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光明广场

2024-08-15

枣庄市光明广场(精选8篇)

1.枣庄市光明广场 篇一

韩庆生先生

在枣庄高新区第一届天衢物流港中外名牌 家居建材博览会暨天衢国际家居建材广场

开业庆典仪式上的致辞

(2011年9月19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参加枣庄高新区第一届天衢物流港中外名牌家居建材博览会开幕、天衢国际家居建材广场开业庆典仪式。我谨代表山东省家具协会向天衢集团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莅临天衢国际家居建材广场开业庆典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同行及媒体朋友们致以最亲切的问候。

天衢集团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在枣庄市委、市政府和高新区党委、管委的大力扶持下,不断整合资源,开拓创新,以发展现代家具物流业为主,探索全新的商业模式,全力打造大型国际家居物流中心,有力推动了建材家居消费向生活化、时尚化、休闲化方向发展,满足了消费者的全新消费需求,必将会为高新区、枣庄市和全省的家居建材行业优化发展带来积极的示范作用。

希望天衢国际家居建材广场以今天的开业剪彩为契机,按照现代经营管理理念,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努力营 1

造自己的特色,塑造自己的形象,打造自己的品牌,提升消费者居家品质,带动建材家居流通行业走向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家具协会将为天衢国际家具广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全力支持天衢国际家居建材广场的发展,最大限度地给予专业帮助。

最后,祝愿天衢国际家居建材广场在未来发展道路上一帆风顺!祝愿枣庄高新区第一届天衢物流港中外名牌家居建材博览会圆满成功!祝愿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2.枣庄市光明广场 篇二

关键词:酸雨,化学组成,成因,危害,防治措施,山东枣庄

大气是人类生存的重要环境, 大气污染将最直接地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近年来, 被称为“空中死神”的酸雨, 就像无形的杀手, 侵害着人类的身心健康, 影响着人类的生活。

所谓酸雨, 其正确的名称应为“酸性沉降”, 可分为“湿沉降”与“干沉降”两大类, 前者指的是所有气状污染物或粒状污染物, 随着雨、雪、雾或雹等降水形态而落到地面上;后者则是指在不下雨的情况下, 从空中降下来的落尘所带来的酸性物质。由于大气中含有大量的CO2, 故正常雨水本身略带酸性, pH值约为5.6。因此, 一般把雨水中pH值小于5.6的称为酸雨。利用枣庄市2003~2008年的酸雨观测资料, 分析枣庄市降水pH值的季节变化特征, 对枣庄市酸雨形成原因进行初步分析。

1 酸雨化学组成

一般酸雨化学组成中, 较重要的物种包括H+、Cl-、NO3-、SO42-、NH4+、K+、Na+、Ca2+及Mg2+等9种。其来源包括自然来源及人为来源, 一般而言, NO3-及SO42-为主要的致酸物质, 由硫氧化物与氮氧化物转化而来。在人为污染排放方面, Ca2+及NH4+为主要的中和 (致碱) 物质, SO42-与石化工业、火力电厂使用化石燃料燃烧含硫物质有关;Na+、Cl-、Mg2+主要源自海洋的海水飞沫;NO3-主要是工厂高温燃烧过程、交通工具尾气排放等造成的;Ca2+、K+来自飞尘;NH4+源于农药喷洒。雨水pH值高低与否, 并不必然代表其中人为污染物的多少, 因污染物中除了上述酸性离子外, 亦存在碱性离子, 以中和酸性, 雨水酸碱值为众多离子平衡后计算得来。换言之, 雨水中虽有高浓度的SO42-与NO3-, 但因其有其他碱性离子中和, 雨水未必呈现酸性反应 (即低酸碱值) , 反之亦然。雨水酸碱值无疑可以作为一项先期指标, 但更重要的是必须进一步进行雨水化学成分分析, 了解其污染物来源, 并计算随雨水沉降至地表的污染物通量 (即所谓沉降量, 以kg/hm2·a为单位) , 进而制定控制策略, 加以改善。

2 酸雨的变化特征分析

2.1 降水pH值的年变化

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期间共进行酸雨观测246次。经测试, 枣庄市降水pH值平均为6.79, 其中2005年出现1次酸雨过程, 2007年出现2次, 2008年出现2次。枣庄市2003年 (9月1日至12月31日) 降水pH平均值为7.82, 2004年为7.56, 2005年为7.35, 2006年为6.85, 2007年为6.46, 2008年为6.53, 2009年 (1月1日至9月30日) 为6.42。可见, 枣庄市的酸雨情况非常严峻, 降水酸性和酸雨出现频率逐年加强。

2.2 降水pH值的月变化

枣庄市降水日的平均pH值≤5.6的日期2005年为9月2日, 降水pH值5.56;2007年为5月23日、6月19日、8月31日, 降水pH值分别为5.14、5.60、5.33;2008年为8月20日、8月21日, 降水pH值分别为5.24、5.17;2009年为3月21日、6月7日、7月10日、8月19日, 降水pH值分别为5.11、4.79、5.42、4.85。可见, 5~9月降水的pH值偏小, 酸性较强, 10月至次年4月pH值偏大, 酸性较弱。

