热力、天然气等能源综合保供,加快推进某舟山LNG登陆中心、算山油品储运基地、杭X天然气复线等油气储运设施布局建设,统筹推进电网和园区集中供热项目。打造能源智慧平台,加强能源运行监测预警,做好迎峰度夏(度冬)能源保障工作,强化电力、长输油气管道等安全管理,切实保障能源安全供应。

八、聚焦队伍建设,实施发改铁军锻造行动

强化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锻造政治过硬、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发改铁军。

38.忠诚为先,彰显政治属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确保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围绕建党百年,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和党史党情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弘扬“忠诚、善谋、实干、创新”的发改精神,让发改优良传统得到更好继承和发扬。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力创建模范机关、清廉机关、文明机关,不断提升党建质量。

39.实干为要,锻造过硬作风。要进一步弘扬良好的学风、文风、作风,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弘扬求实学风,坚持好学乐学,注重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把“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构建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学习质量效益。弘扬务实文风,既要上接天线,也要下接地气,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实践,切实用群众的语言去表达思想,用群众的评判去校正文风。弘扬严实作风,严格纪律约束,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强化执行力,倡导只争朝夕、紧张快干、立说

立行的作风,最大限度地提升广大干部的工作效率和能力。

40.能力为本,提升业务水平。要克服本领恐慌,在不断学习、思考、实践、总结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大力提升专业能力,全面增强“八种本领”“七种能力”,做到能谋事、敢扛事、善成事。要加强系统培养,推进教育培训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精准做好传帮带工作,注重在“六争攻坚”、重大片区、重大项目等工作一线考察、锤炼干部,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能力水平。要强化数字赋能,谋划推进数字发改建设,整合经济社会领域数据,建设宏观经济决策支撑系统,改造升级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持续推进信用、智慧能源、价格监测等系统建设,促进发改业务数字化转型和服务能力的跃升。

2.区发展改革委2016年工作总结 篇二

2005年价格监督检查具体工作任务主要有:

一、大力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

(一)加强粮食和煤、电、油、运市场价格巡查,保障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继续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以化肥和农用柴油、种子等农资价格为重点,加强涉农价格检查;以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和村委会收费为重点,加强涉农收费检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三)深入开展教育收费检查。重点检查高等学校收费、高中“三限”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四)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单位收费项目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价格执行情况及医疗服务项目中的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就医难”问题,减轻群众负担。

(五)开展市场不正当价格行为检查。大力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对电信、汽车维修等行业中存在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给予重点关注,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防范价格异常波动。

(六)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检查。在做好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的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有选择、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技术监督收费、国土资源收费、环保收费、电信资费、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供水价格、殡葬收费、房地产价格和物业收费等检查,纠正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

二、加强和改进社会监督工作

(七)大力推进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继续推进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增强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继续深入开展“价格信得过”、“价格诚信单位”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进一步加大经营者价格诚信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研究建立经营者价格诚信信息记录公布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适时开展经营者价格信用等级评价。

(八)继续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继续分行业、有步骤推进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有效制止价格欺诈,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定期检查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公示的内容合法、有效;开展“百城万店诚实标价”活动,切实提高专业市场、个体经营户明码标价率,提高明码标价覆盖面和准确度;适时修改、完善《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鼓励、引导部分商业信誉好、消费者认可、明码标价基础较好的经营者实行明码实价,维护公平竞争,降低交易成本。

(九)切实加强价格举报工作。以贯彻《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为契机,推进价格举报工作制度化建设,细化举报电话接听规范、来信来访登记处理程序、节假日值班制度、价格异动信息上报制度、内部考核奖励办法等各项工作规范;提高举报工作的办公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十)积极稳妥推进价格监督进社区工作。努力探索价格监督进社区的实现途径,在具备条件的社区设立价格监督站,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逐步建立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加强对价格监督进社区的工作指导、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开展社区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落实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受理价格投诉举报;规范社区价格、收费秩序,保障社区居民合法权益。

