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安全承诺书(精选9篇)
1.进口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履行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我公司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在未取得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卫生证书》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前,绝不擅自调离、使用、销售本批进口食品.
3.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并如实填写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
4.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在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督下按规定及时处理,并向检验检疫部门报告处理的`情况.
5.本批货物基本情况见下表. 我公司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进口食品收货单位):
责任人签名: 年月日
2.进口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二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现代食品的加工、生产、流通、消费跨越了国家和地区的界限, 食品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进口食品行业已经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随着黑龙江省更多互市贸易区的建成, 黑龙江省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 进口食品市场将持续扩大。近年来, 国内各种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更是让消费者对国内食品安全丧失了信心,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食品投向进口食品, 陷入对进口食品的一种非理性的信任。随着进口食品数量和品种的逐年增加, 黑龙江省进口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根据国务院食品监管三定方案及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进出口食品的监管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简称质检总局) 下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本文以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处公布的进境不合格食品数据为基础, 分析2011-2015年黑龙江进境不合格食品的数量变化、来源国家、种类及不合格原因等信息, 深层次剖析当前黑龙江进口食品安全的原因, 进而提出提升黑龙江进口食品安全水平的举措和建议。
2011-2015年黑龙江进境不合格食品和农产品情况分析
总体分析
2011-2015年黑龙江省共检验检疫进口食品农产品2.25万批、81.57万t、4.01亿美元。2011-2014年每年进口食品农产品贸易额均在0.5亿元左右, 2015年由于俄罗斯卢布贬值和进口食品需求增加, 进口食品农产品贸易量呈现出爆发式增长, 其贸易额是2011年的14倍, 如图1所示。通过数据统计, 2011-2015年黑龙江省共检验检疫进口不合格食品农产品4 290批, 其中2011-2013年不合格批次数量逐年增多, 由11批次升至38批次, 2014年不合格食品农产品为1011批次, 2015年由于贸易额的增加, 其不合格食品农产品增至3201批次, 是2011年的291倍。进口食品农产品数量的不断增加、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力度的加大都是黑龙江进境不合格食品农产品批次逐年增多的原因。
进境食品质量安全状况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每月定期发布中国进境不合格食品农产品信息。2011-2015年, 进境不合格食品农产品涉及豆类、粮谷类、食用油、酒类等20个种类, 其中不合格批次列前5位的食品农产品种类分别为豆类、粮谷类、食用油、动物内脏及杂碎类、酒类, 占进口食品农产品不合格总批次的96.52%。不合格产品来自俄罗斯、西班牙、摩尔多瓦等16个国家。
进境不合格食品农产品原因
从进境不合格食品原因比重上看, 2011-2014年不合格原因为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 到2015年携带一般性有害生物导致的不合格食品成为首要原因, 见表1。其次不合格原因为夹带杂草草籽、货物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无中文标签、标签不合格等。
影响黑龙江省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的原因
进口食品监管机制不完善
在我国, 关于进口食品的法律主要有《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等, 针对进口食品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动物防疫法》《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但在黑龙江省的实践过程中, 因进口食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相关法律缺乏系统性, 对于进口食品的安全监管系统缺乏系统性, 无法有效地开展各种进口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 关于进口食品可追溯机制尚未全面建成, 进口食品召回管理仍不完善。此外, 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代购、海淘等新兴业态的出现也给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带来新的挑战, 对这些新兴业态的有效监管仍存在困难, 食品出现质量问题后的维权、召回难以实现。进口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系统尚待完善
