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协议书

2024-07-10

(企业)协议书(精选9篇)

1.(企业)协议书 篇一

协议书

甲方:(公司全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班别)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乙方提供实践机会,乙方通过考核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兼职实践。为明确双方义务及权力,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兼职劳务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甲方应明确规定乙方的劳务报酬以及待遇,避免出现漏计、少计的情况。如出现加班情况,必须通过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且加班时长不可超于当天的21点,也应合理支付乙方补贴(如:车费、晚餐)。

支付工资日期:乙方的岗位:乙方的劳务报酬计算方法:乙方的加班劳务报酬计算方法:

第三条、甲方必须合理安排乙方的岗位工作,禁止出现暴力、威胁、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情况。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相应工作岗位管理办法对应的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甲方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依照乙方的能力、工作表现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及管理。

第四条、甲方禁止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乙方收取财物。

第五条、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六条、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共同商量处理。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签名: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2.(企业)协议书 篇二

最近一段时期, 台湾经济形势不好, 台股受到欧债危机、证所税及油电双涨等内外利空冲击, 指数上攻乏力, 成交量也一度萎缩到600亿元 (新台币, 下同) 以下。王毅主任的一席话, 恰似为岛内股市注入一汪活水, 相关个股在大股热钱买盘进驻下, 顿时以“鸭子划水”方式暗流涌动。

第八次陈江会一旦签署《两岸投资促进和保障协议》 (简称“两岸投保协议”) 与《两岸海关合作协议》, 对台湾股市影响甚大。究竟让岛内哪些上市柜公司最先受惠?下面让我们做一简单分析。

货币清算行:兆丰银行呼声高

继去年5月台湾“金管会”决定开放岛内银行境外金融业务分行 (OBU) 从事人民币业务后, 去年8月30日, 台湾兆丰国际商业银行 (简称兆丰银行) 拔得头筹, 成为首家获准开办该业务的岛内银行。

所谓OBU是指台湾金融业者依据台当局1972年制定的《国际金融业务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在岛内设立境外金融业务分行, 经营境外金融业务, 故又称离岸金融业务部门。

兆丰银行OBU的服务项目包括:人民币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业务、人民币汇兑业务 (包括人民币与其他外币之兑换、人民币转账、人民币汇出汇款、人民币汇入汇款等业务) 、人民币进出口业务、人民币授信业务及奉主管机关核准办理之其他各项人民币业务。其服务对象为在境外设立公司的台商企业、在大陆注册营业的台商企业, 以及在OBU完成开户的境外公司或境外个人。依照规定, 经办大陆地区个人 (自然人) 、法人、团体、其他机构及其在第三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的人民币业务, 必须依两岸金融业务往来及投资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由于是从零开始, 目前兆丰银行的主要工作还是先吸收人民币存款, 再对台商企业进行贷款, 期望今后一段时间其他业务会逐渐增长。

今年3月, 台湾行政部门负责人陈冲再次邀集岛内“中央银行”、“金管会”、“陆委会”与财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开会, 强调必须尽早建立新台币与人民币清算机制, 作为岛内外汇指定银行 (DBU) 扩展人民币业务的基础。在时程上, 台湾“中央银行”总裁彭淮南公开表示:“两岸货币清算可望于近期签订”。

所谓DBU是指台湾金融业者依据台湾《中央银行管理指定银行办理外汇业务办法》的规定, 向“中央银行”申请作为岛内办理外汇 (包括人民币) 业务的银行。“中央银行”在收到申请后, 经审查核准, 发给指定证书, 据此经营岛内外汇业务, 包括出口外汇业务、进口外汇业务、一般汇出及汇入汇款、外汇存款、外币贷款、外币担保付款的保证业务, 以及“中央银行”指定及委托办理的其他外汇业务等。

DBU与OBU经营业务的主要区别在于:OBU可接受台湾境内外的个人、法人的存款、贷款汇兑等业务, 但除申请“央行”特别准许外, 台湾境内的个人、法人除无法免税优惠外, 其他资金的移动仍受限制, 故目前服务对象仅为持有境外护照在岛内无住所的个人 (自然人) 或依照海外法律组织登记的境外法人。而DBU的服务内容主要为出口结汇、托收及应收帐款收买等出口外汇业务, 以及开据信用证、办理托收、汇票的承兑及结汇等进口外汇业务, 汇出及汇入汇款业务, 服务对象为未取得台当局核发居留证的海外自然人或未取得台湾登记执照的海外法人。

