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的歌作文 我最喜欢的歌

2024-07-09

最喜欢的歌作文 我最喜欢的歌(精选12篇)

1.最喜欢的歌作文 我最喜欢的歌 篇一

我最喜欢的歌

我最喜欢的歌是《义勇军进行曲》,这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他的节奏气势雄伟。记得我第一次听这首歌的时候,是在上一年级的开学典礼上,当时我的心就被深深的吸引住了。每当国歌在奥运会的赛场上响起,我的心也跟着音乐激动起来。

你看这首歌写得多好啊:“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人民把自己对祖国的爱,对敌人的恨,全都注入到每一个音符里,尤其是结尾句: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坚定有力,反映了中华人民在反侵略战争中万众一心,誓死保卫祖国的精神。

现在日本人又在做坏事,一心想抢走我们中国的领土。在台湾附近有一个有名的岛屿,叫“钓鱼岛”,这个岛是属于中国的,可是日本人偏偏说这个岛是她们的。日本联合美国,想裙子中国的钓鱼岛。要知道美国有着厉害的武器,可是我们中国人没有被困难吓倒,而是很勇敢的站起来,对所有人说:“我们中华人民不能让日本人抢走我们的领土,我们要保卫我们的钓鱼岛。!”

钓鱼岛的事情还没有结束,但是我们中华人民还是会像国歌里唱的那样,前进!前进!再前进!我喜欢这首歌——《义勇军进行曲》,喜欢他哪雄伟的节奏,他激励着我们中华儿女团结一心,共同抵抗外敌。

2.最喜欢的歌作文 我最喜欢的歌 篇二

“春”字, 舌头翘起, 唇齿相触, 轻轻发音, 轻盈的、平平的。

我喜欢“春”字, 不仅因为它的音韵美, 还因为它的形体美。它由“三、人、日”字组成, 不偏不倚, 既舒展又匀称。“三人一同看日出”是美好的体验, 而谜底是“春”字, 多么简单、好记!

“春”字的甲骨文字形也很美。它的字形很像一棵小草破土而出的样子, 左边表示阳光回归, 大地回暖, 草木吐绿。古人创造这个字时, 大概是想借用植物萌芽来表示温暖的、明媚的、生机勃勃的季节。

我喜欢“春”字, 更因为它的意义美。

一看到“春”字, 脑海中便有了这样的画面——万里无云、阳光和煦、春风拂面, 三三两两的孩子在阳光下奔跑、在草地上嬉戏、在河畔上放风筝, 他们的脸上洋溢着幸福欢乐的笑。我仿佛看到了桃花正在抹胭脂、蜜蜂在油菜花丛中辛勤劳作、一只小羊正在品尝嫩绿的小草……

一看到“春”字, 我仿佛听到了花苞开放的声音、听到了冰河开裂的咔嚓声、听到了鸟儿悦耳的叽喳声……

多么迷人的春景, 多么鲜活的季节, 多么美好的“春”字!一年之计在于春, “春”字给我温暖、美好和希望。我爱汉字——春。

(指导教师:王青松)

我来说汉字:

3.喜欢是一首没有名字的歌 篇三

体育课上,嘉麦脑海里冒出这个想法时,自己也吓了一跳,此前嘉麦一直觉得那些把钥匙系在腰带上的男生很愚蠢。

鹿森森是嘉麦从小到大的同学,幼儿园、小学、初中,一直都在一起,虽然关系并不怎么亲密。

嘉麦注意到鹿森森是因为高中两个人又分到了一个班级,面对一群陌生的面孔,鹿森森的脸显得亲切多了。

所以嘉麦很自然地选了鹿森森后面的座位,但鹿森森好像并没有认出她来。

只是像对待其他同学那样打了个招呼,就再也没有多余的话。

看着鹿森森自顾自地看书,嘉麦心里闷闷的,竟有些生气。

在嘉麦的印象中,鹿森森个子一直都是矮矮的,很瘦小,就像只营养不良的小猴子。

刚上小学第一天自我介绍时,大家都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鹿森森还由于名字笔画多而将名字写成虎森森,一下子把大家都吓到了,原来世界上还有老虎这种姓氏。

当时年轻的女老师也愣了半天,翻看花名册之后才知道原来是鹿不是虎。

女老师好心纠正了鹿森森的错误,鹿森森却脸一红,冲到座位上一边叫嚷着明明就是虎一边竟哭了起来。

嘉麦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原来不是老虎啊,是鹿。

鹿是什么?

