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个人隐私教案

2024-08-25

保护个人隐私教案(精选8篇)

1.保护个人隐私教案 篇一

《保护个人隐私》活动探究型教案1

一、教材分析 课标依据

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部分: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能够自觉地尊重别人的隐私。依据“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交往品德”部分:关心和尊重他人,体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学会换位思考,能够与人为善。

教材分析

本框从学生身边小事入手,引出隐私、隐私权的含义和法律保护规定的相关内容。学生对此有了初步的了解,为下一框的学习打下基础。由浅入深,学生能更好的掌握,理解本课知识点。

二、学情分析

长久以来,由于封建观念等因素影响,整体社会环境缺乏个人隐私意识,总认为“好事不背人,背人没好事”,把隐私等同于丑事、不光彩的事,只有把自己的一切都公布于众才是光明磊落,根本没有个人心灵的空间。现在的学生也是如此,他们隐私意识淡薄,对个人隐私认识不够,对法律了解不多,加上有着强烈的好奇心,以致于生活中学生侵犯他人个人隐私的事情时有发生,较为普遍。同时对哪些属于个人隐私并受法律保护不是很清楚。加上未成年学生处于被教育者地位,个别家长和老师为了解学生,经常采用看学生日记、翻学生抽屉等手段,虽然这些行为可能出于善意,但严重侵犯了学生的隐私。通过本框的学习可以帮助学生解决这些问题。

三、教学目标

1.了解隐私的内涵、隐私权的内容,澄清隐私即丑事的错误观念。知道法律对公民个人隐私包括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予以明确的保护。

2.能自主的运用法律知识分析教材或日常生活中的相关案例,初步掌握保护个人隐私的技巧和手段,实践能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3.树立隐私意识,养成尊重他人的隐私习惯,增强人格独立意识。

四、教学重难点

/ 5 教学重点:隐私的内涵;隐私权的内容。

教学难点:掌握我国法律在保护隐私权方面的有关规定

五、教学准备

制作多媒体课件,搜集与本课相关的素材

六、教学过程 环节一:新课导入:

视频欣赏:美国机场安检需全身扫描引争议。环节二:情境体验:

思考:美国机场安检对乘客进行全身扫描,侵犯乘客的隐私吗? 隐私——人生在世,总有一些不愿为人所知,不愿公开、侵扰的秘密;总有许多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

环节三:新知探究

分组讨论,每组写出你认为属于隐私的事?为什么是隐私?

师:它具体包括:私人信息,如家庭住址、身体缺陷、婚恋情况、家庭关系、财产等;个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会交往等;私人领域,如住宅、个人行李、书包等。现在同学们把黑板上的这些隐私,按照前些进行归类。

小结:通过探讨大家理解隐私的含义:“隐”指不为人知、不愿公开,不愿让他人介入;不宜公开,他人不宜介入的秘密。“私”就是指与公共利益、社会利益无关的纯个人私事。其中,“私”是“隐“的前提条件。

视频欣赏:微信被曝重大高危漏洞,个人隐私视频易泄露.思考:在网络时代,如果个人信息被泄露,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小结:保护隐私的必要性

(1)享有隐私,可以使人放松自己的身体与心灵,获得内心世界的安全感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到做人的尊

(2)如果个人隐私被非法公之于众,人无异于生活在玻璃屋里,只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惶惶不可终日。

(3)现代社会必须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以缓解人们对人格独立的担忧,保证人们自由舒畅生活。

什么是个人隐私权?

个人隐私权也叫个人私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希望隐瞒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

/ 5 私事,未经本人允许别人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个人隐私权的重要性(作用或地位):

个人隐私权是衡量一个国家个人地位和尊严的重要标志。

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意义: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隐私权的内容:(1)私人生活的安宁权(2)个人信息保密权(3)私人通信保密权

案例分析:夜深了,天气很冷,小隐一家人睡的正香。这时,公安派出所以“扫黄打非”为名,在无搜查证的情况下,对他们的小区住房进行全面搜查。现在他们要求小隐家开门接受检查。„„

1.你认为小隐爸爸要不要开门?说一说你的理由!2.你所知道的隐私权的内容还有哪些?

派出所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行为。隐私权的内容包括私生活的自由和安宁,保护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而该故事中,派出所虽然是有搜查权,但是只有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搜查才是合法的,没有搜查证的搜查是违反法定程序的,所以是不合法的。

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请看----法律是如何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都拘役。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注意: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尊重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就是尊重未成年人的格尊严。

/ 5 环节四:心灵感悟

世界各国相继制定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

在信息时代,重视保护个人信息数据是隐私权保护的发展趋势。据统计,目前已有许多国家制定了个人数据保护方面的法律。如,西德于1976年制定了《联邦数据保护法》,法国于1978年通过了《数据处理、档案与自由法案》,1984年英国制定了《数据保护法》,日本也于1990年实施了《关于保护行政机构与电子计算机处理有关的个人数据法律》。

环节五:行为提升 小郁的烦心事 老师:

您好!我刚转学到这里,一切都是那么陌生,能成为您的学生我觉得真幸运.但近来我觉得好烦好烦,同学们总是爱打听我的家庭关系、电话号码等,我不愿意对不是很熟悉的人说这些,可这几天她们好象在背后议论我:是不是父母离婚?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丑事„„

思考:你认为小郁应该? A.告诉同学 B.不告诉同学 环节六:课堂小结

如果把这节课做一个比喻的话,我觉得他就像一座房子,因为每个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座属于自己的房子,用来隐藏那些不愿意公开,不愿让人知道的秘密,隐私权就像一扇门,依法保护着个人的隐私不被非法泄露,自身安宁不被非法侵扰,我们公民也要树立很强的隐私意识,不要轻易的将这扇门打开,让自己的心灵有个家的权力。隐私是绿草地,需要我们精心呵护,愿人人树立隐私意识,同时尊重他人隐私,才能享受着自由和舒畅,才能享受着安宁和惬意

环节七:当堂达标

下面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是()A.揭发正在偷东西的小偷 B.检举贪污受贿行为

C.医生随意公开患者病情 D.将同学作弊的行为告诉老师

/ 5 某街道办事处三名市容卫生检查员在执行任务时,发现张某家的临街凉台上悬挂杂物,有碍市容,便攀入阳台进行清理。张某次日回家,见此情景大为不满,便找街道办事处领导,要求严加处理。得到的答复是:市容卫生检查人员三次以上可直接进入无人的居民家中进行清理,是街道办事处领导决定的。对此事的评价正确的是()

A.进入居民家中进行清理是市容卫生检查员的义务 B.办事处领导的答复维护了检查人员的合法权益 C.张某未尽维护市容义务反而找街道办事处是无理取闹 D.市容卫生检查人员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环节八:教学反思

本节课我认为较成功的地方有三点:

第一、导入趣味性强。开篇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极大提高学生的关注度。简洁地切入课题。

第二、以生为本,创设多项活动,运用多种手段、多种形式,让学生去参与,避免枯燥,使学生在愉快的气氛中学习,同时很好地挖掘有演讲才能的学生,让学生充分展示,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综上,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学生懂得什么是隐私和隐私权,理解保护隐私的必要性,培养隐私的意识与观念,实现课堂教学的实效性和教育性。

问题探讨:

1.学生个体差异关注不够。大部分学生能积极参与到课堂的探究、讨论中来,小部分学生在整节课中只是听,课堂参与度不够,学习被动。这一点未能及时给他们引导,帮助。

2.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的设计较少,这对学生思维发展不利。以上问题我将在今后的教学中积极研究,多尝试,多实践。

/ 5

2.保护个人隐私教案 篇二

其实, 摄像头这只特殊的“眼睛”, 早已潜伏在我们身边:商场、银行、学校、街头……而关于它的是非争论, 也从未停止。随着摄像头的广泛应用, 在维护公共安全的同时, 也不断引发各种隐私侵权事件的争议, 公共安全和个人隐私的界限正在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成为官场现形“器”

传统意义上, 摄像头以这些形象为人熟知:在反对恐怖主义时, 它是“救命的天使”;在打击罪犯时, 它是“诚实的目击证人”;在防盗安家时, 它是“财产的保护神”。而今天, 它又有了新的“职责”:有网友戏称, 继“老婆举报”“二奶反水”“小偷入室”“微博举报”后, 小小的摄像头也成为防治腐败、整顿官场不正之风的“不二神器”。

摄像头撕下了部分官员伪善的画皮, 露出可憎的一面:生活腐化、贪污受贿、庸官懒政。而如上海这几名法官的经历, 近年屡见不鲜。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张敬礼、重庆北碚区原区委书记雷政富等一干官员, 落马都与摄像头有关。

今年1月, 一段“胶州市建设局吕苏办公室受贿现场”的视频在网上疯传, 安监站站长吕某已被暂停职务, 接受调查。春节前后, 湖南多地用“针孔摄像头”拍下了一些干部的上班生活:打游戏、看电影、睡大觉。

隐在角落的摄像头目睹官场“混、浮、软、假、奢”之怪现状, 腐败官员现形之后, 等待他们的, 将是冰冷的法律和愤怒的民众。业内人士认为, 这种电子监控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能防止执法人员滥用权力、损害公众利益。

除此之外, 摄像头在维护公共交通和安全等方面, 表现突出。一直以来, 摄像头与红绿灯“搭档”, 充当着“电子警察”的角色, 防止汽车出现闯红灯等可怕现象, 更好地维护交通秩序。而现今, 部分地区的“电子警察”还兼职做起了“老师”, 学生主要是司机和行人。

因事故频发、伤亡惨重, 大货车事故频发, “大货车失控致29辆车连环撞”“超载大货车撞翻救护车”“疲劳大货车凌晨冲进居民家”……悲剧轮番上演, 网友送名“疯狂的大货车”。据悉, 2012年, 货车的万车事故率比同期全国交通事故万车事故率高出1倍多。

