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主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2024-10-05

学生自主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精选15篇)

1.学生自主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篇一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保障学校教学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避免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受到损害,针对当前顶岗实习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中国的社会公德和风俗习惯。

二、积极参加外出前有关单位组织的安全说明会,外出期间严格遵守学校和接洽单位的各项要求。

三、必须在顶岗实习单位指定地点住宿,并遵守驻地相关管理条例。

四、顶岗实习期间,须按照学校和所在单位统一安排,随队行动。

五、在顶岗实习期间严禁单独外出,如确因需要外出,须征得顶岗实习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同意,并说明外出事由、地点和归队时间。请假外出期间,学生应充分注意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顶岗实习期间,因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接洽单位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学生本人签字(手印): 学生家长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1.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2.换汇一定要去银行,不要在私人商店或个人处换汇。在非正式营业点换汇是违法行为。

3.单独外出时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车一定要选择正规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不要打“黑车”。

4.不要到江、河、湖泊、水库等非正规游泳场所游泳和到自然条件险恶的地方游玩。

5.不要为贪图便宜跟流窜商贩做生意,以防上当受骗。6.上街行走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

2.学生自主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篇二

高职院校多以“就业即上岗, 上岗即顶岗”, “与就业零距离”等口号作为提高自身竞争力的标语, 这就造成很多高职院校学生在大三时几乎全部下企业实习, 虽然为学生将来走向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实践机会, 提高了学生的操作能力, 但同时也给学生带来了各种风险, 尤其是人身伤害的发生率逐年上升。由于目前我国法律滞后, 造成伤害学生救济无门。本文根据实习学生可能受到的伤害种类及法律责任的承担略加分析, 以期为伤害学生提供法律帮助。

1 顶岗实习学生伤害的种类

1.1 顶岗实习上下班途中遇到的交通事故伤害

顶岗实习上下班途中遇到的交通事故伤害, 实行过错责任, 根据事故发生时各方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伤害等同于一般的交通事故伤害, 事故发生后, 首先选择报警, 由交警勘验现场作出事故认定书, 根据事故认定书确认的责任, 各自承担。同时, 如果学生的和实习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则该事故同时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

1.2 顶岗实习工作中受到的伤害

实习中受到的伤害, 主要指工作期间受到机器挤压伤、砸伤、擦伤, 甚至摔伤、跌伤等意外伤害。由于目前高职学生从事的主要是劳动密集型劳动, 直接操作机器设备, 所以, 这类伤害是最常见发生频次最多的伤害。例如, 2012年5月, 某高职校学生刘某在苏州鼎盛模具厂实训, 工作中, 由于操作不当, 不幸被左手臂自肘关节以下被机器绞伤, 整个左手被绞碎, 只能截肢。

1.3 顶岗实习下班后受到的伤害

下班后受到的伤害, 主要指在实习单位提供的宿舍里受到来自于外力的伤害, 比如暴力冲突, 宿舍的设施隐患造成的伤害等。例如, 2013年6月, 河南省商丘某高职学生服装设计班同学在苏州甪直某服装厂实习, 下班后, 学生在服装厂提供的宿舍洗澡, 一女生在洗澡时因燃气热水器漏气造成煤气中毒死亡。

以上伤亡事故是根据实习过程中不同时间段来划分的, 由于时间段不同, 适用法律不同, 责任主体也不同。

2 顶岗实习学生伤害的法律责任

2.1 实习单位的法律责任

2.1.1 实习学生在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实习单位应当对该损害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如果实习单位没有尽到安全教育、危险警示或安全保护等方面的义务, 致使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 则实习单位具有过失。

2.1.2 实习学生如果在下班后, 回到实习单位提供的宿舍发生了伤害事故, 应根据不同情况由不同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由于实习单位提供的宿舍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了学生的伤害, 首先, 应该由实习单位根据推定过错责任, 承担全部的赔偿义务, 然后, 可以根据过错责任予以追偿。比如, 实习学生下班后在单位提供的宿舍洗澡, 由于煤气泄漏导致中毒死亡, 这种情况下, 首先要由实习单位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然后, 如果鉴定下来是燃气热水器的质量问题, 实习单位可以向热水器的生产商和销售商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热水器已经超过质保期或自然老化, 由于实习单位怠于检查造成的伤亡事故, 只能由实习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2 学校的法律责任

2.2.1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事故, 原则上可以根据学校和实习单位之间的实习协议, 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但如果实习协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根据过错责任原则, 学校可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对于实习学生的人身损害, 学校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侵权责任。对于学生的实习来说, 作为学生在校课堂学校内容的延伸, 通常情况下, 这是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的一项具体内容, 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 实习生的身份依然是在校学生, 在这种情况下, 学校需要对学生承担管理责任和保护的义务。

2.2.2 对于受害学生, 实习单位和学校需要承担不真正的连带责任, 通常情况下, 学校需要对受害学生承担侵权法上的补充责任。所谓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 针对不同发生原因, 多个侵权行为人偶然产生的同一赔偿内容的数个责任, 各负全部赔偿义务, 并因其中一个侵权责任人之履行而使全部赔偿均归于消灭的责任。侵权法上的补充责任是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一种特殊形式, 是指多个行为人基于各自不同的发生原因而产生同一给付内容的数个责任, 造成损害的直接责任人应首先承担责任, 承担补充责任的责任人在直接责任人不能赔偿、赔偿不足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承担责任。

