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名著读后感1000字

2024-11-19

四大名著读后感1000字(共10篇)

1.四大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一

假期,我读了《红楼梦》一书。翻开书,当“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这一副对联映入眼帘时,我不由得被深深吸引住了,看完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

《红楼梦》里的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写得感情丰富、纯洁无瑕,超过了一般人的感情描写,长长的人物描写让我一点也不感到厌倦,好像被一种魔力所吸引,不能自拔。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薛宝钗”,她天资聪慧、博学浏览,跟林黛玉比起来,虽然林黛玉也很聪明,但她没有薛宝钗宽厚、大度。林黛玉一生气就会使“小性子”,还经常讥笑、戒备薛宝钗,但薛宝钗一点也不在乎,在林黛玉生病的时候,还带药给她,表现的很有教养。薛宝钗的优秀品质,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习。

《红楼梦》这本书里有许许多多的好诗,每一首诗都非常动听,非常有吸引力:

无天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干年。此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做奇传?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春梦随云散,飞花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红楼梦》讲诉了一个动人的故事:林黛玉本是天上的仙草,而贾宝玉是天上浇灌她的使者,为了报答贾宝玉的灌溉之恩,于是林黛玉跟随贾宝玉也投胎人间。贾宝玉一出生,口中就含着一颗晶莹剔透的“宝玉”,但从小就喜欢女孩的东西,说话也非常奇怪,这时林黛玉来了,他们一见面,就觉得非常面熟,玩得非常开心。林黛玉聪明伶俐、非常乖巧,可就是心眼太小,总是因为一点小事就和贾宝玉闹矛盾、使性子,让大家都很不开心。

有一次,薛宝钗过生日,因为她非常有才华又宽宏大量,贾母非常喜欢她。于是,薛宝钗的生日会就比林黛玉的要热闹、要好,林黛玉就很不高兴,薛宝钗呢,一点也不在乎,选戏的时候照样体贴地选了贾母喜欢的戏,这让贾母更加喜欢她。

因为林黛玉和贾宝玉经常在一起,又看了《西厢记》,他们非常希望能像书中人物那样,可以天天在一起看书、写诗。随着他们渐渐长大,贾宝玉该结婚了,由于贾母非常喜欢薛宝钗,就想让贾宝玉和她结婚,可又怕贾宝玉不同意,左右为难。王熙凤就想出了一个主意,让薛宝钗假扮林黛玉做新娘,嫁给贾宝玉,正欢天喜地的贾宝玉一看,不是林妹妹,于是就大哭起来。林黛玉听说贾宝玉结婚了,可新娘不是自己,伤心欲绝,吐血身亡了。贾母也从那天起,一病不起,最后也死去了。不久,家也被抄了,整个家就此灭亡了。

看完这本书,我从中知道了一个道理:小性子的人不可能干成大事,如果林黛玉可以像薛宝钗那样宽宏大量,不那么老使性子,说不定她和贾宝玉就可以过上美满幸福的生活了!

2.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二

尽管这样,对于男主角于连·索黑尔来说,个人的个性魅力是无法被泯灭的,我觉得文中最能体现于连·索黑尔的就是那句话,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红的仍旧是红,黑的仍旧是黑。撕开夜色的包裹,这就是生命的鲜活”。红色是于连对生活的向往、热情以及内心深处炙热的渴望,是对当时法国七月革命时期,社会动荡阶段,王权势力的反抗,向稍纵即逝青春的反抗。黑则是对于人性的揭发、人性的贪婪、丑陋、纸醉金迷以及利益熏心的体现。所以红与黑,就是于连充满活力以及不甘妥协的生命力的象征。

总的来说,在读完《红与黑》后,我体会最深的有两点:

首先,我在这篇文章中,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带来的影响,我认为于连出生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理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野心同时,也导致其走入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其次,我认为,看完《红与黑》之后,我体会到人生的真谛,我更加的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这句话,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也不再贪图虚荣,于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所以,不论是对于爱情来说,还是对于人生,我认为一个人有点野心并没有错,但是更重要的是不要迷失自己,包括在爱情面前、在金钱面前、在欲望面前、在权势面前,也不论是我们的出身是如何的卑微,我们都可以凭借自身的努力找到自己想要的,实现自己的价值。