3 酸雨成因和危害

3.1 成因

枣庄市是一个老工业城市, 主要依靠煤、水泥等作为主要能源, 在观测站3km范围内有火力发电厂、化肥厂、水泥厂、垃圾处理厂等多个企业, 导致枣庄市酸雨不断加剧。

3.2 危害

(1) 酸雨破坏水土环境, 影响大面积的森林和农作物生长, 造成经济损失。据报道, 欧洲和北美一些国家的森林受酸雨危害率高达30%~50%。我国南方重酸区已出现一些严重的森林衰亡现象, 如重庆市郊区50%的松树枯死;峨眉山金顶冷杉的死亡率达40%;浙江西天目山因酸雨的影响大片柳杉死亡;柳州市区和郊区的林木也出现较为严重的酸雨危害。植物对酸雨反应最敏感的器官是叶片, 叶片受损后会出现坏死斑、萎蔫、叶绿素含量降低、叶色发黄、褪绿、光合作用降低, 使林木生长缓慢或死亡, 使农作物减产。同时, 酸雨危害植物表皮及角质层, 使植物的抗病虫害能力减弱。酸雨对水生生物也有很大危害, 它使许多河湖水质酸化, 导致许多对酸敏感的水生生物种群灭绝。当湖泊、河水的pH值降到5以下时, 鱼、虾类的生长繁殖便会受到严重影响, 加之湖河底泥中有毒金属遇酸溶解, 更加速这些水生生物群的死亡。欧洲、北美的许多湖泊因酸雨危害已经变为死湖。另外, 酸雨会使土壤酸化, 土壤中的钙、镁等养分被酸溶解, 导致土壤养分流失。酸化的土壤抑制土壤微生物的活性, 破坏土壤微生物的正常生态群落, 使有机物分解减缓, 土壤贫瘠, 病虫害猖獗。

(2) 酸雨影响人和动物的身体健康, 雨雾的酸性会对眼、咽喉和皮肤产生刺激, 引起结膜炎、咽喉炎、皮炎等病症。

(3) 酸雨对建筑物和金属材料的腐损也非常严重, 许多城市刚落成或新装修的建筑物在一场酸雨过后, 就会失去美丽的光泽, 如本来光亮如镜的大理石经酸雨腐蚀后会变得暗淡无光, 甚至层层剥落。

4 酸雨防治措施

(1) 减少污染, 如减少SO2的排放, 可采用低硫的煤、石油、天燃气等燃料, 以及加工制成低硫或脱硫的燃料;或开发新能源, 如太阳能等。

(2) 进行回收处理、综合利用。如硫酸厂的尾气可采用氨吸收法、石灰乳吸收法等进行回收;硝酸厂尾气可采用碳酸钠溶液吸收法、氢氧化钠溶液吸收法等。

5 结语

气象环境与降水pH值关系密切, 其中偏南气流与地面风速较小时易出现酸性降水。近几年在酸雨检测中不断有降水pH值小于5.6的现象出现, 降水酸性越来越强, 酸雨出现频率越来越多, 呈逐年增大的趋势, 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而枣庄市酸雨的产生与当地的环境污染和工业布局有很大关系。因此, 控制酸雨, 可限制高硫煤的开采与使用, 要重点治理火力发电厂、化肥厂、水泥厂等行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SO2等污染物。

参考文献

[1]李柱国.浙江省酸雨的时空分布、成因和发展趋势[J].环境污染与防治, 1988 (4) :10-15.

[2]陈志远.中国酸雨研究[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1997.

[3]金文哲, 李友琼.广州地区酸雨现状的研究[J].中国环境科学, 1989, 9 (2) :123-125.

3.枣庄市光明广场 篇三

关键词 广场绿化;反季节种植;绿化提升项目;河北石家庄民心广场

中图分类号:S73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4)21-00-02

1 河北省石家庄市民心广场绿化提升项目概况

工程范围:北起裕华路、南至工农路,东起维明街、西至师范街,占地面积90418平方 m。于2012年4月20日开始进场围挡施工,工期70 d,6月30日完工,7月1日正式向市民开放。此次景观提升通过种植大银杏(胸径17~20 cm)、大油松(高10~12 m)等大规格乔木,增加绿荫和绿量;合理增设照树灯、草坪灯、水景灯等景观灯具,提升亮化效果;园林艺术运用上,采用造型松、景观石等艺术元素,浓厚广场景观的文化底蕴,从而使广场改建后,景观艺术效果得到了整体提升。此外还增设公厕、座椅、景观亭、垃圾处理站及管理房等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广场功能,在满足大型集会、节日庆典、公益活动外,为省会市民及来宾提供良好的休闲、休憩和娱乐环境,充分满足群众需求。

2 改造原因

原民心广场由于建设工期紧张等各方面原因,地下商场的顶板没有做滤水层和排水层,直接实土回填,造成广场地下大面积积水,周围检查井有1 m多深的积水,导致树木成活率不高。而且顶板的覆土仅有1.3 m,也满足不了植物的生长,尤其是大树的生长要求。排水不畅和土层过浅是制约这个广场种植大树的2个主要因素。

3 解决广场排水不畅和土层过浅的具体做法

为解决排水问题,首先,进行绿地大开挖,为不破坏地下商场顶板的防水层,当用机械挖到距离顶板30 cm处改用人工继续往下挖,把泥土全部清理干净并检查防水层完好。其次铺设直径10 cm的主管和直径5 cm的多孔支管。然后,再铺设30 cm厚的级配碎石滤水层,为防止多孔支管被泥土泥沙堵住,在滤水层上面再铺上一层过滤网(白色无纺布)。最后,通过广场东西两侧的排水沟将水导出到市政管网,现在排水效果非常

明显。

为了解决土层过浅问题,在原有1.3 m土层的基础上再增加60 cm厚的土层,来满足大树生长的要求。

4 如何提高反季节大树移植的成活率

植物成活率与移植期、植物再生能力、树体储存物质多少、是否断根、移植技术措施及栽后管理密切相关。移植成活的内部条件主要是树势平衡,即外部条件确定的情况下(正常温度、湿度),植株根部吸收供应水、肥能力和地上部分叶面光合、呼吸和蒸腾消耗平衡。移植枯死的最大原因是根部不能充分吸收水分,茎叶蒸腾量大,水分收支失衡所致。民心广场改造正处于夏季初期,干热风的到来非常不利于植物的成活,尤其是大规格的乔木。为解决非正常季节绿化施工中遇到的难点,从种植材料的选择、种植土壤的处理、苗木的运输、种植穴和土球直径、种植前的修剪及种植等方面严格把关,从而尽可能提高种植成活率。

4.1 种植材料的选择

由于非种植季节气候环境相对恶劣,对种植植物本身的要求就更高,在选材上除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以外,还要尽可能的挑选根系发达、长势旺盛、植株健壮、无病虫害的苗。