那个时候的嘉麦没去过动物园,不知道什么是长颈鹿,也没看过动画片《九色鹿》不知道关于鹿原来还有那么美丽的传说。

所以对鹿这个字并没有什么好感,与之相关联的,对鹿森森也没什么好感。

上数学课鹿森森站起来回答问题时,嘉麦才发现,原来鹿森森已经这么高了啊,活活比自己高了一个头。

鹿森森回答问题很精彩,在数学老师赞许的目光中引起一片掌声。

嘉麦也跟着拍了几下手,鹿森森脑子从小就很聪明,这个她是知道的。

小时候,在别的小朋友都忙着在外面做游戏时,鹿森森就已经开始一个人躲在教室里看那种插图很少的故事书了。

后来上了初中,鹿森森的才华便开始得到展现,他会写很好看很好看的粉笔字,教室后面的那块黑板几乎成了他的个人专场。

描花边,写诗歌,画配图,鹿森森好像无所不能,总能把黑板报办得很精彩,每次学校评比的时候都能得奖。

同学们都觉得鹿森森是个很爱看书的人,每次黑板报上摘抄的故事都充满趣味,嘉麦也这样觉得。所以嘉麦每次都偷偷抄下板报上的那些故事,用来当作自己的读书笔记。

有一次回家路上嘉麦忘带了一本家庭作业,回教室取的时候看到鹿森森正趴在座位上涂涂写写着什么。

走进一看才发现原来是在修改着一篇故事,在原来的文字上划上一条横线,然后又在下面的缝隙里重新写上一句。

后来,当那篇故事出现在黑板报上的时候,嘉麦才明白,原来那些故事都是鹿森森自己写的。

这件事,嘉麦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高中的体育课很无聊,所以女生经常都以各种身体不舒服为理由请假,刚刚二十出头的男体育老师也不好意思多说什么,只能红着脸让那些女生在一旁的树荫下休息。

女生们一边把自己的身影尽力往树荫下缩,生怕自己被晒黑,一边小声地讨论哪个男生更有意思。

嘉麦是真的身体不舒服,听着那些女生叽叽喳喳的聊天,不由得开始烦躁起来,而且,嘉麦从那些女生的口中听到了熟悉的名字。

鹿森森。

嘉麦用手捂住耳朵,努力把头埋进怀里,不想听到那些人的聊天内容,又忍不住把耳朵露出来,好奇那些人说了什么。

在纠结中终于熬到体育课结束。回到教室后,嘉麦把晒得通红的脸贴到课桌上,课桌很凉,冰冰的很舒服。

“喂,你要吃吗?”

鹿森森递过来一只雪糕,嘉麦有些犹豫地接过,小声地说了声谢谢。

这才发现,原来鹿森森给周围的每个人都买了一只,嘉麦心里有些别扭。

看着鹿森森转过去的背影,嘉麦撕开包装,轻轻的用舌尖舔了一下,很甜。

那是一只绿豆味的雪糕,带着绿豆独有的清爽味道,如果是红豆会更加好吃吧。

一想到红豆代表着相思,嘉麦忍不住又红了脸,刚刚才凉下来的脸又变得滚烫起来。

嘉麦很小心地又舔了一口雪糕,心里抱着侥幸,就吃一根应该没事吧?

手中的雪糕慢慢融化,要是就这样扔掉该多浪费啊,更何况是……嘉麦一咬牙,反正就吃一根,没事的。

那天晚上,嘉麦捂着肚子在床上疼得打滚,眼角的泪珠一直往下掉,却还是忍不住弯了嘴角。

嘉麦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怎么了,看到鹿森森和别的女生说笑心里就很难受,而当鹿森森和自己说话时,又结巴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假装很认真地看书。

于是嘉麦决定给鹿森森写小纸条,虽然是很幼稚的方法,但却是嘉麦唯一能够想得出来和鹿森森交流的方法,让她面对面和鹿森森说话还不如直接让她做一辈子的哑巴。

虽然想到了写小纸条,可是要写什么内容又成了难题,嘉麦写“喂,你知道我是谁不?”,看了几遍觉得不行,这样太蠢了,都同学这么久了这算是什么。

嘉麦写“喂,你还记得我不?”,看了几遍还是觉得不行,这样的话,鹿森森肯定不会说是不记得了,但如果他要真的不记得了那该怎么办?

