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和平台的合作协议

2024-06-24

银行和平台的合作协议(14篇)

1.银行和平台的合作协议 篇一

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也有一个要约、反要约、承诺的过程,说通俗些,就是协商谈判。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担保公司应当事先对谈判内容有所准备,包括谈判的银行及人员背景情况、合作事项、合作流程以及合作协议条款。如果商谈进入合作协议内容部分,则意味着谈判进入实质阶段,合作协议框架性内容或者摸版,担保公司应当事先精心设计,方能有备无患。一般说来,银行合作协议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合作原则

既然是合作协议,主要是约定双方合作过程中的主要事项,确定这些事项的指导思想即为双方开展合作的合作原则。具体包括:平等互利原则、独立审核原则、风险共担原则、相互协助配合原则等,不一一详述。

二、业务品种

即双方合作开展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中长期贷款担保、综合授信担保、工程保函担保、财产保全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在合作条款上有很大的区别,可以一并在合作协议中分别约定,也可以分开起草融资担保合作协议、保函合作协议。考虑到业务创新因素,合作协议中列举的业务品种可以采取概括加列举的方式,保留其他合作余地。

三、业务范围

包括地点范围和对象范围。有的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公司,主要为本地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或者银行因为内部政策原因,仅限于与担保公司合作某地或者某个区域的项目。合作的客户究竟是企业还是自然人,如果有基本受理条件要求,应当在合作协议中明确。

四、业务流程

为了使合作协议具备可操作性,应当约定合作业务流程。方式有三:(1)直接在条款中用文字描述;(2)在合作协议附件里附流程图;(3)协议条款文字

描述加上附件流程图。显然第(3)种方式最为明确、详尽,但须注意前后一致,不能出现矛盾。

五、保证方式、期间、范围

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但通常银行要求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可以自由约定,但从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前起算,一般不超过两年。保证责任范围则需要认真计较,按照担保法有关规定,如果没有事先约定保证责任范围,则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作为债权人的银行通常倾向于将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全部列入担保范围之内,担保公司可以尽量争取较小的责任范围,以维护自身利益。

六、风险分担

作为合作项目,双方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为一般通例。由于担保业务的特殊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本身即为自愿承担风险,并以此作为对价收取担保费用,因此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比例必然要超过银行承担的风险比例。但如前文所述,并非担保公司承担百分之百的风险就一定对银行有利,银行分担部分风险有利于降低银行对于担保公司的过分依赖,提高银行工作人员的警惕心和责任感,从而有利于整体上把控风险。至于具体分担风险的比例,取决于担保公司的实力、银行对于担保行业的认识和谈判情况,通常以“1:9”、“2:8”比较常见。

七、代偿期限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是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者赔偿责任的行为。如果对于保证人承担责任的起始时间未事先进行约定,对于一般保证,为主合同纠纷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时,对于连带责任保证,为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之时。保证人究竟何时代偿,可以由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债权人给予保证人的代偿期限,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保证人不必承担保证责任,可以与债权人共同采取风险化解措施,如与债务人协商谈判、对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督促债务人通过其他融资渠道筹集还款资金。

宽限期限,可以约定为3-6个月不等,但应当保留保证人提前代偿的权利,因为有的时候不是越晚代偿就越对保证人有利。

八、代偿程序

在担保公司代偿之前,首先须与银行就代偿金额进行协商、核对,达成一致后,银行向担保公司发出代偿通知书,担保公司收到代偿通知书后一定期限(如10天)内代偿。代偿通知书中银行应当指定代偿款的收款帐号,为了安全起见,通常为银行自己的专用帐号。担保公司代偿后,银行应当立即为担保公司出具代偿证明,担保公司因此取得向债务人及其反担保人的追偿权利。

九、追偿措施

在约定了有限担保和风险分担的前提下,担保公司即使全部代偿,也可能仅承担了银行的部分贷款损失。担保公司代偿的部分和银行未受偿部分需向债务人及反担保人追偿。如果抵押物等担保措施全部办在担保公司名下,除了担保公司担保外,银行仅获得其他有限的担保措施,担保公司需依赖银行进行有关帐户查询、扣划,担保公司与银行需进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才能进行有效追偿。共同追偿所得款项,双方可开设共管帐户,按照双方各自遭受损失的比例进行分配。实践中,也有不实行共同追偿的,担保公司和银行各自追偿,这种方式比较简便、省事,但不是双方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十、其他事项

通常银行对与之合作的担保公司会有一些要求,通过事先考察、协议约定体现。在合作协议中,银行可能要求加上一些担保公司陈述、保证或者重大事项通知条款,并约定协议终止的前提条件,以此限制担保公司的经营行为。双方合作过程中的其他有关事项,也可以进行约定,如债务人的担保物原则上应当向担保公司还是银行提供。合作事项约定明确有利于减少争议,但须避免过于具体,成为业务开展的羁绊。