(十一)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配合全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工作。重点宣传价格法律法规、专项检查进度和成果,树立正面典型,曝光违法案例,扩大价格监督检查的社会影响。

三、继续加强和完善法制建设

(十二)完善价格监管法律体系。密切关注、积极参与《反垄断法》立法进程,抓紧研究对策;加快步伐健全对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规则。

(十三)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查规定》,提高价格案件办理质量,健全案卷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编辑《价格行政执法案例汇编》,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总结经验,启发思路,促进工作水平、质量进一步提高。

(十四)继续推行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纲要,逐步推广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执法监督和制约,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十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政府关心、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和收费热点、难点,围绕农村税费改革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收费监管工作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政策、促进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挖掘工作深度,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探索和完善价格监督检查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大力推进工作方式创新。

(十六)抓好干部培训。举办全国物价检查所长培训班、新上岗人员培训班、价格举报工作培训班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着力增强价格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行政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基础理论和宏观改革政策培训,深入分析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高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

(十七)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局)活动。在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国家级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局)命名工作;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支持、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提升基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工作水平。

3.区发展改革委2016年工作总结 篇三

工作总结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跟班学习已半年。这半年期间,在思想观念、工作业务能力、学识见识等各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提高,现将3-5月份具体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思想观念方面

在省发展改革委跟班期间,我主要从事的是办公室的工作。办公室是一个综合部门,要协调领导,各处室、同事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与其他单位的交流和对接。这3个月里,我真正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的不容易,办公室大家忙得不亦乐乎,文件“满天飞”的景象是毫不夸张的,看到领导有开不完会,做不完的工作,今天飞北京,明天去上海,后天奔四川的行程,完全没有自己的私人时间。这期间我正确的定位了自己,跟着充满正能量和工作经验丰富的领导和同事努力学习,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和要求,我严格要求自己“要做行动的矮子,不做思想上的巨人”。

二、工作业务能力方面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在这3个月以来我真正的感受到自己在工作业务能力上与其他同事的差距,工作业务上的欠缺是很大的,但我极力的向领导、同事学习他们认真的工作作风、踏实的工作心态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积极的配合他们的工作,和他们在一起工作,如沐春风。在这三个月里,我独立处理的文件就有200多个,登记的领导批示件150个,整理收集存档的文件就达到1500多个,每周四独立完成印呈委领导阅的相关文件资料,汇总相关材料上报省政府,参加每次主任办公会的会场布置和摆放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等。在他们的帮助下,我的业务能力水平得到很大的提升。

三、学识见识方面

这三个月和领导同事们相处其乐融融,在这一过程中也感受到他们在学识见识方面的宽广,他们除了认真工作,还在工作之余学习政治理论、十九大报告精神、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和秘书工作等的知识,他们谈论起理论来头头是道,有充分的论据让你信服。我也潜移默化的受到一些熏陶,在工作之余或者私下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研究十九大报告精神和关于经济改革方面的一些知识。

“逝者如斯夫”,跟班学习的时间很快,如白驹过隙,在这期间在发改委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和市县领导的关心下,自己在工作思想观念和心态上、工作业务能力上、见识学识上有了质的飞跃。我坚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的提升自己,不断的充实自己在政治理论、经济改革、法律法规和秘书工作等方面的知识,努力做一名优秀的中国共产党员和合格的国家工作人员。

4.区发展改革委2016年工作总结 篇四

全面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和煤层气产业化开发

――在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国家能源局局长

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组长

张国宝

2009年9月3日

尊敬的德江副总理,同志们:

今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科技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在这里召开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煤矿瓦斯防治和煤层气产业化发展的指示精神,认真吸取今年两起特别重大瓦斯事故教训,交流推广瓦斯抽采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经验,深入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促进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大庆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国务院领导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德江副总理亲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增强了信心。下面,我代表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向会议作工作报告。

