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项目合伙协议(精选8篇)
1.培训学校项目合伙协议 篇一
合伙人:
×××(以下简称甲方),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调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以福建×××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福建×××公司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
2.乙方以设备出资(含当地协调社会关系),占%。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财务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同时,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九、合伙期满
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
十、纠纷解决
若双方有纠纷则协商解决,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若协商不成,则×××所在地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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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2.项目合伙开发协议书 篇二
项目名称:
需方:
协作方:
20xx年3月日
需方与协作方本着“互惠互利”及“合作双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的技术协作开发及委托制造签订以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技术协作开发
1.双方的分工
1.1需方负责协作开发项目的市场调研,并根据市场调研的结果提出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并负责产品的市场开发和销售工作。
1.2协作方应根据需方提出的项目总体设计方案进行设计。
1.3对在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协作方应及时与需方进行沟通解决,如涉及到总体技术方案,协作方须经需方同意后,由双方共同进行完善和修改。
1.4在技术开发过程中,需方负责对协作方设计的方案、图纸和形成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方再由协作方编制加工制造工艺,经需方审核后按照该工艺由协作方进行生产制造,需方进行高质量控制。
1.5协作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一周内拟定项目研究开发计划,相关费用预算,并报需方审核,需方确定后,协作方按计划进行开发。
1.6由协作方按照双方确定的技术方案进行生产制造,产品仅提供给需方,产品价格由双方商谈确定,该产品的市场开发仅有需方负责,协作方不得对该产品进行私自销售。
1.7需方有权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委派人员参与项目开发。
1.8协作方负责新产品的厂内试验,需方负责新产品的钻井现场工业试验。
2.技术协作开发成果的归属
2.1在履行本协议中完成的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2.2研究开发最终形成的方案、图纸、计算书、使用说明书及技术文件等归双方共有。
2.3技术开发的成果中属于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转让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实行。获得的利益由双方共享。
3.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双方有义务对本合作开发项目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及协议变更、解除、终止后的任何时间,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作开发项目的任何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4.违约责任
4.1任何一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和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进行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4.2任何一方不按照约定的分工参与合作开发工作,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4.3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
二、委托制造
双方在进行完技术协作开发后,由协作
方根据技术开发所形成的图纸、技术文件进行生产制造。
1.委托制造订单
1.1在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制造订单,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1.2委托制造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制造的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委托制造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1.4订单货物制造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1.5在订单中根据需要列出产品的配套清单,作为订单的附件。
2.物料
2.1需方提供的配套设备或设施在订单的配套清单中进行标明,并按照协作方的具体生产安排及时提供给协作方。协作方接收需方的物料后,对物料承担保管责任,若需方物料发生毁损、灭失,协作方须承担赔偿责任。未经需方书面同意,协作方不得私自挪用甲方的物料。
2.2由协作方提供的物料,需方有权进行抽检。
3.产品的生产和装配
3.1协作方应按有关标准、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工制造和装配,由于协作方的失误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协作方自行承担。
3.2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需方的物料出现质量缺陷或数量缺失,协作方应及时通
知需方,由需
方负责与物料供应商联系解决。
3.3为确保协作方生产的产品符合需方的要求,需方有权委派专人常驻协作方进行技术服务和对产品的加工制造进行监督和检测。协作方对此应予以配合。
4.产品的验收和交付
4.1为保证协作方加工制造的产品达到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乙方应按照订单中交货期的规定内提出验收申请,在需方对产品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交付。如在验收中发现产品不能符合要求,由协作方负责整改,直到符合要求。
4.2协作方应严格按照订单的规定的交货期内完成产品的交付,若协作方无法如期交货,应与需方协商交货期,需方有权要求协作方因不能按期交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3协作方交付的产品在进行实际的工业生产时出现质量问题,应无偿进行解决。
5.产品的包装及铭牌使用
5.1由协作方负责产品的包装,并提供产品的发送清单、包装单及装箱单。
5.2产品的铭牌按需方的要求进行制作。
6.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7.其他
7.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7.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协作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合伙开发协议书篇二:项目开发合同范本
项目开发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兹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从甲方处承接开发工作,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及义务,保证双方的利益,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项目内容
1、开发的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待开发的模块基本要求并签订本合同之后,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该模块的《详细开发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3.乙方收到合同规定预付款项后____日内开始开发,预计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发,预计完成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开发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认定本合同开发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
2、甲方应按如下方式将开发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号: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即____元;
4、验收之后____日内支付合同余款即____元。
5、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6、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开发费用,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验收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1、甲方应该在项目开发完成后____天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但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后____天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2、验收合格后,如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增加模块或功能,乙方可根据改动情况酌情优惠收取模块增加维护费用。
四、双方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方便条件,协助配合乙方进行模块的开发、调试、安装及实施。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模块开发费用。