因此, 台湾若与大陆对等开展DBU业务, 必须在两岸各指定一家银行作为货币清算行, 其中大陆银行的在台分行可作为人民币清算行, 而台资银行的大陆分行也可作为新台币清算行。以目前两岸“人民币兑新台币现钞清算”这一过渡性安排来看, 因兆丰银行拥有美元清算经验, 且具有一定规模经济优势, 台当局很有可能会指定兆丰银行担任清算银行的角色, 通过兆丰银行香港分行与大陆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来共同办理新台币与人民币清算业务。

兆丰银行隶属于台湾兆丰金控集团旗下, 前身为中国国际商业银行, 在17个国家和地区拥有28家分行, 目前是台湾最主要的美元清算银行, 且外币存款的岛内市场占有率达15%, 而其在大陆苏州办事处设立分行的申请也于近日被中国银监会批准, 加上其资本体质优异, 居岛内官方持股银行之冠, 因此兆丰银行银雀屏中选的呼声也最高。

正所谓“春江水暖鸭先知”, 近期台股表现低迷, 但4月以来, 兆丰金控集团的股价却稳步趋高, 悄悄来到年线附近, 技术面有领先的表现。从基本面来看, 兆丰金控集团2011年获利176.8亿元新台币, 不仅创下近年新高, 还打算配发合计1元的股息与股利。

此外, 兆丰金控今年第一季EPS (每股税后纯利) 达0.59元, 每股净值18.7元。对照目前23元附近的股价并不贵, 而且获利66.7亿元中就有56.5亿元是来自兆丰银行的贡献, 由此可见该银行对兆丰金控集团的重要性。股本高达1128亿元的兆丰金控集团能有这样的表现, 显见两岸金流往来的“任督二脉”已经打通, 未来两岸投保协议若能顺利签署, 则对兆丰金控集团的获利更有如虎添翼的加分效果。

通讯业:远东集团被看好

至于陆资入台, 目前最具有代表性的题材则是台湾富豪徐旭东所拥有的远东集团。远东集团由徐旭东的父亲徐有庠于1942年在上海创办, 目前已成为岛内横跨众多经营领域的综合性大企业集团, 旗下包括亚洲水泥、远东纺织、远东百货、太平洋崇光SOGO百货、东联化工、远东国际饭店、裕民航运等许多著名企业, 在大陆也有不少投资项目。徐旭东的个人资产排名一度在王永庆、辜振甫与张荣发等人之上。

1998年, 远东集团与美国AT&T合资创立远传电信公司, 目前已成为台湾岛内第三大移动电信运营商, 与中华电信及台湾大哥大合称为“电信三雄”, 主要提供手机、宽带、媒体及海外电信传输服务。2009年4月26日, 第三次陈江会签署了《两岸金融合作备忘录》, 台湾方面首度允许大陆资金进入台湾。就在3天之后的4月29日下午, 远东集团宣布, 中国移动斥资40.76亿港元, 购买台湾远东集团旗下远传电信12%的股份, 正式成为该公司的战略投资股东, 双方将在采购、漫游、资料与增值服务等领域展开合作, 还将在内地成立新公司。

由于当时台湾方面尚不允许大陆内地企业投资岛内电信业, 中国移动通过在荷兰设立的一家公司, 申请在台湾设立全资子公司纵信股份, 并通过该企业入股台湾远传电信。

中国移动通过与远传电信合作, 主要希望借鉴学习台湾电信市场的发展经验, 对中国移动探索未来的移动通信技术发展趋势, 积累先进技术和产品管理经验有很大的帮助。远传电信则就此取得与中国移动合作拓展大中华市场的机会, 光是为每年近百万穿梭两岸的台商和大陆游客赴台所需的电信服务商机, 利润就很可观。

当年中国移动入股远传电信时, 不只让台股以跳空的方式站上6000点, 更带出陆资概念股的大多头行情。如今3年过去了, 远传电信的股价已从当时的三十几元经过多次配息, 如今股价已经涨了一倍, 近期股价更以68.3元创下历史新高。从基本面来看, 远传电信2011年EPS达2.73元, 预计配发3元的现金股息, 今年第一季EPS为0.74元, 比去年同期明显增长。

不过, 另一个故事可能会更吸引市场的兴趣。当年远传与中国移动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对于40元的售股定价是有调整空间的, 如果涨幅超过50%时可以重新议价, 倘若投保协议通过后, 依当时的协议出售12%的股权给中国移动, 且价格也向上调涨的话, 那么2009年的利多行情很有可能会再来一次。

