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调研报告

2024-07-02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调研报告(共15篇)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调研报告 篇一

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

(2018年版)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4月

目 录

一、自主创业政策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自主创业税收优惠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 场地租金补贴

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二、企业吸纳政策 企业吸纳税收优惠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吸纳就业补贴

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三、就业援助政策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四、职业培训政策 技能培训补贴

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2- - 创业培训补贴 创业实训补贴 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家庭手工业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五、引导鼓励到基层就业政策 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资待遇倾斜 机关招录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鼓励参加“三支一扶” 鼓励参加大学生村官选聘

鼓励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鼓励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六、其他扶持政策 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 “名校英才”房租补助政策 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3- -

一、自主创业政策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取得营业执照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自主创业税收优惠。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内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表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额为限。补贴期限3年。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创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按照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不超过6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贫困县全额贴息,其余地区第1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期限内贷款不贴息。对高校毕业生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

-4- 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包括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毕业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小微型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且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自创办之日起3年内,可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租赁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5000元。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设区市、财政直管县确定。

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毕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创业服务的创业孵化基地(含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下同)和入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业园中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自入驻之日起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对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多的入驻企业和创业项目,可延长孵化期限1年。具体补

-5- 贴办法由各设区市、财政直管县制定。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和入驻项目均要经过当地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认定批准。

二、企业吸纳政策

企业吸纳税收优惠。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200元。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期限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当年新招用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对其发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自行选择享受财政部门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50%贴息或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中的一项政策支持。(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6- 吸纳就业补贴。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贴。

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就业援助政策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对在毕业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所在家庭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正在享受城乡低保家庭、烈士家庭子女、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本人残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及少数民族县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学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所需资金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共同分担。分担比例由各地确定。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提高补贴标准10%。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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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业培训政策

技能培训补贴。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按每人最高不超过2200元,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不超过2500元给予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对企业新录用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业三年内的小微企业主,按每人不超过1200元给予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创业实训补贴。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后到创业实训基地安排实训,可按每人每月300元得标准,给予创业实训基地不超过3个月的创业实训补贴。

-8- 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每人最高不超过当地技工学校相同培训时间的学费实际收费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员,在其受训期间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地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确定。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家庭手工业培训补贴。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结合各地家庭手工业发展状况,由各地根据手工业培训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培训成本等实际情况,在省规定的职业技能培训标准范围内,合理确定相应手工业项目培训课时及质量标准,加强培训监管与考核,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通过初次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一次性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技能鉴定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3〕53号)或河北省物价局备案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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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引导鼓励到基层就业政策

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资待遇倾斜。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直接按试用期(见习期)满后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级别工资档次(薪级工资)可高定2档(2级),调出该地工作时取消高定的工资。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机关招录公务员。加大省市党政机关从基层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力度,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上,向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倾斜。加大从基层机关遴选和招调公务员的力度,市级以上机关补充公务员,应安排80%比例从基层遴选或招调。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招聘规定实行“四放一选”的招聘措施:放宽学历、专业限制;放宽年龄、工作年限限制;放宽开考比例限制;放宽分数线限制;加大选聘人才力度,县级可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定期进行更新,对于纳入目录的人才,或通过公开招聘无人报名的岗位,可通过选聘方式进行招聘。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省属单位应安排不少于10%、市属单位安排不少于20%岗位公开招聘或招调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提高乡镇事业单位中级、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在规定的比例上限内上浮2-3个百分点;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在职称评聘时向长期坚守

-10- 在乡镇工作的人员给予倾斜;乡镇事业单位按岗位结构比例设置不出专业技术7级岗位的,可以设置1个专业技术7级岗位,用于引进人才或聘任副高职称人员。

鼓励参加“三支一扶”。我省每年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服务期限为2年。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服务期间,发给志愿者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分别为研究生2150元、本科生2050元、专科生1950元,并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服务期内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

鼓励参加大学生村官选聘。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定向推荐选聘大学生村官。聘期两年。任职期间,享受村官补贴(研究生2600元/月、本科生2200元/月,民族地区分别增加200元/月。年底考核合格的增发1个月补贴)。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保留大学生村官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类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可报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考录为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聘任期计算工龄。

鼓励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项目。从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年龄在30岁以下、本科及以上或高等师范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到项目实施县的乡村学校任教。符合-11- 招聘条件,参加招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特岗教师在三年聘任期内,没有试用期,在工资津贴、各类补贴补助、社会保障、公积金缴存、职称评聘、评先评优、考核、参加培训等各方面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服务期满、每年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部门审核,县人社部门批准,由县教育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符合相应条件的优秀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鼓励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中选拔招募,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服务。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1年1签。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根据国家政策标准予以发放,交通补贴按规定发放。志愿者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服务期间考核合格、服务期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3年内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服务期满,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其他扶持政策

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高校毕业生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按有关规定享受在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同等政策待遇。应征地为河北省的大学生士兵,退役3年内,在省内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方面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同等政策待遇。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12- 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名校英才”房租补助政策。省直事业单位招聘的符合享受“名校英才”房租补助政策的,可按1000元/月标准领取5年房租补助。

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对毕业后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户口迁至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凭工作单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合同在工作地办理落户;对毕业后自愿迁回原籍的,可凭毕业证、报到证直接迁回原迁出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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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调研报告 篇二

——题记

政府的创业政策是指激励创业的政策,包括对创业活动和成长企业的规定、就业的规定、环境和安全的规定、企业组织形式的规定、税收的规定等。政府政策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政策:国家为鼓励科技企业发展,在政策上提供一系列优惠措施,以降低创业门槛和减少创业成本;各个地方政府为促进本地科技产业的发展,也会运用各种手段吸引创业者,扶持科技企业的发展。据上海社科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最近公布的一份研究结果表明,影响创业者选择创业城市的重要因素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政策优惠程度。