4.2 苗木的包装和运输

苗木在装车前,先用草绳、麻布或草包将树干、树枝包好,同时,对树身喷施抑制蒸腾剂;途中采取喷水增湿等措施,保持草绳、草包的湿润,这样可以减少在运输途中苗木自身水分的蒸腾量。苗木运到现场后及时栽植,苗木在装卸车时做到轻吊轻放,不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起吊带土球小型苗木时应用绳网兜土球吊起,不得用绳索缚捆根颈起吊。重量超过1 t的大型土球在土球外部套钢丝绳起吊。土球苗木装车时,应按车辆行驶方向,将土球向前,树冠向后码放整齐。在大规格乔木的运输过程中,采取一车一株的运输方式,减少枝条损伤,不破坏树形;装车前树体喷抑制蒸腾剂,减少长途运输的水分蒸发。

4.3 前期土壤改良

由于原民心广场种植地的土壤大部分都是建筑废土,根本不能满足植物生长的需要,所以,此次改造中绿地土壤在树木种植前全部进行了统一改良,采用表层30 cm的大田土,掺入有机肥、复合肥、粗砂及腐殖土拌合均匀,提高土壤肥力及透水性。因为是夏季,有机肥是发热材料为了避免烧根,要少量使用,每667 m2地施用不要超过100 kg的有机肥。具体掺入比例以树的体积大小为基数加10%腐殖土,10%粗砂,最后再在土壤表层施入

10 cm厚的腐殖土,增加土壤肥力。

4.4 种植穴和土球直径

在非正常季节种植苗木时,土球大小以及种植穴尺寸必须要达到并尽可能超过标准的要求。针对民心广场土质差(建筑垃圾多),及渗水效果不好的情况,根据土球的大小还有种植穴的现状将树穴进行了适当扩大,清除废土换上种植土,并及时填好回填土,来有效保证树木生长所需。例如大银杏土球直径1.8 m,树穴直径为2.5~3 m;大油松土球直径2 m,树穴直径为3~3.5 m。

4.5 树木种植过程的技术措施

树木栽植前施入生根剂;在种植穴内从土球根部到地面上插入透气管;栽植作堰后及时浇透水,待水渗完后复土,第2 d再作堰浇水,封土成圆锥状,来降低雨水对银杏和油松根部的直接渗入(油松和银杏都怕涝)。给树体输营养液,增加树体对养分的需要。炎热夏季的高温使悬挂在树上的输液袋温度变的很高,树体吸收这种高温液体反而对其造成损伤。为避免这种损伤,采取了在输液袋周圈用黑色遮荫网包裹起来,可以有效防止强光照射到输液袋上,从而降低了输液袋的温度,保证了成活率。

4.6 树木栽后的支撑

由于银杏和油松的规格都比较大,树高都在12 m左右,为了保证成活,我们采取双重支撑法。即在树干高2/3处用4根钢丝绳均匀分布固定,扎缚处垫软物;在钢丝绳下部用4根4 m长的钢管组成井字塔架来支撑,桩位在根系和土球范围外。

4.7 防晒降温处理

植物栽植后,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时搭建了

15 m高(树高10~12 m)的满堂绿色遮荫网,网和栽植的树木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以便空气流通。这样既达到了遮荫效果还保证了景观效果。除此之外,每日2次(10: 00前和15: 00后)对树体噴雾起到降温保湿作用,提高成活率。

4.8 合理修剪,减少植物蒸发量

树木栽植前,在保证全冠的前提下,对不同树种进行了科学地修剪。银杏属于珍贵树种,只进行了少量摘叶;油松属于常绿针叶树种,除了对折枝进行剪除,不做其他修剪。既保证了景观效果又减少了植物的蒸发量,从而有效保证了成活率。

4.9 夜间种植大树

大树经过白天的长途运输,一般运到现场的时间多在晚上,如果第2 d白天种植不仅耽误工期而且白天气温高,大树水分流失快。为减少树体水分的流失,尽可能地选择夜间气温低的时机来种植大树,以保证大树的成活。

5 结语

通过以上技术措施,目前,民心广场的主要树种大油松和小油松成活率基本达到100%;大银杏成活率达到93%以上;小银杏成活率达到90%以上,这使得改造后的民心广场绿量大大增加,绿荫成片,在炎热的夏季给市民提供了一个纳凉的好场所。

笔者并不提倡在园林绿化中反季节施工,因为这违反了植物生长的客观规律。但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必然导致一些绿化工程必须在特定的时间段完工,所以,不得不着手考虑和研究如何提高苗木在非正常季节种植的成活率。以上所列举的一些方法和措施都是在施工经验中总结提炼出来的。在现阶段条件下,很好地解决了非正常季节施工遇到的困难,随着技术发展,其施工技术将会得到新的进展。

4.玻璃产业基地汇报-枣庄市 篇四

(2014年4月9日)

2011年滕州经济开发区“玻璃深加工”荣获山东省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等称号。近年来,滕州市为推进工业经济健康发展,在全市实施了“265”工程,其中,玻璃产业是重点打造的6个百亿产业板块之首。滕州市现代玻璃产业基地发端于上世纪80年代初,历经30余年的发展,目前,鲍沟镇玻璃深加工企业达到316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9家。2013年玻璃产业实现产值217亿元,同比增长27.6%,实现利税23.8亿元,同比增长22.3%。先后被轻工业联合会评为“中国制镜业基地”,并先后荣获中国玻璃产业集群100强、山东省优质产品示范基地、山东省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等称号,是江北最大的玻璃集散地。

一、基地发展现状

一是规模优势突出,发展势头强劲。集群集聚区域达到86平方公里,年产各类玻璃产品3.2亿平方米,从业人员2万余人,可生产原片、钢化、中空、镀膜、夹层、夹胶、防弹、防火、热弯、热熔、镶嵌等60多个品种、2000多个规格的玻璃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艺术、汽车制造等领域。其中,建筑装饰装修玻璃和艺术玻璃产量居全省第一、国内第三,玻璃制镜产品占全国产能的31.7%。金明玻璃的 1

