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规划经济规划(精选8篇)
1.社区服务规划经济规划 篇一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18-2019两年规划技术
服务项目采购
招标(采购)代理委托协议书
(协议编号:珠物招18231)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О一八年五月
招标(采购)代理委托协议书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代表根据我国《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18-2019两年规划技术服务项目采购的招标(采购)代理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2.双方应密切配合,分工协作,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齐心协力,努力做好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
3.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2018-2019两年规划技术服务项目采购。4.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5.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项目负责人:龚志坚
二、双方的职责
1.甲方的职责
1.1 甲方应具有本招标(采购)项目的相应资金。
1.2 按照本项目进度的要求,和乙方协商,提出具体的招标(采购)任务计划。1.3 负责将有关招标(采购)项目商务技术、服务要求提交给乙方。1.4 负责及时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所需要的其它资料。1.5 负责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6 审核确认乙方编制的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项目组织实施程序及时间安排等与招标(采购)项目有关的实质性工作内容。
1.7 协助乙方解答投标人(供应商)提出的有关问题。1.8 监督评审现场的工作纪律。1.9 办理其他应由甲方负责的事宜。2.乙方的职责
2.1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组织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2 负责编写、印刷和发售招标(采购)文件。2.3 负责联系并发布招标(采购)公告。
2.4 负责答复投标人(供应商)就招标(采购)文件所提出的问题;需要时,负责向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发送标书修改通知。
2.5 组织并主持开标评标会议;如有必要,负责邀请有关投标单位前来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当面澄清。
2.6 需要时,负责通知投标单位延长投标和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7 负责向中标人(成交人)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2.8 负责整理招标(采购)代理过程中相关资料,及时提交甲方归档。2.9 对甲方及招投标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得透露或发布给无关人员或利益相关人员。
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和支付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2.甲方负责评委费,乙方负责编制印刷标书等费用。
四、其他
1.甲方应认真细致全面考虑招标(采购)要求并向乙方提供书面材料。乙方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及其相关修改文件或澄清文件,应准确、细致、全面,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发布。
2.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委托协议所规定的职责,对执行本委托协议中所
发生的问题,任何一方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及时协商解决。由于任何一方违约而造成本委托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违约方须承担责任。
3.对协议进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代表: 日期:
乙方: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代表: 日期:
2.社区服务规划经济规划 篇二
怀远经济开发区由于近几年的建设发展, 部分企业已建成投产, 还有一大批企业正在建设之中, 其发展势头愈来愈好, 但随之暴露出服务功能不足的问题, 主要表现如下:一是园区拆迁人口的安置问题, 二是园区工业人口安置以及工业企业的聚集带来的商业及其他需求。现以怀远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区的规划为例, 就当前中小型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区的规划进行探讨, 以促进城市经济开发区的持续快速发展。
1 各类经济开发区中综合服务区的设置与选址
由于经济开发区的自身条件各不相同, 其综合服务区的设置和选址要求也不尽相同。以下从经济开发区的产业类型、规模、区位条件3个方面阐述综合服务区的设置与选址。
1.1 不同产业类型经济开发区中综合服务区的设置与选址
经济开发区按产业类型可以分为综合性经济开发区和专业性经济开发区。由于工业投资的不确定因素时刻影响到经济开发区的建设, 使许多经济开发区在确定性质时更多地注重综合性, 在经济开发区内设置较完整的生产、生活环境, 综合性也就成为现有经济开发区较为普遍的特征。在综合性经济开发区较为普遍的同时, 有些城市则开辟了专业性较强的经济开发区[1]。所谓专业性较强, 主要是指开发区或开发区内某部区域有较突出明确的主导项目类型, 例如汽车、化工、电子等。在综合服务区的设置上, 要根据经济开发区所属的产业类型进行区别对待, 在专业性经济开发区中主导工业类型污染较大如化工工业等, 不应在开发区设置综合服务区;在综合性经济开发区中设置综合服务区也要根据其产业分区, 选址应避开污染较大的工业组团, 选择在工业用地的上风向设置。如怀远经济开发区虽然为综合性经济开发区, 但是在建设初期便在其北部形成了以精细化工为主的工业组团, 因此规划在开发区南端设置综合服务区。
1.2 不同规模经济开发区中综合服务区的设置与选址
经济开发区从规模上可分为超大、大、中、小型, 面积从几平方千米到几百平方千米不等。超大型、大型经济开发区随着建设逐步展开, 规模不断增大, 在分期实施中单个综合区在交通、服务规模等方面难以达到要求, 应设立多个或多级综合服务区以满足需求。中、小型经济开发区由于其规模较小, 则一般仅设立一个与其配套的综合服务区。
1.3 不同区位经济开发区中综合服务区的设置
经济开发区从区位上可分为城区外延型和独立型。城区外延型经济开发区由于原有中心城区本身有较强的服务能力, 可直接由中心城区服务[2]。独立型开发区常远离中心城, 基本上不受中心城区向边缘扩展的影响, 综合服务区可在开发区内新址新建或结合区内集镇、原有居民点建设。怀远经济开发区由于距县城较远, 且现状建成区与县城有合徐高速相隔, 县城的服务难以覆盖其范围, 故选择在合徐高速公路以东, 结合现状的邵圩村规划综合服务区。
2 综合服务区的功能
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区主要服务于经济开发区, 满足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解决经济开发区建设中的拆迁安置和企业员工生活安置等需求, 其功能按服务区域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外部性服务功能, 主要指服务于整个经济开发区或周边地区的功能, 如居住、办公、大型商业等;另一类是内部性服务功能, 主要指仅服务于综合服务区内居民的功能, 如小型商业、文化娱乐体育设施等。
2.1 外部性服务功能
2.1.1 居住。
