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理论的缺陷反思

2024-07-08

马克思理论的缺陷反思(精选8篇)

1.马克思理论的缺陷反思 篇一

马克思的早期自然理论

关注和思考自然是马克思早期理论探讨的重要课题.在大学时期他通过对古代自然哲学的研究,就对自然概念作了创造性的探讨,肯定了人在自然面前的.能动性.而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在哲学与经济学相结合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构建了一种新的辩证的自然理论雏形.

作 者:贺新春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政管学院,广西,桂林,541001 刊 名:井冈山师范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JINGGANGSHAN NORMAL COLLEGE 年,卷(期): 24(1) 分类号:B01 关键词:自然存在物   社会存在物   劳动   共产主义  

 

2.马克思理论的缺陷反思 篇二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截止到2015年6月底, 中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 在三个因素即移动上网设备的普及、网络环境完善和移动互联网应用场景丰富的共同作用下使得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移动端去观看视频。2014年“加强版限娱令”出台, 规定上星卫视频道晚6 :00至次日1 :00播出国产纪录片, 按周计算不得少于30分钟等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 确实让受众看到了纪录片可喜的一幕, 美兰德数据显示, 2014年电视节目中纪录片比重明显提高, 全国上星频道在播纪录片835部, 占在播总剧目比例约13%。

伴随着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度的上升, 纪录片正逐渐从小众化走向大众化, 这为微纪录片的创作与发展带来良好契机。

2概念界定

微文化下的微纪录片互联网时代, 微文化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信息内容简介灵活多样, 传播渠道灵活多样, 发布特点呈现出主体性、平等性和独立性, 同时实现了个人和群体力量的辩证统一。可以说微文化促进了许多文化形式的诞生, 微纪录片就是其表现形式之一。为此结合微文化的特点, 可将微纪录片定义为:借助微平台传播的同时具有微制作周期、微时长、微投资、个人化程度高等特点的纪录片形式。

3理论视角:马克柯里的后现代叙事理论概述

学界一般称90年代以来的新叙事学理论为后现代叙事理论。英国学者马克柯里的《后现代叙事理论》是后经典叙事理论的代表作之一。笔者将其理论归为三点:从一致性到复杂性, 这主要体现叙事学的应用不再局限于文学作品上和文章的结构解读不再追求“统一的永恒的结构”;基于结构的变化性, 因此提出要对结构进行动态观察并进行创造; 跨学科性更加明显, 体现了由诗学向政治学的转向。 简单来讲其呈现的典型特征是多样化、解构主义、 政治化。

4纪录片《故宫100》的叙事多样化和解构主义分析

马克柯里认为, 除了文学作品外的绘画、电影、 连环画、社会杂闻、会话等任何材料都适宜于叙事, 因此马克柯里的主张弥补了经典叙事学研究沉溺局限于对文学作品批判的漏洞。本部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微纪录片《故宫100》的在叙事多样化和解构主义上的创新点进行分析和解读。

4.1叙事者理念:文化传播新方式

4.1.1纪录片视听理念融入

从视听语言角度分析, 微纪录片《故宫100》 在整个100集的播出中。将构图、灯光、色彩、声音、角度、景别、运动手法等多种视听语言融入, 增加了艺术上的视觉享受。同时在拍摄过程中结合主题画面灵活运用了构图、灯光、色彩、声音、角度、景别、运动手法等多种视听语言。在第1集《天地之间》中, 画面中小女孩拿着镜子, 身着红色连衣裙在暗色调的故宫中尤为突出, 鲜亮的颜色便于我们更加清楚的了解画面的主体内容。同时影片中利用镜面对称构图, 意义在于突出历史在今天的映照作用, 也大大增加了历史感和寓意。在拍摄角度方面, 将正面、背面、侧面摄像和平摄、仰摄、俯摄相结合, 增强了空间感和新颖性。比如在侧拍宫殿内部时, 增强了空间感和立体感, 突出宫殿之大。

4.1.2文本之美的经典应用

从100集的标题中可以看出, 运用四字词语, 突出对称的美感, 每介绍一个建筑, 时不时会引用经典诗句, 第23集《中间意味》, 开头运用“静与动、 进与退、爱与恨、治与乱四组词组对比来介绍中和殿, 通过这种对比, 也与中国传统的哲学思想中庸做了完美结合。

4.1.3大众文化叙事理念融入

现代社会是大众文化占主流的消费社会, 大众文化的叙事理念就是在市场培育与适应现代受众心理双重力量结果下诞生的。在笔者看来《故宫100》 运用的大众化文化策略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选材的大众化, 公开展示了故宫的众多非开放区, 如皇家私密空间、宗教场所等。二是叙事口吻的大众化, 第50集《再见紫禁城》中模仿溥仪的口吻进行叙述, 这让观众看到的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的真实独白, 当皇上也有烦恼, 这一叙事理念不仅反映了现代大众文化介绍故宫的独特视角也使得观众感受到不同的个体体验。

4.1.4技术创作与艺术创新的新融合

纪录片后期制作的工作人员表示, 《故宫100》 大量使用了会使观众的视觉时空被压缩的移动逐格结合四季定点拍摄的画面和虚构情境和情境再现的方式, 因此观众在观看之时会有时光倒流的观看体验, 也能够更深刻的体会故宫强大的生命力, 这也符合了拍摄时导演的定位即故宫是有生命的。结合自身的形象性、丰富性同时运用多纬度的表现手法与历史事实的叙事进行融合, 纪录片虚构表意的功能得到发挥的同时步步逼近史实, 可以说这种虚拟情境制造的方法生动有趣, 也大大增强了观众的代入感。

4.2新媒体时代的接受者

新媒体时代典型的特征是“去中心化”即受众地位的上升, 为此在拍摄《故宫100》在之前, 中央电视台官方网站上做了相应的民意调查:其中两道问题关于《故宫100》百集每集6分钟的这种新的播放形式和收看方式的问题涉及到新媒体传播, 47.23% 的网友肯定每集6分钟的微纪录片播放形式。 56.24% 的被访对象指出习惯通过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方式观看视频。可以说微纪录片短小精悍的特点和拍摄方式不仅加快传播效率, 也与新媒体时代的接受者需求不谋而合。

4.3微观平易的叙事视角

叙事视角是作品至关重要的一点, 法国的兹韦坦 · 托多洛夫把叙述视角分为全知视角、内视角和外视角三种形态, 同时制作者选取的叙事视角和受众的认知感受直接相关, 并且影响作品最终的艺术效果。《故宫100》站在普通人的角度上, 采用内视角和外视角相结合的方式。第50集《再见紫金城》 中以末代皇帝溥仪的自述为叙事视角, 不仅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微纪录片的拍摄, 也省略掉叙事的铺陈, 比起客观的宣讲更生动易接受, 使得叙事显得小巧而灵动。

4.4碎片化时代的叙事微结构

纪录片叙事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结构, 学者钟大年将纪录片的结构分为递进式、典型集合式、复线式、板块式、漫谈式五种。《故宫100》每集6分钟, 灵活运用五种不同的叙事结构, 讲述了一个貌似独立成篇但同时又可以自由组合成不同规模、不同叙事结构的长篇故宫故事。这种依据不同逻辑、不同内容架构的独立成片的微结构叙事和自由组合的叙事方式, 在保证吸引具有一定知识背景、对纪录片具有浓厚兴趣的中老年男性观众的同时, 充分兼顾了年轻观众时间碎片化、故事微型化、传播微平台化、节奏快速化等特征的收视习惯。

4.5叙事时间和空间交错的神秘之美

时间设置上, 《故宫100》没有采用时间线性叙事, 100集分为四辑, 第1辑:天工之城主要按照空间的顺序介绍建筑;第2辑:大国大朝主要讲解每个宫殿的小故事;第3辑:被忽视的生命是对后宫生活主题的描述;第4辑:神界与凡间, 主要讲述故宫的存在对今天生活的象征意义。从整体上来看, 《故宫100》从金水河起沿着中轴线到北端的神武门、景山一带, 可以说是服从了空间结构, 在单集传播的过程中由于时间和媒介关系的限制, 灵活采取了不同的讲解顺序, 有顺序、倒叙和插叙的灵活运用, 因此不得不在快节奏的生活间隙里利用零碎时间来完成快速的视听体验, 将事情与关系交代清楚。

5后现代叙事的意识形态转向:政治多元化

马克柯里指出:“后现代的叙事学已经和形式主义叙事学和结构主义叙事学渐行渐远。传统叙事学在修辞中强调作者对文本的控制, 而忽略了读者因为社会关系等的差异会对文本产生不同的解读, 叙事视角在制造身份和意识形态主体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把握政治化这一特征也是我们理解马克柯里所倡导的后现代叙事理论的关键所在。在笔者看来, 意识形态转向不仅仅弥补传统叙事学局限在诗学研究上的局限, 更重要意识形态转向拓宽了传统叙事学的视角, 故事的叙述不再被少数上层统治集团所掌握, 而是更加多元和去中心, 以《故宫100》 为例, 展示给受众的是小而美细而微的故事, 这不仅促进受众参与, 更能宣传民族文化精髓。

6批判反思

6.1 “评书”式历史叙事反思国民历史素养教育

每集6分钟的叙事, 看似迎合了受众在网络时代的碎片化需求, 但本质上是大众文化商品性娱乐性的体现。在消费社会时代明清宫廷秘史已经成为被过度消费的文化题材, 因此新的发现很难再被披露, 所以从民众历史观念和文化品位的培养的角度看, 这种拍摄素材和方式是具有消极影响的, 这一点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指出, 文化理念的构建可以从知道开始, 但是知道不是智慧, 要真正弘扬传统的历史文化, 还需进一步深入引领国民历史教育, 而不是用评书式历史叙事形式损失历史厚重性。

6.2辩证看待马克柯里后现代叙事理论的言语化

语言和言语都两者是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的存在于叙事活动之中, 一定层面上传统叙事学偏向语言, 即符号系统, 言语是运用符号系统 (语言) 进行的活动 (言语活动) 。随着20世纪90年代后现代叙事理论的发展, 有学者批判经典叙事学理论, 但马克柯里所说的后经典叙事理论还存在不足, 在笔者看来, 语言化与时代语境密切相关, 也是叙事学大家庭所共有的, 并且在不断发展过程中。但我们应该认识到叙事学被各种经典叙事理论的术语所包围的现状, 这也是我们要关注术语化与批评审美快感之间的矛盾的原因。这对矛盾在本质上是语言与言语范畴的矛盾。术语和符号不管怎样变迁始终还是属于最根本的语言范畴之中, 但不能因为新语境的发展而单纯追求言语。

参考文献

[1]石裕东, 邢起龙.微文化内涵初探[J].湖北工业大学学报, 2013 (6) :77-79.

