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测试试题(通用9篇)
1.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测试试题 篇一
《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题
单位:姓名:职务:
1、()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2、()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
()重要保证。
3、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筑起思想道德防线,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党员和人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必须(),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二)
(三)(四)
5、党员领导干部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摆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二)
(三)(四)
(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试题
6、要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到坚持原则(),执行标准(()。
7、要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制度。
8、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是:(1)();(2)(注重实绩原则;(4)();(5)(),履行程序()、(;(6)(),遵守纪律);(3)群众公认、)。)和)
9、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有()理想和()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献身(),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10、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办实事(),反对形式主义。
11、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有强烈的()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水平和()。
12、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年以上工龄和()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1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14、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当从()中选拔。
15、干部考察可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多解情况。党的十六大报告试题
16、党的十六大于()年()月()日至()日在北京召开。
17、党的十六大报告标题是:()。
18、十六大主题是:()、文化)、)。
19、我们党必须坚定地站在时代潮流的前头,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这三大历史任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0、二OO一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亿元,比****年增长近两倍,年均增长(),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位。
21、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核心在(),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
22、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
23、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把()作为党执政兴国的(),不断开创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24、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不断解放和发展()。
25、根据世界经济科技发展新趋势和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本世纪头二十年经济建设和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26、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
27、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28、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作用,必须摆在()的战略地位。
29、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我们党最大政治优势是(),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30、全党同志始终保持共产党的人的(石。)永远同人民心连心,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就坚如磐
2.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测试试题 篇二
一是认真抓好《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教育工作。学习教育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但确实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现实中有些单位和干部不重视这个环节,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不及时组织学习,致使很多干部既不掌握精神也不知道条文,以至于有的干部已经触犯新政策法规,自己还浑然不觉,问询起来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也有的单位在学习教育这个环节的工作抓得不够深入,组织学习浮皮潦草,收不到教育干部的实效。鉴于此,有必要在学习中结合本单位自身发展实际尤其是存在或发生过的问题,安排专门的警示教育内容,增强学习教育的实际效果,做到腐政准则牢记在心、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二是切实抓好《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落实检查工作。抓贯彻落实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否则政策法规被“束之高阁”,无疑于一纸空文,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说实话,这么多年来,我们也颁布了不少的政策法规。如果把这些政策法规的文件叠加在一起,足以是一堵厚重结实的墙,那为什么还是堵不住有的干部违法乱纪、腐败堕落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贯彻不得力、落实不到位。而抓督导检查是促进贯彻落实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机制和办法。现实中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工作有布置,落实无检查。积极的没动力,消极的没压力,这样就难以形成政策法规的执行力。所以,必须强化督导检查,并配合以奖勤罚懒的机制和措施,才能促进和保证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是跟踪抓好《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完善创新工作。政策法规本身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在制定时是业已考虑过的,有的是经多方论证的,但在全面施行中还须经过实践的检验,尤其是要将原则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形成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这是第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是要注意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也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办法,及时补充和完善实施意见。第三个方面是注意制度创新。现实中经常发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打擦边球等现象,逼迫我们必须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
四是密切抓好《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舆情反映工作。我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历史和现实都昭示我们,关起门来搞教育、反腐败很难收到实效。事实上,我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效果,在社会舆情上会有及时的直接的很大的反映。所以,我们要善于从舆情反映中收集线索、发现问题、汲取智慧。为此,要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和沟通联系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他们依法监督的及时性、准确性、实效性。这也就是毛泽东同志讲的“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3.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测试试题 篇三
第十五条 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
第一章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4.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测试试题 篇四
解读
来源:中央纪委法规室 发布时间:2013-09-01 16:34
中共中央于2010年1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这是党中央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廉政准则》的颁布施行,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廉政准则》的颁布施行,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和实施监督制度更加全面、更加系统,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廉政准则》的出台背景和简要过程