一、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完善防治体系和工作机制,煤矿瓦斯防治逐步取得成效

瓦斯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胡锦涛、温家宝、李克强、张德江等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力度,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

2005年2月,国务院决定成立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四年来,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着力推进瓦斯防治工作“三转变一结合”。“三转变”,即工作体系上由分散管理,转向统一协调、上下联动;工作思路上由治理为主,转向治理与利用并举;工作方法上由行政手段为主,转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一结合”,就是把煤矿瓦斯防治与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着力提升煤炭工业生产力水平,推进煤炭工业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瓦斯事故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2008年,全国煤矿瓦斯事故182起、死亡778人,比2005年减少232起、1393人,分别下降56%、64%。今年1至7月份,全国煤矿发生瓦斯事故89起、死亡356人,同比分别减少17起、48人,分别下降16.0%、11.9%;发生重特大瓦斯事故3起、死亡118人,同比分别减少6起、28人,分别下降66.7%、19.2%。瓦斯抽采利用量大幅上升。2008年,瓦斯抽采量53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加30亿立方米,增幅130%;利用量16亿立方米,比2005年增长160%。今年上半年,瓦斯抽采量32.4亿立方米,完成全年目标的55.9%;利用量10.7亿立方米,完成全年目标的58.7%。煤层气地面开发取得突破。2008年,地面煤层气产量5亿立方米,是2005年的14倍。截止到今年7月份,累计施工煤层气井3400多口,产能达到25亿立方米。

四年来,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边探索、边工作,不断完善防治体系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围绕瓦斯防治做了大量工作。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健全工作机制,构建组织保障体系。煤矿瓦斯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集中各部门、各地区和各企业的智慧与力量,进行综合治理。这几年,我们逐步健全部际协调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责任,先后召开了6次领导小组会议,12个成员单位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行动,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形势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防治工作政策措施。多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现场会、经验交流会,开展政策措施督查和调研,狠抓瓦斯防治工作落实。26个产煤省(区、市)都成立了瓦斯防治领导小组,加大了政策落实和安全监管力度。广大煤炭企业认真落实瓦斯防治主体责任。全国上下形成了部委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综合防治的工作体系,为瓦斯防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坚持政府引导,构建政策保障体系。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成立以来,注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在提高企业防治瓦斯积极性、主动性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集中出台了一批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瓦斯防治政策措施体系。一是用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开展瓦斯防治工作。制订了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上网电价等扶持政策,在地方政府和企业中产生了带动效应。2007年、2008年,中央财政补贴瓦斯抽采利用资金3亿多元。部分企业已享受到政策成果,河南省两年减免煤层气抽采企业增值税2.65亿元。二是用规划标准指导瓦斯防治工作。颁布了《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发布了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总体方案、“十一五”规划,修订、制订了《煤矿安全规程》、《防止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一批新标准和规范。三是用产业政策促进企业瓦斯防治工作。制订了煤炭产业政策,加大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四是用目标考核推动企业瓦斯防治工作。建立健全了煤矿瓦斯防治目标考核体系,每年下达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抽采利用目标,并严格考核,每季度通报一次。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构建安全投入长效机制。煤矿瓦斯防治必须坚持高投入的原则,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系统,提升装备水平,发展先进生产力。四年来,我们加强协调,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政府配套支持、银行积极参与的多渠道安全投入体系。一是发挥中央投资带动作用。2005-2009年,共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150亿元,带动企业和地方政府资金994亿元,用于瓦斯防治;安排产业升级资金14亿元,提高煤矿机械化水平。二是引导地方政府加大安全投入。辽宁省四年共安排煤矿安全改造专项资金9.6亿元;安徽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煤炭企业瓦斯抽采和利用,每年带动煤矿投入25亿元。三是支持企业建立正常的安全投入机制。出台了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规定45户重点企业按吨煤不低于15元提取,2008年吨煤实际提取20.2元,安徽省国有煤炭企业、四川芙蓉等煤炭企业按吨煤50元提取。四是鼓励银行支持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在金融系统的支持下,全国299处原国有重点煤矿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有283处建立了瓦斯抽采系统。全国所有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87.5%的低瓦斯矿井装备了监测监控系统。