由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全部食品标准构成的国际食品标准体系, 是唯一得到认可的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系统, 我国的进口食品管理系统与其相比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与缺陷。黑龙江省在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的监督工作过程中, 存在着相关卫生标准不完善的问题, 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 我国的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相对较为低, 缺乏一定的实用性; (2) 我国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无法保障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3) 我国相关进口食品的安全标准内容较为片面, 无法为地方进口食品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性依据; (4) 在我国的一些食品安全标准存在着矛盾, 导致一些交叉和不协调问题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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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风险预警以及快速反应制度较差
黑龙江省并未构建进口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系统, 无法有效实现各种进口食品信息检验的共享。同时因相关法律的缺乏, 相关检验检疫机构在发现问题时无法作出迅速反应和应急处理, 无法保障相关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各种进口检验信息的有效共享。
建全系统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在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的过程中, 人们对于食品的消费需求在不断增加, 要有效地满足人们对于各种进口食品的内在需求, 需通过各种有效的手段, 建立系统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提高人们的健康消费理念, 构建稳定的食品消费市场, 可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在源头上提高对进口食品安全的监管
在黑龙江省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中, 要在源头上开展相关工作, 提高对进口食品的安全监管, 这是一项基础性工作, 才能有效地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整个食品市场的安全稳定。对于进口食品的安全监控重点是提高对相关生产和加工食品企业的相关资格认证, 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同时也要加强对相关注册企业的资格认证, 提高对其监督与管理。
构建系统的食品快速反应机制和相关风险预警系统
要想有效地提高黑龙江省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系统的有效性, 就要构建系统的反应机制和风险预警系统。首先, 要明确相关预警启动制度与信息渠道, 有效地实现生产企业的卫生注册、相关进口食品检测工作、卫生监管等信息的反馈, 构建系统的平台, 为进口食品按全监管工作奠定基础。其次, 对相关质检机构制定明确的风险预警和反映措施, 详细地规定具体的工作内容, 明确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的具体周期、监管方式内容、相关法律责任等工作内容。再次, 要构建完善的进口食品安全监督制度。相关检疫部门在开展进口食品检疫工作的同时, 也要制定一定的风险项目安全监控制度, 对于重点或严重问题作出风险预警, 根据具体的情况采取各种管理措施。最后, 构建系统的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网络平台。
强化对进口食品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的责任追究
在黑龙江省内的进口食品经营者, 要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进口食品的贸易活动。对于不符合法律要求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进口食品, 要严格管理, 依法处理;同时要提高对经营商的惩罚力度, 对于造成严重的事故与后果的, 要根据后果的具体轻重程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果导致重大进口食品安全事故, 要适当提高惩罚力度。
3.进口食品的安全真相 篇三
外国食品真的就没有安全问题?它的产品每一个品种和批次都那么安全?这种崇洋情绪导致的盲目信任,实际上根本没有事实依据。因为,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方面虽然有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但并不能完全拦住企业的牟利欲望,也很难杜绝生产中偶尔发生的质量事故。至于那些发展中国家,自然更不必说了。再说,人家就肯定会把最好、最安全、检验最严格的产品输出到中国吗?这种天真的想法恐怕也是一厢情愿吧。