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之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3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1993年8月至1997年1月,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要求,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先后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重申和提出了“31个不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申和提出了“8个不准”。这些要求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于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在更高的层次上纳入规范化的轨道,在总结这些“不准”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中央制定了《廉政准则(试行)》。《廉政准则(试行)》颁布实施13年来,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廉政准则(试行)》有必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一是全面吸收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新要求的需要。《廉政准则(试行)》颁布实施以后,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中央和中央纪委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又先后对党政领导干部重申和提出了99项要求,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申和提出了23项要求。经过逐一对比分析,这些要求中有65项属于对党政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廉政准则》作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基础性法规,应当将这些新要求吸纳进来。同时,将目前分散在不同文件中的新要求整合到《廉政准则》中,也有利于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和贯彻执行。二是吸收借鉴实践经验的需要。《廉政准则(试行)》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方面积极探索,出台了一批制度规定。这些规定中包含着一些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有效做法,有必要通过修订工作加以吸收,上升为全党遵循的廉政要求。为此,修订工作中收集整理了205件规范性文件,提炼出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三是与其他党内法规更好衔接的需要。13年来,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一批重要法规相继出台。通过修订,可以使《廉政准则》与其他党内法规更好地衔接。四是地方和部门普遍反映,《廉政准则(试行)》的实施与监督部分比较单薄,需要加以充实和完善,以增强其执行力和可操作性。
因此,中央批准的中央纪委向党的十七大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都明确提出,修订《廉政准则(试行)》。2007年初,中央纪委着手开展修订工作。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修订送审稿,2009年1月16日,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的基础上,修改形成了修订送审稿,先后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原则同意后,呈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并原则同意,最后经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1月18日,中央正式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将《廉政准则(试行)》原有规定与《廉政准则(试行)》颁布实施后中央和中央纪委提出的65项新要求进行有机整合。同时,吸收借鉴地方和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一是对于《廉政准则(试行)》中目前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不与新要求存在交叉的5个“不准”予以保留。二是对于规范内容相近或者类似、存在交叉的,进行了归纳、合并,有的还借鉴了地方和部门的做法,形成了19个“不准”。三是对于与《廉政准则(试行)》规定内容不存在交叉的,加以吸收,新增形成28个“不准”。四是考虑到有些要求提出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但随着社会发展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再写入《廉政准则》意义不大,《廉政准则》不再写入这样的内容。如,删去了不准“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信工具”的规定。经过整合,我们将《廉政准则(试行)》原有规定、《廉政准则(试行)》颁布实施后中央和中央纪委提出的65项新要求以及地方和部门的一些有效做法,归纳概括形成了《廉政准则》规定的8个方面52个“不准”。在修订过程中,主要坚持了以下基本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结合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在基本框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充实完善相关内容,力求使修订后的《廉政准则》更加全面、更加系统。在充实完善廉政行为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实施与监督,贯彻体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要求,在处理好《廉政准则》与《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系的基础上,注意吸收能够适用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制度和措施,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等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在条款设计和文字表述方面,注重把握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正确处理从严要求与现实可行性的关系,力求使具体条文清晰、简练、管用。
二、《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和创新发展之处
(一)关于《廉政准则》的体例结构
考虑到《廉政准则(试行)》的体例结构是经过反复推敲确定下来的,实践证明比较科学合理。同时,《廉政准则(试行)》颁布实施13年来,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对其体例结构已经比较熟悉,从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角度看,不宜作大的调整。因此,《廉政准则》基本沿用了《廉政准则(试行)》的体例结构,仍然分为“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三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一章中,采取先提出禁止性要求,再分项具体列举的方式,从8个方面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另外,《廉政准则》将试行稿前言部分改为总则,并按照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作了相应调整,以更符合新时期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
(二)《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
《廉政准则》共3章18条,3700余字。其中,对《廉政准则(试行)》有关条文保留了2条,修改调整形成了12条,适应新情况增加了4条。总则部分,分为3个自然段,约400余字。第一个自然段明确指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第二自然段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五个“必须”的正面要求,第三自然段强调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原则。“总则”部分尽管文字不多,但内涵丰富,内容重要,是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基础: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充分认识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努力做到五个“必须”,才能自觉遵守各项禁止性规定;另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只有充分认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切实按照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原则扎实工作,才能使《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部分共八条。第一条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方面规定了6个“不准”,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在收受各类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财物和财产性利益方面的政策界限。第二条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方面规定了6个“不准”,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在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证券投资、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离职或者退休后从业等方面的政策界限。