2.3 第三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人的法律责任, 主要指实习学生在工作期间或上下班途中或下班后, 由于第三人的侵害而造成的身体伤害。一种情况是在上班期间由第三人引发的伤害, 这种伤害, 只能根据侵权责任法, 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比如, 上班期间, 实习学生因不服从管理或其他个人原因和工友发生争执, 进而引发身体伤害, 这种伤害, 只能由侵权人自己承担, 与实习单位和学校都无关。第二种情况是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伤害, 因为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 发生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但由于实习学生身份的特殊性, 目前法律不认为是合格的劳动者, 所以, 不能认定为工伤, 而只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 根据过错责任, 由肇事方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3 顶岗实习学生伤害救济建议

随着社会的发展, 社会分工的不断明确, 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 在这种情况下, 进一步推动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对于职业院校来说, 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 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进行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逐渐成为一种制度, 通常情况下, 这是职业院校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但是, 在实习过程中, 由于实习学生缺乏工作经验和风险防范意识, 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生在实习期间容易受到人身损害, 并且在规范层面, 由于对实习生的人身损害问题缺乏明确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 在实习期间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

综上所述, 笔者认为, 对于派出实习生的学校和接受实习生的单位来说, 通常情况下, 需要对包括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投保义务及损害赔偿责任等实习事项事先作出明确的约定。这样, 一来可以对责任进行明确, 二来可以促使实习单位将风险通过保险向社会转移, 三来对事故的发生进行抑制。同时, 对于此类问题, 希望相关立法机关能够尽早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为解决此类纠纷, 在规范层面提供相应的依据。其中, 将实习生的人身损害纳入到工伤保险体制中, 目前这是一种比较好的办法, 一方面可以减少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压力, 另一方面切实保护广大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摘要:根据我国目前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高职学生实习时仍然为学生身份, 非劳动者身份, 这样, 在实习中受到的各种伤害该由谁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大学生该如何维权?通过调查很多学生选择独自承受。本文就顶岗实习中学生伤害的种类及法律责任做初步分析和探讨, 以期为学生维权提供法律帮助。

关键词:高职学生,实习伤害,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1]杨立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条文释解与司法适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0:250.

[2]吴亚东, 冯金丽.高职学生校外实习人身伤害法律责任探析[J].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2 (5) :59.

[3]罗芳香.大学生实习期间人身伤害事故责任划分的分析[J].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 (2) :7.

3.学生自主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篇三

【摘 要】本文以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为例,从高职学生责任意识培养的实践出发,对顶岗实习阶段在培养高职学生责任意识中的对策和措施进行了分析并指出,顶岗实习是培养高职学生责任意识的重要环节,需要加强管理和示范引导,使学生尽快认同职业身份,强化岗位责任意识。

【关键词】高职学生 顶岗实习 责任意识

“责任”从字面上理解,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个人或集体应尽的义务,分内应做的事。二是指个人或集体应承担的过失。责任意识,是把责任转化到行动中去的心理特征,就是当责任主体清楚明了自己肩负的责任,自觉、认真地履行,责任意识是人最基本的心理品质。一个人只有有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才会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负责,才会善待自己、关爱他人、热爱生活。面对当前高职院校部分学生责任意识淡化的现象,本文就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现代纺织技术专业的顶岗实习的实践证明:顶岗实习是培养高职院校学生责任意识的重要途径。

一、高职院校学生责任意识弱化的原因

(一)家庭责任意识淡薄

父母都有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期盼。有的家庭关爱变成了溺爱,而成长中的孩子不能理性正确地对待家庭的是与非。造成家长注重孩子的学习成绩,轻视了品德教育;注重孩子的营养健康,轻视了精神培养;长此以往,孩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不理解父母的艰辛,不懂得孝顺长辈;只会享受爱与照顾,不愿承担责任义务;只懂索求,不懂付出。

(二)自我责任意识淡薄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于2012年对高职学生社会责任感的相关课题开展了调研, 结果显示有82. 52%的被调查学生认为现在的高职学生有一点或非常缺乏社会责任感, 只有7. 11%的学生认为不缺乏。高职部分学生责任意识的缺失, 使他们丢失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蓬勃和激情追求, 出现了无兴趣、无所谓、无意义的精神疲软现象。做事以自我为中心,只从个人喜好考虑,从不从他人和工作的立场考虑问题,高兴了就干,不高兴了就走人。有些学生不仅对待工作毫无责任意识,甚至对自己的健康和前途也不负责任。为了把生活费节省下来用于上网,宁愿少吃饭,晚上熬夜上网玩游戏,完全不顾自身健康。

(三)对他人责任意识淡薄

在上课和实习中都是一间宿舍六人或八人同住,有学生把垃圾随便乱扔,从不做值日,更过分的是直接把垃圾从窗户往外扔。由于顶岗实习作息时间不同,分白班和夜班,有些学生从不考虑别人的感受,旁若无人,任意活动,不顾及正在倒班休息的其他人。

(四)顶岗实习工作责任意识淡薄

在进企业顶岗实习前,学校虽然对顶岗实习的目的和意义作了详细的介绍和说明,但学生却不是从锻炼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岗位技能)为出发点,而是以挣钱多少为目的。当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资过低就失去工作积极性,甚至以敷衍、消极的态度对待工作,不能认真工作、按时作息,有的沉迷于游戏网络等,意志消沉,漫不经心,上班迟到、早退,更有甚者旷工等违纪现象屡有发生。

二、高职院校学生责任意识的培养对策与措施

责任意识应该是社会群体或者个人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为了建设美好社会而承担相应责任、履行各种义务的自觉意识和情感体验,尽职尽责地对待自己的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生活习惯、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从而在工作岗位上体现自己的能力与价值,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任务之一。纺织服装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全面实行顶岗实习,实践证明:顶岗实习是培养学生责任意识的重要环节。

