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职业院校

2024-07-19

机构设置职业院校(共9篇)

1.机构设置职业院校 篇一

附件

山东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第一条 申请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国家事业单位投资办学,须经其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投资办学,须向对其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履行备案手续。

申请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或者个人联合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

第二条 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可合法独立使用的办公、教学和实训场地。自有培训场所的,应具有相应产权;租赁或借用培训场所的,应有与产权人(或授权使用人)签订的有效协议,且租赁期自申请之日起不得少于3年。

理论课集中教学场地应达300平方米以上(使用面积),教室四间以上;实训场地应能满足实习教学的需要,符合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培训项目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开设社会通用性的培训项目,其培训场所应达到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要求。

第三条 应配备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设施、设备。主要的培训设施、设备应当自有;其他确需租赁的大型贵重培训设施设备(一般指单件价值净值10万元以上的设施设备),应具有有效的租赁协议,且租赁期不得少于3年。培训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实训工位充足,能满足培训需要。

开设社会通用性的培训项目,其培训设施、设备应达到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要求。

第四条 应有一定规模的培训能力,所开设的培训项目应不少于2个,基本办学规模(指同时培训可容纳学员量)不低于200人。

第五条 应配备专职负责人。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具有2年以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无刑事犯罪记录或严重违规办学记录,且年龄不超过65岁。

第六条 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有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财会管理人员。专职教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具有2年以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从业资格。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第七条 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符合任教资格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专职教师应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兼职教师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原则上所聘兼职教师在本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中兼职任教不超过3家。每个培训项目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业理论教师和专业实训课教师。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专业理论课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职业(工种)初级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实训课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相关职业(工种)高级以上职业资格,且职业资格等级应高于执教职业(工种)等级(执教最高等级职业(工种)的教师应取得该职业(工种)等级职业资格2年以上)。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可以根据专业技能培训的需要,聘请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技师和高级技师以及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员任教。

第八条 应具有与培训项目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通过专家论证,并报原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应制定有办学章程,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培训教学管理制度、教职工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资产和财务管理制度、收费和退费办法、培训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十条 应有相应的办学资金,并有稳定的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学校固定资产不少于50万元(经本省具有相应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并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其中:以举办者自有培训场所的房产、培训设施设备等与办学有关的资产作为办学经费出资的(经本省具有相应评估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并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其所占比例应不超过所投入办学资金的50%。

2.机构设置职业院校 篇二

一、大专院校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来看, 我国绝大多数大专院校都高度重视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工作, 普遍都从教学管理决策机构、教学管理运行机构、教学管理保障机构、教学管理评价机构等层次进行了划分, 可以说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但个别大专院校在具体的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方面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大专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甚至存在相互矛盾、相互制约的问题, 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当前一些大专院校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缺乏科学性。从当前个别大专院校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的情况来看, 还存在科学性不足的问题, 最为突出的就是个别高校没有正确处理好集权与分权、行政与业务、纵向与横向、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关系, 导致教学管理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无法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比如个别院校在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方面, 没有正确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关系, 决策机构的职责划分不够科学, 主要是决策机构的权力过大, 导致集权思想过重, 对教学工作管理的过“死”, 这就制约了教学管理工作的改革和创新。

二是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缺乏灵活性。当前个别大专院校在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方面, 还存在系统性不足的问题, 主要是教学管理机构设置缺乏灵活性, 尽管自上而下建立了完善的管理系统, 但却没有进行弹性设置和职责分工, 比如一些教学活动属于常规教学, 但还有一些教学活动属于非常规教学, 常规教学管理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而非常规教学则需要在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只有这样, 才能使教学活动取得实效, 但个别大专院校在灵活性方面显得不足, 这就直接导致管理部门以及广大教师无法更好的开展创新性教学活动。

三是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缺乏衔接性。这主要是由于一些大专院校没有正确处理好行政管理与业务管理之间的关系, 特别是个别院校在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方面缺乏有效的衔接, 重视行政管理、轻视业务管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导致教学管理工作无法进行有效的衔接, 制约了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取得实效。由于个别大专院校存在这样的问题, 个别大专院校的业务管理机构缺乏完善性, 行政管理机构与业务管理机构不能进行科学的衔接, 这就背离了大专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根本宗旨, 行政色彩过于浓厚也不利于教育教学创新。

二、大专院校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的优化路径

尽管当前一些大专院校在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 但这些不足之处都是发展中的问题, 随着大专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 大专院校教学管理工作也将持续改革和创新。本文认为, 大专院校有其自身的特点, 因而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方面, 应当从大专院校的实际情况出发, 特别是重点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实现突破。