制镜生产线每天能够消耗金晶玻璃25%的原片产量,被推选为全国制镜业委员会的副会长单位,成为全国民用装饰镜标委会委员。二是工艺水平领先,科技研发活跃。在加快设备更新、提升产品档次的同时,通过产学研合作、建设研发中心等举措,加快推进自主创新,其中,金明玻璃生产的无铜环保镜倍受欧洲市场青睐,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玻璃十强企业”。目前,集群内有省级技术中心1家,枣庄市级技术中心3家,企业拥有发明专利67项,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216项。三是服务平台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集群内拥有公共服务平台7个,其中,研发服务中心1个,融资服务机构3个,物流服务平台2个,电子商务平台1个。国家级玻璃检测中心正在紧张筹建中。市政府投资4000万元,完成了基地“四横二纵”主干道路建设,铺设了污水管道和天燃气管道,实现了生产污水集中处理和天然气的普及供应,有效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四是品牌优势明显,市场竞争力强。产业集群有30多家企业拥有自主品牌,龙头企业金晶玻璃生产的“金晶牌浮法玻璃”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金晶玻璃”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丰华玻璃、耀鸿玻璃等企业先后获得山东省名牌产品、山东省著名商标等荣誉。连续四年举办了中国(滕州)工艺玻璃高新技术产品展览会,集群内企业品牌意识进一步提升。丰华玻璃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坚持质量兴企、品牌兴企的理念,赢得了高度的市场认可,产品供不应求,目前该企业建筑玻璃产品订单已安排到2014年7月份,不得不暂停产品预定。五是自发转型升级,抗风 2

险能力较强。近年来,平板玻璃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普遍亏损,生产经营较为困难。在这种大环境下,金晶玻璃提前谋划,主动转型,对1、2条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转产超厚超薄超白玻璃和在线镀膜玻璃,同时与我市玻璃产业基地的玻璃深加工企业形成良好合作关系,对平板玻璃进行就地转化,实现了逆势上扬,目前实现利税2604万元,全年利税有望突破1亿元;为应对玻璃深加工行业不景气的现状,集群内的玻璃深加工企业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全力开拓海外市场,收到良好效果。目前,集群内华阳、邦美、金明、丰华、耀鸿、华威、腾海、铂菲特、金邦科技等17家企业拥有自营进出口权,产品远销欧美、印度、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2013年滕州玻璃产业完成出口贸易6540万美元,同比增长220%。

二、基地产业布局

随着滕州市玻璃产业的快速发展,为适应当前国家土地、环保、资源等调控政策的影响,滕州市玻璃产业急需在前期盲目扩张发展的基础上,适时淘汰落后产能,及时采取技术升级改造,产品更新换代,通过招商引资注入新技术、新工艺、新能源、新交易平台、新经营理念,生产出高附加值高品质的新一代玻璃产品,才能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因此急需对目前盲目发展的一批小微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其目的旨在改变目前该地区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的升级换代,提升该地区在全国同行业中的影响和地位,同时对本地区的其他相关产业和经济起到一个拉动作用。因此在规划、建设配套上必须考虑对其他地区的幅射、覆盖、服务,为未来的可持续 3

发展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结合玻璃产业基地发展实际,立足于改变玻璃加工传统的产品分散储放模式,积极推动土地、物流和管理等资源的高效整合,加快建立玻璃生产、物流、销售等功能分区、联动发展的新模式,启动了中国玻璃城项目。该项目的建设聘请了行业内知名专家---中国建筑材料规划研究院进行全面指导,先后编制了滕州市玻璃产业总体规划以及滕州市玻璃产业区域控制性规划。

中国玻璃城项目的滕州华凯置业有限公司是青岛锦绣前程集团、北京锦绣前程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青岛槃石基金有限公司以及青岛中北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该企业是一家集玻璃新产品研发、工艺深加工和生产节能玻璃的行业代表性企业,并集房地产开发、物流管理、物业管理于一体的股份制公司。公司的战略发展理念是“建设绿色家园”,以营造绿色生态、低碳环保为宗旨,学习引进国内外前沿的规划设计建筑理念,将居住环境、工业生产环境、景观小品、休闲空间、公共设施等的设计利用达到极致化,实现人与建筑、人与生态,人与景观的对话,赋予建筑以生命。目前在滕州市投资开发建设“中国玻璃城”项目园区,总规划面积约60万平方米。该园区秉承高标准、高质量、现代化的建筑理念,力求打造国际一流的、高科技的新型工业示范基地。园区建设的高质量钢结构现代化工业厂房面积从720平方米到20000平方米不等,通过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的升级换代,努力将“中国玻璃城”打造成为集研发、孵化、玻璃深加工为一体的现代综合产业基地。并且积极响应国家 4

节能减排号召,投资安装有高度环保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站15兆瓦,(25年内不用更换和管理)为入驻企业每年节约20%的用电成本,进一步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园区内还配套完善的大型污水处理设施,大型会展中心,物流中心;还与美国惠普合作设立国内唯一玻璃行业网络交易(电子商务)平台,来更好的为玻璃城企业提供服务。特别是与公司控股企业东北亚现货交易所联手打造的目前国内还没有先例的玻璃现货交易中心和玻璃期货市场,把资本市场引人园区,为园区持续健康发展增添新动力。

在建设改造玻璃城达到产业结构升级的前提下,扩大经营范围门类,遵照国务院战略结构调整的通知和北京新兴产业结构调整的规划,聚集北京、济南、青岛等地区建材行业的优势资源,立足滕州打造绿色建材产业联盟。使“中国玻璃城”项目的建成在国际国内产生巨大的影响,为滕州市规模经济兴市的战略增彩添墨。