就拿我们的东邻日本来说,他们一向以苛求食品安全性而著称,对进口食品的要求极为苛刻。可即便如此,近年来日本国产食品也是安全麻烦不断。
2007年夏季,日本北海道的一家肉品加工企业以猪肉冒充牛肉,被媒体曝光。农林水产省为此设置了“食品举报电话”,结果平均每月举报电话多达300多次。这些举报使一系列食品丑闻浮出水面——名店老铺们篡改食品保质期的事情陆续被揭露出来。以白猪肉冒充黑猪肉、用猪肉冒充牛肉、用外国牛肉冒充日本牛肉、用生蛋多年后淘汰的鸡冒充名鸡……种种意想不到的掺假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对名牌产品的信任感。
在一系列食品丑闻当中,影响最大的是毒大米事件。据日本共同社、《朝日新闻》等媒体2008年9月6日至20日连续报道,日本某大公司将残余农药超标和发霉、完全达不到食用标准的工业用大米伪装成食用米,卖给了酒厂、学校、医院等370家单位。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一涉案中间商自杀身亡,农水省事务次官白须敏朗辞职。2008年9月19日,日本农林水产大臣太田诚一承认对该案处理不当,也引咎辞职。
这起倒卖污染大米的事件尘埃尚未落定,又曝出东京大学附属农场“出售使用违禁(含水银)农药生产的大米”的丑闻。据称,在1997年至1999年的3年时间里,农场技术员将醋酸苯汞这种违禁农药用在实习稻田当中。3年时间里,共生产出3.6吨含汞大米,并陆续销售给教职员工和消费者,学校和医院食堂使用了超过150万份可能含有“问题米”淀粉的煎蛋卷和蛋包饭。
欧洲的食品一向价格高昂,而且对畜产品的品质有较高要求。不过,最近十多年来,欧盟的畜产品麻烦不断。其中国人略有了解的是1999年和2008年的二恶英污染事件。二恶英是人造物质当中毒性最强的一种,它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高度蓄积性等特点,1997年被定为一级致癌物。
1999年,欧盟多个国家的畜禽产品被曝出二恶英超标事故,肉、禽、蛋、奶及其相关加工品当中的二恶英含量超标十几倍到几百倍,有的产品甚至超标上千倍。当时,我国也紧急撤下了来自于荷兰、法国、德国、比利时等欧洲国家的各种奶粉,换上国产奶粉。后来的调查证明,是比利时一家公司引起的麻烦。他们专门收集畜禽生产中的废油以及一些废弃植物油,送到油脂加工厂,加工之后再卖给饲料生产厂家(和地沟油有点像,只是它给动物吃)。由于装废油的油罐没有经过认真检查,其中含有废机油,结果在加热处理过程中就产生了大量的二恶英。这些添加了废油和机油的二恶英污染饲料又卖到很多欧盟国家,结果造成一场波及几十个国家的全球食品安全风波。
2008年12月,爱尔兰又出现了二恶英污染的猪肉,原因也是饲料里面添加了被污染的配料。这次的麻烦波及了全球25个国家,我国也把从欧洲进口的肉类产品撤下了货架。
可见,只要有利可图,什么都可能发生。人们可能还记得1986年后蔓延不绝的疯牛病吧,起因就是饲料供应商把动物的内脏、骨、头等废弃部位粉碎之后,又配合到动物饲料当中去。也就是说,唯利是图的饲料生产商和饲养企业让本来素食的牛羊变成了肉食动物,并且吃自己的同类。疯牛病的病毒最早如何产生尚不清楚,但它从饲料里逐渐传播开来,并与人类的克雅氏病密切相关。目前欧洲、美国、日本都出现过疯牛病,因此我国禁止从这些疫区进口牛羊肉等畜产品。
再看看中国妈妈们最为信赖的洋奶粉,看它们是不是几十年从未出过问题的放心产品:
1999年,欧盟奶粉因受二恶英污染在全球下架,我国也紧急把从荷兰、比利时、法国等地进口的奶粉换成国产品。
2005年,日本雪印乳业的奶粉等三种产品查出金黄色葡萄球菌毒素,造成1.5万名消费者中毒,产品被全部召回。
2002年,美国惠氏公司生产的孕产妇奶粉和婴幼儿豆奶粉因为检出坂崎肠杆菌而被召回。同年又有一批奶粉因为亚硝酸盐超标而被召回。
2002年,德国美乐宝奶粉也因为检出坂崎肠杆菌而被召回。
2002年,丹麦产荷兰多美滋奶粉因为金属污染和润滑油污染被全球召回。
2002年,美国雅培奶粉因为金属污染和润滑油污染被全球召回和销毁。
2003年,比利时、荷兰、法国、德国四国奶粉、牛奶、黄油和冰激凌被检出二恶英超标。
2004年,美国美赞臣奶粉因为坂崎肠杆菌而被召回、销毁。
2005年,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因为碘超标被召回。
2006年,美国美赞臣奶粉因为金属颗粒污染被召回。
2006年,10万千克进口奶粉被查出亚硝酸盐超标而被退货。
2007年,日本明治婴儿配方奶粉因锌含量不合格被召回。
2008年,美国雅培奶粉因为密封不善造成氧化而被召回。
2008年,美国主要品牌雀巢、雅培奶粉等均被检出微量三聚氰胺。
2009年,澳大利亚进口的百乐斯奶粉中查出坂崎肠杆菌。
2010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共检出14批次不合格乳制品。其中25.25吨新西兰公司出品的全脂奶粉、149.875吨新加坡全脂奶粉检出阪崎肠杆菌,1吨来自美国的牛初乳检出亚硝酸盐。有两批次来自澳大利亚的有机婴幼儿奶粉共53吨检出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磷;另有171.775吨来自澳大利亚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也检出锌超标。
这里提起一些外国食品安全事件,并不是为了给国货开脱,而是让大家对待食品中的不合格产品有一个平常心——不必把外国的食品想象得那么十全十美,也不必把自己国家的产品说得那么不堪。食品企业在生产当中偶尔有安全事故,是哪个国家都会发生的问题。重要的是及时召回产品,消除损害,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其实,消费者所期待的,并不是所有食品永远百分之百合格,而是一种透明性更高的制度。消费者有权知道哪些产品在抽检中出现了问题,哪些产品能让他们放心消费。在每一次安全事件当中,人们最不能容忍的是两个方面,一是生产者漠视消费者的健康,明知有害还故意添加非食用物质;二是管理体制不透明,明知产品有问题却不向大众说明情况。人们宁愿坦然接受真相,也不愿意被蒙在鼓里。
一定要相信,随着社会各界的重视,食品品质的管理必然会日益严格。除了环境污染问题难以解决之外,其他问题都会日益改善。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只要吃新鲜天然的食物,做到营养平衡,坚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吃中国食品活到八九十岁没问题。