(四)推进科技创新,构建安全技术保障体系。科技创新是做好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的重要保障。四年来,国家共投入8.6亿元科技攻关资金,组建了煤矿瓦斯治理、煤层气开发利用两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实施了“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和973计划,开展了8项关键性技术研发和装备研制,启动了10个示范矿井建设,突破了一批瓦斯治理的共性关键性技术,为推动煤矿瓦斯防治发挥重要支撑作用。2008年6月,国务院又批准了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重视。

(五)注重典型示范,构建经验技术推广交流机制。四年来,煤炭企业在瓦斯治理和利用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部际协调领导小组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分别推广了淮南井下瓦斯抽采、晋城地面瓦斯抽采、中梁山瓦斯利用、辽宁瓦斯防治经验和实用技术。编发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信息270多条,工作简报180多篇,及时推广瓦斯防治新经验、新技术。连续两年举办了10期培训班,培训45户安全重点监控煤炭企业、78个重点产煤地市有关负责人近1000人。淮南现场会后,全国煤矿近6000人前往学习交流,淮南矿业集团已为多家高瓦斯矿井提供瓦斯治理技术服务。晋城现场会后,晋城地区地面钻井数和煤层气产能增加了6倍,分别达到2400口和17亿立方米。

(六)强化监管监察,构建政策措施落实机制。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要求,加大政府监管监察力度,促进瓦斯防治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持续开展瓦斯隐患排查治理、整顿关闭小煤矿、打击非法生产等专项行动,实施煤矿瓦斯治理“双百工程”,每年组织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专项监察,重点监察瓦斯灾害严重的国有矿区和县区小煤矿。今年又组织开展了大中型和小型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活动,各省普遍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落实了工作措施。

(七)加强煤层气开发利用,推动煤层气产业化发展。煤层气对煤矿安全生产是重大威胁,同时又是高效清洁的能源。坚持瓦斯抽采与利用并举。强力推行先抽后采,晋城、阳泉、淮南、松藻等矿区年瓦斯抽采量超过2亿立方米。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瓦斯综合利用,民用瓦斯用户超过87万户,集输管网3200公里,瓦斯发电装机容量92万千瓦,以煤层气为燃料的汽车超过4000辆。积极推进地面煤层气开发。发布了山西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开发利用规划,已完成中石油在沁水盆地第一阶段樊庄区块建设,形成年产能6亿立方米。中石油端氏—沁水煤层气管道已建成,近期将接入“西气东输”管道。山西端氏—河南博爱煤层气管道主体工程年底完工。中联煤层气公司潘庄和柿庄南区块枣园区开发建设方案,正在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二、我国瓦斯地质条件复杂,瓦斯防治工作发展不平衡,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分析我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形势,呈现出三大特点。一是瓦斯事故数量、死亡人数逐年下降,这是大趋势,但有波折,有反复,重大瓦斯事故仍有发生,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2008年,全国杜绝了30人以上特别重大瓦斯事故,但今年上半年又发生了两起,而且都发生在瓦斯防治基础较好的国有重点煤矿。二是瓦斯防治工作发展不平衡。目前煤矿企业瓦斯防治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淮南、松藻煤矿等为代表的,已实现瓦斯抽采和区域性防突为主,开始进入主动防治阶段,瓦斯治理理念和技术先进,管理规范,但这类煤矿数量较少。第二类是以国有煤矿为主体,瓦斯防治风排为主、抽采为辅,还处在被动治理阶段。第三类是小煤矿和极少数国有煤矿,基本上没有抽采瓦斯,还处在风吹瓦斯散的低级阶段。三是煤层气利用还处在起步阶段。这与我国丰富的煤层气资源储量极不相称,煤层气利用率仅30%,大量煤层气被排向大气,既浪费能源,又污染环境。