[2]焦道利.微纪录片的叙事美学——以《故宫100》为例[J].中国电视, 2015 (1) :82-85.

[3]李汶羲.短篇幅纪录片之美——以《故宫100》为例[J].新闻世界, 2013 (2) :100-102.

[4]刘烨.微纪录片的特征与叙事策略——以《故宫100》为例[J].新闻世界, 2013 (7) :273-274.

3.诺斯理论的马克思渊源 篇三

关键词:诺斯;马克思;经济结构;制度变迁

一、 引言

诺斯在自己的研究生涯中得出了马克思不同的结论,他们坚持的和所维护的政治和经济制度也是截然相反的,但在其建构分析经济结构的制度变迁理论框架中却借鉴了马克斯理论中他认为正确的部分,这包括贯彻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并以路径依赖形式来精细化,同时也包括把马克思理论中不可分割的,而其他新古典理论所忽视或不太重视的国家、产权和意识形态因素作为内生变量来分析经济结构问题。这在新古典理论占主流的西方世界是难得一见的。诺斯以理论对历史和现实的解释力标准去客观地评判理论并运用理论,可以说这是诺斯不自觉的运用了唯物主义方法,可能跟诺斯早年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有关。诺斯是新经济史鼻祖,其一改传统经济史以纯粹的叙述方式描述发生了什么,更重要的是发展出一套逻辑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去解释历史,甚至在缺少历史数据时用这套理论尽可能合理地去修补和延伸历史。诺思(North,1990)在研究西方经济史的过程中始终贯彻制度分析的方法,通过制度分析方法推演和修补人类过去几十年、几百年,甚至是上千年的经济变迁过程。诺斯强调他不是纯粹的记录或书写历史,而是建构一个合乎逻辑,并且紧守现代有证据和理论的经济故事。因此诺斯说制度和历史的结合比运用其他方式更能写出一个更好的故事。研究涉及历史必然考虑到时间维度,从而分析理论必然是长期的、动态的和辩证的,而不论马克思的社会史(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还是诺斯的经济史。

二、 制度构建理论

1. 产权与国家。在研究经济结构的变迁中,诺斯吸收了新古典理论和马克思理论的元素,以产权理论、国家理论、意识形态理论来阐述经济思想,解释变迁过程。早期诺斯在自己的研究中基本上是在坚持了新古典内核——稳定性偏好、理性选择模型、均衡分析方法的基本上引入了交易费用,从而开始进入真实世界。即使这样,理性的个人算计仍无法解释在集体行动中搭便车是如何克服的,从而无法解释需要大团体推动的制度变迁,更无法解释持续的宗教冲突,只是吸收了马克思理论中所强调的意识形态范畴,问题在逻辑上才得以解决。当然,现在看来只要把新古典理论内核之一的理性选择模型中收益最大化范畴扩大为个人效用最大化再加上期望权数概念,问题也能得到解决。诺斯认为制度决定着一个国家长期的经济绩效,制度结构提供的激励是至关重要的,而其中尤以产权结构最为根本。诺斯关于产权是经济与政治分析的起点和终点的论述与马克思开创性地把所有制然后是所有权作为自己理论大厦的基础在着眼点上是非常接近的。诺斯认为有效的产权是使私人边际收益率竟可能的接近社会边际收益率,而产权的垄断供给者是具有暴力潜力的国家,所以国家应该对产权效率负责。从此,诺斯开始在分析中引入国家范畴,而国家范畴是马克思理论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国家模型有两种,一种是掠夺模型,一种是契约模型。诺斯(North,1981)认为契约理论的前提假设是暴力的平均分布,而国家掠夺理论是暴力的相对集中,因此从暴力分布角度而言契约理论和掠夺理论并不是互不兼容。但与此同时,诺斯认为国家有两个看似矛盾的目标,一个目标是通过构建一个产权结构,包括要素和产品市场的所有权结构,使有关各方在这个产权结构下竞争和合作,从而尽可能的为统治者提供租金,另一个目标是在之前的产权结构框架内尽可能的减小交易成本,同时促进生存性劳动,扩大产出,增加税收。在其后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无论诺斯如何把国家理论一般化,在现实社会中,在掠夺与契约之间,他实质是倾向于前者的,这和马克思的国家阶级论有异曲同工之处。马克思认为国家统治者是某个阶级的代表,是代表这个阶级的利益来控制国家,从而划分产权,制定制度。所不同的是马克思强调要改变现状,变革制度,必须以革命的激进方式控制国家。诺斯没有否定革命的正当性,只是侧重于论述制度连续的变迁过程,强调了获取生产潜力的增量改革。他认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除了一系列不连续的制度变革,比如朝代的更迭、战争和革命,许多根本性的变革是通过无数次的,微小的,有时往往是非正式的制度变化积累而成。这里我们首先要区别改革和革命。改革就是以暴动或暴力等强制性的方式颠覆现有分配体系,重新分配财富。革命过程中必然有一部分人收益,而另一部分人受损,正因为如此我们说革命不是帕累托改进。即使从总体上说收益的人数超过受损的人数,革命并不一定扩大社会总体财富,因此革命也不一定是希克斯改进。而改革是在承认既有事实的基础上,通过明晰产权,建立经济或政治市场,通过利益各方的交易和交换,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扩大社会总财富。因此我们说改革是一种帕累托改进。看起来似乎改革与革命是矛盾的,甚至改革是优于革命的,但改革是有前提的,诺斯的连续变迁理论的前提是存在可用于讨价还价的政治市场,并且交易费用不高,各集团凭借自己的谈判地位通过交易过程变革制度,而马克思理论的提出是有其时代背景的——社会中充斥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也就是说马克思理论前提是缺少这种各利益团体或阶级谈判的政治交易市场或即使有可用的政治市场,但交易费用太高或者博弈处于僵局,暴力推动制度变革是唯一的选择。这样看来在引入交易市场和交易费用之后,诺斯着重的改革和马克思着重的革命又归于统一了。

2. 意识形态与行动。在之后具体分析经济结构的变革中,诺斯不断强调制度变革是决定性因素,并且构建了自己的制度变革理论模型。诺斯认为人口、知识与制度这三者在时间轴上相互作用,最终决定每个时点上的经济结构。人口的变动和知识存量的变动会导致资本存量(人力资本、实物资本、可用自然资源)的变动,这种变动体现在数量和结构上。资本存量的变动引起三个变量的变化,它们分别是基于“现实环境、历史经历和文化特征”的意识形态、相对价格和军事技术特点。其中军事技术的变化引起了国内外暴力分布的变化,它与相对价格的变化引起资本力量分布的变化同时导致了特定制度下的各变迁参与者的机会成本发生变化,从而他们的谈判地位发生了变化。谈判地位的变化只是说明制度变迁有了能力基础,还必须有制度变迁的意愿,这种意愿最终来源于变迁的个体参与者,是个体参与者根据变化了的机会成本作出算计以实现自己的最大化利益,当然这种算计在现实世界里是带有主观性的,是不完全理性的,这部分是因为个人有限的计算能力,部分是因为有限的信息,除此之外不同参与者对什么是最大化收益的理解也是千差万别的,这主要归因与意识形态的修正,所有的这些因素最终决定了个体的意愿强度。可以说前者的最大化算计是工具理性,后者的修正是价值理性。那么意识形态是如何修正我们的意愿呢?诺斯(North, 1981,pp.68)说:“长期的经济变革之所以发生,不仅因为新古典模型强调的客观的相对价格的变化,而且由于意识形态的演进,使个人和集团关于其地位公平合理的看法大相径庭,结果他们各行其是”。个体的最终动力(能力加意愿)只有绑在一起形成集体的推动力量,制度才有可能变迁。如何才能克服奥尔森(1965)基于新古典个体主义算计导致的搭便车行为对集体行动的破坏?诺斯(North, 1981,pp.62)认为马克思在他的论述中虽然把阶级作为行动的主体,但却没有解释为什么阶级能像个体一样统一行动,于是诺斯试图借助意识形态理论在逻辑上解决这个问题。他论述到:最重要的是,克服搭便车问题是任何有效的意识形态的本质内涵,成功的意识形态克服简单的、享乐的个人成本收益权衡,为集体的行动注入活力。这是意识形态对集体行动产生的主要推动力,因为没有这种影响,无论维持现存秩序,还是废除现存秩序都不可能。当愿望和能力都具备的时候制度自然地得到变迁。其实当诺斯利用意识形态理论去解决奥尔森难题的时候,他本人并没能从理论的高度给出为什么意识形态能克服搭便车行为的令人信服的答案,他只是给出了几个描述性的,经验性的例子去佐证意识形态和搭便车行为的关系。可是这种通过现象揭示的关系更像是统计学关系,可能两个现象之间有因果关系,但这两个现象也可能是另一个或几个未知原因的并列的结果。目前有关集体行动的有很多理论被提出,在它们各自的假设上也都有其合理性,毕竟在科学没有定论之前,解释永远不是唯一的,但也许科学永远不会有定论,我们唯一能做的是尽量缩小可能的范围,这项工作留给行为经济学家和心理学家吧。诺斯认为制度的变迁又引发经济结构的变迁,人口和知识存量在新的经济结构影响下再次变化,形成新的特点,从而进入另一个变迁周期。这里诺斯没有考虑到变迁了的经济结构也会对参与者的机会成本产生影响,除非这种经济结构的变迁结果与参与者在相对价格发生变化时的预期一致,只是事实上在非完全信息和非各态历经的世界里这种一致几乎不可能,这就引发制度变迁在导致经济结构变革后,这种非预期中的经济结构变革结果同样引起了非预期的相对价格和军事技术特定的变化,这样即使在短期人口和知识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制度还是处于不断试错的调整中。