3.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三

给我很深刻印象的是方鸿渐这一人物,年少轻狂时就自诩不凡,也在最好的年华里获得了很多人的吹捧,可是纸包不住火,不管是包装得多好,脸上的面具也迟早会被摘下,最后摆在人们面前的只是造假的文凭、软弱无能的内心以及毫无用处的傲气。到后来,他需要去仰仗着曾经并肩的朋友,去接受曾经爱慕她的女子对他及妻子家人的轻视。最终感叹着婚姻这一座围城,困住了他,让他无力、让他愈发的平庸。

其实他完全可以有着不同的人生,倘若他能在留学时勤奋努力,凭借自己的能力去拿到博士学位,甚至他完全可以在三闾大学争取到留下来的机会,可是他没有,他的软弱无能,他的退缩,让他注定有着平庸的生活,让他注定碌碌无为。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数不胜数的方鸿渐,自命不凡却又丝毫不知用自己的努力去过到想要的生活,做想要做的人,他们懦弱、退缩、无能……书中的人物总能带给我们更多的思考,但愿我们都能勇敢,敢于拼搏,去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过自己喜欢的生活,而不是一生如方鸿渐一样无力又平庸的生活。

除了对方鸿渐的理解,我还想谈谈小说里那一句广为人知的句子:“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我看来,这里的“围城”并不单指婚姻,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面对无数的“围城”,比如工作,人际关系等等,会面对很多的困扰与挫折。可能我们也会有很多的无力感,没有办法去挣脱,便只好默默承受……但其实不妨换一种思考方式,毕竟面对围城会是人生常态,不论是做出什么样的决定,进或是出,我们都还在围城之中,所以,能够做出选择便就是最好的答案了,至少我们的犹豫与徘徊是毫无用处的。而主动做出选择,主动权就在我们的手中,我们面对这些围城或许就会有着不同的看法,毕竟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4.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四

孙悟空,是《西游记》的第一号人物。一只石猴,游东海,闹天宫,降妖魔,行万里,保唐僧,取真经,干出了一番惊天动地的壮举――这是大家公认的事实。我并不想XXX*这个事实,只是想在此事实之上,谈谈我对孙悟空的一点个人看法。

孙悟空这个角色固然是正面形象,但他也是存在两面性的。这两面,可以各举一物来代表:一是金箍棒,一是紧箍咒。何以见得?听我细细道来。

金箍棒,象征着孙悟空的斗争精神。毛泽东的“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正道出了孙悟空的战斗气概。从某些地方来看,他简直就有点“无‘法’无‘天’”:他不理睬那些“神圣不可侵犯”的天条,抡起金箍棒,打上灵霄宝殿,闯入兜率天宫;他不管生死定数,“六教轮回”,抡起金箍棒,打入冥司,强勾掉生死薄上的名字;他不怕天兵天将的包围战斗,甚至当被推入八卦炉用火炼了四十九日时,一旦炉门打开,就又抡起金箍棒,“大乱天宫”去了。后来取经途中,他面对各路妖魔,也是敢打敢拼,斗争到底。哪怕被妖魔的宝物所收,陷入绝境时,一旦逃出,也不忘继续挥起金箍棒战斗,决不退缩。因此,威力无穷的、孙悟空时刻不离的金箍棒,成了孙悟空勇敢、除恶、反抗和斗争精神的代名词。它符合了人民群众进步的革命愿望,这也正是孙悟空千百年来深受读者喜爱的原因。