第三条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方面规定了8个“不准”,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在公款报销、借用公款公物、管理和使用公款、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方面的政策界限。第四条在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方面规定了8个“不准”,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政策界限。第五条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方面规定了8个“不准”,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在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使用、收受他人财物、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政策界限。第六条在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方面规定了5个“不准”,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在公务消费、违规批建楼堂馆所、违规使用小汽车等方面的政策界限。第七条在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方面规定了5个“不准”,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在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国有企业重大经营活动,以及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经营等方面的政策界限。第八条在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方面规定了6个“不准”,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政策界限。第二章“实施与监督”部分共六条,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同志是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责任主体,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制度和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强调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该章的内容和总则部分关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原则结合起来,构成了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的制度依据。第三章“附则”部分共四条,主要规定了三个问题,一是规定了《廉政准则》的适用范围。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廉政准则(试行)》的适用范围包括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党员。考虑到2009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问题作了针对性比较强的专门规定,同时《廉政准则》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党内法规,其中一些基本要求,如“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也应当遵守,因此,《廉政准则》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参照执行本准则。这样既可以照顾到《廉政准则》的普遍适用性,又能兼顾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的特殊性。二是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党组织可以依据本准则,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这主要是考虑到《廉政准则》是根据全党全国的普遍情况作出规定的,赋予地方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具体规定的权力,可以提高相关规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规定《廉政准则》由中央纪委负责解释。总的来看,《廉政准则》贯彻了党中央和中央纪委近年来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新进展,反映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实际需要,是一部比较全面、系统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三)《廉政准则》的主要创新发展之处
1.体现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廉政准则》除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廉政准则》的重要立法目的之一外,还在行为规范的设定以及实施与监督制度的设定上,始终注意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贯穿其中,并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特点加以突出和体现。
2.突出了防止利益冲突的精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反腐倡廉法律中的“利益冲突”这一概念,专指公职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其公职身份所代表或维护的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发生的矛盾和冲突。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来看,防止利益冲突方面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禁止公职人员在与其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利益相关的事项上采取任何行动。利害关系人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合伙人或将来对其经济利益有影响的人。采取任何行动,既包括执行职务时的作为和不作为,也包括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游说、提供便利条件及施加各种形式的影响等。二是禁止公职人员或其利害关系人与公职人员所在单位或受其监管的单位发生交易行为。三是要求公职人员在担任职务或者执行公务之前说明所涉及事项是否关联到个人利益,并主动申请回避。这些事项包括个人在公司或社会上的任职兼职情况、所加入的政党及社团、个人资产及所持公司股票、配偶子女的任职情况等。四是要求公职人员及时处理本人或利害关系人所拥有的可能构成利益冲突的资产。处理的形式一般有出售、委托等。五是要求公职人员进行财产申报。六是限制离职后的从业行为。《廉政准则》也突出和体现了防止利益冲突的要求。如总则部分增加了“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的原则性要求;第二条中增加了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等内容,使防止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活动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规定更加全面;第五条中增加了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等内容,使防止领导干部的特定关系人的行为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方面的规定更加全面;新增加的第七条规定了不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利于防范公权力与微观市场经济活动发生不正常联系。
3.强调了不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廉政准则(试行)》没有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2003年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要求,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仅会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而且会滋生大量腐败现象,《廉政准则》专门增设了一条,即在第七条中针对五种比较典型的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即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不准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不准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这样规定,有利于防范公共权力与正常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市场经济活动发生不正常联系,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指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调“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风是人的思想观念、品质修养、道德情操的外在表现。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讲,优良的作风是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重要支撑和保证,而不良的作风往往是奢靡享乐、腐化堕落的诱因和前兆。针对当前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廉政准则》第六条、第八条就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以及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将近年来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写入《廉政准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5.充实完善了实施与监督制度。《廉政准则》贯彻体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要求,在处理好《廉政准则》与《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关系的基础上,注意吸收能够适用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制度和措施,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等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要求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通过贯彻实施民主生活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监督制度,加强对《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还要求,要将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廉政准则》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重在狠抓落实,贵在身体力行。只有各级党组织狠抓落实和广大党员干部身体力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才能付诸实施,真正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行为规范,变为反腐倡廉建设、赢得党心民心的实际成效。