十一、协议期限

一般约定一年期为限,为了避免协议到期后延期的程序烦琐,可以约定:期满后协议自动展期一年,除非一方提出书面修改或终止意见,以后可以自动展期。修改或终止前的协议对据其所签署的尚未终止的法律文件仍具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为了公平起见,通常约定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但由于银行与担保公司之间的争议大多数为代偿争议,银行连同债务人和担保公司一起起诉的,根据主从合同关系管辖处理原则,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可能最终依从主合同的管辖约定。

合作协议应当概括、原则,担保公司应当把握好自己的关注要点,例如分担比例、代偿期限等核心问题设置底线,以此为基础与银行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银行可能会要求加入一些其关注的重要条款,银行合规部或者法律事务部审核人员可能彻底颠覆双方协商谈判时已达成的全部共识,把协议条款改得面目全非。但有时合作协议的签订也可能非常顺利,双方几乎一拍即合。总言之,担保公司要为各种情形作好准备。

2.银行和平台的合作协议 篇二

鲁炜在致辞中说,双方的合作是信息与金融两大要素的融合。招商银行是中国金融创新的经典之作,是伴随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成长起来的成功企业代表。新华通讯社与招商银行的合作是全面的合作,新华通讯社将发挥国家通讯社的权威优势,凭借一流的经济分析师队伍和特有渠道,借助招商银行的专业人才优势,互为客户、共同服务,传播招行信息,提升双方品牌价值,为提高新华08核心竞争力和招商银行走向世界共同努力。

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在致辞中说,在信息化的时代,信息就是财富,信息通达是银行业创新灵感的来源。不了解宏观就无法处理微观,不了解未来就无法着眼于当下,不了解国际就无法了解中国。招商银行与新华通讯社的合作,以创新的产品和服务回报社会,必将使招商银行在国际金融舞台上大显身手。

新华社广东分社社长杨春南与招商银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张健分别代表新华社和招商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第一个完全有企业法人资格的银行,在中国金融界创造了诸多第一,依靠不断创新的体制和机制,目前已形成了总资产2万亿元,在全国拥有30多个分行,700家营业网点,在上海、香港两地上市。

3.银行和平台的合作协议 篇三

本报讯 近日,中国联通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此协议标志着,作为国内领先的宽带通信和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中国联通与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建立起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这是双方共同打造新时代全方位银企合作的新开端。双方希望共同推进在手机银行、移动支付领域、电子商务环境建设及相关增值应用领域的合作,实现高度融合、无所不在的信息化金融服务,从而为个人、家庭、企业及行业消费者创造更好的金融和信息生活体验服务。

又讯:中国联通“12316农科在线”荣获2009年度中国农村信息化最佳解决方案大奖。

阿里巴巴第三届网货交易会开幕规模逾10万

本报讯 近日,由阿里巴巴集团联合四川省商务厅、成都市政府联合打造的第三届网货交易会开幕,这是今年继5月、9月广州和杭州之后,网交会首次移师西部,也是成都明确提出构建西部电子商务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后,首次举办大型电子商务性质的交易会。据介绍,这次交易会规模超过10万人,有近500家中小企业参展,来自淘宝网的卖家采购团人数超过3万。

4.《银行合作协议》 篇四

_2010__ 月__日签署:

业务合作协议

担保公司:

贷款人:

本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

贷款人: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担保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1.贷款人与借款人(见下文定义)签订《借款合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以下简称“借款合同”),贷款人同意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以下简称“汽车消费贷款”)。

2.作为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汽车消费贷款的先决条件之一,担保公司同意就汽车消费贷款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公司接受借款人的反担保并办理以银行作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

经协商,担保公司和贷款人就连带责任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贷款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担保公司为合法从事贷款担保业务的营业机构;本协议所指借款人为向贷款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用于购买的借款人。

第2条 贷款人同意与担保公司合作开展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业务。担保公司同意按照贷款人提供的格式与贷款人签署保证合同,为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汽车消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为止。

第3条 双方同意,担保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万元,单笔最高担保额 万元。双方将在上述贷款担保总额度及单笔最高限额范围内进行业务合作。

第4条 担保公司在贷款人处开立保证金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单笔汽车消费贷款在发放前,担保公司须按贷款金额2%的比例向上述账户缴存保证金,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发放贷款并不构成违约。担保公司同意将该笔保证金质押给贷款人。

第5条 担保公司应于借款人按照担保公司的要求提交完整的贷款担保申请资料后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借款人的初期资信调查及审核工作。如果担保公司审核后同意借款人的担保申请,担保公司应同时向贷款人发出担保函,贷款人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第6条 担保公司在贷款人发放汽车消费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办妥反担保抵押的相关手续原件交给贷款人备案。

第7条 如果担保公司不能在贷款人发放汽车消费贷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妥反担保抵押登记手续,担保公司应在贷款人发放汽车消费贷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保证金账户存入一笔金额与担保公司实际担保的贷款额度相等的款项(以下简称“补交的保证金”);如果担保公司未按照本条款的规定向保证金账户存入补交的保证金,贷款人有权:(1)从保证金账户内一次性扣划相应的款项以清偿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全部汽车消费贷款的本息及其他相关款项;(2)停止发放本合作协议项下的汽车消费贷款并不视为违约。