形成这种状况有客观因素,但更多的还在主观方面。从客观条件上分析。我国瓦斯地质条件复杂,国有煤矿中,高瓦斯和煤与突出矿井占一半左右。整体生产力水平偏低,生产矿点多、小煤矿多,装备水平和生产工艺落后。安全欠账多,国有煤炭企业社会包袱重,很多国有老煤矿技术装备落后,难以应对开采深度增加带来的挑战;小煤矿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设施不健全。瓦斯防治技术仍有待突破,特别是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和规律还有待进一步探索,现有的抽采技术还不能满足现场要求。

从主观因素上分析。部分煤矿瓦斯防治认识不到位,瓦斯治理理念落后,管理标准不高,对先抽后采的要求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重治理轻预防,重风排轻抽采,重检查轻整改。现场管理不严格。山西屯兰煤矿和重庆同华煤矿事故表明,以往安全基础较好的国有重点煤矿,存在安全生产意识松懈、安全管理滑坡的现象。部分地区政府监管职责不到位,存在漏洞和盲区。小煤矿瓦斯事故多发。2008年,小煤矿瓦斯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总量的85.2%和74.3%,百万吨死亡率是国有大矿的8倍左右。今年的瓦斯事故,很多是该关未关、死灰复燃的小煤矿非法生产造成的。瓦斯抽采利用效率低。一些煤矿瓦斯抽采时间不够,抽采率不高,没有做到应抽尽抽、抽采达标,瓦斯超前防治差距很大。瓦斯利用系统不配套,除山西省外,其他省区开采出的煤层气没有外输管道,都是自采自用,大部分排空。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现有的瓦斯防治法律政策还不够系统、不够完善。大部分省区瓦斯发电上网难,上网加价政策没有落实到位。煤炭和煤层气矿权重叠问题严重,协调解决难度大。有些省区煤层气民用价格未放开,普遍比同热值天然气价格低。

总之,煤炭工业生产力水平和发展现状,决定了煤矿瓦斯防治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深刻认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又要有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抓住关键问题攻关,不解决问题决不罢休。

三、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全面抓好瓦斯防治工作,推动煤层气产业化规模化开发

抓好煤矿瓦斯防治,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保护生命、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民生工程”,对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全面落实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进一步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力度,确保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下一步,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上下联动,增强工作合力

充分发挥煤矿瓦斯部际协调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的作用。各成员单位一是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二是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依靠各方面力量,共同抓好煤矿瓦斯防治政策措施落实。加强瓦斯防治工作调研和政策措施督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以超常规的工作方法和力度,争取瓦斯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充分发挥各省(区、市)煤矿瓦斯防治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区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及时排查和治理重大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取缔煤矿非法生产,督促煤炭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相关安全制度,足额提取、规范使用生产安全费用,全面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二)加大安全投入,推进科技创新

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完善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带动作用。加强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组织开展四年来的煤矿安全改造等项目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是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企业资金投入、银行专项贷款使用情况。

抓好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973计划等科技项目落实,积极推广应用创新成果。本次会议将推广100项瓦斯抽采利用新技术和部分示范矿井先进经验。各煤炭企业要认真学习推广,并结合实际消化吸收再创新。下一步,要加强瓦斯突出机理与规律等基础理论研究,加快低透气性煤层瓦斯抽采、瓦斯高效利用等关键技术研究,解决瓦斯抽采和利用中的重大难题,为科学做好瓦斯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全面实施“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抓好煤层气有利区块预测评价、矿区煤层气高效抽采等10个项目研究,推动煤层气开发利用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沁水盆地南部、鄂尔多斯盆地煤层气勘探开发,建好晋城、两淮、松藻等6个矿区煤层气抽采示范工程。推广低浓度瓦斯发电,加强矿井乏风中的瓦斯利用研究,用好CDM清洁能源机制。推动设立“煤矿瓦斯抽采与利用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专项,争取国家财政支持。