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作为党建工作特别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和长期的任务,认真抓实抓好。
各级纪检机关要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一方面,要履行好组织协调职责,与相关部门互通情况、交换意见,督促各部门既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做到密切配合、优势互补,使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另一方面,要履行好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党委(党组)的部署,把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部门优势和特点,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廉政准则》规定的廉洁从政总体要求、具体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制度和对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责任追究等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纪处分条例》等法规,切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创造良好的思想认识基础和社会氛围。一是要抓好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工作,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二是要抓好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学习。将《廉政准则》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机构教学培训的内容。三是要抓好纪检干部的学习。组织纪检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依据《廉政准则》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要抓好在全党全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拓宽渠道,既要利用好报刊、书籍等平面媒体,又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都了解《廉政准则》,为全党全社会行动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创造良好条件。
要切实完善配套制度,增强落实《廉政准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抓紧制定《廉政准则》实施办法。二是为解决针对性和有效性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有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可以根据《廉政准则》的授权,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同时,省级以下的地方、部门、单位也可以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部署,以《廉政准则》为依据,结合自身情况,围绕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建章立制。要对照《廉政准则》及时对已有的制度规定进行清理,对仍然适用的要继续坚持,对不完全适用的要认真修订完善,对基本不适用的要及时加以废止。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切实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自觉维护《廉政准则》。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上率先垂范,切实做到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做到的,上级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做出榜样,抓出实效,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廉政准则》的良好风气。
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工作中,必须把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作为关键环节抓紧抓好。开展集中检查,加强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干部考察考核等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全面了解掌握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及时发现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行为。对于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和治理。要拓宽监督渠道。注重发挥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要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行为。加大这方面的办案力度,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案件。对违反《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要形成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要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目标、任务、基本内容、方法措施,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范围,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同时,对那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应付,以致造成工作落空、出了问题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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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测试试题 篇五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金纪发[2011]14号文件精神,我局(馆)党支部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支部会议,深入分析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结合金口河区档案局(馆)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走样、不变调、不流于形式。最终实现我局(馆)党员干部自觉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范从政行为,达到廉洁从政的目标。现将我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根据我局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的现状,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要求,深入分析查找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认真学习《准则》并把“八个严禁”搞清楚,把 “52个不准”搞清楚,把我局(馆)党支部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搞清楚,逐条自查,认真反思,深刻剖析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研究制定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的改进措施,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牢固树立干部队伍建设的正确导向,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廉政准则》进行自查自纠。局(馆)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反思查找自己有没有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加强对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情况分解细化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考核的指标,年底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和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采取集中检查和定期抽查的办法,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
二、重点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把党务政务公开作为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以“抓内容、抓平台、抓机制、抓特色”为基本思路,全面推行党务、政务以及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工作原则、公开内容、程序形式以及保障措施等。
三、加强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我局(馆)在学习《廉政准则》后,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学习辅导,并采取以下多种措施:
1、开展自学、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辅导和座谈讨论,并有计划地对领导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2、为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购买一本《廉政准则》。
3、号召参加学习的党员干部每人撰写一篇学习《廉政准则》的心得体会文章
4、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准则》查找思想、作风、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四、深化改革,抓住源头治理工作。深化改革建设、重点治理源头,我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修订工作,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个环节。针对廉洁自律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重点抓好扩大内需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以及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等领域的改革和制度建设,制定相关提升行政能力的制度、措施以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以上的自查自纠工作,我局(馆)发现了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的一些问题,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根本上有自身的主观世界改造不够,认识不深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己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二.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同志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
三.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现根据我局(馆)存在的情况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学习制度,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我局(馆)将《廉政准则》作为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以解决和预防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组织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进行查找和纠正,规范从政行为,增强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树立领导干部廉洁清正的新形象。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以支部为单位,每月安排一次《廉政准则》的集中学习,使每名党员了解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二)强化公示制度,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对重大事项和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公示,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一是干部任用相关情况公示。严格防止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廉政准则》的问题发生。二是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公示。按照《廉政准则》要求,在原来报告六项内容的基础上,把家庭投资、住房、配偶子女有关情况及本人因私出国(境)、婚姻变化情况纳入报告范围,自觉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在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除组织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自查自纠外,还在班子内部开展述廉、评廉、促廉活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三)强化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不断增强预防腐败的能力。制定本档案局(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使大家理解和掌握建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意义、目的、要求及其基本内容,明确违反制度规定所要承担的责任和处罚,增强依法行使权力的自觉性。二是纪检组长采取现场检查、征求当事人意见等方式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等违反《廉政准则》问题的发生。
6.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测试试题 篇六
2010年度《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
则》学习计划
2010年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总体规划,打造“商务高地〃宜居锦江”的起步之年。两者相互关联,密不可分,《廉政准则》的深入实施,将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打造“商务高地〃宜居锦江”提供强大的纪律保证,而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打造“商务高地〃宜居锦江”等目标的实现,则能充分反映《廉政准则》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保证全局各项工作能紧紧围绕上级的总体部署顺利开展,特制订我局2010年《廉政准则》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理解《廉政准则》与各项工作的内在联系,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决策上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深入研究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最大限度的发挥《廉政准则》在交通工作中的作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 1
推进,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打造“商务高地〃宜居锦江”做出积极贡献。
二、学习对象
全局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
三、学习内容
(一)《廉政准则》文本;
(二)《<廉政准则>释义》(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
(三)《<廉政准则>学习问答》(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
(四)《<廉政准则>及相关法规》(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写,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
(五)相关会议精神及报刊杂志。
四、学习方法
以《廉政准则》为基础,结合《<廉政准则>释义》、《<廉政准则>学习问答》、《<廉政准则>及相关法规》和相关会议精神及报刊杂志,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辅导讲座、座谈讨论和写心得体会等方法系统、深入学习。
(一)集中学习
利用局党工委会议、局长办公会或党支部生活专题学习贯彻学习《廉政准则》系统知识及相关会议精神和报刊杂志。
(二)个人自学
个人利用工作闲暇和业余时间,通读和精读《廉政准则》及其系统书籍,领会精神实质,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思考问题。
(三)辅导讲座
请领导和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辅导,组织收看一些理论教育片,每季度安排一次授课。
(四)座谈讨论
在通读精读有关书籍、领导和专家辅导的基础上,组织集体讨论,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畅谈收获体会,交流学习经验,探讨深层次的理论问题。每季度至少安排3天以上集体讨论。
(五)写心得体会
在学习过程中要做读书笔记,撰写学习体会,每人每年至少完成至少1篇学习体会文章。
五、学习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
廉洁从政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特别是在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打造“商务高地〃宜居锦江”的关键时刻,要防止和克服“已经学过了”、“学得差不多了”的自满情绪和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的倾向,真正把《廉政准则》学习作为提高从政能力的根本途径,养成爱学习、勤思考、肯钻研的良好习惯,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努
力提高防腐拒变能力。
(二)要在提高实效上下功夫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学习要“在深入人心上下功夫,在开拓创新上下功夫,在力求实效上下功夫”的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将《廉政准则》学习与推进观念创新、管理创新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三)要解决好工作与学习的矛盾
在积极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挤时间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搞好理论学习,努力实践,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
附件:《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7.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测试试题 篇七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促进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人看来,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准则》“以制度促落实”的指向不言自明。其“8大禁止、52个不准”,鲜有套话,字字、句句直指要害,其涵盖之全面、准确,令人赞叹之余,又倍生期待。