百货业:新光三越前景好

远东集团很早便开始布局大陆百货市场, 旗下的远东百货于1993年在北京开设太平洋百货店, 2002年又开设采用日式管理服务的太平洋崇光SOGO百货店, 一举成为横跨两岸的连锁百货业经营体系。目前远东集团在大陆和台湾各拥有9家太平洋SOGO百货分店, 另外在大陆有两家远东百货分店, 在台湾则有9家远东百货分店。

远东集团在大陆开设的百货分店遍及北京、天津、大连、无锡、上海、重庆及成都, 其中远百重庆江北店2011年业绩同比增长29.7%, 这也使得远东百货和太平洋百货的股价如“芝麻开花”一般节节高涨。

除了远东集团外, 新光集团旗下的新光三越百货也是此次签署投保协议的最大受益者。2006年, 新光三越与大陆华联集团合资成立北京新光天地, 拥有华联58%控股权的中商集团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挂牌监管的100家中央企业之一, 这样的地位和身份在吴家父子看来可谓是快速开拓大陆市场并站稳脚跟的不二之选。

华联与新光商定成立合资公司, 双方各出资7.5亿人民币, 持股各半, 在北京朝阳区建国路大望桥附近兴建大型商场, 其中兴建设计和经营管理由台方负责。

2007年4月, 6层高、营业面积12万平方米的新光天地开业, 正式进入大陆百货市场。开业后, 营业额以平均每周12%的速度持续16周快速增长, 其间虽然双方一度因工程款分派闹意见不合, 甚至演变成经营权纠纷。但事隔多年, 经大陆高层介入调解, 双方早已和解。此外, 双方还在重庆解放碑商圈开设了首家分店——万豪国际金融中心店。

如今, 北京新光天地单店已跃升为全中国最大的百货公司, 年营业额以新台币计算超过200亿元, 税后纯益推算可高达38亿元, 以持股50%推算, 则可贡献新光三越母公司19亿元的获利。股本72.5亿元的新光三越当年受“新光天地”事件的牵连, 在2008年2月撤销公开发行。不过随着风波渐息、获利提升之后, 如今己有重新公开发行股票甚至推动上市的想法。

新光集团旗下的另一家企业——新光保全的股本不到38亿元新台币, 却直接和间接持有4.8万张新光三越股票, 且持股成本在8元左右, 以目前新光三越每股净值在30元左右, 获利可挑战半个股本来看, 这一项转投资不仅是会下金蛋的金母鸡, 未来更有可能成为新光保全激发股价的爆发性题材。

从本业来看, 新光保全本业有稳定的现金收入, 且连续3年每股获利都在2元以上, 今年累计配发1.7元的股息, 现金利率将近6%。且近年来, 该公司的营业触角更扩及大陆地区, 同时也向服务业深耕, 进入到家事服务的领域。今年第一季度, 新光保全获利2.33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4%, 单季EPS达到0.62元。

3.企业广域网路由协议选择 篇三

关键词:广域网;路由协议;选择

在广域网建设项目规划阶段,通常会遇到采用何种路由协议的问题,我们可通过综合分析各种路由协议的特点和各个网络的结构来确定,下面从概念、优缺点、适用网络等方面进行阐述。

1 路由和路由协议

1.1 路由与路由器

路由:将分组从网间网的一个地方转发到另一个地方的路径和过程。

路由器:用来互连计算机三层网络的边缘设备,工作在OSI七层参考模型的网络层,为不同的网络之间报文寻径并存储转发。

1.2 路由选择协议

路由选择协议:用于建立和维护路由表和按照达到数据包的目的地的最佳路径转发数据包的协议。比如:RIP、IGRP、OSPF等。路由选择协议使路由器可以了解没有直接连接的网络的状态和与其他的路由器通信,以了解它们所关心的网络。这种通信不断进行,这样当网络发生变化时,路由选择表中的信息可以随时更新。

可路由选择协议:可选择路由协议由最终节点使用,以将数据和网络层地址分配信息一起封装在数据包中,目的是它可以通过互连网络进行中继。AppleTalk、IP和IPX都是可选择路由协议。当一个协议不支持网络层地址时,那么它就不是一个已路由协议。

1.3 路由选择算法和度量值

路由选择算法就是路由选择协议用于决定达到目的网络的最佳路径的计算方法。路由选择算法的主要目的有:准确性、低开销、快速收敛。度量值(Metric)是那些用于决定哪个路由是最优的值。根据所使用的路由选择协议,不同的因素可以决定一个路由的度,包括中继数量、链路速度、延迟、可靠性和负载。

