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供需合同(共12篇)
1.煤炭供需合同 篇一
浅析我国煤炭税费政策及其对供需的影响
赵磊、邢强、王凤斌
摘要:煤炭作为工业基础行业有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关于煤炭的税费制度却不尽合理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煤炭行业的发展,一定程度影响了煤炭的供需关系,为此提出了一些关于煤炭税费可行的建议来增强煤炭企业的活力。
关键词:煤炭税费;税费政策;供需影响前言
煤炭工业是重要的基础产业。长期以来,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构成中均占2/3以上,而且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以煤为主的能源供应格局不会发生改变。为保障我国能源供应安全,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必须加强煤炭工业的基础地位。但是,我国煤炭产业不论在国家的产业分类上还是在行政管理上,都被归类于第二产业。由于没有将煤炭产业作为独立的产业来管理,因而在管理上往往将其与加工制造业类比,对煤炭产业的特殊性缺乏全面的考虑,国家税费政策直接影响着煤炭产业的发展。2 世界各国税费简述
2.1 目前我国煤炭产业的税费状况
根据目前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煤炭产业需要交纳的主要税费如表1。可以看出,煤炭产业目前需要交纳的税费种类繁多,几乎涉及了我国已经开设税费种类的全部,税费负担不太合理。煤炭产业除了需要交纳同其他加工制造业一样的各种税费外,还需要另外交纳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以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等特有的税费13。[-]
表1 目前煤炭产业按规定需要交纳的税费情况表
从1994年我国开始实施新税制以后,煤炭产业的综合税负陡增了5.57%。10年来,煤炭产业的税费负担不仅没有减轻,反而有进一步加重的趋势,这对煤炭产业的发展无疑是非常不利的。
归类为第二产业的煤炭产业自然不能享受基础产业的税费优惠,但即便是在第二产业内,不同的行业税费负担也不一样。煤炭产业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的境地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并不完全是煤炭产业自身发展的原因,而与国家的宏观财政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作为基础工业的煤炭产业存在着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煤炭企业沉重的社会负担,再加上沉重的税费负担,产业发展谈何容易。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后期,煤炭全行业亏损,企业举步维艰。虽然近两年来煤炭产品的价格有所上升,但税费负担并没有从根本上减轻,煤炭产业与其他加工类产业的差距仍在加大。
2.2 国外煤炭税费现状
国外煤炭税费制度现状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视采矿业为第一产业,对煤炭产业实行各种保护性政策。税费制度上,以权利金(或采矿税)为核心,主要征收所得税和矿产地租金,并提供矿业企业特殊优惠政策。其中,所得税征税基础低于其他一般工业,收税标的只占生产现金流量的10%~40%。
美国、澳大利亚无增值税;南非、印尼征收增值税,其中南非征收税率为14%。是否征收增值税,多由各国矿业产业定位决定。
2.3 中外税费制度比较总结
我国现有煤炭资源税费体系所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部分的目标不明确,相互间功能界限不清晰。
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是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主体,但现有的矿业法规都未对这两者的实施目标做出明确的界定。
(2)整体功能不完善,作用有限。
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只是为了补充国家地勘投资资金来源的不足,是对地勘费用的部分补偿,资源税也不能真正体现资源的级差收益,而矿业权使用费的功能只是相当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矿业权租金,就会造成矿业权人对国家所有者权益的侵害,不能保障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的经济实现。
(3)没有充分考虑到煤炭企业的特性。
当前经济制度已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煤炭企业与其他工业企业一样也要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然而针对煤炭企业征收的增值税和所得税与其他工业企业征收的增值税与所得税基本上是相同的,煤炭企业具有其他工业企业所没有的特性,在征收这两种税时应考虑其特性并给与相应的优惠政策。我国煤炭企业税费负担分析