为了更好的对入驻玻璃城的业户提供完善的服务,在该园区南部,筹建中国玻璃城配套社区一个。在充分利用现有(郭河)水域基础上建宜居森林水景公园一处,一方面为该区域居民增加休闲健身游玩的好去处,另一方面也进一步改善该区域的空气环境。配套社区共占地约180亩,其中建有高层住宅、多层住宅、花园洋房、水系公园别墅、名校幼儿园、业主中央会所等,极大的满足各个业户的需要。加上“中国玻璃城”产业园区的建成增加农民就业率,在滕州南部鲍沟镇又形成一个新的繁荣配套的城市化区域,为滕州市新农 5

村建设打造出典范之作。

下一步,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新型工业示范基地的落成,努力在现有年销售能力100亿元的基础上翻两番,在2020年力争实现销售收入400亿元,出口交货值100亿元,税收50亿元,实现玻璃深加工品种500余种,玻璃深加工能力5亿平方米/年。真正确立在国内外玻璃行业的引领地位,振兴滕州市玻璃产业,铸就产业辉煌,打造城市又一张靓丽名片。努力在滕州这块沃土上建设一座既涵盖着结构清晰、功能合理、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的特点,又体现着高效、适应、可持续性的高科技、现代化玻璃基地生态园区。

三、基地发展经验

虽然滕州玻璃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缺乏大型龙头骨干企业和物流配套、市场秩序不规范、管理体制不理顺、研发能力不足、技术装备水平普遍较低、产品档次不高等问题和不足,制约了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

为推进滕州市现代玻璃产业基地快速发展,我们大力推进中国玻璃城项目建设,不断完善研发、物流、会展、商贸、信息、融资等配套产业体系,千方百计引入南玻、信义、华尔润等大企业集团,发挥鲶鱼效应,加快玻璃产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大扶持力度,着力壮大龙头企业、规范发展中小企业,积极促进玻璃产业与机械产业合作互补,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产品档次,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叫响做大“滕州玻璃”区域品牌,逐步将滕州打造成为产业聚集度高、配套完善、技术 6

创新能力强、服务专业的国内一流玻璃产业基地。

(一)完善基地详规,提升产业载体。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研究院尽快完善玻璃基地建设详规,明确了生产、展贸、研发、物流等功能分区,加强对各玻璃企业的规划引导,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全面提高玻璃基地承载能力,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

(二)加快推进中国玻璃城建设,健全产业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总投资36亿元的中国玻璃城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竣工投入使用,着力提升产业集聚度,健全融资、展贸、物流、电子商务等产业服务平台:与美国惠普合作设立大型玻璃行业网络交易(电子商务)平台,与中国玻璃城投资方控股企业东北亚现货交易所联手打造国内唯一的玻璃现货交易中心和玻璃期货市场,把资本市场引人基地,为玻璃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增添新动力;依托中国玻璃城,着力健全研发、物流、展贸平台,举办好中国(滕州)工艺玻璃高新技术产品展览会,努力把中国玻璃城打造成为集高新科技研发推广、现代展贸物流业发展、新兴资本市场拓展于一体的现代化玻璃产业示范园。加大对接协调,积极引进华尔润集团、信义玻璃集团、南玻集团、秀强玻璃等国内知名企业入驻玻璃产业基地,发挥鲶鱼效应,引导骨干企业按照产业化生产和集团化经营的要求,以资本为纽带,以增加效益为目标,以增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实行兼并重组和联合,实现抱团发展,叫响做大“滕州玻璃”区域品牌。

(三)培植壮大龙头企业,发展“高、精、新、特”产 7

品。加大对金晶、金明、丰华、华阳等重点企业的培植力度,促进企业快速膨胀发展,引导鼓励玻璃企业差异化、高质化发展,打造玻璃产业龙头企业。规划建设金晶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Low-E低辐射镀膜玻璃生产线,进一步提升产品档次及附加值;华阳玻璃公司重点发展丝印玻璃、立体彩镜玻璃、无手印玻璃等高端艺术装饰玻璃产品;耀鸿玻璃公司重点发展建筑玻璃、防弹玻璃等功能产品;丰华玻璃公司重点发展磁控镀膜玻璃、高端建筑用钢化玻璃等产品;邦美镜业、金明玻璃公司继续扩大生产规模,重点发展各种镀膜玻璃、无铜环保银镜、铝镜、彩镜等产品。

(四)全面加快技术创新,提高整体装备水平。科学把握玻璃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加大宣传教育和引导扶持力度,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引进、对外合作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力争五年内全市玻璃生产加工企业高档设备使用率达到60%以上。鼓励企业创建技术研发中心,提高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力争到2016年,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枣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6家;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3件,山东省名牌产品和山东省著名商标10件。

5.枣庄市学前教育普及工程 篇五

(2011-05-18)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山东省学前教育普及计划(2011-2015年)》,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步伐,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实施枣庄市学前教育普及工程。

一、指导思想

将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建设教育强市的基础性工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枣庄、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好入园”、“入好园”的需求为宗旨,积极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全面构建“政府办园为主导、社会参与、办园成本合理负担、城乡全覆盖”的公益性、普惠性的枣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12年,各区(市)政府至少新建1所区(市)实验幼儿园,各乡镇政府至少建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全市新建公办幼儿园150所,学前三年入园率达70%以上; 到2015年,全市新建公办幼儿园达195处以上,公办幼儿园比例达75%以上,7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标准,全市城乡幼儿园布局基本合理,学前教育资源基本满足学前三年教育的需要,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80%以上。

三、政策措施

(一)强化政府行为,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1.实行“市统筹、县为主、县镇共同实施”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市政府负责制定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统筹管理、指导、监督学前教育的发展。各区(市)政府主要负责本区域内幼儿园规划布局、公办幼儿园建设、公办教师配备与工资保障、公用经费筹措等,负责各类幼儿园的审批注册、常规管理和业务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本辖区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责任,负责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建设并办好区域内中心幼儿园、社区幼儿园,扶持村幼儿办园。

2.建立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并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城市居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代理、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