(一)利用主渠道和主阵地的教育引导,加强学生对责任意识的认知

思政课是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主渠道。学生责任意识的培养,就是要在思政课中加强职业素养、职业辅导和就业指导,深化学生对责任、义务和权力的认知。在主阵地教育中,学院围绕责任意识教育,开展了有利于学生责任意识的形成的形式多样的活动。通过学生值日、值周、志愿者等活动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认知,丰富他们对责任的体验。同时将企业文化引入校园,特别强调学生在企业定岗实习期间既是学校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的双重身份,必须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管理,明确作为一名员工所应承担的责任。

(二)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职业特点

纺织服装专业学生就业的单位通常都是大中型纺织企业,特别是近年来纺织服装企业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但招工难,工人工资却不见涨。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到第二月就会出现问题:工多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二班倒难适应、没有节假日。面对出现的这些问题,带队老师和辅导员就要定期走访顶岗实习学生,加强与企业指导老师或师傅的沟通,及时化解和消除学生的各种心理障碍,把握学生思想和心理变化规律,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工作,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工作性质。

(三)共同参与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由学院实习指导老师和企业管理人员和学生共同参与。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师傅是培养学生责任意识教育的教育者和实施者。应与学生经常沟通,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在选派人员时,学院和企业要把好关,指派职业道德高尚,具有很强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的人来担当指导老师和师傅。

顶岗实习指导老师或辅导员在学生到达企业后,要及时帮助学生转变角色,尽快融入企业之中。作为教育者,指导教师应和辅导员应深入学生日常生活,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有针对性的责任意识教育工作,巩固学生对责任意识的认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力;企业师傅对学生培养责任意识教育,则在于日常工作中的言传身教,通过师傅的言传身教,使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和好的职业道德;学生要通过学院的岗前教育,加深对顶岗实习目的和意义的认识,加快自身角色转换,快速适应岗位要求,自觉接受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师傅的教育与管理,不断增强自身的责任意识。

(四)利用榜样的力量和典型案例进行学生责任意识的教育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榜样示范能帮助学生树立学习的典型。榜样可以是专业领域的佼佼者,也可以是表现突出的学生,同时,爱岗敬业的顶岗实习指导老师和企业师傅本身也是学生学习效仿的楷模。对于典型事例,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应主动跟进,不但要在实习学生中给予大力宣传,还要在即将进入实习的在校学生中积极传递正能量。而对负面的典型事例,也要因势利导,进行警示教育,提高学生判辨是非的能力,促进学生责任意识的内化,达到增强责任意识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

(五)利用多样化活动激发学生责任意识

实践证明,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各类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学生责任意识的形成。在活动中,学生往往担任着特定情境下的某一角色,通过履行角色所赋予的责任,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体验特定角色的责任感是学生乐于接受的教育形式之一。宿舍、班组的轮值,担任值班长,参加志愿者活动等可以增强实习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另外,由于技能竞赛具有很强的群体性和组织性,都需要团队成员积极配合,团结一致、协同作战才能完成,顶岗实习期间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技能竞赛还有助于激发学生主动求知、精益求精的学习钻研精神和敬业奉献的责任意识。

总之,顶岗实习是大学生责任意识培养的重要阶段,顶岗实习是使高职学生端正劳动态度、强化纪律观念,提高学生职业道德、责任意识的最重要环节。需要我们结合专业的实际和青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的特点,不断用新思维探索新方法,深入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和不断加强顶岗实习阶段培养高职学生责任意识工作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徐建南,施向荣,聂建荣.工学交替顶岗实习中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J].中国成人教育,2009(8).

[2]蒋永忠.基于实践视角的高职学生关键能力培养及评价体系研究[J].铜陵学院学报,2009(5).

[3]卢晓春,闫子刚,胡昌送.我国关键能力研究现状与趋势[J].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2).

4.学生自主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篇四

为确保我院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能够安全稳定的完成实习任务,并顺利返校,各系部应在进行顶岗实习工作开展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责任教育,使学生明白顶岗实习期间的有关安全问题。下列是学院针对学生顶岗实习中某些环节的安全教育内容,供各系部参考,各系部可以针对本系部学生顶岗实习的特点,在此基础上进行增加和完善。

一、生产岗位安全

1、明确生产实习任务,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保密工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生产无关的一切活动。

2、实习的好坏很大程度取决于每个学生的实习态度,学生应在短时间内与自己的实习指导人建立起较好的师生关系,工作中要积极主动,遵守纪律,服从实习指导人的工作安排,对重大问题应事先向实习指导人反映,共同协商解决,学生不得擅自处理。要认真执行岗位安全操作细则,防止刀伤、碰伤、棒伤、砸伤、烫伤、踩踏跌倒及身体被卷入转动设备等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3、开机前,必须全面检查设备有无异常,对转动设备,应确认无卡死现象、安全保护设施完好、无缺相漏电等相关条件,并确认无人在设备作业,方能启动运转。启动后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按有关规程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

4、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禁止无证操作。正确使用特种设备,开机时必须注意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挂上故障牌。

5、按章作业,搞好岗位安全文明生产,发现隐患(特别对因泄漏而易引起火灾的危险部位)应及时处理及上报。及时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二、人身和财产安全

1、要有预防的意识,保持良好的防护习惯。

2、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是面对暴力犯罪,要坚决制止不

法侵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

3、发生案件、发现危险要快速、准确、实事求是的报警求助。

4、留心观察身边的人和事,及时规避可能针对自己的侵害。注意防火,防盗,防交通意外。

5、积极预防不法侵害危及的人身安全

①抢劫的预防。注意观察,及时识别;选好外出行走路线;不在陌生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行踪;保持行车途中及住地警惕;遇到抢劫时沉着冷静应付;及时报案,以便组织追捕。