3、甲方有权在双方商定的维护期内,要求乙方对验收完毕的模块出现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错误及故障,进行免费维护。
4、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开发工作,依合同收取开发费用。
5、乙方有义务在双方商定的维护期内,对验收完毕的模块出现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错误及故障,进行免费维护。
6、乙方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知识产权
1、本合同涉及的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________方所有。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开发的作
品及其程序等。
2、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延迟向甲方交付,每逾期一天,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如延迟付款,每延迟一日,____________________;
3、任何一方有任何其他违约情形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七、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发生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
另一方,并通过航空挂号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八、争议解决方式
1、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____项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签字)(签字)
3.个人合伙协议书(养殖项目 篇三
甲方: 姓名:,身份证号;乙方: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江苏省 虾养殖基地。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虾养殖及销售等。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2015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0%;
(二)双方以货币方式出资。
(三)本合作出资暂计人民币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按照投资比例分配。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作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
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6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海门市人民法院解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鉴于乙方资金紧张,故其就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投资款15万元已经由甲方代其垫付,且确认该款项已经实际用于本协议所涉项目的投入,乙方对此没有异议。另外,甲方代其垫付的款项为借款,在本项目第一期利润产生时,乙方将其享受的分配利润直接支付给乙方,用于清偿借款;若第一期项目没有产生利润或者产生的利润仍不足支付借款,则在第二期利润时足额支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行筹集资金支付甲方欠款。对此,甲方双方予以认可。
(二)因任一一方违约,则另一方因主张权利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4.培训学校合伙协议(范文模版) 篇四
甲方:
乙方:
双方合作办英语培训学校一所。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单位的名称和经营场所的地点:位于。
第二条 合伙目的和合伙的范围:社会办学,主办外语培训。
第三条 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甲方姓名、性别、年龄、住所;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住所;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 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一)甲方以场地使用权,办公设施,固定的货币资金(万元)作为
出资(其具体出资数额及在合伙资产中所占分额由其双方另行协议确定),并在年月日之前履行完毕。
(二)乙方以对该培训学校招聘的管理人员,教育教学设施,和教师的培训技术作为出资,该出资在合伙资产作价万元,于每次招聘结束之日内履行完毕,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履行。
第六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如若项目亏损,甲、乙双方不得互相追讨经济和责任,甲、乙双方无条件的以各自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伙事务的执行:双方必须本着诚信互助的原则,互相帮助、互相支持。由甲方出任(),乙方出任();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培训学校的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代表学校开展业务;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第八条 入伙与退伙:如有转让、退出发生,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合伙协议未约定培训学校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培训学校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培训学校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 合伙的解散与清算:();
(一)违约责任;双方就项目情况不得隐瞒、欺骗对方,不得做有损于对方权益的任何事。如有违背,过错方需赔付损失;
(二)经营期限:自2011年9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
(三)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有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XX法院起诉。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5.培训学校项目合伙协议 篇五
甲方:
乙方:
300万吨/年物流中心项目的建设,将有力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就该项目建设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区域内建设300万吨物流中心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在太阳山开发区内投资8200万元人民币,建设规模300万吨/年物流中心项目。
二、甲方负责按照乙方规划规模为乙方提供项目用地1200亩,乙方要按照现行土地政策及其他相关规定分清地类,交纳土地使用费。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手续,不收取受益资金。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土地方式为:60%建设用地按出让方式供给;40%的绿化用地按照划拨的方式供给。
四、乙方必须在协议签定后2年内完成投资8200万元人民币,可根据发展要求远期扩大到500万吨/年规模.五、甲方支持并协助乙方依法取得乙方建设和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
六、乙方享受开发区的优惠政策。2008年1月1日执行新税法后,按照重庆市垫江县的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七、乙方必须按照总体规划合理使用土地,按计划时间开工建设。如在土地报批后半年内不能开工建设,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
八、甲方必须在乙方基本建设的同时完成三通(即公用水管网、电网、路网)一平(即原地貌不变,地上附着物由甲方负责拆除)工作:如三通一平工作影响推迟工期,乙方工期可以顺延。
九、为保证乙方能如期投入生产,在乙方进驻建设工地后,甲方应保证乙方在生活、施工、生产等方面的安定环境。
十、甲方协助乙方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办理项目报建,土地审批、规划实施等相关手续。乙方尽快完成立项报告、可行性报告、项目设计、资金筹备、环评、安评等项目建设的准备工作,抓紧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建成投产。
十一、如因国家产业政策或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项目终止或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 章 甲方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盖 章
乙方代表(签名)
6.培训学校项目合伙协议 篇六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
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合同协议书-
合解字第号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 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 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合同给___方造 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 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 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鉴证机关:(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鉴证人:(盖章)
7.合伙协议(有限合伙)_工商 篇七
第一章 合伙的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第一条 合伙目的: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满足市场需求,按照《合伙企业法》规范企业行为,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成立(有限合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制订本合伙协议。
