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标兵评选办法

2024-08-30

服务标兵评选办法(共10篇)

1.服务标兵评选办法 篇一

平泉县职教中心

2014年师德标兵和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依据中共平泉县教育党工委平教发[2014]第23号文件,《关于开展2014年师德标兵和教学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师德标兵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教学标兵的评选范围为全校一线教师(含兼课的中层干部)。

二、评选原则:

1、向一线教师倾斜的原则,2、向班主任倾钭的原则,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1、考核在本校近六个学期情况(如因评选时间提前,本学期考核成绩没有结果时,向前顺延至满六个学期),按得分多少排序产生。

2、教师上岗且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记80分。

3、加分因素,班主任每个学期加4分,取得优秀班主任的每个学期再加1分,取得模范班主任每个学期再加2分(不满一学期班主任工作的不按班主任加分)。

4、对有重大先进事迹对学校产生正面积极影响的,经学校领导班子评议,可破格优先推选为师德标兵。

5、参与师德标兵评选必须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如三年中有严重有悖师德

行为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参评资格。

6、出现分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产生,①教龄长者优先、②年龄长者优先、③职称高者优先、④领导评议产生。

四、教学标兵评选办法:

1.考核近六个学期学校组织的各项大型教学评比活动累计积分。计分标准为:一等奖加20分(含特等奖),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含优胜奖)。

2、考核近六个学期学校开展的教学教研活动包括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取其中一种积分。计分标准10分。

3、考核近六个学期所获得的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的取最高一项积分。计分标准为国家级25分,省级20分,市级15分,县级10分。

4、考核近六个学期经学校推荐参加省市各级评优课、说课、技能大赛、申报课题结题等教研活动积分。奖项加分权重为:国家级一等奖家25分,省级说课、评优课获一等奖(国家级二三等奖)、省级课题主持人、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加20分,说课、评优课省级二三等奖、省级技能大赛团体二三等奖,市级一等奖、市级课题主持人加15分,市级说课、评优课二三等奖或省级优胜奖、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辅导教师加10分,省市级课题参与人和市级优胜奖加5分。本项说明①技能大赛未获团体奖只取的个人奖励的省市级辅导教师加10分,②三年来只取最高一次计入总分。③调入我单位之前各种课题、辅导奖、说课评优课获奖一律

不做此次评分依据。

5.要求参评教师提供获奖证书原件,评选小组进行审核加分。

6、教学标兵的产生:以累计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产生。

7、评选名额最后一名积分并列的情况下,依据以下顺序的办法产生:①职称高者优先、②学历高者优先、③教龄长者优先、④领导评议产生。

8、教龄不满3年或近3年考核没有优等的教师不能参评;

9、近3年考核有1次不合格者、2013-2014学出现一次教学事故者、2013-2014学业务考核不合格者,有前述3种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五、同一师德标兵和教学标兵不重复;3年内同一荣誉称号不能重复取得;同时评为师德标兵和教学标兵的以名次靠前的申报,名次相同以教学标兵优先;鼓励荣誉多者,发扬风格,依次向下谦让。

六、教学标兵和师德标兵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体局审批。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教学标兵、师德标兵评选领导小组;本方案如与教体局方案有冲突,以教体局方案为准。

附:平泉县职教中心2014年师德标兵、教学标兵评选领导小组。

2014年7月17日

平泉县职教中心

2014年师德标兵和教学标兵评选

领导小组

组长:张亚洲

副组长:李殿国

成员:陈文轩 李天民 李树民 张瑞亭 张海生

田立山 王东辉 裴建立 刘吉文 李景立 苗培壮 陈秀 王树文 房兆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陈文轩

副主任:李树民 田立山

成员:裴建立 王东辉 苗培壮

2.集团质量标兵评选办法 篇二

为了引导各部门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鼓励工作质量和生产质量达到最优的员工,树立质量学习标杆,带动全体员工提高质量意识,使零缺陷理念深入人心,全面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公司决定从2012年4月份起,开展每月一期的质量标兵评选活动。

实施办法

一.成立质量标兵评选委员会:

负责公司质量标兵的评选工作,主要成员为各部门主管,组长由王总担任。

二.具体评选办法:

1.采用个人自荐和部门推荐两种方式

A、个人自荐由自己写好自荐信,把自己的成绩写出来,然后交给部门主管,部门主管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举荐该员工。

B、部门推荐各主管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举荐1-2名优秀质量标兵,并把推荐表提交评选委员会组长。部门主管要对举荐的优秀质量标兵的成绩进行统计。在评选时,先把该员工的成绩向评选委员会汇报。

2.对于提交上来的优秀质量标兵,由评选委员会成员根据该标兵的成绩和评选标准分别进行打分,最高分为95分,最低分为70分。评选时,评选委员会成员应本着公平、公正的立场上给评分员工一个合理的评分,不得凭着个人主观好恶乱评分。严格按照相关的评选标准进行评分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除以平均数,就是该员工的实际得分。得分最高的前6名由评选组长公布分数,当选为当期的质量标兵。

三.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1.生产部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A、及时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服从安排。权重:30分

B、生产一次交检合格率权重:20分

C、生产不合格品率权重:10分

D、工艺或生产上的改进和意见权重:10分

E、对质量的理解权重:10分

F、个人素养权重:10分

G、遵守公司的制度权重:10分

合计:100分

2.品质部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A、及时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服从安排。权重:30分

B、检验准确率(体系资料的正确率)权重:30分

C、专业知识权重:10分

D、质量手法的运用权重:10分

E、个人素养权重:10分

F、遵守公司的制度权重:10分合计:100分

3.工程人员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A、及时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服从安排。权重:30分

B、调色准确率权重:30分

C、色彩专业知识权重:10分

D、跟客户和各部门沟通配合程度权重:10分

E、个人素养权重:10分

F、遵守公司的制度权重:10分

合计:100分

4.市场部/商务部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A、销售业绩权重:30分

B、开发新客户进度权重:20分

C、老客户维护率权重:10分

D、客户流失率权重:10分

E、营销知识权重:10分

F、个人素养权重:10分

G、遵守公司的制度权重:10分合计:100分

5.行政部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A、及时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服从安排。权重:30分

B、工作态度、责任心。权重:20分

C、和其他部门的配合度权重:20分

D、工作上差错率权重:10分

E、个人素养权重:10分

F、遵守公司的制度权重:10分

合计:100分

6.财务部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A、财务数据的准确率权重:30分

B、财务数据录入及时性权重:20分

C、财务数据差错率权重:20分

D、财务专业知识权重:10分

E、个人素养权重:10分

F、遵守公司的制度权重:10分

合计:100分

7.资材部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A、及时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服从安排。权重:30分

B、出入库数据准确率权重;30分

C、物料资源系统的及时性,正确率权重;10分

D、专业知识权重;10分

E、出货正确率、准确率权重;10分

F、个人素养权重:10分

G、遵守公司的制度权重:10分

四.评比表彰办法:

3.新合公司质量标兵评选办法 篇三

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让优秀的员工带动全员,营造新合公司优秀的企业文化,把每一个员工培养成优秀的职业人,特制订本评选办法。

一、质量标兵评选委员会:负责公司质量标兵的评选工作,主要成员为各部门主管,组长:钟东林。

二、具体评选办法:

1. 采用个人自荐和部门主管举荐的办法:A、个人自荐由自己写好自荐信,把自己的成绩写出来,然后交给部门主管,部门主管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举荐该员工。B、部门主管举荐由各主管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举荐1-2名优秀质量标兵,并把名单写给评选委员会组长。部门主管要对举荐的优秀质量标兵的成绩进行统计,在评选时,先把该员工的成绩向评选委员会汇报。

2. 对于提交上来的优秀质量标兵,由评选委员会成员根据该标兵的成绩和评选标准分别进行打分,最高分为95分,最低分为70分,评分结束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除以平均数,就是该员工的实际得分,得分最高的前5名,为当年的质量标兵。

三、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1. 生产部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A、及时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服从安排。权重:30分

B、生产一次交检合格率权重:20分

C、生产不合格品率权重:10分

D、工艺或生产上的改进和意见权重:10分 E、对质量的理解权重:10分

F、个人素养权重:10分

G、遵守公司的制度权重:10分合计:100分

2. 品质部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A、及时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服从安排。权重:30分