目前在安徽各开发区中劳动密集型工业项目占较大的比例, 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给城市的发展带来了机遇, 但如何安置这部分人也成为各开发区的当务之急。以前大部分厂区内都会通过建设职工宿舍来解决工人的居住问题, 但这种安置势必会带来工业居住的混杂;单个工厂工人规模较小, 生活配套设施重复建设造成了浪费, 且较大规模的配套设施无法建设。工业的持续发展需要大量稳定的员工队伍, 随着工人收入的提高, 其对居住环境和生活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区内应有一定规模、设施完善的生活小区可供安置企业员工。
2.1.2 公共服务设施。
一是办公。经济开发区内的办公主要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政府部门机关下派机构、各企业单位办公等构成。综合服务中心中的办公建筑主要可供开发区管委会、各政府部门机关下派机构办公使用。企业单位的办公一般为管理方便大多设在厂区内, 但在企业单位刚进驻开发区时, 往往也需要有办公用地, 以处理大量的基础建设和来往业务, 这就使在综合服务区建设部分办公建筑成为必要, 其可供企业在进驻开始阶段使用, 也可作为企业单位未来高层人员和营销人员的办公设施。二是商业服务。随着经济开发区企业及办公设施的建设, 经济开发区人口不断增大, 对商业设施也有较大的需求。目前在省内各经济开发区中都建设有一些常规商业设施, 如生产资料或产品市场、较大规模的商业设施、宾馆等, 这些商业设施大都是服务于开发区内工作生活的人;而另一类是以服务工业为主的商业, 现有开发区中却往往被忽视, 如设备维修检测服务、设备租赁服务、产品试验服务、样品制造服务、工装设计制造服务、工程设计咨询服务、高技能人才中介服务等。三是教育培训设施。近年来, 农村教育事业虽然发展较快, 劳动力素质比过去有所提高, 但仍然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 他们大多没有受过专业技能培训, 即使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 多数掌握的也只是祖、父辈传授的, 或者潜移默化的传统农业技术, 有技术特长的劳动力不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使进城镇农业劳动力接受职业技术培训, 以达到企业用人的需求。由于怀远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区距蚌埠市和怀远县城都仅有十几千米, 而两地的职业教育发展十分完善, 故在怀远经济开发区中没有规划在综合服务区配建职业教育和培训设施。
2.2 内部性服务功能
2.2.1 居住。
经济开发区大多选址于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区, 不可避免的在区内会有一些村庄等, 在建设开发过程中村庄与经济开发区规划、道路等产生了较大的冲突[3]。村庄往往占地面积较大, 内部结构松散, 用地浪费较大, 且这些农民的土地也往往被经济开发区建设所征用, 所以对村庄一般都采用集中就近安置的办法解决。这样一方面让农民变为工人, 另一方面失地农民可以在综合服务区内从事商业、服务业等, 从而解决农民失地后的生活问题, 为外部性居住和办公提供服务。
2.2.2 商业。
综合服务区内大量的居住设施和办公设施的建设, 给综合服务区带来了大量的居住、工作的人, 为满足人们日常生活服务, 要配套商业设施, 如银行、超市、农贸市场等。
2.2.3 文化娱乐体育设施。
结合居住区和办公区建设, 按相关规范配建文化娱乐体育设施, 以满足居民日常文化娱乐活动的需要。
2.2.4 教育医疗设施。
在综合服务区内应按居住区规划规范配建幼儿园、小学、中学等基础教育设施。在综合服务区配建医疗服务设施时, 应充分考虑其主要是为内部居民服务, 同时也要考虑能为整个开发区服务。
3 综合服务区的规划布局
综合服务区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服务对象、交通条件、空间景观环境等因素的联系, 将综合服务区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
3.1 服务对象
根据综合服务区的服务对象不同, 其主要功能居住和商业可分为两大区域:外部性服务区和内部性服务区。外部性服务区包括综合商贸区和企业员工小区;内部性服务区主要为拆迁安置小区及为内部服务的商业、文化、教育等设施。怀远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区规划以中部南北向道路将综合服务分为东区和西区, 东区为外部性服务区, 西区为内部性服务区。
3.2 交通条件
根据各区服务对象的不同, 其对交通的要求也各不相同[4]。外部性服务区是以整个经济开发区为服务对象, 要求能快捷方便地到达经济开发区内各区, 其应靠近主干道布置, 如针对服务区的整个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员工小区、生产资料市场、大型商业、宾馆、办公、工业服务型商业、职业教育等应靠干道布置;内部性服务区主要是以综合服务区为服务对象, 布局应满足综合服务区内能便捷的使用, 其应布置在综合服务区内的小区级道路周边, 如农贸市场、幼儿园、小学、中学、医疗设施、文化娱乐体育设施等。
在怀远经济开发区的布局中, 规划充分考虑交通的影响, 在原206国道和乳泉大道2条主干道沿线布置外部性服务区, 即北部的综合商贸区和南部的企业员工小区。在位于综合服务区中心的南北道路两侧布置内部性服务区, 如安置小区、幼儿园、小学、农贸市场、小商业等。
3.3 空间景观环境
根据经济开发区功能和服务的不同对空间景观环境的要求各不相同, 在规划中要区别对待。在外部性商贸区中, 办公和商业规模都较大, 对建筑外部的人流、车流的疏散要求较高, 可适当设置小高层或高层建筑, 以留出较大的外部广场[5]。而内部性商业则相反, 其规模较小, 人流较少, 应以低层建筑为主, 沿综合服务区内部道路两侧布置。
在外部性居住区中, 规划应充分考虑企业员工对生活质量和景观环境的要求较高, 应重视小区景观环境的塑造。小区景观环境设计中还可增添一些文化品种, 以进一步提高小区的文化内涵。而在内部性居住区中, 因其居住人群主要是农民, 其景观设计应满足他们的需求而又要充分考虑成本控制, 在小区内设置一定的开放性交流空间, 给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公共交流空间[6,7,8,9]。
在怀远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区规划中, 在北部综合商贸区中设置了一栋高层建筑作为制高点, 统领整个综合服务区的建筑群, 同时在沿原206国道一侧设置较大的广场空间以满足人流、车流的疏散。对内服务的小商业、农贸市场等都沿综合服务区中心的道路布局。规划结合现状基地西部居民点建设一个拆迁安置小区, 在小区两区组团内设置两处公共空间, 主要以硬质铺装为主, 以达到节约成本和满足需求;在基地东部结合现状水体建设一个企业员工居住小区, 小区以水景为主线, 结合亲水广场、喷泉、绿化及各小组团内的景观小区等塑造了一个清新、优美的居住环境。
4 结语
近些年来, 各类经济开发区迅速兴起, 成为各地经济发展新的亮点, 但大多经济开发区都只重视工业的发展, 而忽视经济开发区各项事业的均衡发展[10,11]。如果说过去十几年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处于初级阶段———硬环境的建设;那么现在更应该注意服务功能的建设和完善———软环境的建设, 以促进经济开发区做大做强。
参考文献
[1]魏东辉.中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与成功经验探索[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1999.
[2]罗俊.武汉市桥口区都市工业发展对策研究[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 2005.
[3]张晓平.我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特征及动力机制[J].地理研究, 2002, 21 (5) :656-666.
[4]刘鲁鱼.我国开发区的发展趋势及政策建议[J].开放导报, 2004 (1) :87-90.
[5]韦亚权.生态工业园区的规划与设计研究[D].西安:西北大学, 2005.
[6]谢晖, 王兴平, 章建豪, 等.基于效益分析的节约型城市规划方法探索——以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规划为例[J].规划师, 2007, 23 (6) :15-20.
[7]陈鹏.关于节约型城市规划的理性思考[J].规划师, 2006 (5) :8-10.
[8]刘昌寿, 沈清基.“新城市主义”的思想内涵及其启示[J].现代城市研究, 2002 (1) :155-158.
[9]董爽, 袁晓勐.城市蔓延与节约型城市建设[J].规划师, 2006 (5) :11-13.
[10]郑国, 王慧.中国城市开发区研究进展与展望[J].城市规划, 2005 (8) :51-58.
