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精选4篇)
1.江苏省省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篇一
南通市市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景迅等5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1、景迅,现任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男,1965年9月出生,汉族,江苏海安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拟提名为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人选。
2、戴永臣,现任南通市政协办公室行政处长。男,1960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南通人,省委党校大专学历,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2月参加工作。拟任南通市政协副调研员。
3、季培,现任南通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秘书处长、文史资料编辑部主任。女,1964年7月出生,汉族,江苏如东人,大学学历,200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南通市政协副调研员。
4、朱广龙,现任南通市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秘书处长。男,1964年2月出生,汉族,江苏海安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9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拟任南通市政协副调研员。
5、朱晖,现任南通市纪委党风室正科长级副主任(主持工作)。男,1962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如皋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拟任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公示时间为: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于公示期间与南通市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电话:0513-85098517,85215317,12380(传真),***(手机短信),联系人:陆健;联系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南通市委组织部,邮编:226018。
2.干部任职公示 篇二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XXX,男,汉族,XXXX年X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XXXX副科级检察员、侦查监督科科长,拟任XXXX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7日内(2012年12月21日至2012年12月27日)向XX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邮箱反映(电话:XXXXX;邮政编码:XXXXXX;举报邮箱:XXXXXXXXX)。
XXXXXXXX
3.江苏省省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篇三
根据我校科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2013年4月27日科级干部任免专题会议研究,现将拟提拔试用的科级干部情况公示如下:
张富利:男,汉族,1982年10月出生,河南新乡人,博士学位,副教授,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9月至2003年7月在西工大材料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读本科,获学士学位;2003年9月至2006年4月西工大理学院光学工程专业读硕士,获硕士学位;2005年9月提前攻读理学院光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在法国里尔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学习,2009年11月获博士学位。2006年4月至今在理学院工作。拟试用任理学院院长助理。
孙卫东:女,汉族,1968年6月出生,山东海阳人,学士学位,助理研究员,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9月至1993年12月在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读大专;2005年9月至2007年7月在人文与经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读本科(在职),获学士学位。1995年12月至1998年3月在西安煤炭厅物资局工作,1998年3月至今在西工大理学院工作。2007年5月任理学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拟试用任理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自伟:男,汉族,1983年7月出生,河南漯河人,硕士学位,研究实习员,200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9月至2007年7月西工大人文与经法学院读本科,获学士学位;2009年9月至2012年4月在西工大人文与经法学院读硕士,获硕士学位。2007年7月至2012年7月在西工大国际合作处工作,2012年7月至今在理学院工作。拟试用任理学院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马西平:男,汉族,1981年10月出生,陕西扶风人,硕士学位,助理研究员,200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9月至2005年7月在西安理工大学法学专业读本科,获学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在西工大人文与经法学院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读硕士,获硕士学位。2005年7月至今在西工大纪委办监察处工作。2011年4月任纪委监察处副科级秘书。拟试用任纪委办监察处正科级秘书。
谢 丹:女,汉族,1980年4月出生,陕西咸阳人,硕士学位,助理研究员,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9月至2002年7月在西工大原社科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读本科,获学士学位;2008年9月至2012年3月在西工大人文与经法学院社会主义与民族法制建设专业读硕士(在职),获硕士学位。2002年7月至2009年4月在动力与能源学院任学生辅导员,2009年4月至今在学生处工作。2010年4月任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副科)。拟试用任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正科)。
曹力文:男,汉族,1982年3月出生,黑龙江齐齐哈尔人,硕士学位,助理研究员,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8月至2006年7月在西工大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土木工程读本科,获学士学位;2008年8月至2011年3月在西工大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结构工程专业读硕士,获硕士学位(在职);2010年8月至今在西工大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力学专业读博士(在职)。2006年7月至2011年10月在力学与土木建筑学院任学生辅导员,2011年10月至今在学生处工作。拟试用任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副科)。