2 路由选择协议

2.1 动态路由选择协议

动态路由是用某种算法寻找网络中的最佳路径和维护这张路由表的过程。动态路由选择协议主要类型如下:距离矢量(Distance Vector)、链路状态路由协议(Link State)。

(1) 距离矢量

距离矢量路由选择协议也称为Bellman Ford协议,是路由器定期向相邻的路由器发送它们的整个路由选择表,距离相邻路由器在从相邻路由器接收到的信息的基础之上建立自己的路由选择信息表。距离矢量路由协议有一个严重的缺点,缓慢的收敛时间过程会造成路由回路。距离矢量路由选择协议主要有:RIP、IGRP。(IGRP为思科私有协议)

RIP(Routing Information Protocol路由信息协议):是路由器生产商之间使用的第一个开放标准,是最广泛的路由协议,在所有IP路由平台上都可以得到。

RIP主要设计来利用同类技术与大小适度的网络一起工作,因此,通过速度变化不大的接线连接。RIP比较适用于简单的校园网和区域网,不适于复杂网络的情况。

RIP具有以下特点:不同厂商的路由器可以通过RIP互联;配置简单;适用于小型网络(小于15跳);RIPv1不支持VLSM;需消耗广域网带宽;需消耗CPU、内存资源。

(2) 链路状态路由协议

链路状态路由选择协议的目的是映射互连网络的拓扑结构,它是一种比距离矢量更复杂的路由选择协议。每个链路状态路由器提供关于它邻居的拓扑结构的信息,这包括:路由器所连接的网段(链路)、那些链路的情况(状态)。

链路状态路由器并不会广播包含在它们的路由表内的所有信息,只发送已经改动的路由的信息,并向它们的邻居发送呼叫消息(LSA),邻居将LSA复制到它们的路由选择表中,并传递那个信息到网络的剩余部分(flooding)。

链路状态路由选择协议使用称为代价(cost)的方法,而不是RIP使用跳(hop),代价是自动或人工赋值的。链路状态路由选择协议的主要优点:不可能形成路由回路、聚合非常快。链路状态路由协议主要有:OSPF、ISIS。(ISIS为思科私有协议)

OSPF(Open Shortest Path First,开放最短路径优先):一种为IP网络开发的内部网关路由选择协议,由IETF开发并推荐使用。OSPF协议由三个子协议组成:Hello协议、交换协议和扩散协议。其中Hello协议负责检查链路是否可用,并完成指定路由器及备份指定路由器;交换协议完成“主”、“从”路由器的指定并交换各自的路由数据库信息;扩散协议完成各路由器中路由数据库的同步维护。

OSPF路由器互相发送直接相连的链路信息和它拥有的到其他路由器的链路信息并维护拓扑结构的数据库,从这个数据库里构造出最短路径树来计算出路由表。当拓扑结构发生变化时,OSPF能迅速重新计算出路径,而只产生少量的路由协议流量。OSPF适用于规模庞大、环境复杂的网络。

OSPF具有以下优点:收敛速度快;没有跳数限制;支持服务类型选路;提供负载均衡和身份认证;支持大型异构网络的互联;OSPF支持VLSM和非族类路由查表,有利于网络地址的有效管理;OSPF使用AREA对网络进行分层,减少了协议对CPU处理时间和内存的需求。

2.2 静态路由

静态路由是在路由器中设置的固定的路由表。除非网络管理员干预,否则静态路由不会发生变化。静态路由不能对网络的改变作出反映,一般用于网络规模不大、拓扑结构固定的网络中。静态路由的优点是简单、高效、可靠。在所有的路由中,静态路由优先级最高。当动态路由与静态路由发生冲突时,以静态路由为准。

3 路由协议的选择原则

针对小型网络,跳数在10跳以内,可选择RIP,实现简便,易于维护。针对大型网络,网络异构、环境复杂,可选择OSPF,实现网络拓扑自动发现、路径自动计算、链路负载均衡和链路备份等,提高网络故障的恢复效率,降低网络的管理着成本。针对关键节点、关键业务,需要保证带宽、通讯质量时可选择静态路由,指定使用的链路、跳转路径、网络带宽,并配置Qos确保通讯质量。

总之,在广域网规划阶段,一定要考虑到网络结构、环境位置、业务需求等各方面的因素,综合使用RIP、OSPF、静态路由等路由协议,以达到我们较为理想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谢希仁.计算机网络(第5版).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1).