3.养老社区规划研究 篇三
在设计方面,我们从规划、建筑、景观三个层面研究了老年住宅设计的相关规范及设计要点。规划上,普通住宅与老年住宅需按一定比例配置;建筑上,从公共空间及户型空间设计两方面进行研究;景观上,依据老年住宅景观空间设计原则,提出了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各种空间类型。本篇即从养老社区的规划角度进行阐析。
一、目前养老社区的类型及发展趋势
1、养老社区分类
·按地段区位划分
城区型:在市区内建设的养老社区,占据生活区位优势,可以共享城市公共设施,但城区内地价较高,养老住宅产品优势不明显,因此城区内建设养老项目较少。
城郊型:在城市郊区地价较低地段建设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养老社区,一般环境优美,养老设施相对齐全,较独立,与其他社区隔离。
休闲度假型:邻近景区或与休闲度假项目结合设置,以休闲享受生活为主,多为高端产品。
·按服务对象划分
自主生活型:针对身体健康、生活自理的老年人。社区提供丰富的社区活动,增加娱乐交流场所和应急照料服务等。辅助生活型:针对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社区提供起居帮助、家务料理、医药监督等基本生活照料。
辅助医疗型:针对患病需要治疗和恢复的老人。社区提供24小时生活护理、医药治疗、康复帮助等服务。
·按运营方式划分
租售并举:养老地产盈利的不是地产,而是养老服务。但是由于前期投入大,后期运营服务资金回收慢,大部分企业选择将房源的60%-70%卖掉,回收大部分的资金。剩下的部分自持,长期经营。
会员制:有部分养老地产商持有物业,出售服务,通过会员制会员卡的发售实现前期资金的回收。会员卡的类型会根据市场需求设计。
险资:保险的长期投资与养老地产的慢回收周期相匹配,因此险资被认为是最适合做养老地产的企业。险资将保险和入住资格挂钩,以投保取得入住资格,以保险收益支付服务费用。客户也可以选择不入住,只拿分红。
·按开发建设类型划分
独立型养老社区:配有较齐全养老设施,与其他社区隔离,专为老年人服务的社区。
混合型社区:适当配置老年服务设施,有部分老年居住套型或老年邻里单位的社区,是普通社区和老年社区的综合体。
2、养老社区发展趋势
目前养老社区建设既有独立型养老社区也有混合型养老社区,二者对比如下:独立型老年社区的优点是配套设施齐全,老年人可以享有较独立的生活环境,不受干扰;老年人群集中,交往方便。缺点是资源共享性不强,成本投入较高,社区人群组成过于单一,社区活动仅限于老年人之间交往,造成老年人与社会疏离,不利于老年人心理健康;混合型社区的优点是可以与其他住宅产品或社区共享公共配套设施,成本投入较小;老年人与其他人群混合居住,能够更多地与社会产生联系,有利于老年人心理健康;混合社区还可以为老年人和子女提供邻近居住条件,很好地兼顾传统家庭亲情观念。其不足是生活环境与配套设施具有一定程度的交叉或共用,而非老年人独享。根据我国老龄化发展趋势和特点,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混合社区是今后养老社区的发展方向。
二、养老社区规划
我们主要从社区外部环境条件以及社区内部规划布局两方面进行阐述。社区外部环境条件首先是地段选择。应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的生产储运等用地;选择在地形平坦、自然环境较好、阳光充足、通风良好的地段。
针对休闲度假区型和城郊型养老住区,因其用地以远离城市生活区的居多,选址时关键要看与周边城市公共交通(高速铁路、铁路、航空、高速公路)是否方便,与城市的公共配套资源联系是否便捷(如医院、超市、银行等)。
城区型养老社区与周边城市生活区位置临近,选址时要选择在具有良好基础设施条件,如银行、超市、洗衣店、修理店、鞋帽服装店、餐饮店、邮政及药房等应尽可能邻近且便于前往,使入住者生活方便,居住安心;靠近公共服务设施如大型医院、保健服务站、文娱设施、图书馆等;选择临近公园、绿地的地段,使老年住宅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老年人增加户外休闲活动;选择交通方便可达的地段但应避开对外公路、快速路及交通量大的交叉路口等地点,保证购物、逛公园等一般室外活动不必穿过城市主要街道。
第二是环境安全的考虑。这是老年人聚居的社区环境需特别予以考虑的问题。老年人因生理机能衰退,在警觉性和自卫能力上都有所减弱,老年住区应选择在社会环境简单,人员素质较高的地段,以保障老年居住的安全性。
第三,选址周边人文景观的开发利用可增进养老社区的发展。充分挖掘人文景观资源,尤其是城市印记与社区结合开发,将极大增强老年人的社区归属感。
对于养老社区内部规划布局,以本公司某居住项目为例,总结出养老社区在规划布局上需要注意的一些方面。规划住区总用地10.76顷(见图1),其中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占地约为总用地的30%。用地南侧、西侧、北侧地块开发居住社区,东侧滨河,有滨河公园绿地。用地西侧、北侧、东侧是城市主干道,南侧为城市次干道。
1)功能分区(见图2)
小区内住宅产品呈多样性。住宅产品的设置结合当地规划要求和开发商需求,考虑中国人的养老习惯和亲情关系,提供多样的养老住宅产品,如普通住宅、嵌套住宅、老年住宅、老年公寓等。不同类型的产品分组团布局,避免组团间互相干扰。尤其是老年住宅组团和普通住宅组团通过设置组团道路和有层次的景观绿化做适当分隔,以保障老年住宅的私密性和安全性。
nlc202309051503
小区级的配套设施尽量居中布置,便捷各组团人群使用。对于老人而言,居住空间和公共配套的便利联系能促进老年人参与公共配套的使用和管理。
2)产品设置(见图3)
如图3所示,整个居住区居住建筑总面积263480平方米,老年居住套型(包含老年公寓、老年住宅、嵌套式老年套型)总建筑面积75856平方米,占居住总建筑面积的28.8%。
·养老住宅
老年住宅布置在用地东南部,邻近东边的滨水公园和南侧城市次干道,其目的是尽量选择景色优美、不受交通噪音干扰的地段。养老住宅为低层合院的组合,几栋带有私密小院的住宅围合成一个院落组团,形成兼具中国传统居住形态与现代时尚生活特征的布局模式。组团内部还分级设有组团绿地和宅间绿地,并配置了符合老年人交流、休闲、健身活动需求的场地及设施,环境清幽,景致宜人。
·嵌套住宅
嵌套式住宅是指单元住宅楼里嵌入布置老年居住套型。老年套型一般布置在与家人临近、楼层通风良好,日照充足的位置,并尽量靠近交通核。每单元楼的底层作为公共交流、公共活动空间。楼内一般不单独配置老年人生活服务设施,有服务需求可提供上门服务。
·老年公寓
老年公寓靠近住区南侧次入口(此出入口可作为老年人专用出入口),地段日照通风良好,周边环境相对安静,既方便出行又比较独立。老年公寓为高层建筑,首层至三层以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为主,包括:医疗急救站、康复护理室、文娱活动室、健身活动用房、服务供应站、餐厅、理发室、洗衣房等;四层以上为标准老年公寓,每楼层单独设置观察室和楼层起居室。
·普通住宅
普通住宅占小区住宅的大部分,均为高层住宅,自成组团布置在用地北部。
3)配套服务设施(见图4—1、图4—2)
①配套服务设施布局原则
·分级明确
老年社区配套服务系统与居住区配套服务设施设置原则一致,应按区域级、居住区级、小区级、组团级、单元级等分级设置。服务范围由远及近,规模由大到小,以便更加全面细致地为老年人服务。本项目除了在住区居中位置的社区中心内设置了辐射全住区的老年配套设施外,在东南部的老年住宅组团内部以及老年公寓底层等位置设有就近的老年服务项目。 ·疏密有致
配套服务设施应从高等级到低等级合理疏密配置。大型的、复杂的、使用率低的集中配置,小型的、简单的、使用率高的分散重复布置。
②老年住区规划分级配套服务内容
根据老年住区规划相关规范要求,老年住区分级配套服务内容如下——小区级:超市、银行、邮政、家政服务中心、药店、修理店、老年保健康复中心、老年护理中心、老年办公、老年培训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组团级:老年活动室、棋牌室、图书室、书画室、日托所等;单元级:紧急救护室、护理室、餐厅、公共待客厅、洗衣房等。
本项目在用地东侧设有居住区级配套商业中心,其内部包含有大型超市、银行、邮局、家政服务中心、药店、修理店以及面向全住区的各类培训及活动中心。商业中心内未单独设置老年服务设施。而在社区中心内结合组团需求设有老年护理服务中心及老年活动中心,同时在老年公寓内设置了组团和单元级配套老年人服务用房和设施。
4)道路系统(见图5-1、图5-2)
·涉老组团尽量靠近出入口,最好有单独的对外出入口。通向涉老组团的出入口限制非住区人流车流进入。本案用地南侧出入口可通过物业管理作为老年住宅组团专用出入口。
·老年人出行多以步行、自行车、电动车等方式为主。住区设计时,涉老组团尽量做到人车分流,减小机动车道宽度,增加人行道宽度。人行道与休息空间结合,多布置休息设施。
·纯老年住宅组团实施组团外停车,内部道路除急救和临时接送车辆外限制机动车进入;嵌入式组团限制机动车进入,机动车进入地下,内部道路以步行和非机动车为主。含老年住宅的组团多设置自行车和电动车停车位。
·加强步行系统设置,使其满足老人健身锻炼需求。注意步行系统无障碍的设计,可在局部地段适当增加步行道路的挑战性,引导老人进行一些难度活动。
·含老年套型的单元路口处设置单元标志,方便老人辨识住宅所在位置。单元入户处布置急救车停放回旋场地12m×12m。回车场地结合休息场地布置。在正对单元门处布置标志性景墙,提高单元的可辨识度,方便老人识别。景墙两侧布置花池和座椅,可供单元内老人休息交流。单元入户雨棚加长成半廊,成为户内和户外的过渡,为老人适应户内外环境转变提供过渡空间(见图6)。
4.社区服务规划经济规划 篇四
第一节 机构职能简介
一、机构简介 武汉市规划局是主管全市城乡规划、勘察测绘工作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规划局内设办公室(信访处)、政治处、综合业务处、规划编制管理处、市政规划管理处、建筑规划管理处、建设用地规划处、勘测信息管理处(市测绘局)、法规监督检查处、财务审计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离退休干部处等 14 个处室;下设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8 个分局,为市局派出行政管理机构,是主管辖区城乡规划的职能部门;下辖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武汉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市城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武汉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武汉市城市规划咨询服务中心、武汉市规划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 7 个事业单位。
市规划局对东湖、武汉开发区规划分局和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规划局为业务领导关系。
二、市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规划勘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制、修)订城市规划、规划勘测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并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法定图则和城市设计;综合协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山水资源保护、综合交通体系等各类专业规划;依法组织审查、审批各类城乡规划;负责城乡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参与制订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及土地利用、储备供应计划。
