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免一补工作制度

2024-08-09

两免一补工作制度(精选8篇)

1.两免一补工作制度 篇一

2011年秋季学期“两免一补”工作总结

实行“两免一补”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障农村学生特别是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由于历史、交通、信息等诸多方面的原因,我校很大一部分学生家庭还不是很宽裕,尤其是来自淹没区的两个村,学生都要寄宿于学校,虽然每个人都享受了减免学杂费政策,但仍需要生活开销和学习用书用具费用,一些家庭还是支撑不起来。为了使这类学生能留在校园里,读得起书,为了学生的美好明天,我校认真做好“两免一补”工作。各级部门、领导对“两免一补”工作非常重视,对我校非常关心,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取得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为加强对“两免一补”工作领导,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校长马翔、副组长副校长汪春强,组员有教务处主任余电召、政教处主任黄玉、总务处主任朱延栓,以及班主任刘建林、朱延林、朱秀春、刘付丽。负责组织协调全校“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朱延栓同志负责,负责“两免一补”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广泛开展宣传

为了加大对“两免一补”政策的宣传力度,我们利用学期开学初和期末召开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传达贯彻“两免一补”政策,同时,通过班会开展“两免一补”政策宣传,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两免一补”精神文件,及时的、确实的把“两免一补”工作文件精神传达给全校师生。务必使每个学生了解“两免一补”政策意义、包含项目、金额、申请条件、申请办法等。通过多途径多方式的宣传,使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对“两免一补”政策有了全面了解,有力的促进了“两免一补”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操作程序

操作流程的规范,是政策落实到位的保证。为切实做好“两免一补”工作,严格规范“两免一补”工作流程,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明确申报资助学生条件为:①革命烈士子女;②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③农村人均年收入低于660元的家庭子女;④父母重大病症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⑤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⑥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子女;⑦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需要资助的学生。我校在开学后不久专门召开了“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行“两免一补”业务培训。为使农村困难学生资助申报工作落到实处,我校农村困难学生“两免一补”申报以班为单位在开学时进行,首先学校发放通知在班内学习,由个人根据实际困难写相应项目的申请书交给班委,班委根据同学监督意见讨论审定,然后于2011年9月19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名单,学校“两免一补领导小组”审定,将拟定名单从10月9日起进行公示7天,7天中受理师生投诉,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两免一补领导小组”确定名单,发正式申请表格填写由村委、乡政府签字盖章后上交学校,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名单再上报到教育局复核审批,上级部门款项到位后学校把贫困住宿学生的生活补助费发到了受助学生的手中。在定额定员的前提下,学校对“两免一补”受助学生名单打印成册。开学时,学校及时把教科书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受助学生和家长在名册上签名。补助的款项经费到我校户头后,学校马上组织财会人员进行制表,逐班发放,由学生个人签领,资金发放到受助学生个人手中,受助学生和家长在名册上签名。目前,还没有发现财政供养人员(下岗工人除外)家庭的学生,及农村比较富裕家庭的学生进入救助范围。

四、强化资金管理

我校为了确保“两免一补”专项资金的运行安全,我校根据上级 2 文件精神制定了“两免一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学校设立独立帐户,专款专用,接受上级审计和监督。经费到位后由财会人员转入个人饭堂卡,享受者必须勤俭节约、合理使用好补助金,使之更好地促进自己的学习和健康成长。若发现享受的学生乱挥霍或不思进取或纪律散漫或品行不端,评定小组可以停止其补助资格。中途转学者,享受资格转移给其他同学。

五、严肃操作纪律

为确保“两免一补”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至每个贫困学生手中,学校严格督查,发现有减免政策不落实,真正贫困学生得不到减免,而减免的学生不是真正贫困家庭,资金退还不及时,预收下学期学费,个别班级擅自将“学习成绩好”作为“两免一补”条件之

一、将“两免一补”生活费转交其他费用。学校明确规定,对于本补助,学生用于在校生活开支,先保证吃饭,再考虑穿戴,只考虑在校开销,不能领回家用于家庭开支;班主任不能擅自许予学生补交其他费用。针对出现的问题,学校将“两免一补”款项输入学生个人饭堂卡。

六、我校“两免一补”工作取得成效

我校认真做好“两免一补”工作,用好49个名额,确保公平和正义。他们沐浴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肩负着家人和国家的厚望,他们定将发奋图强,共同托起中华民族的希望。由于我们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好民族补助经费,学生辍学率均在1%以内。“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得到了落实。

七、“两免一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工作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在领导小组成员及各班的努力下,我校“两免一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班级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助学档案还不十分完善。二是我校贫困生较多,目前我校拥有学生336人,由于国家“两免一补”资助名额有限,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资助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3 三是个别班级思想认识不够,造成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操作不够规范的现象,如两免对象未在花名册上及时、亲自签名等。材料上报不及时,曾一度给全校“两免一补”公示阶段、上报阶段、归档阶段的工作处于停滞不动。四是受助对象存在偏差。在受助对象的确定上,个别教师偏向于成绩好的学生,而不是完全以贫困因素为依据。