[2]Radia Perlman.网络互连(第2版).机械工业出版社,2001(1).

[3]Michael Palmer,Robert Bruce Sinclair.局域网与广域网的设计与实现.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11).

4.企业联盟协议书 篇四

甲方:中国纺织服装企业集团(郑州裤都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减少服装生产企业庞大的营销成本,协助服装生产企业推销产品,扩大销量、增加产量。整合全国中小服装生产企业及市场资源,解决生产企业资金紧缺,销售困难及各地服装市场启动缓慢等问题。中国纺织服装企业集团、香港裤都集团、郑州曲梁服装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南阳市服装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安阳市龙安服装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郑州裤都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服装行业协会等共同在郑州曲梁服装城成立“中国纺织服装企业集团市场联盟理事会”(以下简称“市场联盟”)。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与资源互补和合作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乙方按厂家提供产品,甲方提供经营场地并组织各县市服装市场批发商选购乙方产品,往返货品运费、经营场地使用费、水电费、仓储费及乙方委派的导购员工资(1500元/月/人)及食宿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提供的产品展销由甲方统一收款、统一管理,产品出售后按销售额交5%劳务费给甲方,每月结算货款。

二、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当地市场需求和满足市场,乙方货到后,甲方按厂价金额借50%货款给乙方,便于乙方运作,借款期限为4个月,前2个月免息,后2个月按银行贷款利息结算,乙方如不按期还款,从第5个月起每月按借款金额2%给付利息给甲方,乙方产品出售后,先归还甲方借款,余下货款扣除5%劳务费后付给乙方。

三、乙方第一次、第二次提供的产品,如对市场不畅销的,由乙方导购员将货品发回给乙方另行处理,运费由甲方承担,第三次运

费由乙方承担。畅销的产品由乙方导购员及时告知乙方,由乙方扩大生产继续发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加盟方式与条件:

1、乙方有研发设计能力、生产能力、经营场地、正常经营,加入中国纺织服装企业集团市场联盟,服从甲方指定地点按厂价展销产品或商务考察,如乙方不按本条款执行,要承担5万元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在甲方指定市场经营中,如出现资金困难,需向银行贷款300万元以下生产资金,经甲方审核同意后,郑州裤都置业有限公司为乙方担保贷款,但乙方必须提供4名担保人向甲方签字为乙方担保,乙方必须按期归还本金及贷款利息。

4、乙方加入中国纺织服装企业集团市场联盟成为理事会理事,遵守联盟章程,享受联盟会员优惠政策,资源共享、效益分享。

5、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方违约要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精诚合作,共同推动中国服装产业健康发展。

甲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乙方代表签字并盖章:

5.合伙企业协议书 篇五

第二条家族的姓和伙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留

第三条企业依照法律规定________________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国)年。

第四条QiYeMing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栖息:

第五条本企业共同出资,由全体合伙人的伙伴关系,共享收益、风险、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债务的非营利组织。

第二章合伙的目的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目的、宗旨:一起工作,合伙企业协议共同经营,互利互惠。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7条

第三章路、金额、期限资本利润分红,方法

第八条各合作伙伴贡献的模式和金额

(1)(国)出资方式,像往常一样(或实际的)]货币出资,为人民币(国)元,占(国)%。

(2)(国)出资,为人民币(国)元,占(国)%。

第九条各合伙人应当在这里签署了协议,注册申请依照前条规定,约定的金额前各自的出资比例全额付清。

第十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投资的比例,由合伙人依照各自的分布与分享。

第四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一条合伙人共同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该企业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第 2条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由出资人对事务执行人、大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第十三条不要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协议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和合伙企业的管理现状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书籍。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证明问题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物业;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地方知识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5)合伙企业名称为他人提供担保;

(6)被任命为合伙人以外的人合伙企业管理人才;

(7)新合伙人入伙和合伙人退伙;

(8)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伙伴;

(9)伙伴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损失。

第五章入学通知书和伙伴关系

第十五条入学

(1)入学,新紧密的伙伴关系,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2)新合伙人入伙合伙企业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3)为新合伙人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 6条的伙伴关系。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企业协议,合伙人可以合作伙伴关系

(1)合伙协议期满的业务;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撤回;

(3)合伙企业很难继续出现的由于合伙企业;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时候不公平的行为。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由于撤军,约瑟,合伙协议约定的变化和发生改变或登记事项应当重新登记,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之日起 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六章合伙企业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会被取消

(1)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合伙企业协议业务合作伙伴将不会继续经营;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除;