4、负责中心城区(含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建设工程(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
管线及其他工程设施)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远城区重要建设工程的规划选址、定点,依法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审批手续,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远城区一般性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进行备案管理。
5、负责中心城区的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批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审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远城区重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6、负责全市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城市规划道路两侧景观工程规划设计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建设工程立面改建规划方案的审批工作。
7、负责全市测绘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测绘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计划,管理测绘成果和测量标志,监管地图的编制、出版、展示及登载。
8、负责全市城市规划设计、规划勘测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推广和应用各类技术。负责城乡规划、规划勘测管理方面的行政复议、赔偿和应诉工作。
9、负责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规章查处中心城区内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但未按审批规定执行的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对经规划审查保留的违法建设进行处理;负责查处测绘违法违规行为。
10、依法监管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规划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远城区规划管理工作。
11、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管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负责规划信息化建设、规划政务信息公开和规划展示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情况的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管理专业档案。
12、负责局系统绩效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培训、财务审计等工作;根据有关法规、规章收取、代收有关费用。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分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规划、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辖区内各项规划的具体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分局责任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审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手续,负责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管理,审核有关建设工程方案。
3、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批后监察管理,对符合规划经批准保留的违法建设进行处理。
4、负责收集、整理辖区内城市规划、测绘管理的基础资料,管理专业档案。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听证、应诉和赔偿。
6、处理辖区内有关城市规划、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来信来访,承办人大、政协相关议、提案。
7、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管理工作;做好城市规划、测绘管理中市局与有关部门的衔接和沟通工作。
8、根据有关法规、规章收取或代收有关费用,并依法管理。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节 管理分工 一、市局管理范围(一)中心城区市局管理范围 1、城市一环、二环沿线两侧和三环线内侧的一个街坊(道路红线以外不少于 120 米的进深);主城区范围内的长江、汉江沿岸用地。
2、重要道路两侧一个街坊(道路红线以外不少于 120 米的进深),主要包括常青路(三环线至发展大道段)、建设大道(青年路至黄浦大街段)、新华路(解放大道至发展大道段)、徐东大街(友谊路至梨园广场段)、中南路中北路、武珞路和珞喻路(中山路至卓刀泉北路段)、雄楚大街(中山路至卓刀泉南路段)、江城大道(月湖堤路至南太子湖北路段)、四新大道(拦江堤路至318 国道段)。
3、历史风貌区、城市重要地区和重点地段,主要包括汉口原租界风貌区、汉正街传统商贸风貌区、汉阳旧城风貌区、武昌旧城风貌区、东湖风景名胜区二级(含二级)以上保护景区、龟山-月湖风景名胜区、王家墩商务区、首义文化区、武汉博览中心核心区、汉口火车站周边地区、武汉高速客运站站前区、以及轨道交通一级站点(城市公共服务核心站)周边 500 米范围内等。
4、用地规模超过 8 公顷(120 亩)的居住项目及建筑规模超过 3 万平方米的公建项目;超高层(高度 100 米以上,含 100 米)建筑项目(经济适用房和村民集中安置还建住宅不受此限,都由分局办理)。
5、市级以上(含市级)重点项目; 6、除居住区内市政配套设施和区域级环卫设施外,其他市政工程设施规划管理由市局负责。
(二)开发区、远城区属市管的范围 开发区、远城区范围内的火车站、机场、港口、铁路编组站等重大枢纽工程;市级水厂、电厂、垃圾处理厂、天然气门站等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跨区域的线性工程等建设项目由市局审批。
(三)中心城区市管范围外的控规细则尚未覆盖的地区 中心城区市管范围外控规细则尚未覆盖地区的用地规划管理,由市局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
续。
二、中心城区分局管理范围 1、中心城区市管范围以外的控规细则已覆盖的地区:按照市局《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要求,在上述中心城区市管范围外,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控规细则已经覆盖地区的申报项目,由中心城区分局负责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2、市政项目中,规划分局负责办理居住区内的市政配套设施和区域级环卫设施的规划审批手续。
三、东湖开发区及其相邻单位规划管理范围 (一)东湖开发区规划管理范围 东湖开发区规划管理范围以历次托管范围为基准,包括 1999 年托管洪山区的 4 个行政村、2000 年托管江夏区的 5 个行政村和 1 个居委会(即九村一委);2005 年托管的佛祖岭“十三村一委”;新托管的豹澥镇、九峰乡等。具体范围为:
东至豹澥镇行政范围。北接东湖风景区管理范围。西部与洪山区接壤部分以关山村村界作为规划管理的范围边界,具体为自南向北从牛奶场西边界开始,向北延伸至武汉国际商务学校边界至楚平路。再沿楚平路武昌殡仪馆边界及紫菘民营科技园与关西小区边界至雄楚大道;楚平路口的飞地;再从市经贸科技学校与尚文创业城的分界至卓刀泉路,再从华师二附中与保利• 华都项目西面用地范围线向北,沿空军武汉指挥部及证监会办公楼西面用地边界边界,向北至至湖滨酒店西边界,沿庙湖南岸线向东,沿烽火科技与紫菘小区间规划道路向东至紫菘小区、民营科技园与当代花园西边界;向东跨鲁磨路沿地质大学与华中科技大学的用地边界,再向东沿边界接至北面与东湖风景区范围。南部以相应托管村界范围作为边界。
本次,为尊重历史,将东湖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区,包括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大楼、空军武汉基地指挥部疗养院等交由东湖开发区进行规划管理。
南湖农业园由洪山区实施规划管理。
(二)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规划管理范围 以 2006 年 6 月确定的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管辖范围为准。具体范围为:
东起王青公路东风社区,沿严西湖西岸线,经武合铁路线至老武黄公路西行至珞喻路,沿森
林公园西界线至喻家山南侧及南望山一线抵东湖湖边,沿东湖南岸线至卓北路,沿卓北路北行至郭郑湖西岸线至珞狮北路和洪山路交汇路口北行,穿过双湖桥抵东湖路,沿东湖路至梨园广场,沿徐东大街西行至湖北电力集团公司与“东湖天下”之间的小路至湖北财经专科学校和湖北电力集团公司西院墙到“和盛世家”住宅小区,沿“和盛世家”住宅小区与湖北财经专科学校西院墙之间的道路北行,穿过东湖村至中北路延长线,沿中北路延长线东行经联合社区到东风社区。不包括中国地质大学北校区、省委接待处东湖宾馆。地质大学北校区归属洪山区管辖,省委接待处东湖宾馆归属武昌区管辖。
(三)洪山区规划管理范围 为其行政区划范围除去托管至东湖开发区的地区以及化工新城规划范围外的地域,与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的规划管理范围划分以第(二)条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范围的相关表述为准。
(四)化工新城规划管理范围 暂以其规划范围为基准,不包括东湖开发区托管豹澥镇范围内的许店村及新店村两村的行政范围。
(五)江夏区规划管理范围 以其行政区划范围为基准,不包括已托管至东湖开发区的地区。其中,在流芳新镇内接东湖开发区规划管理范围线。