如果担保公司在贷款人发放汽车消费贷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保证金账户存入补交的保证金,并且在存入补交的保证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妥反担保抵押登记手续,贷款人同意担保公司支取补交的保证金。

第8条 如借款人在任何一个月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汽车消费贷款及其他相关费用时,贷款人在逾期之日起10天内书面告知担保公司,贷款人将于下一还款日的次日直接从担保公司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账户扣划相应的款项以偿还借款人欠付贷款人的贷款本息、逾期罚息及相关款项。在借款人偿还逾期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所欠的贷款本息、逾期罚息及相关费用)后,贷款人应退还给担保公司已扣划的款项。

第9条 如果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汽车消费贷款本息或出现其借款合同项下的他违约事件或借款人发生贷款人认为无法正常履约的情况时,担保公司授权贷款人于前述事件发生日的次日从保证金账户直接扣划相应的款项以清偿贷款人已向借款人发放的所有汽车消费贷款的本息及其他相关款项。在贷款人作出上述扣划后,贷款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担保公司扣划的金额。在上述情况下,贷款人有义务提供证据并协助担保公司办理有关债权的转移手续。

第10条 在汽车消费贷款被全部清偿之前,如果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因任何原因低于贷款余额的,担保公司应及时补足,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本合作协议项下的汽车消费贷款并不视为违约。

第11条 合作期内,担保公司担保项下汽车消费贷款30天以上逾期率达到3%或者损失率达到1%,贷款人有权停止与担保公司合作,停止发放本合作协议项下的汽车消费贷款并不视为违约。第12条 贷款人有权监督担保公司对外业务担保情况和财务经营状况。如果担保公司对外业务担保和偿债能力有所下降,可能影响与贷款人的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合作,贷款人有权减少本协议第3条规定的担保额度或终止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合作关系。在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合作关系终止后,担保公司已按照相关保证合同承担的担保义务继续有效。

第13条 担保公司向贷款人作出如下陈述、保证和承诺: 担保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法定权利拥有其资产及进行业务活动; 担保公司为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需的全部必要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如果担保公司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需要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或任何其他方的批准、许可或同意,担保公司应确保该等批准、许可或同意均已适当获得和完成并且合法有效; 担保公司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担保公司的章程或批准文件(如有)以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也不违反适用于担保公司的任何法律和法规; 本协议构成担保公司合法、有效并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其条款执行; 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担保公司或其财产的、并将会对担保公司的财务状况或担保公司根据本协议履行其义务的能力构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担保公司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并且以复印件形式提供的文件均与原件相符; ;

7未发生担保公司主动进行的或由第三方针对担保公司提起的任何清算或破产程序; 在担保公司财产、资产或收入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上未设定担保,但是在通常的商业活动中为遵守法律而产生的留置权或已事先书面告知贷款人并取得其同意的除外; 担保公司就其已向贷款人履行的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向借款人追偿或主张权利而收到任何款项,只要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仍有任何债务尚未清偿,担保公司应立即将该等款项支付给贷款人(以借款人尚未清偿的债务为限),从而履行其尚未履行的担保责任。

第14条 本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上述条款,任何一方对上述任何条款的违反均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违约方应无条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该等违约而对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赔偿金自违约事情发生之日起计算,按每日收取。

第15条 担保公司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

(1)发生承包、租赁、联营、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作等经营机制变化;(2)注册资金减少;

(3)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4)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或被撤销营业执照;(5)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发生前款(1)、(2)项的情况应提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发生前款其他情 形应在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七日内通知贷款人。在担保公司的保证责任 得到重新落实之前,担保公司将继续履行保证责任。

第16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其解释。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上述规定并不影响贷款人就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选择在其它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17条 本协议所设立的保证担保独立于贷款人为借款合同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并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本协议所担保的贷款及其相关条款如因任何原因成为部分或全部无效,均不影响本协议项下与保证有关的条款的效力,担保公司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并且,担保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应受到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的影响,不应受到借款人对担保公司任何债务或义务的履行或未履行的影响。

第18条 贷款人已提请担保公司特别注意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贷款人已经应担保公司的要求对上述条款做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第19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当事人各方签订书面补充

合同解决。补充合同(如有)应被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20条 贷款人给予担保公司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贷款人依本协议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贷款人对本协议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担保公司在本协议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21条 贷款人有权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方,须取得担保公司的同意。担保公司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22条 担保公司应当全额支付其担保的所有债务,不得提出任何抵消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第23条 就贷款人而言,本协议项下的安排为非排他性的安排,贷款人可在担保公司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但担保公司仍应对之前已发生的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承担责任。

第24条 本协议与保证合同有任何不一致,应与保证合同的规定为准。

第25条 在业务合作中,双方应相互保守知悉的商业秘密。双方在合作中取得的客户资料、相关的业务资料,不得作为本协议规定之外的目的使用。

第26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叄年。

第27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公章)