正如古人所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是对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
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许多的贪污腐败现象。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他们在反省时发出了自己的堕落源于“温水煮青蛙”的悔恨,这些人最初也曾一身正气,只因为失去了廉洁从政的的自我约束,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一步步的坠入贪腐的“深渊”。“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廉政准则》中明确规定有“52不准”,这无疑就是党员领导干部防微杜渐、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
以《廉政准则》为镜,可以明确什么不可为。《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其实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底线,也是他们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从发现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也就是从一点一滴突破禁令开始走向深渊的。因此,这就更需要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自焚。”贪婪是无止境的,唯有树立廉洁从政的坚定信念,以《廉政准则》为镜,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所做所为是否违反了准则,廉洁自 律,忧民所忧,才是人民满意的好公仆。
当然,时代是发展的,腐败也具有“与时俱变”的特点。这就是说,《廉政准则》的若干内容,必定将随之不断补充、丰富。即便如此,其基础性党内法规的地位,已然奠定,依然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廉洁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个人的廉洁,可以产生巨大的反响;不廉洁则会产生恶劣的影响,导致无法想象的结果。“领导”这个词,可以做名词,也可以做动词。“领导”做名词来讲是某地的领导;做动词来讲则是某地带动群众的领头人。“两袖清风”是一个领导必要的基本素质。如果领导腐败,那么,哪还有群众的幸福可言呢?一名共产党员,没有高尚的道德素质,怎么可能效力于祖国,献力于人民呢?那些吃喝玩乐、挪用公款、贪赃枉法、自私自利,不顾人民安危的领头人。用难听点的话来说:真是枉活一世。
车尔尼雪夫斯基曾说过:“德行告诉人们,反抗诱惑吧,那样你才有更多的机会做出更高尚的行为来。”是啊,人们抵制金钱的诱惑,抵制权利的诱惑,抵制一切不正当的诱惑。那样,人与人之间没有贵贱,没有差别,也没有互相的仇视,更不会让一个国家的财产受到损失。
巴尔扎克也曾说过:“一个能思想的人,才是一个力量无边的人,没有思想上的清白,也就没有金钱上的廉洁。” 这句话是说:一个廉洁的人,才有清晰的头脑,才可以拥有无边的力量,才可以受到群众的大力支持;一个常受贿赂,常贪污的领导,不是一个好领导,思想他抵制不住金钱、权力的诱惑,也就不会受到群众的支持。
让我们举一个事例吧!清朝年间。纪晓岚与和砷之间行成了鲜明的对比。纪晓岚头脑灵活、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和砷也是聪明圆滑,却贪污腐败。和砷与纪晓岚是死对头。却又都是乾隆爷的爱臣。据史料记载,和砷被抄家后,他的财产比乾隆爷的要多很多!多的让人触目惊心。有人可能会问,和砷的财产是哪儿来的呢?因为肥水不流外人田:和砷曾担任中堂、户部尚书、吏部尚书等官职。由于他身居要职,贪污的国库银两不计其数,加之有许许多多的人有求于他,也给他送金银珠宝,致使他家有万贯,但他的生活是幸福伴着担忧。可纪晓岚呢?贿赂的金银珠宝一概不收,只靠朝廷发的俸银维持生活,日子虽平凡却很快乐。
面对和砷与纪晓岚,你更喜欢谁呢?是贪污腐败还是两袖清风?我想,更多的人会选择两袖清风!可是,廉洁要注重行动而不是豪言壮语,我相信,邪不压正这是永远的真理。也正是由于纪晓岚一身正气,他的事迹才成为后人传颂的一段佳话;我也相信,廉洁的人流芳百世。
诚信与廉洁
诚信与廉洁就是诚实守信,是做人的根本,是中华民族 的传统美德。诚实指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守信指说话和做事讲信用,说到做到。
古人曰:“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记得在《品德与社会》书上多次出现的“曾子杀猪”吗?曾子的妻子要上街买东西,为了摆开儿子的纠缠,唬他说:“娘回来杀猪给你吃。”当曾子的妻子回来看见曾子手举大刀,正准备宰猪时,连忙走上去,说道:“我唬唬儿子,你倒来真的了,快放下刀。”曾子说:“唉!父母乃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还小,我们大人说话做事,孩子会跟着学的。你骗儿子,就相当于教他骗人呀!因此我们就要履行诺言,给孩子做个好榜样。”话刚说完就将猪给杀了。如果曾子听他妻子的话,家中的猪是保住了,但对他的儿子来说,也许以后再也不会相信他母亲的话,不明白做人需要诚实守信的道理。
诚信与廉洁是一种风格,一种形式,一种人品,一种态势;诚信与廉洁是一种修养,一种潇洒,一种境界,一种伟大;“诚实”是诚信与廉洁之本,诚时才是实实在在的人生,才能使高贵的头颅真真昂起,而且,“社会的进步需要诚信与廉洁”。试想:如果社会上没有诚信与廉洁二字,没有人去实施诚信与廉洁,那社会又会是怎么样的呢?难道大家都愿意生活在一个虚假和欺骗的空间里吗?所以说:诚信与廉洁是十分重要的。那么诚信与廉洁是什么呢?诚信与廉洁是一种责任、一种美德、一种力量!我们要学会诚实守信,做到 诚实守信。它是人最美丽的外套,是心灵最圣洁的鲜花。我们的生活中,廉洁公正的名人事迹数不胜数.我们所熟知的周恩来总理,几十年如一日,始终保持着庄严,幽静,美丽与朴素的开国总理风格,正如陈毅元帅所说:“廉洁奉公,以正治国者周恩来也.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除了要有”君子坦荡荡“的人生态度;”安得广厦千万间“的宽广胸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原则;”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崇高气节;”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奉献精神;”出污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洁心灵,更应懂得”诚信为本,信誉为天"的基本道理.我们讲诚信,讲廉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例如在学习上要做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说话办事要做到一诺千金,犯了错误要勇敢承认,与人交往,以诚相待,给别人一个真实的你,每天都要做到问心无愧.我们做的事虽小,但最重要的是要坚持.一滴水没有什么,可是认真地积攒每一滴水,就将会有一碗水,认真地收起每一碗水,那就会拥有江河湖海.诚信,能使人变得受人尊敬.诚信,能使人与人之间合作变得更加紧密.诚信,能使人们的生活变得崇高无尚.诚信,能使战争变为和平.我们从小做到诚信,在我们走向社会,走上工作岗位时就自然做到廉洁公正.廉洁奉公,诚信务实,如金子般宝贵.让我们以实际行动去构造我们每个人心中绚丽的彩虹吧!如何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和发展观,真正做到廉洁奉公、执政为民
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品德和党性修养 大量的腐败案例表明,如王怀忠、慕绥新、田风山等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随着职务的升迁,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是非明于学习,名节源于理性,古人云:“德教为先”,“修身为本”。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如果放松思想政治学习,忽视思想和世界观的改造,就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思想道德防线就会丧失,健康的肌体就容易被腐蚀,就经不起金钱、腐朽生活的诱惑,也就容易做违纪违法的事,甚至走向犯罪道路。要把加强学习,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品德作为终生的要求。要注重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新的科学文化知识,用正确的思想理论和科学知识武装头脑;注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贯穿于自己的思想行为,做忠实的实践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就是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作为一名党的纪检干部,就是要做廉自律的表率,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管好事、管好权、管好人,千方百计为气象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2.加强思想教育,杜绝腐败之心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基础和必然要求,教育是制度和监督的前提,是贯穿于体系建设的不间断的主体。腐败的产生,固然有很多客观原因,但从主观实质来看,主要还是由于腐败者的主观世界出了问题,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淡化,没有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追求个人主义、享受主义。反腐倡廉教育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是构筑思想道德反腐倡廉防线的重要一环。当前,按照中央的部署,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一次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很重要的教育活动,我们要结合《实施纲要》学习、反腐倡廉教育,认真、扎实、深入地开展这项活动。一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树立和保持崇高的理想信念,着力解决好为谁掌权,怎样掌权的问题,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要加强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教育的形式上要创新,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多样性,既要大力表彰廉洁勤政的典型,又要用违纪违法腐败的反面典型来教育人,弘扬正气,祛除邪气,努力营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勤政 的良好氛围。3.