3.建立公共财政为支撑的财政保障机制。一是明确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各区(市)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二是市财政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采取以奖代拨、以奖代补等形式,主要用于区(市)规划的完成奖励,用于乡镇中心幼儿园、民办或农村幼儿园升级等奖励,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以及相关资金的配套等。三是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和公民个人捐资发展学前教育。对企业和个人的捐赠,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各区(市)政府要加强对公办幼儿园办学经费的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建立幼儿教师补充、保障机制。利用五年时间,向社会公开招聘1000名幼儿教师,到2013年,使乡镇中心幼儿园公办教师比例达50%以上;逐步提高全市在园公办幼儿教师比例,在以后的公办教师招聘中,要明确招聘一定比例的幼儿教师。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研究制定幼儿园教师编制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政策导向,吸引优秀毕业生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切实保障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待遇,对于符合条件,通过公开招聘招入的非公办幼儿教师,其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当地用工最低工资保障标准,各级政府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提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民办幼儿园聘用教师的工资待遇,参照《山东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谁办园谁负责谁保障”的原则予以保障。各幼儿园聘用的非公办教师,由其所在园负责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各级政府给予补贴,逐步实现非公办幼儿教师社会保险全覆盖。

(二)城乡统筹,推进建园和办园体制改革

1.推进多元化办园模式改革。推行“政府主导、民办公助、自主发展”的学前教育发展模式。城区推行以优质名园为龙头,通过新建分园、兼并整合、股份合作、整体托管等多种方式,实施集团化办园。农村推行以乡镇中心园为龙头,将各村办园作为分园,实行统一管理的镇村一体化办园。鼓励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办园。

2.加强城市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的规定建设城市幼儿园。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居住区规划不予审批,确保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与居住区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幼儿园建成后,无偿交给当地教育部门作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管理使用。现有居民区尚未有配套幼儿园的,要由所在区(市)政府牵头,通过新建、扩建和对现有民办性质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改建等措施,满足居住区居民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3.建立农村幼儿园镇村一体化建设管理新体系。坚持以政府办园和集体办园为主体,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幼儿园建设。统筹实施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调整,幼儿园的校舍维修改造与中小学危房改造同步实施。在新农村建设中按照“规模办园、就近入园,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同步规划建设农村幼儿园。形成一个公办中心幼儿园、下设几个分园或教学点,一个法人代表,实行统一经费管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教师调配、统一工资发放、统一工作考核、统一配置教玩具、统一评估办园质量的“七统一”运行模式。在人口居住分散的山区、湖地,乡镇中心幼儿园应安排教师,采取巡回辅导站、幼儿活动站、游戏小组、家庭辅导站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让幼儿接受一定程度的学前教育。

4.大力扶持非公办幼儿园发展。非公办幼儿园是政府办园的重要补充,也是加快普及学前教育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非公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推动非公办幼儿园向特色化、集团化发展。民办幼儿园在新建、改扩建、用水、用电价格等方面享受与当地中小学校相同待遇。凡符合准入标准、验收后达到相应等级、按公办园标准进行收费的民办幼儿园,按照确类等级,一次性给予奖励。实施由教育部门从优质公办幼儿园中选派骨干教师对民办园给予多种形式业务指导制度,由辖区政府对输出园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

(三)科学规划,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1.科学制定学前教育建设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按照全覆盖和普及学前三年教育的目标,完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并将今后5-10年的幼儿园发展纳入本区域教育整体规划,有序推进,分步实施。在城区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和新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时,要将城乡幼儿园规划建设纳入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城区按照“每5000人规模以上的居住小区配套建设6个班以上规模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农村按照“服务半径1.5公里,每3000居住人口建3个班以上规模独立设置幼儿园”的要求,强制性在城区居民小区和新农村社区按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交由辖区教育部门统筹管理使用。

2.认真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2011-2013年是学前教育建设发展的重要时期,各级政府要成立“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明确部门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实行市和区(市)两级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联席会议,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共同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有针对性地设计发展学前教育的工程项目,并纳入当地政府实施的民生工程,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重点保障。建立建设任务考核奖励机制,对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区(市)进行奖励。

3.推进学校附设园建设管理。学校可利用富余的教育资源,按照“园舍独立、经费独立、人员独立、教学独立”的原则,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园的收入要全部用于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不得挪作它用。对现已注册的学校附设园,到2012年,城区学校附设园要全部实现独立办园,农村学校附设园要全部过渡至学前三年制,力争到2015年,城区附设园全部达到市级一类园以上标准。

4.推动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各区(市)要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对现有的幼儿园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特别是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的幼儿园,要限期进行改造。新建幼儿园要按照“安全、节约、实用”的原则进行建设,不得利用公共资金建设超标准豪华幼儿园。要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育教育工作要求,配足配齐幼儿园保教设施。

(四)规范管理,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1.强化学前教育的管理。一是实施注册登记制度。举办幼儿园必须经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注册,取得办园许可证。二是实施年检和确类升级制度。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幼儿园审批标准、确类标准和年检要求,定期对全市幼儿园进行等级确类评估,幼儿园根据新评估确定的等级类别确定收费标准。对现有的未注册的幼儿园,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非法办园情况集中进行检查,对基本达到办园标准的,限期整改,督促其审批注册;对不具备办园标准和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实施学前教育督导评估与保障奖励制度。将学前教育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指标和教育督导评估。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筹措、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与社会保障、幼儿园保教质量与管理水平等进行专项教育督导,督导评估结果纳入对各地政府考核内容,并向社会公示。建立表彰机制,定期对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区(市)、单位予以表彰。

2.实行幼儿教师准入制度。在全市各类幼儿园中实施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建立幼儿教师师资库。今后所有幼儿教师选聘必须从幼儿教师师资库中进行。对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纳入师资库的非公办幼儿教师,由所在幼儿园依法为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各级政府给予补贴。把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继续教育规划,落实培训经费,开展多形式培训,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上岗证的教师,要限期取得任职资格,或逐步解聘。