今年5月份以来, 为降低货车事故, 北京市交管部门鼓励市民拍摄货车违法驾驶行为并举报, 交管部门以此为线索, 用探头作证据, 将近期事故编成短信, 发送给大货车驾驶人, 起到警示作用。

在生活中, 摄像头也上演“七十二变”。它出现在餐馆里, 可以让顾客“监视”厨房做菜的全过程, 真正吃上“放心菜”;它出现在手表上, 报警系统启动后可连续摄像30分钟, 助遭受性侵害的女性“反强奸”;它出现在鱼钩上, 使水下鱼群一目了然, 让钓鱼活动成为一场“视觉盛宴”。迷你版的它, 还被广泛应用于医学胃肠病、支气管病、整形外科的治疗上, 减轻患者痛苦的同时又提高了治疗效果。

小小摄像头, 功能可不小, 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今日美国》报的一句问话, 也发人深省:在努力建造一个充满监控的金鱼缸社会前, 我们应搞清楚:这些探头是否真能让我们更安全?

向前一步是滥用

“满城尽是摄像头”“透明人”是现在摄像头泛滥的真实写照, 而且其数量仍在上升, “滥用”与“侵犯隐私”成为其最被诟病的两个关键词。

以安全的名义, 老大哥在看着你。走进电梯, 你是否也会首先查找一下有没有摄像头?没有。那好吧, 现在可以放心地剔牙了。

公共治理的需要与公民隐私权之间的微妙平衡难以掌握。稍有不慎, 前者过度强势滥用就有可能对后者造成损害。

现实中, 关于监控被滥用和曝光隐私的事件确实也接连不断。如“上海复兴中学教室亲吻监控视频”“深圳地铁工作人员泄露恋人拥吻监控录像”“四川绵阳摸胸门事件”等。

2012年, 东莞有一家水疗馆为“震慑窃贼”在更衣室安装了摄像头, 并把客人更衣时的视频直播到更衣室外的售票大厅, 让客人裸体出镜。

电子摄像头功效被无限放大的同时, 在具体的监控行为中, 公民隐私常常面临被“无限省略”的窘境, 甚至沦为满足个人好奇心和窥探欲的工具。对此网友调侃道:“探头有危险, 接吻需谨慎。”

实际上, 现在很多国家都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摄像头“武装”到厕所, 校园几乎变“牢房”。而智能手机的普及, 以及微博、推特等自媒体的发达, 使很多公共场所监控拍下的画面被传到网上, 导致普通人生活受到干扰。“有图有真相”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新的江湖规矩是:“有视频有真相。”

受到人们质疑的, 还有摄像头可能成为犯罪者的作案工具。2003年, 徐正国等6人就是利用摄像头, 多次在长沙、株洲两地银行的自动提款机上盗取别人的存款共10余万元。

更令人费解的是, 当我们需要摄像头提供证据时, 这个“不会说话的证人”却经常出现“技术故障”。另外, 虽然很多地方已经被摄像头“武装”, 但除了政府安装的之外, 还有很多归私营业主、单位和个人所有, 出现不恰当的“斜视”和窥私, 甚至有的地方电子眼被外包给了企业。所有的这些, 折射出的, 是摄像头管理的一片乱象。

我们不禁要问, 是什么导致了这些问题的出现?专家表示:“面对一种新技术的发展, 可能相应的制度不是很健全, 法律相对滞后。”

请法律遮挡隐私

摄像头应该安在哪?谁来监督“监控者”?如何保障公共安全?又如何守护隐私?

一连串的问号里, 一边是尚未明晰的权力边界, 一边是公私难分的“模糊领域”。在公共治理、反腐与公民隐私之间, 这个权衡良久上下摇摆的天平, 如何才能审慎地放上使之取得平衡的砝码?

国家基于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公共场所设摄像头有其一定意义, 而且从现代社会的终极正义而言, 其合法性是不容怀疑的。但也不能牺牲权利换安全, 这需要在立法和执法等多方面规范摄像行为。

首先, 关于摄像头的安装场所问题, 专家认为, 摄像头应该安装在公共场合, 而在公共场合安装时则要注意是否侵害了私人私密的空间。例如, 如果一条街道的摄像头刚好可以照到旁边的厕所, 这就会引起争议。

其次, 是谁有资格来安装以及摄像资料应如何管理?

