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违章安全生产演讲稿

2024-08-09

反违章安全生产演讲稿(精选10篇)

1.反违章安全生产演讲稿 篇一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反习惯性违章之我见。

6月3日,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反违章”工作为重点,以“创建无违章工地”为载体,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六盘山热电联产项目安全月活动,正式拉开帷幕。在启动仪式上,该项目安委会主任,厂长范天元同志指出:此次活动,旨在积极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习惯性违章,进一步加强基建安全文化建设和施工人员施工安全的责任意识。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局面,为工程完成全年基建生产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众所周知,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前提,是电力企业生产的基础,是企业效益的保证,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更谈不上效益。只有提高职工的安全文化意识,才能防止人生意外伤害的发生,企业的安全生产才能得到保证。

习惯性违章时造成电力企业安全事故,影响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的绊脚石。所谓习惯性违章,就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操作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由多年电力企业事故分析得知,80%是有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所造成的。特别是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更大。反习惯性违章,是我们当前应当抓的一项长期的工作。要保证生产的安全,就必须反违章,让职工从思想意识上拒绝习惯性违章,做到时时,事事,处处,人人讲安全,从而达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方向转变

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说到底,习惯性违章就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纪不守的典型表现。事实上,反习惯性违章应该是人人有责,而不存在什么旁观者,只有反习惯性违章,才能保证职工的人生安全,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班组,是安全生产的最基本单位,是消灭事故和习惯性违章的前沿阵地。有习惯性违章的实力得知,90%的事故来自班组,班组是习惯性违章的多发区,只有消灭了班组的习惯性违章,企业的安全生产才能有坚实的基础。

班组在反习惯性违章中,应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整改。培养班组成员的安全文化意识和养成他们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关心和爱护每一位班组成员,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绪变化,鼓励他们放下精神压力和思想负担,轻装上阵。

电力企业的各级领导,既是电力企业生产的组织者,指挥者又是电力安全生产的责任者,自己的一言一行无不潜移默化的影响着职工。

所以,电力企业的各级领导,在反违章工作中,应先从自身下手,敢于承认错误,并坚决改之,把自己摆进去,接受职工的家督,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只有这样在反违章工作中,才能取得成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它揭示了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就是要以预防为主,认真做好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做到每一个人心头,做到每一个工作环节,贯彻到每一项工作中。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电力企业的各级领导和职工,都应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规程,恪尽职守,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由习惯性违章所造成的事故才能远离我们,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才能得到根本的保证。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2.反违章安全生产演讲稿 篇二

安监人员该不该为事故负责?

每当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往往会有很多网友指责安监人员工作不力, 更有甚者呼吁将安监人员“缉拿归案”。那么, 一旦发生事故, 安监人员是应该对此进行处理还是应该为此被处理?安监人员究竟该不该为事故负责?或者说, 在什么情况下应该负责, 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免责?希望大家积极发表意见, 踊跃讨论。

如何过好“安全路”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 和红绿灯无关”, 这条所谓“中国式过马路”的微博, 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共鸣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那么究竟是什么造成了“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这种现象又给了我们什么样的启示?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是否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我们又应该如何改变这种情况?如何过好“安全”这条路?希望大家积极探讨, 各抒己见。

如何让安全更“科学”

3.反违章必须从“头”抓起 篇三

抓头头

抓头头即从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遵章守纪,起好的带头作用抓起。进一步强化反违章责任意识,不断深化第一责任者的安全工作机制,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到生产第一线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面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情况,扎实取得反违章工作的发言权和主动权。坚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反违章工作计划,具体部署,狠抓落实,部门领导挂钓班组。重视学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事故调查规程》,熟悉岗位安全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第一责任者职责,在反违章方面模范带头,时时处处照章办事,以自身的优良作风影响职工,以“换位”的观点体贴职工,在“关爱生命,远离违章,一切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要求职工做到的,领导自己首先做到,正人先正已,杜绝自身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头头抓

头头抓即领导干部从落实安全责任制,督促各部门履行好反违章职责抓起。精心组织以创建无违章企业为目标,健全切实有效、的反违章管理制度,狠抓落实。第一责任者亲自主持召开反违章工作专题会议,积极支持安监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反违章工作的人、财、物及其它问题。在组织计划、布置、检查、评比、考核生产(施工)任务时,一道计划、布置、检查、评比、考核预防违章措施。注意将零违章与企业创一流工作相结合、反违章奖惩与安全风险抵押相结合、预防违章与开展安全标准化作业及安全竞赛相结合,重点对班组反违章工作这个前沿阵地把关。注重落实班组长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推行无违章班组、个人“零违章、零违纪、零事故”活动,实行个人自保与班组联保,严抓实管、强化监督、违规必究,累积积分考核,“怀慈悲心肠,使霹雳手段”,即使是违章未遂事故,也将严厉惩处,直至下岗、开除。

