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共8篇)
1.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篇一
《地质勘探安全操作规程》知识竞赛试题
单位: 中南地质勘查院昆明分院
姓名____________(A)1.地质勘探单位应贯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步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有权必有责、权责一致 C.以人为主、惩罚与教育相结合D.安全发展、和谐发展(B)2.地质勘探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地质勘探项目组《车间、分队,下同)应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
A.必须
B.应当
C.可以
D.不必
(B)3.地质勘探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经费提取、使用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投入,改善生产作业条件。
A.技术设备 安全资金 B.技术措施 安全生产资金 C.技术措施 生产资金 D.技术措施 资金
(D)4.地质勘探单位对野外地质勘探从业人员每——至少进行一次野外生存、野外自救互救技能训练。地质勘探项目组每年野外工作出队前或变换工作地区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从业人员应熟悉工作地区人文、地理和危险因素,掌握当地野外生存、避险和相关——技能。A.一年 思想 应急 B.一年 安全 应急
C.两年 安全 安全生产 D.两年 安全 应急
(C)5.地质勘探单位应每年为野外地质勘探和地质实验测试从业人员进行
——。野外地质勘探从业人员——应适应野外工作要求。
A.身体检查 素质 B.职业教育 体质 C.身体检查 体质 D.体能测试 体质
(B)6.钻探工程、坑探工程、艰险地区地质勘探和其他重大地质勘探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应对项目工作地区——条件,以及项目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设计组织——。A.自然 实施 B.安全工作 安全评审
C.各项 安全评审 D.安全工作 实施
(A)7.地质勘探单位应了解和掌握地质勘探工作区——情况, 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和——措施应及时向野外作业人员告知。
A.安全 信息 预防 B.自然资源 状况 安全 C.自然资源 信息 预防 D.安全 状况 预防
(B)8.在——从事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人员,应接种——;在从——事野外地质勘探作业人员,应采取注射预防针剂或其他防疫措施。A.传染病流行区 疫苗 疫源地区 B.疫源地 疫苗 传染病流行区 C.疫源地 乙肝疫苗 传染病流行区 D.传染病流行区 乙肝疫苗 疫源地区
(D)9.艰险地区是指海拔——以上或者其他无人居住、自然条件恶劣、生存条件差的地质工作区。野外作业是指在——进行的地质勘探活动。A.3000m 城镇地区户外 B.2000m非城镇地区户外 C.1000m 城镇地区户外 D.3000m非城镇地区户外
(C)10.地质勘探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地质勘探活动相应的——。A.安全生产知识 B.管理能力
C.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D.安全生产技能
(B)11.地质勘探单位应——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地质勘探项目组应——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地质勘探单位、地质勘探项目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按规定要求进行。A.每年 每月 B.每半年 每月 C.每年 每半年 D.每季度 每月
(A)12.地质勘探项目立项报告应有项目工作地区安全生产条件内容描述;项目设计应有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设计,项目设计审查应有——人员参加;项目实施应有安全防范、防护措施。
A.安全生产职能部门 B.各职能部门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D.安全生产管理
(D)13.《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地质勘探单位应建立——,并负责组织实施。
A.安全保障 B.应急救援预案
C.安全保障体系 D.安全保障及应急救援预案
(B)14.禁止——进行野外地质勘探作业,禁止——不能识别的动植物及其
果实,禁止饮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和未经消毒处理的水。野外地质勘探人员应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营地。
A.单人 品尝 新水源 B.单人 食用 新水源 C.一人
品尝
溪水
D.单人 食用 河水
(B)15.在悬崖、陡坡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清除上部浮石。一般情况下不得进行两层或多层同时作业;确需进行两层或多层同时作业,上下层间应有 ——。——以上的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
A.安全防护栏杆 2m B.安全防护设施 2m
C.围栏
2m
D.安全网
2m(D)16.野外地质勘探钻塔、铁架等高架设施应设置——。
——天气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孤立的大树下、山顶避雨。A.避雷装置 下大雨 B.安全装置 雷雨 C.阀型避雷器 阴雨 D.避雷装置 雷雨
(B)17.野外营地的选择时,挖掘锅灶或者设立厨房,应在营地——,并距营地大于5 m。在大于——的陡坡或者垂直高度超过——的边坡上作业,应使用保险绳、安全带。A.上风侧 300m B.下风侧 300 2m C.上风侧 400 2.5m D.下风侧 400 2.5m(B)18.进入岩洞或旧矿老井、老窿、竖井、探井,应预先了解有关情况,采取——措施,并进行——气体检测。洞穴调查作业时,洞口应预留人员,进洞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
A.通风 有毒有害 B.通风、照明 有毒有害 C.照明 有毒有害 D.通风、照明 CO2
(A)19.在电网密集地区测量作业应避开——、高压输电线等危险区,并禁止使用——标尺。雷雨天气或——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测量作业。A.变压器 金属 五级 B.变压器 金属 四级 C.变压器 塑料 五级 D.变压器 非金属 四级
(C)20.野外地球化学勘探工作人员应配备手电筒、蛇药、——等外用药品。每日外出作业应有当日的——、汇合地点及宿营计划。在——疫区野外作业应配备高筒套鞋、胶手套。返队后,应及时进行血防检查。A.感冒药 采样记录 血吸虫 B.跌打损伤 采样记录 鼠 C.跌打损伤 采样路线 血吸虫 D.感冒药 采样路线 鼠
(B)21.探槽长度应以地质设计为准,深度应小于——,槽底宽度应大于——。两壁坡度,应根据土质、探槽深浅确定;槽深小于1 m的浅槽,坡度应 小于90°;1~3 m的深槽,结实土层,坡度应为75°~80°,松软土层,坡度应为60°~70°,潮湿、松软土层,坡度应小于——。浅井深度应 小于——。断面规格及使用条件按规定设计确定。A.5m 0.5m 50°10m B.3m 0.6m 55°20m C.5m 0.6m 50°20m D.3m 0.6m 50°15m(A)22.人工掘进探槽时,禁止采用挖空——自然塌落方法。槽壁应保持平整,松石应及时清除。槽口两侧——内不得堆放土石和工具。
A.槽壁 1m B.槽壁 1.5m C.槽壁 2m D.槽壁 2.5m(C)23.井巷深(长)度大于7 m,平硐长度大于20m时,应采用——。项目施工单位,应配备气体、粉尘——,定期检测井下空气尘、毒和——含量。
A.自然通风 检测仪器 氧气 B.自然通风 检测仪器 CO2 C.机械通风 检测仪器 氧气 D.机械通风 检测仪器 CO2
(C)24.电气照明、运输主巷照明电压应小于——,工作面照明电压应
小于——。运输巷道应每隔10~15m安装——。
A.220V
24V
通风设备 B.380V 24V 通风设备 C.220V
36V
照明灯 D.380V 36V 照明灯
(D)25.——异常矿体露头取样应佩戴防护手套和——,尽量减少取样——。井下作业应佩戴——,限制个人吸收剂量当量。放射性标本、样品应及时放入矿样袋,按规定地点存放、处理。
A.金属 口罩 数量 个人剂量计 B.非金属 眼镜 作业时间 个人剂量计 C.放射性 眼镜 数量 个人剂量计 D.放射性 口罩 作业时间 个人剂量计
(A)26.地质勘探设备、材料、工具、仪表和安全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应符合——标准或者——标准。
A.国家 行业 B.国家 企业 C.国家 地区 D.行业 单位
(A)27.野外地质勘探临时性用电电力线路应采用——。电缆应架空或在地下作保护性埋设,电缆经过通道、设备处应增设——。A.电缆 防护套 B.普通电线 防护套
C.电缆 接地装置 D.粗电线 防护套(C)28.坑、井、易滑坡地段或其他可能危及作业人员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野外地质勘探作业应设置——。
A.护栏 B.障碍物 C.安全标志 D.警戒线
(D)29.地质勘探野外工作机动车辆应满足野外作业地区——要求,并在野外作业——进行车辆性能检测,在野外工作期间应随时检修。A. 越野性能 出队时 B.普通性能 出队前 C.普通性能 出队时 D.越野性能 出队前
(A)30.营地应选择地面干燥、地势平坦——场地,预防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营地应设——,悬挂明显标志。A.背风 排水沟 B.顺风 防火沟 C.背风 防火沟 D.顺风 防水沟
(B)31.在林区、草原作业,生火时应有专人——,禁止留下未熄灭的火堆。
在森林、草原地区进行地质勘探作业应遵守林区、草原——规定。林区、草原出现火灾——或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灭火。
A.负责 防火 现象 B.看守 防火 预兆 C.负责 各项 现象 D.看守 各项 预兆
(D)32.初入高原者应逐级登高,减小劳动强度,——适应高原
环境。高原作业,严禁——。艰险地区野外作业应配备氧气袋(瓶)、防寒用品用具。人均每日饮用水量应不少于——。
A.迅速 喝饮料 2.5 L B.逐步 饮酒 2.5 L C.迅速 饮酒 3.5 L D.逐步 饮酒 3.5 L(C)33.在沼泽地行走应随身携带——。在植物覆盖的沼泽地段、浮动草地、沼泽深坑地段,应绕道通行,并——已知危险区。
A.长筒水鞋 标识 B.探测棒 记住 C.探测棒 标识 D.长筒水鞋 记住
(C)34.徒步涉水河流水深应小于——,流速小于——,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A.0.5m 3 m/s B.0.5m 2 m/s
C.0.7m 3 m/s D.0.7m 2 m/s(A)35.气体矿产取样应佩戴过滤式——。地下高温热水取样应采取防——
措施。A.防毒面具 烫伤 B.防毒口罩 烫伤
C.防毒面具 淹溺 D.防毒口罩 淹溺(C)36.公路沿线测量应设立明显——,派专人指挥。铁路沿线测量应与铁道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设立——;登高观测作业应检查攀登工具、——和观测工具,并保持完好。
A.嘹望岗哨 标志 安全帽 B.嘹望岗哨 标志 安全带 C.标志 嘹望岗哨 安全带 D.标志 嘹望岗哨 安全帽
(B)37.地球物理勘探作业前,导线铺设应避开高压输电线路;必须经过高压输电线路时,应有——保护措施。在雷雨天气时,禁止进行野外勘探作业。
A.绝缘 电法 B.隔离 电法 C.隔离 化探 D.绝缘 化探
(A)38.每日野外工作结束,辐射仪应及时放置于指定地点。禁止辐射仪、放射源与——共处一室。发生放射源丢失、污染和危及人体健康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安、环境保护、——部门,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措施。A.人员 安全监管 B.食物 安全监管
C.人员 危险化学品管理 D.食品 危险化学品管理
(D)39.矿坑水点调查应在下井调查——,了解矿山井巷涌水量、含水层特点及其变化情况和地下水进入坑道的状态、——、井巷涌水点分布、矿井排水系统等。老矿区、废弃坑道地区调查,应观察坑道口灌水、草遮盖情况。下坑观测前,应通风并进行坑内有毒有害水体、气体检测。A.过程中 坑道下含水层 B.后 坑道下含水层 C.过程中 坑道充水水源 D.前 坑道充水水源
(A)40.动态观测时,禁止观测员在草丛、——中或其他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A.灌木 休息 B.山洞 吃饭 C.乔木 休息 D.山洞 吃饭(B)41.梅雨季节,江河流域野外环境地质调查,应制定——措施。在山地崩塌和滑坡区以及泥石流发生区野外—— 调查,应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A.防洪 水文地质 B.防洪、防涝 环境地质 C.防涝 水文地质 D.防洪、防涝 工程地质
(C)42.在工业及民用设施区工程地质施工,对工业及民用建筑物应有——
措施,同时应了解和掌握地下——设施的埋设情况。
A.保护 电缆 B.保护 管网 C.监测 管网 D.监测 电缆
(A)43.钻探工程修筑机场——应平整、坚固、稳定、适用。钻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的——。
A.地基 1/4 B.地基 1/2 C.底座 1/4 D.底座 1/2(A)44.在山坡修筑机场地基,岩石坚固稳定时,坡度应小于——;地层松散不稳定时,坡度应小于——。
A.80° 45°
B.70° 45°
C.60° 55°
D.80° 55°
(B)45.安装、拆卸钻塔前,应对钻塔构件、工具、——、挑杆和起落架等进行严格检查。安装、拆卸钻塔应在安装队长或机长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人员要合理安排,严格按钻探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塔上塔下——同时作业。A.钻杆 可以B.绳索 不得 C.绳索 可以 D.钻具 不得
(D)46.钻架钢管材料应满足——工作强度要求。钻架腿之间应安装——,应在钻架腿连接处的外部套上钢管结箍加固。A.最大 钢管结箍 B.最小 钢管结箍 C.最小 斜拉手 D.最大 斜拉手
(D)47.安装钻机时,井架天车轮前缘切点,钻机立轴中心与——中心应成
一条直线,直线度范围±15 mm。各种防护设施、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完好,外露的——部位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或者防护栏杆。
A.钻杆 静止 B.钻孔 静止 C.钻杆 转动 D.钻孔 转动