②滋扰的预防。慎重处置;依靠集体力量,积极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注意策略,防止事态扩大;自觉寻找证据,用法律保护自己。

③性侵害的预防。正确识别性侵害;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尽量避免在开放性场所独处;加强教育,增强性自卫能力;遭遇性侵害时,要沉着冷静对待,努力消除性侵害成功的机会和条件;加强性侵害过程中的自身防卫;积极报案,提供证据。

三、防盗

1、出租屋或者宿舍防盗措施。锁好门、关好窗;不要留宿外来人员;注意盘查形迹可疑人员;防止推销小商品人员顺手牵羊;宿舍内不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不要放在明处;安装防盗门窗;及时修复损坏的防盗设施;保管好自己的钥匙;选址安全,谨慎交友。

2、现金防盗措施。现金存入银行;日常生活费用贴身携带。

3、存折、银行卡,电话卡宿舍防盗措施。设置一个既保密又不会遗忘的密码;保管好存折、银行卡;参加体育锻炼时应锁在柜中;被盗或丢失要立即挂失。

4、发生盗窃案件的应对办法。发现被盗时要迅速叫上他人,寻找和围堵嫌疑人;保护盗窃现场,切勿出入和翻动现场物品;发现存折、银行卡、校园卡被盗,立即挂失;配合调查。

四、防抢

1、要有遭遇抢劫、抢夺的心理准备。

2、夜间不要单独到偏僻的地方行走。

3、女生注意首饰小包。

4、不要外露财物。

5、不走偏黑路。

6、乘坐有营运执照的正规车,或者出租车。

7、攻心感化作案人。

8、伺机逃脱。

9、在有人时大声呼救。

10、对抢夺作案人边追赶边呼救。

11、急救创伤。

12、在第一时间报案。

五、防骗

诈骗花样有合同诈骗、假金元宝诈骗、借口帮忙诈骗、利用求财求子等心理诈骗、在特定场所如银行门前诈骗、中大奖骗局、利用公话诈骗、碰撞丢钱诈骗等。针对大学生诈骗主要是求职陷阱,包括试用期陷阱,收费陷阱,工资陷阱,智力陷阱。

1、多学习观察。

2、不贪钱财,不图便宜。

3、保守自我信息秘密。

4、慎重交友,不感情用事。

5、多与同学和老师斟酌。

6、慎重对待他人的财物请求。

六、防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

会稳定的行为。

1、消除快速成功的心理。

2、正确对待就业困难。

3、学会用《禁止传销条例》保护自己。

4、杜绝非法传销渗透的空间。

5、尽快脱身,防止越陷越深。

6、主动配合打击。

七、防网络犯罪

1、互联网对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

①色情信息容易导致性犯罪。②暴力游戏容易促生暴力犯罪。③网络虚拟性容易导致诈骗犯罪。

2、预防互联网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的危害

①树立正确的网络使用意识。②慎交网友。③建设网络文明。④不登陆色情网站,不下载色情软件,不观看色情信息,不到不规范网吧。⑤举报网络违法犯罪。

5.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篇五

交通与信息学院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姓名性别班级本人联系电话:QQ号:E-mali:家庭住址:邮编:家人联系电话:好友姓名及电话:

为确保学生顺利完成顶岗实习期间的教学任务,加强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顶岗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否则,所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本人及家庭自行承担。

一、顶岗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学生顶岗实习须知”所规定的注意事项。

二、顶岗实习期间严格遵守顶岗实习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顶岗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顶岗实习期间严格遵守《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

四、实习期间需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可与顶岗实习单位协商,争取由顶岗实习单位帮助购买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协商不果,学生必须在实习前统一缴纳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费用(保费另文定),凡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发生的一切意外伤害事故,均由本人及家庭自行承担。

五、本学院和顶岗实习单位对顶岗实习学生在顶岗实习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宿地以外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事故均不承担责任。

六、顶岗实习期间家长应每周与学生至少联系一次,及时了解学生在外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发现异象,立即与学校指导老师取得联系。

七、本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本学院、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八、本责任书一经三方签字(章)即生效。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交通与信息学院:实习学生:(签章):

(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交通与信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须知

顶 岗 实习要 求

一、顶岗实习学生根据《顶岗实习指导书》完成顶岗实习任务。

二、在顶岗实习期间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返校后根据顶岗实习期间收集整理的资料完成《毕业综合实践任务与总结报告书》。

三、顶岗实习结束后,请顶岗实习单位负责人填写《毕业生实习鉴定表》签名、盖公章,返校后交实习指导老师备案。

注 意 事 项

1、遵纪守法。严禁有酗酒滋事的行为;不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不涉足黄赌博;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与企业员工发生冲突。

2、自身安全。严禁到海、江、河、湖泊及各种水域洗澡、游泳;严格做好用火、防火安全工作,以保证人身安全;注意饮食卫生,防止各类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工作安全。顶岗实习过程中严格遵守顶岗实习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安全的使用各类仪器及工具,避免因各种误操作或违章操作而造成安全事故。

4、规章制度。顶岗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学生手册的规定和》顶岗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不无故损坏实习单位的设备、设施。

5、交通安全。注意上下班的交通安全。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无证驾驶机动车。

6、防抢防盗。顶岗实习期间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务及各种证件,晚上不单独外出,不轻信陌生人,不与网友会面,顶岗实习(上班)往返途中要注意自身行李物品安全。

7、防骗事项。在顶岗实习往返途中和顶岗实习期间尽量不与陌生人交往,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和家庭的情况和信息,不贪小便宜,不轻信他人,不参与非法传销。