北京市出台《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以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创业事业的发展。为了吸引留学人员归国创业,北京市人事局19号文件(又称"二十五条"),对海归创业工作做了若干规定,解决了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的主要形式,留学人员的收入、子女受教育问题、户籍以及科研等方面的问题。规定留学人员开发、生产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时,可以申请市科委的产业资金,用人单位要为其提供专门的实验场所和设备以及经费资助,允许其在国内外选助手。对于留学人员来京创办企业、工作,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经有关部门认定,免征营业税;对于留学人员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工作取得的合法收入在依法纳税后,可全部购买外汇携带或汇出国(境)外。

为鼓励和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到中关村科技园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与留学人员归国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相配套,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设立“归国留学人员创业专项资金”,并出台了相关的《留学人员创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

上海市政府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出台了《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简称“十八条”)、《促进小企业发展的决定》、《促进张江高科技园区发展的若干规定》、《鼓励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规定》等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尤其是科技“十八条”,颁布于1998年6月,至今已进行3次修改,主要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被誉为从思想观念、政策导向、创业环境等方面破除了壁垒。这一政策实行7年来已达到很好效果。转化项目中,出现四个70%:70%的项目属于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领域,70%的项目属国际先进,70%的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70%的项目在研制成功一年内顺利转化。

为鼓励大学生创业,上海市规定大学生创业可享受4项优惠政策:大学生创业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以及部分税费减免。同时设立了一个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需要的免费创业教育培训中心;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辖的"促进就业基金"专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担保贷款。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深圳先后颁布了310多个有关高新技术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条例,其中许多有关知识产权的条例,均是在全国率先推出的。深圳市政府1998年颁布、1999年修订的《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新“22”条),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的进入,设立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自助资金,另外还以税收返还、税收减免等措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等予以支持。

3.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调研报告 篇三

日前,山西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享受扶持政策办法出台。以自主创业方式实现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山西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包括三种类型: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等;从事家政服务、家庭手工业、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等方式就业。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毕业证、报到证等材料,到就业所在地的人才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灵活就业证明”。

凭灵活就业证明,大学生可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享受到一系列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务,包括:免费提供政策咨询、代管档案、职称评定申报、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

4.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调研报告 篇四

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在18日召开的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表示,广东省教育厅将委托各大高校到学生一线调研,准确掌握大学生对政府出台促就业政策的预期,并在2至3周内形成政策建议,以促进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以人为本的扶持大学生就业的新政策。

近年来,广东出台了不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但在落实过程中出现了政策设计缺乏科学性、可操作性不强、在部门执行过程中力度不够等问题。如对大学生下基层给予学费减免、报考公务员、研究生加分的优惠政策未落实,为有创业意愿并具备创业条件的大学生构建服务平台及窗口滞后等。

5.广州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篇五

南方网讯 记者从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了解到,广州今后引进的将是属于“黄金年龄的黄金人才”,即年龄介于25到50岁之间, 学历 在本科以上,职称在中级以上的各类人才。重点引进广州市急需的名牌院校的紧缺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广州市接收毕业生的质量,优化毕业生专业结构。师范毕业生原则上只接收部属院校及“211工程”院校的优秀毕业生。

另外,还将出台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相关扶持和管理办法。结合广州市生源毕业生 就业 情况,联合市工商、税务等部门,制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如免收地方行政性收费,减免个人所得税等,积极扶持高校毕业生以自己的专业技能自主创业。

6.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研究 篇六

摘 要 自从高校扩招以来,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关系到国计民生与社会的稳定发展。在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地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成为政府、高校、学生以及社会共同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键词 毕业生 就业 经济危机

自从1999年以来,随着高校扩大招生,高校毕业生数量成倍增长,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逐渐凸现出来,就业压力持续上升并有逐步加重的趋势,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成为关系到高等教育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综合性问题。2008年,在世界范围内爆发了大规模的金融危机,这对本来就不容乐观的高校学生就业形势又造成了新一轮的冲击。大学生毕业找不到工作,意味着国家、社会、家庭以及大学生自身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得不到有效的回报。大学生就业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将会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带来消极影响。因此,有必要对中国现阶段大学生就业问题做进一步的探究,如何促进大学生就业,保障大学生就业权益成为当前亟需解决。

山东省是人口大省,截止到2008年底,山东省人口总量为9417万,仅次于广东省和河南省,位列全国第三名。2009年山东省省内大学生46.52万人,加上中专学校毕业生,全省预计接收省内院校大中专毕业生60万人,毕业生数量创历史新高。在劳动力市场求职的新成长失业青年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所占比例不断增长。从渠道来看,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有限、竞争激烈,社会就业主渠道的民营经济、基层单位吸纳作用不突出,整体就业形势十分严峻,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现状

(一)重点院校就业易,普通高校就业难

从学校看,重点高校、211工程院校以及综合实力强、办学特色鲜明的学校毕业生就业率高,如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海洋大学正式就业率超过80%;而一般院校尤其是专升本院校,成人高校,单科性、缺乏特色的专科学校毕业生就业难度大。

(二)研究生就业率下降,专科生就业率上升

从学历层次看,前几年,研究生、本科生就业率高,专科生就业困难。从2006年研究生就业率出现下滑,2008年就业率由2005年的90.5%下降到72.3%,特别是师范类研究生以每年13个百分点速度跌落。在研究生就业率下降的同时,专科就业率却在逐年上升,以非师范类毕业生为例,2008年一次就业率由2003年的51.6%上升到81.9%,上升了30个百分点。这说明我省专科(高职)院校教育正在走向以市场需求导向的转变,毕业生的就业选择日趋现实,岗位技能有所提高,也证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正在实现由盲目追求学历向重视能力技能的理性转变。