一是强化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的科学性。大专院校在这方面要高度重视科学性, 这也是使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这就需要大专院校要高度重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的科学性, 正确处理好集权与分权、行政与业务、纵向与横向、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关系, 使其能够做到紧密结合, 只有这样, 才能使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更具有科学性。针对当前个别大专院校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 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 找出存在的问题, 科学设置管理机构, 完善职责划分体系, 确保取得更好的成效。

二是强化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的灵活性。针对当前个别院校不能正确处理好常规教学管理与非常规教学管理的关系问题, 必须在强化灵活性方面狠下功夫。这就需要大专院校从自身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出发, 对于一些非常规教学工作, 建立非常规教学管理机构即临时机构, 专门负责非常规教学的管理工作, 在非常规教学任务结束之后, 临时机构予以取消, 这样能够使教学管理更具有灵活性, 同时也能够加强非常规教学的管理。在这方面, 大专院校应当给予高度重视, 解决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灵活性不足的问题, 使教学管理的覆盖面以及有效性得到显著提升。

三是强化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的衔接性。对于大专院校教学管理工作来说, 必须改变传统的重视行政管理、轻视业务管理的问题, 建立行政管理与业务管理的有效衔接机制, 既要明确行政管理的职责和任务, 又要明确业务管理的职责和任务, 同时还要抓好行政管理与业务管理的对接与融合。这就需要大专院校要对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都给予高度重视, 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广大专家、学者、教师的积极性, 使他们能够在教学管理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只有这样, 才能使大专院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符合教育教学规律。而要想使衔接性更强, 大专院校必须以教育教学管理作为核心, 弱化行政管理, 强化业务管理, 否则也只能是换汤不换药, 这一点应当警惕。

综上所述, 通过对大专院校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 尽管从总体上来看, 在我国教育改革持续深化的形势下, 大专院校普遍重视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 都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作为推动大专院校教育模式改革与创新的重要基础, 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 个别大专院校在这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效, 为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但仍然有个别大专院校在这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最为突出的就是个别大专院校在机构调协与职责划分方面缺乏科学性、灵活性和衔接性, 导致教学管理工作无法深入、更有效、更系统的开展, 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特别是要树立“问题导向”原则, 着眼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点要在强化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的科学性、灵活性、衔接性等诸多方面下功夫, 使教学管理机构市场与职责划分能够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曾小彬.试论高校教学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划分[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6 (03) .

[2]陈远宏.二级管理模式下高职院校优化系教学管理体制的探讨[J].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 (03) .

[3]田红.关于大专院校精细化管理的思考[J].当代经济, 2015 (20) .

3.机构设置职业院校 篇三

一、概述

化工机械维修专业,主要培养使用手工或机械方法,对各类化工机械进行维护、检修、安装的中级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且身体健康、反应灵敏、无色盲、色弱。学制为3年,按照规定“允许学生采用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等方式,分阶段完成学业”的精神,把3年学制分为在校集中学习、实训2年,顶岗实习1年。

二、培养目标与要求

按照教职成[2009]2号文件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结合化工机械维修专业的特点,确定以培养具有综合的化工机器与设备维修的职业能力,在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同时,要求学生还应具备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必要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比较熟练的操作技能,还要增强其就业能力、创业能力,还要使学生在较短的在校学习期间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以及基本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熟悉化工机器与设备的结构、原理和有关力学、技术测量及电气技术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了解典型化工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

(2)能识读较复杂的装配图、工艺流程图,测绘较复杂的零件图。

(3)掌握化工机械维修的操作技能,并应达到中级工水平。

(4)初步具备编制检修工艺和施工方案的能力,并具有协助组织与管理现场施工的能力。

(5)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本专业的各类标准,具有初步的计算机操作及应用能力。

(6)熟悉化工生产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具备化工机械设备检修、安装作业中各种事故应变和处理能力。

(7)学生毕业时可获得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教学原则

公共课程的教学,应使学生具备必要的基本理论知识,以服务专业知识为出发点,以够用为度。专业理论课的教学应注意相关知识的衔接,减少设计计算的有关内容;适当增加新的理论知识,讲授中应有针对性地融入新技术、新工艺。技能课的教学应突出理论指导实践的教育思路,侧重于检修技术、操作技能、工器具使用和维护的训练,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动手检修能力的培养。

四、课程设置

1.公共课

主要开设德育、体育、语文、数学、计算机基础、化工企业管理与安全等课程,其任务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养;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奠定基础,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语文教学上,应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学生进一步提高正确理解与运用汉语言文字的能力,提高科学文化素养,以适应就业和创业的需要。指导学生掌握日常生活和职业岗位需要的现代文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具有初步的文学作品欣赏能力和浅易文言文阅读能力。根据本专业学习的需要,选择阅读一些有关石油化工行业的职业理想、行业发展、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文章,培养健康的职业情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从阅读中了解社会、了解职业,培养职业意识。对于物理、化学自然科学类课程,要求专业课教师可以多种形式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之中。化工企业管理与安全课程的开设是根据就业和岗位的需要,进行有关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班组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等现代科学管理的教育。