第二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三条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第四条 主要经营场所地点:
第三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五条 合伙期限为 年。
第六条 合伙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出资额、出资方式
1、,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
2、,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合伙人类型:(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
(注:可续写)
合计: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示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非货币出资的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按照出资时间的上一年本市同等工种的平均年收入计算(年收入×合伙期限)。(劳务出资的评估也可采取其他方式,但必须在协议中载明)
以非货币出资的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四章 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方式
第七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担。
第八条 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第九条 合 伙人退伙的,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普通合伙人退伙的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的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十条 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章 入伙、退伙与转让
第十一条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新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十二条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三条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普通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退伙的结算:
(一)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二)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三)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全体合伙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四)普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五)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六)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由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继承,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 人资格。如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转为有限合伙人,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 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的,合伙企业也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七)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十六条 财产份额的转让及出质
(一)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二)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受让合伙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三)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之间不得相互转让,如转让后合伙人达不到法定最低人数的,超过30天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四)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六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七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不具有代表权。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第十八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委托一个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委托数个普通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委托期限为三年,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报酬每月底薪 XXXX元人民币,按工作实绩年终可从销售收入中提取10%作为奖励。
第十九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二十条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二十一条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负有赔偿责任。被撤销委托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撤销之日起停止执行合伙事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重新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表决,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但对《合伙企业法》第31条所列的六种情形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七章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相互转变程序
第二十三条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四条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如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八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七条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九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八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九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一)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如不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合伙人,担任清算人。
(二)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 续,只能依法开展与清算有关的经营活动。
(三)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和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或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两份。
全体合伙人签名(或盖章):
(注: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8.合伙人协议(有限合伙份额) 篇八
(普通合伙人份额)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天津市设立,由甲方与_______共同出资,合伙经营。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占企业全部财产的____%。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财产份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币________元的价格将其占“企业”的财产份额的100%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财产份额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财产份额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财产份额未被查封,保证财产份额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上述受让的“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与对“企业”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天津市公证处公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财产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 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经天津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天津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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