(三)应用学科“走俏”,文法专业“滞销”

从学科专业看,工程、材料、化工、机械、自动化等应用型工科专业的毕业生持续走俏,供需比例一般在1:5以上,2008年正式就业率最高的十个规模以上专业全部为工科应用型专业,正式就业率均在70%以上,说明我省现代制造业的发展对应用型人才需求迫切。而文法、管理等文科毕业生则“销路不畅”,供需比例为4:1,有的甚至达到10:1。

(四)半岛人才聚集效应明显,地区之间差异较大

山东省属于沿海身份,地区发展差异较大,从而对毕业生的吸引力也有所不同,毕业生就业多集中在东部和沿海地区。大量毕业生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和大城市,经济欠发达地区仍然难以吸引毕业生。2008年,济南、青岛、烟台、淄博、威海、潍坊、东营、日照8市接收了全省63.3%的研究生和84.2%的本科生,菏泽、枣庄、德州、滨州、聊城5市只接收了6.9%的研究生和12.2%的本科生,东西差距十分明显。这种情况表明毕业生就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半岛城市群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心和对外开放的前沿就业容量大,人才聚集效应明显,而西部地区人才匮乏局面仍难以改变。

(五)先就业后择业成为新选择

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毕业生就业信心和期望值在不断降低。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了“先就业后择业”的道路,通过灵活就业积累工作经验,等待机遇再行择业。2005年以来,灵活就业人数大幅增加,2007年达到50.4%,说明大学生就业质量还不高,就业形势仍不稳定。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

(一)制度原因导致的总量性困难

学者王诚在《当前经济增长中的失业及治理》一文中,首先提出了“制度性失业”的概念,认为当前我国存在的大学生失业根本上是“制度性失业”。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赖德胜认为,目前高等教育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我们的大学没有成为一个自主的办学主体,专业设置、招生,大都由政府控制和审批”。一是办学理念偏离。在学校建设上,许多高校盲目追求“高大全”职专转学院,专科生本科,学院改大学,都争着往综合性大学发展。在这种办学理念驱使下,高校普遍不重视对大学生就业能力和创业意识,创业素质的培养,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二是专业设置偏离。一些学校为了追求办学规模的扩张,在人才供求信息不清楚的情况下盲目上专业,紧缺专业严重不足和大众化专业明显过剩并存。三是人才培养模式偏离。多数院校仍沿用过去精英式的培养模式,重灌输轻实践,导致学用脱节,毕业生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与用人单位要求有很大距离。

张连绪在《转变观念是解决高职高专大学生就业难的关键》一文中提到:大学生就业难,重要是量的问题,是高校毕业生供幅超过社会增幅,造成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社会就业的有效需求取决于经济发展速度。句测算,山东省经济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以创造6万—8万个就业岗位,其中之后20%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近年来,山东省经济连续保持14%左右的增长速度,每年最多能新增22万个大学生就业岗位,这显然满足不了需要。

(二)社会原因造成的结构性失业

1.就业观念不适应

学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就业观念明显滞后于高等教育发展和就业形势的变化,很多人的认识仍停留在“精英教育”阶段,认为大学生必须当“白领”,只有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企业才算是正式就业,大学生就业期望值普遍高于现实。就业意识与社会需求现实形成的巨大反差,加大了毕业生的就业难度。

2.毕业生就业机制不适应

高等教育大众化时期的到来要求转变就业生就业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当前就业生就业机制存在三大问题:一是信息不畅,学生不能及时全面掌握社会人才需求信息和用人单位的情况,用人单位也无法准确了解学生的基本条件和意向要求,影响了双方的最佳选择。二是双方合作机制不健全,用人单位一味要求毕业生“有工作经验”,但又不愿意为毕业生最初的工作经验买单,很多应届毕业生就业就被挡在了“没有工作经验”的门槛。三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城乡地域行业之间社会保障差异,致使众多高校毕业生不愿意到基层、西部以及民营企业就业,更不敢自己创业。

三、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主要对策与解决办法

(一)政府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健全体制,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职能。应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宏观调控,完善公共服务,促进高等教育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紧密衔接。一是建立协调统一、调控有力的管理体制;二是建立高校招生计划制定审批与社会人才需求紧密衔接的宏观调控机制;三是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服务体系。

深化改革,推动高等教育由学历教育向能力教育转变。高等教育发展到大众化阶段,培养高素质劳动人才就成为高等教育的一个主要培养目标。要适应这一要求,高等教育必须深化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改革,从多方面促进学校工作由学历教育向能力教育转变,使人才培养更加贴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转变办学理念,突出学科建设优势,提高教育质量,打造自己的品牌;转变招生计划拟定和专业设置机制,建立及时准确反应市场需求的信息传导机制,以适应社会需、促进就业为中心的专业设置调控机制,促进高校专业和课程的设置更加符合社会需求。

加大措施,引导和推动大学生自主创业。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创业带动就业”是今后一个时期解决社会就业问题的一个重大战略方针。高校毕业生拥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和活跃的创新思维,在自主创业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应当把引导和推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作为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为大学生创业信息、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

(二)高校转变职能以促进大学生就业

适度发展高等教育,控制规模。由于盲目扩招,造成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并不能一时解决,如果不顾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继续盲目扩招,无疑会导致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进一步加重。推迟就业,也不是一个能够解决高校毕业生总量性过多的根本办法、为此,高校在进行招生时,有必要对今后几年的就业形势及市场需求做一个准确的预测,在此基础上决定招生规模与招生结构。