B、检验准确率(体系资料的正确率)权重:30分

C、专业知识权重:10分

D、质量手法的运用权重:10分 E、个人素养权重:10分

F、遵守公司的制度权重:10分

合计:100分

3. 工程人员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A、及时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服从安排。权重:30分

B、调色准确率权重:30分

C、色彩专业知识权重:10分

D、跟客户和各部门沟通配合程度权重:10分

E、个人素养权重:10分

F、遵守公司的制度权重:10分

合计:100分

4. 销售部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A、销售业绩权重:30分

B、开发新客户进度权重:20分

C、老客户维护率权重:10分

D、客户流失率权重:10分

E、营销知识权重:10分

F、个人素养权重:10分

G、遵守公司的制度权重:10分

合计:100分

5. 行政部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A、及时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服从安排。权重:30分

B、工作态度、责任心。权重:20分

C、和其他部门的配合度权重:20分

D、工作上差错率权重:10分

E、个人素养权重:10分

F、遵守公司的制度权重:10分

合计:100分

6.财务部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A、财务数据的准确率权重:30分

B、财务数据录入及时性权重:20分

C、财务数据差错率权重:20分

D、财务专业知识权重:10分

E、个人素养权重:10分

F、遵守公司的制度权重:10分

合计:100分

7. 资材部质量标兵的评选标准:

A、及时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服从安排。权重:30分

B、出入库数据准确率权重;30分

C、物料资源系统的及时性,正确率权重;10分

D、专业知识权重;10分

E、出货正确率、准确率权重;10分

F、个人素养权重:10分

G、遵守公司的制度权重:10分

4.服务标兵评选办法 篇四

为了激励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奖励先进,进一步弘扬忠诚责任、勤奋进取、爱岗敬业、争当标兵的企业文化,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荣誉感、使命感和成就感,奖励在评选季度内各方面工作表现突出、业绩显著,为公司的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员工,使他们切实从政治上得荣誉,经济上得回报,及时展现公司“标兵员工”风采,引导公司全体员工学先进、赶先进、人人争当先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客观、择选的原则;

2、坚持量化考评和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部门推荐和民主评定及考评小组最终评审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宣传和树立典型效应的原则。

二、评选目的

1、通过对员工日常的工作定量和定性的评价,促进员工进一步增强责任心,不断提升工作技能和专业水平,全面完成公司和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2、尽量采用客观的数据进行评价,以奖励在生产操作、技术革新、节能降耗、质量高效、营收管理、工作业绩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共认,并为公司作出显著贡献的员工;

3、引导公司全体员工向“标兵学习”,形成一种努力向上,爱岗敬业的企业文化;

4、作为管理层与部门员工协同进步、沟通互动的桥梁之一;

5、增强员工的荣誉感、成就感和归属感。

三、评选范围

凡公司在职在岗员工均可作为评选对象。公司领导班子以上人员不纳入评选。

四、评选时间

按半年评选,半年度一次,上半年6月份评选上半年度的标兵员工。

五、“标兵员工”的日常工作要求及评选依据

1、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忠诚于企业,忠诚于工作团队。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识大体、顾大局,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关系,维护企业形象和利益。

3、能勤奋学习,刻苦专研有较高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熟练掌握本岗的职责、有过硬的操作技能或营收技巧,时刻按规范做事,并独挡一面的、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本职工作。

4、注意细节,追求完美,年度内无明显工作过失,未发生一次因个人工作失责或失误造成生产故障及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5、具有创新管理或技术革新能力,时常能提出建设性的合理化建议,工作中想方设法提思路、找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在创新思路和方法,压降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一定贡献的。

6、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工作认真负责,不论遭遇什么样的环境,都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投入自己的忠诚和责任心,将身心彻底地融入企业,尽职尽责,处处事事为工作着想。

7、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坚持出满勤,坚持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学习、劳动、文体及其他活动。