摄像头应该由公权力机关来安装, 而非私人。而管理的关键问题则是采集信息之后, 信息的利用和去向要合法, 要体现法治的基本要求。采集的信息应该由特定的机关使用, 而这也是立法上急需进行明确的问题。

另外, 视频资料不能随便流出。为此要完善隐私的法律保护, 对监控数据进行严格的管理, 要制定查看、使用影像的严格程序。

目前, 除8月1日河南省最新通过的《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外, 北京、重庆、深圳、广州等地都已经有公共摄像头的地方规范。但最大的问题是这些规范是粗线条性质的, 欠缺具体细化, 而且我们缺乏一部对监控系统进行规范的全国性法律。

在这方面, 我们也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例如美国法律就允许在公共场所安装监控设备, 只在某些特定的“合理区域”, 如卫生间、更衣室、卧室等场所有隐私权保护。而在英国, 使用摄像头的地方必须加上明显标识, 所以在大街小巷, 会看到许多地方都标有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的英文缩写牌子。

另外, 法律的完善和细化当然是我们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 但是, 个人的行为与法律意识也同样重要。

所谓公共场所, 就是所有人都能共闻共见的地方。所以, 为了避免自己隐私被暴露, 关键是要在这样的场所中注意自己的言行。原因是当有意或无意地将自己隐私暴露于这种场合时, 理应已经想到因此可能要承担的隐私风险。

3.教你八招保护个人隐私 篇三

2.谨慎安装软件。在手机端安装软件时,打开安装程序可查看明确的软件权限信息,对于存在恶意软件权限的应用需提高警惕。

3.尽量不安装类似功能的第三方应用。购买手机后,系统原生应用如通讯录等要尽量保留使用,最好不要下载第三方类似功能的应用来替换系统原生应用。

4.禁止浏览器获取隐私信息。用户可以在浏览器内开启无痕浏览模式,定期清除历史记录及Cookie数据,禁止网站保存用户密码。

5.謹慎接入陌生WIFI。个人手机不要轻易接入陌生WIFI,以防局域网泄露手机信息。

6.关闭应用程序自动同步。一些应用程序可以在后台联网情况下自动同步用户数据,用户可以设置关闭背景数据,同时关闭自动同步功能。

7.禁止后台进程。禁止应用程序后台启动可一定程度上避免程序联网发送用户个人敏感数据,涉及用户隐私安全问题。

8.不同步个人数据到云端。一些通讯录软件提供了将个人通讯录、短信、通话记录等同步备份到云端,出发点固然很好,但是不免涉及到用户隐私安全问题,不说云端如何承诺安全保存用户数据,一旦服务器遭到攻击,用户信息便尽显无疑。

4.6.3保护个人隐私导学案 篇四

班级姓名拟制:张自玺何振铎审核:思品备课组

【明确目标知方向】

1、了解个人隐私的内涵及保护隐私的必要性;了解隐私权的含义及其在现代社会生活中重要性;掌握我国法律在保护公民隐私权方面的有关规定。

2、正确明辨何为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并能正确的做出裁决。

3、通过本课的学习,使中学生明白个人隐私权所包含的内容,懂得在现代社会中维护隐私权的意义;懂得我国在保护公民隐私权方面的法律规定,并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不做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事情;懂得尊重他人隐私是诚信的具体体现。

【教学重难点】

了解隐私权包括的内容,理解隐私权在现代生活中的意义;明辨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日常生活中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自主学习我能行】

学习P44第一目“个人隐私权”和P48“阅读与感悟”,独立思考:

1、什么是个人隐私?为什么必须尊重他人的个人隐私?

2、什么个人隐私权?从P48可以看出个人隐私权主要包括哪几类内容?保护个人隐私权的原因是什么?

学习P44第二目“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和P43的“情境研讨”,独立思考:

3、我国在保护个人隐私权方面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本课共提到了哪些相关法律?

4、结合P45第二段知识,思考并回答P43的第2小题

【合作交流我快乐】

小明家的电话设了一个分机在爸妈房间,偶然一次小明才知道:当好友与自己通电话都用分机偷听自己的电话。小明很气愤,妈妈却不以为然地说:“我怎么不可以听?我是怕你交错朋友,是为了你好。”

(1)儿女可用什么理由指出妈妈的错?(请用学过的知识谈谈)

(2)小明应采取什么方式说服妈妈改正错误?

(3)请结合案例谈谈,我们应怎样看待因爱而产生的侵隐事件?

【巩固提升有突破】

在北京及至全国,“私人侦探”虽没有合法身份,处境颇为尴尬,但仍拥有很多市场空间。现如今,他们又增添了新客户——有些家长请“私人侦探”帮助调查自己孩子的一举一动,其中多是为阻止孩子谈恋爱而委托“侦探”跟踪调查的„„

结合课堂学习和生活实际,请你谈谈尊重个人隐私对个人、社会或国家有怎样的意义?