3.1 煤炭企业税负分析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2001年7月对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的54户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进行了调查,并且把调查研究的重点选在对煤炭企业税费负担具有举足轻重意义的增值税和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的调查和分析上。因为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第一大税种,占税收总额的比重高达40%左右,而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对煤炭企业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
调查资料统计表明,我国煤炭企业税费中所占比重最大的三个税(费)中分别是增值税,占煤炭企业税费总额的66.3%;资源税,占11.4%;矿产资源补偿费,占5.8%。1994~2000年,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年平均纳税额增加44.6亿元,增长了189%。其中,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年均增加31.7亿元,增幅2倍;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年均增加2.7亿元,增幅85.2%。全国国有煤炭企业税收总体负担,比1993年增加了16.5个百分点;按可支配财力计算,比1993年增加了13.3个百分点。税改后,2005年煤炭企业上交增值税4419亿元,增长了50.4%;同时,比1993年的产品税多交增值税29.4亿元,累计多交税金1212.6亿元。1994~2005年累计税率与增值税税率分别比1993年高5.1个4.7个百分点。
3.2 增值税偏重的原因
由于在整个税费体系中增值税所占比例最大,所以我们研究一下增值税。同样实行增值税,为什么煤炭企业的增值税负担却明显较重呢?主要有三个原因:
(1)煤炭企业的产业定位。煤炭企业属于资源开采企业,煤炭产品是资源性初级产品,属于自然储存,因此有些国家把采矿业定为第一产业,不征收增值税,例如美国和澳大利亚。我国把采矿业定为第二产业而征收增值税这本身就加重了煤炭企业的负担。
(2)煤炭产品的特性。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以商品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的增值因素为征税对象。目前我国所采用的产品扣税后的销售收入减去该项产品的物质消耗,由于煤炭产品是自然资源,其生产过程总物耗很少,主要消耗的劳动占增值部分的70%以上,并且煤矿随着煤炭资源贫乏、难采而形成煤矿效益递减的规律。因此,算出的产品增加值都相对较高,再加上煤炭产品的售价较低,以产品的附加值为税基的增值税比以产品销售收入为税基的产品税必然大幅度上升。
(3)我国的增值税类型。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对于属于资源开采型的煤矿来说,在产品成本的构成项目中,允许抵扣的项目少,比重低,用于煤矿生产用的固定资产、维持简单在生产(自营)工程中的材料、电力等费用,都不能作为增值税的抵扣项目。对于资本构成比例高的企业,折旧额大,增值税税负就高,这无形地加大了煤矿的增值税税负,导致资本有机构成高的企业税负高于资本有机构成低的企业。煤炭税费对于煤炭供需关系的影响
4.1 税收政策对煤炭产业的影响
随着市场体系的日益完善,沿用至今的税费政策已经与产业的发展产生了新的矛盾。现行税费的名不符实,以及税费体系的不完善,再加上地方政府的非正规收费已经对煤炭产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4-6]。
增值税对煤炭产业的影响为了避免税收制度初期设立的产品税所造成的重复征税,进而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虚增,国家从1994年开始实行新税制,以增值税全面取代产品税,但具体到煤炭产业,就出现了一定的问题。煤炭产业的劳动对象是煤炭资源,长期以来一直实行国家调配、无偿开采的方式,因而生产中消耗的主要材料并不构成产品的实体,而且数量不大,仅占生产成本的15%左右。按照增值税实施中的扣税法,可以扣除的进项税比其他加工制造产业要少得多,导致煤炭产业实际交纳增值税的骤增。其次,煤炭产业是国家的基础产业,同时也是一个投资风险较大的产业。在这一点上煤炭产业实际类似于农业等第一产业,但煤炭产业并没有享受到类似第一产业的增值税优惠。
资源税对煤炭产业的影响我国煤炭产业是最早开始征收资源税的行业之一。资源税是:把矿山企业因资源丰度和开发条件优越产生的超额收益,收归国有。目前的资源税对煤炭产业实际上是一项通用税种,即便是劣等煤炭资源的开采也必须交纳资源税。
矿产资源补偿费对煤炭产业的影响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国家以矿产资源所有权人的身份向矿产资源开发者征收的一种资源耗竭补偿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资源税的征收以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等,极容易使人理解为重复征收。其次,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使用问题也比较多。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都比较混乱,由于对矿产资源补偿费理解的错误,造成国家对煤炭矿藏勘查投入不足,煤炭开采后备资源紧张,直接影响了煤炭产业的持续发展。从本质上来讲,矿产资源补偿不是对地勘劳动的补偿,也不是对矿产资源耗竭的补偿,而应该是矿产价值和附加值等价值总和的价格表现。因此,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对煤炭产业的影响是两方面的,既影响着煤炭产业当前的税负,也影响着煤炭产业的持续发展。
4.2 煤炭税费对于煤炭供需关系的影响