(3)合作伙伴有不有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的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的伙伴关系;

(5)吊销营业执照,依照法律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解散的伙伴还有另一个原因。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后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在 9日,合作伙伴或指定为清算、或第三人的,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第二十二条清算结算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 5天内,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注销登记的伙伴关系。

第7章的违约责任合伙人争议及解决方案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退伙,没有违反合伙协议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个体帮派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不履行出资义务,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该决议将代言费。

第25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本协议双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擅自始得执行的事务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没有事务执行权未经批准,由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的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伙伴履行合伙协议的,合伙企业协议合伙人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7章的话

第28条本签署了一项协议,由全体合伙人在企业注册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的拷贝,工商局一份。

合作伙伴(签名): 活下来的伙伴(签名): 主要命题

6.企业合作协议书 篇六

乙方:晋城市xx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关系,促进企业间的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市政府批准的第一批84辆甲方标准餐车前(0。24m×0。75m=1。8m2)广告版面,交给乙方作为发布广告使用。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广告设计图制作广告。

二、乙方使用甲方首批84辆标准餐车广告版面的期限为半年。计六个月,从发布之日起计。

三、甲方首批84辆标准餐车广告版面,半年使用费为每辆车人民币壹千元整,84辆车半年共计使用费为人民币捌万肆千元整。

四、乙方在使用甲方首批84辆标准餐车广告面同时,向甲方无偿提供84把太阳伞,伞面乙方可做广告,但须有甲方“放心早餐工程”及甲方“放心早餐商标”等字样。伞面的颜色须统一为红白相间,伞面广告由乙方自行负责设计及制作。

五、乙方广告发布内容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认可后确定。

六、己方标准餐车中间广告版面由乙方独家发布使用。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提供合同广告支持。

七、结算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先预付总广告费的50%给甲方,余额50%待餐车广告制作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叁日内通过转帐方式一次性付清。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半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九、本协议到期,双方本着方便客户的原则,可重新签订协议。

十、本协议双方应严格信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十一、如有一方不按协议执行,另一方享有单独终止该协议的权利。

十二、如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晋城市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晋城市xx 乙方:

xx有限公司(公章)(公章)

7.(企业)协议书 篇七

很多企业都认识到了商业秘密的重要性, 也主动采取一些自我保护措施。但一部分企业对商业秘密的认识还很不到位, 以及与员工签订的保密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 从而导致不能正确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其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企业对商业秘密的法律范围不清楚, 只把公司的技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 没有认识到公司的客户信息、不公开的业务信息等也可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客体。以下主要谈谈企业如何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 以防止企业商业秘密的外泄。

二、企业应如何完与职工签订保密协议

作为企业所有或者具有正当使用权的商业秘密, 企业在使用的过程中, 必然为企业的一部分劳动者知悉, 而知悉是使用的前提。这是企业实现商业秘密的经济价值的必要条件, 没有劳动者的知悉和使用就不能发挥商业秘密的作用。因此, 如何在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保护商业秘密的制度, 在某种意义上比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保护商业秘密更为重要。依据《劳动法》的规定, 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还应当包括竟业禁止的内容和条款。是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的防范泄密措施。

企业与职工签订商业秘密保密合同, 是企业的一项义务。企业与职工订立商业秘密保密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法》第2 2条的规定, 即“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该规定是指在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 但不妨碍在劳动合同之外, 企业与劳动者再另行签订保密合同, 以明确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商业秘密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方式更为直接有效。

虽然法律对商业秘密的概念做了明文规定, 但只是概括性的, 在具体实施中, 某一信息是不是商业秘密, 权利人、侵权人和法院可能会有小同的理解。把技术、工艺诀窍和产品配方等认定为商业秘密, 一般人还比较容易接受;而对于客户名单、业务状况等资料或者企业发展规划等经营性信息的认定, 却心存疑虑。在这种情况下, 权利人和侵权人谁能胜诉, 主要取决于双方所举的证据能在多大程度上支持自己的主张, 并且能够被法院所接受。如果权利人和侵权人在事前签有保密协议, 明确商业秘密的名称、范围及其他条款, 并且这些条款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抵触, 权利人仅凭协议就能证明特定的信息是自己的商业秘密, 使自己在诉讼中处于非常有利的地位。因此, 保密协议的签订是商业秘密保护中的最重要环节。