(B)48.轻型钻机整体迁移时,应在平坦短距离地面上进行,并采取防——措施。禁止在——下和坡度超过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软地面整体迁移钻机。A.倾斜 电线 B.倾斜 高压电线
C.安全 电线 D.安全 高压电线
(C)49.提引器、提引钩,应有安全连锁装置;提落钻具或钻杆,提引器切口
应朝——。——处于悬吊或倾斜状态时,禁止用手探摸悬吊钻具内的 岩心或探视管内岩心。
A.上 钻杆 B.上 钻具 C.下 钻具 D.下 钻杆
(A)50.钻塔绷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8 m以下钻塔应设——根绷绳;18 m以上钻塔应分两层,每层设——根绷绳。绷绳安装应牢固、对称;绷绳与水平面夹角应小于——。
A.4 4 45° B.4 4 40° C.3 3 40° D.4 4 45°
(D)51.坑道钻探施工应编制施工设计,施工前应进行场地——。
A.安全检查 B.钻室支护
C.坑道安全检查 D.安全检查和钻室支护
(A)52.遇含水层或涌水层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将钻具提出钻孔,并立即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
A.排水 禁止 作业人员 B.排水 可以 作业人员 C.排水 禁止 钻具 D.排水 可以 钻具
(C)53.坑道内应有良好——,作业点应有充足的——。
A.光线 水源 B.环境 照明 C.通风 照明 D.通风 水源
(B)54.斜井长度应小于——,斜井高度应大于——,斜井倾角应小于35°。
A.200m 1.6 m B.300m 1.6 m C.200m 1.8 m D.300m 1.8 m(A)55.平巷掘进断面高度应大于——。运输设备最大宽度与巷道一侧的安全
间隙应大于0.25 m。人行道宽度应大于——。
A.1.8 m 0.5 m B.1.6 m 0.8 m C.1.8 m 0.3 m D.1.6 m 0.5 m(A)56.在松软易坍塌地层掘进探槽时,——应及时进行支护。槽内2人以上同时作业时,相互间距应大于——。
A.两壁 3 m B.两壁 2 m C.两壁 1 m D.两壁 4 m(D)57.浅井掘进时,井口应设置——,井口段井壁应支护,并应高于地面
——。在井壁不稳定砂砾层、含水层掘进时,应采取止水、降低水位、加强支护措施。
A.安全警示标志 200m B.安全警示标志 300mm C.防护围栏 300mm D.防护围栏 200mm(D)58.坑探工程施工设计,应充分考虑——地质、——地质等影响坑探工程施工因素。A.环境 水文 B.环境 工程 C.水文 环境 D.工程 水文
(C)59.地质勘探单位贮存、使用放射源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由专人管理,并建立放射源——,按规定建设放射源贮存库。
A.领取 登记档案 B.退还 登记档案 C.领取、退还 登记档案 D.领取、退还 登记制度
(B)60.——地区野外地质勘探,应设立——设施,并按规定配备辐射防护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经常修剪指甲、头发,勤换洗衣服,保持皮肤清洁。A.辐射 休息 B.高辐射 洗浴 C.高辐射 休息 D.辐射 生活(C)61.井中地球物理勘探要求——、井口滑轮,应固定平整、牢靠。绞车与
滑轮应保持一定距离。电缆的——和抗磨强度应满足技术指标要求。
A.绳索 抗拉 B.绞车 抗剪切 C.绞车 抗拉 D.绳索 抗剪切
(A)62.测井作业中,应密切注意——情况,根据不同物探测井方法,控制升、降——。A.井下 速度 B.井下 幅度 C.井上 速度 D.井上 幅度
(D)63.地球化学勘探野外工作需要使用化学药品对样品进行分析。现场——药品,应由专人保管;现场试验,应保护环境,——随地丢弃药品。A.使用 可以 B.分析 可以 C.使用 禁止 D.分析 禁止
(D)64.电法勘探作业时,发电机应有有效的——保护装置。仪器外壳、面板旋钮、插孔等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00 MΩ/500V。工作电流、电压不得超过仪器额定值,进行电压换挡时应——高压电源。
A.过载 打开 B.过载 关闭 C.漏电 打开 D.漏电 关闭
(A)65.观测前,操作员和电机员应检查仪器和通讯工具工作性能,测量供电
回路——,在确认人员离开供电——后,方可进行试供电。
A.电阻 电极 B.电压 电极 C.电流 变压器 D.电阻 变压器
(B)66.在——天气时,禁止进行电法野外勘探作业。
A.晴朗 B.雷雨 C.阴雨 D.雨雪
(B)67.磁法勘探作业时,仪器操作应按仪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仪器激发按钮时,——触摸探头中元件。
A.启动 可以 B.启动 禁止 C.关闭 禁止 D.关闭 不可以
(B)68.——运输应专车专人押运;——时应采取辐射防护措施。A.货物 装卸 B.放射源 装卸、使用
C. 货物 使用 D.放射源 储存
(D)69.地勘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本单位—— A.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B.岗位责任制
C.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D.安全生产责任制
(A)70.国家实行生产安全——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A.事故责任追究
B.事故追究 C.责任事故追究
D.事故责任奖惩(B)71.地勘生产经营单位对——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
A.应急预案
重大危险源
应急措施
B.重大危险源 应急预案 应急措施 C.应急措施
重大危险源
应急预案
D.危险源
应急预案 应急措施(B)72.—— 调查应观察调查点周围稳固等情况。露天泉水源调查,调查人员应确认周围是否是——或泥泞地。
A.水点 水体 B.水点 沼泽地 C.矿坑水点 水体 D.矿坑水点 沼泽地
(A)73.陡峭险峻河岸及容易发生地质滑坡、山崩和塌方的倾斜——观测,应采取防护措施。夜间——,应观测员佩戴个人照明器具,并应掌握安全信号含义和发出方法。A.河岸 动态观测 B.山上 动态观测
C.河岸 静态观测 D.山上 静态观测
(B)74.在山地崩塌和滑坡区以及泥石流发生区野外环境地质调查,应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在高原冻土区野外环境地质调查应避开——。在平原沙漠区野外环境地质调查应有防风、防沙措施或避开——。A.夏季 无风季节 B.冬季 风沙季节 C.冬季 微风季节 D.夏季 风沙季节
(A)75.安装、拆卸钻塔时,起吊塔件使用挑杆的应有足够的——。拆卸钻塔应——逐层拆卸。进入机场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不得赤脚或穿——,塔上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禁止穿带钉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业。A.强度 从上而下 拖鞋 B.强度 从下而上 硬底鞋 C.硬度 从上而下 拖鞋 D.硬度 从下而上 拖鞋(A)76.安、拆钻塔应铺设工作台板,塔板台板——应符合——要求。
A.长度、厚度 安全 B.长度、厚度 使用 C.长度、硬度 安全 D.长度、硬度 使用
(B)77.起、放钻架,钻架外边缘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的安全距离,应该符合下列——安全距离的规定。电压小于1kv,钻架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为——;电压在1kv至10kv之间, 钻架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为——。A.最大 4m 6m B.最小 4m 6m C.最大 5m 6m D.最小 5m 6m(D)78.各种防护设施、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完好,外露的——部位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或者防护栏杆。——设备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的地方。
A.转动 机械 B.静止 机械 C.静止 电气 D.转动 电气
(C)79.机动车搬运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人工装卸时,有足够强度的跳板;用吊车或——起吊时,钢丝绳、绳卡、挂钩及吊架腿应牢固。多人抬动设备时,应有专人——,相互配合。
A.绳索 看管 B.绳索 指挥 C.葫芦 指挥 D.葫芦 看管
(B)80.钢丝绳应定期——。变形、磨损、断丝钢丝绳应按《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 5972—1986)的规定。升降机,应平稳操作。严禁升降过程中用手触摸钢丝绳。A.保养 报废 B.检查 报废 C.检查 使用 D.保养 使用
(B)81.钻具处于——状态时,禁止用手探摸悬吊钻具内的岩心或探视管内岩心。发生跑钻时,禁止抢插垫叉或强行抓抱——。
A.悬吊 钻杆 B.悬吊或倾斜 钻杆 C.倾斜 钻具 D.悬吊或倾斜 钻具(A)82.钻进时,——用手扶持高压胶管或水龙头。修配高压胶管或水龙头应
——。调整回转器、转盘时应停机检查,并将变速手把放在——位置。A.禁止 停机 空挡 B.禁止 开机 空挡
C.可以 停机 低挡 D.可以 开机 低挡
(D)83.——、扫脱落岩心、扫孔或遇溶洞、——地层钻进时,应由机(班)长或熟练技工操作。A.开孔 坚硬 B.扩孔 较硬
C.开孔 松散复杂 D.扩孔 松散复杂
(C)84.处理孔内事故时,应由机(班)长或熟练技工操作,并设专人指挥;除直接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使用升降机、千斤顶或吊锤起拔孔内事故钻具。A.观看 可以同时 B.观看 禁止同时
C.撤离 禁止同时 D.撤离 可以同时
(A)85.人工反钻具,扳杆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使用链钳、管钳工具反事故钻具。反转钻机反钻具应采用——。
A.禁止 低速慢转 B.应该 低速慢转 C.禁止 高速运转 D.应该 高速运转
(A)86.钻塔座式天车应设安全挡板;吊式天车应安装——。钻机水龙头高压胶管,应设——、防坠安全装置和——。
A.保险绳 防缠绕 导向绳 B.导向绳 防缠绕 保险绳 C.保险绳 防漏水 导向绳 D.导向绳 防漏水 保险绳
(D)87.钻塔工作台,应安装可靠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应大于——,木质踏板厚度应大于50mm或采用——钢板。
A.1.2m 普通 B.1.5m 普通 C.1.5m 防滑 D.1.2m 防滑
(C)88.工作台平衡重锤应安装在钻塔——,与地面之间距离应大于——。活动工作台每次准乘——。A.内 1.5m 一人 B.外 1.5m 二人
C.外 2.5m 一人 D.外 2.5m 二人
(C)89.乘工作台——作业时,应先闭锁——装置后方可进行作业。
A.空中 手动制动 B.空中 电气制动C.高空 手动制动 D.高空 机械制动(B)90.钻塔绷绳应采用——以上钢丝绳。绷绳安装应牢固对称;绷绳与——夹角应小于45°。地锚深度应大于——。
A.φ3.5 mm 水平面 2m B.φ2.5 mm 水平面 1m C.φ3.5 mm 塔柱 2m D.φ2.5 mm 塔柱 1m(B)9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设置。每台钻机应独立设置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器”。
A.共用 漏电 B.分别 漏电 C.分别 短路 D.共用 过流
(D)92.移动式配电箱、——应安装在固定支架上,并有防潮、防雨、——措施。
A.闸刀 防水 B.闸刀 防晒 C.开关箱 防风 D.开关箱 防晒
(A)93.机场电气设备,应采用——,接地电阻应小于——。
A.保护接地 4Ω B.直接接地 2Ω C.保护接地 3Ω D.保护接零 4Ω(A)94.机场照明应使用——灯具;照明灯泡,应距离塔布表面——以上。
A.防水 300mm B.防水 200mm C.防火 300mm D.防爆 200mm(C)95.大型坍塌事故现场,在周围道路上要禁止——行驶,这有助于避免因震动引发现场的二次倒塌。
A.救护车 B.救援挖掘机 C.所有非救助车辆 D.自行车(A)96.遇重、特大交通事故,有众多伤员需送往医院时,应——。
A.先重伤后轻伤 B.轻伤重伤同等对待 C.先轻伤后重伤 D.先来先救(D)97.遇到高楼发生火灾,下列处理措施中正确的是——。
A.乘坐普通电梯逃生 B.向上逃跑 C.强行逃生 D.躲避到防烟楼梯间、避难层等地向外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C)98.钻探机队应成立——;作业人员应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机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合理摆放,专人管理,——明火直接加热机油,及烘烤柴油机油底壳。
A.消防队 一般可以 B.消防队 禁止 C.防火组织 禁止 D.防火组织 可以
(D)99.寒冷季节施工,作业场所应有防寒措施和取暖设施。机场内取暖,火炉距油料等易燃物品存放点应大于——,距机场塔布应大于——。A.15 m 2.5 m B. 15m 1.5 m C.10 m 2.5 m D. 10 m 1.5 m(A)100.浅井掘进时,井口应设置防护围栏,井口段井壁应支护,并应高于地面——。在井壁不稳定砂砾层、——掘进时,应采取止水、降低水位、加强支护措施。
A.200mm 含水层 B.200mm 隔水层 C.100mm 含水层 D.100mm 隔水层
2.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篇二
矿井可靠供电与电气防爆是瓦斯防治的主要措施之一。矿井供电系统不可靠, 经常无计划停电, 会造成局部通风机和主要通风机停风, 进而造成瓦斯积聚。电气设备失爆、电缆放炮、电气设备漏电、短路、电气火灾、带电作业等电气火花和危险温度会引起瓦斯爆炸[1-4]。电气设备和电缆短路、过载等会造成电气火灾[5-6]。电气设备漏电或违章带电作业等会造成触电伤亡事故。因此, 根据当今技术和装备水平、事故教训和煤矿安全生产实际, 及时对《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修订, 十分必要。笔者结合多年来科研工作实践和中国煤矿事故教训, 提出如下《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修订意见, 仅供参考。
1 严禁非防爆照明灯具、监控、通信与监视等设备用于煤矿井下
煤矿事故调查表明, 电气火源引爆瓦斯事故最多, 占48.1%[7];约有一半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在低瓦斯矿井 (又称瓦斯矿井) 。因此, 加强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管理是避免或减少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措施之一。这不但要加强高瓦斯和煤 (岩) 与瓦斯突出矿井电气设备管理, 也要加强低瓦斯矿井电气设备管理, 提高装备水平。但现行《煤矿安全规程》[8]第444条规定:允许高瓦斯矿井井底车场、总进风巷和主要进风巷中的高低压电动机和电气设备采用矿用一般型;低瓦斯矿井井底车场、总进风巷和主要进风巷中的高低压电动机和电气设备、照明灯具、通信、自动化装置和仪器仪表等各种电气设备采用矿用一般型。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是非防爆电气设备, 当环境中瓦斯体积分数达到爆炸浓度时, 会成为引爆瓦斯的火源。因此, 用于低瓦斯、高瓦斯和煤 (岩) 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电气设备应为防爆型电气设备, 特别是严禁矿用一般型照明灯具、通信、自动化装置和仪器仪表等小功率非防爆设备用于煤矿井下。这从现有技术和装备水平, 防爆设备成本都是可以接受的。