【我有问题问自己】

我的收获:

我的困惑:

6.3保护个人隐私》第二课时导学案

班级姓名拟制:张自玺何振铎审核:思品备课组

【明确目标知方向】

1、了解个人隐私权对现代社会的重要性,学会如何维护个人隐私和尊重他人的隐私;

2、在日常生活中能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不做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事情;

【教学重难点】

1、能正确把握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与成年人教育之间的矛盾,在社会中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自主学习我能行】

学习P45第三目“自觉尊重个人隐私权”和P43的“情境研讨”,独立思考:

1、尊重个人隐私权包括和。

2、尊重自己的隐私权就是,同时还包括。

3、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包括:;。

4、,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合作探究我快乐】

我有我的观点:

如果想更好的保护自己,尤其是个人隐私,最好的办法就拒接与他人交往,因为有交往就会有侵犯隐私的伤害。你赞成吗?谈谈你的观点。

【巩固提升有突破】

阅读下面两则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某大学女学生在与网友聊天时,把自己的个人资料与家庭资料透露给网友,该网友给这女生的母亲打电话,称其是她女儿的同学,且她女儿得了重病,现住在医院里,要她速寄3万元钱到明账号上,结果这女生的母亲被骗了一大笔钱。

材料二;中学生小旺到小松家串门,无意听到小松曾得了肝炎,小旺将这一秘嫆告诉了全班同学,小松感到孤独和痛苦。

(1)材料一给我们什么启示?

(2)请你评价材料二中小旺的行为?

(3)为了解脱小松的痛苦,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我有问题问自己】

我的收获:

5.保护个人隐私教案 篇五

【中文摘要】本文主要讨论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问题。首先,在绪论部分通过个人的经历引出对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关注。正文第一部分介绍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涵义和特点。正文第二部分是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现状分析,即网络个人信息隐私存在不当收集和不当传播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立法保护缺失和权利意识缺失。正文第三部分是对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保护提出的建议:要有权利基础——知情权、网络言论自由和信息流通自由,在此之上应当立法保护和司法保护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针对立法模式以及立法的内容提出了建议。结论重申了立法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英文摘要】The main idea of this article is to protect personal information privacy on net in law.First, in the part of introduction, an experience reflects the problem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privacy protection on net.The first part of the text introduces defini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privacy on net.The second part of the text show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privacy protection on net: unsuitable collecting personal information privacy and unsuitable spreading personal information.The reason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is that we lack for statutes and sense of right.In the next part of the text, suggestion

comes: concerning about personal information privacy production,rights--right to know, freedom of speech and information currency--should be basic, and statutes should be necessary, and judicial practice should be important.The law making mode and contents are also concerned.Conclusion comes in the end, the view of making law to protect net personal information privacy is repeated in this part.【关键词】网络个人信息 隐私权 法律保护

【英文关键词】net personal information privacy law protection 【目录】论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法律保护3-4Abstract410-17

绪论

7-10

中文摘要

第一章 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概述10-1

1第一节 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涵义

11-16

一、第二节 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特点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主体11-13客体13-15小结16-17

二、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本章

三、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内容15-16

第二章 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现状分析第一节 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受侵害的现状

一、网络个人信息隐私的不当收集17-20

20-2

3二、网17-2517-23络个人信息隐私的不当传播权保护不足的原因权利意识缺失2

423-24

第二节 网络个人信息隐私二、一、法律保障缺失23-2

424-2

5本章小结第三章 网络个人信

息隐私权的法律救济保护的基础25-29自由保障26-28

25-33第一节 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法律

25-26

二、网络言论28-29

第二节

一、知情权保障

三、信息流通自由保障

29-32网络个人信息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措施29-3133-3

4二、司法保护31-32参考文献34-36

一、立法保护

结论

本章小结32-33致谢36

:1-3-9-9.38-8-4-8 【备注】在线加好友索购全文同时提供论文写作一对一指导和论文发表委托服务。

6.保护个人隐私教案 篇六

个人隐私

寒假,学校让我们观看扫黄打非网站视频,懂得了许多的知识,也有了深刻的感悟。

扫黄打非网站上的视频共有五个,五个视频所讲的是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一,保护个人隐私,二、远离不良信息,三、防范网络诈骗,四、拒绝网络欺凌,五、抵制盗版出版物。五个视频都很简短,前四个视频是关于网络上我们会出现的一些问题而最后一个视频则是关于打击非法事物的视频。但总而言之,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一些问题,也是我们中学生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所以观看了这些视频后,有了对扫黄打非的更具体的认识。

在视频中,那些学生通常是为了自己的愿望、私利或是自己的感情:好奇心,满足感,荣誉感。而很容易相信了那些坏人的的话语,掉入那些坏人准备好的“渔网”,又或者是因为利益而冲昏了头脑,而利用网络去侮辱被人而达到自己的的欲望。有的把自己的重要的个人信息透露,有的失去了钱财,有的甚至把自己的隐私照片都贡献了出去。这样的做法非常的不明智但同时这样也损害了我们的身心健康,还可能上到别人的自尊,给他人带来心理阴影。是很不明智的做法。

而打非就是打击一些非法的事情,例如打击一些出售盗版书籍的小商贩,这些盗版书籍看似是没有什么危害但是里面会有许多错别字,还有可能篡改了一些的内容这些内容可能看似无害但是他很有可能会对我们的知识上会有许多危害。