2.专业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任务是以培养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以及和本专业相关的理论知识为基础。学习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时见表1。

在进行专业基础课程的讲授时应把握好以下方面:

(1)讲授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并与相关职业资格考核的要求相结合。

(2)力求理论联系实际,正确掌握大纲的深广程度,合理使用教材。

(3)从授课要求出发,充分利用各种挂图、实物、模型、多媒体课件等直观教学手段,使其为提高基础课程教学质量服务。比如:化工机器与维修、化工设备与维护、化工管阀与维修的教学中,应侧重于从分析生活、生产中的具体现象人手,通过学生已有的感性和理性知识来讲述各类化工机械的原理、结构、修理方法和安全使用.

(4)在学习专业基础课程内容之前,组织学生到附近的化工企业参观,并结合学校购置的往复式压缩机、换热器等实物进行现场教学,同时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加强直观性教学。

3.实训课

实训课是专业技能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职业道德、强化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提高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一环。通过实训课的教学,传授和指导学生获得比较熟练的职业技能为目标,使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得到提高。学习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时见表2。

结合我校实际以及所在地区情况,在进行技能课教学实训中应紧紧结合学校资源和社会资源,面向企业生产特点和机器设备情况有重点的实训,比如在化工机器教学中应侧重于往复式压缩机、化工离心泵、离心机课题的讲与练。同时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式委培,这样更突出企业需求。为此,在教学中就要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依据企业岗位需求制定课程和实习计划,组织开展专业性的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并保证学生的就业岗位与其所学专业课程和技能相吻合。我们在教学计划中还强调,专业课采用专业理论课程与专业实践课程的一体化教学,目前,我校在化工机械维修专业中有一半的教师都能够胜任一体化教学的要求。

4.职业介绍机构章程 篇四

第一条 为缓解我乡富余劳动力就业压力,充分开发和利用劳动力资源,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时间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职业介绍机构,是以承担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的公

益性服务机构。

第三条 职业介绍机构必须遵循合法、公正、公开、诚实的原则,促进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

第四条 职业介绍机构的目标: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城乡富余劳动力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劳务经济快速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第五条 职业介绍机构的任务:负责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推荐工作;开展引导性、技能性培训;收集、了解、发布用工单位有关信息,促进双方建立劳动关系。

第六条

职业介绍结构的职责:

(1)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进行求职和招聘登记;(2)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信息;(3)为求职者提供职业能力、择业方向的测试;(4)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政策咨询和就业指导;

(5)推荐需要培训的失业人员和特殊服务对象参加免费或部分免费的培训;

5.机构设置职业院校 篇五

建国以来,我国的职业教育取得显著成绩,这是应当肯定的。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

在办学思想、办学方向、培养目标、课程模式等职业教育一系列重大问题方面,黄炎培、陶行知等先贤经过“洋为中用”的筛选和亲身的办学实践,已经创造出一整套很对头也很丰富的职业教育“国产”经验。建国后至今,职业教育的理论界和实践界都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认真的学习、有所改造的继承。

学校教学制度改革方面,建国以来至改革开放前,技工院校主要搬苏联做法。改革开放至今是几乎全国性、全盘式地搬用西方的,尤其是德国的。学校行政制度改革方面,建国以来,各类职业院校的机构设置、三定方案或者搬用普通教育院校的或是被主管部门强制要求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的。属于职业教育自己的、体现职业教育规律的、适应经济政治新常态的职业院校机构和权责尚未提到全国职业院校改革的“桌面”上。

职业院校机构设置与权责界定属于职业教育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范畴。这个领域的问题迟拖未决,已经在相当广的范围和相当深的层面明显而严重地影响着职业院校的改革、创新、发展。

现将改革思路介绍如下,请大家讨论。

一、学校一级机构与权责改革

原有的校级机构是党委会、纪委会、职代会、校务会。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结合职业院校现代治理结构实际,需要设立新的相关机构,比如理事会、科研会。这样,职业院校校级机构可以增至6个:党委会、纪委会、职代会、校务会、理事会、教科研会。其相应的权责定位建议是:

(一)党委会、纪委会的常设机构:党务办公室或纪检办公室。其党务权责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职代会的常设机构:工会。其工会权责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理事会权责改革:制定和适时修改学校章程;制定和动态调整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决定教职员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协调、指导学校校企合作工作;协调、指导学校的办学质量第三方评价工作;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四)教科研委员会权责改革: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及对外学术交流工作规划;自主决定设置或调整专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研机构设置方案、专业建设相关资源的配置方案;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学校教师的职称评审;科研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科研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如职称评审委员会等)组织规程;学校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科研事务。

(五)校务会权责改革:拥有办学自主权;用人自主权;分配自主权;管理自主权。以校企合作为基本制度,开展学制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能竞赛、就业服务。

二、学校二级机构与权责改革

职业院校二级机构建议设办公室(党、政、纪、工)、教务、学生、人事、财务、招生就业、信息服务、行政后勤、职业培训、督导、教科研、系部等12类部门。相关部门的权责改革建议如下:

(一)教务部门权责改革建议。结合或调整原有权责,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制度,以落实学校内涵建设为指导,明确以下权责:负责全校校企合作的年度计划、协调、监督、考核、总结;负责全校专业设置、专业发展、专业调整的年度计划、协调、监督、考核、总结;指导、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型专业课教学管理制度和校社合作、理实结合型公共课教学管理制度;负责制定、落实全校师资培养计划;实施互联网+日常教务管理机制;组织全校年度技能节;配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配合实施课程改革与科学研究挂钩激励制度;负责各专业培养质量评价及公布。

(二)学生管理部门权责改革建议。结合或调整原有权责,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制度,以立德树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明确以下权责:负责牵头协调培养学生言行好习惯;实施专兼职班主任制度、辅导员制度,探索创立职业班主任制度;牵头建设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交融的校园文化;管住五类特殊学生:违纪违法类、严重网迷类、严重手机迷、心理障碍类、特別厌学类;负责组织学校年度文体节;配合组织年度技能节。

(三)人事部门权责改革建议。建议结合或调整原有权责,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制度,以淡化工作人员身份界限,由身份管理转岗位管理为指导,明确以下权责:按学校权责清单制度改革要求制定新“三定”方案;落实专职教师岗位数占岗位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的规定;执行岗位聘用一人一岗制度;建立教师招、聘、评、奖新制度;落实系部人事权、管理权;制定以能力、业绩为重点依据的工资制度;负责权责清单制度执行的指导、监督、考核、评价、总结工作。

(四)财务部门权责改革建议。结合或调整原有权责,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制度,按照“以事定费”原则,以服务教学、服务教职员工为指导,明确以下权责:制定年度财务政策;实行按岗取酬、岗变薪变、逐步实现同岗同酬目标的分配制度;落实系部财务权,负责系部财务托办指导工作。

(五)招生就业部门权责改革建议。结合或调整原有权责,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制度,以提高生源质量、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服务为重点,明确以下权责:负责新生兴趣爱好等相关情况的问卷调查,为各专业分班提高依据;负责就业市场的调研,为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订提供就业信息依据;负责校园招聘会的组织,指导各系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负责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方案的制订与组织实施,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网络,实施年度的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制度。

(六)信息服务部门权责改革建议。结合或调整原有权责,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制度,以服务学校内涵建设为指导,明确以下权责:负责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负责与学校内涵建设密切相关的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校企合作信息平台、专业建设信息平台、课程改革信息平台、师资培养信息平台、学生成长信息平台、职业培训信息平台、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服务平台、部门工作多元评价平台。

(七)职业培训部门权责改革建议。结合或调整原有权责,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制度,以高级工技能培训为重点,明确以下权责:组织开展校内外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创业三类培训;组织开展“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共同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生培养。

(八)行政后勤部门权责改革建议。结合或调整原有权责,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制度,以服务教学、服务教职员工为指导,明确以下权责:负责学校环境干净、卫生;负责校园绿化达标;负责学生食宿安全;负责学校公共财产安全;负责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九)督导部门权责改革建议。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制度,立足校内、校外两个区域,教学、培训两项督导,以服务教学、服务教师为引领,以校系两级督导为载体,督、导、改联动,明确以下权责:按课型特点制定教学评价标准;负责全校督导工作年度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部门对督导所发现问题的整改;负责督导工作的宣传,定期出版《督导简报》(内部版);根据教学督导情况,按年度提出教学、课程、专业、教师等方面的政策调整意见、建议。

(十)教学部门(系部)权责改革的建议。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制度,以落实学校内涵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培养质量为引领,明确以下权责:负责系部人事管理。根据学校规定的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和履职条件自主聘用本系人员;负责系部财务管理。管理经费的额度。报销等相关工作仍可由财务处负责;负责内涵建设。负责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校企合作、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学生技能鉴定、技能竞赛、教学督导、学生实习、教科研、招生、配合职业培训、配合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负责学校临时交办的重要任务。