其实诺斯的人口和知识存量的变化引起制度变化最终决定了经济的结构与马克思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最终决定社会发展阶段是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力在根本上是指人和知识的结合,是人利用知识存量生产经济物品的能力或者说诺斯的人口和知识存量的变化在根本上是社会生产力的变化。为什么这么说呢?除人力资本外,机器等实物资本难道不是马克思理论中的生产力的体现吗?如果就历史上的任意一个时刻看,实物资本的确是生产力的体现,但放在时间维度上动态的看任何实物资本都是人在利用现存知识的基础上劳动的结晶,这一观点自李嘉图提出劳动价值论起,就不是争论的焦点了。近代的华西里·列昂锡夫独创的投入产出技术可以佐证这一点。另外诺斯所说的制度变迁当然包括了马克思的生产关系,只是前者的范畴更大,但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如果不拘泥于对制度和生产关系的精确定义,也不拘泥于讨论制度和生产关系是如何产生的,只是就结果和本质而言,无论是制度还是生产关系都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这样看来诺斯早期和中期的经济结构变革理论与马克思的社会发展阶段理论在本质上也许没有太大的区别。如果说有的话,在我看来,也只是把马克思的阶级矛盾具体到个人矛盾,从而以个体主义分析方法代替阶级分析方法,利用新古典理论的微观经济理论解释和修正马克思的集体分析框架,为后者的分析找到微观基础。

三、 制度演化理论

如果说晚年的诺斯从一个制度的建构主义者逐渐转变成一个演化主义者,我们无可辩驳,这与他的研究重点由正式制度转向非正式制度有关。但是如果说诺斯从一个把人口、知识、资本和暴力这些客观存在作为制度分析起点的唯物主义者转变为一个把认知、信念和意向性等虚无缥缈的主观反映作为制度分析起点的“唯心主义者”,我认为有待商榷。因为这一切的转变是伴随着诺斯不断的发现和不断探索展开的,所以要理解这种转变也应该遵循这条线索。

诺斯(North,1995)发现,从西方世界的发展实践来看,经济的持续增长和政治自由是一个相互促进的动态过程。经济的持续增长为更加庞大,更加丰富和复杂的经济社会提供了渊源不断的资源,而政治权益的保障和经济参与的自由为经济持续政治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诺斯认为只有民主社会体制下充分的公民权利和政治自由才能得到保障,才能促进产权的界定和有效实施产权制度。如果允许王公贵族和统治者随意窃取公民的私人财产,将无法保障经济的持续发展。这充分说明政治和经济的关联性是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石。因此,诺斯、瓦利斯和温加斯特构建了一个经济政治整体分析框架,并创造了两个有用的学术术语:“有限进入的社会秩序”(Limited Access Social Orders)和“开放进入的社会秩序”(Open Access Social Orders)。他们认为,发达的国家的次序是开放进入的,是民主的和竞争性的,而第三世界国家的次序是有限进入的,只有对掌握国家权力的精英来说才有实际意义。关键是我们如何才能从有限进入的社会转型到开放进入的社会呢,转型的动力源又是什么呢?诺斯(North,2005)回答道:“利益参与者的意愿是人类社会经济演变的关键……参与者的认知支配这人类社会的发展演化;在追求政治、经济和社会组织的目标过程中,伴随着不确定性的认知,参与者作出选择和决策。所以,经济变迁在很大程度上是参与者对自身行动结果的预知所塑造的刻意过程(a Deliberate Process)”。“人们所持的信念决定了他们的选择,而这些选择反过来又构造(Structure)了人类处境(Human Landscape)的变化”。诺斯认为个人的信念才是制度变迁的关键。那么什么又决定了信念呢?换句话说参与者的特定信念又是如何形成的呢?按照诺斯的思想,参与者的信念部分是由个人的心智结构决定的。问题是个人的心智结构又是怎么来的呢?诺思(North,2005)对此解释道:“个人所形成的用来解释周围世界的心智构念部分是从他们的文化遗产中产生的,部分是从他们所面临和必须解决的‘局部的(Local)日常问题中所产生,还有一部分是‘非局部的(Non-local)学习的结果”。简单的说心智构念是由后天的有意识和无意识地学习型塑的。并且按照诺斯的思想,个人的心智结构除以上三个决定因素外,人类本身的遗传基因也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因为人类基因为后天的学习和经历提供了初始结构,由此塑造了个人的心智结构。从而,照诺思看来,基因、文化遗产和个人经验,便构成了人类学习的“三个来源”。

就这样诺斯在自己的不断探索中而不断向政治学、宗教学、心理学和行为学等学科拓展,并且在分析人类社会结构变迁中,更加强调个人的认知、信念、心智结构和意向性,他甚至认为人类社会是个人心智的产物,是人类心智的主观函数。但在我看来这种超脱了个人之存在而存在的人类心灵的真实反映不也是客观存在的吗?承认这种不以个人的存在而存在,不以个人意志的改变而改变的真实的集体反映不也是唯物的吗?与其谓之为“转变”不如谓之为“深入”,是诺斯以更高的层次和更远的时间跨度,运用抽象的方法解剖构成经济结构变迁原因的传统可见元素,进入到一个看似虚无飘渺,实则真实存在的微观世界,而不管这个世界是物质世界还是精神世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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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Douglass C.North.Structure and Change in Economic History[M].New York: Norton,19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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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新的发展阶段‘创新租金驱动经济发展方式研究”(项目号:10BJL017)。

作者简介:陈伟(1983-),男,汉族,浙江省湖州市人,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研究所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创新经济。

4.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 篇四

页 学校概况 电大动态 教学教务 电子学报 教学平台 网上图书 电子公务 继续教育 ENGLISH 2011年3月13日12:51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0年第0期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问题探讨

魏瑞盈 马 雪

(鲁东大学,山东 烟台264025)

摘 要: 马克思在继承前人思想成果的基础上,经过艰苦理论探索,阐发了关于人的本 质的科学结论。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观三个方面:人的劳动即人的类本质,“一切社会关系的 总和”即人的个体本质(现实本质)以及人的需要。人的需要又是将人的类本质与人的个体 本质联结起来的桥梁。

关键词:人的本质;类本质;个体本质 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508(2010)09-0109-02

一、“自由自觉的活动”(劳动)是人的类本质 

马克思指出:“人是类存在物”,“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自身的类以及 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马克思接着指出:“劳动这种生命活动、这种生产生活 本身对人说来不过是满足他的需要即维持肉体生存的需要的手段。而生产生活本来就是类生 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 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①人的“类生活”和“类特性”的提出,进一步表 明 马克思是把人看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与自然界其它生物做了类间区别的。这里说的“自由的自 觉的活动”即劳动。所谓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就是指人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活动,是主 体按照自身的需要、价值取向以及对于客体属性和规律性认识而进行的物质活动。这种 物质活动,就是人的对象化活动,也就是劳动。劳动导致人与自然共同体的分离,使 人突破生物学意义上的物种限定,创造了一个属人的新世界。劳动是人类生活的主要内容,是人之为人的根本依据,它的直接目的是进行物质生产,它的终极目标是为了人类的生存和 发展。因此,“自由自觉的活动”(即劳动)就是人的类本质。

马克思从以下几方面说明了劳动是人的本质:

第一、劳动实践是人类最终从动物界分化出来的推动力。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 中说“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 的时候 ,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 ,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直 立行走、手脚分工、人脑的形成以至制造工具、抽象思维和语言,这些人类特有的标志都是 人类祖先的动物本能活动向人类劳动转化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也是在劳动的发展中进一步完 善的。因此,恩格斯指出“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劳动实践是人 与动物相互区别的根本标志,人与动物有很多区别 ,如人有自我意识 ,动物没自我意识;人 有宗教信仰 ,动物没宗教信仰;人用文字符号 ,动物不会用文字符号等 ,但这都不是人区别 于动物的根本标志,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是能制造并使用生产工具。马克思、恩格斯说 :“当人们开始生产他们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使 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的第一个历史行动并不在于它们的思想,而是在于他们生产自己所必须 的生活资料。”人与动物的区别说到底是根源于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方式不同:动物只能直 接用它的自然生理器官 ,如牙齿、舌头、肢体等获取自然界提供的现成的食物或其他物质资 料 ,动物适应自然环境主要靠它们的自然器官即生理结构的变化。人则不同 ,人是生产劳动 者 ,能够凭借自己制造的工具改变自然界物质的形态和生存的自然环境 ,以满足自己的生活 需要 ,适合自己的生存。人为了适应自然环境 ,主要不是靠自身生理结构的变化 ,而是靠生 产工具的变化。

第二、劳动实践是人的全部关系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一切历史的前提和基础。劳动 不只意味着人类同自然界的关系,而且也因为劳动而形成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因此,劳动 不仅不断生产人们所必须的生活资料,也同时不断生产人们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指出:“整个 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 ,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 ”,“黑格尔 《现象学 》的伟大之处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 ,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 ,因而 ,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他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 , 看作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 ”。马克思充分肯定了黑格尔关于劳动创造人和人类历史以及劳 动是人的本质的思想 ,同时又指出“黑格尔唯一知道并承认的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 ”。马 克思则把物质生产劳动作为人类及其历史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马克思说:劳动是“一 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一个很明显而以前完全被忽略的事实, ,即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就是说首先必须劳动,然后才能争取统治,从事政治、宗教和哲学等等。”马克思、恩格斯正是从劳动实践出发,形成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生产力和生产关 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阶级与阶级斗争、国家和革命、社会形态的演变、共产主义和全 人类解放的完整学说。也就是说,他们“在劳动的发展史找到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整 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乎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正因为社会实践是使人从动物上升到 人类的最重要的活动,人的语言、思维等其他社会属性也是在生产劳动中产生、发展,无论过 去、现在或将来,社会实践总是人类与动物生存活动方式的最根本性区别。随着人类社会发 展,无论社会关系如何复杂多样,生产关系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因此,社会实践便成为人 之所以为人的最重要的内在根据和本质属性。

二、“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人的个体本质 

指出劳动是人的类本质仅仅揭示了人作为类存在物和动物的不同。马克思没有停留在这 个层次上,他所关心的不只是人和动物的不同,还有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中人的不同。在《关 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中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 ,在其现实性上 , 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界定讲的人是“单个人”,也就是个人,讲的是人与人之 间的区别,即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本质。对每一个人而言,他所处的社会关系总是独一无二 的,对于不同时代的人而言是这样的,对于同一历史时期的人而言亦是如此。即使是同一历 史时期、同一地区、同一家庭的不同个体,他们所处的社会关系也是有差异的。

所谓从“现实性上”去理解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是应当从社会关系的具 体表现,即从社会实践活动方面,去理解人的本质规定;其实社会关系,就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 与人与人结成的关系。②这就是说,人性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另外社会关系是纷纭复杂、多种多样的,生产关系、政治关系伦理关系、阶级关系、亲属关系、民族关系……都是社会 关于人的本质决不归结于其中某一具体形式,尽管它可能从形式中表现出来;人的本质只能从 它们 的“总和”中去寻找开某一具体社会关系,或者说,从这一切关系的“总和”看,社会关系,就 是人和人的关系,是人和人的内在联系。

把人当作社会的人,把人性归结为人的社会性,这是马克思主义人性论对旧人性论的巨大 变革。马克思主张从人的社会属性中去找人的本质。反对把社会意识当作人的本质。马克思 从社会关系的角度考察人,既同把人性归结为自然属性的旧唯物主义划清了界限;又同把人性 归结为某种社会意识的唯心主义划清了界限。社会关系就是一种社会存在,以社会关系为其 本性的人,就是一种最基本、最单纯的社会存在。但是要注意的是这一论述并非是给人的本 质下定义,而是说明人的本质存在的客观基础和研究人的本质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必须 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去考察。因为它并不直接指出人“是什么”,而是指出人“怎样”、“如 何”才成其为人和我们“怎样”才能把握人。

三、人的本质是类本质和个体本质的辩证统一 ,并统一于人的需要 

人的需要是人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 》中指出:“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 ‟,但由于从他们彼此不需要发生任何联系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 不是唯一的 ,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 ,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 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简单地说 ,就是人的需要即人的 本质(本性)。需要是人的一种“内在必然性 ”,人的生命活动总是从需要开始。人通过意 识的作用 ,对需要形成一定的欲求、动机和目的 ,引导自己去从事一定的实践活动。人的实 践活动一方面不断地满足人的基本需要 ,保证人的生命活动的持续存在;另一方面又使人不 断地产生新的需要 ,丰富和深化人的生命活动的内容 ,所以说 ,需要是人的生命活动的内在 根据和存在方式。

人的类本质和个体本质是统一于人的需要。马克思曾指出:“把人和社会连接起来的惟 一纽带是天然必然性 ,是需要和私人利益”。③人在自然发展过程中,为了生命的维持和 再 生产的需要,必须不断地从事生产劳动,也即马克思所说的“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人们的生产活动都是为了满足这些需要进行的物质资料生产。正是由于 人的各种需要才推动人类积极主动地进行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在这个生产实践 的过程中,形成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及其他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 ,人们的社会关 系一经形成 ,又反过来使人的需要具有了社会性 ,并促进了社会需要的发展。可见 ,人的需 要是人的劳动和人的社会关系形成的内在动因 ,是把人的类本质和个体本质贯穿并统一起来 的纽带。

综上所述 ,马克思的人的本质论是以人的需要为逻辑起点 ,综合考察了与人的两种存在 形态 ,即类存在和个体存在相应的人的类本质和个体本质 ,科学地揭示了人的本质是以人的 需要为基础的人的类本质 ——“自由自觉的劳动”和个体本质 ——“社会关系的总和”的 辩证统一。

注释:

①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刘轶飚,潘科.对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思想的再认识[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4,(6). [5]付俊亚.对马克思关于人本质问题的再认[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 08,(7).收稿日期:2010-04-06

作者简介: 魏瑞盈(1985~),女,山东青州人,山东烟台鲁东大学政法学院08级硕士研究 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马雪(1985~),女,山 西长治人,山东烟台鲁东大学08级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 育理论与实践。

5.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疑问论文 篇五

马克思发现剩余价值规律和人类历史发展规律,从而创立他的剩余价值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是他在科学上对人类的两大贡献。其中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规律,构成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内容。笔者在学习和研究这一理论过程中遇到一些疑难问题,经过反复思考,形成了若干与马克思的观点及其诠释不同的看法,并发表了一些论著。从近年国内出版的一些标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创新成果的论著和教材来看,对剩余价值理论的介绍和讲解没有什么创新,相关专家似乎不认为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存在什么疑问,或者虽然注意到某些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并给予深入研究。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究竟是否存在疑问?存在哪些疑问?怎样通过这些疑问的研究促进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和创新?这些问题值得深入探讨。本文拟提出和分析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并向国内外专家求解。

一、为什么劳动力价值在剩余价值生产中没有转移给产品?

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以纺纱为例分析剩余价值生产,假设生产20磅棉纱所消耗的生产资料价值为24先令,劳动力日价值为3先令,这一日劳动力在使用中创造6先令新价值。按照马克思的分析,生产资料的24先令价值转移给产品,劳动力的3先令价值却不转移,而由工人先劳动一段时间把它再生产出来,然后延长劳动时间,生产3先令剩余价值:“投入劳动过程的商品的价值总和是27先令。棉纱的价值是30先令。......27先令转化为30先令,带来了3先令的剩余价值。”疑问在于,投入劳动过程的劳动力的3先令价值到哪里去了,为什么没有转移,而要由工人劳动把它再生产出来。

国内有的政治经济学教材对这个问题作了解释:“劳动力的价值已经支付给工人,被工人用于维持生活和赡养家属,不可能转移到新产品上去。”转变为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的价值,“在生产过程中不是转移到新产品上去,因为资本家所支付的劳动力的价值,被工人用于购买生活资料在生产过程以外消费掉了。这部分价值是在生产过程中由工人再生产出来。”“产因为购买劳动力的资本价值进入劳动者手中即转化为他的收入,已被劳动者用于购买生活资料而消费掉,要由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再生产出新价值来补偿这部分资本。”按照这种逻辑推论,生产资料的价值也已经支付给它的卖者,同样会转化为它的卖者的收入,其中至少有一部分被用于生活消费,为什么又能够转移给产品呢?如果这些解释能够成立,那么由马克思阐明的劳动价值论原理就需要重新研究,其中一些基本结论要么被颠覆,要么得把适应范围限定在劳动力商品之外。实际上,这些解释混淆了劳动力价值、工资、生活资料价值的关系。

根据马克思阐明的劳动价值论原理,任何商品都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因素,其中使用价值是商品满足人类需要的性能,价值则是生产这种商品所消耗的人类劳动或抽象劳动。一个商品的价值只能存在于它的使用价值之中,而不是存在于它的使用价值之外。例如,棉纱的价值存在于棉纱之中,而不是存在于棉纱之外。在交换中,棉纱的价值表现为货币,但是货币作为存在于棉纱之外的交换媒介,只是棉纱价值的等价物,而不是棉纱价值本身。这一道理对劳动力作为商品应当是适用的。尽管劳动力是一种特殊商品,但是这种特殊性不在于它的价值与其他商品的价值有什么本质区别,而主要在于它的使用价值是商品价值的源泉。如果认为劳动力的价值被工人用于维持生活和赡养家属,其使用价值却被资本家用来生产剩余价值,那就把劳动力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从时空上完全分开,不符合劳动价值论关于各种商品价值都存在于它的使用价值之中的一般原理。