4.进口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四
食品进口报关,一般操作时间:
1、前期商检备案——国外发货需要10-20个工作日(备案可以提前办理)
2、码头换单——缮制报检报关资料需要1-2个工作日
3、商检出通关单——进口报关需要3-5工作日(交税、海关查货、抽样)
4、海关放行——商检抽样——出卫生证书——流通销售需要15-20个工作日
食品进口放行后的工作
有很多人,特别是初次接触食品进口的客户,习惯性以为海关放行后,就可以直接把货物提走,进行销售和流通。其实这个是错误的,货物初次放行后只是允许进入中国境内,在未获得商检单位的许可之前,是不可以进入流通市场销售的。
所以,当我们帮客户办妥进口报关放行手续后,便安排将这批甜辣酱运输至我公司在码头附近的食品专用仓库。第一时间向商检部门申请检验检疫,抽样检查工作,尽可能的节省客户的时间和费用。在此期间,我们需要替客户办理事项,如下:
1、标签备案等;
2、商检复查标签;
3、办理卫生证书;
4、货物辖区内仓储;
5、向口岸商检机构报检验检疫;
6、加贴中文标签,CIQ检验标签;
7、货物抽样检验、核对货物包装标签;
8、预报检审核文件资料,做标签审核。
5.进口食品流程 篇五
一、办理中文标签备案
1、提供中文销售标签样式
2、原标签样张及中文翻译件
3、原产地证或自由销售证明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很多食品还需要国外提供的卫生证明(HEALGH)还有一些其他的要求的,提供其他证书和材料
二, 办理特殊食品预审核证明(只限营养食品,普通食品提供一的资料就可以)
1、《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申请表》1份;
2、申请单位和进出口或代理商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3、贸易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
4、产品质量标准;
5、产品说明书及5R彩色照片一张;
6、属预包装的进出口特殊食品,需提交标签样张3份及原标签样张翻译件3份,或《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7、生产工艺流程;
8、企业在生产当地的卫生许可证明或生产销售证明(进口特殊食品需提供)/深圳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卫生注册登记证书》(出口特殊食品需提供);
9、具有中国国家实验室认证资格(CNAL)或省级计量认证资格(CMA)的实验室出具的产品成份、卫生指标检验报告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10、保证函(保证在进出口和经营各环节不宣传任何保健功效);
11、生产企业、经销商可委托进出口商办理预审,属委托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三、持
(一)的标签备案证书和
(二)预审证明及贸易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或自由销售证明向进境海关办理报关及报检手续。
四、出税单后缴税放行,通知运输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并持报检单在商检查车场办理抽样送检,递交保函先办理通关手续,货物暂存放在仓库不得销售或使用,一般出结果要7个工作日。
6.食品进口代理需要资料 篇六
进口前需要提供证明/许可文件:
1.官方原产地证书
2.生产国官方卫生证书
3.生产商成份列表
4.生产商产品检验报告
5.产品在其国家(地区)注册和批准销售的证明
6.原包装标签样张一份,中英文标签样张三份
7.需要检疫生产商官方检疫证书
资料要求:
一、进口食品申请标签所需资料:(时间为:5-6个工作日/种产品)
1.《进口食品标签咨询服务委托书》及《目录清单》(有版本,填写即可)
2.彩色原标签样张(另附电子版)
3.原标签样张翻译件(另附word或excel电子版)
4.中文标签样张(1:1比例)
5.中英文对照配比表(需盖章,另附word或excel电子版)
6.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章)
7获奖、获证及法定产区有关证明复印件及翻译件(需盖章)
8原产地证明复印件或产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盖章)
二、进口食品商检所需资料:(有表格模板,填写即可)
进口食品货物清单、进口食品适用标准说明、进口食品包装情况说明、进口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进口食品报关所需资料:
产地证和卫生证书、生产日期证明(国外供应商提供)、合同、提单、装箱单、换单委托书、报检委托书、报关委托书
咨询热线:400-085-9990
7.进口食品安全承诺书 篇七
1 国家残留监控计划 (NRP)
上世纪40~50年代, 由于大量使用农药、杀虫剂、兽药和食品添加剂, 导致化学物质在肉品中不断蓄积, 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 导致消费者警觉意识不断提高。1967年, USDA/FSIS开始实施国家残留监控计划 (NRP) , 对DDT等杀虫剂进行定点采样监测, 随后逐步扩展到其他农药、兽药和环境污染物。通过开展国内生产和进口的肉、禽和蛋产品中的农药、兽药、环境污染物残留的监控, 确保生产企业能够对生产过程进行持续管理并遵守FSIS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执行标准, 帮助消费者免受食源性疾病的困扰, 确保消费者对肉、禽和蛋产品安全消费的信心。
FSIS每年以蓝皮书的形式发表来年 (日历年) NRP计划, 第二年以红皮书的形式发布当年 (财年) NRP报告。
1.1 监控计划的分类