(六)有关事项说明 1、本次规划管理范围划分的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以行政及托管范围界限为基础依据,同时尊重历史及管理现状和相邻各方意见。
2、本次规划管理范围的划分不涉及行政区划调整,也不作为划分行政区划的依据,与土地收益、税收等经济利益、民政等社会责任无关。
3、各相关单位在进行相邻地区规划管理时应考虑地块完整性及城市干道两侧景观界面的协调,加强协商与沟通。涉及争议地区,由我局统一协调,确保在争议地区的规划管理全覆盖及惟一性,防止出现多头混乱管理。
(具体分工范围图详见附录八)
第三节 窗口设置及管理规定
一、窗口设置及服务内容(一)市规划局窗口设置
市局在局二楼接待大厅设立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联合服务中心,与市级协办部门共同为建设单位提供规划勘测服务。
(分局参照市局窗口的服务内容开展对外服务工作。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可在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置窗口)
(二)服务内容 1、咨询服务 审批流程咨询;法规政策咨询;其他疑难问题咨询。
2、规划勘测技术服务 (1)勘测服务 受理放、验线申请;核划道路规划红线;受理各种地形图、地下管线图、影像图;重大项目、重点地段、地下空间开发项目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估;用地现状信息调查等勘测技术服务。
(2)技术服务 受理各类规划技术评估论证申请(含用地规划咨询、日照、交通、指标校核等方面技术论证);重大项目、重点地段数字实景三维空间效果评估和交通影响评估;城乡规划档案查询及相关信息服务。
3、用地规划许可 受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土地储备规划要点、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申请。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受理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建筑施工图核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5、规划验收 受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
6、勘测许可 受理勘测许可的申请 7、统一出件 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储备规划要点、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勘测许可的审批结果。
二、窗口管理规定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准备好申报资料及电子文件。
2、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格,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资料复印件时应提交原件,以便于窗口工作人员核对,复印件上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因申报资料虚假引起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承担)
3、申报单位在约定时间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二)窗口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收件,对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核对,接收复印件时应核对原件,负责将申报资料相关信息和申请人的联系电话及时录入到武汉市城乡规划协同办公平台; 2、申报资料收齐后及时建档,在 2 个工作日内将档案经窗口负责人审签后传送相关业务处室,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回执; 3、根据业务处室确定的协办事项,通知协办单位办理,同时告知申报单位需要办理的相关事宜; 4、做好与业务处室的档案传递登记工作,对收件资料和出件资料按规定进行交接登记; 5、审批结果资料到窗口后,应及时通知报建者领取并履行送达手续。
第四节 规划审批总流程图
单位申报 窗口受理 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规划(建筑)方案审批 建筑施工图核准 核划建筑核位红线图 红线定位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 根据项目要求,提供超前服务 根据项目需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相关的技术论证
第二章 城乡规划编制管理
第一节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 3、《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4、武汉市都市发展区分区规划; 5、《武汉市城乡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草案); 6、《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和细则)审查工作细则(试行)》(武规发〔2008〕112 号); 7、《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程》(试行稿); 8、市规划局《贯彻和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完善城市管理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
第二节
规划编制内容和审批(审查)主体
市规划局围绕建立科学完整的城乡规划体系总目标,加强和改进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城市设计等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和报批、审批工作。
一、规划编制内容 1、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市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分区规划、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中心城区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等专项规划。
2、市规划局会同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国家级开发区总体规划。远城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区域范围内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街)和位于武汉都市发展区内的建制镇(街)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等专项规划。
3、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按相关规定开展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
二、规划审批(审查)的主体 1、武汉城市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
2、分区规划、都市发展区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等专项规划、都市发展区外的区人民政府所在镇(街)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3、都市发展区外的其他镇(街)总体规划和都市发展区外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等专项规划,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审批,报市规划局备案。
4、东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详细规划报建设部审批。
第三节
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一、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1、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具体工作由市规划局承担。
2、城市总体规划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近期建设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专家论证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市人民政府批准近期建设规划前,应当征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意见。批准后的近期建设规划应当按照程序报城市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备案。
3、国家级开发区总体规划由市规划局会同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由市规划局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专家咨询、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开发区相关部门意见,经武汉市规委会审议,由市规划局和开发区管委会共同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级开发区总体规划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所在区规划局会同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专家咨询,征求区级相关部门意见和市规划局意见后,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4、市规划局未设立派出机构的区的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街)和位于武汉都市发展区内的建制镇(街)的总体规划,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由市规划局会同区人民政府共同组织专家咨询,征求市、区有关部门意见,经所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区人民政府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制镇(街)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由所在区规划局组织专家咨询,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处理后,由镇政府报所在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规划局备案。