担保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5.医院与银行合作协议 篇五

一、双方合作期自 双方合作期

二、合作的具体内容

1、甲、乙双方经双方协商并认可后,在甲、乙双方经营场所摆放展架(主 要用于摆放杂志和相关宣传资料);

2、凡乙方的客户或员工均可获得由甲方提供的体检卡一张。此卡由乙方销 售人员发放,并做好客户资料登记,定期反馈给甲方;

3、甲、乙双方可共同开设健康讲座,双方共同邀约顾客参加,发放宣传资 料、产品展示等;

5、甲乙双方共同策划组织活动,如举办义诊、新闻发布会、专题讲座、客 户联谊会、媒体宣传等,具体合作细案另行拟定;

6、甲方可委派专家为乙方之日常会员活动提供专业的女性健康资讯服务同 时可负责委派专家讲师提供健康、时尚讯息支持;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义: 甲方权义:

1、甲方无偿提供优惠卡、相应宣传资料等物品,不定期无偿提供健康专家 服务(具体时间由双方商定决定);

2、甲方有义务承担合作协议所带来客户在甲方消费发生的意外纠纷处理及 医疗事故责任,甲方有权利不承担由于乙方产品或服务原因所发生的消 费纠纷;

3、甲方承诺在合同期内,乙方员工来甲方单位体检及就诊可享受绿色通道,由专业工作人员接待。
1





日至





日止。

4、甲方可在自己的宣传资料上为乙方提供形象宣传的版面。乙方权义: 乙方权义:

1、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地摆放其相关宣传资料;

2、乙方有权有义务为自己的客户或员工免费提供甲方的体检卡一张。此卡 由乙方销售人员发放;

3、乙方有义务承担由于乙方产品或服务原因所发生的消费纠纷,乙方有权 利不承担由于甲方产品或服务原因所发生的消费纠纷;

4、甲、乙双方应对各自会员提供相应的优惠项目,具体细则另行协商;

5、甲方员工在乙方单位可享受相应优惠,具体内容由乙方确定;

6、在合作期间内,乙方员工每年到甲方医院进行体检及入职体检,项目如 下: 女性体检套餐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项目 心电图 乙肝两对半 肾功能 血常规 尿常规 乳腺指检 光电数码阴道镜 内科检查 外科检查 妇科常规检查 了解女性有无炎症、各种妇科肿 瘤 体检价格: 体检价格: 元 优惠价格: 优惠价格: 元 临床意义 了解心功能、有无供血不足、心 房肥大、心律不齐等 了解是否是乙型肝炎患者、或是 乙肝健康带菌及

急慢性乙肝 有无急慢性肾炎、尿毒症、痛风、肾功能等状况 了解是否贫血及感染
肾脏或尿路疾病的第一个指征

备注

了解乳腺有无异常病变 了解阴道、宫颈有无异常病变
血压等检查。

男性体检套餐 序号 1 项目 心电图 临床意义 了解心功能、有无供血不足、心
2

备注

2 3 4 5 6 7 8 9 10

房肥大、心律不齐等 乙肝两对半 了解是否是乙型肝炎患者、或是 乙肝健康带菌及急慢性乙肝 肾功能 有无急慢性肾炎、尿毒症、痛风、肾功能等状况 血糖 糖尿病的初筛 血脂(甘油三脂+ 有无高血脂、动脉硬化、冠心病 总胆固醇)危险因素等 血常规 了解是否贫血及感染 肾脏或尿路疾病的第一个指征 尿常规 内科检查 腹部 B 超 外科检查 体检价格: 体检价格: 元 优惠价格 : 元
血压等检查。

请乙方组织员工来院体检前提前两天将员工名单报给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将 体检流程提前告知乙方。由甲方人员做好院内准备,并设置专人接待。体检后三 天之内将体检结果密封包装后送还到乙方单位,并根据需要对体检结果进行集中 讲解、答疑。

四、协议期限 协议签订后有效期为 1 年,到期后,合同自动解除,如甲乙双方有意继续合 作,则另行签署协议。

6.与银行合作协议书 篇六

甲方:辽阳市商业银行

乙方:辽阳国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为加快辽阳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前进步伐、繁荣民营经济。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优势互补、互利互惠、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担保的条件与范围

第一条 乙方承诺为符合甲方有关信贷政策的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即如果贷款人未能如期偿还贷款本息,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的范围包括:本金、借款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二条 乙方承诺只为在甲方开立基本账户、并且为在辽阳地区注册的企业提供2年以下(含2年)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第三条 乙方承诺为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的单笔贷款提供担保,并且为同一企业的担保贷款总额不超过乙方实收资本的10%。同时乙方为贷款客户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乙方实收资本的5倍。

7.银行和平台的合作协议 篇七

北京银行11月12日与台湾中小企业银行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业务实施协议”, 并与特力屋 (上海) 商贸有限公司、保定味群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蓝天百脑汇电子信息有限公司3家台资企业现场签约, 签约金额合计9500万元人民币。