在过去煤炭发展黄金十年,煤炭价格一路飙升,但整个社会对于煤炭的需求并没有因此降低,反而在增加,但是不合理的煤炭税费制度被高煤价所掩盖,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变缓,环保等多重压力,煤炭企业开始进入了寒冬,此时不合理税费对于渴望顺利度过困难时期的煤炭企业而言可以说是一个巨大的阻碍。
由于煤炭资源质量和赋存条件差别很大,导致煤炭生产企业的经济效益差别很大。据煤炭行业统计,2007年84家大型煤炭企业平均吨煤利润51.82元,其中:吨煤利润低于10元及亏损的企业32家,占38.1%;吨煤利润10.1-30元的企业24家,占28.6%,达到平均利润水平的17家企业利润总额占全部大型企业利润总额的50%。80%的企业达不到平均利润水平,1/3的企业是微利或亏损的。在制定煤炭企业税收制度改革政策时,不能按照2008年煤炭行业的特殊收益情况,必须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否则必会影响煤炭企业正常生产。
由于政策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煤炭行业投入严重不足,职工工资水平明显低于其他行业,与高危行业和脏累苦险的工作环境极不相称,导致煤矿招工难、招生难,产品结构不合理、科技水平低、安全事故多发、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等问题突出。在目前受金融危机影响、煤炭企业效益下降的情况下,再承担如此重的税负,对行业的发展十分不利,部分煤炭企业将重新陷入困境。煤炭企业效益降低,又会导致安全投入减少,资源环境投入减少,形成新的恶性循环。不仅使煤炭企业雪上加霜,而且会导致煤炭工业长期不振或煤炭价格高筑,对煤炭工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
眼下,部分煤炭企业已经在“寒冬”,依靠借贷维持开支,税费负担沉重更是雪上加霜。煤价过高,政府增加税负,在一定程度上能抑制投资火上浇油。但像上个10年那样的煤炭行业黄金发展期已经过去,恰逢宏观经济处于减速期,煤炭供给又相对过剩,煤炭行业面临双重压力。这个时候,对煤炭经济运行的稳定和煤炭企业的转型而言,减轻税负,显得至关重要。从政府层面讲,为保证煤炭行业稳定发展,税费调整政策应该先行,至少不能成为经济环境恶化之后的“马后炮”。无论从市场调控上讲,还是从经济平稳减速的现实需要上讲,现在该对减轻煤炭税负高度重视并采取行动了。总结及其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建议
首先,现行的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的法律规定是重复的,其所征收的都是矿产资源有偿开采性质的权利金。两种同样性质的财政税费并行,于理、于法、于政府、于企业都是一件尴尬的事。而且现行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制度都是不完善的权利金制度。其次,税费并存给煤炭企业增加了负担。我国煤炭企业除应上缴增值税外,还应同时再次,国家征收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具有不同的征收理论依据,但由于目前资源税简单按矿产销量征收的误区,造成了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是建立在同一理论依据上的重复收费的认识,容易产生抵触情绪。因此,在此建议将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合并为“权利金”。
建议继续实行增值税负返还。同煤集团公司自1998年下放为省属企业后,就被取消了超税负返还的政策,由于超税负部分得不到补偿,使得原本就生产经营困难重重的煤炭企业雪上加霜,到了难以为继的境地,为此建议改为超过煤炭产品税率3%的部分给予补偿,以体现国家对煤炭企业的扶持,可使煤炭企业不断增加积累,扩大再生产,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7-8]。
建议扩大煤炭行业增值税抵扣范围。首先在煤炭行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其次是允许煤炭企业的征地迁村费用按13%的比例计算进项税额。再次,允许煤炭企业的在建设矿井时所取得的进项税额递延到投产后取得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的法人所得税,其分支机构实行合并纳税。允许国企对历史形成的兴办集体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的扶持资金,比照社会职能已交扶持资金政策在税前扣除。
规范税费,建议认真理清和尽快取消铁路建设基金、电力建设基金和港口建设费。参考文献:
[1]煤炭工业“十五”规划[N].中国煤炭报,2001-06-26.[2]金愉中.关于我国矿业税费制度改革的探讨[J].中国地质矿产经济,1997(5):27~29.[3]耿兆瑞.美国煤矿税费一览[J].世界煤炭经济,1996(4):60~62.[4]张文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条文解释[M].北京:地质出版社,1995.[5]袁怀雨,李克庆.资源税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改革[J].有色金属矿产与勘查,2000,: 76~78.[6]吴晓琪.对中国入世后的矿业税费制度改革的思考[J].资源产业,2003(2):35~36.[7]关凤竣.资源税和补偿费理论辨析[J].中国地质矿产经济,2001,(8): 1~3.[8]吕光丰.张新安.国外与矿业活动有关的专门税费情况综述[J].中国地质矿产经济,1997,(4): 36~41.作者:赵磊,男,(1985.09—),汉族,本科,助理工程师,2009年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测绘工程专业,多年从事矿山开采研究。
2.煤炭供需合同 篇二