照明灯具应采用LED等冷光源, 这不但解决了白炽灯和日光灯灯管爆裂后热灯丝引爆瓦斯的问题, 也便于制作成安全性最好的本质安全型或本质安全型与浇封型或隔爆型等其他防爆型式的复合型。并且LED等冷光源的发光效率高, 节能效果明显, 大功率LED等冷光源照明灯具已商业化应用[7]。
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气设备是各种类型防爆电气设备中安全性最好的一种, 可用于煤矿井下各种环境, 但其工作电压、电流和功率受限。因此, 用于煤矿井下的监控、通信、监视、控制设备和仪器仪表应优选本质安全型, 设备之间传输的信号必须是本质安全型信号[7]。
隔爆型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性仅次于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气设备, 可用于煤矿井下各种场所。大功率电气设备应优选隔爆型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应将接线腔与主腔分腔布置, 因为主腔一般有接触器等设备, 工作时会产生电弧、电火花和危险温度, 而接线腔需打开接线 (停电后) , 工人操作不当, 会造成隔爆间隙大, 很容易造成失爆[7]。
因此, 建议删除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中允许低瓦斯矿井井底车场、总进风巷和主要进风巷中的照明灯具、通信、自动化装置和仪器仪表等各种电气设备采用矿用一般型的有关规定。建议《煤矿安全规程》增加以下内容:① 严禁矿用一般型照明灯具、通信、自动化装置和仪器仪表等小功率非防爆设备用于煤矿井下。② 照明灯具应采用LED等冷光源, 应为防爆型, 优选本质安全型或本质安全型与浇封型或隔爆型等其他防爆型式的复合型。③ 用于煤矿井下的监控、通信、监视、控制设备和仪器仪表应优选本质安全型, 设备之间传输的信号必须是本质安全型信号。④ 大功率电气设备应优选隔爆型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应将接线腔与主腔分腔布置。
2 通信与信号电缆和光缆可以盘圈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69条规定: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 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制。但在实际工作中, 常常要求用于监控、通信和监视的通信与信号电缆和光缆敷设也不得盘圈。随着采掘工作面的推进, 用于采掘工作面的通信与信号电缆和光缆需收放。为满足通信与信号电缆和光缆不能盘圈的要求, 需将通信与信号电缆和光缆截为多段, 根据需要接续或拆除。这不但增加了维护工作量, 而且降低了系统可靠性。
工频和变频大电流电缆盘圈, 不但会影响电缆散热、减少导线有效导电截面, 造成电缆火灾, 还会产生较强的电磁场, 进而产生较强的感应电动势, 引爆瓦斯和电雷管, 影响附近电工电子产品正常工作。因此, 大电流电缆严禁盘圈。
用于监控、通信和监视的通信与信号电缆, 电缆中传输的信号电流很小, 发热量很小, 不会因盘圈发生火灾, 也不会产生较强的电磁场引爆瓦斯和电雷管, 并且对附近电工电子产品电磁干扰也较小。用于监控、通信和监视的光缆, 光纤中传输的是小功率光信号, 更不会因光缆盘圈发生火灾、引爆瓦斯和电雷管、产生电磁干扰。
因此, 建议将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69条修订为“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 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及用于监控、通信和监视的通信与信号电缆和光缆不受此限制”。
3 与隔爆型电气设备连接的矿用电缆必须耐爆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外壳具有耐爆与不传爆性能, 当壳内发生燃烧和爆炸时, 隔爆外壳不会发生爆裂和影响隔爆性能的变形, 通过隔爆面的爆炸生成物, 经隔爆面冷却后, 其温度足够低, 不会引起壳外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燃烧和爆炸。为防止隔爆外壳接线腔或无接线腔的隔爆外壳壳内发生爆炸时, 所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使与其相连接的电缆和光缆外护套发生爆裂[9], 引起周围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燃烧和爆炸, 与隔爆型电气设备相连的电缆和光缆必须耐爆。
然而,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标准均没有对电缆和光缆及其外护套耐爆性能提出要求, 仅提出了阻燃性能、电气性能和弯曲性能等要求。特别是矿用通信与信号电缆的外护套较薄, 外护套材料耐高温性能较差, 在高温高压气体作用下会发生爆裂。当与这些电缆和光缆接入的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源等电气设备壳内发生爆炸时, 所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会使这些电缆和光缆外护套爆裂, 爆炸生成物冲出电缆和光缆, 引起环境中瓦斯等可燃性气体混合物燃烧和爆炸。
因此, 建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增加以下内容:与隔爆型电气设备连接的矿用电缆必须耐爆。严禁通信与信号电缆和光缆直接与单一隔爆型电气设备连接。与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连接的通信与信号电缆和光缆必须耐爆。
4 煤矿井下严禁使用铝芯电缆
铝芯电缆的导电性能、压蠕变性、拉伸、抗疲劳、熔点等主要技术指标均劣于铜芯电缆。铝电阻率高, 传导同样电流时, 铝芯电缆的导线截面大于铜芯电缆, 铝芯电缆的外径较粗。铝芯电缆的压蠕变性较铜芯电缆差, 长时间运行会造成接线柱等压接处发热和起弧;铝芯电缆的拉伸性能比铜芯电缆差, 用于立井会将铝芯拉细或拉断;铝芯电缆的抗疲劳性能比铜芯电缆差, 经常收放会造成铝芯电缆断芯;铝熔点低, 过载等发热会造成铝芯熔断或变形;铝耐腐蚀性差, 铜、铝膨胀系数不一样, 会造成接触不良, 发热和起弧。
铝电极起弧时, 电弧温度高于铜, 产生大量铝金属离子。目前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隔爆面宽度和隔爆间隙均根据铜电极设计、制造与检验, 不适用于铝芯电缆接入。为提高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允许电流、电压和功率,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一般按不含镉、锌、镁、铝等材料设计、制造和检验。因此, 这些按不含镉、锌、镁、铝等材料设计、制造和检验的监控、通信和监视设备, 严禁使用铝芯通信与信号电缆。
为改进铝芯电缆的性能, 人们研制生产了稀土高铁铝合金电缆。稀土高铁铝合金电缆的压蠕变性、拉伸、抗疲劳性能优于普通铝芯电缆, 但导电性、压蠕变性仍低于铜芯电缆。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规定: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中央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 可以采用铝芯电缆;其他地点必须采用铜芯电缆。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电缆, 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电缆。因此, 建议将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条款修订为“煤矿井下严禁使用铝芯电缆”。
5局部通风机的欠压保护和失压保护应有延时, 应减少局部通风机的使用
为防止欠压造成过流, 引起电气火灾, 电气设备设有欠压保护和失压保护。局部通风机的欠压保护和失压保护如果无延时, 当电压瞬降时, 会造成局部通风机停风, 导致瓦斯积聚, 如遇火源会引起瓦斯爆炸事故。因此, 用于局部通风机的欠压保护和失压保护应有延时措施, 减少局部通风机停电次数[7]。
局部通风机的供电可靠性和使用环境远不如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停电、故障和风筒漏风会造成供风区域无风, 瓦斯积聚。因此, 除掘进、开拓和临时施工场所外, 应尽量减少局部通风机使用。严禁在形成全风压通风的回采工作面使用局部通风机稀释上隅角瓦斯等。
因此, 建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增加如下内容:① 用于局部通风机的欠压保护和失压保护应有延时措施。② 除掘进、开拓和临时施工场所外, 尽量减少局部通风机的使用。严禁在形成全风压通风的回采工作面使用局部通风机稀释上隅角瓦斯等。
6 矿灯应采用LED等冷光源和本质安全型
矿灯应采用LED等冷光源, 应采用安全性最好的本质安全型或本质安全型与浇封型等其他防爆类型的复合型[7]。光源及灯绳 (电池与头灯分离时) 中传输的电能必须是本质安全型。严禁白炽灯等特殊型矿灯用于煤矿井下。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75条 (六) 规定的“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高瓦斯矿井应装有短路保护器”是针对特殊性矿灯制定的, 应删除。
免维护蓄电池具有可靠性高、使用维护方便等优点, 广泛用于工业等各个领域。因此, 用于矿灯的蓄电池应采用免维护蓄电池。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77条规定的“准备和装添电液必须使用专用器具。工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橡胶手套, 系橡胶围裙, 穿胶鞋。调合和贮存电液必须使用有盖的瓷质、玻璃质等容器。调合酸性电液时, 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 严禁向硫酸中倒水。房间内必须备有中和电液用的溶液”主要是为维护非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制定的, 应删除。
因此, 建议删除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75条 (六) 中的“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高瓦斯矿井应装有短路保护器”和第477条。建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增加以下内容:矿灯应采用LED等冷光源, 应采用本质安全型或本质安全型与浇封型等其他防爆类型的复合型。光源及灯绳 (电池与头灯分离时) 中传输的电能必须是本质安全型。严禁白炽灯等特殊型矿灯用于煤矿井下。
7 严禁带油的电气设备用于煤矿井下
油浸式高低压电气设备、高压油断路器等带油的电气设备, 会因设备漏油或故障发生火灾。在当今技术条件下, 高压真空断路器等已完全可以替代高压油断路器, 干式变压器等已完全可以替代油浸式变压器等。因此, 煤矿井下应淘汰带油的电气设备。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53条规定的“非煤矿用高压油断路器用于井下时, 其使用的开断电流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2”;第454条规定的“硐室外严禁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第464条规定的“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时, 必须立即处理”;第491条规定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 每年应进行1次, 但对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 应每6个月进行1次耐压试验。油断路器经3次切断短路故障后, 其绝缘油应加试1次耐压试验, 并检查有无游离碳。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油浸电气设备的绝缘油量应定期检查, 并保持规定油量。更换和试验矿用设备绝缘油应有记录”均针对带油的电气设备, 应删除。
因此, 建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增加如下内容:严禁带油的电气设备用于煤矿井下。建议删除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53条、第454条、第464条和第491条中的相关内容。
8 结语
煤矿供电和电气防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根据当今技术和装备水平、煤矿事故教训和煤矿安全生产实际, 提出了《煤矿安全规程》电气部分 (电气防爆、矿用电缆、局部通风机、矿灯、带油的电气设备等) 修订意见, 以提高煤矿电气装备水平, 避免或减少瓦斯爆炸、矿井火灾、触电伤亡等事故发生。
参考文献
[1]孙继平.瓦斯综合防治方法研究[J].工矿自动化, 2011, 37 (2) :1-5.
[2]孙继平.基于物联网的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防范措施及典型事故分析[J].煤炭学报, 2011, 36 (7) :1172-1176.
[3]孙继平.电气火源引起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J].工矿自动化, 2012, 38 (2) :1-4.
[4]孙继平.无安全监控系统的煤矿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J].工矿自动化, 2012, 38 (3) :1-4.
[5]孙继平.煤矿机电及运输事故防治的紧迫性研究[J].工矿自动化, 2011, 37 (4) :48-51.
[6]孙继平.立胜煤矿“1·5”特别重大电气火灾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J].工矿自动化, 2012, 38 (1) :1-3.
[7]孙继平.煤矿电气安全关键技术研究[J].工矿自动化, 2011, 37 (1) :1-4.
[8]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安全规程[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 2011.