8、其他事项。在顶岗实习(上班)期间,要按照教学的要求,按计划进行、保质保量地完成相关的顶岗学习任务和毕业设计的内容,要积极主动地经常与院办、学工办、班主任及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并定时与家长保持联系。

6.学生顶岗实习责任书 篇六

顶岗实习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的重要教学环节,目的是为社会和企业培养一线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电子工程学院决定12级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学生张某某赴山东禹城汉能光伏有限公司参加顶岗实习教学环节。为了保障学生实习安全、顺利完成实习任务,依据《电子工程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及企业实习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

1、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在实习期间,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礼貌的员工。

2、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和法律教育,包括安全、治安、消防、职业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做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如果在实习期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者;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者,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并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实习期间按要求收集好有关的图纸、资料等,要求实习学生填写《顶岗实习日志》和《学生顶岗实习报告》,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4、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对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的事故,实习学生本人要负全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

5、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实习单位顶岗实习的一名员工,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排和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服从企业和带队老师的管理、不出现打架、斗殴、酗酒等不文明行为和现象。

6、实习期间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形象、声誉,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企利益、形象、声誉的行为或事件,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7、实习期间,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偷盗、破坏、损坏企业财物,负责应承担全部责任。

8、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外出时保证出行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避免发生失窃案件。

9、一旦出现身体不适或意外情况,及时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和带队老师联系,不得隐瞒事实。

本责任书由电子工程学院与实习学生盖章、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学院与实习生各执一份。

实习学生(签字):

7.学生自主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篇七

顶岗实习是学校安排在校学生进行实践的一种方式, 是由学校、企业、学生共同参与的具有管理多元化、实习分散化、实习多样化等特点的一门实践课程。在实习过程中, 实习单位会指派专人对实习学生进行技能传授, 在实践中加强实习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水平, 提高学生的动手及实际工作能力。高职院校在学生的顶岗实习前, 通常会进行安全教育, 开展实习动员, 但现实情况是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在实习期间具有双重身份, 既是企业职工又是校学生, 这无形中就增加了管理的难度。顶岗实习期间的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实习工作能否正常开展, 更关乎学生的人身安全, 如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突发工伤事故、疾病伤残、学生上下班途中遇劫、意外伤害等一系列安全问题, 对顶岗实习工作巨大影响。从近年来频发的安全事故来看, 学生定岗实习期间的安全事故已经成为影响实习工作的重要瓶颈。

二、高职院校顶岗实习事故责任划分

(一)

学校管理疏忽导致的事故。学校在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如:实习过程中由于工作的疏忽对实习设备设施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实习后没有对实习过程进行归纳总结;没有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度剖析;没有完善和出台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等。

(二)

实习指导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规操作而导致的学生人身伤害。如在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负有教育、管理等职责的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或者其他教职员工, 没有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管理及引导, 违反了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等原因导致学生受到人身伤害。

(三)

学生个体存在问题。学生因不遵守单位指导老师教导, 在实习过程中违反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而导致的伤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不服从管理, 因在外游玩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学生因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在实习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等。

(四)

实习单位存在过错从而导致实习学生伤害事故。实习单位未按照规定提供安全合格的实习环境而造成学生伤害的;实习工厂由于管理疏忽, 设备和器材存在缺陷而造成学生伤害的;实习过程中, 工厂师傅未真正履行安全责任和指导义务造成学生伤害的。

三、保障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的措施

高职学生在校外进行顶岗实习与校内学习相比, 受到意外伤害的概率明显增加, 学校管理难度也随之提高。要突破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安全管理的难点, 切实杜绝实习期间的安全隐患, 应做到以下三点:

(一)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建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前提。当前, 高职院校虽都能意识到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安全的重要性, 但开展的安全教育大都流于形式, 没有实实在在的针对对学生进行顶岗实习的引导工作, 存在着对学生安全管理问题认识不深入, 意识不到位的现象, 这是导致顶岗实习学生事故频发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 在顶岗实习前, 学校应针对定岗实习中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门的讲解, 如:顶岗实习中一般会遇见什么样的危险或困难, 而遇见此类问题又如何解决等。另外, 也应该拿一些发生过的事故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以案说法警示学生, 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强化纪律观念与法律意识, 绷紧安全这根弦, 确保学生安全顺利的进行顶岗实习。

(二)

加强实习过程中的监管, 建立全方面的管理体系。高职院校在学生进行顶岗实习过程中, 通常只关注学生实习成绩, 仅用考勤和实习总结来评价一名学生的实习的成效, 对实习的过程管理缺少有效的监管机制。学生到企业实习时, 应首先进行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培训及警示教育。通过文件学习、案例讲解、以身说法等形式, 强化教育的效果。同时, 也应开展安全管理制度考试, 考试通过者才允许上岗。在实习过程中, 应建立指导教师负责制, 即企业安排的指导老师有责任和义务对学生进行随时的安全提醒、安全教育和安全指导, 通过工作现场讲解, 结合以往事故实例进行警示教育, 随时告诫学生各种情况下的安全隐患。在整个实习期间, 应在学生中成立安全管理小组, 由学校指导教师任组长, 学生实习负责人任副组长, 切实担负起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监管, 如:学生因实训离开学校, 由本人提出申请, 指导教师签写离校外出实习记录单, 企业负责人确认签收后返回给指导教师;学生离开实习单位, 由企业负责人签写实习结束返校活动记录, 学生返校后, 由指导教师签收再返回给企业负责人, 使学生的整个实习过程全程有监督管理。

(三)

加强实习后勤安全保证, 建立保险保障体系。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后, 相应的赔付工作产生纠纷, 加强实习学生的后勤安全也应成为顶岗实习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 为保障学生切身利益, 除学生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外, 学校或企业也应为实习的学生额外购意外伤害保险。这样避免了意外事故发生时, 不论是对学生, 还是对企业、学校都可以减轻一定经济压力, 避免过大的损失。

参考文献

[1]邢峰.高职院校旅游专业顶岗实习质量监控平台应用探析[J].工业技术与职业教育, 2012 (02) .