笔记本上的纸被嘉麦撕了一页又一页,还是没写出满意的内容,不就是一句话而已吗,怎么这么难。

嘉麦狠狠地敲了敲自己的头,引得周围的人一阵好奇,嘉麦下意识抬了抬头,看着前面的鹿森森没有转过身来就放了心,继续琢磨起来。

终于,在最后一节晚自习结束之前,嘉麦硬着头皮戳了戳鹿森森的背,鹿森森转过头来的时候,嘉麦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递过去一张纸条。

纸条上歪歪扭扭画着一把麦穗,旁边写着:

“喂,我是你小学同学。”

看着鹿森森递过来的纸条,嘉麦笑出了眼泪,鹿森森在她的纸条背面画了一只麋鹿,旁边写着:“喂,我是你初中同学。”

嘉麦就这样和鹿森森熟络了起来,每次传过去的纸条,递回来时一定会加上鹿森森好看的字。

邻桌的女同学新剪了刘海儿,引起周围的一群女生好评,嘉麦有些纠结,在纸条上写了你觉得她的刘海剪得怎么样的话递给了鹿森森。

嘉麦想鹿森森肯定会觉得那样的刘海不好看的,印象里鹿森森不是最喜欢樱桃小丸子了吗,樱桃小丸子可是齐刘海啊。

可看着邻桌的女生,她的刘海确实比自己的好看很多。

第二天,嘉麦戴着帽子去上学,整个上午的课都低着头,鹿森森递过来纸条问怎么了嘉麦也只是把纸条叠起来放进口袋没回复。

因为昨天鹿森森递过来的那张纸条上写着挺好的三个字,嘉麦冲动之下也跑到理发店剪成了那样的刘海。

晚上回家对着镜子看着和别人一样的刘海,嘉麦心里却更加不舒服,自己为什么要和别人一样呢?

嘉麦找来一把剪刀想要自己修剪一下结果手一抖就剪了个缺口,不大不小,正在脑门上。

嘉麦想,鹿森森肯定觉得她更丑了吧。

看着嘉麦一直低着头,鹿森森大概猜出了她的不开心。

她似乎从小就是这样,表面上看起来很活泼很外向其实把什么都藏在心里不说,还很容易害羞。

小学的时候他在黑板上写错名字所有的小朋友都在笑,就她一个人没有笑,好像在思考着什么,看起来还很认真的样子;初中时他的黑板报一直很受欢迎,就在他因为别人的喝彩而微微有些骄傲的时候,就嘉麦一个人没有鼓掌,反而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什么。

那个时候鹿森森就发现,这个女孩和别人不一样。

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小学到初中,再从初中到高中,两个人一直都在一个班级却好像并没有什么交流。

鹿森森心底里是渴望和嘉麦说话的,可是又害怕被嘉麦讨厌,所以,在看到嘉麦心情不好地趴在桌子上时,鹿森森跑到小卖部买来雪糕,又害怕嘉麦不接受,所以给身边的每个人都买了一只。

嘉麦是接过了雪糕,但是却好像很勉强,鹿森森心里有些难过,转过身的时候心也就跟着沉了下去。

所以鹿森森没想到会收到嘉麦主动递过来的纸条,更没有想到过纸条会越传越多,成为了两个人之间的一种专属沟通方式。

当嘉麦问自己邻座女同学新剪的刘海怎么样时,向后看了一眼这才发现,原来旁边的女同学剪了刘海儿,鹿森森是想说“你这样的刘海就很好看”的,但是觉得又不太合适。

想了半天于是写下了“挺好的”三个字。

嘉麦不开心了,怎么办呢?要不请她吃雪糕吧?鹿森森想起了上次的雪糕事件,突然发现会不会是因为口味不对所以上次嘉麦并没有很开心?