3.机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浅析 篇三
【关键词】机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
钳工是一种重要的机械制造工种,主要是手持工具对夹紧在钳工工作台虎钳上的工件进行切削加工,其基本操作可分为辅助性操作、切削性操作、装配性操作以及维修性操作。钳工是一种比较复杂、细微、工艺要求较高的工作。目前虽然已经有多种先进的加工方法得到应用,但是由于钳工具有的工具简单、方法灵活、操作方便以及适应范围广的特点,在许多工作中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钳工操作的劳动强大较大、生产效率较低、对钳工工人的技术要求较高等缺点。
1.要遵守“一般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钳工分为普通钳工、机修钳工、工具钳工和装配钳工,机修钳工作为钳工的一种,所以在工作时要遵守一般钳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工具是要遵守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所要用的工具禁止有裂纹、毛刺等。
操作设备时要遵守常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前检查防护设备、动力开关等是否符合要求。
起吊和搬运重物时要遵守起重工、挂钩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要与行车工等其它工种密切配合。
登高作业时要遵守高处作业相关规定,工作前要检查梯子、脚手架等是否坚固牢靠,操作工具要放在工具袋里,系好安全带,并做好防滑措施。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要符合相关安全规定,Ⅰ类工具要使用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干燥的场地上或者使用漏电保护器,在金属器内及潮湿、狭窄环境内工作;Ⅱ类工具要配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配用漏电保护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每隔3个月应送交有关责任电工检查登记备案。
钳工工作人员只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加工前清理毛坯等的准备工作,单件零件的修配性加工;零件装配时的钻孔、铰孔、攻螺纹和套螺纹等;加工刮削或研磨机器等精密零件;零件装配时的配合修整;机器的组装、试车、调整和维修等)工作,当电线路或电动工具、电气插头、插座有故障时,应该交给电工维修,自己不能擅自修理。
手提照明灯在钳工的工作中应用广泛,在使用时要采用安全电压,不能直接使用220伏电压。
工作时要注意周围人员以及自身的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当两个人以上一起工作时要注意协调配合。
2.机修钳工工作前应注意的安全操作
钳工工作对工作人员的技术要求水平比较高,因此工作前,机修钳工要熟悉钳工的工作范围和量具(尝使用的量具有钢直尺、内外卡钳及塞尺、游标读数量具、螺旋测微量具等)的具体使用,即使有新人上岗,也应该经过一定的专业培训由师傅带领;机修钳工工作人员要穿戴好防护用品,不能擅自使用陌生的机床、量具等。
检查所使用的量具,看钢直尺、内外卡钳及塞尺等工具是否牢固可靠,有没有损裂等不合格的痕迹,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工具。
机修钳工的工作对象一般是大型通电设备,人是导体,因此在进行维护机械前,要确保电源、气源已经切断,必要时,应在电源和气源的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对开关箱上锁或派人监护。
要事先确定整理好工作场地,把所有的障碍物清除,清除铁屑时不能用手拉和嘴吹,应该使用所规定的的工具。
3.使用操作工具时应注意的安全操作
凿、铲工件及清理毛刺时,严禁对着他人工作,并戴好防护镜,防止铁削飞出伤人;使用手锤时禁止戴手套,不准用扳手、锉刀等工具代替手锤敲打物件,不准用嘴吹或手摸铁削,以防伤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有凸起凹出时和毛刺;用台钳夹持工件时,钳口不能超过最大行程的2/3;钻小工件时,必须用夹具进行固定,不能用手拿着工件进行钻孔;使用扳手紧固螺丝时,应该检查扳手和螺丝有没有裂纹或损坏,在紧固时不能用过猛的力气或用手锤敲打扳手;使用手提砂轮前,要认真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防护罩是否完好,电线是否有磨损,是否漏电,运转是否良好,用完后要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砂轮片接触地面或者其他物品。
4.机修钳工工作人员在具体作业时应注意的安全操作
在拆除和安装齿轮箱的箱盖等侧面机件时,要注意操作螺丝的顺序:拆除时要先操作下部的螺丝,安装时应先操作上部的螺丝;当机件的垂心处于不平衡的状态时,拆除时要先操作远离垂心的螺丝,安装时应先操作较近于垂心的螺丝,目的是避免弹簧崩出伤到工作人员。
机械设备上的零件一般比较零散、数量较多,所以操作工人应尽量把拆卸的零件按照相关规定安防,避免随手乱丢弃的现象,以免影响之后的工作效率。
当用人力转动机件时要遵守起重工、搬运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事前要配备好人员,并协调好人员间的相互合作。抬轴杆、螺杆、管子和大梁等一些列的动作要稳起稳放,稳步前进。
铲刮设备或机床导轨面时,工件底部要垫平稳,用千斤顶时下面要垫枕木,以确保安全;刮研操作时,被刮工件必须稳固,不得串支;校准工具时必须装有固定提手环和吊环,不准一个人搬动较大或较重的校准工具;两个人以上操作同一个工件时,一定要注意刮刀的方向,不准对人操作;搬运工件和校准工具时,要统一行动,步伐一致,往复研合时手指不准伸向吻合错动面或有危险的地方。
当清洗机械的零件时,严禁吸烟、打火或进行其他的明火作业;不能用汽油清洗零件,擦洗设备或地面的废油要倒在指定容器内,定期回收,不能为了节省时间而倒入下水道,以污染周围的环境。
当温度降到40度以下时,才可以修理容器设备必要时,还应有通风设备和专人监护;检查有毒、易燃的容器或设备时,应严格清洗和通风;修理大型高处作业时要把上面的油污擦洗干净并做好防滑措施,禁止站在圆型或斜度大于20度的突出部位,当角度大于20度时,要搭脚手架或用梯子进行工作。
设备试车要按照单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在没有安装好之前,不能进行试车和移交进入生产状;设备检修完毕后应检查所带的工具是否已经齐全,在确认没有遗留在设备里前提下,方可启动机床进行试车,试车工作人员要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一旦发现异常应该立即停车。
检查设备内部注意要用手电筒,不能用明火,防止火灾。
在修理带有油压、气压、风压的设备和管道时,必须先清除压力。
检查修中不能把手伸入到齿轮箱内,摸滑动面和转动部位不能用手指找正对孔和试探螺纹孔;不能用锤打击淬火部件,而要用铜锤或铜棒进行敲打。
工作地点要时刻保持洁净,避免地上有油液污水等液体,目的是防止工作人员滑倒摔伤;工作后应清理用过的棉纱、油纸等。
5.结论
任何工作都应贯彻“安全第一”的生产理念,大型机械制造业尤其如此。经过本研究的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机修钳工的工作人员应该熟悉机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提高作业时的安全意识,在维护和管理机械设备时时刻注意规范自己的操作行为,不论是在工作前,还是工作中,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基础上高效率地完成作业,为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提高机械制造业的综合效益贡献自己的力量。 [科]
【参考文献】
[1]钱泽河.机修钳工在设备保养中的工作[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16).
[2]胡占明.钳工实习训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J].成才之路,2009(29).
4.矿井地质及资源储量规程实施细则 篇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矿井地质及煤炭资源管理,规范集团公司矿井地质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矿井地质工作计划
一、集团公司及矿地测部门必须认真制定矿井地质工作计划,并确保计划的实施。
二、各矿地测部门每年向集团公司上报工作总结的同时,上报下工作计划。无工作计划的,地测工作质量标准化按检查标准降一级。
三、集团公司地测处要定期经常检查各矿地测部门的计划执行情况和工作效果,负责重点工作的协调平衡,确保重点工作的实现。
第二章 生产矿井地质工作联系及预报制度
第三条、地测部门与设计、开拓掘进、回采、安监等部门应互相协作、互相监督、互相配合。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书)进行。第四条、设计部门需要地质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地测部门应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
一、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质资料,应在接到设计部门委托后半年内交付。
二、采区地质说明书应在接到设计部门委托后三个月内提出。特殊情况或需要进行补充勘探者,可同有关部门具体商量提供资料时间。
三、采区地质说明书、综采工作面的回采地质说明书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报集团公司批准后,作为采区设计、综采工作面回采的地质依据。
四、开拓、掘进地质说明书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提出。
五、回采地质说明书在工作面贯通后5天内提出。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交生产部门使用。零星或局部地质资料,提交期限按矿总工程师签署意见执行。
第五条、地质部门应加强与掘进单位的业务联系
一、地质部门提交采区或掘进地质说明书以后,应紧密配合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编录,及时掌握地质变化,不断进行修改与补充,作出地质预报,与施工部门保持紧密联系。
二、巷道掘进前方遇有老巷、大断层、老空区时,或接近积水、高瓦斯煤层以及进入其他危险区前,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时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
其中岩巷揭煤安全距离如下:一般距煤层10米(垂距)前,发 揭煤预报;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在岩巷掘至煤层20米(垂距),发揭煤预报。
三、遇有重大地质变化或地质疑难问题,或者存在严重不安全因素,地质上判断根据又不足时,地质部门必须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并提出巷探、钻探、物探等准备性意见。
第六条、加强与回采单位的业务联系
一、在回采期间,地质部门按规定及时进行工作面调查,及时填绘工作面图纸,标明工作面的进度。工作面进度的原始资料地质部门应长期保存。
二、工作面调查时,必须认真测定采高,浮煤厚、顶底煤厚以及其他煤量损失的数据。发现不符合设计规定时或工作面严重丢煤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指明回采中的问题,并向总工程师汇报后对回采单位进行罚款。
三、工作面内部发生变化时如煤层突然变薄或增厚,出现隐伏断层等,应及时与回采部门联系,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四、工作面停采线位置由地质测量部门根据设计规定要求确定,并预先在现场标定出来。停采线处如遇有地质变化或其他因素,不能达到预定位置时,回采部门应事先向地测部门提出,经共同鉴定认为 需要变更时,由地质测量部门变更现场标记,其他人不得擅自更改。
第七条、地质预报
一、包括临时性预报、月报、年报,并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
二、各种预报必须有文字和图纸;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第三章 矿区勘探
第八条、矿区勘探方案、设计由地测处根据矿区规划组织编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地测处根据要求组织实施;生产矿井补勘方案、设计由各生产矿井根据矿井接替计划编制,编制后报地测处汇总、平衡,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列入当年维简。
第九条、凡是重大地质勘探工程,如资源勘探,补充勘探,防治水工程,供水工程等,其勘探方案、设计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施工。专门瓦斯勘探工程,井筒检查孔、冻结孔等专项工程,其勘探方案、设计报地测处审查后施工。勘探公司施工工程结束后,必须按期提交竣工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等成果资料,并将原始资料完好保存;其他勘探单位施工工程结束后除按期提交竣工竣工报告、技术总结报告等成果资料外,还必须提交原始资料;各项勘探工程必须经过集团公司有关人员现场验收和成果资料验收,重大地质勘探工程必须由施工单位组织相关专家评审验收。各项勘探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财务决算。
一、凡深部或外围井田范围的资源地质勘探的设计、施工与资料 的编制内容和要求,一律按《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的规定执行,由资料编制单位向生产单位和集团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全套资料。
二、矿区范围内除地质补勘孔外,其余单个水文孔、灭火孔、供水、专门瓦斯勘探等工程,其设计由集团公司、矿、勘探施工单位共 同审定,勘探施工单位具体设计报地测处审查后,由勘探施工单位组织施工。施工完毕后,由勘探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勘探报告。
三、井筒检查孔由设计单位或矿方提出井筒检查孔技术要求与方案,交勘探施工单位施工,钻孔竣工后,由集团公司、矿方(或设计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勘探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提交成果资料。如果验收不合格则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四、外委地质工程,无论维简、国补或自筹资金,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合同复印件报集团公司备案,建设单位对工程进度、质量负责,集团公司地测处随时进行抽查。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提前1-2天通知集团公司地测处,由集团公司地测处按有关程序牵头组织或参加验收。
五、各项勘探工程报告资料内容的编制要求,参照有关规定与细则执行。移交成果资料份数6份,其中建设单位2份、集团公司地测 处4份(年终由地测处负责向集团公司档案室移交资料2份)。
第十条、维简计划是勘探单位施工的依据,列入维简计划的勘探单位必须保证完成计划,未列入维简计划的工程不允 许施工,调整计划需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签字同意。
第十一条、资源勘探设计、报告,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程序审批。
第四章 资源储量管理
第一节、资源储量计算
第十二条、资源储量计算时,煤层厚度利用真厚度,面积利用斜面积;计算应在1/5000或1/2000储量计算图上进行;储量计算时,面积以平方米,厚度以米,容重以吨每立方米,储量以吨为单位;储量汇总时以万吨为单位,取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第二节、储量动态及损失
第十三条、储量增减中由于补充勘探、采勘对比或井界变动、重算等原因,引起储量数字上的变化,经过审查批准后,即可按一般增 减处理。
第十四条、在储量增减量中,根据不同情况,可分别按转入、转出和注销处理。转入、转出只能在能利用储量和暂不能利用储量之间进行;注销处理只在已开拓区域内进行。
第十五条、采出量可用统计产量代替,但必须进行水分、灰分、和矸石量改正。
第十六条、申请转入、转出、注销、报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等,必须实事求是,并有足够的工程证实。凡应一次处理的,不准化整为零分次处理。由于违反开采程序、乱采乱掘等原因,煤层被破坏,或无充分理由丢弃并不能回采的煤层或块段,一律按不合理损失处理,不能报损。
第十七条、转入、转出、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的储量,经上级批准后,应在地测原图上注明批准文号、日期、储量核减的范围及数字,并将其批准文件和原始资料一并妥善保存,在矿井报废时,上交集团公司。