但我们必须同时看到,孙悟空性格中还存在着消极的一面。紧箍咒,代表了孙悟空的“奴性”――很抱歉,找不到更好的词来形容这一千百年来的英雄形象。孙悟空被压在五行山下的五百年间,渐渐地“知悔了”,扔掉了当年反抗天宫的立场。后来,当观世音菩萨以搬开五行山为“利诱”,让孙悟空戴上金箍儿,协助唐僧“修成正果”时,这个曾大闹天宫的斗士终于皈依了(投降了?),成了为天庭效忠的一员。西行路上,孙悟空开始时经常被唐僧念动紧箍咒,对唐僧意见颇大,但被迫无奈,只得为唐僧卖命。然而后来,唐僧念动紧箍咒的次数却越来越少――孙悟空渐渐“真心归顺”,“听话”了。当中途唐僧赶悟空走时,悟空甚至“凄凄惨惨,腮边泪坠”,整个一副“奴才相”。一个紧箍咒,将悟空紧紧箍在了天条的枷锁里,只打有过之妖魔,不打有错之神佛了。

金箍棒和紧箍咒,决定了孙悟空的两面性。孙悟空,既是一个有斗争精神的英雄,又是一个为天庭效忠的“奴才”。这两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也许,这也是吴老先生的矛盾,是一个时代的矛盾吧。

当然,我不否认孙悟空的正面形象,但我想,一分为二,从多个角度看事物,得到的结论应该更全面些。

5.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 篇五

读到有庆的死时泪水终于决堤。有庆,一个多么天真烂漫的孩子,始终生活在爱与被爱的环境中,他是全家人的希望,甚至连凤霞都忍痛送给别人也要让有庆读书,希望家庭中能有一个读书人改变这悲惨的命运,可是上天竟如此残酷,有庆走了,并且是以给县长夫人献血过量这样一个荒诞的原因,一个可爱的孩子永远离开了这个家,也带走了这个家的希望。福贵抱着有庆的尸体往家走,这段描写看似平淡,但背后却流露出了一种绝望的挣扎,让人不忍卒读。

“那天晚上我抱着有庆往家走,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抱累了就把儿子放到脊背上,一放到脊背上心里就发慌,又把他重新抱到了前面,我不能不看儿子。”“我先把有庆放在田埂上,回家偷偷拿了把锄头,再抱起有庆走到我娘和我爹的坟前,挖了一个坑。要埋有庆了,我又舍不得,我坐在爹娘的坟前,把儿子抱着不肯松手,我让他的脸贴在我脖子上,有庆的脸像是冻坏了,冷冰冰地压在我脖子上。”“有庆躺在坑里,越看越小,不像是活了十三年,倒像是家珍才把他生出来,我用手把土盖上去,把小石子都捡出来,我怕石子硌的她身体疼。埋掉了有庆,天蒙蒙亮,我慢慢往家里走,走几步就要回头看看,走到家门口一想再也看不到儿子,忍不住哭出了声音,又怕家珍听到,就捂住嘴巴蹲下来,蹲了很久……”这是一段充满着一个父亲撕心裂肺的细节描写,福贵的每一个动作、表情背后都是他对有庆之死的心痛,可是这种心痛却只能藏在心里,他还要照顾到家珍的身体,考虑到凤霞的感受。可见福贵的身上,背负了多么重的责任,曾经败光家产的纨绔子弟,如今为人夫为人父,这样的生命已不仅仅是为自己而活。

6.世界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六

在四人中, 改变最大的非孙悟空莫属。 他是唐僧的大徒弟, 毕竟是个猴, 总有点野性。 开始时, 是见到妖精、坏人, 不等他说什么, 一下子就打了下去, 孙悟空是个妖怪, 他认为打人不是一件很大的事。 但经过唐僧不断的教化, 孙悟空也越来越向“善”这个目标靠近。 就如七十六章里的, 悟空和象鼻怪作战时, 到最后还说“不要打伤它, 要不然师傅看见又会说我”之类的。 什么使孙悟空有了这样大的改变? 有师傅的教导, 有师弟的帮助, 不过更重要的还是在于自己,他不想改谁又能奈何。 “人最大的害怕, 是在于我们的力量无边无际” 在这漫漫取经路上, 他保护了唐僧, 又何尝不是重塑了自己? 如果孙悟空没有这些种下的因果, 那他现在应该还在花果山里, 红尘世中, 这样的孙悟空只是一个候, 一个妖, 他永远不会认识自己,也不会成为后来的“斗战圣佛”