抓源头

抓源头即从人为起因抓起,从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关口前移,提前防范抓起。一是对行业以往具体的违章案例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尤其是对身边发生的事故和违章苗头等找出具体的原因和规律性的东西,从中吸取教训,针对性地制定预防措施,一抓到底,从根本上消除产生违章行为的原因;二是职工个人从正反两方面典型安全事例中予以借鉴,“他亡羊,我补牢,借鉴先进,迎头赶上。”注意安全意识与安全技术素质的培养,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三是注重群体的相互监护、相互保护、相互约束,合理协调,互相监督。使之:有人要违章,立马有人制止,作业环境有隐患,立马有人汇报,以整体安全负责的原则,努力提高群体反违章水平;四是健全规章制度、措施保障有力。从规划、计划到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落实,合格安全工器具与安全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工作程序化、作业标准化、安全设施规范化,以及在线监控职工的思想情绪变化,探究原因,及时做好工作,起到超前预防违章的积极作用;五是制定安全工作行为准则,让各岗位熟悉准则并考试合格,班组醒目位置摆放警示,作业前对有关行为准则内容进行宣讲,规范作业行为;六是强化反违章监督检查与细化管理,增强安全管理技术含量,抓苗头、抓异常、抓未遂,依靠高、新科技手段,把违章行为控制在未发生之前,从源头上予以根除。

抓人头

抓人头即从全员、全面、全方位的管理抓起。建立以“违章指挥如同杀人,冒险作业等于自杀”安全警句为中心的反违章理念识别系统,出版反违章警言警句汇编,编写本企业历年违章事故及预防措施,除了组织定期安全日、安全月活动学习外,积极开展经常性、有效性的反违章系列活动;建立以安全标志为主要内容的反违章视觉识别系统,规范与完善现场警示标志、安全设施标准化。在企业内设立违章曝光栏,张帖违章者的违章情况及其违章处理情况,建立相应的员工违章档案,累积积分考核;建立以反“三违”为重点的反违章行为识别系统,规范作业行为,提高执行《安全工作规程》的刚性,加大违章行为惩罚力度,以“零宽容”促进“零违章”,营造“珍爱生命,远离违章”的反违章文化氛围。坚决把反违章行为工作做到每一个人身上、每一个岗位上、每一个作业环节上,贯穿于企业生产全过程,特别要做好重点人和薄弱环节的工作,强化作业危险点预控,层层把关,步步设防,时时处处受控,把违章险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各岗位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反违章管理办法》、《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现场运行与检修工艺规程,落实《安全注意事项交待卡》、《三不伤害卡》、《作业危险点预控卡》、《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组织进行季节性、专业性、专题性的安全知识及工作责任心学习培训,举行规程、规章制度、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处理预案以及反习惯性违章管理办法等培训考试,提高安全意识与技术水平,避免违章行为。

上心头

4.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活动总结 篇四

一、为扎实有效地推进和实施活动的开展,确保活动部署周密,首先保护所成立了“反违章”活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随即书面下发了《xxx安全生产“反违章”活动实施方案》。

二、活动具体内容

1、各组、室通过安全日活动一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七项重点措施》,省公司今年下发的《典型事故案例汇编》、《xx省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公司近期修订下发的《xx供电分公司承包工程及基建、改建工程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xx供电分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二是针对公司今年发生的四起一类障碍等不安全情况,结合各自的工作岗位,针对性地开展“以案说法”和“反违章”专题讨论活动,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各种违章现象和突出的违章问题,查找自己在日常工作中,自己身边的事、身边的人是否存在习惯性违章。大家回顾了过去发生在身边的由于违章引发的一些未遂事故,他们说:我们曾经耳闻目睹了发生在我公司的一些人身未遂,其情景令人难以忘怀,至今想起还深感恐惧和不安,在生与死的边缘,我们真正体会到了安全的重要性!尽管当时没有酿成人身事故,但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三是管理层组织开展

“违章就是事故之源、违章就是伤亡之源”的安全思想教育。同时加大了对各类违章现象的处罚,通过采取安全教育和加大处罚等坚决有效的措施,有效遏制了违章现象频发的势头,在活动期间各类作业现场未发现违章现象。

2、加强“安规”和新颁“两票”的学习与培训,规范执行程序。活动期间,所领导、工作票签发人、安全员积极组织两票执行情况答疑活动,进一步规范“两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卡”的签发和执行程序。同时对在8月、9月工作票审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张逐项进行讲解,并予以纠正。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5.个人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材料 篇五

按照网公司、省公司、局相关文件要求,中心认真开展《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事故事件案例学习分析活动。事故事件案例学习内容包括近几年来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发生的人身事故、典型电力安全事件、外包项目人身事故(特别是2012年发生的清蓄电站“11.19”基建施工人身死亡较大事故、广西电网公司“11.26”外施工单位人身伤亡较大事故),省内外电力行业因31种违章行为导致的78起电力安全生产事故。我们要认真吸取教训,自查自摆工作中的不足,要引深一步,对“安全大检查、大反思”活动扎实推进,要把这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真正落实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中去.一、加强安全思想学习:利用几期安全生产事故活生生的教训,组织班组进行安全教育,使全体职工明白了违章违纪的严重危害性,用血的教训获救广大职工,牢固树立“违章就是违法、违章就是犯罪”的观念,深刻认识确保电力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自查,自己从思想上对安全服更多的认识,克服了一些在自查中查出的问题,并更加清醒的认识到做为一个基层干部肩上担负的安全责任。