鹿森森很快的就写好了纸条,却一直握在手心不好意思递过去。

等到纸条都被手心沁出的汗濡湿时,鹿森森终于把纸条送到了嘉麦手里。

不知道她会不会理解呢?鹿森森有些不好意思。

纸条上带着尝试的口吻,写道:

4.我最喜欢的歌作文 篇四

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是喜羊羊与灰太狼的片头曲。因为这首歌唱出来的童声很俏皮很可爱,而且也很有节奏,你会情不自禁地跟着一起打拍子或者跟着一起哼唱,让你有一种兴奋和快乐的感觉。

歌曲开头唱道:“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沸羊羊、软绵绵、灰太狼、红太狼……”感觉朗朗上口。唱到“别看我只是一只羊,羊儿的聪明难以想象……”时,会觉得很快乐。接着,唱“在什么时间都爱开心,笑容都会飞翔。就算会摔倒站得起来,永远不会沮丧……”时,那些搞笑的片头图片就会像放电影似地在脑海里出现(慢羊羊做实验时脸被炸黑了!),同时又觉得歌词很美,“笑容都会飞翔”,也很有道理,“就算会摔倒站得起来,永远不会沮丧……”

我喜欢这首歌!

5.我最喜欢的歌初中作文 篇五

我最早听这首歌曲是在初中,当时的班主任何老师对这首歌很是推崇,下课时他经常播放这首曲子。记得当时播放的曲子是由“月光女神”莎拉布莱曼演唱的。那轻柔的声音,将我带入了一个亦真亦幻的境地,仿佛听着听着人就羽化登仙了。当时虽然只听懂了一句,但我的感觉告诉我,我已经和这首歌融化在一起了。

后来,我就靠着这唯一了解的信息,在网上搜索到了这首歌,并详细了解了它,原来这是一首情歌。歌中多次吟咏四种植物:蔷薇、莞草、香芹、麝香。它们象征着爱情的热烈、纯真与永恒。他希望心爱的人能一直等着他从战场上凯旋。啊,听着这个曲子,我似乎来到了中世纪苏格兰肥美的草原,绵羊如白云般洁白,勤劳的姑娘在采摘着鲜果,勇士已吹着风笛荣归故里,他们正用真心经营着令自己心醉的爱情。

这是我真切的感受。我觉着这首曲子仿佛是天籁,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对它已有了深刻的品味。后来,在伊拉克战争发生后,我在网上看到了一个动画,动画中不断有美国士兵在战场上为他的女友写信,信一直写到阵亡的前一个晚上,整个画面真是催人泪下,其背景音乐正是我熟悉的《斯卡布罗集市》,不过乐曲是由保罗西蒙的吉他男子二重唱带来的,音调低沉,略带淡淡的忧伤,总之,听起来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心愫,很懵懂地感到这曲子里暗藏着忧郁和压抑。

再后来,我又接触到了一个新版本,它是来自于格里高利圣咏队的格里高利翻唱的。它以圣咏的形式令人耳目一新,那来自遥远地方的声音,几十人甚至几百人的一齐吟唱,似乎引我到了天堂,但它没带给我一个太多想象的空间,只是觉得美,但不知美在何处。后来我才发现,只要你听着这曲子,不论是走在喧嚣的街头雨巷,还是走在安静的田垄乡径,你都会停下脚步,放下手中的活,似乎感到上帝正在向人们招手,让每个人都走进伊甸园去沐浴爱的阳光。

6.我最喜欢的歌550字作文 篇六

静静的深夜群星在闪耀

老师的房间彻夜明亮

每当我轻轻走过您窗前

明亮的灯光照耀我心房……

这歌声,是我生命里最美妙的旋律。歌声里感受到了那彻夜明亮的窗前老师身影的高大。这是一首意境优美、感人动人的歌曲。也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哼着这首亲切的歌曲―《每当我走过老师窗前》,我的眼前不自觉的浮现了一幕幕温馨和感动的画面……我为什么会喜欢这首歌呢?请听我慢慢讲。我们的孙老师,是一位对工作尽职尽责,为人正直,仗义执言,关心学生的好老师。我们的成长进步中,无不渗透着老师的辛勤的汗水。多少个静静的深夜,孙老师还在为我们批改着试卷和作业;孙老师关心学生,关心班里的每一件小事,比如同学的东西丢了,同学之间发生争执,或者遇到困难解决不了,孙老师都会帮助我们认真地处理好。我很庆幸自己有这么一位好老师!如果没有您,我的人生必定欠缺了几分精彩,孙老师,您太了解我了,您一直在我身边鼓励我,支持我。给我创造N多机会带给我改变和成长,收获甜蜜的喜悦……用我妈妈的话说:“这样的好老师,打着灯笼也难找!”孙老师,我爱您!