按照抽样对象、频率和数量不同, NRP规定了多种抽样方式。2004年以前, 分为国内残留监控计划 (Domestic Residue Sampling Program) 、进口残留监控计划 (Import Residue Sampling Program) 。其中, 国内监控计划又分为监测计划 (Monitoring Plan) 、监督计划 (Surveillance Plan) 、探索项目 (Exploratory Projects) 和强制检验 (Enforcement Testing) 。自2005年起, 简化了监控分类, 分为国内监控计划 (Domestic Sampling Plan) 和进口抽样计划 (Import Sampling Plan) , 其中国内监控计划分为固定抽样 (Scheduled Sampling) 和检验员抽样 (Inspector-Generated Sampling) , 检验员抽样又分为怀疑动物个体抽样 (Sampling for individual suspect animals) 和怀疑动物群体抽样 (Sampling for suspect animal populations) 。2006年对固定抽样又进行了细分, 分为暴露评估 (Exposure Assessments) 和探索评估 (Exploratory Assessments) 。2008年进口抽样计划更名为进口复验抽样计划 (Import Reinspection Sampling Plan) , 即现在所说的“进口监控计划”。分为正常抽样、扩大抽样和强化抽样3种抽样方式。
1.2 进口监控的统计学或政策依据
进口监控计划中的抽样分配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国家来源、产品类别、品种、进口量、实验室历史检测结果。
1.3 抽样化合物的确定
抽样化合物由来自环境保护署 (Environmenta Protection Agency, EPA)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 、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 、农业营销局 (Agricultural Marketing Service AMS) 、农业研究局 (Agricultural Research Service A R S) 和F SI S的专家组成的监测顾问组 (T he Surveillance Advisory Team, SAT) 确定, 并被设计到“自动进口信息系统” (Automated Import Information System, AIIS) 中。SAT确定公众健康优先关注的化合物, 并向FSIS提供每一化合物的详细信息。FSIS在制定进口监控计划时将综合考虑这些信息与该化合物违规的历史数据。但是, 由于FSIS没有足够的历史数据来预测进口产品中化合物的违规率, 因此FSIS基于相对的公共卫生问题, 在进口监控计划中采用与国内固定抽样计划相同的排名分数, 着重于国内抽样方案中所指定的相同候选化合物。SAT认为, 环境污染物都是公共健康高度关注的化合物因此, 不按排名公式计算得分, 而自动列入为高度抽检优先级。如果FSIS认为一种化合物在某一国家被滥用, 该化合物/国家将被列入到进口监控计划中。
在确定了优先化合物和化合物类别后, FSIS综合考虑其他实际情况来决定化合物的抽样。首要考虑的是实验室资源, 特别是FSIS下属实验室中是否具有适当的检测方法。当实验室资源有限时, 由于进口产品在出口前进行了原产地检验, FSIS着重将资源分配给国内产品。根据这些考虑, 下述化合物被列入2011年固定抽样计划中, 进口监控计划列入的化合物与国内固定抽样计划中的相同。
1.3.1 抗生素 (7板生物活性检测法)
四环素类:四环素、氧四环素、氯四环素【用生物活性高效液相色谱 (HPLC) 法进行确证和定量检测】。氨基糖甙类:奇霉素、潮霉素、链霉素、双氢链霉素、阿米卡星、卡那霉素、安普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托普霉素、巴龙霉素 (LC/MS/MS法用于对四环素、双氢链霉素、庆大霉素和新霉素生物的确证和定量检测) 。
大环内酯类:林可霉素、吡利霉素、克林霉素、替米考星、红霉素、菌素, 泰乐菌素通过LC/MS/MS法进行确证。替米考星也可采用HPLC法定量检测。红霉素和泰乐菌素由生物活性检测法进行定量检测。β-内酰胺:阿莫西林、氨苄青霉素、氯唑西林、奈夫西林、头孢唑啉、DCCD、双氯青霉素、青霉素G、苯唑西林和去乙酰头孢匹林 (LC/MS/MS法确证, 通过生物活性检测法对青霉素G和氨卡青霉素进行定量检测) 。HPLC用于头孢噻呋的定量检测。氟喹诺酮类:环丙沙星、诺氟沙星、单诺沙星、恩诺沙星、沙拉沙星、双氟沙星、环丙沙星和去甲基单诺沙星 (LC/MS/MS法确证) 。
1.3.2 其他兽药
·砷化合物 (作为砷元素检测) 。
·阿维菌素 (分类:驱虫药;为FSIS多残留检测方法 (MRM) 检测的化合物:多拉菌素、伊维菌素和莫西菌素) 。
·β-受体激动剂 (莱克多巴胺、塞曼特罗、齐帕特罗和沙丁胺醇;生长促进剂) 。
·氟苯尼考 (分类:抗生素氯霉素衍生物) 。
·弗尼辛 (分类:非甾体抗炎药) 。
·磺胺类药 (分类:抗菌剂, 一些为抗球虫药;为FSIS多残留检测方法检测的化合物:磺胺吡啶、磺胺嘧啶、磺胺塞唑、磺胺甲基嘧啶、磺胺甲嘧啶、磺胺氯哒嗪、磺胺多辛、磺胺甲氧嗪、磺胺喹恶啉、磺胺二甲氧哒嗪、磺胺异恶唑、复方新诺明、磺胺乙氧嗪、磺胺苯吡唑、磺胺曲沙唑) 。
1.3.3 禁止标签外应用的兽药
《兽药使用澄清法》 (Animal Medicinal Drug Use Clarification Act, AMDUCA) 中禁止标签外应用的兽药属于公共健康高度关注的药物。因此, AMDUCA中的禁用兽药不按排名公式进行评估, 而自动列入为高度抽检优先级, 而且如果有适当的检测方法和足够的实验室资源, 都要列入NRP中。
·氯霉素 (分类:抗生素;AMDUCA中禁用药) 。
·盐酸克伦特罗 (分类:β-受体激动剂;AMDUCA中禁用药) 。
·硝基咪唑类 (分类:抗原虫药;AMDUCA中禁止在食用动物中使用的药物;FSIS多残留检测方法检测的化合物:二甲硝咪唑, 异丙硝唑) 。
1.3.4 农药
FSIS多残留检测方法可检测如下化合物:
氯代烃类/含氯的有机磷 (酸酯) 类 (CHC/COP) :艾氏剂, α-六六六, β-六六六, δ-六六六, 三硫磷, 顺氯丹, 反氯丹, 氯丹, 毒虫畏, 毒死蜱, 甲基毒死蜱, 蝇毒磷O, 蝇毒磷S, 倍硫磷, 皮蝇磷, 七氯, 六氯苯, 林丹, 灭蚁灵, 反克氯丹, o, p'-滴滴伊, o, p'-滴滴涕, p, p'-滴滴伊, p, p'-滴滴涕, o, p’-滴滴滴, p, p'-滴滴滴, 伏杀硫磷, 杀虫畏和毒杀芬。
有机氯 (OC) :克菌丹, 狄氏剂, 硫丹I, 硫丹II, 硫丹硫酸盐, 异狄氏剂, 异狄氏剂酮, 环氧七氯A, 环氧七氯B, 开蓬, 利谷隆, 甲氧滴滴涕和氧化氯丹。
1.3.5 环境污染物
六溴联苯、卤蜡、多溴联苯和多氯联苯。
1.4 抽样化合物数量的确定和分配
1.4.1 蛋产品