二、加强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班组管理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对中心下达的任务落实不够,甚至没落实,“安全大检查”开展较差,走过场现象比较严重,班组对上级指导精神要求不执行,政令不畅通,班组管理相关记录不全的现象,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并责令限期限时整改。

三、加强现场安全管控:带电作业是一项技能要求很高的工作,作业时班组一定要认真组织开展现场勘查,根据勘查结果制定风险预控措施。作业现场应严肃作业纪律,认真对作业工具进行现场检查及试验,工作负责人要明确人员分工及现场风险,认真看展好现场监护职责,班组人员除做好本职工作外对其他人员工作也应进行监督,班组人员共同维护好现场安全生产任务。

通过这次“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使班组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履职能力,形成“遵章守规、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围,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

部门/班组:

反思人员:

6.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活动总结 篇六

“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在监护人不在现场、没验电就盲目直接登杆”、“外单位施工时没有履行任何手续,私自架设跨越架”、“对线路运行方式不熟悉,没有使用安全工器具”在听了大家前面的分析后,该公司负责人指导大家分析的时候不要光对着事故通报的上的原因分析,要从根源上来深入反思。“海南的“4.23”事故大家都看到死者拿令克棒去挑开触碰到电线椰树叶挨放电,但回过头来思考,如果这条线路的设备主人在巡视时发现这里的隐患,在椰树叶还没碰到线路时就清理了,那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故了,设备主人的责任重大啊,希望大家分析的时候能深层次的挖掘。”该公司负责人语重心长地告诫在座各位。

“之前我们学习事故事故大都是对报告学习,分析安全措施、安全工器具是否正确使用,但是没有思考到运维方面的抢修,主要是前面维护不到位引起,身为设备主人在今后的工作我要把自己的负责的设备维护好。”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好日常的设备巡视维护工作,发现隐患早处理。”

7.反违章安全生产演讲稿 篇七

年初, 湖南省电力公司出台了《营销服务违章处罚实施规定》, 不久, 再推出高于安全生产处罚标准的《营销服务违章处罚实施规定 (修订) 》, 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大规模的宣传与培训。同时, 在该省公司网站、《湖南电力报》设立了“营销服务反违章”专栏, 及时通报“无违章年”活动动态, 刊载各级管理人员和营销业务人员的文章, 提供基层单位开展反违章工作的特色、亮点工作。还用举办违章下岗人员培训班, 在培训班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等形式, 强化营销服务“遵章守纪、按章办事”的意识和“痛恨违章、远离违章、消灭违章”的决心。

通过加强培训和“两个固化” (固化作业流程, 固化人的行为) , 全面提升了湖南电力营销服务人员的违章防范能力和营销服务水平。

在高态势下, 各基层单位闻风而动, 纷纷召开活动动员大会, 并层层签订《营销服务无违章承诺书》和自查自纠, 成效显著, 作用明显。

1 着力“五查”, 严抓严管, 坚决打击营销服务习惯性违章

在活动中, 湖南省电力公司着力“五查”, 严抓严管, 有效遏制了营销服务的习惯性违章。五查, 即:省公司领导带队督查;营销部主任带队督查;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业务重点查;基层单位交叉查;日常工作时时查。

各基层单位及时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 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 对容易形成投诉的环节重点稽查, 对各类涉及违章的业务“地毯式”稽查, 对社会敏感问题专项稽查。

通过高密度、高频度的反违章检查, 通过由原来的资料档案核查转向现场稽查的工作重心转移, 一些严重违章、严重失职的行为和差错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在系统内外引起强烈震撼, 成效甚为显著。

据统计, 1~11月, 该公司督查组累计查处违章335起, 其中一般违章249起、行为性严重违章23起、管理性严重违章63起;处罚责任人541人次, 处罚金额54.3万元。二级单位累计查处违章1159起, 其中一般违章787起、行为性严重违章182起、管理性严重违章190起;处罚责任人1749人次, 处罚金额139.4万元。三级单位累计查处违章2930起, 其中一般违章2090起, 行为性严重违章583起, 管理性严重违章257起, 处罚责任人3756人次, 处罚金额91.4万元。

2 建立反违章两大目标体系, 强化基层反违章责任主体意识

所谓两大目标体系, 即:目标责任体系和目标评价体系。

湖南省电力公司制定出台的《电业局营销服务反违章目标责任体系》明确了反违章的目标、责任及要求。营销部尽量将目标责任细化成一个个便于考核的数据。

目标责任体系的建立极大地推动了各基层单位的营销服务水平。各基层单位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查违章;各对口部室明确督办挂点县 (城区) 局;三大中心、三级单位领导明确挂点班组;营销一线班组充实专 (兼) 职稽查员, 并层层建立月度分析例会制度, 按月通报情况。