魏春红:女,汉族,1973年3月出生,江西南昌人,硕士学位,会计师,199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9至1997年6月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审计专业读本科,获学士学位;2007年3月至2010年6月在西工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读硕士(在职),获硕士学位。1997年7月至1999年12 月在西工大原机电总厂财务科工作,1999年12月至2010年2月在校医院财务科工作,2010年1月至今在财务处工作。2010年1月任财务处会计科副科长。拟试用任财务处会计科科长。
罗 玲:女,汉族,1972年8月出生,陕西高陵人,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0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9月至1993年7月长安大学建工学院建筑财会专业读大专,2000年12月自考获本科学历,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在长安大学地测学院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读硕士,获硕士学位。1993年9至2004年8月在西安市政公司工作,2005年11月至2008年3月在陕西银行学校等单位兼职工作。2008年4月至今在西工大财务处工作,2010年1月任财务处基建财务科副科长。拟试用任财务处基建财务科科长。
张丽娟:女,汉族,1970年2月出生,甘肃武威人,学士学位,会计师,群众。1991年9至1995年7月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会计系财务管理专业读本科,获学士学位。1995年7月至今在西工大财务处工作。2010年1月财务委派至后勤产业集团任财务部副部长。拟试用任后勤产业集团财务部部长。
张 鹏:男,汉族,1981年6月出生,吉林省吉林市人,硕士学位,讲师,200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9月至2004年7月在西工业大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读本科,获学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10年4月在西工大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读硕士(在职),获硕士学位。2004年7月至2009年6月在计算机学院任学生辅导员,2009年6月至今在财务处工作。2010年10月任财务处信息管理科副科长。拟试用任财务处信息管理科科长。
以上情况在组织部红土地网站“公告公示栏”、翱翔网“校务公开”中予以公示。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有关意见,请在2013年5月6日18:00前通过口头、书面等形式向党委组织部反映,受理电话88491644,邮箱:hongtd@nwpu.edu.cn。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4.江苏省省管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篇四
经2012年1月17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刘广安同志任槐林镇党委副书记(正科);
於明同志任市环保局党组成员;
赵新昌同志任市环保局工会工委主任(试用期一年,原身份不变); 邢涛同志任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原身份不变);
黄祥明同志任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站长;
杨建华同志不再担任市规划局规划监察大队大队长和不再挂任中垾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李永凡同志任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曹昌荣同志不再担任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工会工委主任职务;
岳剑明同志任市住建局工会工委主任(试用期一年);
仇正信同志任市城管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
夏时洲同志任市城管局党组成员;
储跃斌同志任市城管局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市城管局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郭万祥同志任市城管局工会工委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道文同志任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原身份不变);
陈鹏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执法一大队大队长(副科,原身份不变),挂任团市委副书记,不再担任团市委副书记职务;
钱冠寅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执法二大队大队长(副科,试用期一年,原身份不变),王强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执法三大队大队长(副科,试用期一年,原身份不变),徐勇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四大队大队长(副科),挂任市信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信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李丽芳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执法五大队大队长(副科,原身份不变); 汪路同志任市规划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丁敏生、石琼林两同志挂任市规划局党组成员;
陈永华同志任市环卫保洁中心主任(原区环卫处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陈刚同志任市城镇文化馆馆长(原身份不变,原区文化馆馆长职务自然免除);
尹晓燕同志不再担任市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职务;
黄道德同志任市东风路小学校长(正科);
刘萍、项立平、袁明康三同志任市东风路小学副校长(副科);
江龙国同志任市东风路小学工会主席(副科);
李玉林同志任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正科);
黄卫平同志任市直机关幼儿园主任(正科);
吴玉梅同志任市直机关幼儿园副主任(保留正科级待遇);
张学军同志为市直机关幼儿园保留正科级待遇人员;
李云峰同志任市防洪排涝管理站站长(副科);
仰爱国同志任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处主任(正科);
昂明同志为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处保留原职级待遇人员;
窦银霞、朱兴虎两同志任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处副主任(副科);
李生柱同志任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市房地产产权产籍交易中心主任(正科); 沈德江同志为市房地产产权产籍交易中心保留原职级待遇人员;
葛瑞华、吴守军两同志任市房地产产权产籍交易中心副主任(副科); 王锋同志任市房地产产权产籍交易中心工会主席(副科);
张江友同志任市灯饰管理处主任(副科);
司仙庆同志任市门前“三包”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科);
何家斌同志任市门前“三包”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科);
洪步远同志任市广场管理办公室主任(保留正科);
邹健康同志任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市环卫处主任(正科);
胡国锁同志任市环卫处工会工委主任(原职级不变);
赵新亚同志任市南山烈士陵园管理处主任(正科);
韩松同志任市南山烈士陵园管理处副主任(副科);