据透露, 未来3年内北京银行还将专门提供等值50亿元人民币的意向性融资授信额度, 专项用于支持台湾中小企业银行推荐的大陆台资企业发展。

作为台湾唯一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业银行, 台湾中小企业银行有着95年的发展历史, 1998年在台湾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具有丰富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经验。该行总资产超过2300亿元人民币, 拥有超过310万存款客户及14万贷款客户群。

8.银行和平台的合作协议 篇八

“小苏帮客”是苏州银行秉承“一经承诺,百年相随”的诚信理念,以领先科技手段打造的融资更方便、投资更安全的全新互联网平台,平台提供专业高效的行业咨询、风险分析、产品推荐等个性化定制服务。同时以创新的经营思维实现财富增值,以缜密的风险管理保驾护航,加速个人财富增长,订制专属的“私人银行”。

“小苏帮客”将科技、金融与慈善深度融合,在平台界面显著位置推出了“小苏公益”功能,通过与苏州市慈善总会(基金会)合作,凭借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一改传统捐款笼统繁琐的状况,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让爱心定向直达受助方。凡社会爱心人士在“小苏帮客”平台上的爱心捐赠记录,苏州银行还将为其日后的借款增信,助社会爱心人士更加顺畅地取得融资。

9.银行培训合作协议书 篇九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银行培训市场合作事项达成此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事项

为更好的利用甲方平台、产品和资源,扩大银行培训市场,签订正式合作协定,授权乙方以甲方策划部(研发部)名义运作,负责甲方客户需求沟通、方案研发工作、师资配备工作。本合同签约地为上海。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全力与义务

(1)甲方负责联系客户,了解客户需求。

(2)甲方负责安排老师的食宿行,负责印制培训材料,并派遣助教,到现场进行会务服务。

(3)甲方须按照约定时限,足额及时支付老师课酬,并支付乙方分成到乙方指定账户(具体参照收入分配及支付方式)。

(4)甲方须保证项目成本单列,财务透明。在计算毛利润成本中,乙方只认可老师课酬、往来大交通及税费三项。除此之外的费用,包括营销开支、客户回报等均不得含在与乙方计算分成的成本项目中。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代表甲方和培训单位进行前期需求沟通,并按照定制培训方案及报价方案。

(2)乙方负责师资的筛选和匹配工作,并及时跟甲方沟通,明确整体项目成本和利润率。

(3)乙方根据老师和客户的情况安排具体的培训时间,并根据课程制作培训的教材。

(4)乙方须保证方案的完整性,有效性,亦须尽心尽力保证推荐讲师授课效果。

但如果因为以下几条原因造成的客户服务满意度降低,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亦不可用该理由拒付老师课酬及甲方分成。

A、终端客户临时增加需求(超出老师授课课纲)造成老师措手不及。

B、甲方人员前期沟通不畅(所有课程沟通有效性依据方案和老师课件为准),或会务安排造成培训效果不好。

C、因其他乙方不可控因素,造成老师无法授课或培训无法持续。

三、关于乙方责任划分与风险承担

1、基于保护乙方知识产权和老师资源的原则,方案和师资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得干涉。经由乙方操作的项目和师资,方案书需直接发给终端客户,但会告知甲方沟通及课程内容等重点信息,便于记录和备案。乙方所有传递给甲方的资料,甲方使用须经过乙方同意,不得另作他用。如果有违约发生,甲方需按照项目金额的10倍予以补偿乙方。

2、为保证双方长期合作,经由乙方参与的项目(需求沟通和方案已完成),和选配的老师,甲方不可私自外聘机构和老师介入,亦不可后续越过乙方跟讲师进行合作,若出现该种情况,需按照项目金额的10倍予以补偿乙方。

四、收入分配及支付方式

1.收入分配

(1)老师课酬

A、B、C、D、该部分不含发票,但乙方需确保课酬同行业最低。如果出现老师课酬超出市场课酬,扣除差价部分5倍的罚款。客户服务满意度低于80%。扣除该名老师的20%的课酬。客户服务满意度低于60%。扣除该名老师所有的课酬。

E、客户服务满意度以当天培训现场学员评价表打分为准。

(2)项目策划费

A、甲方以项目策划费名义支付乙方报酬。

B、按照项目报价(培训部分)毛利30%的比例分配给乙方。计算公

式为:毛利润=成交价-老师往返大交通(限飞机、高铁)-税

费(培训成交价*5%)。乙方所得=毛利润*30%。

C、咨询类项目另行计算。

2.结算方式

(1)课酬部分

每次培训结束后,根据客户满意度情况,5个工作日内支付所有课酬

及市内交通等费用。

(2)策划费部分

每月8日之前,乙方需要开具上月服务费的增值税发票交给公司,每月15日之前支付上月的服务费。

(3)各种费用结算需严格按照约定日期操作,如若延期,违约方须承担每天项目总金额2%的违约金,乙方有权停止后续合作,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五、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1.任何一方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上述义务,另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友好协商解决,可以提起仲裁或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10.短信平台业务合作协议 篇十