衡阳电业局是反违章目标责任体系启动最早、实施最快的单位, 也是考核指标最贴近目标的单位。该局根据本单位实际, 建立了“一卡三网” (稽查作业卡、稽查网络、网上稽查、宣传网站) 的工作模式, 组织实施“阳光业扩”效能监察项目, 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新装客户, 不公开跟踪客户业扩办理全过程, 对重点客户进行回访, 调查客户满意度, 查找违章线索。同时, 该局还通过开通营销服务无违章网上论坛、组织全局范围专 (兼) 职稽查人员调考和营销员工普考工作, 着力提升营销员工营销服务反违章意识, 强化专 (兼) 职稽查员对违章行为的“查、防、堵、控”能力。

娄底电业局充分利用三大中心专业化、集约化管理优势, 制定了《抄核收质量考核办法》、《供电服务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和《电能计量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强化过程控制、闭环管理, 预防违章发生。

长沙、湘潭、常德、益阳等电业局将营销业务知识培训与封闭式军事化训练相结合, 强力提升营销员工素质;并利用交叉检查、开通反违章温馨提示短信平台等形式, 生动而人性地展示了“无违章年”活动的主旨, 其他各方面的工作也得到稳步推进。

建立营销服务反违章评价体系是湖南省电力公司在“无违章年”活动中的一大新的举措。该公司通过多次讨论并征集基层单位意见, 制定出台了《营销服务班组 (岗位) 无违章奖励办法 (试行) 》和《营销服务反违章工作评价办法 (试行) 》等, 初步建立了反违章工作评价体系。通过加强问责, 加大考核力度, 促使反违章工作关口前移、压力下沉, 进一步营造了高强势、高态势的反违章工作氛围。

3 班组互助互防, 提高全员反违章责任主体意识

“班组是企业的细胞”, 营销服务反违章自然离不开细胞的作用。

各单位积极开展班组互助互防制度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了班组反违章防控体系。各营销班组均按要求制定了岗位防违章办法, 开展岗位违章危险点分析。

在具体做法上, 可以归结为:“日自查” (每日作业前对前日工作自查) 、“时提醒” (下一环节对上一环节的工作质量及时检查和提醒、作业现场互相提醒) 、“周互助” (每周班内人员互查互助) 、“月稽查” (兼职稽查员每月视情况抽查数次) 。

建立日工作“早安排晚终结”制度。班组每个工作日作业前召开晨会, 对上个工作日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理, 对当日工作的违章危险点进行分析;班组长下班前对本班组当天工作进行检查。营销主管部门负责人则不定期地对班组开展的工作全面抽查并作好详细记录。

三大中心、三级单位领导明确挂点班组;营销一线班组充实专 (兼) 职稽查员。

各班组建立月度分析例会制度, 按月通报情况。

永州电业局出台了《营销服务反违章“三互”常态工作机制》, 在营销服务领域建立了涵盖各班组、各专业、各单位的全方位、全过程的“三互”责任链和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督网络, 明确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违章联防体系;岳阳电业局积极推介班组互助互防工作经验, 健全营销服务违章防控体系, 通过自查自纠、互查互帮和认真开展标准化作业, 全面规范营销服务工作;郴州电业局按“三责” (追责、问责、交责) 严格进行考核, 进一步夯实营销基础管理工作;邵阳电业局专题研究“营销服务反违章再掀新高潮方案”、“高损台区降损工作方案”及具体奖罚措施, 制定“三防互助方案”, 成立四级营销稽查网络;常德电业局结合领导挂点督查制度, 制定“三级六查”工作模式, 多层面开展挂点督查、稽查和班组自查。

通过建立目标责任体系, 深化违章人员下岗培训制度, 建立常态的预防违章工作机制, 实现了班组成员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及业务流转环节之间的互助互防和违章隐患排查的即时化、日常化, 最大限度地防范了违章情况的发生。

借班组互助互防已形成气候这一良好契机, 该公司又不失时机地推出“四创”活动 (即:创建无违章班组、无违章岗位、无违章集体、无违章企业) , 首批积极推进“无违章班组”、“无违章岗位”的创建申报工作, 努力提高一线员工规范化意识和标准化作业水平, 完善班组内互助互防的反违章稽查体系, 提高班组的防违章能力。同时, 推介班组互助互防先进经验、树立各地区、各专业先进典型的宣传辅助措施积极跟进, 很好地刺激了各基层单位直至班组的反违章积极性和主动性, 最终实现营销管理和服务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创建“无违章企业”的目标。

2009年通过开展营销服务“无违章年”活动, 强化了湖南省电力公司严抓严管打击违章的氛围, 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 营销基础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无违章年”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同时, 净化了社会用电环境, 维护了湖南电力形象, 不失为切实可行的活动模式。