南召县石门乡石庙中学

2011年10月

2.两免一补工作制度 篇二

该政策实施一年以来, 各省“两免一补”的覆盖范围有多大, 此项政策是否指向处境不利的贫困群体等还缺乏应有的研究。而这些问题的回答, 是“两免一补”政策实施效果的集中体现, 直接关系到“两免一补”在我国中东部地区以及全国的顺利实施。

一、调查的范围与对象

为了了解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在西部地区的实施现状, 2006年11月, 由教育部基教司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委托的“两免一补”课题组对西北地区的3个省 (区) 的9个县进行了调查。样本的选择主要考虑各县经济、教育发展水平。在每个样本县选择2个乡, 在县内所辖2个乡镇中选择4所学校 (1所中学、1所中心小学、1所寄宿制小学或村级完全小学、1个教学点) 。学生样本涵盖4~9年级, 每个年级各1个班, 班级的选择在每个学校都是随即选取。家长样本涵盖1~9年级, 为了研究方便, 在抽样时, 4~9年级的家长尽量与学生样本对应。教师样本在每个学校随机选择。另外调查对象还包括所有样本学校的校长, 以及9个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员。

二、结果讨论

“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情况。

1. 免除学杂费的实施情况

(1) 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标准

目前全国还没有免除学生学杂费的统一标准, 纵观西部各省相关文件的规定, 享受“两免一补”的学生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贫困家庭学生;因天灾人祸造成家庭重大经济损失的贫困家庭学生;父母严重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学生;丧父、丧母或父母离异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贫困家庭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结扎户子女作为主要资助对象。那么各县确定时具体的标准是什么呢?

从上表可以看出, 各县在确定“两免一补”政策资助对象的标准基本相似, 都是将家庭贫困作为首要的标准, 这在7县之间是高度一致的。其次, 大多数县在评定过程中将孤儿、残疾儿童以及享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儿童也作为一项重要的指标。

(2) 免除学杂费的覆盖面

按照“两免一补”政策的预定目标, 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在2006年开始应全部免除, 但实际调查表明, 仍有部分学校学生没有全部免除学杂费。

总体上来说, 各省均没有全部免除学生的学杂费, 但是从免除的力度上来说, 宁夏免除学杂费所占比例最高, 为97% (3%可能是各种误差造成的) , 青海次之, 为83.9%, 甘肃免除力度最小, 为80.2%。这可能与青海和宁夏主要是少数民族聚居区, 一方面国家扶持的力度较大, 另一方面, 当地政府也比较重视, 从当地财政中拿出足额资金予以补充, 所以青海和宁夏学生免除学杂费的覆盖面比较大。

(3) 免除教科书费情况

按照规定, 西部地区应免除贫困学生的课本费, 那么各省免除教科书的覆盖面又如何呢?特别是各省在免除学生教科书的覆盖面上是否有明显差别?

由上表我们可以看出, 在调查样本中有86.3%的学生表示已免除教科书费。其中宁夏免除比例较高, 为97% (3%可能是各种误差造成的) , 而甘肃的比例最低, 为71.9%。这一原因与上述相符, 这里不再赘述。

(4) 享受免除教科书的学生特征

“两免一补”政策中免费教科书的全面贯彻需要一个过渡时期, 在这一政策实施的初期首先要关注贫困家庭的学生, 以减轻这些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 确保贫困学生都能够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那么实际实施中享受免费教科书的这部分学生有什么特征?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又如何呢?学习成绩是否作为其中的标准?这一政策是否指向了大部分贫困儿童?

从上表可以看出, 在学生问卷和家长问卷对同一问题的回答中, 除所有的学生都免除这一项外, 排在前三项的均依次为:家庭贫困、品学兼优和享受计划生育政策优惠的学生。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学校在确定免除教科书费学生名额时, 所依据的主要指标为:家庭贫困、品学兼优和享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学生。从免费教科书学生的特征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 将家庭贫困和享受计划生育政策的学生作为评定指标, 自然与有关规定相符合, 但将品学兼优作为评定标准却违背了相关规定。

2.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1) 各省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情况

表6 各省抽样学生补助生活费的情况

通过上表分析我们发现, 各省在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比例上有一定差异, 甘肃的补助比例最高, 为28.4%, 青海次之, 为27.1%, 宁夏最低, 为15.1%。这可能与当地财政是否足额补助有关, 因为“两免一补”寄宿生生活费的发放主要由县 (市、区) 级财政承担, 省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如果当地财政没有足额补助, 主要依靠省级财政的拨款, 自然所占比例就很小了。

(2) 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学生的特征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 截止目前, 各县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只是部分学生。那么, 是那些学生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呢?确定寄宿生生活补助名额时是否指向了弱势群体?确定寄宿生生活补助名额的主要依据又是什么呢?