(三)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推进规模化开发和利用

《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落实已进入最后关键阶段,要全面分析评估规划执行情况,抓住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可能实现规划目标。在此基础上,要抓紧启动“十二五”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保护与开发、加工转化和外输、规模与效益的关系,合理确定“十二五”规模、重点项目、建设时序、利用方向和保障措施,体现出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抓好煤层气地面产业化基地建设。编制沁水盆地南部、柳林等整装气田开发方案。推进潘庄、樊庄等区块规模化商业化开发。力争到2010年,新增探明煤层气地质储量2400亿立方米,煤层气地面产能35亿立方米,产量20亿立方米,初步形成勘探、开发、利用相配套,民用、工业用相结合的产业格局。

组织实施好矿区煤层气抽采利用规模化建设方案。力争到2010年,全国抽采瓦斯65亿立方米,建成年抽采量1亿立方米以上的矿区18个。鼓励煤炭企业利用瓦斯作居民生活燃料和发电,力争到2010年,民用瓦斯用户150万户以上,瓦斯发电装机规模150万千瓦。

(四)落实好现有政策措施,出台新的激励政策措施

妥善解决好矿权重叠问题。煤层气是煤炭的伴生资源,要坚持统筹规划,综合开发。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理顺采气和采煤的先后关系,按照有利于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有利于煤层气产业化开发的原则,妥善解决好部分“气权”和“矿权”重叠问题,真正实行“采煤采气一体化”。对煤层气探矿权不能完成年度最低勘探投入的,应按有关规定核减探矿权面积,直至注销矿业权。

进一步完善瓦斯抽采利用政策。逐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严格补贴审核。建立煤层气价格市场形成机制,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扩大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允许用于瓦斯利用项目建设。落实煤层气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政策,结合销售电价调整,对电网企业由此增加的购电成本和接网费用予以疏导。年内制订出台煤层气产业政策、低浓度瓦斯发电安全输送利用技术标准,引导煤层气产业健康发展。

(五)加快小煤矿关闭和重组,进一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坚持煤矿瓦斯防治与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按照“提高门槛、严格准入,取缔非法、淘汰落后,资源整合、提升能力,以大带小、提高水平,明确责任、严格监管”的总体要求,对现有小煤矿淘汰关闭一批、资源整合扩能改造一批、大集团兼并重组一批,借鉴电力行业“上大压小”的经验,到“十一五”末务必把小煤矿控制在1万处以内。

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充分发挥大型煤炭企业资金、技术、管理、融资优势,从体制机制上创新,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对重组后的矿区进行整体规划、集中改造、规模开发,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生产力水平。当前,重点是要推进58处煤与瓦斯突出矿区煤矿企业的兼并重组工作。58处矿区所在地方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瓦斯治理经验丰富的大型企业进入矿区兼并重组中小煤矿,彻底摆脱瓦斯防治工作的被动局面。

(六)加强现场管理和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煤炭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充分认识抓好瓦斯抽采和利用是实现安全生产、有效利用能源、保护生态环境、降低生产成本、解放煤矿生产力的重要举措,一举多得。只有推进瓦斯治理向抽采为主转变,真正做到先抽后采,才能掌握瓦斯防治工作的主动权。实现先抽后采需要调整生产布局,短期内会影响生产,但付出这个代价是值得的,是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

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关键要抓 基础、抓基层、抓现场,核心是加强班组建设。最近,德江副总理作出重要指示: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班组建设至关重要,要求煤炭系统全面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我们要认真落实德江副总理的批示精神,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抓好煤矿班组长培训,明确班组工作标准,逐步将班组建设纳入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加大政府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煤矿瓦斯防治监管职责,继续深入开展瓦斯隐患排查治理、整顿关闭小煤矿、取缔非法生产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好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专项监察。抓好煤矿瓦斯治理“双百工程”建设,力争到2010年建成100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和100个瓦斯治理示范县。按照新修订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落实保护层开采和区域性防突措施,防范突出事故发生。