进口蛋类产品残留分析标本的选取与其他产品类别方式不同。为建立符合美国要求的每一类蛋产品的历史, 对来自每一国外生产企业头10个批次的货物要进行100%的抽检。如果蛋产品符合要求, 抽检率可减少到对每一国外生产企业的8个进口批次进行一次随机抽检。只要产品符合要求, 将保持这个抽样率。
1.4.2 动物产品
1.4.2. 1 抽样化合物数量的确定
FSIS在确定抽样化合物数量时, 先根据来自AIIS提供的产品类别历史进口数据估计下一年进口到美国的所有产品类别的量和百分比。每种产品类别年进口百分比用公式1计算得出:
公式2用进口产品类别百分比乘以在第I阶段中得到的兽药排名得分计算出相对抽样优先。
从2006年开始, FSIS依据上述统计分析原理, 如果监控化合物的真实超标率为1%, 则在抽样数量为300、230、90时检出至少一次违规的概率分别为95%、90%、60%。NRP规定, 对于高关注度化合物, 每年监控数量为300个, 中等关注度和低关注度的则分别为230、90个。
此外, FSIS不对下述产品进行检测。
·加工产品来自允许向美国出口生鲜肉、禽和蛋产品的国家;
·加工产品的原料来自其他允许向美国出口生鲜肉、禽和蛋产品的国家, 且该国一直在向美国出口该产品。
因该政策而不需检测的加工产品包括:
(1) 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哥斯达黎加、墨西哥、新西兰和乌拉圭的牛肉制品;
(2) 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新西兰的小牛肉制品;
(3) 来自加拿大、丹麦、墨西哥、荷兰、波兰和西班牙的猪肉制品;
(4) 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新西兰的羊肉和小羔羊肉制品;
(5) 来自加拿大和墨西哥的鸡肉制品;
(6) 来自加拿大的火鸡肉制品;
(7) 来自加拿大和法国的其他禽类制品;
(8) 来自加拿大的各种组合类加工产品。
1.4.2. 2 抽样化合物数量的分配
出口国中的样本分配方式取决于相关产品类别 (Pc) 的进口量是高于还是低于所有进口产品的1%。
(1) 进口量低于1%的产品类别样本分配
如果某一产品类别的进口量低于进口到美国的所有肉、禽和蛋产品 (按重量计) 的1%, 对化合物或化合物类别进行分析的样本总数为该产品类别进口国家数乘以8。比如:如果新鲜小牛肉只从3个国家进口, 进口量占美国所有进口产品总量的0.5%, 每项分析将采取24个样本, 每个国家为8个样本 (3个国家×8个样本) 。
(2) 进口量高于1%的产品类别样本分配
对于多数产品类别, 分配给每个国家的样本数取决于从该国家进口产品的相对量。从一个国家进口的产品类别百分比用公式3计算。
公式4根据每个国家进口产品类别的相对量计算出在入境口岸所采取的样本数。
计算得出某一国家的样本数如果少于8个, 则分配8个样本。这是“第一次调整”。如果这样导致一个产品类别的样本总数超出未经调整的样品数, 根据公式5进行第二次调整。
N= (第一次调整后样本总数) — (最初分配的样本总数)
PT/C=第一次调整后多于8个样本国家的产品类别总百分比
Pc/c=每个国家进口的产品类别百分比
Uc/s=未经调整的样本数
在对不同国家进行样本分配后, 每项化合物/产品类别最终的抽样数量就确定下来。NRP利用统计学的方法, 计算每类产品监控的每种化合物的需要抽样数量。依据统计分析原理, 如果监控化合物的真实超标率为1%, 则在抽样数量为300、230、90时检出至少一次违规的概率分别为95%、90%、60%。NRP规定, 对于高度关注化合物, 每年监控数量为300个, 中等关注度和低关注度的则分别为230、90个, 最后根据实验室分析方法的可行性和分析能力进行相应的调整, 确定每年最终抽样数量。2009~2011年NRP分别计划抽样4, 217、3, 715、3, 704份生鲜或加工的进口肉、禽和蛋产品样品进行化学残留检测。
NRP进口监控计划的局限性是抽样设计主要基于美国国内正在使用的已知化合物, 未考虑国外关注的化合物或者美国禁用、出口国可能使用的化合物。FSIS正在通过化学暴露来评估其危害优先协议, 这将会对国内外生产的产品产生影响。
1.5 进口监控样品的检测
FSIS下属的3个经ISO认可的实验室承担国家残留监控计划的检测任务, 分别是位于佐治亚州雅典镇的东部实验室、密苏里州圣路易斯的中西部实验室和加利福尼亚州阿拉曼达的西部实验室。所有的检测方法均登载于FSIS化学实验室指南 (Chemistry Laboratory Guidebook) , 分为3类:一类是确证检测方法, 包括: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C-MS) 、气相色谱-电子轰击离子化 (GC/EI) 、气相色谱-选择离子监测-质谱法 (GC-SIM-MS)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UHPLC-MS/MS)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HPLC-MS-MS)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LC/MS/MS) 等, 既可快速定性又能准确定量;一类是常规检测方法, 包括:HPLC-MS-MS、薄层色谱法 (TLC) 、气相色谱 (GC) 、高效液相色谱法 (HPLC) 、气相色谱-电子捕获检测方法 (GC-ECD) 等, 主要检测农兽药和环境污染物限量水平的残留物;一类是筛查方法, 如:抗生素中的氯霉素ELISA检测方法, β-内酰胺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氨基糖甙类、氟奎诺酮类抗生素的7板生物活性检测法。氯代烃类/含氯的有机磷 (酸酯) 类/有机氯类等农药多采用多残留检测方法 (MRM) 进行筛查。此外还有抗生素快速筛选法 (Fast Antimicrobial Screening Test, FAST) 、肾抑制拭子条检测法 (Kidney Inhibition Swab test, KIS™Test) 等。此类方法快速、简便, 适于现场检验, 但一般只能检测一种或一类化合物残留, 并且在检测结果为阳性时, 需要用前面的方法进行确证。
1.6 进口监控结果报告
FSIS每年以红皮书的形式在其官网上发布NRP报告, 最新的监控结果报告为2009年红皮书。2005~2009年, 国内计划的固定抽样监控超标率分别为0.29%、0.35%、0.20%、0.11%、0.12%, 进口监控计划的正常抽样监控超标违规率分别为0、0.09%、0.07%、0.02%、0.03%。2009财年FSIS对来自28个国家的肉、禽和蛋产品实施了进口监控, 共检测了13种化合物约121种农兽药, 3, 872份样品, 检出1份阳性。其中正常抽样检测了13种农兽药共3, 820份样品, 检出1份阿维菌素超标;扩大抽样对3份样品进行了抗生素检测, 未检出违规;强化抽样检测了2种农兽药共49份样品, 未检出违规。2010财年共检测3, 408份生鲜或加工的进口肉、禽和蛋产品。