从教师问卷、学生问卷对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评定标准反馈上我们可以看出, 三者都认为, 在确定寄宿生生活补助名额时, 学校首要的出发点是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不过在确定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第二、第三原因上, 上表反映出教师、学生对这一问题的看法不相一致。教师认为除了学生家庭经济因素以外, 其次考虑的是孤儿和残疾儿童, 但从学生反馈的情况来看, 第二、第三主要原因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和享受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学生。对于这种差异我们的解释是:从学生角度来说, 一方面学校在评定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时确实把学生的学业成绩作为其中一项重要指标, 因为这一选项和学生问卷中对享受免费教科书学生名额的确定所占比例一致;另一方面, 从教师的角度出发, 学校在确定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学生名额时, 依次考虑的次序为:家庭经济情况、孤儿和残疾儿童, 但是由于孤儿和残疾儿童在学生中所占比例太少, 因此很多评定细节学生并不了解, 导致我们获得问卷信息的不一致。

(3) 补助的标准及方式

目前, 在寄宿生生活补助上还没有统一的标准, 如甘肃省规定参考标准为1元/天/生, 每年的补助时间按239天计算;宁夏规定的参考标准也是1元天/生, 但每年的补助时间按280天计算;青海规定牧区寄宿制学校按照贫困生每生每年300元、非贫困生每生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由于学校的差异, 从校长问卷中得出的寄宿生生活费的标准互不不同, 各校从75、109、119、120元/学期/人不等。但在发放形式上, 所有学校都是直接将补助费发放给学生, 符合相关标准。

3.免除义务教育政策经费到位情况

经费是保障一切工作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和首要条件。只有中央和地方资金到位了,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才能真正运转起来。2006年, 各级财政为这次改革共安排了361亿的资金, 用于免除学杂费, 补助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免费教科书, 寄宿生生活费的补助等等。因此, 资金拨付到位情况是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工作的关键, 这也直接关系到这项惠民政策能否落实到实处。通过调查我们发现, 有85.7%和97.4%的校长认为免费学杂费和免教科书费能够及时下达, 但还有14.3%的校长认为免学杂费不能及时下达。即使是校长认为“两免一补”经费能够及时下达的学校,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 “两免一补”的经费也不是足额及时下达, 而是分多次逐步下发的。突出的问题是经费不能按时到位, 好多学校开学初花销最多, 由于没有资金, 只好欠账, 给学校工作带来不利, 主要是县财政局拨放迟造成的, 县财政局拨给教育局大概分几批拨款, (我们学区) 这学期拿到的第一批款是11月初, 推迟了整整2个月, 第一批拨款大概能占全部经费的30%左右。到现在, 没有拨的还占全年的31.4%, 前面已经拨了4次。 (某学区主任访谈, 2006/11/16。)

三、结论与建议

(一) 结论

通过以上调查我们发现:

1. 在免除学杂费和课本费上, 各省均没有全免。但在这两项中, 宁夏免除的学生所占比例最多, 均达到了97%, 甘肃最低, 分别为80.2%和71.9%;在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上, 甘肃的补助比例最高, 为28.4%。

2. 在免除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象的确定上, 家庭经济情况都被作为最重要的因素予以考虑, 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关注部分弱势群体。但是在免费教科书的评定中, 将品学兼优作为第二主要原因, 与相关规定相矛盾。

3. 各学校在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上标准不一, 在发放形式上都采用直接发放现金的形式, 各省“两免一补”经费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现象。

(二) 政策建议

1.在西部地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全部免费制度。“两免一补”的实施, 有效缓解了贫困家庭的教育负担, 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 促进了基础教育的健康、快速、和谐发展。但是从现阶段来看, 西部农村地区“两免一补”的实施, 也存在着免费范围小、免费力度不够等诸多问题, 而且免教科书费主要针对的是农村贫困家庭, 而贫困生的界定和评选是最令人困惑的, 这就使得不少地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采取了平均分配的办法。因此, 我们建议, 在西北地区, 不论城市还是农村, 不论家庭困难还是其他, 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都应全部免费, 这样不仅杜绝了“两免一补”实施过程中的“平均分配”主义, 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城市贫困学生就学难的问题。

2.提高寄宿生生均补助标准。目前, 虽然各省在寄宿生生活费的补助标准上还不相一致, 但从总体情况来看, 基本上都是按照1元/生/天补助的, 只是每年天数的计算上有所不同, 甘肃按学生在校的实际天数计算 (239天) , 宁夏按每学期140天计算 (280天) 。然而随着物价的上涨和各种开支的增加, 寄宿生生活补助无疑是杯水车薪。因此, 我们建议, 应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寄宿生生活费的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要与各地的实际消费水平相对应, 对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国家级贫困县的寄宿生, 其生均补助建议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全额补助。