因为各种商品都有价值,所以当两种商品交换时,就有两部分价值对流和换位。先以物物交换为例,假设甲和乙两人分别拥有商品A和B并进行交换,商品A的价值从甲流向乙,商品B的价值从乙流向甲;交换后,甲和乙分别拥有商品B和A,商品及其价值发生换位。当以货币为媒介交换时,在买卖双方就有商品价值和货币价值的对流。正如马克思所说:“在买者和卖者手中保留着的是相同的价值,只是形式不同;双方在交易前和交易后拥有和他们让渡的价值相同的价值,不过一个以商品形式存在,一个以货币形式存在。”叫段设丙用货币M(比如贵金属货币)向甲购买商品A,货币M的价值从丙流向甲,商品A的价值从甲流向丙;甲用卖A得到的货币M向乙购买B,其价值流向乙,商品B的价值从乙流向甲。如果货币是纸币,仅为价值符号,那么它就充当了A和B价值对流的媒介。在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交换中同样会发生这样的价值对流和换位。

假设厂商甲用货币资本(可变资本向工人购买劳动力,有劳动力价值从工人流向厂商甲,成为生产资本价值的组成部分;货币资本价值从厂商甲流向工人,形成工资;工人用工资向厂商乙购买消费品,工资价值从工人流向厂商乙,消费品价值从厂商乙流向工人。劳动力价值和工资是两部分价值,它们之问具有并存等价关系,而不是直接同一关系。劳动者通过出卖劳动力换取工资,再购买消费品来维持生活。工资并不是劳动力价值本身,而是它的等价物。如果劳动力买方支付实物工资(生活资粉,那么劳动力与生活资料作为两种商品的并存等价关系、价值对流换位可以视为一种特殊的物物交换;现实中一般支付货币工资,劳动力价值与货币工资之问也具有并存等价关系,不能把货币工资价值和劳动力价值看成同一部分价值。

从马克思的一系列论述来看,劳动力价值和货币工资价值的确是两部分等额价值,并在交换中发生对流。例如,马克思在分析两大部类之问的交换时,曾假定第I部类和第II部类以及工人之问有价值5 000镑的商品,其中I(v+m)=2000镑,II C=2 000镑,工人的劳动力价值为1000镑。”5000镑商品量的流通是用1500镑货币来完成的;就是说,1.第I部类付给工人1000镑,购买同等价值额的劳动力;2.工人用这1 000镑向第II部类购买生活资料…”类似的论述还有不少。

为了进一步说明劳动力价值转移问题,假设甲、乙两家公司和工人之问发生交换:甲公司在一定时期预付1亿元货币资本,其中8 000万元向乙公司购买生产资料,2 000万元向工人购买劳动力,下面分两步来考察。先看甲、乙两家公司之问的交换。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8 000万元货币,得到具有等额价值的生产资料。乙公司出卖生产资料形成8000万元货币收入,通常会以某种形式分配和消费掉。假设乙公司用8000万元中的6000万元购买维持再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资料,2000万元购买新的劳动力(支付工资)。这样,交换前属于甲公司的8000万元货币在买卖中支付给乙公司,此后又被乙公司消费掉了。其中用于乙公司支付工资的2000万元被用于购买生活资料,在物质生产领域之外消费了,这并不影响甲所购得的8000万元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给该公司的新产品。

再看甲公司和工人之问的交换。甲公司向工人支付2000万元货币工资,得到具有等额价值的劳动力。在这种交换中,劳动力价值和货币工资价值数量相等,存在形式不同。工人得到2000万元货币工资,用来购买生活资料,虽然它在物质生产领域之外消费了,但却维持了劳动力的再生产,因此这2000万元价值也不会消失,而是构成新生劳动力的价值。由于货币工资价值和劳动力价值是具有并存等价关系的两部分价值,所以一方面工人用货币工资购买生活资料来维持生活,另一方面工人劳动力的2000万元价值成为甲公司的生产资本价值的组成部分。无论工人怎样消费工资或生活资料,都不构成否定其劳动力价值转移给新产品的理由。

如果肯定剩余价值生产中存在劳动力价值转移,那么在马克思分析的纺纱实例中,20磅棉纱的价值就不是30先令,而是33先令,即等于在生产中消耗的生产资料价值、劳动力价值和工人劳动创造的全部新价值之和。

二、劳动力价值能否归结为使用劳动力创造的一部分新价值?

马克思认为:“工人在劳动过程的一段时间内,只是生产自己劳动力的价值,就是说,只是生产他的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实际上把劳动力价值归结为使用劳动力所创造的一部分新价值。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意味着马克思的劳动力商品理论不遵循劳动价值论,或者说后者对前者不适用。这当然不符合实际,也不符合马克思关于劳动价值论和劳动力商品理论的基本观点。

众所周知,马克思运用劳动价值论分析劳动力价值,明确指出:“同任何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独特物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这一观点揭示了劳动力和其他商品价值决定的共性。马克思正确认识到活的个人的存在是劳动力生产的前提,但是通过假设“个人已经存在”,撇开了个人被养育的过程,从而把劳动力价值归结为维持个人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劳动力只是作为活的个人的能力而存在。因此,劳动力的生产要以活的个人的存在为前提。假设个人已经存在,劳动力的生产就是这个个人本身的再生产或维持。活的个人要维持自己本身的再生产,需要有一定量的生活资料。因此,生产劳动力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可以归结为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必要的劳动时间,或者说,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占有者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181这一归结令人费解。劳动力和生活资料是两类不同的商品,虽然生活资料被劳动者消费之后,它的价值可以转化为劳动力价值的组成部分,但生活资料和劳动力毕竟是两种不同的商品,二者的价值有不同的载体。例如,面包和劳动力是两种不同的商品,当面包被劳动者用于生产自身劳动力并消费之后,前者的价值转化为后者价值的组成部分,不能说面包就是劳动力,当然也不能说面包的价值就是劳动力的价值。如果把二者混为一体,进而认为生产面包就是生产劳动力,那是不符合实际的。对同一个人来说,生产他的劳动力和使用他的`劳动力、他自身劳动力价值和使用他的劳动力所创造的新价值,具有明显区别。

首先,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总是只有先生产出来,然后才能使用;生产劳动力和使用劳动力是在不同的时空范围内发生的两个过程。从社会范围来看,生产劳动力主要发生在生活领域和教育培训以及其他社会服务场所,表现为养育和维持劳动者,特别是现代社会生产复杂劳动力要对劳动者进行各种学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这个过程要消耗生活资料和教育工作者的劳动以及其他社会服务;使用劳动力主要发生在生产领域或工作场所,表现为劳动者就业和工作,生产某种商品或提供某种服务。例如,一个人在北京读大学,这是生产或培养他的劳动力的一个阶段,相关费用计入他的劳动力价值;他大学毕业后到河北就业,从事某种商品生产,这是他使用自己劳动力的过程。在北京读大学培养劳动力和在河北就业使用劳动力分明是两个不同的过程,不能把前者视为后者的一个阶段。

其次,生产劳动力是一种行为主体的活动,使用劳动力是另一种行为主体的活动,在这两个过程中消耗的劳动时间来源于不同的行为主体。假设有张三和李四两位劳动者,其中张三从事教育培训工作,李四从事普通商品生产工作。李四在开始工作之前,先接受张三组织实施的教育培训。在这里,张三为培养李四的劳动力,耗费了自己的劳动时间,因此,生产或培养劳动力的主体是张三,而李四是作为客体接受教育培训。此外,生产劳动力还需要社会为李四提供生活资料,这要问接消耗他人的劳动。虽然李四为接受教育培训和取得生活资料,通常要由本人或他的家庭支付相应的费用,但是生产李四的劳动力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源于张三和其他有关劳动者。当李四开始工作之后,在生产或工作中使用自己的劳动力,向社会提供劳动时间,这时的行为主体是李四。生产劳动力的劳动时间和使用劳动力的劳动时间分别来源于不同的行为主体,不能把前者归结为后者的一部分。

再次,生产劳动力所消耗的劳动时间凝结在一种客体(劳动力)中,使用劳动力所提供的劳动时间凝结在另一种客体中,这两部分劳动时间凝结于不同的客体。仍以上面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张三的教育培训劳动凝结在李四的劳动力之中,形成李四的劳动力价值的一部分。李四在以后的工作中生产某种商品比如电脑,他的劳动时间凝结在电脑之中,形成电脑价值的一部分。在计算生产电脑的社会必要劳动时,不能漏掉所消耗的劳动力中包含的物化劳动。显然,劳动力和电脑是两种不同的商品,李四生产电脑完全不同于生产出他的劳动力,不能用李四生产电脑的一部分劳动时间来取代培养他的劳动力的劳动时间。

最后,凝结在劳动力中的过去劳动决定其价值,使用劳动力所提供的活劳动则来源于它的使用价值,二者体现劳动力商品的不同属性。马克思曾十分明确地指出:“包含在劳动力中的过去劳动和劳动力所能提供的活劳动,劳动力一天的维持费和劳动力一天的耗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量。前者决定它的交换价值,后者构成它的使用价值。”因此,不能把包含在劳动力中的过去劳动归结为劳动力所提供的一部分活劳动。

三、劳动力在交换后能否由卖方用来生产自己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价值?