8.安全生产反习惯性违章,反三违 篇八

电力企业习惯性违章是指,单位和个人固守旧的不良传统、作业方式,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的习以为常的行为。习惯性违章是电力企业面临的老大难问题,也是久治难愈的顽疾。

习惯性违章为何屡禁不止

安全规范意识淡薄。由于每一次习惯性违章不一定都会发生事故,使员工模糊了习惯性违章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必然联系,进而产生了值得冒险的念头。还有部分员工,自认为技术好、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形成了胆大妄为的工作作风。另外,由于不能正确处理任务数量、效益成本与安全质量之间的关系,对片面赶进度、抓效益可能引发的事故及后果的严重性缺乏估计和预想,因而产生了“该投机时就投机,该取巧时就取巧”的错误思想。部分员工素质不高。一是新员工对标准规范吃得不透,工作经验缺乏,业务技术不高,安全意识欠缺,是非鉴别能力不强,衡量对错的标准尺度没有彻底成型;二是有的老员工安全专业技术知识不够,原有的经验与新设备、新技术的要求脱离;三是有的管理者虽然知道却不愿用新的安全技术理论指导实践,依然沿用旧的方法,存在思想上的惰性。责任监管效果欠佳。一是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有些制度过时却不能及时修正,有些制度或部分内容相互矛盾,还有些方面则缺少相应的制度;二是有的领导对自身的监管不力,导致上行下效,使反习惯性违章层层弱化;三是有些监管人员无所作为,不深入基层,不跟踪新技术、新标准、新教程,或者碍于人情,在考核时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甚至“刀下留情”、“一放了之”。

员工间监管不够。有的因为自身技术能力原因无法对他人实施监管,有的从思想和行为上排斥他人的监管,还有的员工常以“与己无关”的态度对待周围发生的习惯性违章,乐于当“老好人”,这些都使反习惯性违章效果大打折扣。

杜绝习惯性违章的治本之策

对策一:提升员工素质

方式:强化规范性教育与分层次培训

在规范性教育方面,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计划性教育,主要是按专业分工和每年可用于教育的有效时间来确定一个系统教育周期和效果目标,明确各级在周期内应做的事项和完成的指标。各级单位在总体框架下各司其职,按照计划如期完成。对应掌握的内容要严格考核标准,并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完善和修订新一轮的学习计划,通过周期循环教育保证员工对各项标准、规范系统全面掌握。二是加强指令性教育,主要是上级单位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需要,将必须强化的某些标准、规范以文件的形式印发下级单位,要求在一定时限内完成,这也是目前基层多数采用的教育方式。对于指令性教育,有条件的可专门进行,没有条件的可结合单位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或例会一并开展,但关键是要保证教育学习效果。三是加强经常性教育,主要是在各单位内部,根据习惯性违章的现实表现开展适时性、针对性的教育。其形式可以是大课教育、小课教育、随机性教育、一对一教育,也可以是特意安排的活动等。

分层次培训,就是指在行业主管部门统筹下,按各分系统、专业技术分支、同类型技术员工数量、各层次教育资源占有状况和可能达到的培训能力,区分不同级别对不同专业人员培训的任务及目标。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对现状进行彻底调查摸底基础上,编制统一的技术培训大纲,明确规定各级电网公司、各发电公司及其基层的建、发、供、安装等企业和各大专院校的培训任务、内容、时间、效果等,解决当前困扰各级电力企业部分工种培训难、外送无处去,长期缺人才,“木桶”效应比较明显的问题。基层一线车间、班组,则应抓住一切有利时机,结合安全生产、经营、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搞好岗位练兵、现场培训、技术问答等传统培训,做到有什么条件就培训什么内容。规范教育与分层培训既有交叉,又有区别,在实际运用中应相互结合,统筹安排,共同作用,提升员工素质。对策二:强化违章监管

方式:做好事前控制与事中控制

目前,电力行业对事故的处理普遍比较重视,有很多好的做法。但这只是表明事后控制比较好,如果能够进行规范化管理,将事前和事中控制抓实抓好,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习惯性违章的发生。

事前控制要注重日常监管与重点防范的结合。在日常监管中,注意使员工通过集体参与方案制订,养成事先谋划的习惯;通过各种检查,养成善于观察并发现问题的习惯;通过各种会议,养成运用集体智慧民主解决问题的习惯。同时让员工参与事故预想制订、修改和演练,培养员工重点防范意识。这两个方面有机结合,把习惯性违章消灭在萌芽状态。事中控制要注重责任监管与齐抓共管的结合。一是所有人员的自我监管。不管是领导者、组织者,还是一般员工,都要严于律已,按照各种标准、制度、规范、规程、法律、法规管好自己的行为。二是上级领导、机关的职责监管。包括直接和间接上级领导,上级业务部门、专门常态督查组织和临时组织的专项检查组在内,都应明确责任,经常下到基层调研,检查规范、标准执行情况,掌握监管效果,奖励或惩处有关人员,找出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及对策,提出下阶段监管的重点和方向。三是本级内部人员的齐抓共管。单位负责人、本级专(兼)职督查组织、当班负责人和安全员、一般工作人员和其他员工都应各负其责,形成四种监管方式,即:责任者与非责任者之间的监管,责任者与责任者之间的监管,作业者与督查者之间的监管,作业者与作业者之间的监管。