这些可能没发生在我们身边,但是在整个国家中发生的例子有很多很多,看了这些视频,给了我们一些警示。

网络虽然可以给我们带来许多的方便,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快捷。网络可以让我们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许多东西还可以随时随地和自己想的人联系这样就解决了许多的不方便,但网络也是十分危险的,在网络的背后有很多我们看不到的坏人。他们引诱着具有强烈好奇心青少年让他们掉进自己准备的坑里正因为这样才说网络便利了坏人是他们找到青少年的弱点趁虚而入。所以网络有利但更是有弊,他可能让我们失去尊严,失去朋友,甚至是失去生命。

7.浅析人肉搜索与个人隐私权保护 篇七

关键词:互联网,人肉搜索,个人隐私权,保护措施

1“人肉搜索”的朔源与发展

近几年,“人肉搜索”成为席卷网络世界的一大热现象,在国内外都有发生。但在我国国内,影响的范围尤其广泛、掀起的讨论尤为激烈。提到网络搜索,只要是使用过因特网的人,对它都再熟悉不过。“人肉搜索”起源于“猫扑网”,在其“人肉搜索”版上经常有人提出各种问题,并以猫扑的虚拟货币Mp作为“悬赏”奖励给出满意答案的人。希望得到奖赏的“赏金猎人”会积极寻找问题的答案,然后发帖邀功。如果有足够多的赏金猎人,他们之间就会形成竞争,提供答案的速度和质量就能得到保证。这样就形成了所谓的人肉搜索引擎工具。国内普遍认为“人肉搜索”起源于“猫扑网”,代表事件为“陈自瑶事件”。进入传统媒介视野并被社会广泛关注是2006年4月的“虐猫事件”,而同年同月发生的“铜须门事件”也使它获评为“网络暴力”,参与者被称为“网络暴民”。此事件发生之后,网民并未因此而进行反思,反而认为自己站在道义和伦理一边,并于2007、2008和2009年发动了范围更广、影响更大的“人肉搜索”,其最具代表的事件是“华南虎事件”、“范跑跑事件”和“躲猫猫事件”。进入2010年,人肉搜索已经悄然走过了10个春秋。

2“人肉搜索”的概念和特征

2.1“人肉搜索”的概念

现今流行的关于“人肉搜索”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两种说法:“狭义的人肉搜索是指通过在网络社区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者人物的真相与隐私,并把这些细节曝光。”这也就是平常所说的“网络通缉”,沸沸扬扬的“虐猫”事件就是典型。广义上的“人肉搜索”指依托来自五湖四海的网民,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其搜索效果被描述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狭义的说法是针对现象的描述,广义的说法则强调其搜索的工具性。图1为人肉搜索引擎工作一般流程

2.2“人肉搜索”的特征

“人肉搜索”与“雷”、“囧”、“山寨”等词一起成为广为流传的网络词汇,其同任何一种新生事物出现一样都会遭到赞扬与质疑,方兴未艾的人肉搜索最近也遭到来自各方面的推崇与批评。其实,这样的关注无论是好是坏,其本身倒是给我们一个反思:人肉搜索独特之处是什么?总结而言,“人肉搜索”的特征包括:(1)人机传播互动,它是IT技术与人工的融合,以互联网为最基本的平台;(2)信息传播的渠道极为广泛,它是极大规模的搜索行为,所得信息可以是经验所得,可以查阅图书、报纸等传统知识载体,也可以如利用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进行搜索;(3)人肉搜索参与者是自发进行搜索,网民出于对现实生活的不满、网络的自由和搜索引擎的便捷等原因,总是在互联网上自发地提供或者搜索某些信息;(4)法律与道德之间的界限不明确,网民对法律上所保护的隐私权内涵不甚了解,加上法律本身对隐私权界定的模糊,导致网络上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频频发生。

3“人肉搜索”侵害个人隐私权形态

个人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隐瞒、控制、利用和维护纯粹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个人私事、个人领域等私生活秘密,并禁止他人或组织非法侵扰、刺探、存储、持有、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其主要包括的内容有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信息和生活情报的控制、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及个人对其隐私的利用权等。

“人肉搜索”对个人隐私权的侵害主要表现为(1)在搜集个人资料时,未履行告知或者通知义务,人肉搜索对个人数据的收集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进行,当事人无从知晓,更不可能反对;(2)对他人发表在网站上的较明显的公开宣扬他人隐私的言论,网络经营者采取放纵的态度任其扩散,未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删除或屏蔽。(3)公开、传播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非法的将其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家庭状况及家人联系情况等私人信息在网上宣扬、公开或者转载、复制;(4)以骚扰方式侵害他人私生活安宁,如跟踪、尾随他人,在他人住宅之外盯梢等。人肉搜索中骚扰表现为网友们知悉被搜索者的详细个人资料以后,对被搜索者现实生活的恐吓、侮辱等。

4 完善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措施

4.1 加强对人肉搜索网站服务提供商的监管

对于发布人肉搜索信息的网站,若网友的言论构成侵权,相关网站作为其媒介,也应承担一定连带责任。尤其是当相关网站接到当事人的投诉后不尽快撤销,就要承担民事责任。目前,无辜当事人一旦遭到无辜伤害,还难以讨回公道,那些相关的网站往往敷衍塞责,采用“事后审查”的办法,即事后删除违法信息或者由权利人主张权利受损的信息。因此,如何有效监管服务提供商,让它们在服务条款中严格界定属于威胁、中伤、诽谤、狠裹或其他有悖道德或违反法律的行为,这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关键。