按照商品交换原则,一个人把自己劳动力的使用权让渡给企业或买方并得到相应的工资―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就必须为企业劳动,而不可能再用已经卖出的劳动力来为自己劳动或生产自己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他用工资换取生活资料来维持生活,而不是在为买方劳动的过程中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价值;企业购买劳动力所支付的工资由劳动力转移给产品的价值得到补偿,而不是在劳动中再生产出来。

劳动力交换会发生产权转移。对此,马克思讲得很清楚:“事实上,劳动力的卖者,和任何别的商品的卖者一样,实现劳动力的交换价值而让渡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他不交出后者,就不能取得前者。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劳动本身不归它的卖者所有,正如已经卖出的油的使用价值不归油商所有一样。”在劳动力出卖之前,它属于工人所有;当它出卖之后从生理上看也许仍然存在于工人体内,但已经成为买方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不能再由工人用来生产自己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价值,即不能用来为自己劳动。这表现为工人在生产中只能按买方的要求劳动,产品及其价值归买方所有。如果说劳动力交换不发生所有权转移,工人只是在一定时间内转让劳动力使用权,那么这种已经转让使用权的劳动力也不能由工人用来生产自己所需的生活资料价值。

工人作为劳动力的卖者当然有自己的权利:他在出卖劳动力时可以讨价还价,即在签订劳动合同或达成协议之前提出缩短劳动时间和增加工资,改善劳动条件;要求买方按期支付工资,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劳动,不允许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等等。但是他没有权利使用已经出卖的劳动力来为自己劳动。这里的关键是要理解劳动力作为商品有特定的时间计量单位,以小时为单位计量劳动力是比较准确的;如果以天或日作为劳动力计量单位时,要注意区分自然日和劳动日时间长度。劳动者每天总是要用一定时间来消费和休息,因此一日劳动力的实际数量总是小于24小时。马克思在分析剩余价值生产时以天或日计量劳动力,设想资本家支付工人一天劳动力价值后就购买了24小时劳动力,而工人则认为自己不可能连续工作24小时,双方通过斗争来确定工作日长度,把剩余价值生产建立在延长劳动时间的非等价交换前提下。实际上,在劳动力商品化前提下生产剩余价值,应当排除非等价交换情况,尽管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存在。现代西方国家的企业普遍实行小时工资制,实际上就是按小时购买劳动力。一旦确定每小时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通过延长劳动时间来生产剩余价值而又不增加工资就成为违反交换原则和法律的事情。

既然劳动力商品是用时间单位来计量,那么确定其数量,也就是规定工作日长度。劳动力买卖双方围绕缩短或延长工作时间,提高或降低工资等问题进行谈判协商,实际上就是在劳动力商品数量和价格问题上讨价还价。如果工资一定,缩短或延长工作时间,就意味着单位货币所购买的劳动力数量减少或增多;如果工作时间一定,提高或降低工资,则意味着单位量劳动力所换取的货币增多或减少。这两种情况或它们组合而成的其他情况,都有劳动力单价的变化。其结果通常是买卖双方以合同形式规定工作时间长度和工资数量,这也就是规定劳动力价格。例如,某人和一家企业经过协商,最终签定合同,规定他每劳动8小时,由企业付给100元工资,这表明8小时劳动力的价值为100元,因而每小时劳动力的价值为12.5元,工人得到100元工资,就必须为企业劳动8小时,支出等价劳动力。如果工人用8小时中的一部分时间如4小时来为自己劳动,或者实际上只为企业劳动4小时,那就意味着企业用100元货币只购买了价值50元的4小时劳动力(因为8小时劳动力价值100元,所以4小时劳动力价值50元),这是不等价交换;相反,如果企业迫使工人劳动10小时,仍然只付给100元工资,那么工人实际支出了10小时劳动力,其价值应该是125元,比企业所付100元多出25元,这是另一种不等价交换。两种情况都是商品交换原则和劳动合同所不允许的。

从现实情况来看,工人靠出卖劳动力所得到的工资换取生活资料来维持生活,而不是在为企业劳动的过程中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价值;企业购买劳动力所支付的工资由劳动力转移给产品的价值得到补偿,而不是在劳动中再生产出来。

马克思本来运用劳动价值论科学地说明了劳动力价值决定问题,但是又把它归结为或等同于使用劳动力形成的一部分新价值,因而忽略或否定了劳动力自身价值转移,以为劳动力出卖之后还可以由卖方用来生产自己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价值,这实际上未能贯彻和体现他的劳动力商品理论。

四、怎样把劳动价值论和劳动力商品论彻底贯彻到剩余价值理论之中?

劳动价值论、劳动力商品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之问具有内在联系,把三者结合起来分析,就能看出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存在上述问题。

按照劳动价值论,任何商品都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劳动力商品也不例外。按照劳动力商品理论,工人的劳动力是作为商品出卖给资本家,这种商品化的劳动力具有自身价值和使用价值,而且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它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既然如此,那么劳动力价值在剩余价值生产中就不应当消失,而应当转移给产品。如果一定要把劳动力价值归结为使用劳动力所创造的一部分新价值,并认为这是劳动力价值的特殊性,那就意味着劳动价值论不适用于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因而劳动价值论就失去了普遍意义。

在笔者看来,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成为商品的理论不仅是正确的,而且具有原创性;马克思关于劳动力价值同其他商品价值一样由劳动时间决定的观点也是正确的;但是,马克思在分析剩余价值生产时,把劳动力价值归结为使用劳动力所形成的一部分新价值,不符合劳动力商品论和劳动价值论。

考虑两个经济主体甲和乙,他们之间进行合作,由甲作为投资者出资本,乙作为劳动者出劳动力。甲每天先预付工资,乙劳动生产出大于工资额的价值,除了补偿预付工资外,还给甲提供一定量剩余价值。第一天,甲付给乙3单位工资,乙劳动创造6单位新价值,其中3单位补偿预付工资,另外3单位是剩余价值;第二天,甲把前一天乙劳动创造的6单位新价值中的3单位作为工资又付给工人,再次得到工人劳动创造的6单位新价值。从表面上看,这里好象也有劳动力交换,但是劳动力本身没有价值,或者虽然假设它有价值,却不向产品转移,而由一部分新价值来取代,实际上否定劳动力价值存在。劳动力要作为商品参加交换,那就不能没有价值,也不能以假设的不向产品转移的价值为交换依据。劳动力是否可以凭它在使用中创造的新价值来参加交换呢?当然不行。第一,凡是参加交换的商品的价值必须在他进入流通之前就已存在,而新价值不仅在劳动力进入流通之前不存在,而且在它进入流通之后尚未开始消费或使用时也还没有形成;第二,新价值来自劳动力的使用过程即劳动,但如果劳动力真正作为商品被出卖,那它的使用价值就归买方所有,其使用或消费所形成的新价值也属于买方所有,不能作为卖方参加交换的依据。如果一定要说劳动力的使用所形成的新价值是乙方参加交换的依据,那么新价值与工资价值在数量上无非有三种关系:一是新价值等于工资价值,这时没有剩余价值;二是新价值小于工资价值,这时不仅没有剩余价值,而且会出现亏损,是一种不等价交换;三是新价值大于工资价值,虽然存在剩余价值,但是属于另一种不等价交换。设想乙方以他创造的一部分新价值为依据参加交换,不符合劳动价值论关于等价交换的一般原理。

现在假设乙先用甲提供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乙每天劳动形成6单位新价值,其中3单位留给自己,另外3单位交给甲。无论这种分割怎样进行,乙毕竟有一部分时间为自己劳动,能够分享自己创造的一部分新价值。从商品交换一般原则来看,这里并没有发生劳动力买卖。乙获得自己创造的一部分新价值,另一部分则交给甲。这在实质上与封建社会的农民把租用别人的土地所生产的粮食的一部分留给自己,另一部分交给地主并没有什么两样。设想某个生产者向资本家租用生产资料,他每天自己劳动生产6单位新价值,其中3单位作为租金交给资本家,另外3单位归自己所有。这位生产者的劳动力没有作为商品卖给资本家,但其新价值分割同马克思所讲的剩余价值生产是相似的。这里实际上不存在劳动力商品化。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如果否定劳动力价值的存在和转移,或者把劳动力价值归结为使用劳动力所形成的一部分新价值,就意味着否定劳动力成为商品这一前提。如果一定要把上述两种情况解释为劳动力商品化的特殊性,那就会同劳动价值论发生矛盾。只有肯定劳动力价值转移,才能把劳动价值论和劳动力商品论彻底贯彻到剩余价值理论之中。

劳动力价值和生产资料价值一起转移给产品,实质上就是生产它们所必要的劳动时间,转化为生产以它们为要素的其他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的组成部分。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劳动力在它被生产出来的过程中已经消耗了一定的人类劳动。当劳动力通过交换被用于生产其他商品时,过去生产这种劳动力已经消耗的劳动时间作为物化劳动时间,转化为生产以它为要素的其他商品的一部分劳动时间。生产劳动力要消耗劳动时间,使用劳动力又提供劳动时间,这两部分劳动时间都是生产商品的劳动时间的组成部分。换句话说,劳动力本身包含一定的物化劳动,它的使用过程又是活劳动,这两部分劳动都参与决定使用劳动力所生产的商品价值。在实际生产中,劳动力价值转移给新产品表现为把购买劳动力所支付的工资计入产品成本,正如生产资料价值转移给新产品表现为把购买它所支付的货币额计入产品成本一样。

肯定劳动力价值转移,就会看到价值增殖过程包含三部分价值运动,即生产资料价值转移、劳动力价值转移和活劳动创造新价值。价值增殖可以定义为:劳动者在转移生产资料价值和自身劳动力价值的同时创造新价值的过程。例如,企业投资100万元,分别购买价值80万元的生产资料和价值20万元的劳动力,二者结合并全部消耗掉,生产出一定量的某种商品,劳动力的使用即活劳动创造30万元新价值;全部商品的价值等于生产资料转移价值80万元加劳动力转移价值20万元,再加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30万元,总共是130万元。

6.全面理解马克思的人的生产理论 篇六

全面理解马克思的人的生产理论

现实实践突出了科学技术等智能性因素的作用,将人才的重要性彰显了出来,人才强国战略和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既是对现代实践发展要求的.一种反映,也为我们深入思考马克思关于人的生产理论打开了理论空间.人口生产、人才生产、具有个性的人的生产,构成了马克思关于人的生产的三个层面,将三者统一起来,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的科学发展观.