唐僧自然也是书中比不可少的人物, 一切的起源都由他而生。 七年级上语文书上说他胆小, 小学课本里也说他胆小。 一方面可能是衬托孙悟空的勇敢, 但我觉得这也是正常的。 刚开始, 唐僧一听妖怪就马上摔下来, 那时候他只是一个刚出京城的人, 后面慢慢就能应对, 也没有之前的那么胆小, 结交了很多友人。 这些都是他的改变, 他的成长。 在别人都对他说“西天取经太难了, 往东边去吧”的时候, 他并无退缩, 因为他心中有信念。

别人都说孙悟空像雷公, 还身材矮小, 但他总是丑, 用处可大着呢。 是呀, 唐僧, 大家的师傅精神支柱; 悟空, 机灵法力又高;八戒, 好吃懒做, 但关键时刻还是使得上劲儿的; 沙僧, 虽然不似大师兄那般高强, 但老实, 总能在调和大家, 在这部书中, 每一个人, 没一件事, 都缺一不可, 缺一则不是一本完整的西游之路。

7.名著昆虫记读后感1000字 篇七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名著昆虫记读后感1000字,欢迎阅读与收藏。

名著昆虫记读后感1000字1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作者写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老师叫我写时候,我总想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观察我,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只对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事仔细观察,才能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名著昆虫记读后感1000字2

《昆虫记》中对昆虫的细节描写更是令人不得不佩服法布尔超人的观察力,如蝉和蚂蚁乞讨粮食时的狼狈形相:“蚂蚁站在门槛上,身边摆放着大袋大袋的麦粒,正调过脸去背对前来乞讨的蝉。那蝉则伸着爪子,唔,对不起,是伸着手。头戴十八世纪宽大撑边女帽,胳膊下夹着吉他琴,裙摆被凛冽寒风吹得贴在腿肚子上,这就是蝉的形象。”这段乞讨的描写真是惟妙惟肖。

更令人赞叹的是,法布尔对昆虫倒挂姿势的描写:如在金属笼子里,椎头螳螂的幼虫停在一个地方后姿势始终如一,毫不改变。它用四只后爪的爪尖钩住网子,后背朝下,纹丝不动,高高挂在笼顶,四个悬点承受着整个身体的重量。倒挂栖驻姿势是如此艰难,然而苍蝇的倒挂姿势却截然不同。苍蝇虽然也抓挂在天花板上,但是它总要抽出时间松弛一下,随便飞一飞,操起正常姿势走一走,肚皮贴地,肢体舒展开晒晒太阳。法布尔对昆虫的描写,真是细致入微,令人赞叹。试问一下,那个人没看到过苍蝇倒挂的姿势,但又有谁去注意它呢?但法布尔在《昆虫记》中对上千种昆虫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描写,这也正是法布尔的成功之处。

然而,法布尔的成功不是一蹴而就的,他的一生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偏见”,二是“贫穷”。法布尔勤奋刻苦,锐意进取,从农民后代变成一位中学教师:中学教书二十余年他兢兢业业,同时业余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发表过出色的论文。尽管如此,他想“登上大学讲堂”的梦想始终没有实现,开辟独立的昆虫实验室的愿望始终得不到支持。教育,科学界权威们,骨子里看不起他的自学学历,看不贯他的研究方向。这种漠视与某些人的虚伪,庸俗,妒嫉心里合拍,长期构成对法布尔的偏见。法布尔生在穷苦人家,靠自己打工,读完了小学,中学;成年后只靠中学教师的工资,要后七口之家的生活,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然而,发布而没有向“偏见”和“贫困”屈服。他依然勤于自修,扩充知识储蓄,坚持不懈地观察试验,不断获得新成果,一次又一次回击“偏见”。他挤出一枚枚钱,购买坛,罐,箱,笼,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极了研究资料,化教书匠之“贫困”为昆虫学之富有。

他为了完成《昆虫记》几乎是牺牲了一切。他没有抓住一生中出现的许多机遇去巧取功利,过上幻想中的“好日子”却安于清苦,坐了一辈子冷板凳,甚至不惜把一家老小也捆在自己这张“板凳上”。