记得在参加学校大队委才艺展示中,我心中带着对孙老师的.那份感激,热爱之情表演了小提琴独奏《每当我走过老师窗前》。当我琴声响起时,下面的同学自然地随着我的琴声伴奏唱起来,他们唱的情绪是那么投入。因为我的实力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肯定。我再次成功当选新一届大队委。

敬爱的孙老师,一阵阵暖流不由在我心中激荡……谢谢我敬爱的孙老师,您是我心中的好老师,我会好好珍惜您陪伴我的每一天!

7.我最喜欢的歌500字作文 篇七

这首歌真有趣,有怪的语气再加上好玩的歌词,足可以让人们捧腹大笑。我之所以喜欢它,也是因为它非常有趣、好玩、还有有意思的旋律。

每次听到这首歌时,脑海里都会闪现出古代那浴血搏杀的战场,听着听着就入了神,幻想自己是一名侠客,在江湖上打打杀杀,打败了所有人!

每当电视上播放小沈阳主演的《大笑江湖》时我都会专心致志的观看,一点都不能落下的看完,到片尾曲时,我听着听着就唱了起来,越唱越起劲儿,最后听得入神,打起了节拍,根本就停不下来啊!我仿佛被那优美的“魔音”所穿脑,不过这种穿脑是种陶醉,是种享受……

在上学和放学的路上,都会不由自主的哼着小曲儿,唱着歌词,优哉游哉,陶醉在优美的旋律中……

《大笑江湖》中让我最喜欢的是最后几句:“啊——林子大有好多的鸟,啊——做好事不让人知道,啊——是是非非惹人恼,啊,啊啊啊,啊啊——”这首歌宛如天籁之音,让我忘记一天的疲惫;犹如解愁之酒,让扰人的烦恼一去不复返;好似余音绕梁,萦绕在我的耳畔。

8.我最喜欢的歌500字作文 篇八

这首歌的背后有一个感人的故事,洒干倘卖无的意思是闽南语:“有空酒瓶卖吗?”故事是讲一个跛脚的聋哑老人,依靠收集空酒瓶养活自己,孤单一人,生活很苦。有一天,他在街上捡到一个小女孩,并带回了家,用辛苦收来的空酒瓶换钱买奶粉,让小女孩活了下来,后来,小女孩捡了一条小狗。小狗、老人、小女孩相依为命地生活在一起。小女孩有一副好嗓子,每天为老人喊着:“酒干倘卖无!”小女孩长大了,有一个作曲家男朋友,为她写了很多的歌,后来女孩成名了,她觉得有一个又聋又哑的父亲很丢脸,再也不回酒瓶屋了,也不去看望老人。

后来,老人病了,小狗也死了,她男朋友看不惯她的做法,也分手了,她男朋友为她写下最后一首歌,也离开了人世间。女孩最后良心发现,愧疚伤心,并向观众讲述了自己的身世,还向观众唱了《酒干倘卖无》使观众都流下了感动的眼泪。看完这个故事后,我也流下了眼泪,我觉得那个女孩不应该因为自己出了名而感觉有一个又聋又哑的父亲丢脸,反而应该孝顺自己的父亲,还要把她父亲接到自己身边和自己一丐起住,让她父亲享享清福。

9.我最喜欢的歌小学作文 篇九

我是个喜欢永远呆在家里的人,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温州了,但当我第一次听到《昆明湖》这首歌,便喜欢上了它,也爱上了昆明湖。所以我就唱这首歌,来抒发我对昆明湖的喜爱和向往之情了。