对策三:合理运用激励手段

方式:变单一性激励为全面性激励

目前,反习惯性违章激励手段比较单一,采取的方式往往是“重惩处、轻奖励”,“重物质、轻精神”,“重形式和任务的完成,轻过程和效果的延伸”。要最大限度地发挥激励的作用,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在激励实施的指导上,既要予以物质奖励,使积极主动与习惯性违章行为作斗争的员工得到实惠;又要充分重视精神激励,满足员工在安全、生存、发展等需求基础上对精神的更高需求;还要运用“多次重复成习惯”的原理指导对违章与反违章行为的反复奖惩,使员工真正形成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什么正确、什么不正确的思维定式和行为表现。在激励机制的建立上,根据单位、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反习惯性违章奖惩标准》,明确惩处奖励的行为、人员、范围、内容、标准、组织实施主体、申批权限等相关问题。在激励活动的开展上,认真开展“三无”活动,积极在不同的层面和范围内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通过各种丰富的形式和载体宣传先进人物和事迹。

在违章行为的处罚上,不仅要保持过去对习惯性违章引发事故惩处的力度,还要加强对引发未遂事故的查处力度。

在奖励经费的保障上,除将对习惯性违章惩处的罚款用于建立奖励基金外,还应投入一定数量的奖励经费,保证反习惯性违章员工的受益面和受益度。

在奖励实施的把握上,对那些职责范围内员工反习惯性违章的一般行为少给奖励或不给奖励,但有突出表现的(如直接避免了事故发生)必须给予奖励;对那些超越责任范围而主动反习惯性违章的员工要次次给奖,若避免了事故或未遂应给予重奖。

9.反违章安全生产演讲稿 篇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以下简称反违章)工作,规范反违章管理,保证公司系统安全局面的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违章是事故之源,违章是伤亡之源。深入开展反违章工作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规范现场作业行为,强化企业安全管理,遏制人员责任事故的重要手段和有力武器。

第三条 反违章工作应坚持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原则。公司系统每一位员工都有反违章的权利和义务,发现有违章行为,均应立即制止。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网省公司);地市级供电、发电、输变电、调度、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业、多经和非电力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地市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包括网省公司代管的县供电企业。

第二章 违章界定

第五条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第六条 按照违章的性质,分为管理违章、行为违章和装置违章。

(一)管理违章是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二)行为违章是指现场作业人员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三)装置违章是指生产设备、设施、环境和作业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可靠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不安全状态。

第七条 按照违章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的风险大小,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严重违章是指可能对人身、电网、设备安全构成较大危害、容易诱发事故的违章现象,其他违章现象为一般违章。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层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应建立完善各级各类人员反违章职责,明确各级 2 各类人员在反违章工作中的责任。

第九条 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反违章工作全面负责,为反违章工作提供人员、物质条件和管理平台。

第十条 各级分管副职是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负全责,策划、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的反违章工作。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反违章工作的责任主体。在组织和实施各项生产活动的全过程落实反违章工作,定期进行班组生产承载力评估分析,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管理违章、装置违章进行统计、分析、整改。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是反违章工作的监督主体。制定完善反违章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并严格监督反违章工作,负责反违章工作的考核评估,定期分析通报反违章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三条 生产工区、专业所、车间、县供电企业(以下简称工区)是反违章工作的实施主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生产活动,强化作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章。

第十四条 班组是反违章工作的执行主体。自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开展自查自纠反违章,把违章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十五条 各级党群组织应围绕反违章开展思想政治、创优评先等工作,培育企业反违章安全文化,提高员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 公司总部的反违章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和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系统反违章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指导网省公司的反违章工作,对网省公司反违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协调处理公司系统反违章工作的重大问题。第十七条 网省公司的反违章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电网公司反违章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反违章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反违章工作。

(二)指导地市公司的反违章工作,对地市公司反违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定期统计、分析、考核、上报反违章工作,持续改进。

第十八条 地市公司的反违章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要求,制定反违章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和开展本单位的反违章工作。

(二)指导工区的反违章工作,对工区的反违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定期统计、分析、考核、上报反违章工作,制定落实改进措施。

第四章 教育培训

第十九条 定期组织反违章培训教育,分层次、分专业开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提高职工的反违章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十条 宣传反违章工作经验,树立反违章工作典型;及时曝光违章现象,定期汇编典型事故,开展警示教育。