3.实施幼儿园安全联防制度。各区(市)要加强幼儿园园舍安全检查和教学活动中师生安全的预防。根据幼儿特点和确保安全需要,各类幼儿园招生要坚持就近方便入园的原则。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交通安全卫生等方面规定,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安全工作。

4.完善收费管理制度。公办幼儿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各级物价和财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权限,根据幼儿园的生均教育成本和收费等级,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无偿利用国有资产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民办幼儿园根据教育成本自行提出收费标准,报同级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同一城镇或县域农村、同一性质、同一等级的幼儿园,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建园费等。

6.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篇六

第126号

《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自 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市 长:陈 伟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枣庄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枣庄市城市规划区内(包括薛城区、市中区、峄城区和枣庄高新区)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其他区(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城市建筑垃圾(以下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开挖渣土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 物。

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建筑垃圾的处置规划,对建筑垃圾处置活动实施统一管 理;

负责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

负责研究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建筑垃圾的日常处置工作; 负责建筑垃圾管理的其他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新城区和光明大道的建筑垃圾日常管理,也可以直接查处薛城区、市中区、峄城区和枣庄高新区内的各类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财政、物价、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政府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积极进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开发。

第六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核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抛撒或者处置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工业垃圾、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第七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在开工前15日内,按照管辖范围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建设单位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产生建筑垃圾的数量、种类,与符合建筑垃圾运输条件和资质要求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参与营运车辆的相关资料;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自行安排消纳场的,则应提供与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租用协议或土地使用证书,消纳场权属部门同意受纳的证明;其他内容。

(二)填写《建筑垃圾处置表》;

(三)技术人员根据申请现场勘验;

(四)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五)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和《建筑垃圾准运证》。第九条 《建筑垃圾处置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二)运输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三)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

(四)运输车辆类型的核定载质量、机动车号牌;

(五)建筑垃圾产生地点及倾倒地点;

(六)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第十条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第十一条 建筑垃圾运输实行准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第十二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按《枣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枣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07号)执行。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张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并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工地出入口须采取硬化措施,并配备冲洗设备,车辆不得带泥上路。从事道路施工或管线施工的,应对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实行隔离。

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经城市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处置。对延期处置的建筑垃圾,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环境。

需要回填的,应到城市管理部门申报,统一安排调剂。第十四条 工程竣工或房屋拆除后,施工单位应按约定时间及时将建筑垃圾全部清除,占道施工的应于当日将建筑垃圾全部清除,并报城市管理部门验收。

第十五条 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堆放到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向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三)有10辆以上载质量20吨以上的自卸车辆;

(四)运输车辆应具备密闭运输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按前款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经营。第十七条 《建筑垃圾准运证》实行一车一证。不得转借、伪造、复制、涂改、买卖《建筑垃圾准运证》。第十八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并按照核准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地点进行弃置,不得乱倾倒。

运输中应当保持整洁、卫生和车况良好,保持密闭状态,不得超载或带泥行驶,不得丢弃或者沿途抛、洒、扬、滴、漏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第十九条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或者车辆应当服从城市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依法检查。

第二十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建筑垃圾消纳场由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统筹规划,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建设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需临时受纳建筑垃圾的,须经城市管理等部门批准。

城市管理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 申请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三)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出场路线图,完善的排水、消防设施,必要的机械设备和照明设施,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

(四)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五)经营性建筑垃圾消纳场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预先核准名称通知书;

(六)其他材料。

第二十三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入场建筑垃圾及时推平碾压;

(二)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蚊蝇孳生;

(三)保持进场道路整洁、畅通;

(四)不得受纳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五)其他规定。

第二十四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管理人员,应做好核准文件的查验工作,如实填写建筑垃圾处置联单,出具消纳结算凭证。

第二十五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使用前,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应覆盖还田,搞好绿化,或按城市规划造山,并到城市管理等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十八条 对拒绝或阻碍城市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凡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沿途泄漏、抛撒、车轮带泥行驶污染道路或者乱倒建筑垃圾的,除由城市管理等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外,有关责任者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拒不采取补救措施的,由城市管理等部门及时清除,清除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第三十条 城市管理部门核发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或其上级行政机关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核发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

第三十一条 城市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城市管理部门设立投诉受理机构,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7.枣庄市市中区粮食生产发展探讨 篇七

1 市中区发展城郊型农业的有利条件

1.1 城郊型农业的特点

城郊型农业主要是利用特殊的区位优势, 利用先进的科技成果等资源, 发展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其显著的特点是:农产品转化率高、商品率高;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发展迅速;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程度高;工业化、现代农业技术应用广泛。

1.2 有利条件

一是区位优势强, 交通发达。市中区地处枣庄市中部偏东, 是全市的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交通十分便利。二是区域经济发展迅速。全区工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加强, 第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例为4.9∶58.5∶36.6, 工业经济的发展为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主导产业优势显著。2009年全区实施农业结构调整, 建立的肉鸭产业、食用菌产业、生态旅游观光农业三大主导产业发展十分迅速, 主导产业优势十分显著。

2 市中区粮食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种植效益差, 比较效益低

粮食生产虽然一直是农业生产的重点, 但其生产效益却长期增幅不大。特别是近年来, 粮食产品价格持续低迷, 而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却不断上涨, 使粮食生产的效益不高, 严重影响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粗放经营的现象十分普遍。

2.2 土地生产能力偏低, 农业机械化程度不高

从全区的耕地质量看, 总体土地生产能力偏低, 加之农民长期以来只重视土地产出, 而不注重土地培肥, 化学肥料施用多, 有机肥施用少, 局部地区耕地污染有扩大之势, 导致土壤的结构和生产性能下降严重。在水利设施方面, 全区保灌面积仅仅占45%左右, 远远不能适应当地农业生产的需要。