8、与同事团结互助,言传身教,为人热心、宽容,坚持以自身的优秀品质、良好素质来影响、引导他人共同进步。

9、在公司历次评比中,连续被公司评为“先进工作者”“岗位能手”或“模范党员”的,在本次“标兵员工”评选时,同等条件的可优先当选。

10、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选为“标兵员工”:

①考核期内受过任何通报、记过处罚;

②考核期内早退、迟到累计达3次(含)者;

③考核期内病、事假超过3天(含)者;

④存在其他原则性问题,经公司管理层确认不宜作为“标兵员工”者。评选标兵员工的依据年度考核中被认定业绩突出、符合上述要求。

六、评选程序

1、由办公室依据员工在岗考核情况,向各部门提供、认定符合评选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名单。

2、各部门根据所属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上述考量标准,从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符合条件人员总人数10%的比例计算,分别推荐“标兵员工”名单。

3、办公室负责核实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4、成立两个评审小组:

(1)初审小组:由公司经理及各科室班组长,(候选人回避)作为初评小组评委。对各候选人进行综合初评或无记名投票,产生10名侯评人。

(2)终审小组:由公司全体员工组成终审小组,侯评人撰写“标兵员工”的个人事迹材料,首先进行个人竞选报告,而后终审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最终确定公司上半年度的5名“标兵员工”当选名单。

3、办公室在公告栏公示“标兵员工”名单,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4、如公司员工对“标兵员工”当选人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办公室书面提出表示异议的理由,并有事实支持的,经公司管理层确认后取消该“标兵员工”当选资格。

5、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不再补充名额。

七、评选结果处理

1、在公告栏和内部板报上张贴公告“标兵员工”的事迹和照片;

2、评选出的半年度“标兵员工”称号本年度有效,并实行动态评定。

八、奖惩规定

1、最终获得年度“标兵员工”称号的员工,享受标兵奖励香港、澳门参观学习。

2、凡评上“标兵员工”后又发现隐瞒错误事实的,或评上“标兵员工”后发生了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一律取消“标兵员工”称号,终止奖励。

九、其他

1、本方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2、本方案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5.建湖县钟庄中学巾帼标兵评选办法 篇五

“三八”巾帼标兵评选办法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总支、校长室的领导下,成立评审小组。

组长:郁从发

副组长:刘步高张云龙

成员:徐进军 王宏林 郭林勇 裴正虎 陆广君 马芬 秦正彬 吴吉成吴华 郑尧祥。

二、评选对象

全校女教职工

三、评选时间

每年二月份评选一次

四、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为人师表,教育思想端正,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不断钻研业务,教学上勇于创新。堪称表率;

3、忠实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爱岗敬业、积极进取、成绩显著;

4、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深受学生欢迎;

5、热爱钟中,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6、遵老爱幼,善待邻里,维护大局,婆媳关系好。

7、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当年在县及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至少有一篇获奖(包括教学案例)。当年在县级及以上教师基本功比赛中获奖(包括优质课评比)可与论文同等看待。

8、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卓有成效,在教师评价中满意率高。

9、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超计划生育。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审:

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

②、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愿承担学校临时性工作者。

③、违规带生者及体罚或变相体罚者。

④、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

⑤、工作失职造成学校损失者。

五、评选办法

1、对照评选细则,个人申报并填写申报表。

2、年级部推荐初评候选人报学校评审小组,后勤由总务处自议评选条件,推荐初评候选人报学校评审小组评审。

3、评审小组评审,确定“三八”巾帼标兵人选。

4、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表彰奖励

在学校庆祝“三八”妇女节大会上表彰,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6.评选“服务群众青年标兵”公告 篇六

评选“服务群众青年标兵”公告

为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充分挖掘各行各业青年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一心为民的典型,以点带面,激励广大青年在我旗改革发展中发挥生力军作用,旗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决定在全旗开展评选“服务群众青年标兵”活动。活动坚持从乡村教师、赤脚医生、环卫工人、路段护工、电工、公交司机、村干部、农村牧区致富带头人、社区干部等长期直接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青年(18—45周岁)中评选各类典型人物。对获得“服务群众青年标兵”的青年将给予适当奖励,并作为评选其他各类先进的参考依据。请广大青年群众积极推荐报名。联系电话:6360779,报名地点:旗党政综合楼团旗委0152室。