三、学校三级机构与权责改革

(一)三级行政机构设置与权责。可以对应二级行政机构设立相应科室。

(二)三级教学部门设置与权责。可以对应系部专业方向设立相应教研室(组)。教研室(组)的权责对应系部内涵建设的主要项目,具有:校企合作建议和实施权;专业调整建议和实施权;课程改革建议和实施权;人事管理建议和实施权;学生管理建议和实施权;教师评聘建议和实施权;职称评聘建议和实施权;财务管理建议和实施权;.教科研活动建议和实施权;其他工作的建议和实施权。

四、两点建议

(一)建议地方编制管理部门大力支持。上述改革的一系列建议,机构的改革重要,权责的调整更重要。对于政府办的职业院校,权责的新调整与当地编制部门批准的“三定方案”中的职能定位明显不同。建议地方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2014‟19号)的精神、全国技工教育发展趋势、当地政府重点扶持产业对技能人才需求、职业院校发展所需等因素,参照本改革建议,对已批准的学校内设机构及其权责进行必要的调整,让职业院校拥有更加合适的机构、更加合适的人员、更加灵活的机制履行更加重要的权责,高质量地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6.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 篇六

十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

(一)许可名称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

(二)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2.条款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第五条: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

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承担。

(三)许可条件

1.法人资格;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3.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名单和仪器、设备;

4.具有规范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四)程序

按卫生厅行政审批程序执行。

(五)时限

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并在现场考核结束之日起20日 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六)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名单;

4.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相适应的仪器、设备清单;

5.职业健康检查质量保证管理制度;

6.曾经完成的相关工作总结报告等;

7.其他有关资料(详细列出);

8.申请资料一式二份。

(七)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314号文件。

十八、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

(一)许可名称

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

(二)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2.条款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2)《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三)许可条件

1.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3.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4.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四)程序

按卫生厅行政审批程序执行。

(五)时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受理后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

行政许可决定的,经卫生厅负责人批准延长10日(不包括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 审的时间)。

(六)需提交的资料目录

1.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申请从事的职业病诊断项目;

4.与职业病诊断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资料;

5.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6.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资料。

(七)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314号文件。

十九、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

(一)许可名称

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

(二)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2.条款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

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2)《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三)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4.从事职业病诊疗相关工作5年以上;

5.熟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及其管理;

6.经培训、考核合格。

(四)程序

按卫生厅行政审批程序执行。

(五)时限

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批准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

(六)需提交的资料

1.云南省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申请表;

2.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

3.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复印件;

4.经培训、考核合格材料;

5.近期小一寸免冠照

6.申请资料一式一份。

(七)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314号文件。

二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一)许可名称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

(二)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2.条款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

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进行。

第二十四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凡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

取得卫生部或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

规定的项目,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三)许可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有专门从事相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

3.具备符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的专业人员、设备、技术能力和经费; 4.有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

(四)程序

按卫生厅行政审批程序执行。

(五)时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受理后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

行政许可决定的,经卫生厅负责人批准延长10日(不包括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 审的时间)。

(六)需提交的资料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

2.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请单位简介; 4.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5.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及简介;

6.实验室计量认证书;

7.相关仪器设备清单;

8.曾经完成的相关工作总结报告。

申请资料的调整,以申请受理部门的要求为准。

(七)收费依据

7.机构设置职业院校 篇七

1 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历史课程设置现状与问题。

高职教育发展到今天已占领了中国教育的”半壁江山“, 而高等艺术职业教育作为高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几年来发展势头也颇为迅猛, 形势喜人, 这不仅表现为学生数量的增加, 在专业设置、建设方面更是愈加系统与完善。但是, 与之不相称的是文化课教学设置与改革, 特别是历史课程的设置与改革无法顺利开展, 雷声大, 雨点小, 极大地阻碍了高等艺术职业教育的全面发展。