牢记宗旨,坚定执政为民之心 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保持廉洁勤政,首先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理想信念,其实也是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决定着一个人工作、生活的目标方向,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小康社会,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具体到实际工作目标中,就是要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深深扎根于自己心中,扎实工作,艰苦奋斗;就是要有为人民谋利益的志向和精神,对人民群众有真情实意,让人民群众的生活变得更好,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幸福。二要有坚定的党纪观念,自觉维护、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三要坚持群众的观点,自觉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根本要求。四要始终坚持两个“务必”,求真务实,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苦,常怀律己之心。五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明确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谋福利。要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坚定执政为民之心,廉洁勤政,是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提出的必然要求。毛泽东同志曾经告诫全党同志:“房子是要经常打扫的,不打扫就会布满灰尘;脸是要经常洗的,不洗就会灰尘满 面。”最近省委举行的全省“廉洁从政,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报告会,恰似春风化雨,为我们再次洗了一把“脸”——是对我们精神世界的洗礼、思想灵魂的净化。会上俞书记的讲话,语重心长,循循善诱,谆谆教诲,一言一语无不体现出省委省政府对各级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以及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的亲切关怀、严格要求和殷切期望。俞书记在讲话中反复提醒和告诫大家,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和标杆,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发挥领导的表率、示范与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勤政廉政,不负众望,不辱使命,为促进我省改革发展稳定,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作出新的贡献。会上7位先进代表的演讲报告,质朴无华、实实在在,而又栩栩如生、感人至深。他们的优秀品质主要表现为:廉洁从政,从我做起;执政为民,乐于奉献;克难奋进,改革创新;坚持党性,维护正义。他们是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勤政廉政、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带头践行“三个代表”的模范,带头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模范,带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模范,带头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模范。他们现身说法地教育我们如何先为人、后为官,既要干事、又要干净,要先律己、后律人,树立人民公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他们的先进事迹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按照要求,我们省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聆听了报告会,“五一”节后一上班,又专题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集中进行了学习重温、座谈讨论,一致表示要带头学习好、宣传好勤政廉政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同时一致提出要迅速在省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开展好以“廉洁从政,从我做起”为主题、历时一个半月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习、宣传勤政廉政党员干部先进事迹,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现“二次创业”的良好氛围。下面汇报三点学习体会。
一、先为人、后为官。古人尚且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其中就把“修身”摆在最前。我们今天讲“修身”就是讲如何“为人”,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就是要明是非、识善恶、辩美丑,坚持学习倡导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争做遵纪守法、知荣知耻的社会主义公民。我们党的干部来自于人民群众,应当是人民群众中涌现出的优秀分子。我们党的干部讲“修身”,就是讲如何“为官”。我们党的“官”决不是什么“老爷”、“老板”、“老大”之类,而是人民的儿子、人民的雇员、人民的公仆。报告会上来自不同方面、不同领导岗位的7位同志所作的演讲报告,为我们在如何为人为官上作出了极其精准的阐释、极为响亮的回答。我体会,在这一问题上,我们要经常地扪心自问,“吾日三省吾身”,首先对照“八荣八耻”,过好“为人”关,看自己是否比群众做得好,还是等同于群众,甚至落后于群众。然后对照党章要求,在自觉地 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方面做得怎样。最后对照先进查找差距,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和荣辱观,把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体现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岗位的实际工作当中。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干部是受组织信任委派、广大农民社员信赖选举产生的,要时刻牢记为 “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坚持为社员办社、办社为社员,艰苦办社、勤俭办社、廉洁办社和民主办社、开放办社、科学办社,促进党的供销合作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
二、既要干事、又要干净。黄冈市建委主任江忠民同志说得好:“只要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勤恳做事,廉洁做人,就一定能凝聚一班人力量,克服一切困难。”当前我省供销社总体进入创新发展的新阶段,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我们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供销社工作,俞书记等省领导去年亲自批示对我们的工作予以肯定并提出殷切期望;今年3月省政府下发20号文件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全省供销社系统上下团结一心、心齐气顺,思发展、谋发展的决心大、干劲足,加之我们已有的基础和条件等,所有这些使我们信心倍增,只要我们坚持想事、干事,实实在在办实事,一件一件地抓好落实,并在想事干事中苦练本领、增长能力,就没有干不好、干不成的事。“身安不如心安,屋宽不如心宽。”我们干事是为了广大农民社员和干部职工,为了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做经济工作常与“钱”打交道,要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要像竹溪县委书记明平安同志所说的那样,倍加珍惜岗位,低调做人,埋头干事;要像孝昌县水务局副局长蒋志明同志所说的那样,清水自清,浊水自浊,人要守住自己的防线。我们要以先进为样板,既要干事、又要干净,始终做到清白做人,廉洁为民。领导岗位是服务岗位、奉献岗位,组织上把我们安排在哪个岗位,就要安下心来,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爱岗敬业,默默奉献。我从地方党政部门到省社工作一晃已满三年,我的体会是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履行好三项职责:一是抓好党务,切实履行好党组书记的职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二是抓好社务,履行好社管会主任的职责。最突出、最紧要的任务是抓好第一要务,贯彻好省政府20号文件,落实好发展“两社一会”(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两连一代”(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工业品的连锁经营、总代理业务)两个三年发展规划,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保质保量、不折不扣地组织完成好今年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三是抓好社有资本的营运与保值增值,履行好省社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董事长的职 责。
8.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测试试题 篇八
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用实际行动践行《廉政准则》,自觉在学习实践《廉政准则》上甘当“三个表率”,做到标准上高于一般干部、行动上先于一般干部、要求上严于一般干部。
一、要真学真懂,甘当学习的表率
我们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首先要学习、熟知《廉政准则》。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必要性,全面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准则》的学习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结合起来,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结合起来,一是要通过网络、专刊、标语、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二是要采取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会、举办专题讲座、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坚守《廉政准则》的模范作用,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廉政准则》落到实处。三是要把《廉政准则》纳入党校教学计划,通过研读原文、宣讲辅导、讨论交流等,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要干净干事,甘当执行的表率