第十八条、各生产矿井必须随时掌握矿井、采区、工作面的储量、损失量、采出量等情况,对损失及损失率的动态、各项损失所占的比重及造成的原因等,定期进行分析,以便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全矿井回收率分析总结。
第十九条、储量调查的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面调查与丈量,应每推进不超过30米一次,遇到煤层突然变化或构造复杂时,要适当缩短丈量距离,工作面沿倾斜方向每不超过10-15米丈量一点,并要求:
(一)、工作面丈量的内容必须包括: ①工作面实际进尺、长度、采高;
②工作面煤层产状要素、煤层厚度、夹矸的层数及厚度; ③工作面丢失的顶底煤及浮煤厚度;
④工作面、采区内出现的地质构造、出水、自燃等地质现象。
(二)、工作面丈量煤厚、采高、丢顶底煤及浮煤厚度时,一般应选在同一测点上进行。
二、各生产矿必须按规定探测煤厚,煤厚由各施工连队负责探测,地测部门负责监督并做好记录。探测点距:沿走向10—30米一个点,沿倾向10—30米一个点。每个探煤厚点要取得煤层厚度、夹矸层数及厚度等数据。
三、调查掌握工作面外丢失的各种煤柱储量、三角煤储量及其它储量地段情况等。
四、及时填写储量计算台帐、损失量台帐、“三下”压煤量等台帐,及时填绘相应图纸。
第三节、合理开发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回收率
第二十条、新矿井、采区、工作面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矿井地质条件,选择合理的开拓方式和采煤方法,充分利用煤炭资源。
在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随意变更设计,违反开采程序,吃肥丢瘦,或任意扩大煤柱边界。必 须按设计规定的矿井、采区、工作面回收率要求指标进行。
第二十一条、各有关人员及部门,对提高资源回收率,合理开采煤炭资源分别负责。
一、矿长、矿总工程师对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正确开采,保证全矿井各类损失率指标达到要求,负直接责任。
二、设计部门对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开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负责;因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设计和审查批准者负责。
三、在采、掘当中,未按设计或作业规程作业,擅自提前拐切巷、提前停采、随意迁巷、超出设计规定的顶底煤、浮煤以及各类煤柱损失,由回采、开拓、掘进区(队)长、有关技术人员、当事班组长和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负责。
四、地测部门对所提地质资料负责。因地测工作错误,情况不明,数字不准造成的不合理损失,由地测部门负责人负责。
第二十二条、煤矿在开拓、掘进和回采各个阶段,储量管理人员都应了解并掌握有关情况,当发现有违反技术政策和规定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在开拓阶段,储量管理人员应深入现场,认真调查了解各种煤柱尺寸、薄煤层、构造复杂区掘进施工情况等,发现不符合设计规 定的,应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
二、在回采阶段,储量管理人员应按照采煤作业规程的规定,对采高、煤柱回收、顶底煤厚度等,按规定进行调查丈量,绘制分采区、分工作面损失量图,真实反映损失情况,如发现不符合规程要求或即 将丢煤时,应及时指出,并填写“预防丢煤通知单”报有关领导及部 门。
三、采掘工作面结束前,储量管理人员应参加矿组织的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参与确定其停采和搬迁问题的处理意见。
第四节、各种储量报表的填报要求
第二十三条、各生产矿井每季度初月5日前将“三量”报表报集 团公司;每年底应提前着手年终储量图表的编制工作,次年元月二十日前必须将合格的各种储量图表报集团公司。储量报表其它要求,按“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附录四执行。
第五节、各类煤柱管理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应根据矿井、采区、工作面设 计和规定留设各类煤柱。一要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二要尽可能减少资源损失。
一、工作面内留设小块煤柱要按工作面设计规定留设。煤柱实 际尺寸超过设计规定部分的损失按不合理损失处理。
二、采区巷道保护煤柱要按采区设计规定留设。煤柱实际尺寸 超过设计规定部分的损失按不合理损失处理。采区内巷道保护煤柱原 则上必须采出。
三、采区内阶段之间煤柱、采区之间隔离煤柱要按设计规定留 设。煤柱实际尺寸超过设计规定部分的损失按不合理损失处理。原则上应采用沿空送巷、沿空留巷方法,尽量减小阶段之间煤柱尺寸。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可不留设采区之间隔离煤柱。
四、全矿性的工业广场煤柱、井筒保护煤柱、大巷保护煤柱、永久性“三下” 煤柱、井田边界等安全隔离煤柱、含水层或积水老窑防水煤柱、断层防水煤柱、钻孔防水煤柱等要按设计规定留设。煤柱实际尺寸超过设计规定部分的损失按不合理损失处理。准备全部或 部分回收的全矿性煤柱要按设计规定回收,因开采影响或自然条件变化而无法采出部分损失按实际损失处理。回收的设计规定允许全部丢失的全矿性煤柱资源储量按复采处理。
第二十五条、设计规定的全矿性煤柱范围需要变动或需要留设新的全矿性煤柱时,生产矿井要行文上报集团公司审核,集团公司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批复或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一、变动或新增各类防隔水煤柱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附录八 之规定执行。
二、变动或新增建筑物、水体、铁路等各类保护煤柱与压煤开 采参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规定执行。
第五章 资料定期分析、总结、保管、提供
第二十六条、每完成一项工程,地质人员都要将获得的资料进行一次系统的分析、整理和总结,并分门别类归档。
第二十七条、有关地质图纸建立、填绘和修改补充制度
一、1/2000、1/5000原图上的各种地质资料和采掘工程资料,每半年由专职绘图人员清绘一次。
二、日常地质用图,一般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填绘。第二十八条、各类地质资料的定期分析、总结制度
一、矿井地质报告(修改)或延深水平地质报告必须提前2~3 年编制,矿井地质报告8~10年修编一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报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审批,并由集团公司、矿档案室存档。
二、矿井(采区)补充勘探必须提前两年进行,勘探竣工3~6个月内提出补充勘探地质报告,报集团公司批准。
零星补勘由勘探单位于终孔后一个月提交最终成果资料,并移交有关部门。
三、采区内最后一个工作面结束后三个月内提出采区地质总结,矿总工程师审查,矿档案室存档。
四、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30天,提出工作面采后总结,经矿总工程师审查,由矿地质部门保存。
第二十九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所有地测资料的发放,借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发放、回执手续。
一、地测部门向外提供地质资料、报表等,必须由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提供或报出。
二、集团公司向上级部门报送的各种报表,需经处长审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签阅后才能报出;矿(队)向集团公司上报的各种报表,需经地测科长和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才能上报。
三、对外提供的矿区地质图纸,其索取单位必须持有关单位介 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或处长批准后才能提供。
第三十条、建井地质资料:
一、立井与斜井施工前,原则上必须打井筒检查孔。在井田内已 掌握了地质、水文地质情况及其变化规律时,不打井筒检查孔的,须 经集团公司审查批准。
二、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资料,认真编录,对地质资料不断进行修改和补充。所在矿应给予协助,遇到问题共同研究解决。
三、工程竣工后,由集团公司按有关程序组织验收。施工期间的地质资料和最终成果,两个月内移交所在矿,所在矿负责向集团公司档案室移交资料。
第六章 科学研究
第三十一条、科学研究
一、为了适应煤炭工业发展,促进矿井地质手段的改革,不断丰富本学科的理论,必须加强矿井地质的科学研究。
二、矿井地质的科学研究工作,应以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关键问题为主,如改革矿井地质工作方法的研究;提高地质成果资料精度 和可靠性方面的研究等。
三、有关地质、水文地质等方面的科研课题,各矿地测部门要在每年年底报集团公司有关科研管理单位,并得到集团公司领导审定后 填写科学技术项目计划任务书,确定负责单位,协作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以便取得科研经费,按计划开展科研工作;课题结束应写出专题 总结,由集团公司科研管理单位组织鉴定,有推广价值者应予推广。
四、地质部门要加强科技情报工作,注意积累资料,积极开展群 众性的科研活动;鼓励撰写学术论文,积极参加专业学术讨论;要组织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矿井地质专业人员业务素质。
第七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地质部门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各类说明书或采区地质说明书、综采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未报集团公司审批的罚款2000元。
第三十三条、地质部门揭煤前未按规定发揭煤预报的罚款1000元。
第三十四条、检查地质预报每缺一份罚款1000元,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罚款5000元。
第三十五条、资源储量管理一次造成不合理损失2000吨以下由矿方负责追查处理,处理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2000吨以上,由公司有关领导及地测处负责追查处理并按1元/吨罚款。
第三十六条、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在煤柱留设方面要根据以上条款执行,如有违背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一、因煤柱留设造成资源储量不合理损失2000吨以下者由矿方负责追查处理,处理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2000吨以上者由集团公司负责追查处理并按1元/吨罚款。
二、各种煤柱的范围、名称、批准机关、文号、日期、煤柱的资源储量、摊销计算基础和摊销的资源储量数据未标示在煤层损失量估 算图上者,限期整改,超期未整改结束根据情况罚款2000~5000元。
三、变动设计规定的全矿性煤柱范围或留设新的全矿性煤柱未 经审批者,罚款5000~10000元。
四、擅自动用断层、水体、老窑、矿井边界、钻孔等各类防隔 水煤柱者,罚款20000~50000元。
第八章 附则
5.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员工操作行为,结合企业实际,特修编《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在修编过程中历经了基础资料收集、工种工序调研、技术人员起草、员工座谈讨论、主管部门审定、集团公司会审等阶段。修编人员紧密结合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开滦近年来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典型事故案例,使新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更适应广大员工现场操作。
新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分矿井采煤、矿井掘进、矿井开拓、矿井机电、矿井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洗选加工、矿山救护、事故预防、基本建设、机械制修、发电供电、铁路运输、经贸港口、炼焦化工、民爆器材、建筑材料、多经林业、电信网络、社区服务、劳服系统等二十二篇。
这次修编以工种为主,增加了个别工序和新设备新工艺的操作规程。主要工种的操作规程包括:适用范围、上岗条件、安全规定、操作准备、安全确认、操作顺序、正常操作、特殊操作、收尾工作九个方面。为防止安全生产事故重复发生,把近年来典型事故案例中明确提出的具体操作要求和防范措施做为此次修编的重点补充内容,同时添加了“事故预防篇”。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三大规程之一,是规范员工操作、减少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掌握,自觉按章操作,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现本质型安全人,努力向本质安全型企业迈进。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篇六
2.1.1 城镇供水厂应设立水质化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并负责检验原水、净化工序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
2.1.2 城镇供水厂选用地表水或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其水质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和《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的要求。
2.1.3 当水源水质不符合要求时,不宜作为供水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水厂必须增加相应的处理工艺,并加强对相关指标的监测。
2.1.4 经净化后的出厂水水质必须能使管网水达到国家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的规定。2.2 原水
2.2.1 城镇供水厂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的规定并结合本地区的原水水质特点对进厂原水进行水质监测。当原水水质发生异常变化时,应根据需要增加监测项目和频次。
2.2.2 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城镇供水厂宜在取水口附近或水源保护区内建立水质在线监测及预警系统,原水水质在线监测及预警项目可根据当地原水特性和条件选择。未建立原水水质在线监测及预警系统的供水厂应在适当的范围内划定原水水质监测段,在监测段内应设置有代表性的水质监测点。
2.2.3 以地下水为水源的供水厂应在汇水区域或井群中选择有代表性的水源井、补压井(或全部井)作为原水水质监测点。2.3 净化水
2.3.1 城镇供水厂应在每一个净化工序设置水质检测点。当生产需要、工艺调整或者水质异常变化,可酌情增加工序水质检测点。2.4 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
2.4.1 城镇供水厂开展的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应符合表 2.4.1 的规定。
2.4.2 城镇供水厂水质检验工作可由水厂化验室单独完成或与其所属单位的中心化验室共同承担完成。
2.4.3 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可在表 2.4.1 的基础上根据条件和需要酌情增加。
2.4.4 对于部分检验频率低、所需仪器昂贵、检验成本较高的水质指标,无条件开展检验的单位可委托具有相关项目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2.5 检验方法 2.5.1 检验方法依次为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行业标准及国际标准。2.5.2 尚无标准方法的,可采用其它非标方法,但应经过方法确认。2.6 在线监测
2.6.1 城镇供水厂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浑浊度、余氯、pH 等水质在线监测仪表,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选择配置其它水质在线仪表。
2.6.2 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应达到所需的灵敏度和准确度,并符合相应检验方法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要求。