转换高等教育的身份。当前高等教育以提高学生的知识素养为主要目标和任务,而忽略了大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书与育人同样重要,高等教育必须重新定位,转变自身职能,把主要任务和目标转换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社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上来。

高校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大学生就业以在读学校为平台,所以高校就业服务的好坏直接影响大学生就业率。当前,各个高校虽然都设有就业指导中心,但是由于毕业生数目庞大,所以,仅仅由几个人组成的就业指导中心并不能完全满足大学生的需求。高校应当切实把学生的就业摆在重要的位置,就业指导中心不仅仅局限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上,还应培养大学生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

(三)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自主学习

大学生应该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虽然大学生就业难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但是这里面也存在大学生自身的原因。高等教育已经由“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大学生对自身期望过高,导致就业困难加剧。大学生应当转变就业观念,“先就业再择业”,进行一个良好的人力资源规划,这样才能更快更好的融入社会。

主动学习,培养技能。尽管存在用人单位过分强调经济效益,忽视社会责任的客观原因,但是目前一部分大学生的能力素质并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校大学生有责任主动学习,锻炼能力。多读书,多参加社团工作,通过实习提高自身劳动能力,抓住每一个机会提高自身素质。

参考文献:

[1]杨成钢.失业属性与中国失业问题研究.重庆: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2]游均.2006-2007:中国就业报告.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8.

[3]张抗私.就业问题:理论与实际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4]曾湘泉.中国劳动问题研究.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6.

[5]蒋世明.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成因研究.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4.25(8).

7.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调研报告 篇七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发文,将实施以“精准帮扶、乐业合肥”为主题的`多项举措,力促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稳定就业。

据了解,合肥市将开展“三个百场”活动,即开展百场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分批次组织开展100场次市、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长进校园专项对接活动,提供政策解读等服务;线上线下开展百场招聘,邀请在肥500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万余个岗位开展招聘,同时开展网络专场招聘;开展百场交流讲座,包括50场校园就业指导和50场沙龙,进行个性化就业辅导与咨询。

8.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调研报告 篇八

一、目标任务

全省选拔10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其中,招录34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含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2000名医学类(含护理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2000名畜牧兽医、农学类等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农技推广、农产品安全检测等涉农站(所)工作;招录1500名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保工作;招录600名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文化站工作;招录500名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岗位工作。同时,将兰州新区基层岗位纳入招录范围,根据新区需要选拔配置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人才,以支持兰州新区的发展;进一步加大对甘南、临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才配置力度,在1万名招录指标分解方面继续对民族地区予以倾斜,特别向甘南州增加200名指标,分解到各岗位,用于选拔藏、汉两语都懂的高校毕业生专业人才,为甘南藏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提供人才支撑。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甘肃生源,2002年及以后毕业,尚未就业,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本人志愿且适合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社保、文化、旅游等岗位工作;

2.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3.符合招录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具体要求以省人社厅等部门下发的实施细则为准)。

三、选拔方式及时间进度

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办法进行选拔。1月份,各市州上报需求计划和配置方案;4月份,向社会公布招录方案;5月份,组织报名;7月份,全省统一组织考试;8月份,审批录用;9月份,组织岗前培训,安置上岗;10月份检查验收。

四、指标分配及安置办法

(一)指标分配。省人社厅根据各市州基层教师、医护人员、畜牧兽医、农技、社保、文化、旅游岗位的需求及报名情况,分解下达选拔指标;各市州向县市区分解指标。

(二)统一考试。招录选拔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总成绩(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其中,农村中小学教师增加面试环节。

(三)初选、体检、公示。各县市区按分配指标及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上报市州。对符合条件的,由市州进行复核和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四)审批、培训、上岗。对符合条件的拟录取人员,由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并正式发文通知各市州。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报考岗位,对录取人员及时安置上岗。上岗前,由相关部门对录取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保障措施

经选拔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工资等待遇执行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政策标准,纳入省财政转移支付。

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当地县市区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及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组织考试的工作费用,由省、市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上主管部门组织考试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支付,各市州组织考试所需费用由市州财政负担。

六、工作要求

(一)项目组织。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人社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农牧厅、省文化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局等有关部门配合,会同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共同组织好落实工作。代课人员的资格审核等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人社部门配合完成。

(二)工作纪律。

1.严格纪律。招录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增强考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该公开的一律公开。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必须严肃处理。

2.加强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对招录工作的重要环节,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3.狠抓落实。各市州要严格执行省上有关招录工作的政策规定,不得变通和另行制定加分等政策。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确保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七、验收办法

招录工作完成后,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农牧厅、省文化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局等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书面报告省政府。

八、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省人社厅。

9.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调研报告 篇九

关键词:河北省高校就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以及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制定符合现实的就业政策是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的先决条件。因此,梳理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对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分析

河北省针对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遵从国家就业政策的变化。分为下面三个阶段[1]:统包统分阶段、双向选择阶段和自主择业阶段。每个阶段就业政策的制定均是符合当时特定的社会发展情况。随着社会发展与进步,河北省也在不断出台众多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大学生就业,其中包括:“三支一扶”政策、 “村官政策”;志愿服务西部政策等。这些项目以及政策的实施,对于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毕业生的个人能力也得到了更好的锻炼。

二、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90份,回收273份,其中有效问卷270份,涵盖了理科、工科、艺术、及管理四大类毕业生。在受调查的毕业生当中,男生153人,占总人数的5667%,女生117人,占总人数的4333%。