法布尔曾经提出一个问题:“只为活命,吃苦是否值得?”为何吃苦的问题,他已经用自己的九十二个春秋做出了回答:迎着“偏见”,伴着“贫穷”,不怕“牺牲”,“冒犯”和“忘却”,这一切,就是为了那个“真”字。追求真理,探索真-相,可谓“求真”。求真,这就是“法布尔的精神”。

在这本《昆虫记》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昆虫的大千世界,更应该领略到的是法布尔“追求真理”“探索真理”的精神。

名著昆虫记读后感1000字3

坐在窗边,阳光从窗外洒进。在这暖洋洋的午后,怀着期待的心情,翻开一本书———《昆虫记》。

他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昆虫记》这部传世佳作亦是他的作品。他,就是法布尔。他用心血写出成这本著作文字生动活泼,语言轻松诙谐,使你感觉不到一丝乏味,将你带入一个充满盎然情趣的昆虫世界。在作者不下,酷似人类的.虫子翩然登场。杨柳天牛像一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燕尾服。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的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我又忍不住细细往下读。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幻想,潮湿泥土的气味总在鼻尖萦绕,“嗡嗡”虫子移动的声音用在耳边响起,让我身临其境。是法布尔,让我们看到了昆虫在对待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的许多问题上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坐着创造出来的虚拟世界,它不同于小说,他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为一天每一夜,它亦是孤独的,宁静的,是法布尔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

我叹服大自然的神秘,可我却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它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世界的神秘与奇妙,又让我感受到了到了作者独具匠心和细心观察。

《昆虫记》中所描述的昆虫,有的是我们熟悉的,而有的却是我们从未听过和见过的。可有那么几只是我不得不提的:

萤火虫———燃烧的希望

许多文人都写了优美的诗文来赞叹萤火虫不灭的光,但是法布尔却发现了萤火虫短暂的一生,并为它感到惋惜。萤火虫的一生只有短短的14天,在这14天中破蛹寻偶、找到伴侣、繁衍后代,然后终其一生,默默死去。对于许多的人来说,萤火虫无疑是勇敢的,因为它在最后的14天内熄灭自己的光芒,二十一就忙碌着,快乐着,为迷失方向的旅人找寻回家的路,带来勇气和希望。

蜣螂———勤劳的工作者

蜣螂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屎壳郎,也许你会认为它是污秽的。可它在我眼里却是伟大的。它地农民还要任劳任怨;在田间工作时,有许多因素会影响它的工作,可他从不抱怨,而是节约下那些发牢骚时间;来尽快开始重新工作。它的勤劳、认真、任劳任怨都是你所不知道的。

《昆虫记》,让我发现了昆虫世界也是非常丰富多彩的,有不为人知的一面。在昆虫的身上其实也能看到人类的影子,尽管他们不像人类用语言表达,但他们的每一个动作都有特定的深刻含义。《昆虫记》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的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读不尽的书。

8.名著小说传读后感1000字 篇八

——李开复

上面这句话是李开复老师在《世界因你不同》一书中写到的。意思是,我们既然活在世界上就要创造最大的价值,这是为我们的人生负责。一个世界有我,一个世界没我,世界会有什么不同?推而广之,一个家庭有你,一个家庭没有你又会有什么不同?一个社会有你,一个社会没有你,这个社会又会有什么不同?既然活着,就要活出生命的意义,生命的意义是什么?生命的意义就是我们发现、追求生命意义的过程。活着,我们可以让家庭更幸福,我们可以为社会贡献更多的力量,我们的存在改变着世界,能让世界更美好,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读完《世界因你不同》,我便把这句话当做自己的座右铭,然而李开复究竟是又怎样的经历才能说出如此人生格言?