订立保密协议中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是, 在实践中, 有些企业只是签订了保密条款或者协议, 但没有约定支付相应的保密费用, 在实际中也没有支付这类保密费用。这种只规定劳动者单方义务的保密合同或保密条款是否有效, 或能否被劳动者主张撤销或变更是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由于此类保密合同或保密条款常常带有格式合同、条款的特征, 如果企业不考虑基于员土承担了保密义务而应由企业为此给子一定的补偿, 此种保密合同或条款很可能会因违反合同法第4 0条的有关规定, 即因排除了对方主要权利而最终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因而应引起企业方的特别关注。

另外, 签订保密合同中的另一个问题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和职土在职期间因土作获得和掌握的知识、经验和技能等的关系问题。雇主不能限制雇员使用其在工作中学到的与工作有关的技术。受聘人在聘用期间学习、掌握的一般知识、技能、经验, 是其多年经验累积的结果, 成为其人格的一部分, 不是商业秘密。如果这些内容也作为商业秘密处理, 势必侵害雇员的劳动权和基本人权, 为法律所禁止。若将雇员的一般知识和技能纳入商业秘密的范围, 将可能造成一些本属于公共领域, 但又非常有用的信息不能正常使用和自由流通, 影响社会公益, 同时侵犯到雇员的人格, 影响到雇员的基本生存。但是, 对于商业秘密过于狭窄的解释也未必是好事。因为这种做法反过来会使木应受到保护的信息得不到保护, 从而挫伤企业开发商业秘密的积极性。职工在职期间获得的上述知识、经验和技能已经成为职土人格的一部分, 不应该被过多的限制, 故企业在主张自身商业秘密权利的同时必须注意到两种权利的平衡问题。因为在特定的条件下, 原顾主的商业秘密与雇员所掌握的一般知识、技能、经验等都是交叉在一起而无法分离的, 离职雇员“无法将那些商业秘密从心中根除”。需要说明的是, 记忆力不属于“能力”的范畴, 有些雇员的记忆力极好, 能将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数据、图像、公式等通过记忆记录下来, 如果雇员可以主张记忆的信息属于他的个人知识, 那么雇主的权利将会受到损害, 许多秘密信息将不再被作为商业秘密。实践中, 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观念上往往容易忽视这一点所以企业在与企业内部员工订立商业秘密保护合同或保密条款时应注意, 针对小同的职土其保密要求应有所区别和侧重, 不能把一般职土因土作而获得的上述基本生存技能都归入到商业秘密范围中而全部加以限制, 否则很可能得小到法律的保护与支持。

由此, 保密合同是一个安全保证, 企业应通过与职土签订各种保密协议 (含保密条款) 的方式来保护自身的商业机密。明文规范员土在受雇期间的任何发明都属于企业所有。职工无论在受雇期间或离职后, 不得违约泄露或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当职工因跳槽而违反保密义务, 将企业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时, 企业可以依据该保密合同, 请求行政或司法救济。

摘要:当前社会上发生的商业秘密侵权案, 绝大多数都是因为人才流动引起的。而长期以来, 因此, 企业如何运用法律的手段来防止人才流动过程中商业秘密的流失, 保护商业秘密小受侵犯, 如何建立起合法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以及采取积极适宜的法律救济手段, 对企业的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商业秘密,保密合同

参考文献

[1]张蜻顾长河:《人才流动中商业秘密的预防性保护》, 甘肃农业, 2005第12期

[2]许海峰:《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实务》, 机械土业出版社, 2004年版

8.(企业)协议书 篇八

2015年11月28日,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与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入驻企业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碧水源”)在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举行战略框架协议签约仪式,碧水源将投入80亿元治理水环境。其中,计划三年内投入资金不低于50亿元,为保定及周边地区的环境问题提供解决方案。碧水源将在保定高新区投资30亿元,建设环保设备研发、生产基地。

保定市长马誉峰、副市长李俊岭、市政府秘书长刘峰、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张志奎、市政府副秘书长谢鹏、北京碧水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戴日成、北京中关村信息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石七林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运营团队牵线促成合作

保定市长马誉峰表示,保定市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规划中重要的节点城市,也是承接首都行政事业等功能疏解的服务区,正在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保定市委市政府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高端引领,以创新引领协同发展、以创新的技术发展绿色经济。中关村首批创新企业并已成长为国内环保领域的龙头上市企业的碧水源与保定签约合作,为保定引入具有技术、人才、资本的科技龙头企业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碧水源河北分公司董事长陈燕鹏说,碧水源是携有中关村创新基因的企业,在 2001年由归国留学人在在中关村创办,成长于中关村创新氛围,目前已成为国内环保领域的龙头企业,创业板企业品牌市值最大的企业。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揭牌后,碧水源看中了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运营单位北京中关村信息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专业性和良好的创新服务体系,入驻了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运营团队组织协调以中关村企业为代表的北京科技龙头企业,和保定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开展对接,力争落地保定。陈燕鹏表示,通过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运营团队的协调沟通,此次合作得以促成,体现了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运营团队的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在促进区域一体化中的桥梁、纽带和基础性政策平台作用得以发挥。