旗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2014年4月15日

7.服务标兵评选办法 篇七

××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党内表彰先进的主要形式,是加强党的支部建设和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教育、理想、宗旨、纪律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基层党组织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评选医德医风标兵是增强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激发职工进取精神的有效形式。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加强医院三个文明建设,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医院特制定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医德医风标兵评选办法。

⒉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除必须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外,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突出表现:

()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克己奉公,吃苦耐劳,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

()认真执行党章、“准则”,遵守党纪国法,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关心时事政治,刻苦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积极投身医院改革,工作勇挑重担,注重治病救人,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严于律己,廉洁行医,公道正派,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和败坏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作斗争,处处作群众的表率。

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和党建理论,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能够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热情宣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模范执行党的决议、指示、决定。

()热爱党务工作,积极主动完成组织所分配的各项任务,在探索医院党的工作的新特点、新方法中做出成绩。

()作风深入、关心群众疾苦,遇事能和群众商量,密切联系群众,本职业务工作任务完成好,能主动做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受到群众好评。

()党性强、作风正、清政廉洁、办事公道,勇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⒋医德医风标兵的条件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尊重关爱病人,服务主动、热情、周到。

8.“纳税服务明星“评选办法 篇八

城区办税大厅“纳税服务标兵”评选办法

为加强地税系统办税工作透明度,营造良性互动纳税环境,树立地税新形象,推动优质服务工作再上台阶,让纳税人在“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氛围里享受地税部门的现代化管理服务,接受纳税人对办税行为的监督,城区办税服务厅从2011年6月份开始,按月开展 “纳税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真情奉献地税事业,热情服务纳税人”为团队窗口形象,共同构筑互信互融社会化环境;以实行“一窗式服务”、“首问责任制”为行为准则和规范,做好文明公开办税;以随时准备接受纳税人投诉为突破口,内强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建立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熟练,敬岗爱业的地税干部队伍,真心实意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文明服务。

二、评选标准

着装上岗,微笑服务,仪容仪表好 尽职尽责,业务熟练,办税效率高 文明用语,公平执法,服务质量优 注重环卫,桌面整洁,环保意识强 热爱学习,苦钻技能,综合素质高 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勤政廉政好

三、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城区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人员。

四、评选方法

评选采用内评和外评相结合的方式,内评内容主要包括评选对象在季度内的工作考核、纪律考核两个方面,外评主要是纳税人评议。具体办法:

1、评选总分100分,其中:工作考核40分、纪律考核30分、纳税人评议30分。

2、纳税人评议以服务评价为依据。根据服务评价器每月统计的窗口人员评价数据为准。被纳税人评为不满意一次扣1分。

3、纪律考核以办税服务厅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据。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 “办税服务厅”考勤制度,没有旷工、迟到、早退、脱岗等违纪现象,全勤到岗工作,得30分。

(1)上下班考勤记录少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脱岗的每次扣2分;

(2、请事假1天扣2分,旷工半天扣4分,旷工一天的取消本季度评选资格。

(3、上班时间在工作岗位串岗、聊天、不着装上岗等,经发现每人次扣1分。

(4)经查实,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的,取消本季度评选资格。

4、工作考核以每月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为依据。

5、计算每个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为“纳税服务标兵”。

五、奖励办法

1、评选出来的“纳税服务标兵”给予200元奖励。

2、在当选的岗位工作台上置放“纳税服务标兵”标牌。

3、对评选出来的“纳税服务标兵”在县局内网及办税厅内张榜公布。

六、评选管理

9.承德市优秀物业服务公司评选办法 篇九

(2011.01.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建立与国际旅游城市相适应的宜居环境,制定办法。

第二条 “承德市优秀物业服务公司”每年评选一次,总数不超过10个,是我市建设领域最高荣誉奖,由承德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

第三条 “承德市优秀物业服务公司”评选工作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申报,由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相关评选工作。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四条 我市注册登记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章 评选标准

第五条 承德市优秀物业服务公司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经营。

(二)企业资质

1、企业具有三级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从事物业服务工作三年以上;

2、企业信用资质达到AA级以上;