以前只知道李开复曾在苹果、微软、Google这样三家全球具高度影响力的顶尖IT公司里担任高管要职,对其成长经历以及成功履历并没有过多关注。而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原来他是捣蛋的“小皇帝”,11岁的“留学生”,奥巴马的大学同学,26岁的副教授,33岁的.苹果副总裁,谷歌中国的创始人,他有着太多传奇的经历。而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李开复从小就展示了天才的一部分,但他的职场传奇却离不开另一个重要的因素——面临选择时的毅然决然。

11岁那年,他放弃了台湾的教育,远赴并不熟悉的美国;在哥伦比亚大学,他放弃了当时全美最热的专业——政治,选择当时并不热门的计算机学;当他曾为苹果最年轻的总裁,却跳槽到SGI;他辗转于微软与谷歌,毅然先后放弃了微软、谷歌总裁的宝座。每一次的选择都那么的让人大吃一惊,每一次的选择都那么毅然决然,每一次的选择都那么与众不同。而他的生命正是在一次又一次的选择中不断自我超越,不断完整升华。书中提到人应“Leadyourlife”,李开复正用自己的行动向世人证明这一点: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

在如此多的共工作经历中,李开复当然有决定错误的时候,当因此遭遇职场危机或被人质疑时,他选择虚心接受批评,吸取教训。正如他所说“越不被人看好,越要证明给人看”。所以他遇到问题从不是消极应对,而是做最坏的打算,却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正是这样的处事方式才使李开复一次次转危为机,终在浴火之后成凤凰!

或许他不完美,但没人怀疑他的优秀。在很多人看来,他不过是个“打工皇帝”,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每一个阶段他都位于金字塔的顶层,而更重要的是,他敢从金字塔的顶层跳下,而且跳了很多次。书上对他的评价是:一个照耀这个时代的名字;一个让两家最大的IT企业对薄公堂的争议焦点;一个志在改变中国青年命运的心灵导师;一个不断追求卓越的职场传奇;一个不可替代的人物!

9.小学五年级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九

郝思嘉的任性,白瑞德的神秘,卫希礼的温柔帅气,韩梅兰的柔弱善良。这就是我初读《飘》时对书中人物的印象,但是随着剧情的发展,我发现,他们并不是我原先想的那样。

郝思嘉:全书以郝思嘉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人的爱情纠葛。郝思嘉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形象。原本的她是农场主的大女儿,生活无忧无虑,每天和小伙子们调情,总喜欢展现自己最美丽动人的一面,虚荣和爱美充斥了她的心。后来,她坚定的喜欢着卫希礼,又因为希礼将要与梅兰订婚而草率的嫁给了查理。在这一点上我及其不认同思嘉的做法,太轻率,她还只有16岁,最后落了个早早当寡妇的下场,她能怨谁呢,难道是卫希礼的错吗?但是,当看到思嘉在战争中始终没有离开梅兰时,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勇敢可爱的姑娘。她有无数的机会可以抛下在亚特兰大的一切,回到母亲身边。可是,她为了将要生孩子的梅兰并没有这么做。当然,照顾梅兰是希礼在参军前嘱咐思嘉做的,可是在危急关头谁还会想着曾经对谁的承诺呢?窗外是焚烧城市的红色,窗内,思嘉同梅兰并肩作战,最终取得了胜利。以思嘉的勇敢而感到骄傲。

在家里,她和父亲像是朋友一样,各自都有不可以被母亲知道的秘密,思嘉也在父亲身上学到了对生活的坚强品格和对黑人仆人的慷慨关心。当父亲死了以后,思嘉把父亲的一块珍贵的手表给了一个贴身家奴。而当她在经营木材加工厂时,一个黑人奴隶投奔而来,她首先想到的是要保护他,应该说这些地方受父亲影响很大。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在战争中回到塔拉的那个整天为一屋子人寻找吃的的郝思嘉。虽然没有了华丽的衣服,却多了几分朴实;虽然没有了高贵的气质,却多了几分成熟;虽然没有了白皙柔嫩的双手,却多了几分勤恳。我很喜欢米切尔笔下思嘉的那双手。尽管那双手杀过人,尽管那双手上全是金钱。但是,我喜欢的是那双手上的血泡和老茧。那些是劳动者的象征。是思嘉在穷困的时候,面对一屋子的老弱病残而劳动的成果,那双手是美丽的,是惹人怜爱的。

思嘉的第二次婚姻是建立在金钱关系上的,虽然她伤害了自己的妹妹,但这次婚姻比上一次要有价值的多,她救回了父亲留给自己的农场,起码她是努力过的,尽管不是什么上乘的方法。我也不能清楚的了解思嘉的第三次婚姻到底是幸福还是不幸。虽然她失去了两个孩子,但是她找到了自己的真爱,只有瑞德才是她真正爱的人,虽然思嘉在最后才明白过来,但是我相信思嘉一定有能力把瑞德追回来。因为她是那么的有魅力,尤其是对瑞德,不是吗?