1 供需视角下影响我国煤炭安全的因素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 研究人员对影响煤炭安全的因素进行归纳整理, 可从供应安全和需求安全两个层次进行分析。煤炭供应安全影响因素包括已经探明的煤炭储量、煤炭公司生产现状、煤炭运输情况、经营水平、进出口情况、煤电价格联动。煤炭探明储量的影响因子就是其本身;煤炭公司生产的影响因子包括煤炭回采率、百万吨煤死亡率、净产量、市场生产集中度、科技贡献率;煤炭运输包括铁路运输能力和运输的增长率;经营状况包括投资和收入;进出口包括进口量与出口量;煤电价格联动包括煤炭价格和电能价格。影响煤炭需求安全的因素包括煤炭需求总量、使用率、需求政策、需求环境。煤炭需求总量的影响因子是煤炭消费量;分行业需求包括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工等;煤炭使用率包括耗煤比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煤炭的加工转换包括原煤入选率和炼焦;需求政策则包括节能减排政策、能源的开发的和利用;煤炭的需求环境包括GDP、人口和城镇化率。对以上影响因素进行整理, 确定煤炭供需安全的评价指标[1]。
2 供需视角下煤炭供需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创建
2.1 评价指标优化选择
从理论上分析, 对煤炭供需安全产生影响的因素可以作为评价煤炭供需安全的指标, 但对上述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后发现, 影响煤炭供需安全的因素过多, 如果直接进行评价, 与多因素评价的要求相违背, 部分指标也不能直接反应煤炭供需的冲突, 可以进行拆分与合并, 也有些指标不能收集到具体的数据, 可进行删除或替换处理[2]。煤炭回采率能反映采矿区的煤炭开采率, 分析采矿区的剩余开采率, 与当年的生产量相除, 能分析此煤矿可继续开采的时间。回采率是煤矿二次开采的依据, 能对煤炭的使用率进行判定, 储采比则是对我国煤炭全部可开采时间的计算, 两种方式的评价与计算方式相同, 但是储采比能体现更强的完整性, 需要保留指标[3]。百万吨煤炭的死亡率能直接反馈煤炭安全生产的状况, 不予删除。铁路运输能力起到连接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的作用, 运输效率的实际水平对煤炭供给的安全程度产生较大影响, 不可删除。二氧化碳排放量、城镇化率、单位GDP消耗煤炭量都是煤炭销售量增加的结果, 可以对供需的不平衡进行反映, 不予删除。原煤入选率受到技术发展的影响较大, 技术进步的情况会导致原煤入选。
2.2 评价指标的删减
钢铁、化工等行业消耗的煤炭量能体现出重工业消耗煤炭的情况, 包含在煤炭消耗总量中, 不作为此次研究的指标, 应删除。生产集中度、科技贡献率、节能减排政策和新型能源的发掘等均是定性评价的指标, 均删除。运输增长率和运输能力重复, 炼焦和原煤入选率也是如此, 予以删除。
3 供需视角下煤炭供需安全实证评价
3.1 得出指标数值
依据经济学供求理论, 结合我国煤炭安全评价现状, 对我国的煤炭安全评价指标进行确定。对资源因素而言, 基础储量、储采比、储量接替率、供需增速比、自给率、进口量和消费量的比值、铁路运输能力、单位GDP消耗的煤炭量、投入产出比、二氧化碳排放量、百万吨煤炭死亡率、城镇化率的权重分别是0.0568、0.0575、0.0857、0.0698、0.0784、0.0758、0.0689、0.0674、0.0745、0.0748、0.0569、0.0689。然后将以上指标2011年到2014年的指标值进行确定。使用TOPSIS法对指标进行处理, 确定数据矩阵。
3.2 加权矩阵结果
对数据进行分析后, 判定加权后矩阵的正理想解和负理想解, 然后确定两个理想解的Euclid距离, 随后确定灰色关联系数矩阵, 经过无量纲化处理, 对无量纲化距离与关系实施合并, 将Euclid的距离和关联度合并在一起, 根据相对贴近度, 对煤炭供需安全程度实施顺序排列。
3.3 结果分析
对上述结果进行分析, 在2011年到2014年我国的煤炭安全程度波动较大, 2012年较好, 2011年、2012年的煤炭供需较为安全。煤炭的基础储量基本固定, 在开采力度逐渐加大的情况下, 煤炭安全度较。实际上, 在这期间, 煤炭的安全情况呈现出降低-升高-降低趋势, 对煤炭安全评价进行分析后发现, 在2012年, 新出现的煤炭探明储量一直呈现出小幅度提升, 其余指标均在2013年达到最高限度。此种情况能较好地说明我国煤炭安全程度出现转折点的原因。为此, 要想确保我国的煤炭安全, 就要加大煤炭探查力度, 寻找替代能源, 让煤炭的供应保持稳定, 只有保证供给符合要求, 才能保证煤炭需求达到安全状态。
4 总结
此次研究依据经济学的供需理论对煤炭安全情况实施实证评价。首先需要对影响煤炭供需安全的因素实施判定, 以科学的方式筛选指标, 通过定量分析的方式对煤炭安全实施分析, 但实际的评价工作仍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完善, 对煤炭部门制定决策起到指导意义。
摘要:煤炭是我国的重要能源, 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当前, 能源的需求与供应的矛盾越来越大, 我国面临的能源形势比较严峻。为实现对我国的煤炭供需安全的定量分析, 本文分析相关的影响因素, 确定安全评价指标, 利用熵值法等创建评价模型, 展开实证分析。
关键词:供需,煤炭安全,评价指标
参考文献
[1]梁冰, 等.煤与瓦斯共采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模型的应用[J].煤炭学报, 2015, 40 (4) :728-735.
[2]柯小玲, 等.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煤矿区生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中国煤炭地质, 2015, 14 (11) :27-30.