(七)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筑牢煤矿瓦斯防治基础

瓦斯防治的基础在企业。各地要通过分类指导,开展瓦斯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瓦斯抽采和利用系统上的重大隐患,集中解决瓦斯防治中的突出问题。对未建立抽采系统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抽采不达标的矿井要责令停止生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已联合下发了通知,明确了整治目标和要求。明年上半年,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将成立督查组,对重点产煤省区和企业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

着力抓好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小煤矿瓦斯抽采系统不健全,安全基础薄弱,瓦斯事故总量居高不下。这次整治对象是年产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重点是督促完善瓦斯防治机构,健全抽采系统,对管理、技术、人员、装备进行全面评估会诊,建立小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考核机制,严格验收标准,促进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瓦斯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瓦斯事故明显下降。

开展大中型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大中型煤矿是我国煤炭工业的支柱和基础。我们要认真吸取山西屯兰煤矿和重庆同华煤矿事故教训,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从生产布局源头抓起,落实好综合防突措施,及时排查整改重大隐患,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杜绝特别重大瓦斯事故,控制重大瓦斯事故。

(八)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宣传与培训,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各级政府和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方面都来关心、支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把党和政府搞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维护广大矿工生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把国家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宣传到每个企业、每个职工,为瓦斯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依托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继续组织开展煤矿瓦斯防治专题培训,今明两年再举办4-6期培训班,邀请部分矿长、瓦斯治理专家和示范矿井技术人员,分析我国煤矿瓦斯治理面临的问题,解读瓦斯防治法律法规,宣传瓦斯抽采利用政策,总结推广瓦斯治理先进理念、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煤矿管理人员的认识水平和煤矿瓦斯防治能力。

5.区发展改革委2016年工作总结 篇五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日期: 2010年05月27日 发布机构: 国务院

称: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号: 国发〔2010〕15号

主 题 词: 经济管理 体制 改革 通知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发〔201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重点工作的意见

发展改革委

今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国际国内经济深度调整和深刻变化,迫切要求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破除制约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推动科学发展。结合当前改革发展形势,现就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着力增强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和“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

(二)总体要求。把保持经济增长与调整经济结构结合起来,着力完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把完善政府调控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结合起来,着力激发经济发展内在动力与活力;把推进社会建设与创新公共服务

/ 4 体制结合起来,着力健全改善民生的保障机制;把提高经济效益与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着力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体制机制;把加快国内发展与提升开放水平结合起来,着力形成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

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一)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消除制约民间投资的制度性障碍,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有效激发市场投资活力。(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适当退出,切实把国有资本投资重点放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场空间。(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三)继续完善对小企业的支持政策,健全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展支持小企业融资的金融产品创新试点,研究制订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银监会、财政部负责)

三、深化国有企业和垄断性行业改革

(一)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制订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并开展试点,探索建立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等负责)

(二)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完成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出台输配电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研究制订农电体制改革方案并开展试点。(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电监会、水利部、财政部、能源局负责)

(三)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出台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推动形成新型食盐供给体制和盐业管理体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负责)

(四)加快推进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等基础性制度建设。(国资委牵头)

四、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一)出台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的实施办法,简化电价分类结构,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健全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继续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发展改革委、电监会、能源局负责)

(二)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推进农业节水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财政部负责)

(三)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垃圾及医疗废物等处理收费制度,研究建立危险废物处理保证金制度,制订出台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的指导意见并扩大试点范围,完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研究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的方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负责)

(二)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快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统一、有机衔接的公共预算体系。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健全监督机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财政风险防控机制。(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和收入管理制度。完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和使用管理制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负责)

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一)借鉴国际监管标准的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强化资本和流动性要求,确立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和国际合作机制。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管机制。探索规范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外汇局负责)

/ 4

(二)修订出台《贷款通则》,积极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加快发展多层次信贷市场。尽快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存款保险条例。(人民银行、银监会负责)