白瑞德:通读全书,最令我震撼的就是瑞德对思嘉坚贞不渝的爱。虽然瑞德不是什么上等人,但他拥有很多财富,以至于思嘉会主动找他,而他们每次见面都会互相嘲讽,对于瑞德对思嘉的嘲讽,我想一定是嫉妒心在作怪。瑞德本可以离开亚特兰大,带着一笔财富远走他乡,过这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他放不下思嘉,毕竟他在战争中离开了她,虽然瑞德为思嘉做的已经够多,更因为他对思嘉的爱而使他又回到了亚特兰大,时不时的出现在思嘉的生命里,为思嘉解决困难。思嘉对他的影像是很大的。但是,瑞德这个浪子对梅兰小姐是很尊重的。我觉得在当时那个充满战争与邪恶的年代,正是梅兰那伟大的心灵感染了玩世不恭的白瑞德。使他明白,原来世界上还有另一种人和另一种生活。

对于白瑞德,我很欣赏他对思嘉的那份坚持,虽然最终达到了他的目的,可是他却累了,因为长期以来一厢情愿的付出而累了。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一根细线,它连结着肉体和灵魂。有的人耽于肉体的生活,而忽视了灵魂的提升。他们找不到那根细线;有人专注于灵魂的超度而不需要那根细线;而世人大多既不愿委屈了肉体,又希望灵魂有所归依,细线是一个人的生命热情所在,且每一个人的生命热情有所不同。媚兰是最能触动瑞德细线的那个人。他渴望从堕落走向拯救,走向高尚美好的生活。

10.名著读后感1000字 篇十

那是暑假的一天上午,我在老家接到通知,补习班作文评比我两个都是最后一名,我哇哇大哭。谁的安慰我都不听,爸爸见状。匆匆的过来递给我一本书,我出自好奇,瞄了一眼,书名是《简・爱》,爸爸把书送到后又匆匆的走了。

我翻开了这本书,由于故事的内容深深吸引我所以我从上午看到下午,书中主要讲述的是:

一个叫简・爱的女孩从小就寄居在舅舅和舅母家,舅舅待她如同亲生女儿一样,而舅母却恰恰相反,舅舅去世后,狠心的舅母把简・爱送进了孤儿院,在孤儿院里,简・爱和海伦等一些新生总是被一些老生欺负:面包被抢,别人干的坏事还要自己背黑锅又不能为自己解释,有一次,一个学生把石板打坏了,责任却不知怎么竟怪在了简・爱的身上,害的简・爱挨了十鞭子,简・爱一开始十分憎恨那个人,但她的心告诉她不能憎恨别人,以和为贵,于是,她和那个让她背黑锅的人交了朋友,时光飞快。简・爱在已经孤儿院里住了八年,在这八年中她总是待人友善,把朋友们都当做自己的亲人,于是孤儿院里的老生都被她感动了不知欺负人,可她厌倦了孤儿院里不分是非的老师,于是她离开了孤儿院,在桑菲尔德府当了一名家庭教师。后来因为她发现阁楼上的疯女人竟是罗切斯特的妻子,虽然罗切斯特待她很好,但她鄙视罗切斯特的人格,于是便离开了桑菲尔德府一个人流浪在外,当她来到一个村庄时她先是被认为是乞丐,后来又被认为是下人,又被人歧视。但她不在乎,当一个好心的牧师收留她时,她想起了桑菲尔德府,想起了罗切斯特的细心照顾,于是她不顾长途跋涉,回到了桑菲德尔府,可桑菲尔德府已经被一场大火变成了一片废墟。她一连询问十几个路人,经过千辛万苦才找到了罗切斯特。他们便如愿以偿的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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