3.浅析煤炭市场供需特性与营销策略 篇三
【关键词】供需特性;营销理念;营销策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的收益率取决于其市场供需特性。企业只有根据产品的供需特性,树立先进的营销理念,采取正确的营销策略,合理组织生产销售,才能获取最大的收益。
本文从分析煤炭产品市场性质、供需特性着手,谈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煤炭企业生产营销管理策略。
1.煤炭市场主体
1.1煤炭产品用途
煤炭是一个一次性不可再生资源,属大宗特殊性的原材料产品,其特点是生产相对容易,用途广泛,初加工度不高,产地获益较低,在流通领域内不断升值。煤炭产品的这种特性决定了它在市场上始终处于非短缺性。只要价格高于成本,其供应量就会增加,市场上量价波动性较大。
1.2煤炭用户
煤炭产品的用户属于广泛分散的非特殊性用户。它是涉及各行各业和广大民众的产品。需求行业集中度较高的是火力发电、冶金、建材、煤气化和煤化工等。但购买企业集中度不高,属于较为零散的分布,尤其广大民用用户极其分散,基本属于完全发育的市场模式。
1.3煤炭供应商
煤炭产品供应商是分散的、非垄断性行业业主。供应商集中度比用户集中度高。煤炭企业是一个高投人,低回报,且投入回报周期长的行业。这决定了其投入主体大部分为国有大型投资企业。这一块具有较高的集中度。但在市场经济初期,经济快速增长,煤炭需求急增,煤炭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的格局,导致了煤炭企业投资主体分化和多样化,出现了许多乡镇和个体煤矿企业。
2.煤炭产品的市场需求特性
由于用户、产品、供应商的特性各有不同,情况错综复杂,所以煤炭产品市场需求特性准确定位比较困难。这就要求不但要把握用户、市场和供应商本身,还要了解国家政策走向。假如煤炭产品具有非短缺性、用户的分散性,供应商也是多样化的.且生产容易,产量无限制,那么其价格随市场供应量的增加而降低,具有完全市场特性。
其中P—煤炭市场价格指数;Q—煤炭市场产品供应量;P2—最高价格;Q2—最高价格时煤炭供应量;Pb—市场饱和时价格:Qb—市场饱和时需求量;Pc—煤炭市场成本价;Qc—市场饱和时,超量供应量。
煤炭市场按照上述需求特性曲线运行,那么早晚会出现供过于求,即供应量Q达到或超过社会对煤炭的总需求量Qb,而价格会下降到Pb;如果供应量继续上升至Qc,价格则低于成本价Pc。此时部分企业出于亏损,可能退出市场,使煤炭供应量减少,价格小幅回升。反之,如果任何企业都不退出市场,产量过剩。将导致价格一降再降。由于社会煤炭消耗量一定,剩余煤炭便销不出去,成为供应商存货,或堆积于中间商码头,或存积于需求商的场地。各种市场扭曲现象不断发生。其原因主要在于大中型煤炭企业属高进入壁垒和高退出壁垒的行业,难以在市场供求发生变化时自我调节供应量,更无法马上退出市场转产,而小煤矿以极少的投资、低廉的劳动力价格,向社会倾销低价产品,他们总是有利可图,也不会退出市场。因此,煤炭市场无法按价格规律很快自我调整,自我完成资源的分配,最后不得不靠政府干预。
综上所述,煤炭产品市场特性大致为;在国民济快速发展期,煤炭供下应求,出现短期量增价的局面,随着煤炭供应量增加,价格稳步下降,煤炭产量继续上升,达到或接近社会需要量,价格下降至Pb。但由于市场容量较大,吸收部分新增煤量,价格并未急剧下降,但接近或达到煤炭产品社会平均成本价时,随即市场饱和,价格急剧下滑。基本符合完全市场特性。
3.煤炭企业应树立先进的营销观念
3.1树立需求导向的营销理念
从目前煤炭市场情况看,煤炭产量实际增长水平大于消费增长水平,生产总量长期过剩,煤炭企业必须从传统的“生产—开发—销售”转为“需求—开发—生产”,认真研究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按组织生产,以销定产,树立生产与营销一体化的营销理念。
3.2树立品牌营销的理念
转变在原料市场无品牌、无广告的观念。树立品牌意识,加强煤炭质量管理,从方便用户、促进销售出发,扩大服务事项、延伸服务内容,实行销售、财务结算,发运“一条龙”服务,简化客户购煤手续,满足用户定点定矿发售要求,保证外运煤的质量,数量经得住用户的认可和检验。建立售前、售中、售后全程服务体系,把煤炭销售变为全方位的能源服务,逐步形成知名品牌。
3.3树立绿色营销的理念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绿色理念的兴起,要求煤炭企业的营销理念从“灰色营销”转向“绿色营销”,从“用户满意”转向“公众满意”。要注重用户观念,绿色观念和社会观念的有效统一。煤炭企业要加大洗选加工力度,积极开发低硫分低灰分、高燃烧值的绿色煤炭,从而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4积极探索网上营销
网上营销是利用网络资源开展的一种全新的营销活动,是对传统商务的一种变革,它对于企业扩大销售,减少销售环节,降低成本,消除结算违约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杜绝欺诈现象和盘活资金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近日,随着中国煤焦数字交易结算中心的运营,三晋媒焦企业贷款回收结算“触网”,真正实现了“网来网去”。目前山西已有10余家特大型用煤企业进入“煤焦网”,实现交易额已达2400余万元。
4.煤炭企业所需遵循的营销对策。
4.1产品定位策略
确定目标市场,进行产品细分,提高产品的附加价值,以差别赢得用户。首先根据市场的不同,确定产品销售区域;其次,进行市场细分,有针对性的进行销售;第三,认真分析现实顾客和潜在顾客,发现更多的市场机会。
4.2市场占有策略
坚持以质量争得市场,以价格占领市场,以服务扩大市场,以感情巩固市场的营销策略。产品质量一定要以符合用户的需求为标准,要保持质量的长期稳定性,要稳定主要用户和主要市场价格。与用户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可以采用直销、代理、联营、易货贸易等方式,建立起多元化的市场营销网络。
4.3价格策略
坚持量大从优,现款优惠、特户特价等既统一又灵活的价格机制。可以采用随行就市,适当降价,制定最低限价政策,对中间环节经营煤炭实行全额预付制,调一整企业内部价格关系,提高重点定货合同以外的销售价格,体现重点定货的优胜,借以占领供需主渠道和重点用户市场,与用户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稳定企业的长期效益。
5.结语
4.供需合同 篇四
乙方(供方): 张光沟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 荷兰砖
第二条、产品价格: 荷兰砖 21元/m?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结算办法:每1000m?付款一次。
第四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
2、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
3、交货日期: 甲方通知
4、运输费: 乙方负责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供应的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如出现品种、规格不符或质量出现问题,包赔甲方所有损失。
2、按照甲方提供的时间、地点按时交货。
3、供货数量必须满足甲方预定要示。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需变更所需数量,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甲方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卸货地点、所需数量。
3、乙方按甲方要求送到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7月2日起至本工程竣工结束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 (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