[2]叶远明.浅谈高职院校学生的顶岗实习[J].中国城市经济, 2011 (09) .

8.学生自主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篇八

关键词:顶岗实习 监管缺失 安全管理

顶岗实习是学校安排在校学生实习的一种方式。顶岗实习不同于其他方式的地方在于它使学生完全履行其实习岗位的所有职责,独当一面,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对学生能力的锻炼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一、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是教学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教育部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高教[2006]16)的文件中明确规定: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引导建立企业接收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顶岗实习就是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全面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教育方针的具体落实。

近几年,各高职院校按照各自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都组织了在校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的生产、服务一线参加半年至一年的顶岗实践。

二、學生顶岗实习期间安全监管的缺乏

学生到企业一线顶岗实习确实锻炼了技能,提高了能力。学校发现了日常教学与企业用人单位需求的差距,学生发现了自身能力的不足。但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监管不足的问题也凸显出来了,尤其是学生安全管理还没引起学校、用人单位的重视和注意。主要表现为:学生生产中出现安全事故,掉入传销魔窟,被抢被骗,交通伤亡,坐黑车,进黑店,难以适应学校到企业的转换,发现自己的不足自暴自弃,与人无法沟通产生失落等等。

学生出现这些人身财产安全问题和“心理安全”问题主要是各方面准备不足。一是企业准备不足。现在的企业接受学生顶岗实习更多的是从自己缺人手,学生劳动力廉价的角度出发,没有真正融入到学校教学中,没有真正承担起“教书育人”的职责,安全管理方面除对学生的生产安全关注以外,其他方面没有,也不会花精力关注。二是学校准备不足。学校对顶岗实习的管理,基本上是对学生顶岗“工作”期间学习的管理,学生的安全教育、心理疏导没有跟上。而参加实习管理的很多教师根本就没进入企业工作过,也缺乏对学生实习企业所在地情况的了解,更缺乏带队管理的经验,顶岗实习前的安全教育空洞乏味,学生没有听进去,顶岗实习期间的巡回检查也主要是看看学习进度,听听学生和企业的意见,不出安全问题没人想到对学生进行安全“预防”教育。三是学生本人准备不足,适应能力差,沟通不到位让学生无法融入到企业中;社会经验不足,心智不成熟让学生无法辨别是非,自我防范;知识储备不够,能力达不到让学生抱怨、逃避,形成压力,导致心理疾病。

三、加强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迫在眉睫

学生安全事关重大,不仅影响学生个人人身安全,也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正常秩序乃至社会的稳定。

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无论是由学院安排,还是由学生个人自找实习单位,还是由中介组织代理安排,结果是学生远离学校,远离教师,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进入社会,进入行业,进入企业。对学生而言,不只是教学场地的改变,更是学生心理的改变,自我管理的转变,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安全问题是正常的,但我们要认识到学生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四、加强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的方式、方法

1.顶岗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学生在顶岗实习前,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责任教育,使学生明白顶岗实习期间的有关安全问题。

(1)邀请集中实习企业的技师为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请他们结合自身在生产一线多年的工作经验和丰富经历,针对生产操作安全、安全防护设备、触电安全、防火安全和环境与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讲解。

(2)邀请管片警察或法制校长就学生出行和住宿安全开展教育,用实际案例为学生列举出行时可能遇到的情况,介绍避免危险发生的方法以及危险出现时的应对措施。

(3)专业带队教师要根据顶岗实习的具体情况,为学生介绍实习环境以及实习期间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4)学校应制定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签订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明确学生本人、学校、实习单位的责任。

2.建立校企两条安全管理线,明确企业安全管理职责。学生顶岗实习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承担,建立学校和实习单位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

实习单位应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实习劳动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能力。同时应对学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让学生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带队教师驻企管理。对于实习学生比较集中的企业或地区,学校应选派社会经验丰富的教师住在企业,与企业一起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

4.系、辅导员、指导教师要通过网络、电话、QQ等方式定期与学生联系各个系院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挂到网站上,并提醒学生经常学习。

建立专业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实习生的顶岗实习状态,解决顶岗实习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指导好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

建立辅导员和学生经常性的实习信息通报制度。辅导员应主动与实习学生进行联系,每周用班级QQ群联系一次,每月用电话联系一次。

5.网上心理辅导。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面临新的环境,面临新的人际关系,面临毕业、就业压力,会产生心理纠结,这就需要有人疏导和解压,而现在的很多企业没有心理咨询师,学校的心理咨询教师又不可能到每个学生实习的企业进行面对面的疏导。因此,各个学校要积极运用校园网络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平台,成立专门的指导小组,利用网络为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6.购买有关保险。保险虽然不能对学生的安全起到预防作用,但它是对学生出现安全问题后的补偿保障。各个学校应根据自己的专业实际情况以及同顶岗实习单位协商的具体情况,由各学校组织实习学生自愿办理或由实习单位为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保险。

参考文献:

胡幸鸣,范建蓓.略论高职院校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管理与督导[J].职业教育研究,2009(7).