第二十一条 定期对相关领导、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进行《安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调考和考试。严格审核“三种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资格。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监督检查应坚持宣贯与打击,指导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对发现的违章现象,必须立即指出,及时纠正,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第二十四条 监督检查可通过安全检查、专项监督、现场稽查进行,也可结合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事故分析、基层调研等进行。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建立完善反违章监督检查标准,明确监督检查的流程、内容、要求,规范反违章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 地市公司应建立作业信息网上公布制度,及时公布作业信息,明确作业任务、时间、人员、地点,利于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的落实以及现场安全稽查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宜组织专门人员,配置专用交通工具和装备,开展安全稽查工作,建立安全稽查的常态机制。

安全稽查人员宜由在职生产管理人员、安监人员或有关 5 领导担任,也可抽调或外聘。安全稽查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经验,熟悉当前安全生产相关规程制度,作风正派,原则性强,身体健康,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八章 奖励考核

第二十八条 反违章考核应奖罚并举,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第二十九条 对违章实行分级考核,实行“哪一级发现,哪一级考核”的原则,下级单位和部门发现并按规定给予考核的,上级单位和部门不再进行考核。

第三十条 对反违章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工区、班组、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人员行为规范、安全管理到位的作业现场,可给予无违章现场奖励。

第三十一条 对反违章工作开展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工区、班组,以及发生违章行为的个人,应予以批评和考核。

(一)按照违章性质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违章考核可分为口头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形式,可实行“连带处罚”。对违章构成事故者的处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及各单位奖惩办法执行。

(二)对违章频发的单位、工区、班组、个人,应加大考核力度。

第三十二条 建立违章记分管理制度,根据违章种类(行为违章、装置违章、管理违章)和违章性质(严重违章、6 一般违章)对违章进行记分,实行分级管理,并作为安全考核和评先的依据。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网省公司、地市公司可结合实际,制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针对反违章工作的组织管理、督导检查、分析评估、教育培训、奖励惩罚等环节,应建立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

10.华能太仓电厂反违章安全管理办法 篇十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为了更好的贯彻“安全 3)将电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内使用。

4)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 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未使用漏电保护器。5)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没有达到规范要求的熔丝。6)流动电源箱盘至固定配电盘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40m。7)使用钳型电流表测电流时未戴绝缘手套。

8)在金属容器或坑井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井坑内。

9)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m范围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0)电焊机二次接头铜芯裸露,未包扎绝缘。11)酒后进入生产现场。

12)高处作业时随手抛掷工器具、材料或物件。13)高处作业时不系安全带或没有其它的安全防护措施。

14)高处作业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落物。15)高处作业时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16)搭建脚手架无合格验收牌,无检查验收签名。17)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18)站在石棉瓦、油毡、苇席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工作。19)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

20)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视红白带、安全防护栏为无物

21)攀爬脚手架时,未外观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并确认签字,就盲目攀登。22)脚手架使用期限过期。

23)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不设明显警告标志,未及时恢复。

24)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25)非起重人员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26)无安全措施起吊氧、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27)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作业。

28)起吊时歪拉、斜吊。

29)工件上站人或上附有浮游物时起吊。30)在设备管道上,挂吊具起吊重物。

31)吊挂的重物载空中停留较长时间不放至地面,未将葫芦手拉链条栓载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保险绳。

32)起吊钢板、管子、毛竹、钢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的方式。33)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钩上的千斤绳并将吊钩升起,或未切断电源。

34)跨越或手扶在运行的卷扬机及设备的钢丝绳上。35)操作链条、电动葫芦时,站在葫芦的正下方。

36)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37)使用砂轮机、车、钳、钻、打磨等切割机械不戴防护眼镜。38)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排气管未加设防火罩。

39)乙炔、氧气皮管混用,乙炔、氧气瓶放臵在一起(安全距离为8m)。气瓶无防倾倒措施,不套防震圈。

40)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41)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留下火种。

42)打锤时带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

43)直接跨越、攀爬、钻过皮带或在皮带上行走。44)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作他用。45)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

46)压力容器、锅炉水压试验升压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作业。47)拿长毛竹、梯子等长物进入高压室、升压站无人监护。48)在带电设备周围用钢卷尺、皮尺进行测量工作。49)开沟、挖土前不了解地下有无电缆,擅自工作。50)在照明回路上接电焊机或其他电源。

51)起动输煤皮带前,没有进行联系,也未启动警告铃。

52)铲车超负荷运载,铲车铲工件时人站在叉架上。.装臵性违章

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技术规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状态。

装臵性违章的责任人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主管或直接领导,因装臵性违章而造成的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必须追究此类人员的责任。考核罚款金额100元~1500元/次或扣部门0.1~1.0分/次。常见装臵性违章如下:

1)在电缆沟、夹层、锅炉烟道内工作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V。2)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24V。3)使用220V及以上电源作为照明电源,无可靠安全措施。4)流动电源箱未配漏电保安器。

5)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6)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7)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8)电动工器具、电气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检验。9)现场使用不合格的电动(移动式)工器具。