目前, 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历史课程教学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1.1历史课程设置遭遇尴尬。由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 使得高等艺术职业院校的学生文化基础课起点参差不齐, 学生入学年龄不一。舞蹈和地方戏曲专业学生年龄普遍较小, 所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也各有不同, 其中60%的学生未完成小学义务教育, 30%的学生的未完成中学义务教育, 只有10%左右的学生勉强完成了国家规定的所有义务教育。美术和音乐类的高职学生90%左右完成了高中教育, 另外还有10%左右的学生未接受过或是未完成高中教育。三年制大专生则基本上完成了高中教育。这些都增加了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历史课程设置的难度。如果把年龄相当、所完成教育情况相近的学生放在一起开设历史课程, 则会违背艺术专业教育规律;如果按照专业分班开设历史课程, 又会因为学生的年龄和层次无法顺利开展教学工作。相对专业课程而言, 历史课程的设置境地甚是尴尬。目前, 各大艺术高职院校历史课程的设置还没有找到与专业课相融合的最佳结合点, 基本上是因人而设, 而不是按教学计划来设定, 有的院校甚至在某些专业中砍掉了历史课, 完全无视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总而言之, 历史课程的设置还没有形成相对独立、完整的体系。1.2历史教材选择空间狭窄。目前, 市场上没有一本完全符合高等艺术职业教育规律的历史教材, 各大高职艺术院校主要使用的还是是中学历史课本。众所周知, 中学历史课本的编写主要针对的是参加中高考的人群, 而在高职艺术院校中参加对口升学的学生毕竟是少数, 绝大部分学生选择的是直接就业这条道路。因此, 在高职艺术院校教授中学历史教材很难真正做到因材施教。1.3历史教学内容单调枯燥。由于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基本上使用的是中学历史课本, 所以教学内容单调枯燥, 不会根据学生文化基础的差别而有所变化, 一律采用中学教学的模式, 按照从古代、近代到现代的时间顺序, 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面面俱到, 从亚洲、欧洲、美洲到非洲是处处兼顾, 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讲到社会主义社会。这样的教学内容就连部分中学生都觉得单调枯燥, 更何况教学对象是个性丰富多彩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呢?1.4其他存在的现实问题。在面临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的当今社会, 大多数高职院校都存在“重技轻文”的现象, 因为技术解决的是现实问题, 带来的效益是直接的, 而文化则潜伏于内里, 是在一个人的长期发展中才能显现出来的。高等职业艺术院校无一例外, 都重视专业课程的设置与改革, 无视于文化课的学习, 更别说历史课程的教学了, 教学时间安排随意, 往往前面两节安排毯功、基训等体力精力消耗很大的专业课, 后面两节安排历史课, 这样的历史课基本上变相成了学生的休息课, 老师再有激情也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 受所授学生专业的影响, 例如美术专业学生定期到外面写生, 舞蹈、音乐等专业学生不定期参加各种演出活动, 历史课说停就停, 各个老师、各专业的历史课程进度不一, 无法衡量。历史课更是不与专业课交流, 没有形成多元一体的课程结构, 难以充分实现历史教学与其他教育相结合的作用。