3. 实行代金券。为了防止“两免一补”经费的挪用, 提高“两免一补”经费的利用效率, 减少学生家长可能将“两免一补”经费用于非教育事业等现象的发生, 我们建议, “两免一补”资助金的发放应采用代金券的形式, 代金券的金额因学生就读的阶段有所不同。学生利用教育代金券可以抵消学校的相关费用, 同时也应在各地区间建立教育代金券的承认和转换机制, 以便教育代金券的顺利实施。

4. 针对各县、各学校在两免一补学生名额确定上的差异, 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系统, 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 减少资金拨付和使用的中间环节。对于各县“两免一补”实施的力度, 省上要制定统一的标准, 并且不定期的组织相关人员对“两免一补”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调查, 确保省级“两免一补”经费能够及时足额向各县拨放;县级财政直接向各学校拨放“两免一补”经费, 减少中间环节。

5. 各学校建立“两免一补”经费使用督察小组, 对学校“两免一补”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规定详细的“两免一补”学生名额评审程序, 先由学生提出申请, 出示相关证明, 班主任组织, 班委会选举, 然后上报学校, 由学校组成评审小组, 小组成员由学校相关领导、教师、村长等组成, 学校评审结束后, 学生名单采取公示的方式, 征求其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 公示完毕没有问题者可报学区审批。在两免一补资助金发放上, 要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 发放完毕要出示发放公告。

摘要:西部农村实施“两免一补”已经一年有余, 研究西部实施的经验对中东部地区顺利实施该项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研究表明:各地在“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力度和范围以及在免除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象的确定上还存在很大的差异。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2005-12-24.

[2].甘肃省财政厅, 教育厅.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05-3-4.

[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青海省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意见.2006-2-6.

3.“两免一补”的教育政策分析 篇三

摘要:本文阐述了农村义务教育中“两免一补”政策的发展进程和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的重大意义:联系农村义务教育的现状,指出“两免一补”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的个人薄见。

关键词:“两免一补”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实施;对策

中图分类号:G5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843(2009)04-0004-04

“两免一补”政策是指国家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杂费,并给寄宿生补助一定生活费的一项教育资助政策。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对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尽快实现我国义务教育的普及,从而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大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两免一补”政策的进程

“两免一补”政策始于2001年,其初衷是针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一项资助政策,其中中央财政负责免费提供教科书,地方财政负责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005年2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5]7号文《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有关工作的意见>》,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家庭学生给予资助优先权并加大了资助力度,同时制定了严格的资金保障措施。

同年的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从今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到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使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上学读书,完成义务教育。”不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得到了“两免一补”的资助,而且“两免一补”政策开始逐步扩散到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的学生。

在2005年12月24日,国务院国发[2005]43号文《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列出了面向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全面资助计划表。计划2006年起西部地区全部免除学杂费;2007年中部和东部逐渐全部免除学杂费。面向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这“一免”计划,表示了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关注,同时也显示了国家要改善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状况的决心。

2007年11月12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地区中小学校不得收取2008年春季教科书费的紧急通矧》,通知中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地区中小学校教科书将由国家免费提供。到了2008年春季,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已经完全实现了“两免”。

“两免一补”政策从重点资助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中家庭贫困学童;资助面逐渐扩大到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贫困学童;以至惠及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一免”(免学杂费);直至惠及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两免”(免书本费、免学杂费)。“两免一补”政策在我国全民义务教育中的作用正逐步加强。

二、“两免一补”政策的深远意义

(一)国家对义务教育和农民问题的高度重视

“两免一补”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之一。自从2001年国家明确提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扩大投入,受到资助的民众覆盖面也越来越广。“两免一补”政策已成为学生受益、民众(特别是农民)拥护、政府支持的好事。这也显示出我国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决心,以及对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

“两免一补”政策的重中之重是面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家庭学生,这充分证明了我国政府对农民问题的极度关注,同时也证明了“两免一补”政策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

(二)有利于落实科教兴国战略,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

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伟大目标,必须全面落实科教兴国战略。2001年国务院《供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指出:“科教兴国战略要首先落实在义务教育上。”

义务教育是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国民素质全面打基础的教育,是现代生产发展和现代社会生活所必需,是现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在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艰苦奋斗中,我们积极探索了穷国办大教育的道路,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我国义务教育在过去的二十多年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我们必须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普及义务教育任务还十分艰巨,特别是普及农村义务教育。我国农民整体素质较低,难以适应现代化农业需要的状况,这严重阻碍我国经济发展。只有普及农村义务教育,提高农民自身素质,为农村培养大量的专业人才和具有较高素质的劳动者,才能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最终推动农村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