10)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11)脚手架未按标准敷设或探头板末绑扎牢。

12)脚手架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13)现场孔、沟、坑四周无安全警界线或围栏、夜间无警告红灯。14)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15)易燃、易爆区域未使用防爆电器。

16)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志。

17)消防器材不定期检查。18)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

19)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对起重设备定期检验。20)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保护罩。21)工作用电梯带病运行或超载。

3.管理性违章

管理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上级部门及本厂颁发的相关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违章指挥的行为。

管理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因管理性违章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违章指挥者的责任,并处以考核500元~5000元/次或扣部门0.5~2.0分/次。常见管理性违章如下:

1)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工作。2)无视安监部门、安监人员的整改通知要求,未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3)对工人发现的装臵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臵性违章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4)不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招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包队伍,违反有关规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包队伍。

6)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工作。7)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8)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9)违章指挥、默认工作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状态下工作。

10)不顾职工身体实际状况,强令工人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11)班组长(工作负责人)班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无交底记录。

12)重大起重、运输作业、受限空间、特殊高处及带电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无组织、技术、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危险点分析,未指定监护人。

13)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填写动火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就组织工作。14)工作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对每一名作业人员交底,工作负责人就组织工作。

15)经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措施有错误或缺陷,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写者负直接责任。

16)工作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危险点分析卡和作业指导书。

17)安排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不当,以致工作中危险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如安排在金属容器内同时电焊、火焊、气割等工作。

18)安排或默认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在易燃、易爆区工作。

19)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不进行全员教育工作。(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20)发现各类违章现象后不制止、不纠正或不进行处罚和教育。21)现场各类规程和图纸、异动报告更新不及时。

22)不根据作业现场的环境,及时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具。23)未经电厂主管部门同意,随意变更外包单位工作成员。

4.“两票三制”类违章

在运行或检修现场作业,出现下列没有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的现象,考核罚款100元~1000元/次或扣部门0.1~1.0分/次。

常见违反“两票三制”情况如下:

1)设备检修前,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同时到检修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执行。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工作联系人与工作许可人不同时到检修现场检查。

2)检修作业过程中工作负责人离开现场,不指定临时代理人;

3)工作票、操作票上无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或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与从事的检修工作不符;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或全体工作班成员未在危险点预控措施票上签字认可就开工或操作。4)办理工作票时代签名,或无工作票工作、无操作票操作。5)在填写操作票时涂改,电气设备不按规定使用双重名称。

6)现场工作时,工作票不随身携带。

7)在生产设备上处进行加盘根、换表计等简易工作时,不开工作票。8)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更换工作班成员不办理变更手续。9)转动设备检修结束后,工作票未收回就送电试转。10)检修工作期限超限,不及时办理延期手续。11)检修工作结束,不及时进行工作票终结。

12)电气几个操作项目合写在一张操作票上,不分别填写。13)擅自扩大工作票上工作范围。

14)工作人员工作前不了解、不检查安全措施就工作。15)同时持两份操作票,交叉操作。

16)工作班人员与工作票成员不符合,工作成员不了解工作内容。17)检修工作中工作负责人离开现场,不指定临时代理人。

18)未查明工作票是否交回及是否具备送电条件即送电,停、送电没有手续。19)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不同时到检修现场验收检查。20)操作前不核对操作位臵、编号,不核对模拟图。21)操作监护人不到位,操作人擅自操作。

22)操作时不唱票、复诵,复诵不严肃,声音微弱,双方听不清。23)操作中不按操作票逐项操作打“√”。

24)操作监护人不监护,与操作人一起操作,或脱离岗位去从事其他活动。25)运行当班值长对夜间许可进行的抢修工作的事项,不进行详细记录。26)交接班不认真,交接不清楚。

27)岗位交接班制度不严,不坚持开交、接班会,不在岗位进行交接,不按规定进行设备系统工况检查就交接班。28)值班记录本记录马虎、不全,字迹看不清。29)巡回检查不准时,检查不到位。30)设备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定期切换工作。

31)值班监盘不认真,表计变化发现不及时,抄表弄虚作假。

32)热力系统重大操作,不使用操作票、监护不到位或降低监护等级。33)擅自改变安全设施或变更工作票的安全措施,进行工作。

5.其它综合类违章

凡属以下情况的考核罚款金额100元~1000元/次或扣部门0.1~1.0分/次。1)离岗3个月后没有进行安规考试和安全交底就上岗工作。2)现场施工、检修工作结束后,现场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外来人员(检修、厂家)进入生产、检修现场,没有进行安全教育交底。4)现场作业没有使用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5)办公室、工具房、车间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杂乱。6)在生产区域违章吸烟。

7)女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未将长发盘在帽内。8)佩戴安全帽不规范,帽带塞在帽子里面或翻在帽子上部。

9)上班不按规定着装。进入现场敞胸;接触高温物体仍将袖口卷起。10)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违章带人。

11)厂区内(包括厂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带人。12)施工机械、机动车辆超铭牌使用。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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