“放春周游忘三千里,昆明送湖见面雨。错当苏堤……”这首歌可真好听,每当我听到这首歌,就好像看到北京的昆明湖,看到乾隆在昆明湖泛舟的诗中写到“何处燕山最畅情,无双风月属昆明。”看到自己在昆明湖旁,耳边响起昆明湖那充满诗意的歌词与那动听的旋律:“我欲把心寄给春,再暖一回”。我眼前的昆明湖马上变得清澈见底,绿得仿佛那是一块无瑕的翡翠,春天的昆明湖真是格外美丽,昆明湖的浪花和石桥敲击着,就变成了那昆明湖那美妙的伴奏,昆明湖的浪花与礁石轻轻敲击,变成了昆明湖那独一无二的伴奏曲……

《昆明湖》这首歌,让我在烦恼时,变得开心;让我在忧伤时,变得开朗;让我在痛苦时,得到快乐;让我在绝望中,看到希望……

10.我最喜欢的歌作文450字 篇十

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是在同学的生日会上,我们点了一首《爱的供养》,突然听到这首歌,让我感到心中无比舒畅,像是清泉在唱着叮咚叮咚的歌谣。接着,歌手浅吟低唱,声音悠扬动听,让我们觉得很美好。在歌手动情的演唱中,让我明白无论干什么都要乐观向上,像歌词中说的:“人世间有许多的烦恼要忘,就算做错了事,也要快乐的面对,不要伤心,不要难过。”

“我用尽一生一世来将你供养,只期盼你停住流转的目光……”多么深刻的歌词,我们成长中总会遇到挫折和失败,这没有关系,学学她吧!什么事我们要带着愉快的心情去面对,雨后总会露出明媚的彩虹。

朋友们,我们要乐观面对任何事情,我们要相信自己,你也来听听这首歌吧!让自己变得更坚强!

11.我最喜欢的歌作文450字 篇十一

在我一年级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朋友,他叫李荣彬。我们每天用大量的时间来交流,从中我知道他很喜欢打篮球。慢慢地我们互相了解了,我觉得他长得很帅,脑子也很聪明,时间长了我们俩儿就做了”好朋友“。我们在一起写作业,一起打篮球,一起玩耍,我们都非常快乐。可是,这样的快乐到了三年级就没有了。

事情是这样的:三年级开学报到的时候,我怎么找也没有找到李荣彬,上课的时候他也没有来,我非常地着急。放学以后,我去他奶奶家去找他,结果他奶奶告诉我说:”他转学了,去深圳上学了。“知道这个消息的那个晚上,我哭了一夜。我想不明白,为什么他要走?为什么……?难道他不喜欢我?还是不喜欢这个班级呢?

自从李荣彬走了以后,我就再也没有交过朋友,后来妈妈告诉我说:”朋友走了,你很难受,妈妈能理解你,可是你要记住,你们的友谊永远存在,不能让这种思念影响学习呀!“我明白了妈妈说的话,我又开始交朋友了。现在我已经上四年级了,虽然又交了很多新朋友,但是我从来也没有忘记我的那位好朋友――李荣彬。

12.我最喜欢的歌500字作文 篇十二

我喜欢的这首歌还有一定的来历呢!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家景富裕,处处装酷,本人又姓庄我们给他起了个外号——“装酷”“看!他又在装酷了,只见他故作潇洒的把手机拉了出来还在手上转了几圈,拨通了他妈妈的手机号,还专门打开了扬声器,这一举动,真是羡慕死了无数的眼球,可是接下来的一声长吼,却让我们大吃一惊:“妈!怎么还得不来接我!”他愤怒的吼道,他妈妈有气无力的说:“

我生病了,你自己回家吧!”他竟毫不在乎的对他妈妈吼道:“那不还没死吗?快来接我。”说完就把手机合上了。此时的同学们都面面相觑此时的我,心里一下子暴发出了阵阵怒火,但回头一想对付这样的不孝之子要智取,我便学关羽的样子怒气冲冲的冲了上去,但快跑到他面前时我便像泄了气的气球一样停了下来拿出mp3,说:“消消气,来听首歌,我把耳机伸进他耳朵里全班顿时鸦雀无声,他的脸顿时红了起来,他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低声说:“谢谢!”

望着他低头走出教室的身影,我开心的把耳机伸进耳内,周杰伦那百听到不厌的那首歌有传进了我的耳中“听妈妈的话,别让她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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