2.6.3 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应及时传递到控制中心进行监控和处理。
2.6.4 在线仪表数据不能传递到控制中心的水厂,其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查看、记录并反馈在线仪表数据。
2.6.5 在线仪器设备要有专人定期进行校准及维护。当仪表读数波动较大时,应增加校对次数。2.8 质量控制
2.8.1 城镇供水厂应建立健全包括水质、净水原材料、实验室质控在内的质量控制体系。2.8.2 对水质可实行运行生产单位、职能部门两级管理,班组、水厂化验室和中心化验室三级检验。
2.8.2 各级化验室应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方式进行内部质量控制与管理,并贯穿于监测活动的全过程。
2.8.3 中心化验室应进行计量资质认证。
2.8.4 中心化验室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国际、国内或地区有关机构组织的实验室比对或能力验证活动,不断提高实验室检验技术水平。
2.8.5 实验室所用的计量分析仪器必须定期进行计量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计量分析仪器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校验和维护。
2.8.6 凡承担城镇供水厂水质检验工作、报告数据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2.9 水质安全保障
2.9.1 城镇供水厂应建立完善水质预警系统,制定水源和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当出现突发事件时,水厂应按预案尽快上报并迅速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2.9.2 当发生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尤其是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事故时,检验人员必须携带必要的检验仪器及安全防护装备尽快赶赴现场,立即利用快速检验手段鉴别、鉴定污染物的种类,给出定量或半定量的检验结果。现场无法鉴定或测定的项目应立即将样品送回实验室分析。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污染程度和可能污染的范围,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水质有关情况。
2.9.3 在水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期间,城镇供水厂必须加大水质检测频率,并根据需要增加检验项目。
2.9.4 对于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当我国颁布的标准监测分析方法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使用国内外其它先进的分析方法。
2.9.5 城镇供水厂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或检修施工之前,必须制定水质保障措施;用于供水的新设备、新管网投产前或者旧设备、旧管网改造后,必须严格进行清洗消毒,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9.6 城镇供水厂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管理的供水设施定期巡查和维修保养。
2.9.7 城镇供水厂直接从事制水和水质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卫生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并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证上岗。3.3 制水生产工艺安全
3.3.1 制水生产工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应保证连续安全供水的要求,关键设备应有一定的备用量。设备易损件应有足够量的备品备件。
3.3.2 制水生产工艺应保证出厂水水质的安全,并符合下列规定。供水厂应根据各自的水源流域内可能的污染源,制定相应的水源污染时期的水处理技术予案和生产指挥预案。一般水厂均应具备临时投加粉末活性炭和各种药剂的应急设备与设施。
3.3.3 供水厂应针对突发事件,如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大面积传染病流行期可能给水厂生产带来的影响,制定安全生产预案。
3.3.4 为保证制水生产过程的安全,对于有害气体、压力容器、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应符合相关规范及各专业的安全要求。5 供水设备运行 5.1 水泵
5.1.1 各种泵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泵工况点长期在低效区工作时,应对水泵进行更新或改造,使泵工作在高效区范围内。2 水泵运行中,进水水位不应低于规定的最低水位。在泵出水阀关闭的情况下,电机功率小于或等于 110kW 时,离心泵和混流泵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 3min;大于 110kW 时,不宜超过 5min。泵的振动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振动烈度 C 级的规定。5 轴承温升不应超过 35℃,滚动轴承内极限温度不得超过 75℃,滑动轴承瓦温度不得超过 70℃。除机械密封及其他无泄漏密封外,填料室应有水滴出,宜为每分钟 30-60 滴。7 水流通过轴承冷却箱的温升不应大于 10℃,进水水温不应超过 28℃。输送介质含有悬浮物质的泵的轴封水,应有单独的清水源,其压力应比泵的出口压力高 0.05Mpa以上。
5.1.2 离心泵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离心泵的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启动前应检查清水池或吸水井的水位是否适于开机; 2)检查来水阀门是否开启,出水阀门是否关闭; 3)应盘车检查其转动是否灵活;
4)检查轴承处油位,确保油量满足要求,油路畅通;
5)设计采用非淹没式进水时,用真空泵引水或向泵内注满水后开启电机; 6)水泵运行平稳,压力表显示正常时,缓慢开启出水阀。2 离心泵的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转过程中,必须观察仪表读数、轴承温度、填料室滴水和发热及泵的振动和声音等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检查进水水位,水位低于规定的最低水位时,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处理。3 离心泵停泵应符合下列规定: 1)停泵时,应先关闭出水阀;
2)环境温度低于 0℃时,应将泵内水排净,以免冻裂。5.1.3 立式混流泵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式混流泵的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启动前,应盘车检查其转动是否灵活; 2)立式混流泵宜开阀启动;
3)检查轴承处油位,确保油量满足要求,油路畅通;
4)向填料室上接管引注清洁压力水,或向机械密封注入清洁压力水。2 立式混流泵的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转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必须观察仪表读数、轴承温度、填料室滴水和发热以及泵的振动和声音等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检查进水水位,水位低于规定的水位时,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处理。3 立式混流泵的停泵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虹吸式的出水管路,在停机同时,开启真空破坏阀,防止水倒流; 2)在冰冻季节停泵后,叶轮不应浸入水中,以免结冰损坏部件。5.1.4 轴流泵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启动前,盘车检查其转动是否灵活; 2)打开出水阀;
3)检查轴承处油位,确保油量满足要求,油路畅通; 4)向填料室上的注水管引注清洁压力水。2 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转过程中,必须观察仪表读数,轴承温度、填料室滴水和发热及泵的振动和声音等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检查进水水位,水位低于规定的最低水位时,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处理。3 停泵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虹吸式的出水管路,在停机同时应开启真空破坏阀,防止水倒流; 2)在冰冻季节,停泵后,叶轮不应浸入水中,以免结冰损坏部件。5.1.5 长轴深井泵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动前,检查电机润滑油油面高度,盘车检查其转动是否灵活;
2)用压力清水或用预润清水箱等容器向泵润滑水孔灌水,灌水超过 0.1m³后,方能启动电机。2 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转过程中,必须观察各仪表读数、轴承温度、填料室滴水和发热及泵的振动和声音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定期测量深井的静、动水位,第一级叶轮必须浸入动水位以下 3-5m。3 停泵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电机停止后,检查润滑油面高度,油量不足时及时补充。2)检查出水管路止回阀是否严密,如有回水现象应及时处理。5.1.6 井用潜水电泵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装或大修后首次启动时要对配电设备、继电保护、线路及接地线、远程装置和操作装置、电气仪表等进行检查、对电动机的绝缘电阻进行测量、检查电源三相电压是否在合格范围内、测量静水位并做记录;
2)启动后观测电流、声音、振动情况,开阀时注意电流变化,控制运行电流在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内;
3)新装或大修后第一次运行时,运行 4 小时后停机,并迅速测试热态绝缘电阻,其值大于 0.5МΩ时方可继续投入运行;
4)潜水电泵停机后如需再启动,其间隔应在 5min 以上; 2 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行过程中,必须观察仪表读数、振动、声音、出水量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定期测量动、静水位。3 停泵应符合下列规定:
出水管路无止回阀装置时,停机前应先将出水阀门关闭再停机; 5.1.7 水泵异常情况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机; 1)水泵不吸水,压力表无压力或压力过低; 2)突然发生极强烈的振动和噪音; 3)轴承温度过高或轴承烧毁; 4)水泵发生断轴故障; 5)冷却水进入轴承油箱;
6)机房管线、阀门发生爆破,大量漏水; 7)阀门阀板脱落; 8)水锤造成机座移动; 9)电气设备发生严重故障;
10)井泵动水位过低,形成抽空现象或大量出沙; 11)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危及设备安全。2 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先开启备用水泵而后停机; 1)泵产生剧烈震动或噪音;
2)冷却、密封管道堵塞经处理无效;
3)密封填料经调节填料压盖无效,仍发生过热或大量漏水; 4)进水口堵塞使出水量明显减少; 5)发生较严重汽蚀,调节阀门无效。水泵发生异常情况,均应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5.3 变压器
5.3.1 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在额定电压±5%范围内改变分接位置运行时,其额定容量不变。如为-7.5%和-10%分接时,其容量按制造厂的规定;如无制造厂规定,则容量应相应降低 2.5%和 5%。有载调压变压器分接位置容量按制造厂规定。
5.3.2 变压器的运行电压不应高于该运行分接额定电压的 105%。对于特殊的使用情况,允许在不超过110%的额定电压下运行。
5.3.3 变压器的工作负荷应符合下列规定: 变压器三相负荷不平衡时,应监视最大一相的电流。接线为 Ynyno 的大、中型变压器允许的中性线电流,按制造厂及有关规定。接线为 Yyno(或 Ynyno)和 Yzn11(或 Ynzn11)的配电变压器,中性线电流的允许值分别为额定电流的 25%和 40%,或按制造厂规定。油浸式变压器顶层油温不超过表 5.3.3 规定(制造厂有规定的按制造厂规定)当冷却介质温度较低时,顶层油温也相应降低。自然循环冷却变压器的顶层油温不宜超过 85℃。变压器的报警温度为 80℃,冷却风扇在 65℃启动,55℃返回(制造厂另有规定除外)。3 干式变压器的温度限值应按制造厂的规定。变压器允许正常和事故过负荷情况下运行,变压器过负荷运行时应密切注视运行温度,当变压器过负荷或顶层油温达到报警温度时,应降低负荷,并做记录。变压器负荷达到额定容量的 130%时,即便运行温度未达到最高油温限值时,应立即减负荷。6 变压器负荷达到额定容量的 120%时,暂停有载调压操作(制造厂另有规定除外)。7 油浸风冷变压器的正常负荷为额定容量的 70%以上时,风扇应自动或手动投入运行(制造厂另有规定除外)。干式变压器的正常周期性负载和急救负载的运行要求,按制造厂的规定。9 强迫冷却变压器的运行条件:
1)强油循环冷却变压器运行时,必须投入冷却器。各种负载下投入冷却器的相应台数,应按制造厂的规定,按温度和(或)负载投切冷却器的自动装置应保持正常; 2)油浸风冷和干式风冷变压器,风扇停止工作时,允许的负载和运行时间,应按制造厂规定。油浸风冷变压器当冷却系统故障停风扇后,顶层油温不超过 65℃时,允许带额定负载运行;当顶层油温超过 85℃而风扇不能恢复运行时,应立即减负荷;
3)强油循环风冷和强油循环水冷变压器,当冷却系统故障,切除全部冷却器时,允许带额定负载运行 20min,如 20min 后顶层油温尚未达到 75℃,则允许上升到 75℃。但在这种状态下运行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 1h。若厂家说明书上有规定时,按厂家规定执行。5.3.4 变压器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有人值班变电站,应每班至少巡视一次;无人值班变电站,应每周至少巡视一次,并在每次停运后与投入前进行现场检查。在接班时,必须检查油枕和气体继电器的油面。在下列情况下应对变压器进行特殊巡视检查,增加巡视检查次数: 1)新装或经过检修的变压器,在投运 72h 内; 2)有严重缺陷时;
3)气象突出(如大风、大雾、冰雹、寒潮等)时; 4)雷雨季节,特别是雷雨后; 5)高温季节、高峰负载期间; 6)按规定变压器允许过负荷运行时。4 变压器运行巡视检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变压器油温和温度计应正常,储油柜的油位应与温度相对应,各部位无渗油、漏油; 2)套管油位应正常,套管外部无破损裂纹,无严重油污,无放电痕迹及其他异常现象; 3)变压器声响应正常;
4)冷却器温度正常,风扇、油泵、水泵运转正常,油流继电器工作正常; 5)水冷却器的油压应大于水压(制造厂另有规定者除外)6)呼吸器完好,吸附剂干燥;
7)引线接头、电缆、母线应无发热现象; 8)压力释放器或安全气道及防爆膜应完好无损; 9)有载分接开关的分接位置及电源指示应正常; 10)气体继电器内应无气体; 11)各控制箱和二次端子箱应关严,无受潮;
12)干式变压器的环氧树脂层应完好无龟裂、破损,外部表面应无积污; 13)变压器室的门、窗、照明应完好,房屋不漏水,室温正常; 14)变压器外壳接地应完好。变压器停运和投运的操作程序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变压器的充电应在有保护装置的电源侧用断路器操作。35kV 及以下变压器停运时应先停负荷侧,后停电源侧;
2)在无断路器时,可用隔离开关或跌落式熔断器投切的空载变压器容量如表 5.3.4 规定: 3)强油循环变压器投运时按负载情况控制投入冷却器的台数,水冷却器应先启动油泵,再开启水系统;停电操作先停水后停油泵。冬季停运时应将冷却水放尽。6 新投运的变压器安装检验合格后,试运行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
1)新品变压器第一次投入时,可全电压冲击合闸,冲击合闸时,变压器应由高压侧投入; 2)新品变压器应进行五次空载全电压冲击合闸,应无异常情况。第一次受电后持续时间应不小于 10min,励磁涌流不应引起保护装置的误动作; 3)变压器并列前,应先核对相位;
4)带电后,变压器各焊缝和连接面不应有渗油现象。