作者简介:

李先国,男,湖北随州人,襄樊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长,副教授。

9.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协议 篇九

甲方(实习单位):乙方:淄博职业学院机电工程系机电教育教学部

丙方:学生家长

一、在实习期间内,乙方学生有甲、乙、丙三方共同管理,共同承

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二、实习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为个月,实习期满甲方根据实习学生的个人表现给出实习评定。

三、乙方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

律,服从工作安排,如有违反,乙方丙方应尊重甲方处理意见。

四、在实习期间,由于学生违章操作,造成人身事故或设备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由于学生本人原因或非甲方和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责任由学生本人自己承担。

五、实习期间内,由于甲方设备故障、管理疏漏等原因造成乙方学

生人身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在实习期内,丙方应积极主动与甲方联系,了解学生思想状况

及实习状况,如涉及甲方针对学生实习所作的安排,应通过乙方和甲方沟通。

七、在实习期内,如乙方学生不能适应甲方工作,甲方有权全部或

部分解除该协议。

八、乙方学生因故终止实习,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离岗,离岗后

应立即返校。学生离岗,甲方须告知乙方、丙两方。

九、在实习期间,甲方应允许实习学生按乙方要求返校参加相关考

核及办理其它相关事宜。

十、实习期满,甲方根据实习生表现择优录用。

此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十一、如有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丙方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学生顶岗实习申请书

我叫_________,是___________专业_______班学生,我应聘于________________单位实习。实习期从__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日,经家长同意,特向学校申请从______年____月___日离校前往该公司实习,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保证实习期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信守合同;

2、保证实习期间遵纪守法,维护学校形象;

3、保证实习期间注意人身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4、如果毕业前中止实习保证及时返校。

请学校审核批准

附:

1、工作单位证明

2、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协议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

家长签字:___________

年月日

班主任意见:

系或部意见:

10.学生顶岗实习安全协议书 篇十

顶岗实习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学生顶岗实习过程的安全及确保实习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为了维护学院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形象,消除实习学生的后顾之忧,实现学院对企业实习学生的承诺,经甲乙双方商定,在自愿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学院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培养学生,并注重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保证学生享有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体素质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

4、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实习,成绩合格或修满相应学分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二、乙方责任

1、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必须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校规校纪,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

2、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公司、班组工作安排与指导,不得违章作业,盲目蛮干。

3、在企业学习期间,学生如果因自身的原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而发生工伤事故,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甲方不替乙方分担任何责任。

4、学生因无故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受到处罚的,系部将参照学院的有关规定给予或提出纪律处分;若被企业开除,则企业学习成绩为零分,不能正常毕业。

5、学生未经学校和企业的批准,擅自离开岗位期间产生的任何责任有学生本人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学生有按照国家规定按时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逾期不交,按相关规定处理。

学生在校外学习、生活期间,要有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一切活动(如人身、财务安全、交通安全、个人安全等行为)的安全,有学生自己负责发生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与学校、系部无关。

7、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要主动与学校、老师保持联系,每月至少一次向老师、领导汇报自己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签字)

班主任:(签字)乙方家长:(签字)

11.学生自主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篇十一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以及在实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中是否存在实习企业的过错等不同情况, 高职院校在顶岗实习期间违反教育管理职责和安全保障义务时应承担的责任形态有以下两种。其一, 在实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中, 实习企业并无过错, 实习学生受到的伤害完全是由于高职院校单方违反教育管理职责和安全保障义务, 因此, 高职院校应承担的直接责任。其二, 在实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中, 实习企业有过错且是造成后果的直接或主要原因, 高职院校在此期间未尽到管理职责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从性质上看可以肯定的是, 当在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在实习企业, 并非高职院校直接造成时, 由于高职院校的行为与实习学生的人身伤害之间缺少直接的因果关系, 因此高职院校在此情况下不与实习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当以上第二种情况出现时, 实质上是高职院校与实习企业在顶岗实习期间对实习学生的侵权发生了竞合。在这种情况下, 高职院校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只能是在与其对于实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防控能力相适应的范围内负有责任。在要求高职院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时, 必须考虑其预防实习学生伤害事故的能力和范围, 而不可对高职院校课以全部的补充赔偿责任。那么, 高职院校承担的到底是“相应的责任”还是“补充责任”, 以及看似折中却存在逻辑上的混乱“相应的补充责任”之说应当作何理解, 笔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检讨。

首先, 对于高职院校承担“相应责任”还是“补充责任”, 在理论上未有明确的认定。“相应责任”, 强调的是高职院校应承担与自己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高职院校“补充责任”的赔偿份额则取决于实习企业的赔偿能力。“相应责任”和“补充责任”的适用有利有弊, 因为当实习企业缺少赔偿能力而高职院校的过错程度很低时, 适用相应责任对受害学生的救济不利, 而适用补充责任虽然对受害学生来说是比较充分的救济机制, 但却或多或少对高职院校存在不公平。因此, 为了既能平衡利益关系又能发挥学生伤害事故侵权责任的制度价值, 《侵权责任法》用折中的办法, 采用“相应的补充责任”说法进行了规定。

其次,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高职院校“相应的补充责任”应当做如下理解:一是高职院校的补充责任是第二顺位的, 只有负主要侵权责任的实习企业没有能力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时, 才由高职院校承担侵权责任;二是补充责任的相应性, 也就是说这种相应性是与高职院校的过错相适应的, 而非与损害相适应。即使实习企业没有承担侵权责任, 高职院校也并非是全部责任, 而是在其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和安全保障义务的限度内, 确定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再次, “相应的补充责任”的提法在逻辑上存在缺漏, “相应的”与“补充责任”内涵存在冲突, 这种折中概念将会让裁判者无所适从,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适用的障碍。因为, 相应的补充责任实际上就是以过错来限制补充责任。“相应”, 是指与高职院校自己的过错相应的份额, 而“补充”指的是实习企业赔偿不足的份额, 这两个“份额”不具有重合性。另外, 高职院校在承担了“相应的补充责任”之后是否还有向实习企业追偿的权利并不明确。

最后, 针对上述第二种情况, 与其适用《侵权责任法》中的第三十七第二款和第四十条的“相应的补充责任”, 不如直接适用《侵权责任法》中第十二条之“相应责任”的规定更为直接和简单, 更具可操作性。在此情况下, 由直接侵权的实习企业和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和安全保障义务的高职院校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和比例大小进行责任的承担更为适宜。

综上所述, 在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人身伤害事故中, 高职院校应当根据其过错的大小和比例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参考文献

[1]杨立新.侵权损害赔偿[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10:184.