中关村基因创新服务体系在保定初步形成

碧水源的发展模式是中关村区域合作走出的新模式,也是中关村协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结出的成果。作为中关村在京外的首个创新中心,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2015年4月28日开始正式运营。受保定方委托,北京中关村信息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专业创新运营服务。经过7个月的运营,已经快速积累起较为过硬的创新体系的规划能力、创新思想的推广能力、创新平台的运营能力、创新资源的整合能力。

运营团队以保定·创新中心为物理空间载体,遵循“轻资产重服务”的模式,依托领创空间(通过线上虚拟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服务空间融合创新创业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创新汇(为创新企业家搭建创新交流、创新成果展示和创新资源和项目对接平台)、创新基金(设立中关村协同创新投资基金保定子基金)、创新中国行(通过举办产业峰会和沙龙论坛搭建助力地方产业升级和企业创新发展的创新合作交流平台)四大服务平台,聚集整合政策、资本、人才、技术四大要素,不断向打造具有创新+、中关村+、政府+、互联网+四大特征的区域协同创新综合体目标迈进。

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作为典型案例,候选北京市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和市委党校联合编写《〈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学习材料》。目前保定创新交流中心已经投入使用,线上线下协同创新平台已实现多地创新联动。2015年10月23日,保定、北京、硅谷三地实现实时创新对接。

创新中心产业聚集效应初步显现

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运营团队基于保定的资源禀赋和区位特征,确定了新一代信息技术、智慧能源、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研发、现代服务业五大产业为创新中心重点培育的方向。运营团队在保定先后开展十余场包括交流会、项目对接、投洽会、沙龙论坛和产业峰会在内活动,汇聚超过700家来自中关村、北京和国内外相关产业的企业赴保定考察商机,对接资源,自运营以来,保定运营团队单独接待现场来访企业278家。截至目前,创新中心已吸引包括中国网库、用友、SMC、DB、北信得实、中科网等39家知名企业和机构入驻,其中来自北京的企业和机构有15家,超过总数的40%。另外,由北大学子创办的中关村创新型孵化器“北大一八九八咖啡馆”也将在创新中心落户;小米创新事业部、等优秀企业也对创新中心表示出浓厚的兴趣,这些知名企业和机构将以创新中心为核心呈现聚集效应。

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运营团队负责人表示,通过引入中关村创新代表企业,将中关村优秀的自主创新基因植入地方,并深扎地方,汲取一方沃土,繁衍发展,培育更多独立、特色、强大的创新力量。

创新生态系统雏形渐成

通过整合各种创新要素,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运营团队培育具备内生造血功能、得以良性循环与成长的创新生态系统。在政策方面,运营团队与保定市和保定高新区密切合作,将中关村可借鉴的政策和模式引入创新中心。在技术方面,引入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中国技术交易所保定站、华北电力大学融智空间、河北省软件评测中心、保定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技术平台。在人才方面,运营团队参与保定大学生创新创业联合会的发起筹建并担任名誉会长单位,将中关村软件园人才培训基地引入创新中心。未来,将在线上和线下拓展更多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服务等功能的平台。在资金方面,在积极运作区域协同创新投资基金保定子基金落户保定的同时,筹划并推动囊括投融资平台、 征信与评级平台、数据加工与应用平台、产业链与区域金融风险监测平台的“保定科技金融创新中心”落户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

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运营方北京中关村信息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石七林表示,将以能否促进当地产业升级、提升经济发展为衡量标准,努力推进融合中关村创新文化的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将完善标准化创新服务体制机制与运营模式,培养当地运营服务人才,助力地方创新创业氛围形成。

9.合伙企业协议书范本 篇九

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账号: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

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事务。

第二条 合伙企业概况

1.名称:________

2.经营场所:________

3.经营范围:________

4.经营方式: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元,以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

2.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元,以________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4.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用实物(或者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后________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七条 合伙企业登记

全体合伙人同意指定________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伙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2.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方(一名或数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销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1.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2.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清缴所欠税款、员工工资、返回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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