5、分区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并组织专家咨询,征求市、区有关部门意见,经武汉市规委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1、报审资料:
依据国家、省市城乡规划编制规程,拟申报审查、审批的规划方案应包括正式规划成果三份及电子文件一份外,还必须提交以下附件:
(1)市规划局或开发区管委会、远城区人民政府下达的控规编制委托书或任务单;(2)专家咨询论证会会议纪要。
(3)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后,取得的书面反馈意见回函,以及针对反馈意见的处理结果。
2、预审及初审:
规划方案在提交市局正式审查会议前,应经过市规划局规划编研专班预审、所在地规划分局或区规划局以及局内相关处室同步进行的初审。
规划分局或区规划局、各相关处室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初审的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局规划编制处。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方案。
3、修改完善:
规划编制处组织编制单位对分局或区规划局以及局内各相关处室初审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在 20 个工作日内修改完成。由编研专班对修改方案进行复核。对未能按期完成修改的,中止该方案的审批。
4、会议审查:
经过预审、初审或复核合格的控规方案应经过局专题审查会或技委会审查,局专题审查会成员以技委会成员为主,邀请控规编制单元所在地的规划分局或区规划局的负责人参加。会议由市规划局局长主持,必要时也可由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会议。
5、规划公示:
控规方案应按照法定程序公示 30 天。由控规方案编制单位和局信息中心配合市规划局规划编制处完成公示文件的编印、公示意见整理等相关工作。公示位置为市局网站和市局指定的地点。位于开发区、远城区范围内的控规方案,还需由开发区规划分局或区规划局组织在当地公示。
6、武汉市规委会审议:
经局专题会或技委会审查通过的控规方案应提交武汉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武汉市规划委员会的成员组成、议事规则根据武汉市规委会章程确定。
7、规划成果验收:
经审查、公示并修改完成的控规方案由局规划编制处会同相关处室、规划分局或区规划局组织验收。
8、报市政府审批:
经验收合格的规划成果,由规划编制处在 3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9、报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 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的规划成果,按照相关程序报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备案。
10、批后公布,并纳入规划成果“一张图” 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的规划成果,按照相关程序在 60 天内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市局“一张图”数据库系统。
三、乡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1、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
2、乡规划由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村庄规划由乡、镇(街)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区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四、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1、按照规定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根据市或区规划局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机构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市规划局及其分局、区规划局和镇(街)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2、由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的修建性规划、该建设项目位于市规划局设立了派出机构的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由市规划局或其分局审批;位于其他区涉及城市重要工程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审批,其余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区规划局审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市规划局组织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规划分局以及区规划局组织编制的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市规划局审批。镇(街)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区政府审批。
五、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1、专项规划由专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组织编制,并会同市规划局组织专家咨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2、专项规划由组织编制规划的专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市规划局进行综合协调,并根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纳入相应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等规划层次,并按照本办法相应层次规划的规定,组织审查和审批。
武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和细则)审查程序示意图:
编研专班预审 规划分局或区规划局初审 局相关处室初审 规划编制处组织编制单位修改
编研专班复核 局技委会或专题审查会审查 公示控规方案 武汉市规委会审议 规划成果验收 报市人大和省政府备案 对社会公布,并纳入“一张图”系统
修改方案 市政府审批 规划编制处组织编制单位、开发区分局或区规划局报送控规方案
第四节
文书表格
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初审表
序号:
控规方案名称
控规单元 编号
项目性质 控规导则()
控规细则()
初审部门 规划分局 或区规划局
相关处室 1、2、3、4、初审部门签收
初审建议完成时间
控规方案 预审和初审 意见
主要审查意见:
初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备注
武汉市规划局规划编制成果验收鉴定表
项目基本情况 任务编号
编制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城市总体规划 □分区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专项规划
□其它规划 规划 范围
用地规模
控规单元编号
会议审查和公示情况 初
审
□
时间:
技委会或专题会
□
时间和文号:
公
示
□
时间:
规委会
□
时间和文号:
规划分局(区规划局)
分管负责人:
市局相关 初审处室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规划编制处
负责人:
分管局长审签
5.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心得 篇五
取 得明显效果,一是提高了思想认识。全体与会人员认识到“十二五”时期,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逐步加快,我国城乡基层社会正在发 生深刻变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难得的机遇和重大挑战,社会转型、企业转制和政府职能转变,越来越多的“单位人”成为“社会人”,大量政府社会管理和公 共服务的职能向社区转移,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日趋个性化、多元化,社区的“兜底”功能作用日趋明显,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已势在必行。二是明确了发展目 标。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了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了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到2015年,计划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队伍、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建 立面向全体社区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内容丰富、队伍健全、机制合理的社区服务体系。三是下达了重点任务。临澧县在已获得“全国农村社区建 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将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等基本公共服务 进一步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精心组织第八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提高社区居委会直选率和社区居支“两委”交叉任职率,选齐配强社区 “两委”班子成员;抓好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试点,实行居站分设,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开展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教育、社区安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邮政服务、科普宣传、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服务项目;大力发展便民利民服务,实施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扶持、社会主办、社区组织帮助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新格局;加强社区 信息化建设,推动社区网络和信息资源整合,实现社区服务队伍、服务人员、服务对象信息数字化,形成数据一次采集、资源互联互通共享的信息服务系统;推进社 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