[2]王利明, 周友军, 高圣平.侵权责任法疑难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2:336-354.

12.学生顶岗实习安全教育协议书 篇十二

烟台南山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安全教育协议书

为了安全、有效的进行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促进毕业生的择业就业,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学生顶岗实习期为:

****年*月**日~****年**月**日。

****年**月**日学生返校。

二、在实习期内,由于实习单位和其它单位、个人的责任,造成实习学生安全损失的,由学院和学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协议,共同向实习单位或责任单位、责任人追究法律和赔偿责任。学生个人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出现安全问题由学生自己直接与协议单位或责任人交涉处理。

三、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应遵守国家法规法令,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仪器设备,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均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工作,应事先在实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在离开前告知学院指导教师或负责人,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安全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实习期间应严格接受指导教师的管理,如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带队教师管理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学生要遵守所在接受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卫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遵守法律法规,注意饮食卫生及往返学校途中交通安全,讲究文明礼貌,维护学校声誉。

七、实习学生必须加入有关保险,实习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和保险公司报告,并迅速报告指导教师或学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各存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学院(甲方)

代表签字:

(盖章)

13.学生自主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篇十三

为了加强社会实践锻炼,提高专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本人将于2013年开始到特蕾新幼教集团顶岗实习,并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学校离校审批程序,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离校;

2.按规定时间到实习单位实习,如需调换实习单位,将事先报告校内外指导教师,办理相关离岗手续后才到新的实习单位,决不先离岗后报告;如若我私自离园,学校可扣发毕业证、幼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3.到岗两天内报告实习指导教师,并留下本人可及时联系的通讯方式,保证每周至少一次通过电话、QQ、短信、网上留言等多种方式与班主任老师保持联系;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事将事先向班主任和幼教集团双方请假,不擅自离岗,不做损人利己、有损实习单位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若发生违纪情况,同意用人单位按职工管理办法处理;

5.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因违章操作造成本人及园方人员发生人身事故或给用人单位的设备造成损坏,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医疗费用;

6.校外实习或途中,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若出现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7.学生实习期间,擅自进入舞厅、网吧、滑冰场等场所造成人身伤害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8.学生实习期间,在校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事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9.学生实习期间,不得到水塘、河流和海边游泳,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10.严格按照《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写好顶岗实习周记和实习报告,完成好各项实习任务;

11、本协议由学生负责在签字前告知家长,经家长同意后由家长及学生本人签字保存。

12、本人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娄底幼儿师范学校(盖章)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13年

2013年

14.顶岗实习责任保险与实习报酬 篇十四

顶岗实习责任保险与实习报酬

为给公教结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提供制度保障 为给公教结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提供制度保障,我们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及市教育局相关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学生实习风险管理机制,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制定了《学生实习实训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将学生实习保险纳入学校发展的整体规划,并贯穿学生实习实训的全过程,形成实习前有专门培训、实习中有过程管理、出险后及时赔付的全流程风险管理服务。真正做到人人参保、应保尽保。切实提高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降低事故损失,保护了实习实训学生的权利,同时也有效地化解了学校与企业之间产生的实习纠纷,促进了校企合作和共同发展。参加实习的学生除按要求购买在校生第三方意外伤害险外,部分企业还为学生购买了商业保险。

学校通过认真考察企业,选取那些信誉度高、经济效益好、工作场所安全的知名企业作为推荐学生实习的单位,由学校推荐顶岗实习的岗位工资一般在1600元以上,工资能按时足额发放,得到学生、家长的高度认可。

15.学生自主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 篇十五

1、我自愿申请进行“顶岗实习”,并已征得家长同意。

2、遵守实习工作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制造事故隐患。

3、始终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做到未知先学先问,不盲目轻信和盲动。杜绝由于自己的好奇心而产生的上高沿低,乱摸乱动等盲目行为的发生,不进行非实习内容的操作。

4、遵纪守法,不扰乱社会秩序,不起哄,不打架,不赌博,不酗酒,不在禁烟区吸烟,不进游戏厅和网吧、酒吧、舞厅等秩序比较乱的公共场所。不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集会,远离不良群体。不到江、河、湖、海游泳。

5、要和辅导员保持通讯畅通,至少每半个月向辅导员汇报一次实践情况。要按照学院的规定,按时返校参加考试、办理学生毕业和就业的相关手续。

6、注意饮食卫生,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要防火、防盗、防抢、防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应时刻注意交通安全,随时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自我防范和保护。

7、在外住宿必须手续合法,遵守住宿单位或房屋所有者的有关规定和安全要求,严守公德,不在住宿地使用电炉、煤炉等。

8、因故中断实习,立即返校向辅导员报到,恢复校内住宿,从到校起接受学院管理。

9、由于自己不遵守纪律、违章操作、自作主张、擅自行动、未完善个人“过程注意”事项等情况,以及违反以上各条款,所造成的不安全事故、设备事故、意外伤害和经济损失,责任完全自负,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如不同意履行以上条款,学生可以放弃个人校外实践活动,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实习。

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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