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为了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各自服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向广大乙方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并经过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展短消息“信息类应用服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作项目内容:

1、甲方作为短信平台提供商,向乙方提供短消息服务。具体发送方法为:甲方提供发送号码,由乙方系统自动随机分配号码进行发送;甲方提供每个号码的独立发送量和成功率统计报表。

2、乙方利用甲方的短消息服务系统向乙方的用户提供业务宣传服务。

3、甲方利用其计费和业务支撑系统,向乙方收取短信服务费用。

二、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允许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向乙方用户提供短消息业务。

2、甲方负责提供短消息网关端口,负责对短消息流量进行控制,甲方有权根据短信设备运行情况及时调整短消息流量。

3、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短信订制内容和短信广告内容,有权拒绝发送与《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不符合的订制信息和短信广告。

4、甲方负责对合作业务的短信息服务费进行计费,计费结果以甲方数据为准。

5、甲方有权按照预存款的额度和双方协议价格提供等量的短信服务,若乙方发送短信数量超过预存款的额度,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短信服务使用权利,在乙方交清费用后甲方才能继续提供短信服务。

6、乙方未能按规定时间交纳当月短信服务费用,甲方可根据业务情况限制或停 1

止短信服务。

三、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营业执照等公司相关资料。

2、乙方同意使用甲方的短信息网关;甲方根据短消息平台的实际情况予以确认并配合调试。

3、乙方有责任确保向甲方通信平台传送短消息时,不应产生任何危害网络安全的超负荷流量。乙方承诺在紧急情况下服从甲方为保证短消息服务正常稳定,而对短消息业务进行的调整。

4、乙方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甲方将对乙方提供给用户的短信下行信息进行记录备份,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如由于乙方提供的信息服务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任何异议、索赔乃至诉讼,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发现用户信息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法令的敏感内容时,乙方需及时采取措施停止有害信息的传输,并将有关内容及用户信息进行记录,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6、若甲方收到关于乙方传播违法违规信息的用户投诉,在转交乙方处理后,乙方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违规信息的传播,并在2小时内初步回复给甲方接口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查明原因。由此违法违规信息的传播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7、对因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他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纠纷、争议、诉讼,乙方负责解决及支付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乙方应予以承担及赔偿。

8、乙方保证提供的短信服务符合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的《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的相关业务要求。

四、计费与结算

1、在每个计费月份内,乙方使用甲方短信端口所产生的短信息服务费,按实际成功发送的短信条数进行计费;单价元/条

2、本合作业务每月所产生的短信息服务费以甲方计费帐务部门统计为准,乙方可以通过自有的系统数据对其进行核对,若误差率在2%以内视为合理,若误差率超过2%,合作双方需对计费事宜作有关原因查找和分析,确保计费的准确无误。

3、本次合作费用结算采取按金额整数结算模式,签订协议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2万元预存款,甲方按旬提供发送数据给乙方,乙方在核对每旬实际发送成功数量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结算上一旬的短信款项,甲方提供等额发票。

4、如果乙方实付金额与应付金额出现差异时,其差额将在下月结算日由甲方进行补/退费调帐处理。

五、违约责任

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相应责任。

2、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对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作相应的经济赔偿。

3、如果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并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罚款视以下情况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而定;情况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双方的合作。具体措施:当乙方出现违反以下4个条款内容时,甲方有权停止合作。

1)乙方违反国家电信和互联网信息等的有关政策、法规、法令。乙方提供的信

息内容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利用甲方系统发送《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附件一)中列明的九类非法信息。

2)用户对乙方服务提出强烈投诉。

3)乙方在其宣传和广告内容中未按规定使用甲方的公司名称及其他品牌标准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乙方其他违反本协议内容的行为。

5)以下情况按特别严重的情况处理:

a)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的营业执照等公司相关资料、资讯来源及银行帐户,或所提供的信息服务的资费不符合国家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

b)在合作期间,乙方有其他欺诈行为或违约行为且情节严重。

六、保密条款

1.为本协议之目的,“专有信息”指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权方”)得到的披露权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披露权方所知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权方的、对该披露权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想法、专有技术、工艺、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该披露权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权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

信息。双方理解,信息披露权方拥有并将拥有专有信息,而这些专有信息对该披露权方是非常重要的;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产生了双方之间的与专有信息有关的保密和信任的关系。

2.未经信息披露权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将对任何专有信息保密,不能自行使用或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专有信息,双方的任何一方在任何媒体(报纸、电台、电视台、宣传单页、网页等)上描述的与另一方有关的业务内容均须事先书面知会对方,如对方有异议,须在五天内书面提出,如一方提出异议,另一方不得在任何媒体描述异议的业务内容。

3.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七、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15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八、协议的变更或修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从2010年8月16日起的计费月份开始生效,有效期至2011年8月15日。

2、协议生效期间,如遇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资费政策或通信行业管理部门新相关文件出台,而与本协议有抵触的,本协议的相应条款自然废止。双方应协商变更相应的条款或直至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