6.文明社区创建规划 篇六
一、创建文明社区的任务目标
(1)社区教育深入持久,居民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
结合群众的思想实际,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人们坚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坚定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居民爱祖国、爱志丹、爱社区,齐心协力共建美好家园。开展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社区内形成助人为乐、团结友善、扶贫济困的新型人际关系和良好道德风尚。开展以宣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为内容的科普活动,引导人们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抵邪教,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规律、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把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落实到社区和各项工作之中。
(2)社区文化生活丰富,居民精神需求得到满足。
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建立社区文艺广场、体育活动场所、市民文明学校,为活跃居民文体活动创造条件。充分开发社会文化、体育资源,本着自愿互惠原则,开放驻区单位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实行资源共享,社区工作计划《文明社区创建规划》。发展广场文化、楼院文化、家庭文化,开展群众喜闻乐见、自娱自乐、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遏制不良文化在社区的传播。
(3)社区服务体系健全,居民生活方便有保障。
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发展方便居民的供水、供电、供气、购物、邮电、清洁等公共服务,发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扶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发展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建立社区医疗卫生所站,发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等社区卫生服务。建立社区志愿者组织,发动社区居民发挥各自特长和优势,开展群众性的互帮互助活动。不断推动社区服务向社会化、网络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
(4)社区治安状况良好,居民安居乐业。
建立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完善群防群治体系,发动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扫除黄赌毒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区环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疏导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解决在社区,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落实各种社会治安防范和管理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破坏“四防”工作,保障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对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管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规范居民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引导社区居民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并积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5)社区环境整洁优美,居民具有良好生活空间。
搞好社区绿化,公共绿地植物种类丰富多彩。搞好社区净化,有健全的保洁队伍、保洁制度,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无废气、废水、废渣、噪音污染,无非法广告,无蚊蝇孳生地。搞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内交通、环卫、照明等设施齐备完好。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环境建设,认领、认种、认养树木、绿地,自觉打扫并维护楼道卫生,不乱停乱放、不乱贴乱画、不乱堆乱扔、不乱搭乱建、不随地吐痰,爱护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
(6)社区管理体制健全,居民享有优质规范服务。
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居民关心社区建设、参加社区公益活动、维护社区稳定、共建美好家园。建立健全包括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在内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组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引导居民依法履行义务,组织居民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
二、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
7.社区服务规划经济规划 篇七
一、上海大型居住社区规划概况
按照聚焦中低价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要求, 重点依托新城和轨道交通建设, 上海市已经先后研究推进了第一批的宝山顾村、嘉定江桥、松江泗泾、闵行浦江、浦东周康和曹路等六大配套商品房基地与嘉定云翔、青浦徐泾东站2个大型居住社区试点工作。上述8个基地建设用地面积约29平方公里, 其中住宅用地约12平方公里, 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约1 936万平方米。2010年开展了第二批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大型居住社区选址工作, 规划选址共计23块, 建设用地面积约105平方公里, 其中住宅用地面积约40平方公里, 预计可建住宅建筑面积约8 000万平方米, 约120万套 (其中含约20%动迁安置房) 。在大型居住社区范围内, 依据相关规划及土地建设出让情况, 确定可开发住宅用地的规模。可开发住宅用地将集约利用, 容积率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经验控制在1.8~2.0之间。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选址规划见图1。
二、大型居住社区交通特征分析
1. 交通出行总量高
大型居住社区规划人口密度比较大, 交通出行总量高, 单位面积的车流量、人流量均比较大。如果在规划设计上处理不当, 易出现交通拥堵。
2. 平均通勤时间长
大型居住社区通勤者的上班出发时间比市区早高峰要早, 平均通勤出行时间大于1小时。对于通勤出行时间的满意度方面, 44%的工作者对出行时间表示不满意。交通出行时间分布不平衡, 通勤出行质量亟待提高。
3. 交通出行的方向不平衡
总体表现为交通出行的方向不平衡, 尤其是临近中心城外围的大型居住社区, 工作日早晚高峰的交通流向呈现明显的潮汐现象, 特别体现在居住社区与中心城的主要联系通道上。
4. 大型居住社区的公交出行意愿较高
通过对未来社区的居住人群展开分析, 大型居住社区以保障性住房 (含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 和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为主, 小汽车的拥有率低, 表明该区域有较好的低碳交通基础, 公交出行意愿较高。如果提供优质的公交服务设施, 将有利于大型居住社区发展低碳绿色交通, 实现可持续的交通。
三、大型居住社区交通规划目标及实施策略
1. 规划目标
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明晰的区域干线路网, 在社区周边形成便捷、各方式相互协调的对外交通体系;梳理区域支路系统, 实现以人为本, 打造社区内部“畅通有序、便捷安宁、舒适惬意”的道路交通环境;实行公共交通优先的原则, 建立与人口和用地布局结构相匹配的高效便捷、安宁舒适、换乘方便的公共交通系统。充分发挥快速轨道交通的运营效能, 加强道路设施对公共交通的服务, 提高公共交通方式在交通出行中的比例, 满足居民日常的交通出行需求。
2. 规划思路
路网规划中重点考虑对外出行的实际需求, 主要包括大型居住社区至中心城、新城、新市镇, 以及至轨道交通站点的通道, 跨越铁路、高速公路通道等, 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系统, 增强交通可达性;大型居住社区内部路网适当加大支路网密度, 避免形成封闭化的居住区交通组织模式。
公交系统规划结合上海市“以人为本”、“公交优先”的交通发展战略, 落实大型居住社区的公交站点设置, 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 逐步消除公交盲区;着重解决地面公交与轨道交通的换乘, 同时也提供一定的地面公交可选择性。