一是要求上要自严。《廉政准则》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用52个“不准”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52个“不准”来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五个‘实’字”:敢说实话、善谋实事、勇报实情、脚踏实地、能干实政。二是形象上要自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培养高尚情操,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五个不说”:不切实际的套话不说,无事实依据的空话不说,伤感情、闹意气的刺话不说,不利于工作的废话不说,不能办到的大话不说,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三是思想上要自省。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工作以上限为标准,生活以下限为尺度,做到“五个不当”:立党为公、一心为民,不当“糊涂干部”;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不当“平庸干部”;清正廉洁,干净干事,不当“私心干部”;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不当“自由干部”;敢于负责,甘心负重,不当“甩手干部”。四是纪律上要自警。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做到“五个不动”:不拿不该拿的东西,不得不该得的实惠,不去不应去的地方,不想不应想的待遇,不做不准做的事情,守住道德的底线,筑牢思想的防线,做坚守《廉政准则》的模范。五是工作上要自励。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做到“五个不让”:不让工作延误,不让差错出现,不让来者冷落,不让歪风滋生,不让形象受损。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责任型、廉洁型政府,在本职岗位上为推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要从严要求,甘当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要自觉接受监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淡化“官念”,去掉“官气”,把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发挥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干部考察考核等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真心诚意地听取批评意见,并认真地加以改进和纠正,切实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维护《廉政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与此同时,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严肃纪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一定要果断、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廉政准则》的权威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中央召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全国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但到底如何贯彻落实,笔者以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9.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测试试题 篇九
010年1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2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教意识,根据上级党委部暑,结合实际,我校从4月份开始至5月份,开展学习宣传《廉政准则》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我对如何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认识。现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谈点体会。
一、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廉政准则》,是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1997年3月,在总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中央制定了《廉政准则(试行)》。近13年来,《廉政准则(试行)》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新时期党建工作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廉政准则(试行)》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为此,根据四点原则加以修订:一是全面吸收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新要求的需要。二是吸收借鉴实践经验的需要。三是与其他党内法规更好衔接的需要。四是增强其执行力和可操作性。
《廉政准则》共3章18条。总则部分阐述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五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原则。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分别从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第二章“实施与监督”,明确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主体和责任;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和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等。第三章“附则”,规定了适用范围、解释单位等问题。同时还对《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有利于增强《廉政准则》的执行。与1997年制定的《廉政准则(试行)》相比,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廉政准则》的实施,是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党员干部的有效举措,对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1—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了制度在预防腐败中的基础作用,形成了系统的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三、要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
廉洁从政,是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是党的“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只有各级党组织狠抓落实和广大党员干部身体力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才能付诸实施。
通过学习,我深刻体会到作为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党性修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此,贯彻《廉政准则》要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辨别是非。要把学习宣传《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明确职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要通过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增强辨别是非能力,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坚定信念,拒腐防变。对党内的一些腐败现象,要引以为鉴,坚信我们的党完全有能力通过自身的努力解决,进一步增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信心和决心。要立足当前,从自己做起,廉洁自律,扎扎实实、清清白白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
3、密切联系群众,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间的关系,深入科室、教师,学生中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多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把广大教师、学生、学校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4、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及上级组织保持一致,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管理、监督之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树立良好的道德风范。深入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规范从教行为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强化师德教育,力行师德规范,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师德建设工作改进创新,以高尚情操、丰富学识和人格力量影响教育学生。
6、做好本职工作。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道德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时时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从政,敬业爱生。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争创一流业绩,为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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