4.2 制定并完善网络法规

互联网发展很快,网络立法滞后,这是一个普遍的国际难题。人肉搜索侵权的案件属于新型案例,目前没有一个准确的标准和法律规定。一般认为,凡是涉及到公众人物的信息披露,一般不构成侵权;但是如果针对普通百姓,很可能构成侵权。目前,网络立法主要加强对公民名誉权、隐私权、安宁权三方面权益的保护。

4.3 加强网民的网络道德教育,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网络是一个崭新的事物,网络一经出现面似乎就急于摆脱传统道德的束缚,一些在现实生活中被视为离经叛道的思想、行为、观念在网上却肆无忌惮、有恃无恐。由于网络世界的隐匿性,在网络上可以不必为自己的言行承担社会责任,这将使青少年忽视现实社会中的行为规范。开放的网络,使无数诱惑涌到青少年面前,再加上他们在社会认知方面存在的幼稚以及任性,使他们极易受网络思想污染、色情污染、暴力污染的侵扰。对网络负面作用,我们不能因噎废食,粗暴地拒之门外。公众需要绿色的网络环境,强化网民的道德意识,加强道德教育,使网民不至于在网络世界中迷失方向。

4.4 推行网络实名制,便于事后责任追究

目前,在我国全面推行网络实名制,尚存在较大争议。但是,在人肉搜索泛滥的今天,对所有的网上人肉社区实行实名制却势在必行。人肉团队可以无组织,但是必须守法。通过网站监管,可以从源头上消除违法的提问;通过对问题答案提供者的实名署名,方便事后责任追究,具有不可抵赖性。

参考文献

[1]许哲.人肉搜索现状研究.广州商学院,2010年版.

[2]马彦名.“人肉搜索”亟须进行法律规范.河北日报,2008年版.

8.浅析电子商务个人隐私的保护 篇八

关键词:电子商务;隐私;保护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主要是利用微电脑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所进行的商务活动,其广义上是指支持商务活动的电子手段的集合。电子商务借助互联网平台的高效性、方便性、广泛性、成本低廉等优势,并以方便快捷的电子信息方式代替了传统的书面形式。但在新生的事物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势必要伴随着新问题的出现,电子商务也同样如此,比如诚信问题、交易安全问题、个人隐私安全问题。

一、电子商务中个人隐私权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电子商务中个人隐私权的概念

“隐私权”最早是由美国法学家路易斯.布兰蒂斯和萨莫尔.华伦于1890年提出的。隐私权是指得“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索、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个人隐私权是指,个人对个人资料(括一切有关个人身份、生理的、思想的、生活习惯、社会关系等方面的信息)拥有民法所规定的权利,这些权利大致包括:控制权、收回权、知悉权、修改权和请求司法救济权。

电子商务中个人隐私权是指网络与电子商务中所涉及到对个人数据(包括企业的商业秘密)的收集、传递、存储和加工利用等各个环节中网络用户的个人和生活不被干扰的权利与个人资料的支配控制的权利。

(二)电子商务中个人隐私权的分类

首先,从权利形态来分有隐私不被窥视的权利、不被侵入的权利、不被干扰的权利、不被非法收集利用的权利。其中,隐私不被窥视、侵入的权利主要体现在用户的个人信箱、网上账户、信用记录的安全保密性上;隐私不被干扰的权利主要体现在用户使用信箱、交流信息及从事交易活动的安全保密性上;不被非法收集利用的权利主要体现在用户的个人特质、个人资料等不得在非经许可的状态下被利用上。

其次,从权利的内容分可以有个人特质的隐私权(姓名、身份、肖像,声音等)、个人资料的隐私权、个人行为的隐私权、通讯内容的隐私权和匿名的隐私权等。

二、电子商务中侵犯个人隐私权的原因及其途径

(一)电子商务中侵犯个人隐私权的原因

随着电子商务之以全新互动的商务形式发展,越来越多的用户的私密信息被记录在计算机中。使得在使用互联网的某一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采集在线用户的个人资料,从而能更加主动的介入用户的各个领域,并且无须告知或得到用户的许可。通过追踪软件,收集相关用户的个人隐私,从而得知有利于企业生产运作的诸多信息,从而有效的组织相应的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有些企业、网站以及个人甚至出售自己所掌握的消费者或网民资料,以牟取暴利。由此可见,利益驱动下是成为电子商务中个人隐私权受到侵犯的主要原因。