2 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历史课程设置改革与对策。

我们都知道, 历史教学的目的不是把人类历史文化遗产里的“亘古不变”的东西简单地教给学生, 也不是把单一的历史经验传授给学生, 而是使学生通过学习这些知识去判断美丑, 学习做人的道理。如果继续采用中学历史课本, 按照中学历史教学模式是很难发挥历史教学在高等艺术职业院校中的功用。因此, 高等艺术职业院校的历史课程设置改革迫在眉睫。2.1准确定位历史课程, 加强对历史学科的科学认识。英国诗人雪莱曾这样写道:“历史, 是刻在时间记忆上的一首回旋诗。”历史, 它往往会以惊人的相似度再次出现, 如何从过往相似的历史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如何利用古人的智慧应对今天的现实生活?答案是, 学习研究历史。也因此, 历史学就有了它最重要的功用--经世致用。《易传》中有言“彰往而知来”。这些正是历史的价值所在。“以史为鉴”, “读史明智”……都在强调着历史学的现实指导作用, 对个人、对民族、对人类的启示和帮助。所以, 学习历史不是为了简单地记住历史, 更不是单纯地为了应付中高考, 而是要把历史作为现实的一面镜子来看待, 加以对照, 作为借鉴。拒绝历史经验, 是愚昧的;生搬硬套历史经验, 也是不高明的。学习历史、从历史中取得借鉴, 是人类社会一个永恒的课题。2.2组织编写符合高等艺术职业教育规律的历史教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一本适合高职艺术教育特点的历史教材, 教师很难将自己所学传授给学生。所以应组织专家及有经验的教师, 在充分研究和考察的基础上, 编写符合艺术职业教育特点的历史教材。在编写教材的时候, 要注意加强历史学科与专业课程的有机结合, 要考虑艺术职业院校学生的心理和个性特点, 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方针。内容上要关注学生的兴趣和爱好, 结合音乐史、美术史、戏剧史等专业内容, 以掌握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为原则, 编写的教材要避免像中学历史课本那样, 注重知识点的罗列与堆积, 也不能追求大学教材似的“全”、“难”、“繁”, 更要尽可能地避免枯燥乏味的平铺直叙, 还要把多媒体课件作为教材的必要组成部分。总而言之, 要充分考虑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学生的接受能力。2.3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改进历史教学模式。教育是对前人经验的继承和发展, 但在教学模式上应打破统一性, 要有灵活性和创新意识。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采用上, 要把握艺术类高职学生的心理和个性特点, 因势利导, 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让他们做课堂和学习的主人。艺术职业院校的学生素质决定了历史课程不能集中在一本书上、一堂课上, 要避免中学式的填鸭式教学模式, 在“一本书”、“一堂课”外, 增加“情景课”、“活动课”、“选修课”等, 利用他们爱唱、爱跳、爱表现的特点, 激发他们去主动学习, 培养他们动手能力以及多维的艺术灵感和创新意识。同时, 也要根据艺术职业院校学生形象思维能力较强的特点, 加强多媒体教学手段的使用, 使教学更加形象化、直观化。也可以运用其他多种教学方法, 展示学习效果, 尝试特色教学。2.4建立有效的历史课程评价方式。教学评价机制的有效建立对于提高学科教学质量, 提高学科品位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历史学科同样也是如此。由于受传统教育的影响, 教师们从思想上对学生的学业评价的功能认识还不到位, 没有树立真正与艺术高职教育相匹配的人才观、教学观、评价观。认为学科评价就是考一张卷子, 简简单单出几道题, 随随便便给点分。与专业课相比, 历史课程的教学评价方式缺乏灵活性和创新性。我们要在历史教学的实践过程中探索研究, 不断完善教学评价方法, 同时应借鉴专业课教学评价方法, 不断开拓新的教学评价方法, 强化历史学科的评价功能。例如, 影视与戏剧表演专业的学生, 可要求他们创作历史剧本;音乐专业的学生可以让他们谈谈某一音乐历史剧创作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可要求他们写出或谈谈中国艺术发展史等等。考试方式可以打破一卷终身制, 根据需要可采用笔试或口 (下转79页) 试, 甚至可以结合学生的专业, 灵活运用小品、辩论赛、演讲等形式。这样既提高了学生学习历史的积极性, 又达到了测量学生文化综合素质的高等艺术职业教育培养目标, 此外还可促进学生在专业学习中更好的主动使用历史课上的所学所思。大家都知道, 学艺术需要天赋, 也许人人都可以接受艺术的熏陶, 成为“艺术工匠”, 但并不是人人都可以成为艺术家。高等艺术职业院校的教学目标是为社会培养“高技能高素质的应用性艺术人才”, 历史教学中突出的德育教育功能是其他学科所不具备的, 承担着为社会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的历史使命, 我对高等艺术职业院校中历史课程设置问题的再次提起也是基于这一点考虑的。

参考文献

[1]赵凤英、史志刚.艺术院校历史课程初探[J].生产力研究, 2002 (4) 。[1]赵凤英、史志刚.艺术院校历史课程初探[J].生产力研究, 2002 (4) 。

[2]钱杏芬.对高等艺术职业院校的公共基础课教学之我见[J].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07 (2) 。[2]钱杏芬.对高等艺术职业院校的公共基础课教学之我见[J].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07 (2) 。

[3]张宝生.高等艺术教育中的文化素质诉求[J].继续教育研究, 2006 (6) 。[3]张宝生.高等艺术教育中的文化素质诉求[J].继续教育研究, 2006 (6) 。

8.高职院校俄语专业课程设置 篇八

国际化发展使得不同国家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在我国发展的过程中,国家间的贸易往来以及相互了解都需要语言的支持,所以提高对于外语的学习以及掌握水平是影响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俄语是我国教育中较为重视的一门外语,掌握俄语对于提高就业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高职院校进行课程改革的过程就重点进行俄语课程的设置,使高职院校学生更好的掌握与应用俄语。想要合理的设置我国高职院校的俄语课程就要首先研究俄语课程的发展现状,使高职院校学生俄语水平改观。

一、我国高职院校俄语专业课程发展概况

1、高职院校俄语专业的发展背景.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家对于贸易与经济的发展十分重视,这就促使我国与其他国家进行联系与交往。语言问题是国家间交流的重要问题,想要使我国积极的学习其他国家的宝贵经验,首先要保证掌握准确的语言。我国与俄罗斯的发展交流是较为频繁的,在我国教育发展的过程中重视俄语课程的完善是提高我国教育水平的基本措施。我国高职院校教育发展是现代化建设进行的基础内容,只有提高高职院校的教育水平才能进一步的加强技术人员的基本素质。高职院校为了使所培养的技术人员更具国际性,增加了俄语课程的教学内容,是高职院校的学生掌握俄语。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的贸易出口逐渐扩大与增强,所以对于技术型人才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国高职院校只有改进外语教学课程才能使学生的俄语水平进行显著加强,这在我国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具有积极的推动性作用。