5)接于中性点接地系统的变压器在进行冲击合闸时,其中性点必须接地。新装、大修、事故检修或换油等情况下,重新注油后施加电压前,变压器静置时间不应少于以下规定:110kV 及以下:24h;220kV : 48h主变压器初次投入运行,应空载运行 24h,运行正常后,方可带负荷运行; 变压器停运半年及以上准备投入运行时,应做超期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在 110kV 及以上中性点接地系统中,变压器投入运行时,220kV 及 110kV 侧中性点必须先接地,如该变压器正常运行时中性点不接地,则在变压器投入运行后,须立即将中性点断开; 10 对于正常运行的中性点接地的 110kV 及以上变压器,在停电操作时:低压侧(中压侧)无电源的一律先将变压器一次侧中性点接地,再由高压侧拉开空载变压器;三绕组变压器,当低压或中压侧无电源时按两绕组变压器操作;低压侧或中压侧有电源的(包括两台变压器并列的电源),停电操作应按当地供电局规定执行。11 气体保护装置的运行
1)变压器运行时,气体保护装置应接信号和跳闸,有载分接开关的气体保护应接跳闸;用一台断路器控制两台变压器时,如其中一台转入备用,则应将备用变压器重瓦斯改接信号。2)变压器在运行中滤油、补油、更换净油器和呼吸器的吸附剂时,应将其重瓦斯改接信号,此时其他保护装置仍应接跳闸,作业结束后,立即改回原运行方式;
3)当油位计的油面异常升高或呼吸系统有异常现象需要打开放气或放油阀门时,应先将重瓦斯改接信号。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在变换分接时,应作多次转动,以便消除触头上的氧化膜和油污。35kV 及以上变压器在确认分接正确并锁紧后,测量绕组直流电阻; 13 有载分接开关的操作,应遵守如下规定:
1)应逐级调压,同时监视分接位置及电压电流的变化;
2)有载调压变压器并列运行时,其调压操作应轮流逐级或同步进行;单相变压器组和三相变压器分相安装的有载分接开关,应三相同步电动操作;
3)有载调压变压器与无励磁调压变压器并列运行时两变压器的分接电压应靠近。14 变压器并列运行的条件: 1)联接组标号相同; 2)电压比相等;
3)短路阻抗相等(允许误差±0.5%); 4)容量比不应超过 3:1(限于配电变压器)。新装或变动过内外连线的变压器,并列运行前必须核定相位。16 变压器并列运行后应检查负荷分配情况。5.3.5 变压器的不正常运行和处理 变压器运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运: 1)变压器内部有强烈的、不均匀的声响和爆裂声;
2)在正常负荷和正常冷却条件下,变压器温度不正常并不断上升; 3)油枕向外喷油或防爆管喷油; 4)变压器严重漏油;
5)套管上出现大量碎块和裂纹、滑动放电或套管有闪络痕迹; 6)变压器冒烟着火。当变压器附近的设备着火、爆炸或发生其他情况,对变压器构成严重威胁时,应立即将变压器停运。当发生危及变压器安全的故障,而变压器的有关保护装置拒动时,应立即将变压器停运。4 当发现变压器的油面较当时油温所应有的油位显著降低时,应补同牌号的新油,如牌号不一致,应做混油试验,补油时应遵守本规程 5.3.4.11 的规定,禁止从变压器下部补油。瓦斯继电器动作时,应立即对变压器进行检查,查明动作的原因,判断故障的性质,若气体继电器内的气体无色、无臭且不可燃,色谱判断为空气则变压器可继续运行,并及时消除进气缺陷;若气体是可燃的或油中溶解气体分析结果异常,应综合判断确定变压器是否停运。瓦斯继电器保护动作跳闸时,在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前,不得将变压器投入运行。变压器其他保护装置动作跳闸后,在未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前不得重新投入运行。5.5 低压配电装置
5.5.1 低压配电装置的运行应进行巡视检查,检查周期与高压配电装置相同,巡视检查情况和发现问题应记入巡视记录,检查内容如下: 配电装置应在额定电压以内运行,检查三相电压是否平衡,线路末断配电装置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各配电装置和低压电器内部有无异声、异味。检查空气开关、起动器和接触器的运行是否正常、噪声是否过大、线圈是否过热。4 带灭弧罩的电器、三相灭弧罩是否完整无损、有无松动。电路中各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母线固定卡子有无松脱,低压绝缘子有无损伤及放电痕迹。6 接地线连接是否完好。雨天,检查室外配电箱是否渗漏雨水,室内缆线沟是否进水,房屋是否漏雨。5.5.2 低压配电装置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低压母线和设备连接点超过允许温度时,应迅速停次要负荷,并及时对缺陷进行检修。2 各种电器触头和接点过热时,应检查触头压力或接触连接点紧固程度,消除氧化层,打磨接点,调整压力,拧紧连接处。电磁铁噪声过大,应检查铁心接触面是否平整,对齐,有无污垢、杂质和铁心锈蚀,检查短路环是否断裂,检查电压是否降低等。低压电器内发生放电声响,应立即停止运行。如果灭弧罩或灭弧栅损坏或掉落,应停止该设备的运行。6 三相电源发生缺相或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时,应立即停电处理。7 空气断路器等产生越级跳闸时,应校验定值配合是否正确。5.6 防雷保护装置
5.6.1 防雷保护装置巡视检查内容如下: 1 避雷器外绝缘及金属法兰应清洁完好,无裂纹及放电痕迹。2 避雷器引线连接螺丝及结合处应严密无裂缝。3 避雷器接地线不应锈蚀或断裂,与接地网连接可靠。4 避雷器周围 5m 范围内不准搭设临时建筑物。5 避雷针本体不得有断裂、锈蚀或倾斜。避雷针接地引下线是否完好,引下线保护管应完好无损。避雷装置的架构上严禁装设未采取保护措施的通信线、广播线和低压电力照明线。若排气型(管形)避雷器应检查管身有无裂纹、闪络和放电烧伤痕迹,排气孔上包盖的纱布是否完整,接地引下线是否完好。
5.6.2 防雷保护装置的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发现避雷器有下列情况,应及时处理:
1)内部有异常音响及放电声2)外瓷套严重破裂或放电闪络; 3)引线接触不良 运行中发现避雷器瓷套有裂纹时,如天气正常可将故障相避雷器退出运行,停电更换。在雷雨时,因避雷器磁质裂纹而造成闪络,但未引起永久性接地,在可能条件下,将其退出运行。3 运行中避雷器发生爆炸,但未造成系统永久性接地或危及系统安全运行时,可在雷雨过后更换合格避雷器,若已引起系统永久性接地,需将故障避雷器退出运行,但禁止使用隔离开关操作。4 避雷器内部有异常音响或瓷套炸裂,而引起系统接地时,工作人员应避免靠近,将避雷器退出运行。当发现避雷器动作记录器内部烧黑、烧毁或接地引下线连接点处有烧痕、烧断等现象,应对避雷器做电气特性试验或解体检查。5.9 室内配电线路、电器及照明设备
5.9.1 1kV 以下室内配线、配电盘及闸箱每月应进行一次巡视检查 5.9.2 巡视检查内容如下: 导线与建筑物等是否摩擦、相蹭,绝缘支撑物是否有损坏和脱落;
2.车间裸导线各相的弛度和线间距离是否符合要求,裸导线的防护网(板)与裸导线距离有无变动; 明敷电线管及槽板等是否破损,铁管接地是否完好; 4 电线管防水弯头有无脱落或导线蹭管口等现象; 5 各连接头接触是否良好,导线发热是否正常; 配电盘及闸箱内各接头是否过热,各仪表及指示灯是否正常完好; 7 闸箱及箱门是否破损,室外箱盘有无漏雨进水等现象; 8 箱、盘金属外皮应良好接地; 清除内部的灰尘,检查开关接点是否紧固,闸刀和操作杆连接应紧固,动作灵活可靠。5.12 变频器
5.12.1 变频器的工作电压(输入电压)一般应不超出额定值5%范围内。变频器不允许过负荷运行。
5.12.2 变频器不允许并列运行。
5.12.3 变频器的运行环境不应有腐蚀性气体及尘土。环境温度不应超过 40℃,湿度‹90%(不结露),必要时应采用降温、降湿设备。
5.12.4 对于长期未使用的变频器(半年以上)应每隔半年通电一次,通电时间 30~60min。5.12.5 值班人员每班至少对运行中的变频器巡检三次,在环境潮湿或湿度较高的夏季应增加巡检次数。
5.12.6 运行检查的项目及异常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详细记录变频器各运行参数(频率、电压、电流)。2 变频器有无异常的气味、异音。有变频变压器的变频器,其变压器应依照变压器的运行检查内容巡检。4 检查冷却风机是否运行正常,如风机停运,应立即停运变频器。检查冷却风道是否畅通,风冷过滤器是否堵塞而影响冷却效果。如不畅通,应及时清理或停运变频器。变频器除遇紧急情况外,不应使用直接切断输入电压的方式关断运行中的变频器。7 供水设备维护 7.1 一般规定
7.1.1 供水设备维护检修 , 应建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三级维护检修制度。7.1.2 日常保养(属经常性工作)由运行值班人负责 , 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的保养和清扫灰尘。7.1.3 定期维护(属阶段性工作), 由维修人员负责 , 每年进行 l~2 次专业性的检查、清扫、维修、测试。电气设备(包括电 力电缆)预防性试验可 l~3 年进行一次 , 继电保护装置的校验 应每年进行一次 , 接地装置和测接地电阻值的检查应每年春季进行 , 避雷器应每年进行检查和试验。
7.1.4 大修理(属恢复设备原有技术状态的检修工作)由专业 检修人员负责 ,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种类型机泵设备可自行制订大修周期标准。2 电动机应与主机大修同时进行。变压器大修周期应根据历年预防性试验结果经分析后确定。35kV 及以上的 , 应在运行 5 年后大修一次 , 以后每隔 5 ~10 年大修一次;1OKV 及以下的 , 可每 10 年左右大修一次。4 配电装置大修周期应根据开关存在的缺陷和实际运行条件来确定。新投入运行的高压断路器应在运行一年后大修一次 ,以后 ,35kV 及以上断路器宜每 5 年大修一次 ,3~lOKV 配电系统断路器宜每 1~3 年大修一次 3~lOKV 启动电机用断路器宜每年大修一次。故障掉闸 3 次或严重喷泊、喷烟 , 均应解体检修。高压架空线路大修周期 , 应根据其完好情况、电气及机械性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来确定。7.11 低压配电装置
7.11.1 低压配电装置清扫周期每年至少一次.7.11.2 低压配电装置的检查、清扫,应符合下列规定: 刀开关的动静触头接触良好,无蚀伤、氧化过热痕迹,大电流的开关触头间可适量涂些导电膏;双投开关在分闸位置,动触头应可靠固定,不得使动触头有自行滑落的可能;铁壳开关闭锁正常可靠,速断弹簧无锈蚀变形; 熔断器的指示器方向应装在便于观察处;瓷质熔断器安装在金属板上时,其底座应垫软绝缘衬垫;无填料式熔断器应紧固接触点,插座刀口应涂导电膏;熔管内部有烧损时,应清除积炭,必要时应更换; 空气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的主触头压力弹簧是否过热失效,否则应更换备件;检查其触头接触应良好,有电弧烧伤应磨光,如磨损厚度超过 1mm 时,应 更换备件,动、静触头应对准,三相应同时闭合,否则调节触头弹簧使三相一致。分、合闸动作灵活可靠,电磁铁吸合无异常、错位现象,吸合线圈的绝缘和接头有无损伤或不牢固现象,若短路环烧损则应更换,清除消弧室的积尘、炭质及金属细末。自动开关、磁力起动器热元件的连接处无过热,电流整定值与负荷相匹配;可逆起动器连锁装置必须动作准确、可靠; 装有电源连锁的配电装置,必须做传动试验,动作正确、可靠; 6 电流互感器铁芯无异状,线圈无损伤; 校验空气断路器的分励脱扣器在线路电压为额定值 75%~105%时,应能可靠工作,当电压低于额定值的 35%时,失压脱扣器应能可靠释放; 8 校验交流接触器的吸引线圈,在线路电压为额定值 85%~105%时,应能可靠工作,当电压低于额定值的 40%时,应能可靠释放; 检查电器的辅助触头有无烧损现象,通过的负荷电流有无超过它的额定电流值; 测量布线的绝缘电阻,其值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测量电力布线的绝缘电阻时应将熔断器、用电设备、电器和仪表等断开。7.13 防雷与过电压保护装置
7.13.1 过电压保护装置检查清扫周期应与供配电装置或电力线路的检查清扫同步进行。7.13.2 过电压保护装置的检查、清扫,应符合下列规定: 阀型避雷器的瓷套有裂纹或密封不严应及时更换,表面有轻微碰伤者应进行泄露和工频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FZ、FCD 型内部并联电阻接触不良时,应及时更换; 管型避雷器的内部有污物或昆虫堵塞时,应抽出棒型电极用特制探针清除;外部间隙电极有放电、烧伤痕迹的,应及时磨光或更换电极;管子漆层有裂纹、发黑和起皱纹,避雷器有损伤及动作三次以上,应及时更换;清扫检查后,按其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或设计规定调整外部间隙; 3 避雷器动作记录器应完好,动作可靠,如内部烧黑烧毁,或接地引下线连接点处有烧痕、烧断等现象时,应对避雷器做电气特性试验或解体检查; 4 避雷针和架构应除锈防腐。
7.13.3 预防性试验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7.14 接地装置
7.14.1 变配电所的接地网、各防雷装置的接地引下线、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一般每年检查一次;车间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及中性线每年至少检查二次。7.14.2 接地装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接地线应接触良好,无松动脱落、砸伤、碰断及腐蚀现象; 2 地面以下 50cm 以上部分的接地线腐蚀严重时,应及时处理; 明敷设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包括三相五线制的保护零线)表面涂漆脱落时,应及时补漆; 4 接地线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体被扰动露出地面,应及时进行恢复维修,其周围不得堆放有强烈腐蚀性的物质,对含有重酸碱、盐或金属矿岩等化学成分土壤地带以及面灰焦渣地带的接地装置,每 10 年左右挖开局部地面进行检查,观察 接地体腐蚀情况,对有电腐蚀地区的接地装置,不超过 5 年挖开检查,接地体腐蚀 1/3 时,应更换接地体; 测量接地电阻值,应符合本地区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7.15
10KV 及以下架空线路 7.15.1 日常保养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线路名称及杆号的标示应保持清楚。线路附近的树木与导线之间的距离小于规定时,应及时剪枝或伐树。电杆杆身的倾斜,使杆梢的位移大于杆高的 1%时,应正杆。偏离线路中心线(错位)不得大于100mm。钢筋混凝土电杆有露筋或混凝土脱落者,应将钢筋上的铁锈清除后补抹混凝土,严重时应换杆。5 拉线松弛应绷紧,戗杆不正者应调正并固定牢固。损坏的接地引下线与接地极连接的修复应牢固,接触必须良好。7 线路避雷器绝缘子等发生严重破损甚至炸裂均应更换。7.15.2 定期检修维护周期、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清扫周期每年至少一次。2 检查清扫项目如下: 1)架空线路登杆检查清扫,凡不符合本规程 5.8.3 规定的运行标准的均应及时处理。2)线路油断路器油面应正常,缺油应补充合格的绝缘油,渗油应处理。
3)线路配电设备、防雷装置及接地装置的检查清扫执行本规程有关条款,预防性试验应符合当地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7.17 变频器
7.17.1 日常保养项目、内容: 带有变频变压器的变频器其变压器应遵从变压器的日常保养规定。2 应保持变频器室内的环境整洁。3 变频器的指示仪表应灵敏准确。4 及时清理更换防尘过滤网。7.17.2 定期检查维护内容: 每年应定期检查两次。其重点应放在变频器运行时无法检查的部位。冷却风机应定期进行清扫,保证出风口无异物,保证良好散热。冷却风机的轴承应根据厂方提供的运行小时进行维护、添加润滑油。
3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散热器应每年至少清洁两次。运行在污染较严重的场合,散热器的清洁工作 应频繁一些。当散热器不可拆卸时,请使用柔软的棉刷或风机进行清扫。接触器、继电器、充放电电阻、接线端子、数字接口插件、控制电源 :检查接触器、继电器触点是否粗糙,接触电阻值是否过大,冲放电电阻是否有过热的痕迹,检查螺钉、螺栓等紧固件是否有松动,进行必要的紧固;电子线路接插件及通讯接口是否松动,导体触点、绝缘物和变压器是否有腐蚀、过热的痕迹,是否变色或破损;检查绝缘电阻是否在正常范围内,确认控制电源电压是否正确。确认保护、显示回路有无异常。
5检查电解电容时需放电并核实无电后方可检查。查看电解电容安全阀是否胀出,外壳是否漏液和变形,一般寿命为 10000 小时(85℃),其容值应大于额定值 85%,因电解电容寿命与温度遵从指数关系,所以因运行温度下降实际寿命可延长。所以使用中注意控制电解电容的温度非常重要。大容量电容器在中间直流回路中使用,由于脉冲电流等因素的影响,其性能劣化同时受周围环境温度及尘土的影响,一般使用周期为 5 年.应检查熔断器接触是否良好,状态指示是否正确。熔断器更换时,要注意其类型。快熔与变通熔断器不应混淆。
8.2 电气安全
8.2.1 供水厂电气工作人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中第 1.5 条的规定。
8.2.2 变电站、配电室应建立岗位责任、交接班、巡回检查、倒停闸操作、安全用具管理和事故报告等规章制度。并应做好运行、交接、传事、设备缺陷故障、维护检修以及操作票、工作票等各项原始记录。
8.2.3 变电所、配电室应具备电气线路平面图、布置图、隐蔽工程竣工图以及一、二次系统接线图等有关技术图纸。
8.2.4 变电所、配电室安全用具必须配备齐全,并保证安全可靠地使用;试验周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附录 E、附录 F 的规定。
8.2.5 变电所、配电室应设置符合一次线路系统状况的操作模拟板(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微机监控装置)。
8.2.6 值班人员应定时进行高压设备的巡视检查;在巡视检查中应遵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第 2.2 条的各项规定。