4、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口头无效。另一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答复协商;若不协商,视为合同自动解除。由于协议终止带来的任何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则应将争议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在惠州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该仲裁是最终裁决。

6、本协议(含附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月签字日期:年月日日

附件一:信息安全责任承诺书

东莞市鹏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本公司在使用速点通短信群发平台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服从速点科技的监督和管理,并切实做到:

一、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安全责任制度和信息发布的审批制度,保证信息内容的健康、合法。

二、不利用该平台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监控并记录发布信息的内容、时间、服务代码等内容,记录备份应至少 保持6个月以上,在国家机关进行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四、对客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漏,但法律规定的除外。

五、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你单位有权暂停服务。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

六、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章)

11.银行和平台的合作协议 篇十一

夏蜀表示,富滇银行与官渡区政府有着深厚缘分和良好合作,此次签约是该行服务官渡区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双方合作更上新台阶的具体体现。今后,该行将立足本土银行职责,运用多元化金融平台、创新金融产品、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为帮助解决官渡区政府的“急事、难事”发挥积极作用。

杨敏表示,本土银行情系本土,双方深化战略合作并建立可持续长效机制有着良好基础,富滇银行将继续服务好、支持好官渡区的经济建设,开创合作共赢的新篇章。未来五年,该行将向官渡区基础设施及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不低于100亿元的意向性融资支持。

12.银行信用卡合作协议(定稿) 篇十二

甲方:**银行**支行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所推荐个人客户在甲方申请办理个人白金信用卡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如下:

一、各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指定乙方为开展个人白金信用卡贵宾客户的特约服务商,甲方优先向乙方所组织的客户提供服务;

2.乙方为甲方推荐符合甲方要求的客户资源;

3.甲方在审核乙方提供的客户各项资料后,自主决定是否受理客户申请。

4.当乙方将符合甲方要求的完整的申请资料提供给甲方审核时,甲方须最迟不超过二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乙方。若乙方推荐的客户通过甲方的审核,甲方于每月月末将客户审批通过和激活使用的情况向乙方汇报。

5.乙方对所推荐的客户身份信息、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因不真实原因导致甲方贷款损失,乙方负全额赔偿责任。

6.甲方在权利义务与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所需要的服务,在无特殊情况下尽力满足乙方的要求。乙方在权利义务与法律允许的基础上配合甲方的工作,在无特殊情况下满足其要求。如:甲方需要向客户补交申请资料的,乙方应尽量协助甲方完成申请资料的补充。

7.当推荐客户收到甲方寄出的白金信用卡且正常激活使用一次后,甲方应在当月的月末不超过二十八日,将二百八十元/张的佣金给到乙方。

8.甲方有义务将白金信用卡的服务或新调整的政策向乙方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二、其它约定

1、双方约定互守对方商业秘密,一旦发现泄露商业秘密,立即终止合作,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不得流入第三方手中。如发生争议或需要对协议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时,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13.爱民银行战略合作协议书 篇十三

甲方: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战略合作关系

1.1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促进发展的原则,确定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双方优势,通过业务合作关系与创新,共同研发推广“爱心储蓄银行”项目。

1.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战略合作关系确定之日。

第二条

合作事项

2.1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 “爱心储蓄银行”项目。2.2 甲方负责该项目的应用推广、运营宣传等相关事宜;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平台研发、数据处理、运行维护等相关建设事宜,为推进该项目顺利进行,拟邀请第三方顾问公司,专门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 投资与收益分配 3.1投资分配

/ 5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推进项目建设,投资分配比例为,甲方投资50%,乙方投资50%;乙方出资负责先期“爱心储蓄银行”平台的研发。

3.2 收益分配

“爱心储蓄银行”运行后,使用及转让所产生的收益,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即收益分配比例为:甲方收益40%,乙方收益40%,第三方顾问公司收益20%。

第四条 保密条款

4.1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过双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一切技术,经营信息,甲乙双方对其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只能在双方合作项目范围内使用。

4.2 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供的资料及本协议规定的商业秘密,则提供方应在该资料上注明“保密”字样,且接受方应向提供出具书面接受文件。

4.3 甲乙双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其所有权由提供方拥有,接受方对提供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协议,未经提供方书面许可,不得有下列为:

(1)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使用提供方的商业秘密用于自身的盈利;(3)擅自允许第三方使用提供方的商业秘密。4.4 商业秘密合法公开后,相应的保密义务解除。4.5 甲乙双方在具体项目磋商或实施完毕后,任何一方要求对方返还项目所涉及的保密资料,对方应及归还。

/ 5

4.6 如发生与本协议有关的分歧或争议,本协议或任何条款被判定为无效的,本保密条款继续有效。

第五条 责任和义务

5.1 甲乙双方为开展业务需要应建立专门的协调部门或人员。

5.2 甲乙双方未经对方许可,不许以对方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5.3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爱心储蓄银行”平台运行稳定,有义务保证系统的运行环境安全和平台的配套升级。

5.4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推进该项目的宣传与推广,并保证至少完成不少于投资成本的推广任务。