(三)体现“以人为本”,保障公民受教育权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都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我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然而根据调查显示,在农村仍然存在大量的流失辍学生,贫困仍然是使许多人上不起学的第一位的原因。“两免一补”政策的出台,使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入学得到了保障,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关注民生、了解民生、体恤民生。这也是“以人为本”理念和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四)减轻农民经济负担,增加农民收入

阻碍农村义务教育进程的最大障碍是农民的经济问题。“两免一补”政策从农民利益出发,对家庭困难的学童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杂费,并给寄宿生补助一定生活费。以西部扶贫重点县为例,2006年全部免除学杂费以后,小学生每生减负200元,初中生340元左右,按我国2004年公布的贫困线——农村人均收入882元计算,分别相当于农村人均收入的22.6%和38.5%,如果加上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这个比例还要提高。资助金额已经超过了农民人均收入的1/5和1/3,这给农民家庭带来的直接经济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通过“两免一补”政策,将义务教育经费落实到个人,可以使贫困农民家庭减少教育支出,同时也增加了农民的可支配收入,这可以改善农村贫困家庭的低收入和低资产状况,无形中增加了贫困家庭在投资和消费等经济活动中收益的机会。这同时也就意味着孩子的学杂费将不再是农村家庭的沉重负担,贫困家庭可以将更多的支出用于生产或其他消费方面,这大大减轻了农民家庭的经济负担。

(五)提高农民自身素质,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

“两免一补”政策作为一项教育财政支出,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的一个重要步骤。“两免一补”政策有助于增加农村孩子受教育的机会,提高农村孩子的文化水平,从而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同时还能促进农村人力资本的大幅度积累,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

(六)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一项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事业。人民群众受教育程度的高低直接决定区域竞争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俗话说:“治穷先治愚”,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缓慢虽成因复杂,但是归根结底还是人民文化素质普遍偏底,缺少有效的人力资源所造成的。因此,国家针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出台“两免一补”政策,并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家庭学生给予资助优先权。这也充分体现了邓小平同志关于我国现代化建设“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

据统计,2005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放的“两免一补”专项资金共达70亿元,约30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得到资助;2006年起中央政府将用两年时间投放“两免一补”专项资金227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同比增长,政策享受面将逐步扩大到上亿贫困家庭学生。2007年全国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1840亿元,全部免除了西部地区和部分中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5200万名学生的学杂费,为3730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780万名寄宿学生补助了生活费。2007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从该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财政部称,这一举措实施后,全国农村中小学每年可取消学杂费达150亿元。

只有切实解决好贫困地区日益显著的上学难问题,让每一个适龄少年儿童都能够接受义务教育,才能进一步提高当地人口的素质,从而使广大农村地区脱贫致富,加快其自身发展,进而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区域间的协调发展。

(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得到法律的保障

过去,由于农村地区特别是西部农村地区的地方财政能力十分有限,向学生收取学杂费是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重要渠道。免除了学生的学杂费,如果国家的专项资金不能按时按量到位,学校的正常运转就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如教师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办公费用短缺,维修资金不足等等,这同时也会对农村义务教育构成重大威胁。

“两免一补”政策实施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公用经费提前拨款到位、中央和地方责权清晰、责任追究制度可操作性增强的经费保障机制,这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经费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同时标志着国家真正成了义务教育的投入主体。

(八)促进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由于“两免一补”政策严格实行资助政策公开、资助对象公示等制度,资助范围和工作程序都公开透明,这有利于接受群众等有关方面的监督,以及形成相互交织的监督机制。这既能唤起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也可以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从而提高政策的经济效率。

三、“两免一补”政策实施中的问题

(一)加重了地方的财政负担,资金难以及时到位

“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是需要大量的教育经费来保证的。按照规定,“两免一补”资金由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分担,国家承担课本费,而地方包括省、市、县,将按照比例分摊学杂费和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其中省、自治区负担40%左右的学杂费和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其余的60%左右则由市、县来负责。通常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的市县的经济是比较落后的,多数市县的地方财政收入非常低,因此能为义务教育所作的投入也是十分有限的。对于这些市县,要拿出足够的资金实施“两免一补”政策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有些市县按政策要求需要支出的资金就相当于当地一年的财政收入。假如把所有的钱都用到支持“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中来,那么教育其它的建设就会没有资金再投入。

因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给贫困地区的人民减轻负担,但在其实施过程中也加重了地方的财政负担,致使有些地方,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所承担的杂费、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的资金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受助生的比例低,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模糊,资助范围较小

“两免一补”受助学生人数指标是由省级政府逐级下达到市、县,再到乡镇学校的,资助名额十分有限。据调查,多数地方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学生仅占到该地区贫困生的30%到50%左右,这意味着仍然有半数以上的贫困生得不到资助。