大型居住社区规划区内河流水系较多, 要结合周边地坪标高、地下水位、航道及水务要求, 以及节点布置方案等进行道路竖向规划。
建设合理的交通组织模式, 避免主干道引入的过境交通过多穿越居住社区, 要形成主干道—次干道—城市支路—街坊道路逐级衔接的路网模式, 可利用较高密度的支路和街坊道路组织部分单向机动车交通。
道路建设时序安排应结合大型居住社区分期开发的需要。干路系统应先于大型居住社区启动和建成, 尽快形成基本的路网框架。
3. 规划实施策略
建议大型居住社区交通规划的编制与大型居住社区控规编制同步进行, 并将规划成果纳入控规, 保障规划成果的法律效应。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形成良性互动, 一方面是城市规划的组团功能布局的完善, 职住平衡减少跨区交通;另一方面规划路网容量也是土地开发强度的约束条件。此外, 通过道路竖向规划提前发现后续道路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从而对规划路网线位提出改善建议。因此, 通过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同步进行, 使得规划的调整与完善成为可能。
四、嘉定黄渡大型居住社区交通规划
嘉定区黄渡大型居住社区位于嘉定区西部板块, 嘉定新城安亭组团东部, 西邻同济嘉定校区, 东到沈海高速 (G15) , 距离外环约10公里, 至人民广场约20公里, 区位条件良好。黄渡大型居住社区规划范围:东至沈海高速公路 (G15) , 南至曹安公路, 西至盐铁塘, 北至沪宁铁路南侧, 用地面积3.9平方公里, 规划区人口8万。
1. 现状交通问题分析
路网布局未成体系, 内部道路现状基本都为支路状态, 通行能力较弱;规划区受高速公路、铁路限制, 区域对外联系通道较少, 北部受沪宁铁路限制, 规划区内部无南北向贯通性通道;规划区与轨道交通11号线站点距离较远, 缺乏便捷通道至轨道交通站点。
2. 交通需求分析
黄渡大型居住社区的地块划分和用地性质, 以一个街坊或路网分割的地块作为一个小区, 可将整个区域划分为94个小区。根据预测, 黄渡大型居住社区交通产生量为20.27万人次/日, 吸引量为17.46万人次/日。2020年的交通生成量为32.88万人次/日, 以通勤交通为主。
3. 规划方案
(1) 路网规划 (见图2) 。黄渡大型居住社区内部规划形成四横三纵的方格网状路网, 南北向干路平均间距约660米, 东西向干路平均间距约850米, 间距低于市中心平均值。干路系统构成布局均匀的方格网状路网, 与外围衔接顺畅, 可作为承担区域交通的主要通道;支路间距300米左右, 总体来说以干路为骨架, 形成了方格网状道路网络, 布局基本合理。
(2) 道路竖向规划。规划区域内盐铁塘为7级航道, 其余河道不通航。结合自然地理条件, 该地区一般路段地面标高约为4.2米, 建议河道旁侧道路交叉口处标高适当提高至5.2米左右, 结合周边地坪标高、地下水位、航道和水务要求, 以及节点布置方案等进行道路竖向规划。调整平行于盐铁塘的杨林路道路线位, 避免杨林路距离河道过近而导致沿线交叉口因跨越河道造成控制标高过高。
(3) 公交规划。结合大型居住社区公交需求, 设有1处公交枢纽和1处公交首末站, 途经线路公交线路5条, 普通公交站点应按500米服务半径设置, 站距一般控制在500~800米。主、次干路上的公交站点均沿机非分隔带设置为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支路上的公交站点以路抛式为主。
为保证出租车服务水平, 结合社区服务设施、商务办公区、公共活动中心、文化娱乐和公园等需求集中处各设置出租车候客站, 每处设置5~10个泊位;结合居住小区出入口设置出租车候客站, 每处3~5个泊位。总之, 泊位应根据公交站点的布置设置, 避免相互干扰。
(4) 慢行交通。完善慢行交通环境, 建议结合公交枢纽或站点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 解决公交和轨道交通末端“最后一公里”问题, 为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公共交通服务 (图3) 。建议设置12处公共自行车租赁点, 服务半径宜控制在500米左右, 保证公共自行车的服务范围及居民租赁、换车的便捷。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租赁点规模宜控制在20辆以内, 以保证服务的有效性并减少占地面积。
(5) 路网配套项目。黄渡大型居住社区对外交通出行主要方向为中心城方向, 道路建设重点为进城通道、与轨道交通站点的连接道路;其次为跨沪宁铁路通道。建议重点建设陇南路 (穿越G15沈海高速通道) 、昌吉东路 (至轨道交通的主要通道) 以及春浓路 (跨沪宁铁路通道) 3个外围配套道路项目, 满足基地建成后交通出行需求 (图4) 。
8.谈城市规划与循环经济 篇八
1.城市总体规划与分区规划
1.1确定生态型城市建设为规划目标
从整个城市以绿色城市和生态城市建设为规划目标,从生产与消费领域推进发展模式的转变,从循环经济产业、城市基础设施、生态保障系统等多方面构建新型生态体系;从区域与城市整体角度研究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按照“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闭环流的城市生态循环过程,布局与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以节约资源、减少整体运行成本为原则,避免硬性的功能划分。
1.2部署系统性的城市发展战略
规划也不能过分专注于规模扩张式的发展,而应注重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好内涵与外延、建设与改造的关系,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过程中,按生态规律办事,按能量、物质、信息流进行全息分析,注意各个层次的关系进行调查研究,在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战略部署。循环型城市建设决不是—蹴而就的而是—个系统部署、长期奋斗的过程。
1.3城市生态化构建
按照减量化原则,在对城市土地进行规划时,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为依托,科学运作土地资本,大力发展循环土地经济,实现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环境最佳保护按照资源化原则,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合理布局,科学分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减量化原则要求在水资源相对匮乏地区严禁建设耗水量大的企业;资源化原则要求城市生产生活用水本着节约利用的原则,禁止浪费水资源;再利用化原则要求对使用过后的水资源和垃圾采用分类回收再利用。能源供应方面:要求建立和使用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提高能源生产的技术;能源选择的多元化;能源的重复使用等。
2.宏观层次
2.1认真落实国家“四大主体功能区划”成果
该区划是在国家层次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重要战略,落实其成果,有利用转变粗放式、外延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避免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促进区域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实现不同区域空间与资源综合利用效益的最大化与最优化。
2.2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区域综合生态网络格局
以全球化视野研究区域的自然—人工综合生态系统,完善区域发展支撑体系,促进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等的可持续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城市与区域、与其他城市和谐共存,共同发展的综合生态网络格局。
2.3制定基于循环经济的城市化发展策略
按照循环经济思想,科学引导,有序推进城市化发展。促进城乡—体化,倡导健康的城市化模式,有效利用与节约资源并重,提高就业与发展环保型产业并重,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互融共促。
3.中观层次
以工业园区生态规划为试点。通过在城市近郊规划生态工业园区,或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改造现有工业园区,将产品、产业相近或互补的企业相对集中在—个园区内,发展生态工业链,通过集中布局,合理分工达到延伸产品、产业链,做大做强企业,以整体优势打造名优晶牌,这样不仅可以实现城市资源的综合高效利用,减少废弃物的产生,提高城市居民居住、工作和生活质量,而且还可以发挥工业园区的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和扩散效应,吸引夕睐企业和资金,形成企业集群,产生集聚优势。同时,工业园区作为城市新区,通过其试点的示范作用,引导循环型城区、城市的形成。
4.微观层次
主要在规划后期的建筑设计、规划管理与规划宣传等方面。
4.1设计环保型,生态型建筑
更新设计理念,积极利用太阳能,利用节能环保型建材,多种地方适宜的植被。在北方考虑建筑墙体的保温放热作用;在南方考虑引导自然风的流动等等。
4.2在规划管理方面
利用规划先行的优势,在—个项目开发的详细规划编制阶段,就从小区的功能分区、土地利用、交通組织、单体建筑布置以及通风、日照、水、电.、气配置等各方面尽量满足循环经济要求,起到源头控制的效果。与此同时,在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核准等各个环节中,引入循环经济的相关技术指标和要求,如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指标,积极倡导建筑“四节”。
4.3积极引导构建生态型社区
通过规划引导社区建设,建立小区水、热循环、垃圾分类和节水、节能工作等生态型社区;在全社会倡导可持续的家庭消费观念,必须改变公民的消费方式,不再以大量消耗资源、能量求得生活的舒适,而是在不降低消费水平(减少产品或服务的消费)的前提下把人们的消费心理和行为引向崇尚自然,珍惜资源,爱护环境的崇高境界。为此应提倡理性消费和清洁消费把消费过程纳人循环系统。—是节约资源。注意采购有节能、节水标志的家用电器、卫生设备等,在使用时避免出现灯长明、水长流的浪费现象。二是垃圾减量。居民应培养绿色消费习惯,认定带有绿色标签的商品。三是主动回收。四是反复利用。
【社区服务规划经济规划】推荐阅读:
社区规划07-01
社区创建规划08-14
社区规划论文08-23
社区环境规划08-06
村社区七五普法规划08-30
社区十二五规划参考资料10-19
三产服务业发展规划10-31
规划设计服务合同范本11-08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社区迎检资料:社区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09-21
海口十二五现代服务业规划发展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