1对近年河北省出台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优惠政策了解程度、对于毕业生进行就业政策讲解的必要性问题

在这一问题上,有49%的学生表示完全不清楚;有31%的学生表示曾经听说过;有17%的学生表示对此有了解;而只有3%的学生表示非常关注。在是否對毕业生进行就业政策讲解的问题上,有55%的学生认为“非常有必要,非常实用”,有40%的学生选择“有机会愿意了解一些”,只有4%的学生认为“意义不大,不知道也不影响就业”,1%的学生认为“完全没有用”。

这一结果说明政府和高校不仅要制定和出台积极的就业政策,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了解这些积极的就业政策。这就要求高校在进行就业指导工作时,重视就业政策的解读,让学生真正了解就业政策文件的精神,起到指导意义。

2认为政府应该采取的促进就业的政策

对于这一问题,有34%的学生认为应该“打通户籍壁垒”,有23%的学生希望能“提供公益性岗位援助”,有21%的学生认为应该继续促进“三支一扶”政策的实施;另有20%的学生觉得目前学校所学知识还远远不够,要求“对大学生进行二次培训”。如图1所示。

图1认为政府应该采取的促进就业的政策

目前限制学生顺利就业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户籍问题。对于一些专业较为冷门的学生来说,一线城市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多,但是由于户籍问题难以解决,因此即使在大城市有就业机会,但是考虑到以后的生活,许多学生望而却步。而对于二次培训问题,现在越来越多的学生认为学校学的知识远远不能满足现实工作的要求,不少学生认为学校实践环节少、知识“不够用”,对实际工作帮助不大,造成求职困难。

3对了解河北省就业政策的影响因素

有33%的学生认为“由于各种原因,就业政策没有很好的落实”,有21%的学生表示“自身不太关心、了解国家政策”,有17%的学生认为“学校给予的就业政策指导不足”,有16%的学生表示“就业压力大,没有时间学习就业政策”,有10%的学生认为“就业政策、就业知识不重要”,另有3%的学生选择了“其他原因”。如图2所示。

图2影响高校毕业生对就业

政策的认识程度的因素

这一结果指出,高校就业指导工作需要加强政策解读,同时正确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了解就业政策,让就业政策真正能发挥其重要作用,能够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明方向。

三、围绕就业政策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调研可以看出,河北省需要继续将扩大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不仅要从政策上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还应从高校培养模式入手、从改变学生传统的就业观念入手,扶持毕业生顺利就业[2]。

1建立就业政策体系,提高高校学生的就业实力

政府可以指定一些企业作为大学生的就业实习基地,同时企业向毕业生提供实习岗位期间[3];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新创业制度体系[4];设立学生专项创业基金;建立毕业生创业、就业实习基地;为毕业生提供可实施的创业项目;开展创业就业经验交流座谈会;关注女大学生的就业情况,积极扶持女大学生就业[5];让广大毕业生积极参与到创业活动中来,从而提升毕业生创业意识。

2摸准政策脉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高素质毕业生

重视教学实践环节,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更新校内实验室设备为学生校内实习提供实验场地;配备专业的就业指导教师、专项就业经费,能够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更为全面的就业服务;分别针对一至四年级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规划教育、就业指导教育、求职技巧教育等,从而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力。

3改变观念,瞄准未来,全面提高就业力

引导大学生改变以往传统的就业观念,从“城市”转向“基层”,从“专业对口”转向“全面人才”,理性择业;结合社会发展需求提高专业技能,通过参加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考试,增加就业竞

争力,通过社会实践丰富阅历提高实践能力;重视个人道德品质的修养,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强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掌握人际交往的原则,以平等、尊重、真诚的态度表达,学会克服人际交往中存在的心理障碍,增强与人沟通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李克荣,安立峰,范伟,王鹏燕“十二五”期间河北省大学生就业对策研究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

[2] 齐子玉.新时期河北省大学生就业问题及对策研究,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0(4):81~83

[3] 吴聪聪,李仁杰,张凝宁.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调查研究,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12):133~134

[4] 许志坤, 程爱军.河北省扩大就业的对策建议,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4(27)74~81

[5] 田晓丽,晋颖,薛晓静.河北省女大学生就业性别因素实证分析——以河北省高校实际调研数据为基础,山东纺织经济,2013(3)54~57

10.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调研报告 篇十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24号)和《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9〕85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资金扶持力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在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后,经过当地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的审查,可给予以下项目的补贴:

(一)实行开办费补贴。高校毕业生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满六个月后,可给予一次性的自主创业开办费补贴。

(二)实行所得税补贴。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对其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给予一定的补贴。

(三)实行房租补贴。高校毕业生租赁房屋用于自主创业的,自租赁之日起两年内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

(四)实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办理了小额担保贷款的,可享受最长不超过两年的全额贴息。

(五)实行还贷补贴。对自主创业失败的高校毕业生,确因家庭困难无力清偿小额担保贷款的,对逾期贷款债务给予一定的补贴。创业项目介绍,Q303326571

(六)实行创业成功奖励。每年对拉动就业明显、缴纳利税较多、影响比较大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典型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本意见所扶持的对象范围限定在湘劳社工字〔2009〕85号文件确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对象。

各地在发放补贴和奖励前,应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评估,优先扶持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和家庭生活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扶持资金的额度标准由各地根据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的规模、创业高校毕业生家庭生活状况等因素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本意见所涉及到的各项补贴从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中开支,不足部分从同级财政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开支。

四、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其他政策措施。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1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调研报告 篇十一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实施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是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10件、27项”实事之一,《2011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2011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