“两免一补”政策的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模糊,致使学校对孤儿、军烈属、残疾、单亲等特优先资助之外的资助对象的认定难以到位。当我们关注农村贫困家庭的同时,城市特困户和低保户的生活状况也亟待我们的关注。由于近几年来企业的改革导致了下岗工人人数增多,他们的生活也很困难,多数家庭无能力供子女读书。由于“两免一补”政策是针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童,因此城市里的这些下岗工人子女并不属于此范围。还有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由于部分民办学校地处比较偏远,其设立是为了弥补公办学校的不足,这类民办学校实际上也承担了义务教育的责任。然而“两免一补”政策并没有把这类民办学校中的农村学生纳入补贴范围。

(三)资助力度小,寄宿生生活十分困难

由于地方财政的负担加重,财力缺乏,补助资金很难及时到位,很多农村地区贫困的寄宿生活补助被拖欠,即使发放,资助力度也很小,致使寄宿生生活十分困苦。据悉,各省基本上按每生每天补助一元的标准,这对于正处于身体发育期的青少年学生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受助的寄宿生得到的资助标准太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寄宿生的生活与学习问题。

(四)部分地区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对于“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有些省份缺乏有效的、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以行政监督为主,社会监督以及司法监督为辅的监督体系尚未形成。由于监督不利,“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有些学校出现受助名额与学习成绩挂钩,甚至出现受助名额被当作礼物或者人情赠送的现象,并没有让最穷困的学生享受资助。而多数地区对未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及在“两免一补”政策落实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更常用的是批评教育,对这些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没有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

(五)学校布局设计给学生带来不便

我国前几年大规模的“普九”,教育主管部门为了提高农村教育资源的规模效益,整合教育资源,实行合校并点。这个措施对充分利用短缺的教育资源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有些地方没有顾及到农村学生居住分散的实际,致使部分学生需要走很远的路才能到达学校,这给许多学

生和家长添加了许多麻烦,甚至导致一些学生需要在校食宿,增加了学生和家长的开支。再加上现在机动车辆增多,以及社会治安等其它因素,学校、家长常为学生的安全担忧。

(六)增添了学校教学与管理的难度

农村经济基础比较落后,而适龄人学儿童的数量又较多,这对于农村的义务教育压力原本就很大。随着“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优惠的政策把农村贫困家庭所有的适龄儿童都吸引到学校里。入学人数的增加给学校的教学与管理增添了很大的负担,主要表现在学校班级人数剧增;教育资源紧张,如教师数量不足,教室、课桌、教学设备等落后,甚至严重缺乏;教学质量降低等方面。

(七)“两免一补”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由于农村比较特殊和复杂的地理位置以及条件,以至于“两免一补”政策没能及时的传达到每位农民,造成了申请“两免一补”的人员有遗漏,即该享受该政策的贫困生没有及时申请,因此错过了资助的待遇。甚者,致使一些不知情的贫困学生丧失入学的机会。这也容易造成群众的不满情绪,产生消极影响。

四、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的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教

义务教育是纯公共产品,其公益性决定了它应由政府提供,而且政府提供的义务教育还应该是免费的。但事实上,在过去我国的义务教育仍然需要学生买单。随着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以及这几年“两免一补”政策的推进,我国义务教育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进和发展。到2008年春季为止,仍然有少部分学生的家长为其子女(城市学生)的义务教育需要掏钱。因此国家应该加强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教,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全国免费义务教育,回归义务教育的本意。

(二)按合适比例保证“两免一补”资金的有效投入

因“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是需要大批资金作保证的,而且其中的“一免一补”需要地方财政解决。多数县的财政收入比较低,但是贫困家庭学生的比例却很高。县级财政的投入有困难,省级财政就进一步调整“一免一补”的资助比例,如省级政府承担80%“一免一补”的费用,减轻县财政的负担,或者考虑到特别贫困县的实际财政收入情况,省里可以帮多承担些费用,保证“两免一补”资金的有效投入。

(三)完善“两免一补”资金的保障和监督体系

审计机关应依法审计监督“两免一补”专项经费的拨付、管理和使用等情况,教育督导机关组成督导团,进行教育经费的专项督导检查,监督“两免一补”的落实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建立以行政监督为主,以社会监督及司法监督为辅的监督体系。应加强上级教育行政机关对下级教育行政机关落实“两免一补”的检查及监督,以及政府内部专设的监督性管理部门的监督,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四)合理确定“两免一补”政策的范围和资助对象

首先,省级政府要加大对本地区财力薄弱的县的支付力度,在提高这些地方受助贫困生的比例以及进一步提高资助标准,还要关注城市贫困家庭的子女和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使更多的学生能享受到“两免一补”优惠政策。其次,要合理地界定“两免一补”资助生的资格,应综合考虑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主要成员经济状况、家庭状况等因素,经核实后制定相对统一的标准,按照贫困事实的等级确定标准。再次,各地及学校要制定并严格执行贫困生资格认定程序,并通过有效途径公开资助信息,还要建立有效的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五)学校领导和教师团结一致支持政策