(二)电子商务中侵犯个人隐私权的途径

1.个人的无意识外泄

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虚拟的平台,不管是申请注册名,还是进行网上购物都需要填写个人的基本信息,而这些都是真实的信息,当这些信息被一些别有有心的人进行利用,恶意发公布买家的个人隐私信息,甚至实施恐吓或威胁。《长沙晚报》报道一位女士在某网站上购买物品因出现质量问题联系卖家,得不到解决后给了一个差评,一个中评,竟被不良商家利用其个人信息,使用一种电话呼叫软件进行长期电话骚扰,并公布该女士的单位地址和电话,严重影响了这位女士的日常生活和工作。

有专家认为,骚扰买家、威胁操纵信用评价的社会危害性,已经远远超过卖假货的危害性。个人信息在电子商务中应该如何保护,这也是项待研究的课题。

2.企业机构及网站收集个人信息

部分商家企业把网上收集到的个人信息,存放在专门的数据库当中,进行数据整理、挖掘,达到商业价值的再利用,甚至将用户的个人资料转让、出卖给其他的公司企业。很多大型网站替广告商发送垃圾邮件。同时,现在的许多网站在每个访客进入网站时将cookie放入访客电脑,不仅能知道用户在网站上买了些什么,还能掌握该用户在网站上看过哪些内容,总共逗留了多长时间等,以便了解网站的流量和页面浏览数量。只要网站愿意,它可一直保留这样的信息。

侵犯个人隐私在当前社会已经不仅仅是对他人强烈好奇心的体现,而是一种商业利益的驱使,个人资料存在着商业的价值,因而会被收集、利用甚至是买卖。

3.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存在缺陷

电子商务一般基于顾客的信任度之上,获得的好评与差评对一些电子商务网店的成交量影响重大,但是近年在网上交易的群体越来越庞大,消费者的权益却不能得到保证。销售者可以轻易获得消费者的信息,但是消费者却无法得到销售者的真实信息,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滞后,出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4.入侵计算机系统获取和篡改个人信息

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黑客侵入个人计算机获取私人信息,并为己所用。

英国一名十几岁的少年黑客通过互联网盗用了微软公司老板比尔.盖茨的信用卡,通过网络获取了2.3万多张信用卡的详细资料,并在互联网上将数千张信用卡发送出去。电脑黑客的攻击,使得本来就对电子商务缺乏信心的消费者更加望而却步。

三、电子商务中保护个人隐私的迫切性及措施

(一)电子商务中保护个人隐私的迫切性

面临个人隐私受到严重威胁的现状,使得电子商务中个人隐私成为人们越来越关心的问题之一,同时也使个人隐私安全成为电子商务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许多消费者不愿意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出于对自己个人隐私安全的担忧,从而丧失了对电子商务的信心。因为个人隐私安全的原因是的大批的消费者和网络用户远离电子商务,严重影响着电子商务的顺利发展。所以,保证用户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个人隐私安全不仅能够留住一大批的电子商务潜在消费者和客户,更重要的是,能够在消费者心中建立起对电子商务的信心,为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石。

(二)电子商务中保护个人隐私的措施

1.加强法律保障和和行业自律

很多发达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加强个人隐私保护。通过法律的具体规定对电子商务企业在网上搜集用户数据和隐私的行为提出一定的限制,使其在网上搜集用户隐私材料的行为更规范,相对于用户来讲更透明,对网上贸易涉及的敏感性资料和个人数据给予法律保护。同时,鼓励行业自律,依照法律和行业惯例制定个人资料使用政策和隐私权保护政策。这既有利于提高网络运营商的商业信誉,也可以增添用户使用互联网的信心,扫除用户对个人隐私保护的忧虑,促进电子商务更加有序高效的开展。

2.提高个人防范意识

通过政府及相关舆论的宣传及引导,以及相关知识的普及,用户应随时注意上网时所可能产生的隐患,不向网站泄露自己的真实情况,不把重要的信息存放在电脑中,不随便使用网上下载的软件,定期清除历史记录,访问完网站之后通过浏览器的Internet选项,删除过时的Cookies文件,养成良好的浏览习惯,从而从源头上杜绝网络隐私安全问题的发生。

3.做好技术保护防范措施

在技术方面,相关技术研发及安全机构应当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通过建立隐私保护推荐标准旨在为网上冲浪的用户提供个人信息保护,减轻消费者因网站收集个人信息所引发的对于隐私权可能受到侵犯的忧虑;通过密码技术、密码协议尽可能的避免了网上交易面临的假冒、篡改、抵赖、伪造等种种威胁;通过建立虚拟专用网在开放的公共网络上建立安全专用隧道的网络,更好的为电子商务的开展及其个人隐私的保护服务。使消费者和企业用户能够对电子商务的应用树立起更多的信心。

四、结束语

网络使全球变成了地球村,各国加强了国际间的交流和商贸,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电子商务的个人隐私逐渐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我国立法相比于发达国家相对落后,应加强电子商务隐私保护的立法,积极与世界各国合作,利用各种安全技术手段,保障公民的网络隐私权不受侵犯,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快速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夏丽萍.电子商务基础与应用[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钟强.电子商务概述[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3]周仪.电子商务法律及案例[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1.

[4]李宁.电子商务中的隐私保护[M].北京: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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