(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 省监察厅 省财政厅 省农牧厅省卫生厅 省旅游局 2011年2月17

日)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和基层畜牧兽医站、农技推广站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加强基层社保组织建设,支持全省旅游产业发展,优化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结构,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毕业生就业困难,缓解就业压力,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目标,继续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目标任务

全省选拔10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其中,招录3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3000名医学类(含护理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2000名畜牧兽医、农学类专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涉农岗位工作;招录2000名相关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保及旅游工作。

三、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甘肃生源2002年及以后毕业、尚未就业、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本人志愿且适合农村中小学任教、乡镇卫生院工作和到基层畜牧兽医、农技推广、社保及旅游一线工作;

2.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3.符合招录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具体要求以省人社厅等部门下发的《2011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为准)。

四、选拔方式及时间进度

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办法进行选拔。3月份,各市州上报需求计划和配置方案;4月份,向社会公布招录方案;5月份,组织报名;6月份,全省统一组织考试;7月份,审批录用;8月份,组织岗前培训,安置上岗,并检查验收。

五、指标分配及安置办法

(一)指标分配。省人社厅根据各市州基层教师、医护人员和畜牧兽医、农技、社保、旅游岗位的需求及报名情况,分解下达选拔指标;各市州向县市区分解指标。

(二)统一考试。招录选拔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总成绩(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

(三)初选、体检、公示。各县市区按分配指标及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各项目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由各县市区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对符合条件的,由市州进行复核和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四)审批、培训、上岗。对符合条件的拟录取人员,由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并正式发文通知各市州。上岗前,由省政府相关部门对录取人员安排岗前培训。

六、保障措施

经选拔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工资待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政策标准,纳入省财政转移支付。

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当地县市区教育、卫生、农牧、旅游及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满后,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组织考试的工作费用,由省、市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上主管部门组织考试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支付,各市州组织考试所需费用由市州财政负担。

七、工作要求

(一)项目组织。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省人社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农牧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旅游局等有关部门配合,会同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共同组织好落实工作。

(二)工作纪律。

1.严格纪律。招录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该公开的一律公开,增强考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必须严肃处理。

2.加强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对招录工作的重要环节,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3.狠抓落实。各市州要严格执行省上有关招录工作的政策规定,不得变通和另行制定加分等政策。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确保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八、验收办法

招录工作完成后,由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卫生厅、省旅游局等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书面报告省政府。

九、工作责任

牵头单位:省人社厅

协作单位: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卫生厅、省旅游局。

12.创业扶持政策年内将“打包”出台 篇十二

目前,这一政策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征求意见工作,所有参与征求意见的中央部门对此工作都很支持。7月15日,文件按照所征求意见修改后,再次发送给各个有关部门。如无意外,这个代表政府有史以来最大力度支持创业的文件将于年内发出。

于法鸣向记者表示,如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是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促进就业工作的主要着力点。

机会型创业促进就业

中国已经进入由生存型创业进入机会型创业阶段。

“中国的创业类型的转型,意味着中国劳动力的发展正在走向健康轨道,是与中国的经济发展一脉相承的。”于法鸣说,“目前,中国个体劳动力以300多万/年的速度增长,转型到机会型创业,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据英国埃塞克斯大学教授李俊介绍,机会型创业不同于政府提供就业机会,或劳动力向单位寻找就业的择业方式,是一种主动性创业,这种创业者所具有的较高的心理素质,较强的创业抱负,以及较高的机会感知能力和创新手段,意味着其所创造的企业属于成长型企业,发展潜力及其所创造的就业岗位质量也较高,有利于经济方式的转变。

由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高健及其团队完成的《2007中国创业观察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中国目前已经确立进入“机会型创业”阶段。机会型创业在创业类型中已从40%的比例提高到2007年的60.4%,而生存型创业则从60%降到39.6%。

高健介绍,平均每增加一个机会型创业者,意味着同时增加2.7个就业岗位,这一数字,根据预测,在5年后,将增加到5.9个。目前,能提供20个就业岗位的机会型创业占所有创业的18.3%,而同样能力的生存型创业只占9.3%,5年后,两个数据可能分别变成42.3%和19.5%。

“报告”数据显示,机会型创业一大特点是年轻化,中国的机会型创业中,18-24岁的年轻人所占比例达18.4%,而55-64岁的人群只占3.1%。机会型创业中,本科和研究生比例占50.2%,而生存型创业中本科与研究生比例仅为15.6%。

目前,尽管中国创业态势良好,但是却出现了不平衡发展趋势,区域间的创业差距正在拉大。

“报告”根据创业活跃度将中国分为高活跃地区、活跃地区、不活跃地区和沉寂地区。活跃度与经济发展程度成正比的上海、北京、江苏、广东、天津、浙江属于高活跃地区;而属于沉寂地区的有陕西、黑龙江、贵州、甘肃、广西、青海、西藏。

“报告”中指出,私人财富、技术发展、人力资本水平、市场需求是导致区域创业活跃度差异的主要原因。目前,尽管在国际创业环境比较上,中国的创业环境排名16,创业环境综合指数已经达到平均水平,但是,创业环境还不成熟。

例如,在创业金融来源上,仍然是非正式投资占主导地位,中国的创投资金和IPO还未成为重要的资金来源;在教育与培训方面,中小学教育对于学生创造力的培养,以及创业、市场经济的教育仍然不足,同时,中国的管理和创业教育仍然难以满足创业的需要。

“即使在中国最高学府之一的清华大学,学生毕业创业率仍然不足1%。”于法鸣说。

除此以外,“报告”指出,在商务环境方面,创业企业获取所需要的资源和服务的难度较大,费用较高。研究成果从大学到企业的转移效率增长缓慢,新企业难以负担新技术的费用,政府的支持也较为有限。