2.3 生产规模小, 集约化、现代化农业的发展速度缓慢

在传统的农业生产中, 家庭联产承包的生产方式适应了当时生产力的需要, 使农业生产得到了极大发展, 解决了一个人口众多、地大物博国家的吃饭问题。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 特别是现代农业的发展, 这种以户为主的生产经营方式已经开始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3 发展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市中区具有典型的城郊型农业的特点, 农业生产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和市场优势。正确分析市中区农业生产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充分发挥城郊型农业生产的优势, 处理好粮食生产和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的关系, 将有利于促进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1 指导思想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 市中区发展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应坚持城郊型农业的发展战略思路, 充分利用自然资源, 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 以市场为导向, 以效益为中心, 优质、高效相结合, 实行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 提高种植效益, 增加农民收入, 实现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3.2 目标任务

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 使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在2.2万hm2以上, 其中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在1.5万hm2以上、粮食产量11.5万t以上、优质率95%以上、商品率达80%以上。

4 发展粮食生产的主要措施

4.1 保护粮食生产能力, 因地制宜, 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

首先, 要正确处理好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 处理好种植效益和农民增收的关系;其次, 要切实保护好耕地和基本农田, 这是保护粮食生产能力的最基本措施;第三, 在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中, 要做到因地制宜, 对于土地肥沃、灌溉条件好、生产能力高的农田, 要用于发展粮食生产, 对于土地瘠薄、灌溉条件差、生产能力低的农田, 要通过改良后发展多经作物。

4.2 粮食生产要相对集中, 逐步实现规模化生产

粮食生产要提高种植效益, 从生产角度上看, 首先要解决生产能力低的问题, 改变劳动强度大, 生产效率低的现状。因此, 在有条件的地方, 要实行种粮田向种植大户集中, 逐步实现种粮的规模化生产, 以加快农业先进科学技术和机械化的推广应用, 提高劳动生产率, 提高种粮效益。在今后的农业综合开发建设中, 应将种粮田规模化生产和推广机械化纳入规划建设内容, 逐步实施建设。

4.3 推广普及科学技术, 深挖单产潜力

市中区发展粮食生产在单产上仍有较大的增产潜力, 现阶段市中区大面积粮食单产的增产潜力在20%~30%以上。首先, 要推广优质高产的品种。建立、引进、推广优质高产良种的科学体系, 坚持优质、高产、适应性强的新品种推广原则, 小麦的品种平均单产要求不低于6 000 kg/hm2。其次, 要充分利用当地秋季和冬季丰富的温光资源, 大力发展晚秋作物和冬季作物, 增加播种面积。第三, 要大力推广科学、先进的生产管理技术, 充分挖掘单产的增产潜力。要大力推广实施地膜覆盖、稻田保护性耕作、无害化病虫防治等标准化生产技术, 生产无公害粮食产品。第四, 要加快农田水利的基本建设, 增加保灌面积, 做到能排能灌, 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3,4]。

4.4 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

粮食生产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 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增加良种补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机械化的推广普及等的投入, 使粮食生产得到可持续的发展。

摘要:介绍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发展城郊型农业的有利条件及粮食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阐述发展粮食生产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提出相应的发展措施, 以为粮食生产提供参考。

关键词:粮食生产,城郊型农业,问题,对策,市中区,山东枣庄

参考文献

[1]杨红旗, 温建.我国粮食生产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对策[J].浙江农业科学, 2010 (1) :1-3.

[2]王加斌, 曹佩丽, 王安宁.关于安龙县粮食生产发展的几点思考与建议[J].农技服务, 2010 (6) :796-797.

[3]张社梅.浙江粮食生产发展方式转变与粮食科技进步的对策建议[J].中国科技论坛, 2011 (8) :128-132, 140.

8.百工荟萃 枣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篇八

枣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情况

枣庄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枣庄市人民群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丰富内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枣庄人独特的审美情趣和精神追求,是枣庄灿烂历史文化的重要体现和延续。为保护好、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枣庄市于2006年4月份成立了枣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联席会议和保护中心,并在各区(市)分别成立了区(市)分中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带领下,对枣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全面普查。截至2011年10月,枣庄市已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2838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867项。其中柳琴戏和“鲁班传说”两项人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伏里土陶、“奚仲造车传说”、徐佩小鼓和洛房泥塑等19项入选省级“非遗”保护项目。同时,确立市级项目三批共122项;成功申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2个;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人;申报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7人;确立了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4人。枣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跋 认真开展非遗的普查及建档工作 为摸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总体情况,枣庄市在充分利用已有的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制订普查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的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情况及存在问题。在普查过程中,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多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全面的记录。建立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库,征集非遗实物600余件,书籍200余册,编制了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汇编(枣庄卷)一套,并出版了“枣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荟萃”一书。 建立非遗代表作名录体系及传承机制 按照国办发[2005]18号文件关于“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的要求,枣庄市建立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实现了与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相衔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市政府批准公布,并报省政府备案,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进行认定。枣庄市自2007年公布首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起,至今已公布了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有效地保护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为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传承,枣庄市对列入市级、县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承活动。通过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 进一步加强非遗的研究、保护及传播 枣庄市积极组织全市各类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认定、鉴别、分类,制订和落实保护方案。以“鲁班传说”为例, “鲁班传说”广泛流传于海内外,其中以滕州市流传最广、影响最大。近年来,滕州市高度重视鲁班文化的挖掘和传承工作,市里成立了鲁班研究领导小组,开通了“中国鲁班研究网站”,成立了滕州市鲁班研究会,建设了鲁班功德堂,复原了鲁班造磨处、鲁班堤、鲁班桥、鲁班工匠营等历史遗迹,排演了大型历史剧《墨子与鲁班》,出版发行了《鲁班的传说》一书,为进一步弘扬“百工圣祖”鲁班的创新精神,挖掘和传承鲁班文化,建立了鲁班纪念馆。 枣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众多,范围覆盖面广,这既体现了枣庄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也为“非遗”的保护工作提出了挑战。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枣庄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枣庄模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相信在政府的大力倡导、媒体的广泛宣传、学者和民众的积极参与下,枣庄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会焕发出更大的青春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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