“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使学校的压力迅速增大,学校可能一瞬间无法适应。学校领导和教师应该清楚到这是“两免一补”优惠政策把刚到入学年龄、超过入学年龄因家庭贫困未入学的、因家庭贫困辍学的学生全部集中到了学校,应理解这种特殊的情况。学校领导可以争取上级教育部门的批准,在当地聘请适当名额的代课老师,协助教师完成教学与管理。鼓励教师努力工作,对任务重、教学好的教师应给予适当奖励。“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要靠学校领导与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只有坚持团结与共同奋斗,“两免一补”政策才能有效实施。

(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多渠道筹措资金

国家要加大“两免一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地方各级政府还应广泛发动单位、个人等社会团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资助贫困生。继续推进“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资助贫困生的项目,采取多渠道来筹措“两免一补”资金,使义务教育经费不断增长,并在全社会形成经常性扶贫机制。

“两免一补”政策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农村困难群体的亲切关怀,认真落实好这项政策,对巩固我国义务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加快我国经济建设的步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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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陈孝彬主编,教育管理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2002

[13]道俊,王汉澜主编,教育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

4.两免一补工作方案(写写帮推荐) 篇四

为了落实中央、省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生免除杂费、课本费以及补助住宿生生活费的优惠政策,减轻农村学生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经济负担,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倾斜;

(三)鼓励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贫困生资助领导小组。

组长:张翼

副组长:滕采斌

组员: 易东林 刘建国 付明

(二)贫困生资助相关事宜由学校德育办具体处理。

(三)工作职责

1.统筹安排全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

2.制定贫困生资助的原则和标准,负责资助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3.负责有关贫困生资助工作文件的起草,材料的上报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

4.具体负责解答资助贫困生工作中的相关政策,并就相关问题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资助对象与条件

(一)资助对象:全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贫困生认定条件:

1.武胜县民政局认定的低保户家庭学生;

2.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子女; 3.父母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学生; 4.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的贫困学生;

5.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父母双亡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农村学生;

6.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农村残疾儿童; 7.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贫困学生认定

(一)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

1、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后,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班级内确认后,报并报学校贫困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公示;

2、学校按规定和要求,把审核和公示结果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二)学校政教处不定期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五、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六、具体措施

1、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把“两免一补”工作提高到教学工作的重要日程。使每一位老师真正地认识到“两免一补”这一国家政策在国民生活中的重要性。

2、大力宣传,增加透明度。通过标语、橱窗、广播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两免一补”这一国家政策,使这一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深得民心。

3、摸清底子,严格审查、张榜公布。

各班主任要将真正困难学生摸底造册,然后到学生所在地村组核实情况,交两免一补办公室,由校长审查核批,最后张榜公示。

5.两免一补政策 篇五

条件:

1、持有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的家庭子女;(凭证、低保证非特困)

2、父母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学生;(父母残疾证)

3、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再婚不视为单亲)

4、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的学生;

5、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普通学校没有)

6、因建设征地导致农村家庭人均耕地面积大量减少且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7、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资助的学生。(凭证)

申报程序:

1、组织希望获得“两免一补”资助的贫困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2、组成由学校、学生家长、村(居)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评审小组,对申请“两免一补”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根据分配的名额,拟定受助学生名单。

3、将拟受助学生名单及其家庭贫困程度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7天。

4、学校公示无异后,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确定。

要求:

1、周三17点前,各班将班主任认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备注学生符合哪一条)交高主任。要严格审查,做到公平公正。

2、不向任课教师、学生及家长许愿。

3、待给各班分配名额后,再宣传学校所定办法。

6.两免一补宣传标语 篇六

1、“两免一补”政策好,放学“一个都不少”