1.7 进口监控结果应用
进口监控的所有相关数据信息都会输入AIIS, 并对进口产品实行采样。检验数据不但用于决定以后特定国家、特定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样的频率, 还用作评估该国检验检疫系统的补充信息。
1.8 经费支持
《联邦肉类检验法》规定, 每年从国库中拨款300万美元用于支付肉类产品的检验费用;《禽类产品检验法》和《蛋产品检验法》也均规定执行法律所需要的检验费用均由财政预算拨款支付。
2 微生物进口监控计划
2.1 概述
FSIS制定的微生物监控计划分为国内监控计划和进口监控计划。其中, 国内计划又分为沙门氏菌监控计划、弯曲杆菌监控计划、生鲜产品中大肠杆菌O157:H7监控计划、即食食品中单增李斯特杆菌和沙门氏杆菌监控计划。进口监控计划分为蛋产品沙门氏菌监控计划、生牛肉馅、碎牛肉大肠杆菌O157:H7监控计划、肉、禽即食食品监控计划。
2.2 制定依据
FSIS在制定微生物进口监控计划时, 不仅要依据以前进口产品的审核情况和检验结果, 以及进口时抽样的产品类别 (肉/禽/蛋产品) 和进口量, 还要参考出口国家/企业的历史表现、历史抽样情况、产品类别和进口量。
2.3 样本大小
进口监控计划所制定的年度样本大小是综合过去2年进口监控的平均批次和允许对美国出口特定产品国家的历史情况的结果。
2.4 进口监控抽样数量
2.4.1 蛋产品沙门氏菌监控计划
目前蛋产品抽样方案的制定方法与FSIS确定的检测进口肉、禽产品抽样数量方法相同。当按照肉和禽的监控程序来监控蛋产品时, 每年检测的蛋产品数量就不再基于每年的进口批次, 而是和肉、禽产品一样, 在蛋产品抵达FSIS官方进口检验机构前, 就经随机抽样确定了要进行沙门氏菌检测的样品。2010财年共对74份进口蛋产品进行了沙门氏菌检测, 全部合格。
蛋产品沙门氏菌监控计划的局限性是进口蛋产品的抽样还未成为AIIS的一部分, 还不是按照蛋产品食品安全相关的统计学方法来专门制定的。
2.4.2 大肠杆菌O157:H7监控计划
该监控计划的统计学或政策依据是检出的阳性样品数量。监控计划的设计是根据一年 (日历年) 中每一国家正常抽样所需数量来分配样品, 检测大肠杆菌O157:H7。
2.4.2. 1 生牛肉馅 (MT08)
按照MT08监控计划, 2008年FSIS检测了25个样品。由于生牛肉馅每年的进口数量较小, 对该产品的监控数量一直基本保持稳定。2010财年共对23份生牛肉馅进行了大肠杆菌O157:H7的检测, 检出1份阳性。
当FSIS确认某国外生产企业是大肠杆菌阳性追溯系统 (Supplier Traceback to E.coli Positive System, STEPS) 中的“多来源”提供者, 就会对该企业进口产品扩大抽样。其他原因, 如未送检, 也会触发管理者启动对该企业扩大抽样。扩大抽样情况下, AIIS会连续对之后进口的至少15批生牛肉馅/小牛肉检测大肠杆菌O157:H7。如果所有的检测结果都是阴性, AIIS就会取消扩大抽样回到正常抽样水平。
同样, 如果美国在审核出口国家或者国外生产企业期间发现问题, FSIS也会对该国或企业进行扩大抽样。抽样频率由FSIS来决定。在满足了既定目标或者管理者做出决定后, 则取消扩大抽样回到正常抽样水平。
当检出大肠杆菌O157:H7阳性样品, AIIS就会将生产该产品的国外企业列入强化抽样名单, 那就是说, 接下来至少要连续检测15批进口生牛肉馅/小牛肉中的大肠杆菌O157:H7, 且检测的重量是不合格批次重量的15倍。如果所有的检测结果都是阴性, AIIS就会取消强化抽样回到正常抽样水平。
MT08监控计划的局限性主要是每年美国进口的生牛肉馅的批次太少, 限制了该计划的统计功能。
2.4.2. 2 碎牛肉 (MT51)
按照MT51监控计划, 2008年FSIS检测了356个样品。该样本大小在2009年和2010年基本保持不变。2011年, 由于碎牛肉进口批次大量增加, 导致POE正常抽样的数量也有了增加。2010财年共对695份碎牛肉进行了大肠杆菌O157:H7的检测, 检出2份阳性。
自2010财政年度, AIIS不能仅对牛肉/小牛肉分配抽样数量, 于是决定以进口地区按比例分配抽样数量。根据以前的监控批次情况, 每个进口地区都分配了针对每一出口国家确定的年度抽样数量。根据阳性样品的数量和生产国的地理位置, 留出进口地区的样品检测时间。当FSIS确认国外绞肉企业是大肠杆菌O157:H7阳性牛肉/小牛肉的“多来源”提供者, 就会对该国外生产企业进行扩大抽样。
大肠杆菌O157:H7阳性“多来源”或者“单一来源”提供者名单的通报结果会输入STEPS。对于牛肉/小牛肉“多来源”提供者通报, AIIS会连续对之后进口的至少15批产品检测大肠杆菌O157:H7。对于“单一来源”提供者通报, 至少要连续检测15批进口牛肉/小牛肉中的大肠杆菌O157:H7, 且检测的重量是不合格批次重量 (如果知道) 的15倍。如果所有的检测结果都是阴性, AIIS就会取消扩大抽样回到正常抽样水平。
FSIS会定期审核对美出口肉、禽和蛋产品的国家, 审核的重点是确保出口国的食品安全体系与美国的等效。如果审核情况引发对该国食品安全的关切, 如政府监管不足, 就会导致FSIS总部的关注。根据食源性产品相关的健康风险和不合格的性质, FSIS主管部门会决定对该出口国或者生产企业生产的该类产品进行扩大抽样。
当检出大肠杆菌O157:H7阳性样品, AIIS就会将生产该产品的国外企业列入强化抽样名单, 那就是说, 接下来至少要连续检测15批进口牛肉/小牛肉中的大肠杆菌O157:H7, 且检测的重量是不合格批次重量的15倍。如果所有的检测结果都是阴性, AIIS就会取消强化抽样回到正常抽样水平。
MT51监控计划的局限性主要是因为该计划依靠FSIS的实地监管来确保在正确的时间间隔对适当的产品子类别 (如去骨分割肉) 进行抽样检测, 导致该计划比MT08进口监控计划更加费时, 而MT08可以完全通过AIIS实施管理和监督。
2.4.3 肉、禽即食食品监控计划
该监控计划的统计学或政策依据是检出的阳性样品数量。监控计划的设计是根据一年 (日历年) 中每一国家正常抽样所需数量来分配样品, 进行单增李斯特杆菌和沙门氏杆菌检测。样品的划分和分配则是参考过去24个月该国向美国出口即食食品的数量, 并根据HACCP过程管理类别对每一个国家进行进一步细分和分配。按计划, 2008年FSIS应该检测大约3, 000个样品。根据AIIS对进口即食食品监控计划的设计方式, AIIS对这些样品进行分配, 并要求某一特定样品要同时检测单增李斯特杆菌和沙门氏杆菌, 这样, 就要检测6, 000多份样。但这一数量超过了FSIS目前的检测能力。最终, 年度检测样品数量经调整减少到大约1, 500~2, 000个, 且每一送检样品都要进行单增李斯特杆菌和沙门氏杆菌的检测。