今年试点20城市

高健向记者表示,目前来看,政府创造的外部环境仍是中国创业企业的主要影响因素。

为此,各级政府正在酝酿为创业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环境支持。

于法鸣透露,国家财政部、国务总局、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银监会、人民银行等11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文件对创业企业提供的政策支持空前强大。

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例,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换意见时表示,对机会型创业企业实行三年免征的税收政策表达了支持的态度。

但是上述税收政策尚未正式确定下来,于法鸣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将对创业企业推出系列的优惠措施,其中包括一些“普惠政策”,例如降低税负、提高起征点等。

于法鸣另外透露,今年在配合11部门出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意见的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酝酿在全国选取20个城市作试点创业城市。

“我们将向全国200多个地级城市发出通知,评选全国创业试点城市。”于法鸣向记者表示,20个创业试点城市有望年内完成,对于被选中的创业试点城市,国家将有优惠政策支持。

由于支持创业是个系统工程,因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希望选取20个创业试点城市后,将系统的优惠政策“打包”提供给试点城市,并在试点城市营造一个全民创业的氛围,以此达到试点的效果。

除了开展试点创业城市外,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将强化创业培训体系,加强和完善创业培训,让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提高创业能力。

于法鸣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年与国外合作引入了一套新的创业培训体系。按照每年培养30万人计算,如果1︰3带动就业,每年就能带动100万人就业。

于法鸣指出,除了国家政策支持外,地方政府的政策完善、创业指导、市场服务、企业孵化、项目指导、跟踪服务等工作也非常重要。目前,全国很多省市已经开展了创业扶植工作。

河北出台了系列政策支持“全面创业工程”,而北京直接成立了2亿-3亿元规模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13.靖远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篇十三

靖远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1、实施依据:白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关于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关政策的通知(市劳社发[2009]285号文件)。

2、享受对象:高校毕业生

3、享受标准及规模:岗位补贴标准:会宁、靖远、景泰三县为325元,白银、平川两区为350元:社保补贴634元左右。符合条件全部享受。

4、实施程序: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到经营地社区申请,县区劳动保障、人事部门审核,市劳动保障、人事部门核准。

5、实施单位配合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财政局;各县区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街道社区。

6、咨询电话8222986

靖远县人事局:6121526

14.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调研报告 篇十四

扶持政策总结评估的报告

虞城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县,典型的农业大县,财政穷困县,工业基础薄弱。98年以来,我县的44家国营企业先后破产(改制)状态,5800多名职工的再就业工作,是我局社保股工作的大事,为了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劳动就业局大力配合下,我们积极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再就业政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进中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及各项再就业资金的拨付,有效的促进了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把城镇登记控制在4%以下,稳定了虞城县大局,促进了虞城经济的发展,现将主要做法作如下汇报:

一、认真贯彻落实再就业政策

〈一〉、再就业政策落实状况

1、落实政策、成立组织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从2002年起,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抓副局长为副组长、纪检书记、办公室主任及社保股长为成员的,虞城县财政局再就业帮扶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全县再就业政策性资金的落实,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文件要求,切实发挥财政促进再就业的重要作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再就业资金的投入力度。

2、积极开展,再就业培训。

从2002年以来,我局把再就业培训工作当作财政社会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务之急来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按照《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局从2002年以来安排再就业资金612万元,用于再就业培训工作,由于资金的及时到位,使全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作顺利的举办了十五期再就业培训班,通过培训,使下岗失业人员学到了新的就业技能,使他们走上新的就业岗位,从2002年到2005年5月,通过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全县实现新增就业人员3000多人,就业率达70%。

3、积极开发公益岗位,安置“4050”人员。

我局把“4050”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当作我县再就业工作的难点来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安置就业困难对象。因为这部分人,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技术水平不高,一些企业常把“4050”人员拒之门外,而这部分下岗职工,上有老下有小,正是需要挣钱养家户口的时期,为此,我们按照市财字〔2003〕7号文《 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及时给县委、政府汇报,使县委、县政府适时出台了“虞城县关于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4050人员的实施意见”,积极协调劳动部门购买公益性岗位,率先在“非典”时期,安置“4050”人员100名,分配到城关镇、城郊乡、建委等单位,从事保洁、保绿工作。随后我们又组织了“迎国庆、送岗位、迎五一送温暖”活动,成立了虞城县财政局“4050”人员安置小组,促使下发了《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直单位安置“4050”人员》虞政字〔2003 〕11号文件,对县直单位安置“4050”人员的数量作了明确规定,对安置人员的待遇(按照财政补2/3,单位补1/3的方式)等作了详细说明,通过劳动就业局的配合先后有580 名“4050”人员被安置,我们采取不定期到安置单位检查,促进安置人员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让“4050”困难职工生活舒心、工作顺心。对表现好的年终给予表彰。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困难职工深感党和国家的温暖。

4、积极落实各项再就业政策,帮助职工自主创业。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再就业政策,开展创业培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有创业能力,自主创业者,我们积极提供再就业

优惠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创业中的实际困难。我们拨付资金30万元,会同劳动就业局,成功举办了“SYB”培训班 3 期,使350 名自主创业者,不但学到了新的创业理念,而且根据创业者不同情况提供2万元以下不等的贴息贷款,有力的帮助他们创业,通过我们调查,这些创业者的企业发展前景乐观,达到了预期目的。使全县民营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为社会增加了经济效益。