8.2.7 倒闸操作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第 2.3 条的规定。
8.2.8 高压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检修时,必须遵守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第 3 节的有关规定。
8.2.9 高压设备全部或部分停电检修时,必须按要求在完成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 4 节的有关规定。
8.2.10 供水厂高压设备和架空线路不得带电作业。低压设备带电工作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须经主管电气负责人批准,同时设专人监护。
8.2.11 架空线路进行检修时,供水厂变电所、配电室中的操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 5 节的有关(DL408-91)规定;检修人员必须按本规程 8.2.8 和 8.2.9 的有关规定,在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遇有五级以上大风以及大雨、雷电等情况,应停止作业。
8.2.12 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操作,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 10(DL408-91)节的有关规定。
8.3.13电气设备进行各项试验,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第11 节的有关规定。8.3.14电力电缆的维护检修或新电力电缆的敷设,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91)第 12 节的有关规定。
8.2.15 临时用电或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现行行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3-1997)的有关规定。
8.4 安全保障
8.4.1 城镇供水厂必须制定水源和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当出现突发事件时,水厂应当尽快预警并迅速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8.4.2 一般水厂应具备临时投加粉末活性炭和各种药剂的应急设备与设施。
8.4.3 当原水遭受严重污染,水厂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经处理后出厂水仍达不到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特别是微生物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严重超标时,水厂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8.4.4 当发生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尤其是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事故时,检验人员应立即利用快速检验手段鉴别、鉴定污染物的种类,给出定量或半定量的检验结果。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污染程度和可能污染的范围,并及时上报水务、卫生、环保等政府有关部门。
8.4.5 对于突发性水质污染事故,当我国颁布的标准监测分析方法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使用国内外其它先进的分析方法。
8.4.6 城镇供水厂进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或检修施工之前,必须制定水质保障措施;
8.4.7 用于供水的新设备、新管网投产前或者旧设备、旧管网改造后,必须严格进行清洗消毒,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临时工也应遵守安全规程 篇七
在工程施工现场, 经常能见到一些租赁来的吊车、挖掘机司机进入施工现场工作时不遵守电力安全规程, 还有一些临时工不戴安全帽, 不穿绝缘鞋, 丝毫没有安全意识, 不顾自己、他人和设备安全, 实在令人担忧。其实, 安全不分用工种类, 只要进入施工现场, 对每一个人都应该是一样的要求。所以, 临时工也应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一样严格遵守安全规程。
纵观临时工违章的主要原因, 一是因为临时工都是从劳务市场现雇, 根本不知晓电力安全规程的相关内容, 违章是必然的。二是因为临时工的安全意识淡薄, 受雇半天或一两天, 根本没有想到还要注意安全, 只是一门心思干活, 以便雇用单位以后再雇用, 以致忽视安全。三是由于雇用单位不重视临时工的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 更没有了解临时工对安全规程的知晓程度, 没有正式的用工合法关系, 缺乏对临时工的安规培训和现场监督。
8.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篇八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优质大球盖菇(Stropharia rugosoannulata)的产地环境、栽培基质、生产管理、病虫害防治、质量管理和生产档案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利用作物秸秆栽培大球盖菇的安全优质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096 食用菌卫生标准
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12728 食用菌术语
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528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NY/T 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 749 绿色食品 食用菌
NY/T 1098 食用菌品种描述技术规范
NY/T 1731 食用菌菌种良好作业规范
NY/T 1742 食用菌菌种通用技术要求
NY 5099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
2001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8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GB 12728和NY/T 1098确立的术语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安全优质大球盖菇指菇体肥厚、光洁、低温生长时不易开伞,酒红至浅红褐色,菌柄粗壮、白色,大小均匀,无病斑、无虫蛀、无异味、无杂质,在生产全程中限定限量限时使用化学合成生产资料,将农药残留及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在GB 7096和NY/T 749标准范围内的大球盖菇产品。
4 产地环境
产地环境符合NY/T 391的规定。远离工矿业的“三废”及微生物、粉尘等污染源。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且生产区的堆料场、制种、预湿发酵、发菌及出菇区、产品加工区、仓库区合理分区。每季栽培结束后,及时清理废菌料和废土,对菇场进行消毒。
5 生产技术
本条没有说明的栽培措施,按常规方法实施。
5.1 栽培设施
大球盖菇可在菇房(棚)中进行地床栽培、箱式栽培和床架栽培,也可在林地菌畦栽培。菇房建在地势平坦、冬暖夏凉、通风良好、利于控温遮荫、便于排水的地方。菇房内每条走道两端一般设置上、中、下三层通风口(窗),规格为40 cm×45 cm;也可设置五层通风口(窗),规格为25 cm×30 cm;每条走道中间的顶棚上设置拔风筒1只,内径为25 cm左右。所选用的建筑材料、构件制品及配套设备等,不对环境和大球盖菇产品造成污染。林地菌畦选择遮荫、避风环境作为栽培场地,以排灌方便、土质肥沃、偏酸性的壤土为宜,忌低洼和过于阴湿的场地。播种前把土翻松晒白使之熟化疏松。
5.2 栽培季节
在自然条件下栽培大球盖菇,一般在气温8~30℃时均可播种,以15~26℃为最适宜。山东省8月中下旬至翌年3月中旬均可进行秋、春两季播种栽培,10月上旬及翌年4月下旬开始出菇。以秋初播种温度最为适宜,菌丝生长快,出菇早,产量高。
5.3 品种选用、菌种培养及质量要求
5.3.1 品种选用 选用适于山东省栽培、发菌出菇及转潮快、抗逆性强、优质、高产、商品性好、经省级以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登记的品种,从具相应资质的供种单位引种。使用转基因技术育成的大球盖菇菌种,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5.3.2 菌种培养
大球盖菇菌种的扩繁制作按NY/T 528和NY/T 1731的要求执行。
5.3.3 菌种质量要求
大球盖菇成品菌种质量符合NY/T 1742的要求。要求菌种生活力强,不带病、虫和杂菌,无老化、退化现象。
5.4 原辅材料
5.4.1 主辅原料
主辅原料符合NY 5099的要求。大球盖菇可利用的作物秸秆类栽培原料有:玉米秸、小麦秸、稻草、玉米芯、花生茎蔓、豆秸等,要求新鲜、干燥、不发霉、不腐烂、不带虫,无有害污染物。用于栽培大球盖菇的秸秆,在收获前1个月不得施高残毒农药。栽培基质中不得随意或超量加入化学添加剂,并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及病虫混入。
5.4.2 覆土材料
覆土材料符合NY/T 391的规定。使用天然的、未受污染的草炭土、林地腐殖土或农田耕作层以下的壤土。勿用砂质土和粘土。
5.4.3 生产用水
培养料配制用水和出菇管理用水符合GB 5749的要求。喷水中不能随意加入药剂、肥料或成分不明的物质。
5.5 培养料配方和预处理
5.5.1 培养料配方
配方1:麦秸52%,玉米芯20%,棉籽壳15%,麦麸10%,石膏粉1%,石灰粉2%;
配方2:稻草65%,花生茎蔓粉15%,豆秸粉12%,麦麸6%,石灰粉2%;
配方3:玉米秸68%,棉籽壳20%,麦麸9%,轻质碳酸钙1%,石灰粉2%;
配方4:废菌糠(生产金针菇后的菌糠)50%,玉米芯30%,米糠17%,石膏粉1%,石灰粉2%。
5.5.2 培养料预处理 将选好的秸秆原料先在阳光下翻晒1~2 d,以减少病虫基数,铺料前将麦秸、稻草、玉米秸、玉米芯、花生茎蔓、豆秸等浸水2 d左右,吸足水分,使其含水量达70%~75%。在高温季节(白天气温25℃以上)秸秆原料经预堆发酵,翻堆散热后,再用作栽培。处理后培养料pH 5.5~6.5为宜。
5.6 播种和发菌培养
5.6.1 播种 播种前将畦床土壤整成龟背状,背高12~15 cm,宽90~110 cm,用石灰粉或漂白粉等药物对菌床及四周进行喷洒消毒、杀虫处理。整秸秆预湿料或菌糠等发酵料均可采用菌畦铺料播种,菌糠等碎料也可进行压块栽培。先将畦床喷水淋湿,然后铺入培养料。每平方米用干料25~30 kg,料厚25~30 cm,用菌种500~800 g。播种后料面覆盖消毒湿草帘或碎秸秆保温保湿,也可在料面及周边覆1 cm厚的腐殖土保湿。高温季节用4~5 cm粗圆木棒,每隔30~40 cm打孔至底,以通风散热降温。菌畦之间留40 cm宽的操作道,低于菌畦底部地面。若采取床架栽培,床面宽60~70 cm,层距55~60 cm,高3~4层,底层离地面15~20 cm,架与架之间留走道60 cm左右。
5.6.2 发菌培养 ①发菌管理:料堆温度控制在22~28℃,超过30℃时揭膜通风,也可将料堆上半部翻开或打洞通气降温;堆温偏低,加厚覆盖物或覆膜增温保温。培养料含水量保持在65%~70%,播种后20 d内不宜向畦床菌料直接喷水,保持料面覆盖物湿润即可。备好薄膜,防止菌床被雨淋,雨过后即掀去薄膜,并排除菇床周围积水。20 d后菌丝占据整个料层1/2以上,此时可根据天气情况局部适量喷水增湿,菌床四周侧面多喷,中间部位少喷或不喷,要轻喷、勤喷,以水不漏入料面为度。
②覆土管理:在正常情况下,播种后30~35 d,菌丝长至料层2/3以上时进行覆土。覆土选用肥沃、疏松、pH 5.5~6.5、含有腐殖质的壤土,并预先进行消毒杀虫处理,调节含水量为20%~25%。覆土厚度为3~4 cm。覆土后保持土层湿润,15~20 d后菌丝爬上土层,将覆盖物揭开,停止喷水,加大通风量,使畦面菌丝倒伏,土层内菌丝逐渐形成菌束,扭结成白色小原基并逐渐发育成菌蕾。
5.7 出菇管理
5.7.1 保湿
出菇阶段保持空气相对湿度85%~95%。当土层表面出现白色菌蕾时,每天早晚向畦床喷雾化水。若覆土层干燥发白,须增加喷水,保持覆土层达到湿润状态。若采用草帘覆盖,可用喷雾的方法保湿。当床面上有大量菇蕾发生时,可用竹片使覆盖物稍隆起,防止碰伤小菇蕾。喷水时轻喷勤喷、菇多多喷、菇少少喷、晴天多喷、阴雨天少喷或不喷。要求菌料呈淡黄色,用手捏紧培养料,培养料既松软,又湿润,稍有水滴出现。
5.7.2 调节温度
大球盖菇出菇期间调节在12~25℃范围内。气温低于12℃时,采取增设拱棚、增厚覆盖物、减少喷水等措施以提高料温。进入霜冻期,在增加覆盖物的同时停止喷水,使小菇蕾安全越冬。温度超过30℃时,要采取通风、喷水等降温措施,确保菇体正常生长。
5.7.3 通风
子实体生长发育阶段要求有充足的氧气。当畦面有大量子实体发生时,需加大通气量,每日通风换气2~3 h,使CO2浓度低于0.15%。
5.7.4 光照
子实体生长阶段保持100~500 lx的光照强度。
5.8 采收及二潮菇管理
根据成熟程度、市场需求及时采收。子实体从现蕾到成熟高温期仅5~8 d,低温期为10~14 d。以菌盖外膜刚破裂、菌盖内卷不开伞时采收为宜。采收时,用手指抓住菇脚轻轻扭转一下,松动后再用另一只手压住基物向上拔起,切勿带动周围小菇。除去带土菇脚即可上市鲜销。第一潮菇采收后,清理料面,补足水分,覆膜养菌,经过12~20 d,又开始出第二潮菇,管理方法同第一潮菇。整个生育期可采收3~4潮菇。
5.9 加工、包装与贮运
大球盖菇鲜菇采收后尽快整理分级,按照加工要求,将畸形、病虫危害菇剔出。预冷后进冷库保存、冷链运输销售,也可冷冻保鲜出口、盐渍、制罐加工或制成干菇。干菇采用脱水机烘干,保鲜及烘干的材料和方法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鲜菇包装纸箱无受潮、离层现象;塑料箱符合NY/T 658的要求;内包装塑料膜符合GB 9687或GB 9688的规定。不得使用含有亚硫酸盐、甲醛等有害物质的水液漂洗鲜菇。
6 病虫害防治
6.1 防治原则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坚持“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治理原则。以规范栽培管理技术预防为主,采取综合、安全的防控措施,确保大球盖菇产品农药残留和其它有害物质不超标。
6.2 主要防治对象
大球盖菇主要杂菌有鬼伞、木霉、毛霉、脉孢霉等;常见害虫有跳虫、菌蚊、蠼螋、蚂蚁,以及螨类、蛞蝓、老鼠等。
6.3 防控方法
6.3.1 栽培措施预防 不使用老化菌种;发菌期培养料的含水量控制在70%~75%之间;高温季节播种后,当料温高于30℃时揭膜通风降温。气温低于10℃或雨天时盖膜。
6.3.2 杂菌防治
选料新鲜、干透,栽培前经日光曝晒消毒。发现鬼伞,及早拔除深埋。栽培前期控制好温度和水分,使菌丝生长健壮、旺盛,占领优势,抑制杂菌孳生。
6.3.3 虫害防治
菇床周围定期撒石灰粉,无菇时喷洒5%食盐水或高氟氯氰•甲阿维或氟虫腈药液,防控跳虫、蛞蝓、螨类、菌蚊、蚂蚁发生。对室外栽培的可采取诱杀的办法防治鼠害。
7 质量安全控制
7.1 农药安全使用原则
执行NY/T 393的规定。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和高残留化学农药及重金属制剂、杀鼠剂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和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生产中规定不得使用的农药种类;有限度地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或生物农药;不得在大球盖菇子实体上使用农药及生长激素类物质。
7.2 药剂防治注意事项
执行GB 4285、GB/T 8321标准。大球盖菇出菇阶段于无菇期或避菇使用药剂,以喷洒地面环境或菌床覆土为主。根据病虫危害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科学的施药方式,使用合适的施药器具,配药时使用标准称量器具。合理用药防治,不得随意、频繁、超量及盲目施药。
7.3 生物制剂使用原则
不得使用活体微生物农药和非农用抗生素制剂。采用生物药剂与化学农药合理搭配,减少化学农药的用量,防止或延缓病虫产生抗药性,采取局部用药,防止发生药害。
7.4 采后质量安全管理
采收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防止加工产品中亚硫酸盐等有害物质超标。推行大球盖菇产品包装标识上市,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8 生产档案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推荐阅读:
地质勘探实习报告08-08
地质勘探考试题08-29
工程地质勘探报告表07-08
地质勘探专业学生的自我评价09-17
石油勘探词汇09-17
工程地质勘察安全作业指导书09-04
勘探单位工作总结08-31
地质勘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挑战及其对策08-23
深层石油开发勘探技术分析论文07-01
地质测量安全技术应知应会培训班总结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