乙方:(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电话:
开户银行帐号:
5.材料供需合同 篇五
1、材料价格:
沙每方 元,
石子每方 元,
石渣每方 元,
石粉每方 元,
水泥425金龙 吨/元,425同力 吨/元
2、结算方式:乙方凭甲方的收料单与甲方采取河沙每 车 结,石子、石碴每 车结算,水泥 吨/结。
3、付款方式:
现金结算,工程完工,材料余款全部结清。
五、 双方的责任
①、甲方负责协商堆料场地,道路畅通。
②、及时支付料款。
③、每次用料应提前1-2天,通知乙方用料计划。
2、乙方的责任
①、必须按甲方提交的用料计划供料。
②、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③、如特殊情况下不能供料应提前通知甲方以免误工。
六、 违约责任
1、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的5%违约金。
2、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不能自行购取材料,否则视为违规。以上条款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材料供需合同范文三
需方: (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甲方现需乙方供应建筑材料一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示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地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 供应材料的名称、规格及单价:
供应材料的名称、规格及单价协商确定如下表。
三、 甲方权益及义务:
1、甲方应将所需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甲方应保证所需材料地点道路通畅,保证预定材料有足够场地堆放。
3、甲方应将到场材料进行验收,如有不合格的材料有权将其退出,不予鉴证计量。
4、甲方应将验收合格的材料及时鉴证计量。
四、 乙方权益及义务:
1、乙方应及时按甲方预定材料供应给甲方,并保质保量,否则甲方有权指派其他供货商供应材料。
2、乙方供应材料应出具有效票据,及时办理计量签证手续。
五、付款方式:
六、结算方式: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持 贰 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可增补有关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签订日期:
6.有色金属中间产品供需合同 篇六
┌─┬─┬──┬─┬─────────────────────────┐
│││计量│全│分月数量│
│品│规││年├─┬─┬─┬─┬─┬─┬─┬─┬─┬─┬──┬──┤
│名│格│单位│合│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同│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
├─┼─┼──┼─┼─┼─┼─┼─┼─┼─┼─┼─┼─┼─┼──┼──┤
│││吨││││││││││││││
│││金属││││││││││││││
├─┴─┴──┴─┴─┴─┴─┴─┴─┴─┴─┴─┴─┴─┴──┴──┤
│需方到站:整车│
├─┬────────────────────────────────┤
││1.精矿中含有价金属之计价。精矿水份、交货地点均按部颁标准│
││(YB113-82pb)、(YB114-82Zn)与株冶原料│
││进厂质量标准执行。精矿中含As≤0.8%、≤%、≤%、≤│
││%、≤%、≥%、精矿主成份40%>≥38%按300元│
││/吨金属计价,锌精矿含Ag计价、S不计价;铅精矿含Au、Ag│
││按国家规定档次价的50%计价。精矿主成份小于35%者只付运│
│合│费,不付货款。│
││2.精矿中含杂质最高不得超过如下界限:≤%、≤%、≤%、≤│
││%、≤%当精矿粒度不符或含杂质超过界限时,卸车前发现未造│
││成生产损失者,作退货处理,并据实核收转运、场地等有关费用。造│
││成生产损失者不予计价。│
││3.精矿中含杂质
超过部颁标准,而小于(2)款界限时: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
7.煤炭商务居间合同 篇七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居间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1.委托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为甲方办理煤炭采购中介事务,引荐甲方和煤炭供应商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煤炭供应商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煤炭供应商达成煤炭购销合同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煤炭供应商未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协议,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询问并了解乙方中介事务的进展情况,为提高效率,可提前与乙方预约;不得做出不利于中介事项的行为;按约定支付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不误所办中介事项的行为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中介事项的行为,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五、居间期限和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煤炭居间合同的数额为甲方与 在本合同期间采购的所有的数额,包括事实合同项下的数额,按该数额乙方按每吨 元人民币提取中介费用,一次性支付应在购销合同(或事实合同)签定之日起10日内支付中介费,支付方式为现金.如按月支付你们想想怎么支付
六、附则
1、本协议书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2、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购销合同未成功签约则自然失效。
3、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均具有保密义务,违者承担相应责任。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煤炭购销买卖合同 篇八
出卖人(甲方):________买受人(乙方): ___________
一、交(提)货方式及数量: 甲方(出卖人)负责送到乙方(买受人)在指定
()站台,需要煤炭总数量为___ 吨,实收吨位以站台过磅为准;甲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__日内进行供货,并在 ____日内上齐所有煤炭;
二、煤炭质量标准:
发热量:___大卡(收到基、低位); 正负__大卡,低于___大卡拒收。挥发份:__—__之间;硫:__ 以下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以货到货场内每车双方取样到指定的化验室化验为准。不允许煤炭中有煤矸石及煤泥等杂物;(买受方提供化验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
四、煤炭单价: 每吨到站价_______圆(¥____元)(含短途运费)。