〈二〉、积极落实再就业政策,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通过几年的再就业工作,使下岗失业人员通过不同渠道,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基本上达到,人人有活干;个个有饭吃;现在干工作的多了,游手好闲的少了;干生意的多了,打架闹事的少了;拥护政府的多了,信访闹事的少了“在虞城人人凭实干,个个靠奉献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因下岗再就业问题无到省、市上访者,不但使我县国营企业改制按时完成任务,而且还使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得到了顺利进行,一批批省外企业纷纷在我县“开花结果”有力的推动了我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为此,县委、县政府对我局的再就业帮扶工作曾多次表扬,2005年被商丘市政府授予再就业先进单位。

〈三〉、加大再就业资金的投入。

我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财政文件精神,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资金预算的投入,并把中央和省、市财政补助地方的社会保障资金及时拨入财政社保专户,做到专款专用。2003年至2005年,财政列入再就业资金共计620多万元,其中,培训资金150 万元,职业介绍补贴53万元,社保补贴86 万元,岗位补贴190 万元,劳动力市场建设网络资金160万元,社区平台建设还为 1560名下岗职工办理《再就业优置证》,共计为下岗职工免去个人所得税10万元,营业税4 万元,城市维建税1万元,教育附加税0.5万元,及其它共计17万元。

由于我们认真落实再就业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使再就业方式因人而异,因单位而异,对不同类型的下岗职工,采用不同的就业方式,截止到2005年5月份,我们共完成公益岗位580个,使560名“4050”人员重新就业,下岗再就业人员5608人,再就业培训共5000余人,“SYB”培训350人。使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得到了全面贯彻落实,实现了良好的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实际效果。

二、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增强国力,我们用于再就业的资金还不是很足够,因此我们在操作再就业工作时,就会出现再就业与资金的问题,我们鼓励县直单位安置“4050”人员,但是安排 3名“4050”人员,就等于增加1名财政人员,我们鼓励“SYB”人员,但是国家拨付的资金有限,我们要求凡符合条件者,都给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但是发一个《再就业优惠证》,就减少一份财政收入,因此,资金问题是再就业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对各项再就业政策进行调整的建议。

〈一〉、我县的再就业形式:

我县就业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共有国营企业下岗、失业人员5000多人,再加上集体企业改制,城市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转移,加之我县国营集体企业大部分处于停产状态,能吸呐下岗失业人员者不多,造成就业岗位的严重不足,再加上我县下岗、失业人员大部分文化程度低,年龄偏大,技术含量低,学习新技术,新知识能力差,再加上现在用工单位在年龄学历上要求高,因此,我县就业矛盾十分突出,再就业工作不容乐观,〈二〉、再就业政策调整方向及建议。

我县的再就业,主要通过《再就业优惠证》免税经营,财政补贴的“公益岗位”和财政贴息的“SYB”人员,但是这种情况的再就业,都是在财政支持下实现的,我们时刻都在思考,如果把财政补贴给他们去掉“4050”人员将难以实现新的再就业,“SYB”人员刚起步,突

然“断奶”会有可能“夭折”,《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将有部分人员支撑不了成本费用而停业。因此,我们建议“SYB”人员将根据创业者,创业情况区别对待,对用财政贴息资金能发展企业,创造一定就业岗位的,能否以缓收、少收的方式,来支持企业发展,对凭《再就业优惠证》就业人员,建议给予社保补贴,鼓励他们创业发展,老有所养,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再就业优惠政策。

〈三〉、再就业扶持政策扩大到集体企业的建议。

集体企业曾经为我县的城乡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繁荣我县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近几年这些集体企业处于停业半停业状态,我县的供销系统共有30个基层社,60个大公司,人员达1200多名。我县的二轻办下属企业28个,人员达500多名,还有其它镇办集体企业,街道办集体企业达 50多 个,人员达1000多名,这些人员再就业问题比我们现在的国营企业,再就业任务繁重。但是,随着集体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及人员年龄的增长,集体企业人员再就业率逐年上升,这一现象日益严峻,我们财政局于2003年至2005年春,曾6次到基层单位和再就业人员中间进行专访,感到如果不把集体企业人员的再就业进快列入我们的再就业计划,将对创建我县的和谐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四、统一城市劳动市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的落实情况。

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村剩余劳动力达50多万人,是城市劳动力的10 倍,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各级领导十分关心的大事,我们紧紧围绕中发〔2002〕12号文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和虞编〔2003〕6号文《关于设立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的批复》的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征得县编委同意,每年财政预算安排经费 10 万元,成立了城关镇、利民、稍岗、站信、杜集五个劳动保障事务所,核定编制15人,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有力的促进了城乡劳动力市场统一,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增加了农民收入,保障了我县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我们通过这几年的工作发现,农村劳动力文化水平较低,我们曾拨付劳动就业局农村剩余劳动力技能培训经费,用于农村劳动力岗前免费培训。但是,这些同志只顾挣钱,不愿岗前培训,因此,我们认为只有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和心理素质,才能促进城乡劳动力一体化进程。

通过几年的再就业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此项工作是关系到成千上万职工生计的大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时刻牢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宗旨,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务实的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以这次评估为契机,认真学习先进县市的再就业工作经验,努力工作,开拓进取,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开创再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15.6项政策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篇十五

对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的大学生,可以享受注册资本“零首期”优惠,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要在法定期限2年内缴足。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创办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对于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其在工商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人才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要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2年免费的人事档案挂靠服务。

另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还可享受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扶持政策,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不超过8万元。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招用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在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将按实际招用人数,在不超过3年的期限内获得政府的社会保险补贴和每年一次的1000元岗位补贴。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可以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获得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总额的50%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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