如果美国在审核期间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发现出口国家或者国外生产企业存在问题, FSIS会对该国或企业进行扩大抽样。抽样频率由FSIS管理者根据该部门制定的指南来决定。在满足了既定目标或者管理者做出决定后, 则取消扩大抽样回到正常抽样水平。
当检出阳性样品, AIIS就会将生产该产品的国外企业列入强化抽样名单, 那就是说, 要按照同样的HACCP过程管理类别, 对之后的进口产品检测该病原体, 至少连续检测15批, 或者检测的重量是不合格批次重量的15倍。如果所有的检测结果都是阴性, AIIS就会取消强化抽样回到正常抽样水平。
肉、禽即食食品监控计划的局限性主要是扩大抽样是人工控制的, 会产生与强化抽样面临的同样的困难, 也就是说虽然从目标来看是个好方式, 但并不总是100%正确。此外, 检出阳性样品后的后续抽样仅局限于同样的加工类别, 对在该生产区域或生产线上采用不同的HACCP过程管理类别生产其他产品这一点, 扩大抽样并没有考虑到。
2.5 进口监控样品的检测
采集的所有样品都送往FSIS位于佐治亚州的病原微生物流行与特殊项目实验室进行检测。
2.6 进口监控结果报告
FSIS在其官网上发布详细的进口肉、禽和蛋产品的微生物监控情况, 并在每张统计表下面注明统计口径改变的时间和内容。以大肠杆菌O157:H7为例, 结果报告分别按日历年 (Year-End) 、具体日期 (Year-to-Date) 和阳性样品信息 (Individual Positives) 等不同统计汇总方式来发布。统计口径在2008年 (CY) 发生了改变, 2008年以前, 每年发布的微生物监控数据结果是按照检测完成时间来统计的, 2008年以后, 则改为按照样品采集的日期来进行统计。
2.7 进口监控结果应用
微生物进口监控数据都会输入AIIS, 并编辑为输出国家及出口企业的历史表现, 成为FSIS评估出口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及国外生产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符合执行标准, 以及生产过程中病原的控制效果等是否与美国等效的依据。此外, 监控为肉、禽、蛋产品企业提供了一个强烈的动机来减少他们所生产产品中存在的病原。同时还提供了被监管企业的关键信息, 以便企业能尽可能切实有效地集中其资源来改善目前的生产过程。
如果美国在审核期间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发现出口国家或者国外生产企业存在问题, FSIS会对该国或企业进行扩大抽样。抽样频率由FSIS管理者根据该部门制定的指南来决定。在满足了既定目标或者管理者做出决定后, 则取消扩大抽样回到正常抽样水平。
当检出阳性样品, AIIS就会将生产该产品的国外企业列入强化抽样名单, 对后续进口的至少15批该类产品进行特定病原体的连续检测, 且检测的重量是不合格批次重量的15倍。如果所有的检测结果都是阴性, AIIS就会取消强化抽样回到正常抽样水平。
8.进口食品猫腻多 篇八
近日,一位从事多年进口食品销售的王先生透露,由于缺乏竞争,南京进口食品的价格已经接近暴利。
王先生说,几年前他是在广东一家进口食品连锁企业工作的,“虽然南京人的收入没有上海、广州高,但是这里的进口食品价格却一点不低。”王先生举例说,一种日本产的明治雪吻巧克力,南京一家颇具规模的进口食品店的售价高达19.5元,而在广州这种巧克力的标价绝对不超过12元。更让王先生匪夷所思的是,他曾经看到一家位于成贤街的进口食品店搞了一次促销,一种产自马来西亚的名为特鲜炼奶奶酪被优惠至16元,而这种产品的进价却只有5元多。而在优惠之前,该产品原来的售价竟然高达32元。一方面南京的消费者以高于其它地区的价格购买进口食品,一方面进口食品也存在“李鬼”。王先生举例说,现在市场上有一款很好卖的越南产蔬果干,刚出来的时候只有一种叫“德诚”牌的,可是半年过后,同样产自越南的蔬果干却多达四五种。王先生还说,现在一些消费者习惯于在网上购买进口食品,以为这些食品肯定物美价廉,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他说,网上购买食品最大的问题就是质量无法保证,因为卖方大多没有经营实体,因此出现质量问题之后很难维权。
他披露说,一些网点的经营地址大多都在广东等地,有些更是从非法渠道进货。有些网店的老板回收进口产品的包装,然后在内地加以罐装,由于缺乏必要的监控手段,因此可以十分方便地在网上售出。更有甚者,干脆抓住消费者对进口食品不了解的弱点,将原来过期的进口食品或是接近过期的日期改掉,私自加贴自己制作的标签糊弄消费者。(据《生活日报》)
9.进口食品广告语 篇九
二、宅在家里,品味世界。
三、美味可口,轻松拥有。
四、足不出户,尽享世界美食九儿食品,八方进口,七洲俱全。
五、九儿食品,进口无忧。
六、进口美味,美味劲口。
七、九儿食尚进口货,亲人吃的放心品。
八、漂洋过海,与你相逢更好品味,更多回味。
九、九儿食品,五洲同赏。
十、进口品味,九儿回味。
十一、九儿进口,久而进口。
十二、再来一口吃货的美食天堂九儿食尚,四海领香。
十三、九儿进口,名满天下!
十四、国外盛行,进口美味。
十五、总有你没尝过的好吃的。
十六、九儿进口,美味“进口”。
十七、美味享受,自然进口。
十八、九儿食品,让您尝尽世界美味。
十九、世界美食,尽在九儿。
二十、食尚美味,有口皆碑。
二十一、东方口味我尝先,食品东亚不重样。
二十二、加州阳光,居家纵享。
二十三、美食选九儿,好味进口香。
二十四、九儿食品,让你异国神游!
二十五、久儿进口,你值得拥有。
二十六、海外美味,征服您的味蕾。
二十七、感受进口好滋味九儿进口,爱不释口。
二十八、新食尚,新国界。
二十九、九儿进口,美味久久。
三十、品味九儿,越吃越香浓。
三十一、九儿食品九儿进口,健康自来。
三十二、天下美食,味在“九儿”!
三十三、九儿”带你吃遍天下美食!
三十四、约“惠”九儿,品味“食”界。
三十五、味源天下,九儿食尚!
三十六、九儿,让生活更美好。
三十七、九儿进口食品,送礼首选搭档。
三十八、食品健康,九儿领航。
三十九、小肚子,大讲究,九儿进口食品合你胃。
四十、国际美味,一袋已“尝”。
四十一、九儿食品,舶来食尚。
四十二、享受国际“食”尚味进口美食,口尽美味。
四十三、多美味,好“进口”。
四十四、九儿进口九儿,美味宠儿。
四十五、九儿进口,美味常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