五、货款杂运费结算方式:由甲乙双方在站台化验煤炭合格后,按____吨为单位进行结算(付清货款);
六、违约责任:如乙方发现煤炭中掺有煤矸石或煤泥等杂物,化验不达标等,乙方有权利拒收,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七、保障金的支付: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乙方付给甲方合同保障金________,如没有履行合同内容______保障金必须无条件付给乙方。如甲方把合格煤源准备好后通知乙方,如乙方在__天内不及时通知甲方上站,_______保障金作为甲方的损失费补偿。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间人各执一份;附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办款所需银行卡号。
九、解决合同纠纷:本合同在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益。如双方协商后不能解决,到公司注册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
甲方: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 中 间 人:________
9.煤炭购销合同 篇九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Qnet.ar ≥ 5000KCal/ Kg2、挥发份: Vad22 %—28 %
3、全水份:Mt ≤ 8 %
4、含硫量:St.ad ≤0.7 %
5、焦渣特性:2—
56、灰份:Aad≤24 %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 KCal/ Kg的基础上,定价为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 KCal/ 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 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 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5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 Kg---5500KCal/ 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 Kg---5800KCal/ 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 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 KCal/ 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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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相关合同范本·如何签订购销合同·灯具音响设备购销合同·种猪购销合同·五金电器家电购销合同·超市商品购销合同·茶叶购销合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10.煤炭运输合同模板 篇十
煤炭运输合同模板1
甲方(托运方):,负责人:
乙方(承运方):,驾驶证号: 车牌号: 车架号: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块煤1500吨,运费为145∕吨,运费总价为21750元;
二、煤炭运输起地:为蔚县鑫顺煤场到达地点北京平谷区大华山供销社煤场;
三、煤炭承运期间:为20_年10月1日至20_年1月1日;
四、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为十车结算一次;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甲方的义务: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向甲方收取运费,如果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对其煤炭有留质权;
2、乙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七、甲方违约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三万元;
八、乙方责任:
1、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煤炭或未能将煤炭运输约定的地点,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三万元;
2、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短少、变质、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
3、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双方签字、按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
煤炭运输合同模板2
甲方:
乙方:
根据目前市场的供求需要,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的粉煤灰运输业务。为规范运输管理,既保证甲方粉煤灰运输业务的正常运行,也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运输产品名称:散装粉煤灰。
数 量:按粉煤灰销售合同约定量。
第二条、运输费用:
运距及价格表 单位:元
第三条、运输要求:
1、乙方应提供可以确保运输水泥完好的车辆,运输车辆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赶到货物所在地,并保证及时输全部开票、装车等手续;
2、乙方提货时保证严格遵守供方粉煤灰之规定,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粉煤灰,要由收货现场指定管理员出具正式《验收单》,并及时将其中一联返回至甲方营业大厅,作为日后核对及下次提货依据。无加盖购货单位印鉴、现场指定管理员签字或白头条等非正式验收手续一律不准卸车。乙方有权对此向甲方追究责任。
3、在乙方运输紧张、车辆保养、维修等运输能力下降之际,甲方不得擅自聘请其他承运人,为保证运量,由乙方负责替换车辆。
第四条、计算方法及合理损耗:
1、交货验收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及指定地点,由专人验收并签具收货回单。
2、按甲方地磅称重数量实收,正常情况下允许3/1000的磅差。
3、由于粉煤灰比重轻,在装满整车的情况下重量会较其他货物更轻,此乃干货自身的物理属性,由此产生的磅差非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因此部分磅差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五条、结算方式:
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按此表中所列的运输路线、收货地点及运输价格为乙方结算运输费用。在甲乙双方对账核实无误后,在每月
第六条、解决纠纷的方式:
若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乙方有义务为与粉煤灰运输有关事宜保密。
第八条、本协方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煤炭运输合同模板3
甲方:
乙方:北京万里物流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煤炭部分运输任务交由乙方运输,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此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产品、线路及价格
1)货物名称:
2)发货地:
3)收货地
4)运价:以市场价为标准暂定运输价格,暂定价格每吨元。如市场运价发生波动,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当时运输价格。
二、路耗及赔偿
长途运输因煤炭自身的特性会造成一定的损耗,每车正常路耗为公斤,损耗在 公斤以内的视为正常,超出部分按每吨 元赔偿甲方。
三、卸货及验收
乙方运到后,由甲方安排过磅、卸车并对货物进行验收。以过磅的实际重量为收取货物的数据结算运费。实收吨位与矿发重量相差200公斤以内的以矿发吨位为准。
损耗超过200公斤的按当时煤价赔付甲方。
四、运费的结算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将煤炭运到指定地点后,运费实行一趟一结,现金结算。
五、合同的终止
因合同到期和合同期间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双方协商后可终止此合同,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立即进行清算并支付乙方运费。
六、如线路变更及运费价格调整双方协商确定。
七、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八、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11.煤炭运输合同 篇十一
合同号:FUSCO-JHX1110 甲方: 陕煤集团
乙方:寿光市奥龙航运有限公司 电话:0536-5112688
甲乙双方于2011年5月30日就甲方租用乙方船舶承运煤炭运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以
资信守:
一.船名及航次号: “金海翔” 轮V1110,规范如下:
船长:224.98米船宽:32.2米型深:18.3米满载吃水:13.574米
总吨:35884吨净吨:23407吨载重吨:69121吨
散容/包容:82025立方米舱口数/层:7/1A.D.A
二.货名及货量: 煤炭运输至少45000吨,装船货量不足45000吨,运费按45000吨计算;
装船货量超过45000吨,运费按实际货量计算;因船方原因装不足45000吨,运费按实际货量计算。
三.装港:秦皇岛港一个安全泊位;卸港:广州南沙煤炭码头。
四.受载期 : 2011年5月30日 –6月1日。
五.运 价: 每吨人民币陆拾陆圆整(66元)。
六.运费支付: 合同签后24小时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伍拾万圆人民币作为甲方履约定金.若货载
落空,该定金作为赔偿金不退还;航次全额运费和滞期费用于船抵卸港锚地前一次性付清,航
次全部运费和滞期费用到帐后,乙方将正本运费发票寄给甲方。
七.装/卸时间:装4天/卸3天;无论晴雨天,(如因天气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节假日都包括在内,自船抵装卸港第一锚地起算,两港可调剂合并使用。
八.货物交接:原装原卸,舱底交接;
九.延滞损失:不论是甲方货物或货物手续未办好或在装卸港等泊位或装卸速度慢,导致船舶在港时
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超过的部分即为滞期,甲方须支付给乙方滞期费,滞期按每天110000元/天。不足一天按比例计算;产生的滞期费应在航次结束前付清.一旦滞期,永远滞期。
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规定的运费和滞期费时,则有权处理船上所载货物,且所产生的一切费
用及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十一.甲乙双方费用划分:
1.乙方负责由船舶而产生的费用,包括船舶港务费、航道养护费、引航费、拖轮费、系解缆等费用。
2.乙方只承但船舶在装卸港各一次安全靠离泊的义务和费用;在装卸港船舶须移泊装卸或系浮筒
等泊所产生时间和拖轮引水等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需两港装货需先征得乙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一港口使费。
3.甲方负责由货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装卸费、建港费、平舱费、理货费、垫舱物料费、过驳费
驳船费、起货设备费和货物保险费等。
十二.若船抵装货港48小时内甲方货物未下单或未办妥货物报港手续,甲方须支付滞期保证金,每天110000万元,按天支付;货物报港后,若船等泊时间超过4天,自第5天开始甲方须每天预
付乙方滞期费。否则乙方有权撤船,且甲方需支付乙方该航次运费30%作为赔偿。
十三.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厦门海事法
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交通部水路运输有关规定办理。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陕煤集团乙方: 寿光市奥龙航运有限公司签字盖章:
12.煤炭采购合同 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一 交货时间及数量
二 交货地点:_________
三 煤炭运输时间:_________
四 质量要求(以_________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_________
2.挥发份:_________
3.全水份:_________
4.含硫量:_________
5.焦渣特性:_________
6.灰份:_________
7.粒度:_________
五 价格及金额
六 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_________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_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_________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_________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 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_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八 数量计量
相关的合同范本·办公家具采购合同·水果(苹果)采购合同·粮食竞价采购合同·农副产品采购书·茶叶采购合同·食品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书·建材采购合同·木材采购(订货)合同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 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据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 本合同如有变更,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开户行及帐号: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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