作 者:马俊峰 MA Jun-feng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北京,100872 刊 名:教学与研究  PKU CSSCI英文刊名:TEACHING AND RESEARCH 年,卷(期):2005 “”(2) 分类号:B0-0 关键词:人口生产   人才生产   有个性的人的生产  

7.试析马克思的喜剧理论 篇七

关键词:马克思,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喜剧理论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哲学阐明自己的喜剧理论:“当旧制度还是有史以来就存在的世界权力, 自由反而是个别人偶然产生的思想的时候, 换句话说, 当旧制度本身还相信而且也应当相信自己的合理性的时候, 它的历史是悲剧性的……历史不断前进, 经过许多阶段, 才把陈旧的生活形式送进坟墓。世界历史形式的最后一个阶段就是喜剧……历史为什么这样呢?这是为了人类能够愉快地和自己的过去诀别, 我们现在为德国当局争取的也正是这样一个愉快的历史结局。”1马克思的喜剧理论是建立在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理解之上的, 重点是考察人类社会各个历史阶段客观存在的喜剧内容, 而不是仅仅就艺术中的喜剧来考察喜剧。

一、马克思喜剧理论所基于的历史决定论的合理性

马克思在对喜剧观念的阐释中肯定了历史的不断前进, 肯定了喜剧出现的必然性, 这体现了他的历史决定论。决定论是承认世间一切事物都具有规律性、必然性和因果制约性的哲学学说。作为决定论先驱的古希腊的留基伯提出一切事物的产生都是有根据的、必然的, 没有一种事物的产生是无缘无故的。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遭到了西方现代哲学家波普尔的批判, 澄清马克思历史决定论的合理性是理解马克思喜剧理论的重要前提。波普尔对马克思历史决定论批判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他的两本政治哲学著作中, 即《历史决定论的贫困》和《开放社会及其敌人》。在《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中, 波普尔提出“俄狄浦斯效应”:俄狄浦斯是希腊神话中的人物, 传说他刚出世时, 先知便预言他将来的命运是杀父娶母。为了避免这一预言的实现, 他与他的父母都作了各种努力。然而, 只是到了这一预言最终实现之后, 俄狄浦斯才知道, 正是这些防范预言实现的措施, 成了促使预言实现的一个个步骤。这个故事说明任何预测都要包含对预测活动自身的考虑, 而这一考虑又引起了一系列新的、没有被包括在原来预测内容中的预测。所以波普尔建议把这种预测对被预测事件的影响称为“俄狄浦斯效应”。精确的预测。在波普尔看来, 人们只有在被预测的事件发生之后, 才能够完成对这一事件的认识。人们不可能在事前就对未来事件、状态作出完全的、精确的预测。历史是没有没有规律可循的, 历史主义或历史决定论是“探讨社会科学的一种方法, 它假定历史预测是社会科学的目的, 并且假定可以通过发现隐藏在历史演变下面的‘节律’或‘模式’、‘规律’或‘倾向’来达到这个目的。”2波普尔批判了历史的规律性, 否认了人们可以对未来进行预测, 并提出“历史无意义”的观点“不可能有‘事实如此’的历史, 只能有历史的各种解释, 而且没有一种解释是最终的, 每一代人都有权形成自己的解释。”3

哲学界普遍认为波普尔对马克思历史决定论的批判其实是对马克思的误读, 马克思的历史决定论并不是僵化的、机械的决定论, 他在肯定社会经济因素的最终决定作用时, 没有忽视历史发展的多种可能性, 在作了一些限定之后, 马克思坦然承认是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 个人的意愿、行为不等于零。由此可知, 马克思从来没有轻视过主体选择的意义。有学者这样论述“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是按自身的内在逻辑和规律发展的, 然而, 它又是当时社会实践的产物, 其思想发展的每一个关节点, 其每一个观点、原理的提出, 都与那个时代的历史条件息息相关, 并随着社会历史的不断发展而发展, 因此, 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是动态的、活生生的, 而不是静态的、僵死的;是有机整体, 而不是抽象的原则;其理论内涵有一个逐步成熟、完善的过程。”4澄清这些之后, 再来分析马克思的喜剧观。

二、马克思喜剧理论的特殊性

马克思的喜剧理论与亚里士多德、黑格尔的戏剧理论有很大的区别。亚里士多德从模仿说出发, 提出“喜剧总是摹仿比我们今天的人坏的人。”5在《喜剧论纲》中, 他把喜剧的定义确定为是对于一个可笑的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在亚里士多德喜剧理论奠定的基础上, 人们长期以来认为喜剧表现的是“卑下”, 表现的是寻常的滑稽可笑的事。马克思则指出还有一种肯定性的喜剧, 这一新发现为喜剧美学提供了一个新范畴和新领域, 它打破了西方传统的喜剧观念。此前, 西方只有讽刺喜剧, 即把喜剧的表现对象局限在那些陈旧的生活形式的那些喜剧。马克思的这个发现表明喜剧中不仅有否定的笑, 也有肯定的赞美的笑, 即肯定性的喜剧。我们很容易从欧洲的喜剧传统中为马克思的喜剧理论找到一些客观的依据, 比如莎士比亚的《第十二夜》《威尼斯商人》那样的肯定性的喜剧, 它们带给我们的是肯定的赞美的笑, 和莫里哀《伪君子》《铿吝人》《钦差大巨》那样的讽刺喜剧是不同的。在我国古代的喜剧中, 既有《东郭记》《一文钱》《看钱奴》那样的讽刺性的喜剧, 又有《西厢记》《拜月亭》《望江亭》那样的肯定性的喜剧。

黑格尔从绝对精神的发展去研究喜剧, 否定模仿说, 认为喜剧是个人主观性的表现, 它的对象是缺少实体性内容的反面力量。在《历史哲学》中黑格尔还提出“历史的讽刺”:即历史活动家努力的结果不仅不符合本人的愿望, 而且同他们的意图和目的相反, 马克思批判地吸收了“历史的讽刺”的观点, 并做了一些补充。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说:“黑格尔在某个地方说过, 一切伟大的世界历史事变和人物, 可以说都出现两次。他忘记补充一点:第一次是作为悲剧出现, 第二次是作为笑剧出现。科西迪耶尔代替丹东, 路易·勃朗代替罗伯斯比尔, 1848-1851年的山岳党代替1793-1795年的山岳党, 侄儿代替伯父。在雾月十八日事变再版的那些情况中, 也可以看出一幅同样的漫画!”6马克思用很多历史史实试图证明, 历史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它时而带有悲剧性, 时而又带有喜剧性。一个现象往往并不是孤立的, 它会受到它所存在的环境的制约, 那也就意味着, 同一个现象或者在客观上彼此相似的两个现象因为所处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 而会时而显示悲剧的特点, 时而又表现为喜剧。在迄今为止的阶级社会中, 因为历史的规律性, 我们发现许多社会形式、法律、政治制度等等都经历了从悲剧到喜剧的过程。海登·怀特在《元史学:十九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里对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也进行了解读, 他认为马克思的历史观展现的是一场“悲喜剧”, 他说“一端是转喻式地理解人类在其社会状态中的分裂处境, 另一端是提喻式地暗示整体历史过程终点发现的统一”。7海登·怀特的这一理解和历史唯物主义是一致的。历史唯物主义揭示的是生产力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 也就是科学技术的发明和进步一方面使资本时代的人类能够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 但同时却被机械生产异化。这一过程是悲剧式的。但这一过程也可以是喜剧式的, 因为人类可以通过一种“以子之矛, 攻子之盾”的方式来对抗这种异化的悲剧, 也就是加深对自己和周围同伴的异化的认识, 超越异化的社会环境而得到发展。

在对待讽刺的态度间题上, 马克思和黑格尔也是不一样的。黑格尔在他《美学》中对讽刺文学谈的很少, 忽略了文艺复兴时期及其之后的大量讽刺文学, 而只是在第二卷阐述古罗马社会解体时才稍稍谈到了一点讽刺, 而且黑格尔对对莫里哀的讽刺作品极尽贬低之能事。而马克思则对讽刺非常的喜爱和褒扬, 对后期蜕变为无政府主义者的蒲鲁东早期一些著作的评价是最能反映马克思对讽刺的喜爱的。一八六五年, 马克思在致施韦泽的信《论蒲鲁东》中对蒲鲁东做了很高的评价, 完全忽视了蒲鲁东早期那些有着很多理论缺陷的经济学论著, 马克思觉得非常欣赏他的聪明机智、批判讽刺。在讽刺问题上, 马克思还是一个实践家。他有很多讽刺性的政论作品, 如《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福格特先生》以及《资本论》《神圣家族》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一些多章节, 这些都可以称得上是无产阶级讽刺性政论作品的典范。

马克思没有一本完整的论述他的喜剧理论的专著, 他把自己的观点分布很多非美学的哲学、经济学论著之中。在论述喜剧的过程中, 是以悲剧为参照的, 因为马克思认为悲剧和喜剧是一对相互依赖而又相互对立的审关范畴。从整个历史的发展来看, 他认为, 在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之前, 历史本身是无法克服自身内部的肯定性与否定性、合理性与非合理性的矛盾的, 正是在它们之间的对立斗争中, 人类才会最终走向共产主义。这样, 人类进步的历史必然具有悲剧性和喜剧性, 或者说, 历史进步的悲剧性和喜剧性在最高的本质上直接统一于人类历史进步之中。

注释

1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6年版, 第5页.