3、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每年经主管部门年检合格;

4、各类从业人员数不得低于相应资质等级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企业管理

1、有完备的服务制度、服务标准和服务行为规范,并认真执行;

2、认真履行合同承诺,保证在约定的时间内按承诺提供服务;

3、企业管理制度完善。

(四)服务水平

1、合法经营,无不良社会影响,无影响行业形象的投诉和纠纷;

2、近三年内物业服务项目没有发生集体上访或业主向市有关部门的较大投诉事件;

3、妥善解决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业主满意率达到95%以上;

4、注重社会效益,担负一定面积的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对社会公益事业贡献较大,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较强的示范辐射作用;

5、物业企业规模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位置,至少1个服务项目的业绩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位置;

6、积极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7、近三年来管理项目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六条 评审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

第七条 评审机构。成立评审委员会,住建、规划、城管、园林、消防等市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及当地政府有关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八条 申报。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 资格审查和初审。评审委员会对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出具初评意见。

第十条 公示。通过初评的物业企业,由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承德日报、承德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的有关情况及时组织进行核查。

第十一条 总评。评审委员会初步确定获奖预选名单,报承德市人民政府批准表彰。

第五章 纪律

第十二条 企业申报材料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销参评资格。第十三条 评审委员会委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对违反纪律者,撤销评审委员会委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分别按国家工作人员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获奖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承德市人民政府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荣誉牌匾(证书):

(一)受刑事处罚的;

(二)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受行政处罚的。第

第六章 附则

十五条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10.服务标兵评选办法 篇十

“十佳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白舍镇中心小学“创名校、树名师、育名生”实施方案》“创名师”活动。进一步细化奖励办法,特制定本办法。“十佳师德标兵”评选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通过评选我校十佳师德标兵,树立一批具有高尚师德,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先进教师典型,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努力营造以德立校、和谐治校的良好氛围,促进我校教师队伍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 “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工会主席和完小校长组成。组长:付倬平

副组长:殷根生揭国华张连财王群

组员:白鸿杰黄国华黄光明周志平马强胡福山李伟赵山西曾国富邓长寿

三、评选范围 我校在职正式教师

四、评选人数 每年评选师德标兵10人。

五、评选标准

1、政治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行素质教育。爱护学校,积极维护学校荣誉与形象,团结合作精神强。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认真贯彻《白舍镇中心小学师德“十不准”》。

2、工作表现:顾大局,识大体,讲奉献,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不迟到、早退、不旷课;听从分配,服从安排,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工作态度认真,备课充分,上课精神饱满,作业批改及时;遵守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维护社会利益。

3、热爱学生:规范教学行为,执行上级作息时间和作业要求,不加班加点,不拖堂,作业适量;爱学生,了解关心学生,师生关系融洽,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损伤学生自尊心,对学生一视同仁,不溺爱偏袒优秀生,不放弃排斥后进生。

4、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与学生家长携手共同教育好学生。不借工作之便于工作向学生销售和代销商品,不私订学生用资料,不办有偿补习班,不乱收费;尊重家长,不训斥责、刁难家长,经常向家长介绍学生表现,与家长关系融洽;不索要或收受家长礼品,不借工作之便谋求私利。

5、仪表仪态:穿戴庄重典雅,朴素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坦胸露背,不穿背心、短裤、超短裙、大衣、风雨衣、拖鞋上课;上课时不使用通讯工具;不说粗话、脏话,不做有损于教师形象的事情,珍

惜职业荣誉,不搞一切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活动。

6、尊老爱幼:尊重长辈,积极赡养父母,无家庭纠纷;关爱子女,家庭和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邻里关系融洽,在社区群众口牌好。

六、评比程序

1、候选人产生。各校按参评对象数的20%推荐候选人。

2、评选领导小组评选后确定正式人选。

3、公示。如有教师、群众反应问题并经核实后取消当评选资格,领导小组从候选人中补选。公示结束后即产生“十佳师德标兵”。

七、评比时间 “师德标兵”每年评比一次,时间一般为6月。

八、奖励标准 学校颁发证书和奖金。每人一次性奖励100元(如果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作调整,即自然调整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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