2、清贫学子求知路,“两免一补”来帮助

3、不消买书不缴费,住校还补米饭钱

4、家庭困难不消愁,小孩上学勿需忧“两免一补”来帮你,家长小孩皆欢快

5、“两免一补”政策好,农人包袱又裁减

6、重视困难家庭,关爱贫苦高足

7、施行“两免一补”,功在今世,利在千秋

8、贫苦小孩要念书,党和政府把你助

9、施行“两免一补”是党和政府的德政之举

10、“两免一补”助小孩,成长教诲促小康

11、“两免一补”便是对,贫苦家庭得实惠

12、总共为了困难家庭,总共为了贫苦高足1

3、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保险村庄负担教诲

14、履行“两免一补”政策,表现党的体贴

15、认真落实“两免一补”,不让小孩因贫苦辍学

16、政府资助贫苦生,好勤学习快成才

7.两免一补工作制度 篇七

确保“三个到位”。一是确保组织到位。县级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由县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两免一补”工作的领导和实施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贫困生基本情况管理系统,实施跟踪调查,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了“两免一补”政策的顺利实施。县教育局和学校加强了“两免一补”受助学生的动态管理,按年度以村完小为单位造册立卷归档,建立了受助学生档案,保存3年以上,确保“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档案齐全、賬目清楚,有据可查。二是确保宣传到位。县《八角飘香》编辑部、广电局、电子信息管理局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两免一补”政策。在每个校点悬挂一块宣传布标和一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表》公示牌,长期悬挂在校门外和校园内显眼处;学校通过广播、板报、张贴“两免一补”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两免一补”政策,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确保监督到位。县教育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由纪检监察室、计财股、教育股等相关股室组成监督组,严把“两免一补”的申请、初审、监督、审核等环节。首先组织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贫困生申请表;由学校初审,并将贫困生名单向社会进行张榜公示,报请县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受助贫困生名单和受助标准后,再由学校、班主任组织填写花名册,学生、班主任签字,学校统一发放补助,确保补助金发放到每个贫困学生手中。县发改、财政、纠风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两免一补”经费和发放过程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组成工作组深入学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

严格“三个确定”。一是严格确定受助学生指标。为确保最贫困学生确实享受到资助政策,防止不正之风的发生,富宁县制定了《富宁县“两免一补”管理办法》,规范了操作程序,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状况及各学校在校学生数,结合省、州下达的指标,确定各学校受资助学生指标。在确定指标时,首先向边境乡镇倾斜,保证边境乡镇学校全部实现“两免一补”。二是严格确定享受对象。“两免一补”享受对象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财政供养人员家庭的子女不得享受“两免一补”资助。富宁县在确定享受“两免一补”对象时,主要依照以下条件来确定享受对象: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父母双亡,或一方长期患有重病的贫困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农村家庭独生子女;其他如异地扶贫搬迁、库区移民等贫困家庭的学生。三是严格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各乡(镇)、各学校建立辖区贫困学生资料库,统筹管理所有渠道救助贫困学生的信息、资金等。每学年初由贫困学生提出申请,学校成立由乡、村领导、群团组织、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对受助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评审,乡(镇)领导小组对受助学生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初步确定受助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批,最终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落实“三个严格”。一是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门建立了“两免一补”账户,实行“两免一补”工作定期报告、检查或不定期抽查、通报以及举报等制度。上级资金下达后,由县财政局直接将资金拨到学校专户,严禁截留、挤占、套用和挪用“两免一补”资金。二是严格补助标准,如数发放资金。2005年以来,富宁县享受“两免一补”的指标逐年增加,县教育局积极配合县财政局足额、按时划拨“两免一补”经费。三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杜绝教育乱收费行为。严禁向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两免”的学生收取课本费、杂费,向享受“一补”的学生收取制卡费、燃料费等,定期把收费公示变为享受补助学生及补助金额公示。

作者单位

富宁县教育局

8.两免一补工作制度 篇八

科书工作的若干意见》(财教[xxxx]x号)、《xx省财政厅、xx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施暂行办法》(x财x[xxxx]x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两免一补”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免课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工作步伐,确保了“两免一补”政策的顺利实施。现将一年来“两免一补”工作总结如下:

一、“两免一补”工作取得的成绩

到目前为止,200x年省下达我县“两免一补”专项资金xxx万元,其中,免教科书xxx万元,免杂费xxx万元,县财政安排寄宿生生活补助费xx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共发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春、秋季免费教科书xxxxxxx元,免杂费xxxxxxx元,寄宿生生活费xx万元,使xxxx名贫困学生享受到50元的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享受“两免一补”的贫困生达xxxxx人,占全县“义务教育”学生数比例的xx.xx,其中中学xxxx人,占学生总数的xx;小学xxxx人,占学生总数的xx.xx。“两免一补”惠及广大农村贫困学生,为全县的控辍保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两免一补”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年来,我县“两免一补”工作能取得显著成效,主要是扎实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为加强对“两免一补”工作领导,成立了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财政、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教育局),负责“两免一补”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为确保“两免一补”工作的落实,县财政为此安排了x万元的专项办公经费。

(二)广泛开展宣传

为了加大对“两免一补”政策的宣传力度,我们利用每学期开学初和期末召开的校长会议,传达贯彻“两免一补”政策,同时,通过县电视台等媒体开展“两免一补”政策宣传,并将《xx省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两免一补”工作30问》等宣传资料印发到各中小学校。今年春季,我县在xx二中举行了一次免杂费发放仪式,秋季在xxx中学举行了一次免教科书发放仪式。很多学校还通过校园广播、墙报等形式宣传“两免一补”工作。通过多途径多方式的宣传,使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对“两免一补”政策有了全面了解,有力的促进了全县“两免一补”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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