22.[英]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 北京:华夏出版社, 1987年版, 第21页.

33.[英]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9年版, 第142页.

44.商逾.《论马克思主义历史决定论的内涵》.《理论学刊》, 1998年第5期.

55.亚里士多德.《诗学》,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1962年.第8页.

6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6年版, 第603页.

8.浅析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 篇八

关键词:东方社会理论;卡夫丁峡谷;马克思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9-0031-02

马克思创立的东方社会理论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根据无数先人积累的思想资料为出发点的。马克思晚年通过对俄国社会的研究得出,东方社会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是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精华,这一结论性的理论集中反复体现在1877年《<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1881年《给查苏里奇的信》以及三个草稿和他和恩格斯所著的《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第二版的序言中。

一、马克思东方社会理论的提出

(一)东方社会理论的内涵

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是相对西方社会理论而言的。西方社会主要以英国、法国、德国等几个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为出发点进行研究的,深入探讨了社会发展的动力、发展规律问题,以及社会形态如何进行转变,向共产主义社会何时过渡及如何过渡等方面的学说。其中马克思关于西方社会理论的主要著作主要有《哥达纲领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

相比西方社会理论,东方社会理论主要以东方世界为研究对象。特别对印度、俄国和中国等落后国家做了深刻细致的研究,是有关东方社会的社会环境、人口状况等方面的历史背景及东方社会现实状况的概述,以及贫穷落后的东方国家如何走向人类社会的高级形式——共产主义社会方面的理论。而关于东方社会理论的思想主要集中在《资本论》,以及马克思深入研究东方社会所写的的文章当中,特别是蕴含在研究印度、中国和俄国所写的大量文献中,而马克思晚年的人类学笔记中也可以看到有关东方社会思想的痕迹。

(二)东方社会的特点

马克思关于东方社会的最初论述主要是19世纪50年代关于印度的研究得出的,即亚细亚生产方式。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就是主要以农村公社为基础的土地公有制形式。马克思说:“东方一切现象的基础是不存在土地私有制的,这甚至是了解东方天国的一把真正的钥匙。”[1]252恩格斯对此表示完全的赞同,他认为:“这主要是由于气候和土壤的性质,特别是大沙漠地带,这个地带从撒哈拉经过阿拉伯、波斯、印度和鞑靼直至亚洲高原的最高地区。在这里,农业的第一个条件是灌溉,而这是村社、省或中央政府的事。”[1]262由于独立的个人根本无法完成灌溉,因此私有制在这些地区是不可能有生存的土壤,这里只能允许公有制的存在。马克思在《大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一文中也说过,在土地的耕作上,节约用水和共同用水一贯是人们最基本和最迫切的要求。在西方,人们可以为了利益结合起来,而在东方,由于东方的文明程度过于低下,加之幅员过于辽阔,人们不可能产生自愿的联合,所以这就迫切需要中央政府运用集权来进行干预,这样就形成了专制的国家。“另一方面,他们又散处于全国各地,因农业和手工业的家庭结合而聚居在各个很小的地点。由于这两种情况,所以从很古的时候起,在印度便产生了一种特殊的社会制度,即所谓的村社制度。这种制度使每一个这样的小单位都成为独立的组织,过着闭关自守的生活。”[2]66印度农村公社的长期存在,造成了道路的严重缺少,而道路的缺少又使公社的孤立状态长久存在下去,形成了恶性循环。在这种封闭孤立、彼此隔绝的情况下,公社之间几乎很少有往来,这就进一步造成了贫穷落后,不可能推动社会的进步。恩格斯也说:“各个公社相互间这种完全隔绝的状态,在全国造成虽然相同但绝非共同的利益,这就是东方专制制度的自然基础。从印度到俄国,凡是这种社会形态占优势的地方,总是产生这种专制制度”[3]618-619。这就形成了东方社会独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即土地公有、农村公社和专制国家。

二、马克思晚年关于“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论述

(一)“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提出的社会历史背景

1.巴黎公社失败以后,西方社会进入了相对稳定的和平时期,各种社会矛盾有所缓和,无产阶级进行革命的条件当时还有充分暴露出来。1859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容纳的全部社会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胞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马克思认识到了一点,因此把目光转向研究东方社会,通过研究东方社会,试图找到无产阶级取得革命胜利的途径。

2.当时欧洲的资产阶级一直坚信私有制是自古就有的,并且会长期存在下去。马克思通过对东方社会存在的人类原生形态的研究,揭示了私有制只是阶段性的产物,最终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被公有制代替。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是从古老的公有制社会社会形态发展而来的,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还会向人类社会最高级的形式——共产主义社会演变。但是对于原始公有制及其特征,马克思在19世纪对英、法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研究,并没有发现其踪迹,于是马克思就把研究重点转移到了东方社会,而那时的东方社会碰巧存在亚细亚生产方式,即以农村公社为基础的土地公有制。亚细亚生产方式是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公有制形式,从而揭穿了资产阶级一直宣称的私有制是自古有之并且会长期存在下去的所有制形式。

(二)“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来源

“跨越卡夫丁峡谷”一词是来源于公元前321年第二次萨姆尼特战争,这一词语是马克思晚年通过对俄国的研究,指出俄国社会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直接进入到社会主义,即我们常说的“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

在1877年,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指出,车尔尼雪夫斯基曾探讨过俄国革命的去向问题,指出了两条道路,即摧毁农村公社过渡到资本主义制度,或者是不经过资本主义制度直接过渡,进入社会主义,车尔尼雪夫斯基表示赞成后一种方法。“经过研究,我得到了这样一个结论: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会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一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一切极端不幸的灾难。”[4]129在1881年,查苏里奇曾写信给马克思,向他请教关于俄国革命将何去何从的问题,马克思总共撰写了四封草稿,在《给维·伊·查苏里奇的复信》的初稿和第三稿中出现了“卡夫丁峡谷”的字样。马克思说:“另一方面,和控制着世界市场的西方同时存在,使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积极成果用到公社中来。”[5]461“它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吸收资本主义制度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5]497可以说“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最初来源就来源于此。在《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第二版的序言中马克思曾有过这样的表述,俄国公社是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还是要像西方国家一样经历资本主义的深重洗礼,直到其灭亡再进行过渡?而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认为,如果俄国革命能与西方资产阶级相联系的话,那么俄国的土地公有制形式就很有其存在的必要,就可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

(三)“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条件

1.马克思认为,在全世界范围内,俄国是唯一一个把农村公社保存到现在的欧洲国家,“公社是俄国社会复兴的因素和俄国比其他还处在资本主义制度压迫下的国家优越的因素。”[4]268俄国的农村公社可以说是原始社会的没落阶段,处于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无产阶级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节点上,这也就表明了它兼具公有制和私有制的若干特征,以及无产阶级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的双重特性。马克思还充分分析了俄国农村公社的具体特征。首先,土地私有制可以把一定范围内的人力、物力集中起来,使它有可能把单个的小土地个体耕作变为大规模的集体耕作。其次,俄国农村公社已处在资本主义深刻危机当中,位于过渡的紧要关头,适时地发动革命,最终将被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时代所取代。这可以被归结为俄国的农村公社有可能“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最根本的社会历史条件。

2.马克思提出了俄国跨越成功的标志,即它可以绕过资本主义所遭受的曲折道路,而吸收和借鉴它的一切积极成果。同时马克思在探讨俄国现在所处的现状时,再次强调:“它目前处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中:和它同时并存的资本主义生产在给它提供集体劳动的一切条件。它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享用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肯定成果。”[4]441这表明俄国完全可以避免走西方的血腥发展之路,而是保存现有的农村公社制度,吸收资本主义制度的一切积极成果,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

3.马克思在研究俄国农村公社时就曾反复强调,俄国的农村公社几乎被推向灭亡的边缘,要想挽救俄国的农村公社,一定要进行革命。而如果革命在适当的时刻发生,它才能保证农村公社的自由顺利发展,而农村公社就会成为俄国实现社会复兴的因素。即马克思认为要跨越资本主义峡谷就必须要挽救俄国的农村公社,而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要进行俄国革命。

4.《共产党宣言》俄文版序言中:“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4]326从中可以看出,俄国革命与西方无产阶级革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西方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以后,东方落后国家才能借助于西方资产阶级,取得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技术基础。东方落后国家才能依据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总结经验教训来进行革命,实现过渡。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是东方落后国家“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首要条件。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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