2、高职院校俄语专业课程设置的基本特点在我国高职院校俄语专业发展的现阶段过程中,教学的总体质量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1]。目前高职院校俄语专业的师资资源以及教学方法还存在较大的问题,高职院校的俄语专业教师的数量较少,学生受到老师关注与帮助的机会也随之减少,这就不利于学生高对于俄语的学习兴趣,不能积极主动的进行俄语的学习与练习。高职院校俄语专业的教学方法较为传统单一,只是由老师进行知识点的讲解,学生没有自主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将高职院校俄语专业课程设置基本特点进行研究是提高俄语教学水平的首要步骤,只有根据现有的特点与存在问题提出相应改进措施,才有利于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有效的提高高职院校俄语专业教学水平。

3、重视高职院校俄语专业课程设置的必要性。在我国目前的发展过程中,提高对于高职院校俄语专业课程设置的重视程度十分必要。高职院校学生的俄语掌握程度对于其未来的就业形势有着直接的影响作用,职业技术人员在现阶段进行就業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具有熟练技术手法,还应该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其中对于外语的掌握程度是判断职业技术人员水平的关键因素。高等职业技术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与外国技术人与进行交流的机会,所以在与俄罗斯进行交流与发展时就要俄语水平较高的职业技术人员。俄罗斯作为重要的发达国家之一,其所拥有的先进技术手段值得我国的借鉴学习,在交流过程中思考我国现阶段发展与建设存在的问题。所以只有重视高职院校俄语专业课程设置,才能从根本上提高高等职业技术人员的俄语水平。

二、优化高职院校俄语专业课程设置的主要措施

1、重視学科的相互结合性。在高等职业的教育过程中,其主要的课程是特定的职业技术,现阶段想要优化高职院校俄语专业课程设置,就要将俄语教学与其他学科进行相互结合,从而在更多方面增加学生对于俄语的学习兴趣[2]。所谓的学科相互结合性就是将多个学科知识内容相互融合共同学习,俄语和特定职业技术相互结合能够促进学生学习俄语的积极性。在学生进行特定职业技术的学习过程中,将主要的词汇用俄语代替,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更多机会接触俄语。俄语专业课程设置与其他学科相互结合不仅能够促进学生学习俄语,还能进一步的巩固学生的俄语基本水平,所以在我国高职院校的改革过程中将学科间相互结合性进行加强重视。

2、提高教学质量与师资资源。目前我国高职院校俄语专业的师资资源水平较差,专业俄语老师的数量较少,所以在教学的过程中使得老师与学生数量比例不够合理。现阶段俄语专业的教学质量也有待进一步的加强,提高教学质量主要从优化教学方法与改进教学内容上入手。我国高职院校应该适量的引进较高水平的俄语专业教师,严格制定俄语专业教师的相关要求,使俄语专业教师资源得到优化。对俄与教学方法的改进需要避免传统单一老师传授知识的形式,增加学生自我学习的相应内容,高职院校俄语专业的学生应该具备自我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俄语水平。

3、完善语言实践课程内容。高职院校俄语专业的学生在进行理论知识学习的同,还需要注重对于俄语的实际应用练习。而与作为一种语言,只有在联系的过程中才能更快的提高应用水平。高职院校俄语专业现阶段对语言实践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所以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高职院校俄语专业应该重视语言实践课程,在进行理论知识教授的同时,增加实践课程使学生在实践课程中更多的使用俄语,从而找出其存在的问题,进而在最短时间提高俄语使用水平。

三、结语

高职院校教学质量对于我国发展建设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其所培养的技术型人才能够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高职院校俄语专业是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的学科,俄语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我国职业技术人员与俄罗斯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交流,进而促进我国未来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房晶,侯亚丹.基于CLIL教学法的俄语专业课程群设置的探索[J].东北亚外语研究,2015(02).

[2] 张楠楠.黑龙江区域经济发展与高职院校国际交流合作研究[J].黑龙江教育,2014.

9.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 篇九

总负责人:邴永志

直接负责人:徐清、潘成林、杨付、付文才、潘继林 卫生专员:王忠、王玉清、王中权、李晓岚、张亚静、逯艳萍

直接负责人负责编制职业病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员工档案的管理,组织员工学习、培训、体检。并建立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制度,负责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检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

卫生专员负责落实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对各个车间职业病防范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富通矿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应包括最高决策者、职能部门及工会代表;并设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厂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2010年5月1日厂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厂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邴永志

副组长:徐清、潘成林、杨付、付文才、潘继林

组员:王忠、王玉清、王中权、李晓岚、张亚静、逯艳萍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厂的职业卫生工作(注:副组长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二、各车间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负责人:杨付

组员:马金、李秀海、孙井中

三、外矿科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其内设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4、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四、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

1、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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