陈晓健同志任市正义公证处主任(正科);
高能新同志任市正义公证处副主任(副科);
张晓明同志任市正义公证处副主任(副科);
胡永生同志任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校长(副科);
夏天同志任市体育中心主任(正科);
汪德秀同志任市青少年儿童业余体校校长(正科);
许翎、梁光两同志任市青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副校长(副科);
何爱平同志任市文物管理所副所长(副科);
胡卫国、陈辉两同志任市汉墓博物馆副馆长(副科);
赵明春同志任市图书馆副馆长(副科);
金强、张宏奇、秦家香三同志任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正科);高清泉同志任市文化馆副馆长(副科);
吕祥斌、吴晓嵩、王亚红三同志任市影剧院副经理(副科);
董毅、李志扬、高丽梅三同志任市医疗急救中心副主任(副科);
许军同志任市城建档案馆副馆长(副科);
王传江、鲍二军、焦长洲三同志任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理处副主任(副科); 肖扬同志任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科);
林宗高同志任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主任工程师(正科级);
范镭同志任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副站长(副科);
丁浩同志任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主任工程师(正科级);
孙亦青、候运魁、周勇三同志任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副科);
杨晓平同志任市规划监察一大队副大队长(副科);
音正武同志为市规划监察一大队保留原职级待遇人员;
郭子林、胡厚军、李圣友三同志任市公房管理处副主任(副科);
魏宝东同志为市公房管理处保留副科级待遇人员;
葛庆文同志任市物业专项资金维修中心副主任(副科);
吴保学同志任市白蚁防治所(危房鉴定站)副所(站)长(副科);
徐新民同志任市巢城运输管理所副所长(副科);
周燕军同志任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副站长(副科);
何宏斌同志任市城防工程管理处副主任(副科);
汪宏英、王东强两同志任市园林管理处副主任(副科);
王祖祥同志任市园林管理处副主任工程师(副科级);
汤必锦同志为市园林管理处享受正科级待遇人员;
陈振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副科);
李善景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执法二大队教导员(正科);
奚志国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执法二大队副大队长(副科);
张雪峰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执法三大队副大队长(副科);
周东升、尹君两同志任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四大队副大队长(副科);
叶灿军、冯时和两同志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副科级工作人员;
孔德顺同志为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副科级工作人员;
解明楼同志任巢湖管理局团委副书记
张蓓蓓同志为市政府信息中心副科级工作人员;
徐瑰同志为市知识产权局正科级工作人员;
刘昌福同志为市运管所副科级工作人员;
沙猛同志为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科级工作人员;
张方同志为市价格认证监测中心副科级工作人员;
赵小波同志为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副科级工作人员。王云飞同志任天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范汪苗同志任市四中校长(任期三年);
张林同志任市招投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汪路任市规划局局长;
丁敏生挂任市规划局副局长;
石琼林挂任市规划局总工程师;
曾瑾任市重点工程管理局副局长(正科,原身份不变);
刘守林任市重点工程管理局副局长(正科,名列曾瑾之后,原身份不变);
杨建华任市重点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於明任市环保局总工程师(正科);
谢立芳任市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市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李永凡任市住建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原身份不变);
夏时洲任市城管局副局长(正科,名列马新胜之后);
邹健康任市城管局副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原身份不变);
李丽芳挂任天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不再担任天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魏明挂任居巢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期二年);
李生柱任市房产局副局长(正科,原身份不变);
张勇华不再担任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仇正信不再担任市城管局副局长职务。李菊香任亚父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原身份不变);
程之逊任亚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康华挂任亚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曹丰任卧牛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业珍任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魏劲松任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名列张业珍之后);
徐浩任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庆旭任中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逢勇任中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原身份不变),不再担任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启平任天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魏元昌任天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名列刘启平之后);
周天永任市监察局副局长;
靳明梅不再担任天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叶红不再担任亚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郑菊珍、郭桂霞不再担任卧牛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孙叶芹、叶玉珍不再担任凤凰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涤尘任市粮食局副局长(名列程庭浪之后),不再担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唐宗凯不再担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许圣鹏不再担任市经信委副主任职务;
郑爱民不再担任市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对划入的原地级巢湖市事业单位负责人实行聘任制,划入事业单位科级人员的原身份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