(三)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制度建设,出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完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管理机制。健全创业板市场相关制度,推进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财政部负责)

(四)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加快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开展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试点,深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改革。(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负责)

(五)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全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研究制订偏远山区新设农村金融机构费用补贴等办法,研究制订农村抵押担保条例,充分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在支持“三农”中的作用。(银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负责)

七、协调推进城乡改革

(一)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制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条例,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出规范农村土地整治的指导意见。修订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目录,深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国土资源部牵头)

(二)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三)做好新形势下农村改革试验工作。制订出台进一步加快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推进国有农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融合。制订出台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思路,进一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推进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农业部、林业局、水利部、交通运输部等负责)

八、深化民生保障体制改革

(一)研究调整和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比重的思路,提出改革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积极稳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推进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和支付保障制度建设,改革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和监管制度。(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等负责)

(二)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研究解决城镇集体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及城市无收入老年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配套政策并扩大试点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

(三)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加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推进城市和工矿区棚户区改造,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九、深化社会领域改革

(一)出台并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推进人才培养体制、考试招生制度、现代学校制度和办学体制等改革,并启动相关试点工作。(教育部牵头)

(二)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做好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项重点改革。(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三)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推进非时政类报刊改革,制订出台公益性新闻出版单位改革意见,基本完成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经营性出版社转制任务。(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

(四)探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创新举国体制,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科技部牵头)

十、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一)研究制订关于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指导意见,促进对外贸易协调可持续发展。(商务部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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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修订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外资审批程序,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制订出台境外投资条例,加快完善境外投资促进政策和服务体系。(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法制办负责)

十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制订出台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为全面启动改革创造条件、积累经验。(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出台政府投资条例,加快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制定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和代建制管理办法,建立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制度。(发展改革委、法制办负责)

(三)研究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政府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意见。(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管局负责)

十二、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等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开放水平、统筹城乡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战略任务深化改革,率先突破,形成有推广价值的改革经验。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改革试点工作,将专项改革试点放到试验区先行先试。支持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改革试点。(发展改革委牵头)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确保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国务院已经确定的其他改革任务也要稳步推进。牵头负责部门要积极推动并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制订改革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改革任务的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建立健全部门间统筹协调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项改革进展和落实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在做好改革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分析国内外发展的新情况、新变化,从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重大体制性问题入手,研究提出中长期改革总体思路,科学编制“十二五”时期重点领域改革规划,进一步提高统筹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6.区发展改革委2016年工作总结 篇六

会议充分肯定了办公厅2015年的工作。一年来,办公厅认真贯彻落实委党组的部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推进机关定位转型,转理念、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抓落实、抓创新、抓效能、抓质量,将办公厅打造成机关“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运转枢纽、排头尖兵,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运转枢纽和机关窗口的作用。在办公厅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高度肯定了办公厅2015年的工作,将其概括为“5个明显提升”。

会议对办公厅2016年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全厅同志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政府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会议上对各级政府办公厅提出的当好“第一参谋助手”、“大服务员”、“高效督办员”的希望要求。按照委党组部署,在2015年5个明显提升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适应新常态、树立新理念,展示新状态、锤炼新本领、创造新作为。要查漏补缺,补好工作短板,梳理查找工作中还有哪些能进一步提高的地方,提出改进的工作方案。比如在精简会议方面,要尽快梳理2015年主任办公会、委党组会议议题,进行分类研究,提出2016年精简会议议题的措施。比如在公文办理方面,目前办公厅核稿环节还是纸质件办理,要研究尽快实现全流程网上流转。要开拓创新,取得工作突破。不满足于做好日常工作,要多做原创性工作,要在当好领导参谋助手、强化服务保障、狠抓工作落实、千方百计保运转、严把文件质量关、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推进档案有效利用、强化安全保卫保密、推动电子政务建设、解决群体来访、加強和改进审计工作等各个方面都取得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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