第六条 协议解除

6.1 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6.2 合作协议期满,双方同意终止协议。

6.3 任何一方出现法律上的问题及做出对对方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七条 违约处理

7.1 协议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本协议的任一缔约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本协议已成为不必要时,对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该解除协议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七条 争议处理

/ 5

7.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与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向对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判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履行。

7.3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为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在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对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

第八条 协议期间

8.1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 X年,自XXXX年 XX月XX日起至 XX年XX月XX日止。

8.2 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协议。

8.3 不可抗力,如遇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执行的,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决定暂缓或终止。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 5

甲方代表:(盖章)乙方代表:(盖章)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14.技术人才参与平台服务合作协议 篇十四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甲方的业务需要,经甲乙双方作为平等主体,自愿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平台的技术服务提供者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独立主体,与甲方平等合作的关系,甲方作为平台的所有者,负责平台的运营和发展,乙方作为甲方平台的参与者,在参与甲方平台的技术劳务提供者时,有义务维护平台的商誉,并且接受甲方的管理。

二、服务项目及费用

1、乙方提出务工申请。甲方向乙方提供统一品牌、统一服装、统一标准,先进技能培训、定级,工伤保险,代收劳务费,以及大量的服务机会等中介服务。乙方向甲方缴纳一定的中介费用。包括:品牌使用费、营销推广费、培训费、管理费、保险费等,缴纳方式为劳务费按比例分成。服装费_______元单独缴纳。

2、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服务质量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在乙方无责任事故情况下,解除本合同之后甲方返还乙方服务质量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若乙方有责任事故,甲方酌情返还服务质量保证金,并有权追究乙方对用工单位的赔偿责任.三、甲乙双方中介服务细则。

1、甲方向乙方提供:a.统一品牌“蚂蚁很忙”,统一服装,统一代收劳务费。b.先进技能培训和定级以及对因此而获得的证书进行统一管理;生产管理;资源调度。c.在乙方无过错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月平均可获收入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的劳务机会。不足部分由甲方补偿。

d.以乙方个人名义替乙方缴纳工伤意外保险。

e.大量的服务机会:

(1)乙方自己获得的业务必须经甲方平台上签单并完成交易,甲乙双方按劳务费1:9分配。

(2)甲方介绍的业务,乙方在甲方平台上签单并完成交易,甲乙双方按劳务费1.5:8.5分配。

(3)甲方介绍的年业务总量不小于乙方自己获得的年业务总量,实现业务量比原来翻番。(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无法达成此目标,甲方无责任。)

(4)劳务费按市场价协商,每月26日转发已确认完工的劳务费。

2、乙方向甲方提供:

a.身份证,户口簿,健康证明,技能展示和相关技能等级证书等。

b.保证高质量、高效率地及时完成在甲方平台上签单的一切劳务业务。凡因乙方技能或态度等个人因素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和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质量要求必须在行业标准范围内为合格。

c.保证乙方本人不参与未在甲方平台上签单的一切劳务业务(不接私单)。违者罚款人民币2000元,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中介合同。

d.乙方必须热情、真诚、高效、高质量、规范地为第三方提供服务,一切都以客户需求为标准,不与客户发生争执(特殊情况可与甲方公司申诉),维护甲乙双方的品牌形象,不得随意吐痰,大小便等。违者罚款人民币500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都由乙方本人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e.乙方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应当注意节约材料、爱护机械设备和生产工具,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非正常损抔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整个劳动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候出现的任何意外安全事故都与甲方无关。甲方在法律范围内应积极帮助乙方申领意外保险。五,保险和福利待遇:乙方保证其社会保险已由所属原单位按规定缴纳;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按社保规定自行办理;由甲方为乙方购买合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乙方服务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按社保及意外险规定办理;乙方如不按甲方客户单位安全生产须知违规作业,所造成的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服务能力和生产(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服务内容;

2、甲方有权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并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和奖惩;

3、乙方服务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将承担相应的责任,若造成损失的将承 担相应经济责任,并解除服务协议;

4、由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服务条件;

5、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服务内容,甲方应将该职业的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 施和待遇如实书面告知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服务期间,有获得劳务报酬的权利;

2、乙方在服务期内,休假需经甲方客户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情况安排;

3、乙方提供的有关本人证件及资料应真实有效,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应服从甲方客户单位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服务内容;

5、乙方应当自觉学习和遵守安全生产法规、条例以及治安管理条例,必须严格遵守安 全操作规程;

6、乙方应当维护甲方的利益和信誉,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7、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 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规定;

八、协议的履行和变更

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服务协议约定的内容。变更服务协议,应当采用书面 形式。

九、协议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2、一方提出解除的,应提前 5天书面通知对方;

3、协议的终止:本协议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4、协议的续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服务协议。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和乙方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方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退回向乙方收取的服务质量保证金。

3、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押金不退还。

4、由于乙方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服务质量保证金不退还。

十一、其他约定

1、乙方终止服务时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专项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相同法 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叁份,共肆页。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各执壹份(乙方在签字 时即执壹份),另存壹份甲方客户单位。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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